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后感不僅是對作品的評價,更是一個思考問題、表達思想、鍛煉語言能力的過程。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讀后感范文,供大家參考和借鑒。
牛虻學生讀后感(實用14篇)篇一
《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為主線,大筆勾勒和細致描繪了牛虻飽受壓抑和摧殘后,背叛了他曾篤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熱的革命斗爭,錘煉成一個為統一和獨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戰斗的革命者。
牛虻,這個理想與追求的化身,沒有人可以否認你的傳奇。牛虻(亞瑟)是一個非常堅強的人。他在革命斗爭中學會了堅強,并支撐了他的事業。
牛虻因誤會被認為出賣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為里瓦雷士。在那里,牛虻成了殘疾人:跛腳,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參加了革命,在偷運軍火時由于疏忽被捕,最后被殺。
的確,牛虻精神是永不泯滅的。在宇宙的每個角落都會有這樣的人存在。牛虻精神是人類的一種精神的象征。
無論在牛虻那個戰亂的年代,還是如今這和平的時代,牛虻的執著,堅強,頑強的毅力和面對敵人視死如歸的精神都是值得我們學習和發揚的。
生活在和平的年代里,我們缺少的或許就是一種牛虻精神——執著、堅強、頑強的毅力和戰勝自己、愈挫愈勇的斗志!或許這時的我們真的應該學一下魯迅先生的“拿來主義”,把牛虻精神拿來,將它溶于自己的思想中,為自己所用,”讓認為90后是“垮掉的一代”的偏見不攻自破。
信的末尾是那首著名的小詩:不管我活著,還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樂地飛來飛去。
這首詩打動著一代又一代讀者。
牛虻學生讀后感(實用14篇)篇二
昨天看《牛虻》正到關鍵時刻……可是沒有接著看下去。因為這個時刻,對于看一個故事來說是最美的,所以我希望它能更長久些。
第一卷,年少的亞瑟是虔誠而完美的基督徒。相信同志,相信意大利的民主,更相信上帝,以及它忠實的奴仆蒙太里尼神父。
第二卷,發生了一個變故,這個變故改變的,不僅僅是亞瑟的人生,還有他那顆原本潔凈無塵的靈魂。他有了臉上的疤痕和身體的殘疾,有了神經質的口吃和尖酸刻薄的言辭,有了一個形象的新名字——牛虻。他企圖忘記過去又絕難擺脫過去,他愛的人也是他憎恨的人。他就是如此矛盾而痛苦的活著,讓人不解。
第三卷。
開始寫“第三卷”的時候已經距離那個“昨天”半個月了,因這個故事而開始的幽暗心情已經漸漸明朗,看到雨夾雪之后的燦爛陽光,心境清明。
已經有些忘記第三卷講的是什么了,或者說,整個故事都已經被我漸漸淡忘了。但是可以用一句話概括第三卷,就是牛虻死了。
這個結局讓人悲痛,我為此足足消沉了一個星期。可是兩個星期以后,我已經回到了自己的生活,就像從來不知道這個故事一樣。我不能再說什么,關于信仰,關于死亡。也許就像海明威說的,有些故事進行到后來,你會發現,死是唯一的結局。
我的這個“讀后感”寫得很沒樣子,沒有中心,也沒說出個所以然來,有點對不住小學時代的語文老師。不過真是……兩個星期,就已經時過境遷了。新近看完的一本書是毛姆的《刀鋒》,四天以后的今天,已然也是時過境遷。
唉,不知道看書為了什么。
牛虻學生讀后感(實用14篇)篇三
整個故事設計的極為巧妙,有鋪有墊,有血有肉。
全文中最讓我印象深刻的是一段對話,男主人公問女主人公對雜耍班里一個駝背的表演有什么看法,女主人公覺得那種表演使人覺得不舒服,那是恥辱,是人類的墮落。
“我們大多數人都是墮落的,只是墮落的方式不同罷了。”
女主人公覺得一個人肉體是一件神圣的東西,不愿看到它受到糟蹋變成丑惡。
男主人公的一段回答簡直令我振聾發聵。
“難道你從來不曾想到過,那個可憐的小丑也會有一個靈魂———一個活生生的、7拼命在掙扎的人的靈魂,拴牢在那一個彎曲的軀殼里,被迫做它的奴隸嗎?你對于一切都慈悲為懷,你看見那個穿著愚人衣服、掛著鈴鐺的肉體感到憐憫,難道你就沒有想到過,那個可憐的靈魂是那么赤裸裸的竟連一件遮羞的彩衣都沒有嗎?想一想吧,它在那些觀眾面前,冷得簌簌發抖,被羞恥和苦惱壓得喘不過氣來,只覺得觀眾的嘲弄就像皮鞭一般抽著它,觀眾的哄笑就像燒紅的烙鐵燙著它裸露的皮肉!想一想吧,它在觀眾面前是那樣無可奈何:四面看看,想找山來藏,山不肯倒在它身上;想找石來擋,石又無心來遮護它;因而它嫉妒老鼠,倒不如它們還能有地洞可以鉆!而且你還要記住,靈魂是啞的,它哭喊不出聲來,只得忍受,忍受,忍受!”
讀完映入我眼簾的居然是鳳姐的形象,是啊,我也曾呵呵過她,然而她卻一步一步站到了我需仰視的那個山丘。
一切加害于你的、偶然的困難,都可以當成是人生過程中正常的狀態。沒有人會為你的幸福準備好所需的一切,幸福必須靠自己去爭取。
牛虻學生讀后感(實用14篇)篇四
《牛虻》是一本革命小說,《牛虻》一書的作者是愛爾蘭的女作家埃塞爾.莉蓮.伏尼鍥,埃塞爾.莉蓮.伏尼鍥是一位頗有傳奇特色的愛爾蘭女性。她生于愛爾蘭科克市。父親喬治.蒲爾是個數學家。她年幼喪父,隨母親由愛爾蘭遷居倫敦謀生。1882年,她得到親友的一筆遺贈,只身前往德國求學;1885年畢業于柏琳音樂學院;其間曾在柏林大學旁聽過斯拉夫學課程……直到1897年,埃塞爾.莉蓮.伏尼鍥的《牛虻》出版。
早年身為大學學生的亞瑟出于對瓊瑪的男友、同為革命同志的波拉的嫉妒,在向神父懺悔愛情時,泄露了革命黨人的秘密而鑄成了終生大錯。同樣,“牛虻”一喻也隱含著后來的革命者牛虻以一系列頗為極端的方式,猛烈地攻擊曾經對他隱瞞真實身份的生父蒙泰尼里神父、出賣過他的天主教會,以及因誤解而拋棄他的女友瓊瑪,以報復當初所遭受的蒙騙和侮辱,并重新找回早失去的個人尊嚴。
同時,“牛虻”的神話或多或少蘊含著一系列“變形”的母題,與此相呼應,在小說《牛虻》中,早先年輕英俊的亞瑟,十三年后變身為面目恐怖的神秘人物牛虻,無論是他的外表還是內心都發生了驚人的變化。另外,他在海外流亡的歲月里不斷改變職業和身份;在回到意大利以后,他不斷喬裝改扮自己,以投身于各種充滿風險的地下革命活動。這種化身和變形,不僅是敵人對他真假莫辨,而且他當年的愛人和親人有時也無從分辨。這一系列包含在小說中的富有神秘性和悲劇感的浪漫情節,不能說不是“牛虻”這一文學原型所賦予主題的應有之意。
通讀《牛虻》,人們不能不說,小說主人公其實就是一只蘇格拉底式的“牛虻”。在他身上,不僅體現出智慧、勇氣和飛蛾撲火般的執著,更體現出一種深沉的、甚至在普通人看來不少有點另類的愛國主義情懷。
牛虻學生讀后感(實用14篇)篇五
說起讀后感,讓我記憶猶新的還有《牛虻》這本書。它是我在初二上學期讀到的。
主人公亞瑟甚是讓我欽佩。十八歲的亞瑟自小缺乏父母的關愛,與哥哥生活在一起。但是一次事件徹底顛覆了他平凡的生活,他被一個偽君子——共產黨人的一個敗類,所誣蔑,又因神父的調職而痛苦地偷渡到南美洲,在外地到處游蕩,磨煉自己頑強不屈的意志,滿身的傷疾成為了他經歷的見證,唯獨他那雙眼睛所綻放出的光芒,在他隕落時都不曾暗淡!
亞瑟,他身上頑強不屈的精神;遇事沉著冷靜的態度;無私奉獻的英雄氣概深深的吸引了我!十八歲的他,一個陽光,開朗的少年,經歷了非人般的困難,但他都一個一個克服了,他改名為“里瓦雷士”成為了一名諷刺現實的小說家——牛虻。左臂扭曲,傷痛都沒使他放棄倒下,反而愈戰愈勇。
看看他,又想了想現在的我,我紅了臉,自愧不如。主人公亞瑟經歷那些挫折,都沒使他放棄。而我,一個小小的挫折——一次小月考。都把自己弄得萎靡不振,甚至有想要放棄的想法,我為何不學學他那遇事沉著冷靜的態度呢?為何不學學他那頑強不屈的精神呢?自己為何會考試失利,那還不是和自己上課不認真聽講,回家不認真學習有直接關系嗎?一定奧改掉這臭毛病!
這又讓我想起那句“無論我活著,還是死了,我都是一只快樂的牛虻”。
牛虻學生讀后感(實用14篇)篇六
前兩天和朋友一起爬完山吃飯的時候不知道怎么就聊到書了,然后大力說他最喜歡的書就是《牛虻》,對他影響很大,讓我不由得肅然起敬。這書倒是知道的,大概了解一些梗概,但是并沒有拜讀過。當年在《鋼鐵是怎樣煉成的》里面有提到過保爾·柯察金曾經受過牛虻的影響。
因為清明時節雨紛紛,所以就沒有怎么出門。我覺得下雨天和小說更配,于是便尋了《牛虻》來讀。
作者是位女性,難怪筆觸能那么的細膩與優美了。對場景描寫簡直就是浪漫又多情。在她的筆下“一只微微抖動著白色翅膀的小船在潤濕的微風中飄蕩,就像是投在水面上的一簇銀色蒲公英”,薔薇花在閑靜的白云底下垂著頭做著好夢,湖水在靠岸的鵝卵石中間喃喃低語。
這本小說很多人都從中感受到了革命的力量,可我卻感覺它更像是一個兒子為了奪回父親的愛的故事。
故事是這樣的,男主人公是神父的私生子,從小生活在一個富裕但是卻知道他母親不光彩過去的家庭,導致很凄涼很敏感。最后在母親死后不久知道了真相,制造跳河假死之后偷渡到南美,過了5年非人生活之后被探險家帶回歐洲,從此投入革命反對教皇的統治。
很多人認為他是因為被神父欺騙而選擇報復。可我覺得他應該是感覺自己的父親在還沒見到自己降臨這個世界的時候就已經拋棄自己了。為了自己的信仰、地位。
而后一系列的活動都是為了奪回父親的愛,因為橫在他們之間的就是虛空的上帝。所以他恨它,在18歲離開家時一錘一錘砸碎釘著耶穌的十字像時,就已經不可饒恕了。
當然,一千個讀者就有一千個哈姆雷特。
牛虻學生讀后感(實用14篇)篇七
說起讀后,讓我記憶猶新的還有《牛虻》這本書。它是我在初二上學期讀到的。
主人公亞瑟甚是讓我欽佩。十八歲的亞瑟自小缺乏父母的關愛,與哥哥生活在一起。但是一次事件徹底顛覆了他平凡的生活,他被一個偽君子——共產黨人的一個敗類,所誣蔑,又因神父的調職而痛苦地偷渡到南美洲,在外地到處游蕩,磨煉自己頑強不屈的意志,滿身的傷疾成為了他經歷的見證,唯獨他那雙眼睛所綻放出的光芒,在他隕落時都不曾暗淡!
亞瑟,他身上頑強不屈的精神;遇事沉著冷靜的態度;無私奉獻的英雄氣概深深的吸引了我!十八歲的他,一個陽光,開朗的少年,經歷了非人般的困難,但他都一個一個克服了,他改名為“里瓦雷士”成為了一名諷刺現實的小說家——牛虻。左臂扭曲,傷痛都沒使他放棄倒下,反而愈戰愈勇。
看看他,又想了想現在的我,我紅了臉,自愧不如。主人公亞瑟經歷那些挫折,都沒使他放棄。而我,一個小小的挫折——一次小月考。都把自己弄得萎靡不振,甚至有想要放棄的想法,我為何不學學他那遇事沉著冷靜的態度呢?為何不學學他那頑強不屈的精神呢?自己為何會考試失利,那還不是和自己上課不認真聽講,回家不認真學習有直接關系嗎?一定奧改掉這臭毛病!
這又讓我想起那句“無論我活著,還是死了,我都是一只快樂的牛虻”。
牛虻學生讀后感(實用14篇)篇八
每個人生命里都可能有這樣一本書,它令我們一讀再讀。而每一次閱讀,都會有新的感受。而這些內心感受卻未必可以訴諸文字,因為每次試圖這樣做時,內心都百轉千回。那么,讓我以這首小詩開篇吧!
無論我活著,
還是我死去,
我都是一只,
快活的牛虻。
牛虻留給瓊瑪的絕筆信沒有署名,只有他們兒時一塊學過的這首小詩。
這首小詩如此輕松愉快,與小說悲劇性的結尾形成了強烈的對比。亞瑟給自己取外號為牛虻,就是欣賞牛虻每天快樂地忙碌著。我也希望自己像一只牛虻,哪怕是一只快樂的大馬蜂,所以,以這首小詩開篇。
亞瑟有了牛虻的堅韌和樂觀,卻始終無法快活。
亞瑟是一個聰慧、敏感、善良、純潔的青年,他自幼嬌生慣養,品德白玉無暇,他見不得丑陋,更忍受不了任何的欺騙。所以,當他猛然間發現他是蒙泰尼里的私生子的真相后,他的人生信仰受到了致命打擊,重創之下,他決定用假死來獲得新生。而所謂的“新生”又是什么呢?是他墮入了“真正的人間地獄”。亞瑟初到美洲時,為了糊口他先后做過搬運工、雜役以及在賭場里充當仆人,在一次奉命驅逐一名輸紅了眼的醉鬼賭徒時,被這名拉斯加水手用一條撥火棍打得渾身上下除了脖子沒被折斷外,幾乎所有的骨頭都斷了。在被潦草地胡亂拼接上后,落下了終身的殘疾。“瘸腿”、“殘手”和時時發作的疾病讓那么驕傲的亞瑟很難再找到工作,為了糊口亞瑟一度淪為了馬戲班子里一名出盡洋相被人嘲笑戲弄的小丑。整整兩年的時間,他被濃墨重彩地描畫裝扮成一個駝背怪物,扮演粗俗下流的小丑以博得觀眾的嘲笑。在這樣的自我作踐的過程中,他感到自己已經徹底失去了做人的尊嚴和勇氣,而他仍然選擇活下去。亞瑟嘗盡了世間百味,同時也改變了對很多問題的看法。他后來從馬戲班子里逃了出來,加入了杜普雷探險隊。在五年的探險過程中,他用自己的勇敢、智慧和善良獲得了作為人的尊嚴,以及羅尼等人的友誼。他終于活了過來,好不容易才重新活了過來。與他的生命一起復蘇的還有他做人的勇氣。回到歐洲后,他成為一名雜志的特約記者,他用犀利的筆對天主教的偽善進行了毫不留情的諷刺,他利用自己特有的敏銳捕捉到政治上風云變幻,他的生命重新被革命的火焰燃燒出激情。在一次又一次的冒險中,他重新得到了生命尊嚴的肯定,在與教會的較量過程中,他像匕首像投槍一樣直插敵人的心臟。另一方面,他從始至終都深愛著蒙泰尼里,他對蒙泰尼里的愛是如此深刻,以至于恨也成為表達眷戀的一種方式,他在報紙上毫不留情地嘲笑這位主教大人,同時,他又以匿名讀者的身份為他所崇拜的紅衣主教進行捍衛。很明顯,這是他身體里的兩個“我”矛盾沖突的結果吧?而那一次,他為了營救戰友,明知兇險卻毅然前往。果然,如他所料,他碰上了“一個跟他長得一模一樣的鬼魂”,于是他被逮捕了。在獄中,亞瑟不愿意再妥協,執拗地要蒙泰尼里在兒子和上帝之間作出選擇,蒙泰尼里選擇了上帝。牛虻被處決了,蒙泰尼里痛失愛子,悔恨交加,最終精神錯亂而死。
十九歲的亞瑟對于蒙泰尼里的愛勝過了一切,而蒙泰尼里的欺騙毀掉了他對于上帝的信仰。他尋求新生,想活在沒有欺騙的世間。而此后他所遭遇的一切,讓他不得不依靠謊言度日。他的痛苦來源于強烈的自尊,而真正的人間地獄又毀滅了他的自尊。咬牙切齒的恨后面都是刻骨銘心的愛啊,為了愛,亞瑟又一次選擇了慷慨赴死。蒙泰尼里呢,他用對上帝的信仰來拯救自己的靈魂,在第一次失去亞瑟后,他陷入了痛苦和絕望之中,那之后的十三年,他用對蕓蕓眾生的大愛來麻痹自己,支撐自己在苦海中泅渡。第二次,也就是最后一次,他在亞瑟和上帝面前作出了抉擇,他為了所謂蕓蕓眾生的平安和幸福,犧牲了自己的愛子,飽嘗上帝痛失愛子之悲慟。他后悔了,他在淹沒自己的巨大悲慟中體會到圣父之悲。進一步,他認識到上帝犧牲愛子之悲痛的虛偽,因為基督耶穌可以復活,而自己的亞瑟卻活生生地被自己獻給上帝以邀寵,獻給基督徒作為祭禮。蒙泰尼里無法承受這巨大的悲痛,亞瑟死后不久他也因“心臟動脈瘤破裂”而死。
一個人的愛有多深,怨恨就有多綿長。至親至愛的人對自己的傷害是最能置人于死地的。雖非己愿而事實是蒙泰尼里親手鑄就了亞瑟的悲劇。亞瑟不肯妥協的性格,也是他遭遇悲劇命運的原因。他把這個世界看得非黑即白,對待別人的錯誤不懂得寬容,除了尖刻的嘲諷就是玩世不恭地愚弄。對待自己也并不仁慈,于是,他沒有給自己留活路。他過于自尊,哪怕在他最摯愛的蒙泰尼里和瓊瑪面前,他也表現得那么驕傲那么目中無人。他對自己的痛苦難以忘懷,對于別人的痛苦也缺乏設身處地的深刻體會。因為自己遭遇了很多非人的待遇就理所應當去仇視人群嗎?智力平庸的人就活該被愚弄嗎?為了保護自己就該像個刺猬一樣對待朋友嗎?即使生命只是個臭皮囊,難道僅僅因為厭惡了人間的丑陋就對它不懂得愛惜了嗎?畢竟,還有那么多美好的事物、迷人的時刻。
我認為一個飽經苦難的人,更應該珍惜自己的生命,更值得擁有幸福的人生。我不贊同亞瑟像一個戰士、斗士那樣悲壯地死去,哪怕它的意義在于揭露宗教的虛偽,為了跟上帝爭寵,為了喚醒中宗教毒害頗深的蒙泰尼里。我希望他像一只快樂的牛虻,永遠地活著。
一本好書,展示的是另一個世界、另一種人生。它把讀者的愛恨悲歡的和書中人物的愛恨悲歡進行溝通交流,讓我們的心靈因為共鳴而得到滋養,變得更加豐盈。從這種意義上來說,《牛虻》當之無愧是一部不朽的作品。
牛虻學生讀后感(實用14篇)篇九
當我看完《牛虻》的最終一行字時,我怔住了。這個黯然銷魂的故事,使我深深觸動。主人公亞瑟和蒙泰里尼最終都喪生了,原因不一樣,但都讓我受益匪淺,也有不一樣的'見解。
亞瑟,當我剛翻開這本書時,他給人一種弱小怕事的印象。他是依靠他的教師---蒙泰里尼而生活的。讀到第三章時,突然出現了牛虻,一開始我還不明白這個人是誰,因為他身上有很多傷,他是個堅強,勇敢的人。沒想到他就是亞瑟。在他的身上,我們能看出一個革命者為了自我堅定的信念,而不屈不撓,勇敢奮斗的精神。他在一次行動中,掩護其他人,但最終不幸被捕。牛虻被敵人打了六槍,但他被擊中每一槍時,都沒有屈服,還在諷刺他們,牛虻對于犧牲表現出從容不迫,永遠堅持意大利能獨立的思想態度,使我油然而生一種敬佩的感受。
牛虻這種執著、勇敢、頑強和不屈不撓的意志值得我們贊嘆與學習。讓“牛虻精神”永遠成為我們的目標吧!
蒙泰里尼,他是個盡責的教師,也是個忠實的神甫。我并不是十分認同他,因為他的行為與決擇無法使我覺得他是個慈愛的父親。
蒙泰里尼面臨牛虻給他的決擇,孩子與上帝之間,他無情地選擇了上帝。他的選擇給亞瑟帶來了多大的傷害啊!我想,他的選擇我不認同。雖然紅衣主教選擇上帝理所應當,上帝在教徒眼里注定是慈悲的,任何人都能在他面前懺悔。但要明白上帝并不真的存在,他無法改變蒙泰里尼兒子牛虻的命運,他無法改變這一切。蒙泰里尼的忠心耿耿是好,可是這也說明了在他眼里僅有上帝。最終,牛虻死了這本不應當是他的結局。神甫不該這么對待兒子,他選擇上帝,但上帝沒有給他好的回報。他就這么痛苦地離開了人世。我想,我也期望,這個結局,使蒙泰里尼醒悟:上帝永遠代替不了他最寶貴的親人。
“一只小牛虻,不管生與死,終日飛上天,時時樂悠悠”期望牛虻能歡樂,也感激他使我感受到了人生中的“真、善、美”。
牛虻學生讀后感(實用14篇)篇十
《牛虻》的故事發生在幾百年前,意大利人為了推翻奧地利的殖民統治,成立了意大利青年黨,進行各種革命活動。十八歲的大學生亞瑟就是它的成員之一。因為理解懺悔神父的誘騙,單純幼稚的他無意中泄露了黨的機密,自我也被朋友誤解。于是假裝投海自盡,實則經過一艘輪船偷渡到南美。經過十三年的磨難,他由一個神父最愛的學生、虔誠的宗教徒變成了一個堅定的革命者。他以“牛虻”為筆名,在報刊上發表各種諷刺文章,來支持黨的運動。在一次起義行動中,牛虻被捕,經受住敵人的種.種折磨,最終英勇就義。
小說十分通暢,容易理解,不失為一部經典名著。讀完它后,我倒感覺有點像外國版的《紅巖》。可是寫作的風格是完全不一樣的。《牛虻》帶有意大利人濃郁的宗教氣息和女作家細膩、憂傷的敘事格調,和許多中國革命小說是不太一樣的。
書中最引人矚目的,就是亞瑟這個人物形象了。十八歲時,他還是一個單純天真的愛國青年,神父最喜愛的學生。因為宗教信仰,他無意中泄露了黨的秘密,導致自我和同志被捕。出獄后,因為朋友的誤解才無奈走上了出國歷練的道路。我們無法想象他在南美洲遭遇了怎樣樣的痛苦,僅憑書中的一些片段來看,那必須是極其難以忍受,不僅僅是肉體上,還有精神上的——他的尊嚴也在被人踐踏。這些無法想象的痛苦,被亞瑟一一隱忍了下來。痛苦,磨練出了他那堅韌、頑強的性格。他完全變了一個人兒。回國之后,他以像十三年前那樣不改的熱情投入到革命事業中去,卻少了一份青澀,多了一份隱忍。他的語言犀利、辛辣,猶如一把長劍刺入敵人胸膛。同志們形容他是一只牛虻,這再貼切可是了。他像一只牛虻,叮得敵人瘙癢難忍,不覺露出了丑陋的真實面孔,暴露在世人面前。怪不得敵人對他又恨又怕,語言啊,永遠是最具有威力的武器。
讀了《牛虻》,我們能夠學習到亞瑟那堅韌不拔的頑強性格,以及對國家、事業的滿腔熱情。這些優秀的品質,足夠我們受益終生。
牛虻學生讀后感(實用14篇)篇十一
故事的主人公牛虻出生在意大利的一個英國富商勃爾頓家中,以往天真地人為這個世界是多么地完美。名義上他是勃爾頓與后妻所生,但實則是后妻與蒙太尼里的私生子。牛虻從小在家里受異母兄嫂的歧視,精神上很不愉快,卻始終不明白事情的真相。牛虻崇敬蒙太尼里神甫的淵博學識,把他當作良師慈父,以一片赤誠之心回報蒙太尼里對自我的關懷。可是,當他接觸了青年意大利黨人,看到了自我懺悔神父的間諜行經、認清了教會和反動當局狼狽為奸、鎮壓革命的殘酷現實之后,他大徹大悟,從而走上了與他們進行義無反顧、不屈不撓的斗爭的道路。
運軍火的行動中被敵人突然包圍,牛虻掩護其他人突圍,自我卻因為蒙太尼里的突然出現而垂下了手中的槍,不幸被捕。牛虻的戰友們設法營救他,但牛虻身負重傷,暈倒在越獄途中。敵人決定迅速將他處死。前來探望的蒙太尼里企圖以父子之情和放棄主教的條件勸他歸降;而牛虻卻企圖打動蒙太尼里,要他在宗教與兒子革命之間做出抉擇,但他們誰都不能放棄自我的信仰。蒙太尼里在牛虻的死刑判決書上簽了字,自我也痛苦地發瘋致死。
刑場上,牛虻從容不迫,慷慨就義。在獄中給瓊瑪的一封信里,他寫上了他們兒時熟稔的一首小詩:不管我活著,還是我死掉,我都是一只。歡樂的飛虻!至此,瓊瑪才豁然領悟:牛虻就是她以往愛過而又冤屈過的亞瑟。
讀了這本書讓我明白,成長,是艱難的啊。就好像一群小鹿,誰有勇氣,誰跑得快,誰就活下來;否則,就被淘汰。挫折中是難免要流眼淚的,擦干了,站起來,就長大了,堅強了。用牛虻自我的話說,他從死亡那里走來,也就不怕死亡了,他對人民的熱愛、對敵人的憎恨、對朋友的坦誠、對感情的忠貞、對生活的投入、對死亡的蔑視,永遠是我們能夠借鑒的一個楷模。雖然生命已盡,但愛與期望永存!對于牛虻來說,他所面臨問題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對權貴如饑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應當破除這層羊皮,直刺狼的心臟。牛虻是個強者,真正的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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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虻學生讀后感(實用14篇)篇十二
成績固然重要,但健康的人格、良好的品質,更是不可缺少的。如果亞瑟從小成績優秀,但其他素質都差,那么他長大后,絕不可能成為一個堅定的、頑強的革命戰士,成為一個擁有大無畏精神的人。
一個人,只要活得有意義,有價值,而不是平淡無味的,我想,這就是人生最大的樂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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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虻學生讀后感(實用14篇)篇十三
不管我活著還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樂地飛來飛去這首小詩,是牛虻最后的字跡,寫完它,他就上了行刑場,然后他死了。他死得很艱難,因為給他行刑的士兵,都是那么愛戴他,他們拿槍的手在顫抖,他們的淚在臉上淌,可他們還是必須殺死他,那是工作。在無數發子彈聲后,牛虻還是死了,全身都中了彈,可是死得那么堅強,那么燦爛。蒙泰尼里看著自己的兒子死去,是他親手殺死了他,是他,在上帝和兒子之間,毅然選擇了虛假的慈悲的上帝,而放棄了自己那么可憐又那么需要愛的兒子。他注定為自己的選擇而后悔,他注定被自己逼瘋,最后,偉大的紅衣主教還是瘋了,還是死了,上帝不是慈悲的,上帝沒有因為他的忠誠而對他忠誠。亞瑟是可憐的,瓊瑪的一個巴掌把他從意大利打到了南美,多少年的苦難,他全忍了下來,終于,他又回到了意大利,他又見到了瓊瑪,他們相愛,卻得不到永遠。
他死了,她哭了,他痛苦的所有時間,她也痛苦著。而正當她知道他還活著,她可以釋然,她可以漸漸忘記自己曾經的錯誤時,他又一次活生生地死在了她的面前。亞瑟在17歲時,明白了上帝只不過是一尊用榔頭就可以敲爛的泥塑,他最親愛的padre騙了他,上帝不是慈悲的,人能依靠的,只有自己。亞瑟在苦難中成了一個徹底的無神論者,他憎恨那些虛偽的禱告,憎恨所有的神父,可是他知道,無論如何,他還是愛padre,他不恨他,只要padre能夠在余生好好愛他,他就會滿足,他就會得到幸福。可是蒙泰尼里沒有這樣做,他哭了,哭得很傷心,可是他的選擇依然是上帝,只有上帝??作為偉大的紅衣主教,選擇上帝是理所當然的,基督被釘在十字架上,他注定是慈悲的,他注定可以接受所有人的懺悔,而他能做的,也僅僅是接受懺悔而已。他并不能為人們做什么,他不能,他救不了蒙泰尼里,更救不了亞瑟。可是蒙泰尼里不懂,一直都不懂,他這樣對待自己的兒子,是多么得不公平,可是他卻不了解,他被上帝所迷惑,他的心里只有那個空洞的上帝。而當蒙泰尼里終于醒悟,而真的必須面對天堂抑或地獄里的那個上帝時,他又會說什么。
牛虻學生讀后感(實用14篇)篇十四
真正意義的行動不應考慮生命危險。我被神派到這座城市來,好比是馬身上的一直牛虻,其職責就是刺激它盡快前行—這是蘇格拉底《對話錄》里的一句。這是對《牛虻》這本書的評價。
無論我仍然活著。
還是我依然死去。
我都是一只牛虻。
愉快地飛來飛去。
--牛虻。
這本書是受“保爾”所薦,我才開始讀的。它的作者是——艾捷爾·麗蓮·伏尼契,這著作影響著千萬人的一生,包括我。他的主人公是亞瑟——也就是牛虻。
這本書寫的是亞瑟在經歷重重困難后仍不忘革命,堅持革命,在他被抓入獄后,許多人認為他已死,但他又重現江湖,不顧家人反對,在勞倫佐·蒙太尼里的幫助下堅持革命。他把自己命名為牛虻,因為他有牛虻的優秀品質。
我記得他在被槍決的時候的一個段落,因為他堅強的品質令我記憶猶新:“一顆子彈打歪了,擦破了他的臉。另外一顆子彈打在膝蓋的上部。牛虻站在那,沖他們笑。他們驚恐萬分的瞅著已經被他們槍決,可是沒有被殺死的人‘上校,你帶來一只蹩腳的行刑隊!我來瞧瞧能不能把他們調教好。行了,伙計們!把你的武器抬高一點!你們都準備好了嗎?那么來吧!預備——舉槍——’‘射擊!’上校跑上前搶先叫喊道。又一陣亂七八糟的射擊。煙霧漸漸散開,隨后冉冉升起,匯合到晨曦之中。他們見牛虻已然倒下,發現他竟然還沒有死。他搖晃著站了起來,接著便向一邊躺在了草地上。‘他是不是死了?’上校輕聲問。獄醫低聲答道,‘我想是吧······感謝上帝!’‘感謝上帝!’上校又說了一遍,‘總算結束了!’蒙太尼里來到院內,木然看看前方。‘主教閣下!請你一定要原諒······槍決剛結束,尸體還沒······’‘哦,我的上帝!’一個士兵忽然喊叫起來,軍事長官及時回頭去看。是的······草地上那具血淋淋的、模糊不清的身軀又一次開始掙扎,而且開始呻吟。牛虻倚著醫生的膝頭直起身體,瞪大眼睛直瞅著十字架······”
牛虻這種堅強的毅力,讓我佩服得五體投地,也只有具有牛虻這樣的品質,才能在無數子彈穿過身體的情況下,鮮血將要流盡的情況下仍然頑強不屈的站立起來,無所畏懼,更是不怕死神的威脅。
讀過這本書后,我才知道,我們所有的困難加起來,在牛虻眼里都是那么微不足道,我們只有學習牛虻那種剛毅不屈的精神,不屈不撓,從不認輸······才能在接下來的生活中有所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