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是人們在市場交易中以貨幣或其他等值物品進行交換的行為,它是滿足人們需求的基本方式之一。我最近在考慮進行一筆買賣交易呢。小編為大家搜集的買賣范文中,有一些是成功的典范,也有一些是失敗的教訓,大家可以一起學習反思。
成都市商品房買賣合同(匯總19篇)篇一
甲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規定,已合法取得_________地塊_________平方米國有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甲方在上述土地上建設的商品房項目名稱為_____________,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總平面見附件1。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上述項目之商品房買賣,訂立本契約。
第一條標的。
第1款乙方向甲方購買上述商品房中_________幢_________單元_________室房屋;該房屋使用功能為_________。
該房屋主體建筑總層數_______層,其中_________米以下_______層,_________米以上_______層;屬框架框架/框剪/磚混)結構,層高_________米。
該房屋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公用分攤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計入上述共有公用分攤面積的共有部位詳見附件2;雖未計入上述共有公用分攤面積但歸全體業主共有公用的房屋和建筑部位詳見附件3。
除附件2、3所列項目以外的配套房屋、建筑歸甲方所有,甲方可依法行使權利但權利人應當按規劃設計用途使用該房屋、建筑物、不得擅自改變其用途。
與該房屋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公共配套設施及其標準見附件4,該房屋的套型及分層平面位置見附件5,裝修裝飾及設備標準見附件6。
第2款本契約所稱該房屋,包括其占用土地范圍內國有土地使用權,該房屋的土地面積在乙方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登記時由政府主管部門核定。
第3款甲方已申領_________第_________號《_________市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依法可以銷售該房屋。
第二條價格。
第1款乙方購買該房屋以建筑面積計算,單價為________元/平方米,房款合計_____________元整,幣種為人民幣。
第2款乙方除上述房款外,對取得附件3所列項目的共有權不再另行支付價款。
第三條定金及其處理辦法。
第1款乙方應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定金,幣種為人民幣。
第2款甲乙雙方履行契約時,定金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在乙方履行附件7最后一次付款時,充抵房款。
2.在空白時,甲方一次性返還乙方。
第四條付款方式及時間。
第1款乙方按照本契約附件7載明的付款方式和時間向甲方支付房款。
第2款如乙方違反本契約附件7的約定,乙方承擔下列第_________種違約責任;但甲方解除本契約的除外:
1.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息,向甲方支付未付到期房款逾期間的違約金。
2.按照每萬分之五計算,向甲方支付未付到期房款逾期期間的違約金。
第3款經甲方催告后30天內,乙方仍未支付到期房款,且未付到期房款的金額達到總房款式50%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契約,并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甲方于解除本契約后15天內將已付房款退還乙方,定金不返還或乙方按總房款的3%向甲方支付賠償金。
經甲方催告后30天內,乙方仍未支付到期房款,且未付到期房款的金額達到總房款20%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全部房款或解除本契約,甲方解除本契約時,按下列第1種方式處理:
1.甲方于解除本契約后15天內將已付房款退還乙方,定金不返還;乙方按總房款的3%向甲方支付賠償金。
甲乙雙方解除本契約時,按以下約定處理:
1.就付款方式的期限以及遲延付款所應承擔的責任須明確約定,以防產生糾紛無約可依。
2.如果選擇按揭的方式支付房款,注意約定如貸款不獲銀行批準時的解決辦法和處理方式。
第五條預售款的專用。
第1款該房屋竣工前,《_________》商品房的預售款應用于有關該房屋的工程建設,由開戶銀行監管。
第2款甲方如將該預售款挪作他用,視為甲方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乙方有權中止履行本契約,甲方在30天內不提供相應擔保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契約,并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甲方應于本契約解除后15天內將已收房款及雙倍定金返還乙方;并按總房款的3%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房屋交付時間。
第1款甲方應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該房屋交付乙方。
第2款甲方逾期交付該房屋的,甲方承擔下列第_________種違約責任;但乙方解除本契外:
1.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息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期間已收房款的違約金。
2.按照每天萬分之五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期間已收房款的違約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3款甲方逾期交付該房屋,經乙方催告后30天內仍未履行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契約,并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甲方應于本契約解除后15天內將已收房款及雙倍定金返還乙方,并按總房款3%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公共配套設施的交付時間。
第1款甲方應按附件4載明的時間將與該房屋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公共配配套設施交付使用。
第2款如甲方逾期交付上述公共配套設施的,甲方承擔下列第_________種違約責任;但乙方解除本契約的除外:
1.按照每天萬分之二計算,向乙方支付已收房款逾期期間的違約金。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3款甲方未按前款約定的時間交附件4中第1-6項公共配套設施,經乙方催告后30天內甲方仍未履行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契約,并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注意:明確注明,如道路、綠化、水、電、氣、防盜系統等。
1.甲方應于本契約解除后15天內,將已將房款及雙倍定金返還乙方,并按總房款的3%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房屋交付標準。
第1款甲方應按第一條約定的標準交付該房屋。
第2款第一條約定的該房屋建筑面積為甲方預測,如與實際交付的面積有誤差,按照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按規定的處理辦法執行。
2.按規定的處理辦法執行。
第3款甲方交付該房屋與第一條約定標準不符合的,甲方承擔下列第_________種違約責任,但本條前款和第4、5款另有約定除外;乙方也可以解除本契約:
1.單價降低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并一交付該房屋后30天內與乙方結算。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4款甲方交付該房屋的公共配套設施低于附件4約定標準的,甲方承擔下列第_________種違約責任;甲方低于附件4約定標準交付附件4中第_________項公共配套設施的,乙方也可以解除本契約:
1.單價降低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并于交付后30天內與乙方結算。
2.采取補救措施使其達到附件4約定標準。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5款甲方交付該房屋的裝修及設備低于附件6約定標準的,甲方承擔上列第_________種違約責任:
1.按有關裝飾裝修及設備的重置價差價雙倍賠償乙方。
2.在_________天內采取補救措施使其達到附件6約定標準。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6款乙方依本條上述約定解除本契約時,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甲方應于本契約解除后15天內,將已收房款及雙倍定金返還乙方,并按總房款的3%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工程質量驗收。
第1款甲方取得有關工程驗收合格證明文件后,方可將該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第2款該房屋交付后,如有關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責令停止使用的,甲方承擔下列第_________種責任:
1.視同甲方自始未交付該房屋,并賠償乙方因此蒙受的一切損失。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房屋交接手續。
第1款甲方交付該房屋時,應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在書面通知送達之日起30天內對該房屋進行驗收并與甲方辦理交接手續。甲乙雙方交接鑰匙,簽署房屋交接單,即為交付。
第2款若乙方在上述書面通知送達之日起30天內未對該房屋進行驗收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甲方按每天_________元向乙方收取房屋管理費;該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由乙方承擔。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質量保證書和使用說明書。
甲方交付該房屋時,應當按規定向乙方提供由《質量保證書》和《使用說明書》。
第十二條房屋保修。
第1款保修期按附件8的約定執行,但約定的保修期不得短于國家規定最低保修期。保修期自該房屋交付之日起計算。
第2款該房屋在保修期內因質量問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按下列第_________種約定賠償乙方:
1.乙方實際損失。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3款該房屋在保修期內發生重大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使用的,經有關部門認定系甲方責任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契約。
第十三條物業管理。
本合同簽訂前,甲方就該房屋所在商品房項目的物業管理已與_________簽訂《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并已制定《業主臨時公約》。乙方承諾,自愿遵守該《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和《業主臨時公約》,并按其規定行使權利、履行義務。
本合同簽訂后,業主委員會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和業主大會制定的《業主公約》依法生效的,乙方按有關物業管理的規定行使權利、履行義務。
上述《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主要內容和《業主臨時公約》詳見附件9。
第十四條權利瑕疵擔保。
第1款下述第三人對該房屋享有下列第_________項權利;甲方保證,該第三人已書面同意甲方將該房屋出賣給乙方:
1._________的抵押權。
2.承租人:_________的權利。
第2款甲乙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上述第三人權利:
1.甲方應于本契約生效后_________天內取得上述第三人不向乙方主張上述抵押權的書面保證,并于辦理該房屋產權交易過戶手續前消滅該抵押權。否則乙方有權立即解除本契約,并要求甲方賠償占總房款_________%的賠償金。
2.甲方應于本契約生效后_________天內征得上述第三人同意,從_________時起將甲方的有關租賃合同權利義務轉讓給乙方;并對預收租金按實與乙方結算。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產權轉移手續。
第1款該房屋交付后90天內,甲乙雙方應按有關規定準備完備的資料,協助對方輸該房屋產權交易過戶及申領有關權證手續。
第2款附件3所列房屋和建筑部位符合獨立登記所有權條件的,自甲方向業主或物業管理企業正式移交之日起_________日內,甲方與業主應按有關規定準備完備的資料,協助對方辦理該房屋和建筑部位的產權交易及申領權證手續。
第3款如違反前1、2條款約定,剛不協助方向對方承擔下列第_________種違約責任:
1.按每天_________元計處,不協助方向對方支付逾期期間的違約金。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通訊。
一方向對方發送的有關本契約的通訊,以本契約載明的通訊地址為送達目的地。若需變更通訊地址,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否則,造成有關通訊不能送達或送達不到的,在一定合理期限后即視為送達。
第十七條期間。
本契約關于期間的約定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關于期間的規定。
第十八條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契約在_________辦理登記手續后生效。
第十九條爭議解決方式。
1.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南京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條附件及空格部分填寫內容的效力。
本契約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簽訂作為附件10的補充協議。本契約的附件是本契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本契約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內容與鉛印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文字。
甲乙雙方以本契約的漢語文本為正式文本;若其他文字文本與漢語文本有沖突,以漢語文本為準。
第二十二條合同文本及留存。
本契約一式_______份;正本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__份,甲方_______份,乙方_______份,_________房地產市場管理處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
附件。
附件1總平面圖。
附件2計入共有公用分攤面積的共有部位。
1.分隔墻。
2.外墻體一半。
3.樓梯間。
4._________。
5._________。
附件3未計入共有公用分攤面積但歸全體業主共有的房屋和建筑部位。
1.物業管理用房。
2._________。
3._________。
附件4公共配套設施。
甲方應按下列標準的時間交付與該房屋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公共配套設施:
3.名稱:___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交付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5套型及分層平面位置圖。
附件6裝飾裝修及設備標準。
附件7付款方式及時間。
附件8保修范圍及期限。
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房屋工程質量保修期如下:
1.基礎設施、房屋的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合理使用年限。
2.房屋防水、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廚房、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為_________年。
3.供熱與供冷系統,為_________個采暖期、供冷期。
4.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為_________年。
5.墻面、頂棚抹灰層脫落,為_________年。
6.地面空鼓開裂、大面積起砂,為_________年。
7.門窗翹裂、五金件損壞,為_________年。
8.管道堵塞,為_________個月。
9.衛生潔具,為_________年。
10.燈具、電器開關,為_________個月。
11.房屋白蟻預防,為_________年。
1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9-1《前期物業服合同》主要內容。
附件9-2《業主臨時公約》。
附件10補充協議。
成都市商品房買賣合同(匯總19篇)篇二
甲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規定,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上述房屋的預售預購事項,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預售房屋售價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幣________元,價款合計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萬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__________元)。乙方同意按分期付款方式付款。乙方已支付的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時轉為購房價款。
第二條貸款相關事宜由房產商負責協調辦理。
第二條甲方須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將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三條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未按期將房屋交付給乙方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索違約金。違約金支付時間自房屋應交付之日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每延期一天,甲方按房價款總額的萬分之________(大寫數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四條除不可抗力外,逾期________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甲方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書面通知送達甲方之日起生效。
第六條甲方交付的房屋經建設工程質量監管部門認定不合格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應在合同解除后30日內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并將乙方已付的房價款和利息全部退還乙方。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一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由簽字之日起開始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成都市商品房買賣合同(匯總19篇)篇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北京市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辦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出賣人和買受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商品房現房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項目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出讓】【轉讓】【劃撥】方式取得坐落(國有土地使用證的坐落)于_____________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該地塊【國有土地使用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面積為:__________,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所在土地用途為:_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在上述地塊上建設的商品房【地名核準名稱】【推廣名】為:____________,該商品房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__,現已通過規劃驗收并完成了竣工驗收。
第二條銷售依據。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現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證號為:_______________,
填發單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基本情況。
經公安行政管理部門核準,該商品房地址為:________________。該商品房為第一條規定項目中的______【幢】【座】第_______層_________單元___________號。
該商品房所在樓棟的主體建筑結構為:_____________,建筑層數為:___________層,其中地上___________層,地下_________層。
該商品房的用途為【住宅】【經濟適用住房】【公寓】【別墅】【辦公】【商業】:___________;【層高】【凈高】為:_________米,【坡屋頂凈高】最低為:_________米,最高為:___________米。該商品房朝向為:_____________;有______個陽臺,其中______個陽臺為封閉式,________個陽臺為非封閉式。
出賣人委托實測該商品房面積的房產測繪機構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實測建筑面積共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共用部位與共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
該商品房平面圖及在整個樓棟中的位置圖見附件一,有關共用部位與共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構成說明見附件二。
本條所稱層高是指上下兩層樓面或樓面與地面之間的垂直距離,凈高是指樓面或地面至上部樓板底面或吊頂底面之間的垂直距離。
第四條抵押情況。
該商品房的抵押情況為:___________。
1.該商品房未設定抵押。
2.該商品房已設定抵押,抵押權人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登記部門為: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登記日期為:______________。
關于抵押的相關約定見附件三。
第五條租賃情況。
該商品房的租賃情況為:___________。
1.出賣人未將該商品房出租。
2.出賣人已將該商品房出租,【買受人為該商品房承租人】【承租人已放棄優先購買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照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按照套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每平方米______(幣)______元,總價款______(幣)_____佰_____拾_____億______仟_____佰____拾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大寫)。
2.按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每平方米_________(幣)_____元,總價款______(幣)_____佰_____拾_____億_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大寫)。
3.按照套(單元)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______(幣)_____佰_____拾_____億______仟_____佰____拾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大寫)。
4.按照_________________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______(幣)_____佰_____拾_____億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大寫)。
具體約定見附件四。
本條所稱建筑面積,是指房屋外墻(柱)勒腳以上各層的外圍水平投影面積,包括陽臺、挑廊、地下室、室外樓梯等,且具備有上蓋,結構牢固,年_____月_____日前向買受人交付該商品房。
(二)該商品房交付時應當符合下列第、2、______、______、______項所列條件。
1.提供有資質的房產測繪機構完成的該商品房面積實測技術報告書。
2.該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
3.滿足第十二條中出賣人承諾的市政基礎設施和其他設施達到的條件。
4.該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提供《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表》(xx年月日起進行住宅工程竣工驗收的房屋適用)。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逾期交房責任。
除不可抗力外,出賣人未按照第九條約定的期限和條件將該商品房交付買受人的,按照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處理。
1.按照逾期時間,分別處理。((1)和(2)不作累加)。
(2)逾期超過______日(該日期應當與第()項中的日期相同)后,買受人有權退房。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應當自退房通知送達之日起_____日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照買受人全部已付款的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第九條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計算向買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萬分之_____(該比率應當不小于第()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并于該商品房實際交付之日起____日內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交接手續。
(一)該商品房達到第九條約定的交付條件后,出賣人應當在交付日的7日前,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接手續的時間、地點以及應當攜帶的證件。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第九條約定的證明文件,并滿足第九條約定的其他條件。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的證明文件不齊全,或未滿足第九條約定其他條件的,買受人有權拒絕接收,由此產生的逾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并按照第十條處理。
(二)驗收交接后,雙方應當簽署商品房交接單。由于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辦理交接手續的,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約定方式處理:__。
(三)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繳納稅費。
1.出賣人不得將買受人交納稅費作為交接該商品房的條件。
2.買受人同意委托出賣人代交下列第___、___、___、___、___、___種稅費,并在接收該商品房的同時將上述稅費交給出賣人。
(1)專項維修資金;。
(2)契稅;。
(3)第二十條約定的物業服務費用;。
(4)供暖費;。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買受人自行向相關單位繳納下列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種稅費,并在接收該商品房的同時向出賣人出示繳納稅費的憑據。
(1)專項維修資金;。
(2)契稅;。
(3)第二十條約定的物業服務費用;。
(4)供暖費;。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市政基礎設施和其他設施的承諾。
出賣人承諾與該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相關的市政基礎設施和其他設施按照約定的日期達到下列條件:
市政基礎設施。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果在約定期限內未達到條件,雙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處理: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其他設施。
(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果在約定期限內未達到條件,雙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處理: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商品房質量、裝飾、設備標準的約定。
(一)出賣人承諾該商品房使用合格的建筑材料、構配件,該商品房質量符合國家和本市頒布的工程質量規范、標準和施工圖設計文件的要求。
(二)出賣人和買受人約定如下:
1.該商品房室內空氣質量經檢測不符合國家標準的,自該商品房交付之日起_______日內(該時限應當不低于60日),買受人有權退房。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應當自退房通知送達之日起______日內退還買受人全部已付款,并按照__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由出賣人承擔賠償責任。因此而發生的檢測費用由出賣人承擔。
買受人不退房的或該商品房交付使用已超過_____日的,買受人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付該商品房時,該商品房已經由建設、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驗收合格,出賣人應當與買受人共同查驗收房,發現有其他問題的,雙方同意按照第_____種方式處理。
(1)出賣人應當于_______日內將已修復的該商品房交付。由此產生的逾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并按照第十條處理。
(2)由出賣人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工程質量的規范和標準在商品房交付之日起_____日內負責修復,并承擔修復費用,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由出賣人承擔賠償責任。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出賣人交付的商品房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當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處理。
(1)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具體裝飾和設備標準的約定見附件六。
(三)出賣人和買受人對工程質量問題發生爭議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委托有資質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檢測,雙方均有協助并配合對方檢測的義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住宅節能措施。
該商品房為住宅的,應當符合國家有關建筑節能的規定和北京市規劃委員會、北京市建設委員會發布的《居民建筑節能設計標準》(dbj0-602-)的要求。未達到標準的,出賣人應當按照《居民建筑節能設計標準》的要求補做節能措施,并承擔全部費用;因此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出賣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住宅保修責任。
(一)該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自該商品房交付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
該商品房為非住宅的,雙方應當簽訂補充協議詳細約定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內容。
(二)在該商品房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雙方有退房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沒有退房約定的,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買受人應當配合保修。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
第十六條使用承諾。
買受人使用該商品房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補充協議及其附件另有約定外,買受人在使用該商品房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使用與該商品房有關的共用部位和設施,并按照共用部位與共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用途。
第十七條權屬轉移登記。
(一)出賣人保證該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相應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商品房交付使用后,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第_____種方式處理。
1.雙方共同向權屬登記機關申請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
2.買受人自行委托他人向權屬登記機關申請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
3.買受人同意委托________________向權屬登記機關申請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委托費用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
(三)買受人未能在商品房交付之日起_______日內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的,雙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處理。
1.如因出賣人的責任,買受人有權退房。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應當自退房通知送達之日起____日內退還買受人全部已付款,并按照_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買受人不退房的,自買受人應當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的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之日止,出賣人按日計算向買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萬分之_____的違約金,并于買受人實際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之日起____日內向買受人支付。
2.如因買受人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條共有權益的約定。
1.該商品房所在樓棟的屋面使用權歸全體產權人共有。
2.該商品房所在樓棟的外墻面使用權歸全體產權人共有。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條附屬建筑物、構筑物的約定。
雙方同意該商品房的地下停車庫等附屬建筑物、構筑物按照以下第______種方式處理。
1.出賣人出賣該商品房時,該商品房附屬的______、______、______、隨同該商品房一并轉讓。
2.出賣人聲明該商品房附屬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不隨同該商品房一并轉讓。
第二十條前期物業服務(未成立業主委員會)。
(一)出賣人依法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資質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前期物業管理期間,物業服務收費價格為__________月·平方米(建筑面積)。價格構成包括物業區域內保潔費、公共秩序維護費、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日常維護費、綠化養護費、綜合管理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上停車管理費_______,地下停車管理費__________。
(三)物業管理企業按照第______種方式收取物業服務費。
1.按照年收取,買受人應當在每年的______月______日前繳費。
2.按照半年收取,買受人應當分別在每年的______月______日前和______月______日前繳費。
3.按照季收取,買受人應當分別在每年的______月______日前、______月______日前、______月_____日前和______月______日前繳費。
(四)物業服務的內容和業主臨時公約的內容見附件七。買受人已詳細閱讀附件七有關物業服務的全部內容和業主臨時公約,同意由出賣人依法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提供前期物業服務,遵守業主臨時公約。
第二十一條專項維修資金。
買受人委托出賣人代交專項維修資金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接收該商品房之日起_____日內,向買受人提交專項維修資金繳納憑證。
買受人自行繳納專項維修資金的,應當在商品房交付【時】【之日起_____日內】,向物業管理企業出示專項維修資金繳納憑證。
第二十二條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合同的一方當事人應當及時告知另一方當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結束之日起______日內向另一方當事人提供證明。
第二十三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對本合同中未約定、約定不明或不適用的內容簽訂書面補充協議進行變更或補充,但補充協議中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中約定應當由出賣人承擔的責任或不合理地加重買受人責任、排除買受人主要權利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對本合同的解除,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及附件共______頁,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出賣人______份,買受人______份,______份,______份。
附件一房屋平面圖及在整個樓棟中的位置圖(應標明方位)(略)。
附件二共用部位與共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構成說明。
1.被分攤的共用部位的名稱、用途、所在位置、面積。
2.參與分攤公用建筑面積的商品房名稱、用途、所在位置、面積、分攤系數。
3.不分攤的共用部位。
附件三關于抵押的相關約定(略)。
附件四計價方式與價款的其他約定(略)。
附件五付款方式及期限的約定(略)。
附件六裝飾和設備標準的約定。
1.采暖系統:
(3)采暖設備品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保溫材料:
(1)外墻保溫:【擠壓聚苯板】【發泡聚苯板】【發泡聚安酯】________;。
(2)內墻保溫:【石膏聚苯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外墻:【瓷磚】【涂料】【玻璃幕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內墻:【涂料】【壁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頂棚:【石膏板吊頂】【涂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室內地面:【大理石】【花崗巖】【水泥抹面】【實木地板】________。
7.門窗:
(3)門窗型材:【雙玻中空斷橋鋁合金窗】【塑鋼雙玻璃】___________。
8.廚房:
(4)廚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衛生間:
(3)頂棚:【水泥抹面】【石膏吊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陽臺:【塑鋼封閉】【鋁合金封閉】【斷橋鋁合金封閉】【不封閉】_____。
1.電梯:
(2)電梯速度:_____米秒;。
(3)電梯載重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千克;。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七物業服務。
(本附件內容與出賣人和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一致)。
一、物業服務內容。
二、物業服務質量。
三、物業收費項目及價格。
四、業主臨時公約。
五、其他約定。
________市建設委員會。
__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成都市商品房買賣合同(匯總19篇)篇四
合同雙方當事人: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
【委托代理人】【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項目建設依據。
該地塊土地面積為____________,規劃用途為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出賣人經批準,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品房,【現定名】【暫定名】______________.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施工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商品房銷售依據。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現房】【預售商品房】。預售商品房批準機關為____________,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
第三條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項目中的:
第_________【幢】【座】___________【單元】【層】________號房。
該商品房的用途為________,屬___________結構,層高為__________,建筑層數上_______層,地下_______層。
該商品房陽臺是【封閉式】【非封閉式】。
第四條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第________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按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每平方米___元,總金額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萬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整。
2.按套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每平方米_____元,總金額______千______百_____拾______萬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整。
3.按套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__拾_____元整。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當事人選擇按套計價的,不適用本條約定。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1.雙方自行約定:
2.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_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產權登記面積-合同約定面積。
面積誤差比=——————————————————×100﹪。
合同約定面積。
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第六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分期付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如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
逾期超過___日后,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___﹪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愿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____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交付期限。
出買人應當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將具備下列第______種條件,并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
1.該商品房經驗收合格。
4.該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準文件。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_______日內告知買受人的。
第九條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按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
逾期超過_____日后,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_____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_____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規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經規劃部門批準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下列影響到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或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在有關部門批準同意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該商品房結構形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
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復。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未作書面答復的,視同接受變更。出賣人未在規定時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還人,并按__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買受人不退房的,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交接。
商品房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后,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證明文件,并簽署房屋交接單。所購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由于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_.
第十二條出賣人保證銷售的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出賣人關于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述第_______種方式處理:
1.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出賣人關于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運行的承諾。
出賣人承諾與該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
如果在規定日期內未達到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第十五條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出賣人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_____日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如因出賣人的責任。買受人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項處理:
1.買受人退房,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已付房價款的_____﹪賠償買受人損失。
2.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按已付房價款的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商品住宅的,《住宅質量保證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出賣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非商品住宅的,雙方應當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詳細約定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內容。
在商品房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購買人承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條雙方可以就下列事項約定:
第十八條買受人的房屋僅作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后簽訂補充協議。
第二十一條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連同附件共_____頁,一式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
出賣人_____份,買受人_____份,____________份,__________份。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條商品房預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內,由出賣人向________________申請登記備案。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買受人______________。
附件一房屋平面圖。
附件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構成說明。
附件三裝飾、設備標準。
1.外墻:______________。
2.內墻:______________。
3.頂棚:______________。
4.地面:______________。
5.門窗:______________。
6.廚房:______________。
7.衛生間:____________。
8.陽臺:______________。
9.電梯:______________。
10.其他:_____________。
成都市商品房買賣合同(匯總19篇)篇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為房屋買賣有關事宜,經雙方協商,訂立合同。如下:
一、房屋狀況:(按《房屋所有權證》填寫)。
1、甲方所擁有的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建筑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其現用途為__________。
2、甲方已于房屋所有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已于用證,國有土地使用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方自愿將上訴房屋所有權及所屬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乙方自愿購買該房屋。甲方保證上述房屋所有權及土地使用權無財產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否則,由甲方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二、房屋價款:買賣雙方同意按套計價,該房屋總價款為___________(b:元整)。
三、付款方式:
四、房屋支付:甲方應于辦理房屋立契過戶之日起____日內按合同約定將房屋交付給乙方。
五、甲乙雙方權利義務:
1、在辦理產權過戶手續時,所產生的費用,一切由甲方負責。
2、房屋交付前所發生的所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六、甲乙雙方若出現法律糾紛,可向房屋所在法院進行起訴。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按手印:___________。
乙方簽字、按手印: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成都市商品房買賣合同(匯總19篇)篇六
2、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十一條 甲方如未在本合同。
第十條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之。
1、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2、_________。
第十二條 該房屋符合本合同。
2、_________。
2、乙方不退房,甲方按已付房價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四十九條的規定賠償乙方。
第十六條。
第四十九條的規定賠償乙方。
1、向_________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成都市商品房買賣合同(匯總19篇)篇七
丙方(中介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民法典》、《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城市房地產中介服務管理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丙三方就甲、乙雙方房屋買賣事項,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自愿將座落于_______________街(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巷___________號樓___________單元___________層___________號建筑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的產權房屋出售給乙方,該房朝向、___________竣工于_____年、水氣___________。
二、建筑面積每平方米售價_____元,成交金額合計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大寫)。
三、甲、乙雙方商定,定金(大寫)___________于合同簽訂之時由乙方付給甲方。乙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將購房款全部付給甲方。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甲方將上述房屋正式交付給乙方。
四、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支付方為_____方。本合同簽訂之日,由_____方將中介費一次性付給丙方。
五、本合同簽訂后,由_____方負責辦理交易手續。
六、甲方保證上述房屋權屬清楚,并結清房屋交接前采暖費、煤氣費、水費、電費等費用。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務,由甲方負責清理,并承擔民事訴訟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七、甲方悔約,甲方應將定金退還給乙方,另付給乙方等同于定金數額的違約金。乙方悔約,乙方不得向甲方索還定金。如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屋或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購房款,每逾期一日,由違約方向對方給付相當于上述房屋價款___________‰的滯納金。
八、中介方違法中介或違約,甲方或乙方均可向房產行政管理部門投訴。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丙三方經協商、調解未達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市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九、上述房屋辦理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稅費,由甲乙雙方按規定各自承擔。
十、本合同一式份,甲、乙、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未盡事項,三方可另行議定。其補充協議書經三方簽章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經甲乙丙三方簽章后生效。
十二、三方約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________房屋轉讓之日起,如該房屋在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出現動遷,則甲方負責退還當年己收房款。即動遷之日至本_________20__年底,該房如在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以后發生動遷等事宜,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丙方(中介方):________________。
成都市商品房買賣合同(匯總19篇)篇八
甲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有關規定,通過______________方式,取得北京市____區(縣)____地塊的土地使用塊,土地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國有土地使用證號為__。甲方在上述地塊上建設的____________現已竣工,取得房屋所有權證(證號為__)。經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審核,準予上市銷售,北京市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號為____。
乙方自愿購買甲方的____房屋,房屋用途為____。甲方出售該房屋時亦同時將該房屋分攤的土地使用面積轉讓給乙方。
雙方經協商,就上述房屋的買賣事宜,訂立本契約。
第一條 ____房屋,建筑面積為____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積),房屋狀況詳見附件,土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積),土地使用期限自房屋產權過戶之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上述面積已經____房地局測繪。
第二條 雙方同意上述房屋售價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幣____元,價款合計為(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_______元)。乙方預付的定金_________元,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時轉為購房價款。
第三條 乙方同意在本契約簽定____日內將購房價款全部匯入甲方指定銀行。
甲方指定銀行: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甲方同意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將房屋交付給乙方。交付時,甲方提交建設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出具的《_____市建設工程質量合格證書》,并辦妥全部交接手續。交付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同意按《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辦法》、《北京市建設工程質量條例》及有關規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對乙方購置的房屋進行保修。
第五條 乙方同意在小區物業管理委員會或業主管理委員會未選定物業管理機構之前,其購置的房屋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業管理公司負責管理。
第六條 雙方同意在簽定本契約后三十日內,持本契約和有關證件到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房屋買賣立契過戶手續,并按有關規定申領房地產權屬證件。
辦理上述手續時發生的稅費,由雙方依照有關規定繳納。
第七條 本契約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甲方不按期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索違約金。違約金自約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每延期一日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價款金額的萬分之__(大寫數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__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甲方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權終止本契約。契約終止自乙方書面通知送達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契約終止后30日內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外,并須將乙方已付的房價款及利息全部退還給乙方。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固定資產貸款利率人民幣計算。
第八條 本契約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按期付款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違約金。違約金自本契約約定付款之日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每延期一日乙方按延期交付價款的萬分之__(大寫數字)向甲方支付延期違約金。逾期超過__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契約。契約終止自甲方書面通知送達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納的定金甲方不予返還,甲方將乙方已付的房價款退還給乙方。
第九條 本契約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可另簽補充協議。本契約的附件和雙方簽定的補充協議,為本契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條 本契約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大寫數字)種方式解決糾紛。
(一)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本契約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副本____份,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壹份,____。
成都市商品房買賣合同(匯總19篇)篇九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甲方(出賣人):
乙方(買受人):
鑒于乙方購買甲方改裝車輛(以下簡稱“產品”或“甲方產品”),為了共同開拓市場,經友好協商,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就乙方采購、銷售甲方產品事宜達成本合同。在簽訂本合同前,出賣人已向買受人介紹了合同項下車輛的基本情況。買受人已對合同項下的車輛品牌、規格型號、技術參數和性能等充分了解,并且對合同條款及其含義清楚。
一、產品訂單。
1.1乙方向甲方提交《汽車買賣合同訂單》(以下簡稱“訂單”,見附件1),明確向甲方采購的汽車型號、數量等具體事項。
1.2乙方提交的訂單經甲方確認后不得隨意變更,若確有必要變更的,乙方應在車輛未上線排產前日內提出變更申請并說明原因,經甲方同意后,可根據變更后的訂單生產車輛,交付期按變更后的訂單確認。
1.3乙方向甲方提交訂單后,不得撤銷訂單。如有特殊情況確需撤銷訂單的,需在提交訂單后3日內提出,經甲方同意解除訂單的,乙方應按照訂購汽車合同價值30%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該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需另行向甲方賠償。
二、產品交付。
2.1甲方按照訂單約定的送達日期,將汽車停放在約定的地點,乙方在該地點對汽車進行驗收,如有異議乙方應于驗收當日書面提出。乙方支付全款且驗收合格后,由雙方辦理交付手續。汽車毀損、滅失的風險自交付時起由乙方承擔,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2.2甲方應將以下隨車文件及物品在交接汽車時交付乙方,乙方應現場檢查確認是否齊全:隨車工具、產品使用說明書、產品合格證、產品保修卡。
2.3因汽車資源緊張,甲方延遲送達不長于個工作日時,乙方表示理解且甲方無需承擔任何責任。如再逾期超過日,由雙方協商確定繼續履行或就未履行部分解除訂單,確定繼續履行的由雙方確定實際的交付日期,協商確定解除的雙方協商確定已支付車款的處理方式。
2.4如為甲方提供底盤出售整車,汽車買賣合同訂單下汽車的所有權自乙方全部履行完畢付款義務時轉移于乙方,乙方未全部履行支付價款義務時該標的物所有權不發生轉移,仍歸甲方所有。如乙方提供底盤,乙方未全部履行支付價款義務時,甲方有權對訂單下車輛行使留置權。
2.5乙方自提車輛的,應嚴格按照約定的時間在車輛停放地點自提車輛。自提期限屆滿乙方未提車的,車輛毀損、滅失的風險自自提期限屆滿之日起轉移至乙方,同時乙方按照第九條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三、產品質量。
3.1本合同項下汽車質量執行國家法律規定的標準。在簽訂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介紹了合同項下汽車的技術和質量標準,乙方已明確知悉并充分了解了合同及訂單項下的汽車品牌、規格型號、技術參數和性能等。
3.2雙方確認僅按照本合同以及訂單明確約定的技術及質量標準進行驗收、交付,甲方對汽車質量及售后服務負責的條件和期限按照隨車交付乙方的《產品保修卡》的規定執行。其中三包服務規定:
1、底盤部份按底盤生產廠服務手冊規定執行,并由底盤生產廠服務站負責。
四、車款的結算。
4.1乙方承諾按甲方制定的汽車銷售付款模式,選定付款結算方式,具體以訂單約定為準。乙方需嚴格按照訂單的約定履行付款義務,否則需按照第九條的約定承擔相應的責任。
4.2乙方支付的車款應確定對應車輛的車架號和/或發動機編號,支付車款時未予確定的,甲方有權單方確定對應的車輛。
4.3乙方以銀行承兌匯票方式支付車款的,乙方承諾所提供的票據來源合法、無瑕疵。若乙方所交付的票據出現無法承兌、無法流轉等情形時,無論甲方是否持有票據乙方承諾自發現之日起三日內無條件向甲方全額支付與票據金額等額的車款,并且甲方對票據權利的喪失不承擔任何責任。
五、產品的銷售。
5.1乙方承諾,乙方向車輛最終使用人交付車輛時,應明確向客戶說明車輛的規格型號、載重等使用過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項,屬于特殊車輛的還應當說明相關的使用要求及相關的政策,并向車輛最終使用人告知在使用車輛前須認真參閱產品使用說明書,并按其載明的內容合理使用車輛。若乙方未告知車輛最終使用人,或車輛最終使用人知悉上述產品使用說明書內容后,未按照其載明的規格型號及要求使用車輛,導致車輛出現故障、毀損或產生其它損失的,由乙方或車輛最終使用人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失和后果不屬于質保范圍,且甲方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5.2乙方不得自行以甲方的名義向最終使用人做出關于產品技術、質量標準以及售后服務等方面的承諾,否則因此產生的糾紛及相關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六、通知及送達。
6.1本合同載明的住所地為各方的通訊地址,寄至該地址的書面通知、函件及法律文書等一經簽收即視為送達;未簽收的,郵件退還之日則視為送達之日。
通訊地址變更的,需書面通知對方;未書面通知的以本合同載明的通訊地址為準。
七、責任。
7.1乙方應嚴格按照本合同以及訂單的約定向甲方付款,乙方未及時付款的,甲方有權拒絕交付車輛及/或車輛合格證。逾期超過三十日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逾期金額范圍內的車輛訂單或者逾期款項對應的車輛訂單。
7.2乙方逾期提車的,每逾期一日按照車輛價款萬分之三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三十日仍未提車的,甲方有權自行處置車輛且無需承擔任何責任。
7.3乙方未按期支付購車款,應當以逾期應付購車款為基數,自逾期之日起按每日萬分之五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并賠償因此而產生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評估費、鑒定費、拍賣費、仲裁費等)。
八、終止/解除。
8.1乙方出現以下任一情況,甲方有權終止/解除合同,收回授權并無需通知乙方,不向乙方承擔任何責任,甲方有權扣除乙方的預付保證金并要求乙方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8.1.1未完全按照汽車買賣合同訂單約定的時間、金額支付車款的;。
8.1.3未按照本合同及汽車買賣合同訂單的約定履行義務或履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
8.2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提前終止/解除本協議。
8.3雙方簽訂的合作協議提前終止/解除的,本合同及訂單一并終止、解除,已發生的訂單正常履行的由雙方按照相關約定履行完畢,無法正常履行的按照本合同或者訂單的約定處理,沒有約定的自合作協議終止、解除之日起解除。
8.4無論因何種原因本合同終止/解除的,雙方同意按照以下約定處理相關事宜:
8.4.3甲方已實際交付、乙方尚未付完全款,乙方應自本合同終止、解除之日起日內將車輛退還甲方,乙方已經辦理車輛掛牌登記的,應協助甲方辦理車輛所有權人的變更登記,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向甲方進行全額賠償。
九、其他。
9.1本合同系雙方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出賣人已采取合理方式提請買受人注意本協議項下減輕或免除出賣人責任條款、增加或限制買受人責任條款,并對其進行全面、準確的說明,乙方亦確認并同意該等責任條款并未限制或排除乙方主要權利且合理并予以接受。
9.2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9.3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后生效,其補充、更改需經本合同雙方書面確認并簽署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住所地:
住所地:
郵編:
郵編: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稅號:
稅號:。
成都市商品房買賣合同(匯總19篇)篇十
國籍: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第一條本合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制定。
第二條甲方經人民政府文件批準,取得位于__________市__________地段,占地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使用期限自__________至__________止,共計__________年,土地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
甲方在上述土地興建樓宇,屬__________結構,定名為__________,由甲方出售。
第三條乙方自愿向甲方購買上述樓宇內的第__________座(幢)樓__________單元,建筑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占地(分攤面積平方米)__________平方米。由甲方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交付乙方使用,如遇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使用,但延期不得超過三百六十天,特殊原因是: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
2、施工中遇到異常的困難及重大技術問題不能及時解決;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事件。
上述原因必須以市有關主管部門的證明文件為依據。
第四條甲乙雙方同意上述樓宇單元售價為幣仟佰拾萬仟佰拾元角整。
付款方式由乙方按指定收款銀行:__________
第五條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第二款付款,甲方有權追索違約利息,以應付款之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銀行當時貸款利率計算利息。如乙方逾期三十天仍未付所欠款項和利息,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將樓宇出售他人,出售之款不足以清還甲方之款時,甲方可向乙方追索;如轉售盈利則盈利屬甲方所有。
第六條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條的規定將樓宇單元交付乙方使用,應按合同規定交付日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日止,以當時銀行貸款利率計算利息,以補償乙方的損失。
第七條在簽訂本合同時,甲方應將乙方原認購時所交付的定金退回給乙方或抵作購樓價款。
第八條甲方出售的樓宇須經市建筑質量檢驗部門驗審合格,如質量不合格時,乙方有權提出退房,退房后甲方應將乙方付款在三十天內退回乙方。
第九條乙方在交清購樓款后,由市房管部門發給房產權證書,業主即取得出租、抵押、轉讓等權利。
乙方在使用期間,有權享用與該樓宇有關聯的公共通道、設施、活動場所,同時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令和社會道德,維護公共設施和公共利益。
乙方所購樓宇只作使用。在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樓宇結構,如有損壞應自費修繕。乙方購置的樓宇所占用的土地,按有關土地管理規定繳納土地使用費。
第十條乙方所購樓宇,如發生出租、抵押、轉讓等法律行為,應經市公證處辦理公證后,由市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房產權轉移、登記手續。
第十一條本合同用鋼筆填寫的與打字油印的文字,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簽訂并經市公證處公證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如發生糾紛,雙方應本著友好精神協商解決,不能解決時,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共頁,為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市公證處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售方(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
成都市商品房買賣合同(匯總19篇)篇十一
第十五條根據《合同法》第九十四條的規定,出賣人遲延交付房屋或者買受人遲延支付購房款,經催告后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當事人一方請求解除合同的,應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法律沒有規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經對方當事人催告后,解除權行使的合理期限為三個月。對方當事人沒有催告的,解除權應當在解除權發生之日起一年內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權消滅。
第十六條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過高為由請求減少的,應當以違約金超過造成的損失30%為標準適當減少;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為由請求增加的,應當以違約造成的損失確定違約金數額。
第十七條商品房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可以參照以下標準確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布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
第十八條由于出賣人的原因,買受人在下列期限屆滿未能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除當事人有特殊約定外,出賣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二)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損失數額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
第十九條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或者《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屆滿后超過一年,由于出賣人的原因,導致買受人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
第二十條出賣人與包銷人訂立商品房包銷合同,約定出賣人將其開發建設的房屋交由包銷人以出賣人的名義銷售的,包銷期滿未銷售的房屋,由包銷人按照合同約定的包銷價格購買,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條出賣人自行銷售已經約定由包銷人包銷的房屋,包銷人請求出賣人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二十二條對于買受人因商品房買賣合同與出賣人發生的糾紛,人民法院應當通知包銷人參加訴訟;出賣人、包銷人和買受人對各自的權利義務有明確約定的,按照約定的內容確定各方的訴訟地位。
第二十三條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買受人以擔保貸款方式付款、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并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因不可歸責于當事人雙方的事由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并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出賣人應當將收受的購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還買受人。
第二十四條因商品房買賣合同被確認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致使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的目的無法實現,當事人請求解除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的,應予支持。
第二十五條以擔保貸款為付款方式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當事人一方請求確認商品房買賣合同無效或者撤銷、解除合同的,如果擔保權人作為有獨立請求權第三人提出訴訟請求,應當與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糾紛合并審理;未提出訴訟請求的,僅處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擔保權人就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糾紛另行起訴的,可以與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合并審理。
商品房買賣合同被確認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后,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出賣人應當將收受的購房貸款和購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別返還擔保權人和買受人。
第二十六條買受人未按照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的約定償還貸款,亦未與擔保權人辦理商品房抵押登記手續,擔保權人起訴買受人,請求處分商品房買賣合同項下買受人合同權利的,應當通知出賣人參加訴訟;擔保權人同時起訴出賣人時,如果出賣人為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提供保證的,應當列為共同被告。
第二十七條買受人未按照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的約定償還貸款,但是已經取得房屋權屬證書并與擔保權人辦理了商品房抵押登記手續,抵押權人請求買受人償還貸款或者就抵押的房屋優先受償的,不應當追加出賣人為當事人,但出賣人提供保證的除外。
第二十八條本解釋自20xx年6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施行后訂立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發生的糾紛案件,本解釋公布施行后尚在一審、二審階段的,適用本解釋。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施行后訂立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發生的糾紛案件,在本解釋公布施行前已經終審,當事人申請再審或者按照審判監督程序決定再審的,不適用本解釋。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施行前發生的商品房買賣行為,適用當時的法律、法規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房地產管理法施行前房地產開發經營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
成都市商品房買賣合同(匯總19篇)篇十二
第2部分廣告與樣品。
第3部分房屋質量。
第4部分戶型空間。
第5部分房屋面積。
第6部分建筑設備。
第7部分電氣部分。
第8部分供暖與燃氣。
第9部分裝修標準。
第10部分室內環境。
第11部分室外環境與綠化。
第12部分社區及設施。
第13部分價格付款。
第14部分房屋交付。
第15部分初步驗收與保修。
第16部分所有權證。
第17部分前期物業管理。
第18部分業主委員會。
第19部分消費者權利保護。
第20部分抵押擔保。
第21部分合同變更。
第22部分合同終止與解除。
第23部分退房程序。
第24部分違約責任。
第25部分買受人損失。
第26部分爭議與其他。
第27部分合同附件。
第28部分法律法規及標準。
第1部分 合同背景。
第1條 合同原則:鑒于目前買賣雙方因為合同不明造成諸多爭議,為充分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明確出賣人的合同義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的有關規定,本著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買受人購買出賣人商品房一事達成本合同。
第2條 文字定義:
(3)本合同所稱“本樓”或者“樓房”系指買受人所購商品房所位于的樓座;。
(4)本合同中所稱“小區”、“社區”系指房屋所處于的社區;。
(5)本合同中所指“退房”,是指買受人將房屋或者取得房屋的權利退還給買受人,由出賣人退還買受人支付的購房款的行為。
第3條 合同標的:本房屋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__路_________號_________樓_________層_________室,目前施工進度情況參照由出賣人提供的照片;房屋所在樓房共有_________單元_________層,買受人所購房屋以自然習慣計數處于_________單元_________層,朝向為_________.
第4條 居住目的:出賣人知道買受人購買商品房系為自己住用、通過出租獲得利潤或者在商品房升值時通過及時轉讓獲得利潤,或者行使相關的所有權或用益物權以獲得利益。出賣人承諾在買受人購買此房屋后,本樓內其他房屋僅可作為住宅使用外,不得作為公司辦公用房使用,以保持居住環境的安靜與安全。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條 協商地點:本合同在簽訂及履行過程中,由各方依次選擇談判地點,分別為出賣人銷售場所(_________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__路_________號)或者為買受人及買受人的代理人指定的場所(_________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__路_________號),各方應在會面協商時準備好應當提供的文件資料,以節省雙方的時間。
第6條 土地權利:本項目由北京市政府有關機構批準立項,項目的批準文號為:_________;批準文件的主要內容為:_________.本宗土地原所有權人為:_________,原土地使用權人為:_________,國有土地出讓合同編號為:_________;土地使用證號碼為:_________,土地使用權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土地使用權性質為:_________(商業或住宅)。
第7條 權利擔保:考慮到目前出賣人無法提供正式《國有土地使用證》,為保證買受人的權利,出賣人承諾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買受人提供正式《國有土地使用證》,并且在他項權利記錄中不會有任何擔保抵押記錄,如到期不能提供,則買受人有權要求退房,出賣人則應當承擔全部違約責任;如出賣人不同意退房,或者同意退房但沒有同意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使買受人取回全部房款以前;出賣人都將因缺少《國有土地使用證》而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8條 _________相關許可:用地規劃批準部門為:_________,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_________,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_________.施工許可部門:_________,施工許可證:_________,開工證:_________.建筑企業:總設計單位:_________,建筑師姓名:_________,注冊建筑師號碼:_________,總施工單位:_________,總監理單位:_________.
第9條 _________銷售許可:房屋銷售許可部門為:_________,房屋銷售許可證:_________;出賣人承諾已經依照《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規定,可以提供、辦理并具備辦理銷售許可的全部文件。
第10條 購買過程:出賣人承諾買受人希望購買的第_________樓_________戶已經與其他買受人簽訂了買賣合同,致使買受人的購買目的不能實現;如果買受人發現此套住的宅買賣合同晚于本買賣合同簽訂的日期,則視為受到出賣人的歧視,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承擔的違約償責任為:每平方米支付_________元違約金,或者總額不低于10萬元的補償款。
第11條 _________商品房標準:商品房將適用標準為:_________作為本商品房的設計和建筑標準。商品房驗收:由_________負責驗收;由_________負責進行質量評價。
第2部分 廣告與樣品第12條 _________銷售廣告:買受人根據出賣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刊登在_________報第_________版的廣告,參考出賣人提供廣告(包括文字、圖片、音像資料、電子出版物、網絡),與出賣人就購買商品房一事進行協商;出賣人承諾商品房及周邊環境符合廣告所描述之內容,雙方就可預見的內容進行約定,如雙方沒有在涉及房屋質量、裝修、周邊環境等細節作出說明時,則出賣人提供或發布的廣告及宣傳品可作為證據,證明出賣人承諾提供房屋符合廣告宣傳品中文字及圖案的描述。
第14條 樣板間:考慮到目前出賣人制作的樣板間是促使買受人購買房屋的重要原因,出賣人承諾在未來向買受人提供房屋質量、面積與裝修標準不低于樣板間,對于足以影響質量的瑕疵,買受人可以選擇以下二種方式要求出賣人承擔違約責任:
(2)解除合同: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并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5條 樣板間時間:出賣人承諾在買受人入住后三年內保存樣板間,并且承諾在拆除樣板間時征得買受人的同意,否則將向買受人支付5萬元賠償金。
第3部分 房屋質量第16條 質量原則:考慮到買受人支付的價款,買受人所購房屋各項驗收標準不僅要達到合格要求,還應當達到優良標準;出賣人不得僅以房屋質量合格來履行合同義務,而是在滿足基本質量要求的前提下,同時還需要達到買受人的特別要求,并證明其各項驗收標準均達到優良等級。
第17條 建筑施工:出賣人承諾全部建筑材料均符合政府或者專業機構頒布的標準要求,其施工方法亦根據政府相關規范進行,全部材料實驗結果及操作規范均可公開以備買受人的查閱。
第18條 防震減災:考慮到買受人所購房屋將可能在未來時間內長期使用,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提供樓房地震安全性能評價測試報告,以使買受人的安全在未來得到保障,否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并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9條 墻體平直:房屋的墻體及平面均應當平直,傾斜角度不得大于0.1度,計算方法為:高度差/直線距離;不平直情況并不得超過政府規定的標準;如無法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并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20條 防水情況:房屋頂棚無水漬、廚房及廁所防水良好、上下水管與地板結合處無漏水、滲水;如無法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并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21條 表面裂縫:出賣人承諾商品房內部無任何裂縫,保溫層墻壁表面平整,瓷磚地板平整無松動、無爆裂、無間隙;出賣人保證房屋的沉降情況優于北京政府頒布的最高要求,并對于可能發生的加速沉降或不均勻沉降情況對質量產生的影響向買受人提供檢測及評估報告。如果雙方無法對是否是裂縫達成共識的,則雙方從樓內業主中隨機選擇3人,由這3人確定是否屬于裂縫、漏水、滲水、墻體平直等,此3人的觀點應當作為有效證據。出賣人有義務申請有關機構就此問題進行評價,如出賣人不予以申請,則視為存在裂縫,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
第22條 住宅壽命:出賣人承諾此住宅的安全使用壽命不低于70年,在30年內絕對不會產生主體質量問題,其質量足以抵抗八級地震所產生的不良影響;如果不能滿足此等條件,出賣人將以全部房款的兩倍向買受人進行賠償,如果造成買受人及其親屬受到傷害的,按除支付全部醫療救助費用以外,還應當支付50萬元賠償;如果造成造成買受人及其親屬死亡的,則向死者親屬支付300萬元賠償金。
第23條 文件:考慮到房屋質量將在未來相當的時間內對買受人的安全與收益要求有巨大影響,而提供完全的質量文件是出賣人不可推卸的責任與義務,為充分保證買受人的知情權,出賣人除提交竣工驗收備案表以外,還應當向買受人提效如下文件:
(1)施工單位的竣工報告;。
(2)監理單位工程質量評價報告;。
(3)勘察單位質量檢查報告;。
(4)規劃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
(5)衛生部門出具的水質檢驗合格文件;。
(6)環保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
(7)消防部門出具的消防驗收合格文件;。
(8)電梯工程監督報告;。
(9)施工單位簽署的質量保修書;。
(10)抗震評估機會出具的地震安全性能評價報告;。
第24條 文件交付:
(2)如無法按時交付上述文件,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并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25條 質量標準:商品房設計質量不應低于各級政府有關機構頒布的最有利于買受人的標準,本合同最后所列明的各項規范及標準均為出賣人應當遵守的強制性標準,即出賣人所提供的房屋質量不得低于各項規范的要求;如無法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并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26條 質量證明:考慮到出賣人的優勢地位,出賣人在房屋交付時應當向買受人提供證明其質量合格的申報手續及質量評價報告;當買受人對此報告提出異議時,出賣人應當證明這種異議不成立;出賣人不能證明的則視為存有質量瑕疵,在瑕疵未消除前不視為交房。
第27條 質量評價:出賣人在交付商品房前應當提供質量評價報告;買受人有權查驗與商品房質量相關的全部文件,有權委托相關機構對商品房質量進行重新評價,此等機構可能并非在國內注冊或登記;如出賣人拒絕提供文件,或者在買受人申請重新質量評價時拒絕進行協助,則視為房屋質量不符合規定而不能交房;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視為未交房,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4部分 戶型空間第28條 商品房戶型:_________室_________廳_________衛_________浴_________廁_________廚,本商品房使用率為:_________;房屋層高:_________毫米;室內凈高:_________毫米;立面圖中所列尺寸如無特別說明均為凈高度。
第5部分 房屋面積第38條 建筑面積:
(1)文字定義:商品房銷售的建筑面積為套內建筑面積與分攤的公用面積之和。
第39條 建筑面積變化:
(1)面積范圍: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約定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如果經過實際測量后,面積在_________至_________平方米之間的,則雙方據實結算,多退少補。
(2)面積超出: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建筑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后,大于_________平方米的,出賣人無權要求買受人支付多余價款,并且應當據實辦理產權登記。
(3)面積不足: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建筑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后,小于_________平方米的,出賣人應當根據與約定建筑面積的差值,雙倍向買受人支付多收價款,并且應當據實辦理產權登記,當此面積小于_________,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視為未交房,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4)面積費用:鑒于目前買受人所購商品房面積所適用的契稅為2%,如果因為出賣人的原因使面積擴大,導致買受人不得不支付比原來稅率更高的稅費,因此而多支付的稅費,由出賣人承擔;買受人同時有權不支付由于面積擴大所引起的各種費用(物業管理費、取暖費用等)的增加,必須支付的由出賣人承擔,買受人保留退房的權利。
第40條 分攤的公用面積:
(1)文字定義:可分攤的公用面積是指與商品房在同一幢樓內且為本樓提供公共服務的建筑面積。
(2)基本原則:此部分僅存在于與本樓內部并與本樓建筑結構中存有相連結的部分并且僅向本樓居住者提供非營利性服務,不符合此條件的建筑不得計入公攤面積。
(3)分攤構成:公共門廳、電(樓)梯前廳、電梯井、電梯間、電梯機房、管道井、消防控制室、水泵房及僅為本樓服務的其他設備間;套與公用建筑空間之間的分隔墻及外墻(包括山墻)墻體面積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
(4)面積核實:因分攤的公用面積涉及范圍大、操作過程復雜,使買受人無法核對及查實,可能給合同一方提供欺詐機會;為保證交易的公平性,出賣人根據《房產測量規范》和《房產圖圖式》提供公攤面積的構成與尺寸,以使買受人可以根據自有的條件對面積進行核對。
第41條 套內建筑面積:
(1)文字定義:套內建筑面積為套內使用面積、套內墻體面積和陽臺建筑面積三者之和。
(2)面積范圍: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約定套內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如果經過實際測量后,面積在_________至_________平方米之間的,則雙方據實結算,多退少補。
(3)面積超出: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套內建筑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后,大于_________平方米的,出賣人無權要求買受人支付多余價款,并且應當據實測面積辦理產權登記。
(4)面積不足: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套內建筑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后,小于_________平方米的,出賣人應當根據與約定套內建筑面積的差值,雙倍向買受人支付多收價款,并且應當據實測面積辦理產權登記。
(5)比例增加:交房后,套內建筑面積、建筑面積與合同約定相比都發生增加的,應當按相同比例增加,建筑面積增加的比例大于套內建筑面積增加比例的,買受人無須為任何增加的面積支付費用。
(6)比例減小:交房后,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與合同約定相比都減少的,應當按相同比例減少;建筑面積減少的比例小于套內建筑面積減少的比例的,出賣人應當按照最有益于買受人的原則退款,包括要求出賣人退還全部房款或面積變化應退的房款,買受人有權選擇諸多退款方案中的一個。
第42條 套內使用面積:
(1)文字定義:套內使用面積是指各功能使用空間(如臥室、起居室等)墻體內表面所圍合的水平投影面積之和。
(2)面積構成:臥室面積:_________平方米、書房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客廳面積:_________平方米、衛生間面積各為:_________平方米;面積的數字以出賣人現有的平面圖紙為標準。
第43條 使用面積變化:
(1)面積范圍: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約定使用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如果經過實際測量后,面積在_________至_________平方米之間的,則雙方據實結算,多退少補。
(2)面積超出:買受人所購商品房使用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后,大于_________平方米的,出賣人無權要求買受人支付多余價款,并且應當據實測結果辦理產權登記。
(3)面積不足:買受人所購商品房使用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后,小于_________平方米的,出賣人應當根據與約定使用面積的差值,雙倍向買受人支付多收價款,并且應當據實測結果辦理產權登記。
第44條 露臺面積:鑒于露臺面積并不計算在買受人購買面積之中,出賣人將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的露臺之使用權交付給買受人,買受人在使用過程中無須支付物業管理費;如出賣人或者第三人或者行政機構阻礙買受人使用此部分面積,則出賣人應當根據平均房價的三倍與按露臺總使用面積計算應當退還給買受人的費用。
第45條 面積測量:房屋分攤的公用部分、面積及全部長度尺寸應當注明,經過測量的應當提供符合《房產測量規范》和《房產圖圖式》的測量報告,使買受人有權可以獲得精確的詳細內容。
第46條 測量機構:測量機構應當是取得中央政府機構測繪專業管理機構頒發的測量資格的機構,測量義務不得委托給他人;沒有專業資格的機構測量的數據無效,買受人有權拒絕支付房款。
第47條 面積核實:買受人有權根據測量報告對任何一個尺寸進行核實,此等核實無需復雜的測量工具,僅憑于任意一個市場上購買的米尺等測量工具即可進行測量;買受人有權在入住前或入住后對室內全部長度、寬度、高度尺寸進行測量;如果需要對全樓進行測量的,出賣人有義務向買受人提供與本樓相關的圖紙,買受人也可以召集樓內其他業主共同進行測量。
第48條 測量爭議:買受人入住前有權聘請有資質的機構入戶進行測量,如果測量結果與出賣人提供的測量結果有差異,則雙方有權提請法院或者有關機構進行最終決定,在此以前買受人有權先行入住,并且根據最有益于買受人測量的結果支付相關費用。
第49條 通知到場:當買受人對公共面積進行測量時,如果發現出賣人提供的尺寸與事實不符,則可以通知出賣人到場進行共同測量,此等通知可以通過電話、普通信函或掛號信函或特快專遞或者傳真,出賣人得知通知后應當到場;拒不到場的,買受人即可自行進行測量。
第50條 違約條件:買受人以約定方法得到的任一個尺寸結果,與出賣人提供的圖紙不符,則視為出賣人提供的公攤面積不合法,買受人有權拒絕支付公攤面積的費用;出賣人不得以此為理由拒絕交付房屋,并仍應及時為買受人辦理《房屋所有權證》。
第51條 違約責任:當出現上述違約條件后,出賣人應當在3日內雙倍退還公攤面積的價款作為違約金,不能退回的,逾期則每天應當支付總房價百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6部分 建筑設備第52條 用水供應:出賣人在買受人入住時提供24小時供水,水源由市政機構提供,壓力為_________.出賣人在買受人入住時提供24小時熱水,溫度為_________;價格_________.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3條 排水設施:出賣人在入住時保證買受人室內的排水設施可以使用。室內排水共有地漏_________個,分布在衛生間、廚房等。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應向買受人按日到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54條 管道密封:出賣人應當在買受人入住時提供管道壓力測試數據,并保證管道不會出現任何泄露;如果室內發生液體或氣體泄露,導致買受人的裝飾裝修家具損壞的,如果買受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責任,則出賣人應當以5倍裝修家具款額或者每人每日500元作為賠償,以補償買受人在選擇裝修企業、設計施工所支付的費用與耗費的時間。如液體或氣體的泄露給買受人或其親屬或其他人員造成傷害,則出賣人應當同時承擔違約責任或侵權責任。
第55條 管線安裝:出賣人承諾不在商品房內通行任何公用管線。所謂公用管線是指管線內的物、氣體不直接從此管內進入到買受人室內且供買受人單獨使用;如有通過,則視為合同的變更,買受人有權拒絕支付任何費用,并有權要求出賣人進行修改;在修改完成以前,視為商品房仍末交付;不能修改的,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6條 電梯使用:本單元共有電梯_________部且不得少于兩部,型號為_________,額定載重量不得低于_________公斤,每部電梯服務住戶數量不得超過50戶,電梯終生保修,買受人可以24小時使用電梯,并可以到達商品房所處層樓,等待時間不得超過3(或18)分鐘。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7條 電梯安全:電梯安全的責任由出賣人承擔,當因買受人或其親屬或其他人員因乘坐電梯受到傷害,受害人及相關權利人有權要求出賣人同時承擔違約責任和侵權責任。
第58條 消防設施:出賣人提供的消防設施為:_________;并在交房時取得消防機構的認可;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部分 電氣部分第59條 電力供應:出賣人承諾以符合市政要求的民用電標準提供電力供應,并承諾絕對不以施工用電向買受人提供電力供應;所提供的電力負荷_________kva,計費設備為_________,插座位置_________,數量_________,供電平面圖_________,可使用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60條 通訊設施:線路數量_________條,出口位置:見圖紙,使用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61條 其他線路:有線電視數據線至少一條,出口位置在:_________,使用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8部分 供暖與燃氣第62條 供暖設備:供暖設備名稱_________型號為:_________生產企業:_________:適用標準:_________.安全使用時間20年,出賣人保證燃氣設備的安全性,并承擔由此產生的產品質量責任;在產品質量爭議時由出賣人承擔質量無瑕疵的證明責任。
第63條 技術指標:在封閉狀態下的室溫不低于20度時每個月用氣量不高于300立方米,溫度:_________濕度:_________暖氣片數量_________.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64條 暖氣計費:暖氣價格不高于政府規定的標準,計費方式_________及價格_________每月每平方米。
第65條 使用時間:_________出賣人承諾應當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通暖氣供應。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第66條 燃氣品質:燃氣設備:_________計量設備:_________計費方式及價格:_________;燃氣安全裝置為_________.
第67條 使用時間:燃氣交付使用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按日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千分之一。
第9部分 裝修標準第68條 室內裝修標準:室內經過裝修不得低于或者超過下述標準《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釋放限量》、《溶劑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質限量》、《膠粘劑中有害物質限量》、《木家具中有害物質限量》、《壁紙中有害物質限量》、《聚氨乙烯卷材地中有害物質限量》、《地毯、地毯襯墊及地毯用膠粘劑中有害物質釋放限量》、《混凝土外加劑釋放限量》、《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及其他安全標準。
第69條 施工標準與做法:
(6)前款沒有說明的,由作為本合同附件的《裝修施工圖》確定。
第70條 裝修材料:出賣人提供的材料和設備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有質量檢驗合格證明和有中文標識的產品名稱、規格、型號、生產廠廠名、廠址等,不得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裝飾裝修材料和設備。_________出賣人提供的材料和設備必須符合國家環保標準,包括但不限于完工后的室內空氣質量,輻射、照明和噪音強度等指標,使買受人達到安全居住、生活的目的。_________出賣人違反前兩款規定的,應當立即更換和重做,更換后的材料和設備不再收費,原工期不變。
第72條 裝修價款:該房屋工程總價款為_________元,其中材料費_________元、人工費_________元、管理費_________元、設計費_________元、垃圾清運費_________元、稅金_________元、其他費用_________元。工程總價款是各分項價款的總和。前款所述的總價款和分項價款是出賣人的預算價格。結算價格超出預算價格的,買受人按預算價格支付工程總價款;結算價格低于預算價格的,買受人按結算價格支付工程總價款。出賣人對材料費、人工費、管理費、設計費、垃圾清運費的報價,不得超過本合同簽訂時該費用的市場平均價格;出賣人在本合同中的報價超過市場平均價格的,按市場平均價格結算;雙方對前款所述的市場平均價格有異議的,可以委托價格評估部門評估,價格評估部門的評估結論,雙方應當接受。
第73條 瑕疵補救:出賣人提供并已經使用的材料和設備與《主要材料報價單》和《輔助材料報價單》的規定不符的,買受人有權選擇以下列方式之一處理,出賣人應當接受:
(1)買受人同意繼續使用的,出賣人免收該材料和設備的費用;。
(2)買受人不同意繼續使用的,出賣人應當根據《主要材料報價單》和《輔助材料報價單》的規定更換和重做,更換后的材料和設備費減半收取,原工期不變。
(3)玻璃幕墻:考慮到玻璃幕墻可能對室內外環境產生不良影響,出賣人承諾未經過買受人同意,不使用玻璃幕墻,否則買受人有權解除買賣合同,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的,則出賣人按總房價的千分之一每日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第74條 品質保證:出賣人承諾裝修時將向買受人提供材料表與設計圖,如果沒有材料的詳細規格,則雙方認為由買受人將有權選擇最高品質的產品,而計價則由最低計價,例如:雙方如果沒有就門進行約定,則由買受人選擇價值5000元的門,則在最終結算時只能按_________元計價,由出賣人做為對買受人的賠償。
第75條 裝修變更:買受人變更施工內容的,出賣人應當同意。工期、總價款、《主要材料報價單》和《輔助材料報價單》的內容相應變化的,經買受人書面確認后生效。
第76條 違約責任:裝修交付使用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如不能達到此交付時間要求并符合前述質量標準,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0部分 室內環境第77條 健康保證:考慮到房屋室內外的各項設備及設施將對買受人的健康產生長久的影響,因此出賣人承諾與本房屋的全部設計條件均依據政府的要求進行設計;如果存有可能導致疾病傳播的設計缺陷;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8條 日照時間:考慮到采光系決定房屋價格的重要構成內容,出賣人承諾房屋全年在日照時間最短的一天(冬至日),其窗戶能夠接受的滿窗日照時間為6小時,由出賣人提供具體數據;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9條 自然通風:考慮到室內通風涉及買受人的安全,系決定房屋價格的重要構成內容,出賣人承諾其自然通風性能不低于政府商品房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數據;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80條 室內保溫:考慮到房屋保溫情況將對買受人的生活質量有重要影響,出賣人承諾室內保溫不低于政府商品房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數據;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81條 房屋隔熱:考慮到房屋隔熱情況將對買受人的生活質量有重要影響,出賣人承諾外墻隔熱不低于政府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數據;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82條 噪聲隔音:考慮到室內噪聲隔音將對買受人的身心健康有重要影響,出賣人承諾墻體隔聲情況不低于政府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數據;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83條 電磁輻射:考慮到室內外電磁輻射可能嚴重影響買受人的身體健康,出賣人承諾不低于政府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數據;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1部分 室外環境與綠化第84條 周邊建筑:本商品房周圍_________米外無其他建筑物,從本商品房各窗戶、門及門外50米內沒有公共垃圾處理場所、污水處理站、供變電站、公共停車場、有軌交通工具等其他設施。出賣人與本商品房相連的建筑物中沒有任何飯店餐飲設施、洗浴場所等其他可能聲生油污、躁音等污染的設施,以免使買受人的居住環境受到不良影響。
第85條 采光保障:出賣人應當知道在本樓房與其南側的建筑物之間的距離,并承諾此距離絕對不會影響買受人所購房屋的采光;其間距系數不得小于1.8,以保證買受人所購商品房之室內的能夠直接被陽光所照射。
第86條 環境綠化:本商品房_________米范圍內不可能再建設任何非綠化設施,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87條 綠地定義:所謂綠地是處于房屋以外,種植于地面的自然植物,指高度不低于50厘米,可以包括楊樹、柳樹、槐樹、梧桐,其目的在于給買受人以心理上的舒適感覺,并且能夠產生隔音、清潔空氣的作用,綠化植物壽命不應低于10年。
第88條 綠地面積:考慮到綠地面積將對買受人生活有重要影響,出賣人承諾本社區綠地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綠化率不應低于北京市標準,交付時綠化率的計算方法為地面綠地面積與總建筑面積之比,房屋交付時本社區的綠化率不低于30%,交付使用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89條 氣味條款:本商品房敞開門窗后,不會聞到任何異味;室內在任何條件下均不會出現異味。雙方對是否是異味有爭議的,可以隨機選擇3人進行評價,以多數人的意見作為最終結果;此三人的決定如果未被執行,其決定應當在訴訟中作為決定性證據。
第90條 環保噪聲:本商品房敞開門窗后,白天來自室外的聲音不高于60分貝,夜晚不高于50分貝,室內原有設備不會產生任何聲音。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91條 電磁輻射:出賣人承諾不在房屋室外500米內及本商品房樓上建造或允許他人建造任何電磁發射裝置,包括尋呼臺發射臺、移動電話發射臺、廣播電視轉發臺或其他有輻射的裝置;如果有此設施,無論是否影響人體健康,買受人均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出賣人將承擔違約責任。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12部分 社區及設施第92條 社區名稱:本商品房所屬社區經政府地名管理機構確定為:_________,本小區屬于政府管理機構認可的合法社區。考慮到社區名稱的穩定性有利于買受人購買房屋的增值,因此出賣人承諾將在未來時間內始終使用的名稱為_________;如此名稱發生變化,出賣人承諾將賠償給買受人總房價百分之三,作為因名稱變更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賠償。
第93條 自用車位:出賣人向買受人提供安全停車的車位壹處,具體位置為:_________,買受人無須為此車位支付任何費用;如果需要支付費用則每月不超過_________元,且在買受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時即開始使用。
第94條 建設概況:本社區總用地面積為:_________,總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商品房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公用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重要指標容積率為:_________;出賣人承諾在合同或廣告中所說明的公共設施均可在買受人入住時投入使用,如果本社區可能進行分期建設,則前述設備及設施均與后期工程無關。
第95條 施工進程:社區共有樓房_________幢,其中一期工程_________幢,二期工程_________幢,各期工程的開工時間與竣工時間分別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和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96條 設施使用:社區所屬的共用設施系為社區居民生活、工作方便而建設,不應向買受人及其家庭成員收取費用,其功能不得侵害買受人利益,設計及建筑標準均不低建設部相關技術標準。
第97條 參考標準:本社區的公用設施的具體質量、數量由出賣人提供數據標準,其標準不低于《北京市新建改建居住區公共服務設施配套建設指標》的規定,不能提供的應當按照出賣人的各種廣告資料作為標準,最終是否達到標準則出賣人自己證明,否則推定出賣人有違約責任,其違約責任為每平方米_________元。
第98條 公共設施:幼兒園_________個,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交付使用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學校_________個,其中小學_________個,中學_________個,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交付使用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醫院(_________級_________等)_________個,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交付使用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停車場_________個,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交付使用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郵局_________個,_________交付使用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娛樂設施:_________交付使用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郵政交付使用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電話接通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99條 道路交通:交通公路等級為:_________公路寬度:_________道路質量:_________;所述公路或者道路應當可通過車輛,否則不視為交付,交付使用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商品房可使用道路為寬度不低于6米,社區內應當有人車分行的道路,以保證買受人與家庭成員安全交通,道路標識應當符合國家或北京市最高標準。
第100條 居住安全:交付時社區內不應當有正在建設的建筑物,在買受人可能經過的道路絕對不允許有任何可以產生墜落的物品;道路平面絕對不得有可能阻礙行人或者車輛的坑、溝、井或者其他產生危險的建筑物或者構筑物。
第101條 商品房標識:社區內的所有建筑物應當有明確的標識,以利于買受人的特殊家庭成員能夠順利找到買受人所購商品房。
第102條 建設標準:出買人承諾本社區的設計與施工標準不低于《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范》中的最高標準,如果北京市有更為有利的設計規范,買受人有權適用此規范,雙方對標準的選擇有爭議時,買受人有權從不同的標準選擇較為有利的條款適用。
第103條 違約確定:對出賣人提供的各種設施是否合乎約定,應當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的,由買受人與出賣人共同隨機選擇三人,選擇方法見本合同爭議解決中的約定,由其對此爭議做出仲裁裁定。
第104條 違約責任:出賣人違反上述約定的,應當繼續履行合同,交房時間從承諾全部履行完畢之日開始計算,詳細條款見本合同的違約責任;出賣人不能在寬限期(_________日)內完成交付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3部分 價格付款第105條 公平價格:
(1)買受人所購房屋價格為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
(2)出賣人不得將同幢的其他房屋以明顯優于買受人的價格出售給其他買受人(差額應在合理范圍內),否則將認為是對買受人的岐視或價格欺詐,出賣人承諾并承認買受人有要求同等優待的權利。
(3)均價:出賣人承諾此樓的平均價格為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所謂平均價格是指全樓成交款與全樓套內使用面積之比,如果在買受人發現自己所購房屋的均價并非此數額,則有權要求出賣人每平方米支付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的違約金。
第106條 分期付款:如房屋目前尚不能交付使用,而買受人一次將全部房款交付給出賣人顯然存有巨大風險,為此雙方商定以如下方式向出賣人支付房款:
(1)第一次付款:相當于總房價的20%,由買受人自行于簽訂合同時支付;。
(2)第二次付款:相當于總房價的20%,由買受人通過貸款銀行于房屋主體竣工后支付。
(3)第三次付款:相當于總房價的20%,由買受人通過貸款銀行于全部內部設備安裝完畢后支付。
(4)第四次付款:相當于總房價的20%,由買受人通過貸款銀行于房屋全部裝修工程竣工后支付。
(5)第四次付款:相當于總房價的20%,由買受人通過銀行于房屋交付使用且入住后支付。
第107條 工期證明:上述施工進度應當與實際情況相符,而且出賣人應當提交設計企業、施工企業和監理企業出具的證明,此證明除證明工期已經達到付款期限外,還應當由簽字證明人承諾如果不能證明工期進度的,則簽字企業及簽字人承擔連帶欺詐賠償責任。
第108條 房款障礙:如因出賣人原因致使買受人無法取得銀行貸款或公積金貸款,則出賣人在10日內比照退房條款歸還買受人已經支付的全部房款;如出賣人證明系買受人原因致使買受人無法取得銀行貸款,考慮到買受人可能受到的損失,則出賣人在10日內比照退房條款歸還買受人已經支付的全部房款。
第14部分 房屋交付第109條 交付含義:本合同所稱交付是指占有及使用的交付,以保證買受人可以正常使用,以實現居住目的,并不代表所有權的轉移。
第110條 交付時間:商品房交付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社區設施環境交付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111條 交付程序:
(1)入住通知:出賣人向買受人發出入住通知書;。
(2)書面簽收:買受人書面簽收“收到入住通知書”;。
(3)鑰匙收條:買受人書面簽收“商品房鑰匙收到條”;。
(5)其他條件:其他合同中約定的條件也應當具備,房屋交付時出賣人及其他任何第三方不應再收取任何費用作為買受人入住的先決條件,否則買受人有權依此每天獲得總房價百分之一的賠償金。
(6)不視為交房:上述條件缺少任何一條,均不構成商品房的交付。
第112條 入住繳費:出賣人不得要求買受人入住前支付以下費用:物業管理費、產權證費用、車位費用及其他由買受人享受服務的代辦費用,除此外無須支付任何費用;買受人有權拒絕支付任何本合同沒有明確說明的費用。
第113條 買受人入住:考慮到買受人在入住前已經支付了大量房款,因此出賣人在交付房屋時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買受人入住,出賣人同時應當保證所聘請的先期物業管理公司或者其他相關機構和人員也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買受人入住;當此等阻礙情況發生后,買受人有權不經過任何機構或人員的許可入住,此時任何人的阻擋行為均視為違法。
第114條 交付驗收:買受人在出賣人所建房屋完工后,可以進入室內進行觀察,并可以聘請相關專家對其進行評價,出賣人及其聘請的機構或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買受人及有關人員進入。買受人可以進行如下項目的評價與驗收:建筑質量、室內設施、室內外環境、社區質量及其他驗收。
第115條 延遲交付:當出賣人無法按期交付時,則買受人有權通知出賣人解除合同,或者以予出賣人_________日的寬限期,在寬限期內出賣人仍然不能交付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第116條 交付效力:出賣人將房屋交付給買受人后,買受人即享有房屋的使用權、占有權、出租權、收益權,并有權對房屋進行裝修;如果房屋已經辦理完畢竣工備案,則買受人有權進入,并對房屋進行管理與控制。
第117條 文件內容:商品房質量保證書及商品房使用說明書,其內容不得低于政府最高標準。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5部分 初步驗收與保修第118條 初步驗收:鑒于商品房質量無法立即做出判斷,買受人無法在交付使用后立即對質量做出判斷,因此雙方共同認為質量的評價與驗收是一個較長的過程,買受人僅能對外觀部分進行初步使用性評價。
第119條 保修內容:主體結構、公用部分、環境設施、建筑外表部分、裝修部分、室內電氣部分、室內暖通部分及其他由出賣人提供的內容;出賣人將提供全部施工圖、設計圖、各種管線圖等技術資料,以保證買受人或者買受人的集體組織或者小區業主委員會或者小區居委會能夠根據此技術資料對房屋進行全面的修繕與養護;并承諾20年之內買受人所支付的維修成本不可能高于房屋價格的20%。
第120條 責任承擔:如果入住后發生漏水、裂縫等質量瑕疵,應當由出賣人承擔責任,并立即進行修復,出賣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將此責任轉移至第三方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21條 保修期間:_________年,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計五年;不低于建設部《房屋建筑工程質量維修辦法》的規定,當開始日期與交房日期不一樣的,則從交房日期開始,按最益于買受人的時間進行計算。
第122條 故障排除:自買受人電話通知后4小時內維修人員應當到達現場,8小時內將故障排除。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6部分 所有權證第123條 房屋所有權:
(1)取得標志:房屋所有權的取得以北京市政府頒發的《房屋所有權證》為標志。
(2)取得時間: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最后期限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如出賣人不能在此最后期限前使買受人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則確認為無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
(3)違約責任:一旦無法取得產權證后,出賣人應當30日內立即退還買受人已經支付的房屋款,并且賠償買受人因此而產生的一切損失。
(4)選擇權利:當無法取得所有權證后,買受人有權選擇是否解除合同并且退房,如買受人同意延長等待時間,則可向出賣人發出同意延長辦證期的書面證明。
(5)所有權保證:出賣人保證出賣人目前的身份系合法的出賣人,出賣人經過審查后認為買受人目前的身份可以成為合法的購買人,因此出賣人保證買受人憑借出賣人提供的文件能夠在北京市房屋所有權登記機構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及他項權利證書,如買受人無法取得上述證明,則出賣人應當在10日內立即退還買受人已經支付的房屋款,并且賠償買受人因此而產生的一切損失:包括銀行的貸款利息、銀行罰息、訴訟費用、律師費用、裝修費用、誤工費用、無法居住而租賃房屋的租賃費用、交通費用、因重新購買房屋而產生價格上漲的損失及其他損失。
(6)費用分擔:在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時,雙方平均承擔稅款費用。
第124條 所有權證的辦理:
(1)出賣人有義務為買受人辦理所有權證書,在買受人入住前30天通知買受人支付辦理產權證所需要的全部材料,買受人提供全部材料后60日內出賣人將辦房屋所有權證的全部資料(包括出賣人的全部資料)交付給北京市房屋所有權證登記機構,并且出賣人承諾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為買受人辦理完畢房屋所有權證;如買受人在此日期前不能取得所有權證的,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2)買受人有權選擇是否自己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出賣人承諾出賣人提供的資料足以使買受人通過個人行為取得房屋所有權證;買受人自己辦理所有權證的,則自入住后60天內,最遲日期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出賣人將全部相關手續交付北京市_________區房屋土地管理局進行備案,并將備案情況書面通知買受人,以保證買受人憑此備案可以獨立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3)如果北京市_________區房屋土地管理局在為買受人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時,認為出賣人提供的材料不足以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盡管買受人可能無法就此取得證據,但仍視為出賣人違約;出賣人只有通過取得權屬機構出具的證明出賣人手續完備的證明后才能免除自己的違約責任。此時出賣人應當根據北京市_________區房屋土地管理局或者買受人的要求提供全部資料,如果自前述要求發出之日起60天內出賣人無法提供所需文件,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25條 轉移效力:買受人取得所有權證書后,即取得與房屋相關的全部權利,涉及房屋的風險同時發生轉移,出賣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買受人行使對房屋的所有權。
第126條 土地使用權:考慮到我國目前實行的土地使用權制度,出賣人還應當向買受人提交《國有土地使用證》,并保證上面載有買受人的姓名與權利,此項證明應當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為買受人辦理完畢。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7部分 前期物業管理第127條 物管公司:
(2)如出賣人希望買受人選擇物業公司,則應當將物業管理公司的情況通知買受人,以使買受人正確選擇,在買受人眾多的情況下,可以在某個約定的時間內,根據多數人的選擇進行決定。
第128條 服務期限:首期物業管理公司的服務期限不超過1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期限屆滿后,由小區或者本樓業主委員會另行決定;如果屆時業主委員會尚未成立,則出賣人承諾在期限屆滿后3日內組織全體業主對物業管理公司的選擇進行無記名直接投票,以決定是否繼續聘請出賣人指定的物業管理公司。
第129條 物管費用:物業公司的收費范圍與標準不得超過北京市政府的相關規定,其中保潔費:_________元/每月每平方米;治安費_________元/每月每平方米;水費:_________元/每噸;電費:_________元/每度;燃氣費:_________元/每平方米;其他費用:_________元。
第130條 管理責任:樓內外清潔,出賣人應當在買受人樓層設立可以方便使用的垃圾收集處,至少每小時清理一次;出賣人選擇的物業公司應當保證買受人及親屬和相關人員的人身安全、財產安全及汽車安全。出賣人應當承諾室外持續躁聲不高于60分貝,每小時持續時間不超過5分鐘,每月僅能有1天可產生噪聲,以保證買受人生活舒適不受影響。如果出賣人將此義務轉讓給首期物業管理公司,則應當保證其履行義務。
第131條 維修基金:如果買受人支付的維修基金由出賣人所聘請的物業公司收取,則出賣人將保證此部分維修基金不會被濫用;出賣人同時保證買受人有權隨時知道維修基金的存放地、保管人及用途;出賣人保證當買受人認為維修基金未被正確使用時,無須出示任何證據,即有權要求將維修基金存放于公證機構;如出賣人不能履行上述承諾,則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總房價10%支付違約金。
第132條 服務時間:物業管理的時間至少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開始,以保證買受人能夠及時享受到相應的物業管理服務;為保護買受人的尊嚴及權利,出賣人承諾買受人生活所有的水、電、煤氣、天然氣等費用均在公共銀行支付即可,其購買數量不受任何限制,物業公司不得控制此等費用的收取,無論如何不得限制上述資源的使用;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133條 證明責任:物業公司負責證明向買受人提供安全及時達標的物業服務,如不能證明則視為出賣人不能提供相應水平的物業服務。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18部分 業主委員會第134條 姓名知情:為方便買受人組織小區委員會或其他業主維權組織,當本樓居住者達到30%時,出賣人應當將其他業主的姓名及聯系方法以信函形式告之買受人,以利于買受人與其他業主進行溝通;但考慮到不影響其他業主的權利,他們書面拒絕的除外。
第135條 知情權利:出賣人提供的各項證據和資料,如有相反證據足以說明與事實不符,則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百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36條 業委會登記:出賣人在入住后三個月內,出賣人承諾物業公司將召開第一次產權人會議或者產權人代表大會,六個月內將全部業主委員會的登記材料報到有關機構;每延遲一天將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37條 組織權利:在社區業主委員會沒有成立以前,買受人有權自己組織臨時性業主組織(如業主聯誼會),其作出的決定代表多數業主的選擇,應當視為有效的選擇。買受人有權在支付首付價款后即開始組織業主委員會或類似組織,買受人可以選擇社區公告、網絡公告、報紙公告等方式召集其他買受人參與,出賣人應當積極配合,為組織業主委員會提供買受人要求的證明文件,使其可以及時在相關管理機構處獲得批準或登記。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38條 通知權利:買受人有權向其他業主發布信息或者通告,并就質量或者物業管理問題與其他業主進行協商,出賣人不得阻礙買受人行使此權利;鑒于買受人的弱勢地位,出賣人對于買受人在業主委員會籌建或運行中的言行,不應向買受人提出任何侵權責任要求。
第139條 財物交付:出賣人應當將相關財產,在業主委員會成立后3日內開始辦理交接手續,每天工作時間不低于8小時,并且在30日將全部財產交付完畢,對于其中有損壞的財產應當修復或者以市場價格進行賠償;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9部分 消費者權利保護第140條 身份權利:買受人作為商品房的消費者,其知情權利及其他權利應當得到尊重和保護。買受人有權就組織業主維權機構在所居住區內或者新聞媒介發布維權信息,出賣人及聘請的前期物業管理公司不應阻礙買受人行使上述權利。
第141條 知情內容:買受人有權獲知與房屋相關的施工。
成都市商品房買賣合同(匯總19篇)篇十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十四條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房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xx]7號)的規定,買房人在下列十二種情況下有權單方面通知賣房人解除購房合同: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購房合同目的的,買房人有權解除合同。
在履行期限屆滿前,房屋賣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的,即賣方明確表示將不交付房屋的,買房人有權解除合同。
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后,賣方未告知買方又將該房屋抵押給第三人導致買方購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買房人有權解除合同。
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后,賣方又將該房屋出賣給第三人導致買方購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買房人有權解除合同。
賣房人故意隱瞞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事實或者提供虛假的預售許可證明的,買房人有權解除合同。
賣方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抵押的事實的,買房人有權解除合同。
賣方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出賣給第三人或者為拆遷補償安置房屋的事實的,買房人有權解除合同。
因房屋主體質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交付使用后,房屋主體質量經檢驗確屬不合格,買房人有權解除合同。
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的,買房人有權解除合同。
賣方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內建筑面積或者建筑面積與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面積不符,合同漢有約定處理方式或約定的處理方式不明確的,若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請求返還購房款及利息。
賣方遲延交付房屋,經催告后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買房人有權解除合同。
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或者《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之日起90日;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屆滿后超過一年,由于賣方的原因,導致買房人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買房人有權解除合同。
以上是商品房買房人有權解除購房合同的十二個法定理由。買房人在行使合同解除權時,要以書面方式通知賣方,合同自通知到達賣方時解除。賣方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有仲裁協議的為仲裁機構)確認合同解除的效力。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的性質,買房人可以要求返還自己已付購房款及利息,并有權要求對方賠償損失。個別情況下,如在上述理由3至理由7五種情況下,買房人還可以請求法院判令賣方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
因單方解除合同需要具備嚴格的法定條件并要遵循一定的程序,不當行使合同解除權將構成違約。因此購房者如欲解除同購房合同,應事先咨詢專業律并按律師的指導意見行使自己的權利更為穩妥。
成都市商品房買賣合同(匯總19篇)篇十四
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__層__號房。該商品房的用途為__,屬__結構,層高為__米,建筑層數地上__層,地下__層,暫定名__。該商品房陽臺是封閉式。
第二條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按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每平方米__元,總金額__千__百__拾__萬__千__百__拾__元整。
第三條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根據規定按照房地產管理局相關部門實測面積,多退少補。
第四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__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買受人在簽訂本合同時,一次性付清所購房屋全部房款。
2、分期付款
第五條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第__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
2)逾期超過__后,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__%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愿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
第六條交付期限
出賣人在__年_月_日前,將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__日內告知買受人的
2、遇政府規劃變更。
第七條出賣人關于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運行的承諾
出賣人承諾與該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
1、水、電設施在房屋交付時達到使用條件
2、暖氣設施在房屋交付后第一個采暖期達到使用條件
第八條
1、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屋面使用權歸出賣人所有
2、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外墻面使用權歸出賣人所有
3、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命名權歸出賣人所有
4、該商品房所在小區的命名權歸出賣人所有
第九條買受人的房屋僅作__使用,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第十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后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二條本合同共__頁,一式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
第十三條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出賣人:__________買受人:__________
___年__月__日___年__月__日
成都市商品房買賣合同(匯總19篇)篇十五
(合同編號:20075493401)。
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賣人:
注冊地址:營業執照注冊號:機構代碼證:法定代表人:聯系電話:委托代理機構:注冊地址:營業執照注冊號:機構代碼證:法定代表人:
買受人:
證件類型:
國籍:聯系電話:證件號碼:聯系電話:聯系地址:共有情況:
代理人:
國籍:聯系電話:代表人聯系地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商一一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項目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方式取得位于,編號為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土地面積為。
畝,土地使用起始日期為,其中非商業用地終止日期為,商業用地終止日期為。1
出賣人經批準,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品房,項目名稱。該項目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為號,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規劃用途為,施工許可證號為。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預售商品房,預售商品房批準機關為長沙市房屋產權管理局,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
買受人購買的房屋為現房,房屋所有權證號為。
第三條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項目中的:
第[幢][層]號房。該商品房的用途為,屬結構,該幢房屋建筑層數地上層,地下層。
該商品房【合同約定】【產權登記】建筑面積共套內建筑。
面積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平方米(有關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構成說明見附件二)。
第四條計價方式及付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列第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按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位為(元,總金額(元)。
2、按套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每平方米總金額元。
3元)。
2
第五條預售款監管。
該商品房的預售款監管機構:,預收款監管賬戶名稱為,賬號為。預售款應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監管使用。
買受人應當按合同約定如期足額將房價款繳入上列預售款監管帳戶。買受人采用現金直接支付給出賣人房價款的,出賣人收到款項后應及時繳入上列預售款監管帳帳戶。
第六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首付款(含定金)元于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支付。
2、銀行按揭付款。
首付款(含定金)元于支付,剩余房款壹拾伍萬采用銀行按揭方式支付。
因買受人的原因導致買受人未能獲得貸款或獲得貸款少于申請貸款數額的,出賣人同意買受人在日內,以自有資金或其他方式支付,并不承擔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違約責任。
因出賣人的原因導致買受人未能獲得貸款或獲得貸款少于申請貸款數額的,買受人可以選擇以下第種方式:
(1)合同繼續履行,具體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另行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
(2)買受人權解除本合同。
的,買受人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但應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在收到買受人書面通知日內將房價款(包括利息,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計算)全部退還給買受人。
3、其他方式。
首付款(含定金)元于本合同簽訂之日支付。合同簽訂之后三十日內應付元,剩余房款的支付。
第七條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第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2)逾期超過人按累計應付款的%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愿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萬分之(該比率應不小于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2.。
第八條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面積)為依照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當事人選擇按套計價的,不適用本條約定。
4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商品房交付后,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第種方式進行處理:
1.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提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于合同登記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產權登記面積-合同約定面積。
面積誤差比=---------------------×100%。
合同約定面積。
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2.雙方自行約定:。
第九條房屋室內層高及差異處理方式。
買受人所購房屋的室內層高為米,若房屋實際交付時室內層高低于該約定,雙方同意按如下方式處理:
本合同所述房屋室內層高是指上下兩層樓面或樓面與地面之間的垂直距離。
成都市商品房買賣合同(匯總19篇)篇十六
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是房產合同糾紛中最常見的一種糾紛,是由于買賣雙方中的一方或者雙方不能按商品房買賣合同中規定的內容履行義務所產生的民事糾紛。
商品房買賣中,由于商品房屬于不動產交易,除符合賣方交房、買方付款這一交付形式外,還必須辦理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房產證),這是商品房買賣的關鍵之處。
房產糾紛是一種較為普遍的民事糾紛,它是關于房屋和土地的權益爭議,一旦發生房產糾紛,公民可以選擇以下三種途徑予以解決:
房產糾紛雙方先自行協商解決。我國在基層群眾性組織村民委員會和居民委員會都設立了人民調解委員會,專門進行民事糾紛調解,包括房產糾紛的調解。
調解解決無效的,房產糾紛雙方可到當地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仲裁是一種準司法活動,其裁決具有法律效力,房產糾紛雙方必須執行。
如仲裁結果雙方不服可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選擇用訴訟的途徑解決房產糾紛,當事人就需要找專業的律師代理。
成都市商品房買賣合同(匯總19篇)篇十七
日前,市房管局發出“關于啟用20xx版《商品房買賣合同示范文本》及調整相關業務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明確:自20xx年1月1日以后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進行預售,或取得《商品房現售備案證明書》后進行現售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均使用20xx版《商品房買賣合同示范文本》訂立合同。之前已預售或現售的房地產開發項目繼續使用原合同文本訂立合同。
據悉,為了維護購房者權益,相比舊版合同,20xx新版《商品房買賣合同示范文本》中很多條款都是強制性規定,開發商將不能再利用附加協議予以否定。新版合同根據市場情況,分為預售合同和現售合同,其中,“竣工并驗收合格”作為判斷現售房的標準。
不少購房者關心,采用新版《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時間節點如何判斷?記者了解到,按照《通知》規定,是否采用新版《商品房買賣合同》,要看該樓盤拿到《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具體時間。“某樓盤是在20xx年10月份拿到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購房者雖在20xx年的2月份買房,簽訂的仍舊還是舊版購房合同。只有買20xx年1月1日以后拿到預售許可證的樓盤,才能享受新版購房合同帶來的權益保護。”市房管局相關負責人提醒。
新版合同有哪些亮點?
交房前購房者有權進行查驗。
據悉,明年開始,新版《商品房買賣合同》將正式啟用,20多頁的內容條款,從源頭上規避可能造成購房糾紛的風險,與舊版合同相比,更注重保護購房者合法權益。
法學博士、清華大學法學院副教授、20xx年版《商品房買賣合同》文本修訂專家組成員程嘯介紹,在新版合同中,對商品房的基本情況、商品房價款、商品房交付條件與交付手續、面積差異處理方式、規劃設計變更等內容分列十章,進行詳細說明。其中,在房屋基本情況的章節中,除充實“房屋基本情況”的內容外,還新增了“抵押情況”、“房屋權利情況”,對于保護購房者的合法權益,避免糾紛具有很大的益處。
新版合同中,明確規定了兩個交付條件,即已經過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有相關的證明文件;并取得了房屋的測繪報告。在辦理交付手續前,購房者有權對房屋進行查驗,開發商不得以繳納相關稅費或者簽署物業管理文件作為買受人查驗和辦理交付手續的前提條件。新版合同針對查驗時發現的不同類型的房屋質量問題規定了不同的措施。如是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有問題,則表明房屋質量存在嚴重缺陷,購房者可以無須經過修復階段,即行解約,并可請求賠償損失;如是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外的房屋質量問題,則應當先修復或更換,若還不行,則可以解約;裝飾裝修及設備不符合標準的,則應修理、更換或賠償,不能解約;如果是空氣質量或隔音不達標的,由于關涉購房者健康問題,可先要求整改,不行的可以解約。
如何防堵預售款挪用?
多項業務分離避免“貓膩”
預售款挪用,向來是個頗具爭議的話題。《通知》對預售資金繳存方式、預售資金查驗方式予以調整,并強化了預售合同登記備案工作。
根據《通知》要求,20xx年1月1日起所有網簽《商品房買賣合同》的,開發企業應根據與預購人約定的購房付款方式及期限等做好繳款計劃;預購人應按照合同約定的付款方式及期限將預售款直接存入監管賬戶。開發企業不得另設賬戶收存商品房預售款。除按認購書約定收取的定金外,網簽合同前開發企業一律不得收取預售房款。對于已收取的購房定金,在雙方正式簽約后,開發企業應及時將其轉為首付款存入監管賬戶。
據悉,此前關于預售款監管也有明確規定,要求開發商將預售款打到監管賬戶中,“專款專用”。但由于我市商品房預售資金的查驗、預售合同的登記備案、預售商品房抵押權預告登記等業務是結合在一起辦理的,可能導致在辦理抵押登記貸款期間,因貸款辦理不暢等原因,而延誤了預售合同的登記備案,推遲了預售款查驗時間。“因此出現購房者雖然交了首付款,但因為銀行審批不及時,開發商借機不到房管局備案,在開發商資金出現問題后,已售房屋卻被法院查封、預售資金被另賬收存和挪用的情況。”
內申請資金查驗,并應當在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之日起30日內辦理預售合同登記備案,兩者同時進行,互不影響。若未在期限內申請資金查驗或辦理預售合同登記備案的,數字房產系統將自動上鎖,暫停企業辦理其他相關業務。”該負責人強調,“此外,預售合同登記備案與預售商品房抵押權預告登記也是分開辦理,如果銀行貸款在一個月批不下來要先辦理備案,如果銀行貸款在一個月內辦下來,業務可以合并辦理。”
“之前多項業務合并辦理,原本是想減輕企業負擔,方便企業辦事,沒想到在執行過程中會出現一些監管漏洞,調整后,雖然麻煩一點,工作量增加了不少,但可以避免購房者的權益受損。”該負責人說。
成都市商品房買賣合同(匯總19篇)篇十八
第1條合同原則:鑒于目前買賣雙方因為合同不明造成諸多爭議,為充分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明確出賣人的合同義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的有關規定,本著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買受人購買出賣人商品房一事達成本合同。
第2條文字定義:
(3)本合同所稱“本樓”或者“樓房”系指買受人所購商品房所位于的樓座;。
(4)本合同中所稱“小區”、“社區”系指房屋所處于的社區;。
(5)本合同中所指“退房”,是指買受人解除購房合同的行為。
第3條合同標的:本房屋位于市區(縣)路號,目前施工進度情況參照由出賣人提供的照片。
第4條合同目的:出賣人知道買受人購買商品房系為自己住用、通過出租獲得利潤或者在商品房升值時通過及時轉讓獲得利潤,或者行使相關的所有權或用益物權以獲得利益。出賣人承諾在買受人購買此房屋后,除作為住宅使用外,還可以作為公司辦公用房使用,可以取得工商行政管理機構的注冊登記許可。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條協商地點:本合同在簽訂及履行過程中,由各方依次選擇談判地點,分別為出賣人銷售場所(市區(縣)路號)或者為買受人及買受人的代理人指定的場所(市區(縣)路號),各方應在會面協商時準備好應當提供的文件資料,以節省雙方的時間。
第6條銷售廣告:買受人根據出賣人于年月日刊登在報第版的廣告,參考出賣人提供廣告(包括文字、圖片、音像資料、電子出版物、網絡),與出賣人就購買商品房一事進行協商;出賣人承諾商品房及周邊環境符合廣告所描述之內容,雙方就可預見的內容進行約定,如雙方沒有在涉及房屋質量、裝修、周邊環境等細節作出說明時,則出賣人提供或發布的廣告及宣傳品可作為證據,證明出賣人承諾提供房屋符合廣告宣傳品中文字及圖案的描述。
第7條土地權利:本項目由北京市政府有關機構批準立項,項目的批準文號為:;批準文件的主要內容為:。本宗土地原所有權人為:,原土地使用權人為:,國有土地出讓合同編號為:;土地使用證號碼為:,土地使用權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土地使用權性質為:(商業或住宅)。
第8條權利擔保:考慮到目前出賣人無法提供正式《國有土地使用證》,為保證買受人的權利,出賣人承諾于年月日前向買受人提供正式《國有土地使用證》,并且在他項權利記錄中不會有任何擔保抵押記錄,如到期不能提供,則買受人有權要求退房,出賣人則應當承擔全部違約責任;如出賣人不同意退房,或者雖然同意退房卻未自同意之日起日內使買受人取回全部房款以前;出賣人都將因缺少《國有土地使用證》而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9條規劃許可:用地規劃批準部門為:,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第10條銷售許可:房屋銷售許可部門為:,房屋銷售許可證:;出賣人承諾已經依照《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規定,可以提供、辦理并具備辦理銷售許可的全部文件。
第11條施工許可:施工許可部門:,施工許可證:開工證:。建筑企業:總設計單位:,建筑師姓名:,注冊建筑師號碼:,總施工單位:,總監理單位:。
第12條商品房標準:商品房將適用標準為:作為本商品房的設計和建筑標準。商品房驗收:由負責驗收;由負責進行質量評價。
第2部分房屋質量。
第13條質量原則:考慮到買受人支付的價款,買受人所購房屋各項驗收標準不僅要達到合格要求,還應當達到優良標準;出賣人不得僅以房屋質量合格來履行合同義務,而是應當在滿足基本質量要求的前提下,同時還需要達到買受人的特別要求,并證明其各項驗收標準均達到優良等級。
第14條防震減災:考慮到買受人所購房屋將可能在未來時間內長期使用,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提供樓房地震安全性能評價測試報告,以使買受人的安全在未來得到保障,否則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并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5條墻體平直:房屋的墻體及平面均應當平直,傾斜角度不得大于0.1度,計算方法為:高度差/直線距離;不平直情況并不得超過政府規定的標準;如無法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并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6條防水情況:房屋頂棚無水漬、廚房及廁所防水良好、上下水管與地板結合處無漏水、滲水;如無法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并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7條表面裂縫:出賣人承諾商品房內部無任何裂縫,保溫層墻壁表面平整,瓷磚地板平整無松動、無爆裂、無間隙;出賣人保證房屋的沉降情況優于北京政府頒布的最高要求,并對于可能發生的加速沉降或不均勻沉降情況對質量產生的影響向買受人提供檢測及評估報告。如果雙方無法對是否是裂縫達成共識的,則雙方從樓內業主中隨機選擇3人,由這3人確定是否屬于裂縫、漏水、滲水、墻體平直等,此3人的觀點應當作為有效證據。出賣人有義務申請有關機構就此問題進行評價,如出賣人不予以申請,則視為存在裂縫,買受人有權退房。
第18條質量文件:考慮到房屋質量將在未來相當的時間內對買受人的安全與收益要求有巨大影響,而提供完全的質量文件是出賣人不可推卸的責任與義務,為充分保證買受人的知情權,出賣人除提交竣工驗收備案表以外,還應當向買受人提供如下文件:
(1)施工單位的竣工報告;。
(2)監理單位工程質量評價報告;。
(3)勘察單位質量檢查報告;。
(4)規劃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
(5)衛生部門出具的水質檢驗合格文件;。
(6)環保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
(7)消防部門出具的消防驗收合格文件;。
(8)電梯工程監督報告;。
(9)施工單位簽署的質量保修書;。
(10)抗震評估機會出具的地震安全性能評價報告;。
第19條文件交付:
(2)如無法按時交付上述文件,則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并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20條質量標準:商品房設計質量不應低于各級政府有關機構頒布的最有利于買受人的標準,本合同最后所列明的各項規范及標準均為出賣人應當遵守的強制性標準,即出賣人所提供的房屋質量不得低于各項規范的要求;如無法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并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21條質量證明:考慮到出賣人的優勢地位,出賣人在房屋交付時應當向買受人提供證明其質量合格的申報手續及質量評價報告;當買受人對此報告提出異議時,出賣人應當證明這種異議不成立;出賣人不能證明的則視為存有質量瑕疵,在瑕疵未消除前不視為交房。
第22條質量評價:出賣人在交付商品房前應當提供質量評價報告;買受人有權查驗與商品房質量相關的全部文件,有權委托相關機構對商品房質量進行重新評價;如出賣人拒絕提供文件,或者在買受人申請重新質量評價時拒絕進行協助,則視為房屋質量不符合規定而不能交房;則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視為未交房,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3部分戶型空間。
第23條商品房戶型:室廳衛浴廁廚,本商品房使用率為:
第24條起居室尺寸:長度:寬度:高度:其他:(毫米);。
第25條書房尺寸:長度:寬度:高度:其他:(毫米);。
成都市商品房買賣合同(匯總19篇)篇十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房屋買賣達成如下協議:
一、標的物
1、甲方所擁有的坐落于_,建筑面積為88平方米,其現用途為自住。
2、甲方已于20__年4月28日取得上述房屋的原購房合同。
3、甲方自愿將上述房屋所有權及房屋使用權轉讓給乙方,乙方自愿購買該房屋,甲方保證上述房屋所有權及房屋使用權無產權糾紛和無債權糾紛,否則,由甲方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二、房屋價款
買賣雙方同意按套計價,該房屋總價款為人民幣壹拾貳萬捌仟元整。
三、付款方式
買賣雙方同意按下述方式支付房款:一次性付款,乙方于辦理該房屋付款之日一次性付清全部購房款。
四、房屋交付
甲方應于簽訂房屋合同之日起7日內將合同約定房屋交付乙方,
房屋內設備、設施及裝飾按口頭協商執行。
五、甲乙雙方權利與義務
1、在辦理產權過戶手續時,乙方按國家規定各自承擔有關稅費。甲方承擔原房屋過戶稅費。
2、甲方已裝修費用已計入房屋總價,隨房屋轉讓給乙方,雙方不得再另行結算。房屋交付前發生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煤氣費、電話費、網絡費及有線電視信號費用由甲方承擔。房屋交付后發生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煤氣費、電話費、網絡費及有線電視信號費用由乙方承擔。
3、甲方應按合同約定期日將合同約定房屋交付乙方。甲方未按約定日期交付房屋的,自本合同約定的交付期滿第二天起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購房款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甲方逾期交房達10日,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可要求甲方支付已付購房款3%的違約金;乙方愿繼續履行合同的,自本合同約定的交付期滿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購房款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4、甲乙雙方自簽訂本合同之日起30日內向房屋交易部門提出交易申請。
5、乙方交付房產全款后,而甲方不能交房時,則甲方應立即退回已付房產全款,并向乙方支付總房款的5%的賠償金。
六、因訂立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產生的爭議,包括合同效力,違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以下幾種方式解決:
1、向新洲區仲裁委員會提交仲裁;
2、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訴。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及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相同效力。
八、本合同于20__年4月7日在武漢市新洲區心連心中介所簽訂。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備案一份,中介公司備案一份,各份具有相同效力。
甲方姓名: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