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在社會,報告的用途越來越大,要注意報告在寫作時具有一定的格式。那么什么樣的報告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我為大家搜集的報告范文,僅供參考,一起來看看吧
民族團結工作自查自評報告篇一
一是健全行政決策機制。為規范行政決策行為,強化決策責任,減少決策失誤,保證決策質量,我局堅持重大決策必須以憲法、法律和法規為依據,事先進行法律分析和法律審查,堅決防止和糾正違反憲法、法律和法規的行政決策,把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作為重大行政決策的必經程序;起草了《xx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查和集體討論制度》并印發執行;二是堅持做到科學決策。重大決策必須以基礎性、戰略性研究或發展規劃為依據,對一些專業性強、情況復雜、影響深遠的問題,組織專家學者和有關專門機構進行論證;堅持做到民主決策,作出重大決策前充分征求機關各股室、各下屬單位的意見,同時認真征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以及群眾團體的意見;三是加強重大決策檔案管理,如實記錄重大行政決策集體討論情況和決定并完整存檔,做到一卷一檔,規范管理;四是建立和完善政府法律顧問制度。從2008年開始,聘請專職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負責行政訴訟工作,為行政決策工作提供法律咨詢服務。
民族團結工作自查自評報告篇二
一是嚴格執行《四川省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和備案規定》的規定,做到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合法,程序合法;二是嚴格按規定報備規范性文件,做到了規范性文件報備率、報備及時率和報備合格率均達到100%;三是切實落實規范性文件“三統一”制度和有效期制度,堅持規范性文件統一登記、統一編號、統一公布的“三統一”,認真清理過期的規范性文件并及時上報市政府;四是代擬規范性文件,嚴格執行市政府法制辦關于規范性文件制發的相關規定。起草的《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城鄉違法占地違法建設治理工作的通知》和《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入推進城市執法體制改革改進城市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等文件,已報市政府常務會審議原則通過。
民族團結工作自查自評報告篇三
一是按照市政府要求,我局認真梳理了行政權力114項(其中行政許可7項,行政處罰105項,行政強制2項),并編制了行政權力責任清單和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標準,在xx市人民政府網進行了公布;二是認真配合市法制辦開展的“雙隨機”抽查工作,根據職能職責并對照相關文件要求,確認我局無行政檢查事項和“雙隨機”抽查事項;三是扎實推進行政權力依法規范公開運行工作和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的工作。2020年至2020年我局認真開展了行權平臺和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辦件錄入工作,4年來共錄入各類辦件10000多件,迎接市監察委、市公開辦、市法制辦和市政務中心對行權平臺和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辦件錄入工作的檢查8次,均順利通過檢查驗收。2020年11月和2020年7月,我局按照市政府、市監察委、市政務服務中心的要求開展了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1.0版和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2.0版正式運行之前的準備工作,在網上認領了省住房與城鄉建設廳、省公安廳等省級部門下達的權力事項,并對各類事項設置了運行流程和監察點。四是加快省市縣三級聯動審批體系建設,嚴格按照市政府要求,簡化審批條件,提高審批實效,全面推行“3+x”流水線審批模式,將我局所有行政審批納入省市縣三級聯動審批體系建設。
民族團結工作自查自評報告篇四
根據伊寧縣人大常委會2016年工作要點,經主任會議研究決定,10月12日由我帶領人社局主要負責人和教科文衛委、農牧委以及幾名人大代表組成檢查組,分別對伊佳民族服飾有限公司、新特藥業有限公司物流一期建設項目、伊寧縣服裝家紡產業園,采取實地察看、召開座談會、聽取工作匯報、查閱資料等方式,就縣人民的`政府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情況進行了檢查。現將我縣人民的政府治理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情況報告如下,請予審議:
我縣共有工程建設施工項目74個,其中新開工建設項目41個。1-9月收取農民工工資保證金317.94萬元。1-9月受理投訴案件60起,結案59起,其中建筑領域工資拖欠案50起。涉及勞動者人數1032人,追回拖欠勞動者工資978萬元。有效規范和促進了全縣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維護了農民工的合法權益。但調研中發現,我縣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方面任然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和不足。
(一)部分企業用工管理和行為不規范。調研過程中發現,用人單位或企業未與工人簽訂合同,相當一部分是口頭約定或者一般的協議,一旦發生糾紛,務工人員拿不出維護自己權益的有效證據,致使權益受到損害。
(二)員工用法律手段自我保護的意識淡薄。在勞動關系主體中,勞資雙方是平等的參與者,但實際上勞動者明顯處于弱者的地位,加上多數職工不學法、不懂法,致使絕大部分勞動者當自己的利益受到侵害時,不懂、也不敢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利益,這從另一方面助長了一些企業無故拖欠或克扣職工工資的行為。
(三)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因主觀或客觀等原因,生產、經營不正常,資金周轉困難,造成企業停產、半停產,發生虧損,不能依法正常履行向職工支付工資的義務,確實沒有能力按時足額支付職工工資,這是企業拖欠職工工資的主要原因。
(四)農民工的合法權益沒有得到有效保障。調研中發現,部分企業沒有按照《勞動法》繳納三金、五金,虧待員工工資現象任然存在。
(一)通過依法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健全勞動關系調整制度,規范企業的用工行為。要堵塞漏洞,就應健全勞動合同制度,加強勞動合同管理。用人單位在與員工訂立勞動合同時,必須嚴格按照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明確包括勞動報酬、工資支付、違犯勞動合同的責任等內容的有關條款。這樣才能為員工按時足額領取工資提供書面依據,一旦發生勞動爭議,便于及時解決。
(二)加大宣傳教育力度,提高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法律意識。要廣泛宣傳,重點解決拖農民工工資問題,這關系到市場經濟秩序和社會穩定。要深入宣傳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政策,增強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守法和維權的自覺性。要逐步提高農民工的自我維權意識和維權能力,增強農民工的維權信心。媒體應多向其宣傳維權知識、方法、程序,加強勞動法的宣傳等,使其人人皆知。農民工對企業拖欠行為要及時投訴、舉報;新聞媒體要采取多種形式,對惡意拖欠農民工工資的行為以及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好的典型及時曝光和宣傳,增強新聞輿論監督力度。
(三)加大執法監察力度。工資是勞動者維持家庭生活的直接收入來源,關系到每個勞動者的切身利益。勞動行政部門應加強對企業工資支付情況的監督檢查,并加大執法力度,發現企業無故拖欠或克扣職工工資的,不僅要求企業依法補發,還要給予職工經濟補償,并進行經濟處罰。只有讓經營者感到無故拖欠或克扣職工工資的行為不僅不會有利可圖,而且會得不償失時,用人單位才有可能自覺地遵守《勞動法》及其配套規章的有關規定,主動地按時足額發放員工工資。
民族團結工作自查自評報告篇五
2020年以來,我局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南充城市工作會議精神和城管大部制改革的工作部署,根據《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入推進城市執法體制改革改進城市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川委發﹝2020﹞5號)和《中共南充市委南充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入推進城市執法體制改革改進城市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南委發﹝2020﹞30號)文件規定,結合我局工作實際開展了城市執法體制改革的多項工作。
1.在理順城市管理體制方面,大力推動執法力量下沉、事權下放,建立健全派駐機構。
我局牽頭起草了《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入推進城市執法體制改革改進城市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并報市政府常務會審議原則通過,目前我市正按照該文件的要求對城管執法機構進行調整和綜合設置。基本實現了城管執法人員、公安民警、各街道辦事處協管隊伍的初步整合,將城管執法人員、公安民警及其他部門的執法人員下派到各街道辦事處成立了各街道辦事處城管綜合執法大隊,大隊長由辦事處主任兼任,由各街道辦事處全權負責各自轄區范圍內的城市管理工作。
2.在推進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方面,實行“1+1+1+x”(即辦事處+城管+公安+相關執法管理部門)聯合執法治理模式。
我局與相關部門和各街道辦事處試行了“1+1+1+x”城市管理聯合執法新型模式即“辦事處+城管+警察+所需行政執法部門”,健全城警聯勤聯動、快速處置的執法工作機制。
建立城警聯合執法機制。徹底改變公安警察協助式、臨時性地配合城管執法的方式,真正建立起穩定的、長久的城管、公安警察聯合執法運作機制,將協助式上升到聯合式,將臨時性上升到常態化。在整合原有城警聯合執法隊伍的基礎上,市公安局增加了派駐城管的警察數量,派駐警察負責預防、制止和查處違反城市管理相關規定的各類違法犯罪行為、協同城管執法人員開展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工作,為城管執法工作保駕護航。實現公安民警與城管執法人員的全天候聯勤聯動,使聯合執法常態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