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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審計整改情況報告一
一、關于外來務工救助面窄額小問題的整改
報告指出:2015年底“外來工特困救助”專戶資金累計結余11053.59萬元(其中:本金1億元),2008年到2015年,共計救助外來務工人員160人,累計支出143.46萬元,外來務工救助面窄額小。針對這一問題,從3月起,市春風辦已先后到江干區、下城區、拱墅區、文衛體工會、工業工會、農林民政工會,走訪外來務工人員集中的企業,召開座談會,廣泛聽取街道、社區工會干部,企業工會干部,以及廣大外來務工人員的意見建議,發放有關政策宣傳冊200余份,面對面了解了當前外來務工人員的實際困難,心貼心傾聽了救助政策實施中遇到的問題。接下來我們將根據市委辦發[2016]1號文件《關于深入開展杭州市2016年“春風行動”的通知》精神,對《杭州市外來務工人員特殊困難救助辦法》(市委辦發[2011]108號)提出完善和修訂意見,進一步擴大救助面,切實幫助外來務工人員解決因重大疾病、急難險情等導致的經濟困難,提高“外來工特困救助”專項資金的績效。
二、關于“春風助醫”未能有效開展問題的整改
報告指出:阿里巴巴專項救助資金每年500萬元,2015年實施1年來,實際支出74.7萬元,救助效果不夠理想。今年,我們與阿里巴巴重新簽訂了《項目捐贈協議書》,并將救助對象從老城區符合救助條件的城鄉居民擴大到三區、四縣(市)符合救助條件的困難家庭。同時,我們將請專業公司對老城區因病致貧的家庭進行調研和數據測算,進一步修改完善和宣傳阿里巴巴?春風助醫政策,提高該專項資金的績效。
三、關于家庭收入證明不規范問題的整改
報告指出:對2015年阿里巴巴?春風助醫申報材料中家庭收入證明缺乏較為明確的標準和內容。目前,我們根據人社、民政等部門規范要求,制定了《申請杭州市“阿里巴巴?春風助醫”家庭收入證明規范要求》(詳細見附件),統一了申請杭州市“阿里巴巴?春風助醫”的家庭收入證明的標準。
四、關于進一步加強審核監管問題的整改
報告指出:針對目前相關申報資料難以準確核實的情況,市“春風辦”應加強與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嚴把審核監管關。為此,我們對與有關職能部門聯合開展的慰問救助項目進行專項核查,從對精神障礙患者困難家庭慰問項目核查情況來看,在市精衛辦上報的2091人中查出有272人材料不全,市春風辦要求補齊材料后,再發救助款。
2023年審計整改情況報告二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
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市四屆人大會第會議報告20xx年審計工作報告中指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高度重視審計整改工作
市四屆人大會第九次會議審議了《關于20xx年度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并作出了《關于加強對審計工作報告中指出問題整改監督的決定》。市政府高度重視市人大會審議意見,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部署審計整改工作,要求各部門單位強化審計整改責任,采取有效措施,切實糾正審計查出的問題。同時,要求突出長效機制建設,完善制度、強化措施、硬化手段、規范管理,防止類似問題再度發生。各相關責任單位高度重視審計整改工作,成立審計整改工作機構,制定審計整改工作方案,明確審計整改工作責任,落實審計整改工作措施,對審計查出的問題,認真研究,深刻剖析,逐條整改,對暫時不能整改到位的,制定整改計劃,明確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截至10月底,《審計報告》中反映應整改的問題27個,已整改到位21個,涉及單位26個,正在整改的問題6個,涉及單位5個。家電摩托車補貼資金違規共立案調查23家,刑事拘留16人,取保候審12人,批捕1人。追回家電摩托車補貼資金733.27萬元,取得了較好的整改效果。
二、審計整改落實情況
(一)關于年初預算編制不夠完整和細化問題。20xx年市本級已編制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實行全口徑預算管理,預算編制不夠完整問題已整改到位。
年初預算不夠細化問題,主要是預算編制時間與部分專項工作任務確定時間存在差異造成的。我市部門預算編制時間較早,一般于每年9月份開始編制下年預算,而一些專項資金如教育費附加和城市維護費等支出,具體安排項目在預算編制時無法確定,需要經過一定時間的調研論證,在次年5、6月份才能落實到項目,項目安排情況已單獨向人大匯報。今年將督促有關部門提前做好專項資金項目準備工作,爭取20xx年相關支出與部門預算同步向人大匯報。
(二)關于部分用地單位至今年5月拖欠國土出讓收入41593.94萬元問題。今年以來,市政府對國土出讓收入清欠工作抓得緊、謀劃早,多措并舉進行清繳。一是召開清欠動員大會和每月的工作調度會,研究部署清欠工作任務,調度清欠工作進展情況,督促清欠工作落實到位;二是加強職能部門協調配合,下達催繳通知書,組織人員上門催繳;三是強化清欠工作措施,對欠繳單位采取停辦一切手續、不準參加新的土地招拍掛等措施。對無任何理由長期拖欠國土出讓收入的單位,由國土部門提請仲裁,再通過司法程序進行強制收繳。在今年5月份以前收回4.11億元的基礎上,至10月20日,又收回國土出讓收入欠款2451.57萬元。
目前仍欠繳國土出讓收入39142.37萬元,其中:20xx年以前欠繳20xx4.37萬元,欠繳單位12個,20xx年度欠繳18848萬元,欠繳單位2個。14個欠繳單位中有兩個欠繳大戶:即小埠投資開發集團公司欠繳10200萬元,占欠繳總額的26%;湖南中寧置業有限公司欠繳16650萬元,占欠繳總額的43%。10月8日和10月17日,市政府分別專門召開國土出讓收入欠款清繳調度會,要求欠款單位盡快繳清所欠國土出讓收入,逾期未繳的收取一定滯納金,小埠投資開發集團公司和湖南中寧置業有限公司均已承諾11月底前繳清欠款。
(三)關于國土出讓收入133749.96萬元未及時清算繳入國庫作政府性基金收入,資金存放在市鄉鎮財政管理局和市非稅收入管理局問題。20xx年前,市級國土出讓收入由市鄉鎮財政管理局負責設立專戶統一征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財政直接征收、專戶核算、收入分解、凈收入上繳國庫”征管模式。從20xx年起,市級國土出讓收入征收職能進行了調整,實行由市非稅收入征收管理局委托市鄉鎮財政管理局征收模式,國土出讓收入直接繳入市非稅收入匯繳結算戶,資金結算后由市非稅收入征收管理局繳入國庫納入基金預算管理。
至20xx年12月,存放在市鄉鎮財政管理局“暫存款”的108305.49萬元,主要是20xx年前發生的未結算支付的預付款和保證金,以及部分項目未及時辦理相關結算手續暫不宜確認為國土出讓收入的款項,因此未及時繳入國庫作政府性基金收入。今年以來,加大了這部分資金的清理力度,1-9月,已結算轉入政府性基金收入39274萬元,從20xx年10月起,市級國土出讓收入將納入市財政國庫管理局財政專戶管理,市鄉鎮財政管理局國土出讓收入賬戶將予以撤銷,今后類似問題將不會出現。
至20xx年12月,存放在市非稅收入征收管理局“待查收入”賬上余額36272萬元,主要是因開發商竟得地塊的土地出讓金未全額繳清,暫未辦理相關手續而未到市鄉鎮財政管理局開具一般繳款書,非稅收入征收管理系統無法進行收入確認而影響了及時上繳。以上“待查收入”已于20xx年6月底前完成收入確認并全額上繳國庫作政府性基金收入,已整改落實到位。
(四)關于國庫集中支付指標結余掛賬23856.9萬元問題。主要是特設專戶項目進度及上級指標下達過緩造成指標結余較大。這部分結余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工程在建、項目未完工或已完工但未辦理結算形成的結余;二是特設專戶項目進度過慢形成的結余;三是零星指標未及時清理使用形成的結余;四是待付的往來資金或代管資金結余;五是非稅收入結余;六是項目完工結算后形成的專項凈結余;七是正常經費結余。
今年7至8月,按照市人大及市財經工作領導小組要求,市財政局多次召集會議、制訂方案,對市直集中支付單位指標結余情況進行了全面摸底清查,認真查找原因,提出了處理意見和建議。一是加強專項資金管理;二是及時清理零星指標;三是加強往來資金清算;四是加強財政監督檢查;五是統籌安排結余資金。同時,擬在編制20xx年部門預算時,將20xx年結余指標納入部門預算,部分結余資金由市財政收回統籌安排。對已完工結算項目產生的凈結余,由市財政收回,統籌安排用于下年度新增項目;對納入預算管理,實行以收定支方式撥付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罰沒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確定撥付比例時綜合考慮上年度指標結余情況,對撥付后至下一年度7月1日仍有結余的指標,由市財政收回;有正常經費結余的單位,原則上不考慮追加工作經費,對撥付后至下一年度7月1日仍有結余的指標,由市財政收回。
審計整改情況報告3篇審計整改情況報告3篇(五)關于財政專戶歸口管理不徹底問題。近年來,我市認真貫徹落實《財政部關于清理整頓地方財政專戶的整改意見》、《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加強財政專戶管理意見的通知》和《財政部關于印發財政專戶管理辦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高度重視財政專戶管理工作。一是狠抓財政專戶清理整改;二是狠抓財政專戶歸并、撤銷;三是狠抓財政專戶歸口國庫管理。印發了相關文件,明確了工作職責,分工協作,逐步推進。同時,按照上級文件精神,建立健全財政專戶管理長效機制,結合上級審計和同級審計提出的整改意見,出臺相關管理制度,明確管理部門工作職責,強化內控機制建設,建立不相容崗位嚴格分離制度,完善財政專戶信息管理系統,確保財政專戶資金安全高效運行。至10月底止,除根據《湖南省非稅收入管理條例》第二章第十一條規定保留“郴州市非稅收入匯繳結算戶”,并更名為“郴州市財政局非稅收入專戶”,加蓋國庫部門印章外,審計報告中所指定期存單55張已按相關規定歸并到36張,9個非稅收入專戶已實現非稅與國庫共管,8個土地出讓收入支出賬戶撤并工作正在進行中,預計本月可完成,市本級財政專戶歸口管理已整改到位。
這項工作得到了上級財政部門的充分肯定,在今年9月全省財政專戶整改工作通報中,兩個市受到省廳的表揚,郴州市是其中之一。
(六)關于部分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不合理,低于規定用途的比例問題。一是根據有關政策精神和要求,從20xx年起,散裝水泥辦、墻改辦作為參公單位編制預算,所有工作經費將列入公共財政預算,不再從基金預算中列支;二是根據《湖南省財政廳關于取消部分非稅收入項目省級分成的通知》(湘財綜[20xx]17號)規定,自20xx年7月1日起取消“兩項基金”上繳省級部分。今后將進一步規范項目申報程序,積極開展項目調研活動,加大對相關項目建設的支持力度,嚴格執行《郴州市本級財政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的規定,努力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
三、下一步的工作措施
(一)進一步完善預算管理機制。一是推行預算績效管理。堅持績效優先理念,強化部門預算支出主體責任。從20xx年起凡是向市本級財政申報50萬元以上的項目,必須同步申報績效目標。預算批復時同步批復績效目標,預算執行時同步跟蹤績效目標。對沒有按時完成績效目標,工作不規范,評價結果差的,下年度不予安排或調減預算。二是建立資產配置預算審核制度,加強政府采購方式審批,實行基本建設計劃申報,促進預算編制與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有機結合。三是完善政府采購預算編制。加強政府采購方式審批,在批復政府采購預算時一并批復政府采購方式。四是加強專項資金預算管理。合理設定專項資金,逐步淡化專項資金“基數”的觀念,加大資金整合力度,統籌安排,形成合力,集中財力辦大事,提高專項資金預算編制的科學化、規范化水平。
(二)進一步強化財政精細化管理。一是加強對宏觀經濟形勢的科學研判,密切關注財稅政策的調整,切實將研判結果及財稅政策變更對我市財政的影響納入到財政收入管理中。同時,積極跟蹤“營改增”改革后續政策,實時掌握該項改革對財稅、企業的影響及改革成效,確保財政收入全面、真實、合理,努力做到財政收入管理精細化、科學化。二是做好預算基礎業務管理,加強預算指標管理。依法按時批復年度市級部門預算,及時將部門預算指標導入指標管理系統,嚴把資金審核關,嚴格按資金支付審批程序撥款。三是強化專項資金監管,把專項資金使用情況作為財政監督和績效評價的重中之重,綜合運用國庫集中支付、政府采購、專項檢查等監管手段,對專項資金使用實行全過程控制監督,不斷提高專項資金使用效益。四是積極推進財政監督轉型,從20xx年起財政監督檢查機構全程參與部門預算編制執行,推動財政監督由注重事后監督向注重事前、事中、事后監督的全過程監督轉變,由突擊性、專項性檢查向日常性、常態化檢查轉變,建立起預算編制、執行、監督、評價相互制衡的管理機制。
(三)進一步加強政府投資監管。一是嚴格預算評審。嚴格執行財政、審計和建設三家聯合印發《關于加強市本級政府投資項目建設工程預算控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郴財辦〔20xx〕12號),明確預算控制價的約束作用,對不執行預算控制價管理的政府投資項目建設工程,財政部門不撥付建設資金、招標主管部門不予招標備案,審計機關依據有關規定予以核減。二是加強重點環節監管。嚴把招投標關、變更關和監理關,明確投資概算調整的審批程序,嚴格控制項目設計變更和現場簽證,對重點項目實行審計全程跟蹤審計,控制建設成本。三是建立投資項目資金績效和風險評價制度。由市財政局牽頭,組織專家和中介機構成立資金績效和風險評價小組,對項目資金概算、預算執行、財務管理、債務風險等進行評審,為項目建設決策提供依據。四是建立投資項目資金監督檢查制度。由市審計局牽頭,抽調專家組成監督檢查小組,定期對項目建設進行跟蹤監督檢查,以便及時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違法違規事項。
(四)進一步健全審計整改長效機制。一是建立審計整改問責和責任追究制度。各單位主要負責人是審計整改的第一責任人,也是問責和責任追究的重點對象,問責的主要內容要在整改措施和整改效果等方面追究相關人員責任。二是建立審計整改結果報告制度。被審計單位要在一定時間內,向政府、人大報告整改落實情況,并逐步公告被審單位審計整改結果,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予以曝光。三是建立審計整改跟蹤檢查機制。在一定時間范圍內,跟蹤檢查被審計單位執行審計決定、采用審計報告意見與建議以及處理審計移送事項的結果情況;進一步建立健全審計結論落實反饋制度和審計回訪制度,確保審計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得以落實,發現的問題得以整改。
以上報告,請予審議。
年月日
2023年審計整改情況報告三
xxx人民政府:
自收到山亭區審計局對我鎮某某同志任xx鎮黨委書記期間經濟責任審計的報告后,主要領導和財務人員認真檢討了我鎮在日常財務管理上存在的的問題。雖然我鎮在執行財經法規方面是嚴格的,但在^v^預(決)算執行、財務管理及內部控制制度、部門收費^v^方面還存在未按財經法規去做的現象。鎮主要領導和財政所對這次經濟責任審計非常重視,立即組織相關人員針對存在的問題再次進行自審并以積極的態度加以整改,將整改情況匯報如下:
一、對于在預(決)算執行存在的問題,我們做了認真細致的分析,存在的問題堅決予以糾正。虛列的財政收支、空轉稅收已經調整了有關預算科目;擠占截留的村級轉移支付已列明計劃,并逐步按計劃撥付到位;通過鎮經委向納稅人支付的扶持款,今后不在支付;對專項資金已單獨核算,今后不在擠占挪用或直接彌補經費的不足;對農業稅收的征繳,今后按稅法規定的科目,按時足額上繳。
二、對于財務管理及內部控制制度存在的問題,也已作了全面的整改。已加強了現金和銀行存款的管理,把以私人名義的存款已轉入單位的銀行存款帳戶;對庫存白條進行了清理清查,公務借款,基本收回,并以做了帳務處理,個人借款以下了催款通知書,限期收回;對業務費已建立了開支制度,今后業務費嚴格執行開支制度,特別是從嚴掌握業務招待費的開支;固定資產已按照
三、對部門收費存在的問題,鎮民政辦已把違規收費所得全部上繳鎮財政,并加強了對部門收費的管理,堅決杜絕類似的情況再次發生。
四、對停收租金的水泥廠,我鎮經過調查核實,經黨委會研究決定,制定了租金征收辦法,保證了集體資產的增殖和收益,不斷增加鎮財力。
在積極整改的同時,認真自我反省,吸取教訓,在今后的工作中著重加強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強財務隊伍建設。組織財會人員學習
二是加強預(決)算執行。嚴格按照
三是加強財務管理。嚴格按照
1、加強專項資金的管理。對專項資金,注重資金使用效益,實行財政專戶管理,確保專款專用,不擠占挪用;對村級的轉移支付確保按時足額撥付到位。
2、加強支出管理。要建立和完善支出管理有關制度,深挖節支潛力,緊縮鄉鎮財政支出,建立和完善費用報銷制度。通過建章立制,從嚴控制購置費、招待費、車輛費用、獎金補貼等開支,堅決制止鋪張浪費。對不真實、不合理、不合法的票據,不予報銷入帳。
3、加強固定資產的管理。對鎮政府和鎮直部門的固定資產清查評估,建立健全固定資產相關帳簿,加強對固定資產的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4、健全完善內部控制制度。加強基礎管理和增強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的認識,根據
四是加強對鎮直部門預算外資金的管理。鎮財政加強對預算外收費票證的管理,建立、健全預算外收費票證領、銷、存和登記、報告制度。收取算外資金時,必須使用省級財政機關統一印制或監制的票據,收取的算外資金,必須依照法律、法規和有法律效力的規章制度所規定的項目、范圍、標準和程序執行,堅決禁止亂收費,同時也避免了預算外資金的體外循環。
2023年審計整改情況報告四
政府:
年初,xxx審計局對我縣社會保障資金的歸集、管理、使用狀況進行了全面審計。針對財務管理及資金運行中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我們對審計整改工作進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和落實,現將整改狀況匯報如下:
市審計局反饋意見后,縣政府及時召開常務會議,專門聽取了財政、地稅、民政、社保中心、殘聯等部門關于整改任務狀況的工作匯報,再次分析了問題產生的根源。縣長李麗同志進一步重申了審計整改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并提出了明確的整改措施和時限要求,把抓審計整改、促落實工作與縣委開展的“治慢”工程結合起來。同時,為確保審計整改工作的成效,成立了由政府辦公室牽頭,財政、審計、監察等部門配合的整改工作督查組,具體督查審計整改落實的全部工作。
在縣政府作出專門安排部署后,各部門、各單位對審計整改工作十分重視,立即著手落實,并把“抓落實、促發展、干到位”的工作總原則融入審計整改工作的全過程。整改詳情如下:
1、針對欠繳社會保險基金的問題,
一是縣地稅局建立了欠費單位信息檔案和欠費登記臺帳,逐戶了解欠繳企業經營狀況;
二是督促欠繳企業擬定了清欠計劃,并跟蹤督促清繳;
三是實行了養老、失業、醫療、工傷四項社保基金的統查統算制度,力求做到杜絕新欠,清理陳欠,應收盡收,以更好地保護廣大職工的切身利益;
四是加大政策宣傳力度,利用稅法宣傳月、法制宣傳日、稅企座談會、稅法培訓會以及到企業進行稅費檢查等時機,廣泛宣傳社保基金征繳政策,并以辦稅大廳電子顯示屏、稅務公告欄、廣播電視、地稅網站等媒體多渠道、多層面進行宣傳,籍以增強企業的參保意識和廣大職工的維權意識。止目前,縣地稅局已清繳欠費7萬余元,其余欠繳部分已經列出清欠計劃,正在加大力度清收。
2、針對行政事業單位未按規定比例核征養老保險基金的問題,上半年我縣已制定補征計劃,現正在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力爭在年底前補齊上年欠征部分,確保今年的養老保險基金審核征收到位。
3、針對“兩金”未全額繳入財政專戶的問題,審計結束后,縣財政局已將“過渡賬戶”內的“兩金”全部轉入財政專戶。同時撤消了“兩金”過渡專戶,修訂了管理該項資金股室的工作職責,完善了相關的監管措施和辦法。
4、針對社保存量資金保值增值的事項,縣財政局按照財政制度的規定,對存量資金重新思考設定了增值計劃,使職工的養命錢穩步、快速增值。
5、針對縣民政局將公益金支出贊助費4500元的問題,審計結束后,已沖減了相關賬務,歸還了公益金。
6、針對低保對象管理方面出現的狀況,縣民政部門又對全縣的低保對象重新進行了核查登記,對個別不完全貼合標準的低保對象已全部清退,對低保對象實行了“個案化”管理,規范了低保對象的檔案管理工作,整個整改工作現已全部結束。同時明確了今后將堅持“動態管理、有進有出”的原則,管好、用好社保資金。
7、對縣殘聯未足額收繳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問題,今年,我縣已改由地稅部門征收,極大地提高了該項資金的征收率。止目前共收繳殘疾人保障金近9萬元,較上年增長近5倍。
為進一步規范社保等民生資金的安全運行及保值增值,保證少出或不出問題,我縣將把審計整改意見的落實、糾正工作作為一個新的起點,把民生資金管好、用好,把民生問題解決好。今后我們將從以下三方面抓起:
一是堅持社保資金“收得齊、管得住、用得好”的工作總要求,全面完善社保資金征管機制及體系建設工作,采取一切可行措施抓好清欠工作,遏制舊欠未繳、新欠又累現象的發生,確保社保資金鏈的安全運行及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足額收繳。
二是把解決民生問題列入縣政府的重要議事日程,進一步調整財政支出結構,保證城鄉低保、再就業、醫保、合作醫療等各項重點支出的需要,確保用于社會保障方面的資金投入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而逐年遞增。
三是嚴格執行社會保障資金管理制度和規定,全面落實社會保障財務制度。按照社會保障財務制度的要求,進一步完善社會保障資金監管體系,切實加強社會保障和再就業資金的財務管理和監督工作,把日常性的監督檢查工作作為規范社保資金運行的有效手段抓緊、抓實、抓出成效。
2023年審計整改情況報告五
審計督查問題整改情況報告 一、加強組織領導, , 集中精干力量。
縣審計局把握好政治站位,從講政治的高度,切實抓好這次審計查出問題整改工作,局主要負責同志親自抓,積極啟動部署,集中了局里精干力量,成立專項排查小組,對黨的十八大以來審計機關查出問題整改情況進行梳理匯總,建立工作臺賬,及時掌握工作進度,協調督辦有關事宜,做到環環相扣、層層落實。
二、積極安排部署,明確整改內容。
縣審計局按照上級要求,梳理出十八大以來被審計單位名單,統計出所有審計項目。對被審計單位一一下達通知,安排部署此項工作。并明確:對黨的十八大以來審計機關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對未整改到位的問題、對審計機關移送處理的事項、對審計查出問題的移送事項等進行全面梳理辦理和反饋情況,對未反饋辦理情況的要明確辦理時限;對建章立制情況要檢查對審計發現的問題是否舉一反三修訂完善有關制度,建立健全長效機制。
三、精心組織實施,確保抓出實效。
縣審計局督促指導各單位認真組織開展自查。對審計發現問題未整改到位事項,要列出清單,建立臺賬,實行掛圖作業,逐一對賬銷號。對難以整改到位的問題,要說明原因,明確責任,制定措施,列出時間表、路線圖,確保整改工作取得實效;加強對反復出現、屢審屢犯問題的調查研究,把落實具體問題整改與完善制度、深化改革有機結合起來,建章立制抓長效。
如何寫審計問題整改報告(實用14篇)
對于審計問題整改情況報告
2020關于審計問題整改情況報告
關于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報告
關于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報告
2023年審計整改情況報告六
區政府認真貫徹中央、省、市和區委審計委員會第一次會議精神,按照區人大常委會有關決議和審議意見,審計在先、整改在先、完善機制在先,做到既“治已病”,更“防未病”。區政府主要領導多次對審計整改作重要指示,各有關部門、單位認真貫徹區委區政府決策部署,確保審計發現問題得到有效解決。
(一)加強組織協調,落實整改“有力度”。一是將審計工作報告反映問題的整改工作列入政府常務會議研究部署,將區人大常委的決議和意見、政府常務會議的意見以及區政府領導對審計報告、專報的批示落實情況,列入政府督查工作事項。二是對各單位整改情況進行排名,將審計整改落實情況列入年度綜合考核。三是區紀委監委將審計整改情況納入區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作風評價內容,對未在規定期限內采取有效措施并認真整改的單位主要領導、分管領導進行扣分。
(二)強化整改意識,即知即改“有速度”。各部門單位整改意識不斷增強,與去年相比,整改方案更細、整改措施更實,整改效率和效果也有明顯提高。區財政局、林業局、民政局、區農商銀行等單位認真貫徹邊審邊改的要求,大部分問題在審計期間就完成整改,本次報告的123個問題中,在審計期間已完成整改的就有37個,占總問題數的30%,與去年相比增加了19個百分點。區財政局等單位還舉一反三,在落實整改的同時,開展全面自查整治行動,從體制機制上鞏固整改成果。
(三)堅持實事求是,容錯免責“有溫度”。按照習近平總書記“三個區分開來”的要求,區審計局強化擔當意識,探索實踐容錯免責機制,如高家鎮劃船塘村扶貧互助資金管理不符合政策規定的情況,區審計局從政策法律、決策程序、實際效果和利益輸送等方面審查,認為劃船塘村的做法是符合政策導向的創新舉措,按照“容錯免責”要求未作為問題反映,該案例也得到省審計廳充分認可。在今年扶貧審計中,對于市審計局提出的部分家庭違規享受扶貧政策的問題,區審計局也充分運用“容錯免責”的相關政策,有效解決問題,切實避免了一批信訪、保護了一批干部。
(四)確保有效整改,長效管理“有制度”。堅持由點及面、全面整改,在對問題本身進行整改的同時,建立長效管理機制,確保實現“審計一點、規范一片”。本次報告的問題中,區政府及各責任單位共出臺或完善制度36項,對“一事一議”資金項目管理、法律顧問經費發放、農村危房改造、部門經費支出、鄉鎮債務、村級民主決策等27個方面進行了規范,真正體現了審計整改效果。
2018年8月13日,區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聽取了《2017年度衢江區財政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報告反映的123個問題均列入審計問題清單并下發至各責任單位。從整改結果看,各單位較好地完成了整改工作,截至目前,審計查明的123個問題,完成整改117個,整改率95.12%。其中:54個資金管理方面問題已完成整改49個,追回被套取、挪用資金262.44萬元,盤活存量資金6732.74萬元,11人被問責;69個非金額計量問題,已有68個問題通過完善機制、補辦手續等方式完成整改。區政府及相關部門、鄉鎮(街道、辦事處)采納審計建議,建立、完善制度36項。此外,區政府對2017年度審計整改落實情況報告中尚未整改的6個問題進行了跟蹤,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一)進一步落實審計整改責任。建立審計整改工作領導小組,進一步加強政府對審計整改工作的領導。完善審計整改責任追究機制,進一步厘清審計整改責任主體、責任范圍,明確整改不力、虛假整改、拒絕或拖延整改,以及履行審計整改結果公告責任、審計整改督促協助責任不到位等問題的具體情形和界定標準,規范審計整改責任追究方式及程序,真正做到“責任不落實的堅決不放過、問題不解決的堅決不放過、整改不到位的堅決不放過”。
(二)進一步完善審計整改跟蹤檢查機制。將審計整改工作納入區政府督查督辦事項,定期對審計整改落實情況開展“回頭看”,確保各有關部門將審計決定和審計建議落實到位;將審計結果及其整改情況作為考核、獎懲的重要依據,繼續將審計查明問題整改情況列入年度綜合考核及黨風廉政責任制考核;推行審計結果和整改情況公告制度,加強審計發現問題整改情況公開力度,充分發揮社會輿論參與審計整改的監督作用。
(三)進一步健全各領域管理長效機制。在擴大整改成效上下功夫,有效發揮“審計一點、規范一片”的作用。在建立長效機制上下功夫,從源頭上解決屢審屢犯問題,推動治理能力提升。一是結合扶貧審計整改,進一步完善扶貧對象信息化管理,實現扶貧信息及時更新、真實可用;二是逐步完善財權事權相匹配的鄉鎮財政管理體制,開源節流,從根本上解決鄉鎮財政赤字問題;三是完善財政資金管理機制,加快資金撥付進度,加強財政補助資金監管力度,切實保障財政資金安全,提高資金使用績效。四是按照打造“信用示范之城”的相關要求,將審計查處的違法違紀問題納入信用監管體系。五是對反復出現、屢審屢犯的問題,以及整改中需要多個職能部門共同參與,完成難度較大的整改事項,由區政府牽頭組織召開專題會議,進行綜合分析研究,形成相關的體制機制、改革意見并落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