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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保管理制度簡介(精選15篇)篇一
1.根據平陽縣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特殊門診醫療費用管理試行辦法的規定,特殊病種有以下幾種:。
(1)惡性腫瘤放、化療。
(2)器官移植后的抗排異治療。
(3)腎功能衰竭的腹膜透析,血液透析。
(4)系統性紅斑狼瘡。
(5)再生障礙性貧血。
(6)血友病的治療。
2.符合上述條件之一,由患者及醫生共同填寫門診特殊疾病統籌基金支付申請表,并附上所需診斷依據的相關材料,經科主任及業務院長簽字同意后送醫保辦審核同意,再報醫保經辦機構審批。
3.特殊病種病人就診,必需持專用病歷,就診醫生將診療內容記錄在專用病歷上。
4.特殊病種待遇僅限于治療其規定病種治療范圍內,當治療其它疾病時,仍按普通病情對待,統籌基金不予支付。
5.特殊病種每次就診,一次處方量不得超過30天。
6.特殊病種的醫療費發票經醫保辦管理人員按規定審核蓋章后到醫保經辦機構報銷。
1.根據平陽縣新型農村合作基本醫療保險特殊醫療費用管理辦法的規定,特殊病種有以下幾種:。
(1)惡性腫瘤放、化療。
(2)器官移植后的抗排異治療。
(3)腎功能衰竭的腹膜透析,血液透析。
(4)系統性紅斑狼瘡。
(5)再生障礙性貧血。
(6)血友病的治療。
(7)肺結核輔助治療。
(8)10歲以內患苯丙酮尿癥的參合兒童。
(9)重性精神疾病。
2.符合上述條件之一,由患者及醫生共同填寫門診特殊疾病統籌基金支付申請表,并附上所需診斷依據的相關材料,經科主任及業務院長簽字同意后送醫保辦審核同意報醫保經辦機構審批。
3.特殊病種病人就診,必需持專用病歷,就診醫生將診療內容記錄在專用病歷上。
4.特殊病種待遇僅限于治療其規定病種治療范圍內,當治療其它疾病時,仍按普通病情對待,統籌基金不予支付。
5.特殊病種每次就診,一次處方量不得超過30天。
6.特殊病種的醫療費發票經醫保辦管理人員按規定審核蓋章后到醫保經辦機構報銷。
1.醫保病人床位費按各級醫保規定標準進行計算機程序自動控制管理,超標準部分病人自負。
2.醫保辦管理人員根據醫生填寫的申請理由,進行審核,并作出是否納入醫保報銷范圍的意見。
3.醫保辦管理人員對住監護病房時間超1個月的病人應經常與主管醫生溝通,詢問是否仍符合醫保規定。如不符合應及時轉出監護病房,對不符合醫保限定支付范圍的監護病房床位費及治療費不得納入醫保支付。
4.醫保病人不得掛床住院,對住院天數超30天以上的人員,醫保管理人員應經常與主管醫生溝通。同時告知住院病人。
病房醫保限定支付范圍,限以下適應癥之一的危重病人:。
(1)各種原因引起的急性器官功能衰竭;。
(2)嚴重創傷,各種復雜大手術后及列入支付范圍的器官移植術后需要監測器官功能者;。
(3)心臟復蘇后;。
(4)嚴重水電解質紊亂及酸堿平衡失調者。
1.醫生開出住院許可證后,病人在醫保窗口辦理入院登記,管理人員根據規定認真查閱門診病歷,對入院指征及病種進行審核并登記。
2.參保人員急診或在非正常上班時間住院治療的,辦理住院手續的收費處工作人員及主管醫師負責告知病人/家屬次日到醫保窗口補辦登記手續。未按規定時間辦理登記手續期間發生的醫療費不得納入醫保支付范圍。
3.管理人員在做好審核登記后向病人發放醫保病人住院須知。
4.主管醫生務必做好醫保病人的身份核對工作,醫保管理人員每周定期下病房對醫保病人身份進行抽查核對。
5.主管醫師對符合出院條件的醫保病人應及時辦理出院手續,根據病情及出院帶藥的規定,開具出院帶藥的品種和數量,并對病人住院期間醫療費用進行再次審核。
對代管出院病人按各級托管單位要求,提供費用清單,加蓋發票審核章并簽名,告知病人帶上報銷需用材料,到經辦機構報銷。
1.嚴格執行國家,省物價部門規定的醫療服務和藥品的價格政策。
2.醫務人員按照臨床診療規范開展醫療服務,嚴格實行因病施治,合理檢查,合理用藥,將醫療費用控制在合理范圍。
3.醫保辦管理人員每日對住院病人醫療費進行審核(包括藥品,檢查,治療,材料。護理收費等),如有疑問,及時與相關科室及主治醫師溝通核實,避免出院病人不合理費用,做到出院前更正落實好住院費用,以減少醫保經辦機構的剔除費用,維護病人權益。
4.醫保辦每季度末定期抽查數份出院病歷,對檢查、用藥、收費等情況進行審核(主要查記錄情況),對存在問題向相關科室反饋,并落實整改。
5.對不符合醫保支付范圍的費用,主管醫師及相關科室責任人應做好患者或家屬知情同意工作。
6.對醫保經辦機構審核剔除費用,各相關科室要認真進行核對解釋,及時反饋,對確實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修正。
1.堅持“以病人為中心,以質量為核心”的宗旨,全心全意為基本醫療保險者服務。
2.嚴格執行國家,省物價部門規定的醫療服務和藥品的價格政策。
3.認真貫徹執行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嚴格按照《浙江省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浙江省基本醫療保險醫療服務項目》的規定進行管理。
4.醫務人員必須嚴格按照臨床診療規范開展醫療服務,嚴格掌握住院指征及各項診療項目適應癥,嚴格實行因病施治,合理檢查,合理用藥,杜絕浪費。
5.計算機網絡中心確保電腦程序管理系統的正常運行,以確保醫保數據的完整、準確。
6.按醫療服務協議條款及時做好醫療費用的對帳結算工作。
醫保管理制度簡介(精選15篇)篇二
為減輕鎮城鄉居民門診醫療費用負擔,達到引導居民就近就醫,小病不出村、不出鎮的目的,根據《市城鄉居民門診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中府[20]36號)和《市城鄉居民門診基本醫療保險醫療費用結算辦法》(中勞社[20]87號)的有關規定,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管理辦法。
一、xx鎮的城鄉居民門診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以下簡稱為參保人),門診就醫原則上應到本村(社區)定點醫療機構診治,病情需要的,可到市醫院就醫。參保人到所在村定點社區衛生服務站就醫或市醫院門診就醫,可享有屬報銷范圍內的門診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待遇,但參保人在非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發生的醫療費用,不得由門診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醫院住院產生的醫療費用不在此門診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范圍;屬我市綜合基本醫療保險的門診醫療費用也暫不在此門診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范圍。
二、門診基本醫療保險報銷范圍包括:
(1)使用《市城鄉居民門診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范圍內藥品所發生的費用;
(3)血液常規、尿常規、大便常規、非數字化x光(透視及照片)、黑白b超、心電圖檢查所發生的費用。
三、門診基本醫療保險不能報銷的費用包括:
(2)出診費、巡診費、檢查治療加急費、家庭醫療保健服務、家庭病房床位費;
(3)各種美容、整容、矯形、減肥的檢查治療等費用;
(4)各種體檢、咨詢、鑒定、預防接種等費用;
(5)戒毒、戒煙等費用;
(6)性功能障礙、不孕不育的檢查治療等費用;
(8)屬他人責任承擔的醫療費(如交通事故、醫療事故等);
(9)工傷(公傷)、生育發生的醫療費用;
(10)其他特診、特需醫療費,非治療性費用。
四、參保人每次就醫發生屬報銷范圍內的門診醫療費用,在參保所在村定點社區衛生服務站就醫的,門診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60%,個人自付40%;在市醫院就醫的,門診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20%,個人自付80%。門診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每人每社保年度累計支付限額為250元,超出此支付限額的費用在本社保年度內由個人自付。參保人如欠繳醫療保險費的,從欠繳的次月起停止享受門診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待遇。
五、參保人因病在定點醫療機構門診就醫,應出示本人社會保障卡(未制發社會保障卡的,可出示身份證)和使用專門病歷(專門病歷由醫院統一印制,各定點醫療機構在接診時發放),并憑本人社會保障卡進行門診醫療費用結算。參保人不得將本人的社會保障卡借予他人進行醫療費用結算;定點醫療機構對就醫的參保人員進行身份識別過程中,發現就醫者與所持社會保障卡身份不符時,應拒絕按門診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結算,對強行要求按門診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結算的,定點醫療機構可扣留其社會保障卡,并及時通知社會保障部門進行處理。
六、參保人在定點醫療機構門診就醫時,一次處方藥量急性疾病不得超過3天量,慢性疾病不超過7天量。使用門診基本醫療保險報銷范圍以外的藥品應征得參保人同意。
七、城鄉居民門診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承擔的職責:
(1)定點醫療機構為門診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提供醫療服務時,應嚴格執行《市社會醫療保險約定醫療機構管理規定》和《鎮實施(市城鄉居民門診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協議書》的有關規定。
(2)定點醫療機構在診療過程中應熱心為參保人員服務,嚴格執行首診負責制和因病施治的原則,嚴格執行診療技術操作常規,做到合理檢查、合理治療、合理用藥,不斷提高醫療質量。定點醫療機構不得拒絕本機構約定服務范圍的參保人員在本機構按規定就醫后進行屬報銷范圍內的醫療費用以門診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結算;經查實,如定點醫療機構為謀取門診醫療包干費而有推諉病人行為的,每發生一例將從該定點醫療機構的門診醫療包干費中扣除1000元作為處罰,發生數例扣足數例。
(3)定點醫療機構在參保人員就診時應認真對其身份識別,憑無效證件就診發生的醫療費用可拒絕按門診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結算。對非屬本醫療機構約定服務范圍的參保人,診前應預先告知其不能在本機構進行門診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結算。如醫療機構錯將非參保人員或非屬本機構約定服務范圍的參保人進行了門診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結算,或將非“門診基本醫療保險報銷范圍”的項目進行了門診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結算,所產生的費用損失由該醫療機構自行承擔。
(4)定點醫療機構在顯要位置懸掛“城鄉居民門診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標示牌”和公示本醫療機構約定服務范圍區域點的名稱;設置“門診基本醫療保險政策宣傳欄”將門診基本醫療保險的主要政策規定以及本機構的醫療保險咨詢與聯系電話等向參保人員公布;設置“門診基本醫療保險投訴箱”,對投訴事項要及時予以調查、處理和回復。
(6)為了保障醫療安全,定點醫療機構使用的醫療藥品、耗材和規定的醫療服務項目用品必須按規定實行全市統一招標采購,由市醫院藥庫按市招標價統一調撥;醫療機構私自采購,經查實為參保人員提供的藥品、耗材或規定的醫療服務項目用品中出現假、劣、違規品時,由此而發生的所有費用由該醫療機構自行承擔,并扣除當月該醫療機構全部的門診基本醫療保險包干費用,情節嚴重造成醫療事故的將取消定點醫療機構資格。定點醫療機構違反物價政策,所售藥品、耗材或醫療服務項目價格高于物價部門定價的,由此產生的所有費用由該醫療機構自行承擔。
八、城鄉居民門診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的費用給付,實行門診費用包干制度。
(1)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全鎮區定點醫療機構負責的包干參保人數,將社保年度門診醫療包干費用撥付給市醫院統籌使用;撥付門診醫療包干費用時,采用月度結算、年度清算的方式。
(2)市醫院撥付給定點醫療機構的門診醫療包干費用,根據各定點醫療機構實際負責的門診基本醫療保險包干人數,采用月度結算、年度清算的方式進行給付,具體撥付方式按《鎮實施(城鄉居民門診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協議書》規定執行。
九、市社會保險基金監督委員會是門診基本醫療保險的監督組織,依法監督門診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市審計機關依法對門診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收支情況進行審計監督。門診基本醫療保險費納入市財政專戶管理,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拖欠、貪污、挪用、截留和侵占,違者除責令如數歸還外,還須依法追究其行政、法律責任;定點醫療機構或參保人因違反規定套取門診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導致門診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不合理支付的,除追回所涉金額外,按我市社會醫療保險有關規定進行處理;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醫保管理制度簡介(精選15篇)篇三
第一條為促使本市衛生統計信息工作的規范化和系統化,充分發揮衛生統計信息在衛生管理與決策中的信息、咨詢與監督作用,更好地為本市衛生事業的發展與改革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以下簡稱《統計法》)、《x經濟特區統計條例》及《全國衛生統計工作管理辦法》的基本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衛生統計信息工作的基本任務是根據《統計法》和國家有關政策法規,依法采集衛生資源投入、分配與選用、衛生服務質量和效益、居民健康水平等統計數據,提供統計資料和統計分析,實行統計咨詢和統計監督。
第三條市、區衛生局和各衛生事業單位應根據《統計法》的有關規定,重視和加強統計專業技術隊伍建設,充實統計信息人員,提高統計信息人員的素質。統計信息人員按《統計法》行使衛生統計調查、統計報告和統計監督的職權,不受任何侵犯。
第四條市、區衛生局在開展統計信息工作中應與國家衛生部、廣東省衛生廳統計信息中心和同級政府統計機構密切配合,并在業務上接受其指導。
第五條各區衛生局和各衛生事業單位應當嚴格按照本制度實施衛生統計信息管理工作,并根據本制度,結合本區、本單位的具體情況,制定相應的統計信息工作管理制度和統計信息人員崗位職責。
第二章組織管理。
第六條市衛生局規劃財務處為全市衛生統計信息職能主管部門,市醫學信息中心為全市衛生統計信息業務指導部門,均應配備專職統計信息管理人員;區衛生局根據統計工作任務的需要確定主管部門并配備專職或兼職統計管理人員。
第七條醫療衛生機構的統計信息組織按下列原則設置:
(一)各級各類醫院設立統計信息機構,配備專職統計人員。
(二)其他衛生機構根據本單位統計工作任務的需要配備適當的專職或兼職統計人員。
(三)各級各類衛生機構均按屬地化管理,及時按規定與各區衛生局建立業務關系,接受業務指導。
第三章人員配置。
第八條醫院的統計信息人員按以下標準配備:
1、300張床位以下2-3人;
4、800張床位以上5人以上;
上述人員配備僅指專職統計人員,不包括病案管理人員。
第九條市、區衛生局和各醫療衛生機構增加或補充專職衛生統計人員,原則上應從高等院校畢業生中考核錄用。所有專職或兼職統計人員,必須按《x經濟特區統計條例》的要求,持有《統計從業資格證書》才能上崗,并按時參加年審。對已經在崗的.統計人員尚未領取《統計從業資格證書》者,由單位督促其在限期內培訓合格方可繼續在崗工作。
第十條市、區衛生局和各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建立衛生統計信息人員的培訓和考核制度,加強繼續教育,提高統計信息人員的業務水平。統計信息人員繼續教育參照國家人事部、國家統計局聯合印發的《統計人員繼續教育暫行規定》、x市衛生局印發的《x市繼續醫學教育管理辦法》執行。
第四章衛生統計信息工作職責。
第十一條市、區衛生局統計信息工作職責:
(一)負責制定本市、區衛生統計信息工作制度和發展規劃,執行國家衛生統計調查任務,指導本市、區衛生統計信息工作,對本市、區衛生統計信息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二)執行國家統計報表制度,負責本市、區衛生統計報表的收集、審核、匯總,并按時上報上級衛生行政部門和同級統計管理部門。
(三)負責公布本市、區衛生事業發展情況統計公報,統一管理、提供衛生統計信息資料,統計咨詢。
(四)做好衛生統計信息年鑒。
(五)進行統計分析和統計科學研究,編寫衛生統計信息綜合分析年報。
(六)組織衛生統計信息培訓、交流活動,并負責開展本市、區衛生統計信息的對外交流。
(七)建立和完善本市、區衛生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并對此進行管理和技術指導。
(八)協調與衛生統計信息有關的學會活動。
(九)完成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第十二條市醫學信息中心統計工作職責:
(一)協助市衛生局統計主管部門對本市、區衛生統計信息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檢查。
(二)執行國家統計報表制度,協助市衛生局統計主管部門收集、審核、匯總本市、區衛生統計報表,并按時上報上級衛生行政部門和同級統計管理部門。
(三)協助市衛生局統計主管部門開展本市、區衛生事業發展情況統計公報的公布工作,并在市衛生局統計主管部門的指導下提供衛生統計信息資料的查詢和統計咨詢服務。
(四)協助市衛生局統計主管部門完成衛生統計信息年鑒的編輯和發行。
(五)進行統計分析和統計科學研究,協助市衛生局統計主管部門編寫衛生統計信息綜合分析年報。
(六)協助市衛生局統計主管部門組織衛生統計信息培訓、交流活動,并在市衛生局統計主管部門的指導下開展本市、區衛生統計信息的對外交流。
(七)在市衛生局統計主管部門的指導下建立和完善本市、區衛生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并對此進行管理和技術指導。
(八)協調與衛生統計信息有關的學會活動。
(九)完成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第十三條醫療衛生機構統計信息工作職責:
(一)根據本制度的要求,結合本單位的具體情況,制定統計信息工作制度和發展規劃。
(二)嚴格執行國家衛生統計調查制度,按時完成各類衛生統計報表和統計調查任務,確保統計數據準確無誤。
(三)做好原始記錄、臺帳、報表等統計資料的保管工作,及時備份電腦數據。
(四)做好年度衛生統計資料匯編。
(五)對本單位的計劃執行、業務開展和管理工作等情況進行綜合或專題統計分析,實行統計服務和統計監督。
(六)做好統計咨詢和信息反饋工作,準確、及時地為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
(七)有條件的單位可采取創辦統計櫥窗、統計簡報等方式豐富統計工作的.內容,增強統計工作的表現力和影響力。
(八)積極參與本單位信息化建設工作,推進統計信息的網絡化和規范化建設。
(九)按要求完成繼續教育培訓任務,努力提高自身業務素質。
(十)完成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第五章衛生統計調查和統計報表制度。
第十四條市、區衛生局管轄范圍內的地方衛生統計報表,必須由當地衛生局綜合統計工作所在機構審核,經地方衛生局批準頒發,并報同級政府統計機構備案。統計調查范圍超出市、區衛生局管轄范圍的地方衛生統計報表,須由當地衛生局綜合統計工作所在機構審核,經當地衛生局批準報同級政府統計機構批準后頒發。
第十五條由市、區衛生局制定,經同級政府統計機構備案或批準的衛生統計報表,必須在表的右上角標明表號、制表機關名稱、備案或批準機關名稱、備案或批準文號。衛生統計信息機構或統計人員必須嚴格按照統計調查程序、上報日期和有關規定執行統計調查任務,不得拒報、遲報、虛報、瞞報、偽造或篡改。
第十六條衛生部制定的《全國衛生統計報表制度》是全國統一的衛生統計標準,市、區衛生局可在嚴格執行《全國衛生統計報表制度》的前提下,制定補充性的地方衛生統計報表制度。衛生統計報表制度未經制定機關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修改。
第十七條市屬衛生事業單位和各區衛生局須上報的各類衛生統計報表及時限要求:
(一)每月15日前須報送上月如下報表:
1.醫院工作報表(門診部分);
2.醫院工作報表(醫技科室);
3.醫院工作報表(住院部分);
4.醫院各科(區)經濟收入報表;
5.醫院收支情況及經濟效益分析表;
6.廣東省部分病種住院醫療費報表;
7.廣東省醫院出院病人疾病分類報表;
8.廣東省醫院出院病人疾病分類及年齡構成(合計);
9.廣東省醫院出院病人疾病分類及年齡構成(男);
10.廣東省醫院出院病人疾病分類及年齡構成(女);
11.單病種報表;
12.醫院住院病人手術分類報表。
13.病案首頁原始數據。
(二)季報、半年報與末月報一起報送,年報于次年1月20日前報送,每年1月20前還須報送如下報表:
1.衛生機構基本情況調查表(衛統1表),同時報送紙質資料并加蓋單位公章;
2.醫療機構運營情況調查表(衛統4表),同時報送紙質資料并加蓋單位公章;
3.診所、衛生所、醫務室、社區衛生服務站調查表(衛統6表,由區衛生局報送);
4.xx縣基本情況(衛統6表附表,由區衛生局報送)。
(三)3月20日前須報送如下報表:
1.衛生機構人力資源基本信息調查表(衛統2表);
2.部分衛生機構設備調查表(衛統3表)。
醫保管理制度簡介(精選15篇)篇四
一、衛生院成立慢性病管理科室,各村衛生服務站設立專(兼)職人員管理慢性病工作,建立轄區慢性病防治網絡,制定慢性病工作計劃、實施方案、年底有工作總結。
二、要落實35歲以上人群首診測血壓制度,并在門診日志和病歷中記錄血壓值。
三、在醫療衛生服務過程中,對于發現高血壓、糖尿病的高危人群,應納入管理,并及時給與指導和健康干預,督促其定期監測血壓和血糖水平,積極落實慢性病三級預防措施。
四、對于發現的高血壓、糖尿病患者,應在其知情同意的情況下,為其建立健康檔案,并發放健康教育處方,指導其接受規范治療。
五、責任醫生應按照《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范》,針對慢性病患者開展健康檢查、每年至少4次的健康隨訪。對于控制不滿意的患者,應按照要求,及時規范轉診。
六、慢性病患者健康檔案管理按照《居民健康檔案管理制度》要求執行,并確保衛生服務的連續性。
七、建立慢性病患者自我管理小組,在衛生服務站的指導下定期開展活動,在患者間相互交流心得體會,提高戰勝疾病的勇氣和信心。
八、定期針對目標人群開展慢性病防治知識的健康教育活動,宣傳普及《中國公民健康素養—基本知識與技能》,指導健康行為生活方式,提高群眾自我防病意識和能力。
醫保管理制度簡介(精選15篇)篇五
一、凡滿足《遼寧省綜合醫院住院病人疾病診斷標準療效評定標準》條件的需住院的醫療保險患者,由住院處審查人、證、卡須相符,ic卡由住院處保管(急、危、重癥來持證、卡者,須24小時完成補辦手續)。
二、病人住院后,一般情況下當日做出診斷,確定治療方案,疑難病要在三天內確定診斷,要做到不延診、不誤診、不漏診、早診斷、早治療。
三、凡需要會診的病人,按醫院會診制度執行。
四、各種輔助檢查要合理,堅決杜絕不必要的輔助檢查及重復檢查,所有的輔助檢查必須下達醫囑,必要的重復檢查病志要有記錄。凡是基本醫療保險支付部分費用的診療項目須由經治醫生提出申請,科主任簽字后,家屬或患者簽字。到醫保科審批后方可實施。
五、在治療上要到合理用藥。所有用藥必須有醫囑,不使用與本病無關的藥品,如病情需要,病志中要做詳細記載,嚴格執行《醫保藥品目錄》表,在《藥品目錄》內的需藥品須由家屬或患者簽字及科主任簽字醫保科同意,醫保中心批準方可使用,不得使用“回扣”“促銷”藥品,否則后果自負。
六、嚴格按《遼寧省綜合醫院住院病人疾病診斷標準、療效評定標準》安排參保人員入院、出院,不得以任何理由分解住院或掛名住院,不得推委患者。對出院患者在《門診手冊》中記錄出院小結,防止重復住院。同一種病15日內不能重復住院,對于符合轉診條件,須科主任簽字,醫保科登記,主管院長審查登記蓋章,報醫保中心同意后方可外轉,轉出醫院須是上級定點醫療保險機構。
醫保管理制度簡介(精選15篇)篇六
1 、對前來就醫的患者,接診醫生要詢問是不是醫保病人如果是醫保病人要核對持卡人和就醫者是不是為同一人,嚴格拒絕持他人的醫療卡就醫,并對來人進行耐心的解釋。
2 、要主動向病人介紹醫保用藥和自費藥品范圍,盡可能最大限度的使用老藥、常用藥和甲類藥。
3、 堅持使用醫保用藥和非醫保用藥分處方開方的原則,堅決杜絕大處方、人情方、不規則用藥處方和不見病人就開處方等違規行為。
4、對處方用藥有懷疑的病人,請他在醫療保險用藥范圍的明細表中進行查詢,讓病人做到明明白白看病,明明白白治療,明明白白用藥,明明白白消費。
5、對門診持《職工醫療保險特定病種門診病歷處方本》的病人,嚴格按審批得病種對癥用藥,認真掌握藥品的適應癥、用藥范圍和用藥原則,堅持執行低水平、廣覆蓋、保障基本醫療需求的原則。
6、對進行和使用非醫保范圍的醫療服務,要征的醫保病人的統一,以避免醫保病人個人承擔的費用增加。
醫保管理制度簡介(精選15篇)篇七
1、做到就診患者身份證件與參保人員本人相符,病與癥相符,所患疾病與所使用的藥品、診療項目相符,藥品與需要的數量相符,使用的藥品數量、診療項目與費用相符。
2、辦理門診收費時,如發現所持證件與身份不符,應扣留卡,并及時通知醫保辦。
3、應進行非醫保支付病種的識別,發現因斗毆、酗酒、違法犯罪、自殺、自殘患者和因工負傷、生育、交通事故等患者使用醫保卡就診應及時通知醫保辦。
4、嚴格執行醫保管理中心制定的醫保特定病種門診的管理規定,依據診斷標準客觀做出診斷,不得隨意降低標準或弄虛作假。正確使用特定病種門診病歷處方,認真做好記錄。
5、凡向參保人員提供超出醫保范圍以外的用藥、治療、,應征得參保人員或其家屬同意,未經參保人員同意和簽定協議的,由此造成的損失和糾紛由醫護方當事人負責。
6、醫保目錄內的同類藥品由若干選擇時,在質量標準相同的情況下,應選擇療效好、價格較低的品種。
7、嚴格執行醫療質量終結檢查制度。
8、認真做好醫保目錄通用名的維護工作。新購藥品應及時調整醫保類型并上傳至醫保管理中心。
10、做好醫保網絡系統運行正常,數據安全。
醫保管理制度簡介(精選15篇)篇八
為加強經費管理,保證我局機關工作正常開展,促進機關廉政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省xx財務管理工作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局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一)預算內資金,包括由地方財政撥款的行政機構經費、專項調查經費和省統計局撥款的統計事業費、專項調查經費。
(二)預算外資金。主要指本局通過各種方式創收所得資金。
(一)堅持:“計劃開支、量入為出,按章辦事、民主理財”和“全程管理,重在源頭”的原則,加強預算管理。全局性和各科室所需的會議費、印刷費、購置費和專項調查費用等各項經費均應事先編制預算,經辦公室審核、局領導或局長辦公會議研究批準后,辦公室嚴格按預算執行。
(二)加強統一領導,嚴格審批制度。報銷各種經費開支,繼續執行、完善會計審查、辦公室主任審核、分管局領導“一支筆”審批的“三步走”管理制度。各項經費開支報銷,均由申請報銷人(經辦人)填好報銷憑證,經會計審查、辦公室主任審核后,報分管領導審批,其中專項調查、基建項目和大宗設備購置等重大經費開支,分管局領導按集體審定的預算審批;各科室差旅費、會議費、設備購置費等開支,除按上述規定,由分管局領導審批外,科室負責人必須審核簽字,其購置的設備必須經辦公室驗收登記后方可報銷。
(三)建立、健全各項財務帳目,堅持日清月結,做到帳帳相符、帳表相符、
帳物相符。按時報送各項財務報表,局辦公室定期向分管局領導匯報一次經費收支情況,以及財務管理工作中存在問題,并不定期向全局職工公布,接受群眾監督。
(四)加強現金管理,嚴格現金開支范圍。對規定轉帳起點以上的開支,原則上應經銀行轉帳結算,特殊情況需現金結算的,必須報經分管局領導審批;屬于現金結算的開支,要從嚴掌握,加強管理。財務人員要增強責任心,確保庫存現金安全。
(五)及時結算往來款項,嚴禁職工拖欠公款。各項經費的往來款項要及時結算,收入要及時到帳,開支要及時報銷。統計教育培訓、年鑒宣傳發行及膠印業務等收入款項,一般應在事畢后兩個月內及時全額到帳,(逾期一個月由財務人員發出提示,三個月由辦公室自本人工資中扣除并按有關規定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嚴禁經辦人截留挪用,一經發現,按違反財經紀律論處。除因公出差、購物外,職工個人一般不得借支公款。因公借款需填寫正式借據,由分管局領導審批,并于返回后及時報銷結清。職工遇特殊情況(指重大的天災人禍)確需借支公款者,由本人提出書面報告送局長或局長辦公會議研究審批,并制訂還款計劃,認真執行。
(六)堅持開源與節流相結合的原則,按照國家規定的政策、制度,積極組織收入,增加資金來源,為促進統計工作創造條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切實加強預算外資金管理,實行“收支兩條線”。
(七)加強國有固定資產管理,具體制度按《安徽省統計部門國有固定資產管理細則》執行。
各項經費開支,必須嚴格執行財經紀律和財務規定,大力壓縮經費開支,尤其是專項經費的開支,一定要嚴格按照規定的范圍和標準執行。
(一)差旅費
因公出差需經分管局長批準,嚴格按規定標準住宿。較近的縣、市均應早出晚歸,不在外地住宿。
(二)會議費
各類會議一律實行會議費用審批制度,按批準限額嚴格執行,不得任意增列項目和提高標準。各類會議一般只開到縣、市、區,會議地點原則上安排在滁城。一般專業性會議,由主辦科室申報,經分管局領導審核后,交局長辦公會議研究審批;全局性會議,經局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由辦公室提出會議費用預算,報局長審批。各類會議的會務工作,一律由辦公室統一負責。
(三)辦公費
辦公用品實行各科專人按季領用制度,由辦公室統一購買,計劃供應。一般情況下,辦公用品不直接發至個人。各科室或個人未經辦公室同意不得自行購買辦公用品。報刊訂閱應本著實用、節約的原則從嚴掌握,除全局統一確定的報刊外,一個專業限訂一種報紙或一種雜志,并由辦公室負責統一訂閱,各科室不得自行訂閱。辦公用電應注意節約,空調、照明、計算機要做到停用斷電。
(四)印刷費
各種報表、資料除無法印刷者外一律交本局膠印室印刷,并嚴格控制各種印刷品數量,防止浪費。對確需外出印刷者,需報局長辦公會議研究批準,由局辦公室統一聯系。
(五)郵電費
資費用開支。同時,文件、資料應注意加強文字修養,忌發“長篇大論”;文件、資料發送范圍應嚴格控制,盡量減少份數。嚴格控制電話費用開支,能用函件解決的問題不用電話,使用電話(特別是長途電話)應事先擬好通話要點,通話中不敘家常、不講廢話,盡量縮短通話時間。嚴禁使用168等信息電話。
(六)其他費用
上述各項費用之外其他費用,參照上述規則執行。
與醫保政策對應的內部管理制度和財務制度
(一)院總值班由院領導和職能科室相關人員參加,負責處理非辦公時間內的醫療、行政和臨時事宜。及時傳達上級指示處理緊急事宜。
(二)負責檢杳科室值班人員在位情況,對重要部門,科室要到場檢查,了解情況做到心中有數。
(三)值班人員遇有不能解決的重大問題,應及時向院領導請示報告,根據領導意見負責組織處理。
(四)總值班人員,按時認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堅守崗位、盡職盡責、認真做好值班記錄。
(五)值班領導根據需要有權組織人員,集中力量解決臨時發生問題,有權調動醫院機動車輛。
(六)值班時間:每天正常上班時間以外的時間,均由總值班負責。
(七)每天交班前,清掃值班室內衛生認真做好室內物品交接。
醫保管理制度簡介(精選15篇)篇九
為規范機關財務管理,嚴格執行財經紀律和中央八項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行政單位財務規則》、《事業單位財務規則》、《淮南市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辦法》等規定,結合局實際,制定本制度。
1.合理編制部門預算,統籌安排、節約使用各項資金,保障局機關正常運轉的資金需要,一切預算收支應納入財政年度預算,經局黨組會議研究批準后執行。
2.在編制年度綜合收支預算時,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和“保證重點,兼顧一般”的總原則。
3.部門預算由收入預算、支出預算組成。收入預算包括:財政撥款收入和其它收入;支出預算包括:人員工資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專項支出等。人員工資支出預算的編制應嚴格按照國家政策規定和標準,逐項核定,沒有政策規定的項目,不得列入預算。日常公用支出預算的編制應本著節約、從儉的原則編報。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預算的編制嚴格按照國家政策規定和標準,逐項核定。專項支出預算的編制緊密結合單位當年主要職責任務、工作目標及事業發展設想,并充分考慮財政的承受能力,本著實事求是,從嚴從緊,區別輕重緩急、急事優先的原則有序安排支出事項。對財政下達的預算, 結合單位工作實際制定用款計劃和項目支出計劃。
4.編制部門決算報表,如實反映單位預算執行情況;定期編制財務報告,進行財務活動分析。
局機關每年至少開展一次對直屬單位的內部審計和自查(根據工作需要可每半年開展一次),每年商請市紀委監委機關、市審計局對局機關和直屬單位財務合法合規檢查不少于一次;可委托第三方或組織本系統財務人員對局機關和直屬單位財務收支進行事中審計。
(一)現金管理。單位經費支出1000元以上的原則上通過銀行轉賬支付,其他零星經費支出應憑公務卡刷卡結算。
(二)大額資金管理。1.大額資金列入年度預算,嚴格執行預算標準。2.大額資金支出應嚴格按照“三重一大”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序,由局相關支出科室提出申請,局分管領導審核并報主要領導同意,經局黨組會議研究后,交相關科室辦理完結,交規劃財務與法規科辦理支付手續。3.大額資金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
固定資產購置先由申請科室報局分管領導審核,并請示局主要領導同意或局黨組會議研究后,由辦公室按照政府采購程序辦理,并建立固定資產卡片和登記臺賬。局規劃財務與法規科對新購置的固定資產按財務規定應及時入賬。
(一)差旅費審批。1.差旅費是指機關工作人員臨時到常駐地以外地區公務出差所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局機關工作人員因公出差,嚴格執行市財政局有關規定。2.市外出差由局主要領導審批;市內遠郊出差經科室負責人同意,局分管領導審批。3.沒有履行出差審批的,單位財務不得報銷。嚴格控制出差人數、天數和頻次。
(二)差旅費標準。1.市內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按照每人每天80元標準包干使用;市內交通費按出差自然(日歷)天數計算,按每人每天80元標準包干使用,由單位派車的,不另行補助市內交通費。2.市外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每人每天100元(西藏、青海和新疆每人每天120元);工作人員因公出差期間發生的市內交通費用,按出差自然(日歷)天數計算,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出差人員由接待單位或其他單位提供交通工具的,應向接待單位或其他單位交納相關費用。3、工作人員臨時到常住地以外地區公務出差,出差人員應當按規定等級乘坐交通工具。當天往返的,出差人員赴機場、火車站等發生的大巴、地鐵出差費用,可憑據報銷。城市間交通費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級憑據報銷,訂票費、經批準發生的簽轉或退票費、交通意外保險費憑據報銷。4、工作人員因公出差住宿費標準,按規定等級和出差目的'地標準執行(具體標準見附件)。
(三)差旅費報銷。出差人員差旅活動結束后應當及時辦理報銷手續。差旅費報銷時應當提供出差審批單、機票、車票、船票、住宿費發票等憑證。
(一)接待原則。1.統一管理、對口接待原則:局機關的公務接待工作由辦公室統一管理,并由各分管領導和業務科室對口接待。2.事前審批原則:所有接待事項,應事先按規定的審批程序報批,未經批準的接待費用不得報銷。3.勤儉節約原則:接待工作應做到既熱情周到、禮貌待客,又嚴格標準、厲行節約,杜絕奢侈浪費。
(二)接待標準。1.宴請標準。公務接待一般不安排宴請,確需宴請的,一般只安排一次。標準按100元/餐?人執行。2.嚴格控制陪餐人員,接待對象在10人以內的陪餐人數不得超過3人,超過10人的陪餐人數原則上不超過來賓人數的三分之一。
(三)費用報銷。公務接待費用報銷實行“四單合一”,報銷時須提供“一函三單”,即:派出單位公函、公務接待審批單、公務接待清單和稅務發票單據。
各項經濟業務須由至少兩人共同辦理,經辦人在原始憑證上簽署經辦,科室主要負責人簽署審查意見,報局分管領導和局主要領導審批后,交由局規劃財務與法規科報銷費用。各項經費收支均由局規劃財務與法規科歸口管理,財務人員應認真負責、嚴格把關。
醫保管理制度簡介(精選15篇)篇十
第一條 為規范行政單位的財務行為,加強行政單位的財務管理,保障行政單位工作正常有序運轉。根據相關財經法規,結合本局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局機關財務管理主要內容包括:預算管理、采購管理、資產管理、結算管理、會計人員管理、財務監督。
第三條 行政單位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勤儉節約、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統籌安排,注重資金的使用效益。
第四條局機關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并嚴格執行收支預算,定期編制財務報表,如實反映財務收支情況,加強資產的全面管理。
第五條 行政單位按照財政部門的要求編制下年度部門預算,并報局黨組會議審定。部門預算包括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收入預算是將下年度納入到國庫管理的非稅收入,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及時繳入國庫,不得滯留或挪用。支出預算中基本支出應本著節約、從儉的原則編報。項目支出是根據區委、區政府工作安排,結合本單位年度工作任務,本著先急后緩的原則,在保證基本支出需求下,結合財力情況,從納入項目庫的項目中統籌安排。
第六條 局機關辦公用品歸辦公室管理。各科室需添置辦公用品的,提出申請,填寫物品采購計劃單,報辦公室匯總審定后統一采購,金額達到政府采購標準的實行政府采購。各科室不得未經批準自行采購。購買辦公用品超過限額的一律采用轉賬或公務卡結算。辦公用品發票必須附有明細清單,經手人按照一般程序報賬。其它工程類、設計制作類等大件物品采購需嚴格按照政府采購標準執行,并提供合同及驗收單。
第七條 行政單位必須依法管理使用國有資產,完善資產管理制度,維護資產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資產的使用效益。固定資產管理按照誰用誰管誰負責的原則,各科室對其使用的資產負責。辦公室負責建立固定資產實物登記卡,詳細記載固定資產的使用情況,明確使用人的責任。財務科負責將新增固定資產錄入到資產管理系統內,保證賬實相符。如需處置,需報財政部門批準后,由辦公室統計好進行處置。處置收入交由財務科上繳非稅,并在資產管理系統里登記減少。
第八條 原始憑證必須真實、合法、有效、完整。原始憑證的報銷需審核無誤后,經手人簽字,分管領導及單位負責人批準后方可報銷。發票沒有明細的須附附件,用公務卡結算的須附pos機刷卡憑條。資金支付應按照現金管理、國庫集中支付和公務卡管理的有關制度執行結算。對于大額支出,需以紙質報告形式交由辦公室,經黨組會議研究后,分管領導和單位負責人簽字后,方可轉賬。
第九條會計人員必須遵守職業道德,熟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會計人員的工作崗位須有計劃的進行輪換。會計人員必須參加會計業務培訓,保證每年有一定時間用于學習和培訓。會計人員因崗位變動應辦理交接手續。列出交接清單,逐項核對后,由交接人、接收人、監交人三方簽字生效。交接清單一式三份,移交人、接交人各一份,財務科留存一份,存檔備查。原則上,一般會計人員由會計機構負責人或會計主管人員監交,會計機構負責人或會計主管人員交接由單位負責人監交。
第十條行政單位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政府會計制度》等法規建立健全財務、會計監督體系。單位負責人對財務、會計監督工作負領導責任。會計人員對本單位的經濟活動進行財務監督。同時做好審計、財政部門的外部監督。
第十一條 本制度由批準之日起執行。
醫保管理制度簡介(精選15篇)篇十一
1、建立醫院醫保管理小組,由組長負責(組長由副院長擔任),不定期召開會議,研究醫保工作。
2、設立醫院醫保辦公室(以下簡稱“醫保辦”),并配備2―3名專(兼)職管理人員,具體負責本院醫療保險工作。
3、貫徹落實市政府有關醫保的政策、規定。
4、監督檢查本院醫保制度、管理措施的.執行情況。
5、及時查處違反醫保制度、措施的人和事,并有相關記錄。
6、加強醫療保險的宣傳、解釋,設置“醫療保險宣傳欄”,公布舉報獎勵辦法和監督電話,公示誠信服務承諾書。正確及時處理參保病人的投訴,努力化解矛盾,保證醫療保險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
1、嚴格執行首診負責制,不推諉病人,接診時嚴格核對病歷、卡與參保人員本人相符,發現就診者身份與所持《醫療證》、ic卡不符時,應扣留醫療保險證(有代取藥證明的除外),及時報告醫院醫保辦,醫院醫保辦及時報告市醫保中心。
2、診療時嚴格遵循“因病施治,合理用藥,合理檢查,合理治療,合理收費”的原則,病歷、處方、檢查單等書寫規范。
3、藥品使用需嚴格掌握適應癥。
4、收住病人時必須嚴格掌握入院標準,杜絕冒名住院、分解住院、掛名住院和其它不正當的醫療行為;住院用藥必須符合醫保有關規定,使用自費藥品必須填寫自費藥品患者同意書,檢查必須符合病情。
5、出院帶藥嚴格按規定執行。
醫保管理制度簡介(精選15篇)篇十二
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局(20xx)26號文,(20xx)57號文等系列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店醫保刷卡規章制度及管理辦法,供藥店全體員工共同學習,遵照執行。具體規定如下:
1、嚴格按照文件精神,制作明顯定點標識。在藥店明顯地方懸掛醫保投訴箱,設醫保政策咨詢處,執業藥師指導購藥處及宣傳醫保政策欄,保證藥店24小時供藥。
2、嚴格執行國家及重慶市規定的藥品價格政策,本著價格合理,服務百姓的宗旨,明碼實價,保證刷卡藥價與現金藥價一致。
3、刷卡人員堅持核對持卡人身份,對人、證、卡不相符者拒絕刷卡,并作好解釋工作。
4、熟悉醫保目錄,熟悉微機操作技術,提高業務水平,不得將醫保目錄外藥品納入醫保支付,對個別不理解的參保人員要作好耐心細致的工作。
5、店內人員堅持執行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文件精神,以上乘的服務態度,優質的藥品質量,低廉的價格,贏得參保人員的認可,爭做醫保合格藥店。篇二:醫保刷卡規章制度及管理辦法(1)。
醫保管理制度簡介(精選15篇)篇十三
1、設專(兼)職人員管理慢性病工作,建立轄區慢性病防治網絡,制定工作計劃。
2、對轄區高危人群和重點慢性病定期篩查,掌握慢性病的患病情況,建立信息檔案庫。
3、對人群重點慢性病分類監測、登記、建檔、定期抽樣調查,了解慢性病發生發展趨勢。
4、針對不同人群開展健康咨詢及危險因素干預活動,舉辦慢性病防治知識講座,發放宣傳材料。
5、對本轄區已確診的三種慢性病(高血壓、糖尿病、慢性呼吸系統疾病)患者進行控制管理。為慢性病患者建立健康檔案,實行規范管理,跟蹤隨訪,詳細記錄。
6、建立相對穩定的醫患關系和責任,以保證對慢性病患者的連續性服務。
7、村醫醫生及衛生院坐診醫生發現上述各類慢性病時,及時上報公衛組,如有漏報、謊報等一經查實,必當嚴肅處理。
1、公共衛生組全面負責慢性病管理工作。確定本轄區相關業務管理者和監督者,以及慢性病的報告責任人。
2、報告范圍:高血壓、糖尿病、慢性呼吸系統疾病。
3、接診醫生發現確診的上述三種需要報告的病例,定期內向公共衛生組報告,公共衛生組收到報告卡,審核登記后,及時向縣疾控中心報出卡片。
4、各種表卡填寫要完整,字跡要清楚,不漏項。
5、凡未按要求上報者,按年度考核細則的規定與考核掛鉤,若隱瞞不報的,一經查實后嚴肅處理。
1、制定健康教育工作計劃,定期召開例會,開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進工作。
2、建立健康教育宣傳板報,定期推出新的有關各種疾病的科普知識,倡導健康的'生活方式。
3、提供健康心理和醫療咨詢等服務。
4、針對不同人群的常見病、多發病開展健康知識講座,解答居民最關心的健康問題。
5、發放各種健康教育手冊、書籍,宣傳普及防病知識。
6、完整保存健康教育計劃、宣傳板小樣、工作過程記錄及效果等資料。
1、加強檔案的管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護和利用檔案。健康檔案采用統一表格,在內容上要具備完整性、邏輯性、準確性、嚴肅性和規范性。
2、建立專人、專室、專柜保存居民健康檔案,居民健康檔案管理人員應嚴格遵守保密紀律,確保居民健康檔案安全。居民健康檔案要按編號順序擺放,指定專人保管,轉診、借用必須登記,用后及時收回放于原處,逐步實現檔案微機化管理。
3、為保證居民的隱私權,未經準許不得隨意查閱和外借。在病人轉診時,只寫轉診單,提供有關數據資料,只有在十分必要時,才把原始的健康檔案轉交給會診醫生。
4、健康檔案要求定期整理,動態管理,不得有死檔、空檔出現,要科學地運用健康檔案,每季度進行一次更新、增補內容及檔案分析,對轄區衛生狀況進行全面評估,并總結、報告、保存。
5、居民健康檔案存放處要做到“十防”(即防盜、防水、防火、防潮、防塵、防鼠、防蟲、防高溫、防強光、防泄密)工作。
6、達到保管期限的居民健康檔案,銷毀時應嚴格執行相關程序和辦法,禁止自行銷毀。
醫保管理制度簡介(精選15篇)篇十四
1、熟悉職責范圍涉及的相關文件和要求,做好職責范圍內的醫院管理工作。
2、負責與職責范圍內的相關政府管理部門的聯系,及時向醫院相關管理部門通報醫保管理信息。
3、負責參保人員就醫的審核及費用報銷,做好相關財務數據工作。
4、配合醫院相關管理部門,對醫療臨床科室執行醫保管理要求的情況作不定期檢查。協助醫療臨床科室按各醫保管理要求對醫保病人做好服務工作。
5、積極參加醫保管理工作學習,及時掌握醫保管理要求與信息。
6、負責醫保管理辦公室各項月報表工作。
1、公布醫保就醫程序,方便參保病員就醫購藥。
2、設立醫保掛號、結算專用窗口。
3、職工辦理門診掛號或住院登記和費用結算手續時,應認真核對人、證、卡相符,杜絕冒名就診或冒名住院現象。
4、參保人員建立門診和住院病歷,就診記錄清晰、準確、完整,并妥善保存備查,病情診斷要與用藥相符。
5、落實首診負責制,不無故拒收、推諉符合住院條件的參保病員。
6、貫徹因病施治原則,做到合理檢查、合理治療、合理用藥,嚴格掌握出入院標準,不得掛名、分解、冒名住院。
7、參保職工住院醫療費用個人負擔比例在醫療服務補充協議規定的控制比例內。
1、嚴格執行醫保診療項目,不得將醫保范圍外的項目納入醫保支付。
2、使用醫保目錄外服務項目應征得參保病員或家屬同意,并逐項簽字。
1、嚴格執行醫保用藥規定,基本醫療藥品品種齊全,使用符合協議規定。
2、使用醫保目錄外藥品應征得參保病員或家屬同意,并逐項簽字,住院病人甲、乙類藥品的比例符合醫療服務協議的規定。
3、嚴格執行醫政管理的有關規定,原則上不允許病人在住院期間外購治療性藥品和材料,如病人確實因病情需要外購治療性藥物或材料,必須經病人、科主任和分管院長同意并簽字后方可實施,產生費用及時上報并計入住院總費用。
1、嚴格執行省、市物價部門的收費標準,不得擅立項目收費、分解醫療收費項目、提高醫療收費標準。
2、參保人員門診掛號和醫療費用結算時,使用定點醫院統一發票醫療保險規章制度醫療保險規章制度。
3、認真做好補充醫療保險,不得隨意降低標準或弄虛作假。
4、每月在規定時間內及時向醫保部門如實報送醫療機構月對賬單。
醫保管理制度簡介(精選15篇)篇十五
為了加強對內部各個崗位權限的監督,規范醫療保障管理服務工作,確保醫保基金安全健康運行,根據省、市有關規定,結合我縣醫療保障工作實際,制定本管理制度。
醫保經辦機構設置參保管理、醫療保險管理、醫療費用審核、基金財務、稽核統計、檔案管理等。
參保管理:陳瀅瀟、閆巧、何靜、各鄉鎮(社區)勞動保障員;醫療保險管理:秦明國、邱明;醫療費用審核:馮楊、李佯霖、李夢梅、李幸、馮宇、闕成靜、劉艷、方靜雯;信息系統管理員:秦明國;基金財務:程其彬、黃麗君;稽核統計:潘冬莉、楊波、黃蕾;檔案管理:方麗、王彥蓉。各崗位工作人員針對不同崗位開展工作。
(一)參保管理股
1.認真做好醫療保險的參保擴面,按照文件規定,做到應保盡保;
3.負責做好與稅務部門的溝通銜接工作,確保征收工作順利進行;
4.負責參保登記和變更資料的分類存檔和保管;
5.負責醫療保險基金的核定、征繳、催繳及情況匯總;
7.負責征收系統與財務、稅務的對賬工作;
8.負責辦理異地居住登記人員的退費、管理工作;
9.本股室業務檔案資料的整理歸檔及規范化管理工作;
10.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醫療保險管崗位
1.負責辦理申請異地居住人員醫保就醫的備案工作;
3.依照服務協議對定點醫院和藥店進行管理,查處履行服務協議中的違規、違紀行為;
4.負責醫保計算機設備、網絡設備的日常管理和維護工作,保證網絡系統的正常運行;
5.負責系統設置用戶權限和管理,保證系統的安全和數據的可靠性;
6.負責保管技術資料文檔以及磁帶、硬盤、磁盤等存儲介質,并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7.做好對全縣經辦機構的計算機操作人員的業務培訓和咨詢工作;
9.負責與軟件公司的工作聯系,配合進行有關軟件系統完善、升級工作;
10.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醫療費用審核
2.負責“三類人員”醫療待遇的審核,負責管理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特殊門診申請的審核、醫療費用審核結算。
4.指導監督鄉鎮(街道)、縣內定點醫療機構開展醫療救助工作。
8.進行療保障相關政策宣傳工作;
9.組織全縣醫保經辦人員、社區醫保工作人員及定點藥店和醫院的醫保政策培訓;
10.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基金財務崗位
6.配合財政部門,做好各項醫療保障基金賬戶的專戶管理和各種票據管理工作;
7.負責按規定整理、保存、移交好會計檔案資料。
(五)稽核統計(兼內審監督機構)
負責研究修訂風險識別、防范、化解和處置的措施意見、管理辦法和操作規程,健全完善基金風險管理體系;負責檢查落實單位各項基金風險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定期出具檢查報告,不斷健全完善內控制度;負責內部審計與監督工作;負責經辦業務的基金風險監控、預警等工作。
(六) 檔案管理股
1.按規范要求負責檔案資料的整理、裝訂、歸檔、掃描、錄入、管理、移交等相關工作;
2.配合其他股室做好相關工作;
3.完成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
各工作崗位按內控分工安排做好各自職責工作,按崗位不相容原則要求相關崗位必須分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