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是指在某個單位、機構或組織工作的勞動者,他們是組織的骨干力量。以下是小編為職工們收集的一些職業技能培訓課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職工宿舍安全的管理制度(優質24篇)篇一
為了讓員工在上班之余有個舒適、安全、安靜的休息環境,以飽滿的精神狀態迎接工作,現特制訂以下規章制度,請各位員工仔細閱讀,嚴格遵守。
二、每位員工必須遵守宿舍相關制度,服從宿舍長的安排。
四、愛護宿舍內的設施,設備、熱水器等公共財物,故意損壞者、除賠償外扣50元。宿舍內的公共財物自然損壞宿舍長及時報部門主管進行安排修理。
五、節約用水,用電、做到人走燈熄、避免自來水長流,如有違反者一經發現罰5-10元.
六、不得在宿舍內打架,斗毆、喝酒、賭博、偷竊等行為,不得影響其它員工的正常休息,如有違反罰50—100元,情節嚴重作開除處理并送相關部門查處。
七、宿舍員工必須在12:00之前,回到宿舍就寢,超過規定時間后回宿舍由宿舍長負責登記人員名單,第二天上交部門經理。
八、不得私自帶領外界人員(不是本公司員工)留在宿舍過夜,探訪人員必須在11:30分后離開,由宿舍長勸其離開。
九、宿舍內請勿大聲喧嘩,影響其余員工休息,如有違反罰5-10元。
十、各部門領導進行不定期抽查。衛生不合格一次20元。
遇到突發情況,要保持冷靜,團結一心,保護好自己及其他人。
十一、員工必須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共同維護宿舍良好的衛生環境。
十二、值日員工不按規定打掃衛生或不按規定投放垃圾,經寢室長提醒后仍不執行者,由行政人事部視情節輕重予以違紀處理。
十三、宿舍所有垃圾必須用垃圾袋裝好,由各宿舍當日輪值人員提到指定地點放好,如檢查時發現不按要求放置者,罰款10元/次。凡住宿員工將垃圾亂丟亂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理。
十四、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識,做到安全用電、用水,發現事故隱患及時上報工程部。
職工宿舍安全的管理制度(優質24篇)篇二
第一條為加強單身宿舍的管理,做好服務工作,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xx科工委機關所有單身宿舍的管理。
第三條申請入住單身宿舍的職工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xx科工委機關正式職工;
(二)父母家在外地;
(三)在京確無住房。
第四條凡具備申請單身宿舍條件的職工,按以下程序辦理核對和入住手續:
(一)本人填寫《單身宿舍入住申請表》(附件1),經本部門核對后由人事教育司負責對申請人是否符合入住條件進行核對。
(二)人事教育司核對后,職工本人將《單身宿舍入住申請表》交行政處。
(三)行政處負責統一安排宿舍。職工本人與行政處簽訂《單身宿舍租賃協議書》(附件1)。
(四)行政處負責通知申請人入住時間及房間號,并發放單身宿舍鑰匙。
第五條租住單身宿舍的職工需要退房時,請按以下程序辦理退房手續:
(一)申請退房職工提出書面“退房申請”交行政處。
(二)行政處將職工“退房申請”轉后勤保障處,后勤保障處負責收回房間鑰匙,并進行房租、水、電及天然氣等費用的結算。
(三)行政保障處通知職工到機關服務局綜合處交齊各項費用后,到行政保障處辦理退房手續。
第六條租住協議到期后,繼續租住的職工應在規定時間內續簽協議。
第七條行政處根據單身職工的變化和單身宿舍的使用情況,隨時對單身宿舍的安排進行調整。
第八條入住單身宿舍的職工應遵守以下規定:
(一)入住單身宿舍的職工,應遵守滿庭芳園物業管理規定。
(二)服從管理,尊重并配合單身宿舍管理人員開展工作。
(三)愛護公共財產(電器、家具、炊具、衛生潔具、房門鑰匙、電費卡以及宿舍內其他設施、設備),人為損壞或丟失,按原價賠償。
(四)宿舍內各房間的家具、電器等均按規定配備,不得私自挪用、轉讓。
(五)不得將來訪的客人留宿。
(六)保管好自己的物品、注意防盜。
(七)注意室內用火、用電、用水安全。
(八)保持室內清潔衛生。
(九)室內不得大聲喧嘩,以免影響他人。
第九條單身宿舍水電費、熱水費、天燃氣費的計算與繳納。
(一)單身宿舍的電費繳納。
宿舍為磁卡式電表的,由各宿舍職工自己按規定購電;
宿舍為普通電表的,由后勤保障處按規定收取,收取時間以有關部門的要求為準。
(二)單身宿舍的水費、熱水費、天燃氣費等費用。
(三)每套單身宿舍的上述費用由本套宿舍的所有租住人平均分攤。
(四)單身職工入住或退出單身宿舍的當月居住時間不超過15天,按半月計算上述費用;超過15天時,按全月計算上述費用。
第十條房租費計算與繳納。
(一)每人每月房租(元)=本人租住面積(m2)×3.05(元/m2)。其中:
1.租住面積按《租住面積核算辦法》的計算原則計算。
2.臥室內有陽臺和衛生間的應計入本人使用面積。
(二)單身職工入住或退出單身宿舍的當月居住時間不超過15天,按半月計算房租;超過15天時,按全月計算房租。
(三)租金如遇國家規定調整,按有關規定執行。
(四)房租費每月25日繳納,由后勤保障處統一收取。
第十一條為保證單身宿舍的正常使用,單身職工結婚后(即:領取結婚證后),應及時向行政處書面報告,并在3個月內按規定辦理退房手續。確有特殊情況不能按期搬出時,按下面公式計算房租費:
每人每月房租(元)=本人租住面積(m2)×20(元/m2)。
第十二條租住單身宿舍的職工因工作關系,調離本單位后,應在3個月內按規定辦理退房手續,并搬出單身宿舍。確有特殊情況不能按期搬出時,行政處報局領導同意后,可暫時居住。在調離職工暫住單身宿舍期間,行政處有權根據單身宿舍的使用需求隨時要求調離職工搬出。暫住期間按下面公式計算房租費:
每人每月房租(元)=本人租住面積(m2)×30(元/m2)。
第十三條單身職工因故不能按時繳納房租費、水費、電費、天燃氣費等費用時,后勤保障處將情況報送局領導批示后由行政處通知財務處從職工本人當月的工資中代付。
第十四條單身職工入住單身宿舍后應遵守本規定。
第十五條本辦法由機關服務局負責解釋。
第十六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試行。
職工宿舍安全的管理制度(優質24篇)篇三
第一條本辦法依據行政院頒事務管理規則「宿舍管理篇」訂定。
第二條本校單身宿舍由學校指派宿舍管理人員,以宿舍全體借用人為服務對象,依據「宿舍規則」,管制閒雜人員進入,保管公共財物,防范失竊,維護宿舍公共安全及清潔衛生。
第三條借用人除負責其個人室內整潔,實踐「宿舍規則」外,并應配合宿舍管理人員,共同維護公共場所、盥洗室及廁所之清潔衛生,并不得在宿舍內或週圍飼養寵物。
第四條本宿舍僅提供借用人居住,不得將宿舍出(分)租、轉借、調換、轉讓、增建、改建、經營商業或作其他用途。
第五條借用人每月除依行政院規定每月扣繳房租津貼外,應自行負責繳付水電費與管理費,借用人應繳之費用,按月自薪資中扣繳。
因第七條各款事由遷出者,應預繳水電費新臺幣伍佰元,待月底結算后多退少補。
管理費納入校務基金,做為單身宿舍維持費用,其金額由教職員工宿舍調配委員會審議通過后實施。
第六條宿舍檢查及修繕:
一、總務處每年至少檢查「房屋及水電」、「管理及服務」、「借用收回管制」一次,并先期通知各宿舍借用人協助配合。
二、檢查結果列入「檢查報告單」,有修繕之必要時,應即依規定簽請修繕。
三、除定期檢查修繕外,借用人發現有修繕必要時,應填具「宿舍修繕申請單」,交宿舍管理人員辦理。
第七條借用人如有左列事故,應按規定期限遷出,將宿舍交還學校:
一、調職、離職及退休時,應在三個月內遷出。
二、受撤職、免職處分時,應在一個月內遷出。
三、因資格消失或未續約之現職借用人,應在一個月內遷出。
四、因「留職留(停)薪」赴國內、外進修達一年(含)以上者,應在向進修學校(單位)報到前遷出。
第八條借用人遷出宿舍前,應將所借公物(含傢俱)交宿舍管理人員點收,如有短缺或故意損壞者,應依規定賠償。
第九條借用人遷出后,其留置於原借用宿舍之私人物品,三日內不搬離者,應即依約辦理,視為拋棄,任由學校處理。
第十條每位借用人均須每年簽訂「單身宿舍借用契約(如附件)」,若有違約情事,應即依約辦理,其為現職人員者,得視情節簽請議處。
第十一條本校單身宿舍之貴賓房僅供短期借用,每日得酌收清潔費新臺幣參佰元整,并以左列人員為服務對象:
一、應本校有關單位邀請之客座教師、杰出學人或到校參與各項活動者。
二、本校兼任教師。
三、其他公務機關到校公務視察或訪察者。
四、其他(經簽呈核準者)。
短期係指借用一個月以內者,超過應重新申請。
第十二條本辦法經教職員工宿舍調配委員會審議后,提請行政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后實施,修正時亦同。
職工宿舍安全的管理制度(優質24篇)篇四
隨著住校教師的增多,為規范管理,確保住校教師的安全,現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制度,望各位住校教師遵照執行。
1、學校食堂。住校教師就餐時,請王良發師傅如實登記,工作日每餐按3元計,按月統計繳費。如不就餐,必須提前跟食堂說明,以免造成食物浪費,否則按就餐計算費用。非工作日不計,學校予以補貼柴米油鹽等。就餐結束后,應將食堂收拾干凈,餐具有序放置,出門及時落鎖,做到誰開鎖,誰負責。這里特別強調:住校教師要自覺愛護公物,食堂內水電設施以及大型電器的非正常損壞,由操作人承擔全部責任。非食堂工作人員請勿使用大型電器。
2、遵守學校制定的.一切規章制度,上班時間不得滯留在宿舍內。
3、宿舍內必須做到安全用電,嚴禁私自拉設電源線路,使用不合格的電器產品和大功率電器。對嚴重違反安全用電規定,經勸告不改者,學校將取消用電資格。同時控制每人每月每房用電量不得超出學校規定的范圍,且超出部分有個人繳納。
4、宿舍內不準燒、烤食物,不準將液化氣罐移到宿舍內使用,違者將取消住宿資格。
5、對親屬、朋友來校探望,需在校住宿的必須到總務處登記,未經準許不得在校住宿,且不得在校內組織或從事打牌賭博活動。
6、節約用水、用電,不準在無人看管下用水。學校衛生間除在特殊情況下,必須在9點前洗浴完畢,隨手關閉電源電燈。
7、注意公共衛生,禁止亂擲食物、垃圾和將食物、垃圾倒入下水道。
8、文明住宿,不影響他人工作、學習、休息,同事之間互助、互讓、互諒。
9、自覺維護學校正常秩序,保護校園內師生的生命和財產安全。服從學校管理,遵守規章制度,不以在校居住為由放松對自己的要求,確有需要配備學校校門鑰匙的,需向學校申請領取,并承擔由此而產生的相應責任:誰領用,誰負責,開門及時落鎖,由于沒有及時鎖門造成的一切損失和責任均由開門者負責!調離學校前要及時歸還所有公共物品,各類鑰匙,不準私自交接。對違反上述守則并造成事故者,除取消在校內住宿資格外,本人將承擔所有責任。
職工宿舍安全的管理制度(優質24篇)篇五
為了有效防范各種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學生的生命、財產安全,促進安全管理常抓不懈、責任落實到人,按照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特制定本安全責任書。
1、宿管員必須按時到達指定崗位值班,做好交接工作,對所管的每個寢室進行安全檢查;
2、對有思想、心理、身體問題的學生要及時發現及時上報處理;
3、宿舍內做到無違規使用大功率電器和管制刀具等;
4、宿舍內無使用明火、吸煙、尤其是躺在床上吸煙的違規行為;
5、宿舍內無亂拉電源線,床上無圍布,無白熾燈,無劣質接線板及花線;
9、勤檢查督促學生整理宿舍內務及衛生,保持良好的住宿環境;
10、熄燈后在樓道內來回巡查,制止大聲喧嘩及娛樂活動,督促學生按時就寢。
一經發現違反上述規定者,甚至造成責任性安全事故的一并追究經濟及行政處罰,情節嚴重者需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職工宿舍安全的管理制度(優質24篇)篇六
為規范學校宿舍的管理,合理利用學校房產資源,更好地貫徹學校“教師為本”理念,為師資隊伍建設服務,特制定本辦法:
一、入住條件:家住外地的單身教師或以校區為中心直線距離兩公里以外的教師,由本人提出申請并按有關規定及時交納相關費用。
二、住校教師一律服從學校統一安排,不得私下調換宿舍,不得私自移動學校公物,損壞公物照價賠償。
三、住校教師應自覺遵守作息時間。上班期間不得隨意回宿舍,上、下班應嚴格執行學校工作紀律。
四、住校教師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將異性學生帶到宿舍,禁止讓學生在宿舍替自己做事。
五、不得留客住宿,家庭人員來訪留宿必須在門衛登記。
六、保持宿舍內外整潔、衛生,不得在宿舍內外亂貼、亂畫。
七、節約水電,注意做好防火、防盜等安全工作。
八、住校教師應自覺遵守社會公德和學校有關紀律制度,注意樹立良好的自身形象。
九、住校教師有義務協助學校管理學生寢室。
十、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職工宿舍安全的管理制度(優質24篇)篇七
為了加強對員工的宿舍安全文明管理,預防和查挖違法犯罪活動,保障人身和財物安全,特制訂員工宿舍管理制度。
1、凡來工地參加施工作業的職工、臨時工、在現場宿舍住宿的必須由公司統一安排,按照指定的宿舍和床位住宿,不準擅自轉調床位,不準冒名頂替住宿,不準私自留宿他人,如有探親訪友者確需留宿應當征求后勤管理人員統一后方可留宿。
2、住宿人員的現金、貴重物品要妥善保管,謹防遺失和被盜。嚴禁把門鑰匙轉讓他人,進出房門時,要隨手關好門和窗,嚴禁將易燃易爆、放射物品、槍支彈藥、特種刀具等危險物品入房存放。
3、不準在宿舍內尋釁鬧事,嚴禁斗毆、賭博、嫖宿和其他流氓活動以及傳播放映反動、淫穢書畫、照片、錄音、錄像,堅決制止非法同居,男女混居等傷風敗俗的不法行為。
4、不準在宿舍內臥床吸煙、生明火取暖,不準使用電爐、電炒鍋、煤爐、煤氣灶、酒精爐、電飯煲燒飯炒菜。不得隨意亂拉私接電線、電燈和用電燈烘鞋,防止火災事故發生。人員離開宿舍前要關掉電器,做到人走電斷。
完煙后隨地丟棄。
6、講究文明禮貌,維護社會公德,愛護宿舍內的一切公用設施,住宿人員起床后必須把被子和床鋪整理好,并打掃室內衛生,衣服等其它用品放置有序,做到整齊一致,不得從室內隨意傾倒和投擲垃圾廢物和剩菜剩飯,不得隨地大小便,保持文明衛生整潔。
7、晚上九點半熄燈,必須在熄燈前回到宿舍。如有加班或其他特殊情況要提前通知后勤管理人員。就寢時間必須保持安靜,不準高聲交談和播放音響及彈奏,不準到他人處找老鄉,不允許他人來自己住處。
8、要提高警惕,注意觀察外來不明真相的動態,發現可疑行為要及時向工地負責人報告,以便控制和查明情況,必要時同當地公安機關聯系報告。
9、各班組長要天天檢查,并督促落實,各工地負責人每周檢查不少于2次,項目部每月檢查不少于一次。
10、對有違反上述規定的人和事,項目部有權處理并根據違反情況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警告、罰款、取消用工,嚴重者提交當地公安機關處理。
黑龍江省建安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2012年3月20日。
職工宿舍安全的管理制度(優質24篇)篇八
學生宿舍是學生日常生活及休息的場所。為了維護正常的學習、生活秩序,美化、優化育人環境,加強對住宿學生的管理,特制定以下規定。
一、作息時間。
1、起床時間:上午6:30;下午13:30。
2、宿舍開關門時間:
開門時間:上午6:30中午:12:00下午:16:30關門時間:上午8:00中午:14:00晚上:22:303、晚自習時間:19:00—21:30。
4、休息時間:中午12:40—13:30;
5、熄燈時間:晚上22:30。
4、每周的星期五、六下午17:00可離校回家,星期日晚上19:00前回宿舍區到宿舍管理員處報到。
二、宿舍紀律。
1、在校住宿的學生,必須要服從學校統一安排,接受宿舍管理員的管理。學校安排好的床位,學生不得擅自更換。宿舍管理員指出的問題,學生要虛心接受改正,不得頂撞,不得欺騙,更不允許謾罵或者打擊報復宿舍管理員。
課時間未經許可,任何人不得進入宿舍(包括學生及家長),如因病或者急事需要回宿舍,必須持校醫或班主任的證明,交給宿舍管理員登記。
3、在校住宿的學生,必須按時到位就寢。因有事不能按時到位就寢,必須要提前持班主任或分管宿舍領導的批條,向值班管理員報告。因急事來不及請假時,由家長打電話到宿舍區向值班管理員作個說明。
4、宿舍和樓道必須保持安靜。不得追逐打鬧,不得大聲喧嘩,不搞不利于健康的活動,不影響他人的學習與休息。
5、嚴格控制外來人員進入宿舍,非家長人員一律不得進入宿舍區。在校住宿的學生不得擅自帶人進入宿舍,不得留客人在宿舍內住宿。
6、禁止男女學生互串寢室。不擅自動用他人物品,不隨便吃他人的東西,不做損害他人利益的事情。向同學之間借錢、借物時,必須要打借條,而且還要有第三個同學在場作證。
7、下晚自習后,到學校指定的教室去再自習,服從值班老師的管理,一般情況下不準請假,特殊情況下請假需經下班老師批準并電話報告班主任。
三、內務衛生。
1、愛護環境衛生,不準亂丟紙屑瓜皮果殼,更不準向窗外扔廢物、倒水或其它雜物。
2、保持良好的室內衛生。寢室衛生要堅持每天一小掃,每周要。
大清掃。始終做到物品擺放整齊,地面保持干凈,墻體保持整潔。不亂貼亂畫、亂釘亂拉、亂擺亂放。
3、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做到勤洗衣服鞋襪和床上用品,勤洗頭洗澡和勤剪發。起床以后一定要疊被子、整理床鋪和生活用品。
4、不準將便紙、衛生巾及各種雜物丟入便池內。
5、不準將飯菜帶入寢室。
四、公共物品的管理。
1、公共物品是提供給宿舍學生共同使用的物品,不得占為已有個人使用或者帶回家里,不得擅自移動室內公共設施。
2、愛護公共物品。不得故意損壞宿舍內的公共物品,如門窗、玻璃、床鋪、桌椅板凳、衛生清潔用品和消防設備等。即使無意損壞了公共物品,也要及時向管理員或老師報告。不得在墻壁上隨便張貼、刻畫、在墻上踏腳印或者對墻踢球。禁止在宿舍內進行任何體育運動。
3、養成良好的節約習慣,生活用水后,要隨手關閉好水龍頭,離開宿舍時,最后一個學生要關閉好電燈和關好門窗。
五、安全防范。
1、不準私接電源;
2、不準自帶家用電器到宿舍內使用。
3、不準在宿舍內用明火,如點蠟燭、油燈、酒精燈,在宿舍內燃燒紙張或廢棄物品,在宿舍內玩火柴、打火機或者點蚊香。
4、不準帶易燃、易爆、劇毒藥品、槍枝彈藥和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到宿舍區。
5、不準動用消防設施。
6、貴重物品不得帶入宿舍內使用保管。如果確實需要帶來學校宿舍,一定要委托管理員或者老師幫忙保管。
六、文明禮貌。
1、同學之間要團結互助,互相關心,不準打人罵人,不準拉幫結派打架斗毆。
2、文明用語,不說臟話、粗話。
3、不得將不健康的小說、雜志、報刊等物品帶入宿舍區。
4、不準在宿舍區吸煙、喝酒或者賭博。
5、尊敬老師和宿舍管理員,協助老師或管理員作好宿舍管理各項工作。
七、違紀違規行為及處罰規定。
(一)一般違紀違規行為及處罰規定。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為一般違紀違規行為:
4、在宿舍內追逐打鬧,休息時間講話或做其他事情影響他人休。
息的;
6、個人衛生差(不勤洗澡,臟衣服、鞋子堆放在一起不洗,床上用品臟);
7、不積極參加內務衛生值日,起床后不整理內務,個人用品擺放混亂的;
8、在宿舍區內的墻上亂貼亂畫,不注意節約用水用電的;
9、不注意文明禮貌,說話出口成臟的。
對于一般違紀違規行為的處罰,我們采取第一次進行說服教育,第二次點名批評,違反規定達三次以上的,將視情給予紀律處分,對于多次教育屢教不改的,將取消其在校住宿的資格。
(二)嚴重違紀違規的行為及處罰規定。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為嚴重違紀違規行為:
2、不請假外出,夜不歸營,私自外出到網吧上網或干一些違法活動的事件;
3、在宿舍區吸煙、喝酒、打架斗毆、偷竊、賭博或者傳播反動、黃色信息的;
4、故意損壞公共財物或者侵害他人利益的;
對于嚴重違反學校紀律和規定的同學,我們將嚴肅處理,不僅要視情給予紀律處分,同時還將取消其宿舍的資格。
職工宿舍安全的管理制度(優質24篇)篇九
第一條我校的教職工宿舍是學校的公有財產,由學校統一安排使用和管理。不經學校批準,任何人無權私自安排入住使用。
第二條住房標準:教職工帶家屬且長期住宿為一間,夫妻均為本校教職工且有子女隨同住宿的可考慮兩間或一間半。其他單身教職工原則上二人一間。如有特殊情況需要照顧的,經學校分管領導會同總務處的負責同志研究后,酌情安排(以上對象為居住地離學校在5公里左右的教職工)。
第三條家俱配備標準:原則上每人配備木床(單人)一張,桌一張,凳一張。如需增配其他物品,必須經學校領導批準。
第四條收費標準。
1.房租費:每月1元/m2,同一房間多人居住的,按住房人數均攤。超出規定的2元/m2。
2.水電費:按表計量收費。嚴禁私拉私接電線和自來水管道,違者處100—500元的罰款。
第五條宿舍人員變動或遷出時,總務處報請學校分管領導批準,統一安排調整,對不服從調整,搶占房間,私讓房間,私留校外人員住宿者,根據學校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第六條不準私自改動和安裝電氣設備,不得私自改變房屋結構。衛生間維修由學校負責,但如屬主觀原因或人為破壞,維修費用由使用人負擔。
第七條宿舍內,嚴禁飼養犬、家畜、家禽和其他寵物。
第八條學校為教職工宿舍配備的各種家具,是學校的公有財產,不得個人挪做它用,總務處負責登記管理,使用人簽字辦理有關手續。室內公共設施,如桌椅、門窗、燈具、玻璃等,由室內人員管理使用,因管理使用不善或造成丟失、損壞,由使用人或室內人員共同負責賠償。住宿人員遷出時,必須到總務處辦理清退房間、物品交接手續,并經總務處現場檢查驗收,方能遷出。
第九條室內衛生和該宿舍門前走廊衛生由居住人負責。
第十條住宿人員要嚴以律已,自覺執行規定,積極協助有關人員做好管理工作,做文明寢室。
第十一條有關費用由會計室于學期末統一扣除并公示。
第十二條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職工宿舍安全的管理制度(優質24篇)篇十
為保證學生宿舍人、財、物的.安全,特做以下規定:
1、門衛值班人員要嚴格執行崗位責任制,要熟悉本樓學生的姓名、房號、院系情況,確保學生生命財產的安全。
2、學生上課時間概不會客,嚴禁外人和異性進入樓內,不準留宿外人。
3、來客會見學生必須出示證件,經審核登記暫押證件后方可入樓。
4、學生帶貴重物品出樓必須登記,否則不準出樓。
5、學生離舍必須鎖門關窗,鑰匙不準交給外人,借用備用鑰匙應出示學生證。鑰匙丟失要及時報失換鎖,不準私自配制。
6、學生宿舍禁止酗酒、劃拳、打麻將,禁止罵人、打架。
7、嚴禁在宿舍私拉亂接電線、使用臺燈、電爐、煤油爐、酒精爐和各種電熱器,嚴禁在宿舍做飯、點蠟燭、掛床簾。
8、嚴禁在樓內公共區域和垃圾道焚燒廢棄物。
9、學生宿舍樓要留有緊急安全通道門,門鎖鑰匙放在值班室,值班人員要經常檢查安全通道門鎖,保證開啟方便,暢通無阻。
10、學生宿舍樓每層配備滅火器,釘掛在走廊墻上。值班員要能熟練操作,并經常檢查,保持滅火器正常使用。
11、各樓值班員要堅持佩帶袖章或胸章在門口值班,不準在值班室內做私活,不準遲到早退擅離職守,要做好“值班登記”“會客登記”“晚歸登記”“維修登記”等登記本齊全,交接手續要完備。
12、各樓管理員、樓長和門衛值班員要經常在樓內進行檢查和巡視,提高警惕,防火、防盜、杜絕事故發生。發生案件和事故要及時報告,保護好現象,積極協助有關部門開展工作。
職工宿舍安全的管理制度(優質24篇)篇十一
1、每位養護工人配置床位一個,被褥等生活用品員工自備。
2、養護工人必須按照統一編號使用各自的床、臥具等,不得私自隨意調換或多占)。、集體宿舍床位只限養護工人本人使用,不得帶外來人員來宿舍住宿。
3、自覺保持宿舍安靜,不得大聲喧嘩,影響他人休息,同事之間應和睦相處,工人有意見或有矛盾而雙方協商解決不了時,要報隊長處理。不得以任何借口爭吵、打架、醉酒鬧-事,晚上22時后停止一切娛樂活動(特殊情況除外)。
4、自覺節約水電,愛護公物,損壞(浪費)公物按價賠償。
5、自覺將室內物品擺放整齊,各人床鋪要擺放整齊。
6、所有探視工人的親屬不得在宿舍內留宿。 探訪時間:18:00時至22:00時。
7、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及治安管理條例,嚴禁在公園范圍內搞賭博、嫖娼、吸毒等違法亂紀活動。一經發現,作開除處理并上報公安機關。
8、離職退床時,必須到隊長處辦理相關離職手續,退回公司所發的一切工具及物品,遺失則照價賠償。
9、宿舍房內衛生管理自覺養成良好的社會公德和衛生習慣,保持宿舍內外環境衛生清潔。
10、宿舍房間內的清潔衛生工作由住房內的養護工人負責,實行輪值制度(如遇加班,不能當天清掃房間衛生者,可找同房間的另一人頂替),每天的`衛生值班員負責衛生清潔工作。
二、消防安全管理
1、自覺遵守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宿舍門口及通道不得堆放雜物。
2、宿舍內不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有毒物品,不準飼養家禽及寵物,不準私自亂拉亂接電線、插座。
3、宿舍內不準使用煤氣,不準使用明火,做飯要用正規廠家生產的、安全的電磁爐、電飯煲,并要報隊長處登記后方可使用,不準私自用電熱絲等易漏電、易引發安全事故的用電產品。
4、人離熄燈,切斷電源。
5、宿舍內嚴禁吸煙、禁止在員工宿舍范圍內燃放煙花鞭炮。
6、出入房間隨手關門,注意防盜防火。
?1、宿舍管理中心主任劉乃赟是學生宿舍消防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董立剛、姚波具體負責宿舍消防工作,宿舍采取逐級管理制度,各帶樓老師負責所帶樓的消防工作,對宿舍的消防安全各負其責。
2、宿舍內的消防器材、消防設施由宿舍安全管-理-員專門負責管理,如發現問題及時向宿舍管理中心主任報告并溝通保衛處、總務處解決。
4、加強對全體住宿學生消防安全知識的培訓。
6、嚴禁在宿舍存放、使用酒精爐、煤油爐、液化氣罐等易燃易爆物品。
7、宿舍內禁止點蠟燭、點蚊香,嚴禁在宿舍內焚燒紙張雜物、燃放煙花爆竹、玩弄火種,禁止在宿舍內吸煙。
8、學生宿舍允許使用的充電燈、充電器等使用時要有專人看護,人離開房間要切斷一切電源。使用的導線、插頭、插座要合格,電器設施要遠離易燃物。
9、禁止隨意挪動消防器具,保證消防通道暢通。
職工宿舍安全的管理制度(優質24篇)篇十二
1、禁止在宿舍吸煙、生火、玩火、焚燒物品以及燃放煙花爆竹等,點燃蠟燭及蚊香等需有人在場,用不燃物支墊,并遠離任何可燃物,以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2、禁止攜入或私存易燃、易爆、有毒、劇毒以及有腐蝕性、傳染性等妨礙公共安全和衛生的危險物品。
3、宿舍內安全用電,嚴防火災。禁止燒煮、烹飪等。
4、禁止在宿舍內私接電源,安裝插座。除電腦和電吹風(限800w以下)外,其他大功率電器一律不準使用,使用電腦的人員需至hrm部登記,并得到允許后方可使用。
4、禁止用其他任何金屬線代替保險絲。禁止私自拆卸水暖設備、電氣設施,私自修理供電設施。
5、禁止在蚊帳內點燭設燈看書。
6、禁止將插座、電器等帶電體放于床上、從席子里下穿過或與可燃物連接(例如電扇放在床內吹風)。
7、禁止在電線燈頭、燈管等電器設備上搭掛衣物或烘烤物品。
8、人員離室鎖門時,務必檢查并關閉窗戶及電燈、電扇、電腦、充電器等所有電器設備的電源。
9、禁止在宿舍內聚眾賭博、酗酒、扔摔酒瓶、故意起哄、打架斗毆、吸毒、色情等一切影響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的不正當行為。
10、禁止攀爬及破壞門窗、陽臺、防護網。禁止站在窗臺或活動物體上收曬衣服,以免造成危險。
11、禁止任何人攜帶管制刀具或者其他兇器進入宿舍,個人攜帶的管制刀具(《對部分刀具實行管制的暫行規定》)請主動上交保衛,若查到將至少給予警告處分。
對于上述違反行為,如在宿舍內被發現,但無人主動承認且無法查明,則視為全宿舍共同違規。并結合產生后果的輕重給予警告、記過等處分。以及賠償造成的損失。
職工宿舍安全的管理制度(優質24篇)篇十三
1、保持生活環境的整潔衛生,不隨地吐痰,亂丟果皮、紙屑、煙頭等。
2、宿舍區內的走廊、通道及公共場所,禁止堆放雜物、養三鳥和其它寵物,不允許養狗。
3、講文明禮貌,不從樓上拋丟垃圾、雜物和倒水,不準弄臟和劃花墻壁。
4、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垃圾、雜物要倒在垃圾池、桶內。
5、注意安全,不要私自安裝電器和拉接電源線,不準使用明火爐具(用電爐具)及超負荷用電。
6、預防火災,嚴禁在宿舍區燃放煙火和鞭炮。
7、自覺維護宿舍區的安靜,在中等、晚上休息時間不使用高音器材,大聲吵鬧,不進行有噪聲活動,以免影響他人休息。
8、美化環境,愛護花草樹木和一切公共設施。
9、各住戶生活區的衛生要經常打掃,保持整潔。
10、遵紀守法,嚴格遵守治安管理的有關規定,自覺維護宿舍區的秩序。
11、尊老愛幼,尊敬他人就息習慣,學會互相幫助、互相體諒,共創和諧就息空間。
12、遇到他人行為看不慣或他人影響自己休息的,聽從舍長安排,調配工作,不能發生過激行為,否則肇事方的,按開除出廠處理,造成他人傷害的,工廠追究肇事方的相關賠償及法律責任。
13、得不到被訪方、全休宿舍員工的同意,來訪方一律不允許進入被訪方宿舍區域,非本廠員工一律不能進入和留宿,否則視事態的性質對當事人按“警告”、“記過”、“記大過”、“開除“等廠規處理。
14、其它未述,請自覺執行,有需要幫助的,請與廠長或技術員、前臺聯系。
職工宿舍安全的管理制度(優質24篇)篇十四
1、入住教師有管理委員會統一安排房間、床位。未經管理委員會同意,住宿教師不準擅自調換房間。
2、教師宿舍嚴禁留宿外來人員。晚9:00后值班教師負責鎖上周莊房大門。(如果有特殊情況須事先向管理委員會告知,否則后果自負。)
3、住宿教師若提供鑰匙給非住宿人員者,除取消其住宿資格外,另罰款處理,若有失竊現象、追究當事人責任。
4、自覺愛護宿舍的一切設施及房屋結構布局,不準擅自改動或拆卸,若有損壞照價賠償,并追究責任。
5、嚴禁將周轉房的物品帶出學校,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追究相應的責任。周轉房會不定期的.對周莊房的各項工作進行檢查。
6、為保證教師正常休息,晚9:00以后到次日5:00以前,嚴禁在宿舍內進行任何形式的影響正常休息的活動,違者罰款50元,情節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7、教師嚴禁在自己寢室以外吸煙,違者罰款處理。違者發現一次罰款50元。
8、遵守社會公德,不準大聲喧嘩。
9、保持高度的防火意識,不準私自亂接電線和使用高功率電器,宿舍內禁止做飯,不準用電爐、電熱器,并做到人走燈滅、風扇停,注意節約用水,發現火災隱患及其他安全隱患時,要立刻通知管委會。
10、嚴禁在周莊房內以任何形式或借口飲酒,發現一次立即搬離周轉房。外來人員進入宿舍,須征得管委會的同意,不聽勸阻者,宿舍內所有人員有義務設法消除潛在隱患。
1、住宿教師應該自覺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自覺保持搞好室內外衛生,按值日表輪流打掃各層樓衛生。
2、寢室內教師要做到:被褥等物品統一擺放整齊,地面干凈,不在墻壁上亂寫亂畫,給人以舒適溫馨的感覺。
3、嚴禁將垃圾等雜物投入下水道、便桶內和拋出窗外。
4、各樓層值日教師要做到每天早7:00之前把走廊清掃一遍。
5、發現哪一個寢室亂、贓、有異味。令其定期整改,否則搬離周轉房。
職工宿舍安全的管理制度(優質24篇)篇十五
為了加強項目部員工宿舍管理,確保員工財產的安全,給員工創造一個安靜、整潔、衛生、舒適的生活環境,特制定本條例:
1、每位員工配置床位一個,被褥一套(棉被、棉墊、枕頭各壹)。
2、員工必須按照統一編號使用各自的床、臥具等,不得私自隨意調換或多占。
3、集體宿舍床位只限員工本人使用,不得帶外來人員來宿舍住宿。
4、自覺保持宿舍安靜,不得大聲喧嘩,同事之間應和睦相處,不得以任何借口爭吵、打架、酗酒,晚上24時后停止一切娛樂活動(特殊情況除外)。
5、自覺節約水電,愛護公物,不準在墻上亂釘、亂寫亂劃,損壞(浪費)公物按價賠償。
6、自覺將室內物品擺放整齊。
7、嚴禁在宿舍范圍內搞封建迷信和違法亂紀活動。
8、嚴禁在宿舍私拉電源線及電源插頭、電爐、使用電飯煲等大功率電器,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造成后果者送交唐熱處理。
9、禁止在員工宿舍內酗酒滋事、賭博,凡被查獲利用紙牌或麻將在員工宿舍賭博者,給予罰款,無理取鬧者,送交唐熱處理。
10、任何人不得私自進入異性房間,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因工作原因或檢查宿舍除外)。
11、愛護宿舍各類公用設施,保障設施的完好,對人為因素損壞公用設施的,將嚴懲違紀人,并責令賠償項目部經濟損失;針對個別房間不能舉報肇事人的,由其房間員工均分承擔賠償金。
13、住宿舍的員工,必須在晚上24:00時之前返回宿舍舍。(工作原因除外)。
14、禁止員工將飯菜帶到宿舍就餐,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
1、保持正常合理的生活規律,養成良好習慣。
2、及時換洗衣服、床單、枕巾。
3、個人生活用品、物品按規定擺放有序,整齊合理。
由該宿舍全體人員共同負責,實行輪流值日制度。
宿舍值日生的職責是:
1、按宿舍衛生基本要求和室內物品擺放標準打掃整理房間。
2、督促本宿舍員工,按規定擺放物品。
3、完成本宿舍規定的其他值日工作。
1、門窗:門窗潔凈,玻璃明亮,無破損,無糊紙及張貼物。
2、地面:做到“五無”即無痰跡、無水跡、無紙屑、無果殼、無廢物等。
3、墻壁:做到“四無”,嚴禁“四亂”。即做到無蜘蛛網,無污跡,無手、腳印。嚴禁亂釘釘子,亂掛雜物,亂貼字畫,亂扯繩子。
4、床:床上用品做到“三齊”:即每天被褥疊放整齊,床單拉平整齊,枕頭擺放整齊。
5、空氣:室內空氣清新無異味。
6、宿舍儀容:宿舍面貌應文明、整潔、高雅,室內物品擺放得當、合理,無亂拉繩索、電線,亂晾掛衣物及其他破壞整體形象的物品,不用違禁物品。
1、床及被子:床上被子應疊成豆腐塊狀,一律放于床頭靠窗位,枕頭、枕巾放于其上,床單平整,床上不放其他物品。
2、床下:在床下每人至多只能擺放三雙日常用鞋,且擺放整齊。床下其他物品應盛入紙箱內靠墻整齊擺放。
3、墻壁:墻壁無張貼圖畫,無亂掛衣物。
4、臉盆:臉盆一律放于床架上面。
5、衣柜:衣柜做到內外有序,即柜內衣物放置有序,疊放整齊;常穿衣服放上面,柜外用品擺放有序。
6、洗漱用具:統一放在臉盆內。
7、墩布:放置門后桶內。
1、不在樓道潑水、吐痰、堆放雜物和垃圾。
2、不向窗外倒水扔東西。
3、保持廁所、水房清潔,不在水池內倒飯菜,剩飯菜倒于泔水桶內,大小便入池,并做到便后放水沖洗。
4、保持墻壁干凈,不亂涂亂畫、亂張貼啟事。
舍衛生由項目部副經理負責,每天檢查1次(上午9點),分四個等級(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或以百分制公布并記錄在案。
職工宿舍安全的管理制度(優質24篇)篇十六
為增強員工入住宿舍安全意識,保障員工人身及財產的安全,節約能源,防止發生安全事故;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第一條所有入住員工必須樹立安全責任意識,入住前學習本管理制度及相關宿舍管理規章,做好防火、防盜工作。
第二條入住員工即代表已明確此文規定,并自愿遵守規定。
第一條人離開宿舍要切斷一切正在使用中的電器設備、燈具等;尤其是手機充電器、電腦電源不拔等情況,易導致“電火災”。
第二條禁止使用熱得快、電褥毯、電絲爐、自制電器(拖線板)等,違者規定將按酒店規章制度進行處罰并沒收設備。
第三條禁止購買使用劣質不合格的拖線板,更不允許私自將插座改造成拖線板,容易有觸電、短路、起火的危險。請選用合格的拖線板插座,并正確使用。
第四條禁止將電源插座(拖線板)放在床鋪及潮濕地面上,以免發生電源過熱短路起火,電擊事故,違者將給予處罰。
第五條選用拖線插座應注意功率范圍,禁止將多個大功率電器插在同一線路上同時使用;避免超負荷使用時過熱起火。
第六條嚴禁員工私拉亂接插座及線路,如必須增設線路請向管理員說明情況,聯系酒店電工進行安裝;違反致事故者,追究其相關責任。
第七條電瓶車充電需由公司統一安裝固定的充電插座,嚴禁私拉亂接插座。
第八條損壞的電氣設備及發現電線破皮或插座打火熏黑應及時停用并報管理員安排人員檢修,確認安全或更換后方可繼續使用。
第九條國家、公司規定的'違禁物品、?;返葒澜麕牍舅奚?違反致事故發生者,由公安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十條正確使用蚊香,燃著的蚊香應盡量遠離易燃物品,人不在宿舍盡量熄滅蚊香等明火。不在床上抽煙,使用煙灰缸存煙蒂。禁止使用明火烹調食物。
第十一條嚴禁破壞、挪用、堆堵、盜賣宿舍內安全設施,如滅火器、監控等;一經發現核實后嚴肅處理。
第十二條宿舍人員要會使用滅火器,如發現著火,立即采取措施撲滅初期火災,同時迅速疏散人員并上報酒店保安部。如火情無法控制經酒店保安部經理上報總經理后撥打火警電話119,報警時須講明著火單位名稱、地址、電話、火勢大小、報警人姓名并及時派人到路口迎接消防車。
第一條同寢室內的員工應該團結互助,每次最后離開寢室的員工應隨手鎖門。
第二條非本寢室員工不得單獨進入室內,或在寢室內長時間逗留。
第三條員工洗滌的衣物應在本寢室內晾曬,如因滴水可晾在集中晾衣區,本人應該隨時查看,就寢前必須收入室內;如有遺忘,請互相關照、幫助收進室內保管。
第四條如發現物品被盜,應第一時間通知宿舍管理員和酒店保安部,保安部接到報案后,應立即到員工宿舍進行處理。
第五條所有住宿員工應互相監督,如發現可疑人員或事件,以及盜竊線索,應向酒店保安部舉報。
第六條宿舍人員嚴禁向窗外或通道上扔、堆雜物、垃圾、煙頭等,宿舍內衛生、安全工作由宿舍管理員不定期監察;責令整改并依據有關酒店相關規定給予處罰。
第七條宿舍嚴禁黃、賭、毒、酗酒、賭博、盜竊、斗毆等事件,違者視情節嚴重移交公安處理并終止勞動關系。
第八條員工宿舍鑰匙嚴禁私自復制、轉借等,更不允許社會人員未經酒店批準入住宿舍,由此導致財物失竊,人員安全事故等將追究其相關責任。鑰匙遺失上報宿舍管理員進行復制,搬離宿舍需辦理手續并歸還鑰匙。
第九條員工宿舍屬公共場所,現金等貴重物品最好隨身攜帶,宿舍丟失個人物品,酒店保安部將協助調查,但不負賠償責任。
第十條員工在宿舍范圍內若遇到非公司員工有義務詢問其情況,以防盜賊混入宿舍內。
第十一條員工宿舍屬酒店直接管理,發生盜竊等安全事件應首先通知酒店保安部,重大事件由保安部聯系公安機關處理。
員工與酒店其它管理規章制度及規定合并互補執行。其他未盡事宜,視情況由酒店行政管理層商討處理。本制度由酒店人力資源部和酒店保安部共同監督實施。
酒店保安部。
職工宿舍安全的管理制度(優質24篇)篇十七
1.不準在熄燈后吃零食,點蠟燭。
2.住校生到校后,應將貴重物品和零花錢交主管老師代管,衣櫥及時上鎖。
3.不準在寢室內追逐喧嘩或進行劇烈的活動。
4.不準攜帶刀具、打火機、玩具槍等有危險性的物品。
5.不準亂貼圖片,不準傳閱內容不健康的書籍。
6.不準私換鋪位,不得拼鋪,不準留外人住宿。
7.不準隨意到校外住宿。
8.不準到校外用膳。
9.上課期間(含課間)不準隨意到寢室,寄宿生中途不準擅自回家。
10.不準在寢室內進行任何形式的賭博活動。
11、堅決杜絕男生亂串樓層和女生亂串寢室的現象。
12、外來人員沒有征得生活管理教師的同意不得擅自進入女生宿舍。
13、女生樓層有異常情況要及時匯報采取相應的處理措施。
14、特別關注特殊情況的女生并建立相關的管理檔案。
15、嚴格按照學校住宿管理的要求對女生宿舍進行管理。
16、制定宿舍安全文明衛生公約,建立考核、評比、公布、獎懲制度。
17、住宿人員相對固定。如需變動,由管理部門調整,個人不得擅自變動。
18.加強消防管理,學生宿舍配置一定的滅火機械,不得使用易燃材料裝修,確保消防通道暢通,不準私自接電源,不準使用電爐,不得動用明火做飯,不得使用蠟燭照明。宿舍內嚴禁存放易燃、劇毒、易爆、放射、易腐蝕等危險物品。
19、加強消防安全教育,教育學生防火、救火、逃生的常識,進行安全疏散演練。
20、加強學生宿舍防盜教育管理。
職工宿舍安全的管理制度(優質24篇)篇十八
為改善學生宿舍樓的生活環境,保障學生的生活、安全與健康,強化宿舍樓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以下制度:
1、為落實國家教育部安全管理條例,入住學校學生宿舍樓的學生必須與學校簽訂《學生宿舍樓入住協議書》,所有住校學生必須遵守《宿舍樓安全、消防、衛生管理制度》并盡相應的安全義務承擔相應的安全責任。
2、住宿學生不得隨意留宿校外人員,確需留宿家人,如有特殊情況,應事先報告值班人員或學校辦公室登記。
3、住宿加強防火、防盜、防毒的安全意識,防意外事故的發生。對自己的`物品的嚴格看管。
4、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錢物。人走關窗鎖門。
5、樓道內不準堆放雜物、垃圾。
6、嚴禁在電線燈頭、燈管等電器設備上拴掛蚊賬。
7、不準私自使用電熱毯、電爐等大功率電器設備。不準拆卸水曖設備、電器設施。
遇有壞人侵擾、偷竊破壞,要勇于斗爭,及時報告并保護好現場。
根據“消防法”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度,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住宿樓值班人員為第一責任人。
1、樓內的消防水龍、滅火器等各種防火設施,除專管人員任何人不得隨意損毀,挪動。
2、樓內嚴禁亂拉電線,私設灶臺、不準使用電爐等。
3、住宿學生不準私自拆卸水暖設備,電氣設施,嚴禁在電線燈頭、燈管及電氣設備上拴掛蚊帳。
4住宿學生要學會使用滅火器,如發生著火事故,立即采取措施撲滅初期火災,同時迅速通報值班人員。
1、住宿學生要保持室清潔,不亂扔雜物。
2、節約用電,做到人走燈滅,離走鎖門關窗,及時關閉水龍頭,確保安全。
4、不得在走廊內亂潑水,亂倒飯菜,亂仍雜物;不得往樓外潑污水及雜物;不得在墻上亂涂亂畫;不得在廁所內隨地便溺,便后沖水,手紙投簍。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1、嚴禁在宿舍內抽煙、點蠟,以免引發火災。
2、宿舍內不準存放貴重物品,現金要加密存入銀行。
3、嚴禁亂摸、亂動滅火器、供水閥門等消防設施。
4、嚴禁亂接電源、插充電器、損壞插座及電源開關。
5、嚴禁在陰陽臺上探身喊話、觀景、亂扔雜物、潑倒污水,嚴禁在陰陽臺外曬晾衣物。
6、不上網吧、不逃夜。
7、隔斷玻璃門要輕推輕拉,當心玻璃。
8、雙休日及節假日回家必須向班主任請假并在宿舍管理人員處登記。
9、嚴禁亂竄宿舍、亂竄樓層、結伙滋事、在宿舍內打打鬧鬧、玩危險游戲。
10、值日生全面負責宿舍安全,離開宿舍時,必須鎖好門窗,出現安全事故要追究值日生的責任。
11、嚴禁住校生在校外租房住宿。
12、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向管理人員或學校報告。
職工宿舍安全的管理制度(優質24篇)篇十九
一、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后,必須向公司提供進入本工地住宿人員的花名冊職工宿舍管理制度,以及身份證復印件。
二、每間宿舍用電范圍為:照明、手機或電筒充電職工宿舍管理制度。自工人入住后損壞的公物由勞務公司承擔費用和責任。
三、嚴禁在宿舍內做飯或燒開水等大功率用電器,宿舍限載500w,超過500w配電箱過載保護自動跳閘。如有發生過載用電每次罰款50元。嚴禁點長明燈,檢查每發現一次,罰款50元。
四、宿舍區內的臨時用電、用水、線路、管道,任何人不得擅自進行改動和布設,嚴禁私自亂拉電線或違章操作,如有發生每次罰款200元,確需解決用電問題需派專業電工操作。
六、嚴禁將易燃、易爆、危險品放入宿舍,如有發生每次罰款200元。
七、禁止在宿舍內酗酒、打架斗毆、賭博或進行其他違法活動(嚴禁施工前酗酒以及酒后施工)。
十、住宿人員的現金、貴重物品要妥善保管,如有丟失后果自負。宿舍房間內的清潔衛生由班組負責人自行安排人員打掃。被褥,衣物、洗刷用品疊放、擺放整齊不得亂堆亂放。每次檢查或抽查時,發現臟、亂、差處以20—100元罰款。
職工宿舍安全的管理制度(優質24篇)篇二十
第一條為使員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潔衛生,整齊的環境及公共秩序,使員工獲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員工申請住宿條件。
1、公司員工無適當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以申請住宿。
2、凡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傳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3、不得攜眷住宿。
4、需遵守本規定。
第三條本公司提供員工宿舍系現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務為條件,倘若員工離職(包括自動辭職、免職、解職、退休、資遣等)時,對宿舍的使用權當然終止,屆時該員工應于離職日起3天內,遷離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補償費或搬家費用。
第四條宿舍統一由宿舍長管理,其工作任務如下:
1、一切內務,分配清掃,保持整潔,維持秩序,負責管理水電、煤氣、門戶。
2、監督輪值人員維護環境清潔及門窗的關閉(尤其夜晚及遇有臺風)。
3、備置員工資料(如血型、緊急聯絡人等資料)。
4、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通知主管及管理部門:
(1)違反宿舍管理規則,情節嚴重者。
(2)留宿親友者。
(3)宿舍內有不法行為或外來災害時。
(4)員工身體不適應負責照顧,病情重大者應通知其親友及公司領導并送醫院。
第五條員工對所居住宿舍,應盡管理人責任,不得隨意改造或變更房舍。
第六條員工不得將宿舍之一部分或全部轉租或借予他人使用,若經發現,即停止其居住權利。
第七條有關宿舍現有的器具設備(如電視、煤氣灶、玻璃、衛浴設備、門窗、床鋪等)本公司以完好狀態交與員工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惡意破壞,酌情由有關人員負擔該項修理費或賠償費,并視情節輕重論處。
第八條住宿員工(含出差員工)應遵守下列規則:
1、服從宿舍管理人員派遣與監督。
2、寢室內禁止燒煮、烹飪或私自接配電線及裝接電器。
3、寢室內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
4、個人棉被、墊被起床后須疊齊。
5、煙灰、煙蒂不得丟棄地上,煙灰缸及其他易燃物品不得放置寢室。
6、換洗衣物不得堆積室內,其余衣、鞋必須收入柜內。
7、洗曬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曬。
8、電視、收音機的使用,聲音不得過大,以免妨礙他人安寧。
9、就寢后不得有影響他人睡眠行為。
10、宿舍不得留宿外人或親友,如外人拜訪應登記姓名、關系及進出時間。
11、貴重物品應避免攜入,遺失由各自負責。
12、不得于墻壁、櫥柜上隨意張貼字畫或釘掛物品。
13、污穢、廢物、垃圾等應集中于指定場所傾倒。
14、各房間的清潔由住宿人輪流打掃整理。
15、對水、電、煤氣的使用,應遵照下列規定:
(1)水、電不得浪費,隨手關燈及水龍頭。
(2)煤氣使用后務必關閉,輪值人員于睡前應巡視一遍。
(3)淋浴的水、電、煤氣用畢即關閉,浴畢應清理浴池。
(4)水電費用按照公司規定標準使用,多余費用需自理。煤氣等費用自理。
17、不得于床上抽煙,不得于宿舍內吃檳榔或其他不良食品。
18、員工不得于宿舍或辦公室內聚餐、喝酒、賭博、打麻將或其他不良或不當行為。
第九條住宿人員需排輪值人員,負責公共地區的清潔,物品的修繕,水、電、煤氣、門窗等的巡視、管理及其他聯絡事項。
第十條住宿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除取消其住宿權利(通宿)外,并呈報公司管理部門議處:
1、不服從宿舍長的監督、指揮者。
2、在宿舍賭博(打麻將)、斗毆及酗酒。
3、蓄意破壞公用物品或設施等。
4、擅自于宿舍內接待異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5、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屢誡不改者。
7、無正當理由經常外宿者。
8、有偷竊行為者。
第十一條遷出員工應將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屜等清理干凈,所攜出的物品,應先經舍監或主管人員檢查。
第十二條公司后勤管理部門負責解釋和完善本規定。
職工宿舍安全的管理制度(優質24篇)篇二十一
為了加強和規范學生宿舍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條例》和《浙江省消防管理處罰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學生宿舍是學生學習生活的主要場所,是人員密集的地方,必須嚴格執行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全體學生必須自覺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規定,自覺維護集體利益和生命財產安全。
二、學生宿舍消防安全要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要杜絕違法違規行為,要依靠全體職工和學生做好火災的預防和自救工作。
三、學生宿舍消防安全工作實行齊抓共管,分工負責,責任追究。具體分工如下:
(一)安保處對學生宿舍消防安全工作進行指導、監督、檢查,負責消防法律、法規和防火安全知識宣傳,制定相關制度,掌握學生宿舍防火情況。
(三)學校要經常性開展消防安全教育,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宣傳防火知識和違反消防規定學生的教育工作。
(四)總務處負責保障學生宿舍的正常用水、用電及日常生活協調工作。
(五)學生宿舍舍長負責督促落實本宿舍的日常防火安全工作。
(一)嚴禁在學生宿舍內使用電爐、電炒鍋、電飯煲、電磁爐、電熱毯、電熱杯、電取暖爐、電熨斗、電吹風、電開水壺(熱得快)等大功率及危險電器設備。
(二)嚴禁在學生宿舍內私拉亂接電源線和損壞供電設施。
(三)嚴禁在學生宿舍內將交流電器(如臺燈、電取暖爐、充電器、接線板等)放置在床上和易燃物質上使用。
(四)嚴禁在學生宿舍內使用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險物品,如:煤油爐、酒精爐、液化氣爐(罐)及各種燃氣爐具,硫酸、鹽酸等危險物品;嚴禁在學生宿舍內存放及燃放煙花爆竹。
(五)嚴禁在學生宿舍內違章使用明火,如:點蠟燭和使用明火燃燒一切物品。
(六)嚴禁躺在床上吸煙,亂丟煙頭。
(七)嚴禁在電線燈頭、燈管及電器設備上拴掛蚊帳。
(八)嚴禁損壞或非火災時擅用滅火器材和消防設施。
(九)違反以上規定,將沒收其違章物品,并按照校規校紀嚴肅處理。一旦引發火災,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浙江省消防管理處罰規定》的有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人及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各住宿學生要學會使用滅火器,如發生著火事故,立即采取措施撲滅初期火災,同時迅速疏散人員并報警。
火警電話:119,報警時講明著火單位名稱、地址、電話、火勢大小、報案人姓名并及時派人到路口迎接消防車。
職工宿舍安全的管理制度(優質24篇)篇二十二
為了加強項目部員工宿舍管理,確保員工財產的安全,給員工創造一個安靜、整潔、衛生、舒適的生活環境,特制定本條例:
1、每位員工配置床位一個,被褥一套(棉被、棉墊、枕頭各壹)。
2、員工必須按照統一編號使用各自的床、臥具等,不得私自隨意調換或多占。
3、集體宿舍床位只限員工本人使用,不得帶外來人員來宿舍住宿。
4、自覺保持宿舍安靜,不得大聲喧嘩,同事之間應和睦相處,不得以任何借口爭吵、打架、酗酒,晚上24時后停止一切娛樂活動(特殊情況除外)。
5、自覺節約水電,愛護公物,不準在墻上亂釘、亂寫亂劃,損壞(浪費)公物按價賠償。
6、自覺將室內物品擺放整齊。
7、嚴禁在宿舍范圍內搞封建迷信和違法亂紀活動。
8、嚴禁在宿舍私拉電源線及電源插頭、電爐、使用電飯煲等大功率電器,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造成后果者送交唐熱處理。
9、禁止在員工宿舍內酗酒滋事、賭博,凡被查獲利用紙牌或麻將在員工宿舍賭博者,給予罰款,無理取鬧者,送交唐熱處理。
10、任何人不得私自進入異性房間,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因工作原因或檢查宿舍除外)。
11、愛護宿舍各類公用設施,保障設施的完好,對人為因素損壞公用設施的,將嚴懲違紀人,并責令賠償項目部經濟損失;針對個別房間不能舉報肇事人的,由其房間員工均分承擔賠償金。
13、住宿舍的員工,必須在晚上24:00時之前返回宿舍舍。(工作原因除外)。
14、禁止員工將飯菜帶到宿舍就餐,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
1、保持正常合理的生活規律,養成良好習慣。
2、及時換洗衣服、床單、枕巾。
3、個人生活用品、物品按規定擺放有序,整齊合理。
宿舍值日生的職責是:
1、按宿舍衛生基本要求和室內物品擺放標準打掃整理房間。
2、督促本宿舍員工,按規定擺放物品。
3、完成本宿舍規定的其他值日工作。
1、門窗:門窗潔凈,玻璃明亮,無破損,無糊紙及張貼物。
2、地面:做到“五無”即無痰跡、無水跡、無紙屑、無果殼、無廢物等。
3、墻壁:做到“四無”,嚴禁“四亂”。即做到無蜘蛛網,無污跡,無手、腳印。嚴禁亂釘釘子,亂掛雜物,亂貼字畫,亂扯繩子。
4、床:床上用品做到“三齊”:即每天被褥疊放整齊,床單拉平整齊,枕頭擺放整齊。
5、空氣:室內空氣清新無異味。
6、宿舍儀容:宿舍面貌應文明、整潔、高雅,室內物品擺放得當、合理,無亂拉繩索、電線,亂晾掛衣物及其他破壞整體形象的物品,不用違禁物品。
1、床及被子:床上被子應疊成豆腐塊狀,一律放于床頭靠窗位,枕頭、枕巾放于其上,床單平整,床上不放其他物品。
2、床下:在床下每人至多只能擺放三雙日常用鞋,且擺放整齊。床下其他物品應盛入紙箱內靠墻整齊擺放。
3、墻壁:墻壁無張貼圖畫,無亂掛衣物。
4、臉盆:臉盆一律放于床架上面。
5、衣柜:衣柜做到內外有序,即柜內衣物放置有序,疊放整齊;常穿衣服放上面,柜外用品擺放有序。
6、洗漱用具:統一放在臉盆內。
7、墩布:放置門后桶內。
1、不在樓道潑水、吐痰、堆放雜物和垃圾。
2、不向窗外倒水扔東西。
3、保持廁所、水房清潔,不在水池內倒飯菜,剩飯菜倒于泔水桶內,大小便入池,并做到便后放水沖洗。
4、保持墻壁干凈,不亂涂亂畫、亂張貼啟事。
職工宿舍安全的管理制度(優質24篇)篇二十三
第一條為使員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潔衛生,整齊的環境及公共秩序,使員工獲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所有居住公司宿舍的`員工。
第三條住宿須知
(1)住宿人員在申請住宿之前應填寫《住宿登記表》,由公司行政部統一整理備案。
(2)每位員工配置床位一個,被褥自備。
(3)員工必須按照公司安排使用各自的床、臥具等,不得私自隨意調換或多占。
(4)集體宿舍床位只限員工本人使用,住宿人員不得將宿舍轉租或出借給他人使用,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其居住資格,并追究相關責任,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
(5)宿舍租金由公司統一支付,水電煤氣費及物業管理費由住宿人員個人承擔,住員工宿舍的員工不再享受公司有關制度中規定的相應的住房補貼。
(6)公司宿舍一般不允許留宿外來人員,但如有特殊情況而需要留宿的,應提前征得行政部的同意,并填寫《外來留宿人員登記表》。
(7)自覺愛護公物,宿舍內由公司提供的品類器具設施,如電視、床鋪、床墊及宿舍原有廚衛設備、門窗、墻壁和地面等,住宿人員有義務維護其完好。如有惡意破壞者,由其負擔修理費或賠償。
(8)不準私自調換房間、床位。
(9)自覺保持宿舍安靜,不得大聲喧嘩,同事之間應和睦相處,不得以任何借口爭吵、打架、酗酒。
(10)住宿人員有義務定時輪班打掃衛生(衛生值日表見附表),自覺將個人物品擺放整齊,保持宿舍清潔整齊。
(11)住宿人員離職(包括自動辭職、辭退等)或住宿期限已到,必須到行政部辦理手續,退還公司所發的一切物品,并于離職或到期之日起3日內搬離宿舍,不得借故拖延;如發現損壞宿舍物品者,要照價賠償。
(12)公司行政部定期對宿舍進行檢查,并填寫《公司宿舍檢查情況表》,住宿人員不得拒絕接受檢查,檢查結果對內公布。
第四條公司宿舍住宿人員應遵守下列規定:
(1)住宿員工必須服從公司的安排、監督和管理。
(2)上班時間除工作原因外,員工不得私自返回并滯留宿舍。特殊原因必須返回宿舍的須經過行政部經理的批準。無特殊原因員工私自返回宿舍滯留,按公司有關規定按曠工處理。技術服務部的員工因上夜班,白天需在宿舍休息的不在此例,但需提前通知自己部門負責人后告知行政部。
(3)員工自己的貴重財物應自己妥善保存,自己的物品只能自己使用,任何人未經主人同意不得擅自動用他人物品。
(4)不得在宿舍內使用或存放危險品、易燃品和違禁品。
(5)使用電視、收音機、電腦等電器時,不得妨礙他人休息;就寢后不得影響他人睡眠。
(6)不準隨地吐談、亂丟東西,室內設施不準隨便移動拆卸。
職工宿舍安全的管理制度(優質24篇)篇二十四
目的:為使員工擁有一個安全舒適的休息環境,根據公司宿舍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1、本公司員工可根據各自情況選擇是否在公司宿舍居住,公司有權審核員工是否適合住宿公司宿舍和管理公司宿舍。
2、但本公司宿舍只提供給本公司員工居住,未經批準不得留宿外來人員。如有需要進入宿舍的一律在企管部進行登記。
3、有傳染病或有不良嗜好者,不得住宿,一經發現要立即報告,并及時采取有效措施。
4、住宿舍的.員工必須服從公司安排的房間和床位,未經批準不得擅自入住或私自更換床位、房間。凡是住宿公司宿舍的員工,必須服從公司管理和遵守《員工宿舍管理制度》,若有違反者,公司將視情況輕重給予不同程度的處罰,最高可取消入住資格并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5、所有住宿員工因事退房或離職時,到企管部辦理取消住宿手續,并交清鑰匙、用具等交接手續。在正式離職之日起的2天內在企管部或宿舍長人員的陪同下搬離宿舍。
6、每晚門衛22:00準時鎖公司大門。22:00后非重大理由(出差、重病等)不得出入,如有需要出入的人員必須在警衛室的《外出人員登記表》登記,并由門衛簽字批準后將大門鎖好。
2、嚴禁自行改裝電源插座、更改線路電制。自覺節約用電,注意用電安全,除手機充電器之外,未經公司許可不得在宿舍內使用電熱管、電爐、電飯煲、電壺、電暖器等其它家用電器。凡發現宿舍存放有以上等高耗器具的,均視為正在使用處理,除沒收器具外,并予以罰款。
3、嚴禁拉幫結派、挑釁、起哄鬧事。
4、嚴禁私藏公共物品,貯存有毒、易燃、易爆、兇器、武器及其它違禁物品。
5、嚴禁賭博、酗酒、打架、盜竊及其它違法亂紀行為。
7、嚴禁無故擺弄和自行移動消防器材。
8、嚴禁翻弄他人的行李及衣物等,違者視為偷竊行為。
9、最后離開宿舍的員工必須將燈管、門窗關好。
10、嚴禁飼養任何動物。
1、公司宿舍實行宿舍長負責制,宿舍長由住宿舍的員工推舉并報公司同意后產生,宿舍長負責安排宿舍衛生值日表,監督衛生值日員工作,檢查房間設施,申報日常維修,檢查排除安全隱患,安排入職人員床位,清點離職人員物品,組織宿舍定期衛生大掃除等。
2、宿舍全體人員按照宿舍長安排的值日表輪流充當衛生值日員,衛生值日員負責當天的宿舍衛生打掃和保潔,提醒各員工按要求整理個人床鋪、物品,力求整齊劃一。
3、公司辦公室每月不定期進行宿舍安全、衛生等方面檢查,對存在的安全隱患、衛生死角及時提出整改意見,限期處理完畢。對檢查中連續不合格的,予以通報批評并全體罰款,情節嚴重的取消住宿資格。
1、宿舍配備的設施物品,由宿舍長進行監管。入住后由公司指派專人進行清點后與宿舍長進行確認,確認文檔一式兩份,公司存檔一份,宿舍張貼一份。
2、宿舍內非私物品由宿舍長負責保管,員工不得私自拆換、占用、損壞。
3、宿舍內非私設施,非自然損壞的由責任人照價賠償,不能明確責任歸屬的由宿舍內人員平攤賠償費用,自然損壞及時報公司維修。
4、宿舍內非私設施,未經宿舍長批準,不準私自搬離宿舍,否則從工資中作價扣出。
5、宿舍內個人物品須按規定擺設,貴重物品和證件等(如現金、貴重飾品及其他物品)自己妥善保管,如有丟失,責任自負。自覺愛護公物,損壞公物照價賠償;禁止在地面、墻壁、陽臺上亂貼、亂掛、亂涂、亂畫,禁止私自鑿洞、打釘、拉線等。
6、辭職或解聘人員在辦理離職手續后,三日內須搬離宿舍,離職人員搬出宿舍時,由宿舍長組織相關人員在場,確認均系個人物品,給予放行,匯報公司,予以結算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