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在組織內部起到約束和規范員工行為的作用,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減少管理難度。我們搜集了一些規章制度的實施指引,供大家參考和借鑒。
車輛內部管理制度(專業17篇)篇一
一、接待人員拿到客戶鑰匙后,應第一時間對該車進行檢查,核對車主的貴重物品及隨車工具等,進行造冊登記。
二、登記好的車輛資料,如客戶在場的需要客戶簽字認可。客戶不在場的要及時與客戶取得聯系,做好相關認可手續。
三、車輛進入預檢工位,檢驗人員經過檢驗確認維修項目,交調度室對維修費用進行預核算,然后與客戶簽訂維修合同。進入車間維修的車輛,調度室必須將派工單交與維修班組。汽車維修竣工檢驗合格后,根據工時、材料結算清單結清費用,向車輛托修方提供結算憑證和竣工出廠合格證。做好交接手續,上道工序對下道進行交接,直到最后完工,鑰匙返回接待人員。
四、班組接車后應對車內物品負責到底,及時關好車門,離開車輛或車輛過夜必須鎖好車門。過夜車輛鑰匙應交廠區負責人保管。
五、接待人員對完工車輛要進行物品驗收,確保物品無損后,收交車鑰匙,并及時與客戶取得聯系進行交車。
六、車輛進廠送修時,客戶應描述故障現象,提供技術檔案和行駛證等有關資料。接待人員如發現維修車輛證件不全或不合法時,應拒絕登記修理,并向廠區負責人匯報。
七、如接待事故車輛,業務接待人員和檢驗人員應積極主動配合,認真聽取客戶陳述,了解車輛技術狀況。
八、因不負責任、工作失職造成物品丟失,誰造成誰負責。因交接手續不清,接收人負全責。
車輛內部管理制度(專業17篇)篇二
為合理控制使用車輛,減少油耗和修理費用,配合酒店管理特做如下規定:
1。酒店小車專車專用主要保證酒店經理級以上人員外出處理公務及日常上下班接送或接送有關重要來賓使用。
2。各部門員工正常工作范圍內一般性用車不予調派,屬下列情況可予申請后調派,如:財務部人員去銀行取送款,銷售部門人員回訪客戶、走訪市場,部門購買大件物品,及有關部門遠距離考察或其它應急情況用車。
3。采購部車輛主要保證酒店日常采購任務及采購部人員接送,其它個人用車不予調派。
4。其它不由酒店調派的`車輛,總經辦將定期檢查所行公里數,以便考核。
1、除董事長專車及采購部采購用車外,其余酒店內所有車輛出車由司機每次出車填寫出車記錄,以便行政部門掌握行車公里數及耗油量,由用車部門負責人向總經理請車,填寫用車申請,總經理批準后方可用車。如不經批準,司機私自出車,一經發現將加倍處罰、嚴重者開除處理,發生事故造成損失一切費用由司機和用車人負責。行駛中因違反交通規則,造成一切經濟損失,由司機自負。
2、車輛實行每日入庫制度,每天工作結束后,必須將車輛及時入庫,不經總經理批準,不準私自駕車外出、過夜,夜間臨時緊急出車,節假日由總經辦人員負責,后報總經理審批。
3、每輛車有專職司機,不允許私自串開或轉借,如發現將重罰。司機對車輛要做到三“檢”,即出車前、行車中、收車后,進行安全檢查,不出帶病車,杜絕人為事故發生。司機搞好車輛養護,保持車容車貌干凈整潔。總經辦人員、紀檢及車管將定期對其進行檢查,不合格將給予處罰。
4、所有車輛實行百公里耗油考核,每月公布單車行駛里程和耗油情況,并作為司機考核的一項內容,加油由總經辦、紀檢負責并記錄在案,每次應有司機簽字確認未經允許不得私自加油(長途除外)。
5、修理及保養需經有關人員檢查后確認提出請款計劃,由專人專管,車輛養護總經辦做記錄,核定保養期,維修由總經辦及財務部檢查,車管、總經理簽字確認,董事長審批后方可維修,嚴格控制各項費用發生,為壓縮修理費用提高個人技術,車輛小維修及保養,由酒店車管負責,維修更換的舊件入庫交管家部統一保管、處理。
6、所有車輛年檢,養路費及保險費等專人負責,由總經辦做登記記錄及時辦理。
此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實行
車輛內部管理制度(專業17篇)篇三
為使我院車輛管理更加規范化、合理化、統一化,本著“節約開支,合理使用,減少漏洞,杜絕事故”的原則,合理進行調配和使用,保證每部車輛在醫院的行政和醫療工作中充分發揮服務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1、醫院各種公務車輛由院辦公室統一管理和調度,車輛使用實行派車單制度。派車本著“先急后緩、保障重點”的原則,車輛使用范圍包括:院領導和各職能科室因公外出用車、各種會議用車、醫院統一組織的集體活動用車、請專家會診用車以及經院領導批準的其他用車。
2、120救護車由急診科負責調度,救護車主要用于120急癥救護使用,未經請示批準,任何人不得隨意改變“120”值班車輛用途。確因工作需要改變車輛用途的,由急診科書面向分管院長請示經同意后方可改變,并在規定期限內恢復其原用途.外出醫療急救用車,由醫務科請示分管領導后調配,醫務科安排出車后報院辦公室備案。
3、院領導黃州區內辦公用車,由辦公室合理派遣;黃州區以外辦公用車,須報請分管領導批準。醫院各職能科室使用車輛,需提前一天到院辦公室填寫車輛使用申請單,并寫明用車時間、地點、事由經辦公室主任和分管領導簽字同意后,由院辦公室統籌安排,并填寫車輛使用派車單通知出車司機;超出黃州區范圍的,必須由院長批準。凡事先未填申請單的部門,用車不予保障,使用車輛時應按派車單批準的路線行駛,不得隨意指使駕駛員更改行車路線。
4、醫院所有職工用車原則上不予安排,確有特殊情況需要用車,由本人寫出書面申請,經分管領導和院長批準后,院辦公室給予安排。
5、司機必須憑派車單出車,未經允許不得私自出車,否則發生交通意外,由本人承擔全部責任并賠償損失。
6、醫院所有車輛在節假日或每日下班收車時,必須停放在單位指定地點,車輛鑰匙統一由醫院辦公室保管。非經分管領導和院長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持有或保管車輛鑰匙。(值班車輛鑰匙由值班司機保管)。
7、嚴禁公車私用,嚴禁公務車輛參加婚喪嫁娶等活動;嚴禁駕駛員在非工作日、非執行公務擅自動用公務車輛。凡公車私用造成違章及交通事故,由責任人承擔后果并賠償經濟損失。
8、司機每次出車回院后,要及時告知院辦公室,以便辦公室掌握車輛情況,合理調配。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應及時通知院辦公室,并說明原因。
9、醫院車輛專職司機,負責車輛的保管和維護,每次出車后要對車輛進行清洗、擦拭,并要定期進行檢修、保養,以保證安全行駛。
10、救護車內的急救設備和物品必須保持完善,不得隨意挪用。救護車司機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以適應搶救需要,不得無故脫崗,保證隨叫隨到。
11、司機駕車時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證件配戴齊全,不酒后駕車、疲勞駕車,凡因自身原因違章或證件不全被處罰,所有后果及費用由駕車司機本人負責。
13、醫院車輛一般情況不予外借,上級部門或相關單位因工作原因,確需借用車輛的,必須經院長同意后辦公室方可安排借用。
1、機動車輛的維修實行分級管理,機動車輛有故障后,駕駛員要及時向辦公室報告,確需維修的由辦公室簽字后報分管領導審核辦理。
2、實行車輛百公里耗油標準,超出部分由司機負責。車輛用油由辦公室出具加油單到定點加油站加油。用車加油做詳細登記。外出在外加油由辦公室簽字后,報請院長審批,方可入庫報銷。
3、車輛需要維修時,由辦公室寫出書面申請,經分管領導核準后方能進行,重大檢修項目須經院長審批同意。路途中遇特殊情況需就近修理的,事后要及時按照上述程序補辦手續。
4、車輛維修必須在醫院定點修理廠維修,維修車輛時,辦公室書面報請分管領導批準并注明維修部件、費用及時間等后,方可保養或維修。
5、車輛檢修或維修費用在5000元/次以下,由分管領導核準,車輛檢修或維修費用在5000--10000元/次的,由院長核準。
三、司機管理。
1、實行車輛出勤登記制度,司機每次出車均需將出車事由、地點、開車時間、到達時間、回車時間、到院時間、公里數、耗油數登記清楚,備查。
2、司機要堅守工作崗位,接通知后保證按時出車,保持車容整潔衛生,定期進行車輛的檢修、保養,保證車輛安全行駛。
3、司機擅自出車,造成車輛損壞和責任事故,所需費用等均由本人承擔,并追究責任,造成后果者自行承擔相應責任。
4、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執行醫院各項管理規定,禁止酒后開車,嚴禁車輛交給他人駕駛,駕駛員出車過程中因違反交通法規而被交警部門處以違章罰款時,由駕駛員自行承擔全部罰款費用。
5、車輛保養費、維修費、停車費、過路費、油料費等憑票據和出車登記及派車單報銷。
6、無論值班、休息手機應保持24小時通暢,所有車輛駕駛人員必須服從統一指揮。
7、實行交接班制度,保持車輛狀況處于良好狀態(急救物品、油、擔架等),不得帶“病”出車。
8、本規定自二oxx年月日起執行,過去有關規定與本規定不符的,以本規定為準。
車輛內部管理制度(專業17篇)篇四
第一條為加強車輛管理,本著降低使用費用、又滿足用車需求的原則,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指車輛特指川豪企業成都地區的行政辦公用車,具體包括長安川asv728、長安川apa683、商務車川ayb548、奧迪川apq121。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川豪企業成都地區所有車輛的管理,各分支機構的車輛管理可參照本辦法,結合自身的實際情況另行制定管理辦法。
第四條成都地區行政人事部是車輛管理的唯一歸口管理部門。
第五條管理職責:
一、負責制定和修正公司車輛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并監督執行,第一責任人為成都地區行政人事部經理。
二、負責對公司車輛進行日常維護和保養,第一責任人為各責任駕駛員。
三、負責購買公司所有車輛的保險、養路費及繳納其他相關費用,并與保險公司、交通管理部門保持友好關系和聯系,第一責任人為車隊隊長。
四、負責公司車輛的安全教育及事故處理,第一責任人為成都地區行政人事部經理。
五、負責車輛購置及辦理相關手續,第一責任人為成都地區行政人事部經理。
六、負責責任駕駛員的交接車登記手續,對離職責任駕駛員的車輛進行驗收,第一責任人為車隊隊長。
七、負責建立健全車輛技術資料檔案,負責建立各部門車輛使用臺帳,并對各部門用車實施動態管理,第一責任人為成都地區行政人事部經理。
八、負責公司所有車輛調度,第一責任人為成都地區行政人事部經理。
九、負責費用管理,第一責任人為成都地區行政人事部經理。
十、負責其他與車輛相關的事宜,第一責任人為成都地區行政人事部經理。
第六條用車申請。
一、原則上,各部門用車必須在前一天下午17:00前申請。由用車人填寫《川豪企業派車單》,經其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后,交行政人事部三樓前臺統一調度。
二、車輛統一調度前,須由成都地區行政人事部經理簽字批準。
三、公司車輛因公要離開大成都范圍的,須報行政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準。
一、一般情況下,除奧迪外,其他車輛的調度全權由行政人事部三樓前臺負責,嚴禁任何人和任何部門擅自調配車輛。
二、調度人員須根據各部門用車申請時間的先后順序和事情的輕重緩急,對各部門用車做出統籌安排。
三、調度人員須全力配合和協調各單位的用車需求,不得以各種借口推脫,或不予支持和配合。
四、調度人員在安排車輛時,須優先保證財務取、送款、量房、貨物運輸、機要件和急件的取送、重要客人的接送以及工程用車。
五、特別說明:
1、奧迪川apq121主要為羅總用車和用于經銷商接送,以及經羅總批準的其他用途。
長安川a-sv728主要是用于家世界部門貨物的運輸和派送。
長安川apa683在周一到周五主要是用于工程部工程方面問題的處理和解決。
商務車川ayb548主要用于周六、周日的公司活動和平時市場部、設計部樣板房量房。
2、公司總裁有權隨時征調公司所有車輛。
3、若無特殊情況,盡量避免中午或晚上派車,以保證責任駕駛員有充足的休息時間,調度人員有權要求責任駕駛員在接到派車單后在規定時間內出車和在規定時間內返回,以避免延誤其他部門的用車需求,對未按要求執行者,調度人員有權進行處罰。
4、原則上,一環路內、設計師開工、交底都不予派車,如遇緊急情況時有客戶在場的,需客戶簽字確認或用車部門的負責人簽字、成都地區行政人事部經理(或其授權人)確認后方可派車,并務必在送到后立即返回。
第八條車輛使用。
一、所有車輛責任駕駛員必須接到經相關人員簽字確認的《川豪企業派車單》后方可出車。
二、在使用車輛的過程中,各責任駕駛員必須隨時檢查車輛的關鍵部位(比如燈光、轉向、剎車、機油、輪胎等),若有問題及時書面報告,以便提前進行保養和維修。
出車前,責任駕駛員必須應對水箱、機油、油量、剎車、剎車燈、大小燈、電瓶液、輪胎、車身外觀、發電機皮帶等部件做基本檢查,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
出車后,要檢查存油量、氣量,發現存油、氣不足時,應立即加油、氣,不得出車時才臨時加油、氣。
三、責任駕駛員必須隨時對車輛進行內外部清潔,并有權要求任何人不得在車內吃東西、吸煙,以保持車輛內外部的清潔衛生。
四、車輛發生故障,應立即停止使用,并立即進行修理。
五、在車輛使用過程中,用車人不得要求責任駕駛員開往其它的地方,若情況特殊,用車人必須向調度人員說明原因。
六、在車輛使用過程中,責任駕駛員應安全行駛并嚴格遵守交通規則,若有違規罰款,由責任駕駛員自行負擔。
七、未經允許,任何人不得將車輛轉借、與人調換,更不得交與他人駕駛。
八、未經同意將車開出辦事或作他用的,一律重罰。
九、未經同意擅自出車造成交通事故的,所有經濟損失和善后處理費用由責任駕駛員承擔。損失金額較大時,先由保險公司賠償后,公司有權再向責任駕駛員追賠全部損失。
十、工作期間,員工因重病急診、重病住院必須用車的,經成都地區行政人事部經理同意后,調度人員應及時派車,并免費為其提供使用服務。
十一、公司員工因私用車,需報經成都地區行政人事經理同意、行政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準后方可安排,并按以下標準收費:
1、面包車收費標準:2.0元/公里(總裁特批不收費的除外)。
2、商務車收費標準:2.6元/公里(總裁特批不收費的除外)。
員工因私用車,按實際發生的行使公里數,報經成都地區行政人事經理確認、行政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核后,將相關費用交納到成都地區財務部,并知會車輛調度人員。
以上收費標準根據成都市物價和市場行情不定期做調整。
十二、車輛使用任務結束后,以及節假日,責任駕駛員應將車輛停放在公司指定場所,并將車門鎖妥,嚴禁任何人和任何部門擅自將車開回家或其他地方停放,否則一律重罰。
十三、責任駕駛員對自己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經常檢查,出車時一定要保證證件齊全(所有證件復印件留成都地區行政人事部存檔備查)。證件不完備或失效,取消駕駛資格,并報成都地區行政人事部經理知曉。否則出車后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責任駕駛員自行承擔。
第九條使用登記。
一、車輛使用前,責任駕駛員應核對車輛里程表與記錄表上前一次用車的記載是否相符,不相符的應及時告知一樓前臺作好記錄后方可出車,使用后應記載行駛里程并標明時間、地點、用途、相關費用(如過路、過橋費)等,登記在《車輛行駛記錄表》上后,請用車人簽字確認。
二、每月3號之前,責任駕駛員應將上月《車輛行駛記錄表》交一樓前臺進行確認、匯總和統計,若經所有用車人確認后的車輛里程記錄與車輛實際里程數不符,則超出部分按本辦法第八條第十一款之收費標準計算后由其責任駕駛員承擔。
第十條車輛保養。
一、車輛的保養時必須嚴格按照《使用說明書》和國家相關規定進行定期保養,保養時責任駕駛員應在現場作監護人,不得離開或委托他人代替。
二、車輛需要保養時,責任駕駛員必須填寫《車輛保養申請單》,注明保養時間、保養內容、存在的問題并提出建議等,經車隊隊長確認、成都地區行政人事部經理批準后方可進行。
三、如發現車故障、配件失竊或損壞等情況,應立即報成都地區行政人事部經理知曉并進行相應處理,否則責任駕駛員自行承擔對由此引發的后果。
四、責任駕駛員要定期保養車輛,定時檢查、更換機油并記錄更換機油里程,認真做好出車前、收車后的檢查保養工作,保持車輛處于完好的技術狀況,延長車輛使用壽命。
五、責任駕駛員應每天早上10點前擦洗自己所開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
第十一條車輛維修。
一、公司車輛的維修,須指定修理廠,定點廠應該是修理質量好、價格合理、方便快捷、服務意識強的正規修理廠。若需更換修理廠家,須報經成都地區行政人事部經理同意。
二、車輛需要維修時,責任駕駛員必須填寫《車輛維修申請單》,注明維修需要的時間、維修內容、大致費用(維修費用須事先與維修廠家交流,獲取準確報價)等,經車隊隊長確認、成都地區行政人事部經理批準后方可進行。
三、在車輛維修過程中,責任駕駛員應加強監督,如實際維修項目和《車輛維修申請表》不相符時,應和修理廠核實。車輛修復后,責任駕駛員應認真檢驗車輛,檢驗合格后方可在修理結算單上簽字。
四、責任駕駛員應愛惜公司車輛,平時要注意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時間對自己所開車輛進行檢修,確保車輛正常行駛,詳細記錄檢修情況。
五、每月1日,車隊隊長應對所有車輛進行例行檢查,并填寫《車輛例行檢查月報表》,報成都地區行政人事部備案。
六、車輛外出時發生故障,應及時向成都地區行政人事部經理匯報,成都地區行政人事部經理須根據其故障維修的難易程度和費用大小,決定修理地點。
七、因操作失誤或保養不善造成車輛損壞的,將追究責任駕駛員責任,并根據情節輕重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
第十二條油耗費用管理。
一、公司所有車輛必須持加油、氣本(卡)在指定地點加油(長途除外),責任駕駛員必須在《車輛行駛記錄表》上作好相關加油記錄,以便進行相關結算工作。任何人不得隨意在外加油,否則費用自理。特殊情況須報經成都地區行政人事部經理同意后方能加油,并在發票背面寫明原因交車隊隊長確認、成都地區行政人事部經理審核后方予以報銷。
二、所有車輛的耗油量必須按核定標準進行報銷,車輛耗油量標準每半年核定一次,由車隊隊長與成都地區行政人事部經理共同核定。
三、所有車輛耗油量不得超過核定標準的105%,超出部分由責任駕駛員自行承擔。
四、每月初,所有車輛責任駕駛員必須就本車上月度使用情況、行使公里數、耗油量等情況進行匯總,并報送三樓前臺進行匯總。
五、所有車輛的使用情況、行使公里數、耗油量等情況每月分析一次,由成都地區行政人事部經理負責。
六、因公外出在異地加油的,責任駕駛員憑派車單、出差申請單、加油發票由車隊隊長確認、成都地區行政人事部經理審核后后方予以報銷。
第十三條保養、維修費用。
一、車輛保養、維修費用在100元以內的,由車隊隊長確認、成都地區行政人事部經理審批后即可進行。
人事部經理審核、行政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準即可進行。
三、車輛保養、維修費用超過300元(含)必須報總裁批準后方可進行。
四、報銷車輛保養、維修費用時,必須提供相關明細,責任駕駛員、車隊隊長必須共同簽字確認,否則不予報銷。
第十四條其他費用。
一、其他費用包括國家規費(養路費、保險費、五路一橋等)、洗車費、過路過橋費、停車費等。
二、車隊隊長負責車輛年審,其所有費用(包括車輛使用稅、保險費、養路費、年審費用、其它雜費等)的申請、報銷由其負責。
三、停車費、過路過橋費等按實際發生額進行報銷,但均需車隊隊長簽字確認。
四、費用在100元以內的,由車隊隊長確認、成都地區行政人事部經理審批后即可進行。
五、費用在100元(含)-300元的,由車隊隊長確認、成都地區行政人事部經理審核、行政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準即可進行。
六、費用超過300元(含)必須報總裁批準后方可進行。
第十五條費用報銷。
一、上述費用的報銷,將按成都地區各單位在用車過程中相關費用的實際發生由財務中心或成都地區財務部進行分攤。
二、責任駕駛員報銷各種票據時,必須在票據背面寫上日期、車號、事由及停車地點并與使用人共同簽名后當月報銷。
第十六條車輛事故處理。
一、事故發生后,責任駕駛員應保護好事故現場,并立即報警,積極協同交通管理部門處理,同時向保險公司報案和向公司成都地區行政人事部經理匯報。
二、接到事故報告后,成都地區行政人事部經理應立即派人趕到現場,協助交警收集資料,協調并處理現場工作。并應立即向總監報告,通知保險公司迅速趕往肇事地點勘查處理。
三、在交通管理部門進行事故責任劃分后,成都地區行政人事部經理應在兩天內形成書面匯報材料,上報公司,并聯系保險公司進行賠償。
四、事故發生后,若有傷患,應先急救傷患,而后查勘現場。
五、相關人員在處理事故時,應盡量尋覓目睹肇事的第三者作證,并記明其姓名、住址、聯系方式或車牌號等。
第十六條車輛事故責任劃分和損失承擔。
一、本公司汽車肇事責任劃分,以交警事故大隊事故勘查結論為準。
二、因責任駕駛員自身原因造成事故的,由責任駕駛員承擔全部責任和損失,并將依據交通管理部門確定的責任駕駛員的法律責任和有關規定,對責任駕駛員進行相應的處罰。
三、因車輛原因或所運輸的貨物原因造成事故的,由成都地區行政人事部經理按實際情況進。
車輛內部管理制度(專業17篇)篇五
1、接送學生車輛車型應當是客車。三輪車、低速載貨汽車等其他車型以及達到報廢標準的客車不得用來接送學生。
2、接送學生車輛必須辦理接送學生車輛標識、標志方可營運。
3、接送學生車輛的安全技術狀況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接送學生車輛門窗玻璃、座椅座墊必須配備齊全,并配備有效的消防器材。
4、小學要與接送學生車輛駕駛人簽定安全行車責任書,租用車輛的還必須與租賃單位簽定安全行車責任書,逐車逐人明確交通安全責任。
5、每學期開學前要對接送學生車輛進行一次安全技術檢驗,經檢驗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每月要對接送學生車輛進行一次檢查、保養、維護。
6、小學每周要對駕駛員進行一次安全教育,對交通安全違法駕駛員要強化教育。
7、小學每學期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專題教育的次數不少于2次。教育學生不乘坐非法營運及不符合要求的車輛。教育學生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提高學生交通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8、對各類接送學生的車輛運營情況進行監督,對學生家長租用不符合規定的車輛接送學生的行為進行監督,并及時向區交巡警大隊報告。
9、接送學生車輛應當嚴格按照核定載客人數載客,嚴禁超載。
10、要建立教師跟車制度。小學每天要有一名值日教師跟車,負責學生上下車、行車過程中學生的秩序與安全,監督司機的駕駛行為,發現超載、超速、疲勞駕車、酒后駕車等交通違法行為,應當及時制止。跟車教師必須認真填寫跟車記錄。11、小學組織師生外出集體活動需要包車的,必須到區文教體局和區交巡警大隊請示、備案。外出集體活動所用車輛及駕駛員必須由區交巡警大隊審查批準,方可使用。小學必須與租賃單位及所包車輛駕駛員簽訂安全行車責任書。包車嚴禁超員。
12、小學要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接送學生車輛治理工作。
車輛內部管理制度(專業17篇)篇六
為加強內部機動車輛的管理,確保內部機動車輛的合法、安全使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內部機動車實行“誰使用、誰負責管理”的原則。內部機動車的管理指從選型、定購、入庫、辦證、使用、流轉、維護、保養等環節的管理。
1、內部機動車的使用調度由各廠負責。特殊情況必須服從公司生產管理部統一調度;
2、內部機動車證照統一由集團公司生產部管理協調辦理并發證管理;
4、內部機動車的技術資料收集齊全,統一歸檔,交集團公司檔案室負責管理;
6、嚴格按設備固定資產管理程序進行設備的終結管理(流轉報廢處理)。
(一)屬在曲靖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特設科辦理廠內機動車號牌的,進行注冊登記時登記下列事項:
3、機動車的'有關技術參數;
4、機動車的使用性質;
5、機動車獲得方式及銷售價格憑據;
6、注冊登記的日期。
(二)屬在公安車輛管理所辦理證照注冊登記的車輛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機動車登記辦法》辦理注冊登記。
(三)屬在農機管理部門辦理證照注冊登記的車輛,按農機管理部門的規定進行注冊登記。
(四)機動車所有人,其機動車輛必須在政府相關部門(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公安車管部門、農機管理部門)進行注冊登記取得合法的相關證照,交由集團公司生產管理部審查,符合要求的,生產管理部方可登記備案,并進行編制越鋼集團內部機動車號牌,發放越鋼集團內部機動車使用登記證。
2、屬承包的內部機動車使用必須與車輛所有人簽訂專門的安全協議;
5、駕駛、操作機動車輛嚴格按特種設備操作規程要求進行;
6、杜絕非本崗位及其他人員駕駛、使用、操作機動車輛;
7、機動車輛未經調度管理部門同意,一律不準進入越鋼生活區和擅自離開工作區域;
8、內部機動車只限于在廠內工作區域作業,不得上國家公路營運。若需外出搶險、救災及支勞等情況時,事先須向集團公司生產管理部匯報經批準同意方可組織實施。
機動車輛的日常維護及保養應認真做好以下環節的工作:
1、堅持檢修及潤滑工作缺席;
2、機動車輛的用油嚴格按使用說明書的要求選用;
3、參加維護、保養機動車輛的人員必須熟悉設備結構、性能,保證維護、保養質量;
4、提高維護、保養人員的技術水平,保證維護、保養的整體質量。
5、公司設備技術部必須制定詳細的機動車輛使用、維護保養、管理等制度。
機動車必須按國家的相關規定到有資質的檢測部門進行定期檢驗,檢驗合格方可使用。年檢達不到國家規定標準的不得繼續使用。
集團公司生產管理部負責協調辦理屬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登記管理的車輛的周檢;運輸公司負責協調辦理屬公安部門和農機管理部門登記管理的車輛的周檢。
1、使用未取得合法手續,未經集團公司生產管理部審查備案和編制越鋼集團車序號牌的,對責任人罰款1000元,并責令停止使用。
2、使用屬承包的內部機動車的部門未與車輛所有人(產權歸屬越鋼集團公司的車輛)簽訂專門的安全協議的,對責任人罰款1000元,并責令完成補簽協議。
3、偽造、變造機動車登記證證書、號牌、行車證、檢驗合格標志或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的,對使用人罰款1000元,對直接責任人罰款20xx元,并責令及時消除違規做法。
4、無證駕駛操作機動車或非本崗位的其他人員駕駛操作機動車的,每發現一次對負責駕駛該機動車的專職駕駛人員罰款20xx元,對無證駕駛或非本崗位的直接責任人罰款20xx元。
5、駕駛、操作機動車輛不按特種設備操作規程要求進行,故意損壞設備,對直接責任人除賠償損失外,罰款20xx元。
6、機動車未經調度管理部門同意,擅自進入越鋼生活區或離開工作區域的,每發現一次對直接責任人罰款500元。
7、機動車的所有人不服從調度部門調度或遇特殊情況不服從生產管理部統一調度的,對屬掛靠越鋼集團承擔內部運輸的,取消掛靠的資格,不許承擔越鋼集團的內部運輸業務;屬越鋼集團產權的,對直接負責管理使用單位的第一責任人罰款1000元,分管領導罰款800元。
8、對機動車不進行維護保養;不按國家的規定進行檢測檢驗或檢驗不合格,不具備安全條件的不許繼續使用,違者對使用單位第一責任人罰款500元,機動車所有人罰款1000元。
本管理制度自下發文件時起執行。
車輛內部管理制度(專業17篇)篇七
學校車輛的根本任務是保證學校中心工作的正常需要,為教育教學提供及時、優質的服務。本照安全、高效、節約的原則,制定本制度。
1、主要服務于教育教學,嚴格控制公車私用。未經請示,車輛不得私自外借,駕駛員嚴禁私自將車輛交與他人駕駛。
2、駕駛員執行出車任務要做到準時準點,避免因個人疏忽耽誤工作。
1、建立用車登記簿。用車超過半天或執行長途任務時,經請示校長批準后,做好登記,返校后,再做好行車安全方面的記錄。
2、建立耗油、維修記錄簿。駕駛員要做好日常耗油、維修、保養記錄。
駕駛員要高度重視行車安全,認真參加有關學習培訓。日常抓好各項安全措施的落實,經常檢查車輛行駛安全狀況,過期設備及時請示更換。
夜間、公休日、節假日,車輛應停放在校園內停車場或其他安全指定地點。
1、駕駛員要有高度的愛護車輛責任心,注意車輛的維護和保養,按照區有關部門要求,根據需要定期到政府采購辦指定廠家維護和保養。
2、駕駛員要經常對車輛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匯報解決。
車輛內部管理制度(專業17篇)篇八
(一)目的:為了加強醫院車輛管理,確保車輛的有效運作,更好地為醫院各部門服務,結合醫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1)、本制度適用于醫院所有車輛。
(2)、本制度適用于醫院專職駕駛員及因公務使用車輛的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正式駕駛執照的員工。
(三)管理職責。
(1)、辦公室:負責統籌管理工作,包括車輛調配、車輛檔案、司機培訓考核、跟蹤、資格驗證、招聘、離職管理,車輛年審、保險、修理、安全事故處理。負責制定車輛管理制度,考察各部門車輛使用過程中的合法性、合理性、經濟性,定期向院長匯報總體情況并提出檢討改善意見。
(2)、財務部:負責車輛費用預算控制與審計,編制年、季、月費用支出表。
(3)、各部門:負責使用過程中的管理。
二、駕駛員管理。
2.1辦公室應建立駕駛員檔案,凡本院的駕駛員必須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正式駕駛執照。凡遺失車輛各種證件(含駕駛證照、行駛證照),致使醫院車輛不能正常營運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處罰。
高度的事業心、敬業精神、良好的職業道德和熱情為醫院服務的精神。
2.3駕駛員出車在外必須隨時與醫院保持聯系,第一時間回復醫院的任何聯系,并隨時注意自身通訊設備的正常使用。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及時設法通知管理人員,并說明原因。如果由于駕駛員疏忽大意造成長時間與醫院失去聯系者,所發生的一系列事件由駕駛員承擔。
2.4駕駛員未經批準,不得私自用車,不得將自己保管的車輛隨便交給他人駕駛或練習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駕駛;任何人不得利用醫院車輛學開車。
2.5駕駛員要絕對服從醫院合理的工作安排,不準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車。對工作安排有意見的,事后可向院長反映。
2.6駕駛員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高速、爬坡、緊跟、爭道、賽車等)、不準疲勞開車,不準酒后駕車。由此發生事故及損壞車輛者,由駕駛員負責賠償事故損失。
2.7駕駛員違章行車,造成交通事故或處罰的,由駕駛員本人負全責,并會受到相應的處罰;如在行車中,乘車人要求駕駛員違章的,駕駛員應堅決阻止,否則,一切責任也由駕駛員負責,乘車人會受到另行處罰。
2.8駕駛員應愛惜醫院車輛,做好車輛日常例保工作,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做好發動機維護和保養。每月至少用半天時間對自己所開車輛進行檢修,確保車輛正確行駛。
2.9辦公室每月負責對駕駛員進行考核,將考核結果報財務科作為扣罰依據。對于工作勤奮、遵守制度、表現突出的,可視具體情況給予獎勵;對工作怠慢、違反制度、發生事故者,視具體情節給予警告、罰款直至除名處理。
3.0駕駛員工作職責:
3.0.1負責所指配車輛的安全駕駛。
3.0.4駕駛員上班不出車時間,必須在醫院待命等候,臨時有事須離開,必須報辦公室主管批準后方可離崗。
3.0.5駕駛員發現所駕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能檢修的,應立即報告管理人員,并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修項目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未經批準,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
3.1辦公室根據車輛申請單進行車輛調配安排,駕駛員根據車輛使用申請單上要求進行出車,各部門負責所屬車輛使用過程的日常管理。
3.2任何員工申請用車都必須填寫《派車申請單》,并填寫清楚申請部門、日期、申請人、用車事由、出車路程、用車時間等事項,報院長審批。
3.3醫院所有車輛僅限于因公外出使用,嚴禁管理人員公車私用或未經批準私自用車。嚴禁管理人員利用職權要求駕駛員出私車,帶私貨,一經發現,初次違規處以警告,對不聽勸阻者處以罰款200元/次。
3.4駕駛員有權拒絕管理人員非因公出車的工作安排,并可越級直接向院長反。
映。
3.5辦公室應對每臺車輛建立車輛檔案,記錄車輛的主要數據和資料,包括:車輛型號、購買時間、保養記錄、維修記錄、出現故障、原因以及車輛像片與各種證件復印件等。
3.6凡車輛證件(行駛證、養路費、保險證明等)被盜或遺失的,須把遺失過程書面報告辦公室主管,并由遺失人辦理有關手續,補辦費用由本人支付。
3.7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由保險公司賠償,由辦公室辦理理賠手續。免賠部分根據事故責任由駕駛員或醫院支付;未經批準私自用車,如發生交通事故或罰款,由該駕駛員負責維修并賠償損失。
3.8每車設置“車輛行駛記錄表”,由駕駛人員負責填寫,使用前應核對車輛里程表與記錄表上前一次用車的記載是否相符。使用后應記載行駛里程、時間、地點、用途等。辦公室每月不定期抽查。發現記載不實、不全或未記載者,第一次提出批評警告,對不聽勸阻者應給以罰款200元/次。
3.9駕駛員每天工作后,將車輛停放在指定地點,不得隨意停放,違反停放規定導致車輛損壞的費用由駕駛員支付。
四、車輛的維修與保養。
4.1車輛出現故障必須及時書面報辦公室主管,辦公室主管報總經理助理批準后方可進廠修理,未經批準擅自修理的費用,由該駕駛員本人自付。
4.2維修車輛提倡勤儉節約,鼓勵自我檢修和保養,車輛確需修理的,由駕駛員填寫維修項目單,辦理相關審批手續后方可進廠修理。
4.3出車前檢查:
駕駛員出車前,應事先對用車進行檢查,確認車況良好方可出車,檢查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4.3.2檢查輪胎氣壓是否正常,輪胎螺絲是否堅固;。
4.3.3檢查手、腳制動是否良好,各連接管道是否漏油;。
4.3.4檢查方向盤、轉向器及擋直拉桿連接是否緊固、有效;。
4.3.5檢查喇叭、燈光、雨刷是否正常,電瓶接線是否牢固清潔;。
4.3.6檢查隨車工具是否正常;。
4.3.7檢查車輛聲音是否正常。
4.4收車后的檢查:
駕駛員出車返回醫院后,應對用車例行檢查后方可交車,收車后的檢查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4.4.1檢查輪胎氣壓是否正常,輪胎螺絲有無松動;。
4.4.2檢查車的冷卻水、燃料、玻璃清洗液和電池水;。
4.4.3檢查燈及雨刷是否關閉,關好車門、車窗并鎖上保險鎖。
4.5車輛的清洗:
4.5.1駕駛員應經常整理車輛內部的雜物,保持車內及尾箱整潔;。
4.5.2駕駛員應首先本人注意清理車輛清潔;。
4.5.3如需由洗車場清洗時,應經辦公室同意,方可進行清洗。
5.1醫院車輛油料及維修費以憑證實報實銷,由經辦駕駛員填寫報銷申請單后,由辦公室負責人簽字確認后,由財務部審核后報總經理助理審批后報銷。
5.2駕駛員出車產生的各項費用以憑證報銷。由經辦駕駛員填寫報銷申請單,張貼好各項發生費用發票(注明費用項目)后,由辦公室負責人簽字確認,由財務部審核報總經理助理審批后報銷。
5.3辦公室定期檢查各車輛油耗的情況,要求車油耗與行駛公里數相符合,對于用油與用車不相符的,由辦公室追查,并做出相應紀律處罰。
5.4財務部、辦公室可隨時對各項費用進行審計,各部門必須積極配合。
六、駕駛員接送客戶、病人的規定。
6.1對待客戶、病人要熱情友好、使用禮貌用語;面對客人、病人做到精神飽滿、不卑不亢,不得流露出厭煩、冷淡、惡心、憤怒的表情。
6.2必須提前五分鐘發動著車或到達所需接人的地點,并打開空調。
6.3接待客人、病人時,要把車停靠到客人、病人最方便上車的位置,打開車門,調整好座位以方便客人、病人進入,幫助客人、病人把物品裝上車,然后關上車門。
6.4客人、病人下車時,應主動幫客人、病人把物品取出。
6.5與客人、病人說話,要客氣、清晰、平穩,不講粗言,不講過分的玩笑。
七、違規與事故處理。
7.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況下,違反交通規則或發生事故,由駕駛人負擔,并予以記過或免職處分。
1)無照駕駛。
2)未經許可將車借予他人使用。
7.2由于駕駛員本人原因造成的交通違章罰款不給予報銷。
7.4責任事故劃分及賠償:駕駛員責任事故在經濟損失在20xx元以下者,賠償10%在當月工資中扣除,在20xx~5000元之間者,賠償20%在當月工資中扣除;在5000元以上者,賠償30%分兩次在工資中扣除.
九洲醫院院辦公室20xx年4月2日。
車輛內部管理制度(專業17篇)篇九
為進一步規范公司車輛(含自行車、電動車、機動車)停放管理,維護區域秩序,營造公司和諧氛圍,深入開展公司安全文明建設,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1、員工需停放車輛應報員工所在部門,各部門及時更新車主、牌照后以書面形式交物業管理部備案,獲準后方可停放車輛。
2、員工停車位僅供員工車輛免費停放使用,停車場所有人、管理者不負責車輛保管。如停車區域發生被盜、車損或遇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使用人相關損失的,停車場所有人、管理者將不承擔任何責任。
3、車輛進入公司后要遵守交通規則減速慢行,并遵照管理人員的指揮或遵循交通標志線行進。
4、員工車輛必須按規范一車一位停放在指定的停車位及指定區域內。停放在車位上車輛,車頭向外依次停放,停放公司垃圾中轉站以上路面車輛,須沿道路右側順序停放。不得影響車輛通行,阻礙交通。若有違規停放,經查獲或舉報核實,物業管理部將對違規停車車輛進行處罰。
5、員工車輛嚴禁停放在小巴停車場,大吧停車場優先保障客用車輛停放,在客用車輛較多或公司舉辦賽事活動時禁止停放。
6、車輛停妥后,在離開前,請再檢查停放是否適當,并確認車窗已關好,以防物品失竊。車輛內請勿放置貴重物品,管理人不負保管及遺失賠償責任。
7、進入停車區域內的車輛,如對公司設施設備造成損壞,需照價賠償。請勿在停車區域內抽煙,車內垃圾應丟棄到垃圾桶內,不得隨地拋棄,以保證環境整潔。煙蒂、火柴等應確認已完全熄滅,方能丟棄在指定處,以免造成災害。
8、嚴禁裝載危險物品的車輛進入停車區域,車內不得放置危險物(如易燃物、易爆物等),管理人員如發現可疑車輛時,車主應主動開啟車門及行李箱接受檢查。
9、停車場內禁止沖洗車輛,只能以擦拭方式清潔車輛,以避免地面積水確保場地干凈。
10、停車區域嚴禁喧嘩、亂(急)按喇叭及猛踩油門造成噪音。
11、停車場停放的車輛若發生故障,如需檢修,車主應先將車移離車道,以免妨礙交通。檢修人員或檢修車輛進入,車主應全程陪同至完成修復,場地恢復原狀后方能離開。
1、員工車輛停放管理部門為安保部。
2、安保部對不按規定停放在車位上或指定區域內,亂停亂放或有違反上述管理規定的行為,安保部按50元/次予以處罰。
3、安保部對處罰車輛采取貼條通知方式,并每天在公司內網上予以公布。
4、被處罰車輛車主須在5日內到安保部辦結處罰手續。逾期未繳納罰款,安保部將通知人力資源部予以雙倍處罰。
5、對違反上述規定的有關人員,管理人員必須做到以理服人、以禮待人、耐心教育,防止簡單粗暴的態度。對無理取鬧不服從管理的有關人員,按照公司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1、本制度由公司辦、安保部制定和解釋,報總經理批準后執行,修改或廢止亦同。以上制度望傳達到各位員工,未傳達的將追究領導責任。
2、本制度自公示之日起執行,其他相關規定與本制度不符的,按本制度執行。
車輛內部管理制度(專業17篇)篇十
根據學校有關文件精神,為確保校園安靜,加強對進出車輛及閑雜人員的管理,特制定本細則。
2、為學校運送物資的車輛,須停車登記,限速行駛,予以放行,不收停車管理費;
4、校內物資外運,須停車檢查,出示物資外運手續或由有關部門聯系方可放行;
6、空駛的外來出租車不得進入校內,違者給予10~50元罰款;
7、兩輪摩托車進入校仙內必須證件齊全,帶頭盔,不得超載、拖掛,違者給予處罰。
8、違反前四款的各類車輛依照校園管理規定給予處罰。
1、因私來校探親訪友人員須在門衛登記;
2、外來人員進校不得在家屬區大聲喧嘩,違者按校園管理規定給予處罰。
3、外來拾廢收舊人員,除周六和星期天可進入外,其它時間不得入內,進入者須交2元管理費,違者按校園管理規定給予處罰。
車輛內部管理制度(專業17篇)篇十一
本程序旨在對公司機械及機動車輛、進出公司區域的員工個人和相關方的機動車輛進行管理,消除或減少其可能造成的環境影響和風險。
適用于公司機械及機動車輛、進出公司區域的員工個人和相關方的所有機動車輛。
1、本公司委派專門的機械車輛管理人員依據國家和行業相關管理規定對公司機械車輛的管理和維護。
2、機械車輛使用部門負責公司機械車輛的日常管理和維護。
3、辦公室對機械車輛油料的使用進行控制。
4、機械車輛使用部門負責對公司機械車輛進行安全監察,安保部負責對進出公司的機動車輛進行檢查和指揮。
2機械車輛使用部門應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及相關規定。
3機械和機動車輛的使用及駕駛員管理執行《機動車輛管理制度》和《機動車輛安全管理辦法》。
4機械操作手必須經當地政府制定的部門培訓,培訓合格并經相關部門認可后方可上崗。
5機械機動車輛使用權變更時,須報經相關部門批準,并報辦公室備案。
6機械車輛使用部門每季度對機械車輛進行檢查,并保留記錄。
7機械車輛使用部門對機械車輛建立檔案。
8機械車輛使用部門應建立機械車輛操作人員、駕駛員檔案,并逐一簽訂安全責任書。
9所有進出公司的相關機械和機動車輛應遵守公司機械車輛管理辦法。
10所有進出公司的相關機械和機動車輛應接受安保部的檢查和指揮。
11機械車輛(吊車、叉車)要按定進年檢和檢查,并做好年檢記錄。
車輛內部管理制度(專業17篇)篇十二
一、為切實加強公司車輛管理,進一步做好公司服務工作,確保車輛安全運行,根據國家有關法規規定,結合公司實際,參照其他單位的通行做法,制定本制度。
二、日常管理。
1、公司車輛分為辦公室直管車輛、業務科室專配車輛。辦公室直管車輛主要用于公司領導公務活動、科室緊急情況用車,一般情況下,科室工作人員外出不派車;業務科室專配車輛主要用于本科室業務工作用車。必要時,辦公室對業務科室專配車輛實行統一調度。
2、辦公室直管車輛由辦公室安排。科室因特殊情況確需用車,可到辦公室填寫《車輛使用派車單》,報請總經理同意。駕駛員憑《派車單》出車,費用按1元/公里標準在科室成本中列支。
3、公司所有車輛保險由辦公室負責統一辦理,辦公室根據相關政策,考察選擇保險公司。
4、駕駛員通訊必須保持24小時暢通。除指派用車外,駕駛員必須按時上下班,保證在崗在位,自覺服從調度,做到隨叫隨到。非工作時間,車輛必須停車入庫或停放在辦公室指定位置。未經批準不準擅自出車。不準駕車到娛樂場所。
5、駕駛員請假半天以上,須將車鑰匙交回辦公室。
6、公司所有車輛一般不得用于辦理私事或外借使用。因特殊情況私人用車必須經領導批準。燃油費、過路過橋費、司機補助費及其他費用均由用車人承付。
三、安全管理。
1、公司車輛實行定人定車責任制,專人駕駛,禁止私自將車輛交他人駕駛。
2、駕駛員應加強安全法律法規、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能學習,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意識,自覺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交通規則,禁止酒后駕駛,做到謹慎駕駛,確保安全。
3、駕駛員應嚴格遵守車輛操作規程,加強對車輛的經常性安全檢查,定期維護保養,嚴禁帶故障出車。
4、駕駛員出車,必須帶齊有關證照。
5、車庫和車輛須按規定配備有效的消防器材。
6、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發生事故必須立即電話報告辦公室,并在回單位后寫出書面情況報告。
四、維修管理。
1、車輛實行定點維修。一般情況下駕駛員須擬出維修清單經批準后方可維修,由辦公室會同財務科負責結算維修費。汽車大修須經辦公室認真調查核實后提出車輛維修計劃,報總經理批準,按規定辦理維修報批手續。
2、因公外出,途中車輛發現故障需臨時維修,須請示隨車領導同意后,方可就地維修。駕駛員需持舊部件及有效票據進行費用核銷。凡未按要求、私自維修的,費用自行承擔。
五、油料管理。
1、實行“統一管理、定點加油、分車核算、定時公布”制度,駕駛員持油卡加油。辦公室直管車輛油卡充值由財務人員購買,主卡由辦公室管理。
2、除長途行車和特殊情況外,不得自行購買油料。外出途中購買油料須經隨車領導簽字,辦公室審核后方可辦理報銷。
3、駕駛員應建立行車記錄,如實記錄行車日期、時間、去處、事由、乘車人、里程、加油等情況,作為審核差旅費和有關費用報銷的依據。
六、獎懲辦法。
(一)對模范執行本制度,工作成績顯著的駕駛員給予獎勵。
設立車輛安全獎。對安全行車無事故者,按每月50元標準給予獎勵,年終對照本規定由總經理和財務部進行綜合評比確認后,實施獎勵。
(二)對違反紀律及有關規定,造成不良后果者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理。
1、凡發生行車事故者,駕駛員需寫出書面檢查,扣發駕駛員當月獎金。事故情節嚴重者,給予通報批評、調離崗位直至待開除公司。
2、擅自出車發生事故,駕駛員承擔全部責任,并給予開除處理。
3、駕駛員將車輛私自交他人駕駛發生事故,由該車駕駛員承擔一切責任,并給予開除處理。
4、工作時間外,車輛未按指定地點停放,發現一次,扣發崗位補貼20元;造成損壞,損失費用全部由駕駛員承擔,并追究責任人相關責任。
5、未帶齊相關證件、違反交通法規,受到交警部門處罰,費用由責任人自理。丟失車輛證件、牌照及駕駛證的,駕駛員承擔全部證、照補辦費用。
6、酒后駕車發生事故,駕駛員承擔全部責任,并給予開除處理。
7、駕駛員私自將油料外流,一經發現,賠償三倍油料價值款,給予開除處理,并在公司通報批評。
8、駕駛員無故不出車的,由此產生的交通費用由駕駛員全額負擔。
七、附則。
1、辦公室對本制度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本制度由辦公室負責解釋,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車輛內部管理制度(專業17篇)篇十三
1.本標準規定了xxxx有限公司涉及車輛的管理和控制的規范。
本標準適用于xxxx有限公司所有涉及車輛的相關管理活動。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車輛保修申請單》
《車輛使用申請審批表》
《車輛管理登記表》
3 要求
一切對于車輛的管理和控制的活動應按本標準規定。
3.1 公司公務用車的證照保管,車輛年審、車輛保險及養路費支出等事項統一由銷售部負責管理。公司車輛由銷售部主管指派專人駕駛、保養、維修、檢驗、清潔等。
3.2 本公司人員因公用車,須事前向銷售部主管申請調派,銷售部主管應事先得到董事長批準,銷售主管或董事長依其重要性指定派車,不按規定申請,不得派車。
3.3 車輛駕駛人必須具有合法的相應駕照。
3.4 未經銷售部主管或總經理批準,公司車輛不得借予本公司之外的人員使用。
3.5 費用報銷
3.5.1 公務車油料由銷售部主管指定單位辦理,外出購油及維修須經銷售部主管批準后,憑發票實報實銷。
3.6 車輛維修應事先填寫"車輛保修申請單",注明行駛里程,經銷售部主管核準后方可送修;清洗、打臘等事先應向主管及時報告。
3.7 公司一般公務用車應指定特約修理廠維修,否則維護費不準報銷。如情況特殊,經銷售部主管同意可據實報銷。可自行修復的,報銷購買材料零件費用。
3.8 車輛于行駛途中發生故障或其他耗損急需修復、更換零件時,可視實際需要進行修理,但無迫切需要或修理費超過200元時,應事先征得銷售部主管批準。
3.9 如因駕駛員使用不當或車管專人疏于保養,致使車輛損壞或機件故障,其所需要修護費,應依情節輕重,由公司或責任人予以負擔。
3.10 在無照駕駛、非公駕駛外出、未經許可車輛駕駛員將車借予他人使用,違反交通規則、發生事故或造成車輛損壞等情況,由車輛駕駛員及其直接責任人承擔一切后果。
3.11 私闖紅燈、亂停車、駕駛未佩帶安全帶、駕駛時車速超規定等駕駛車輛違反交通規則行為,其罰款和費用由駕駛人員自行負擔。其余根據具體情況,另行確定責任。
3.12 各種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車禍發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向附近公安機關報案,并立即與銷售部主管聯絡處理。突發性其它類臨時事故或故障,也應遵守"先報告再處理"原則。
3.13 發生責任事故造成經濟損失時,按實際損失,責任者應賠償。
a.一般事故(經濟損失在1000元以下者):按經濟損失的50%處罰;
b.嚴重事故(經濟損失在1000~5000元者):按經濟損失的40%處罰;
c.重大事故(經濟損失在5000~10000元以上者):按經濟損失的20%處罰;
d.特大事故(經濟損失在10000元以上者):按經濟損失的10%處罰。
3.14 因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其損失在扣除保險金額后,按3.13條執行。
3.15 發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損失,經扣除保險金額后,按3.13條執行。
3.16 公司領導自行出車,出現責任事故,按本制度規定處理。
3.17 在銷售部領導下,公司駕駛員要認真做好對公司領導和各部門的駕駛服務。
3.18 憑"車輛使用申請審批表"出車,未經銷售部主管批準,不得用公車辦私事。
3.19 工作積極主動,服從分配,同事之間搞好團結互助,有事提前請假,不得無故缺勤。
3.20 公司職工不得用公車學習汽車駕駛,否則,一切后果及損失由車輛保管者負責。
3.21 駕駛人應嚴守交通規則,交通違章按第十一條處理。
3.22 對用車者服務
b.維護公司的良好形象;
c.司機應在乘車人(特別是公司客人和干部)上下車時,主動打招呼,開關車門;
d.當乘車人上車后,司機應向其確認目的地;
e.當乘車人下車辦事時,司機一般不得離車;
f.乘車人帶大件物品時,司機應予以幫助。
3.23 離車注意
a.司機因故需離開車輛時,必須鎖死車門;
b.車中放有貴重物品或文件資料,司機必須在離開時,應將其放與后行李箱后加鎖。
3.24 出發前后工作
a.清潔車內外衛生,確保整車干凈整潔;
c.司機應根據目的地選擇最佳的行車路線;
d.隨車運送物品時,收車后需向管理責任者報告。
3.25 個人形象
a.司機要保持良好的個人形象,保持服裝的整潔衛生;
b.注意頭發、手足的清潔;
c.注意個人言行;
d.在駕駛過程中,努力保持正確的姿勢。
3.26 因公外出晚間23時以后返回公司的車輛及員工,可根據情況憑票報銷一趟返回住所出租車費。
3.27 司機與公司領導或客戶同行時,應保守機密,不得隨意向他人泄露任何相關信息及內容。
3.28 屬公司所有的其它各種車輛(包括貨車、叉車、拖拉機等)參照本管理制度的有關條款執行。
3.29 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和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3.30 本制度經人事行政部起草,經總經理核定、批準后發布施行,人事行政部對其負有解釋權。
車輛內部管理制度(專業17篇)篇十四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文化廳系統車輛安全管理工作,確保行車安全,結合文化廳系統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文化廳系統車輛安全管理實行“誰擁有、誰負責”和分級管理的辦法,各單位自行管理好本單位的車輛。
第三條 各單位要制定車輛安全管理制度,確定專人負責車輛管理,做好經常性的車輛檢修、保養和駕駛人員的安全教育工作。
第四條 實行節假日車輛封存制度。節假日期間,各單位除因工作需要保留公務用車外,其他車輛全部封存。
第五條 駐烏魯木齊市區的區級文化單位節假日期間嚴禁車輛外出,特殊情況確需外出烏魯木齊市區的,須經文化廳主要領導同意后方可出城。未經允許擅自出城的,要追究單位主要領導和相關管理人員的責任;造成安全事故或者經濟損失的,將按照相關規定給予紀律處分。
第六條 實施嚴格的車輛派遣制度。各單位要結合實際,制定具體的車輛派遣制度,做到凡出車必須履行派遣手續,嚴禁公車私用。因公車私用引發的一切后果,由單位領導、車輛管理人員和駕駛人員承擔責任。
第七條 駕駛員安全行車規范
(一)駕駛人員要經常觀察和檢查各種儀表和報警裝置,通過嗅覺感察異味,及查明油路、電路、傳動裝置、離合裝置有無故障,發現異常現象應及時排除或處理。
(二)駕駛人員要經常對車輛進行檢查,特別是長途行車,要注意檢查燈光、轉向、制動及輪胎磨損程度。
(三)嚴禁酒后駕車,包括含酒精的飲料。
(四)長途行車要防止疲勞駕駛,出現打瞌睡現象要及時停車休息,待精神恢復后再行車。
(五)嚴禁強行超車、超速行駛,保持安全車距。防止追尾事故和爆胎事故的發生。
(六)嚴格遵守高速公路行車規定,嚴禁超載、超重、超寬、超高行駛。
(七)冬季冰雪路面行車,保持安全車速和車距。注意防凍及潤滑油的加注或質量狀況。
(八)對車輛門鎖及防盜裝置應經常檢查,防止車輛被盜事件的發生。車內嚴禁存放箱包等物品,如需存放,駕駛員不得離車。
(九)行車時要集中注意力,眼觀六路、耳聽八方,寧停三分,不搶一秒,確保行車安全。
(十)正確估計自己的駕駛技術,防止驕傲自滿情緒。嚴禁開“賭氣車”、“英雄車”、“情緒車”,禮貌行車、謙讓行車。
(十一)端正工作和學習態度,對安全教育、行車規定牢牢記在心中,要堅決克服麻痹思想。
(十二)駕駛員都要正確對待自己,客觀評價自己,清醒認識自己,充分認識到自己的工作責任重大,時刻牢記駕駛職業的危險性和危害性,時刻牢記交通事故血的教訓。
(十三)牢記愛車、守紀、安全、節約的原則,爭當優秀駕駛員。
第八條 對駕駛人員酒后駕車、公車私用、將車輛交由他人駕駛、無故不出車、隨意停放車輛和違反其它管理規定的,各單位要從嚴從重處罰。情節嚴重的要調離工作崗位,安排脫產教育,屬于單位自聘人員的要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車輛內部管理制度(專業17篇)篇十五
一、學校教職工機動車輛必須到保衛處登記辦理湖北職業技術學院車輛通行證,憑證通行;外來車輛必須在門衛處登記,憑有效證件領換臨時通行證方可在校區通行。
二、進入校園的機動車輛,必須按指定的位置停放;摩托車、自行車、電動車要停放在指定的停車位置,任何車輛禁止隨意停放。
三、校內機動車輛限速行駛,禁止鳴笛,不得占道停放,行駛途中應主動禮讓行人。
四、騎電動車、自行車下坡時應減速慢行或下車推行,防止出現事故。
五、由學校成立由相關部門組成的檢查組,每周對車輛停放進行一次檢查,并登記違章車輛信息,對超過三次違規停車的人員進行通報,并在學校網站上公布其車號。停車秩序和文明單位評比掛鉤。
六、各部門、單位加強對職工、學生、職工家屬、臨時用工、施工人員的.規范停車宣傳教育,通知到每一個人員。
七、對不聽勸阻,阻撓公務,無理取鬧的人員由學校嚴肅處理。
八、遇有大型活動,車輛的停放須聽從保衛處工作人員的安排。
車輛內部管理制度(專業17篇)篇十六
1、客運車輛應符合《營運車輛綜合性能要求和檢驗法》(gb18565)和《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gb7258—97)等有關規定等有關規定,保持車輛技術狀況良好,證照齊全有效。
2、堅持預防為主和技術與經濟相結合的原則,對客運車輛實行擇優選配、正確使用、定期檢測、強制維護、視情修理、適時更新和報廢的全過程綜合管理。
3、公司車輛維護按本單位的《車輛各級維護制度》執行并組織實施。日常維護應在每日發車前、行車中和收車后進行,由駕駛員負責實施。
4、客運車輛按照《汽車維護、檢測、診斷技術規范》(gb/18344—20xx)要求進行一級、二級維護,特殊車輛應參考車輛生產廠家提供的里程數據進行,由公司修理廠負責實施。
5、客運車輛的各級維護必須按規定的`維護項目進行維護,不得拖期和漏項。
6、公司修理廠作為本單位車輛回場停放和日常維修的工作場所,不停放在公司修理廠的車輛應返回單位規定的其他場所統一停放。
7、公司報廢車輛不能轉讓或移作他用。嚴禁非法改裝、拼裝車輛。
8、客運班車應嚴格按照核定的線路、站點運行,不得私自變更。
第十六條機動車應當從注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一)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四)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
(五)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
營運機動車在規定檢驗期限內經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不再重復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車輛內部管理制度(專業17篇)篇十七
第二條適用于我局所有職工和我局所有的公務車輛。
第三條辦公用車由辦公室集中管理、統一調度,并指定車輛管理員具體負責。
第四條局領導不設專車,局領導和各科室工作人員因公事用車提前與辦公室預約,辦公室根據工作需要和用車范圍給予合理安排調度,不允許個人直接調動駕駛員出車。去沈陽市以外的地區出差,由辦公室統一安排駕駛員出車。特殊情況下如辦公室人員因工作脫不開,由用車部門可安排開車技術較好的職工開車。
第五條嚴禁公車私用,違者按有關文件規定處理。
第六條用車登記。辦公室統一協調派車,用車前駕駛員到辦公室填寫“用車登記表”,用車登記表分為用車部門、用車事由、帶車人姓名、司機姓名、前往地點、行駛里程、出發時間、交車時間、取車時車況有無異常、交車時車況有無異常等項目,由司機本人如實填寫,每次用車都要登記。登記完畢,到管理員處領取車鑰匙、加油卡。
第七條油料管理:
1、辦公室統一購買加油卡,車輛采用加油卡加油,原則上不準在外現金加油。各科室用車時,到辦公室領取加油卡,加油時要到能使用加油卡的加油站加油,并保留加油小票,交車時粘貼在用車登記表的加油小票粘貼處。
2、特殊情況不能使用加油卡時,駕駛員應與車輛管理員溝通,經車輛管理員同意后方可以現金方式加油,詳細記錄時間、地點、升數、現金額,回單位及時核報,并在加油小票粘貼處寫明情況。
3、車輛管理員要視行駛里程對加油情況審查,防止加油卡私用。
第八條車輛管理人員應加強車輛情況檢查,不派有故障、未檢驗合格、保險到期的車輛。
第九條車輛行駛證放置在車內,車輛管理員要定期檢查,防止丟失。
第十條駕駛員出車前要對車輛認真檢查,確保車容整潔、車況良好。出長途車之前,須認真檢查車輛,嚴禁車輛帶故障行駛。
第十一條駕駛員出車前應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身心不適隨時報告,嚴禁帶病駕駛。
第十二條駕駛員和車輛管理員通訊工具要保持24小時暢通,便于隨時掌握車輛情況。
第十三條駕駛員開車時注意力要高度集中,按規定車速行駛,遵守交通規則,要文明禮讓,安全行車,防止發生交通事故。
第十四條嚴禁私自用車、嚴禁酒后開車、嚴禁將車借予他人或非駕駛人員駕駛,造成嚴重后果的,將對當事人嚴肅處理,觸犯刑律的將交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五條車輛有損壞、有故障或發生交通事故,要及時報告車輛管理員,及時處理,不得隱瞞不報。
第十六條當日能返回的派車任務,車輛不得在外過夜,駕駛員必須將車輛停放回單位。
第十七條當日不能返回的派車任務,駕駛員應將車輛停放在安全的地方或有人看管的停車場并將車輛鎖好。
第十八條除確因工作需要在外地不能返回單位外,下班后、公休及節假日公務用車一律回單位停放。
第五章車輛維修保養。
第十九條車輛保養。車輛管理員負責定期按要求進行保養,防患于未然;定期洗車,保持車內外清潔衛生;機件要定期檢查、擦拭、保養,確保車輛完好。
第二十條車輛維修。發現故障,駕駛員須及時報告車管員,車管員須及時向辦公室負責人匯報。車輛維修、設備更換和增添須經辦公室負責人同意,司機不得自行決定。車輛在維修的過程中,車輛管理員必須在維修現場進行監督,如發生項目變動,必須及時報告辦公室負責人,經同意后方能維修。長途出車發生故障時駕駛員要及時向辦公室報告并提出修車意見,經同意后進行修理。辦公室要認真選擇車輛維修單位,車輛修理完畢后,方能結算有關費用。
第二十一條辦公室車輛管理員應加強車輛管理,及時清潔、保養、排除故障、檢車、購買保險,使車輛處于完好狀態。
第二十二條如派出車輛有故障、檢驗過期、保險過期:
1、出車之前用車部門發現,辦公室負全部責任,追究車輛管理員責任。
2、出車之前用車部門沒有發現,行車過程中發生我方無責任的事故,辦公室和用車部門各付一半責任,由辦公室牽頭處理相關事宜。
3、出車之前用車部門沒有發現,行車過程中發生我方負部分或全部責任的事故,用車部門負主要責任,辦公室負次要責任。由用車部門牽頭處理相關事宜。
第二十三條在派出車輛合格的情況下,行車過程中發生事故,用車部門負全部責任,負責處理相關事宜。
第二十四條在行車過程中發生問題,如果因駕駛員駕駛資格或違反交通法規原因導致保險不能正常履行的,用車部門負全部責任。
第二十五條在行車及停車時因違反交通法規所產生的處罰由用車部門和駕駛員負責。
第二十六條酒后開車、將車借予他人、將車交給非駕駛人員駕駛等以上行為發生嚴重后果的,用車部門負全部責任,行為人承擔全部后果。
第二十七條未進行登記或未告知車輛管理員,私自用車的,出現問題,行為人負全部責任。
第二十八條未經車輛管理員同意,現金加油的,不予報銷。
以上行為如果觸犯刑律的將交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如果行為人受到刑事處罰我局將會依照《公務員法》給予相關處理。
本制度由辦公室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