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是為了管理和約束人們的行為,確保社會秩序的正常運轉。以下是一些規章制度宣傳和培訓的經驗總結,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學生宿舍安全用電管理制度(匯總20篇)篇一
為了切實加強學生公寓住宿學生的管理,確保學生住宿有序化、規范化,營造“健康、文明、整潔、溫馨、安全”的宿舍氛圍,維護學生合法權益,使學生有一個良好的學習、生活和休息環境,根據教育行政部門文件精神和學校管理制度,特制定此公約:
一、住宿學生需嚴格遵守《長嶺中學學生宿舍管理制度》,切實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嚴禁在宿舍內私接電源和安裝、使用私人電器(含照明燈具),嚴禁點蠟燭、點蚊香、焚燒紙屑、使用明火。
二、嚴禁攜帶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和淫穢書刊進入宿舍。
三、不準將身體伸出窗外,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四、在樓頂晾曬衣服時要注意安全,不許在樓頂打鬧嬉戲和長時間逗留,防止不安全事故發生。
五、睡上鋪的學生上下床時要注意安全,禁止在上下床時互相打鬧和在上鋪做其它運動。如床鋪有問題,要立即向宿管人員報告,以便及時維修。
六、不準私自住進宿舍或自調宿舍及床位。不準容留家長、同學或其他外來人員借宿,禁止無故竄宿,特別是男女竄宿。
七、不準在宿舍抽煙,酗酒,聚會,高聲喧嘩,起哄。禁止在宿舍打牌、賭博。
八、保護好個人財物,柜子上鎖,鑰匙隨身帶,房間無人時門上鎖。
九、不準向窗外扔果皮,紙屑,礦泉水瓶等物,嚴禁向下倒污水,吐痰,住二樓以上的學生不許翻越窗戶,任何人不許在窗外晾曬衣物。
十、晚自習下后及時回宿舍休息,堅決杜絕不假外出和夜不歸宿的現象。
十一、不準在宿舍及樓道進行妨礙他人休息、學習的文體活動,特別是踢球,拍球等。
十二、愛護公物,不準在墻面亂貼、亂畫、亂釘釘子,不準在桌、門、窗上刻涂。損壞公物,照價賠償。
十三、正常上課,上自習期間及節假日,未經學校相關部門和公寓樓管理室批準,任何人不得在宿舍滯留。
十四、星期六、星期日及節假日學生安全由家長負責(在校補課學生除外)。
十五、凡違反《宿舍安全管理公約》的住宿學生,如發生不安全事故,責任自負。
十六、學生申請住宿,必須承諾恪守《長嶺中學學生宿舍管理制度》和《宿舍安全管理公約》,由住宿生及家長申請,經班主任同意后,與公寓樓管理室簽訂《宿舍安全管理公約》。
十七、一旦住宿生違反上述公約,由管理員批評教育,并記錄在冊,周末匯總交學校總務處、教導處,按學校有關規定扣除班級量化積分。
十八、嚴重違反《長嶺中學學生宿舍管理制度》和《宿舍安全管理公約》,經管理員批評教育無效,由公寓樓管理室上報學校相關部門,視其情節給予相應的校紀處分,通知家長取消該生住宿資格。
全體學生應自覺接受消防安全管理員對學生宿舍防火檢查,并遵守下列防火事項:。
1.宿舍生管、管理員、樓層長、寢室長和學生要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常識、會報警、會使用滅火器救火、會組織人員疏散。
2.學生宿舍內的消各類滅火器均屬宿舍消防設施,嚴禁非消防用途使用宿舍內消防設施。
3.遵守電器安全使用規定,不得使用各種家用電器,不得亂接亂拉電源線和私接電源保險,嚴禁使用電爐。
4.不得在宿舍內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嚴禁使用酒精爐。
5.不得臥床吸煙,嚴禁點蠟燭學習。
6.嚴禁學生在宿舍存放、使用電爐子、電褥子、電熱鍋、電熱杯、熱得快、電吹風、電夾板等禁用電器,嚴禁學生在宿舍內私拉電線。
7.樓梯、走廊和陽臺等部位應當保持暢通,不得擅自封閉,不得堆放各種物品。
8.發現他人違章用火、用電或損壞消防設施及器材的,要及時進行勸阻、制止,并向學校有關部門報告。
9.了解消防知識,掌握簡易的滅火方法,發生火災及時撥打“119”報警電話,在確認不會傷害到自己時,使用滅火器撲救初起火焰。
凡違反本制度有關規定,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予以處罰,并視情節給予處分或追究其刑事責任。
學生宿舍安全用電管理制度(匯總20篇)篇二
為了引導同學們正確用電、安全用電,防止事故的發生,維護同學們生命財產安全,構建和諧校園,維護我系安全穩定,現參照《湖北大學知行學院學生管理規定》,作出如下規定:
1、使用大功率電器,如熱得快、電熱杯、電壺、電磁爐、電爐、電炒鍋、電熱鍋、電飯鍋、電熱毯等大功率電器。
2、使用劣質插電板。
3、亂牽亂掛電線。
4、使用酒精。
5、其他違規行為。
1、造成火災事故的,由肇事者本人承擔民事和刑事責任。
2、違規者是正式黨員的`,給予紀律處分;預備黨員的,延緩轉正;是積極分子的,不予發展;是主要學生干部(如黨支部、團支部、學生會、班委)的就地免職;是普通學生的不得成為發展對象。
3、違規者不得參加學院各項獎學金的評定。
1、寢室長是負責人,有義務維護本寢室的安全,有權利制止違規行為。
2、黨員、干部是帶頭人,起到帶頭作用做好榜樣,有義務有權利制止違規的學生。
3、黨員、干部(含寢室長)有義務向輔導員或系部匯報有安全隱患的情況。
學生宿舍安全用電管理制度(匯總20篇)篇三
為了維護學校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加強校風校紀和安全文明校園建設,保障學校財物及學生人身財產安全,配合學校節約型校園創建,根據《高等學校校園秩序管理若干規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結合目前學生宿舍管理工作的需要,制定本規定。
第一章宿舍供電辦法。
第一條學生宿舍實行智能控電,宿舍供電按照“電量定額、超額付費、先購后用”的辦法進行管理。
第二條電量定額:學校按每個學生每月8度電的標準核定,每學期補貼5個月,每間宿舍的總補貼電量按該宿舍實際居住人數核定。每學期開學時學校一次性補貼到位。
第三條超額付費:宿舍實際用電超過宿舍的總額定電量為超額用電,超額部分由學生自己購買,出資方式由同宿舍同學自行商定,電費單價為0.56元/度。
第四條先購后用:超額用電部分實行先預交費購電量再消費的方式。當宿舍可用電量少于5—10度時,用一卡通消費卡到值班室為本宿舍電表充值,宿舍成員應主動進行查詢并及時充值,如果不能及時充值,宿舍將停止供電。
學生宿舍安全用電管理制度(匯總20篇)篇四
為改善住校學生生活環境,規范就寢秩序,保障學生身體健康,為完成學習任務創造條件,制定學生宿舍管理規定如下:
早晨開門時間:
5:30— 7:30上午鎖門時間:
7:30—11:55中午開門時間:
11:55—12:40午休鎖門時間:
12:40— 2:15午休后開門時間:2:15— 2:45下午鎖門時間:
2:45—4:40課外活動開門時間:4:40-- 7:15晚自習鎖門時間:
7:20—10:20晚上開門時間:
10:20—10:50晚上就寢鎖門時間:10:50—5:30
1、學校規定的鎖門時間必須嚴格執行,無特殊情況,課間時間不準學生回宿舍。凡不服從管理的按違反校規處理;態度惡劣者,宿管員報政教處或班主任處理。
2、凡在鎖門期間不經宿管員同意私自進入者(或翻墻進入者)按有偷盜嫌疑處理。
3、因病因事需回宿舍的,班主任開具批條,并到宿管處登記后方允許進入。
1、宿舍區環境衛生由宿管員管理劃分,各住校生必須按時打掃。
將鎖損壞或跳窗戶的,處以3—5倍賠償處罰。
3、雜物、臟水須倒在指定地點,亂扔亂倒者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
4、宿舍內必須經常保持干凈,墻上嚴禁張貼字畫、訂釘及私拉亂接電線、繩子。
1、嚴禁學生攜帶易燃易爆及管制刀具進宿舍,違反者按違紀處理。
2、嚴禁學生在宿舍內吸煙、酗酒、打架斗毆,違反者按違規處罰。
3、按時就寢,不準大聲喧嘩、吵鬧,不準點蠟看書,不準播放音樂,以保證大家睡眠時間。熄燈后不回宿舍或跳墻外出的學生,按嚴重違紀處理。
4、學生離開宿舍必須將門窗關好上鎖,不上鎖的將由宿管員上鎖。班主任說明情況,然后開門。
5、星期天、節假日全校休息不回家的,須提前登記。晚9:30前必須回宿舍,否則不予留宿。出了事責任自負。
6、宿管員抓住上網違規學生,班主任要認真處理并向宿管員反饋處理結果,
凡違反上述規定的,首次給予批評教育,二次給予勞動教育,寫出保證書,三次給予30元以上經濟處罰,四次通知家長酌情給予處理。
政教處宿管處
二〇〇六年九月
學生宿舍安全用電管理制度(匯總20篇)篇五
為進一步規范學生宿舍安全用電管理工作,防止發生用電事故,努力創建平安校園,本著“安全、方便、節約”的原則,根據教育部、公安部《高等學校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第28號)令,結合我院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 學生宿舍是學生住宿、生活和學習的公共場所,更是人員密度極大的聚居地,涉及公共安全利益和學生生命財產安全,全體師生應牢固樹立安全用電和節約用電意識,自覺學習和掌握用電常識,做到安全用電和節約用電。
第四條? 師生合理使用電器時,應自覺做到:?
1、?? 各類電器應為正規廠家生產、質量合格,且處于安全使用期限內。
第六條? 禁止使用“熱得快”、電飯煲、電熱爐、電炒鍋、電熨斗、微波爐、電磁爐、電熱毯、電熱杯、電取暖器、電烘干機、電熱水器、電榨汁機以及其它可能導致超負荷用電、安全系數較低,以及與宿舍功能不相適應、妨礙水電管理和環境衛生管理的電器。
第八條? 學生宿舍安全用電的常規管理和督查 ?
1、?????? 學生工作處、保衛處及相關部門應將學生安全用電行為的教育、管理工作列入學生日常安全教育范疇,采用各種形式對學生進行安全用電教育,同時要重視學生安全員、寢室長的培訓,提高學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能力。
3、?????? 各樓棟宿舍管-理-員、學生安全員、寢室長,應對違規電器認真檢查,一旦發現,立即報告輔導員(班主任);保衛處、學生工作處、及相關部門和輔導員(班主任)應根據宿舍管-理-員、學生安全員和寢室長的報告,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使用違規電器的行為。
第九條 學生違規使用電器的處罰
1、 凡違反本規定第二、四條者初次給予通報批評,再次違反處以警告及以上處分;
第十條? 在宿舍內發現禁止性電器設備,無論正在使用與否,無論新舊、好壞,一律沒收。
第十一條? 本規定由保衛處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 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為加強學生宿舍安全用電管理,預防火災等事故的發生,預防觸電、火災等事故的發生,保障學生人身和財產安全,根據《中南林業科技大學學生違紀處分實施細則》及相關文件要求,特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 住宿學生要牢固樹立安全用電意識,自覺做到安全用電,防止因用電不當引發觸電或火災等事故。
第二條 宿舍發生供電線路故障時,須及時報有關維修部門進行更換或維修,嚴禁私自更換或維修。
第三條 嚴禁在宿舍區使用“三無”(無中文標識、無廠名、無“3c”認證)產品和自制的用電設備。違反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及以上處分,違章物品予以收繳銷毀。
第四條 嚴禁在宿舍內使用空調、電熱水器、“熱得快”、電飯煲、電熱爐、電炒鍋、電熨斗、微波爐、電磁爐、電熱毯、電取暖器、洗衣機等大功率電器。
第五條 除學校配備的電器外,學生宿舍區可使用的功率600瓦以下的電器包括:臺燈、充電器、收放機、電腦、電風扇、電吹風(其中電吹風的功率可為1000瓦以下,要求具備自動斷電功能)。以上電器均須從正規渠道購買且為通過“3c”認證的合格產品。其它電器未經特別批準,一律禁止存放和使用。違反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及以上處分,違章物品予以收繳。
第六條 為預防觸電事故發生,嚴禁在衛生間內使用電吹風等電器。
第七條 為預防火災性,任何學生不得將用電設備(手機充電器、臺燈、筆記本電腦等)、電源插座等放在易燃物上(蚊帳、棉被、床單、紙質物品等)。
第八條 第五條規定允許使用的電器中,功率大于300瓦的,須以寢室為單位,于每學期開學后2周內簽署《學生宿舍電器安全使用承諾書》。未辦理相關手續而擅自使用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第九條 不得擅自拆除、遷移、自增宿舍內的供電線路及設施,嚴禁破壞樓內的供電線槽(盒)和供電電纜。違反者除承擔修復費用外,視情節、后果輕重給予記過及以上處分。
第十條 養成人離關燈、關電源的好習慣,各種用電設備使用完畢后須及時關閉電源,不得長時間通電。宿舍斷電后,須關掉所有用電設備開關。
第十一條 因安全用電意識淡薄或用電不當而造成事故者,除賠償損失外,視情節、后果輕重給予記過及以上處分;觸犯法律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十二條 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施行,由后勤與產業管理處負責解釋。
學生宿舍安全用電管理制度(匯總20篇)篇六
為切實加強安全用電管理,規范管理程序,確保廣大學生生命財產安全,現結合以往學生公寓安全檢查中出現的問題和近期宿舍發生幾起電起火的實際情況,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違章用電器的界定。
這里所指的違章用電器是指在學生公寓管理規定中明確禁止使用的大功率用電器,比如電飯煲、熱得快、電熱杯、電熱毯、電磁爐等。
二、禁止使用違章電器的相關依據。
公安部在《高等學校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第十八條明確指出:“學生宿舍、教室和禮堂等人員密集場所,禁止違規使用大功率電器”。
《湖南商務職業技術學院學生手冊學生違紀處分條例》第十一條:違反學校規定,私拉亂接或違章使用非西城后勤公司或學院所配置的電器,及使用電爐、液化氣、煤油爐等危險物品者,給予警告處分;經批評教育不改,造成嚴重后果者,給予記過及以上處分。
《湖南商務職業技術學院學生宿舍管理條例》第四十條第(五)款規定規定:嚴禁使用各種違章用電器(電暖氣、電褥子、電爐、電飯鍋、電飯煲、電火鍋、電磁爐、微波爐、熱得快等);嚴禁使用液化氣、煤油爐、酒精爐、蠟燭等易燃易爆物品;嚴禁私拉亂接電源線;離開宿舍時要隨手拔掉插頭,防止漏電引發火災。學生必須自覺遵守本辦法中有關規定,違者按《學生違紀處分規定》予以處理。
加強檢查、杜絕違章電器。
1、檢查方式:物業管理部門日常檢查、院(系)定期檢查、學校相關職能部門聯合抽查等。
2、檢查注意事項:
(1)學生宿舍內若出現違章用電器,無論何種原因,一律清出宿舍,并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2)違章用電器清出宿舍的同時,應在該宿舍留有檢查部門印制編號并加蓋檢查部門公章的《違章用電器清出宿舍通知單》。
(3)高校學生公寓是對學生進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的.主陣地,學校與學生之間并不是單純的房屋租賃合同關系,學校相關部門有權對學生宿舍進行安全、衛生等方面的檢查,在宿舍無人的情況下,兩人以上可以開門檢查。
(4)檢查人員在對學生公寓進行安全檢查的過程中,應佩戴證件,如遇宿舍內有人,應及時出示證件,向學生說明檢查的內容和目的。對學校相關檢查,學生有義務積極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搪塞、拒絕檢查。
3、檢查結果處理:
院(系)自行檢查其結果由院(系)妥善保管;物業部門檢查、學校相關職能部門聯合檢查其結果按以下方式處理:
(1)將檢查結果明細進行登記,并將各個違章用電器貼上標簽后按院(系)分類。
(2)通知院(系),將違章用電器交由院(系)保管并簽訂收據。
(3)將檢查的結果登記造冊,并定期通報。
四、強化安全意識,規范安全用電。
1、使用安全合格的電線、插線板、電器,定期檢查,嚴禁將偽劣用電產品帶進宿舍,以防為宿舍安全埋下隱患。
2、用電器使用過程中若出現著火等現象,及時處置,并和公寓值班室溝通協調處理,配合物業部門做好工作。
五、完善公寓值班室功能,為大家提供便利。
考慮到大家的實際需要,在各個公寓樓值班室增設純阻性大功率用電器專用插座和設施,方便大家吹干頭發,煎藥等。
學生宿舍安全用電管理制度(匯總20篇)篇七
1、宿舍內可使用的電器主要是:照明燈具,電風扇、手機充電器及電腦等,禁止在宿舍內使用發熱性電器。
2、認真遵守用電安全規范。不得私拉電線,禁止使用劣質電器及接線板,嚴格遵守各類電器的使用規范,禁止違規使用和損壞公共場所配電設施;節約用電,做到人走電斷,以免超負荷用電或長時間供電損壞電器和發生火災等事故。
3、違規使用電器的處理。宿舍智能電力控制系統能自動識別各類大功率電器(發熱性電器),并自動切斷宿舍的電力供應。學生因違規用電造成停電的,須由該宿舍寢室長向班主任交出違規使用的電器,憑班主任的書面通知(加蓋系辦公室公章或系書記簽字)到食堂一樓“注卡處”辦理相關手續方可恢復供電。
學生在一學期內連續兩次發生違規用電事故的.,按照學生違紀處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給予紀律處分。
二、電器故障的維修。
1、當宿舍內的公用電器設施發生故障時,應按程序報修,學生不得自行拆修,否則發生事故責任自負;自備電器也應由專業人員在斷電的情況下進行維修。
2、后勤管理部門負責公用電器設施的維修工作。按照“先維修、后追究”的原則,及時做好故障處理與責任認定;各系及班主任有義務協助做好相關工作。
三、電量定額的管理。
1、學生用電實行“指標管理、定量供應、超量收費、節約留用”的管理辦法。每人每月免費用電定量為5度,超出部分按本地居民生活用電價格由學生自行支付。
2、后勤管理部門根據智能控制系統的提示,對單位宿舍剩余電量不足5度的,提前進行書面通知一次(通知貼在學苑餐廳一樓南門的宣傳欄內),核定電量用完后,系統將自動停止供電。
3、超額電量實行先預購后消費,電費由同一宿舍學生共同分擔,購電地點在食堂一樓注卡處,現金購買。購電及恢復供電時間與注卡時間一致。
4、各宿舍當月結余的電量,在該學年內將自動滾存至下月;學生因故提前離校或畢業,在后勤服務中心辦理離校手續后,對離校的學生停止定量供電。
四、供電時間的管理。
對學生宿舍實行定時供電。供電時間執行學院作息時間的相關規定,高溫天氣由后勤管理部門提前公示,實行全天供電。
五、本規定由學院后勤管理部門負責解釋,自下發之日起實行。
學生宿舍安全用電管理制度(匯總20篇)篇八
1、住宿學生必須遵守“中學生守則”和學校有關制度。
2、自覺接受生活老師管理,師生合作共同營造溫馨的住宿環境。
3、嚴格執行作息時間,按時上課,準時回宿,有事請假,嚴禁私自外出。
4、周末或節假日離開公寓要到宿管老師處登記備案,返回學校后及時銷假;留在公寓的學生周六上午在自習室學習,不得外出。
5、非住宿生不得留宿,不準擅自進入異性宿舍。
6、嚴禁翻越公寓大門、陽臺,嚴禁在宿舍內吸煙、喝酒、打麻將、玩撲克。
7、不得擅自改動宿舍內的公用設施。
8、保護好自己的貴重物品和現金,樹立經常性的防火、防觸電、防水、防疾病意識。
學生宿舍安全用電管理制度(匯總20篇)篇九
電熱器具一般具有功率大、溫度高的特點。如果在使用后忘記切斷電源;使用中突然停電忘記將電源切斷,來電后無人看管;定時、定溫控制器失靈,溫度指示器失靈,加熱容器內物品被燒干,電熱器具緊貼可燃物品;開關、觸點接觸不良;使用不當或修理不當都會引起火災。
三、學生宿舍為什么不準使用熱得快、電爐?
不正確使用熱得快和電爐是非常危險的,可能釀成火災和觸電,造成嚴重后果。熱得快和電爐是由鎳鉻絲和爐盤、鋁管等元件組成,沒有定溫、定時等安全保護裝置,如果使用和擺放的位置不當,極易引燃周圍的可燃物品,引起火災。同時,學生宿舍內所裝的電線,不能承受這些大功率電器的負荷。宿舍內使用熱得快和電爐等大功率電器,容易造成電線過載就會引起電線或電表線圈發熱,甚至起火成災。并且,熱得快和電爐在使用中,因本身結構的缺陷,如:電爐絲拱起接觸鍋底,潮濕引起漏電等很不安全。因此,學校明文規定,學生宿舍內嚴禁使用熱得快和電爐等其它大功率電器。
四、學生寢室內為什么不能私自拉、接電線?
寢室內私自拉、接電線非常危險,容易引起火災、造成觸電事故。電線的安裝鋪設是一項非常需要專業知識和技能的工作,國家明文規定,安裝電線和電氣設備必須由專業電工操作。有的同學為了使用方便,私自拉接電線,并將電線繞在床架上,這種行為嚴重威脅自己和別人的生命,是堅決不允許的。目前,我校學生寢室的蚊帳架都是鐵制的,是導電體,電線表面絕緣體是膠質的,易老化破損,在使用中不可避免發生磨擦,加速了電線的破損,極易引起電線的短路和漏電,造成火災和觸電事故。因此,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堅決不允許私自拉、接電線。
五、為什么嚴禁使用各類充電燈、劣質充電器和充電電源等其它劣質充電物品?
這些劣質的充電器、充電燈和充電電源像一顆顆“定時炸彈”埋藏在我們身邊,時刻威脅著我們的生命和財產的安全。
六、使用電源插座需要注意安全。
電源插座中有一種一座多用的三聯插座和四聯插座,使用方便,頗受學生們青睞。但是使用這種多用插座應該注意電源插座所能承受的能力,不能超負荷使用,以保安全。在電源插座上均標明有額定電壓(v)與電流(i),這說明電源插座能夠承受的最大電壓與電流值。電壓與電流的乘積為電功率,單位是瓦(w)。假若在使用多聯電源插座時,插了好幾種電器,就應仔細算一下所插電器的'功率是否超過了多聯插座允許的額定功率,假若比插座的額定功率低,使用就安全。相反所用電器的總功率大于多聯插座的額定功率,這樣就不安全。因為電流通過金屬導體時,金屬導體會產生一定的熱量,這叫做電流熱效應,當電流通過導體愈大,熱效應愈高,發熱量也愈大。當多種電器的電流通過多聯插座時電流愈大其熱效應愈高,超過額定值后就會燒毀電線和插座,嚴重時會引起火災,所以切記使用電源插座不要“小馬拉大車”。
七、為何不能隨便加大保險絲?
保險絲是由鉛、錫、銻等低熔點合金材料制成的,當通過的電流超過額定值時,它會馬上熔斷,及時切斷電源。這樣,在發生短路或超負荷時,就能保護電氣線路和設備的安全。保險絲的規格多種多樣,一般都根據電氣線路上安全載流量的大小來選用保險絲。如果隨便加大保險絲,或者改用鐵絲代替,那樣發生短路或超負荷時,保險絲就不會迅速熔斷,達不到保護電器設備和電氣線路的目的。
八、為何房間內起火不能輕易打開窗門?
房間內門窗關閉時,空氣不流通,室內供氧不足,因此火勢發展緩慢,一般情況下,只有大量的煙霧,卻沒有很高的火焰。如果將門窗打開,新鮮空氣大量進入室內,火勢就會迅速發展。此外,由于空氣的對流作用,火焰會竄出室外,造成火勢蔓延,形成大面積火災。
九、為何電氣起火要先切斷電源?
因為有的滅火劑是導電的,而有的滅火劑雖然不導電,但絕緣性能不是很好,如果電氣起火,未切斷電源就使用滅火劑撲救,很可能會發生觸電傷亡事故。
十、電氣接觸不良為何會起火?
電氣設備接觸不良通常是接觸點松動,主要在燈、開關和接線盒(箱)等部位,由于螺絲松動或導線接合表面接觸不良、局部氧化等原因,造成這些部位局部電阻增大,以致發熱起火。
(1)關閉電燈、日光燈、電腦、電視機等各類電器的電源開關。
(2)手機電板、充電電池、電動剃須刀等各類充電電器不得繼續充電。
學生宿舍安全用電管理制度(匯總20篇)篇十
學生宿舍是公共聚集場所,屬于重點要害部位,其安全直接關系到學院的穩定和學生的生命財產的安全,是學院安全工作的重點。為了確保學生宿舍的安全,特制訂本制度:
1、人身安全
(1)學生宿舍內嚴禁焚燒紙張、雜物;嚴禁使用蠟燭、蚊香、酒精爐等明火設施;嚴禁使用電吹風、電飯鍋、熱得快、電熱褥、取暖器等大功率電器(功率在200w以上);禁止在公寓(宿舍)內自炊。
(2)在學生公寓(宿舍)內,學生禁止私拉亂接電源,禁止拆移照明、供電、通訊等設施。
(3)學生不準在公寓(宿舍)內吸煙,學生公寓(宿舍)內不準存放管制刀具、器械,嚴禁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蝕、劇毒及放射性物質等有害、危險物品。
(4)學生十點半之前必須回到宿舍,不得在外過夜,如有特殊原因必必須向輔導員請假,將假條存放至宿管值班室。十一點半準時熄燈休息,不得影響他人休息。
(5)在晚上就寢、休息時間和寢室無人的情況下,養成鎖門關窗、切斷電源等良好習慣。學生的個人貴重物品要妥善保管,寢室內不要存放過量現金(限額100元/人以下);對搬出公寓(宿舍)的一切物品要經值班室核對登記。
(7)學生需增強消防意識,熟知消防器具的使用方法,任何人不得破壞、擅自挪用消防器材(設施)。發生火警、火災等災害事故時應及時采取報警、撤離現場、滅火等有效措施,將損失降到最低點;發生刑事、治安等案件時,在場學生應保護現場,配合調查,及時向宿管值班室、保衛處及宿管科匯報,必要時,及時拔打報警電話。
(8)學生進出公寓樓,必須刷卡進出,未帶一卡通的'需登記姓名、班級、宿舍,進出時間等。
(9)學生不得引帶校外人員進入公寓(宿舍),禁止私自留宿他人,嚴禁留宿異性。學院原則上不準學生家長、親朋在學生公寓留宿,特殊情況確需留宿的須向系部申請,經宿管科批準后方可留宿。留宿造成的安全事故等問題由申請人和留宿者本人承擔,并按有關規定處理。
(10)來訪客人須在宿管值班室登記,交押有效證件領取會客單后方可進入宿舍,會客結束取回所押證件。無特殊原因女性不允許進入男生宿舍樓,男性不得進入女生宿舍樓(經宿管批準的工作人員除外)。無特殊原因,晚上熄燈就寢后,各宿舍禁止人員進出互訪。
(11)為保證學生安全,維護學生利益及公寓的秩序,未經學生處批準,任何人不得在學生公寓樓內向學生提供有償服務、從事經營活動或進行宣傳活動。學生和公寓管理人員有權制止、拒絕,一經發現應立即向學生處和保衛處匯報。
2.財產安全
(1)學生在公寓(宿舍)內使用計算機,帶入帶出宿舍時,須到宿管處登記,并自覺遵守國家和我院相關管理規定,執行安全用電規范,因違規用電造成的損失,責任自負。
(2)學生的貴重物品和現金,本人必須妥善保管,現金應及時存入銀行。儲物柜及時上鎖,防止財物丟失。發現被盜時,要保護好現場,立即報告宿管、保衛部門。
(3)宿舍無人時,必須關窗鎖門;嚴禁踢門翻窗;不許隨便更換鎖,不得將宿舍鑰匙轉借他人。
1.宿舍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全系通報批評。
(1)在室內,走廊無端大聲喧嘩,打球.高聲放音響或進行其他娛樂活動。
(2)在宿舍樓內亂張貼.亂刻畫,污損宿舍或走廊墻面。
(3)私自調換門鎖,拆搬床位.門窗。
(4)向窗外和樓道上亂倒污水.垃圾.剩飯剩菜;亂扔果殼,紙屑等雜物。
(5)在宿舍內從事租賃.修理,代售.代銷等經營活動及其他收費性服務活動。
(6)宿舍夜間關門后,爬窗.翻門等進出宿舍。
(7)私自調換宿舍或將自己的床位轉讓或出租給他人使用。
(8) 宿舍臟亂,衛生檢查不合格并未及時整改。
(9)未經批準留宿外來人員。
(10)在宿舍樓內吸煙。
(11)在宿舍內飼養寵物。
(12)擅自搬遷.拆換家具或其它公用設施。
(13)不按時熄燈休息,影響他人休息。
(14)無故遲歸三次,一次遲歸后拒不登記或以假名字登記。
2、宿舍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沒收有關物品外,給予警告處分。
(1)故意破壞家具、宣傳欄等公共設施或挪公歸私。
(2)浪費水電資源,情節嚴重。
(3)夜不歸宿或遲歸后拒不登記或以假名字登記。
(4)包庇責任人或隱瞞事實真相,影響工作人員調查處理違紀違規事件。
(5)以上未列明事項參照學院學生手冊中相關規定。
3、宿舍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沒收有關物品外,給予嚴重警告處分,并上報學院,視情節嚴重,給予記過及以上處分,直至開除學籍。
(1)在室內存放劇毒易燃、易爆、易腐蝕、具有放射性等物品,擅自使用消防器材,使用明火。
(2)宿舍內存放、使用違章電器(如使用電爐、電鍋、電熱杯、電熱鍋、電吹風、熱得快、電熱褥、取暖器、電飯煲、飲水機、應急燈、電燙斗以及未經批準的,功率大于200瓦的其他電器設備等)。
(3)多次夜不歸宿或遲歸后拒不登記或以假名字登記。
(4)在宿舍內打麻將、賭博或變相賭博。
(5)其他未列事項參照學院學生手冊。
4、違反以上規定者,取消學生評選獎學金、先進個人、先進集體、文明寢室等榮譽稱號。
5、所有處分經確定將以文件形式在系部公示,通知相關人員,上報相關部門。
學生宿舍安全用電管理制度(匯總20篇)篇十一
為了引導同學們正確用電、安全用電,防止事故的發生,維護同學們生命財產安全,構建和-諧校園,維護我系安全穩定,現參照《湖北大學知行學院學生管理規定》,作出如下規定:
一、有下列行為者為違反規定:
1、使用大功率電器,如熱得快、電熱杯、電壺、電磁爐、電爐、電炒鍋、電熱鍋、電飯鍋、電熱毯等大功率電器。
2、使用劣質插電板。
3、亂牽亂掛電線。
4、使用酒精。
5、其他違規行為。
二、對違反規定者作如下處理:
1、造成火災事故的,由肇事者本人承擔民事和刑事責任。
2、違規者是正式黨員的,給予紀律處分;預備黨員的,延緩轉正;是積極分子的,不予發展;是主要學生干部(如黨支部、團支部、學生會、班委)的就地免職;是普通學生的不得成為發展對象。
3、違規者不得參加學院各項獎學金的評定。
三、對學生干部要求:
1、寢室長是負責人,有義務維護本寢室的安全,有權利制止違規行為。
2、黨員、干部是帶頭人,起到帶頭作用做好榜樣,有義務有權利制止違規的'學生。
3、黨員、干部(含寢室長)有義務向輔導員或系部匯報有安全隱患的情況。
為加強我校學生宿舍安全用電管理,防止學生因用電不當引發事故,保障在校住宿學生的人身和財產安全,依據教育部和公安部聯合下發的《高等學校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要求,特制定此規定。
第一條在校學生要牢固樹立安全用電意識,自覺做到安全用電,防止因用電不當引發觸電與火災等事故,并自覺接受學校有關部門的指導、監督和檢查。
第二條宿舍發生供電線路故障時,學生須及時上報學生公寓服務中心維修部門,不得私自更換或維修。
第三條自覺維護公寓內的供電線路和設施;不得拆除、遷移、增設宿舍內的供電線路和設施,不得從衛生間、水房和走廊等處的公共用電部位私自接拉電線。
第四條學生宿舍內可以使用臺燈、充電器、收錄機、電腦、打印機等電器。以上電器均須為通過3c(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認證的合格產品。其它未經批準的電器嚴禁在宿舍內存放和使用。使用的電器如功率大于300瓦,須以宿舍為單位,在使用前到所在公寓樓管處簽署《學生宿舍電器安全使用承諾書》。
第五條學生宿舍內嚴禁使用熱得快、電飯鍋、電褥子、電爐子、電暖氣、電熨斗、電磁爐、電暖寶、電熱杯、電夾板等電器。
第六條? 學生要養成人離關燈、關電源的好習慣,各種電器使用后須及時關閉電源,不得長時間通電。不得將臺燈靠近蚊帳等易燃物品;不得在燈具上晾曬和懸掛衣物等易燃物品;不得在被褥下拉接電源線。
第七條違反以上規定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及以上處分,造成個人、集體或他人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的責任自負,觸犯法律者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學生宿舍安全用電管理制度(匯總20篇)篇十二
為加強學生宿舍安全用電的管理,預防火災等事故發生,保障學生的生命和財產安全,同時提倡學生節約用電,保證學生擁有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環境,特制定本規定。
本規定適用于學校所有住宿學生宿舍用電的'管理。
3.1 行政人事部負責宿舍的日常檢查和管理,工程部電工負責宿舍日常用電安全的監督檢查和用電設備、線路的維護保養工作。
3.2 住宿學生要牢固樹立安全用電意識,自覺做到安全用電防止因用電不當引起觸電或火災等事故的發生。
3.3 宿舍發生用電線路故障必須及時報學校行政人事部更換或維修,嚴禁私自更換或維修。
3.4 禁止在宿舍內存放和使用電爐、電熱取暖器、電熨斗等大功率電熱器具和電熱毯等危險性較大的電器。
3.5 用電設備必須安放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靠近蚊帳、被褥、衣服、書本、塑料等易燃物品。
3.6 嚴禁在宿舍內使用“三無”產品、不合格產品、劣質產品和自制的用電設備。
3.7 宿舍使用的插排必須帶有國家通行的安全標志且質量合格,不得同時接三個以上用電器。插排及用電器周圍30 厘米之內不得堆放紙張、書籍、衣物及其他易燃物品,電源線嚴禁穿越被褥、衣物或纏繞衣架。
3.8 嚴禁擅自拆除、遷移、自增宿舍內的供電線路及設施,嚴禁破壞宿舍內的供電線槽(盒)和供電電纜。
3.9 做到人離關燈、關電源,各種用電設備使用完畢后及時關閉電源,不得長時間通電。
3.10 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與財產安全,所有宿舍人員都應該高度重視用電安全,宿舍成員之間要相互監督和提醒。
3.11 宿舍實行用電計量管理,每月月底由電工負責抄表,交行政人事部建檔統計宿舍用電情況。學生宿舍學校每月承擔標準為300度,超出學校承擔范圍部分按供電局收費標準由所在宿舍學生均攤,超出的電費費用在工資中扣除。
3.12 嚴禁學生在宿舍內有私接亂拉電源線或偷電的行為,一旦發現,學校將視情節輕重給予100 元以上1000 元以下的罰款。
3.13 違反以上規定者,所造成的事故均由本人承擔,要賠償損失,違反3.8 條規定者,應承擔修復費用。并視情節和后果輕重給予處分,對觸犯法律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本管理規定自20xx 年12 月1 日起執行。
學生宿舍安全用電管理制度(匯總20篇)篇十三
為了加強學生人身安全,維護良好的用電秩序,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一條、入住學生公寓的學生應嚴格遵守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嚴禁在宿舍內使用熱得快、電熱杯、電壺、電磁爐、電爐、電炒鍋、電熱鍋、電飯鍋等大功率的電加熱和電制冷、電炊器具。一經發現,違章電器予以沒收并依據相關規定給與使用人處分。
第三條、使用電源插座應隨插隨用,用后立即拔掉插銷;宿舍內使用的電器,在通電狀況下,應與易燃物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
第四條、禁止在燈具上拴蚊帳,晾曬衣物,懸掛裝飾物;禁止將電線纏繞在床頭,在電器上懸掛覆蓋飾品等易燃物品。使用蠟燭或蚊香等時應置放于安全的位置,以免發生危險。
第五條、嚴禁在宿舍區使用“三無”(無中文標識、無廠名、無廠址)產品、不合格產品、劣質產品和自制的用電設備,消除安全隱患。
第六條、禁止擅自使用和損壞公共場所配電箱、開關或燈具等設施,如有違反規定造成損失或事故的,照價賠償。
第七條、嚴禁在床上拉電線、放置移動式插座及使用臺燈或其它用電設備。其它固定式插座只能接一個移動式插座,嚴禁多個互接;移動式插座必須放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靠近蚊帳、被褥、衣服、書本等易燃物品;切實做到人離關燈、關電源,各種用電設備(電腦、收錄音機、充電器等)使用完畢后及時關閉電源,不得長時間通電。
第八條、宿舍出現用電故障,發現電線損壞、裸露、漏電等現象應及時向后勤處管理人員報修,并由其派人維修,學生不得自行拆修。
第九條、學生宿舍內用電設施由該宿舍學生使用管理,因違章用電造成寢室控電開關跳閘或使供電線路及其它設施損壞的,必須報宿舍管理人員,由電工修理,視責任承擔工料費;如屬人為故意損壞,由直接責任者照價賠償,查不到直接責任者時,由本宿舍人員均攤賠償。
第十條、學生宿舍統一由總務科按規定采取限量用電管理,學生公寓照明供電為7度每人/每月,用完后需交費續電。非供電時間嚴禁強行啟動電閘。
第十一條、總務科與學生科對學生宿舍安全用電情況采取不定期檢查制度。檢查內容:公共電器設施的完好和損壞;普通電器的.使用情況;是否存在擅自拉電線現象;是否有使用明火(如燃燒廢紙、使用酒精爐、煤油爐、煤餅爐等)及其它存在安全隱患的現象。
第十二條、宿舍管理人員、總務科及保衛科相關人員經學生科允許可以進入學生宿舍,進行安全用電檢查。
第十三條、學生應尊重、支持工作人員執行公務,對阻止和妨礙正常檢查工作者,按學校相關規定處理。
第十四條、學生放假離校,各宿舍最后一名同學離開時,應檢查宿舍電源開關、用電設施、插座等情況,鎖好舍門,做好離校登記。學校將為留校的學生統一安排集中住宿,沒有學生留宿的房間將停止供電。
第十五條、學生應當樹立安全用電的意識,對違章用電行為。
學生宿舍安全用電管理制度(匯總20篇)篇十四
為加強員工宿舍安全用電的管理,預防火災等事故發生,保障員工的生命和財產安全,同時提倡員工節約用電,保證員工擁有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環境,特制定本規定。
本規定適用于酒店所有住宿員工宿舍用電的管理。
3.1行政人事部負責宿舍的日常檢查和管理,工程部電工負責宿舍日常用電安全的監督檢查和用電設備、線路的維護保養工作。
3.2住宿員工要牢固樹立安全用電意識,自覺做到安全用電防止因用電不當引起觸電或火災等事故的發生。
3.3宿舍發生用電線路故障必須及時報酒店行政人事部更換或維修,嚴禁私自更換或維修。
3.4禁止在宿舍內存放和使用電爐、電熱取暖器、電熨斗等大功率電熱器具和電熱毯等危險性較大的電器。
3.5用電設備必須安放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靠近蚊帳、被褥、衣服、書本、塑料等易燃物品。
3.6嚴禁在宿舍內使用“三無”產品、不合格產品、劣質產品和自制的用電設備。
3.7宿舍使用的插排必須帶有國家通行的安全標志且質量合格,不得同時接三個以上用電器。插排及用電器周圍30厘米之內不得堆放紙張、書籍、衣物及其他易燃物品,電源線嚴禁穿越被褥、衣物或纏繞衣架。
3.8嚴禁擅自拆除、遷移、自增宿舍內的供電線路及設施,嚴禁破壞宿舍內的供電線槽(盒)和供電電纜。
3.9做到人離關燈、關電源,各種用電設備使用完畢后及時關閉電源,不得長時間通電。
3.10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與財產安全,所有宿舍人員都應該高度重視用電安全,宿舍成員之間要相互監督和提醒。
3.11宿舍實行用電計量管理,每月月底由電工負責抄表,交行政人事部建檔統計宿舍用電情況。員工宿舍酒店每月承擔標準為300度,超出酒店承擔范圍部分按供電局收費標準由所在宿舍員工均攤,超出的電費費用在工資中扣除。
3.12嚴禁員工在宿舍內有私接亂拉電源線或偷電的行為,一旦發現,酒店將視情節輕重給予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
3.13違反以上規定者,所造成的事故均由本人承擔,要賠償損失,違反3.8條規定者,應承擔修復費用。并視情節和后果輕重給予處分,對觸犯法律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4.附則。
本管理規定自2022年12月1日起執行。
學生宿舍安全用電管理制度(匯總20篇)篇十五
為加強職工宿舍安全用電的管理,預防火災等事故的發生,保障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特制定本規定。
二、嚴禁私自更改供電線路、亂拉電線、亂裝電燈、亂安插座等行為;。
三、在宿舍內嚴禁私自安裝電源插座、更換燈頭及改裝宿舍內線路等行為;。
五、切實做到人離關燈、關電源,各種用電設備使用完畢后及時關閉電源,不得長時間通電。
學生宿舍安全用電管理制度(匯總20篇)篇十六
為了強化管理和維護廣大員工利益。保障用電安全,預防火災,消除安全隱患,依據建筑企業施工安全用電規范相關內容結合本項目實際情況。現制定宿舍安全用電制度如下:
1電路發生故障,應由具備專業資格的電工進行維修。禁止非專業人員維修。
2宿舍原有線路禁止改動。如有需要改動的,應經項目部主管領導同意后并指派專業人員進行改動。
4節約用電。白天應熄燈。宿舍無人應熄燈。
5宿舍無人時,必須拔掉插座上的一切用電設備。以免發生火災。6宿舍內禁止使用高耗能電器設備。單個宿舍最高使用功率不得超過500w。
7宿舍內禁止做飯。一經發現立即沒收,工程結束或使用人離開時,給予返還。
8積極配合電工隊用電設施進行檢修維護。
9互相監督,確保用電安全。發現有安全隱患應及時上報。
學生宿舍安全用電管理制度(匯總20篇)篇十七
1、宿舍統一使用36v電源照明,學生不得擅自改、加裝、拆卸室內供電設施,禁止動用和損壞配電箱、開關、燈具等用電設施。
2、宿舍內,禁止使用電爐子、熱得快、電飯煲、電磁爐、電暖器、電熱毯、不能自動斷電電水壺、油汀、電吹風、電炒鍋、干燒棒等大功率電器,如需加熱食物等,到自炊間加熱。
3、宿舍內,嚴禁私拉亂接電線和在室內搭接電源電線,禁止使用變壓器將36v電源轉變到220v電源。
4、宿舍空調設置控制用電定時裝置,統一時間供斷電。
5、室內一旦發生線路、用電設備故障,必須通知電工處理,其他任何人不得私自處理。
6、學生離開宿舍時,必須關閉室內所有電源,并進行檢查后,方可離開。
二、違章用電處罰規定。
1、學生擅自改、加裝、拆卸室內供電設施,動用和損壞配電箱、開關、燈具等用電設施,發現一次罰責任人500元,項目經理、安全員、工長各300元。
2、宿舍內,使用電爐子、熱得快、電飯煲、電磁爐、電暖器、電熱毯、不能自動斷電電水壺、電吹風、電炒鍋、干燒棒等大功率電器,發現一次罰責任人500元,項目經理、安全員、工長各300元。
3、宿舍內,嚴禁私拉亂接電線和在室內搭接電源電線,禁止使用變壓器將36v電源轉變到220v電源,發現一次罰責任人500元,項目經理、安全員、工長各300元。
4、學生離開宿舍時,未關閉室內所有電源,發現一次罰責任人500元,項目經理、安全員、工長各300元。
三、分公司、項目檢查執行規定。
1、項目部每周由項目經理帶隊,全體管理人員參加,對宿舍進行不少于兩次的專項檢查,對于查出的問題落實整改,進行處罰,做好記錄。
2、項目安全員每天與電工對宿舍進行檢查,對于查出的問題落實整改,進行處罰,做好記錄。
3、各工長每天對自己責任區域內職工宿舍用電進行自查自糾,對違章用電行為進行制止。
4、分公司將不定期對項目宿舍用電進行檢查,如項目經理未每周帶隊進行檢查兩次,未見相關檢查處罰記錄,罰項目經理500元;如項目安全員未每天對宿舍進行檢查,未見相關檢查處罰記錄,罰安全員300元;如工長未每天對自己責任區域內職工宿舍進行自查自糾,發現一處違章用電,罰工長200元。
5、分公司、項目部對有違反上述規定的人和事,有權處理并根據違反情況輕重,給予處罰,嚴重者提交當地公安機關處理。
學生宿舍安全用電管理制度(匯總20篇)篇十八
1宿舍住宿人員及工作人員不得擅自改、加裝、拆卸室內供電設施。
2寢室內或寢室之間禁止私拉亂接,電源網線禁止在燈具上拴蚊帳、晾曬衣物、節日裝飾物。
3宿舍內允許使用電腦、電視、收音機、手機充、電器臺燈外、禁止使用其他電器的行為,如用電取暖、燒水、做飯、及使用應急燈,如有:違反上述行為,一經發現沒收違章物品不得返還并處以1000,情節嚴重者給予嚴肅處理。
4住宿人員禁止動用和損壞公共場所配電箱、開關、燈具等用電設施,如有違反規定造成損失或事故的,處以加倍賠償追究相應責任:管理人員對上述行為發現不予制止而造成的后果同樣服重要責任。
5當宿舍內的燈具、插座等用電設施發生故障時,應立即報告維修人員即使維修,其他人員不得自行拆修,否則發生故障后果自負。
6發現寢室長時間超負荷用電時,項目部有權停止供電:住宿人員做到人走斷電以免超負荷用電或長時間供電散熱受阻而導致火災等以外事故。
7住宿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用電制度,對違反制度者追究責任,并酌情進行處罰。8辦公及職工生活:經常保持工地辦公場所干凈整潔,無亂掛亂堆現象。
9食堂和職工宿舍,食堂符合衛生要求,炊事員一律體檢后持證上崗,有防范隔絕蒼蠅,老鼠,等措施。殘渣剩飯倒入有蓋的容器內。職工宿舍設通風窗,室內環境整潔有序10宿舍供電時間:晚6點至早上6點其它時間停電,配合項目部及開發商的安全用電檢查,必要時拆除,只限于2#3#樓安裝插座以上插座必須按規范安裝,否則停電處理。
違章用電罰款1000元。
湖北億通建筑勞務公司施工負責人簽字生效:____________。
北京市田華建筑集團五公司秦皇島項目部安全部。
2011年11月17日。
學生宿舍安全用電管理制度(匯總20篇)篇十九
為保證全體住宿學生的人身和財產安全,維護學生宿舍安全衛生、健康文明、規范和諧的生活秩序,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1、住宿學生要嚴格遵守學生宿舍各項管理制度,按時歸宿,嚴禁不請假夜不歸宿。
2、嚴令禁止打架斗毆,滋事,散布恐慌言論,擾亂學生宿舍管理正常秩序。
3、學生宿舍禁止私自串宿他舍和私自留宿他人。
4、住宿學生禁止在宿舍內使用明火,私接電源和使用電器。宿舍內規范配備的照明,電扇及其他電器設施出現故障,住宿生要及時通知宿管員和維修人員,禁止住宿學生擅自處理故障。
5、維護宿舍周圍的消防設施,發現問題及時通報宿管員,由專業人員解決。禁止一切破壞消防設施的行為。
6、自覺維護宿舍內的生活設施、床具等,發現問題及時通知宿管人員由專業人員及時維修,禁止在床上打鬧,禁止上鋪學生在床上進行劇烈活動影響他人或傷及自身。
7、學生宿舍內禁止攜帶手機及貴重錢物,貴重錢物自己妥善保管,丟失自負。
8、學生宿舍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及各種危險品,管制工具、器械進入宿舍。
9、在突發應急的火災、地震等自然災害,以及刑事案件,住宿生要及時報警,及時通報宿管人員,服從統一指揮,未成年人禁止參與救護。
違反以上安全管理制度的住宿學生,造成不良后果者,責任自負,觸及刑法的交司法部門處理。
商河縣玉皇廟中學。
xx年xx月。
學生宿舍安全用電管理制度(匯總20篇)篇二十
冬季來臨,天氣干燥,用電量增加,誘發火災的因素增多,是電氣火災的多發期,為了加強職工宿舍安全用電管理,確保職工的生命、財產安全,保障正常的.工作秩序,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制定冬季宿舍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1、學生宿舍內,禁止使用電爐子、電暖器、電熱毯、室內線路荷載未達到負荷要求時,禁止使用各類大功率電器。
2、禁止違章用電,嚴禁私拉亂接電線和在室內搭接電源電線、安裝床頭燈等。
3、禁止使用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嚴禁臥床吸煙和亂扔煙頭;嚴禁宿舍內燃燒物品。
4、嚴禁將交流電器(如臺燈、電扇、充電器、接線板、隨身聽、筆記本等)放在床上。照明、收錄機、電腦等電器設備使用完畢后必須切斷電源或拔掉插頭。
5、學生離開宿舍時,必須關閉切斷室內所有燈光和空調電源,并進行檢查后,方可離開。
6、室內一旦發生線路、用電設備故障,必須通知專業電工處理,其他任何人不得私自處理。
望全體學生嚴格要求,自覺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