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一本好書之后,寫一篇讀后感可以幫助我們更深入地理解和消化書中的知識和思想。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一些優秀的讀后感范文,供大家參考和借鑒。
牛虻讀后感(精選17篇)篇一
不管我活著還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樂地飛來飛去這首小詩,是牛虻最后的字跡,寫完它,他就上了行刑場,然后他死了。他死得很艱難,因為給他行刑的士兵,都是那么愛戴他,他們拿槍的手在顫抖,他們的淚在臉上淌,可他們還是必須殺死他,那是工作。在無數發子彈聲后,牛虻還是死了,全身都中了彈,可是死得那么堅強,那么燦爛。蒙泰尼里看著自己的兒子死去,是他親手殺死了他,是他,在上帝和兒子之間,毅然選擇了虛假的慈悲的上帝,而放棄了自己那么可憐又那么需要愛的兒子。他注定為自己的選擇而后悔,他注定被自己逼瘋,最后,偉大的紅衣主教還是瘋了,還是死了,上帝不是慈悲的,上帝沒有因為他的忠誠而對他忠誠。亞瑟是可憐的,瓊瑪的一個巴掌把他從意大利打到了南美,多少年的苦難,他全忍了下來,終于,他又回到了意大利,他又見到了瓊瑪,他們相愛,卻得不到永遠。
他死了,她哭了,他痛苦的所有時間,她也痛苦著。而正當她知道他還活著,她可以釋然,她可以漸漸忘記自己曾經的錯誤時,他又一次活生生地死在了她的面前。亞瑟在17歲時,明白了上帝只不過是一尊用榔頭就可以敲爛的泥塑,他最親愛的padre騙了他,上帝不是慈悲的,人能依靠的,只有自己。亞瑟在苦難中成了一個徹底的無神論者,他憎恨那些虛偽的禱告,憎恨所有的神父,可是他知道,無論如何,他還是愛padre,他不恨他,只要padre能夠在余生好好愛他,他就會滿足,他就會得到幸福。可是蒙泰尼里沒有這樣做,他哭了,哭得很傷心,可是他的選擇依然是上帝,只有上帝??作為偉大的紅衣主教,選擇上帝是理所當然的,基督被釘在十字架上,他注定是慈悲的,他注定可以接受所有人的懺悔,而他能做的,也僅僅是接受懺悔而已。他并不能為人們做什么,他不能,他救不了蒙泰尼里,更救不了亞瑟。可是蒙泰尼里不懂,一直都不懂,他這樣對待自己的兒子,是多么得不公平,可是他卻不了解,他被上帝所迷惑,他的心里只有那個空洞的上帝。而當蒙泰尼里終于醒悟,而真的必須面對天堂抑或地獄里的那個上帝時,他又會說什么。
牛虻讀后感(精選17篇)篇二
我經常犯一些小錯誤,總是覺得這些小錯誤微不足道,做錯就做錯吧!沒什么大不了的,小錯誤犯多了往往卻成了大問題。當我讀了《牛虻與老虎》這篇文章后,讓我有了新的感想和認識。
故事是這樣的:
有一天,老虎遇到一只牛虻,老虎驕傲地說:“不要在我眼皮下飛來飛去,否則你小命難保!”牛虻生氣地爬在老虎身上吸血,老虎奮力掙扎,牛虻越鉆越深,最后老虎便奄奄一息了。
是呀,比起老虎,牛虻是那樣的微不足道,但卻能將老虎置于死地。千里之堤,潰于蟻穴的道理人人皆知。然而當我們面對一個個小事,總是毫無顧忌地去做,不想想小事所帶來的后果,會因小失大。一個小缺點,不及時糾正就會養成一個壞習慣,而這個壞習慣有可能會危害終生。
這篇文章也給我很大的教育,它告訴我不要小看一件小事,不要小看一個小缺點,不要小看生活中的點點滴滴。我也想告訴大家:不要小看每一件事。正所謂“莫以善小而不為,莫以惡小而為之”。
牛虻讀后感(精選17篇)篇三
看到這本書,我好似感覺與之相識已久。
首先,介紹下牛虻這種動物,相信很多人都不知道是什么來的。牛虻,虻的俗稱,為中形到大形的種類,強壯而有軟毛,通常稱為牛虻。頭大,半球形,或略帶三角形。復眼很大,某些雄蟲接眼式或離眼式;棵出或常有毛,常有綠紅及其它金屬閃光;單眼有時消失。觸角有長、有短,多向前伸出,基部二節分明,端部3-8節愈合成角狀。口器適于刺螯及吸收。成蟲白天活動,以午時為活動高峰。善飛翔。池邊、水傍常見,飛行迅速。有時吸取花蜜,但最普通為好血性。雌蟲有強度螯刺能力、牛馬等厚皮動物亦易受其侵襲,因此,虻類為重要畜牧業害蟲。牛虻一詞是源自希臘神話,本文中作者把主人公命名為牛虻,就是說明主人公是一個堅定的反教會的斗士。本書主人公一開始叫希勒。他本是紅衣主教蒙泰里尼的私生子,卻生長在有錢人家里,他開始還幻想著教會和民主的共存,只是他卻被一直相信并崇拜的紅衣主教蒙泰里尼所出賣而被抓進牢獄,最終他是信守著意大利青年黨沒有供出任何的消息。當他出來時,她女朋友瓊馬卻因他爆料而送了他一巴掌。他受到了雙重打擊,他最敬愛的教父出賣了他,他女朋友不信任他,他終于幻想破滅。民主和教會是不會共存的。他演繹了一場假自殺讓所有人都認為他已經自殺身亡,但他卻是偷渡到南美。等主人公變身牛虻出來的時候已經過了。當初的.希勒已經變身成一個諷刺大家,他經歷一切磨難,他由有神論者變成一名無神論者并與教會為敵人。只有承受了一番痛苦后才會涅盤成為一名成功的人。當他返回到意大利的時候,他已經不是以前的希勒,他被摧毀成一個受病痛折磨,跛腳殘廢的人同時也變成善于諷刺堅決反對教會走私武器煽動變動的牛虻了。命運總是愛和人開玩笑,他見到了以前的女朋友,并且成了波拉夫人。提到這,要說下波拉,他是意大利青年黨的負責人,和希勒一齊被抓,并且向教會提供消息。在回到國家后,牛虻便加入了反教會的組織,并用自己辛辣的語言諷刺意大利教會。人總是會成長,雖然牛虻身體被病痛折磨,但是他已經成為一個堅定的無神論者,書本到最后在監獄里見到紅衣主教,也就是牛虻的親生父親,牛虻勸說父親放棄教會和他一起抨擊教會,可是在耶穌和兒子之間,蒙泰里尼還是選擇了耶穌。可是正因為這選擇,他在圣體節時說出了一番令信眾莫名其妙的話,可能是他良心發現,他心里對兒子愧疚。到最后這位紅衣主教也死了而波拉夫人也知道了牛虻便是希勒,多凄美的結局。書中值得我們學習的是,牛虻對事業的執著和堅定。我們不應該像前期的希勒那樣只有幻想。有時候覺得,我們都是在幻想,我們沒有遇到過那些挫折,也正是因為沒接觸到這樣那樣的挫折,我們才會熱衷于幻想。以前我一直覺得我不是個書呆子,但在生活上我總發現,我就是個書呆子,或者連書呆子都不算,就是個徹底的呆子。總之,我們還年輕,還有機會去學習,去實踐,不要等了以后才來感嘆我以前為什么不嘗試做一些什么。
msn(中國大學網)。
牛虻讀后感(精選17篇)篇四
牛虻被愛與恨的枷鎖捆縛一生,無論是他又愛又恨的神父,還是想愛又不敢靠近的詹瑪,亦或是他一直堅持有時卻不被組織支持的信仰......
這本書實在太震撼我了,已沒有余力一一敘清,以下略撿一二,算是對自己也對這場頭腦風暴的交代啦!
亞瑟對教父蒙太尼里的愛之深,蒙太尼里二十年的陪伴讓亞瑟感覺到了真實的父愛,他淵博的學識,高尚的品格,對信仰的虔誠,發自內心的關心,無疑給了亞瑟很好的教導。亞瑟有什么理由不去敬愛蒙太尼里呢???亞瑟和蒙太尼里的愛是相同的',可是他們的信仰背道而馳。亞瑟對蒙太尼里的愛深切又矛盾,所以后來他會冷酷的評判蒙太尼里,也會換一個名字為蒙太尼里洗白。可能這樣做對他們當時的活動也是有些好處的,但是也也從側面反映了牛虻愛的矛盾和痛苦。牛虻的信仰堅定虔誠,但是最后一次越獄逃跑,面對神父他依然不忍下手。牛虻之前所有冷酷的偽裝在這時候都土崩瓦解,他深愛著蒙太尼里。蒙太尼里的信仰虔誠又堅定,他覺得犧牲亞瑟就可以拯救很多人,可是痛失最愛后他發現這群殘忍的人根本不值得去拯救,他們飲著別人兒子的血肉,卻一點同情也沒有。心情悲痛的神父在亞瑟死掉之后很快也死去了。這真是一場悲劇。
牛虻讀后感(精選17篇)篇五
初中的時候最早接觸的外國名著是奧斯特洛夫斯基的《鋼鐵是怎樣煉成的》,小仲馬的《茶花女》,丹尼爾·笛福的《魯濱遜漂流記》,喬納森·斯威夫特的《格列夫游記》,還有一些現在已經記不清了。唯有《牛虻》這本書是我很遲才接觸的,初中課本上有關于牛虻就義的一篇文章,起初是聽到這本書的名字,揣測它展現的應該是一個平凡的人,以剛強的心去戰勝所遭受的艱難困苦,最后取得偉大成就的故事。但是,這本書冠以悲劇之名還差不多。
《平凡的世界》里面的講孫少平的時候,也有提到這本書,總之我已經不是第一次在中國的讀物當中看過它的身影,以至于一直對它抱有很好奇的心態。想著,如果尋到這本書,一定會經歷一次精神上的'洗禮,就像吃了仙丹一樣,飄飄欲仙。但實際,我想多了。
這本書,可以說,我看過之后,心里是拔涼拔涼的。它里面傳達的可以說是一個很悲壯的人物,他甚至沒有任何一篇小說里的英雄人物一樣,受到哪怕一刻時間上帝的眷顧。從頭到尾,他都在遭受著苦難,掙扎著,向命運和現實抵抗。
故事的主人公叫亞瑟,是母親和教父蒙泰尼的私生子,而他最初對自己的身世毫不知情,他是以勃爾頓和其后妻之子的身份居住在這個家庭,以至于常常受到排擠。其親生父親蒙泰尼以亞瑟的懺悔教父的身份來關心他,亞瑟也一片赤誠之心尊崇他,他們之間的感情很深厚,亞瑟向他透露了自己的一個夢,他覺得這是上帝的指示,他要根據夢的指引去幫助意大利贏得戰爭,贏得解放。蒙泰尼對他的想法感覺很恐慌,幾次都想要勸亞瑟放棄,卻正趕上蒙泰尼不得被調去羅馬擔任主教。
在蒙泰尼離開后,亞瑟在新的神父卡爾狄的誘使下,透露了自己的這一個想法,緊接著就遭到了逮捕。悲劇就從這里開始上演,亞瑟和他的戰友都遭到了逮捕,連他最心愛的瓊瑪也以為是他告的秘,打了他一記耳光。在這種情況之下,他又得知了自己的真實身份,感覺蒙泰尼欺騙了他,最后他偽裝自殺,逃到了南美洲。
就這樣亞瑟在那遭受了許多的苦難,變得面目丑陋,肢體扭曲,最終化名為牛虻,堅持與教會抗爭。后來,他在受命于意大利黨起義軍時,又重新遇到了瓊瑪,可是瓊瑪已經認不出亞瑟了。此時的亞瑟,應該叫牛虻,性格剛毅,不羈于世事,做事情歷雷風行,完全變了一個人,在他身上,你所能體會到的,是赤裸裸的堅韌。
小說最后的結局是在偷運的過程中,牛虻被捕入獄,與蒙泰尼相認,他要蒙泰尼要么選擇教會,要么選擇自己的親生兒子。在蒙泰尼做出了放不下教會的選擇之后,牛虻仰天大笑,親生兒子還比不上一個虛假的信奉,于是他毅然地簽下了死刑判決書。偉大的親情,在宗教面前,卻顯得如此的不堪一擊,到底是悲劇。
牛虻的堅強,在他慷慨就義的最后情節顯示的淋漓盡致,也是小說中,最升華,最感人的一部分。情緒一下上到了最高點,牛虻的死是那么的悲壯,我總是在期待著奇跡會發生,可是結局就是這樣,他已經飽經滄桑,看透了這個世界,也許,死亡,對他來說是最好的解脫。
最后,蒙泰尼也悲劇死去,小說還算是以一種相對平和的方式收尾。牛虻給心愛的瓊瑪留下了一首詩,那是他們小的時候讀過的一首詩:
無論我活著、還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快活的牛虻。
一個人精神的超脫之處,就在于開始溫柔的對待這個世界。牛虻一輩子只愛瓊瑪一個人,一輩子只堅定一個信念,他開始的時候是那么的善良天真,到后來又是那么地勇敢堅強。讀這本書,給我最大的領悟是,不管生活的鞭子如何打在你身上,都永遠不要放棄活下去,更不要,忘了最初的美好。
牛虻讀后感(精選17篇)篇六
牛虻出生在一個極為奢侈的家庭,以往天真地人為這個世界是多么地完美。可是,當他接觸了青年意大利黨人,看到了自我懺悔神父的間諜行經、認清了教會和反動當局狼狽為奸、鎮壓革命的殘酷現實之后,他大徹大悟,從而走上了與他們進行義無反顧、不屈不撓的斗爭的道路。
我崇拜牛虻,因為他熱愛生活。他愿活著。就是在妓院里洗碗刷碟,在農場里牽馬拉鐙,在雜耍班里扮演小丑度日,在斗牛場里干臟活雜活,在礦山當苦力賣命——經受了七劫八難,忍受了難以想象的勞累、痛苦、屈辱,他仍然頑強地活著。而在我們的現實生活中,人們往往一遇到挫折、困難、痛苦就萬念懼灰。我們“輕視生命”和牛虻“珍惜生命”之間的比較那樣鮮明。美國教育家威廉——沃德說過:“生命并非一個發現的過程,而是一個創造的過程。你并不是在發現你自我,而是在重新創造你自我。所以,別急于發現你是誰,而該急于決定你想做誰。”我們之所以一遇困難就有輕生的念頭,原因也在于我們太注重“結果”。其實做任何事情,“結果”都不重要,重要的恰恰是被我們忽略地那個“過程”。
感情是人生最為平凡的情感,有始以來也從未有人否認過它。我也認為如果人生得不到感情的滋潤,那么這一生都將是枯燥而乏味地。本書主人公牛虻與瓊瑪之間的感情,是那樣的致死不渝,視死如歸。可是不管愛得如何驚天動地,在國家利益面前再偉大的感情也會變得十分渺小,所以牛虻毅然選擇了放棄感情。雖然,感情是那樣地重要,他也不愿意舍棄他最愛的瓊瑪,可是為了革命他放棄了所有他應有的東西,甚至是人生最為寶貴的生命。
生命是寶貴的。他拋棄了自我寶貴的生命,拋棄了自我與瓊瑪之間寶貴的感情,視死如歸。他說:他是為了人們能在陽光中漫步,為了那些“正在拋撒玫瑰花的孩子們”,才飲彈身亡,躺在那“黑沉沉的墓穴中”。這時,我不禁想起了匈牙利愛國詩人裴多菲的那首膾炙人口的小詩:“生命誠可貴,感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兩者皆可拋!”這首詩是最貼切可是地概括了牛虻的一生。他的生命誠可貴,但他對瓊瑪的感情價更高,而為了個人和整個意大利的自由,他將生命和感情都拋棄了。他死得其所,死而無憾。正如他臨刑前所說:“他們處死我,是因為他們懼怕我。如是,我還有何求?”
牛虻對人民的熱愛、對敵人的憎恨、對朋友的坦誠、對感情的忠貞、對生活的投入、對死亡的蔑視,永遠是我們能夠借鑒的一個楷模。雖然生命已盡,但愛與期望永存!
牛虻讀后感(精選17篇)篇七
當我看完《牛虻》的最后一行字時,我怔住了。這個黯然銷魂的故事,使我深深觸動。主人公亞瑟和蒙泰里尼最后都喪生了,原因不同,但都讓我受益匪淺,也有不同的見解。
亞瑟,當我剛翻開這本書時,他給人一種弱小怕事的印象。他是依賴他的老師---蒙泰里尼而生活的。讀到第三章時,突然出現了牛虻,一開始我還不知道這個人是誰,因為他身上有很多傷,他是個堅強,勇敢的人。沒想到他就是亞瑟。在他的身上,我們能看出一個革命者為了自己堅定的信念,而不屈不撓,勇敢奮斗的精神。他在一次行動中,掩護其他人,但最后不幸被捕。牛虻被敵人打了六槍,但他被擊中每一槍時,都沒有屈服,還在諷刺他們,牛虻對于犧牲表現出從容不迫,永遠堅持意大利能獨立的思想態度,使我油然而生一種敬佩的感受。
牛虻這種執著、勇敢、頑強和不屈不撓的意志值得我們贊嘆與學習。讓“牛虻精神”永遠成為我們的目標吧!
蒙泰里尼,他是個盡責的老師,也是個忠實的神甫。我并不是十分認同他,因為他的行為與決擇無法使我覺得他是個慈愛的父親。
蒙泰里尼面臨牛虻給他的決擇,孩子與上帝之間,他無情地選擇了上帝。他的選擇給亞瑟帶來了多大的傷害啊!我想,他的選擇我不認同。雖然紅衣主教選擇上帝理所應當,上帝在教徒眼里注定是慈悲的,任何人都能在他面前懺悔。但要知道上帝并不真的存在,他無法改變蒙泰里尼兒子牛虻的命運,他無法改變這一切。蒙泰里尼的忠心耿耿是好,但是這也說明了在他眼里只有上帝。最后,牛虻死了這本不應該是他的結局。神甫不該這么對待兒子,他選擇上帝,但上帝沒有給他好的回報。他就這么痛苦地離開了人世。我想,我也希望,這個結局,使蒙泰里尼醒悟:上帝永遠代替不了他最寶貴的親人。
“一只小牛虻,不管生與死,終日飛上天,時時樂悠悠”希望牛虻能快樂,也感謝他使我感受到了人生中的“真、善、美”。
牛虻讀后感(精選17篇)篇八
《牛虻》的故事發生在幾百年前,意大利人為了推翻奧地利的殖民統治,成立了意大利青年黨,進行各種革命活動。十八歲的大學生亞瑟就是它的成員之一。因為理解懺悔神父的誘騙,單純幼稚的他無意中泄露了黨的機密,自我也被朋友誤解。于是假裝投海自盡,實則經過一艘輪船偷渡到南美。經過十三年的磨難,他由一個神父最愛的學生、虔誠的宗教徒變成了一個堅定的革命者。他以“牛虻”為筆名,在報刊上發表各種諷刺文章,來支持黨的運動。在一次起義行動中,牛虻被捕,經受住敵人的種.種折磨,最終英勇就義。
小說十分通暢,容易理解,不失為一部經典名著。讀完它后,我倒感覺有點像外國版的《紅巖》。可是寫作的風格是完全不一樣的。《牛虻》帶有意大利人濃郁的宗教氣息和女作家細膩、憂傷的敘事格調,和許多中國革命小說是不太一樣的。
書中最引人矚目的,就是亞瑟這個人物形象了。十八歲時,他還是一個單純天真的愛國青年,神父最喜愛的學生。因為宗教信仰,他無意中泄露了黨的秘密,導致自我和同志被捕。出獄后,因為朋友的誤解才無奈走上了出國歷練的道路。我們無法想象他在南美洲遭遇了怎樣樣的痛苦,僅憑書中的一些片段來看,那必須是極其難以忍受,不僅僅是肉體上,還有精神上的——他的尊嚴也在被人踐踏。這些無法想象的痛苦,被亞瑟一一隱忍了下來。痛苦,磨練出了他那堅韌、頑強的性格。他完全變了一個人兒。回國之后,他以像十三年前那樣不改的熱情投入到革命事業中去,卻少了一份青澀,多了一份隱忍。他的語言犀利、辛辣,猶如一把長劍刺入敵人胸膛。同志們形容他是一只牛虻,這再貼切可是了。他像一只牛虻,叮得敵人瘙癢難忍,不覺露出了丑陋的真實面孔,暴露在世人面前。怪不得敵人對他又恨又怕,語言啊,永遠是最具有威力的武器。
讀了《牛虻》,我們能夠學習到亞瑟那堅韌不拔的頑強性格,以及對國家、事業的滿腔熱情。這些優秀的品質,足夠我們受益終生。
牛虻讀后感(精選17篇)篇九
作者伏尼契寫作的初衷,是想寫一部革命者的贊歌,這從書名便可以看出來。但實際上給我的感受,卻不只是一本關于革命的書。那些讓人念念不忘,甚至潸然淚下的動人情節,不是來自斗爭和犧牲,而是來自牛虻和蒙泰尼里神父,以及與瓊瑪之間的愛和救贖的故事。
先說說亞瑟和瓊瑪。
“瓊瑪,過去我是愛你的。記得你小時候還是個很難看的小丫頭,那時候我就愛你,現在我仍然愛你。”
愛情的種子早在年少的時候就已播下。可卻因為卡爾狄神父的泄密,讓這兩個原本可以成為戀人的伙伴產生了誤會。瓊瑪在沒有聽完亞瑟的解釋就打了亞瑟的一記耳光。而且一直以為是自己的一耳光,讓亞瑟自殺。此后一直活在深深的內疚里不能自拔,三十出頭的人烏黑的.頭發下已經有了縷縷白發。這個見到河流就要想起亞瑟的姑娘,將自己的心狠狠地釘在了耶穌的十字架上,一釘就是十三年。
牛虻是在事后才知道瓊瑪這些年是怎么過來的。正如在某個夜晚看到蒙泰尼里神父跪在神壇前思念懺悔一樣。可是,如果在這個時候告訴瓊瑪自己就是亞瑟,那無疑會讓她更加難受。因此牛虻一直沒有承認。直至死前,給瓊瑪的信中才寫道:
那時候我就愛你,現在仍然愛你。這封信里,在寫道你名字的地方,我也在紙上吻過。我已經吻了兩次,兩次都沒有得到你的同意。
瓊瑪和亞瑟的愛情是個悲劇,亞瑟和神父之間也是一個悲劇。
亞瑟原本以為一生的依靠就是蒙泰尼里神父。替神父找文稿的那個17歲的傍晚,以及和神父一起旅游的那次短暫時光,似乎是全書中最為溫暖的場景。然而,當得知生父就是蒙泰尼里神父的時候,亞瑟的生活崩塌了。帶著對神父的仇恨,他遠走美洲,經歷常人所不能經歷的苦痛。而盡管這樣,他依舊在夢中渴望拉父親的手,渴望得到神父的愛。與其說是為了革命回到故鄉,其實何嘗不是想要神父永久地待在自己身邊,才參加的革命。可就像夢中的舉動一樣,蒙泰尼里神父再一次選擇了上帝,犧牲了自己的兒子。好在作者是善良的,為了不使讀者過分絕望,在結尾處讓蒙泰尼里神父當眾吐露內心的悔恨。他終于選擇了亞瑟,拋棄了上帝。雖然有點遲,但畢竟能給讀者一點心靈的慰藉。一如《唐山大地震》中,做出選擇的母親一樣。
說是紅色年代的產物,但感動人心的卻不只是革命的熱情與犧牲。我看到的,更多的是關于愛和救贖。那個深夜跪在神壇日日懺悔的父親,那個使自己的生活過得如同修女般單調乏味的瓊瑪,他們都深深印在腦海里,一想起來就隱隱作痛。
當然,雖過著非人生活的牛虻,卻能憑著敏感又堅強的內心,走過人生所有的低沉與灰暗。比起保爾,更令人振奮。生活總是在不經意間給我們一棒子,那時候多想想牛虻,似乎就會多一些勇氣和力量。是的,我們需要牛虻這股勁。
牛虻讀后感(精選17篇)篇十
讀了《牛虻》這部名著時,我全然投入其中,久久難于自拔,仿佛看到牛虻無助而又悲痛欲絕的神情,聽到他那急促的呼吸和的吶喊,感受到他那惟有犧牲自我的無奈!小說主人公亞瑟的成長是通過各種矛盾沖突來表現的。
這種矛盾沖突主要包括父子關系、宗教信仰兩個方面,集中體現在亞瑟同神甫蒙太尼里的關系上。開始時,亞瑟并不知道蒙太尼里是自己的父親,而只是把他當作慈愛可親、堪予信任的神甫。當時的亞瑟受到了爭取民族解放獨立思想的影響,在跟神甫的討論中堅持認為:做一個虔誠的基督教徒與一個為意大利獨立而奮斗的人并不矛盾。他不知道兩者在當時的意大利是水火不相容的。神甫對這種天真的想法十分擔心,他寄希望于將來能偷偷消除導致亞瑟反教會統治的危險思想。然而亞瑟對神甫因父子私情而產生的寬容卻作了錯誤的理解,認為宗教與革命是可以統一的,并且不恰當地把神甫看作是教會統治的代表。
由于這一錯覺,當新神甫到來時,他立即遭受懲罰:他和所有的革命黨人遭到逮捕。直到他兒時女友瓊瑪給他一記耳光,人家告訴他新神甫告密,以及蒙太尼里就是他父親時,他那天真的幻覺才痛苦地消散。他開始認識到民族獨立與教會統治是勢不兩立的。這次挫折對亞瑟來說是一場毀滅性的災難,同時又是火中鳳凰的新生。因此,亞瑟自殺這一情節安排有良好的藝術效果,是小說的精華所在。
從此之后,亞瑟再也不是舊“亞瑟”了,他變成了“牛虻”。牛虻歷盡人間肉體與精神的羞辱打擊,在那拼命的靈魂中,把理想栓牢在彎曲的軀殼里,他拼命的忍耐著,等待著。他積攢著力量再次和蒙太尼里神甫——宗教的代表——牛虻的親生父親的那個上帝作戰。把這作為捍衛他心靈的盾牌,為了這個終極目標的實現,他給自己選擇了自我犧牲的道路,以求得蒙太尼里能放棄他的上帝。誠如他所說“除了跟教士們戰斗之外,生命對我毫無意義,我不是一個人而是一把刀,如果你讓我活下去,那你就得承認我這把短刀”,面對強大的敵人,在當時無論是物質、思想,還是組織等條件都不具備情況下,他冷眼看這世界,把自己變成一把短刀。而這由人變成短刀的轉變,卻僅僅是希望蒙太尼里能跟他走。當衷心愿望幻滅時,好像金色晚霞幻化成的仙境,都將隨黑暗到來而消逝。面對無奈的結局,為了喚起最愛人的醒悟,他選擇了死,惟有死才能在蒙太尼里那頑固心底防線上撕開一個裂口,催醒他那迷蒙而遲疑的惺眼。牛虻死了,死在朋友與親人的意外中,死在他明知不可為而又為之的莽撞中,更死在注定的歷史悲劇中。“親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死去何所道?托體同山阿”,我甚感這是對他最適合不過的評語了。劉統勛曾說“做人,就得做出自己的模樣來,做出一個在這世上找不出第二個的人來!那怕把人做的很癡,很狂,甚至把自己的影子當成自己的朋友,可他畢竟是做人了!做了一回屬于他自己的人!”牛虻自謂一生“沒有一個朋友”,率性而為,敢作敢當,倔強不屈,不達目的絕不罷休。
他的確做了這世間“找不出的第二個人”,他活出了自己的模樣!“如果自由但不平安,如果平安卻不自由,就讓往日保存一個美麗的位子吧,不要苛求重逢,不要獨鐘實現,不要怨甚至不要說……那美麗的位置也許只好放在心里,在想象里,在夢里,只好在永遠不能完成的你的長待中……”
牛虻說。自由唯有放棄平安,平安就要放棄自由,他選擇著為自由。但對生命“美麗位置”的追求,是讓人心酸的,這里面有對瓊瑪深深的愛,又有對親生父親的恨——愛的極致就剩下恨。在愛恨纏綿的情感世界里,為了追求世間純真而公平的愛,他用死向蒙太尼里挑戰,向整個世俗挑戰,向統治蒙太尼里那個上帝挑戰。于是,他死了,為了一個人,一個他最愛的人,死了!“于禁忌之處見風骨,與高天之外見春秋”,他死的偉大而又脆弱,死的留戀,死的無奈,更死的讓人揪心!
牛虻讀后感(精選17篇)篇十一
每個人生命里都可能有這樣一本書,它令我們一讀再讀。而每一次閱讀,都會有新的感受。而這些內心感受卻未必可以訴諸文字,因為每次試圖這樣做時,內心都百轉千回。那么,讓我以這首小詩開篇吧!
無論我活著,
還是我死去,
我都是一只,
快活的牛虻。
牛虻留給瓊瑪的絕筆信沒有署名,只有他們兒時一塊學過的這首小詩。
這首小詩如此輕松愉快,與小說悲劇性的結尾形成了強烈的對比。亞瑟給自己取外號為牛虻,就是欣賞牛虻每天快樂地忙碌著。我也希望自己像一只牛虻,哪怕是一只快樂的大馬蜂,所以,以這首小詩開篇。
亞瑟有了牛虻的堅韌和樂觀,卻始終無法快活。
亞瑟是一個聰慧、敏感、善良、純潔的青年,他自幼嬌生慣養,品德白玉無暇,他見不得丑陋,更忍受不了任何的欺騙。所以,當他猛然間發現他是蒙泰尼里的私生子的真相后,他的人生信仰受到了致命打擊,重創之下,他決定用假死來獲得新生。而所謂的“新生”又是什么呢?是他墮入了“真正的人間地獄”。亞瑟初到美洲時,為了糊口他先后做過搬運工、雜役以及在賭場里充當仆人,在一次奉命驅逐一名輸紅了眼的醉鬼賭徒時,被這名拉斯加水手用一條撥火棍打得渾身上下除了脖子沒被折斷外,幾乎所有的骨頭都斷了。在被潦草地胡亂拼接上后,落下了終身的殘疾。“瘸腿”、“殘手”和時時發作的疾病讓那么驕傲的亞瑟很難再找到工作,為了糊口亞瑟一度淪為了馬戲班子里一名出盡洋相被人嘲笑戲弄的小丑。整整兩年的時間,他被濃墨重彩地描畫裝扮成一個駝背怪物,扮演粗俗下流的小丑以博得觀眾的嘲笑。在這樣的自我作踐的過程中,他感到自己已經徹底失去了做人的尊嚴和勇氣,而他仍然選擇活下去。亞瑟嘗盡了世間百味,同時也改變了對很多問題的看法。他后來從馬戲班子里逃了出來,加入了杜普雷探險隊。在五年的探險過程中,他用自己的勇敢、智慧和善良獲得了作為人的尊嚴,以及羅尼等人的友誼。他終于活了過來,好不容易才重新活了過來。與他的生命一起復蘇的還有他做人的勇氣。回到歐洲后,他成為一名雜志的特約記者,他用犀利的筆對天主教的偽善進行了毫不留情的諷刺,他利用自己特有的敏銳捕捉到政治上風云變幻,他的生命重新被革命的火焰燃燒出激情。在一次又一次的冒險中,他重新得到了生命尊嚴的肯定,在與教會的較量過程中,他像匕首像投槍一樣直插敵人的心臟。另一方面,他從始至終都深愛著蒙泰尼里,他對蒙泰尼里的愛是如此深刻,以至于恨也成為表達眷戀的一種方式,他在報紙上毫不留情地嘲笑這位主教大人,同時,他又以匿名讀者的身份為他所崇拜的紅衣主教進行捍衛。很明顯,這是他身體里的兩個“我”矛盾沖突的結果吧?而那一次,他為了營救戰友,明知兇險卻毅然前往。果然,如他所料,他碰上了“一個跟他長得一模一樣的鬼魂”,于是他被逮捕了。在獄中,亞瑟不愿意再妥協,執拗地要蒙泰尼里在兒子和上帝之間作出選擇,蒙泰尼里選擇了上帝。牛虻被處決了,蒙泰尼里痛失愛子,悔恨交加,最終精神錯亂而死。
十九歲的亞瑟對于蒙泰尼里的愛勝過了一切,而蒙泰尼里的欺騙毀掉了他對于上帝的信仰。他尋求新生,想活在沒有欺騙的世間。而此后他所遭遇的一切,讓他不得不依靠謊言度日。他的痛苦來源于強烈的自尊,而真正的人間地獄又毀滅了他的自尊。咬牙切齒的恨后面都是刻骨銘心的愛啊,為了愛,亞瑟又一次選擇了慷慨赴死。蒙泰尼里呢,他用對上帝的信仰來拯救自己的靈魂,在第一次失去亞瑟后,他陷入了痛苦和絕望之中,那之后的十三年,他用對蕓蕓眾生的大愛來麻痹自己,支撐自己在苦海中泅渡。第二次,也就是最后一次,他在亞瑟和上帝面前作出了抉擇,他為了所謂蕓蕓眾生的平安和幸福,犧牲了自己的愛子,飽嘗上帝痛失愛子之悲慟。他后悔了,他在淹沒自己的巨大悲慟中體會到圣父之悲。進一步,他認識到上帝犧牲愛子之悲痛的虛偽,因為基督耶穌可以復活,而自己的亞瑟卻活生生地被自己獻給上帝以邀寵,獻給基督徒作為祭禮。蒙泰尼里無法承受這巨大的悲痛,亞瑟死后不久他也因“心臟動脈瘤破裂”而死。
一個人的愛有多深,怨恨就有多綿長。至親至愛的人對自己的傷害是最能置人于死地的。雖非己愿而事實是蒙泰尼里親手鑄就了亞瑟的悲劇。亞瑟不肯妥協的性格,也是他遭遇悲劇命運的原因。他把這個世界看得非黑即白,對待別人的錯誤不懂得寬容,除了尖刻的嘲諷就是玩世不恭地愚弄。對待自己也并不仁慈,于是,他沒有給自己留活路。他過于自尊,哪怕在他最摯愛的蒙泰尼里和瓊瑪面前,他也表現得那么驕傲那么目中無人。他對自己的痛苦難以忘懷,對于別人的痛苦也缺乏設身處地的深刻體會。因為自己遭遇了很多非人的待遇就理所應當去仇視人群嗎?智力平庸的人就活該被愚弄嗎?為了保護自己就該像個刺猬一樣對待朋友嗎?即使生命只是個臭皮囊,難道僅僅因為厭惡了人間的丑陋就對它不懂得愛惜了嗎?畢竟,還有那么多美好的事物、迷人的時刻。
我認為一個飽經苦難的人,更應該珍惜自己的生命,更值得擁有幸福的人生。我不贊同亞瑟像一個戰士、斗士那樣悲壯地死去,哪怕它的意義在于揭露宗教的虛偽,為了跟上帝爭寵,為了喚醒中宗教毒害頗深的蒙泰尼里。我希望他像一只快樂的牛虻,永遠地活著。
一本好書,展示的是另一個世界、另一種人生。它把讀者的愛恨悲歡的和書中人物的愛恨悲歡進行溝通交流,讓我們的心靈因為共鳴而得到滋養,變得更加豐盈。從這種意義上來說,《牛虻》當之無愧是一部不朽的作品。
牛虻讀后感(精選17篇)篇十二
很小的時候在一堂語文課上就聽老師提起過《牛虻》,但因當時條件有限沒能拜讀,但也許是小孩子崇拜英雄的原因,我心底深深地記住了他——牛虻,甚至直到今天也無法忘懷。
前幾天到圖書館看書本來并無意去找它,卻在一個不起眼的角落里遇見了它,在擺列的眾多新書中它是那么渺小和蒼老,泛黃的書頁似乎已經無法引起想去觸摸它的興趣,但當我看見它時一種神圣而莊嚴的情感油然而生,因為那久經時間洗滌的泛黃的書頁中記載著我心目中偉大的英雄——牛虻。
哪里有壓迫哪里就有反抗。上一個世紀意大利人民處于深重的災難之中,奧地利侵略者、教皇和封建統治者形成了三座大山,無情而殘酷地壓迫著意大利人民,但是勇敢的意大利愛國志士們毫不屈服,他們堅強而勇敢地為了祖國的統一,民族的獨立而奮斗著。亞瑟,單純、天真、幼稚的愛國青年,在苦難的磨練下最終成為一名成熟的、有血有肉的愛國英雄。當知道牛虻就是亞瑟時,我震驚了,很難想像到底是什么樣的經歷使他由天真、單純變的成熟而干練,又是什么樣的動力使他肢體殘疾、疾病纏身后仍不屈不撓。都說時勢造英雄,我想確實是這樣的,在那個黑暗污濁的社會里擁有堅定理想信念的牛虻傲然獨立,為著民族的解放和自由而奮斗著。
他早就知道“很可能我有一天就被人家殺死——這是一個革命工作者的自然后果”。但是他毫不畏懼,更不會因此而退縮。在給瓊瑪的信中,他寫道“我已經盡了我工作的本分,這次死刑的判決,就是我已經徹底盡職的證明。他們要殺我,是因為他們害怕我”,“如果你們留下來的人能夠堅定地團結起來,給他以猛烈的打擊,你們就要看到偉大的成就了”。讀到這里我看到了他對敵人的蔑視、不妥協,他面對死亡威脅時的威武不屈,以及他臨死前絲毫也不放棄對敵人的嘲弄與譏諷。他堅貞不屈的斗爭精神和對正義事業的必勝信念,對民族解放事業的無限忠誠,以及視死如歸、慷慨就義的英雄行為深深地感動著我。
牛虻,我心目中的英雄,從他的身上我看到了一個真正的強者。他讓我明白了人生中遇到挫折并不可怕,關鍵是無論遇見怎樣的苦難都不要輕言放棄,要堅守自己的理想,要充滿信心堅強的面對人生。
牛虻讀后感(精選17篇)篇十三
昨日看《牛虻》正到關鍵時刻……可是沒有之后看下去。因為這個時刻,對于看一個故事來說是最美的,所以我期望它能更長久些。
第一卷,年少的亞瑟是虔誠而完美的基督徒。相信同志,相信意大利的民主,更相信上帝,以及它忠實的奴仆蒙太里尼神父。
第二卷,發生了一個變故,這個變故改變的,不僅僅是亞瑟的人生,還有他那顆原本潔凈無塵的靈魂。他有了臉上的疤痕和身體的殘疾,有了神經質的口吃和尖酸刻薄的言辭,有了一個形象的新名字——牛虻。他企圖忘記過去又絕難擺脫過去,他愛的人也是他憎恨的人。他就是如此矛盾而痛苦的活著,讓人不解。
第三卷。
開始寫“第三卷”的時候已經距離那個“昨日”半個月了,因這個故事而開始的幽暗心境已經漸漸明朗,看到雨夾雪之后的燦爛陽光,心境清明。
已經有些忘記第三卷講的是什么了,或者說,整個故事都已經被我漸漸淡忘了。可是能夠用一句話概括第三卷,就是牛虻死了。
這個結局讓人悲痛,我為此足足消沉了一個星期。可是兩個星期以后,我已經回到了自我的生活,就像從來不明白這個故事一樣。我不能再說什么,關于信仰,關于死亡。也許就像海明威說的,有些故事進行到之后,你會發現,死是唯一的結局。
我的這個“讀后感”寫得很沒樣貌,沒有中心,也沒說出個所以然來,有點對不住小學時代的語文教師。可是真是……兩個星期,就已經時過境遷了。新近看完的一本書是毛姆的《刀鋒》,四天以后的今日,已然也是時過境遷。
唉,不明白看書為了什么。
牛虻讀后感(精選17篇)篇十四
說起讀后感,讓我記憶猶新的還有《牛虻》這本書。它是我在初二上學期讀到的。
主人公亞瑟甚是讓我欽佩。十八歲的亞瑟自小缺乏父母的關愛,與哥哥生活在一起。但是一次事件徹底顛覆了他平凡的生活,他被一個偽君子——共產黨人的一個敗類,所誣蔑,又因神父的調職而痛苦地偷渡到南美洲,在外地到處游蕩,磨煉自己頑強不屈的意志,滿身的傷疾成為了他經歷的見證,唯獨他那雙眼睛所綻放出的光芒,在他隕落時都不曾暗淡!
亞瑟,他身上頑強不屈的精神;遇事沉著冷靜的態度;無私奉獻的英雄氣概深深的吸引了我!十八歲的他,一個陽光,開朗的少年,經歷了非人般的困難,但他都一個一個克服了,他改名為“里瓦雷士”成為了一名諷刺現實的小說家——牛虻。左臂扭曲,傷痛都沒使他放棄倒下,反而愈戰愈勇。
看看他,又想了想現在的我,我紅了臉,自愧不如。主人公亞瑟經歷那些挫折,都沒使他放棄。而我,一個小小的挫折——一次小月考。都把自己弄得萎靡不振,甚至有想要放棄的想法,我為何不學學他那遇事沉著冷靜的態度呢?為何不學學他那頑強不屈的精神呢?自己為何會考試失利,那還不是和自己上課不認真聽講,回家不認真學習有直接關系嗎?一定奧改掉這臭毛病!
這又讓我想起那句“無論我活著,還是死了,我都是一只快樂的牛虻”。
牛虻讀后感(精選17篇)篇十五
我都是一只牛虻日記。
快樂地飛來飛去。
這首小詩,是牛虻最后的字跡,寫完它,他就上了行刑場,然后他死了。
他死得很艱難,因為給他行刑的士兵,都是那么愛戴他,他們拿槍的手在顫抖,他們的淚在臉上淌,可他們還是必須殺死他,那是工作。在無數發子彈聲后,牛虻還是死了,全身都中了彈,可是死得那么堅強,那么燦爛。
蒙泰尼里看著自己的兒子死去,是他親手殺死了他,是他,在上帝和兒子之間,毅然選擇了虛假的慈悲的上帝,而放棄了自己那么可憐又那么需要愛的兒子。他注定為自己的選擇而后悔,他注定被自己逼瘋,最后,偉大的紅衣主教還是瘋了,還是死了,上帝不是慈悲的,上帝沒有因為他的忠誠而對他忠誠。
亞瑟是可憐的,瓊瑪的一個巴掌把他從意大利打到了南美,多少年的苦難,他全忍了下來,終于,他又回到了意大利,他又見到了瓊瑪,他們相愛,卻得不到永遠。他死了,她哭了,他痛苦的所有時間,她也痛苦著。而正當她知道他還活著,她可以釋然,她可以漸漸忘記自己曾經的錯誤時,他又一次活生生地死在了她的面前。
作為偉大的紅衣主教,選擇上帝是理所當然的,基督被釘在十字架上,他注定是慈悲的,他注定可以接受所有人的懺悔,而他能做的,也僅僅是接受懺悔而已。他并不能為人們做什么,他不能,他救不了蒙泰尼里,更救不了亞瑟。可是蒙泰尼里不懂,一直都不懂,他這樣對待自己的兒子,是多么得不公平,可是他卻不了解,他被上帝所迷惑,他的心里只有那個空洞的上帝。
再次懺悔嗎?
于是無補……。
牛虻讀后感(精選17篇)篇十六
昨天看《牛虻》正到關鍵時刻……可是沒有接著看下去。因為這個時刻,對于看一個故事來說是最美的,所以我希望它能更長久些。
第一卷,年少的亞瑟是虔誠而完美的基督徒。相信同志,相信意大利的民主,更相信上帝,以及它忠實的奴仆蒙太里尼神父。
第二卷,發生了一個變故,這個變故改變的,不僅僅是亞瑟的人生,還有他那顆原本潔凈無塵的靈魂。他有了臉上的疤痕和身體的殘疾,有了神經質的口吃和尖酸刻薄的言辭,有了一個形象的新名字——牛虻。他企圖忘記過去又絕難擺脫過去,他愛的人也是他憎恨的人。他就是如此矛盾而痛苦的活著,讓人不解。
第三卷。
開始寫“第三卷”的時候已經距離那個“昨天”半個月了,因這個故事而開始的幽暗心情已經漸漸明朗,看到雨夾雪之后的燦爛陽光,心境清明。
已經有些忘記第三卷講的是什么了,或者說,整個故事都已經被我漸漸淡忘了。但是可以用一句話概括第三卷,就是牛虻死了。
這個結局讓人悲痛,我為此足足消沉了一個星期。可是兩個星期以后,我已經回到了自己的生活,就像從來不知道這個故事一樣。我不能再說什么,關于信仰,關于死亡。也許就像海明威說的,有些故事進行到后來,你會發現,死是唯一的結局。
我的這個“讀后感”寫得很沒樣子,沒有中心,也沒說出個所以然來,有點對不住小學時代的語文老師。不過真是……兩個星期,就已經時過境遷了。新近看完的一本書是毛姆的《刀鋒》,四天以后的今天,已然也是時過境遷。
唉,不知道看書為了什么。
牛虻讀后感(精選17篇)篇十七
《牛虻》是一本革命小說,《牛虻》一書的作者是愛爾蘭的女作家埃塞爾.莉蓮.伏尼鍥,埃塞爾.莉蓮.伏尼鍥是一位頗有傳奇特色的愛爾蘭女性。她生于愛爾蘭科克市。父親喬治.蒲爾是個數學家。她年幼喪父,隨母親由愛爾蘭遷居倫敦謀生。1882年,她得到親友的一筆遺贈,只身前往德國求學;1885年畢業于柏琳音樂學院;其間曾在柏林大學旁聽過斯拉夫學課程……直到1897年,埃塞爾.莉蓮.伏尼鍥的《牛虻》出版。
早年身為大學學生的亞瑟出于對瓊瑪的男友、同為革命同志的波拉的嫉妒,在向神父懺悔愛情時,泄露了革命黨人的秘密而鑄成了終生大錯。同樣,“牛虻”一喻也隱含著后來的革命者牛虻以一系列頗為極端的方式,猛烈地攻擊曾經對他隱瞞真實身份的生父蒙泰尼里神父、出賣過他的天主教會,以及因誤解而拋棄他的女友瓊瑪,以報復當初所遭受的蒙騙和侮辱,并重新找回早失去的個人尊嚴。
同時,“牛虻”的神話或多或少蘊含著一系列“變形”的母題,與此相呼應,在小說《牛虻》中,早先年輕英俊的亞瑟,十三年后變身為面目恐怖的神秘人物牛虻,無論是他的外表還是內心都發生了驚人的變化。另外,他在海外流亡的歲月里不斷改變職業和身份;在回到意大利以后,他不斷喬裝改扮自己,以投身于各種充滿風險的地下革命活動。這種化身和變形,不僅是敵人對他真假莫辨,而且他當年的愛人和親人有時也無從分辨。這一系列包含在小說中的富有神秘性和悲劇感的浪漫情節,不能說不是“牛虻”這一文學原型所賦予主題的應有之意。
通讀《牛虻》,人們不能不說,小說主人公其實就是一只蘇格拉底式的“牛虻”。在他身上,不僅體現出智慧、勇氣和飛蛾撲火般的執著,更體現出一種深沉的、甚至在普通人看來不少有點另類的愛國主義情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