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申請書的陳述事實應當真實、完整、詳細,避免故意省略或歪曲事實,以免影響申請結果。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準備的幾份離婚申請書范文,供大家參考和借鑒,希望能幫到大家。
離婚管轄權異議申請書(通用17篇)篇一
申請人:張三,女,1972年1月10日出生,漢族,xx省xx縣人,現住xx市海淀區xx村x區x號樓。
李四訴申請人離婚糾紛一案,貴院已受理并向申請人送達了編號為(20xx)x民一初字第1019號《應訴通知書》,申請人認為,貴院對此案沒有管轄權,特此提出異議。
裁定將本案移送xx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審理。
申請人與李四于1998年5月開始共同生活,于1999年舉家搬遷到xx市工作、生活,至今申請人和李四離開xx省xx縣已6年有余。申請人與李四從20xx年10月入住自購的位于xx市海淀區xx村x區x號樓,至今亦已近三年。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9條:“公民離開住所地最后連續一年以上的地方,為經常居住地”的規定,可以確定:xx市海淀區是申請人的經常居住地。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2條規定:“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據此,李四作為原告起訴與申請人離婚,應向申請人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而申請人的經常居住地是xx市海淀區,并非xx省xx縣。因此,貴院受理李四對申請人提起的離婚訴訟,于法無據。
綜上所述,李四訴申請人離婚糾紛一案貴院沒有管轄權,請求貴院依法將本案移送申請人經常居住地的海淀區人民法院審理。
此致
xx省xx縣人民法院。
申請人:張三。
二零xx年七月三十日。
離婚管轄權異議申請書(通用17篇)篇二
申請人:,男,20xx年2月1日生,漢族,住北京市石景山某地,電話:。
被申請人:羅,女,20xx年1月5日生,漢族,住北京市朝陽區某地,電話:。
貴院受理的20xx年朝民初字號離婚糾紛一案被告(即申請人)的戶籍所在地為重慶市開縣某鎮某村某組某號,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于20xx年1月25日結婚后,20xx年4月1日才到北京市朝陽區某鄉某村,在該地連續居住時間不滿一年,現又搬至北京市石景山某村某號居住,申請人在北京并沒有經常居住地,因此,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本案應由被告即申請人戶籍所在地的法院管轄。據此,特提出管轄異議,請求將本案移送重慶市某人民法院審理,依法保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法律的公正。
此致
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
離婚管轄權異議申請書(通用17篇)篇三
上訴請求:
1。撤銷(200*)閔民一(民)初字第n號民事裁定書;。
2。將本案移交給有管轄權的浦東新區法院審理。
事實和理由:
原審法院認為上訴人的住所地在xx市某路某弄某號某室,但該房屋是由上訴人母親所有并居住,上訴人只是戶籍在該處。
上訴人因為工作關系承租xx市某路某弄某號某室,而且已經連續居住滿一年。
上訴人的母親幫上訴人撫養其幼女,所以上訴人經常回家探望母親和女兒,并不實際居住在閔行區。
根據法律規定,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應該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住所地和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現上訴人的經常居住地在浦東新區,上訴人要求法院支持上訴人的訴請,撤銷(200*)閔民一(民)初字第n號民事裁定書,將本案移送至有管轄權的浦東新區法院。
此致
xx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
具狀人:張xx。
xxxx年x月xx日。
離婚管轄權異議申請書(通用17篇)篇四
申請人:張來,男,1974年2月1日生,漢族,住北京市石景山某地,電話:xxxxxx。
被申請人:羅海燕,女,1987年1月5日生,漢族,住北京市朝陽區某地,電話:xxxxxx。
貴院受理的20xx年朝民初字xxxx號離婚糾紛一案被告(即申請人張來)的戶籍所在地為重慶市開縣某鎮某村某組某號,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于20xx年1月25日結婚后,20xx年4月1日才到北京市朝陽區某鄉某村,在該地連續居住時間不滿一年,現又搬至北京市石景山某村某號居住,申請人在北京并沒有經常居住地,因此,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本案應由被告即申請人張來的戶籍所在地的法院管轄。據此,特提出管轄異議,請求將本案移送重慶市某人民法院審理,依法保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法律的公正。
申請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離婚管轄權異議申請書(通用17篇)篇五
申請人:xx,男,20xx年2月1日生,漢族,住北京市石景山某地,電話:******。
被申請人:羅xx,女,20xx年1月5日生,漢族,住北京市朝陽區某地,電話:******。
貴院受理的20xx年朝民初字****號離婚糾紛一案被告(即申請人xx)的戶籍所在地為重慶市開縣某鎮某村某組某號,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于20xx年1月25日結婚后,20xx年4月1日才到北京市朝陽區某鄉某村,在該地連續居住時間不滿一年,現又搬至北京市石景山某村某號居住,申請人在北京并沒有經常居住地,因此,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本案應由被告即申請人xx的戶籍所在地的法院管轄。據此,特提出管轄異議,請求將本案移送重慶市某人民法院審理,依法保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法律的公正。
此致
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
離婚管轄權異議申請書(通用17篇)篇六
申請人:xxx李,女,20xx年9月10日出生,漢族,xx省xx縣人,現住濟南市長清區xx村x區x號樓。
孫大千訴申請人離婚糾紛一案,貴院已受理并向申請人送達了編號為(20xx)x民一初字第1019號《應訴通知書》,申請人認為,貴院對此案沒有管轄權,特此提出異議。
請求事項:裁定將本案移送濟南市長清區人民法院審理。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與孫大千于20xx年5月開始共同生活,于20xx年舉家搬遷到濟南市工作、生活,至今申請人和孫大千離開xx省xx縣已6年有余。申請人與孫大千從20xx年10月入住自購的位于濟南市長清區xx村x區x號樓,至今亦已近xx年。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9條:"公民離開住所地最后連續一年以上的地方,為經常居住地"的規定,可以確定:濟南市長清區是申請人的`經常居住地。另外,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2條規定:"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據此,孫大千作為原告起訴與申請人離婚,應向申請人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而申請人的經常居住地是濟南市長清區,并非xx省xx縣。因此,貴院受理孫大千對申請人提起的離婚訴訟,于法無據。
綜上所述,孫大千訴申請人離婚糾紛一案貴院沒有管轄權,請求貴院依法將本案移送申請人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審理。
此致
xx省xx縣人民法院。
申請人:李。
20xx年3月29日。
離婚管轄權異議申請書(通用17篇)篇七
申請人:張三,女,20xx年1月10日出生,漢族,xx省xx縣人,現住北京市海淀區xx村x區x號樓。
李四訴申請人離婚糾紛一案,貴院已受理并向申請人送達了編號為(20xx)x民一初字第1019號《應訴通知書》,申請人認為,貴院對此案沒有管轄權,特此提出異議。
請求事項:裁定將本案移送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審理。
事實與理由:申請人與李四于20xx年5月開始共同生活,于20xx年舉家搬遷到北京市工作、生活,至今申請人和李四離開xx省xx縣已6年有余。申請人與李四從20xx年10月入住自購的位于北京市海淀區xx村x區x號樓,至今亦已近三年。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9條:“公民離開住所地最后連續一年以上的地方,為經常居住地”的規定,可以確定:北京市海淀區是申請人的經常居住地。另外,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2條規定:“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據此,李四作為原告起訴與申請人離婚,應向申請人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而申請人的經常居住地是北京市海淀區,并非xx省xx縣。因此,貴院受理李四對申請人提起的離婚訴訟,于法無據。
綜上所述,李四訴申請人離婚糾紛一案貴院沒有管轄權,請求貴院依法將本案移送申請人經常居住地的海淀區人民法院審理。
此致
xx省xx縣人民法院。
申請人:張三。
離婚管轄權異議申請書(通用17篇)篇八
張某訴申請人離婚糾紛一案,貴院已受理并向申請人送達了【案號為(20__)_民初字第____號】《應訴通知書》,申請人認為,貴院對此案沒有管轄權,特此提出異議。
請求事項:
裁定將本案移送廣東省法院審理。
事實與理由:
張某與楊某系重慶合川區大廟村人,于1998年__月2日同居生活,1999年1月補辦結婚登記,20__年張某和楊某到廣東省打工至今。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9條:“公民離開住所地最后連續一年以上的地方,為經常居住地”的規定,可以確定:廣東省是申請人楊某的經常居住地。另外,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2條規定:“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據此,張某作為原告起訴與申請人楊某離婚,應向申請人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而申請人的經常居住地是廣東省,并非重慶合川區。據此,貴院受理張某對申請人提起的離婚訴訟,無法律依據。
綜上所述,張某訴申請人楊某離婚糾紛一案貴院沒有管轄權,請求貴院依法將本案移送申請人經常居住地的廣東省法院審理。
此致
重慶市合川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楊某20__年_月_日。
離婚管轄權異議申請書(通用17篇)篇九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申請人因原告xxxx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提起的訴申請人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現向貴院提出管轄權異議。
請求事項:
請求貴院依法駁回原告xxxx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起訴。
事實與理由:
仲裁管轄權異議申請書范本申請書申請人于20xx年x月x日收到貴院受理的xxxx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訴申請人買賣合同糾紛案應訴通知書,現就管轄問題提出異議,貴院應依法駁回原告起訴,理由如下:
在雙方簽訂的《買賣合同》中第十一條第一款明確約定:“雙方在合同執行中,應本著互諒互讓、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合同中發生的糾紛,若雙方協商不成時,可向對方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由此可見,雙方對糾紛的解決機關已達成仲裁協議,原告對發生的糾紛應當向西安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而向貴院提起訴訟違反雙方約定且與法相悖。
仲裁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當事人達成仲裁協議,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未聲明有仲裁協議,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開庭前提交仲裁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駁回起訴,但仲裁協議無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開庭前未對人民法院受理該案提出異議的,視為放棄仲裁協議,人民法院應當繼續審理。雖然雙方只約定了由對方的仲裁機構仲裁,但首先雙方約定的糾紛解決方式為仲裁,解決機構為仲裁委員會,而西安市只有一個西安仲裁委員會。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規定:仲裁協議約定由某地的仲裁機構仲裁且該地僅有一個仲裁機構的,該仲裁機構視為約定的仲裁機構。因此該仲裁協議對仲裁機構的約定是明確的。本案應由西安仲裁委員會受理,貴院依法不擁有對本案的管轄權。
綜上所述,雙方簽訂的仲裁協議是真實有效符合法律規定的,貴院應依法駁回原告起訴。
此致
xx市xx區人民法院。
離婚管轄權異議申請書(通用17篇)篇十
申請人:李__,男,白族,1976年2月15日生,云南省大理_____職工,住大理市經濟開發區__職工宿舍402室,身份證號:_______,聯系電話138872____.
申請事項:請求確定由宜昌仲裁委員會仲裁,駁回原告的起訴。
事實與理由:
一、本案雙方當事人在房屋買賣合同第八條明確約定:“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均可向宜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本案中,雙方當事人于20__年月日訂立了房屋買賣合同,并對爭議的處理方式作了約定,符合法律規定,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2條規定的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屬于仲裁的受案范圍,認定雙方當事人選定的合同爭議解決方式為仲裁,仲裁委員會對案件有管轄權。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26條規定:當事人達成仲裁協議,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未聲明有仲裁協議,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開庭前提交仲裁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駁回起訴。即排除法院的訴訟管轄。
本案中,雙方當事人基于真實的意思表示訂立房屋買賣合同,并在合同中約定了第八條仲裁條款作為解決雙方爭議的方式,該仲裁條款對仲裁事項及仲裁機構均作了明確具體的約定,已經具備仲裁條款的構成要件,根據20__年9月8日起施行的《仲裁法司法解釋》第十一條“合同約定解決爭議適用其他合同、文件中的有效仲裁條款的,發生合同爭議時,當事人應當按照該仲裁條款提請仲裁”,依法應當認定雙方訂立有仲裁協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26條之規定,雙方訂立有仲裁協議或仲裁條款的,應該由雙方約定的仲裁機構處理,排除法院的訴訟管轄。如果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開庭前提交仲裁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駁回起訴,告知雙方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綜上所述,申請人認為:雙方當事人訂立了房屋買賣合同,并對爭議的處理方式作了約定,符合法律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26條之規定,雙方訂立有仲裁協議或仲裁條款的,應該由雙方約定的仲裁機構處理。故請求貴院依法審查雙方的仲裁條款,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附:合同復印件一份(原件待查)。
此呈。
__市人民法院。
申請人:
離婚管轄權異議申請書(通用17篇)篇十一
申請人:上海____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____60號。
法定代表人:楊__,該公司經理。
申請人因詹必躍訴申請人買賣合同糾紛一事向法院提出管轄權異議。
申請事項。
請求貴院依法將本案移送上海南匯區人民法院審理。
事實與理由。
詹必躍訴申請人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因雙方簽訂的買賣合同的履行地在申請人所在地,且申請人又是本案的被告,因此,詹必躍訴申請人買賣合同一案的合同履行地及被告住所地均為申請人所在地,即上海市南匯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四條的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故本案的管轄地應該是申請人住所地上海市南匯區人民法院。請貴院依法移送。
此致:
興義市人民法院。
申請人:
法定代表人:
離婚管轄權異議申請書(通用17篇)篇十二
申請人:李晶,女,20xx年9月10日出生,漢族,xx省xx縣人,現住濟南市長清區xx村x區x號樓。
孫大千訴申請人離婚糾紛一案,貴院已受理并向申請人送達了編號為(20xx)x民一初字第1019號《應訴通知書》,申請人認為,貴院對此案沒有管轄權,特此提出異議。
請求事項:裁定將本案移送濟南市長清區人民法院審理。
事實與理由:
綜上所述,孫大千訴申請人離婚糾紛一案貴院沒有管轄權,請求貴院依法將本案移送申請人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審理。
此致
xx省xx縣人民法院。
申請人:李晶。
20xx年3月29日。
離婚管轄權異議申請書(通用17篇)篇十三
住所地:____。
申請人因____有限公司訴申請人合同糾紛一案,依法向貴院提出管轄權異議。
申請事項:將本案移送至__市人民法院進行審理。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于20__年9月6日收到貴院已受理____有限公司訴申請人合同糾紛一案的應訴通知書。現就管轄問題,提出異議,申請人認為本案應由__市人民法院管轄。理由如下:
首先,____有限公司向貴院起訴的依據是一份簽訂時間為20__年11月1日的所謂《合同書》,該合同書約定: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訴至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____有限公司向貴院提供的這份《合同書》,實際上是申請人于20__年6月17日交給____有限公司,用于《鋼材供應合同書》內部結算用的協議草案。該《合同書》不僅被____有限公司篡改了時間,而且并未經過買賣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實際上并未生效。
因此對于上述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的條款因合同未生效而依法不具有法律效力。
對于申請人與____有限公司的糾紛應當適用雙方于20__年11月18日簽訂的`《建筑鋼筋供應合同》中爭端解決的條款。
其次,申請人與____有限公司簽訂的《建筑鋼筋供應合同》第8條約定:合同實施或與合同有關的一切爭端應通過雙方協商解決。如果協商開始后60天還不能解決,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由上述約定可以看出,雙方只是約定應當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未對具體的管轄法院做出約定。
再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4條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9條規定:“購銷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對交貨地點有約定的,以約定的交貨地點為合同履行地;沒有約定的,依交貨方式確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貨方式的,以貨物送達地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貨地為合同履行地;代辦托運或按木材、煤炭送貨辦法送貨的,以貨物發運地為合同履行地。
購銷合同的實際履行地點與合同中約定的交貨地點不一致的,以實際履行地點為合同履行地。”
本案中,雙方簽訂的《建筑鋼筋供應合同》第3條約定:賣方負責辦理運輸,將貨物運抵現場。有關運輸和保險的一切費用由賣方承擔。
該條實際上確定了雙方簽訂的《建筑鋼筋供應合同》采用的是送貨方式,依據法律規定合同履行地應當是貨物送達地,也即申請人工程現場所在地,而非原告____有限公司所在地。
因此,____人民法院對該案并無管轄權。
綜上,申請人按照《民事訴訟法》之相關規定,特請求貴院將本案依法移送管轄,交由申請人所在地__人民法院。請予準許。
此致
__人民法院。
法定代表人:
____年9月8日。
離婚管轄權異議申請書(通用17篇)篇十四
地址:__市__區_街_路__號,法定代表人:姚__,該公司總經理。
異議請求:
事實與理由:
根據申請人與__盛冠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簽訂的《模具加工制作合同》第9條的約定,“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共同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甲方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事后又未達成書面協議的可向甲方當地法院起訴。
”這應該屬于約定不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18條的規定“仲裁協議對仲裁事項或者仲裁委員會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當事人可以補充協議;達不成補充協議的,仲裁協議無效”。
綜上,申請人認為,__盛冠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與申請人之間約定管轄不明,仲裁協議,__盛冠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無權向貴委申請仲裁。
此致
__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______密模具有限公司。
特別授權代理人:
20__年9月9日。
離婚管轄權異議申請書(通用17篇)篇十五
住所地:
申請人因x有限公司訴申請人合同糾紛一案,依法向貴院提出管轄權異議。
申請事項:將本案移送至xx市人民法院進行審理。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于20xx年9月6日收到貴院已受理x有限公司訴申請人合同糾紛一案的應訴通知書。現就管轄問題,提出異議,申請人認為本案應由xx市人民法院管轄。理由如下:
首先,x有限公司向貴院起訴的依據是一份簽訂時間為20xx年11月1日的所謂《合同書》,該合同書約定: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訴至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x有限公司向貴院提供的這份《合同書》,實際上是申請人于20xx年6月17日交給x有限公司,用于《鋼材供應合同書》內部結算用的協議草案。該《合同書》不僅被x有限公司篡改了時間,而且并未經過買賣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實際上并未生效。
因此對于上述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的條款因合同未生效而依法不具有法律效力。
對于申請人與x有限公司的糾紛應當適用雙方于20xx年11月18日簽訂的《建筑鋼筋供應合同》中爭端解決的條款。
其次,申請人與x有限公司簽訂的《建筑鋼筋供應合同》第8條約定:合同實施或與合同有關的一切爭端應通過雙方協商解決。如果協商開始后60天還不能解決,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由上述約定可以看出,雙方只是約定應當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未對具體的管轄法院做出約定。
再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4條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9條規定:“購銷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對交貨地點有約定的,以約定的交貨地點為合同履行地;沒有約定的,依交貨方式確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貨方式的,以貨物送達地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貨地為合同履行地;代辦托運或按木材、煤炭送貨辦法送貨的,以貨物發運地為合同履行地。
購銷合同的實際履行地點與合同中約定的交貨地點不一致的,以實際履行地點為合同履行地。”
本案中,雙方簽訂的《建筑鋼筋供應合同》第3條約定:賣方負責辦理運輸,將貨物運抵現場。有關運輸和保險的一切費用由賣方承擔。
該條實際上確定了雙方簽訂的《建筑鋼筋供應合同》采用的是送貨方式,依據法律規定合同履行地應當是貨物送達地,也即申請人工程現場所在地,而非原告x有限公司所在地。
因此,x人民法院對該案并無管轄權。
綜上,申請人按照《民事訴訟法》之相關規定,特請求貴院將本案依法移送管轄,交由申請人所在地xx人民法院。請予準許。
此致
xx人民法院。
法定代表人:
x年9月8日。
離婚管轄權異議申請書(通用17篇)篇十六
申請人:李晶,女,1971年9月10日出生,漢族,xx省xx縣人,現住濟南市長清區xx村x區x號樓。
孫大千訴申請人離婚糾紛一案,貴院已受理并向申請人送達了編號為(xx)x民一初字第1019號《應訴通知書》,申請人認為,貴院對此案沒有管轄權,特此提出異議。
請求事項:裁定將本案移送濟南市長清區人民法院審理。
事實與理由:申請人與孫大千于1998年5月開始共同生活,于1999年舉家搬遷到濟南市工作、生活,至今申請人和孫大千離開xx省xx縣已6年有余。申請人與孫大千從20xx年10月入住自購的位于濟南市長清區xx村x區x號樓,至今亦已近三年。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9條:“公民離開住所地最后連續一年以上的'地方,為經常居住地”的規定,可以確定:濟南市長清區是申請人的經常居住地。另外,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2條規定:“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據此,孫大千作為原告起訴與申請人離婚,應向申請人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而申請人的經常居住地是濟南市長清區,并非xx省xx縣。因此,貴院受理孫大千對申請人提起的離婚訴訟,于法無據。
綜上所述,孫大千訴申請人離婚糾紛一案貴院沒有管轄權,請求貴院依法將本案移送申請人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審理。
申請人:李晶。
xx年3月29日。
離婚管轄權異議申請書(通用17篇)篇十七
申請人:,女,1971年9月10日出生,漢族,xx省xx縣人,現住濟南市長清區xx村x區x號樓。
訴申請人離婚糾紛一案,貴院已受理并向申請人送達了編號為(20xx)x民一初字第1019號《應訴通知書》,申請人認為,貴院對此案沒有管轄權,特此提出異議。
請求事項:裁定將本案移送濟南市長清區人民法院審理。
事實與理由:申請人與于1998年5月開始共同生活,于1999年舉家搬遷到濟南市工作、生活,至今申請人和離開xx省xx縣已6年有余。申請人與從20xx年10月入住自購的位于濟南市長清區xx村x區x號樓,至今亦已近三年。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9條:“公民離開住所地最后連續一年以上的地方,為經常居住地”的規定,可以確定:濟南市長清區是申請人的經常居住地。另外,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2條規定:“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據此,作為原告起訴與申請人離婚,應向申請人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而申請人的經常居住地是濟南市長清區,并非xx省xx縣。因此,貴院受理對申請人提起的離婚訴訟,于法無據。
綜上所述,訴申請人離婚糾紛一案貴院沒有管轄權,請求貴院依法將本案移送申請人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審理。
此致
xx省xx縣人民法院。
申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