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訪工作不能僅僅只是擺設,相關部門一定要加強管理監督,讓信訪真正發揮作用,起到監督有關部門,建議反饋的作用。下面是小編給大家分享的一些有關于信訪積案化解方案的內容,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
第一篇: 信訪積案化解方案
為深入貫徹《中共泉州市委辦公室關于印發〈關于在全市開展“下基層、解民憂、辦實事、促發展”活動的實施方案〉的通知》(泉委辦[2017]24號),按照區委、區政府的要求,結合我局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組織領導
二、工作目標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總體要求,強化工作責任,落實工作措施,以“化解矛盾、維護穩定、保障發展”為工作思路,以“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為原則,形成領導親自接待,解決群眾信訪問題,努力探索建立化解城市管理信訪積案的長效機制,推動信訪工作的順利開展,依法、及時、就地化解矛盾糾紛,維護群眾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工作格局。
三、工作原則
1、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充分發揮組織協調作用,積極開展聯合下訪,形成集中處理信訪突出問題的工作合力。
2、堅持依法按照政策辦事的原則。對法律法規和政策有明確規定的,依法按照政策解決到位;對群眾訴求依法按政策不能解決的,做好耐心細致的解釋工作,取得群眾的理解和支持,決不能為求得一時一事的解決而突破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引起攀比和新的矛盾。強化思想疏導工作,在認真解決群眾合理訴求的同時,充分發揮黨的思想政治工作優勢,切實做好情緒疏導工作。對無理纏訪鬧訪和有違法行為的,加強法制教育;情節嚴重、造成惡劣影響的,依法予以處理。
3、強化信息互通。對下訪受理的不屬于我局管轄處理的信訪事項,應及時轉送有管轄權的相關責任單位依法處理。
四、方法和步驟
(一)下訪時間
每月第一周周一。
(二)下訪人員
1、分管下訪鄉鎮(街道)的局領導。
2、辦公室、政策法規股、綜合執法股、督查中隊各派一名人員參加,下訪鄉鎮(街道)的轄區中隊要有3名人員參加。
(三)接訪重點
涉及本系統的已按“路線圖”處理,信訪人仍不服的信訪事項;群眾反映比較集中的信訪突出問題;帶有區域性、普遍性、苗頭性的`信訪突出問題。
(四)下訪活動的組織
1、辦公室主要負責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應于下訪活動開展前10天與下訪街道取得聯系,確定下訪時間、下訪地點,并由下訪街道就接訪領導、接訪時間、接訪地點、接訪要求等事項進行安排,提前5天在當地進行公示;下訪活動開展過程中,引導群眾有序信訪,維持現場秩序,確保接訪活動順利進行。
2、政策法規股主要負責下訪活動中涉及的法律法規問題。主要包括對信訪事件適用法律法規的認定,做好適用法律法規的解釋,加強法制宣講,依法處理無理纏訪鬧訪和違法行為。
3、綜合執法股負責綜合協調下訪活動,并于每月第一周周五前將當月參加信訪的領導干部姓名、職務、接訪時間、地點、受理的信訪事項、處理情況及相關數據書面報送區聯席辦;負責接訪工作的登記。
4、督查中隊負責督查下訪受理的信訪案件的處理落實情況,收集匯總相關材料,于每月第一周周四上午前將材料送至綜合執法股。
5、各中隊負責協助辦公室維持現場秩序;負責信訪案件的具體辦理,并及時將相關材料送至督查中隊。
五、領導包案化解信訪案件
1、包案分工
我局對信訪案件實行逐一包案。領導包案原則上實行一人(轄區分管領導)包一案或包幾案,不實行兩人或兩人以上重復包一案。
2、包案工作內容
包案領導按照“誰包案,誰負責”的原則,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辦案方向、具體責任人、具體辦案人、結案和匯報時間,并督促案件的辦理,對案件辦理過程中出現的問題進行溝通協調。包案領導應深入了解案情,按照法律法規、依照黨和國家的政策,采取有效措施,及時、妥善處理群眾反映的信訪問題。對合理的要求,盡快解決落實;對一時解決不了的,要向群眾宣傳政策,講明情況;對個別堅持過高要求,無理取鬧的,要嚴肅批評教育和依法處理。
3、包案完成時限
領導包案原則上自受理之日起60日內辦結,如因情況復雜,經主要領導批準,可適當延長辦理期限,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30日。
第二篇: 信訪積案化解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的總要求,緊持統一領導、協調聯動,統籌兼顧、標本兼治;堅持以人為本,以“事要解決”為核心,依法按政策辦事,解決問題,教育疏導與困難救助相結合;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信訪工作原則,抓預防、抓排查、抓化解、抓查處、抓責任,確保信訪積案化解年活動取得明顯成效。
二、目標任務
通過開展信訪積案化解年活動,重點化解一批本轄區的信訪積案,化解一批跨部門、跨行業的信訪積案,化解一批人戶分離、人事分離、人事戶分離的信訪積案,最大限度地推動“事要解決”,最大限度地減少信訪“存量”,努力探索形成化解信訪積案的長效機制,推動信訪形勢繼續向好的方向發展,為海西經濟區建設、為慶祝新中國成立60周年創造良好社會環境。
三、活動步驟
第一階段:5月31日前為動員部署階段。學習貫徹中央、省和三明及以及市聯席會議關于開展信訪積案化解年活動有關文件精神,結合街道實際,制定我街開展信訪積案化解年活動的具體工作方案。
第二階段:6月1日至6月15日為深入排查階段。重點排查時間跨度長、處理難度大,案情復雜、久拖未決的信訪事項,逐案明確責任主體,落實承辦人員、化解措施、辦結時限。
第三階段:6月16日至9月15日為化解積案階段。排查出來的信訪積案,由包案領導親自落實包掌握情況、包思想轉化、包解決化解、包息訴息訪的“四包”責任制,確保信訪積案始終有責任人在跟蹤辦理,直至妥善處理。
第四階段:9月16日至12月15日為檢查總結階段。各村(居)掛包領導做好信訪積案化解工作,及時把落實情況反饋給街道信訪辦,信訪辦做好迎接省、三明市、永安市督促檢查的準備工作。
四、活動要求
1、要充分認識開展信訪積案化解年活動的`重要性。開展信訪積案化解年活動,有利于進一步強化責任,整合資源,推動復雜疑難信訪事項的及時化解,維護群眾的合法權益;有利于節約處理信訪問題的行政成本和信訪人的信訪成本,促進形成“暢通、有序、務實、高效”的信訪工作新秩序;有利于重點突破帶動整體,有效地減少重信重訪,推動信訪形勢好轉,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今年是建國60周年,是推動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實現新發展的關鍵一年。愛國際金融危機和全球性經濟衰退的影響,各種經濟、政治、社會和境外因素相互作用,各種矛盾疊加,大量的問題會通過信訪渠道反映出來,在這種情況下,化解信訪積案,減少總量積累尤為重要。村、居掛包領導要高度重視信訪積案化解年活動的開展,精心謀劃、認真組織,切實抓出成效。
2、要切實加強信訪積案化解年活動的組織領導。信訪積案化解工作難度大、任務重,必須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周密安排、深入實施。信訪積案化解年活動在街道黨工委、辦事處統一領導下進行,街道信訪辦、綜治辦負責組織實施。各村、居掛點領導對所掛村居的信訪積案,要深入分析案情,掌握實際情況,找準問題癥結,因地因人因事制宜,采取針對性、實效性強的化解措施。對法律法規和政策有明顯規定的,要一次性解決到位;對訴求合理但堅持過高要求的,在解決合理訴求的同時,要耐心細致地教育疏導、理順情緒,并促使案結事了;對訴求不合理但生產生活確實有困難的,要綜合采取政府救濟、社會和民間救助等多種方式幫助解決,努力使其息訴息訪;對堅持無理訴求并纏訪鬧訪的涉嫌違法人員,由司法機關依法嚴肅處理。
3、要突出工作重點著力化解信訪積案。街道以重信重訪中尚未化解的信訪積案和集體越級上訪的信訪突出問題為重點,共排查出涉及土地征用、房屋拆遷等方面的信訪積案6件,按信訪工作原則進行逐案分解下發,請各村(居)掛點領導認真抓好落實,做好化解工作。并于*月*日前將信訪積案化解情況報送街道信訪辦。
2021年××月××日
第三篇: 信訪積案化解方案
根據xx縣信訪工作專題會議精神,按照縣信訪局繼續開展信訪積案化解工作的部署,結合我鎮實際,制訂全鎮開展信訪積案化解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方案如下:
一、總體目標
通過開展信訪積案化解專項整治行動,努力解決一批疑難復雜的重點信訪問題,教育轉化部分堅持過高要求、無理纏訪人員,依法處理部分非正常上訪人員,使去年累計信訪積案化解率達到100%以上,今年新增信訪積案化解率達到90%以上,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為黨的十八大的召開和“平安高唐”建設作出貢獻。
二、工作范圍
列入本次專項整治行動的信訪積案范圍包括:@@縣信訪局交辦的積案和本鎮自行排查的積案。
三、方法步驟
今年信訪積案化解專項整治行動從1月份開始到12月份結束,具體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1月中旬)。本階段主要任務是做好前期準備工作,為積案化解專項整治行動打好基礎。一是思想發動。研究制訂行動方案,通過召開動員會、專題工作會等形式,進行廣泛動員,統一思想認識,明確目標任務,強化工作責任,形成強大聲勢。二是排查梳理。由鎮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牽頭,采取自上而下與自下而上相結合的方法,排查梳理各類信訪積案。三是分線分片交辦。對于排查梳理出的信訪積案,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和“屬地管理”的原則,由鎮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進行交辦。
(二)集中化解階段(2月中旬至10月)。本階段主要任務是集中人力、物力、財力調處化解信訪積案,形成上下聯動、相互配合、共同化解的強大合力。一是落實責任。對列入專項整治行動的信訪積案,要按照一件信訪積案、一名包案領導、一個化解工作小組、一次協調會交辦、一套穩控措施、一個解決期限、與信訪人見面一次的要求,落實主體責任,明確包案領導、承辦人員、化解措施和辦結時限,信訪積案均由鎮班子領導包案,化解工作小組長原則上必須是責任單位主要負責人。二是講究方法。各包案領導、化解工作小組要深入分析案情,找準問題癥結,因地、因人、因事制宜,結合運用政策、經濟、法律、行政等手段,通過人民調解、法律援助、公開聽證、救助救濟、復查復核、思想教育、心理疏導等方法,切實加以化解。
(三)總結提高階段(11月至12月)。本階段主要任務是總結活動開展情況,對已化解信訪積案要進行回頭看。一是審核驗收信訪積案化解質量。鎮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將于12月上旬對信訪積案進行集中審核驗收,重點做好信訪戶的回訪工作,檢查信訪積案是否徹底化解或有反彈的現象,一經發現信訪積案有反彈現象,將采取有力措施予以補救,使其案件徹底終結。二是總結信訪積案專項整理活動經驗。對開展情況要形成書面材料,并將化解信訪積案一些好的方法和措施形成固定下來,形成長效工作機制。
四、工作要求
信訪積案化解專項整治行動涉及面廣,難度大,任務重,是一項系統工程,必須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形成合力。
(一)強化組織領導。鎮成立信訪積案化解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組長由分管信訪工作的@@@擔任,綜治信訪辦成員和各村(居)總支部書記擔任成員。各班子成員和各村(居)要把信訪積案化解專項整治行動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切實加強領導,主要領導做到親自抓,周密安排部署,積極組織化解。
(二)強化工作推進。要認真組織,周密部署,扎實推進,每個月月底要召開一次相關人員信訪積案專項整治行動匯報會,總結一個月來的工作,部署下一個月的推進工作,進一步明確工作責任。
(三)強化統籌兼顧。要堅持統籌兼顧,把信訪積案化解專項整治行動與各項工作結合起來。信訪積案化解工作是我鎮今年平安建設重大專項整治行動之一,信訪積案化解有可能涉及方方面面,要同其他專項整治行動和本鎮重點工程、重點工作結合起來,通過信訪積案化解將推進全鎮各項工作的開展。
第四篇: 信訪積案化解方案
2021年,扶風縣信訪局以信訪矛盾攻堅戰為抓手,堅持把積案化解作為信訪工作的重中之重,創新方法,多措并舉,全力以赴推進積案化解工作,取得了較好的成效。赴市以上越級重復訪與往年相比下降70%,進京非訪實現了“零上訪”,一些“骨頭案、釘子案”得到徹底化解。2021年度被國家信訪局評為全國信訪“三無”縣區,全省上榜縣區只有22家。做好積案化解具體要在“五個化解”上下功夫,我們的主要做法是:
(一)成立專班化解。縣上成立了由縣委副書記任組長的積案化解攻堅領導小組,分管信訪工作的政法委書記、縣政府副縣長為副組長,相關職能部門的領導為成員。領導小組對重點信訪積案堅持聽、議、明、定、考的“五字工作法”:聽取積案化解工作推進情況,加強統籌協調和提供必要支持,強化化解工作的執行力;審議討論并進一步優化、細化職能部門提出的積案化解方案;明確積案化解的主責單位、次責單位、配合單位;確定化解工作路徑、資金來源和時限要求。同時嚴格考核,確保工作真正取得實效。我們加大了對積案化解的考核分值,并納入季度加減分進行考核,充分發揮考核指揮棒的作用,激勵鎮(街)、部門化解信訪積案的主動性。 對一些長期得不到的信訪積案,采取直接約談責任單位主要領導等制度,確保信訪積案化解“清倉見底”。
(二)聯合協作化解。我們對一些“骨頭案、釘子案”高位謀劃、高位推動、集體會審、因案施策,逐案落實責任,明確辦結時限,推動問題解決。縣政府常務會把信訪老戶韓馬常列入議題,集體會診,拿出切實可行的解決方案。縣委辦牽頭,縣政府辦、縣國土局、縣財政局、縣信訪局、縣水利局以及城關街道辦共同參與,出主意,想辦法,動員各方力量,先后召開協調會、推進會10余次,走訪知情人20多人,聽取意見,正面引導,打開心結,使27年上訪問題得到了有效解決。
(三)傾情幫扶化解。我們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理念,把群眾的事當家事,帶著感情和責任面對面交心,了解家庭困難,疏通情緒、幫扶解困,確保息訴罷訪。城關街道辦李宗來因非法傳銷一案,從2003年開始上訪,要求補償當年扣押車輛造成的經濟損失。本人長期因訴求無法滿足而反復纏訪鬧訪,包案領導和責任單位積極結對幫扶,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從民政救濟、司法救助、疑難資金等途徑以家庭生活困難的形式籌集15萬元,使這一問題得到了徹底解決,本人息訴罷訪。
(四)律師引導化解。堅持法治信訪、分類處理的原則,將問題復雜、專業要求高、化解難度大的信訪突出問題,我們聘請律師通過法律引導以案調解,成效明顯。縣供銷聯社信訪老戶任乃全要求解決養老保險問題,其反映的問題年代久遠,情況復雜,政策性強,加之本人訴求較高,問題久拖不決。縣上成立的工作專班多次給其做耐心的思想疏導工作,但收效甚微。縣委副書記傅宇聽取案件匯報后,要求轉變工作思路,讓律師參與調解工作,從法律層面尋求解決問題的突破口,通過不懈努力,使問題得到了妥善解決。
(五)聽證評議化解。堅持組織相關單位或專業人員,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法律人士參與,通過聽證評議,在澄清事實、還原本質的基礎上,形成處理意見,有效化解信訪積案。諸如城關街道辦李安儒要求解決做臨時工期間養老保險問題。我們采取聽證評議會的方法,邀請李安儒本人,單位同事,當事領導,政協委員,法律顧問,公證員在信訪局接待大廳采用個別談話和集中會商的辦法,使事情本相得以還原,他也不再固執己見,事情達成了圓滿解決。
第五篇: 信訪積案化解方案
根據中央聯席會議《關于開展“信訪積案化解年”活動的指導意見》和省、市處理信訪突出問題及群體性事件聯席會議辦公室的安排、部署,區聯席辦決定在全區開展“信訪積案化解年”活動。現提出以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去年,按照中、省、市關于信訪工作部署和要求,扎實地開展了重信重訪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我區集中解決了一批疑難復雜信訪問題。但由于各種原因,一些信訪積案還沒有得到妥善化解,仍然是困擾當前信訪工作的一個難題。因此,各鎮(辦)、區直各部門要在“信訪積案化解年”活動中,認真做好信訪積案化解工作,力爭解決一批信訪積案,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
指導思想:以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關于信訪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把化解信訪積案作為一項重要任務,堅持黨委、政府統一領導、各方協同配合,堅持以人為本、嚴格依法按政策辦事,堅持多措并舉、綜合施治,切實提高信訪積案的辦理質量,徹底解決和化解一批本轄區、本部門的信訪積案。
工作目標:通過“信訪積案化解年”活動的開展,力爭年底前在破解信訪積案上有所突破,解決和化解一批跨地區、跨部門、跨行業的信訪積案,解決和化解一批人戶分離、人事分離、人事戶分離的信訪積案,解決和化解一批重復赴省集體訪和重復進京非正常訪的積案,最大限度地推動案結事了、息訴罷訪,最大限度地減少赴省集訪和進京非正常訪。充分運用信訪積案化解工作的成果,使行之有效的辦法和措施制度化,形成預防和處理信訪積案的長效機制,繼續推動信訪形勢向好的方向發展,為我區“進位創強”工作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二、工作原則和方法步驟
信訪積案是指時間跨度長、處理難度大、案情復雜、久拖未決,群眾反映訴求有一定合理成份的信訪事項。區聯席會議決定將年1月至年5月赴省集體訪和進京非正常訪列入信訪積案化解范圍,并將重復赴省集體訪、重復進京非正常訪、進京集體訪和“三跨三分離”信訪事項作為信訪積案化解的工作重點。開展“信訪積案化解年”活動,要堅持統一領導、協調聯動,統籌兼顧、標本兼治;堅持以人為本,以事要解決為核心,依法按照政策辦事,解決問題、教育疏導與困難救助相結合,有效地減少重信重訪,努力實現息訴罷訪;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明確任務、強化責任、狠抓落實,確保取得明顯成效。主要方法步驟是:
(一)認真排查梳理、逐案進行責任交辦。各鎮辦要成立專門的工作領導小組,鎮黨委(街道黨工委)書記為第一責任人,任領導小組組長,分管領導為具體負責人,抽調得力人員擔任工作成員;區直各部門要由一把手負總責,并確定一名分管領導具體負責本部門積案化解工作。以去年重信重訪專項治理工作中尚未解決的信訪積案和年1月至年5月重復赴省集體訪、重復進京非正常訪、進京集體訪及“三跨三分離”信訪事項為重點,對涉及土地征用、房屋拆遷、企業改制、涉法涉訴、勞動保障、環境保護、教育衛生、涉軍穩定、居民小區物業管理、“三農”等方面的疑難復雜信訪問題,進行全面分析和排查梳理,并逐案建立臺賬。對梳理出的信訪積案,一方面要上報區聯席會議辦公室,另一方面鎮辦、部門要落實具體責任人、包案領導、穩控措施,并限期辦案。
(二)明確責任主體,落實辦理責任。各鎮辦、區直各部門對交辦的信訪積案要逐案落實責任主體,具體承辦的責任單位要逐一落實承辦人員、化解措施、辦結時限。凡中、省、市交辦的信訪積案,各單位必須落實一名班子成員包案處理,對轄區、本部門排查梳理的信訪積案,也要逐案落實領導包案。對領導包案情況要上報區聯席會議辦公室。單位一把手要親自落實包掌握情況、包思想轉化、包解決化解、包息訴罷訪的“四包”責任制,不得由部門或他人代替。對重大復雜的信訪積案主要領導要帶頭包案處理,直接推動問題得到徹底化解。
(三)復查梳理案情,分析查找原因。對交辦和排查的信訪積案要通過調閱案卷、取證、聽取當事人意見、知情群眾參與核查等辦法,確實搞清搞準案件的來龍去脈,確保核查結果的公正性,核查結果要形成書面報告,并經參與核查人員多數同意,同時將不同意見記錄在案。在摸清案情的基礎上,召開有相關部門單位負責人、有關方面專業人士及經辦人參加的集體會商會,針對以往多次處理而問題沒有得到解決的情況,從法規政策執行的實體和程序等各方面,客觀、公正地查找癥結所在,把造成信訪積案的原因搞清楚。
(四)分類化解,因案施策。各鎮辦、區直部門要以解決信訪積案為目標,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化解方案,明確工作步驟和相關各方的責任、任務。對法律法規和政策有明確規定的,要一次解決到位,不留尾巴;對訴求合理,但堅持過高要求的,在解決其合理訴求的同時,要耐心細致地做好教育疏導工作,努力使其息訴罷訪;對信訪人訴求不合理,但生活確有困難的,要采取政府救助、社會救濟、民間互助等方式,使其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實現案結事了;對堅持無理訴求并纏訪鬧訪的違法人員,要依法嚴肅處理;對合理訴求與不合理訴求交織的信訪積案,要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通過法定程序和途徑,采取聯合接訪、公開聽證等辦法予以甄別、認定,依照法律法規和政策對合理的部分解決到位,對不合理的部分做好政策解釋和思想工作。同時,要充分考慮到當事人多年信訪對生活帶來的影響,在力所能及且不引發攀比的前提下盡可能給予關心照顧。
(五)加大經費投入,積極提供各種保障。中、省、市均要求,從中央到地方都要建立解決凝難復雜信訪問題專項資金,為徹底化解“無頭案”、“釘子案”、“骨頭案”提供必要的財力保障。各鎮辦、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精神,為信訪積案化解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財力、物力保障,確保此項活動的順利開展,并取得明顯成效。
(六)落實工作責任,嚴格責任追究。在信訪積案化解過程中,對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區聯席辦將建議區委、區政府予表揚鼓勵;對思想不重視、安排部署不力、工作進展遲緩以至于推諉扯皮的單位,要視情況予以通報批評。對因工作不到位、責任不落實,信訪積案化解沒有成效,甚至激化矛盾,造成惡劣影響后果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要依規定嚴肅追究責任。
三、多措并舉化解信訪積案
(一)認真做好幫扶工作。對信訪積案人員要做到人格上尊重、生活上體貼、生產上扶持,使他們切實感受到黨和政府的關心、社會的關愛。對生活困難、衣食無著的,要通過民政救濟渠道予以幫扶,進行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對有勞動能力的,要積極幫助其就業或發展生產。對家庭有特殊困難的,要主動關心、照顧。對經過做工作息訴罷訪的,要定期回訪,繼續給予必要的幫助。
(二)加強和改進教育疏導工作。對因對法律法規和政策不了解或理解有偏差的信訪積案人員,要通過法律援助、判后答疑、咨詢服務等方式,向他們講清楚有關法律和政策,促其轉變認識。對堅持過高要求的,要通過認真細致的思想教育,使其打消不切實際的想法。對患有心理、精神疾病的,要實行人文關懷,及時給予心理矯治和精神診療。對要求無理、以“訪”謀利或企圖達到不正當目的的,要堅決表明態度,避免形成上訪有利可圖的錯誤導向。
(三)強化督導檢查。區聯席會議將適時組織督導組,到重點鎮辦和部門檢查、協調、指導工作,推動信訪積案化解工作扎實開展,確保不走過場,取得實際效果。各鎮辦、部門也要針對信訪積案化解工作中存在的工作難點、新問題、新情況及時溝通區聯席辦。同時,向區聯席辦提出意見、建議和問題,以便改進工作、完善政策,促進工作更好開展。
(四)加強輿論宣傳。各鎮辦、部門要及時總結推廣信訪積案化解工作中的成功做法和經驗。要精心選取非正常上訪的典型案例,以適當方式予以曝光,以案釋法、以案說理,督促責任單位依法按政策解決群眾反映的問題,教育和引導群眾以理性合理的方式表達利益訴求,為信訪積案化解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五)切實加強組織領導。信訪積案時間跨度長、案情復雜、處理難度大,必須加強領導,周密組織,認真實施。各鎮辦、部門要切實加強對“信訪積案化解年”活動的組織領導,各單位一把手要負責本單位工作的組織和推動,要把信訪積案化解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專題研究部署,定期聽取匯報,加強協調指導。區級聯席會議辦公室負責組織協調和督導檢查的作用,以推動全區信訪積案化解工作全面深入開展。
四、幾點要求
區委、區政府辦下發的《區信訪突出問題集中化解月活動實施方案》中(咸秦辦字[]27號)排查、交辦的17個案件是省、市交辦我區的重點突出信訪問題和信訪積案,請各單位一定要按要求,落實包查領導和具體責任人,制定穩控措施,著力促進“案結事了”。為了掌握個各鎮辦、區直各部門開展“信訪積案化解年”活動情況和工作動態,年底之前,各鎮辦、區直各部門要分4次向區聯席會辦公室報送“信訪積案化解年”活動進展情況。
(一)6月10日前,報送《實施方案》貫徹落實情況和有關工作方案。內容包括:傳達部署情況、制定的實施方案情況、確定的工作方法和步驟以及積案化解臺帳、省、市、區交辦案件領導包查和辦結情況。
(二)7月10日前,報送工作進展情況,內容包括:轄區、部門排查情況,領導包案、包查情況、解決和化解信訪案件情況、采取的工作措施、好的經驗和做法等,并提供排查登記表、未解決案件的具體穩控措施。
(三)8月20日,報送解決和化解案件情況,內容包括:積案化解進展情況、存在問題,有無建議和經驗等,并上報書面材料。
(四)11月1日前,上報活動總結材料。
第六篇: 信訪積案化解方案
一、目標任務
通過開展“信訪積案化解”活動,實現縣交辦的信訪積案xxx%辦結,信訪人員撤底息訴息訪,確保上訪人員不再發生進京、省、市集體上訪和異常上訪的目標。
二、工作原則
(一)堅持領導包案責任制。
(二)堅持依法息訪、力求成效。
三、方法步驟
“信訪積案化解年”活動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認定交辦階段(x月x日至x月xx)。局信訪辦根據縣聯席會交辦的信訪積案進行全面梳理,建立臺帳,并明確辦結時限。
(二)處理化解階段(x月xx至x月xx日)。針對信訪積案制定化解方案,x月底之前與信訪人見面一次,做好思想穩定工作。
(三)審理結案階段(x月xx日至x月xx日)。縣聯席辦的信訪積案辦結后,按照案件上報材料的“六有”標準,即有基本案情材料、交辦案件臺帳及交辦函、確定包案領導和責任人的文件或紀要、包案領導簽字的查辦報告及相關材料、答復信訪人的書面材料和回訪材料、目前采取的穩控措施等。對已有復查復核意見的信訪積案,要建檔造冊,逐級上報,并與化解相關職能部門和信訪工作機構搞好銜接,統一答復口徑,做到以后不登記、不受理、不交辦,但應當做好相應的疏導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在縣委、縣政府、縣聯席辦的統一領導下,我局成立信訪積案化解活動領導小組,局主要負責人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科室負責人、企業負責人領導小組成員,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局信訪辦,要求對積案化解工作進度向縣聯席辦、信訪局定期報告。
(二)講求方法,措施得力。集中開展“信訪積案化解”活動,要在深入分析案情、找準問題癥結的基礎上,把問題和矛盾真正解決,做到案結事了、息訴息訪,而不是對信訪積案再走一次程序。要認真總結信訪積案化解的成功經驗和做法,分析研究帶有普遍性、傾向性的問題,積極探索重信重訪的特點和規律,建立健全化解信訪積案的長效工作機制。
(三)嚴格責任,加強督查。堅持領導包案制度,對信訪積案以及當前信訪突出問題,實行領導包案,建立分健全“信訪積案化解”活動工作督查制度,對重要信訪事項的處理及時進行督查督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