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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寫監督檢查跟蹤整改報告一
????2015年4月10日至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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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治會議文件簡報多的問題。
1.減少會議活動,改進會風,嚴格控制各類會議和舉行的各種活動,不開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會,要提高會議實效,開短會、講短話,力戒空話、套話。
2.精簡文件簡報,改進文風,沒有實質內容、可發可不發的文件和簡報一律不發。
3.未經批準,領導干部一律不得出席各類剪彩、奠基和慶祝會、紀念會、表彰會等慶祝活動,單位一律不發賀信、賀電。
??(二)整治“三公”等公用經費管理使用中存在的問題。
4.嚴格規范財經紀律,嚴格基本支出,增強預算管理剛性約束,嚴控追加預算,嚴肅查處隱瞞、滯留、占壓規費收入和罰沒收入行為。
5.堅決整治私設“小金庫”,堅決整治報銷超范圍、超標準等行為。
6.認真執行《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嚴格接待標準,嚴明工作紀律,合理安排食宿和用車,嚴禁超標準安排接待住房,嚴禁借開會、調研、考察、檢查、培訓等名義變相旅游。
? ??7.完善公務用車經費支出管理規定,強化預算管理,嚴格執行規定。?
8.嚴禁豪華裝修辦公用房、配置高檔辦公家具及辦公用品等。
9.堅決糾正用公款送禮行為,嚴禁在公務活動中贈送或接受禮品、禮金和各種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嚴禁節日期間用公款送節禮,嚴肅查處索取、接受或以借用為名占用管理服務對象以及其他與行使職權有關的單位或個人財物。
?10.嚴格執行領導干部辦理婚喪喜慶事宜相關規定,堅決防止和糾正大操大辦、奢侈浪費、借機斂財、違反財經紀律、違規使用公車等行為。
?(三)整治不作為亂作為問題。
??11.堅決糾正不認真履職,上有政策、下有對策行為;糾正調查研究走馬觀花、浮光掠影,只調查、不研究,重過程、輕結果;堅決查處“吃拿卡要”行為,杜絕利用便民服務謀取不正當利益行為;堅決糾正在項目審批、專項轉移支付資金分配等工作中的暗箱操作、權力尋租等行為;堅決糾正頻繁檢查、多頭檢查,以收費代管理、以罰款抵收及粗暴執法行為;糾正自由散漫、無故曠工、遲到早退、擅離職守等行為;糾正上班時間上網炒股、玩游戲、觀看娛樂節目等現象;堅決糾正推諉扯皮、辦事效率低下等問題。
(四)整治形象、政績工程問題。
12.大力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績工程”,堅決叫停違背科學發展、盲目鋪攤子上項目的行為,建立重質量、重效益、重落地、重項目實際開工的招商引資導向,制止和糾正招商引資水分多、虛假簽約、質量和效益不高等問題,堅決反對制造假情況、假數字、假典型、虛假工作業績的問題。
(五)整治脫離群眾行為的問題。
? 13.著力解決脫離實際、脫離群眾,高高在上、漠視現實,自我膨脹等問題。教育引導黨員干部深入實際、深入基層、深入群眾,深入到問題最突出的地方,接地氣、通下情,虛心向群眾學習,真心對群眾負責,熱心為群眾服務,誠心接受群眾監督,想群眾所想、急群眾所急、幫群眾所需,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
14.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簡化行政審批事項、優化審批流程和審批環節,提高審批效率,切實解決服務群眾“最先一公里”問題。
15.加強鄉、村、社三級政務服務和便民利民服務體系建設,對服務事項全程監督、限時辦結,提高服務效率,切實解決服務群眾“最后一公里”問題。
16.壓縮權力尋租空間,切實糾正一些基層干部以權謀私、以職謀私,慵懶散慢、吃拿卡要,不給好處不辦事,給了好處亂辦事,在為民辦事過程中收受禮金禮品、有價證券、支付憑證等不正之風。
(六)整治扶貧保障、惠農政策落實中存在的問題。
17.加強對扶貧資金的全程監督,堅決糾正項目招投標、資金撥付、建設管理、檢查驗收等環節中存在的問題,保證扶貧資金專款專用、發揮有限資金的最大使用效率,嚴肅查處管理使用中出現的截留、挪用特別是貪污、侵占問題。
18.堅決糾正社會保障資金兌付不及時和管理使用中存在的問題,保證社會保障資金安全有效。
19.堅決糾正城鄉低保中搞人情保、關系保等問題,農村危房改造對象確定等領域的違規操作問題,農機具購置補貼、糧種補貼等領域的弄虛作假問題,救災救濟物資發放、特困群體救助等領域的優親厚友問題。
20.堅決糾正采用多報、虛報、瞞報等手段騙取套取各類專項資金的行為,進一步完善政策執行、落實、監督等方面的制度,加大對群眾身邊腐敗行為的查處力度,堅決懲治民生領域特別是涉農領域侵犯群眾權益的行為,確保惠農政策的嚴格規范落實。
(七)整治農村“三資”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21.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的構成情況復雜、分布范圍廣泛、監管難度較大,疏于管理必然導致流失浪費嚴重。要在摸清家底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管理機制,明確管理主體和具體的管理責任,保障和發揮村民的民主監督作用,從源頭預防“三資”腐敗。堅決糾正私分、轉賣、違規處置“三資”的行為,對侵吞集體收益、賤賣鄉、村級財產和資源的依法嚴肅處理。
(八)整治教育醫療領域存在的問題。
22.以學前教育和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為重點,加快推進教育資源均衡配置,嚴格規范教育工程項目建設程序,加強項目建設管理,減低教育領域腐敗風險;堅決糾正教育亂收費行為,加大對以擇校費、贊助費、輔導補課費、資料費、營養費等名義亂收費行為的治理力度,確保校園成為教書育人的一片凈土。
23.堅決糾正醫務人員以各種名目開單提成、收受“紅包”,藥品和醫療器械采購、工程招投標、項目合作等環節的收受賄賂行為,在深化醫療衛生體制改革的同時,把懲治醫療職務腐敗作為解決看病難、看病貴問題的重要途徑,維護好人民群眾的健康權益和合法利益。
(九)整治各類項目建設中存在的問題。
24.從招標投標、工程審計、環境評估、項目驗收等環節完善監管制度,發揮嚴格管理的防范作用,加大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的力度,堅持有腐必反、有貪必肅,對利用職權插手項目建設、非法批地、低價出讓土地以及環評違規“開綠燈”等行為,堅決查處,絕不姑息。
(十)整治食品藥品制售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25.把監督管理貫穿到材料來源、生產加工、產品銷售各個環節,加強對食品藥品安全的監管工作;建立健全食品藥品安全事故責任倒查追究的有關制度和辦法,對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后果的相關人員嚴肅問責,確保群眾吃得安全、用得放心。
(十一)整治司法執法活動中存在的問題。
26.整治個別執法人員辦人情案、關系案、金錢案,把權力當作攫取利益的工具,以案謀私、貪贓枉法、收受賄賂。
27.結合貫徹落實十八屆四中全會決策部署,進一步深化司法體制、執法體制改革,明確工作標準,優化職權配置,強化履職監督,防止出現有案不立、應拘不拘、應訴不訴、有罪不追究,利用職權影響執法、干預司法、套取案情,以罰代法、選擇執法、降格處理等問題。
28.堅決防止和排除黨政機關及其領導干部違法干預司法,督促有關人員嚴格執行省上制定的“十條規定”,身體力行凈化司法執法環境。
(一)自檢自查。各村、各單位利用兩個月時間組織本村、本單位工作人員進行作風自檢,通過正面教育、反面警示,開展黨紀黨風和道德品行教育,對照專項整治內容和要求,自我檢查,自我糾正,查改并舉。
(二)排查自糾。各村、各單位組織專門力量,對本村、本單位是否存在作風問題進行排查,開展自查自糾,及時整改作風問題,并將具體整改措施上報鄉黨委、政府備案。
(三)聯合檢查。鄉黨委、政府組織專門力量對各便民服務點、各單位工作作風情況進行集中檢查,重點檢查日常考勤、會議紀要、財務管理、扶貧保障、“三資”管理、項目建設、食藥管理、司法執法、實名投訴、舉報查處、行政執法人員工作執行情況等。
(四)明察暗訪。由鄉紀委對行政審批等群眾集中的重點行政領域、重點環節進行明察暗訪,及時發現糾正破壞經濟環境,公開通報、典型曝光,加強警示教育。
(五)信訪受理。鄉紀委公開舉報電話,認真受理各類投訴和舉報,對群眾反映的違紀違規問題認真查處、及時回應。鄉紀委信訪舉報電話0943-3279039。
(一)嚴肅工作紀律。工作組人員要切實擔負起統籌協調、監督檢查和業務指導的工作責任。要注意發揮單位、村社職能優勢,結合日常監管工作任務,依法開展監督檢查。要講求方法,把握好尺度,做到依紀依法。同時,要強化自我約束,嚴格遵守工作紀律和整治工作有關要求。
(二)落實工作責任。各村、各單位黨委是抓好本村、本單位專項整治活動的責任主體,黨政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鄉紀委要認真履行監督責任。專項整治期間發生的嚴重違法違紀行為,要實行“一案三查”和“一問四責”機制,對當事人嚴肅追責同時,倒查黨委的主體責任和紀委的監督責任,對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和紀委主要領導分別追責。
(三)做好匯總工作。建立專項整治工作記錄,堅持每日匯總情況,報告鄉作風問題專項整治和監督檢查工作小組。
描寫監督檢查跟蹤整改報告二
20__年紀檢監察工作的總體要求是:深入貫徹全州黨風廉政建設和反_工作會議及州工商局務虛會、工作會精神,圍繞全面從嚴治黨的總要求和我州工商系統確立的“效能提升年”主題活動,嚴明黨的紀律,深化作風建設,優化經濟發展環境,強化執紀監督、繼續深入糾正“四風”、堅決懲治_,扎實推進懲治和預防_體系建設,努力打造一支清正、廉明的工商干部隊伍,為穩步推進工商體制改革和湘西科學發展保駕護航。工作要點如下:
1、加強對黨員干部遵守執行黨章和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宣傳紀律、人事紀律、群眾工作紀律等狀況的監督檢查,強化紀律剛性約束,堅決查處自行其是、陽奉陰違,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以及貫徹執行上級黨委政府決策部署打折扣、做選取、搞變通等行為,確保政令暢通,確保工商機關依法行政,更好地履行市場監管職責。
2、嚴格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職責制,將反腐倡廉各項任務分解到領導班子成員和部門,對重大違紀違法問題嚴肅追究職責,實行“一案雙查”。加強對執行職責制狀況的檢查考核,構成推進反腐倡廉工作的強大合力,確保反腐倡廉各項任務完成。
3、落實一崗雙責,抓好本部門本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引導干部嚴守黨紀國法的底線。健全制度,堵塞管理漏洞,防范廉政風險和監管風險。
4、加強紀檢監察機構自身建設。大力推進“三轉”,理清職責定位,深化內部改革,回歸主業主責。紀檢監察干部以身作則、率先垂范,帶頭執行作風紀律建設的系列規定,以更強的職責心,正確履行職責。不斷加強黨性鍛煉、業務學習,提高政治敏銳性和履職監督潛力,切實擔負起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監督職責。
5、立足提升工商履職效能,嚴肅查處黨員干部行政不作為、亂作為、慢作為等行為,做好效能建設和優化經濟發展軟環境工作。
一是繼續下大力氣,堅決糾正在執法中態度粗暴、方法簡單、執法不公、濫用職權、假公濟私等行為;嚴肅查處違法實施行政處罰行為;深入開展專項治理,嚴禁搭車收費、亂收贊助費,堅決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嚴格執行《湖南省工商系統窗口工作人員行為規范》。
二是認真落實《湖南省優化經濟發展環境十條禁止性規定》、《湖南省規范涉企檢查若干規定》、州委、州政府《關于進一步優化經濟發展環境的意見》和《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便民利民十條措施》,嚴格執行企業登記制度改革的有關規定,嚴肅查處損害經濟發展環境的行為。
三是加強政務服務系統建設,督促相關科室做好全省網上政務服務系統應用,抓好電子監察系統應用。
6、立足提升機關行政效能,強化作風轉變,持之以恒抓作風建設。
一是進一步加大作風建設監督執紀問責力度,健全暗訪、曝光、查處、問責長效機制,以強化明察暗訪、通報警示、績效考核為抓手,從嚴落實《關于對違反群眾工作紀律和干部作風要求進行問責的暫行辦法》。對有禁不止和頂風違紀的,發現一齊,查處一齊,絕不姑息;對作風問題反彈嚴重的科室等單位,堅決實行“一案雙查”,防止“四風”問題反彈,用務實的舉措、實在的行動著力解決在工作作風和辦事效率方面存在的辦事推諉、辦事不公、作風不實、效率低下等突出問題,讓作風建設成為新常態,不斷鞏固教育實踐活動成果。
二是結合“效能提升年”活動,將紀律教育、廉政教育、職業道德教育等納入培訓計劃,并突出工商部門特色,堅持把群眾滿意不滿意作為評判作風建設成敗的重要標準。對發現的重大作風違法違紀案件線索,堅決依法依規予以查處。
7、強化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著力規范權力運行。
一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_體系20__-20__年工作規劃》。用心發揮工商職能作用,將屬于工商機關的反腐倡廉任務進行任務分工和職責分解,確保任務完成。
二是落實群眾領導和分工負責、黨政正職“三個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群眾決策、領導干部重要事項報告、黨政正職述廉評議、民主生活會、誡勉談話、詢問和質詢、特定問題調查、反腐倡廉制度廉潔性評估等監督制度,規范領導干部用權。
三是強化行政監察和審計監督,對黨員干部違法違紀苗頭性問題早發現、早提醒、早制止、早糾正,防止小問題變成大錯誤。
8、大力推進權力公開透明運行。推進辦事公開,深化權力運行流程、“三公”經費支出、重大建設項目和社會公益事業信息公開,加強廉政風險防控。
9、強化廉政教育,抓好領導干部預防_、廉潔自律工作。
一是拓展廉政教育載體和平臺,豐富教育形式,用心開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崗位廉政教育,繼續開展請專家及業務骨干上廉政課,“一把手”講廉政黨課等活動,把廉潔價值理念教育貫穿于黨員干部培養、選拔、管理和使用的全過程;
二是認真執行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制度,根據州紀委的部署,對報告的有關事項將有針對性的開展抽查核實工作。
四
10、堅持以“零容忍”的態度嚴格執紀問責,加大懲治_力度,堅決治病樹、拔爛樹,堅決遏制_行為。
一是持續懲治_高壓態勢。堅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懲,“老虎”、“蒼蠅”一齊打,嚴肅查處黨員干部__、權錢交易、權色交易、權力尋租、用人_、插手工程、以權謀私、失職瀆職、徇私枉法、濫用職權、損害群眾利益、違反政治紀律等違法違紀案件,不斷鞏固“不敢腐”的成果。對違法違紀情節嚴重、群眾反映強烈的干部堅決依紀依法予以查處。
二是暢通信訪舉報渠道,加強案件線索管理,完善案件線索移送、案件協查、結果運用等機制,確保反映干部問題的線索處置無遺漏。
三是加強對網絡輿情的收集研判。及時上報涉及全系統的重大涉腐涉紀輿情,做好應對處置工作。
四是嚴格依紀依法禮貌辦案。對反映失實的要及時澄清,對誣告陷害的要追究職責,保障被審查人員的合法權益,保護黨員干部干事創業用心性。
五是完善“一案兩報告”和案件通報制度。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報告案件調查狀況,剖析違紀違法問題的成因,提出防范措施,發揮查辦案件的治本功能;及時通報案件查處狀況,督促發案單位加強教育、抓早抓小、完善制度、強化監督、剎風整紀,促進懲治成果向預防成果轉化。
描寫監督檢查跟蹤整改報告三
基層黨風政風監督檢查制度和機制的實施細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建立健全基層黨風政風監督檢查機制,著力解決糾正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和不正之風,確保黨員干部違反黨紀政紀、侵害群眾利益的行為有人管、有人制止、有人糾正、有人追究,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行政監察法》、《農村基層干部廉潔履行職責若干規定(試行)》、市委《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職責和紀委監督職責的實施辦法(試行)》、《南陽市基層黨風政風監督檢查實施辦法(試行)》,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監督檢查應當堅持以下原則:
(一)依紀依法,客觀公正;
(二)紀委主導,部門參與;
(三)依靠群眾,發揚民主。
第三條:本辦法所指監督檢查對象是基層組織和基層干部。
基層組織指鎮機關內設科室、中心,鎮直部門和行政村;基層干部指鎮機關內設科室、中心,鎮直部門負責人,行政村黨支部、村委會、監委會成員;鎮機關和鎮直部門其他工作人員,群眾經濟組織中的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群眾經濟組織負責人,村民小組負責人等。
鎮黨政領導班子成員監督檢查按《南陽市基層黨風政風監督檢查實施辦法(試行)》執行。
第二章:監督檢查資料
第四條:鎮機關科室、中心,鎮直部門負責人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主體職責和監督職責不正之風。
(一)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領導不力,以致職責范圍內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風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響;
(二)對上級領導機關交辦的黨風廉政建設職責范圍內的事項不傳達貫徹、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實,或者拒不辦理;
(三)疏于監督管理,致使直接管轄的下屬發生嚴重違紀違法問題;
(四)對吃、拿、卡、要,亂作為、不作為等損害人民群眾利益問題糾正查處不力,造成惡劣影響;
(五)對本部門發現的嚴重違紀違法行為隱瞞不報、壓案不查。
第五條:鎮機關和鎮直部門工作人員濫用職權、侵害群眾合法權益不正之風。
(一)非法征占、侵占“以租代征”轉用、買賣土地和荒地、荒灘等資源;
(二)違反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鎮建設規劃和基本農田保護規定進行審批或建設;
(三)侵占、截留、挪用、揮霍或者違反規定借用基層群眾財產或者各項強農惠農資金、物資以及征地補償費等;
(四)違反規定干預、插手村級組織選舉或者群眾資金、資產、資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賃以及基層工程建設等事項;
(五)違反規定扣押、收繳群眾款物或者處罰群眾;
(六)對發現的嚴重侵害群眾合法權益的違紀違法行為隱瞞不報、壓案不查;
(七)其他濫用職權,侵害群眾合法權益的行為。
第六條:鎮機關和鎮直部門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謀取不正當利益不正之風。
(一)索取、收受或者以借為名占用管理、服務對象財物,或者吃拿卡要;
(二)在管理服務活動中違反規定收取費用或者謀取私利;
(三)用公款或者由村級組織、鎮企業、私營企業等管理和服務對象報銷、支付應當由個人負擔的費用;
(四)設立“小金庫”,侵吞、截留、挪用、坐支公款;
(五)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為親屬謀取利益;
(六)其他利用職務之便,為本人或者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的行為。
第七條:鎮機關和鎮直部門工作人員弄虛作假、損害黨群干群關系不正之風。
(一)在換屆選舉中拉票賄選,敗壞選人用人風氣;
(二)弄虛作假,騙取榮譽和其他利益;
(三)在社會保障、政策扶持、救災救濟款物分配等事項中違規辦事、顯失公平;
(四)漠視群眾正當訴求,或者對待群眾態度惡劣;
(五)大吃大喝、公款旅游,或者違規使用公車等鋪張浪費行為;
(六)違反規定操辦婚喪喜慶事宜,或者借機斂財。
第八條:村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和村民委員會在村級組織選舉中拉票賄選、破壞選舉不正之風。
(一)違反法定程序組織、參與選舉,或者偽造選票、虛報選票票數、篡改選舉結果;
(二)采取暴力、威脅、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參選或者妨害村民依法行使選舉權、被選舉權;
(三)利用宗教、宗族、家族勢力或者黑惡勢力干擾、操縱、破壞選舉。
第九條:村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和村民委員會成員在村級事務決策中獨斷專行、以權謀私不正之風。
(一)違反規定處置群眾資金、資產、資源,或者擅自用群眾財產為他人帶給擔保,損害群眾利益;
(二)違法違規發包群眾土地、調整收回農民承包土地、強迫或者阻礙農民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非法轉讓、出租群眾土地,或者違反規定強制調整農民宅基地;
(三)在政府撥付和理解社會捐贈的各類救災救助、補貼補助資金、物資以及退耕還林款物、征地補償費使用分配發放等方面違規操作、挪用、侵占,或者弄虛作假、優親厚友。
(四)在群眾資金使用、群眾經濟項目和工程建設項目立項及承包、宅基地使用安排以及耕地等群眾資源承包、租賃、流轉等經營活動中暗箱操作,為本人或者他人謀取私利;
(五)違背村民意愿超范圍、超標準向村民籌資籌勞,加重村民負擔,或者向村民亂集資、亂攤派、亂收費。
第十條:村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和村民委員會成員在村級事務管理中濫用職權、損公肥私不正之風。
(一)采取侵占、截留、挪用、私分、騙取等手段非法占有群眾資金、資產、資源或者其他公共財物;
(二)計劃生育、落戶、殯葬等各項管理、服務工作中或者受委托從事公務活動時,吃拿卡要、故意刁難群眾或者收受、索取財物;
(三)違規無故收(付)款,不按審批程序報銷發票,或者設立“小金庫”,隱瞞、截留坐支群眾收入;
(四)以虛報、冒領等手段套取、騙取或者截留、私分國家對群眾土地的補償、補助費以及各項強農惠農補助資金、項目扶持資金;
(五)未經批準擅自借用群眾款物或者雖經批準借用群眾款物但逾期不還,或者違規用群眾資金、公物操辦個人婚喪喜慶事宜;
(六)以辦理村務為名,請客送禮、大吃大喝,揮霍浪費群眾資金,或者濫發獎金、補貼,用群眾資金支付應當由個人負擔的費用;
第十一條:村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和村民委員會成員在村級事務監督中弄虛作假、逃避監督不正之風;
(一)不按照規定實行民主理財,或者偽造、變造、隱匿、銷毀財務會計資料;
(二)阻撓、干擾村民依法行使詢問質詢權、罷免權等監督權力;
(三)阻撓、干擾經濟職責審計以及其他重大事項的審計;
(四)阻撓、干擾有關機關、部門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或者案件查處。
第十二條:村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和村民委員會成員目無法紀、妨害和擾亂社會管理秩序不正之風。
(一)參與、縱容、支持黑惡勢力活動;
(二)組織、參與宗族宗派紛爭或者聚眾鬧事;
(三)參與色情、賭博、吸毒、迷信、邪教等活動或者為其帶給便利條件;
(四)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等。
第三章:組織實施
第十三條:基層黨風政風監督檢查工作,堅持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紀委組織實施,部門各負其責,依靠群眾支持和參與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鎮紀檢監察部門協助鎮黨委政府或者根據職責依紀依法開展監督檢查工作。
第十四條:鎮黨委和政府應當結合本辦法的貫徹實施建立健全農村基層黨務公開、政務公開、村務公開和辦事公開制度,財政、審計、農業、民政、信訪等部門和村務監督委員會應當切實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推進農村基層權力運行公開透明。
第十五條:鎮黨委和政府每年應當對村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和村民委員會成員執行本規定的狀況進行一次檢查考核。
第十六條鎮紀檢監察部門應當依紀依法采取集中檢查、聯合檢查、專項檢查、指定檢查、案件調查等方式,組織開展轄區內黨風政風監督檢查,嚴肅查處基層組織和黨員干部違反黨紀政紀、侵害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
紀檢監察機關開展監督檢查工作,實行上級監督檢查與本級自查自糾相結合,定期監督檢查與不定期監督檢查相結合。
第十七條:紀檢監察機關開展監督檢查主要采取以下方式:
(一)聽取工作匯報和專題匯報;
(二)根據工作需要列席有關會議,參加被監督檢查對象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和述職述廉會議;
(三)受理群眾來信、來電、來訪、網絡曝光等;
(四)召開座談會;
(五)個別談話;
(六)調閱、復制有關文件、檔案、會議記錄等資料;
(七)民主測評、問卷調查;
(八)明察暗訪或者走訪調研;
(九)對專業性較強或者個性重要問題的了解,能夠商請有關職能部門或者專業機構予以協助。
第十八條:村黨組織和村民委員會應當依據本辦法切實履行以下職責:
(一)完善村規民約,建立廉政承諾制度,健全監督制約機制,保證本辦法的貫徹執行;
(二)健全黨組織領導的村級自治機制,對村級重大事務實行村黨組織提議、村黨組織和村民委員會商議、黨員大會審議、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決議,決議資料和實施結果應當公開;
(三)建立健全黨務公開、村務公開和財務公開制度;
(四)將貫徹執行本辦法的狀況作為民主生活會對照檢查、年度述職述廉和民主評議的.重要資料,理解黨員和村民的監督;
第十九條:村務監督委員會應當依法履行監督職責,對村民委員會成員執行本辦法的狀況進行監督。
第四章:結果運用
第二十條:監督檢查中發現有下列狀況之一的,應當及時報告:
(一)影響經濟社會發展和黨的基礎組織建設方面的重大問題;
(二)被監督檢查對象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的問題;
(三)被監督檢查部門主要負責人違反廉潔履職規定,嚴重影響工作的問題;
(四)關系干部群眾切身利益、干部群眾反映強烈、影響基層社會穩定的重大事項。
第二十一條: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違紀違規問題,按照下列辦法處理:
(一)對發現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予以預警提示,糾正、消除潛在風險;
(二)對發現的全局性、行業性、區域性重大問題,及時上報鎮黨委和上級紀檢監察機關,責令相關組織和人員及時整改;
(三)對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和不正之風,直查快辦,及時督辦,限時辦結,迅速回應;
(四)對發現的違紀違法問題,依紀依法處理。
第二十二條:年度監督檢查狀況構成報告上報鎮黨委和上級紀檢監察機關,納入年度作風建設和反腐倡廉建設檢查考核資料,副科級以上領導干部考核結果存入個人廉政檔案。
第二十三條:監督檢查結果按照組織程序反饋給被監督檢查單位和個人。被監督檢查單位應當及時召開專題會議和專題民主生活會,認真剖析研究,提出整改方案和工作計劃,并認真進行整改落實。
第二十四條:監督檢查結果作為鎮機關、村級領導班子建設和領導干部選拔任用、業績評定、獎勵懲處、職責追究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參考依據。
第五章:職責追究
第二十五條:鎮機關和鎮直部門工作人員有本辦法第二章所列行為的,視情節輕重,由鎮黨委和紀檢監察機關依照職責權限給予誡勉談話、通報批評、調離崗位、責令辭職、免職、降職等處理。
應當追究黨紀政紀職責的,依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二十六條:村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有本辦法第二章所列行為的,視情節輕重,由鎮黨委和紀檢監察機關依照職責權限給予誡勉談話、通報批評、停職檢查、責令辭職、免職等處理。
應當追究黨紀職責的,依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給予相應的黨紀處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二十七條:村民委員會成員和其他村黨組織成員有本辦法第二章所列行為的,視情節輕重,由鎮黨委和紀檢監察機關依照職責權限給予誡勉談話、責令公開檢討、通報批評、取消當選資格等處理或者責令其辭職,拒不辭職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和其他法律法規的規定給予罷免或處理。
對其中的黨員,應當追究黨紀職責的,依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給予相應的黨紀處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二十八條:基層干部違反本辦法獲取的不正當經濟利益,應當依法予以沒收、追繳或者責令退賠;給國家、群眾或者村民造成損失的,應當依照有關規定承擔賠償職責。
第二十九條:村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和村民委員會成員受到上述條款處理的,由鎮黨委和政府按照規定減發或者扣發績效補貼(工資)、獎金。
第三十條:村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和村民委員會成員中的黨員因違反本辦法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的,或者受到留黨察看處分恢復黨員權利后,兩年內不得擔任村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被責令辭職、免職的,一年內不得擔任村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
第三十一條:鎮紀檢監察機關對發現和受理的問題線索,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經調查認為需要實施職責追究的,按有關程序報批,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按照管理權限具體實施。
第三十二條:處理決定執行狀況及相關材料應在相關事項處理結束后15日內向紀檢監察機關報告。
對受到職責追究的處理決定不服的,能夠按照有關規定向有關機關提出申訴。受理申訴機關應當依據有關規定進行復查并做出結論。申訴期內,不停止處理決定的執行。
第三十三條:實施職責追究的狀況應載入干部個人人事檔案和廉政檔案,作為對其業績評定、獎勵懲處、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四條:本辦法由新甸鋪鎮紀委負責解釋。
第三十五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描寫監督檢查跟蹤整改報告四
根據中央、省、市、縣統一部署,我鎮領導班子換屆將在今年上半年進行。最近,省市縣紀委機關、組織部門分別對換屆風氣監督、營造風清氣正的換屆環境作出了安排部署。為認真貫徹落實上級有關要求,做到換屆風氣監督工作與換屆工作同步部署、同步啟動、同步落實,努力營造風清氣正換屆環境,確保鎮領導班子換屆工作順利進行,現結合我鎮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堅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預防在先,把紀律挺在前面,嚴格執行中央“九個嚴禁”和省委“十個嚴禁”換屆紀律要求,嚴肅查處用人上的違規違紀行為,以“零容忍”的態度正風肅紀,確保全鎮換屆風清氣正,使這次換屆成為營造良好政治生態、從政環境的一次生動實踐。同時,要以此次換屆為契機,加強干部教育培訓,優化班子結構,強化監督管理,努力建設適應全鎮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高素質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
(一)及時部署換屆風氣監督工作
1.迅速動員部署。召開黨政班子聯席會議,對嚴明換屆紀律、嚴格換屆風氣監督工作進行部署、落實責任。及時向全體機關干部、村(社區)干部、“兩代表一委員”傳達換屆紀律要求,對換屆紀律監督檢查中涉及的具體問題進行講解。同時督促和指導各村(社區)、各單位結合實際抓好換屆紀律宣傳及風氣監督工作。
2.制定實施方案。制定全鎮加強換屆風氣監督檢查工作實施方案,把嚴明換屆紀律要求貫穿換屆工作的全過程,在制定換屆文件、部署安排工作時,把換屆風氣監督作為重要內容,將從嚴從實做好換屆風氣監督與換屆考察等其他各項工作同謀劃、同部署。
3.召開專題會議。圍繞嚴肅換屆紀律、加強換屆風氣監督檢查工作,召開鎮黨政班子、人大、紀委、綜治辦、黨政辦等人員參加的全鎮干部監督工作專題會議進行部署,拓寬監督信息渠道,延伸監督觸角,充分發揮成員單位在加強換屆風氣監督工作中的作用。
(二)壓實換屆風氣監督責任
1.堅持書記抓、抓書記。落實各基層黨組織書記的第一責任人責任,重要工作要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要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要親自協調,重大案件要親自督辦,要把加強換屆風氣監督作為抓好換屆工作的頭等大事,拿出足夠的時間和精力一抓到底,要旗幟鮮明的提出要求,帶頭敢抓敢管敢碰硬,堅決維護換屆工作的嚴肅性。
2.明確責任清單。在換屆工作中,鎮紀委擔負監督責任,要嚴肅執紀,嚴格問責,確保換屆紀律不折不扣執行。鎮黨建辦擔負直接責任,要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協調推進換屆風氣監督的各項措施落到實處。要深入宣傳,加強監控,切實防止人為惡意炒作,努力營造良好社會輿論環境。鎮綜治辦擔負維護社會安全穩定的責任,統籌安排,細化措施,嚴密防控,確保換屆期間社會穩定和換屆工作安全。
3.嚴肅問責追責。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縣委關于嚴肅換屆紀律的有關要求,堅決做到有責必問、問責必嚴。對抓換屆風氣監督工作重視不夠、執行不力、效果不好的,要及時督促提醒,視情況約談相關責任人,必要時進行誡勉談話;對因履責不力導致換屆風氣不正、紀律松弛、影響惡劣的,追究單位主要領導和相關人員責任。
(三)抓好換屆紀律學習教育和輿論引導
1.認真開展專題學習。鎮黨委將采取中心組學習、機關干部大會、村(社區)干部大會等多種形式,組織鎮領導班子成員、“兩代表一委員”、紀檢干部、組工干部、后備干部、換屆工作相關人員等,圍繞中央和省、市委、縣委關于嚴肅換屆紀律“三通知一通報”精神開展專題學習;結合“兩學一做”教育活動,圍繞《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開展再學習、再教育。分發《換屆紀律學習手冊》、《換屆紀律要求提醒冊》,結合換屆考察工作,組織參加測評推薦大會人員集中學習,切實把紀律和規矩教育落到實處,確保“九個嚴禁”、“十個嚴禁”換屆紀律入腦入心。
2.深入開展談心談話。把談心談話貫穿換屆始終,鎮黨委書記對本級領導班子成員、后備干部開展一次全面談話。對不再提名的、個人意愿沒能實現的和思想情緒有波動、工作干勁有松懈的干部,開展有針對性的談心談話。通過專題談心談話,引導他們在換屆過程中嚴守換屆紀律,正確對待進退留轉,自覺服從組織安排,提醒和督促他們帶頭負起匡正換屆風氣的責任。
3.落實換屆風氣承諾制度。鎮副科級以上領導干部、科級后備干部,換屆紀律督查組全體成員以及與換屆工作相關人員,圍繞遵守換屆工作紀律和組織人事紀律,簽訂遵守換屆工作紀律承諾書,開展公開承諾踐諾活動。
4.加大警示教育力度。要把“一片一書”作為換屆工作進行政治紀律要求的必備教材,把“四必看”(鎮領導班子必看、參加換屆工作會議人員必看,負責換屆工作機構人員必看,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必看)作為硬性的紀律要求,組織領導干部和相關人員認真學習中央編印的《嚴肅換屆紀律文件匯編》一書,觀看中央攝制的《鏡鑒——湖南衡陽、四川南充“兩案”警示錄》等警示教育片,重溫中央關于“兩案”通報和我省下發的有關通報等各項要求,進行警示教育。換屆中根據上級黨委要求及時組織學習有關反面教材,深刻汲取教訓,切實引以為戒。
5.廣泛進行社會宣傳。要將嚴肅換屆紀律規定及有關措施通過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根據換屆工作進程,依托短信、飛信、微信、電子顯示屏、宣傳欄等各類媒體,發布致廣大黨員干部群眾一封信,廣泛宣傳換屆選舉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規,公布換屆工作紀律要求和“————”舉報電話,尤其是“九個嚴禁”、“十個嚴禁”紀律要求,教育引導黨員干部群眾特別是各級領導干部正確對待領導班子換屆,有序參與換屆風氣監督,營造風清氣正選人用人環境。
(四)落實干部選拔任用和監督制度
1.嚴格執行干部選任制度。認真貫徹執行《干部任用條例》和省、市干部人事有關政策規定,對鎮黨委換屆工作黨代表的條件、結構、產生和“三類人員”比選的基本資格條件以及新提拔的人員任職條件認真把關和重點審核。對不按照換屆規定的基本條件、任職資格、考察程序推薦提名人選的要嚴肅追究責任。
2.嚴格執行全程紀實制度。認真執行中組部《關于加強干部選拔任用紀實工作的若干意見》,如實記錄換屆提名人選選拔任用各個環節的主要工作和重要情況,使每個人選的選任過程可追溯、可倒查。
3.嚴格執行“四個凡提”制度。要完善換屆考察辦法,堅決防止“帶病提拔”“帶病上崗”,對換屆提名人選的干部檔案要做到“凡提必審”,看有沒有假年齡、假學歷、假履歷;對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要做到“凡提必核”,看報告事項是否真實,是否存在故意隱瞞現象;對紀檢機關有關廉政情況的意見要做到“凡提必聽”;對反映有關問題的信訪舉報要做到“凡提必查”,看舉報的情況是否屬實,問題沒有查清、疑點沒有消除的不得作為提名人選。
(五)加強對換屆風氣的監督檢查
1.成立換屆風氣監督機構。成立全鎮換屆風氣監督工作領導小組和換屆紀律督查組,抽調得力干部專門負責全鎮換屆紀律監督檢查和舉報受理查核工作。選聘部分黨代表和干部群眾擔任換屆風氣監督員,協助做好換屆風氣監督工作。
2.開展換屆風氣巡回督查。鎮紀委與鎮黨建辦將組成聯合巡回督查組,采取聽取匯報、召開座談會、個別談話、查閱資料、調查評估、受理舉報、明察暗訪等方式,對全鎮換屆風氣和落實干部選拔任用、監督制度的情況進行巡回督查,尤其要聚焦換屆中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細化硬化措施,加強對關鍵環節的監督。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提出整改建議,督促抓好整改落實。
3.加強換屆選舉現場督導。大會選舉期間,縣委組織部會同紀委機關等有關單位將派駐督查指導組對我鎮領導班子換屆選舉工作進行現場監督和指導。
(六)從嚴從快查處違反換屆紀律行為
1.暢通群眾舉報渠道。向社會公布鎮換屆監督舉報電話“————”,實行專人值守,保持24小時暢通。暢通信訪、電話、網絡、短信“四位一體”的舉報渠道,及時受理違反換屆紀律問題舉報,實時監測和了解全鎮換屆風氣情況。如發現違反換屆紀律問題,要及時向鎮換屆風氣工作監督領導小組報告。
2.實行查核工作責任制。換屆期間,凡出現嚴重違反換屆紀律問題的,應及時向換屆督查組和鎮黨委報告。鎮換屆督查組負責初核工作,舉報查核情況報告由具體承辦人和負責人簽字。情節較輕的問題,要在5個工作日內查核完畢;情節較重的問題,要在15個工作日內查核完畢;情節嚴重的問題,要在30個工作日內查核完畢。
1.完善信息溝通機制。建立健全監督信息收集反饋機制,鎮換屆監督組協調紀委、黨政辦、信訪、綜治等單位,將收到的反映違反換屆紀律問題的信息,及時提供鎮換屆辦掌握。
2.建立換屆風氣輿情監控和應急處置機制。鎮換屆辦要制定網絡輿情應對預案,實行輿情全時段監控,對媒體和互聯網反映的違反換屆紀律問題,迅速采取應對措施。經查問題屬實的,迅速處理并公布處理結果;與事實不符的,迅速公布真相予以澄清;對別有用心散布謠言的,會同有關部門迅速依法處理。
3.及時通報換屆風氣監督工作情況。換屆期間,鎮監督組要采取印發文件、集中調度、個別約談等形式,適時通報換屆風氣巡回督查、現場督導情況,通報加強風氣監督工作和換屆風氣情況,有針對性地提出要求。
4.切實增強工作合力。鎮紀委、黨建辦和綜治辦等部門要在鎮黨委的統一領導下,建立加強換屆風氣監督工作協調會議制度,堅持重要問題共同研究、重要工作共同部署,認真履行各自職責,在換屆風氣監督上做到齊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營造風清氣正的換屆工作環境。
描寫監督檢查跟蹤整改報告五
為進一步提升全鎮疫情防控工作,7月9日,我鎮組成檢查小組,對全鎮疫情防控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為期五天的專項督查。
x月x日至xx日,累計抽查村(社區)20次、企業21家、小區13個,累計抽查農貿市場10次、超市22家,賓館、酒店30家,電影院、圖書館等要求限流的公共文化場所8家,棋牌室、健身館、洗浴場所、ktv、網吧、校外教育機構等要求暫停營業等場所53家。
據督查情況反映,農貿市場、超市、酒店等人流密集場所設置專人值守,對進出人員進行測溫登記,并檢查健康碼、行程碼;電影院、圖書館等場所采取限流措施,規范入場前的相關檢查;棋牌室、ktv、網吧、校外教育機構線下教學等按要求暫停運營,一切公眾聚集性活動均已暫停舉辦或取消。
從檢查結果來看,各行政村疫情防控要求落實到位,能夠充分發揮網格作用,組織網格員、志愿者開展每日3次日常巡查,對防疫工作進行“回頭看”。積極調動村民小組長、婦女隊長等群眾力量,鼓勵群眾及時向村委反映外來人員情況。主動強化房東、企業負責人主體責任,及時了解轄區內人員流動情況。實行全天24小時輪班值守制,確保第一時間掌握轄區內防疫情況,貫徹落實全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1、疫情防控宣傳氛圍不濃,群眾主動學習防疫知識、自覺佩戴口罩的觀念不強,自我防護意識有待提高。
2、疫情防控責任意識仍需強化,部分工作人員對防疫重視程度不足,對疫情防控要求的落實程度不夠。
3、疫情防控工作強度還需提升,沿街小商鋪防疫措施缺位,集聚打麻將情況偶有發生,公交站、夜排檔等人員來往密集區域管控強度稍顯不足。
一是全方位提升責任意識,加強各聯系村鎮干部的監督職責,進一步強化鎮各局辦、村(社區)工作人員的責任意識,突出全鎮網格長、網格員履職擔當能力,嚴格貫徹落實全鎮疫情防控措施,筑牢疫情防控的第一道防線。
二是多層次發揮基層力量,充分發揮鎮疫情防控指揮部的統籌作用,嚴格落實疫情防控“8項”通告;積極促進鎮村協作,發揮好各局辦抽調人員在疫情防控中的作用,切實幫助村(社區)減輕壓力;繼續凸顯全鎮網格功能,以網格為單位,嚴格管控外來人員流動,推動疫情防控措施落到實處;全面調動社會各階層力量,組織黨員志愿者、退休老干部、青年隊伍、村民小組長等參與全鎮防疫工作,明確出租屋房東、企業負責人的主體責任,充實基層防疫隊伍;深入強化宣傳引導和后勤保障,通過線上線下宣傳,引導群眾自覺做好疫情防控措施,樹立群眾自我保護意識,做好防疫物資管理工作,提高后勤保障水平和能力。
三是進一步嚴明防疫紀律,持續發揮鎮防疫督查組作用,加強對全鎮防疫工作的監督檢查。提升疫情防控工作人員的紀律意識,確保疫情防控值班人員、卡口值守人員、網格巡查工作人員到崗到位,從嚴從緊抓好全鎮疫情防控的各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