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的制定過程需要充分考慮各方面的利益和意見,確保公正和公平。請大家一起來看看下面這些規章制度的范例,對比一下各種形式。
物品放行管理制度(精選13篇)篇一
第一條為了規范廢舊物資管理,加強對報廢、積壓、閑置物資的修舊利用,明確報廢物資處理程序,提高綜合經濟效益,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規定中的廢舊物資是指報廢的機器設備、工器具、庫存積壓物資、廢舊管材管件以及經公司批準報廢的其他物資。
第三條各部門職責
1、各物資使用部門負責相應的廢舊物資的識別、初步鑒定、報廢物資的收集統計和交庫工作。
2、使用部門、采供部、財務部負責欲報廢物資的聯合鑒定。
3、物資采供部負責報廢物資的回收、整理、分類、建檔和保管,并配合財務部銷售處理。
第四條報廢物資的認定
1、維修搶險、改線作業中拆回的廢舊材料(設備)無法利用的,可作報廢物資處理。
2、消耗性材料,超過使用標準,不能再使用的,可作報廢物資處理。
3、工具類物品,因損壞無法修復使用的,可作報廢物資處理。
4、有價值的包裝物品可作報廢物資處理。
第五條 報廢物品的回收、保管、處理
1、所有報廢物品由公司采供部統一回收。
2、各部門材料管理人員對廢舊物資進行保管統計,定期向采供部呈報《廢舊物資回收單》,采供部經理要及時對交回的報廢物資進行分類、整理、入庫、建檔,并于每月底向分管副總和財務部呈報《廢舊物資回收明細表》,采供部依據規定做出處理。
3、在回收各類物品前,采供部應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初步鑒定,以免對有利用價值的物品當廢品處理,造成浪費。
4、執行交舊領新的物資(工具類)交舊時還需在綜合管理部填寫《交舊領新登記單》交采供部保管。保管按一對一原則登記交舊領新臺賬,并辦理領新手續。
5、對因特殊原因暫時不能交回舊物品的,必須由使用部門出據借用手續,分管領導簽字后方可提前領用,但領用部門必須在一個月內辦理交舊手續,否則采供部有權在下一次領用物資時,拒絕領用。
6、對工程項目余留物資、原庫存積壓的物資不能再利用的, 由采供部結合財務部估價后按報廢材料處理。
7、對新增設備、 新增項目等沒有舊品可交的,或無法完全交舊的,必須提前報分管領導批準。
8、各類廢舊物資報廢后,如確認無外賣價值后,采供部必須記錄其處理情況(處理日期、去向等)。
9、采供部對回收的各類報廢物資要及時處理(外賣等),避免損耗、貶值或因大量堆積造成混亂,同時不得無故拒絕接收報廢物資。
第六條修舊利廢制度
1、各部門要制定相應的修舊利廢管理細則及修舊利廢獎罰辦法,作為部門管理的考核依據。
2、對鑒定為可修復、有利用價值的物品,應組織專業人員內修或外修。
3、對申請報廢的物資由申請部門填寫《廢舊物資回收明細表》,報物資采供部,會同財務部現場鑒定確認。
4、確定報廢的各類物資,使用部門必須在當月月底前辦理完與采供部的交接手續。
第七條報廢物資的審批
1、各部門廢舊物資必須經過各專業人員確認,部門經理核實后,報公司物資采供部復檢回收。
2、專業人員(必要時可調其他單位專業人員參加)對擬報廢物資進行復檢鑒定,確認不可修復利用后,由分管副總批準報廢。
3、物資采供部編制報廢物資明細清單及價值表,報總經理辦公會討論批準后實施報廢。
4、屬于公司固定資產的物品,其報廢管理執行公司《固定資產管理規定》。
第八條 執行交舊領新制度的物資類別包括: 焊割器材、常用手工具、鉗工工具、電動工具、氣動工具、 液壓彎管機、液壓工具、砂輪、儀表、設備類 、備件類(單價百元以上)等。
第九條 本規定從二〇一一年九月一日起執行。
物品放行管理制度(精選13篇)篇二
根據我酒店物品攜出的批準權限和管理狀況,保安部結合本酒店的實際情況,特制定了酒店物品攜出的管理辦法,以保證酒店物品的安全。
1、屬酒店的物品,員工需借出店外的一律填寫公物攜出單。
2、外單位、酒店客人需攜酒店物品出店時,必須填寫公物攜出單,然后由許可部門總監和原物品管理部門總監簽字后方可離店。
3、公物攜出單必須填寫清楚,攜出物品的名稱、數量必須與實際相符;否則雖然已經簽字,保安部仍不予以放行。
4、屬于外單位所有的物品進入酒店后,須由接待部門經理填簽公物攜出單,再經部門總監批簽后,方可出店。
5、歸還物品時應填寫公物歸還單,由部門總監簽字。
物品放行管理制度(精選13篇)篇三
第一條為了加強貴重物品寄存室的日常管理,確保賓客物品寄存的安全和貴重物品室的衛生質量,特制定本規定。本規定適用于__大酒店房務部。
第二條職責分工。
(一)前廳主管級以上人員負責對貴重物品室的管理進行抽查檢查工作。
(二)前廳領班負責對貴重物品室的管理進行檢查。
(三)總臺員工負責貴重物品室物品的擺放及衛生清理工作。
第三條工作程序、標準及要求。
(一)貴重物品室內必須保持干凈、整潔。
(二)貴重物品寄存服務只為本酒店住店客人免費提供。
(三)不得寄存易燃、易爆、易腐蝕的違禁品、易碎物品。
(四)本保險柜寄存物品可包括現金、各種有價證券、銀行票據、印章及其他出納票據等小件貴重物品。
(五)保險柜開啟由前臺收銀員與租用客人共同開啟。
(六)保險柜要配備兩把鑰匙,一把總鑰匙放在前臺收銀處,一把放在租用客人處。
(七)貴重物品室除總臺為客人寄存物品及管理人員檢查外,其他人員一律不允許私自進入。
(八)工作人員在貴重物品室內一律不允許出現大聲喧嘩、打鬧現象。
(九)禁止將私人物品帶入貴重物品室。
(十)貴重物品寄存單必須按規定位置擺放。
(十一)貴重物品寄存室的門必須24小時關閉,有客人才會開啟。
(十二)貴重物品寄存室必須每天進行衛生清掃。
(十三)正確填寫詳細客人證件的有效信息及貴重物品寄存單。
(十四)提醒客人妥善保管鑰匙,使客人了解鑰匙的重要性。
如果保險箱鑰匙未能在離店前交回,需交給酒店人民幣500元作換鎖之用。
(十五)領取物品時,正確核對客人鑰匙號碼并開啟。
第四條相關處罰。
如果違反上述規定,所造成的損失,由當事人負責賠償,并按照《員工手冊》作出相應的處理。
物品放行管理制度(精選13篇)篇四
1、由項目安全副經理對民爆物品使用負監管總責。
2、各架子隊以班組為單位,指定民爆物品使用現場監管員,并將各組民爆物品使用監管員名單報炸藥庫備案。
3、民爆物品監管員要對所負責的班組民爆物品的開票、支領、使用和清退等過程進行監督。
4、沒有指定民爆物品監管員的班組,炸藥庫有權不發給民爆物品。
5、各班組民爆物品監管員如因請假不能上班,隊長必須指定臨時民爆物品監督管理員,并出具證明給炸藥庫備案。否則炸藥庫有權不給支領民爆物品。
6、各班組根據本班工作量預計所需民用爆炸物品的數量,將數量報本班安全員開具《民用爆炸物品出庫通知單》報相關人員審核批準,爆炸物品支領單,經監管人員審核簽字后,安全員與爆破工一起到炸藥庫支領民用爆炸物品,班長指定思想覺悟高,工作責任心強,懂爆炸物品性能的人員與專職爆破工負責支領和運送。
7、進入作業區前,監督員要對支領的數量、種類、規格等進行核實,并認真填寫記錄。
8、民爆物品現場監督管理員,對民爆物品的使用過程、使用數量及班末清退等進行監督,爆破作業后,監督員要對炸藥庫民爆物品使用監督管理記錄表上填寫的數量進行核實,若支領、使用、和清退數量與監督員掌握的數量相符,監督員應在民爆物品使用監督管理記錄表上簽名,否則,不給簽名,并及時追查原因。沒特殊原因,不審核簽字的,一次罰款50元。
9、在監管過程中,發現問題及時制止或處理,并向分管領導匯報。情節嚴重的送公安機關處理。
物品放行管理制度(精選13篇)篇五
為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提高經濟效益,嚴格規范廢舊物資處理行為,依據集團公司廢舊物資處理辦法的規定,結合我礦實際,特制定《xxx廢舊物資處理辦法》,具體辦法如下:
組長:xxx。
副組長:xxxxxxxxxxxxxxxxxxxxx。
成員:供應科、機電科、生產科、綜檢車間、財務科、武???、行政辦企管等相關人員。
1、供應科負責全礦廢舊物資處理工作,各種廢舊物資要單獨建帳、立卡、單獨存放,收支手續要完備、齊全,帳目要清楚,其它科室、車間均不得以任何借口和形式對外出售。
2、機電科、生產科、綜檢車間負責廢舊物資的技術鑒定工作。
3、行政辦企管、紀委負責監督、檢查整個廢舊物資的處理進程是否規范,是否符合上級部門的規定要求。
4、財務科負責辦理出售廢舊物資的貨款收繳手續。
5、武保科負責核對出礦廢舊物資與出門證是否相符。
1、按照規定程序報廢的材料、配件及設備。
2、回收后不能復用的材料、配件。
3、其它原因形式的帳外報廢物資。
處理價值不超過三千元,由供應科召集廢舊物資處理領導小組成員對廢舊物資進行鑒定,確認無使用價值的物資,填寫《廢舊物資聯合鑒定單》,報分管領導審批后,上報集團公司主管部門備案后處理;處理價值在三千元以上,填寫《廢舊物資聯合鑒定單》,上報集團公司主管部門,經審批后方可處理。
1、本礦職工由于特殊原因購買板皮,由職工本人提出購買申請,所在單位行政正職核實簽字,經礦長或總會計師審批后,到供應科坑木場辦理購買手續。
2、本礦職工家庭燒煤戶購買劈材,由職工本人提出購買申請,所在單位行政正職核實簽字,經供應科科長審批后,到供應科坑木場辦理購買手續。
3、購買鋸末子的人員,到供應科坑木場直接辦理購買手續,坑木場負責人根據本礦實際需用情況,在保證礦使用有余量的情況下進行出售。
4、坑木場以外地點裝板皮、劈材,一律不予辦理出售手續。
5、以件數為計量單位的廢舊物資處理要全部點數,以重量為單位的廢舊物資處理一律檢斤。
6、廢舊物資的技術鑒定在每周三進行,由供應科牽頭通知,相關部門接到通知后,要及時安排技術人員到現場去進行鑒定,并在《廢舊物資聯合鑒定單》上簽字。
7、板皮、劈材僅每周三出售,武保科要派一人到現場進行監督。
8、廢舊物資的出售價格參照集團公司物資經銷中心下發的《關于廢舊物資出售價格的通知》執行;板皮出售價格為每公斤0.2元,劈材出售價格為每公斤0.10元,鋸末子出售價格為每袋0.6元(袋子的規格為950x550).
9、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執行,解釋權屬xxx,如本辦法與上級文件想抵觸,以上級文件為準。
二00五年十月二十日。
物品放行管理制度(精選13篇)篇六
1.客人需要寄存的物品,首先填寫物品寄存單,并寄存單上登記好物品名稱、手牌、寄存時間、并要請寄存人在單據簽字。大宗物品如包裹箱包等要在總臺寄存。小件物品若客人不帶入客房可寄存在各個區域的吧臺。
2.寄存現金時,要當著客人的面點清,并認真辨別真偽,然后投入儲錢袋內并請客人做好記號。
3.客人領取所寄存的物品時,要帶好自已的手牌號及寄存單,并要親自到吧臺領取,領取時交回寄存單并在登記本上簽字。
4.客人寄存的手機,要看清顏色、型號、開機狀態、完好程度、是否接聽等??腿思拇娴奈锲?一定要問清楚是否有珍貴物品,寄存前講清楚以防被訛詐。(手牌不予寄存)
5.客人寄存的物品,要標注好后分類擺放,以防取走時弄混弄亂。若當日寄存的物品在交接班時仍未領出,交班時一定要講清說明,并認真檢查。
6.客人需要叫醒服務的,服務員要問清楚幾點叫醒,并在交接本上詳細登記,叫醒時可以通過電話叫醒,若電話叫醒無效,方可以進入客房內直接叫醒。(進入客房叫醒時最好兩人以上,以防被客人訛詐)
7.休息大廳叫醒時,要在客人的面前以半跪式輕輕叫醒客人,不可以大聲叫嚷或站在客人的頭上叫醒。一般叫醒一次無效后,要追加二次叫醒,防止客人因時間延誤而挑剔忘記叫醒服務造成投訴。
物品放行管理制度(精選13篇)篇七
第一條為了加強貴重物品寄存室的日常管理,確保賓客物品寄存的安全和貴重物品室的衛生質量,特制定本規定。本規定適用于__大酒店房務部。
第二條職責分工。
(一)前廳主管級以上人員負責對貴重物品室的'管理進行抽查檢查工作。
(二)前廳領班負責對貴重物品室的管理進行檢查。
(三)總臺員工負責貴重物品室物品的擺放及衛生清理工作。
第三條工作程序、標準及要求。
(一)貴重物品室內必須保持干凈、整潔。
(二)貴重物品寄存服務只為本酒店住店客人免費提供。
(三)不得寄存易燃、易爆、易腐蝕的違禁品、易碎物品。
(四)本柜寄存物品可包括現金、各種有價證券、銀行票據、印章及其他出納票據等小件貴重物品。
(五)保險柜開啟由前臺收銀員與租用客人共同開啟。
(六)保險柜要配備兩把鑰匙,一把總鑰匙放在前臺收銀處,一把放在租用客人處。
(七)貴重物品室除總臺為客人寄存物品及管理人員檢查外,其他人員一律不允許私自進入。
(八)工作人員在貴重物品室內一律不允許出現大聲喧嘩、打鬧現象。
(九)禁止將私人物品帶入貴重物品室。
(十)貴重物品寄存單必須按規定位置擺放。
(十一)貴重物品寄存室的門必須24小時關閉,有客人才會開啟。
(十二)貴重物品寄存室必須每天進行衛生清掃。
(十三)正確填寫詳細客人證件的有效信息及貴重物品寄存單。
(十四)提醒客人妥善保管鑰匙,使客人了解鑰匙的重要性。
如果保險箱鑰匙未能在離店前交回,需交給酒店人民幣500元作換鎖之用。
(十五)領取物品時,正確核對客人鑰匙號碼并開啟。
第四條相關處罰。
如果違反上述規定,所造成的損失,由當事人負責賠償,并按照《》作出相應的處理。
物品放行管理制度(精選13篇)篇八
為保證小區業主財產安全,物業管理部門根據'寬進嚴出'的原則,對進出小區的大件物品做出如下規定:
一、業主需搬出家電或裝修材料等大件物品或因維修、處理閑置家俱、家電等情況,可憑業主證搬出小區。
二、物業使用人需搬出家電或裝修材料等大件物品或因維修、處理閑置家俱、家電等情況,應提前到物業管理部門辦理出門手續,并注明搬運物品名稱,數量。出門時交公共秩序維護人員查驗。
三、各業主不得將易腐蝕、放射性等危險物品及國家命令禁止的'各類控制物品帶入小區。如確因特殊原則,需要帶入小區,必須提前向小區管理部門說明情況,得到允許后方進入。
四、在搬出物品時,發生損壞公共設施、設備、綠化等情況,應由搬運人進行賠償。
五、對于長期不在小區內居住的業主委托他人搬出物品時,應提前與小區物業管理部門聯系,得到確認后再行搬出。
物品放行管理制度(精選13篇)篇九
為更好的控制辦公消耗成本,規范公司物品的發放、采購、領用和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耐用物品:
1、耐用物品包括:電腦、汽車、生產設備及器材、電話、計算器、釘書機、文件欄、文件夾、筆筒、打孔機、剪刀、戒紙刀、直尺、起釘器等。
第二條易耗辦公用品:
1、易耗物品包括:公司生產原材料、生產工人使用工具、汽油、傳真紙、復(寫)印紙、打印紙、墨盒、碳粉、硒鼓、光盤、墨水、裝訂夾、白板筆、鉛筆、刀片、膠水、膠帶、大頭針、圖釘、筆記本、復寫紙、卷宗、標簽、便條紙、信紙、橡皮擦、夾子、簽字筆(芯)、圓珠筆(芯)、鉛筆、筆記本、雙面膠、透明膠、膠水、釘書針、回形針、橡皮擦、涂改液、信箋紙、美工刀,印泥等。
第三條領用方法:
使用人填寫《公司物品使用申請表》到總經理處審批,經總經理簽字同意方可發放,使用結束后,需及時歸還公司,并在《公司物品使用申請表》處填寫歸還時間。(特殊情況需緊急使用公司物品時,可先電話告知總經理,總經理同意后,方可使用,后續再補填物品使用申請表。)。
第四條易耗品的采購審批。
部分易耗品使用完,公司需重新采購時,需填寫《采購申請表》到總經理處審批,經總經理簽字同意后方可執行。
第五條易耗品的領用申請細則。
考慮到易耗品的'使用時間及不可重復使用情況,易耗品使用結束需重新申請新物品時,需由總經辦審核注銷,審核注銷結束后,使用人重新填寫《公司物品使用申請表》,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領用。
第六條未列入耐用及易耗辦公用品的其它物品的申領,按公司相關制度執行。
第七條本規定自簽發之日起執行,以往如有與此制度相抵觸者,以此為準。
本著節約與自愿的原則,可不領用或少領用的應盡量不領用或少領用。
物品放行管理制度(精選13篇)篇十
第一條為了加強主要農作物品種試驗的組織和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及《**市主要農作物品種審定辦法》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主要農作物品種試驗包括區域試驗和生產試驗,其目的是鑒定和篩選適宜不同生態區種植的優質、高產、抗逆性強、適應性廣的主要農作物新品種。
第三條主要農作物品種區域試驗和生產試驗的試驗結果是主要農作物品種審定的主要依據。
第四條本市主要農作物品種區域試驗和生產試驗由**市農作物品種審定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市種子管理總站(以下簡稱市種子管理總站)組織實施。
各區(縣)級種子管理部門有義務協助市種子管理總站負責本區域內主要農作物品種區域試驗和生產試驗的實施管理。
第五條根據本市主要農作物生態區域和生產實際,設置若干試驗組別,分別委托試驗承擔單位組織實施,試驗管理實行主持單位負責制。
第六條試驗承擔單位的職責:
二、嚴格執行試驗實施方案;
三、對參試品種作出公正、準確、科學的評價,并按時完成年度試驗報告;
四、對試驗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
第七條根據主要農作物生態區域的分布和生產實際,在本市主要農作物生態區設置若干個組別開展主要農作物品種區域試驗及其相應配套的生產試驗;試驗組別可根據實際需要做適當調整。
個別作物如當年參試品種較多,可考慮設置區域試驗預備試驗(引種試驗)。
第八條試驗采用滾動式,預備試驗1年,區域試驗2年,生產試驗1年,區域試驗和生產試驗可交叉安排。
第九條預備試驗參試品種一般以10個左右為宜;區域試驗每組一般不超過8個品種(不含對照);生產試驗需根據區域試驗結果確定,一般不超過3個(不含對照)。參試品種一經確定不得隨意增減。
第十條預備試驗全市安排2個左右試點,區域試驗每組安排不少于5個試點,生產試驗每品種安排不少于3個試點。
第十一條預備試驗采用問比法排列,小區面積12或15平方米,一般不設重復,對照依據區域試驗的相應組別確定;區域試驗小區隨機排列,三次重復,小區面積20平方米,各組設統一對照;生產試驗采用對比排列,一般不設重復,以當地主栽品種作為對照,主要栽培技術根據品種特點和生產實際確定,每品種每試點面積不少于300平方米,田間管理略高于大田生產水平,施肥水平與大田生產相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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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條承試點由所在區(縣)種子管理部門負責管理;承試點和承試人員應當保持相對穩定,不得隨意變更。如確需調整,由所在區(縣)種子管理部門向市種子管理總站提出調整理由和具體意見,并由區試年會確定。
第十四條預備試驗:主要遺傳性狀穩定一致,區(縣)品比試驗或育種單位小區試驗比對照品種增產5%以上;或產量與對照相當,品質較優或具備某些優異性狀的品種。
第十五條區域試驗:主要組別根據**市區域試驗的品種容量從預備試驗中擇優選擇,也可從區(縣)品比試驗中擇優選擇。品種選育單位如能提供參試品種在本市多點試種資料,產量表現突出;或產量與對照相當,但具備某些優異性狀的品種也可予以參試。
第十六條生產試驗:通過2年區試鑒定程序;第1年區域試驗產量或其它性狀表現突出的品種,在第2年繼續區域試驗的同時,安排生產試驗。
第十七條對照品種:區域試驗每組設1個統一對照品種,統一對照品種應是通過本市審定并有較大種植面積的品種;對照品種應保持相對穩定;根據需要個別作物可設1個輔助對照品種,一般為本市的優質品種。生產試驗的對照品種應為本市審定的當地主栽品種。預備試驗和區域試驗所需的統一對照品種由市種子管理總站指定的單位統一提供。
第十八條申請參加預備試驗和有關組別區域試驗的品種,由育種單位提出申請,經所在區(縣)種子管理站審核同意后,填寫“**市主要農作物品種審定申請表”,于每年區域試驗、生產試驗前2個月,寄到市種子管理總站,符合規定條件的,由市種子管理總站具體安排。
第十九條參加預備試驗、區域試驗、生產試驗的品種,育種單位應當按規定的時間、地點、數量等要求提供試驗用種。所供種子質量應當達到本市種子質量標準。供種時應當注明品種名稱、種子發芽率、千粒重和栽培技術要點等。
第二十條凡種子數量不足或種子質量未達到標準、或未及時供種者,視為自動放棄參試。
第二十一條各試驗承擔單位于每年試驗結束后1個月內將“**市主要農作物品種區域試驗記載表”、“**市主要農作物品種區試預備試驗記載表”和“**市主要農作物品種生產試驗記載表”(須逐項填寫并進行品種綜述)寄到市區域試驗主持單位。
第二十二條各組區域試驗主持單位根據各承試點報送的試驗報告及時進行整理、匯總和總結,提出品種評價和利用的初步意見,提交區試年會審議。
第二十三條區試年會對試驗匯總總結進行審議,符合審定申報條件的品種,提出推薦意見,由市種子管理總站報市農作物品種審定委員會。同時,市種子管理總站將試驗匯總總結及品種處理意見及時通知品種申報參試單位。
第二十四條市種子管理總站召開區試年會,根據需要邀請有關專家和部分區(縣)種子管理部門及承試單位人員參加。
第二十五條區試年會的主要議程是審議上一年度試驗執行情況,對參試品種提出處理意見;安排落實下一年度的試驗計劃,修訂試驗實施方案;評選和表彰區域試驗工作的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開展學術交流和技術培訓。
第二十六條根據區域試驗實際,由市農作物品種審定委員會、市種子管理總站在適當時機會同區域試驗承擔單位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品種考察,并對區域試驗質量進行檢查。
第二十七條自然災害影響試驗正常進行的試點,承試單位應在受災后15天內向市區試主持單位、市種子管理總站提供詳細報告。
第二十八條因自然災害或人為因素造成試驗誤差過大或缺2個以上小區的,該試驗報廢。
第二十九條區域試驗2年平均產量比統一對照增產達顯著水平的或增產達5%以上的品種,在生產試驗各試點平均增產3%以上或有其它,完成試驗程序并達到上述標準的品種,推薦市農作物品種審定委員會審定。
第三十條產量與統一對照品種相當,但在品質、抗病性、抗逆性、熟期等某一種或幾種性狀明顯優于對照品種的,完成試驗程序后,推薦市農作物品種審定委員會審定。
第三十一條推薦市農作物品種審定委員會審定的主要農作物品種由市主要農作物區域試驗主持單位根據試驗結果提出推薦意見。
第三十二條每3年進行一次區試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評選,由市品審會頒發獎狀和榮譽證書,并給予獎勵。
第三十三條對不負責任、人為造成嚴重的試驗質量事故或弄虛作假的承試點,一經查實,對試驗點所在單位和試驗負責人給予通報批評,或者取消其承擔市主要農作物品種區域試驗或生產試驗資格。
第二十四條市財政核撥的市主要農作物品種區域試驗經費,由市種子管理總站根據各承試點試驗任務完成情況核發試驗補助費。
第三十五條參加市主要農作物品種預備試驗、區域試驗、生產試驗的,參試品種單位應當交納試驗費,主要用于試驗補貼、區試年會開支和獎勵等。
物品放行管理制度(精選13篇)篇十一
為了保證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使用及儲存,防止因管理不嚴、使用不當,發生危險,造成事故,確保公司安全生產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制定本規定。
2范圍。
本規定明確了大唐樺南風力發電有限公司易燃易爆物品使用、儲存、運輸管理規則。
本規定適用于大唐樺南風力發電有限公司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
3引用文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70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
《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消防安全監督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令第18號。
4儲存使用要求。
4.1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系指國家標準gbi2268-90《危險貨物品名表》中以燃燒爆炸為主要特性的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
4.2各級人員必須高度重視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管理,加強日常的使用、儲存和運輸管理,確保易燃易爆物品安全可靠。
4.3風場應設置專門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倉庫,根據gb12268-90《危險貨物品名表》分類、分項儲存?;瘜W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不得在同一庫房內儲存。
4.4風場允許存放少量的汽油、柴油等易燃易爆物品(每種最多不能超過1桶以上),以備日常應急所用,嚴禁超量儲存。檢修用氧氣、乙炔氣瓶每種最多允許存放2瓶,并且應分開單獨放置。
4.5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倉庫,應有明顯的“禁止煙火”標志牌,庫房門應上鎖,并設專人負責,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倉庫專責人必須了解易燃易爆物品性能和安全操作方法,按照國家規定的防火防爆要求做好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
4.6庫房內嚴禁一切明火,禁止吸煙,控制電源應經常檢查,保證完好,庫房負責人每天應對庫房防火情況進行一次安全檢查。
4.7庫房內應根據易燃易爆物品數量配備一定數量的消防器材,并定期維護檢查,保證消防器材足夠好用。
4.8庫房內應經常通風換氣,防止易燃易爆物質揮發積聚產生危險,室內溫度不宜過高,宜保持在15℃以下,夏季還應做好降溫措施。
4.9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儲存場所電器設備的安裝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防火防爆要求;庫房內不準使用電爐、電烙鐵、電熨斗、電冰箱等設備。
4.10易燃易爆物品的外包裝要有明顯的標識。使用中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正確使用。
5運輸要求。
5.1易燃易爆物品運輸前必須嚴格檢查,對包裝不牢、破損、品種標簽、標志不明顯的易燃易爆物品和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罐體、沒有瓶帽、防震膠圈的氣體鋼瓶不得裝運。
5.2化學性質、安全防護、滅火方法互相抵觸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混車裝運。
5.3遇熱容易引起燃燒、爆炸的物品,按夏季限運物品安排,宜在夜間運輸。必要時應采取隔熱降溫措施。
5.4易燃易爆物品在搬運、裝卸時應輕拿輕放,防止碰撞、拖拉和傾倒;無關人員不得搭乘裝有易燃易爆物品的運輸工具。
6附則。
6.1本規定由大唐樺南風力發電有限公司安監部負責解釋。
6.2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物品放行管理制度(精選13篇)篇十二
(四)生產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企業向當地公安消防機構呈報的有關資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有立項權限政府的立項批文;
6、儲存、運輸、包裝的技術要求。
(一)向當地公安消防機構呈報《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消防安全審核申報表》和有關資料;
(四)《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消防安全許可證》有效期限為3年,當地公安消防機構每年審驗一次。
(三)經審驗,符合消防安全條件的,填發《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準運證》。對長期從事易燃易爆化學物品運輸的企業或個人可核發長期準運證,對臨時運輸的應核發臨時準運證。長期準運證有效期限為一年。
物品放行管理制度(精選13篇)篇十三
包括紙、筆、筆記本、計算器、名片簿、名片夾等公司出資購買的辦公用品。公用物品:包括訂書機、膠水、回形針、透明膠、雙面膠、尺、美工刀等物品。電腦耗材:包括各類彩墨、碳粉、硒鼓、專用彩噴紙、照片紙、硫酸紙,其它特種紙及各類電腦、打印機耗材。
1.辦公用品:
實行個人領取,自行保管,遺失自負,浪費懲罰的原則。本人根據工作需要,提出申請,經部門經理同意,到行政部庫管處領取。
2.公用物品:
每個部門(分部)領取一套作為公用。由部門(分部)經理統一領取,并負責保管。部門經理督促本部門員工合理使用,不得浪費,不得帶回家或從事私人業務。行政部不定期進行抽查盤點,違反者將予以重處。
3.電腦耗材:
實行個人領取,自行保管,遺失自負,浪費重處的原則。各分部根據當月情況,預測下月工作量,于每月26日――30日向行政部提交下月采購申請。行政部庫管經盤庫后,擬出下月采購清單,交行政部經理簽字審批。行政部經理簽字審批后,將采購清單交采購員進行采購。每月初第一周,各部門(主要為設計部)員工到行政部領取當月所需電腦耗材,并按領料程序簽字。部門經理督促本部門員工合理使用,不得浪費,不得從事私人業務。行政部不定期進行抽查盤點,違反者將予以重處。
員工領用物品時,填寫《領料單》,經部門經理簽字后,向行政部庫管員領取。部門經理領用材料時,填寫《領料單》,經行政部經理同意后,向行政部庫管員領取。
行政部庫管員接到《領料單》,在《材料領用登記表》填寫領料名稱、規格型號、數量、項目名稱、用途,領料人簽字后,方可發放物品。應急需領用物品,其《領料單》由行政部經理或副總經理簽字,并用單據注明,方可領用。物品屬自然磨損者,則以舊換新;凡屬遺失或被盜者,及時報行政部備補,并按原價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