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問題備受關注,人們越來越重視食品的質量和來源。食品是指人們用來滿足食欲和維持身體健康所食用的物質,是構成人體的基本元素。食品的好壞直接關系到人們的健康狀況和生活質量。食品的制作過程需要嚴格遵守衛生標準,確保食品安全。如何選擇健康的食品?那么我們該如何寫一篇較為完美的總結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總結范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幼兒食品管理制度(通用19篇)篇一
為規范餐廳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保持餐廳環境整潔。紗窗、紗門、紗罩、門簾、風幕、滅蠅燈等設施運轉正常,鼠、蠅、蟑螂、蚊子密度不得超過國家有關要求。保證供用餐者使用的洗手設施運轉正常。
二、必須使用消毒后的餐飲具,未經消毒的餐飲具不得擺臺上桌。做好臺面調料、牙簽、臺布、餐巾、餐具等清潔衛生工作,及時更換破損的調料盒、臺布、餐巾、餐飲具等。
三、供顧客自取的調料,應當符合相應的食品衛生標準和要求,并做到及時更換,防止過期、霉變。
四、擺臺后或有顧客就餐時不得清掃地面,餐具擺臺超過當次就餐時間尚未使用的應收回保潔。
五、端菜時手指不得接觸食品,分菜工具不接觸客人餐具。
六、取冰塊時應用工具,不用時應懸掛或放置于消毒水內。制冰機用水應經過凈化處理。
七、客人用的小毛巾,必須及時回收清洗消毒,最好使用一次性消毒毛巾。
八、刀、叉、茶杯、酒杯等不得用臺布或抹布擦拭。
九、食品上桌距開餐時間不超過2小時。
十、當發現或被顧客告知所提供的食品確有感官性狀異常或可疑變質時,應立即撤換該食品,并同時告知有關備餐人員,備餐人員要立即檢查被撤換的食品和同類食品,做出相應處理,確保供餐安全。
十一、備餐柜內不得放置與開餐無關的物品及個人用品。工作結束后及時做好臺面、地面等的清掃整理工作。
幼兒食品管理制度(通用19篇)篇二
食品留樣,是預防師生食品中毒的有效措施,是檢驗是否是食物中毒的重要依據。為確保師生食品衛生安全,特制定食品留樣試嘗制度。
1、每餐堅持飯菜留樣。配餐員在分配飯菜時,每樣湯、菜、飯均須留樣備份。
2、飯菜留樣應留足數量400g,分別放入留樣盒內加蓋并標明留樣時期、品名、餐次、留樣人。及時儲存于專用冰箱,溫度保持在2―8攝氏度左右。
3、飯菜留樣必須保留四十八小時后方可倒掉。
4.留樣前,必須對用于飯菜備份留樣的容器進行清洗、消毒殺菌。
5.食堂廚師必須負責對留樣食品的檢查,并做好“菜名、餐次、日期、留樣人、試嘗情況”等的試嘗留樣記錄,以備查驗。
一、采購食品必須有報帳收據及索取的檢驗合格證和食品衛生許可證等復印件。
二、所有食品入園時須經保健老師驗收,合格后方可入園。
三、主副食品入庫前要經倉管人員過秤、過數、簽章后方可入庫。
四、有計劃購買食品,不浪費、不積壓、注意質量、價廉物美,貫徹勤儉辦事方針。
五、建立采購帳目,堅持各種手續,定期核實,帳、物相符。
幼兒食品管理制度(通用19篇)篇三
1、倉庫保管員必須經健康檢查、衛生知識培訓合格后上崗。
2、食品數量、質量和進、發貨要登記,先進先出。
3、有過期及變質跡象的食品及時報告并銷毀、處理。
4、包裝食品按類別、品種上架存放,掛牌注明食品質量及進貨日期;貨物擺放符合有關要求;散裝食品的儲存容器加蓋,并標注食品名稱。
5、肉類、蛋品等易腐爛食品按規定冷藏或冷凍儲存并保持規定的溫度。
食品與非食品不得混放,倉庫內不得存放私人用品及其他雜物。
嚴防鼠、蟲、蠅和蟑螂污染食品及原料。
6、倉庫經常開窗通風,保持庫室內整潔。
7、倉庫保管規范化。倉庫保管員必須學習和掌握食品保藏知識和商品知識。
幼兒食品管理制度(通用19篇)篇四
為了避免幼兒園食堂發生火災或傷害事故,預防造成食品污染事故的發生,防止食物中毒的事件發生,保證師生員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食堂安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和飲食衛生“五四”制,按崗位責任制要求,搞好環境和個人衛生工作。
(二)徹底消滅廚倉庫、配食間的老鼠、蟑螂、蒼蠅和蚊子。
(三)嚴禁采購,加工腐爛、變質、霉爛的肉類、奶類、水產品、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禁止家禽類活物進入廚房。
(四)易腐食品應低溫冷藏,隔夜食物大多數不宜再用,應作廢棄處理。
(五)凡患有皮膚病、化膿性創傷、上呼吸道炎癥、口腔疾病者或其他傳染性疾病,應禁止從事食品加工和食品供應工作。
(六)把好食品采購、驗收關,防止有毒食物進入廚房,以防誤食或由于加工不當而引起食物中毒。
(七)廚房中的非食用或非直接食用品如:面堿、小蘇打、明礬、硫黃去污粉、清潔劑、食品添加劑、發色劑等應分類專門貯存,禁止與其它物品特別是食品混裝。
(八)劇毒品(包括殺蟲劑)禁止進入倉庫和廚房。
(九)一旦發生事故,應保持現場應有狀態,防止當事人擅自毀掉可疑食物,應收集食品容器、砧板、半成品或原料、采集病人排泄物或嘔吐物樣品,及時送交衛生管理部門,以備檢查,聽候處理。
(一)食堂的設備應符合消防規范,并需要配備足夠的消防設備。
(二)加強火源管理,油灶、煤氣爐灶、電熱設備及電源控制柜應
有專人負責,下班前,應將所有的電源切斷。
(三)隨時消除油漬污物,將易燃物品置于遠離火源的地方,廚房和倉庫內應禁止吸煙。
(四)必須對所有的員工進行消防知識的培訓,定期組織對所有的消防設施的檢查。
(五)禁止一切非廚房人員進入操作場所。
(一)所有設備實行包機制,操作人員必須嚴守操作規程和安全制度。
(二)加強刀具管理,設置專用刀具柜和刀具架,上班時專人定點使用,下班后集中存放保管。
(三)爐灶操作人員在烹制、運送食品過程中,應避免直接接觸高溫炊具爐具,必要時,應戴上手套或用布巾隔熱,以防燙傷灼傷。
(四)員工如受到傷害,應立即送醫院治療,并通知其家屬,在傷口未愈之前,傷員不應與食品再有接觸。
幼兒食品管理制度(通用19篇)篇五
1、食堂提供的每樣食品,由食堂分餐人員專人負責留樣。
2、每餐留樣的食品,按規定留足100克,分別盛放在已消毒的餐具中。
3、留樣食品取樣后,立即存放在完好的食品罩內,以免被污染。
4、留樣食品冷卻后,用保鮮膜密封好,并在其外部貼上標簽,標明留樣的時間、日期、食品名稱、餐次、留樣人。
5、將貼好標簽的留樣食品按秩序存放在恒溫冰箱內保存。冰箱溫度設定為0℃-4℃。
6、做好每餐每樣留樣食品的`記錄,包括食品樣源、食品名稱、留樣時間、目測樣狀等,以備檢查。
7、留樣食品一般保存48小時,進餐者如無異常,即可處理留樣的食品;如有異常,立即封存,送食品衛生安全部門查驗。
8、食品留樣冰箱為專用設備,嚴禁存放與留樣食品無關的物品。
9、衛生監督小組及監督管理員不定期檢查留樣工作,發現未按要求留樣,將對責任人進行工作失職處罰。
幼兒食品管理制度(通用19篇)篇六
為了避免園食堂發生火災或傷害事故,預防造成食品污染事故的發生,防止食物中毒的事件發生,保證師生員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食堂安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防止食物污染措施
(一)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和飲食衛生"五四"制,按崗位責任制要求,搞好環境和個人衛生工作。
(二)徹底消滅廚倉庫、配食間的老鼠、蟑螂、蒼蠅和蚊子。
(三)嚴禁采購,加工腐爛、變質、霉爛的肉類、奶類、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禁止家禽類活物進入廚房。
(四)易腐食品應低溫冷藏,隔夜食物大多數不宜再用,應作廢棄處理。
(五)凡患有皮膚病、化膿性創傷、上呼吸道炎癥、口腔疾病者或其他傳染性疾病,應禁止從事食品加工和食品供應工作。
(六)把好食品采購、驗收關,防止有毒食物進入廚房,以防誤食或由于加工不當而引起食物中毒。
(七)廚房中的非食用或非直接食用品如:面堿、小蘇打、明礬、硫黃去污粉、清潔劑、食品添加劑、發色劑等應分類專門貯存,禁止與其它物品特別是食品混裝。
(八)劇毒品(包括殺蟲劑)禁止進入倉庫和廚房。
(九)一旦發生事故,應保持現場應有狀態,防止當事人擅自毀掉可疑食物,應收集食品容器、砧板、半成品或原料、采集病人排泄物或嘔吐物樣品,及時送交衛生管理部門,以備檢查,聽候處理。
二、食堂安全操作、預防火災、防火措施
(一)食堂的設備應符合消防規范,并需要配備足夠的消防設備。
(二)加強火源管理,油灶、煤氣爐灶、電熱設備及電源控制柜應
有專人負責,下班前,應將所有的電源切斷。
(三)隨時消除油漬污物,將易燃物品置于遠離火源的.地方,廚房和倉庫內應禁止吸煙。
(四)必須對所有的員工進行消防知識的培訓,定期組織對所有的消防設施的檢查。
(五)禁止一切非廚房人員進入操作場所。
三、食堂工作人員刀傷、燙傷、燒傷和機械傷害預防措施
(一)所有設備實行包機制,操作人員必須嚴守操作規程和安全制度。
(二)加強刀具管理,設置專用刀具柜和刀具架,上班時專人定點使用,下班后集中存放保管。
(三)爐灶操作人員在烹制、運送食品過程中,應避免直接接觸高溫炊具爐具,必要時,應戴上手套或用布巾隔熱,以防燙傷灼傷。
(四)員工如受到傷害,應立即送醫院治療,并通知其家屬,在傷口未愈之前,傷員不應與食品再有接觸。
幼兒食品管理制度(通用19篇)篇七
(1)有毒、有害、腐爛變質、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其它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
(2)無檢驗合格證明的肉類食品。
(3)超過保質期限及其它不符合食品標簽規定的定型包裝食品。
(4)無衛生許可證的食品生產經營者供應的食品。
1、采購大批量定型包裝食品及其原料向供應商索取同批次食品衛生檢驗合格證或化驗單、購物發票和《衛生許可證》復印件。
2、采購小批量定型包裝食品及其原料,向供應商索取購物發票或購物憑證。
3、采購散裝食品及其原料時進行色澤、氣味、滋味和形態等感官性狀檢查,并索取購物發票或購物憑證。
4、索取的食品衛生檢驗合格證或化驗單和購物發票、憑證與采購食品名稱、商標、批號或生產日期相一致。
5、不采購無法提供檢驗合格證或化驗單和購物發票、購物憑證等證明材料的食品及其原料。
一、明確食堂工作人員的衛生職責,每天做好食堂內外環境保潔工作。
二、有專人負責餐廳、環境衛生的打掃,保持廚房、餐廳內外清潔衛生,水溝暢通,洗手設備運轉正常。
三、采取有效的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和其他有害昆蟲及其孳生的條件,廚房、餐廳、倉庫、涼菜等專用間視野內無、蒼蠅、老鼠。
四、餐廳地面、墻壁、門窗、燈具、桌椅等清潔整齊,室內無有害昆蟲、老鼠。
五、加工用設施、設備和工具清潔,廚房地面無食物殘渣,排煙排氣設施無油垢沉積,墻壁、天花板清潔工、無霉斑。
六、每餐餐具清理結束后,全體食堂工作人員要將食堂工作區域(含餐廳的地面、臺面、和桌椅)打掃清理沖洗干凈,不留一點殘渣,做到清潔衛生,防止蚊蟲等孳生。
七、垃圾箱加蓋,廢棄物容器密閉,外觀清潔,并有明顯標識,垃圾、廢棄物及時清除。
八、廢棄油脂、泔油脂水按有關規定及時處理。
九、每次長假,全體食堂工作人員提前1天上班,打掃清理食堂內外衛生,并將所有食堂的餐具、用具按要求進行消毒。
1、食堂應當保持內外環境整潔,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和其它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
2、食堂的布局應當合理,應有獨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間、食品加工操作間、食品出售場所及用餐場所。
3、食堂加工操作間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1)、設有獨立的粗加工間、原料庫、更衣室、操作間(8㎡以上)。
(2)、操作間有瓷磚或其它防水、防潮、可清洗材料制成的墻裙(1.5m以上)、排氣扇、紗門紗窗、密閉的廢物桶,下水道出口處有防鼠金屬隔柵。
(4)、配備有足夠的照明、通風、排煙裝置和有效的防蠅、防塵、防鼠、污水排放和符合衛生要求的存放廢棄物的設施和設備。
(5)、原料庫有防鼠、防蟲、防霉、防潮措施,原料離地離墻10cm存放,保持空氣流通。
4、食堂應當使用耐磨損、易清洗無毒材料制造或建成的餐飲具專用洗刷、消毒池等清洗設施設備。采用化學消毒的,必須具備2個以上的水池,并不得與蔬菜、肉類清洗的設施混用。要做到四分開:餐具洗清分開,原料葷蔬清洗池分開,切配用具生熟、葷蔬分開,貯存生熟、成品半成品分開,并有明顯的文字標識。
5、餐飲具使用前必須洗凈、消毒,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未經消毒的餐飲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復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飲具。消毒后的餐飲具必須貯存在餐飲具專用保潔柜內備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飲具應分開存放,并在餐飲具貯存柜上有明顯標記。餐飲具保潔柜應當定期清洗、保持潔凈。
6、餐飲具所使用的洗滌、消毒劑必須符合國家衛生標準或要求。洗滌、消毒劑必須有固定的存放場所(櫥柜),并有明顯的標記。
7、食堂用餐場所應設置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來水裝置。
8、學校食堂必須取得由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核發的餐飲服務許可證,未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的學校不得開辦食堂;食堂從業人員要持有健康證及培訓合格證方可上崗,并積極配合、主動接受當地衛生行政部門的衛生監督。
幼兒食品管理制度(通用19篇)篇八
為規范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檢查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制訂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檢查計劃,采取全面檢查、抽查與自查相結合的形式,實行層層監管,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二、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天在操作加工時段至少進行一次各崗位重點環節食品安全檢查,每周1-2次對各環節進行全面現場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告知改進,并做好食品安全檢查記錄備查。
三、各崗位負責人、主管人員要服從食品安全管理員檢查指導,每天開展崗位或部門自查,及時發現和糾正從業人員違反制度要求操作的行為。
四、檢查中發現的同一類問題經兩次指出仍未改進的,按本單位有關獎懲等規定處理。
五、各種檢查結果記錄歸檔備查。
幼兒食品管理制度(通用19篇)篇九
1.食品(兒童食品)衛生應有專人負責,成立食品(兒童食品)衛生管理委員會,定期檢查食品(兒童食品)衛生情況,總結經驗,及時解決問題,不斷提高兒童食品(兒童食品)衛生的質量。
2.膳食費應專用,計劃開支,合理使用,收支平衡,每人每月膳費中水、電、煤費不超過膳費5%,每月超支或結余不超過2%。
3.根據季節供應情況,制定適合各年齡組兒童的食譜。
4.食品(兒童食品)由專人按實際需要采購,采購的'食品(兒童食品)應新鮮優質,每天由專人驗收生、熟食品(兒童食品),并建立驗收簿。
5.生食品(兒童食品)經驗收后入庫,庫存不宜過多,各類食品(兒童食品)應按需要量領取,每月底盤存。庫房由專人保管,建立出入庫帳目。庫房保持整潔干燥,各種盛器須加蓋。過保質期的食品(兒童食品)不得食用。
6.準確掌握兒童出勤人數,作到每天按人按量供應主副食品(兒童食品)。
7.各種膳食烹調后,由專人檢查質量,合格后根據各班用膳人數發出,營養員應到各班了解兒童用膳情況,聽取對膳食的意見。
8.保健人員(或營養員)應定期進行食品(兒童食品)衛生檢查,對食品(兒童食品)的保質期嚴格把關。做到過期不用,生熟分開。
9.建立嚴格的消毒衛生制度。規范操作。定期檢查。
幼兒食品管理制度(通用19篇)篇十
一、設立更衣、洗手消毒專用間。
二、設立與售餐數量相適應的盛放待售食品的臺(架)。
三、盛放食品的容器要專用,并有標志。
四、銷售熟食要用專用器具,嚴禁用手抓。
五、不售變質、變味食品。
六、售飯菜窗口要能夠開合,嚴禁開放式。
七、要設置與配餐間相適應的紫外線消毒燈,定時開燈消毒。
八、售飯人員要穿戴整潔衛生衣帽、口罩,保持個人衛生,操作前洗手消毒。
幼兒食品管理制度(通用19篇)篇十一
1、非廚房工作人員一律不得進入食堂。
2、食堂要安裝紗門、紗窗,做到防蠅、防鼠、防蟑螂,食堂地溝要安裝防鼠網。泔水桶、垃圾桶要加蓋,密封存放,日產日清。
3、食堂內禁放有毒、有害物品,消毒藥品要專人保管,專柜存放,專人配比使用。
4、采購有包裝食品,必須有品名、產地、廠名、生產日期、批號、規格、保質日期及產品檢驗合格證。
5、食品應分類保管存放,應在安全期內使用。
6、幼兒每日食用的熟食品,必須在冰箱內留樣48小時以上,每個食物樣品留樣量不少于100克。
7、冰箱有專人保管使用,生熟食品分開存放,定期清理食品。每周清潔消毒一次。不得購買腐爛變質食品,嚴防食物中毒。
8、食堂遠離小朋友活動區,嚴防幼兒進入。蒸飯箱不能放在食堂外,電熱開水器不能放在食堂內。以免影響保教人員打開水。
9、注意食堂安全,下班前檢查食堂門窗、水電、煤氣是否關好,防止失竊、失火、投毒等事故的發生。
10、食堂內的機械設備、電器設備定期檢查維修,操作人員應熟悉操作規范,確保安全使用。
幼兒食品管理制度(通用19篇)篇十二
為了避免幼兒園食堂發生傷害事故,預防造成食品污染事故的發生,防止食物中毒的事件發生,保證師生員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食堂安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和飲食衛生“五四”制,按崗位責任制要求,搞好環境和個人衛生工作。
(二)徹底消滅廚倉庫、配食間的老鼠、蟑螂、蒼蠅和蚊子。
(三)嚴禁采購,加工腐爛、變質、霉爛的肉類、奶類、水產品、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禁止家禽類活物進入廚房。
(四)易腐食品應低溫冷藏,隔夜食物大多數不宜再用,應作廢棄處理。
(五)凡患有皮膚病、化膿性創傷、上呼吸道炎癥、口腔疾病者或其他傳染性疾病,應禁止從事食品加工和食品供應工作。
(六)把好食品采購、驗收關,防止有毒食物進入廚房,以防誤食或由于加工不當而引起食物中毒。
(七)廚房中的非食用或非直接食用品如:面堿、小蘇打、明礬、硫黃去污粉、清潔劑、食品添加劑、發色劑等應分類專門貯存,禁止與其它物品特別是食品混裝。
(八)劇毒品(包括殺蟲劑)禁止進入倉庫和廚房。
(九)一旦發生事故,應保持現場應有狀態,防止當事人擅自毀掉可疑食物,應收集食品容器、砧板、半成品或原料、采集病人排泄物或嘔吐物樣品,及時送交衛生管理部門,以備檢查,聽候處理。
(一)食堂的設備應符合消防規范,并需要配備足夠的消防設備。
(二)加強火源管理,油灶、煤氣爐灶、電熱設備及電源控制柜應。
有專人負責,下班前,應將所有的電源切斷。
(三)隨時消除油漬污物,將易燃物品置于遠離火源的地方,廚房和倉庫內應禁止吸煙。
(四)必須對所有的員工進行消防知識的培訓,定期組織對所有的消防設施的檢查。
(五)禁止一切非廚房人員進入操作場所。
(一)所有設備實行包機制,操作人員必須嚴守操作規程和安全制度。
(二)加強刀具管理,設置專用刀具柜和刀具架,上班時專人定點使用,下班后集中存放保管。
灼傷。
幼兒食品管理制度(通用19篇)篇十三
為規范餐幼兒園食品采購索證索票和進貨驗收行為,提高幼兒園食品衛生安全水平,今后幼兒園采購嚴格實行食品索證管理制度,現就規范我園食堂的索證索票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幼兒園食堂建立食品采購索證索票和進貨臺賬制度是防范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關鍵措施,也是《食品衛生法》和《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明確規定的餐飲業主的法定義務和責任。餐飲經營單位作為食品衛生安全的責任主體,必須嚴格遵守《食品衛生法》的規定,建立食品及原料進貨索證索票和進貨臺賬制度。
幼兒園應加強對食堂食品采購索證索票和進貨驗收行為的監管,應建立食品采購索證索票、進貨驗收和臺賬記錄制度,切實落實專(兼)職人員負責食品索證索票、驗收以及臺賬記錄等工作,堅持每日登記臺賬,登記臺賬內容與采購食品和票證要相符,按衛生部規定的格式統一印制《餐飲業經營者食品采購與進貨驗收臺賬》。各幼兒園目前已統一印制的臺賬用于蔬菜、肉類登記,定型包裝食品必須使用衛生部統一格式的《餐飲業經營者食品采購與進貨驗收臺賬》。各幼兒園食堂所采購的食品都應從正規渠道采購,不得采購"三無"產品,不得采購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和使用有毒有害物質加工食品行為,采購《餐飲業食品索證管理規定》第五條規定的產品時,必須向供貨方、生產廠家索取相關證件或購物憑證,在食品入庫前必須對所采購食品進行感官檢驗,保證入庫食品及原料符合食品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同時必須建立臺賬,并妥善保存各種臺帳,以便溯源備查。不得隨意涂改、偽造臺賬的相關資料和驗收記錄,不得擅自銷毀臺賬。
幼兒食品管理制度(通用19篇)篇十四
第一條為加強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內部管理,嚴格依法規范,依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等法律法規、規章及相關規范,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德陽市東汽小學、幼兒園食堂。
第三條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堅持“標本兼治、著力治本、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實行餐飲服務監管部門監督指導、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管理督導、學校具體實施的工作原則。
第四條學校應建立食品安全工作組織機構,實行以校長為第一責任人的學校食堂食品安全責任制。
第五條學校食堂應依法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并按照《餐飲服務許可證》核定的許可項目從事餐飲服務經營活動,未經許可不得開辦食堂。
第六條學校食堂選址、布局,設施、設備配備應當符合《餐飲服務許可審查規范》的要求。
第七條學校食堂應配備專職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年參加食品安全培訓并通過監管部門組織的考核。學校食堂應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從業人員經食品安全培訓合格并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上崗。
第八條學校食堂應當從合法的渠道進貨,采購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等應符合國家有關食品安全標準和規定的要求。采購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的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采購記錄行為應符合《餐飲服務食品采購索證索票管理規定》的要求。
第九條學校食堂庫房設置應當滿足食品儲存需要,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個人生活用品。
第十條學校食堂禁止出售冷葷涼菜(大專院校食堂除外),禁止加工豆角,禁止將回收食品再次加工后銷售,禁止外購直接入口食品、禁止使用亞硝酸鹽。使用食品添加劑應符合《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的規定。
第十一條學校食堂烹飪前應認真檢查待加工食品,發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進行烹飪加工。烹飪加工應做到食品生熟分開、燒熟煮透。各類工具用具分類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第十二條學校食堂備餐時間不得超過2個小時。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必須試嘗、留樣,并詳細填寫試嘗留樣登記表。
第十三條學校食堂應配備必要的餐飲具清洗消毒設備,并嚴格按照規范進行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
第十四條學校食堂應建立餐廚廢棄物處置管理制度,并如實進行登記。
第十五條學校食堂應保持食品加工經營場所內外環境整潔,做好防蠅、防塵、防蟲、防鼠措施。
第十六條學校食堂生活飲用水應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要求。
第十七條學校食堂應當制定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定期檢查各項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隱患。
第十八條學校食堂應加強管理和自律,嚴格執行保障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規、規章及相關規范及制度,認真落實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部門提出的食品安全要求和意見,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確保食品安全。
幼兒食品管理制度(通用19篇)篇十五
一、食品安全檔案有專人負責,專柜保管,隨時備查。
二、檔案做到分類歸檔保存,每件檔案應有編號、目錄以便于查找。
三、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出具的監督意見書、采樣記錄、檢驗報告、處罰文書及本單位建立的各項管理制度、日常檢查記錄、獎懲意見等及時歸檔。
四、檔案內容:。
檔案4:索證資料,即所購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相關產品的供貨商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
幼兒食品管理制度(通用19篇)篇十六
為規范餐飲服務食品用設備、設施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食品處理區應按照原料進入、原料處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應的流程合理布局設備、設施,防止在操作中產生交叉污染。
二、配備與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設施。主要設施應易于維修和清潔。
三、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及其他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加工與用餐場所(所有出入口),設置紗門、紗窗、門簾或空氣幕,木門下端設金屬防鼠板,排水溝、排氣、排油煙出入口應有網眼孔徑小于6mm的防鼠金屬隔柵或網罩;距地面2m高度可設置滅蠅設施。
四、配置方便使用的從業人員洗手設施,附近設有相應清洗、消毒用品、干手設施和洗手消毒方法標示。宜采用腳踏式、肘動式或感應式等非手動式開關或可自動關閉的開關。
五、食品處理區應采用機械排風、空調等設施,保持良好通風,及時排除潮濕和污濁空氣。
六、用于加工、貯存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或包裝材料和設備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無異味、耐腐蝕、不易發霉。食品接觸面原則上不得使用木質材料,必須使用木質材料的工具,應保證不會對食品產生污染。
七、各功能區和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操作臺、刀具、砧板等工用具,應分開定位存放使用,并有明顯標識。
八、貯存、運輸食品,應具有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要求的設備、設施,配備專用車輛和密閉容器,遠程運輸食品須使用符合要求的專用封閉式冷藏(保溫)車。每次使用前應進行有效的清洗消毒,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
九、應當定期維護食品加工、貯存、陳列、消毒、保潔、保溫、冷藏、冷凍等設備與設施,校驗計量器具,及時清理清洗,必要時消毒,確保正常運轉和使用。
十、用于食品加工操作的設備、設施不得用作與食品加工無關的用途。
幼兒食品管理制度(通用19篇)篇十七
為規范餐飲服務除蟲滅害管理工作,保障公眾餐飲安全,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滅蠅燈應懸掛于距地面2m左右高度,且應與食品加工操作場所保持一定距離。
二、排水溝出口和排氣口應有網眼孔徑小于6mm的金屬隔柵或網罩,以防鼠類侵入。如發現有害動物存在,應追查和杜絕其來源,撲滅時應不污染食品、食品接觸面及包裝材料等。
三、定期進行除蟲滅害工作,防止害蟲孳生。除蟲滅害工作不得在食品加工操作時進行,實施時對各種食品應有保護措施。
四、使用殺蟲劑進行除蟲滅害,應由專人按照規定的使用方法進行。宜選擇具備資質的有害動物防治機構進行除蟲滅害。
五、使用各類殺蟲劑或者其他藥劑前,應做好對人身、食品、設備工具的.中毒污染和中毒的預防措施,用藥后將所有設備、工具徹底清洗、消除污染。
幼兒食品管理制度(通用19篇)篇十八
為規范餐飲服務生食海產品加工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加工生食海產品應設置專用操作場所。
二、加工前應認真檢查待加工食品,發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進行加工。
三、從事生食海產品加工的人員操作前應清洗、消毒手部,操作時佩戴口罩。
四、用于生食海產品加工的工具、容器應專用。用前應消毒,用后應洗凈并在專用保潔設施內存放。
五、加工操作時應避免生食海產品的可食部分受到污染。
六、加工后的生食海產品應當放置在密閉容器內冷藏保存,或者放置在食用冰中保存并用保鮮膜分隔。
七、放置在食用冰中保存時,加工后至食用的間隔時間不得超過1小時。
為規范餐飲服務備餐及供餐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非備餐間操作人員不得擅自進入備餐間。操作人員進入備餐間前應二次更衣、洗手消毒,工作時應戴口罩。
二、每餐(或每次)使用前應進行空氣和操作臺的消毒。在無人工作時開啟紫外線燈消毒30分鐘以上,并做好記錄。
三、使用專用的設備、工具、容器,用前應消毒,用后應洗凈并保持清潔,操作時應避免食品受到污染。
四、供應前應認真檢查待供應食品,發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供應。
五、用于菜肴裝飾的原料使用前應洗凈消毒,不得反復使用。
六、在烹飪后至食用前需要較長時間(超過2小時)存放的食品應當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條件下存放。
為規范餐飲服務食品留樣工作,保障公眾餐飲安全,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學校食堂(含托幼機構食堂)、超過100人的建筑工地食堂、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中央廚房,重大活動餐飲服務和超過100人的一次性聚餐,每餐次的食品成品應留樣。
二、留樣的采集和保管必須有專人負責,配備經消毒的專用取樣工用具和樣品存放的專用冷藏冰箱。食品留樣冰箱為專用設備,嚴禁存放與留樣食品無關的物品。
三、留樣的食品樣品應采集食品成品,不得特殊制作。
四、留樣食品應按品種分別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閉專用容器內,防止樣品之間污染;在冷藏條件下存放48小時以上,每個品種留樣量應滿足檢驗需要,不少于100g。
五、留樣食品取樣不得被污染,貼好食品標簽,待留樣食品冷卻后,放入專用冷藏冰箱內,并記錄留樣食品名稱、留樣量、留樣時間、留樣人員、審核人員等。
六、一旦發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應及時提供留樣樣品,配合疾病控制機構和有關部門進行調查處理,不得影響或干擾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為規范餐飲服務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工作,保障公眾餐飲安全,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設置專用的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專間及設備,清洗消毒設備設施的大小和數量應能滿足需要。
二、餐飲具清洗消毒水池應專用,與食品原料、清潔用具及接觸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開。水池應使用不銹鋼或陶瓷等不透水材料制成,不易積垢并易于清潔。采用化學消毒的,至少設有3個專用水池,采用人工清洗熱力消毒的,至少設有兩個專用水池。各類水池應以明顯標識標明其用途。
三、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餐飲具使用前應洗凈并消毒,不得使用未經清洗、消毒的餐飲具。不得重復使用一次性餐飲具。
四、餐飲具做到當餐回收,當餐清洗消毒,不得隔頓、隔夜。
五、餐飲具應首選熱力方法進行消毒,嚴格按照“除殘渣、堿水(或洗滌劑)刷、清水沖、熱力消、保潔”的順序操作。使用化學藥物消毒的嚴格按照除殘渣、堿水(或洗滌劑)刷、清水沖、藥物泡、清水沖、保潔的順序操作,并注意要徹底清洗干凈,防止藥物殘留。
六、消毒后的餐飲具表面光潔、無油漬、無水漬、無異味、無泡沫、無不溶性附著物。
七、消毒后的餐飲具及時放入保潔柜密閉保存備用。盛放消毒餐飲具的保潔柜要有明顯標記,保潔柜應當定期清洗,保持潔凈。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飲具要分開存放,保潔柜內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八、采購使用集中消毒企業供應的餐飲具,應當查驗其經營資質,索取營業執照復印件、消毒合格憑證。
九、清洗消毒餐飲具用的洗滌劑、消毒劑等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和要求。
十、洗刷消毒結束,及時清理地面、水池衛生,及時處理泔水桶,做到地面無積水,池內無殘渣、泔水桶內外清潔。
十一、定期檢查消毒設備、設施是否處于良好狀態,采用化學消毒的應定時測量有效消毒濃度。
十二、專人做好餐飲具清洗消毒及檢查記錄。
十三、洗滌劑、消毒劑應存放在專用的設施內。
為規范餐飲服務食品用設備、設施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食品處理區應按照原料進入、原料處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應的流程合理布局設備、設施,防止在操作中產生交叉污染。
二、配備與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設施。主要設施應易于維修和清潔。
三、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及其他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加工與用餐場所(所有出入口),設置紗門、紗窗、門簾或空氣幕,木門下端設金屬防鼠板,排水溝、排氣、排油煙出入口應有網眼孔徑小于6mm的防鼠金屬隔柵或網罩;距地面2m高度可設置滅蠅設施。
四、配置方便使用的從業人員洗手設施,附近設有相應清洗、消毒用品、干手設施和洗手消毒方法標示。宜采用腳踏式、肘動式或感應式等非手動式開關或可自動關閉的開關。
五、食品處理區應采用機械排風、空調等設施,保持良好通風,及時排除潮濕和污濁空氣。
六、用于加工、貯存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或包裝材料和設備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無異味、耐腐蝕、不易發霉。食品接觸面原則上不得使用木質材料,必須使用木質材料的工具,應保證不會對食品產生污染。
七、各功能區和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操作臺、刀具、砧板等工用具,應分開定位存放使用,并有明顯標識。
八、貯存、運輸食品,應具有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要求的設備、設施,配備專用車輛和密閉容器,遠程運輸食品須使用符合要求的專用封閉式冷藏(保溫)車。每次使用前應進行有效的清洗消毒,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
九、應當定期維護食品加工、貯存、陳列、消毒、保潔、保溫、冷藏、冷凍等設備與設施,校驗計量器具,及時清理清洗,必要時消毒,確保正常運轉和使用。
十、用于食品加工操作的設備、設施不得用作與食品加工無關的用途。
為規范餐飲服務食品容器、包裝材料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接觸食品的容器、包裝材料等應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要求。
二、接觸食品的容器應易于清洗消毒、便于檢查,避免因潤滑油、金屬碎屑、污水或其他可能引起污染。
三、接觸食品的容器、包裝材料與食品的接觸面應平滑、無凹陷或裂縫,內部角落部位應避免有尖角,以避免食品碎屑、污垢等的聚積。
四、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容器和包裝材料,應分開擺放和使用并有明顯的區分標識;原料加工中盛放動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產品的容器,應分開擺放和使用并有明顯的區分標識。
五、所有食品容器,不宜使用木質材料,必須使用木質材料時應不會對食品產生污染。
為規范餐飲服務除蟲滅害管理工作,保障公眾餐飲安全,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滅蠅燈應懸掛于距地面2m左右高度,且應與食品加工操作場所保持一定距離。
二、排水溝出口和排氣口應有網眼孔徑小于6mm的金屬隔柵或網罩,以防鼠類侵入。如發現有害動物存在,應追查和杜絕其來源,撲滅時應不污染食品、食品接觸面及包裝材料等。
三、定期進行除蟲滅害工作,防止害蟲孳生。除蟲滅害工作不得在食品加工操作時進行,實施時對各種食品應有保護措施。
四、使用殺蟲劑進行除蟲滅害,應由專人按照規定的使用方法進行。宜選擇具備資質的有害動物防治機構進行除蟲滅害。
五、使用各類殺蟲劑或者其他藥劑前,應做好對人身、食品、設備工具的中毒污染和中毒的預防措施,用藥后將所有設備、工具徹底清洗、消除污染。
為加強餐飲服務有毒有害物品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殺蟲劑、殺鼠劑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存放,應有固定的場所(或櫥柜)并上鎖,有明顯的警示標識,并有專人保管。
二、各種有毒有害物品的采購及使用應有詳細記錄,包括使用人、使用目的、使用區域、使用量、使用及購買時間、配制濃度等。
三、有毒有害物品使用后應進行復核,并按規定進行存放、保管。
一、更衣場所與加工經營場所應處于同一建筑物內,宜為獨立隔間且處于食品處理區入口處。
二、更衣場所應有足夠大小的空間、與從業人員數量相符的更衣設施和適當的照明設施。
三、更衣場所在門口處設從業人員洗手消毒設施。洗手消毒設施附近應設有相應的清洗、消毒用品和干手用品或設施。水龍頭宜采用腳踏式、肘動式或感應式等非手觸動式開關,并宜提供溫水。
四、從業人員專用洗手消毒設施附近應有洗手消毒方法標識。
一、衛生間不得設在食品處理區。
二、衛生間應采用水沖式,地面、墻壁、便槽等應采用不透水、易清洗、不易積垢的材料。
三、衛生間內的洗手設施,應設有相應的清洗和干手用品或設施,洗手設施的排水應具有防止逆流、有害動物侵入及臭味產生的裝置,洗手池的材質應為不透水材料,結構應易于清洗,水龍頭宜采用腳踏式、肘動式或感應式等非手觸動式開關,并宜提供溫水。規定且宜設置在出口附近。
四、衛生間應設有效排氣裝置,并有適當照明,與外界相通的門窗應設有易于拆洗不生銹的防蠅紗網。外門應能自動關閉。
五、衛生間排污管道應與食品處理區的排水管道分設,且應有有效的防臭氣水封。
幼兒食品管理制度(通用19篇)篇十九
為規范餐飲服務食品容器、包裝材料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接觸食品的容器、包裝材料等應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要求。
二、接觸食品的容器應易于清洗消毒、便于檢查,避免因潤滑油、金屬碎屑、污水或其他可能引起污染。
三、接觸食品的容器、包裝材料與食品的接觸面應平滑、無凹陷或裂縫,內部角落部位應避免有尖角,以避免食品碎屑、污垢等的聚積。
四、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容器和包裝材料,應分開擺放和使用并有明顯的區分標識;原料加工中盛放動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產品的容器,應分開擺放和使用并有明顯的區分標識。
五、所有食品容器,不宜使用木質材料,必須使用木質材料時應不會對食品產生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