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巖土工程勘察的心得體會(實用20篇)篇一
在日常的工作中,不斷總結經驗和教訓、不斷自我學習和提高,學習能力形成了團隊和個人的核心競爭力,在工作和學習中我們需要保持空杯心態、謙虛不自滿,這樣才能容納。要有責任心、服務心、感恩之心,創建服務型業務,對客戶需要責任心、服務心、感恩之心。而工作經驗是要經過時間不斷磨礪與沉淀的,通過不斷的總結與積累而愈加成熟。工作經驗至關重要,要求工作人員通過工作與工作中大量數據總結得到不斷積累。工作與學習是相互補充且不可分割的,這樣才會不斷進步,從而技術上得到提高與完善。
在以后的工作中,要不斷加強學習,學以致用。只有不斷學習新知識,接受新事物,提高技術質量,才能保持競爭優勢,更好的完成工作。
巖土工程勘察的心得體會(實用20篇)篇二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接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進行勘察任務。根據《民法典》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有關規定,結合該工程的具體情況,為明確責任,協作配合,搞好該工程勘察工作,經雙方協商一致,就本工程勘察階段的工作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1.1本工程項目勘察委托文號、日期
1.2工程建設地點。
1.3技術要求。
1.4預計工程量。
第二條甲方按時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資料:
項目名稱。
文件資。
料份數。
提供日期
1.提交工程項目批準文件(復印件)以及施工或勘察許可文件。
#提交工程項目的坐標高資料。
#提交技術委托及已有的技術資料和圖件。
第三條乙方按下述進度、份數向甲方提交勘察成果:
勘察成果名稱。
提交日期
提交份數。
年
月
日
勘察成果名稱。
提交日期
提交份數。
年
月
日
3.1勘察成果規定提交四份,超過四份另行計費。
3.2工程有效期限以甲方下達的開工通知書為準,如遇特殊情況(設計變更、工程量變化、自然條件影響以及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等)時,工期順延。
第四條取費標準及撥付辦法。
4.1本工程勘察按國家規定的現行收費標準計取費用。國家規定的取費標準中沒有規定的收費項目,由雙方另行議定。
4.2本工程勘察費估算為元,合同生效后天內,甲方向乙方預付估算勘察費的30%作為定金(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費);工程勘察驗收、交付成果后15天內,結清全部費用。
4.3雙方委托銀行代付、代收有關費用。
第五條雙方責任。
5.1甲方。
5.1.1甲方委托任務時,必須向乙方明確技術要求和勘察階段,按時提供已有技術資料(包括地下管線、地下構筑物的資料),并能滿足乙方編寫勘察綱要和編制工程預算的基本要求。若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勘察過程中發生或危及人身安全時,其責任由甲方責任。
5.1.2若勘察現場需要看守,特別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險現場工作時,甲方應派人負責安全保衛工作。
5.1.3派員協助乙方與有關部門的工作聯系,及時為乙方創造并解決勘察現場條件。
如:征購土地、青苗賠償、拆除障礙物、平整施工現場、修好通行道路、接通電源和水源以及排水渠等,并承擔其費用。
5.1.4勘察前,根據乙方提出的用料計劃,按時準備好各種材料,并承擔費用。
5.1.5按時為勘察人員準備好住宿、辦公、臨時庫房、就餐食堂、取暖、飲水以及條件許可的其它福利設施,甲方不向乙方收取費用。當甲方不能提供上述條件時,甲方應支付乙方臨時設施費。
5.1.6勘察過程中的任何變更,經辦理正式變更手續后,甲方應按實際發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費。
5.1.7工程完工后,在15天內負責組織勘察及成果驗收,并在乙方填寫的工程勘察交驗單上簽署意見,作為工程勘察費用結算的依據。
5.1.8維護乙方提交的勘察成果,不得擅自修改、轉讓。
5.1.9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窩工、除工期順延外、甲方應支付窩工費。
5.1.10補充協議中甲方應負的其它責任。
5.2乙方。
5.2.1派工程技術人員按任務委托書和設計技術要求進行現場踏勘,確定勘察手段、勘察工作量,編制工程預算。
5.2.2在勘察前,提出勘察綱要或勘察組織設計。
5.2.3勘察過程中,根據場地地形、地質條件和技術規范要求,向甲方提出增減工程量或改變勘察手段的意見,并辦理正式變更手續。
5.2.4按照國家現行的標準、規范和規程進行勘察,根據委托任務書提出的技術要求,按合同規定的進度,提交勘察成果,并對其質量負責。
5.2.5講究職業道德,端正經營作風,勘察成果應滿足設計和施工的要求。
5.2.6補充協議中乙方應負的其它責任。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甲方不履行合同時,無權要求返還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時,雙倍返還定金。
6.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日期及時撥付勘察費,每超過一日,應償付未支付勘察費的千分之一逾期違約金;乙方未按合同規定日期提交勘察成果,每超過一日,應減收勘察費千分之一。
6.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質量低劣,不能滿足設計技術要求時,其勘察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或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其它事宜。
第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當事人及時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電報、電傳、技術討論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在日內報項目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審查。雙方認為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鑒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廢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八份,雙方各執四份。
委托方單位名稱:承接方單位名稱:
(蓋章)(蓋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單位地址:單位地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電話:電話:
電傳:電傳:
傳真:傳真: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銀行帳號:
簽訂合同代表(簽字):簽訂合同代表(簽字):
日期:日期:
巖土工程勘察的心得體會(實用20篇)篇三
勘察人: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擔:任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國家有關法規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為明確責任,協作配合,確保工程勘察質量,經發包人、勘察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
1.2工程建設地點:______________。
1.3工程規模、特征:______________。
1.4工程勘察任務委托文號、日期:______________
1.5工程勘察任務(內容)與技術要求:
1.6承接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7預計勘察工作量: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發包人應及時向勘察人提供下列文件資料,并對其準確性、可靠性負責。
2.1提供本工程批準文件(復印件),以及用地(附紅線范圍)、施工、勘察許可等批件(復印件)。
2.2提供工程勘察任務委托書、技術要求和工作范圍的地形圖、建筑總平面布置圖。
2.3提供勘察工作范圍已有的技術資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標與標高資料。
2.4提供勘察工作范圍地下已有埋藏物的資料(如電力、電訊電纜、各種管道、人防設施、洞室等)及具體位置分布圖。
2.5發包人不能提供上述資料,由勘察人收集的,發包人需向勘察人支付相應費用。
第三條:勘察人向發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并對其質量負責。
勘察人負責向發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四份,發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數另行收費。
第四條:開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的時間和收費標準及付費方式。
4.1開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的時間。
4.1.1本工程的勘察工作定于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____年____月____日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由于發包人或勘察人的原因未能按期開工或提交成果資料時,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辦理。
4.1.2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發包人下達的開工通知書或合同規定的時間為準,如遇特殊情況(設計變更、工作量變、不可抗力影響以及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窩工等)時,工期順延。
4.2收費標準及付費方式。
4.2.1本工程勘察按國家規定的現行收費標準計取費用;或以“預算包干”、“中標價加簽證”、“實際完成工作量結算”等方式計取收費。國家規定的收費標準中沒有規定的收費項目,由發包人、勘察人員行議定。
4.2.2本工程勘察費預算為元(大寫)合同生效后3天內,發包人應向勘察人支付預算勘察費的20%作為定金,計元(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費);勘察規模大,工期長的大型勘察工程,發包人還應按實際完成工程進度%時,向勘察人支付預算勘察費的%的工程進度款,計元;勘察工作外業結束后天內,發包人向勘察人支付預算勘察費的%,計元;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后10天內,發包人應一次付清全部工程費用。
第五條:發包人、勘察人責任。
5.1發包人責任。
5.1.1發包人委托任務時,必須以書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確勘察任務及技術要求,并按第二條規定提供文件資料。
5.1.2在勘察工作范圍內,沒有資料、圖紙地區(段),發包人應負責查清地下埋藏物,若因未提供上述資料、圖紙,或提供的資料圖紙不可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勘察人在勘察工作過程中發生人身傷害或造成經濟損失時,由發包人承擔民事責任。
5.1.3發包人應及時為勘察人提供并解決勘察現場的工作條件和出現的問題(如:落實土地征用、青苗樹木賠償、拆除地上地下障礙物、處理施工擾民及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有關問題、平整施工現場、修好通行道路、接通電源水源、控好排水溝渠以及水上作業用船等),并承擔其費用。
5.1.4若勘察現場需要看守,特別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險現場作業時,發包人應派人負責安全保衛工作,按國家有關規定,對從事危險作業的現場人員進行保健防護,并承擔費用。
5.1.5工程勘察前,若發包人負責提供材料的,應根據勘察人提出的工程用料計劃,按時提供各種材料及其產品合格證明,并承擔費用和運到現場,派人與勘察人的人員一起驗收。
5.1.6勘察過程中的任何變更,經辦理正式變更手續后,發包人應按實際發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費。
5.1.7為勘察人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生產、生活條件,并承擔費用;如不能提供時,應一次性付給勘察人臨時設施費元。
5.1.8由于發包人原因造成勘察人停、窩工,除工期順延外,發包人應支付停、窩工費(計算方法見6.1);發包人若要求在合規定時間內提前完工(或提交勘察成果資料)時,發包人應按每提前一天向勘察人支付元計算加班費。
5.1.9發包人應保護勘察人的投標書、勘察方案、報告書、文件、資料圖紙、數據、特殊工藝(方法)、專利技術和合理化建議,未經勘察人同意,發包人不得復制、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傳送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上述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勘察人有權索賠。
5.1.10本合同有關條款規定和補充協議中發包人應負的其他責任。
5.2勘察人責任。
5.2.1勘察人應按國家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和發包人的任務委托書及技術要求進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提交質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資料,并對其負責。
5.2.2由于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資料質量不合格,勘察人應負責無償給予補充完善使其達到質量合格;若勘察人無力補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單位時,勘察人應承擔全部勘察費用;或因勘察質量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工程事故時,勘察人除應負法律責任和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勘察費外,并根據損失程度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發包人、勘察人商定為實際損失的%。
5.2.3在工程勘察前,提出勘察綱要或勘察組織設計,派人與發包人的人員一起驗收發包人提供的材料。
5.2.4勘察過程中,根據工程的巖土工程條件(或工作現場地形地貌、地質和水文地質條件)及技術規范要求,向發包人提出增減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程的'意見,并辦理正式變更手續。
5.2.5在現場工作的勘察的人員,應遵守發包人的安全保衛及其他有關的規章制度,承擔其有關資料保密義務。
5.2.6本合同有關條款規定和補充協議中勘察人應負的其他責任。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由于發包人未給勘察人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條件而造成停、窩工或來回進出場地,發包人除應付給勘察人停、窩工費(金額按預算的平均工日產值計算),工期按實際工日期延外,還應付給勘察人來回進出場費和調遺費。
6.2由于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資料質量不合格,不能滿足技術要求時,其返工勘察費用由勘察人承擔。
6.3合同履行期間,由于工程停建而終止質量或發包人要求解除合同時,勘察人未進行勘察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定金;已進行勘察工作的,完成的工作量在50%以內時,發包人應向勘察人支付預算額50%的勘察費計___元;完成的工作量超過50%時,則應向勘察人支付預算額100%的勘察費。
6.4發包人未按合同規定時間(日期)撥付勘察費,每超過一日,應償付未支付勘察費的千分之一逾期違約金。
6.5由于勘察人原因未按合規定時間(日期)提交勘察成果資料,每超過一日,應減收勘察費千分之一。
6.6本合同簽訂后,發包人不履行合同時,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勘察人不履行合同時,雙倍返還定金。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發包人與勘察人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其他約定事項: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本合同自發包人、勘察人簽字蓋章后生效;按規定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發包人、勘察人認為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鑒證。發包人、勘察人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終止。
本合同一式份,發包人份、勘察人份。
(蓋章)(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簽字)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簽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簽字)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簽字)。
住誰的所:______________住誰的所: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電誰的話:______________電誰的話:______________。
傳誰的真:______________傳誰的真: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
(蓋章)(蓋章)。
備案號:______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______。
備案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鑒證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巖土工程勘察的心得體會(實用20篇)篇四
發包人:
勘察人:
簽訂日期:年月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國家有關法規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為明確責任,協作配合,確保工程勘察質量,經發包人、勘察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建設地點:
1.3工程規模、特征:
1.4工程勘察任務委托文號、日期:
1.5工程勘察任務(內容)與技術要求:
1.6承接方式:
1.7預計勘察工作量:
第二條發包人應及時向勘察人提供下列文件資料,并對其準確性、可靠性負責。
2.1提供本工程批準文件(復印件),以及用地(附紅線范圍)、施工、勘察許可等批件(復印件)。
2.2提供工程勘察任務委托書、技術要求和工作范圍的地形圖、建筑總平面布置圖。
2.3提供勘察工作范圍已有的技術資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標與標高資料。
2.4提供勘察工作范圍地下已有埋藏物的資料(如電力、電訊電纜、各種管道、人防設施、洞室等)及具體位置分布圖。
2.5發包人不能提供上述資料,由勘察人收集的,發包人需向勘察人支付相應費用。
第三條勘察人向發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并對其質量負責。
勘察人負責向發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資料份,發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數另行收費。
第四條開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資料時間和收費標準及付費方式。
4.1開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的時間。
4.1.1本工程的勘察工作定于年月日開工(以發包人通知進場為開工時間),進場開工后日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由于發包人或勘察人的原因未能按期開工或提交成果資料時,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辦理。
4.1.2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發包人下達的開工通知書或合同規定的時間為準,如遇特殊情況(設計變更、工作量變化、不可抗力影響以及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窩工等)時,工期順延。
4.2收費標準及付費方式。
4.2.1本工程勘察報價按單價:計算,預算價格為元(大寫:人民幣),最終以實際完成工作量結算。合同生效后3天后,發包人應向勘察人支付預算勘察費的20%作為定金,計元;勘察工作外業結束后天內,發包人向勘察人支付預算勘察費的%,計元;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后10天內,發包人應一次付清全部工程費用。
第五條發包人、勘察人責任。
5.1發包人責任。
5.1.1發包人委托任務時,必須以書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確勘察任務及技術要求,并按第二條規定提供文件資料。
5.1.2在勘察工作范圍內,沒有資料、圖紙的地區(段),發包人應負責查清地下埋藏物,若因未提供上述資料、圖紙,或提供的資料不可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勘察人在勘察工作過程中發生人身傷害或造成經濟損失時,由發包人承擔民事責任。
5.1.3發包人應及時為勘察人提供并解決勘察現場的工作條件和出現的問題(如:落實土地征用、青苗樹木賠償、拆除地上地下障礙物、處理施工擾民及影響施工正常進行的有關問題、平整施工現場。修好通行道路、接通電源水源、挖好排水溝渠以及水上作業用船等),并承擔其費用。
5.1.4若勘察現場需要看守,特別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險現場作業時,發包人應派人負責安全保衛工作,按國家有關規定,對從事危險作業的現場人員進行保健防護,并承擔費用。
5.1.5工程勘察前,若發包人負責提供材料的,應根據勘察人提出的工程用料計劃,按時提供各種材料及其產品合格證明,并承擔費用和運到現場,派人與勘察人的人員一起驗收。
5.1.6勘察過程中的任何變更,經辦理正式變更手續后,發包人應按實際發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費。
5.1.7為勘察人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生產、生活條件,并承擔費用;如不能提供時,應一次性付給勘察人臨時設施費元。
5.1.8由于發包人原因造成勘察人停、窩工,除工期順延外,發包人應支付停、窩工費(計算方法見6.1);發包人若要求在合同規定時間內提前完工(或提交勘察成果資料)時,發包人應按每提前一天向勘察人支付元計算加班費。
5.1.9發包人應保護勘察人的投標書、勘察方案、報告書、文件、資料圖紙、數據、特殊工藝(方法)、專利技術和合理化建議,未經勘察人同意,發包人不得復制、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傳送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上述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勘察人有權索賠。
5.1.10本合同有關條款規定和補充協議中發包人應負的其它責任。
5.2勘察人責任。
5.2.1勘察人應按現行國家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和發包人的任務委托書及技術要求進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提交質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資料,并對其負責。
5.2.2由于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資料質量不合格,勘察人應負責無償給予補充完善使其達到質量合格;若勘察人無力補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單位時,勘察人應承擔全部勘察費用。
5.2.3在工程勘察前,提出勘察綱要或勘察組織設計,派人與發包人的人員一起驗收發包人提供的材料。
5.2.4勘察過程中,根據工程的巖土工程條件(或工作現場地形地貌、地質和水文地質條件)及技術規范要求,向發包人提出增減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見,并辦理正式變更手續。
5.2.5在現場工作的勘察人的人員,應遵守發包人的安全保衛及其它有關規章制度,承擔其有關資料保密義務。
5.2.6本合同有關款規定和補充協議中勘察人應負的其它責任。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由于發包人未給勘察人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條件而造成停、窩工或來回進出場地,發包人除應付給勘察人停、窩工費(金額按預算的平均工日產值計算),工期按實際工日順延外,還應付給勘察人來回進出場費和調遣費。
6.2由于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資料質量不合格,不能滿足技術要求時,其返工勘察費用由勘察人承擔。
6.3合同履行期間,由于工程停建而終止合同或發包人要求解除合同時,勘察人未進行勘察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定金;已進行勘察工作的,完成的工作量在50%以內時,發包人應向勘察人支付預算額50%的勘察費計;完成的工作量超過50%時,則應向勘察人支付預算額100%的勘察費。
6.4發包人未按合同規定時間(日期)撥付勘察費,每超過一日,應償還未支付勘察費的千分之一逾期違約金。
6.5由于勘察人原因未按合同規定時間(日期)提交勘察成果資料,每超過一日,應減收勘察費千分之一。
6.6本合同簽訂后,發包人不履行合同時,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勘察人不履行合同時,雙倍返還定金。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發包人與勘察人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其它約定事項:
第九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發包人、勘察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時,發包人、勘察人同意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本合同自發包人、勘察人簽字蓋章后生效,發包人、勘察人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終止。
本合同一式份,發包人份、勘察人份。
發包人:
勘察人: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委托代理人:(簽章)。
委托代理人:(簽章)。
住所:
住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巖土工程勘察的心得體會(實用20篇)篇五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制定。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任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國家有關法規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為明確責任,協作配合,確保工程勘察質量,經發包人、勘察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建設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工程規模、特征:
1.4工程勘察任務委托文號、日期:
1.5工程勘察任務(內容)與技術要求:按現行國家《巖土工程勘察規范》及其它相關規范進行勘察,查明建筑場地的工程地質條件及水文地質條件,為擬建工程的地基基礎設計、變形及穩定計算、基礎施工提供有關巖土技術參數和建議。
1.6承接方式:承包。
1.7預計勘察工作量:__________。
第二條:發包人應及時向勘察人提供下列文件資料,并對其準。
確性、可靠性負責。
2.1提供本工程批準文件(復印件),以及用地(附紅線范圍)、施工勘察許可等批件(復印件)。
2.2提供工程勘察任務委托書、技術要求和工作范圍的地形。
圖、建筑總平面布置圖。
2.3提供勘察工作范圍已有的技術資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標與標高資料。
2.4提供勘察工作范圍地下已有埋藏物的資料(如電力、電。
訊電纜、各種管道、人防設施、洞室等)及具體位置分布圖。
2.5發包人不能提供上述資料,由勘察人收集的,發包人需向勘察人支付相應費用。
第三條:勘察人向發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并對其質量負責。
勘察人負責向發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四份,發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數另行收費。
第四條:開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的時間和收費標準及付費方式。
4.1開工及提交的勘察成果資料的時間。
4.1.1本工程的勘察工作定于_年_月__日開工,年月日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由于發包人或勘察人的原因未能按期開工或提交成果資料時,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辦理。
4.1.2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發包人下達的開工通知書或合同規定的時間為準,如遇特殊情況(設計變更、工作量變化、不可抗力影響以及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窩工等)時,工期順延。
4.2收費標準及付費方式。
4.2.1本工程勘察收費標準按《廣西工程勘察收費項目及標準指導性意見》(20__年版)價格文件執行;或以“預算包干”、“中標價加簽證”、“實際完成工作量結算”等方式計取收費。國家規定的收費標準中沒有規定的收費項目,由發包人、勘察人另行議定。
4.2.2本工程勘察費預算為元(大寫),合同生效后3天內,發包人應向勘察人支付預算勘察費的20%作為定金,計元(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費);勘察規模大、工期長的大型勘察工程,發包人還應按實際完成工程進度%時,向勘察人支付預算的%的工程進度款,計元;勘察工作外業結后天內,發包人向勘察人支付預算勘察費的%,計元;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天內,發包人應一次付清全部工程費用。
第五條:發包人、勘察人責任。
5.1發包人責任。
5.1.1發包人委托任務時,必須以書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確勘察任務及技術要求,并按第二條規定提供文件資料。
5.1.2在勘察工作范圍內,沒有資料、圖紙的地區(段),發包人應負責查清地下埋藏物,若因未提供上述資料、圖紙,或提供的資料圖紙不可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勘察人在勘察工作過程中發生人身傷害或造成經濟損失時,由發包人承擔民事責任。
5.1.3發包人應及時為勘察人提供并解決勘察現場的工作條件和出現的問題(如:落實土地征用、青苗樹木賠償、拆除地上地下障礙物、處理施工擾民及影響施工正常進行的有關問題、平整施工現場、修好通行道路、接通電源水源、挖好排水溝渠以及水上作業用船等),并承擔其費用。
5.1.4若勘察現場需要看守,特別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險現場作業時,發包人應派人負責安全保衛工作,按國家有關規定,對從事危險作業的現場人員進行保健防護,并承擔費用。
5.1.5工程勘察前,若發包人負責提供材料的,應根據勘察人提出的工程用料計劃,按時提供各種材料及其產品合格證明,并承擔費用和運到現場,派人與勘察人的人員一起驗收。
5.1.6勘察過程中的任何變更,經辦理正式變更手續后,發包人應按實際發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費。
5.1.7為勘察人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生產、生活條件,并承擔費用;如不能提供時,應一次性付給勘察人臨時設施費元。
5.1.8由于發包人原因造成勘察人停、窩工,除工期順延外,發包人應支付停、窩工費(計算方法見6.1);發包人若要求在合同規定時間內提前完工(或提交勘察成果資料)時,發包人應按每提前一天向勘察人支付元計算加班費。
5.1.9發包人應保護勘察人的投標書、勘察方案、報告書、文件、資料圖紙、數據、特殊工藝(方法)、專利技術和合理化建議,未經勘察人同意,發包人不得復制、不得泄露、擅自修改、傳送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上述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勘察人有權索賠。
5.1.10本合同有關條款規定和補充協議中發包人應負的其他責任。
5.2勘察人責任。
5.2.1勘察人應按國家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和發包人的任務委托書及技術要求進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提交質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資料,關對其負責。
5.2.2由于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資料質量不合格,勘察人應負責無償給予補充完善使其達到質量合格;若勘察人無力補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單位時,勘察人應承擔全部勘察費用;或因勘察質量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工程事故時,勘察人除應負法律責任和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勘察費外,并根據損失程度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發包人、勘察人商定為實際損失的30%。
5.2.3在工程勘察前,提出勘察綱要或勘察組織設計,派人與發包人的人員一起驗收發包人提供的材料。
5.2.4在工程過程中,根據工程的巖土工程條件(或工作現場地形地貌、地質和水文地質條件)及技術規范要求,向發包人提出增減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見,并辦理正式變更手續。
5.2.5在現場工作的勘察人的人員,應遵守發包人的安全保衛及其他有關的規章制度,承擔其有關資料保密義務。
5.2.6本合同有關條款規定和補充協議中勘察人應負的其他責任。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由于發包人未給勘察人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條件而造成停、窩工或來回進出場地,發包人除應付給勘察人停、窩工費(金額按預算的平均工日產值計算),工期按實際工日順延外,還應付給勘察人來回進出場費和調遣費。
6.2由于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資料質量不合格,不能滿足技術要求時,其返工勘察費用由勘察人承擔。
6.3合同履行期間,由于工程停建而終止合同或發包人要求解除合同時,勘察人未進行勘察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定金;已進行勘察工作的,完成的工作量在50%以內時,發包人應向勘察人支付預算額50%的勘察費;完成的工作量超過50%時,則應向勘察人支付預算額100%的勘察費。
6.4發包人未按合同規定時間(日期)撥付勘察費,每超過一日,應償付未支付勘察費的千分之一逾期違約金。
6.5由于勘察人原因未按合同規定時間(日期)提交勘察成果資料,每超過一日,應減收勘察費千分之一。
6.6本合同簽訂后,發包人不履行合同時,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勘察人不履行合同時,雙倍返還定金。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發包人勘察人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九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欽州市欽北區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本合同自發包人、勘察人簽字蓋章后生效;按規定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發包人、勘察人認為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鑒證。發包人勘察人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終止。
本合同一式肆份,發包人貳份、勘察人貳份。
發包人名稱:勘察人名稱:
(蓋章)(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委托代理人:(簽字)。
住所:住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開戶銀行:開戶:
銀行帳號:銀行帳號: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巖土工程勘察的心得體會(實用20篇)篇六
工程勘察是建設工程不可或缺的重要環節,它為工程設計及施工提供了基礎數據和技術依據。在參與工程勘察的過程中,我深刻體會到了工程勘察的重要性和存在的問題。并通過總結經驗,得出了一些心得體會。
首先,工程勘察是確保工程質量的關鍵。在工程的起始階段,勘察就顯得尤為重要。只有通過勘察,我們才能了解地質情況、土壤條件以及周邊環境等重要因素。同時,通過對地下水位、地表水位及地下管線等信息的勘察,我們能夠為工程設計提供可靠的數據和參考。只有通過細致入微的勘察工作,我們才能夠為工程施工提供高質量的技術指導。
然而,工程勘察中存在一些問題也需引起我們的重視。首先是勘察范圍不明確的問題。在一些工程勘察中,勘察范圍模糊不清,導致勘察的深度和準確性無法得到保障。這就給后續的工程設計與施工帶來了一定的風險。其次是勘察數據不準確的問題。在一些情況下,由于勘察人員的技術水平和勘察設備的限制,所獲得的勘察數據存在誤差,這就影響了后續工作的可行性和準確性。
針對以上問題,我們應該加強勘察工作的管理與規范。首先,需要明確工程勘察的目標與任務,確保勘察范圍的明確。在勘察前,要充分了解工程的要求與目標,并做好勘察工作的計劃與準備。其次,需要提高勘察人員的技術水平和使用的勘察設備的質量。只有通過加強培訓和引進先進設備,我們才能夠提高勘察工作的準確性和可靠性,保證所得數據的可信度。此外,還應加強對勘查單位的監督與管理,確保其勘察工作符合相應的規范和標準,減少勘察中的偏差和失誤。
在工程勘察的過程中,我也意識到了勘察的重要性。只有通過充分的勘察工作,我們才能夠準確了解工程的地質條件和環境背景,為后續工作的進行提供依據。勘察工作不僅僅是為了滿足工程設計和施工的需要,更是為了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
通過參與工程勘察的實踐,我意識到工程勘察不僅僅是個體的努力,更是團隊的合作。只有充分發揮團隊成員的專長和協同能力,我們才能夠充分利用資源,將勘察工作做到最好。而在團隊合作的過程中,相互協商和溝通相當重要。只有通過與團隊成員的密切配合,我們才能夠更好地完成工程勘察任務。
總結起來,工程勘察是建設工程不可或缺的環節,它決定著工程的質量和安全。在工程勘察的實踐中,我們需要加強勘察范圍的明確,提高勘察數據的準確性,并加強對勘查單位的監督與管理。同時,也需要加強團隊的合作與溝通,充分發揮團隊成員的專長和協同能力。只有通過不斷的學習與實踐,我們才能夠提升工程勘察的質量和水平,為工程設計和施工提供更可靠的技術支持。
巖土工程勘察的心得體會(實用20篇)篇七
水利工程中公開水是巖土體的組成局部,其主要會直接影響建立場地基巖土體的工程特性,而且會對建筑物和水利工程地基根底的穩定性和耐久性都產生影響。任何建立工程項目的設計,普通均需經過一系列的觀測、勘探、實驗,查明調查區的水文地質條件,控制調查區公開水的構成、賦存、運動特征、水質水質變化規律,提供在制定應用或掃除公開水措施時的水文地質根據。但是,在實踐的工程地質勘察工作中,人們通常愈加注重對勘探揭顯露來的巖土類型及其工程地質性質、地質構造的研討,很少直接觸及水文地質參數的應用,水文地質問題常常只被以為是意味性的工作,在勘察報告中大多只是簡單地對自然狀態下的水文地質條件作普通性評價。在一些水文地質條件較復雜的地域,由于工程勘察中對水文地質問題研討不深化,設計中又無視了水文地質問題,經常發作由公開水引發的各種巖土工程危害問題,令勘察和設計處于難堪的境地。
1、自然天文條件。
這里面包括氣候水文特征和地形地貌等內容,氣候水文特征是指工程所屬地域,是屬于亞熱帶還是熱帶、季習尚候與否,具有的潮濕水平與熱量等。地形地貌是指工程區域四周的水系、平原或高原特征、地形開闊平整與否、地貌腐蝕和堆積狀況如何等。
2、地質環境。
包括工程所在區域的地質結構特征、基底結構及其對第四系厚度的控制、地層巖性、新結構運動等方面的內容。
3、公開水位狀況。
包括近2——5年最高公開水位、水位變化趨向;公開水補給排泄條件,地表水與公開水的補排關系及對公開水位的影響等。公開水位的變化對巖土工程的影響宏大,是工程勘察的重點內容。
4、各含水層和隔水層的埋藏條件、公開水類型。
流向、水位及其變化幅度,主要含水層的散布、厚度及埋深,經過現場實驗測定地層浸透系數等水文地質參數等;場地地質條件下對公開水賦存和滲流狀態的`影響、斷定公開水水質對建筑資料的腐蝕性等。
對工程有影響的水文地質要素有:公開水的類型、公開水位及變動幅度、含水層和隔水層的厚度和散布及組合關系、土層或巖層浸透性的強弱及浸透系數、承壓含水層的特征及水頭號。為提高工程地質勘察質量,應在工程地質勘察中增強對水文地質問題的研討,不只請求查明與巖土工程有關的水文地質問題,評價公開水對巖土體和建立工程可能產生的作用及其影響,更要提出預防及管理措施的倡議,為設計和施工提供必要的水文地質材料,以消弭或減少公開水對工程建立的危害。但在工程地質勘察報告中,通常短少分離根底設計和施工的需求評價公開水對巖土工程的作用和危害,今后在工程地質勘察中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對水文地質問題進行評價。
應重點評價公開水對巖土體和建立工程的作用和影響,預測可能產生的巖土工程危害,提出防治措施;工程地質勘察中還應親密分離建筑物地基根底類型,查明與該地基根底類型有關的水文地質問題,提供選型所需的水文地質材料。不只要查明公開水的自然賦存狀態和自然條件下的變化規律,更重要的是剖析和預測今后在人為工程活動影響下公開水的變化狀況,及其對巖土體和建立工程的不良作用。公開水位的上下對各種建筑物及水利工程建立都很重要,在剖析工程地質問題時,公開水位以上和以下要分別看待。應從工程角度,按公開水對建筑工程的作用與影響,提出不同條件下應當著重評價的地質問題。
巖土水理性質是指巖土與公開水互相作用時巖土顯現出來的各種性質,主要有容水性、持水性、給水性、毛細管性、透水性等,這些特性與構成巖士的固態、液態、氣態三相嚴密相關。公開水在巖土體中有不同的賦存方式:按埋藏條件分為上層滯水、潛水、承壓水,按含水層空隙性質分為孔隙水、裂隙水、巖溶水。
巖土的物理性質是巖土與公開水互相作用顯現出來的性質,而公開水在巖土中有不同的賦存方式,不同方式的公開水對巖土物理性質的影響水平有所不同,而且影響水平又與巖土類型有關。分離水是公開水在粘性土中的主要賦存方式,在砂土中含量甚微。分離水特別是弱分離水與粘性土互相作用時顯現出來的性質如可塑性、收縮性、收縮性等歸為粘性土的物理力學性質,因其受強力約束,活動范圍極為有限,對巖土的動態物理性質影響較小。
公開水惹起的巖土工程危害,主要是由于公開水位升降變化和公開水動水壓力作業。
巖土工程勘察的心得體會(實用20篇)篇八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勘察人編填)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監制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發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任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國家有關法規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為明確責任,協作配合,確保工程勘察質量,經發包人、勘察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第二條:發包人應及時向勘察人提供下列文件資料,并對其準確性、可靠性負責。
2.1 提供本工程批準文件(復印件),以及用地(附紅線范圍)、施工、勘察許可等批件(復印件)。
2.2 提供工程勘察任務委托書、技術要求和工作范圍的地形圖、建筑總平面布置圖。
2.3 提供勘察工作范圍已有的技術資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標與標高資料。
2.4 提供勘察工作范圍地下已有埋藏物的資料(如電力、電訊電纜、各種管道、人防設施、洞室等)及具體位置分布圖。
2.5 發包人不能提供上述資料,由勘察人收集的,發包人需向勘察人支付相應費用。
第三條:勘察人向發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并對其質量負責。
勘察人負責向發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四份,發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數另行收費。
第四條:開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的時間和收費標準及付費方式
4.1 開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的時間
4.1.1 本工程的勘察工作定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開工,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由于發包人或勘察人的原因未能按期開工或提交成果資料時,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辦理。
4.1.2 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發包人下達的開工通知書或合同規定的時間為準,如遇特殊情況(設計變更、工作量變化、不可抗力影響以及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窩工等)時,工期順延。
4.2 收費標準及付費方式
4.2.1 本工程勘察按國家規定的現行收費標準__________________計取費用;或以“預算包干”、“中標價加簽證”、“實際完成工作量結算”等方式計取收費。國家規定的收費標準中沒有規定的收費項目,由發包人、勘察人另行議定。
4.2.2 本工程勘察費預算為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生效后3天內,發包人應向勘察人支付預算勘察費的20%作為定金、計________元(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費);勘察規模大、工期長的大型勘察工程,發包人還應按實際完成工程進度_______%時,向勘察人支付預算勘察費的________%的工程進度款,計_________元;勘察工作外業結束后________天內,發包人向勘察人支付預算勘察費的________%,計_________元;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后10天內,發包人應一次付清全部工程費用。
第五條:發包人、勘察人責任
5.1 發包人責任
5.1.1 發包人委托任務時,必須以書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確勘察任務及技術要求,并按第二條規定提供文件資料。
5.1.2 在勘察工作范圍內,沒有資料、圖紙的地區(段),發包人應負責查清地下埋藏物,若因未提供上述資料、圖紙,或提供的資料圖紙不可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勘察人在勘察工作過程中發生人身傷害或造成經濟損失時,由發包人承擔民事責任。
5.1.3 發包人應及時為勘察人提供并解決勘察現場的工作條件和出現的問題(如:落實土地征用、青苗樹木賠償、拆除地上地下障礙物、處理施工擾民及影響施工正常進行的有關問題、平整施工現場、修好通行道路、接通電源水源、挖好排水溝渠以及水上作業用船等),并承擔其費用。
5.1.4 若勘察現場需要看守,特別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險現場作業時,發包人應派人負責安全保衛工作,按國家有關規定,對從事危險作業的現場人員進行保健防護,并承擔費用。
5.1.5 工程勘察前,若發包人負責提供材料的,應根據勘察人提出的工程用料計劃,按時提供各種材料及其產品合格證明,并承擔費用和運到現場,派人與勘察人的人員一起驗收。
5.1.6 勘察過程中的任何變更,經辦理正式變更手續后,發包人應按實際發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費。
5.1.7 為勘察人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生產、生活條件,并承擔費用;如不能提供時,應一次性付給勘察人臨時設施費_____________元。
5.1.8 由于發包人原因造成勘察人停、窩工,除工期順延外。發包人應支付停、窩工費(計算方法見6.1);發包人若要求在合同規定時間內提前完工(或提交勘察成果資料)時,發包人應按每提前一天向勘察人支付________元計算加班費。
5.1.9 發包人應保護勘察人的投標書、勘察方案、報告書、文件、資料圖紙、數據、特殊工藝(方法)、專利技術和合理化建議,未經勘察人同意,發包人不得復制、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傳送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上述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勘察人有權索賠。
巖土工程勘察的心得體會(實用20篇)篇九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由于的需要,甲方委托乙方對甲方進行
1:地形圖測量,經雙方協商,達成本協議。
項目1地形圖測繪。
(1) 向乙方提交需要進行測繪的范圍界線圖。
(2) 按約定支付測繪費。
(3) 配合乙方做好相關部門的協調工作。
(1) 按約定向甲方提交1: 500地形圖成果1份。
(2) 乙方保證按時按質完成此項工作。
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同意按3000.00元(大寫:叁仟元)進行項目包干。
支付方式:乙方完成全部工作后的'5個工作日內,甲方一次性將工程的款項支付給乙方。
(1)自委托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交完相關資料。
(2)自甲方提交完相關資料后的5天內,乙方完成全部工作并提交1份圖紙成果給甲方。
乙方對制作的圖件和相關文字材料質量負責,如因圖件質量原因需要返工,返工的費用由乙方負責。甲方必須按時支付工作經費,由于經費不及時到位導致工期延誤,由甲方自己承擔責任。
(1)本協議自簽訂之日生效,乙方提供正式測量成果給甲方且項目通過相關部門審查后失效。
(2)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各持貳份,具有同等效力。
巖土工程勘察的心得體會(實用20篇)篇十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證書等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深圳市規劃與國土資源局監制。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任務。
根據《_____》、《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深圳經濟特區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國家有關法規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為明確責任,協作配合,確保工程勘察質量,經發包人、勘察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7?預計勘察工作量: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發包人應及時向勘察人提供下列文件資料,并對其準確性、可靠性負責。
2.1?提供本工程批準文件(復印件),以及用地(附紅線范圍)、施工、勘察許可等批件(復印件)。
2.2?提供工程勘察任務委托書、技術要求和工作范圍的地形圖、建筑總平面布置圖。
2.3?提供勘察工作范圍已有的技術資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標與標高資料。
2.4?提供勘察工作范圍地下己有埋藏物的資料(如電力、電訊電纜、各種管道、人防設施、洞室等)及具_____置分布圖。
第三條?勘察人向發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并對其質量負責。
勘察人負責向發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四份,發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數另行_____。
第四條?開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的時間和_____標準及付費方式。
4.1?開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的時間。
4.1.1?本工程的勘察工作定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開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由于發包人或勘察人的原因未能按期開工或提交成果資料時,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辦理。
4.1.2?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發包人下達的開工通知書或合同規定的時間為準,如遇特殊情況(設計變更、工作量變化、不可抗力影響以及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窩工等)時,工期順延。
4.2?_____標準及付費方式。
4.2.1?本工程勘察按國家規定的現行_____標準____________計取費用;或以“預算包干”、“中標價加簽證”、“實際完成工作量結算”等方式計取_____。國家規定的_____標準中沒有規定的_____項目,由發包人、勘察人另行議定。
4.2.2?本工程勘察費預算為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合同生效后3天內,發包人應向勘察人支付預算勘察費的20%作為定金,計____________元(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費);勘察規模大、工期長的大型勘察工程,發包人還應按實際完成工程進度____________%時,向勘察人支付預算勘察費的_______%的工程進度款,計_____元;勘察工作外業結束后______天內,發包人向勘察人支付預算勘察費的____________%,計____________元;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后10天內,發包人應一次付清全部工程費用。
第五條?發包人、勘察人責任。
5.1?發包人責任。
5.1.1?發包人委托任務時,必須以書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確勘察任務及技術要求,并按第二條規定提供文件資料。
5.1.3?發包人應及時為勘察人提供并解決勘察現場的工作條件和出現的問題(如:落實土地征用、青苗樹木賠償、拆除地上地下障礙物、處理施工擾民及影響施工正常進行的有關問題、平整施工現場、修好通行道路、接通電源水源、挖好排水溝渠以及水上作業用船等),并承擔其費用。
5.1.4?若勘察現場需要看守,特別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險現場作業時,發包人應派人負責安全保衛工作,按國家有關規定,對從事危險作業的現場人員進行保健防護,并承擔費用。
5.1.5?工程勘察前,若發包人負責提供材料的,應根據勘察人提出的工程用料計劃,按時提供各種材料及其產品合格證明,并承擔費用和運到現場,派人與勘察人的人員一起驗收。
5.1.6?勘察過程中的任何變更,經辦理正式變更手續后,發包人應按實際發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費。
5.1.7?為勘察人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生產、生活條件,并承擔費用;如不能提供時,應一次性付給勘察人臨時設施費_____元。
5.1.8?由于發包人原因造成勘察人停、窩工,除工期順延外。發包人應支付停、窩工費(計算方法見6.1);發包人若要求在合同規定時間內提前完工(或提交勘察成果資料)時,發包人應按每提前一天向勘察人支付____________元計算加班費。
5.1.10?本合同有關條款規定和補充協議中發包人應負的其它責任。
5.2?勘察人貢任。
5.2.1?勘察人應按國家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和發包人的任務委托書及技術要求進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提交質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資料,并對其負責。
5.2.2?出于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資料質量不合格,勘察人應負責無償給予補充完善使其達到質量合格;若勘察人無力補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單位時,勘察人應承擔全部勘察費用;或因勘察質量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工程事故時,勘察人除應負法律責任和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勘察費外,并根據損失程度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發包人、勘察人商定為實際損失的____________%。
5.2.3?在工程勘察前,提出勘察綱要或勘察組織設計,派人與發包人的人員一起驗收發包人提供的材料。
5.2.4?勘察過程中,根據工程的巖土工程條件(或工作現場地形地貌、地質和水文地質條件)及技術規范要求,向發包人提出增減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見,并辦理正式變更手續。
5.2.5?在現場工作的勘察人的人員,應遵守發包人的安全保衛及其它有關的規章制度,承擔其有關資料保密義務。
5.2.6?本合同有關條款規定和補充協議中勘察人應負的其它責任。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由于發包人未給勘察人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條件而造成停、窩工或來回進出場地,發包人除應付給勘察人停、窩工費(金額按預算的平均工日產值計算),工期按實際工日順延外,還應付給勘察人來回進出場費和調遣費。
6.2?由于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資料質量不合格,不能滿足技術要求時,其運工勘察費用由勘察人承擔。
6.3?合同履行期間,由于工程停建而終止合同或發包人要求解除合同時,勘察人未進行勘察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己付定金;己進行勘察工作的;完成的工作量在50%以內時,發包人應向勘察人支付預算額50%的勘察費計____________元;完成的工作量超過50%時,則應向勘察人支付預算額100%的勘察費。
6.4?發包人未按合同規定時間(日期)撥付勘察費,每超過一日,應償付未支付勘察費的千分之一逾期違約金。
6.5?由于勘察人原因未按合同規定時間(日期)提交勘察成果資料,每超過一日,應減收勘察費千分之一。
6.6?本合同簽訂后,發包人不履行合同時,無權要求退還定金;勘察人不履行合同時,雙倍返還定金。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發包人與勘察人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發包人、勘察人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由______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
第十條?本合同自發包人、勘察人簽字蓋章后生效;按規定向市規劃與國土資源局及派出機構備案。發包人、勘察人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終止。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發包人________份、勘察人________份。
(蓋章)(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
(蓋章)(蓋章)。
巖土工程勘察的心得體會(實用20篇)篇十一
(巖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質勘察(含鑿井)工程測量、工程物探)。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勘察人編填)。
勘察證書等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任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國家有關法規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為明確責任,協作配合,確保工程勘察質量,經發包人、勘察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第二條 發包人應及時向勘察人提供下列文件資料,并對其準確性、可靠性負責。
2.1 提供本工程批準文件(復印件),以及用地(附紅線范圍)、施工、勘察許可等批件(復印件)。
2.2 提供工程勘察任務委托書、技術要求和工作范圍的地形圖、建筑總平面布置圖。
2.3 提供勘察工作范圍已有的技術資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標與標高資料。
2.4 提供勘察工作范圍地下已有埋藏物的資料(如電力、電訊電纜、各種管道、人防設施、洞室等)及具體位置分布圖。
2.5 發包人不能提供上述資料,由勘察人收集的,發包人需向勘察人支付相應費用。
第三條 勘察人向發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并對其質量負責。
勘察人負責向發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四份,發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數另行收費。
第四條 開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的時間和收費標準及付費方式。
4.1 開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的時間。
4.1.1 本工程的勘察工作定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開工,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由于發包人或勘察人的原因未能按期開工或提交成果資料時,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辦理。
4.1.2 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發包人下達的開工通知書或合同規定的時間為準,如遇特殊情況(設計變更、工作量變化、不可抗力影響以及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窩工等)時,工期順延。
4.2 收費標準及付費方式。
4.2.1 本工程勘察按國家規定的現行收費標準_____________計取費用;或以“預算包干”、“中標價加簽證”、“實際完成工作量結算”等方式計取收費。國家規定的收費標準中沒有規定的收費項目,由發包人、勘察人另行議定。
4.2.2 本工程勘察費預算為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生效后3天內,發包人應向勘察人支付預算勘察費的20%作為定金,計__________元(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費);勘察規模大、工期長的大型勘察工程,發包人還應按實際完成工程進度__________%時,向勘察人支付預算勘察費的__________%的工程進度款,計__________元;勘察工作外業結束后_______天內,發包人向勘察人支付預算勘察費的__________%,計__________元;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后勤10天內,發包人應一次付清全部工程費用。
第五條 發包人、勘察人責任。
5.1 發包人責任。
5.1.1 發包人委托任務時,必須以書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確勘察任務及技術要求,并按第二條規定提供文件資料。
5.1.2 在勘察工作范圍內,沒有資料、圖紙的地區(段),發包人應負責查清地下埋藏物,若因未提供上述資料、圖紙,或提供的資料圖紙不可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勘察人在勘察工作過程中發生人身傷害或造成經濟損失時,由發包人承擔民事責任。
),并承擔其費用。
5.1.4 若勘察現場需要看守,特別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險現場作業時,發包人應派人負責安全保衛工作,按國家有關規定,對從事危險作業的現場人員進行保健防護,并承擔費用。
5.1.5 工程勘察前,若發包人負責提供材料的,應根據勘察人提出的工程用料計劃,按時提供各種材料及其產品合格證明,并承擔費用和運到現場,派人與勘察人的人員一起驗收。
5.1.6 勘察過程中的任何變更,經辦理正式變更手續后,發包人應按實際發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費。
5.1.7 為勘察人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生產、生活條件,并承擔費用;如不能提供時,應一次性付給勘察人臨時設施費______元。
5.1.8 由于發包人原因造成勘察人停、窩工,除工期順延外,發包人應支付停、窩工費(計算方法見6。1);發包人若要求在合同規定時間內提前完工(或提交勘察成果資料)時,發包人應按每提前一天向勘察人支付__________元計算加班費。
5.1.9 發包人應保護勘察人的投標書、勘察方案、報告書、文件、資料圖紙、數據、特殊工藝(方法)、專利技術和合理化建議,未經勘察人同意,發包人不得復制、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傳送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上述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勘察人有權索賠。
5.1.10 本合同有關條款規定和補充協議中發包人應負的其他責任。
5.2 勘察人責任。
5.2.1 勘察人應按國家規范、標準、規程和發包人的任務委托書及技術要求進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提交質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資料,并對其負責。
5.2.2 由于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資料質量不合格,勘察人應負責無償給予補充完善使其達到質量合格;若勘察人無力補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單位時,勘察人應承擔全部勘察費用;或因勘察質量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工程事故時,勘察人除應負法律責任和免收直接受損部分的勘察費外,并根據損失程度向發民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發包人、勘察人商定為實際損失的________%。
5.2.3 在工程勘察前,提出勘察綱要或勘察組織設計,派人與發包人的人員一起驗收發包人提供的材料。
5.2.4 勘察過程中,根據工程的巖土工程條件(或工作現場地形地貌、地質和水文地質條件)及技術規范要求,向發包人提出增減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見,并辦理正式變更手續。
5.2.5 在現場工作的勘察人的人員,應遵守發包人的安全保衛及其他有關的規章制度,承擔其有關資料保密義務。
5.2.6 本合同有關條款規定和補充協議中勘察人應負的其他責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6.1 由于發包人未給勘察人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條件而造成停、窩工或來回進出場地,發包人除應付給勘察人停、窩工費(金額按預算的平均工日產值計算),工期按實際工日順延外,還應付給勘察人來回進出場地和調遣費。
6.2 由于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資料質量不合格,不能滿足技術要求時,其近工勘察費用由勘察人承擔。
6.3 合同履行期間,由于工程停建而終止合同或發包人要求解除合同時,勘察人未進行勘察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定金;已進行勘察工作的,完成的工作量在50%以內時,發包人應向勘察人支付預算額50%的勘察費________計_____________元;完成的工作量超過50%時,則應向勘察人支付預算額100%的勘察費。
6.4 發包人未按合同規定時間(日期)撥付勘察費,每超過一日,應償付未支付勘察費的千分之一逾期違約金。
6.5 由于勘察人原因未按合同規定時間(日期)提交勘察成果資料,每超過一日,應減收勘察費千分之一。
6.6 本合同簽訂后,發包人不履行合同時,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勘察人不履行合同時,雙倍返還定金。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發包人與勘察人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本合同自發包人、勘察人簽字蓋章后生效;按規定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發包人、勘察人認為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鑒證。發包人、勘察人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終止。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發包人_____份、勘察人_______份。
(蓋章) (蓋章)。
(蓋章) (蓋章)。
巖土工程勘察的心得體會(實用20篇)篇十二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為滿足本公司正常均衡供貨需要,保證商品按區及時準確配送到貿易客戶,甲方將倉庫及倉儲商品,委托乙方進行倉儲、保管、配送、貨架器具回收,以及信息反饋等倉儲物流服務,為此雙方達成如下協議內容。
一、貨物驗收:
1、乙方負責廠家供貨時的商品驗收工作,包裝外觀、品種規格、數量及質量的驗收,如發現訂貨與到貨不符或日期等質量問題需及時通知甲方并在單據上簽字注明。
2、乙方不得將未復核驗收的商品蒙混進倉。
不可以事后驗收為借口,推卸出現差錯、損失的責任。
3、自商品驗收入庫之后,商品的保管責任由乙方承擔。
乙方需對每件商品指定保管責任人,并對商品的丟失、被盜、損傷、臟污、霉變、過期等負有直接的工作責任和經濟責任。
二、倉儲保管:
1、商品及貨架進倉后,乙方應及時做好商品的接收、裝卸工作,裝卸搬運商品需輕拿輕放,嚴禁亂丟亂扔、野蠻裝卸。
2、乙方儲存商品時按商品類別合理排放。
堆碼商品不超高、不超重、不倒塌、不壓垮。
3、乙方必須定期檢查商品,每天做好防霉、防蟲、防損傷、防過期、防臟污以及防火防盜工作,確保商品安全。
倉儲時商品不能直接接觸地面,并嚴格按先進先出原則。
4、倉儲保管細則參看《倉庫管理規定》。
三、配送服務:
1、乙方負責每天中午前到甲方辦公室收取送貨單,并根據甲方送貨單及時準確將商品送到貿易客戶倉庫。
2、乙方負責每天按送貨地點遠近安排司機送貨路線,確保公平公正并及時與司機溝通。
四、票據管理和信息反饋:
1、乙方負責將核對條碼并驗收后的商品錄入電腦,保持數據準確。
2、乙方保持每天流轉送貨、配送、贈送、退貨、調撥等等的數據準確,單據按公司要求登記留底備份。
3、送貨單倉庫需劃單的,乙方必須及時在電腦系統更改,重新打單后方可送貨。
4、乙方對存貨不足、保質期臨近商品、暢供斷貨品、來貨未銷或滯銷品要及時以書面記錄形式通知反饋。
五、責任及義務:
1、乙方須向甲方繳交押金萬元,合同期滿時予以退還。
商品在倉儲、配送過程中,由于管理不善而發生丟失、損壞、過期的,乙方須承擔責任。
鼠咬及人為損壞的,合同期前6個月甲乙雙方各承擔商品金額的%,以后由乙方%承擔;庫存商品丟失及過期的,乙方負責按出貨價%賠償。
2、成本倉及半成品倉舊日期商品未及時書面上報甲方處理的,或超過二個月未處理舊貨商品未書面上報的,責任在乙方,由乙方負責購買。
3、乙方按先進先出原則進行配送甲方商品。
并且每周必須清理倉庫散貨。
甲乙雙方每月日進行一次賬務核對并雙方簽字、確認甲乙雙方每月第一個周六盤點倉庫并雙方核對數據,乙方應保證甲方商品安全及數據準確。
盤點時庫存缺少的,缺少部分由乙方全部承擔。
4、乙方工資每月在核對盤點差異后發放。
六、補充事項:
七、合同期限:
本合同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有補充或變更,由甲乙雙方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有關此合同的爭議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出現爭議無法解決時可通過國家司法途徑解決。
合同期滿后,雙方如需繼續合作,則在本合同到期前90天進行洽商,重新簽訂服務合同。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乙方:
身份證號碼:
巖土工程勘察的心得體會(實用20篇)篇十三
巖土工程勘察綜合性實驗可分4個階段組織實施,各階段的實驗時間及主要內容安排見表1。實驗準備階段安排3天時間,主要進行巖土工程勘察技術的系統學習,綜合性實驗任務交底以及有關的安全生產知識教育,以及介紹勘察施工機械設備及實驗各環節的注意事項。有些內容還需要在勘察現場作進一步講解。在整個實驗實施中,班長、學習委員和黨支書、團支書應分工負責整個實驗的組織協調及安全。野外鉆探地質記錄及室內土工試驗分為若干個小組實施,每小組4人,分工合作完成整個實驗。野外鉆探施工,每小組每天去2人,分兩批輪流參加野外地質記錄,各參加施工記錄2天。每天完成一個鉆孔的鉆探地質記錄,共安排4天時間鉆探4個鉆孔,每個小組都有4個鉆孔的野外地質記錄及巖土樣品。小組成員另外2人在室內做土工試驗。室內試驗可以在鉆探施工當天的'稍后跟進,即野外鉆探施工開始取到試樣當即帶回實驗室開展室內土工試驗。野外施工結束后3天完成室內土工試驗。接著進行各自獨立的資料整理分析評價及巖土工程勘察報告編寫工作,共同使用本小組的全部野外地質記錄及室內土工試驗原始資料,最后每人提交一份完整的巖土工程勘察成果報告,時間安排3天。因為野外施工經常會受天氣及機械故障等的影響,所以安排機動時間1天,在各環節中視具體情況調整。
四學生的實驗成績考核。
對學生的實驗成績考核必須科學合理,考核成績要有理有據,全面、準確、客觀地反映學生在整個實驗過程中的真實表現,做到公平公正,才能提高學生實驗積極性和主動性。多數實驗教學成績都是以實驗報告來評定,成績的可信度和區分度均不高,認真做實驗與不認真做實驗成績相差不大[1]。特別是目前在學生中電腦已經普及,實驗成果報告都是用電腦完成,在電腦中復制修改巖土工程勘察成果報告非常方便。顯然,以一篇巖土工程勘察綜合性實驗報告來評定學生實驗成績的方法是欠科學的,難以對學生的綜合能力進行準確合理的評價,會直接影響學生實驗積極性[2]。考慮到實驗是以學生為主體,學生自己管理為主,在實驗成績綜合考核上要認真聽取班、組長對同學在實驗操作過程中的表現評價意見。綜合性實驗考核成績重點放在實驗過程的表現,同時檢查評定野外記錄及土工試驗記錄的原始性、齊全準確程度,作為實驗過程綜合成績考核的依據。按實驗內容的四個階段分配考核成績,巖土工程勘察成果報告占總成績的40%,其余3個階段即實驗準備的綜合知識學習、野外鉆探現場采樣記錄及土工試驗操作各過程分別占總成績的20%,綜合考核評定巖土工程勘察綜合性實驗成績。
五結語。
通過巖土工程勘察綜合性實驗,《工程地質學》、《土力學》、《基礎工程學》與《工程測量》等有關的理論知識得到有效提升,并轉化為實用性的從業技能,培養了同學間的團結協作精神與吃苦耐勞精神,以及獨立分析問題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綜合運用能力、實踐動手能力、職業意識和創新意識。巖土工程勘察綜合性實驗,具有明確的職業性、實用性、實踐性,具有到校外實驗實習不可比擬的實驗效果,具有在實驗實習經費、管理及時間安排等多方面的顯著優越性,是大土木工程專業培養掌握基本的專業實踐技能,以及具有綜合職業能力和全面素質的應用型人才的必經之路[3]。
參考文獻:
[1]蔡國軍,巨能攀,付小梅,等。巖土工程勘察實習教學內容改革探討[j]。實驗室研究與探索,2012,31(6)。
[2]羅云菊,王桂林。土木工程專業工程地質學教學改革探索[j]。高等建筑教育,2002,44(9)。
[3]王書敏,丁武泉,于慧。開設綜合性實驗與培養應用型人才的探索[j]。重慶文理學院學報(自然科學版),2009,28(2)。
巖土工程勘察的心得體會(實用20篇)篇十四
工程名稱:。
合同編號:
勘察證書等級:
發包人:
勘察人:
簽訂日期:年月日
發包人:
勘察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有關法律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工程勘察及有關事項協商一致,共同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規模、特征:
二、勘察范圍、階段技術要求及工作量。
1.勘察范圍和階段:。
2.技術要求:滿足施工設計圖紙技術要求,真實反映地質情況,達到國家有關標準及規定并滿足設計、施工要求。
3.工作量:
三、合同工期。
1.計劃開工日期:20__年月日。(具體以發包人下發的開工/進場通知為準)
2.計劃成果提交日期:20__年月日。
3.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天。
四、質量標準。
滿足相關規范設計要求,質量合格。
五、合同價款。
1.簽約合同價為:。
2.合同價格形式:。
3.含土層固定單價元/米,基巖固定單價元/米。
六、合同文件構成。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合同協議書;。
(2)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條款;。
(4)中標通知書(如果有);。
(5)投標文件及其附件(如果有);。
(6)技術標準和要求;。
(7)圖紙;。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形成的與合同有關的文件構成合同文件組成部分。
七、承諾。
1.發包人承諾按照法律規定履行項目審批手續,按照合同約定提供工程勘察條件和相關資料,并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
2.勘察人承諾按照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規定及合同約定提供勘察技術服務。
八、詞語定義。
本合同協議書中詞語含義與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條款》中的詞語含義相同。
九、簽訂時間。
本合同于年月日簽訂。
十、簽訂地點。
本合同在簽訂。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發包人、勘察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十二、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發包人執份,勘察人執份。
發包人(蓋章):勘察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簽章)(簽章)。
社會信用代碼:社會信用代碼:
地址:地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電子郵箱:電子郵箱: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賬號:賬號:
簽訂時間:簽訂時間:
巖土工程勘察的心得體會(實用20篇)篇十五
工程測量、工程物探]。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合同編號:
(由勘察人編填)。
勘察證書等級:
發包人:
勘察人:
簽訂日期: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監制。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發包人。
勘察人。
發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擔。
工作任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國家有關法規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為明確責任,協作配合,確保工程勘察質量,經發包人、勘察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建設地點:
1.3工程規模、特征:
1.4工程勘察任務委托文號、日期:
1.5工程勘察任務(內容)與技術要求:
1.6承接方式。
1.7預計勘察工作量:
第二條:發包人應及時向勘察人提供下列文件資料,
并對其準確性、可靠性負責。
2.1提供本工程批準文件(復印件),以及用地(附紅。
線范圍)、施工、勘察許可等批件(復印件)。
2.2提供工程勘察任務委托書、技術要求和工作范圍的地形圖、建筑總平面布置圖。
2.3提供勘察工作范圍已有的技術資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標與標高資料。
2.4提供勘察工作范圍地下已有埋藏物的資料(如電力、電訊電纜、各種管道、人防設施、洞室等)及具體位置分布圖。
2.5發包人不能提供上述資料,由勘察人收集的,發包人需向勘察人支付相應費用。
第三條:勘察人向發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并對其質量負責。
勘察人負責向發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四份,發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數另行收費。
第四條:開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的時間和收費標準及付費方式。
4.1開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的時間。
4.1.1本工程的勘察工作定于年月日開工,年月日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由于發包人或勘察人的原因未能按期開工或提交成果資料時,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辦理。
4.1.2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發包人下達的開工通知書或合同規定的時間為準,如遇特殊情況(設計變更、工作量變化、不可抗力影響以及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窩工等)時,工期順延。
4.2收費標準及付費方式.
計取費用;國家規定的收費標準中沒有規定的收費項目,由發包人、勘察人另行議定。
4.2.2本工程勘察費預算為元(大寫);合同生效后3天內,發包人應向勘察人支付預算勘察費的%作為定金,計元(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費);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后l0天內,發包人一次性付清全部工程費用。
第五條:發包人、勘察人責任。
5.1發包人責任。
5.1.1發包人委托任務時,必須以書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確勘察任務及技術要求,并按第二條規定提供文件資料。
料、圖紙,或提供的資料圖紙不可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勘察人在勘察工作過程中發生人身傷害或造成經濟損失時,由發包人承擔民事責任。
5.1.3發包人應及時為勘察人提供并解決勘察現場的工作條件和出現的問題(如:落實土地征用、青苗樹木賠償、拆除地上地下障礙物、處理施工擾民及影響施工正常進行的有關問題、平整施工現場、修好通行道路、接通電源水源、挖好排水溝渠以及水上作業用船等),并承擔其費用。
5.1.4若勘察現場需要看守,特別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險現場作業時,發包人應派人負責安全保衛工作,按國家有關規定,對從事危險作業的現場人員進行保健防護,并承擔費用。
5.1.5工程勘察前,若發包人負責提供材料的,應根據勘察人提出的工程用料計劃,按時提供各種材料及其產品合格證明,并承擔費用和運到現場,派人與勘察人的人員一起驗收。
5.1.6勘察過程中的任何變更,經辦理正式變更手續后,發包人應按實際發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費。
5.1.7為勘察人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生產、生活條件,并承擔費用;如不能提供時,應一次性付給勘察人臨時設施費元。
5.1.8由于發包人原因造成勘察人停、窩工,除工期順延外,發包人應支付停、窩工費(計算方法見6.1);發包人若要求在合同規定時問內提前完工(或提交勘察成果資料)時,發包人應按每提前一天向勘察人支付元計算加班費。
5.1.9發包人應保護勘察人的投標書、勘察方案、報告書、文件、資料圖紙、數據、特殊工藝(方法)、專利技術和合理化建議,未經勘察人同意,發包人不得復制、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傳送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上述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勘察人有權索賠。
5.1.l0本合同有關條款規定和補充協議中發包人應負的其它責任。
5.2勘察人責任。
5.2.1勘察人應按國家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和發包人的任務委托書及技術要求進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提交質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資料,并對其負責。
5.2.2由于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資料質量不合格,勘察人應負責無償給予補充完善使其達到質量合格;若勘察人無力補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單位時,勘察人應承擔全部勘察費用;或因勘察質量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工程事故時,勘察人除應負法律責任和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勘察費外,并根據損失程度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發包人、勘察人商定為實際損失的%。
5.2.3在工程勘察前,提出勘察綱要或勘察組織設計,派人與發包人的人員一起驗收發包人提供的材料。
5.2.4勘察過程中,根據工程的巖土工程條件(或工作現場地形地貌、地質和水文地質條件)及技術規范要求,向發包人提出增減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見,并辦理正式變更手續。
5.2.5在現場工作的勘察人的人員,應遵守發包人的。
安全保衛及其它有關的規章制度,承擔其有關資料保密義。
務。
5.2.6本合同有關條款規定和補充協議中勘察人應負的其它責任。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由于發包人未給勘察人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條件而造成停、窩工或來回進出場地,發包人除應付給勘察人停、窩工費(金額按預算的平均工日產值計算),工期按實際工日順延外,還應付給勘察人來回進出場費和調遣費。
6.2由于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資料質量不合格,不能滿足技術要求時,其返工勘察費用由勘察人承擔。
6.3合同履行期間,由于工程停建而終止合同或發包人要求解除合同時,勘察人未進行勘察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定金;已進行勘察工作的,完成的工作量在50%以內時,發包人應向勘察人支付預算額50%的勘察費計元;完成的工作量超過50%時,則應向勘察人支付預算額l00%的勘察費。
6.4發包人未按合同規定時間(日期)撥付勘察費,每超過一日,應償付未支付勘察費的千分之一逾期違約金。
6.5由于勘察人原因未按合同規定時間(日期)提交勘察成果資料,每超過一日。應減收勘察費千分之一。
6.6本合同簽訂后,發包人不履行合同時,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勘察人不履行合同時,雙倍返還定金。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發包人與勘察人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其它約定事項:
第九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發包人、勘察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時,發包人、勘察人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發包人、勘察人未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本合同自發包人、勘察人簽字蓋章后生效;按規定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發包人、勘察人認為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簽證。發包人、勘察人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終止。
本合同一式份,發包人份、勘察人份。
發包人名稱:勘察人名稱:
(蓋章)(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委托代理人:(簽字)。
住所:住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銀行帳號: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鑒證意見:
(蓋章)(蓋章)。
備案號:經辦人:
備案日期:年月日鑒證日期:年月日
巖土工程勘察的心得體會(實用20篇)篇十六
巖土工程勘察綜合性實驗,是把《工程地質學》、《土力學》、《基礎工程學》與《工程測量》等課程中有關部分簡單的、分散的、枯燥的、獨立的實驗統一起來,組合成為巖土工程勘察綜合性實驗。實驗設計為某一較小、較簡單的房屋建筑工程項目巖土工程勘察實際生產過程。目的旨在把實驗項目與生產實際聯系起來,更貼近土木工程專業實際,學以致用,培養學生的動手能力、綜合運用能力、創新能力,以及培養學生的工程意識和團結協作精神。既體現專業知識內容的綜合性,又體現工作能力素質培養的綜合性,體現大工程觀的教育思想。巖土工程勘察綜合性實驗具有以下主要特點:
(一)實驗具有實用性。
巖土工程勘察綜合性實驗,按照勘察工程實際生產流程設計,具有明確的職業性、實用性、實踐性。巖土工程勘察技術是人們在長期的工程實踐中積累發展起來的,其最顯著的特點就是實踐性強,三分理論、七分實踐。如果不進行貼近真實過程的實驗,一來他們難以建立起巖土工程勘察技術體系的概念,同時也會影響到他們形成獨立的系統性思考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通過巖土工程勘察綜合性實驗,學生畢業后能較快地進入角色。即使大部分學生畢業后到工程建設設計部門工作,巖土工程勘察技能對他們同樣重要。在編寫巖土工程勘察任務委托書時就會心中有數;在應用巖土工程勘察資料設計建筑物基礎及巖土治理方案時就會得心應手,使設計的建設工程更符合經濟合理、確保安全運行和提高投資效益。
(二)實驗內容具有系統連貫性。
巖土工程勘察綜合性實驗內容,包括對某一建筑場地測量定位、鉆探、原位測試、收集采取巖土試樣、鑒定描述、室內土工試驗,綜合分析評價,確定土巖層承載力特征值,建議建筑物基礎持力層及基礎形式、以及相關的巖土工程綜合治理方案。學生對巖土工程勘察的全過程、全工序進行學習實踐。按照工程實際開展實驗,調動學生實驗實習的積極性,讓學生在具體工程實踐中增長才干,培養學生理論聯系實際的能力。領會將來到工程勘察單位實際工作的內容和方法,培養他們初步承擔技術工作的能力,并提高他們的綜合素質。改變分散的、獨立的課程驗證性實驗只見樹木不見森林,缺乏系統性的弊端。
(三)實驗時間具有連續性。
巖土工程勘察綜合性實驗應在相關課程講授完畢之后,集中安排2周時間,連續進行綜合性實驗,獨立設置實驗課程。時間具有連續性,可以培養學生連續工作的毅力和能力,利于學生提前熟悉就業環境,增強工程意識及嚴謹的科學態度。同時培養學生吃苦耐勞的精神。
(四)實驗具有可行性及優越性。
我校建筑工程專業工程測試中心,具備有巖土工程勘察乙級資質企業所有的全套巖土工程勘察生產設備和技術。利用專業工程測試中心自備的設備與技術資源,用學校新征收的規劃建設用地或閑置空地,在校內開設巖土工程勘察綜合性實驗。實驗的時間安排可以隨著教學進度自行確定,可以按照傳統的課程實驗模式,由教師事先設計布置實驗項目,按照事先安排的實驗程序按部就班地進行實驗操作,具備實施實驗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鉆探施工是綜合性實驗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不同于校外的實習以生產為主,所以在校內安排專為實驗的鉆探施工可以大大提高實驗效果。同時可以節約學生到校外生產單位實習的經費開支,節省聯系校外生產實習基地實習的時間,并有利于在實驗實習過程中對學生的學習生活管理。避免了到校外勘察生產單位聯系實驗實習諸多環節的糾結,具有校外實習不可比擬的優越性。
(五)實驗內容具有未知性。
巖土工程勘察綜合性實驗是按生產實際過程設計,鉆探取樣、原位測試要分層進行,技術措施也要隨著地層變化而變化。同時巖土試樣具有唯一性,因為形成時間環境的不同,不可能形成成分結構物理性質完全相同的兩個試樣。鉆取出來的巖土試樣及原位測試結果隨著地層的變化而變化,接下來的室內土工試驗等項目也隨著變化。所以實驗的具體內容都具有未知性,室內土工實驗樣品具有不可復制性。學生對實驗內容具有新鮮感和求知的期盼,更能激發學生的實驗興趣及高度的崗位責任感。
巖土工程勘察的心得體會(實用20篇)篇十七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勘察證書等級: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
勘察人: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
深圳市規劃與國土資源局監制。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擔__________________任務。
根據《_____》、《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深圳經濟特區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國家有關法規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為明確責任,協作配合,確保工程勘察質量,經發包人、勘察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
1.2?工程建設地點:____________。
1.3?工程規模、特征:____________。
1.4?工程勘察任務委托文號、日期:____________
1.5?工程勘察任務(內容)與技術要求:____________。
1.6?承接方式:____________。
1.7?預計勘察工作量:______。
第二條?發包人應及時向勘察人提供下列文件資料,并對其準確性、可靠性負責。
2.1?提供本工程批準文件(復印件),以及用地(附紅線范圍)、施工、勘察許可等批件(復印件)。
2.2?提供工程勘察任務委托書、技術要求和工作范圍的地形圖、建筑總平面布置圖。
2.3?提供勘察工作范圍已有的技術資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標與標高資料。
2.4?提供勘察工作范圍地下己有埋藏物的資料(如電力、電訊電纜、各種管道、人防設施、洞室等)及具_____置分布圖。
第三條?勘察人向發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并對其質量負責。
勘察人負責向發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四份,發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數另行_____。
第四條?開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的時間和_____標準及付費方式。
4.1?開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的時間。
4.1.1?本工程的勘察工作定于__年__月__日開工,__年__月__日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由于發包人或勘察人的原因未能按期開工或提交成果資料時,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辦理。
4.1.2?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發包人下達的開工通知書或合同規定的時間為準,如遇特殊情況(設計變更、工作量變化、不可抗力影響以及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窩工等)時,工期順延。
4.2?_____標準及付費方式。
4.2.1?本工程勘察按國家規定的現行_____標準____計取費用;或以“預算包干”、“中標價加簽證”、“實際完成工作量結算”等方式計取_____。國家規定的_____標準中沒有規定的_____項目,由發包人、勘察人另行議定。
4.2.2?本工程勘察費預算為____元(大寫____),合同生效后3天內,發包人應向勘察人支付預算勘察費的20%作為定金,計____元(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費);勘察規模大、工期長的大型勘察工程,發包人還應按實際完成工程進度____%時,向勘察人支付預算勘察費的____%的工程進度款,計____元;勘察工作外業結束后____天內,發包人向勘察人支付預算勘察費的____%,計____元;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后10天內,發包人應一次付清全部工程費用。
第五條?發包人、勘察人責任。
5.1?發包人責任。
5.1.1?發包人委托任務時,必須以書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確勘察任務及技術要求,并按第二條規定提供文件資料。
5.1.3?發包人應及時為勘察人提供并解決勘察現場的工作條件和出現的問題(如:落實土地征用、青苗樹木賠償、拆除地上地下障礙物、處理施工擾民及影響施工正常進行的有關問題、平整施工現場、修好通行道路、接通電源水源、挖好排水溝渠以及水上作業用船等),并承擔其費用。
5.1.4?若勘察現場需要看守,特別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險現場作業時,發包人應派人負責安全保衛工作,按國家有關規定,對從事危險作業的現場人員進行保健防護,并承擔費用。
5.1.5?工程勘察前,若發包人負責提供材料的,應根據勘察人提出的工程用料計劃,按時提供各種材料及其產品合格證明,并承擔費用和運到現場,派人與勘察人的人員一起驗收。
5.1.6?勘察過程中的任何變更,經辦理正式變更手續后,發包人應按實際發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費。
5.1.7?為勘察人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生產、生活條件,并承擔費用;如不能提供時,應一次性付給勘察人臨時設施費____元。
5.1.8?由于發包人原因造成勘察人停、窩工,除工期順延外。發包人應支付停、窩工費(計算方法見6.1);發包人若要求在合同規定時間內提前完工(或提交勘察成果資料)時,發包人應按每提前一天向勘察人支付____元計算加班費。
5.1.10?本合同有關條款規定和補充協議中發包人應負的其它責任。
5.2?勘察人貢任。
5.2.1?勘察人應按國家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和發包人的任務委托書及技術要求進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提交質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資料,并對其負責。
5.2.2?出于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資料質量不合格,勘察人應負責無償給予補充完善使其達到質量合格;若勘察人無力補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單位時,勘察人應承擔全部勘察費用;或因勘察質量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工程事故時,勘察人除應負法律責任和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勘察費外,并根據損失程度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發包人、勘察人商定為實際損失的____%。
5.2.3?在工程勘察前,提出勘察綱要或勘察組織設計,派人與發包人的人員一起驗收發包人提供的材料。
5.2.4?勘察過程中,根據工程的巖土工程條件(或工作現場地形地貌、地質和水文地質條件)及技術規范要求,向發包人提出增減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見,并辦理正式變更手續。
5.2.5?在現場工作的勘察人的人員,應遵守發包人的安全保衛及其它有關的規章制度,承擔其有關資料保密義務。
5.2.6?本合同有關條款規定和補充協議中勘察人應負的其它責任。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由于發包人未給勘察人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條件而造成停、窩工或來回進出場地,發包人除應付給勘察人停、窩工費(金額按預算的平均工日產值計算),工期按實際工日順延外,還應付給勘察人來回進出場費和調遣費。
6.2?由于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資料質量不合格,不能滿足技術要求時,其運工勘察費用由勘察人承擔。
6.3?合同履行期間,由于工程停建而終止合同或發包人要求解除合同時,勘察人未進行勘察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己付定金;己進行勘察工作的;完成的工作量在50%以內時,發包人應向勘察人支付預算額50%的勘察費計____元;完成的工作量超過50%時,則應向勘察人支付預算額100%的勘察費。
6.4?發包人未按合同規定時間(日期)撥付勘察費,每超過一日,應償付未支付勘察費的千分之一逾期違約金。
6.5?由于勘察人原因未按合同規定時間(日期)提交勘察成果資料,每超過一日,應減收勘察費千分之一。
6.6?本合同簽訂后,發包人不履行合同時,無權要求退還定金;勘察人不履行合同時,雙倍返還定金。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發包人與勘察人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其它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發包人、勘察人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由_________委員會_____。
第十條?本合同自發包人、勘察人簽字蓋章后生效;按規定向市規劃與國土資源局及派出機構備案。發包人、勘察人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終止。
本合同一式____份,發包人____份、勘察人____份。
發包人名稱:勘察人名稱:(蓋章)(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委托代理人:(簽字)。
住?所:住?所:
編碼:編碼: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銀行帳號: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鑒證意見:(蓋章)(蓋章)。
備案號:
經辦人:
備案日期:?年?月?日
鑒證日期:?年?月?日
巖土工程勘察的心得體會(實用20篇)篇十八
報告的內容結構工程地質報告書既是工程地質勘察資料的綜合、總結,具有一定科學價值,也是工程設計的地質依據。應明確回答工程設計所提出的問題,并應便于工程設計部門的應用。報告書正文應簡明扼要,但足以說明工作地區工程地質條件的特點,并對工程場地作出明確的工程地質評價(定性、定量)。報告由正文、附圖、附件三部分組成。
(1)緒論,說明勘察工作任務,要解決的問題,采用方法及取得的成果。并應附實際材料圖及其他圖表。(2)通論,闡明工程地質條件、區域地質環境,論述重點在于闡明工程的可行性。通論在規劃、初勘階段中占有重要地位,隨勘察階段的深入,通論比重減少。(3)專論,是報告書的中心,重點內容著重于工程地質問題的分析評價。對工程方案提出建設性論證意見,對地基改良提出合理措施。專論的深度和內容與勘察階段有關。(4)結論,在論證基礎上,對各種具體問題作出簡要、明確的回答。
巖土工程勘察的心得體會(實用20篇)篇十九
巖土工程勘察綜合性實驗可分4個階段組織實施,各階段的實驗時間及主要內容安排見表1。實驗準備階段安排3天時間,主要進行巖土工程勘察技術的系統學習,綜合性實驗任務交底以及有關的安全生產知識教育,以及介紹勘察施工機械設備及實驗各環節的注意事項。有些內容還需要在勘察現場作進一步講解。在整個實驗實施中,班長、學習委員和黨支書、團支書應分工負責整個實驗的組織協調及安全。野外鉆探地質記錄及室內土工試驗分為若干個小組實施,每小組4人,分工合作完成整個實驗。野外鉆探施工,每小組每天去2人,分兩批輪流參加野外地質記錄,各參加施工記錄2天。每天完成一個鉆孔的鉆探地質記錄,共安排4天時間鉆探4個鉆孔,每個小組都有4個鉆孔的野外地質記錄及巖土樣品。小組成員另外2人在室內做土工試驗。室內試驗可以在鉆探施工當天的'稍后跟進,即野外鉆探施工開始取到試樣當即帶回實驗室開展室內土工試驗。野外施工結束后3天完成室內土工試驗。接著進行各自獨立的資料整理分析評價及巖土工程勘察報告編寫工作,共同使用本小組的全部野外地質記錄及室內土工試驗原始資料,最后每人提交一份完整的巖土工程勘察成果報告,時間安排3天。因為野外施工經常會受天氣及機械故障等的影響,所以安排機動時間1天,在各環節中視具體情況調整。
四學生的實驗成績考核。
對學生的實驗成績考核必須科學合理,考核成績要有理有據,全面、準確、客觀地反映學生在整個實驗過程中的真實表現,做到公平公正,才能提高學生實驗積極性和主動性。多數實驗教學成績都是以實驗報告來評定,成績的可信度和區分度均不高,認真做實驗與不認真做實驗成績相差不大[1]。特別是目前在學生中電腦已經普及,實驗成果報告都是用電腦完成,在電腦中復制修改巖土工程勘察成果報告非常方便。顯然,以一篇巖土工程勘察綜合性實驗報告來評定學生實驗成績的方法是欠科學的,難以對學生的綜合能力進行準確合理的評價,會直接影響學生實驗積極性[2]。考慮到實驗是以學生為主體,學生自己管理為主,在實驗成績綜合考核上要認真聽取班、組長對同學在實驗操作過程中的表現評價意見。綜合性實驗考核成績重點放在實驗過程的表現,同時檢查評定野外記錄及土工試驗記錄的原始性、齊全準確程度,作為實驗過程綜合成績考核的依據。按實驗內容的四個階段分配考核成績,巖土工程勘察成果報告占總成績的40%,其余3個階段即實驗準備的綜合知識學習、野外鉆探現場采樣記錄及土工試驗操作各過程分別占總成績的20%,綜合考核評定巖土工程勘察綜合性實驗成績。
五結語。
通過巖土工程勘察綜合性實驗,《工程地質學》、《土力學》、《基礎工程學》與《工程測量》等有關的理論知識得到有效提升,并轉化為實用性的從業技能,培養了同學間的團結協作精神與吃苦耐勞精神,以及獨立分析問題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綜合運用能力、實踐動手能力、職業意識和創新意識。巖土工程勘察綜合性實驗,具有明確的職業性、實用性、實踐性,具有到校外實驗實習不可比擬的實驗效果,具有在實驗實習經費、管理及時間安排等多方面的顯著優越性,是大土木工程專業培養掌握基本的專業實踐技能,以及具有綜合職業能力和全面素質的應用型人才的必經之路[3]。
參考文獻:
[1]蔡國軍,巨能攀,付小梅,等。巖土工程勘察實習教學內容改革探討[j]。實驗室研究與探索,,31(6)。
[2]羅云菊,王桂林。土木工程專業工程地質學教學改革探索[j]。高等建筑教育,,44(9)。
[3]王書敏,丁武泉,于慧。開設綜合性實驗與培養應用型人才的探索[j]。重慶文理學院學報(自然科學版),,28(2)。
巖土工程勘察的心得體會(實用20篇)篇二十
(巖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質勘察(含鑿井)工程測量、工程物探)。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勘察人編填)。
勘察證書等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監制。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任務。
根據及國家有關法規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為明確責任,協作配合,確保工程勘察質量,經發包人、勘察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建設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6承接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發包人應及時向勘察人提供下列文件資料,并對其準確性、可靠性負責。
2.1提供本工程批準文件(復印件),以及用地(附紅線范圍)、施工、勘察許可等批件(復印件)。
2.2提供工程勘察任務委托書、技術要求和工作范圍的地形圖、建筑總平面布置圖。
2.3提供勘察工作范圍已有的技術資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標與標高資料。
2.4提供勘察工作范圍地下已有埋藏物的資料(如電力、電訊電纜、各種管道、人防設施、洞室等)及具體位置分布圖。
2.5發包人不能提供上述資料,由勘察人收集的,發包人需向勘察人支付相應費用。
第三條勘察人向發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并對其質量負責。
勘察人負責向發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四份,發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數另行收費。
第四條開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的時間和收費標準及付費方式。
4.1開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的時間。
4.1.1本工程的勘察工作定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開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由于發包人或勘察人的原因未能按期開工或提交成果資料時,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辦理。
4.1.2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發包人下達的開工通知書或合同規定的時間為準,如遇特殊情況(設計變更、工作量變化、不可抗力影響以及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窩工等)時,工期順延。
4.2收費標準及付費方式。
4.2.1本工程勘察按國家規定的現行收費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計取費用;或以“預算包干”、“中標價加簽證”、“實際完成工作量結算”等方式計取收費。國家規定的收費標準中沒有規定的收費項目,由發包人、勘察人另行議定。
4.2.2本工程勘察費預算為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生效后3天內,發包人應向勘察人支付預算勘察費的20%作為定金,計_______元(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費);勘察規模大、工期長的大型勘察工程,發包人還應按實際完成工程進度_______%時,向勘察人支付預算勘察費的_______%的工程進度款,計_______元;勘察工作外業結束后_______天內,發包人向勘察人支付預算勘察費的_______%,計_______元;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后10天內,發包人應一次付清全部工程費用。
第五條發包人、勘察人責任。
5.1發包人責任。
5.1.1發包人委托任務時,必須以書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確勘察任務及技術要求,并按第二條規定提供文件資料。
5.1.2在勘察工作范圍內,沒有資料、圖紙的地區(段),發包人應負責查清地下埋藏物,若因未提供上述資料、圖紙,或提供的資料圖紙不可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勘察人在勘察工作過程中發生人身傷害或造成經濟損失時,由發包人承擔民事責任。
5.1.3發包人應及時為勘察人提供并解決勘察現場的工作條件和出現的問題(如:落實土地征用、青苗樹木賠償、拆除地上地下障礙物、處理施工擾民及影響施工正常進行的有關問題、平整施工現場、修好通行道路、接通電源水源、挖好排水溝渠以及水上作業用船等),并承擔其費用。
5.1.4若勘察現場需要看守,特別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險現場作業時,發包人應派人負責安全保衛工作,按國家有關規定,對從事危險作業的現場人員進行保健防護,并承擔費用。
5.1.5工程勘察前,若發包人負責提供材料的,應根據勘察人提出的工程用料計劃,按時提供各種材料及其產品合格證明,關承擔費用和運到現場,派人與勘察人的人員一起驗收。
5.1.6勘察過程中的任何變更,經辦理正式變更手續后,發包人應按實際發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費。
5.1.7為勘察人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生產、生活條件,并承擔費用;如不能提供時,應一次性付給勘察人臨時設施費_______元。
5.1.8由于發包人原因造成勘察人停、窩工,除工期順延外,發包人應支付停、窩工費(計算方法見6.1);發包人若要求在合同規定時間內提前完工(或提交勘察成果資料)時,發包人應按每提前一天向勘察人支付_______元計算加班費。
5.1.9發包人應保護勘察人的投標書、勘察方案、報告書、文件、資料圖紙、數據、特殊工藝(方法)、專利技術和合理化建議,未經勘察人同意,發包人不得復制、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傳送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上述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勘察人有權索賠。
5.1.10本合同有關條款規定和補充協議中發包人應負的其它責任。
5.2勘察人責任。
5.2.1勘察人應按國家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和發包人的任務委托書及技術要求進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提交質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資料,并對其負責。
5.2.2由于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資料質量不合格,勘察人應負責無償給予補充完善使其達到質量合格;若勘察人無力補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單位時,勘察人應承擔全部勘察費用;或因勘察質量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工程事故時,勘察人除應負法律責任和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勘察費外,并根據損失程度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發包人、勘察人商定為實際損失的_______%。
5.2.3在工程勘察前,提出勘察綱要或勘察組織設計,派人與發包人的人員一起驗收發包人提供的材料。
5.2.4勘察過程中,根據工程的巖土工程條件(或工作現場地形地貌、地質和水文地質條件)及技術規范要求,向發包人提出增減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見,并辦理正式變更手續。
5.2.5在現場工作的勘察人的人員,應遵守發包人的安全保衛及其它有關的規章制度,承擔其有關資料保密義務。
5.2.6本合同有關條款規定和補充協議中勘察人應負的其它責任。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由于發包人未給勘察人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條件而造成停、窩工或來回進出場地,發包人除應付給勘察人停、窩工費(金額按預算的平均工日產值計算),工期按實際工日順延外,還應付給勘察人來回進出場費和調遣費。
6.2由于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資料質量不合格,不能滿足技術要求時,其返工勘察費用由勘察人承擔。
6.3合同履行期間,由于工程停建而終止合同或發包人要求解除合同時,勘察人未進行勘察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定金;已進行勘察工作的,完成的工作量在50%以內時,發包人應向勘察人支付預算額50%的勘察費計______________元;完成的工作量超過50%時,則應向勘察人支付預算額100%的勘察費。
6.4發包人未按合同規定時間(日期)撥付勘察費,每超過一日,應償付未支付勘察費的千分之一逾期違約金。
6.5由于勘察人原因未按合同規定時間(日期)提交勘察成果資料,每超過一日,應減收勘察費千分之一。
6.6本合同簽訂后,發包人不履行合同時,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勘察人不履行合同時,雙倍返還定金。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發包人與勘察人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發包人、勘察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時,發包人、勘察人同意由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發包人、勘察人未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本合同自發包人、勘察人簽字蓋章后生效;按規定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發包人、勘察人認為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鑒證。發包人、勘察人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終止。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發包人_______份、勘察人_______份。
(蓋章)(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鑒證意見:
(蓋章)(蓋章)。
備案號:經辦人:
鑒證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