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是一種具有普遍適用性的規范,它能夠引導人們的行為并確保利益的平衡。小編為您整理了一些與規章制度相關的文章,供您參考學習。
不合格藥品管理制度大全(16篇)篇一
第1.1條嚴格執行公司《原材料初檢規定》,對不合格原材料進行分別處置。
第1.2條材料班(磅房)須逐車核對隨車資料和送貨單,與約定不符或資料不全者拒絕進場,并上報材料班長。
第1.3條對于目測就不合格且供貨商對目測結果無異議的原材料,應堅決退貨,并及時上報公司領導。
第1.4條當供需雙方對目測結果有異議時,應當即取樣送試驗室進行快速試驗,由分公司技術經理根據試驗結果作為最終判定結果。
第1.5條當對材料有懷疑、目測無把握時,應及時取樣送試驗室進行快速試驗,由分公司技術經理根據試驗結果決定是否退貨。
第1.6條材料班應按照有關規定對進場原材料按批量隨機取樣,將樣品送試驗室進行檢測。如檢測不符合標準要求,試驗室應將檢測結果反饋給材料班,由材料班進行記錄,并報告技術經理,采取措施禁止不合格原材料進入生產環節。
第1.7條當巡場發現不合格原材料或料場有混料時,應由分公司技術經理根據不合格程度或混料狀況,決定是否清運出場或降級使用。對于降級使用的材料應分開堆放,在保證混凝土強度滿足設計要求的前提下,只允許使用在強度等級不大于c15非結構混凝土中,并雙倍留置相應的驗證試件。
第2.1條出廠質檢發現混凝土和易性不滿足出站要求時,應立即阻止該車混凝土出廠,并通知質檢班長或試驗室主任,采取合理措施進行調整,在保證該車混凝土強度和和易性均滿足設計和使用要求的情況下再放行出場,并留置相應的調整記錄和驗證試件。
第2.2條到工地后,因離析或違規加水而被退回的混凝土,應作廢品處理(制作地磚或經沖洗后分離提取砂石)。
第2.3條對于因工地多要或準備不充分而導致的退灰,應及時進行處理:出場2h以內,且混凝土和易性良好的,可按照原強度等級使用;出場2-4h內,如通過摻加適量外加劑能夠滿足施工要求得,可降低1-2強度等級使用;出場4h-6h內,只能用于主體以外低強度部等級部位,如墊層等。出廠超過6h或已過初凝,作廢品處理。對于有抗凍、抗滲要求的混凝土在出場4h以內,降低1-2強度等級作普通混凝土使用,并不得用于有抗凍、抗滲要求的部位。
第2.4條對退回混凝土的處理及調整應有技術依據,調整人員要經過技術經理授權并填寫剩退灰調整記錄,調整使用的混凝土強度等級不得超過原設計強度等級,并應至少留置一組混凝土驗證試件。調整人員應根據退回混凝土的實際質量狀況采取適宜的調整方案,應確保調整后的混凝土質量。
第2.5條單位工程混凝土出廠檢驗試件強度評定不合格時,由各分公司技術班組參加,提出調查處理報告和技術改進措施,經技術質量部批準后交分公司執行。
第2.6條如甲方工程混凝土試件強度不合格時,應由技術經理積極配合甲方進行處理,并立即執行公司文件《預拌混凝土技術管理規定》中有關“質量事故的報告和處理”程序。
第3.1條發生—般質量事故(預計經濟損失小于或等于10000元)時,由技術質量部會同各公司技術部門處理并報總工程師,事故報告存檔備查。
第3.2條發生重大質量事故(經濟損失10000元以上)時,分公司技術經理必須在三小時內報告總工程師,總工程師在調查的基礎上,召集質量事故專題會議,對事故進行深入分析,確定事故原因及責任者,責成責任部門認真總結事故教訓,制定和落實糾正措施,提出防止事故再發生的改進措施,并將事故結果以書面形式報總經理。
第3.3條質量事故報告內容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a.事故發現及發生的時間、地點、有關人員姓名。
b.事故情況、特征的概述。
c.事故損失及原因分析。
d.事故責任分析及責任者。
第3.4條重大質量事故的全部材料,匯總后作為產品質量檔案歸檔保存。
每周匯總、按月分析不合格品出現的原因以及相應的改進措施,不斷完善公司的管理體系,以確保“進廠原材料100%合格”、“出廠混凝土100%合格”的質量管理目標得以實現。
不合格藥品管理制度大全(16篇)篇二
近期,在國家藥品抽驗中發現,標示為湖北濟安堂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蛇膽川貝液、吉林省鑫輝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跌打活血散和四川省通園制藥有限公司生產的小兒咳喘靈顆粒多批次藥品經檢驗不合格?,F將相關情況通告如下:
一、經湖北省食品藥品監督檢驗研究院檢驗,發現標示為湖北濟安堂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4批次蛇膽川貝液不合格,批號分別為140402a、141004b、141206b和150301a,不合格項目為鑒別。
經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檢驗,發現標示為吉林省鑫輝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3批次跌打活血散不合格,批號分別為16140702、16141001和16141002,不合格項目為裝量差異。
經山西省食品藥品檢驗所檢驗,發現標示為四川省通園制藥有限公司生產的3批次小兒咳喘靈顆粒不合格,批號分別為141003、141004和141209,不合格項目為性狀。
二、對上述不合格藥品,吉林、湖北、四川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采取要求企業暫停生產銷售、立即召回產品等措施。
三、湖北濟安堂藥業有限公司、吉林省鑫輝藥業有限公司和四川省通園制藥有限公司同品種多批次產品不合格,反映該3家企業在生產質量管理方面存在問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要求吉林、湖北、四川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上述企業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等規定進行查處;并責令上述企業徹查藥品質量問題原因,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進行整改,查清原因并整改到位前不得恢復生產;相關情況將及時向社會公開。
特此通告。
20xx年8月7日。
不合格藥品管理制度大全(16篇)篇三
1、不合格藥品是指:藥品的包裝不合格、外觀質量不合格、內在質量不合格。
(1)國家或省、市各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發布的通知或質量公報中的不合格藥品。
(2)質量驗收、保管養護和銷售過程中發現的外觀、包裝、標識不符,包裝污染、破碎及超過有效期的藥品,并報質量管理員確認為不合格的。
(3)各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抽查檢驗不合格的藥品。
(4)符合藥品管理法中有關假、劣藥品定義的。
(5)生產廠商、供貨單位來函通知的不合格藥品。
3、不合格藥品一旦確認,即不能再銷售,將不合格藥品移入不合格區,并做好“不合格藥品臺帳”記錄。
4、入庫驗收發現不合格藥品,驗收員填寫“藥品拒收報告單”交質量管理員,由質量管理員確認后,提出處理意見進行處理。
5、在儲存、養護或出庫時發現質量有疑問藥品,應立即掛黃牌暫停銷售,填寫“藥品質量復查通知單”交質量管理員復驗。復驗合格,摘除黃牌;不合格,將不合格品移入不合格品區,填寫“藥品質量處理通知單”進行處理。
6、在門診陳列、檢查、銷售過程中發現不合格藥品應停止銷售,立即下柜。
7、凡藥監局公告或發文通知不合格的藥品,以及抽查檢驗發現的不合格藥品,應立即清查,集中存放于不合格區內,按要求上報。
8、各環節發現的不合格藥品,均應及時報質量管理員,質量管理員每季度對不合格藥品進行匯總和分析,分清質量責任,制定處理和預防措施。
10、不合格藥品的確認、報告、報損、銷毀應有完善的手續和記錄。
1、目的:對不合格藥品實行控制性管理,防止購進不合格藥品和將不合格藥品銷售給顧客。
2、依據:《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第77條。
3、適用范圍:本店進貨驗收、陳列和銷售過程中發現的不合格藥品的管理。
4、責任:質量負責人、驗收員、養護檢查人員、藥品購進人員、營業員對本制度的實施負責。
5、內容:
5.1.1《藥品管理法》第四十八、四十九條規定的假藥、劣藥。
5.1.4數量和規格不符合規定的藥品。
5.1.5包裝破損、被污染,影響銷售和使用的藥品。
5.1.6批號、有效期不符合規定的藥品。
5.3對藥品的內在質量有懷疑而不能確定其質量狀況時,應抽樣送某某藥品檢驗所檢驗。
5.3.1在藥品購進驗收時發現不合格藥品,驗收員應在驗收記錄中說明,并報質量負責人進行復核;經質量負責人確認為不合格的藥品,應拒收。
5.3.2在養護檢查中,經質量負責人復核確認為不合格的藥品,應將其存放在紅色標志的不合格品區,并通知將該批號藥品撤離柜臺,不得繼續銷售。
5.3.3對于售后使用過程中出現質量問題的藥品,由質量負責人依據顧客意見及具體情況協商處理。
5.3.4對于假藥、劣藥和出現嚴重質量事故的藥品,必須立即停止購進和銷售,就地封存,并向某某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報告。
5.4不合格藥品的報損應按照審批權限辦理審批手續,有關記錄保存三年。
5.5一般不合格藥品的銷毀經批準后應有質量負責人監督銷毀;假劣藥品應就地封存,并報送某某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處理或備案。銷毀工作應有記錄,銷毀的地點應遠離水源、住宅等。銷毀方式可采取破碎深埋,燃燒等方式。
5.7不合格藥品的確認、報告、報損、銷毀應有完善的手續和記錄。
目的':為確保人民群眾健康安全,嚴格控制不合格藥品,禁止和杜絕不合格品進入流通領域。
依據:《藥品管理法》、《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及其實施細則、《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和局頒藥品標準等范圍:藥品經營的各個環節。
職責:儲運部和質管部對本制度的實施負主要責任。
內容:
1、不合格藥品是指藥品質量(包括藥品的內在質量、外觀質量和包裝質量)不符合國家標準規定的藥品。
2.1驗收員在進貨驗收時發現的外觀質量及包裝質量不符合法定質量標準的藥品。
2.2藥品所含成分或成分含量與國家藥品標準不符的。
2.3應標明有效期卻未標明有效期的、超過有效期的、或者更改有效期的藥品。
2.4不注明或者更改生產批號的藥品。
2.5被直接接觸藥品的包裝材料、包裝容器污染的藥品。
2.6過期、失效、霉爛變質及其它質量問題的藥品。
2.7各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抽查檢驗不合格的藥品。
2.8企業質管部抽樣送檢確認不合格的藥品。
2.9各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發出通知禁止銷售的藥品。
2.10向證照不全的單位或超越經營范圍的單位購進的藥品。
3.1倉庫要加強不合格品的管理,設立不合格品存放區,與合格品分別存放,并懸掛紅色標志,杜絕不合格品流入市場。
3.2驗收環節發現不合格藥品,驗收員應拒絕驗收入庫,將不合格品暫時封存于不合格品區懸掛紅色標志,并及時填寫《藥品拒收報告單》,反饋到質管部和采購部,質管部批準后由采購部負責退、換貨。
3.3養護員發現在庫藥品可能有質量問題時,應掛黃牌暫停發貨,同時填寫《藥品質量復檢通知單》交質管部,質管部一般在規定檢測期內復檢完畢,如不合格應填寫《藥品停售通知單》,交儲運、銷售等部門。倉庫接到通知后應及時把不合格品移至不合格品區存放,并掛上紅色不合格品標志。已停售的藥品經鑒定確認合格需要解除“停售”時,根據《藥品解除停售通知單》,將藥品從不合格品區移至合格品區,并掛綠色合格標志。
不合格藥品管理制度大全(16篇)篇四
近期,在國家藥品抽驗中發現,標示為湖南恒生制藥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注射用輔酶a、南京制藥廠有限公司生產的順鉑注射液、四川德元藥業集團有限公司和吉林白山正茂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小兒咳喘靈顆粒多批次藥品經檢驗不合格。國家食藥監總局發出現通告,要求將這些批次的產品暫停生產銷售,立即召回。
經河南省食品藥品檢驗所檢驗,發現標示為湖南恒生制藥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4批次注射用輔酶a不合格,批號分別為15140203、15140601、15140609和15140610,不合格項目為效價測定;經北京市藥品檢驗所檢驗,發現標示為南京制藥廠有限公司生產的3批次順鉑注射液不合格,批號分別為0312、20150313和20150411,不合格項目為可見異物;經山西省食品藥品檢驗所檢驗,發現標示為四川德元藥業集團有限公司生產的3批次小兒咳喘靈顆粒不合格,批號分別為141001、141101和150103,不合格項目為裝量差異;標示為吉林白山正茂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3批次小兒咳喘靈顆粒不合格,批號分別為0503、1202和20141203,不合格項目為裝量差異。
不合格藥品管理制度大全(16篇)篇五
1、藥劑科負責對不合格藥品實行有效控制管理。對質量不合格的藥品,應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制定和采取糾正和預防措施。
2、對不合格藥品由藥劑科人員查明原因,分清質量責任及時處理,及時反饋,及時制定預防措施,并做好記錄。對不合格藥品的處理情況定期匯總和分析,按季向各有關部門通報,并作為進貨質量評審的依據之一。
3、藥品使用儲存發現質量不合格藥品應當按規定程序和要求上報,并將其放置在不合格藥品庫(區)。
不合格藥品的確認、報告、報損、銷毀應當有完善的手續和記錄。
不合格藥品管理制度大全(16篇)篇六
為杜絕不合格藥品流入市場,確保人民用藥安全有效,對公司經營藥品各環節不合格品進行有效控制提供準則,特制定本制度。
一、質量管理部負責本制度的實施,對不合格藥品的處理過程實施監督;各相關崗位負責本崗位不合格藥品控制。
二、不合格藥品是指:藥品內在質量、外在質量、包裝質量及標識不符合《藥品管理法》、相應的法定質量標準、《藥品包裝、標簽和說明書管理規定》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藥品,各級藥監部門發文禁止使用或收回的藥品,抽檢不合格及所有符合假劣藥條件的藥品。
三、不合格藥品的確認由質量管理部負責,包括:
1、采購來貨驗收時發現外觀質量及包裝質量不符合規定的藥品。
2、在庫養護檢查和出庫復核時發現包裝破損、霉爛變質的及質量可疑的藥品。
3、銷后退回經驗收人員驗收不合格的藥品。
4、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抽檢不合格的藥品。
5、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發文通知禁止銷售使用的藥品。
6、超過有效期的藥品。
四、在入庫前驗收環節發現的不合格藥品,驗收員不得驗收入庫,應將不合格藥品
存放于不合格品區(不屬質量原因拒收的存放于退貨區,掛購進退出標志),同時填寫相關單據,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五、在養護、保管或出庫復核過程發現不合格藥品時,應立即停止銷售和發貨,同時報質量管理部。
六、上級藥檢部門抽檢判定為不合格藥品或藥監部門公告、發文通知的不合格藥品,應立即停止銷售、發運,追回售出藥品,并將不合格藥品移入不合格品庫,待處理。
七、不合格藥品按規定的程序報損和銷毀。
八、已確定為不合格藥品仍繼續發貨銷售的,應按規定予以處罰。造成嚴重后果的,按《藥品管理法》規定予以處罰。
九、對不合格藥品數量和金額較大的,應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及時制定預防措施。
不合格藥品管理制度大全(16篇)篇七
目的:為確保人民群眾健康安全,嚴格控制不合格藥品,禁止和杜絕不合格品進入流通領域。
依據:《藥品管理法》、《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及其實施細則、《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和局頒藥品標準等范圍:藥品經營的各個環節。
職責:儲運部和質管部對本制度的實施負主要責任。
內容:
1、不合格藥品是指藥品質量(包括藥品的內在質量、外觀質量和包裝質量)不符合國家標準規定的藥品。
2.1驗收員在進貨驗收時發現的外觀質量及包裝質量不符合法定質量標準的藥品。
2.2藥品所含成分或成分含量與國家藥品標準不符的。
2.3應標明有效期卻未標明有效期的、超過有效期的、或者更改有效期的藥品。
2.4不注明或者更改生產批號的藥品。
2.5被直接接觸藥品的包裝材料、包裝容器污染的藥品。
2.6過期、失效、霉爛變質及其它質量問題的藥品。
2.7各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抽查檢驗不合格的藥品。
2.8企業質管部抽樣送檢確認不合格的藥品。
2.9各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發出通知禁止銷售的'藥品。
2.10向證照不全的單位或超越經營范圍的單位購進的藥品。
3.1倉庫要加強不合格品的管理,設立不合格品存放區,與合格品分別存放,并懸掛紅色標志,杜絕不合格品流入市場。
3.2驗收環節發現不合格藥品,驗收員應拒絕驗收入庫,將不合格品暫時封存于不合格品區懸掛紅色標志,并及時填寫《藥品拒收報告單》,反饋到質管部和采購部,質管部批準后由采購部負責退、換貨。
3.3養護員發現在庫藥品可能有質量問題時,應掛黃牌暫停發貨,同時填寫《藥品質量復檢通知單》交質管部,質管部一般在規定檢測期內復檢完畢,如不合格應填寫《藥品停售通知單》,交儲運、銷售等部門。倉庫接到通知后應及時把不合格品移至不合格品區存放,并掛上紅色不合格品標志。已停售的藥品經鑒定確認合格需要解除“停售”時,根據《藥品解除停售通知單》,將藥品從不合格品區移至合格品區,并掛綠色合格標志。
不合格藥品管理制度大全(16篇)篇八
一、實驗儀器設備是進行實驗教學,提高教學質量的基本保障,是學校的固定資產,要加強管理,愛護使用,充分發揮其作用。
二、實驗室儀器設備要按統一要求分類、編號、入帳,建立總帳、分類帳、低值易耗品帳,做到總帳、分類帳與物相符,儀器與儀器櫥卡記錄相符。
三、儀器存放應定櫥定位,做到分類科學、取用方便、整齊美觀。要按儀器性能做好防塵、防壓、防蛀、防潮、防霉、防銹、防震、防磁及避光等工作。儀器、藥品室應配備消防器材。
四、貴重精密儀器,要熟悉其性能和使用方法后才能啟用,并做好使用、維修記錄,定期擦抹或用機械吸塵除灰。貴重、普通儀器設備的技術資料都要存檔管理。
五、各種儀器設備要定期維護保養,實驗中損壞的儀器應及時修理,確保教學儀器設備經常處于完好可用狀態。結合課程標準或教材的變化,要及時更新補充新的儀器,保持教學儀器數量和品種的動態平衡。
六、易燃、易爆、有毒藥品,使用時要進行登記,限量發放,如有剩余,要如數回收。實驗后的廢棄物要妥善處理。
七、實驗室工作人員如有調動,必須辦理移交手續。按帳點物,逐件交接,遇有帳物不符時,要查明原因,按學校有關規定處理。
不合格藥品管理制度大全(16篇)篇九
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為確保危險化學品的安全存放、安全使用,學校經研究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學校的危險化學品由化學實驗室管理,化學實驗室設危險化學品專柜進行保管。
2、存放各種危險化學品的倉庫要設在遠離教室、宿舍、食堂以及水源的地方。實驗室要保持通風,危險化學品的保管實行專人專庫雙鎖管理,保管員應忠于職責,認真細致,嚴格按照危險化學品的儲存,使用操作規程,嚴防偷盜、水災、火災等事故發生。
3、實驗室及周邊應杜絕火種,嚴禁吸煙;實驗室內電源開關應設在倉儲間外,線路必須穿管。
4、實驗室內外要配置相應數量的消防器材及消防設施。實驗室醒目位置應張貼安全警示標志。實驗室內不準設辦公室、休息室及宿舍。每日工作結束后,應進行安全檢查,切斷電源。為危險化學品庫房保管人員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器具。
5、危險化學品的使用不得離開實驗室且僅限于教學實驗使用,一律不準外私人借用,堅決制止危險化學品向外借和流向社會。
6、危險化學品的采購必須經學校領導或相關部門批準,建立危化品入庫驗收和出庫登記制度,派專人進行登記、核對、檢驗入庫藥品的規格、質量、數量。使用后剩余部分應及時歸還。實行庫存藥品明細臺帳日清制度做到帳物相符。
7、學校將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實驗室的安全生產危險化學品的管理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整理,要求管理人員每月清點危險化學品一次,每次清點要有詳細記錄。
8加強對易燃、易爆、放射、劇毒、易制毒等危險化學品的管理。學校危險化學品使用人員應經過安全培訓,熟知危險化學品的特性及其安全防范、救治措施,并嚴格按照技術規范要求開展實驗。
9、對已無用的有毒、有害化學藥品應上交環保部門,由環保部門進行處置,不得由學校私自處理。
10、對化學藥品、毒品按特性分類保管,做到防光、防曬、防潮、防凍、防高溫、防氧化,經常檢查。對氧化劑、自燃品、遇水燃燒品、易燃液體、易燃固體、毒害品、腐蝕品要嚴格管理,謹慎使用。要絕對避免因混放(如氧化劑和易燃物混放)而引發爆炸、燃燒等事故的發生。嚴禁室內明火,禁止在化學藥品、毒品倉庫內存放食品或吸煙。
11、易燃、易爆、劇毒、易制毒藥品的存放應貼好標簽,標明名稱、濃度、存量、進貨日期、有效期或配制日期。無標簽藥品,必須經鑒定合格后才能使用,否則以報廢處理。有毒廢物(液)的處理要符合環保要求,不得隨意傾倒。
12、購買易燃、易爆、劇毒、易制毒化學藥品要根據有關規定,到公安部門備案,按量到指定部門購買,要根據藥品性質,按有關規定運輸,確保運輸安全。
13、實驗室廢棄物要做好科學處置,并認真填寫好實驗室廢棄物調查表。
14、危險化學品的范圍見國家化學藥品及化學試劑目錄。
15、學校要對學校實驗室、儀器室做定期的安全排查,并做好記錄,做到及進發現安全隱患及時進行排除。
附件:中小學實驗室涉及到的危險化學藥品分類。
易燃品:二硫化碳,汽油,乙醛,乙醚,丙酮,苯,乙酸乙酯,甲苯,無水乙醇,工業酒精,二甲苯,原油,煤油,紅(赤)磷,硫粉,鎂條,鋁粉,黃(白)磷,鉀,鈉,碳化鈣(電石)。
氧化劑:過氧化鈉,氯酸鉀,高錳酸鉀,硝酸銨,硝酸鉀,硝酸鈉,重鉻酸鉀,硝酸汞,硝酸銀,硝酸銅。
毒害品:二氯化鋇,氫氧化鋇,四氯化碳,三氯甲烷,乙酸鉛,水銀。
腐蝕品:硝酸,硫酸,鹽酸,過氧化氫,溴,三氯化鋁,磷酸,甲酸,冰乙酸,乙酸,苯酚;氫氧化鉀,氫氧化鈉,氨水,氧化鈣(生石灰),硫化鈉,氫氧化鈣(熟石灰),堿石灰,甲醛。
易制毒品:乙醚,甲苯,丙酮,高錳酸鉀,硫酸,鹽酸。
不合格藥品管理制度大全(16篇)篇十
化學藥品及試劑溶液品種很多,大多具有一定的毒性及危險性。對其加強管理不僅是保證分析數據質量的需要,也是確保安全的需要。
1、化學試劑必須入庫,由專人保管,非化驗人員不得進入試劑室,外來人員嚴禁私拿亂放。
2、易燃易爆試劑應存放于通風良好的房間內,室內通風要求良好,同時不應和易然物放在一起。嚴禁在化驗室存放大于20l的瓶裝易然液體。
3、相互混合或接觸后可以產生激烈反應、燃燒、爆炸、放出有毒氣體的兩種或兩種以上的化合物稱為不相容化合物,不能混放。這種化合物多為氧化性物質與還原性物質。
4、腐蝕性試劑應合理存放,禁止磕碰、打擊,以防瓶子破裂造成事故。
5、要注意化學試劑的存放期限,一些試劑在存放過程中會逐漸變質甚至形成危害物,像醚類、烯烴等在見光條件下接觸空氣可形成過氧化物,放置越久越危害,一般存放周期不超過一年。
6、化學藥品均應避免陽光直曬及靠近熱源,要求避光的試劑均應;裝于棕色瓶中或用黑紙包好。
7、發現試劑瓶上標簽掉落或將要模糊時應立即貼制標簽,無標簽或標簽無法辨認的試劑都要當成危險品處理,不可隨便亂扔,以免引起嚴重后果。
8、劇毒品應存放于專門的柜中,建立領用需經審批,雙人簽字制度,同時要求管理或使用人員應熟悉藥性。
19、庫房管理人員要認真負責,保持室內干燥、潔凈、通風、避光,試劑排列有序。
在化驗工作中經常會產生有毒的廢液、廢渣以及廢氣,尤其是某些劇毒物質,如直接排出就可能污染周圍的空氣和水源,造成環境污染,結合我化驗室現狀,特介紹以下幾種處理方法:。
1、無機酸類、將廢液慢慢到入過量的含碳酸鈉或氫氧化鈣的水中,中和后用大量水沖洗。
2、無機堿類、用6mol/l鹽酸水溶液中和,大量水沖洗。
3、含氟廢掖、加入石灰使之生成氟化鈣沉淀。
4、含重金屬廢液的處理、加入堿液使之變成難溶的氫氧化物沉淀,經過濾分離后處理。
5、六價鉻廢液、可用亞鐵經過濾分離后處理。還原成三價鉻,加入堿液使之變成難溶的氫氧化物沉淀。
6、少量的廢氣一般可由通風裝置直接排到室外,但排氣管必須高于附近屋頂3米。
燒傷物質急救與治療方法。
堿類:koh、naoh、nh3、h2o、cao等。
立即用大量水洗滌,再用稀乙酸溶液(20g/l)沖洗或撒上硼酸粉,最后用清水沖洗,消毒拭干后,涂上燙傷油膏,用消毒紗布包好。
酸類:h2so4、hcl、hno3、
甲酸、苦味酸立即用大量水沖洗,再用碳酸氫鈉飽和溶液洗滌,最后用清水沖洗干凈,消毒拭干后,涂上燙傷油膏,用消毒紗布包好。
鉻酸鹽:鉻酸、重鉻酸鉀先用大量水沖洗,再用硫化銨溶液沖洗或用5%硫代硫酸鈉溶液清洗。
氫氟酸先用大量冷水沖洗,再用5%的碳酸氫鈉溶液洗,然后用甘油與氧化鎂(2:1)懸浮液涂抹,并用消毒紗布包好。
氯化鋅、硝酸銀先用大量水沖洗,再用5%的碳酸氫鈉溶液洗。
四、一些特殊藥品在使用中的注意事項。
1、開啟易揮發的試劑瓶(如濃鹽酸,濃氨水等)時,尤其在夏季或室溫較高情況下,應先經流水冷卻后再打開,且不可將瓶口對著自己或他人,以防氣液沖出引起事故。
2、裝過強腐蝕性、可燃性、有毒或易爆物品的器皿,應由操作者親手洗凈,如曾使用毒物進行工作,工作完畢應立即洗手。
3、濃硫酸與水混合時必須邊攪拌邊將濃酸徐徐注入水中,且應在耐熱容器內進行,不得將水倒入濃硫酸中,否則引起爆炸或燒傷事故。凡在稀釋時能放出大量熱的酸堿,稀釋時都應照此規定操作。
4、氫氟酸燒傷較其它酸堿燒傷更危險,如不及時處理,將使骨胳組織壞死。使用時最好戴上橡膠手套,操作完畢后應立即洗手防止意外燒傷。
5、高氯酸的使用規則。1)濃熱高氯酸是強氧化劑,與有機物或還原劑接觸會發生爆炸,所以應避免與此類物質接觸,并且在高氯酸操作時不能戴手套。2)熱的濃高氯酸與某些粉狀金屬作用時,因產生氫可能引起爆炸,所以應防止其單獨與金屬粉未作用。
6、產生有毒氣體,或揮發性酸氣的操作,如配制氨水溶液等必須在通風柜內進行。同時取用腐蝕性藥品時盡可能戴上防護眼鏡和戴手套。
7、加熱易燃溶劑如酒精必須在水浴或嚴密的電熱板上,不得用火或電爐直接加熱易燃易爆試劑。
不合格藥品管理制度大全(16篇)篇十一
規范防疫消殺藥品使用管理,確保正確安全使用。
適用于小區內防疫消殺藥品使用管理。
3.1保潔領班負責制定有關規定并監督實施及質量監控。
3.2保潔員負責依照本規定進行具體的防疫消殺藥品使用。
4.1在使用防疫消殺藥品進行防疫消殺防治工作時,應事先準備好相關噴藥工具,操作人員應詳閱藥品標鑒說明,并做到清楚藥品的防治對象、使用劑量及稀釋倍數。
4.2::噴灑藥品時要注意做好預防措施,操作人員必須穿長衣、長褲,工作時佩戴衛生口罩。戴防毒手套;噴藥作業完畢后換衣褲,并用肥皂洗凈手、臉和噴藥工具,將剩余藥品和藥品空瓶/袋如數交回倉庫集中保管。
4.3藥物不慎濺至皮膚或臉部時,及時用水沖洗,以免中毒或灼傷皮膚,凡接觸過藥物的手或手套,未洗干凈前,不能觸摸家私或食品用具。
4.4在小區內使用藥品應杜絕使用劇毒,有效期長及具有強刺激性氣味的藥品,應使用高效低毒防疫消殺藥品。
4.5使用各種藥品的濃度應準確,嚴格按比例配制;兩種或兩種以上藥品配合時,用量要準確,避免降低藥效或產生藥害。
4.6噴灑藥品時要注意風向,操作人員應站在上風口,切勿迎面噴藥。
4.7噴灑藥品時要求均勻,以防多藥處出現藥害,少藥處害蟲未除。
4.8大風大雨天、重大節日或專項活動期間及周末禁止噴藥;樓層消殺活動一般在上班時間住戶少的情況下進行,梯間噴殺時不要將藥液噴在扶手或客戶的門面上,如特殊情況須在非上班時間進行的,須先征得管理處同意方可進行。
4.9員工宿舍噴殺時不要將藥液噴在餐具及生活用品上;食堂噴殺時不要將藥液噴在食品和器具上。
4.10辦公室、會所及娛樂配套設施應在下班或營業結束后進行,并注意關閉門窗;將藥液噴在墻角、桌下或壁面上,禁止在桌面、食品和器具上。
4.11在使用藥品時,必須有領班現場指導進行藥品配制。
4.12各種防疫消殺藥物應貼上標記,使用藥物后,應放回原處,必須妥善保管,以防出現意外事故。
5.1關注環保,各類農藥保管、領用、配制按規定執行,及時回收空瓶,集中退還或處理。
5.2注意節約。
5.3對空氣質量有影響的施藥、排污作業應事先通知客戶,并采取有效驅沖措施。
6.1《防疫消殺操作規程》。
不合格藥品管理制度大全(16篇)篇十二
一、陳列藥品的貨柜、櫥窗保持清潔衛生。
二、藥店應配備檢測和調節溫度的設備設施。
三、經營需冷藏藥品的藥店,應配備相應的冷藏設施。
四、藥品與非藥品、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柜陳列,內用藥與外用藥、性質互相影響、易串味的藥品應分柜存放,標志明顯、清晰。
五、按品種、用途或劑型分類擺放、標簽使用恰當,放置準確,字跡清晰。
六、撤零藥品應集中存放于撤零藥品專柜。
七、陳列藥品應避免陽光直射,需避光、密閉儲存的藥品不應陳列。
八、凡上架陳列的藥品,應按月進行檢查,并做好陳列藥品的質量檢查記錄,發現問題及時下架,并作處理。
九、處方藥不得以開架自選方式陳列、銷售。
十、危險藥品不得陳列,如需陳列,只能陳列空包裝。
十一、凡有疑問的藥品,一律不予上架陳列、銷售。
不合格藥品管理制度大全(16篇)篇十三
(一)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按照“藥品養護操作方法”定期對在庫藥品根據流轉情況進行養護與檢查,做好養護記錄,防止藥品變質失效造成損失。
(二)配備專職的養護人員,養護人員應經專業或崗位培訓,熟悉藥品保管和養護要求。
(三)對3個月內到失效期的近效期藥品,按月填報“近效期藥品催銷表”。
(四)每月對各類養護設備定期檢查,并記錄,記錄保存二年。
(五)發現藥品質量問題,及時與質量管理部聯系,懸掛明顯標志,停止上柜銷售。
(六)養護人員應配合倉管人員對庫存藥品存放實行色標管理。待驗品、退貨藥品區——黃色;合格品、零售貨稱取區、待發藥品區——綠色;不合格品區——紅色。
(七)養護人員配合倉管人員做好溫濕度管理工作,每日上午10時、下午3時各記錄一次庫內溫濕度。根據溫濕度的情況,采取相應的通風、降溫、增溫、除溫、加濕等措施。重點做好夏防、冬防養護工作。每年落實專人負責,適時檢查、養護,確保藥品安全度夏、冬。
(八)報廢、待處理及有問題的藥品,必須與正常藥品分開,并建立不合格藥品臺帳,防止錯發或重復報損,造成帳貨混亂和嚴重后果。
(九)建立健全重點藥品養護檔案工作,并定期分析,不斷總結經驗,為藥品儲存養護提供科學依據。
(十)如因養護人員未盡職盡責,工作不實造成藥品損失的,將在季度質量考核中處罰。
不合格藥品管理制度大全(16篇)篇十四
(一)毒性藥品須具有由責任心強,業務熟練的主管藥師以上的藥劑人員負責管理。
(二)毒性藥品需設毒劇藥櫥,實行專人、專柜、專帳,帖明顯標簽加鎖保管的.方法。
(三)調配毒性藥處方時,必須認真負責,稱量要準確無誤,處方調配完畢,必須經另一位藥師復核后,方可發出,并行簽名。
(四)本院就。
診的患者,如需用毒性藥品者,應由多年實踐經驗的主治以上的醫師開方,并寫寫明病情及用法,一類毒性藥品由院長簽字,二類毒性藥品由藥學科主任簽字,方可調配,對于民間單方,驗方需用的毒性中藥,患者購買時,應有購買者所在機關單位出具購買證明。
(五)毒性藥品須按藥典規定,內服一類藥品為一日量,二類藥品為二日量,外用適量。
(六)毒性藥品應設立專帳卡,每日盤點一次,日清月結,做到帳物相符,并填寫使用登記本。登記本應明患者姓名,年齡,用藥品名數及日期,處方醫生姓名、調配人員姓名。處方及證明一般保存一年,以備后查。
(七)管理人員交接時,應在科主任監督下進行交接,并在帳卡上簽字,嚴格交接,做到帳物相符。
不合格藥品管理制度大全(16篇)篇十五
為了認真落實教育部、市教委關于加強學校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及公安機關關于危險化學藥品的管理要求,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對學校保管和使用劇毒、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出如下規定:
一、危險化學藥品的保管。
1、危險化學藥品的保管。
2、庫房安裝有防爆排風設備,經常通風換氣,避免有毒、易燃氣體濃度過大發生意外。
3、存有危險化學藥品的庫房設有防盜門窗、報警器;由專人負責保管,藥品的出入有兩名保管人員共同負責;有領取藥品的簽字制度;劇毒藥品入入保險柜;易燃、易爆藥品根據各自性質,嚴格按有關安全規定存入;還備有滅火器和沙桶。
4、由教育局發放的危險化學藥品,均有詳細的記錄,包括時間、藥品名稱、藥量、提貨人簽字、發貨人簽字、學校的證明及裝備站的.出庫單,并且存檔備查。
1、生物實驗室需要用危險化學藥學藥品時,必須經主管校長簽字的證明(證明包括時間、用途、估量、使用人),學校保管人員做好記錄后,方可提貨。危險化學藥品不得代領,證明要存檔。
2、生物實驗室未使用完的危險化學藥品,必須及時、如數交回學校的保管人員,禁止將危險化學藥品在無人看管的情況下放在學校危險藥品庫外,保管人員要做好記錄。
3、危險化學藥品出入庫要有清晰的帳目,包括領用時間、領用量、消耗量、剩余量、保管人員及使用人員簽字等。
4、在開學初、放假前要檢查危險品的出入帳目。
不合格藥品管理制度大全(16篇)篇十六
第一條為加強個體診所使用藥品和醫療器械的監督治理,保證人體用藥安全有效,維護人民群眾用藥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范。
第二條本規范適用于轄區內已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個體診所。
第三條市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主管轄區內個體診所的藥品、醫療器械質量監督管理工作。縣(區)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轄區內的個體診所藥品、醫療器械質量監督管理工作。
第四條本規范適用于個體診所藥品、醫療器械的購進、驗收、儲存、分配、使用和管理。
第二章人員與培訓。
第五條個體診所的負責人及其有關人員應認識藥品、醫療器械管理法律法規,把握藥品基本知識。
第六條個體診所從事藥品管理、處方審核、分配的人員必須是依法經過資格認定的藥學技術人員或由已獲得臨床執業助理醫師以上資格及通過勞動部門技能鑒定、符合規定的藥學人員擔任。
第七條個體診所負責人應負責涉藥人員藥品管理法律法規、專業技術知識的繼承教育培訓,并建立相應的檔案。
第八條直接接觸藥品的工作人員必須每年進行一次健康體檢,并建立健康檔案。精神病、傳染病或其他可能污染藥品的疾病患者不得從事直接接觸藥品的工作。
第三章進貨與驗收。
第九條個體診所必須從具有藥品生產、經營資格的企業采購藥品,禁止從其他渠道采購藥品。對首營企業應審核其合法資格,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索取供貨單位加蓋原印章的合法證照復印件。
第十條購進藥品應逐批進行檢查驗收,并建立真實、完整的藥品購進驗收記錄。藥品購進驗收記錄必須注明藥品通用名稱、劑型、規格、批準文號、生產批號、生產廠商、有效期、供貨單位、購貨數量、購貨日期、質量狀況、驗收結論和驗收人員等項內容。購進進口藥品還應索取加蓋供貨單位質量管理機構原印章的《進口藥品注冊證》或《醫藥產品注冊證》和《進口藥品測驗報告書》或《進口藥品通關單》復印件。供貨憑證和驗收記錄應至少保留兩年備查。
購進醫療器械還應索取供貨單位加蓋原印章的《醫療器械注冊證》復印件,并建立購進驗收記錄。內容包括:產品名稱、生產企業名稱、產品注冊證號、型號規格、產品數量、生產批號、滅菌批號、產品有效期、供貨單位等。供貨憑證和驗收記錄至少保存兩年備查。
第十一條經檢查驗收不合格的藥品和醫療器械不得購進使用。發現假劣藥品或質量可疑藥品,必須及時報告當地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不得使用或自行作退、換貨處理。
第十二條個體診所應配備與經批準的診療、服務范圍相一致的藥品,制訂基本用藥目錄。常用藥品和急救藥品的范圍和品種按照**省衛生廳和**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確定的《**省個人設置的門診部、診所常用及急救藥品目錄》執行。
第十三條個體診所未經批準,不得擅自配制制劑。
第十四條對特別管理藥品應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章儲存與保管。
第十五條個體診所的藥品、醫療器械的儲存條件應與診療活動相適應。儲存場所四周應平整光潔,屋頂、墻壁應無脫落物,不滲漏。并采取防潮、防凍、防蟲、防鼠及通風、避光等措施。
第十六條個體診所必須配備與使用藥品相適應的藥柜、藥架、底墊、冷藏柜、溫濕度計等設施。藥品按不同儲存要求分別在常溫、陰涼及冷藏條件下儲存,相對濕度控制在45%-75%,并每日做好溫濕度記錄。
第十七條個體診所儲存藥品的藥柜、冷藏柜內不得存放其它物品。
第十八條藥品儲存放置必須分類定位,做到藥品和非藥品分開;內服藥與外用藥分開。
第十九條個體診所應定期對儲存的藥品進行檢查養護,并予以記錄。對近效期藥品、醫療器械(指有效期6個月內)應加強管理,防止藥品、醫療器械過期失效。
第二十條個體診所的藥品儲存場所應與生活、辦公、診療場所明確分隔,不得臨街設置藥柜。
第五章藥品使用與分配。
第二十一條個體診所應當憑本診所醫師處方使用藥品,不得無處方分配藥品。分配處方必須經過核對,對處方所列的藥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對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劑量的處方應當拒絕分配,必要時經處方醫師更改或者重新簽字,方可分配。
處方調劑和藥品拆零所用的工具、包裝袋應清潔、衛生,發藥時應在藥袋、投藥瓶上寫明藥品名稱、規格、用法、用量、有效期等內容。
第二十二條一次性使用的醫療器械,不得重復使用,使用過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銷毀并做好記錄。
第二十三條個體診所必須常常觀察本單位使用的藥品質量、療效和反應。發現藥品不良反應及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必須及時向衛生行政部門和藥品監管部門報告。
第六章制度與管理。
第二十四條個體診所應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規范,結合實際制定和落實藥品質量管理制度,并定期檢查和考核,做好相關記錄。藥品質量管理制度應包括:
(六)藥品不良反應及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報告制度;。
(九)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器械銷毀處理制度;。
相關記錄應包括:
(一)藥品購進驗收記錄;。
(二)藥品養護記錄;。
(三)藥品存放場所的溫濕度記錄;。
(四)不合格藥品處理記錄;。
(五)廢棄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器械的銷毀記錄;。
(六)從藥人員業務學習記錄。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個體診所必須按本規范加強藥品、醫療器械的質量管理,如違背本規定,予以限期整改、通報批評;如違反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將依法予以處罰。
第二十六條本規范中個體診所是指個人設置的門診部、診所等醫療機構。
第二十七條本規范所指的首營企業是指購進藥品時與本診所首次發生供需關系的藥品生產或藥品批發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