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是人生旅途中最充實和有趣的階段,年輕人應該充分利用時間,發展自己的才能和愛好。如何面對青春中的挫折與困難?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一些青春相關的演講稿和演講視頻,希望可以給大家一些啟發和幫助。
專業業主委員會管理規章制度(匯總15篇)篇一
為堅持服務業主、節儉辦事的宗旨,防止因權力集中缺失監督、滋生腐敗及濫用職權行為的發生。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小區實際情況,制定民警小區業主委員會(以下簡稱業委會)財務管理制度。
第一條財務收入范圍。
1、向各位業主收取的各項必須開支費用;
2、公共設施、場所的租賃費和出讓金;
3、墻體、樓頂等小區內公共場所廣告費、門面、地面收費中屬業委會應提作經費的部分;
4、經業委會研究同意向業主公告后的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條財務開支范圍。
1、支付聘用工作人員的工資;
2、維持正常工作必須的工具、辦公用品及有關費用;
3、業主代表大會會議費用和業主委員會會議費用;
4、小區物業招標費用,包括宣傳廣告費、評估費、公告等費用;
5、小區維權費用,包括訴訟費、律師費、取證等費用;
7、其他經業主代表大會同意的額外開支。
第三條賬目管理。
業委會財務專委須監督做好現金收支日記賬以及收支單據的填制、審核、財務公開的工作。支出票據必須注明發生事項、時間、由經辦人、負責人簽字,做到手續齊全。所有財務收支賬目由會計或負責財務工作的業委會成員保管登記,其他人員不得經手保管和干預財務賬目管理工作。賬目保管人更換的,須經業委會主任、副主任簽名認可監督下進行交接,由三方簽字確認。
第四條資金管理。
業委會在銀行開設專門賬戶由專人負責銀行現金存取。其他任何人員不得保管、私存業委會的資金。除業委會共同議定的款項外業委會資金不得用于因私或挪作他用。超過xx元的大額備用現金必須存入業委會指定的銀行賬戶。更換現金保管人或出納,要在業委會指定的委員的監督下進行交接,三方必須簽字確認。提取xx元以上的現金,必須提前一天通知出納,提取2萬元以上的現金,必須提前2天通知出納,經主任委員及分管財務副主任同意出納對現金金額確認并登記然后轉交辦理人或當事人。
第五條費用開支計劃。
1、業委會應當制定年度財務預算、決算方案報業主代表大會決定,并于業主代表大會會議結束后7日內以書面形式將年度預算、決算方案和經費收支賬目在小區大院內公告,接受業主的質詢監督。每年業委會根據上期財務開支情況,預期本期將要發生的費用,制定本期財務費用開支計劃。財務費用開支計劃可適當留有余地,并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日常辦公費用列入財務預算。
2、在小區維修基金保養期結束后,每年初根據小區公共設施設備實際狀況,在資金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制定維修計劃公示。
3、業委會必須每季度初將上季度的經費收支賬目在小區大院進行公示,主動接受業主的質詢和監督。
第六條審批權限及程序。
1、正常開支以年度財務預算為準?特殊開支須經業委會研究批準,具體開支費用由當事人書面申請。
2、在財務預算內的開支:500元以內的開支,由主任審批。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開支不含1000元由業委會主任委員和主管財務委員審查簽字后方可開支,特殊開支須經業委會研究同意后由主任、主管財務副主任審批。1000元以上xx元以下含xx元的.須經業委會會議簡易程序,半數以上的業委會委員簽字同意后方可開支,xx元以上的開支已列入年度財務預算的由業委會會議研究同意,須有會議決議方可開支,為列入年度財務預算的,由業委會會議研究并經半數以上委員表決同意須有會議決議后方可開支。
3、費用報銷須經辦人或當事人在合法報銷單據上說明開支用途并簽字,審查同意開支的主任委員或副主任委員或參于業委會會議簡易程序的委員,簽字證明后確定。無法辦理合法憑證的由主任、副主任同審批。
第七條附則。
1、業主有權對業委會的賬目進行預約查詢,分管的委員應定期或不定期向業主委員會報告財務工作。
2、業委會委員違反上述規定的,經業委會全體委員會議研究過半數以上同意呈報業主代表大會決定,終止其業委會委員資格。因個人行為造成損失及屬業主公產產流失的,由個人完全承擔經濟賠償責任及法律責任。
專業業主委員會管理規章制度(匯總15篇)篇二
第一條昌邑市北苑小區業主委員會,是根據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和《業主大會規程》的有關規定成立的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代表全體業主實施自治管理的組織。由業主大會或業主代表大會(以下統稱業主大會)從全體業主中選舉產生。是經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核準登記,在實施物業管理工作中代表和維護全體業主合法權益的非法人組織。其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第二條本業主委員會接受市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的領導。執行國家及省市有關物業管理的法律法規及政策的規定。
第三條業主委員會的宗旨是:代表本物業的合法權益,實行業主自治與專業化管理相結合的管理體制,保障物業的合理與安全使用,維護本物業的公共秩序,創造整潔、優美、舒適、文明的環境。
第四條本業主委員會由本住宅小區業主大會選舉產生,向業主大會負責并報告工作,接受業主大會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
第一屆業主委員會,由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會同開發建設單位或物業管理企業、業主代表組成籌備小組,籌備小組組織推薦業主委員會委員候選人名單,提交第一次業主大會實行差額選舉產生。
第五條業主委員會自選舉成立15日內,持下列文件向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辦理登記。
第六條本業主委員會設委員9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由一名副主任兼任執行秘書,負責處理本會日常事務。
業主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從業主委員會委員中選舉產生。
第七條業主委員會在業主大會的監督下,履行下列職責:
(一)召集和主持業主大會,報告小區物業管理的實施情況;。
(二)執行業主大會的決議、決定;。
(五)審議物業管理服務費收取標準及使用辦法;。
(六)審議年度管理工作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
(七)檢查、監督物業管理企業的物業管理工作;。
(八)監督公用建筑、公共設施的合理使用,負責物業維修基金的籌集、使用和管理;。
(九)聽取業主、非業主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監督和支持物業管理企業的管理服務活動;。
(十一)業主大會賦予的其他職責。
專業業主委員會管理規章制度(匯總15篇)篇三
第一條業主委員會公章是業主大會的財物,任何人不得據為己有,隨意使用。
第二條業主委員會的決定、決議自半數以上有表決權的委員簽字之時起生效,無須加蓋業主委員會公章;必要時加蓋業主委員會公章則僅作證明使用,不得以未加蓋業主委員會公章為由否定業主委員會決定、決議的有效性;只加蓋業主委員會公章但沒有半數以上有表決權的委員簽字的文件,不得當然視為業主委員會的決定、決議。
第三條業主大會會議(籌備組)的決定、決議自半數以上業主大會會議(籌備組)成員簽字之時起生效,無須加蓋業主委員會公章;必要時加蓋業主委員會公章則僅作證明使用,不得以未加蓋業主委員會公章為由否定業主大會會議(籌備組)決定、決議的有效性。
第四條業主大會的決定、決議自業主大會按有效票權數表決通過之時起生效,無須加蓋業主委員會公章;必要時加蓋業主委員會公章則僅作證明使用,不得以未加蓋業主委員會公章為由否定業主大會決定、決議的有效性;只加蓋業主委員會公章但未經業主大會表決通過的文件,不得當然視為業主大會的決定、決議。
第五條業主委員會公章因故無法正常使用時,可以以半數以上有表決權委員簽字的方式代替加蓋業主委員會公章,同時采取一切合理手段予以追繳或廢除后重新刻制。
專業業主委員會管理規章制度(匯總15篇)篇四
第六條業主委員會公章由專人保管,公章必須存放在業委會辦公室。主任、副主任不能直接保管公章,一般由業主委員會秘書保管,也可由業主委員會決議另行指定專人保管。
第七條業主委員會公章保管人應妥善保管公章,不得委托他人代為管理公章,不得隨意擺放,以防止他人盜用,更不能將公章交于他人任意使用。
第八條業主委員會公章保管人必須妥善保存公章使用申請單、登記簿和蓋章文件的復印件等文件。
第九條保管業主委員會公章的業主委員會委員或秘書被暫時停止工作或資格終止的,應當自停止工作或終止之日起3日內將其保管的公章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決議指定的專人。
第十條更換業主委員會公章保管人的,原保管人應將公章及公章使用申請單、登記簿、蓋章文件的復印留底存檔文件等資料一并移交。
專業業主委員會管理規章制度(匯總15篇)篇五
為加強本單位印章管理,根據《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和《國務院關于國家行政機關和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印章管理的規定》,結合本單位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四)未經批準,各內設機構一律不得自行刻制印章。
(三)使用內設機構印章,由各內設機構負責人批準;
(五)各內設機構印章主要在單位內部使用,一律不得對外使用。
(四)印章丟失,經聲明作廢后,按本規定程序申請重新刻制;
(五)本單位辦理注銷登記后,應及時將全部印章交回登記管理機關封存。
專業業主委員會管理規章制度(匯總15篇)篇六
第一條為加強事業單位印章管理,保護事業單位合法權益,維護經濟社會秩序,根據《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411號)和《國務院關于國家行政機關和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印章管理的規定》(國發【1999】25號),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各級機構編制部門所屬的事業單位監督管理機構(以下簡稱監督管理機構)登記的事業單位。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事業單位印章,指事業單位名稱印章(含各種質料)、專用印章(指冠以單位名稱的鋼印、財務章、合同章、發票章等專用印章)以及法定代表人名章。
第四條事業單位名稱印章為圓形,直徑不得超過4.5厘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單位名稱,自左而右環行。
冠以單位法定名稱的鋼印直徑不得大于4.2厘米,不得小于3.5厘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單位名稱,自左而右環行。
其他專用印章在名稱、式樣上應與單位正式印章有所區別。
印章印文應當使用國務院公布的簡化漢字,字體為宋體。
第五條事業單位經監督管理機構依法登記,具有法人資格后,方可刻制印章。
印章所刊的單位名稱,應與監督管理機構依法登記的單位名稱相一致。
第六條事業單位刻制印章須持以下材料到所在地縣級以上政府公安機關核準備案后,到公安機關許可的公章刻制單位刻制。
(一)有效期內的《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二)舉辦單位出具的刻制印章的介紹信;。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經辦人員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四)其他有關申請材料。
第七條事業單位刻制冠以單位名稱的內設機構印章的,持《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和本單位出具的介紹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按第六條程序辦理。
冠以事業單位名稱的內設機構印章僅限單位內部使用,不得對外。
第八條事業單位自依法設立登記,領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之日起30日內,將刻制的單位印章的印跡報監督管理機構備案。
第九條事業單位辦理名稱變更登記,領取新的《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時,將原登記的單位名稱印章和專用印章送交監督管理機構,并在領取新的《事業單位法人證書》之日起30日內,將新刻制的單位名稱印章的印跡和專用印章的印跡報監督管理機構備案。
第十條事業單位辦理法定代表人變更登記,領取新的《事業單位法人證書》之日起30日內,將刻制的新任法定代表人名章的印跡報監督管理機構備案。
第十一條事業單位向監督管理機構備案印章的印跡時,應當提交公安機關出具的刻制印章核準備案證明。
事業單位印章的印跡經監督管理機構備案后,印章方可啟用。
第十二條事業單位辦理法人注銷登記時,監督管理機構應當收繳事業單位名稱印章和專用印章。
第十三條事業單位被依法撤銷登記的,由監督管理機構收繳單位名稱印章和專用印章。
無法收回的,由監督管理機構發布印章廢止的公告。
第十四條監督管理機構對收繳的和事業單位送交的印章,應填寫《收繳事業單位印章憑證》,并登記造冊。
第十五條事業單位印章損壞或遺失,應在報刊上發布印章作廢或遺失聲明,并將損壞的印章送交監督管理機構,持作廢或遺失聲明的證明和監督管理機構出具的《收繳事業單位印章憑證》,按本辦法第六條的規定申請重新刻制,刻制后30日內,將新刻制印章的印跡報監督管理機構備案。
事業單位冠以單位名稱的內設機構印章損壞或遺失需要重新刻制的,經聲明作廢后,將損壞的印章送交所在地縣級以上政府公安機關,按本辦法第七條規定程序申請重新刻制。
第十六條事業單位變更、注銷登記后,因特殊情況,需要暫時保留原名稱印章的,應填寫《事業單位印章封存申請表》,根據實際情況承諾需要保留時限,由舉辦單位負責人簽字、蓋公章,并經原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簽字、蓋公章后,與印章一并上交監督管理機構,辦理封存手續。
自批準事業單位名稱變更或注銷之日起,保留封存時限一般不超過2年。
第十七條監督管理機構對收繳封存的事業單位印章應妥善保管,未經批準,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封存印章。
第十八條封存印章的使用,僅限于原事業單位名稱變更、注銷登記核準之日前的未結束事項,不得在新事項上使用。
事業單位如需使用封存印章,須填寫《事業單位使用封存印章申請表》,注明使用理由、舉辦單位負責人簽字、加蓋舉辦單位公章后,到監督管理機構當場使用,用印后重新封存。
封存印章不得以任何原因外借使用。
第十九條監督管理機構將收繳的印章送交公安機關,填寫《事業單位印章送交登記表》,由經辦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
省監督管理機構送交所在地設區的市政府公安機關,市、縣(市、區)監督管理機構送交同級政府公安機關。
印章由公安機關負責銷毀。
第二十條事業單位辦理注銷(撤銷)、變更單位名稱登記后,應將刻制的冠以單位名稱的內設機構印章登記造冊,送交所在地縣級以上政府公安機關銷毀。
第二十一條事業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印章使用管理制度,印章應當有專人保管。
嚴禁買賣、出租、出借印章。
對違反規定使用印章造成嚴重后果的,應當追究保管人、責任人的行政責任或法律責任。
第二十二條事業單位未經公安機關辦理核準備案,擅自刻制印章的,由公安機關收繳非法刻制的印章,并按照有關規定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刑事責任。
第二十三條未經公安機關許可,擅自承制事業單位印章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四條第一款第三項和第二款規定予以處理。
第二十四條經公安機關許可的公章刻制單位,違反第六條規定承制事業單位印章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四條第三款的規定予以處理。
第二十五條監督管理機構、公安機關工作人員在監督管理印章工作中玩忽職守、濫權、徇私的,應當予以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六條本辦法自20xx年xx月x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xx年xx月xx日。
專業業主委員會管理規章制度(匯總15篇)篇七
xx經濟技術開發區社會發展局:
我和平小區業主委員會,在貴局的關懷和領導下,于20xx年6月24日成立,至今已三年有余。根據“山西省物業管理條例”第十七條。業主委員會委員的人數應當是5至15人的單數,業主委員會任期為3至5年,可以連選連任。所以我業主委員會于20xx年8月12日向小區業主代表大會提出報告,經20xx年8月15日業主代表大會決定:和平小區業主委員會進行換屆選舉,成立第三屆業主委員會。請貴局批準并指導選舉工作為盼。
此致
20xx年9月5日。
專業業主委員會管理規章制度(匯總15篇)篇八
第一條?本合同當事人。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于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物業基本情況。
第三條?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項。
第四條?房屋建筑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管理、維修養護。
第五條?道路、排水管道等公用設施的使用管理和維修養護。
第六條?公用綠地、花木等的養護和管理。
第七條?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第八條?交通與_____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九條?維持公共秩序,巡視、門崗執勤。
第十條?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戶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第十一條?協助社區組織開展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第十二條?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2.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設施日常維修費;
3.停車費;
4.裝璜垃圾清運費。
第十三條?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托時,乙方應接受委托并合理_____。
第十四條?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并根據情節輕重,采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等措施,并報有關執法部門處理。
第十五條?委托管理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四章?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六條?甲方權利義務。
1.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制定業主公約并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4.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和房屋及設施維修計劃;
7.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8.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應承擔違約責任,甲方協助做好協調和思想工作,幫助乙方催交。
第十七條?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訂物業管理制度;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按本合同第十四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
7.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8.每年第一季度底,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布上年度相關管理經費的使用情況;
第五章?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第十八條?乙方按《_________市普通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等級參考標準》中“________級服務等級標準”實現目標管理,具體詳見附件。
第六章?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2.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務費,按全額收取;
3.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的,按下列方法處理:
從逾期之日起每天應按費用的千分之一交納滯納金。
第二十條?公共設施日常維修費。
房屋的共有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場地的日常維修、養護費用由乙方按多層住宅每年每平方米_________元收取,非住宅按每年每平方米_________收取,并按照下列標準執行:日常小修、養護費用,從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設施日常維修費中承擔;大中修費用、更新費用,由乙方制定計劃,報甲方審核,由全體業主共同承擔。
第二十一條?車位使用費由乙方按照《_________市區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停車_____辦法》和《住宅小區機動車地下停車_____標準》規定,由乙方向車位使用人收取,收入用于彌補物業管理成本。
第二十二條?乙方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毗連部位的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由當事人按實發生的費用計付,_____標準須經甲方同意。
第七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三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六條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第二十四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第二十五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約定,擅自提高_____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以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可以用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七條?合同期滿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并且管理成績優秀,業主、物業使用人反映良好,甲、乙雙方可續訂合同。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_________頁,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街道辦事處、區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條?因房屋建筑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并作善后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的鑒定為準。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二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報請_________街道辦事處、區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三條?合同期滿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合同期滿_________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專業業主委員會管理規章制度(匯總15篇)篇九
第二十條業委會主任(負責人)是公章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對公章管理出現的失控情況要負主要連帶負責,承擔連帶的法律責任。
第二十一條主動接受業主監督,實行常態化公示制度,每月最后一天,公章管理人通過電子郵件、qq群、公示欄等方式公示公章使用情況。連續兩個月不公示,公章管理人自然失去公章管理人資格,業主委員會必須另外指派公章管理人。
第二十二條業主有權對公章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業主可直接向公章管理人預約查看公章登記表及蓋章留存文件,公章管理人應在5個工作日內協助業主完成查看。業主委員會應積極引導業主從網絡公示平臺上查看,減輕日常工作量。2次以上無正當理由拒絕業主查看的,公章管理人自然失去公章管理人資格,業主委員會必須另外指派公章管理人。
第二十三條違反本制度私用公章者,自然終止業主委員會委員資格,業主委員會必須聘請律師,追究其承擔直接和間接的經濟責任,違反法律的承擔法律責任。
第二十四條公章丟失,經聲明作廢后,按《社會團體印章管理規定》相關規定程序申請重新刻制。
第二十五條本制度如與國家政策法規相悖,或制度中有未盡事宜,由業主委員會開會討論,修改制度,并在小區公示。
專業業主委員會管理規章制度(匯總15篇)篇十
第一條____住宅區業主管委會(以下簡稱本管委會)是根據《深圳經濟物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住宅區條例)和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以下簡稱住宅區細則)的有關規定成立的代表本住宅區全體業主合法權益的社會團體,經市政府社團登記部門貪污核準登記后,取得社會團體法人資格。本管委會的一發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第二條?本管委會接受審計署登記管理部門、市住宅主管部門和區住宅管理部門的領導,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物業管理的法律政策規定。
第三條?本管委會代表本住宅區全體業主的合法權益,以科學、發主、合法的管理手段,保障住宅區物業的合理使和,維護信宅區的公共秩序,創造整潔、優美、安全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
第二章?管委會的產生及職權。
第四條?本管委會由本住宅區業主大會選舉起產生,向業主大會負責并報告工作,接受業主大會和市、區住宅管理部門的監督。
第一屆管委會的產生:由區住宅管理部門會同開發建設單位或期委托物業管理公司組成籌委會,提出管委會候選人名單,提交第一次業主大會選舉通過。
第五條?本管委會設委員__名,其中主任一名,副主任__名,執行秘書__名。執行秘書負責處理管委會日常事務。
管委會主任、副主任由管委會在其委員中先舉產生。
管委會執行秘書由管委會聘任,如聘任非本住宅區業主提任執行秘書的,須由本人在本住宅區的直系親屬業主為其經濟擔保人。
管委會主任,執行秘書為專職或兼職。
第六條?本管委會委使下列職權:
1.?按照有關規定召集和主持業主大會;
2.?審議決定住宅維修基金和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使用;
4.?審查物業管理公司上年對本住宅區的管理計劃完成情況及其費用決算報告;
8.?執行業主大會通過的各項決議。
前款的第3、5、6項規定的事項,必須經業主大會批準。
第七條?本住宅區的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住宅維修基金和管理服務費的收支帳目,管委會應每三個月到少公布一次,接受業主的監督。
第八條?下列人員經管委會決定產經業主大會批準后要獲得適當津貼;
1.?管委會主任;
2.?管委會執行秘書;
3.?業主選舉的樓長;
4.?管委會同意的其他人士。
第三章?管委會會議。
第九條?管委會會議每兩個月至少如開一次。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委員提議或主任、副主任二人以上認為有必要并書面呈述議題時,可召開管委會特別會議。
第十條?管委會會議的如開提前七天將會議通知及有關材料送達每們委員。委員因事不能參加會議的,可以書面委托代表參加。
第十一條?管委會會議由主任召集、主持,主任因故缺席時,由副主任主持。
第十二條?管委會召開會議時,可以邀請政府有關部門,居民委員會,物業管理公司等單位的人員和承租人代表、其他非業主使用人代表參加會議,但上述人員沒有表決權。
第十三條?管委會會議決定問題,采取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會議進行表決時,每一委中央電視臺有一票表決權。委員可委托代表人行使表決權,但必須出具授權。
委托書。
若表決中出現贊成票與反對票相同時由主任或會議主持人投決定性一票。
第十四條?管委會執行秘書必須作好每次開會的會議記錄,并由會議主持人簽署后存檔。
第四章?管委會委員。
第十五條?本管委會委員由本住宅區業主大會在業主中選舉產生,委員人數為單數。管委會可聘請派出所、居民委員會等有關單位的人員以及承租人代表或本住宅區的非業主居民擔任管委會委員(以下簡稱聘請委員),其名額不得超過最終委員總數的三分之一。聘請委員擔任管委會主任,應由為本住宅區業主的直系親屬作其經濟擔保人并經業主大會批準。
第十六條?本管委會委員則熱心公益事業。責任心強、有一定的組織能力和必要的工作時間的成年人來擔任。
第十七條?本管委會委員每屆任期三年,可以連選連任。
第十八條?本管委會委員的撤換,減增由管委會會議通過后,提交業主大會投票決定。
第十九條?有下列情形的人士不得擔任管委會委員,已經擔任的須停任委員并由下次業主大會追認:
1.?已宣告破產;
2.?因身體或精神上的疾病已喪失履行職責的能力;
3.?未經管委會同意無故在管委會會議中連續缺席三次以上;
4.?以業主身份當選為委員,但已不再是業主;
5.?以書面形式向管委會提出辭呈;
6.?有違法犯罪行為的;
7.?業主大會已將其罷免的。
第二十條?任何委員停任或退任而不尋求連任時,必須在停任或退任后半個月內將由其管理、保存的本管委會的文件、資料、帳簿以及屬于本管委會的任何財產(動產、不動產)移交給本管委會。
第二十一條?本管委會委員的權利:
1.?選舉權,被選舉權和監督權;
2.?對本管委會的建議和批評權;
3.?參與本管委會有關事項的決策;
4.?參加本管委會組織的有關活動,
第二十二條?本管委會委員的義務:
2.?執行本管委會的決議,努力完成本管委會的工作;
3.?積極參加本管委會組織的仁義和活動;
4.?向本管委會的工作提供有關資料和建議。
第五章?管委會日常經費收支與只公用房。
第二十三條?本管委會的經費來源是本住宅區的管理服務費。
第二十四條?本管委會的經費開支包括:業主大會和管委會會議;購置設備;編印資料。購買書刊資料;國內外交往;有關人員的津貼;日常辦公及其他項目的費用等。經費收支帳目(不包括現金)由執行秘書管理,每月臺票向管委會會議匯報,每年度向業主大會匯報。
第二十五條?本管委會的辦公用房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購買的物業管理用房中劃出。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業主大會通過有關本章程的決議和細則都是本章程的組成部分。
第二十七條?管委會的終止與解散:本管委會依照業主大會的決定或市社團登記部門、市住宅主管部門的決定終止或解散。
第二十八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管委會。
第二十九條?本章程與有關法規不符時,按有關法規執行。
第三十條本章程經業主大會通過后生效。
附:住戶手冊。
一、?前言。
二、?簡介。
三、?物業管理。
四、?管理費用。
五、?設備及服務。
六、?裝修管理。
七、?入住前期的特別服務。
八、?業主及用戶的其它責任。
九、?保安/安全。
十、?關于防盜門、窗安裝的有關辦法。
十一、?防火。
十二、?清潔。
十三、?衛生管理細則。
十四、?保險。
十五、?常用電話號碼。
十六、?結語。
一、?前言。
為?了便于業主/用戶進一步了解小區管理公約的內容及運作情況,管理公司物編寫此住戶手岫,以供參考之用。小區住戶手冊根據管理公約而制定,其目的在于保證小區所有精度及用戶能有效地使用其購置之物業,而并非對業主及用戶加以約束。管理公司將竭誠為各業主用戶提供盡善盡美的管理服務。
二、?小區簡介。
小區占地公頃,總建筑面積?平方米,綠化面積?平方米,綠化率為?.物業管理公司以現代的意識、全方面的構思服務于業主,使業主在物業管理公司的服務下,充分享受舒適、寧靜、祥和的生活,創造出一個溫馨、各諧、全新的花園式住宅。
1.?按照建設國際化大都市的要求注意提高小區的整體居住環境質量。
2.?注意加強物業管理,保持住宅小區建設整體環境和使用功能長久良好。
3.?實行超前管理,參照新加坡、香港的屋村式管理,使物業管理奠定良好的基礎,以優質高效的服務,得到廣大業主的認可。
4.?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小區管理處主要負責如下工作:
(1)?管理:具有嚴格和管理制度,做到違者必罰,獎罰分明。
(2)?保安:小區有專門保安力量,實行24小時晝夜值班。
(3)?清潔:保潔員定時清掃和清運垃圾,保持小區內地段衛生,做到地面無煙頭,無紙屑,地痰跡,無污印,垃圾清運采用塑料袋,以防垃圾清運時再污染。
(4)?綠化:負責小區綠化,四季維護樹木,花草,修剪花木,維護綠化景觀。
(5)?車輛交通管理:對機動車輛進入小區加以限制,保持小區寧靜的氣氛。
(6)?有償服務:代請保姆,代為購物,你訂機票,接送孩子,照顧老幼,病殘,打掃客戶衛生,成立老年活動中心等生活服務系列。
(7)?有償中介服務:代業主出租、出售小區住房。
(8)?設立便民的小型超市、便民商店等。
三、?物業管理。
1.?管理公司。
根據管理公約的條文,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已被委聘為小區之物業管理公司。
2.?管理公司之代表權。
管理公司有絕對的權力代表各業主及用戶就有關管理本小區之一般事務與政府公共事業機構和團體進行磋商及處理有關問題。
3.?公共地方及設施管理。
管理公司根據管理公約條文所賦予的權力,將管理及負責所有公共地方、小區結構、電梯、泵房、綠化及其他公共設施及設備之保養、維修及管理。
4.?管理職員。
為提供完善之管理服務,管理公司雇有專業管理人員及專業維修承造商負責小區一切日常管理及維修事務。請各業主及用戶切勿要求任何管理公司職員作么人性質服務,所有管理員工一律不準向業主,租戶。住客或任何承造熵收取管理賞賜或其他利益。
5.?建議及投訴。
任何人士若對小區環境及管理欲作出建議或投訴,請以書面形式通知管理公司。
6.?小區管理處辦公時間。
管理公司電話(辦公時間):xxx。
管理處電話(二十四小時服務):xxx。
四、?管理費用。
1.?管理費。
管理費乃根據每年度之管理開支預算而制定,計有管理員工薪酬,稅收,公共地方水電費、公共地方之清潔費用,公共設施維修費,法律及其他專業咨詢費用、小區保險、第三者保險及管理公司酬金等。管理費金額將根據日后實際支出需要而調整,調整前各業主將獲預先通知。
2.?管理保證金及管理基金。
各業主應于驗收其單位合格后,立即向管理公司支付數額相當于三個月的管理費用作為履約保證金。同時亦需支付數額相當于三個月的管理費作為管理基金,以支付日常性之管理維修開支。當管理基金不足時,管理公司可發也通知,要求各業主增繳管理基金。各業主不得動用保證金或管理基金,作為抵扣管理公約內所指定各項應付費用。
3.?繳付管理費。
樓宇管理費于每月10日前繳付,管理公司為各用戶專責管理本小區,任何租戶延期繳交管理費,管理公司有機根據公約賦予的權力征收利息、催繳手續費用,甚至停止供應水,電及采取適當的法律行動追討。
付款辦法:以支票或現金形式直接交往小區管理處。
4、管理費盈虧。
小區之管理公約內訂明,如管理費不足以應付各項開支時,各業主須按比例交付不足之數目,如有盈余,則將會撥入下年度帳目。各業主與用戶床相互協調使用期間的費用分攤比例,管理公司最終將以物業業主為法定負責人,而不涉入業主與用戶之間之關系。
5、管理帳項。
管理帳項以實報實銷方式處理,收入及支出帳項將按時向各業主/租戶通知。各業主在繳足所有應付管理費用的,有權向管理公司索取有關帳單副本作為參考。
6、?業權轉讓。
如有更改或轉讓業權,原業主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管理公司,否則仍須負責該單位之管理費用。業權轉讓時,管理費保證金及管理基金,應按管理公司所指定應辦之妥善手續,轉讓予新業主名下。賣方業主自行安排向買方收回上述做主金及基金。
五、?設備及服務。
1.?電力。
各單位都已安裝獨立電箱、電表及充足的電燈及插座若發現陳舊必須更換,任何電器工程必須由合格(指定)的電器技工進行。
2.?供水。
小區24小時供應冷、熱水。接駁洗衣機修理水嘴的工作必須由合格技工進行。自來水是利用水壓輸送到各單位的,因此即使是輕微的漏水亦足以引起水浸,外出時必須將水嘴關妥。若因漏水而令小區的公眾地方,設施或其他單位業主蒙受損失,該單位的業主必須負責維修及賠償。
3.?煤氣。
小區24小時保障煤氣源供應。接駁供氣設備的工作必須由合格(指定)的技工進行。系統若發生泄漏現象,須及時與管理處取得聯系以免造成更大損失。
4.?電話。
小區已鋪設電話電纜直達各物業單位,用戶可向管理中心呂請接駁及安裝電話。
5.?電梯服務。
小區各樓宇備有先進的電梯,為客戶提供24小時服務。
6.?公共天線。
各單位均高有電視天線插位。若需嗇額外的天線插位時,可通過管理處安排保養承辦商安裝,而費用應由有關業主負擔。根據小區公約條文,所有單位均不得安裝任何室外天線。
7.?消防系統。
小區的消防設備含每層設置的消防栓,由管理員24小是值班,監察消防系統的運作。
六、?裝修管理。
1.?政府法規、公約條文。
用戶在室內進行任何工程,必須事前確定該項工程是否抵觸有關政府部門之法例及管理公約條文,若所進行工程發生違反法規條文情況,用戶須將改變部分恢復原面貌,直至有關方面滿意方面的資料,業主可先向管理公司問詢。
2.?用戶在單位內施行各類裝修工程必須確保不影響樓宇結構和原有系統,并須書面通知管理處,提交有關裝設計圖及向有關政府部門申請,待申請批準及繳納裝修按金及第三者保險后,方可開工。
3.?裝修保證。
(1)?裝修按金——此按金由管理公司按單位面積制定,并由管理公司保存,作為保障裝修期內,承辦商或其工作人員對小區物業或其他單位造成破壞、損耗、涂污時作適當處理。工程完成后,經管理公司檢查完畢,才會按實際情況作全部或部分發還。
(2)?第三者保險——為減少在裝修時發生意外所導致損失,承辦商應購置工程期間第三者保險,金額方面由管理處視其單位及工程大小評定。
4.?裝修規則。
(1)?提供足夠之保護防御設施予樓宇內之結構、裝置、裝飾等,避免裝修期內有任何損毀。對于桉宇內設備有任何損毀或因缺甜言蜜語防御設施而導致破壞,包括裂痕、污漬等,有關業主需賠償一切修繕費用。
(2)?裝修期間不得占用小工內公共地方,為保障其他業主及其他用戶的利益,基有任何人士及物業本身各部分受到直接或間接損害,將由有關用戶負責及賠償。
(3)?盡量提供足夠防御措施減抵裝修期內收到之塵埃、噪音和氣味等,令小區內其他業主,用戶不要受到干擾和感覺不便。
(4)?施工現場必須備有緊急醫療藥品,必須有足夠防火設備,如惡意火簡等,以備發生事故時緊急應用。
(5)?不得在通道走廊、其他公共地方或跨入其他業主單位進行裝修工程。
(6)?所有通道走廊或其他公共地方不得放置或儲存任何建筑裝修物品、工具或廢料等。
(7)?不可在小區內之消防喉取水作調制混凝土、清洗地方或其他用途。
(8)?裝修工人必須空著適當的衣服及不得赤足出入工作范圍,以防發生意外及有礙觀瞻。
(9)?所有裝修工人在小區范圍內必須掛上管理公司發出的工作證,工作證每天四上向管理處登記領取,每天下班時必須交回管理處,如有任何損壞或遺失應立好賠償,否則嚴禁進入小區范圍內或在物業范圍內進行工作。
(10)?所有機器、工具、設備、包裹或建筑裝修材料等,若要搬離小區范圍,必須先填妥管理公司特定出門許可證再經檢驗始可放行。
(11)?裝修承造高須對其本身用具、設備及建筑材料等承擔保管責任,管理公司概不負責任何損失或遺失。
(12)?切勿交混凝土、吵石、瓦礫或其他雜物倒入坐廁或排水渠內。
5、物業外墻。
所有用戶皆不得適拆、更改或干擾物業外墻及公共地方設備,或改討任何排水喉管。此外,更不得加高任何招牌、帳篷、窗花、秩籠、花架、天線或將其他物品裝置物業外墻上。
發吸任何上述違章行為,業主/用戶將需承擔所修正工程及管理公司額外工作負擔費用。
6、?裝修承造商。
各用戶所聘的指定裝修承造商在進行工程時有任何疏忽而造成公共地方、設施損毀或對其他住戶物業構成破環,有關用戶必須負責所有賠償損失,因此在選聘裝修承造商時必須小心謹慎。
七、?人往前期的特別服務。
尊敬的業主:
歡迎您入住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小區管理處負責及管理的小區,并對您給予公司的理解和支持表示感謝,在這里您將充份享受到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丫區管理處為您提供的完善、高效的服務。
為了便于您盡快、順利地進駐小區,管理處開辦了裝飾、搬家業務,如您需要,請盡快與我公司聯系。
聯系電話:(裝飾):xxx。
聯系電話:(搬家):xxx。
八、?業主及用戶的其他責任。
1、?物業用途限制。
各用戶不得將其單位用作非法工吵道德或與土地批文、政府用途、管理公約秫等許可告示相抵觸的用途。
2、?飼養寵物。
住戶所飼養的寵物,必須在管理處指定地方排匯及做廢物處理事宜。
3、?噪音氣味。
為優質環境寧靜用戶切勿在其室內發出噪音或氣味,滋擾其他用戶。
4、?公眾通道。
必須優質所有走廊、通道及樓梯暢通無阻。為保護各業主/用戶自身安全起見,遇有任何公共走道阻塞時,應立刻通知接待中心。若發現其他用戶做出防礙公眾利益,阻塞走道等行為,更應主動舉報。
5、?景觀物品。
各用戶不得在任何公共地方進行洗滌、晾曬、熨燙衣物或其他物品。
6、?神位。
為保持環境清潔衛生,所有用戶禁止在門前或公共地方擺設神位及燃點香燭。
7、?電梯服務。
嚴禁使用客梯作送貨搬運物品用途,一切物品的運送,必須用管理公司指定的貨梯進行。
8、?危險物。
各業主不得在小區范圍內搬運,儲存及使用危險、易燃或易爆的物品。
9、?鐵閘/卷門。
各用戶不得在其單位大門外或窗口裝置不符合管理處規定的不安全合格的鐵閘工窗花。
10、?營業經商。
除非得到管理公司書面批準確,所有用戶不得在小區物業的公共范圍內擺設任何么用物品或進行各種形式的宣傳、經工業品、販賣活動,包括張貼、派發商品、樣品、宣傳品等等。各用戶及外來訪客亦不可在此范圍內向其他住戶進行派發物品、推銷或任何形式的磁擾。
11、?法律糾紛。
業主或用戶在小區物業范圍內,因自身問題而引發的法律糾紛及事故,必須自選承擔所有法律及經濟責任。管理公司基受牽連而須進行額外工作及開銷,亦將由相關物業業主/用戶承擔。
九、?保安/安全。
1、?為保障安全,所有的小區居住的業主及其雇傭人員,均應辦理住客證。
a?辦理住客證請與管理處聯系,書面寫明人員姓名并交一寸照片一張,證件需繳納押金。
b?若有人員變動,應及時到管理處發放或注銷證件手續。
c?住客證或臨時工作證不慎遺失,請及時報告管理處,并辦理補證手續(與開始輸時手續相同)。
2、?大樓進出憑住房證,并于每晚23:00靜樓。
3、?小區每24小時均有保安人員值班和巡邏,請業主/用戶配合保安人員工作以保障所有入住小區住戶的安全,并請注意以下幾點:
a?若發現任何可疑人物,請在安全情況下立即通知管理人員或管理處。
b對進入大樓的訪客將要求做會客登記,每天23:00以后的訪客保安人員應先與住戶聯系,得到允許后方可探訪。
c?房間無人時,請鎖好門窗。
d?無人在室內時,關閉所有電器用具。
e?不要在禁止吸煙場所吸煙,尤其是在電梯內;在可吸煙場所,應處理好煙蒂和火種。
f?定期檢查,維修電器設備、電線和滅火器等。
g?發現有不明氣體時,不可開關電器包括使用電話,離開單位后,鎖好門窗,立即通知管理人員或管理處。
h?攜出大件物品及搬運貨物出小區、住宅樓,必須到管理處提出申請并開具出門許可證。辦理該手續須憑證戶證新自前往辦理。
i?住宅單位用戶世勿隨便開門給陌生人,開門前必須先從防盜眼辨別訪客。
j與監近用戶互相認識,保持聯系,以便朋家能夠互相照應。
k?如遇緊急情況時可直接報警(撥電話110)或直接打電話通知公安局總值班室。
l?如不幸被賊匪光顧,不應移動、清抹或洗滌任何現場物品。當情況安全后,立即通知管理處。
4、?除保安員外,物業亦高有先進保安裝置以確保各業主及用戶安全。
5、?住房保安。
各用戶如需在其使用單位范圍內,自行聘用專職空著制服的私人保安員,必須事先向管理公司作書面申請,詳列人員數目,值班時間及所恬單位名稱,并須保證這些專職人員不得空著制服在小區公共地方活動,以免造成管理混淆及引起誤會。
十、關于業主安裝防盜門、窗的有關辦法。
為了保證業主對其住宅單位的安全需要,管理處允許在各住宅單位安裝我方指定的防盜門、窗、并由管理處指定的安裝隊伍進行安裝,規格、樣式及顏色由管理處指定,業主自己世勿私自購置指定之外的防盜門窗,以及由指定之處的安裝隊安裝。以上務請業主遵照執行。
附:
防盜門、窗安裝。
申請書。
業主姓名樓室號。
防盜門窗型號顏色。
交費:
十一、防火。
1、?防火措施。
小區物業內部裝置有滅火設備,用戶應熟悉各項設備的位置及使用方法,用戶必須緊記除救火外,不得使用消防栓及各種設備作其他用途。
2、?防火知識。
切勿令電線負荷過量或在同一插座接下來多種電器,例如電爐、熨斗電飯煲或吹風筒等,以免由于負荷過量而導致火警。
請遵照法例法定,切勿在單位內儲藏易爆易燃物品,最后離開單位前,檢查并保證煙頭已熄滅,并把全部還在開動的電器關閉。
易燃及危險性物品應放置在孩童無不觸及的地方。
請保持走廊、樓梯及防火通道暢通。
防火門必須保持經常關閉。
如遇到易燃物品氣味時,切勿觸動任何電器(包括電話、門鈴、電動玩具等)開關,小心打開所有窗戶,門,讓空氣流通,然后離開現場及盡快通知管理處。
3、?如遇火警時應采取的措施。
保持鎮定。
撥打電話119通知消防局。
打破安裝在走廊的防火警鐘玻璃,按警鐘示警。
及時通知小區保安管理員或管理處,如時間許可,應通知監近用戶。
如遇到濃煙,應盡量貼近地面,并以濕毛巾覆蓋面部。
不要乘搭電梯,應用樓梯逃生。
盡快前往小區地面或空曠地方。
4、?防火演習。
管理人員將定期進行防火學習及試驗各項救火設備。
十二、?清潔。
管理公司已雇有清潔工人負責保持公共地方清潔,但仍有賴全體用戶的通力合作,維持社會公共道德,才可確保地方清潔。
用戶內部的清潔、衛生、防蟲工作,應由用戶自行負責,或委托管理公司之指定承包商處理。
大樓住房應將其室內垃圾用塑料代包裝妥當,擺放在管理處所指定的位置,清潔工人每天將會依時清理,切勿將垃圾堆放在樓內或小區的任何地方。
十三、?衛生管理細則。
為給業主創造出一個優雅、清靜的居住、休閑環境,管理公司物制定衛生管理規定,條例如下:
第一條:公司將組織大量人力、物力對公共場所、設施進行定期的清理、消毒、維護,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使你充分享受舒適安全的生活及居住環境。
第二條:公司將定期進行消滅"四害"工作,絕不讓其滋生、蔓延。
第三條:請業主勿將廢物扔至樓下,應放入樓層或樓外指定垃圾存放處,由清潔工人每天定時打掃、清運。
第四條:禁止在小區內隨地吐痰、亂扔紙屑、果皮等廢棄物。
第五條:禁止在小區建筑上張貼裝修、標語、廣告等。
第六條:禁止在公共場所搭建違章建筑。
第七條:禁止破壞公共設施,保護其清潔、完整。
第八條:禁止踐踏草坪、損害綠化設施。
第九條:業主裝修后的垃圾,請放在室內,由清潔員每日一次進行清理,禁止堆放在樓內或小區街道上。
十四、?保險。
管理公司已為小區的所有公共設備購置保險,有關保險費將由管理費中預算支付。各用戶若認為有需要,可以自行為其單位的室內裝置購買保險。
各用戶不得做出與小區管理公約相違背的行為,或甚至導致物業保險無效,或令該保險提高之行為,如有此類事情發生,違約用戶需對因此而產生的所有開支及損失負。
十五、?常用電話號碼。
夜間值班定:xx火警:119。
派出所:xx匪警:110。
醫院:xx急救:120。
十六、?結語。
為使購買小區的所有業主/住戶能享受幽雅、寧靜、舒適、安全的居住環境,物制定本住房手冊。本手岫所列各條款,純為業主/住戶之利益著想,敬請各位合作。
業主應將手冊有關條款告知家中各人,若有任何疑問,請向本公司或管理處查詢,本公司將樂意盡力協助。對各位的真誠合作謹致謝意。
并祝各位喬遷之喜,安居愉快。
xx物業管理公司x年x月x日。
專業業主委員會管理規章制度(匯總15篇)篇十一
xx一期(b1區)于20xx年5月集中入住,二期(c2c3)區也于20xx年10月全部集中交付完畢,已經形成建筑面積達30萬平方米,住宅2000戶加商業配套的規模社區。
大家知道高品質社區除了設計規劃、工程營造、配套設施作為保障外,專業的物業管理服務在保障業主生活居住體驗、社區氛圍營造、物業保值增值方面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物業管理服務活動離不開業主的參與。
物業的管理服務活動主要體現在對物業轄區公共設施設備的運行維護、安全管理服務、保潔綠化服務、車輛交通管理服務、客戶溝通、經營活動、特約服務等。
xx從第一期業主入住開始嘗試在重大公共事項決策上采取業主參與的形式,如公投、業主議事廳形式等,盡管這些方式在營造踐行民主、自律、友愛、包容的xx社區精神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但隨著同一物業區域(d1-d5)業主的不斷增多,這種業主參與物業管理服務的方式越來越受到有效性和效率不高的制約。
物業服務中心認為,最有效的方式是成立業主委員會、在法定的框架內運做才是最有效的業主參與物業管理服務活動的形式。按相關法規約定,物業服務企業不是業主委員會的運營主體,但xx物業服務中心以協調者的角色,計劃約請業主委員會運做和物業服務的資深人士到xx,向業主朋友們宣講業主委員會的運做,以專業中立的視角解讀:業主的權利和義務、為什么要成立業委會、業委會的職責是什么、成立業委會的程序、業委會成員資格以及業委會成立和運做過程中業主、行政主管部門、開發商和物業服務企業的關系等。
期待熱心業主們積極參與,敬請留意2月底3月初的業主論壇、手機短信、大堂信息欄的信息發布。
注:考慮到場地有限,參與的業主需提前報名,截止時間為2月28日(周六),報名參與的業主需為房本上的業主本人(或商品房預售合同中的簽約人)。
報名電話:
給大家拜年:瑞雪豐年、吉祥如意!
xx物業服務中心。
20xx年2月10日。
專業業主委員會管理規章制度(匯總15篇)篇十二
1.國務院各相關行政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大及常委會頒布的物業服務的行政規章及地方性法規規章。國務院的行政部門中以建設部的規章居多。例如1990年《城市危險房屋管理規定》、1990年《城市異產毗連房屋管理規定》、2004年《物業管理收費管理辦法》等。地方性物業法規如《廣東省物業管理條例》、《杭州市物業管理條例》等。
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物業服務法律法規的司法解釋。如《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筑物區分所有權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二、物業管理實務中主要涉及的法規及問題。
通過物業管理招投標是物業管理市場發展、房地產管理體制改革和提高物業管理水平的需要。2003年建設部印發《前期物業管理招標投標管理暫行辦法》,雖對前期物業管理招標應遵循的基本原則、招標方式等做出了規定,但并未對哪些項目必須實行招投標,哪些可以通過招投標或其他方式選擇物業服務企業以及哪些不宜進行招投標進行規定。《物業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只提到國家提倡通過招投標的方法選聘具有相應資質的物業服務企業。目前物業管理的招投標法規還未制定,給物業管理招投標中的不正當競爭留下了可鉆的空子,使競爭者參與者無法可依,也無法對有關方面進行有效的監督。
建設部發布了《物業服務企業資質管理辦法》,以加強對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規范物業管理市場秩序,提高物業管理服務水平。但對于物業管理模式的問題,最高層次的專門立法《物業管理條例》只允許具有相應資質的物業企業委托管理模式,與其上位法律《物權法》的規定存在沖突。《物業管理條例》第三章從大體上規定了招投標的方式、前期物業服務合同與物業服務合同在期限上的銜接、建設單位與物業服務企業承接移交的總體規定,缺乏對承接驗收更為嚴密的規定,對前期物業的開始時間界定不清,容易造成建設單位選聘前期物業企業不規范,前期物業合同侵犯業主合法權益的現象。由于物業管理服務十分復雜、牽涉主體廣泛,要求采用書面形式的物業服務合同。為規范委托管理行為,保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使物業管理委托合同更全面、準確地反映物業管理全過程的內容,更充分表述當事人雙方的意愿,建設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1997年發布的《物業管理委托合同(示范文本)》。《物業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僅對物業服務合同的主要內容做出了規定,但其內容過于原則,不利于操作,并且對物業服務合同性質沒有明確界定。我國《合同法》分則規定了15種典型合同,而今對物業服務合同的性質存在不同認識,導致實踐中對物業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的各行其是。
裝飾裝修是指為了使建筑物、建筑物內外空間達到一定的環境質量要求,使用裝飾裝修材料,對建筑物、建筑物外表和內部精心修飾處理的工程建筑活動。我國對物業裝飾裝修管理的規定主要體現在兩個法律文件中:《物業管理條例》的第四十六條和五十三條的規定。建設部2002年發布的《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
(四)業主自治。
《物權法》首次在法律上為建立業主自治機構提供了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筑物區分所有權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明確了業主的法律范圍。《物業管理條例》第二章對業主和業主大會進行了規定。為了規范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的活動,維護業主的合法權益,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頒布了《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指導規則》,建設部制定了《業主臨時公約(示范文本)》,供建設單位制定《業主臨時公約》參考使用。國內現行法律對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的運作制度缺乏可操作性規定,業主自治機構的民事主體資格不明確。業主委員會的民事主體資格缺失,就有關物業管理服務合同而發生的某些訴訟,主體發生缺位,業主的權益就有可能受損。
(五)物業使用與維護。
《物權法》規定建筑物區分所有權分為:專有權、共有權和共同管理的權利。《物業管理條例》第五章規定了物業使用和維護的內容。另外,《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商品房住宅實行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制度的規定》、《開發經營管理條例》、《城市異產毗連房管理規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維修基金管理辦法》、《關于審理建筑物區分所有權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都直接或間接為物業的使用和維護提供了法律依據。當前法規未對物業的專有部分和共有部分做出明確的劃分和界定,使得這方面的糾紛特別多。另外,《物業管理條例》對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有線電視等單位對其相關管線和設施設備維修養護責任未細化,使物業公司維修責任被強制擴大。
(六)物業服務收費。
涉及物業服務收費的相關法規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物業管理條例》、《城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暫行辦法》、《物業服務收費明碼標價規定》、《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等都是調整物業服務收費的相關法律。我國物業管理服務收費實行的是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業主與物業服務企業在指導價范圍內在合同中明確約定。物業管理過程中還存在收費標準的爭議,對車位費、停車服務費、車輛保管費的界定不一,物業管理費收取及管理權的歸屬錯位,物業管理收費監管責任不明等問題。
專業業主委員會管理規章制度(匯總15篇)篇十三
合同編號:
甲方(委托方):(業主管理委員會)。
為加強_________(物業名稱)的物業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為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建設部第33號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等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對(物業名稱)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1.物業基本情況。
(1)物業類型:_________。
(2)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號。
(4)占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5)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2.委托管理事項。
(1)房屋建筑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梁、柱、內外墻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墻面、樓梯問、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干線、供暖鍋爐房、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中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3)本物業規劃內附屬物業管理范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本物業規劃內的附屬配套服務設施(網球場、游泳池、商業網點)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5)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6)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7)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8)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10)法規和政策規定及授權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承包經營,自負盈虧。
第三條物業管理服務費用和住宅公共維修基金。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3)由甲方按統一標準直接支付給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積_________元。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按政府規定的標準調整;。
(2)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上調;。
(3)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下調;。
(4)按每年當地政府公布的物價漲跌幅度調整;。
(5)按雙方議定的標準調整_________。
3.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
(1)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的歸集、使用和管理按政府有關文件執行。
(2)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不敷使用時,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物業管理委員會研究決定,按建筑面積比例向產權人續籌或由產權人按實分攤。
(3)產權人在出售、轉讓或饋贈其單元或因其他原因房屋產權轉移時,所繳交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不予退還,隨房屋所有權同時過戶。
4.乙方在接管本物業中發生的前期管理費用_________元,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
(2)由乙方承擔;。
(3)在_________費用中支付。
5.因甲方責任而造成的物業空置并產生的管理費用,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2)由甲方承擔上述管理成本費用的_________%。
第四條其他有償服務費用。
1.車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務費用:
(1)機動車:_________;。
(2)非機動車:_________;。
2.有線電視: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五條代收代繳收費服。
受有關部門或單位的委托,乙方可提供水費、電費、燃(煤)氣費、熱費、房租等代收代繳收費服務(代收代繳費用不屬于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收費標準執行政府規定。
第七條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本合同規定甲方將住宅區委托乙方實行物業管理。
(2)監督乙方對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管理辦法撥付給乙方.
(5)負責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區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8)負責確定本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
(10)協助乙方做好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協調乙方與行政管理部門、業主間的關系;。
(11)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2.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6)乙方須本著高效、精干的原則在本住宅區設置管理機構和人員;。
(7)建立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檔案并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9)有權依照甲方委托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物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規章制度進行處理;。
(11)開展卓有成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第八條物業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
2.確保年完成各項收費指標_________元,合理支出_________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費的_________%作為經營收入。
第九條風險抵押。
1.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作為風險抵押金。
2.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在合同期滿后三日內退還全部抵押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由于甲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雙倍返還抵押金并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4.如由于乙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乙方無權要求返還抵押金,并應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第十條獎罰措施。
1.在各項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費如有節余,甲方按節余額_________%獎勵乙方。
2.如該住宅區被評為全國、省、市文明住宅小區,甲方分別獎勵乙方人民幣_________元(全國)、_________元(省)、_________元(市);獲得上級部門單項獎或有關榮譽的獎金另訂;如在乙方管理期間,由乙方獲得的文明小區稱號被上級部門取消,則乙方應全部返還上述獎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果甲方不完成應負的合同責任,由此而影響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或給乙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甲方應當給予補償或承擔相應責任。
4.如果乙方沒有完成合同責任或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應當責成乙方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以人民幣_________元至_________元的罰款,直至終止合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5.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誤,造成住戶經濟損失或生活嚴重不便的,應當賠償甲方或業主及使用人的經濟損失。
第十一條合同更改、補充與終止。
1.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各方如欲續訂合同,須于期滿前的_________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合同終止后,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標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管理。
第十二條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三條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四條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并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后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五條通知。
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六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八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專業業主委員會管理規章制度(匯總15篇)篇十四
為嚴密行政公章的'使用管理,有效預防利用印章實施職務犯罪及其他違法違紀問題的發生,促進全局各項工作的有序開展,根據《國務院關于國家行政機關和企業、事業單位印章的規定》,結合本局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本規定所稱的公章主要包括:局行政章,局機關各科室章,局屬事業單位章,業務專用章。
1、除由上級機關發放的公章外,統一由辦公室負責制發。
刻制公章應當嚴格履行審批手續,新成立或更改名稱的單位刻制公章,需填寫書面申請,經局領導批準后,由局辦公室持單位介紹信、機構設置批件及印章式樣到公安機關辦理刻印手續,并到公安部門指定的刻字社刻制。
局屬事業單位因工作需要必須刻制業務專用章時,需填寫書面申請,經法制科審核,局領導批準后,由局辦公室辦理刻制手續。
2、局辦公室對局屬各事業單位、局機關各科室刻制的公章要進行壓印登記。
未經發文和壓印登記的不準啟用。
如擅自啟用造成后果的,將視情追究相關責任。
3、單位更名、撤銷,須及時將原公章送交局辦公室封存或銷毀。
對字跡已經模糊或缺損的公章要及時向局辦公室申請更換。
更換公章不再發啟用通知。
4、對于因客觀情況造成公章停止使用的,應及時寫明有關情況,經局領導批準同意后,將公章上繳局辦公室。
1、需要使用局行政章的文件材料應嚴格履行審批及登記手續,局發文一律憑局領導簽發、審閱的原件用印,其他文字材料需經局領導審閱同意后用印。
對不符合手續和不合用章要求的,一律不得蓋章。
2、公章保管人是本單位文件材料蓋章的第一責任人,蓋章時必須經單位負責人簽字同意。嚴禁在空白的紙張、表格、信函、證件等上面加蓋局行政章或業務專用章。
3、局行政章不準攜帶出門或離開辦公室使用,特殊情況必須經局領導同意。
4、合理使用印章,做到“齊年蓋月”(即印章的左邊緣與落款日期的年相齊,月、日蓋在印章的下面);蓋章時用力要均勻,落印要平衡,印泥(油)要適度,保證印跡端正、清晰。
1、局行政章由辦公室負責保管,業務專用章由相關單位負責保管,局機關各科室章、局屬事業單位章及業務專用章必須指定專人保管。
2、公章保管人要切實加強責任心,認真保管好公章。防止他人隨意蓋章。
3、對保管使用不當,擅自使用或亂放公章造成不良后果的,視情追究相關責任。
專業業主委員會管理規章制度(匯總15篇)篇十五
以單位名義上報的文書,包括各類通報、報告、決定、計劃、紀要、報表等,代表幼兒園對外工作聯系的介紹信,需證明的相關材料,與我園簽訂的各類合同、項目協議、授權書、承諾書、責任狀等。
1.凡涉及到財務、人事、工資等內容的各類型報表、報告、申請等必須由園長簽字同意后,方可蓋章。
2.凡涉及個人事項需加蓋公章的材料,如貸款、擔保、落戶口等一律提出書面申請,由園長簽批后蓋章。
3.凡在幼兒園重要數據、發布信息、各類合同、項目協議、授權書、承諾書、責任狀、介紹信等材料上加蓋公章的,須由園長簽字同意后,方可蓋章。
4.一般性報送材料需加蓋公章的,由審核材料的分管園長或辦公室主任簽字同意后蓋章。
5.嚴禁在空白紙張、表格、信函、證件、合同、協議等上面加蓋幼兒園公章,如遇特殊情況,須提出書面申請,經園長審批后蓋章。
6.對行文不規范(字跡潦草、有明顯涂、改痕跡、表達不清、落款單位不明)的文檔,禁止加蓋公章。
7.凡啟用公章,經辦人都要先出示園領導簽批的《公章使用申請單》,公章管理人員進行審核,確保無誤后方可蓋章。
8.特殊情況急需使用公章的,向園領導說明事由后可先行使用,但公章使用人應在事后按照審批權限及時補辦手續。
9.負責管理公章人員務必認真負責,嚴格管理,按照管理程序辦事,要認真核對有關內容,使用人所填寫的內容和擬使用公章的文稿材料不符的,不予用章。
10.規范使用公章,做到“齊年蓋月”(即公章的左邊緣與落款日期的年相齊,月、日蓋在公章的下面);蓋章時用力要均勻,落印要平衡,印泥(油)要適度,保證印跡端正、清晰。
11.財務專用章、圖書管理專用章、固定資產管理專用章、工會章、黨支部章等印章僅限對口業務和內部使用,不得對外作為公章使用。
1.幼兒園公章由辦公室主任負責管理,未經園領導批準不得私自交于他人。
2.部門章和業務專用章由各部門負責人保管。
3.公章要安全存放,嚴禁擅自攜帶外出。
4.公章遺失或被盜,及時上報并聲明作廢。
四、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