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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事業單位考核評語匯總一
法定代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員)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個人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mm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管理試行辦法》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聘用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從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其中,試用期從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
二、聘用崗位及其職責要求
(一)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所具備的工作能力,聘用乙方在mm畜牧局基層崗位工作,在聘用期內,甲方也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征得乙方同意,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二)乙方應當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按照崗位要求履行職責,完成工作任務。
三、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
(一)甲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發規定,根據乙方的崗位及工作要求,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采取必要的勞動保護措施,保證乙方能夠正常工作和工作中的安全健康。
(二)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四、工作報酬
(一)甲方應當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及完成任務的情況,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作報酬。
(二)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
五、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參加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并按期足額繳納有關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二)乙方在休息、休假期間的待遇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乙患職業病或因公(工)負傷的待遇,因公(工)或者因病死亡的喪葬費、一次性撫恤費、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等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四)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公(工)負傷的醫療期及其待遇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工作紀律
(一)甲方有權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制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對乙方實行管理和獎懲。
(二)乙方應當遵守甲方依法指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并保守甲方的技術秘密和商業秘密。
七、聘用合同的變更
(一)本合同確需變更的,甲、乙雙方應當協商一致,并按照規定程序變更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合同的有關內容:
1、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對部分條款進行變更的。
2、由于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已經修改或者廢止的。
4、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八、聘用合同的終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終止。
1、本合同期滿,或者甲、乙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的。
2、乙方到達法定退休年齡的(國家和省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3、乙方按照有關規定提前退休或者退職的。
4、乙方死亡或者被有關機關宣告死亡的。
5、甲方被撤消的。
九、聘用合同的續訂
本合同期滿前,甲、乙雙方任何一放提出,經與對方協商一致,可以按照規定程序續訂聘用合同.
十、聘用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乙方在聘期內辭職、自動離職或者被辭退、開除、勞動及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收監執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雷擊礦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
3、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出國(境)的,或者出國(境)后未經同意逾期不歸的。
4、連續兩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5、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6、嚴重失職,徇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患病或者非因公(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適當工作的。
2、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4、甲方由于體制改革、機構改革、頻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事業發展遇到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第(四)款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公(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現有醫療條件下難以治愈的嚴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3、患病或者非因公(工)負傷,在醫療期內的。
5、自接收之日起,甲方接收品用的軍隊轉業干部在3年內及內調干部、復員、退伍軍人在2年內的。
6、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或結案的。
7、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六)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告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聘用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工作的。
3、聘用單位未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履行聘用合同的。
4、被錄用或者選調到國家機關工作的。
5、考入教育機構接受高等學歷、中等學歷教育的。
6、依法服兵役的。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提出解除本合同:
1、擔任國家級、省部級重大(點)科技攻關項目、工程建設項目、技術改造項目的負責人和項目組成人員,工作任務尚未完成的。
2、被縣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選派到其他單位支援工作,時間未滿的。
3、從事國家安全、機密工作,或者離開國家安全、機密工作崗位后在規定的保密期限內的。
4、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或者結案的。
5、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它情形。
十一、違反和終止、解除聘用合同的責任
(一)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聘用合同的約定,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違約要付給對方違約金。造成經濟損失的,按實際經濟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二)屬下列情形之一終止、解除聘用合同的,聘用單位應當給予受聘人員一定的經濟補償:
1、聘用單位被撤銷,聘用人員不愿服從新的工作安排的。
2、由聘用單位提出并經受聘人員同意解除聘用合同的。
3、按照本合同第十條第(四)款規定或者第十條第(六)款第2、3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的。
(三)乙方被終止或者解除本合同后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原聘用單位的規定,泄露國家和甲方的技術、商業秘密,損害國家和甲方的合法權益,按有關規定處理。
十二、附則
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相抵觸的,以及本 合同未盡事宜,均按照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協商約定。
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2023年事業單位考核評語匯總二
解除聘用合同證明書
字第號
根據《四川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管理試行辦法》第 條第 款
第 項的規定,我單位與于 年月日解除聘用合同
(合同簽訂時間年月日;合同期從 年 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特此證明。
單位(蓋章)
年月日
2023年事業單位考核評語匯總三
附件:
編號:
江 蘇 省 事 業 單 位
聘 用 合 同 書
聘用單位(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受聘人員(乙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江 蘇 省 人 事 廳 印 制
填 寫 說 明
1.填寫聘用合同書一律用藍、黑墨水書寫,字跡清晰、工整,涂改處必須加蓋校對章,否則無效。
2.本聘用合同書須由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雙方當事人親自簽訂,因故確需代簽的,須經本人書面委托,否則代簽無效。代簽合同委托函由甲方收執。
3.本聘用合同書內的年、月、日一律用公歷和阿拉伯數字填寫,工資報酬等金額一律使用大寫。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于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和《江蘇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并遵照執行。
本聘用合同期限按下列第項確定:
1.聘用期限為年,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為個月,自 年 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2.聘用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乙方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之日終止。
3.甲方聘用乙方完成 工作任務,聘用期限自年 月 日起至該項工作完成。
1.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所具備的工作能力和從業資格,安排乙方在崗位工作,具體職責為;或經乙方同意,與乙方簽訂具體的崗位職責協議書。
2.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的工作能力及表現等情況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但應征得乙方的同意并另行簽訂協議;甲、乙雙方簽訂崗位協議書的,按崗位協議書的約定執行。
1.甲方應當制定具體、明確的單位內部崗位職責,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做到職權清楚、責任明確、考核公正、獎懲分明。
2.甲方有權根據國家現行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本單位的內部管理規章制度;乙方若有違反,甲方可以按規定給予相應的處理。
3.甲方依法制定的內部規章制度須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通過,并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
4.乙方應當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崗位職責要求的工作規范和各項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甲方管理,誠信守職,努力完成本職工作。
5.乙方對工作中涉及到甲方的商業秘密或崗位秘密的,應負保密義務。乙方若有泄密行為應按雙方約定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須賠償損失。
1.甲方保障乙方履行職責所需的物質技術條件,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和有效的勞動安全衛生防護措施。甲方提供乙方的崗位工作條件須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
2.甲方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職工工作時間和工休假日等規定,對乙方實行符合職業特點的工作日制。
3、甲方應當根據工作需要為乙方提供職業道德、專業技術、業務知識、安全生產和規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訓。
1.甲方依據國家和本省有關事業單位工資分配政策規定,確定乙方工作報酬標準為:____________,甲方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乙方,不得克扣或無故拖欠。若是實行內部分配制度改革或遇有其他情況的,雙方應當約定支付報酬的方式和具體計算方法。
2.乙方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工資的發放,按照國家和本省的有關規定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3.甲方按照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政策規定為乙方辦理繳納養老、失業、醫療等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其中,乙方應交納的部分,由甲方按月從乙方的工作報酬中代為扣繳,并辦理相關手續。
4.乙方享受國家和單位規定的各項福利待遇。本合同中未盡的權益,如乙方在合同期內因工或非因工負傷、致殘、疾病及死亡等事宜,按照國家政策和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5.甲方根據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為乙方建立并及時調整檔案工資。
1.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部分條款進行變更的;
(2)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已經修改或者廢止的;
(3)由于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2.本合同確需變更的,由甲乙雙方按照規定程序簽訂《聘用合同變更書》,以書面形式確定合同變更的內容。
3.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甲方可以調整乙方的崗位或安排其離崗接受必要的培訓后調整崗位,并向乙方出具《崗位調整通知書》,對本合同作出相應的變更。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所定崗位要求的;
(2)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
(3)違反工作紀律或者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或者因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后果的;
(4)嚴重擾亂工作秩序,致使甲方或其它有關單位工作不能正常進行,受到治安行政處罰的;
(5)被依法判處管制以上刑事處罰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既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或者雖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3)被錄用或者選調到國家機關工作的;
(4)依法服兵役的。
5.除本條第4款中的情形外,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未能與甲方協商一致的,乙方應當堅持正常工作,繼續履行聘用合同;6個月后再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仍未能與甲方協商一致的,即可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6.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聘用合同:
(1)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2023年事業單位考核評語匯總四
1、本聘用合同書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于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國辦發35號)制定,作為聘用單位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的范本。除本合同所列內容外,經聘用單位與受聘人員協商一致,可增加有關條款。
2、填寫聘用合同書一律用藍、黑墨水書寫,字跡清晰、工整,涂改處必須加蓋校對章,否則無效。
3、本聘用合同書須由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雙方當事人親自簽訂,因故確需代簽的,須經本人書面委托,否則代簽無效。
4、本聘用合同書內的年、月、日一律使用公歷,除落款日期外,均用阿拉伯數字填寫,工資報酬等金額一律使用大寫。
甲方(聘用單位)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員)
姓名: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于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國辦發35號)和________________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如下聘用合同條款,共同遵照履行。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期限按下列第__項執行:
(一)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本合同期限自簽訂之日起算,至乙方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之日終止。
(三)本合同期限自簽訂之日起算,至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止。試用期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一)甲方聘用乙方在_______部門從事 _________崗位的工作。
(二)由甲方確定乙方的崗位職責要求,具體內容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按照崗位職責要求按時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工作質量標準。
(四)在聘期內,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與乙方協商后,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一)甲方有權按照崗位職責,建立健全各項考核制度,做到職權清晰、責任明確、考核嚴格、獎懲分明。
(二)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和本地方的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崗位紀律,服從甲方的領導和管理。
(三)乙方如違反規章制度和崗位紀律,甲方有權進行批評教育,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處理。
(一)甲方保障乙方履行職責所需的物質技術條件,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和有效的勞動安全衛生防護措施。甲方提供乙方的崗位工作條件須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
(二)甲方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職工工作時間和工休假日等規定,對乙方實行符合職業特點的工作日制。
(三)甲方應當根據工作需要為乙方提供職業道德、專業技術、業務知識、安全生產和規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訓。
(一)甲方根據國家政策和單位的'有關規定、乙方從事的崗位以及乙方的工作表現、工作成果和貢獻大小,以貨幣形式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待遇。乙方工資的構成和標準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工資調整,獎金、津貼、補貼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照國家政策和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乙方享受國家和單位規定的各項福利待遇。本合同中未盡的權益,乙方在合同期內因工或非因工負傷、致殘、疾病及死亡等事宜按照國家政策和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四)參加社會保險的單位,甲方按照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按期為乙方繳付失業保險金、醫療保險金、養老保險金以及其他社會保險金。乙方個人應繳納的部分可以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代為扣繳,統一辦理有關手續,并及時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二)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已經發生變化的,應當依法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三)本合同確需變更的,由甲乙雙方按照規定程序簽訂《聘用合同變更書》(附件一),以書面形式確定合同變更的內容。
(四)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甲方可以調整乙方的崗位或安排其離崗接受必要的培訓后調整崗位,并向乙方出具《崗位調整通知書》(附件二),對本合同作出相應的變更。
(一)甲方、乙方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1、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
2、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出國或者出國逾期不歸的;
3、違反工作規定或者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或者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后果的;
4、嚴重擾亂工作秩序,致使甲方、其他單位工作不能正常進行的;
5、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緩刑以及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收監執行,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對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本崗位要求又不同意單位調整其工作崗位的,甲方也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的,或者雖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負責人)
乙方(簽章)
年月日
2023年事業單位考核評語匯總五
一、當前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現狀
養老保險,也稱老年保險,指社會勞動者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后,國家和社會依照法律規定為保障其基本生活而給予物質幫助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的改革,是建立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的一項重要內容,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保障離退休人員生活、維護社會安定的一項重要措施。
自從1981年國務院《關于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中明確規定了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由人事部負責以來,國家人事部多次召開會議,研究建立健全與市場經濟體制相配套的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制度的有關問題,并著重抓了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試點工作。截止1995年底,全國已有20多個省、100多個地(市)、600多個縣(區)進行了不同形式的養老保險改革試點,特別是有20多個地(市)、近100個縣(區)進行了一步到位的全員改革試點,初步建立起國家、單位、個人共同負擔的基金籌集機制,改革了長期以來計劃經濟體制下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養老依賴國家吃“皇糧”的局面,實現了養老機制的轉換。
然而,開展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試點工作幾年來,雖然取得了可喜的進展,但是目前仍還僅僅處于起步階段,大多數地方的試點只是把合同工和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員工的養老保險工作開展起來,卻并沒有把廣大公務員、差額撥款和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的干部、固定工的養老保險工作啟動起來。相比之下,我國企業自1984年開展職工養老保險費用社會統籌以來,逐漸建立起基本養老保險、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和職工個人儲蓄養老保險相結合的多元養老保險制度。經過10多年的探索實踐,企業養老保險制度已經自成體系,順利運轉并發揮較好的保障作用。由此可見,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進程遠遠滯后于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進程。
根據國家統計局在今年9月召開黨的xx大期間對1000名群眾就其十四大以來生活水平的變化所進行的調查結果顯示,人民群眾對黨的十四大以來居民飲食水平大幅度提高、通訊設施水平明顯提高、以及著裝水平、交通設施水平和工資收入、住房改善的滿意程度均在50%,但卻對養老保險改善和提高的滿意度最低,有62.4%的被訪者認為5年養老保險沒有變化。為此,當前必須加快深化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
二、深化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必要性。
1、建立統一的多層次的社會保障體系的必然要求
根據國家人事部《人事工作1996—____________年規劃綱要》,到____________年,我國將建立起多層次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社會保險制度,形成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人事制度改革的需要、與其他人員保險制度相協調的社會保險體系,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及住房等方面得到更加可靠的保障。在由人事部門負責的機關、事業單位3200多萬工作人員養老、失業、工傷三個保險項目之中,養老保險因為是解決每個工作人員離退休后生活保障的,它涉及人數最多,基金籌集和支付量最大,支付保險金的時間也最長,因此,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是社會保險制度改革的重點,抓住養老保險就抓住了主要矛盾,就會促使整個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機制逐步建立和完善起來,因此,深化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是統一的、多層次的社會保
障體系的必然要求。
2、我國進入人口老齡化社會現實的必然要求
按聯合國的標準,60歲以上的人口占10%或65歲以上的人口占7%,即進入人口老齡化社會。人口老齡化意味著越來越多的老年人由生產者變為消費者,相應地國民收入中用于離退休人員的社會保險福利費用迅速增加,特別是退休養老金費用支出占去了大部分。預計到____________年我國60歲及其以上的老年人口將達到1.5億,占總人口的11%左右,而65歲及其以上老年人口占總人口的比重則將突破7%,兩個比率都說明,我國在本世紀末進入人口老齡化社會。當前面臨的一個突出問題是我國人口老齡化進程與經濟發展不同步,西方國家的人口老齡化都是在經濟發達的情況下出現的,承受能力比較強,比如日本在1970年進入老齡化社會時,人均國民收入達到1689美元,而我國到____________年,預計退休人員將達到4330萬人,退休金將超過1000億元,其中機關、事業單位占1/3,而此時我國人均收入預計才800美元左右。人口多底子薄的矛盾,將會非常突出并持續幾十年。這么多的老年人,這么大的開支,如果不提早預籌養老保險基金,將來“四二一”家庭的獨生子女負擔不起,國家也負擔不起,退休人員的生活水平將會下降,國家稅收有相當大的比例要用于支付養老費用,將嚴重制約經濟發展,影響第二步、第三步戰略目標的實現。因此,深化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必須盡早進行,它是關系到實現國民經濟宏偉目標的一項戰略性措施,是我國進入人口老齡化社會現實的必然要求。
3、促進機關、事業單位自身發展和勤政廉政建設的必然要求
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特別是國家公務員,承擔著國家行政管理的重要任務,要求高、紀律嚴。為了吸引和留住優秀人才長期穩定地服務于機關、事業單位,促進工作人員勤奮工作、忠于職守、廉潔奉公,有必要為每個人逐步建立一個養老保險帳戶,把保險機制與個人利益緊密聯系起來。縱觀世上大多數國家,一般都對國家公務員的退休制度有專門的規定,待遇要比企業優厚。隨著年齡的增長,保險金積累的增加,任職年限的延長,多數工作人員都會變得越來越嚴謹,自我保障意識更加強烈,不去冒因不廉潔而被減少或取消保險金的風險。另外,隨著《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的頒布實行和事業單位職員制度試點工作的開展,國家行政機關開始了機構編制改革,實行精簡機構,分流人員,事業單位的人事管理也引入了競爭機制,積極推行聘用制,這些人事制度改革的目的旨在提高人員素質,提高辦事效率,促進機關、事業單位進一步挖掘潛力,增強發展后勁。要保證這些改革的順利進行,就需要解決養老、失業等社會保險問題,特別是公務員與事業單位辭職、辭退制度的正常實行更不能因為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滯后,與企業等部門的改革不配套而流于形式,以致無法實際進行。因此,深化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是促進機關、事業單位自身發展和勤政廉政建設的必然要求。
4、打破用工界限促進人員合理流動的必然要求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引入了競爭機制,而市場的競爭歸根結底是人才的競爭。國家公務員和專業技術人員是重要的人力和智力資源群體,要建立健全人才市場體系,實現人才的合理流動,為各類人才創造自主擇業、各展其才的條件和環境,就需要解決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問題。為加速人才市場培育,我國實行了政企分開、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等多項重大改革、企業轉換經營機制的過程中,需要使大量人員在行業、地區間流動和轉移,進出靈活的用工制度已在民營企事業、三資企業中顯示了活力,而在機關、事業單位中,國家對養老待遇的大包大攬造成了社會各種利益主體的保障待遇不公正,使得社會的部分人員不能正常流動,影響了統一勞動力市場的形成和發育。一個最典型的例子就是企業單位與機關、事業單位之間在人員流動過程中因為養老基金的繳納移交存在脫節而使前、后者之間人員不能自由流動。實行機關、事業單位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就能改變個人與單位在養老保障上的依附關系,為人員流動解決后顧之憂,從而實現行
業、地區間人員的合理流動與轉移。因此,深化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是打破用工界限促進人員合理流動的必然要求。
三、深化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必須著重解決的幾個認識問題
1、幫助參保人員分析、解決思想上存在的幾種模糊的認識
長期以來,機關、事業單位干部、職工的退休費是由財政支付的,因而有些同志認為養老保險金統籌搞不搞無所謂,尤其是機關和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無非是把錢從這個口袋掏到另一個口袋,搞與不搞一個樣,何必要人事部門多此一舉;還有些同志認為不搞養老保險金統籌,個人不掏錢,退休費可以照拿,搞了統籌,個人反倒要出錢,主觀上不愿支付個人應承擔的繳費部分;另有一些同志則認為現在市場上各類保險公司開辦的保險業務那么多,想為自己辦保險可以隨時隨意選擇險種,何必一定要搞強制性養老保險金統籌。之所以存在上述幾種思想模糊的認識,是因為這些同志不理解國家開展機關、事業單位社會養老保險的意義和作用,不明白職工個人繳納養老保險費制度,是我國法律規定的公民的權利與義務,說明這些人還缺乏牢固的社會保險權利意識和自我保障意識。他們不懂得養老保險是強制性保險,不同于社會上商業保險參加與否可以由個人自由選擇,它是國家通過立法,把參加保險的人員范圍、基金的籌集辦法、項目內容的設定、待遇標準的制定都統一明確規定下來,任何參加人員都必要按規定執行。為此,必須努力做好宣傳工作,從思想上幫助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克服模糊認識,提高他們的改革心理承受能力,使這項改革得到大家的理解和支持,從而變成職工群眾的自覺行動。
2、注意克服部分效益好的參保單位存在著的“吃虧”思想
機關、事業單位退休制度從國家統包走向社會保險,可以說是一個歷史性的變革。不同的單位對實施社會養老保險的認識也不一樣。對一些效益較差、離退休人員多、在職職工年齡結構偏高的單位,他們擁護、支持社會統籌養老保險。因為一旦參加保險,離退休職工的保障費用,就由社會支付,單位就拋開了這個沉重的包袱,他們從社會保險中獲得了實實在在的益處,何樂而不為呢。而對那些效益較好,退休人員少,職工年齡結構較輕的行業和單位,則存在著吃虧的思想,認為自己付出的費用多得到的回報少,不愿意參加社會養老保險。對后一類單位我們必須使他們認清社會共濟與自我保障的關系,使他們明白市場經濟千變萬化,效益好不是永遠不變的,好與差是相對的,而職工的保障卻是無條件應予落實的,從而讓這些單位自覺調整眼前與長遠、局部與整體的利益關系,主動、積極地參加社會統籌養老保險。
3、注意解決地方政府的思想顧慮,消除“養老保險賺錢論”的誤解
一方面,由于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涉及到人們的切身利益問題,因而它是件大事,又因為它涉及到各個方面的利益調整問題,同時又是件難事。因而,有些地方政府認為抓這項改革工期大、投資大、風險大、見效慢,收不到立竿見影的工作效果,不如順水推舟,等全省、全國工作鋪開之后,再來實踐也不遲。還有的地方政府認為,目前財力主要用于經濟建設,沒有必要從有限的財力中,抽出大量資金用來搞養老保險,擔心養老保險改革會影響經濟建設,還是慢慢來。另一方面,在養老保險基金的繳納、營運方面,有些地方政府存在怕麻煩、怕增加財政負擔的顧慮,因此就把養老保險社會統籌工作推給具體的養老保險基金管理機構去辦理,希望它們能以收抵支、自我營運不給政府增加財政負擔。在這種情況下,基金管理機構為了使工作正常運轉,不致因入不敷出而癱瘓,就采取了企業化經營的手段,它們經過仔細測算,對效益好、繳納基金量大的單位積極要求參加養老保險,而對效益差、給付基金量大的單位卻拒之門外,甚至于對歷次增加的基本工資、津貼補貼都要視其是否能收支相抵、略有節余而決定是否將其納入繳費基金的基數。這樣無形中就使人們產生了“養老保險賺錢論”的誤解,不利于吸引全社會關心、支持養老保險基金管理機構開展各項業務。目前,在全國總體改革方案
沒有出臺的情況下,一些地區之所以能打開工作局面,有的地區工作還取得了重大進展,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不等不靠,勇于進取,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因此,對于那些存在著“等、靠”思想的地方政府來說,首先就要克服思想上的顧慮,把養老保險工作開展起來。只要立足改革、發展和穩定的大局,認識高、看得遠,堅定改革信心,就一定能把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工作深入進行下去。而對于“養老保險賺錢論”的誤解,地方政府不應該推卸自己應承擔的責任。機關、事業單位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難點是財政出錢的這一塊,養老保險社會統籌工作進展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財政的支持,不能因為地方財政存在困難,就把工作推給下屬辦事機構,不管不問,任其自生自滅,這實際上是違反了國家、單位和個人共同合理負擔的原則,有悖于養老保險的權威性、強制性和共濟性的特點,必須盡早糾正這種偏差。
四、深化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必須堅持的原則
深化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目標是要逐步形成社會統籌與個人帳戶相結合的運行機制,具有機關、事業單位特點的待遇給付機制,基本保險待遇與工資物價適當掛鉤的調節機制;保險基金管理與退休人員管理相統一的社會化管理服務體系。為確保改革目標的順利實現,我們必須堅持以下幾項原則。
1、權利、義務與強制相結合的原則
我國長期實行國家統包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制度,人們的依賴性強,風險意識比較淡薄。開展機關事業單位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必須強調權利、義務與強制性相合,這是相輔相成的。享受社會統籌養老保險待遇,是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應有的權利,這在《憲法》、《勞動法》和《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中都有明確規定。如《勞動法》第七十條規定:“國家發展社會保障事業,建立社會保險制度,設立社會保險基金,使勞動者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獲得幫助和補償。”國家和社會必須保證維護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合法權益。同時,工作人員個人也要樹立自我保障意識,積極參與社會保險,盡繳納養老保險基金個人支付部分的義務。要做到兩者和諧統一,就必須建立起相應的法規、規章制度,執行又帶有一定的強制性,以保證單位和個人都參加保險,履行應盡的義務,享受應有的權利。
2、國家、單位和個人共同合理負擔的原則
我國過去沒有把社會保險放在重要位置,國家包攬了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養老、醫療、工傷等保險費用,特別是養老保險費用,沒有形成基金積累,不符合我國人口眾多、經濟基礎薄弱的國情。因此,黨和政府提出了國家、單位和個人共同合理負擔的原則,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帳戶相結合的養老保險制度。從根本上說,養老保險體制改革的核心實際上是經濟保障,一個地區社會養老保障的水平和程度取決于該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同時受到該區人口發展狀況的制約。因此,養老保險水平應從國情國力和地區實際情況出發,使之與國家財政狀況、本地區經濟發展水平及個人經濟和心理承受能力相適應。要按照機關、事業單位的不同性質,根據經費來源渠道,合理確定國家、單位和個人各自承擔的責任和繳納費用的適當比例,同時,努力拓寬資金渠道,實行部分積累的辦法,逐步建立起社會養老保險的基金儲備。
3、行政管理和基金運營要分開的原則
社會保障是一項非盈利性的社會事業,不能只管錢、不管人和事,它應該包括錢、人、事管理在內的一整套社會化管理服務體系。目前,我國養老保險事業正著手基金的統籌與給付機制的建立,如果將立法、收繳、發放、處罰都歸于一家,容易出漏洞,因此要強調政事分開,互相配合、互相監督。制定政策是行政職能,必須由政府主管部門負責,在中央設置社會保障管理機構,負責社會保障、養老保險的統一規劃、協調和管理,以避免多頭管理下的項目交叉、標準不一、相互摩擦等弊端,基金管理應當盡量利用民間
組織和機構力量,使它們按有關政策法規負責社會保險金的籌集、給付、管理和運營工作。在具體實施中,應按照不同性質嚴格區分不同管理部門的權責界限,使養老保險基金的統籌在征、管、用三個環節上,各司其職,征繳有度,管理有方,使用有效,實現三者之間的相互監督、相互制約,防止資金浪費或挪用,保證基金的保值增值。
總之,深化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是一項勢在必行的工作,越早抓效果越好。我們要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黨的基本路線為指導,勇于創新,講求實效,不斷把這項改革推向前進。
2023年事業單位考核評語匯總六
編號:_________
聘用單位(甲方):
受聘人員(乙方):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
填 寫 說 明
1、本聘用合同書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于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 除本合同所列內容外,經聘用單位與受聘人員協商一致,可增加有關條款。
2、填寫聘用合同書一律用藍、黑墨水書寫,字跡清晰、工整,涂改處必須加蓋校對章,否則無效。
3、本聘用合同書須由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雙方當事人親自簽訂,因故確需代簽的,須經本人書面委托,否則代簽無效。
4、本聘用合同書內的年、月、日一律使用公歷,除落款日期外,均用阿拉伯數字填寫,工資報酬等金額一律使用大寫。
甲方(聘用單位)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員)
姓名: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于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xx]35號)和________________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如下聘用合同條款,共同遵照履行。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一 .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按下列第__項執行:
(一)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本合同期限自簽訂之日起算,至乙方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之日終止。
(三)本合同期限自簽訂之日起算,至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止。試用期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 .聘用崗位及職責要求
(一)甲方聘用乙方在_______部門從事 _________崗位的工作。
(二)由甲方確定乙方的崗位職責要求,具體內容如下: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按照崗位職責要求按時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工作質量標準。
(四)在聘期內,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與乙方協商后,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三.崗位紀律
(一)甲方有權按照崗位職責,建立健全各項考核制度,做到職權清晰、責任明確、考核嚴格、獎懲分明。
(二)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和本地方的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崗位紀律,服從甲方的領導和管理。
(三)乙方如違反規章制度和崗位紀律,甲方有權進行批評教育,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處理。
四 .崗位工作條件
(一)甲方保障乙方履行職責所需的物質技術條件,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和有效的勞動安全衛生防護措施。甲方提供乙方的崗位工作條件須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
(二)甲方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職工工作時間和工休假日等規定,對乙方實行符合職業特點的工作日制。
(三)甲方應當根據工作需要為乙方提供職業道德、專業技術、業務知識、安全生產和規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訓。
2023年事業單位考核評語匯總七
為保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合法權益,推行事業單位聘任制,通過聘用合同管理,實現事業單位從身份管理到崗位管理的轉變,鞏留縣人社局結合縣崗位聘用工作實際情況,強化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管理工作。
嚴守簽訂原則。鞏留縣事業單位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工勤技能人員,在平等自愿、嚴格遵守國家以及自治區相關的法律法規、政策的基礎上,通過簽訂聘用合同,明確用人單位和聘崗人員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監督執行力度。改變事業單位合同簽訂流于表面形式的現象,充分發揮聘用合同簽訂的作用,使工作人員能夠依據合同條款來認真履行工作職責,用人單位能夠按照合同條款依法規范工作人員行為。
規范合同管理。在崗位設置工作的基礎上,全縣事業單位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工勤技能人員,都根據所聘崗位情況與單位簽訂崗位聘用合同,人社局認真做好合同鑒證工作并及時編號管理。聘用合同的簽訂、變更、續訂、調整、解除、終止等均須由聘用單位到人社局及時進行備案。
營造宣傳氛圍。加大合同法的宣傳力度,使鞏留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能夠知道合同法、了解合同法,既能夠按照合同法規定來履行自己的工作職責,又能夠運用合同法的相關法律知識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建立長效機制。進一步整治未按要求簽訂合同、合同內容不完整、合同管理不嚴格等問題,形成聘用合同管理長效機制,依法維護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的合法權益。并做好宣傳工作,進一步引導事業單位重視聘用合同的簽訂工作,轉變聘用觀念,切實發揮聘用合同在人員崗位聘用、崗位調整等方面的基礎作用,切實做好事業單位合同管理工作。
2023年事業單位考核評語匯總八
教師崗位聘任書
根據人事部《關于在事業單位實行人員聘用制度的意見》和學校的《教師崗位聘任試行辦法》等有關文件規定,經甲方×××小學與乙方 雙方共同協商簽訂如下聘約:
一、聘任形式及聘期
甲方同級聘任乙方為××教師,聘期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二、崗位任務、職責、紀律要求
乙方聘期內應當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受聘崗位職責,按時完成學校 《教師年度考核試行辦法》確定的受聘崗位年度基本教學、科研任務。
三、權利和義務
乙方受聘期間享有《教師法》規定的權利,同時應當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甲方應當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四、工資、保險福利待遇
乙方受聘期間按《教師崗位聘任試行辦法》等相關文件規定,享受國家工資保險福利待遇的同時,可享受學校的崗位津貼、課時津貼和科研獎勵津貼待遇。
五、聘約的變更和解除、終止的條件
1、乙方在聘期內工作部門或職務級別發生變化時,可隨受聘崗位變動變更聘約。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聘約。
(1)連續曠工超過15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個工作日的;
(2)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出境或逾期不歸的;
(3)違反工作規定,發生責任事故,或者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后果的;
(4)因違紀違法喪失教師資格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解除聘約: (1)被錄用或者選調到國家機關工作的; (2)因其他原因申請辭聘的。
4、本聘約在受聘教師聘期屆滿或本聘期內達到法定退休年齡退休時即行終止。 六、其他。
1、本聘約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2、本聘約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人事處或乙方所在部門留存一份。
甲方 : ××小學乙方 : 校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023年事業單位考核評語匯總九
第一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其中試用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月。
特定工作任務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月。
第二條 崗位及職責要求
1、甲方聘用乙方在_________崗位,從事_________工作,擔任_________職務。
2、乙方須按照甲方崗位工作要求,按時完成工作任務,包括指令性工作任務、日常性工作任務、臨時性工作任務等。
3、乙方須接受甲方委托代理人的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
第三條 工作條件和保護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安全保護、職業衛生規定的完成工作任務所必須的工作條件和工作場所,保障乙方在工作時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
第四條 工作紀律和保密工作
1、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
2、乙方必須遵守國家和單位的保密規定,維護甲方知識產權、技術秘密、經濟利益等合法權益。如違反規定造成甲方損失時,要依照甲方的章程、紀律等有關規定,接受甲方的紀律處分和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五條 工作報酬
甲方以按勞分配和生產要素參與分配的原則,根據國家對事業單位的工資制度和標準,按照工作責任、工作量和工作任務完成情況,付給乙方工作報酬。
在合同簽定時的工作報酬為_________.
今后工作報酬和福利待遇按國家規定發生變化時,乙方有權享受變化后的相應的工作報酬、津貼和補貼。
甲方要及時合理地支付給乙方工作報酬,包括規定的各種津貼和補貼。
第六條 保險福利待遇
1、甲方要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金。其中應由乙方按規定繳納的個人部分,由甲方按月從乙方工資中扣除。
2、乙方在合同期內的工作日、公休假日、因公負傷、致殘和死亡,非因公負傷、患病和女職工保護等福利待遇,均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3、乙方的住房待遇,按照甲方公示的有關規定執行。
4、甲、乙雙方應嚴格執行國家的退(離)休制度,乙方符合退休條件的,即辦理退休手續,并享受相應待遇。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續簽
1、因法律、法規、政策變化及不可抗拒力等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經雙方協商同意,依照法律、法規、政策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
(1)在聘用期內違反甲方的工作紀律,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
(2)在試用期內,考核不合格的;
(3)違反工作規定或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或者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后果的;
(4)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出國或者出國逾期不歸的;
(5)未經甲方同意在外兼職,嚴重影響本職工作,或嚴重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
(6)在聘期內被勞動教養或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收監執行的;
(7)嚴重擾亂工作秩序,致使甲方或其他單位工作不能正常進行的;
(8)符合其他法定事由的。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它工作的;
(2)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的,或者雖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后考核仍然不合格的;
(3)合同簽訂后,簽訂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4)甲方因法定的原因被撤消或解散的,甲方應在被撤消或解散前與乙方辦妥解聘手續。
4、在聘用期內乙方被開除或自動離職,合同自行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治療終結后,經勞動能力鑒定機構鑒定為1至4級傷殘、喪失勞動能力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患職業病或患現有醫療條件下難以治愈的嚴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5)乙方正在接受紀律審查或進入刑事訴訟程序尚未作出結論期間的;
(6)有國家規定的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6、乙方因公負傷或患職業病醫療終結,經有關部門確認不同程度喪失工作能力的,按以下辦法辦理:
(1)完全和嚴重喪失工作能力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2)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的,聘用合同解除與否,由甲方與乙方商定;
(3)國家另有規定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30日向甲方遞交書面報告:
(1)在試用期內的;
(2)考入普通高等院校需離崗學習的;
(3)被錄用或者選調到國家機關工作的;
(4)依法服兵役的;
(5)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6)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8、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應保證在不損害雙方利益的前提下,對履行合同的善后事宜做出妥善處理。
9、合同解除后,乙方仍負有保守在工作期間得知的國家和單位機密或技術秘密、商業秘密的義務。
1o、合同期滿后,需要續簽的可以續簽。續簽合同在本合同期滿30日前辦理。
第八條 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1、2、3、4、5、6、
第九條 違約責任、經濟補償和生活補助
1、任何一方違反聘用合同條款規定,應付對方違約金,主約金數額由雙方在本合同第八條中約定。一方造成對方經濟損鄉的,還應按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出資培訓乙方的,甲乙雙方應根據實際情況在本{同第八條中約定培訓后的服務期限與違約責任。甲乙雙方沒有約定,乙方在培訓后服務期未滿5年提出解8合同的,應向甲方支付培訓違約金。培訓違約金按每服務一年{j去培訓費總額的20%支付。若甲方在培訓后服務期未滿5年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不支付培訓違約金。
3、下列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的實際工作年限,按每工作1年支付其本人1個月的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月平均工資高于當地月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當地月平均工資的3倍計算)給予經濟補償。
工作年限尾數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甲方單方面解除合同的;
(2)乙方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聘期考核仍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的,或者調整到新崗位后考核不合格,甲方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3)甲方因分立、合并、撤消,不能安置乙方到相應單位而解除聘用合同的。
4、解除合同的乙方失業救濟,在已開展失業保險的地區,按當地失業保險規定辦理。未開展失業保險的地區,由甲方根據當地政府規定的職工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按月發給生活補助費。甲方對乙方的生活補助費的發放不超過24個月。如乙方在領取生活補助費期間被其他單位聘用,甲方從乙方被其他單位聘用的第2個月起不再發給生活補助費。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被解除合同的,不發給生活補助費:
(1)出境或出國定居的;
(2)受勞動教養或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收監執行的;
(3)國家另有規定的。
6、根據本合同第七條第2項解除合同的,不予以經濟補償。
第十條 人事爭議處理
本合同生效后,雙方必須嚴格遵守。
甲乙雙方因履行合同發生爭議后應協商解決。
經雙方協商或主管部門調解不能解決的,可以按國家人事部《人事爭議處理暫行規定》和《貴州省人事爭議仲裁辦法》規定,向同級政府人事部門人事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