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協(xié)議應該明確約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以確保交易的順利進行。接下來,我們?yōu)榇蠹姨峁┮恍┏R姾贤瑓f(xié)議的樣本,希望能給大家?guī)韱l(fā)。
臨時使用土地合同(專業(yè)20篇)篇一
該宗地曾于 年 月 日抵押予 ,期限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擔保債務為抵押人(甲方): ( 人民幣大寫 元。立合同單位:
抵押權人(乙方): 甲方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chǎn)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zhèn)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等法律規(guī)定將國有土地使用權抵押予乙方,作為甲方 元債務的擔保,為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雙方遵循自愿、互利、公平、誠信的原則,經(jīng)共同協(xié)商,特簽定本合同 。
第一條 宗地坐落于街號,面積平方米,土地用途,使用年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土地使用證編號為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編號 。經(jīng)評估,并由(備案)使用權總價值為(人民幣大寫許可抵押限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
第二條 甲方根據(jù)土地使用權抵押許可抵押的限額,將上述土地使用權全部 (部分)抵押給乙方,土地范圍已經(jīng)雙方確認(見附圖)。
第三條 擔保價值為(人民幣大寫 元。
第四條 設定抵押之土地使用權擔保范圍為被擔保債務的本金、利息、罰金、違約金、有關稅費和乙方為實現(xiàn)債權所支付的律師費。
第五條 抵押期限(月),自年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六條 抵押期間,已設定的土地使用權由甲方占管。甲方應保證土地的完整。甲方在占管期間未征得乙方書面同意,不得改變土地用途,土地及地上附著物不得轉讓、出租、抵押以及作其它權屬處分,乙方對抵押物有檢查監(jiān)督權。
第七條 發(fā)生自然災害造成抵押物和附著物毀損時,甲方應采取有效措施,減少損失并及時通知乙方。
第八條 抵押期間,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應企業(yè)兼并、更名、分立或死亡時,應通知對方并由新的企業(yè)或繼承人、遺產(chǎn)受贈人繼續(xù)履行本合同。根據(jù)國家的有關規(guī)定,落實債務、債權關系、承擔本合同的權利、義務,并于發(fā)生變更后三十日共同向原登記機關辦理抵押變更登記。
第九條 違約責任: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或解除合同的,當事人需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得到對方認可后,應簽定本合同補充文本。否則為違約。任何一方無權單方面變更、解除合同。
第十條 甲方逾期不能履行債務或未按抵押合同規(guī)定履行債務,乙方有權依法向原登記機關申請?zhí)幏值盅旱耐恋厥褂脵唷?/p>
第十一條 乙方申請?zhí)幏值盅和恋厥褂脵鄷r,應當書面通知甲方或其他當事人。
第十二條 乙方可采取轉讓方式處分抵押物,也可委托土地所在地的土地管理部門處分抵押物。
第十三條 處分抵押土地使用權所得款項,按下列順序分配:
(一) 支付處分抵押物的費用;
(二) 扣繳抵押物應當繳納的稅費;
(三) 支付劃拔土地使用權應繳納的土地出讓金;
(四) 償還抵押權人的債權本息、罰金、違約金和乙方為實現(xiàn)債權所支付的律師費;
(五) 剩余價款交還抵押人。
第十四條 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五條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十五日內,甲、乙雙方應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抵押登記,領取《土地他項權利證明書》。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中發(fā)生爭議,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調解,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甲方債務履行完畢,抵押合同即告終結。甲、乙雙方應于履行終結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原登記機關辦理抵押注銷登記。
第十八條 抵押合同期滿,經(jīng)甲、乙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同意,抵押合同可延期或續(xù)期,并報原登記機關備案。
第十九條 本合同經(jīng)雙方簽章,并經(jīng)土地管理部 門登記后生效。
第二十條 本合同,式叁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登記部門壹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蓋章) 銀行帳號: 法定地址: 委托代理人(簽章): 簽約地點:
登記機關(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蓋章)
銀行帳號:
法定地址: 委托代理人(簽章)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臨時使用土地合同(專業(yè)20篇)篇二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系親姐弟關系,共同擁有畝的承包土地,座落于xx鎮(zhèn)湖前辦事處三垟村河尾頭。現(xiàn)乙方想借用甲方的承包土地用于農(nóng)業(yè)畜牧養(yǎng)殖開發(fā),甲方同意。為此,雙方經(jīng)充分協(xié)商,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甲方同意將其擁有的座落于龍港鎮(zhèn)湖前辦事處三垟村河尾頭的畝一半的承包土地借給乙方從事畜牧、養(yǎng)殖等活動。其具體的位置及四至由雙方到場確認。
二、甲、乙雙方對座落于龍港鎮(zhèn)湖前辦事處三垟村河尾頭的畝承包土地的面積份額為各占一半,若上級有關部門對此登記有誤的.,也以此為準。
三、乙方借用土地必須從事農(nóng)業(yè)、畜牧、養(yǎng)殖等活動。不能用于房地產(chǎn)開發(fā)、工業(yè)用地等活動。
四、借用土地若被國家征用的,其中甲方部分,除地上青苗補償款歸乙方外,其它的全部補償均由甲方享有。
五、乙方借用土地不得用于違法活動,安善經(jīng)營活動,不得損害甲方的合法利益。
六、甲方在簽訂本協(xié)議后不得干涉或指使他人干涉乙方正常的經(jīng)營活動。
七、乙方同意本借用協(xié)議為五年,自本協(xié)議簽訂之日起算。期滿的,經(jīng)雙方協(xié)商可以續(xù)約。
八、乙方可以無償使用本協(xié)議涉及的土地,不向甲方支付任何借用費用,若因使用本土地涉及的土地規(guī)費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九、本協(xié)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并按法律規(guī)定辦理。
十、本協(xié)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本協(xié)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不得反悔。
甲方:
乙方:
日期:
臨時使用土地合同(專業(yè)20篇)篇三
甲方:
乙方:
根據(jù)《_土地管理法》和《四川省〈_土地管理法〉實施辦法》和廣利府發(fā)【2008】9號的相關規(guī)定,甲方同意乙方臨時使用土地,現(xiàn)就用地中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xié)議:
1、用地位置及用途:乙方臨時使用的土地位于。
2、用地面積:總用地畝,其中耕地畝,林地畝,其他農(nóng)用地_______畝;建設用地______畝;未利用地______畝。
3、使用期限:(耕地按小春一季計算,林地按半年計算)。
4、補償費用:乙方必須按政策規(guī)定做好臨時用地的補償,補償費用共計人民幣元。(大寫:貳萬零玖佰玖角叁分)。
5、根據(jù)法律、法規(guī)的相關規(guī)定,乙方必須制定復墾方案并與國土部門簽訂土地復墾協(xié)議并繳納土地復墾保證金,臨時用地期滿后,方必須按有關規(guī)定恢復耕地種植條件并確保耕地面積不減少,質量不降低。復墾后的耕地需經(jīng)市、區(qū)國土所、農(nóng)業(yè)和鎮(zhèn)、村、組驗收合格后,才能退還所繳納的土地復墾保證金,否則不予退還。
6、用地限制:乙方按照臨時用地協(xié)議約定的用途使用土地,不得破壞地下資源、埋藏物和用地范圍內的公用設施,并不得在所使用的臨時用地范圍內修建永久性建筑。如遇國家建設需征收該宗地,乙方應自行拆除修建的臨時建筑物,并將土地無償交還甲方。
7、臨時用地到期后,如需再用,應提前一個月辦理用地手續(xù)。
8、本協(xié)議經(jīng)甲乙雙方簽字生效后報當?shù)卣畟浒浮?/p>
9、本協(xié)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鄉(xiāng)(鎮(zhèn)、辦)人民政府一份。
10、本協(xié)議經(jīng)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鄉(xiāng)鎮(zhèn)辦: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臨時使用土地合同(專業(yè)20篇)篇四
定,簽訂本合同。
二、甲方根據(jù)法律的授權,同意乙方臨時使用地段,面積平方米國有土地,使用期限2年,自甲方批準之日起計。
三、根據(jù)市規(guī)劃局(臨時用地的規(guī)劃許可文件),該土地作為。
四、原土地權屬單位和需占用面積:_________________。
五、臨時使用土地有償使用費:_________________鑒于該項目為公共事業(yè)項目,臨時使用土地期間甲方不向乙方收取臨時使用土地年租金。
六、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土地,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
七、乙方應當與被占用土地的權屬單位簽訂合同,約定臨時使用土地的具體范圍、面積、期限、補償金額、違約責任等事項。
乙方應當承當相應的經(jīng)濟補償責任。
臨時使用土地合同(專業(yè)20篇)篇五
甲方因建設需要,需臨時使用乙方農(nóng)用地______平方米(折合______畝),未利用土地______平方米(折合______畝),國用土地______平方米(折合______畝),集體土地______平方米(折合______畝),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甲乙雙方經(jīng)過共同協(xié)商,在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主持下,簽訂如下合同:
一、甲方需臨時使用位于____________的乙方土地______平方米(折合______畝),作于____________用地,具體位置以圖紙標準為準。
二、雙方商定該宗地使用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如確需延長使用期限的,可在使用期滿前______日內,向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延期申請,經(jīng)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審查批準后,重新續(xù)辦臨時用地手續(xù)。
三、在使用期限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臨時用地補償標準由甲、乙雙方協(xié)商解決。
四、甲方及時交清土地補償費用后,嚴格按照批準位置、范圍、面積和用途使用,不得擅自轉讓、變更和改變批準用途,乙方應按時移交土地,不得影響、阻擾甲方使用。并不得在該宗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五、辦理臨時用地手續(xù)時,甲方應向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繳納______元土地復墾保證金。甲方使用期滿后,必須進行復墾整治、恢復原狀,經(jīng)縣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會同農(nóng)業(yè)部門驗收合格后,保證金退回。
六、使用期滿后,甲方不按期復墾和期滿不按時退還土地或未經(jīng)批準延期使用土地的,縣人民政府依據(jù)《土地管理法》、《土地復墾規(guī)定》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依法處理。甲方復墾保證金予以沒收,用于土地復墾。
七、本合同載明雙方的權利、義務,簽訂后,具有法律效力,雙方要嚴格遵守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違背合同約定內容。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和鄉(xiāng)(鎮(zhèn)、區(qū))人民政府各一份,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歸檔保存一份。
(法人簽字蓋章)(法人簽字蓋章)。
鑒證單位。
鄉(xiāng)(鎮(zhèn)、區(qū))人民政府(章):___________。
縣土地管理局(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我叫___________,系___________鄉(xiāng)(鎮(zhèn)、區(qū))___________村人,為了發(fā)展______________,經(jīng)研究決定在___________建臨時___________,占用我村集體___________地___________平方米(折合___________畝)。我一定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合理利用土地,到期保證復耕,退還土地,如不按規(guī)定執(zhí)行,愿意接受縣政府的處理。
保證人: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補償安置方案。
我村為發(fā)展_______________,經(jīng)村委會研究決定在__________建__________,占用我村集體__________地_____平方米(折合_____畝)。該地為我村_______________,地面無其它問題,由我村委會全部負責。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縣國土資源局:
為發(fā)展經(jīng)濟,經(jīng)村委會研究,決定在__________建__________,占用我村集體土地_____平方米(折合_____畝),特此申請辦理臨時使用土地手續(xù)。
申請人: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臨時使用土地合同(專業(yè)20篇)篇六
甲方因建設需要,需臨時使用乙方農(nóng)用地______平方米(折合______畝),未利用土地______平方米(折合______畝),國用土地______平方米(折合______畝),集體土地______平方米(折合______畝),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甲乙雙方經(jīng)過共同協(xié)商,在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主持下,簽訂如下合同:
一、甲方需臨時使用位于____________的乙方土地______平方米(折合______畝),作于____________用地,具體位置以圖紙標準為準。
二、雙方商定該宗地使用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如確需延長使用期限的,可在使用期滿前______日內,向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延期申請,經(jīng)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審查批準后,重新續(xù)辦臨時用地手續(xù)。
三、在使用期限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臨時用地補償標準由甲、乙雙方協(xié)商解決。
四、甲方及時交清土地補償費用后,嚴格按照批準位置、范圍、面積和用途使用,不得擅自轉讓、變更和改變批準用途,乙方應按時移交土地,不得影響、阻擾甲方使用。并不得在該宗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五、辦理臨時用地手續(xù)時,甲方應向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繳納______元土地復墾保證金。甲方使用期滿后,必須進行復墾整治、恢復原狀,經(jīng)縣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會同農(nóng)業(yè)部門驗收合格后,保證金退回。
六、使用期滿后,甲方不按期復墾和期滿不按時退還土地或未經(jīng)批準延期使用土地的,縣人民政府依據(jù)《土地管理法》、《土地復墾規(guī)定》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依法處理。甲方復墾保證金予以沒收,用于土地復墾。
七、本合同載明雙方的權利、義務,簽訂后,具有法律效力,雙方要嚴格遵守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違背合同約定內容。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和鄉(xiāng)(鎮(zhèn)、區(qū))人民政府各一份,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歸檔保存一份。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臨時使用土地合同(專業(yè)20篇)篇七
1臨時使用土地合同書(范文)用地單位(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被用地單位(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甲方因建設需要,需臨時使用乙方農(nóng)用地平方米(折合畝),未利用土地平方米(折合畝),國用土地平方米(折合畝),集體土地平方米(折合畝),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甲乙雙方經(jīng)過共同協(xié)商,在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主持下,簽訂如下合同:
一、甲方需臨時使用位于的乙方土地平方米(折合畝),作于用地,具體位置以圖紙標準為準。
二、雙方商定該宗地使用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如確需延長使用期限的,可在使用期滿前日內,向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延期申請,經(jīng)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審查批準后,重新續(xù)辦臨時用地手續(xù)。
三、在使用期限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臨時用地補償標準由甲、乙雙方協(xié)商解決。
2移交土地,不得影響、阻擾甲方使用。并不得在該宗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五、辦理臨時用地手續(xù)時,甲方應向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繳納元土地復墾保證金。甲方使用期滿后,必須進行復墾整治、恢復原狀,經(jīng)縣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會同農(nóng)業(yè)部門驗收合格后,保證金退回。
六、使用期滿后,甲方不按期復墾和期滿不按時退還土地或未經(jīng)批準延期使用土地的,縣人民政府依據(jù)《土地管理法》、《土地復墾規(guī)定》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依法處理。甲方復墾保證金予以沒收,用于土地復墾。
七、本合同載明雙方的權利、義務,簽訂后,具有法律效力,雙方要嚴格遵守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違背合同約定內容。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和鄉(xiāng)(鎮(zhèn)、區(qū))人民政府各一份,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歸檔保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法人簽字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法人簽字蓋章)。
鑒證單位鄉(xiāng)(鎮(zhèn)、區(qū))人民政府(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國土資源局(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臨時使用土地合同(專業(yè)20篇)篇八
(劃撥土地使用權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省(自治區(qū)、直轄市)____市(縣)土地管理局(以下簡稱甲方),法定地址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職務______。
______(以下簡稱乙方),法定地址_____;郵政編碼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職務______。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關于外商投資企業(yè)用地管理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有關規(guī)定,雙方通過友好協(xié)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甲方提供給乙方使用的國有土地位于______,面積為____平方米。其位置與四至范圍如本合同附圖所示。附圖已經(jīng)甲、乙雙方確認。
第三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年限為____年,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算。
第四條 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場地使用費,包括土地開發(fā)費和土地使用費。
第五條 土地開發(fā)費為每平方米____元人民幣,總額為____元人民幣。乙方〔或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須于本合同簽字之日起____日內全部付清。
乙方(或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支付了全部土地開發(fā)費后____日內,甲方應為乙方辦理土地登記(或變更登記)手續(xù),頒發(fā)(換發(fā))《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
第六條 土地使用費為每平方米____元人民幣(美元或港幣等),自_____年____月___日起,乙方(或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應于每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繳納當年的土地使用費。
土地使用費收取標準五年后根據(jù)國家〔或_____省(自治區(qū)、直轄市)____(縣)〕有關規(guī)定由甲方作相應調整,調整后乙方應自調整年度起按標準繳納土地使用費。
〔或:土地使用費在合資(或合作)企業(yè)經(jīng)營期限內不作調整。〕
(注:乙方依照有關規(guī)定可以享受減免優(yōu)惠政策的,可依照減免規(guī)定擬定此條。)
第七條 除本合同另有規(guī)定外,乙方應在本合同規(guī)定的付款期限內將合同要求支付的費用匯入甲方銀行帳號內。銀行名稱:_______銀行_____分行,帳戶號___。
甲方銀行帳戶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后____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由于甲方未及時通知此項變更而造成誤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遲收費,乙方概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 該土地用于建設____項目,乙方必須按規(guī)劃要求和規(guī)定用途使用土地。
在本合同期限內,乙方確需改變土地用途的,經(jīng)甲方同意后辦理變更土地用途的手續(xù)。
第九條 甲方同意承擔該土地的征地、拆遷、界址定點具體事務,并于____年____月___日前交付土地。
乙方應妥善保護界樁,不得私自改動,界樁遭受破壞或移動時,應及時書面報告甲方請求重新設施,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 土地使用年限滿或乙方提前終止經(jīng)營時,本合同同時終止履行。乙方應向甲方交還土地使用證,辦理注銷登記手續(xù)。乙方對該土地內投資建筑物、附著物有權處置,但時間不得超過_____,逾期由甲方無償取得。
如乙方需繼續(xù)使用該土地,須在距期滿六個月之前向甲方提交續(xù)期用地申請,經(jīng)甲方同意后,須重新簽訂土地使用合同,方可使用。
第十一條 乙方依據(jù)本合同通過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不得轉讓、出租、抵押。如需轉讓、出租、抵押,必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zhèn)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規(guī)定辦理出讓手續(xù),補交出讓金。
第十二條 如果乙方(或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不能按時支付土地使用費,從滯納之日起,按日加收應繳費額____%的滯納金。滯納期超過六個月的,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
第十三條 如果由于甲方的過失,致使乙方延期占有土地使用權,則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期限應相應推延,乙方有權請求賠償。
第十四條 如果乙方在該土地上連續(xù)兩年不投資建設,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乙方已付土地費用不予返還。
第十五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十六條 因執(zhí)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可提請仲裁機構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本合同經(jīng)雙方法定代表簽字后生效。
第十八條 本合同所有日期均為公歷。
第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____份簽署,甲方雙方各執(zhí)____份。
第二十條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省(自治區(qū)、直轄市)____市(縣)簽訂。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本合同附件是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省 乙方:______(章)
(自治區(qū)、直轄市)
____市(縣)土地管理局(章)
法定代表人____(簽字) 法定代表人____(簽字)
臨時使用土地合同(專業(yè)20篇)篇九
出讓方(甲方):受讓方(乙方):?身份證:?身份證: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之規(guī)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以示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將位于的?平方米的土地轉讓給乙方,甲方不干預乙方對該土地的使用權。實際方位以面向鳳小公路為準,左致建住房滴水外40公分,右致小公路,前致地堪腳,后致地堪頭。
第二條:歸屬問題。
該土地轉讓成立后,甲方必須將擁有該土地的所有權益移交給乙方,其中包括:
1,...........................
2,................................
助乙方獲取該權益);
4,繼承、再次轉讓及與它人置換的權利。
第三條:轉讓費及付款方式。
1、該土地轉讓費共計180000元(大寫:拾捌萬元)人民幣。乙方在雙方簽訂合同之日先付80000元(大寫:捌萬元)人民幣。
2、其余款項在20xx年12?月30日前交清。
第四條、雙方權益、義務。
人并索要該土地所有權、使用權時,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索本合同所產(chǎn)生轉讓費本金、利息及由此造成的所有損失。
2、本土地所有權、使用權為家庭單位所有,轉讓成立后甲方任何家庭成員不再享有該土地權益的所有權、使用權、繼承權。甲方子女應該在本合同書簽字并接受本合同條款。
3、甲方有義務在本辦事處內協(xié)助乙方完善本土地使用時的配套設施,如水、電供應等,費用無需甲方支付。
4、若甲方出售本土地外的土地,甲方有責任協(xié)調好道路問題,不得收取任何費用,以保證乙方道路通暢。道路要保持現(xiàn)有的寬度,保證大車能同行。
第五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合同條款,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無故解除合同。如有違約行為,違約方賠償由此而給對方造成的一切經(jīng)濟損失。
第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xié)商解決。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執(zhí)行中,如發(fā)生糾紛,經(jīng)甲、乙雙方協(xié)商不成,可通過當?shù)厝嗣穹ㄔ涸V訟解決。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本合同經(jīng)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甲方家庭成員簽字:?乙方簽字:
公證人簽字:
簽字日期:年?月日
臨時使用土地合同(專業(yè)20篇)篇十
轉讓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受讓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二、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j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甲乙雙方經(jīng)過充分協(xié)商,簽訂本合同。
三、甲乙雙方按縣地產(chǎn)交易中心制定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交易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甲方將以方式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證》號為,位于地段的用途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經(jīng)縣國土資源局測繪大隊勘測,本次轉讓地塊面積為______平方米(合畝),其具體位置與四至范圍詳見經(jīng)雙方蓋章確認的附圖所示。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chǎn)管理法》的有關規(guī)定,轉讓地塊的土地使用權終止期限至年月日;地塊范圍內現(xiàn)有的建筑物、構筑物及附著物的所有權須隨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
四、甲乙雙方確認地塊轉讓成交價為: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萬元)
五、宗地轉讓交易發(fā)生的應繳稅費及交易服務費按《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交易辦法》所述的繳付辦法執(zhí)行。一切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二期款在年月日前,支付總額的%,即元整(小寫元整);
七、在辦理該宗地轉讓手續(xù)過程中,如甲方隱瞞宗地的出租、抵押、查封等他項情況的,甲方應承擔因此產(chǎn)生的所有經(jīng)濟及法律責任。
八、甲方應將轉讓宗地的用地批文、《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等原始資料作為交易文件移交乙方。并全力配合乙方辦理土地使用權轉讓過戶手續(xù)。乙方受讓宗地后所進行的開發(fā)、利用、經(jīng)營土地等活動,必須遵守有關的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定,切實履行《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不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九、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中發(fā)生爭議時,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可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guī)定,給對方造成經(jīng)濟損失的,違約方須無條件給予賠償。
十一、雙方其他約定: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訂后,提交南漳縣地產(chǎn)交易中心鑒證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地產(chǎn)交易中心存檔兩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臨時使用土地合同(專業(yè)20篇)篇十一
出讓方(甲方):受讓方(乙方):身份證:身份證: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之規(guī)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以示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將位于的平方米的土地轉讓給乙方,甲方不干預乙方對該土地的使用權。實際方位以面向鳳小公路為準,左致建住房滴水外40公分,右致小公路,前致地堪腳,后致地堪頭。
第二條:歸屬問題。
該土地轉讓成立后,甲方必須將擁有該土地的所有權益移交給乙方,其中包括:
1,...........................
2,................................
助乙方獲取該權益);
4,繼承、再次轉讓及與它人置換的權利。
第三條:轉讓費及付款方式。
1、該土地轉讓費共計180000元(大寫:拾捌萬元)人民幣。乙方在雙方簽訂合同之日先付80000元(大寫:捌萬元)人民幣。
2、其余款項在20xx年12月30日前交清。
第四條、雙方權益、義務。
人并索要該土地所有權、使用權時,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索本合同所產(chǎn)生轉讓費本金、利息及由此造成的所有損失。
2、本土地所有權、使用權為家庭單位所有,轉讓成立后甲方任何家庭成員不再享有該土地權益的所有權、使用權、繼承權。甲方子女應該在本合同書簽字并接受本合同條款。
3、甲方有義務在本辦事處內協(xié)助乙方完善本土地使用時的配套設施,如水、電供應等,費用無需甲方支付。
4、若甲方出售本土地外的土地,甲方有責任協(xié)調好道路問題,不得收取任何費用,以保證乙方道路通暢。道路要保持現(xiàn)有的寬度,保證大車能同行。
第五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合同條款,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無故解除合同。如有違約行為,違約方賠償由此而給對方造成的一切經(jīng)濟損失。
第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xié)商解決。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執(zhí)行中,如發(fā)生糾紛,經(jīng)甲、乙雙方協(xié)商不成,可通過當?shù)厝嗣穹ㄔ涸V訟解決。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本合同經(jīng)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甲方家庭成員簽字:乙方簽字:
公證人簽字:
簽字日期:年月日
臨時使用土地合同(專業(yè)20篇)篇十二
合同編號:
第一條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___省(自治區(qū)、直轄市)_____________市(縣)土地管理局(以下簡稱甲方),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關于外商投資企業(yè)用地管理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有關規(guī)定,雙方通過友好協(xié)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甲方提供給乙方使用的國有土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其位置與四至范圍如本合同附圖所示。附圖已經(jīng)甲、乙雙方確認。
第三條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年限為________年,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算。
第四條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場地使用費,包括土地開發(fā)費和土地使用費。
(或:第四條依據(jù)合資或合作企業(yè)合同,由乙方中的__________(注: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向甲方支付場地使用費,包括土地開發(fā)費和土地使用費。)。
第五條土地開發(fā)費為每平方米________元人民幣,總額為________元人民幣。
乙方(或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須于本合同簽字之日起________日內全部付清。
乙方(或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支付了全部土地開發(fā)費后________日內,甲方應為乙方辦理土地登記(或變更登記)手續(xù),頒發(fā)(換發(fā))《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
----fddpage----。
第六條土地使用費為每平方米________元人民幣(美元或港幣等),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起,乙方(或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應于每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向甲方繳納當年的土地使用費。
土地使用費收取標準五年后根據(jù)國家〔或__________省(自治區(qū)、直轄市)________(縣)〕有關規(guī)定由甲方作相應調整,調整后乙方應自調整年度起按標準繳納土地使用費。
(或:土地使用費在合資(或合作)企業(yè)經(jīng)營期限內不作調整。)(注:乙方依照有關規(guī)定可以享受減免優(yōu)惠政策的,可依照減免規(guī)定擬定此條。)。
第七條除本合同另有規(guī)定外,乙方應在本合同規(guī)定的付款期限內將合同要求支付的費用匯入甲方銀行帳號內。銀行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分行,賬戶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銀行賬戶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后________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由于甲方未及時通知此項變更而造成誤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遲收費,乙方概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該土地用于建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乙方必須按規(guī)劃要求和規(guī)定用途使用土地。
在本合同期限內,乙方確需改變土地用途的,經(jīng)甲方同意后辦理變更土地用途的手續(xù)。
第九條甲方同意承擔該土地的征地、拆遷、界址定點具體事務,并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前交付土地。
乙方應妥善保護界樁,不得私自改動,界樁遭受破壞或移動時,應及時書面報告甲方請求重新設施,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土地使用年限滿或乙方提前終止經(jīng)營時,本合同同時終止履行。乙方應向甲方交還土地使用證,辦理注銷登記手續(xù)。乙方對該土地內投資建筑物、附著物有權處置,但時間不得超過__________,逾期由甲方無償取得。
如乙方需繼續(xù)使用該土地,須在距期滿六個月之前向甲方提交續(xù)期用地申請,經(jīng)甲方同意后,須重新簽訂土地使用合同,方可使用。
第十一條乙方依據(jù)本合同通過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不得轉讓、出租、抵押。如需轉讓、出租、抵押,必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zhèn)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規(guī)定辦理出讓手續(xù),補交出讓金。
第十二條如果乙方(或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不能按時支付土地使用費,從滯納之日起,按日加收應繳費額________%的滯納金。滯納期超過六個月的,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
第十三條如果由于甲方的過失,致使乙方延期占有土地使用權,則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期限應相應推延,乙方有權請求賠償。
第十四條如果乙方在該土地上連續(xù)兩年不投資建設,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乙方已付土地費用不予返還。
第十五條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十六條因執(zhí)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可提請仲裁機構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本合同經(jīng)雙方法定代表簽字后生效。
第十八條本合同所有日期均為公歷。
第十九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簽署,甲方雙方各執(zhí)________份。
第二十條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省(自治區(qū)、直轄市)________市(縣)簽訂。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本合同附件是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省(自治區(qū)、直轄市)。
________市(縣)土地管理局(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簽字)。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簽字)。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臨時使用土地合同(專業(yè)20篇)篇十三
根據(jù)《_________經(jīng)濟特區(qū)土地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_________市國土局為一方(以下簡稱“市國土局”),_________建設開發(fā)有限公司為另一方(以下簡稱“用地者”)(“用地者”一詞在本土地使用合同以及附件一的土地使用規(guī)則中的上下文許可的情況下亦包括用地者的繼承人或受讓人)。雙方達成如下協(xié)議,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簽訂本土地使用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條 本土地使用合同簽訂日期起三十(30)天內,由_________市國土局將編號為_________壹號地段,土地面積約_________平方米的地塊(以下簡稱“甲地段”)的土地使用權,連同其上的權益,一次性出讓和轉移給用地者使用。甲地段位置圖見本土地使用合同附件二宗地圖紅線范圍。甲地段之面積以實際批出的宗地圖為準。
土地使用年限伍拾(50)年從簽署本土地使用合同日期起計,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土地用途如附件四之發(fā)展大綱圖,包括標準廠房、專業(yè)廠房、單身職工宿舍以及商業(yè)樓宇(上述各項定義見土地使用規(guī)則)。
第二條 用地者同意支付下列款項成交甲地段:(i)地價總額為_________萬港幣;(ii)征地費總額_________萬港幣;以及(iii)為單身職工宿舍用地另付_________萬港幣。上述(i)、(ii)和(iii)之總和稱為“用地價款”。
第三條 本土地使用合同所附之土地使用規(guī)則是本土地使用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用地者愿意遵守土地使用規(guī)則。
第四條 雙方同意按土地使用規(guī)則第二條和第三條的方式支付上述第二條的款項。
第五條 在用地者付清上述第二條的用地價款后,_________市國土局應即發(fā)給國有土地使用證,并將甲地段的空地占有交付給用地者。
第六條 用地者應每年向國土局支付土地使用費,根據(jù)土地使用規(guī)則第四條界樁定點所確定的甲地段的確實面積,每平方米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
第七條 當用地者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后,可以按照土地使用規(guī)則規(guī)定的規(guī)劃用途和程序,進行贈與、出售、交換、抵押和出租其全部或部分土地,無論上蓋建筑物完成與否。
第八條 _________市國土局及一切屬下部門于行使土地使用規(guī)則項下的任何有關之權力或采取任何行動前,必須提前二十一日發(fā)出書面通知用地者為有效。
第九條 交付于用地者的必須是空地占用,沒有任何未經(jīng)授權的建筑物或任何其他非法占有。
第十條 用地者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后可即按本土地使用合同附件二的土地使用規(guī)則,開發(fā)建設甲地段。
第十一條 本地區(qū)使用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布的法律的保護和管轄。如果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對有關本合同的某一事項未加以規(guī)定時,應參照國際商業(yè)慣例。
第十二條 本土地使用合同經(jīng)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十三條 本土地使用合同正本一式三份,_________市國土局一份、用地者一份、_________市公證處一份。本合同副本八份,_________市計劃局一份,_________市國土局一份,_________市稅務局一份,_________市建設局一份,_________市財政局一份,用地者兩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臨時使用土地合同(專業(yè)20篇)篇十四
根據(jù)《_________經(jīng)濟特區(qū)土地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_________市國土局為一方(以下簡稱“市國土局”),_________建設開發(fā)有限公司為另一方(以下簡稱“用地者”)(“用地者”一詞在本土地使用合同以及附件一的土地使用規(guī)則中的上下文許可的情況下亦包括用地者的繼承人或受讓人)。
雙方達成如下協(xié)議,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簽訂本土地使用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條本土地使用合同簽訂日期起三十(30)天內,由_________市國土局將編號為_________壹號地段,土地面積約 _________平方米的地塊(以下簡稱“甲地段”)的土地使用權,連同其上的權益,一次性出讓和轉移給用地者使用。
甲地段位置圖見本土地使用合同附件二宗地圖紅線范圍。
甲地段之面積以實際批出的宗地圖為準。
土地使用年限伍拾(50)年從簽署本土地使用合同日期起計,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土地用途如附件四之發(fā)展大綱圖,包括標準廠房、專業(yè)廠房、單身職工宿舍以及商業(yè)樓宇(上述各項定義見土地使用規(guī)則)。
第二條用地者同意支付下列款項成交甲地段:(i)地價總額為_________萬港幣;(ii)征地費總額_________萬港幣;以及(iii)為單身職工宿舍用地另付_________萬港幣。
上述(i)、(ii)和(iii)之總和稱為“用地價款”。
第三條本土地使用合同所附之土地使用規(guī)則是本土地使用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用地者愿意遵守土地使用規(guī)則。
第四條雙方同意按土地使用規(guī)則第二條和第三條的方式支付上述第二條的款項。
第五條在用地者付清上述第二條的用地價款后,_________市國土局應即發(fā)給國有土地使用證,并將甲地段的空地占有交付給用地者。
第六條用地者應每年向國土局支付土地使用費,根據(jù)土地使用規(guī)則第四條界樁定點所確定的甲地段的確實面積,每平方米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
第七條當用地者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后,可以按照土地使用規(guī)則規(guī)定的規(guī)劃用途和程序,進行贈與、出售、交換、抵押和出租其全部或部分土地,無論上蓋建筑物完成與否。
第八條_________市國土局及一切屬下部門于行使土地使用規(guī)則項下的任何有關之權力或采取任何行動前,必須提前二十一日發(fā)出書面通知用地者為有效。
第九條交付于用地者的必須是空地占用,沒有任何未經(jīng)授權的建筑物或任何其他非法占有。
第十條用地者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后可即按本土地使用合同附件二的土地使用規(guī)則,開發(fā)建設甲地段。
第十一條本地區(qū)使用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布的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如果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對有關本合同的某一事項未加以規(guī)定時,應參照國際商業(yè)慣例。
第十二條本土地使用合同經(jīng)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十三條本土地使用合同正本一式三份,_________市國土局一份、用地者一份、_________市公證處一份。
本合同副本八份,_________市計劃局一份,_________市國土局一份,_________市稅務局一份,_________市建設局一份,_________市財政局一份,用地者兩份。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合同雙方:
征用土地單位: 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被征土地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jù)____________________(審批權利機關)批準的_________建設項目的計劃任務書和工程選點報告等文件,按照《國家建設征用土地條例》和__________省(或自治區(qū),直轄市)政府的有關規(guī)定,經(jīng)甲方向征地所在地的土地管理機關申請和_______縣(或市,省)人民政府審查批準,經(jīng)甲乙雙方實地查看,反復協(xié)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征用土地數(shù)量及方位
甲方征用乙方土地共________畝,其中,稻田______畝,水塘______畝,菜地______畝,坡地______畝,宅基地____畝,林木____畝共有樹木______株。
所征土地東起______,南起______,西起______,北起______。
二、征用土地的各類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
1.根據(jù)____________省(或自治區(qū),直轄市)政府關于征用土地的補償規(guī)定,各類耕地(包括菜地)按該地年產(chǎn)值的______倍(一般為該耕地年產(chǎn)值的三至六倍)補償。
征用無收益的土地,不予補償。
(征用園地,魚塘,藕塘,葦塘,宅基地,林地,牧場草原等的補償標準,按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政府制定的辦法執(zhí)行;征用城市郊區(qū)的菜地,還應按當?shù)卣挠嘘P規(guī)定,向國家繳納新菜地開發(fā)基金。
)
2.根據(jù)____________省(或自治區(qū),直轄市)政府的規(guī)定,所征土地上的青苗按該地年產(chǎn)值的______%補償,所征土地上的水井,林木,水塘等附著物資按 ____________辦法補償。
房屋的補償辦法另訂拆遷合同。
乙方人員在開始協(xié)商征地方案以后搶種的作物,樹木和搶建的設施甲方一律不予補償。
3.各類耕地的年產(chǎn)值按耕地被征用前三年的平均年產(chǎn)量和國家規(guī)定的價格核定,稻田按平均畝產(chǎn)大米為_____斤,每斤計價_____元,年產(chǎn)值每畝核定為________元;旱地按平均畝產(chǎn)玉米(或小麥)______斤,每斤計價______元,年產(chǎn)值每畝核定為______元;菜地按平均畝產(chǎn)大白菜______斤計算,每斤計價______元,年產(chǎn)值每畝核定為______元。
4.根據(jù)《國家建設征用土地條例》的規(guī)定,乙方需要安置的農(nóng)業(yè)人口數(shù),按征地前農(nóng)業(yè)人口和耕地面積的比例及征地數(shù)量計算,共計______人;甲方對乙方農(nóng)業(yè)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按所征耕地每畝產(chǎn)值的二至三倍計算(年產(chǎn)值按被征用前三年的平均年產(chǎn)量和國家規(guī)定的價格計算,但每畝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其年產(chǎn)值的十倍);征用宅基地不付安置補助費(征用園地,魚塘,藕塘,林地,牧場,草原等土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省,直轄市,自治區(qū)政府制定的標準計算)。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上簽字,并實地勘驗征用地界,定立永久性界樁后______日內,甲方向乙方一次(或商定于某段時期內幾次)支付全部各類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共________元(其中,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被征土地年產(chǎn)值的二十倍),付款均通過建設銀行轉帳托付。
三、減免公、余糧交售任務
甲乙雙方按照____________人民政府的規(guī)定,根據(jù)被征土地的畝數(shù),向____________人民政府呈遞減免公、余糧交售任務的申請報告。
實際減免量,以______人民政府的批文為準。
四、安置辦法
乙方因被征用土地造成農(nóng)業(yè)剩余勞力,甲方應向有關單位聯(lián)系,采取以下第( )項辦法解決:
1.發(fā)展農(nóng)業(yè)生產(chǎn)。
甲方協(xié)助乙方改良土壤,興修水利,改善耕作條件;在可能和合理的條件下,經(jīng)縣,市土地管理機關批準,適當開荒,擴大耕種面積;也可由甲方結合工程施工幫助造地,但要從安置補助費中扣除甲方的資助費用。
2.發(fā)展社隊工副業(yè)生產(chǎn)。
在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的條件下,甲方幫助乙方因地制宜,興辦對國計民生有利的'工副業(yè)和服務性事業(yè),但要從安置補助費中扣除甲方的資助費用。
3.遷隊或并隊。
土地已被征完或基本征完的生產(chǎn)隊,在有條件的地方,可以組織遷隊;也可按照自愿互利的原則,與附近生產(chǎn)隊合并。
甲方要積極為乙方遷隊或并隊創(chuàng)造條件。
(按照上述途經(jīng)確實安置不完的剩余勞動力,經(jīng)______省或自治區(qū)或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在勞動計劃范圍內,符合條件的可以安排到集體所有制單位就業(yè),并將相應的安置補助費轉撥給吸收勞動力的單位;甲方如有招工指標,經(jīng)______省或自治區(qū)或直轄市人民政府同意,也可以選招其中符合條件的當工人,并相應核減被征地單位的安置補助費。
乙方的土地被征完,又不具備遷隊,并隊條件的,乙方原有的農(nóng)業(yè)戶口,經(jīng)省或自治區(qū),或直轄市人民政府審查批準,可轉為非農(nóng)業(yè)戶口或城鎮(zhèn)戶口,乙方原有集體所有的財產(chǎn)和所得的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由縣、市以上人民政府與有關社隊商定處理,用于組織生產(chǎn)和不能就業(yè)人員的生活補助)。
乙方用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興建生產(chǎn)生活設施所需建設物資,社隊能夠解決的,由社隊自行解決;社隊不能解決的,由當?shù)卣畢f(xié)助解決;地方無法解決的少數(shù)統(tǒng)配部管物資,經(jīng)縣(或市)土地管理機關審查核實后,由甲方隨同建設項目向國家有關部門申請分配,物資價款由乙方支付。
五、甲方的責任
1.甲方征用土地上有青苗的,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應當?shù)却曳绞斋@,不得鏟毀;凡在當?shù)匾粋€耕種收獲期內尚不需要使用的土地,甲方應當與乙方簽訂協(xié)議,允許乙方耕種。
2.甲方已征用二年還不使用的土地(鐵路沿線以及因安全防護等特殊需要,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留用土地,不得視為征而未用的土地),除經(jīng)原批準征地的機關同意延期使用的土地外,當?shù)乜h(或市)人民政府有權收回處理,甲乙方均不得擅自侵占或處理。
3.甲方如逾期不向乙方支付征地的各種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乙方可憑本合同正本申請建設銀行從甲方銀行帳戶內撥付,并可請求甲方按銀行關于延期付款的規(guī)定償付違約金。
六、乙方的責任
1.自本合同訂立之日起,乙方有責任告知所屬社員不得在征用土地內種植作物,不得砍伐林木和損壞其他附著物,有違反者,乙方必須賠償甲方的損失。
經(jīng)甲方同意在征地上種植作物的,乙方應統(tǒng)一安排,不得逾期。
2.乙方在本合同訂立后需在征用土地上架設電線,興修溝渠等,應經(jīng)甲方同意,乙方應在不影響建設工程的前提下動工,否則按侵犯公有財產(chǎn)報請有關部門處理。
七、工程臨時用地
甲方在工程施工過程中,需要建設材料堆場、運輸通路和其它臨時設施的,應當盡量在征地范圍內安排。
確實需要另行增加臨時用地的,由甲方向原批準工程項目用地的主管機關提出臨時用地數(shù)量和期限的申請,經(jīng)批準后,同乙方簽訂臨時用地協(xié)議,并按乙方前三年土地平均年產(chǎn)值逐年給予補償。
甲方在臨時用地上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甲方使用期滿,應當恢復乙方土地的耕種條件,及時歸還乙方,或按恢復土地耕種條件的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費用。
八、其它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
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jīng)雙方共同協(xié)商,作出補充規(guī)定。
補充規(guī)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合同執(zhí)行中如發(fā)生糾紛,雙方協(xié)商不能解決的,可報請建設工程管理部門和_____縣(或市)政府調解,調解不成的,可報請合同管理機關仲裁,也可提請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送______人民政府,計委,建委,建設銀行,農(nóng)委……各留存一份。
征用土地單位(甲方):_______(蓋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征土地單位(乙方):_______(蓋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聯(lián)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訂
臨時使用土地合同(專業(yè)20篇)篇十五
第一條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讓方:中華人民共和國 省(自治區(qū)、直轄市) 市(縣)土地管理局(以下簡稱甲方),法定地址 ;__________編碼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職務 。
受讓方: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法定地址 ;__________編碼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職務 。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zhèn)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四十五條規(guī)定,原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發(fā)生轉讓(出租;抵押),須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乙方因出售(出租;抵押) 房產(chǎn)(或 部分房產(chǎn)),其使用范圍內(或相應比例)的土地使用權隨之轉讓(出租;抵押)。雙方本著自愿、平等、有償?shù)脑瓌t,經(jīng)過協(xié)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產(chǎn)使用土地位于 總用地面積為 。其位置與四至范圍如本合同附圖所示。附圖已經(jīng)甲、乙雙方確認。
乙方領有該房產(chǎn)使用范圍內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或批準文件),具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
第三條 乙方出售(出租;抵押) 整棟房產(chǎn);甲方出讓土地的面積為 房產(chǎn)總用地面積,即 _____平方米。
本合同項下出讓的土地使用權與 房產(chǎn)使用范圍內未出讓的土地使用權為一整體,系公有的,不可分割的,相鄰各方必須相互合作,并根據(jù)需要為對方提供便利的條件。
第四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的年限為 ________年,自 起算。
第五條 房產(chǎn)使用范圍內的土地,按原批準文件為 用地,乙方須按國家確定的用途、城市規(guī)劃和建設要求使用土地。
乙方如改變土地用途,必須征得甲方同意,重新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并辦理變更登記手續(xù)。
第六條 乙方按本合同規(guī)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費以及向第三方轉讓時的土地增值費(稅)。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每平方米 元人民幣,總額為 元人民幣。
本合同經(jīng)雙方簽字后 _______________,乙方須以現(xiàn)金支票或現(xiàn)金向甲方支付占出讓金總額 %共計 元人民幣作為履行合同的定金。
合同簽字后 _______________(或乙方出售房產(chǎn)后 _______________)乙方應付清給付定金后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余款。逾期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可請求違約賠償。
(或:乙方出租 房產(chǎn),每年應以租金的 _%抵交出讓金,至抵交完全部出讓金為止。或雙方抵押 房產(chǎn)后 _______________,以抵押所獲收益抵交完給付定金后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余款。逾期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可請求違約賠償。)
第八條 乙方在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后 _______________,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變更登記,換取土地使用證,取得土地使用權。
第九條 乙方同意從 ________年開始按規(guī)定逐年繳納土地使用費,繳納的時間為當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土地使用費每年每平方米為 元人民幣。
第十條 除合同另有規(guī)定外,乙方應在本合同規(guī)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將合同要求支付的一切費用匯入甲方開戶銀行帳號,銀行名稱:______ 銀行 分行,帳戶號 。
甲方銀行帳號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后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時通知此類變更而造成誤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遲收費,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乙方依本合同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可依國家有關規(guī)定進行轉讓、出租、抵押。
房產(chǎn)所有人出售(出租;抵押) 部分房產(chǎn)時,亦就同時轉讓(出租;抵押)整棟房產(chǎn)使用土地中與出售(出租;抵押)房產(chǎn)占 房產(chǎn)總建筑面積比例相同的土地使用權。
第十二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時,應當簽訂轉讓合同(租賃合同;抵押合同)或在房產(chǎn)買賣合同中設立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章節(jié),但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本合同規(guī)定。并依照規(guī)定辦理轉讓(出租;抵押)登記。
第十三條 土地出讓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請續(xù)期,重新與甲方簽訂出讓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并辦理登記。土地使用者不再申請續(xù)期的,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著物所有權由國家無償收回,土地使用者應交還土地使用證并依照規(guī)定辦理注銷登記。
第十五條 如果乙方不能按時支付任何應付款項,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繳納費用的 %繳納滯納金。
第十六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十七條 因執(zhí)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由爭議各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可以提請仲裁機購仲裁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八條 本合同于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在中國 省(自治區(qū)、直轄市) (縣)簽訂。
第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
甲方:中華人民共和國 省 乙方:______ (章)
(自治區(qū)、直轄市)
市(縣)土地管理局(章)
法定代表人 (簽字) 法定代表人 (簽字)
臨時使用土地合同(專業(yè)20篇)篇十六
第一條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關于外商投資企業(yè)用地管理的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有關規(guī)定,雙方通過友好協(xié)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甲方提供給乙方使用的國有土地位于,面積為平方米。其位置與四至范圍如本合同附圖所示。該附圖已經(jīng)甲、乙雙方確認。
第三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年限為年,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算。
第四條 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場地使用費,包括土地開發(fā)費和土地使用費。
第五條 土地開發(fā)費為每平方米元人民幣,總額為元人民幣。乙方〔或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須于本合同簽字之日起日內全部付清。
乙方(或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支付了全部土地開發(fā)費后日內,甲方應為乙方辦理土地登記(或變更登記)手續(xù),頒發(fā)(換發(fā))《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
第六條 土地使用費為每年元人民幣(美元或港幣等),自年月日起,乙方(或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應于每年月日前向甲方繳納當年的土地使用費。
土地使用費收取標準五年后根據(jù)國家〔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市(縣)〕有關規(guī)定由甲方作相應調整,調整后乙方應自調整年度起按新標準繳納土地使用費。
(注:乙方依照有關規(guī)定可以享受減免優(yōu)惠政策的,可依照減免規(guī)定擬定此條)。
第七條 除本合同另有規(guī)定外,乙方應在本合同規(guī)定的付款期限內將合同要求支付的費用匯入甲方銀行帳號內。
銀行名稱:銀行分行,帳號
甲方銀行帳戶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后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由于甲方未及時通知此項變更而造成誤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遲收費,乙方概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 該土地用于建設項目,乙方必須按規(guī)劃要求和規(guī)定用途使用土地。
在本合同期限內,乙方確需改變土地用途的,經(jīng)甲方同意后辦理變更土地用途的手續(xù)。
第九條 甲方同意承擔該土地的征地、拆遷、界址定點具體事務,并于年月日前交付土地。
乙方應妥善保護界樁,不得私自改動,界樁遭受破壞或移動時,應及時書面報告甲方,請求重新埋設,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 土地使用年限期滿或乙方提前終止經(jīng)營時,本合同同時終止履行。乙方應向甲方交還土地使用證,辦理注銷登記手續(xù)。乙方對該土地內投資建設的建筑物、附著物有權處置,但時間不得超過,逾期由甲方無償取得。
如乙方需繼續(xù)使用該土地,須在距期滿六個月之前向甲方提交續(xù)期用地申請,經(jīng)甲方同意后,須重新簽訂土地使用合同,方可使用。
第十一條 乙方依據(jù)本合同通過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不得轉讓、出租、抵押。如需轉讓、出租、抵押,必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zhèn)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規(guī)定辦理出讓手續(xù),補交出讓金。
第十二條 如果乙方(或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不能按時支付土地使用費,從滯納之日起,按日加收應繳費額%的滯納金,滯納期超過六個月的,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
第十三條 如果由于甲方的過失,致使乙方延期占有土地使用權,則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期限應相應推延,乙方有權請求賠償。
第十四條 如果乙方在該土地上連續(xù)兩年不投資建設,甲方有權收回該土地使用權。乙方已付土地費用不予返還。
第十五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十六條 因執(zhí)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雙方同意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本合同經(jīng)雙方法定代表人(或經(jīng)授權的委托代理人)簽字后生效。
第十八條 本合同所有日期均為公歷。
第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簽署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份。
第二十條 本合同于年月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市(縣)簽訂。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本合同附件是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臨時使用土地合同(專業(yè)20篇)篇十七
第一條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省(自治區(qū)、直轄市)________市(縣)土地管理局(以下簡稱甲方),法人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法人住所地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關于外商投資企業(yè)用地管理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有關規(guī)定,雙方通過友好協(xié)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甲方提供給乙方使用的國有土地位于____________,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其位置與四至范圍如本合同附圖所示。附圖已經(jīng)甲、乙雙方確認。
第三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年限為______年,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算。
第四條 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場地使用費,包括土地開發(fā)費和土地使用費。
第五條 土地開發(fā)費為每平方米________元人民幣,總額為______元人民幣。乙方[或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須于本合同簽字之日起______日內全部付清。
乙方(或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支付了全部土地開發(fā)費后______日內,乙方必須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或變更登記)手續(xù),領取(更換)《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
第六條 土地使用費為每平方米________元人民幣,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乙方應于每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繳納當年的土地使用費。土地使用費收取標準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規(guī)定五年后由甲方作相應調整,調整后乙方應自調整年度起按新標準繳納土地使用費。
第七條 除本合同另有規(guī)定外,乙方應在本合同規(guī)定的付款期限內將合同要求支付的費用匯入甲方銀行帳號內。銀行名稱:__________銀行__________分行,帳戶號________________。
甲方銀行帳戶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后________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由于甲方未及時通知此項變更而造成誤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遲收費。乙方概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 該土地用于建設__________項目,乙方必須按規(guī)劃要求和規(guī)定用途使用土地。
在本合同期限內,乙方確需改變土地用途的,經(jīng)甲方同意后辦理變更土地用途的手續(xù)。
第九條 甲方同意承擔該土地的征地、拆遷、界址定點具體事務,并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付土地。
乙方應妥善保護界樁,不得私自改動,界樁遭受破壞或移動時,應及時書面報告當?shù)赝恋毓芾聿块T,請求重新埋設,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 土地使用年限期滿或乙方提前終止經(jīng)營時,本合同同時終止履行。乙方應辦理注銷登記手續(xù)交還土地使用證。乙方對該土地內投資建設的建筑物、附著物有權處置,但時間不得超過________,逾期由甲方無償取得。
如乙方需繼續(xù)使用該土地,須在期滿六個月之前向甲方提交續(xù)期用地申請,經(jīng)甲方同意后,須重新簽訂土地使用合同方可使用。
第十一條 乙方依據(jù)本合同通過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不得轉讓、出租、抵押。如需轉讓、出租、抵押,必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zhèn)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條例》規(guī)定辦理出讓手續(xù),補交出讓金。
第十二條 如果乙方不能按時支付土地使用費,從滯納之日起,按日加收應繳費額____%的滯納金。滯納期超過六個月的,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
第十三條 如果由于甲方的過失,致使乙方延期占有土地使用權,則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期限應推延,乙方有權請求賠償。
第十四條 如果乙方在該土地上連續(xù)兩年不投資建設,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乙方已付土地費用不予返還。
第十五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十六條 因執(zhí)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雙方同意向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不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xié)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本合同經(jīng)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后生效。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____份簽署,甲乙方雙方各執(zhí)____份。
第十九條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省(自治區(qū)、直轄市)______市(縣)簽訂。
第二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相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省 __________(自治區(qū)、直轄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市(縣)土地管理局 (章) ______________(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 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
臨時使用土地合同(專業(yè)20篇)篇十八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第一條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關于外商投資企業(yè)用地管理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有關規(guī)定,雙方通過友好協(xié)商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二條甲方提供給乙方使用的國有土地位于,面積為平方米。其位置與四至范圍如本合同附圖所示。附圖已經(jīng)甲、乙雙方確認。
第三條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年限為____年,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算。
第四條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場地使用費,包括土地開發(fā)費和土地使用費。或:乙方依據(jù)合資或合作企業(yè)合同,由乙方中的(注: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向甲方支付場地使用費,包括土地開發(fā)費和土地使用費。
第五條土地開發(fā)費為每平方米元人民幣,總額為元人民幣。乙方(或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須于本合同簽字之日起____日內全部付清。
乙方(或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支付了全部土地開發(fā)費后____日內,。甲方應為乙方辦理土地登記(或變更登記)手續(xù),頒發(fā)(換發(fā))《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
第六條土地使用費為每年每平方米元人民幣(美元或港元等),自年____月____日起,乙方(或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應于每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繳納當年的土地使用費。
土地使用費收取標準五年后根據(jù)國家有關規(guī)定由甲方作相應調整,調整后乙方應自調整年度起按新標準繳納土地使用費。
乙方依照有關規(guī)定可以享受減免優(yōu)惠政策的,可依照減免規(guī)定擬定此條。
第七條除本合同另有規(guī)定外,乙方應在本合同規(guī)定的付款期限內將合同要求支付的費用匯入甲方銀行賬號內。銀行名稱:銀行分行,賬戶號.
第八條該土地用于建設項目,乙方必須按規(guī)劃要求和規(guī)定用途使用土地。
在本合同期限內,乙方確需改變土地用途的,經(jīng)甲方同意后辦理變更土地用途的手續(xù)。
第九條甲方同意承擔該土地的征地、拆遷、界址定點具體事務,并于年____月____日前交付土地。
乙方應妥善保護界樁,不得私自改動,界樁遭受破環(huán)或移動時,應及時書面報告甲方,請求重新埋設,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土地使用年限期滿或乙方提前終止經(jīng)營時,本合同同時終止履行。乙方應向甲方交還土地使用證,辦理注銷登記手續(xù)。乙方對該土地內投資建設的建筑物、附著物有權處置,但時間不得超過,逾期由甲方無償取得。
第十一條乙方依據(jù)本合同通過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不得轉讓、出租、抵押。如需轉讓、出租、抵押,必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zhèn)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規(guī)定辦理出讓手續(xù),補交出讓金。
第十二條如果乙方(或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不能按時支付土地使用費,從滯納之日起,按日加收應繳費額____%的滯納金。滯納期超過6個月的,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
第十三條如果由于甲方的過失,致使乙方延期占有土地使用權,則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期限應相應推延,乙方有權請求賠償。
第十四條如果乙方在該土地上連續(xù)兩年不投資建設,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乙方已付土地費用不予返還。
第十五條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十六條因執(zhí)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按項解決:(1)提請仲裁機構仲裁;(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本合同經(jīng)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后生效。
第十八條本合同所有日期均為公歷。
第十九條本合同一式____份簽署,甲乙雙方各執(zhí)____份。
第二十條本合同于年____月_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省市(縣)簽訂。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年____月____日年____月____日。
臨時使用土地合同(專業(yè)20篇)篇十九
因為甲方正在辦理位于使用面積為***平方米,界址為的土地的使用權手續(xù),而乙方欲在此土地范圍內通行,經(jīng)甲乙雙方平等協(xié)商,就乙方使用該地塊事宜,達成協(xié)議如下:
一、甲方承諾:
1、甲方取得土地使用權后,甲方提供給乙方使用的地塊面積約****平方米,面積以實際丈量為準。該地塊的界址為****,具體的位置詳見附圖。
2、該地塊的使用期限為一年,自甲方辦理完畢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xù)之日開始計算,如乙方在期限屆滿前一個月內提出書面請求并經(jīng)甲方書面同意的,本協(xié)議可延期至三年,如乙方在本條使用期限內另有通行道路,甲方提前收回該地塊。
二、乙方同意并保證:
1、該地塊用途為修建用于乙方日常通行的臨時道路,乙方不得在該地塊上搭建任何建筑物,不得改變該地塊的用途。未經(jīng)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該地塊轉租給第三人,也不得允許第三人使用該地塊。
2、乙方保證土地使用費每半年支付一次,且提前一個月交付土地使用費。
3、乙方自行解決修建臨時道路的費用,由乙方協(xié)調xxxx街道辦事處承擔道路修建費用,甲方不負擔因此產(chǎn)生的任何費用。因使用該地塊產(chǎn)生的其他費用由乙方承擔。
4、本協(xié)議期限屆滿后,乙方立即把無償使用的地塊歸還甲方。如有遲延,乙方應按照10萬元/天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5、本協(xié)議經(jīng)雙方蓋章后,乙方全力配合相關的政府部門的征收土地工作,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撓政府部門的征收工作,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礙甲方行使土地使用權。
三、鑒于乙方在本協(xié)議的上述保證,甲方才同意簽訂本協(xié)議,將該地塊交付乙方無償使用,如果乙方違反上述保證,甲方立即解除本協(xié)議,乙方必須按照10萬元/天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四、本協(xié)議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zhí)一份,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如甲方未取得土地使用權,本協(xié)議自動失效,雙方互不追究任何責任。
甲方:
乙方:
臨時使用土地合同(專業(yè)20篇)篇二十
贈與人戴梅香是受贈人劉旭紅的母親,贈與人的配偶劉化康于20____年10月17日死亡,贈與人擬將如下登記在趙治淼等九十戶名下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中劉化康所占份額歸屬于贈與人50%的產(chǎn)權贈與受贈人,經(jīng)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
國有土地使用權坐落:上渡辦事處白沙洲路
國有土地使用證編號:新國用(20____)第g0110001號
贈與人與受贈人共同到不動產(chǎn)登記部門辦理產(chǎn)權過戶手續(xù)。
贈與國有土地使用權尚未交付時,贈與人經(jīng)濟狀況顯著惡化,可以變更或終止合同,但可以適當賠償受贈人因相信贈與人贈與行為而造成的經(jīng)濟損失。
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1)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的。
(2)其他法律規(guī)定的情形。
一切與本合同有關的糾紛,首先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一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guī)定,經(jīng)合同雙方協(xié)商一致,作出補充規(guī)定,補充規(guī)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