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寫申請書時,要充分表達申請者的動機、目標和自身的優勢,讓對方了解申請者的價值。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更多申請書范文,希望能夠對大家寫作申請書時提供一些啟示和參考。
第三人參加訴訟申請書(熱門21篇)篇一
1.文書的含義及作用。
民事訴訟中的第三人,是指對他人之間的訴訟標的主張獨立權利,提出獨立請求,或者雖然不主張獨立權利,但由于案件處理結果與其有法律上的利害關系,而參加到原告、被告已經開始的訴訟中進行訴訟的第三方當事人。第三人參加訴訟申請書,即是民事訴訟中的第三人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請求參加到已經開始的,與其有法律上的利害關系的訴訟中的訴訟法律文書。
民事訴訟以雙方當事人對抗為原則,最基本的訴訟格局是原告與被告雙方構成對抗。但有時原告與被告之間的訴訟會直接或間接地涉及到第三方當事人的利益。為維護第三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正確處理民事糾紛,《民事訴訟法》設立了第三人參加訴訟制度,根據《民事訴訟法》第56條之規定,對雙方當事人的訴訟標的,第三人認為有獨立請求權的,有權提起訴訟。對雙方當事人的訟訴標的,第三人雖無獨立請求權,但案件處理結果與其有法律上的利害關系的,可以申請參加訴訟,或者由人民法院依職權通知其參加訴訟。由此可見,第三方當事人參加訴訟的方式可以是自己申請參加,也可以是由人民法院通知參加。而由自己申請參加時,第三人應向人民法院提交第三人參加訴訟申請書。第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參加訴訟申請書時,應符合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1)申請人必須對原告、被告爭議的訴訟標的有獨立請求權,或者雖無獨立請求權,但案件處理結果與其有法律上的利害關系。(2)申請人必須是為保護自己的民事權益,以自己的名義實施參加訴訟行為。(3)申請人申請參加訴訟的時間必須是在他人之間的訴訟已經開始,但人民法院尚未作出裁判之前。
訴訟的申請書后,將第三人與原告、被告之間的訴訟合并審理,一并作出判決,不僅可以簡化訴訟程序,徹底解決彼此有牽連的糾紛,而且可以防止法院對同一問題作出相互矛盾的判決,同時也有利于節約訴訟資源。
2.文書制作要點。
首部:
(1)首頁正上方注明文書名稱。
(2)申請人基本情況:申請人是公民的,寫明其身份等基本事項,所列事項與起訴狀中當事人基本情況諸事項相同;申請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寫明其全稱、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職務。正文:
寫明第三人申請參加訴訟的.具體請求內容及所依據的事實、理由和相關證據材料。
(1)請求事項:明確寫出第三人參加到訴訟中的具體請求。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應寫明對原告與被告之間爭議的訴訟標的提出的具體訴訟請求。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應寫明申請參加訴訟,并支持當事人某一方的訴訟請求。
(2)事實和理由:闡明第三人申請參加訴訟的具體事實原因和法律依據。具體闡述時,應從該第三人與原告、被告之間的訴訟具有法律上的利害關系這一事實著眼,陳述第三人參加訴訟的原因及必要性。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應闡明其對原告、被告之間訴訟標的主張獨立請求權所依據的具體事實和理由,基于所述事實,根據法律有關規定,提出自己的訴訟請求,以對抗原告、被告對該訴訟標的的主張。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應闡明其與所支持的一方當事人之間的法律關系發生的具體事實,以表明其與本案處理結果具有法律上的利害關系。基于這種利害關系,根據法律有關規定,提出參加訴訟的申請。
(3)證據及其來源:寫明第三人參加訴訟所依據的相關證據材料名稱、來源,有證人的應寫明證人姓名及住址。
制作第三人參加訴訟申請書時,應注意:闡述申請事實與理由時,應寫清楚第三人與原告、被告之間訴訟的具體法律關系,這是第三人參加他人已開始訴訟的前提條件。陳述事實要條理清楚,闡明理由應確實充分。
(二)格式。
第三人參加訴訟申請書(熱門21篇)篇二
申請事項:申請作為原告參加訴訟。
事實與理由:
等九人訴秦、x區xx街道xx村村民委員會一般財產權屬糾紛你院業已受理。申請人是權利人婚生女,為其法定繼承人,在上述案件中申請人應當與權利人其他繼承人享有同等權利。為此,申請人作為法定繼承人有權作為原告參與本案的審理,請求你院依法準許申請人之請求。
此致
x人民法院
申請人:
年月日
第三人參加訴訟申請書(熱門21篇)篇三
申請事項:申請作為原告參加訴訟。
事實與理由:
____等九人訴___區__街道__村村民委員會一般財產權屬糾紛你院業已受理。申請人是權利人___的婚生女,為其法定繼承人,在上述案件中申請人應當與權利人___的其他繼承人享有同等權利。為此,申請人作為法定繼承人有權作為原告參與本案的審理,請求你院依法準許申請人之請求。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請人
年月日
第三人參加訴訟申請書(熱門21篇)篇四
申請人:
申請事項:申請人父親因作為原告起訴_____人身損害賠償糾紛一案,因原告在訴訟過程中死亡,申請人依法申請加入訴訟,將原告由申請人的父親變更為申請人本人。
事實和理由
年月日,申請人父親____因人身損害侵權糾紛起訴到貴院,貴院于當日予以受理,并定于20__年11月13日開庭審理。但由于______因病情嚴重,于20__年10月2日不治身亡。申請人作為法定繼承人,享有繼續進行訴訟和要求損害賠償的權利。因此,申請人依法申請加入訴訟,請求法院將原告____變更為申請人本人,繼續進行訴訟。
此致
人民法院
第三人參加訴訟申請書(熱門21篇)篇五
申請人:(全稱、地址、救助基金管委會辦公室主任姓名及職務)申請事項:
貴院受理xx(原告)訴xx(被告)民事賠償糾紛一案,由于要本申請人在發生后已代墊xx(原告/受害人)的搶救費用/喪葬費用,對該案訴訟標的有獨立請求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之規定,申請以第三人的身份參加訴訟,提出獨立訴訟請求:
一、請求確認本訴中原告請求的訴訟標的主張中應償還已墊付的搶救費用(喪葬費用);
二、本案訴訟費用由本訴原告(或被告)承擔。事實與理由:
一、申請人于*年*月*日代原告(受害人)墊付了其在**醫院搶救時的搶救費用元,費用已支付給醫院或受害人及其親屬。
二、申請人于*年*月*日代某人(受害人)墊付了其喪葬費元,費用已支付給了其近親屬(原告)。
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條、《機動車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四條等有關規定,向賠償責任人(原告/被告)行使追償責任。
附件:1、墊付通知書
2、付款憑證3、承諾書
申請人(簽名并蓋章)
年月日
第三人參加訴訟申請書(熱門21篇)篇六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寫明申請參加訴訟主體的姓名或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基本情況)。
請求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寫明參加訴訟的請求,如請求作為第三人申請參加訴訟)。
申請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寫明申請參加訴訟的`理由及依據。如同被訴行政行為有利害關系但沒有提起訴訟,或者同案件處理結果有利害關系)。
證據及其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請人:______________(簽名蓋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三人參加訴訟申請書(熱門21篇)篇七
申清人:施________,男,______年___月___日生,漢族,____________省______縣人,農民,住______縣______鄉______村。
代理人:施________,男,______年___月___日生,漢族,農民,系施_________之子,籍貫與住所同施_________。
請求事項:。
你院受理的施______訴施________房產糾紛一案,由于該案的處理結果與申請人有法律上的利害關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56條規定,申請人申請以第三人身份參加訴訟,提出獨立請求。
1.認定申請人為______區______大街___號房產權利人之一。
2.該房產分割方案中,申請人應占有三分之一份額。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與原告、被告系同胞兄弟。申請人______年只身到北京經營一吊爐火燒攤,______年因生意興隆,想要擴大營業,遂叫二弟施________(本案被告)和三弟施______同來北京,共同經營一山東面食鋪。______年春,兄弟三人已有可觀積蓄,便議論買房以為永久居住。這時,父母來信,說年事已高,身體不好。我作為長子,遂回鄉侍奉父母。不久,原、被告和我以三人經營面食鋪的積蓄,以被告施_________名義買下______區______大街___號房產一所,即平房十間。當時,三人曾言明該房產為三人共同所有。
五十年來,我在老家待奉、安葬父母,撫育子女成人,未到北京居住;兄弟之間亦未提及分割房產一事?,F原告、被告之間念及年事已高,為不給子女留下麻煩,決定分割房產;但意見未能一致,提起訴訟。申請人認為,當初購買房產之款項,有我之一份,購買之后,曾言明三人共有,現分割該房產理所應當有我一份;原告、被告在北京之基業,系由我開創,共同經營之中,我的貢獻最大(有同業人員_________、______,原房主______,經紀人______,該房產老鄰居_________,_________可以作證),請求分割三分之一并不為過,懇請支持。
此致
______市______區人民法院。
第三人參加訴訟申請書(熱門21篇)篇八
年齡:_______。
民族: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被申請人(姓名):__________。
年齡:_______。
民族: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申請事項:。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與___________因___________一案,你院以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_號___________案件受理,被申請人___________與本案正在進行的訴訟,具有法律上直接的利害關系。
此致
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請人:。
申請日期:年月日
第三人參加訴訟申請書(熱門21篇)篇九
申請人:
申請事項:申請人父親因交通事故作為原告起訴——人身損害賠償糾紛一案,因原告在訴訟過程中死亡,申請人依法申請加入訴訟,將原告由申請人的父親變更為申請人本人。
事實和理由
——年月日,申請人父親——因交通事故人身損害侵權糾紛起訴到貴院,貴院于當日予以受理,并定于20xx年11月13日開庭審理。但由于——因病情嚴重,于20xx年10月2日不治身亡。申請人作為法定繼承人,享有繼續進行訴訟和要求損害賠償的權利。因此,申請人依法申請加入訴訟,請求法院將原告——變更為申請人本人,繼續進行訴訟。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請人:
年月日
繼承人參加訴訟申請書三:
申請人:xxx,女,漢族,年月日,住江蘇省xxxxxxxxxx
申請事項:申請作為原告參加訴訟。
事實與理由:
第三人參加訴訟申請書(熱門21篇)篇十
申請人:李**,女,19**年*月*日出生,漢族,居民,住**縣***院家屬房。
你院受理原告張**訴被告王**法定繼承糾紛一案,由于該案件處理結果與申請人有法律上的利害關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之規定,申請人要求以第三人參加訴訟,提出獨立的訴訟請求如下:
請求將申請人列為xx的法定繼承人參與遺產分配。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李**作為王小*的繼母有合法的繼承權。
王**與張**離婚時,王小*系未成年人,正在讀高一,王小*讀高中及讀大學的學費及生活費都是由王**與李**共同支付的,王小*出事時的搶救費和安葬費都是王**與李**出的,也就是說,養育孩子的費用是用王**與李**的夫妻共同財產來養育的,李**對王小*盡了撫養義務,李**與王小*之間形成了撫養關系。根據我國《繼承法》的相關規定,繼母有權利繼承繼子的遺產。
此致
**縣人民法院。
申請人:李**。
20**年*月*日。
第三人參加訴訟申請書(熱門21篇)篇十一
申請人:xx,男,漢族,1939年xx月xx日生,住xx北流市清水口鎮大塘邊村合面組。。
原告xx、xx訴被告xx排除妨礙糾紛一案貴院已受理[(20xx)北民初字第2262號]),申請人認為該案件的處理結果與申請人有法律上的利害關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之規定,現申請參加訴訟。
申請事項:。
1、請求準許申請人參加本案訴訟活動;。
2.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事實與理由:。
一、基本事實。
申請人有兄弟姐妹8人:十一姐(嫁塘岸貢塘)、十二姐(嫁塘岸六和)、十四姐(嫁陸川珊羅)、大哥xx(終身未婚,83年去世)、本申請人xx排第二、三弟xx(原民安初中教師、退休)、四弟xx(20xx年7月11日去世)、五弟xx,父親在1976年就已去世,母親xx(1991年去世)。
1978年第一次分家,當時已經結婚的本申請人、三弟xx各立一戶、大哥xx(時年41歲)和兩個當時尚未結婚的弟弟xx(時年30歲)、xx(時年26歲)和母親xx另立一戶。
由于家居山區、貧窮,交通十分不便,分家時,五兄弟中只有本申請人和做教師的學輝兩人結婚,其他三個兄弟均是光棍。
1984年、1985年前后,民安鎮十字鋪搞土地房產開發,當時xx在民安初中教書,知道了這個消息,他自己購買了一份屋地,另外叫在山區農村居住的我們三兄弟(那時大哥xx已經去世)也籌錢另外購買一份屋地,以搬出這個山窩,便于討老婆。對于這一份屋地,共需要1895元價款(133平方米,每平方米14.25元,合計1895元),于是我們在農村的三兄弟(學才、學欽和學榮)約定:由申請人xx戶出950元,占一半屋地份額(66.5平方米),目的是讓申請人的子女長大后在城區有個落腳點,也好討老婆;其余部分由xx、xx和母親戶出資945元,也占另外一半屋地份額(66.5平方米),錢款籌措好后,我們一起把總共1895元錢交給xx,由其帶出交到民安土地所,現在的民安土地所仍保留有當年的《十字鋪購房示意圖》,其中新安街16號仍標注有“xx、xx、xx”。
1986、87年申請人xx和xx、xx兩家人又各自按上述比例出資、出人工在以上土地上建好了一層房屋(133平方)。
在1988年xx月7日《土地登記申請書》中記載:申請人xx,家庭人口7人(注:xx家5人+學欽+學榮)。
建好房屋后,學欽、學榮兩兄弟于1987年左右搬到十字鋪新屋居住,繼續作為一個家庭共同生活,由于兩間房子不夠申請人全家人居住,申請人一家和老母親xx仍留在鄉下,暫時沒有搬出十字鋪新屋居住。
1988年xx在36歲時終于討上了老婆;。
1990年學譚欽在42歲時也和劉月珍結婚了;。
1991年,老母親xx去世。
1992年春節期間,xx、xx分家,在吳元慶主持下,對本案訟爭的房產做了如下約定:。
1、首先按大份分屋,即學才一份,學欽學榮共同一份,
2、學欽、榮現住落的房不變,誰住誰要,但現在未住人的兩間空房應為學才所有。
3、兩個鋪面,學才要梁祝興邊介一間,學欽、學榮要學輝邊介一間。
4、分居樓面的建設,樓梯入兩間為學才所有,樓梯間出倆間為學欽學榮各建一間。
此分家析產約定各方二十年來均無異議。
二、xx不是xx的法定繼承人,不具有本案的訴訟主體資格。
1990年xx與劉月珍結婚后,1992年11月,因農村計劃生育抓得很緊,劉月珍的一個親戚為了逃避超生的處罰,把其中一個超生的女兒化名“xx”寄養在十字鋪xx夫妻住處,由其代為撫養,xx月xx夫妻才憑第一胎《準生證》生育第一個女兒xx。
因此,xx是xx的唯一繼承人。
對于xx,由于僅僅是其親戚的委托代養關系,不是繼承人!
申請人查閱《戶口薄》第44頁記載:。
大塘邊大隊合面生產隊,在戶主xx戶中記載有:母親xx、弟xx(92.4分戶),弟xx,嬸黃芳、嬸劉月珍(92.4分戶)。
查閱北流市公安局制的《常住人口登記表》記載:。
編號20,戶主xx,男,48年5月5日生,民族,漢,初中,農;。
妻,xxx,女,60年2月4日生,民族,漢,高小,農,備注,亡;。
女:xx,女,xx月3日生。
在《戶口薄》和《常住人口登記表》的`xx的戶口欄中,沒有xx的人口信息記載。
xx生前的戶籍是xx北流市清水口鎮大塘邊村合面組9號,一直到死前,xx戶雖然在民安鎮十字鋪新安街16號居住生活,但是戶口仍保留在原籍,從沒有家庭成員遷往別處,更沒有人遷往民安鎮。
而xx的戶口信息為“xx北流市民安鎮新華街3號”
從以上xx的戶口本信息可知,xx只在年xx月3日憑《準生證》生育過xx一個孩子,此前沒曾生過、抱養、收養過xx,也從來就沒有辦理過xx的收養手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第十五條規定:收養應當向民政部門登記,收養關系自登記之日起成立。但是目前,第一,原告沒有提供證據證明xx是xx的女兒;第二、原告也沒有提供證據證明xx夫婦辦過xx的收養手續,提供的戶口登記也沒有反映xx與xx系父女關系或養父女關系;第三、原告更沒有提供xx生前曾經立過遺囑,因此,xx根本就不是xx的遺產繼承人。
從以上情況看,首先,xx與xx沒有血緣關系,其次,xx與xx不具有擬制血親法律關系,由于xx不是死者xx的法定繼承人,所以,xx不具有本案的訴訟主體資格。
訟爭房產的土地使用證雖然只登記在xx一個人的名下,但土地使用證作為一個單一證據,并不能最終確定系爭房屋所有權歸屬的真實內容,物權發生爭議時,其內容的確認最終必須綜合購買房屋土地的出資情況及當事人當初如何約定,本案申請人雖然沒有及時申請土地和房屋權屬(變更)登記,但誰都無法否認申請人是訟爭房屋的出資人、購買人、建造人,因此,申請人是訟爭房產的合法所有權人!
在xx20xx年7月去世后,xx等人見《土地使用證》只有xx一個人的名字,認為有機可乘,見利忘義,不顧此房子的其中一半原是申請人出資購買建造的事實、也不顧學欽、學榮兩兄弟原來是一家人,1992年才分家的歷史事實,錯誤地認為《土地使用證》是權屬的唯一憑證,企圖把申請人和xx等人掃地出門,侵占我們合法的房屋所有權。
綜上,申請人認為,xx主張訟爭樓房歸屬于她和xx所有是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的,尤其是xx根本就不是xx的法定繼承人,根本就沒有資格向我們主張權利!為使本案申請人xx及被告xx的合法權益不受非法侵害,現申請人特向貴院提出申請參加本案的訴訟活動,請貴院批準申請人參加訴訟并依法支持申請人的訴訟請求。
此致
xx市人民法院。
申請人:。
二0一x年九月二日。
第三人參加訴訟申請書(熱門21篇)篇十二
住所地:
身份證號碼:
原告邵世杰與被告新疆匯金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娜莎·曾潔及第三人烏魯木齊興源房地產開發公司股權轉讓合同糾紛一案已經貴院立案,申請人認為對當事人訴爭標的享有獨立請求權,特依法向貴院申請參加訴訟,請求及事實與理由如下:
2、恢復烏魯木齊興源房地產開發公司股權原狀;。
3、本案訴訟費由原、被告承擔。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六十五條之規定"對當事人雙方的訴訟標的',第三人認為有獨立請求權的,有權提起訴訟""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有權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成為當事人"。烏魯木齊興源房地產開發公司有兩名股東,申請人為股東之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二條之規定,"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而原告向被告轉讓股權時未征得申請人同意,且經申請人了解,原告與被告在辦理股權變更申請時偽造申請人簽字辦理了股權變更登記,原、被告的上述行為違反法律規定,且侵害了申請人的股東權利,其行為無效,據此申請人請求參加訴訟,確認原、被告股權轉讓行為(包括原、被告簽署的相關轉讓類合同和其他法律文件)無效,及恢復烏魯木齊興源房地產開發公司股權原狀的申請及訴訟請求有充分的事實和法律依據,懇望裁準。
此致
敬禮!
20xx年xx月xx日。
第三人參加訴訟申請書(熱門21篇)篇十三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訴本溪鋼鐵集團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溪北營鋼鐵(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遼寧新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宋文忠人身損害賠償糾紛一案,由于本事故導致本人高位截癱,四被告拒不支付相關費用,本人系農民工,經濟困難,無力交納訴訟費用,為此,申請人特根據《民事訴訟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相關規定,向貴院提出減免訴訟費的申請,請求貴院依照有關規定對訴訟費用給予減免,請予準許。
此致
___區人民法院人民法院。
申請人:___。
20__年_月_日。
第三人參加訴訟申請書(熱門21篇)篇十四
住所地:
身份證號碼:
原告邵世杰與被告新疆匯金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娜莎·曾潔及第三人烏魯木齊興源房地產開發公司股權轉讓合同糾紛一案已經貴院立案,申請人認為對當事人訴爭標的享有獨立請求權,特依法向貴院申請參加訴訟,請求及事實與理由如下:
一、申請人訴訟請求:
2、恢復烏魯木齊興源房地產開發公司股權原狀;。
3、本案訴訟費由原、被告承擔。
二、事實與理由。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六十五條之規定“對當事人雙方的訴訟標的,第三人認為有獨立請求權的,有權提起訴訟”“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有權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成為當事人”。烏魯木齊興源房地產開發公司有兩名股東,申請人為股東之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二條之規定,“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而原告向被告轉讓股權時未征得申請人同意,且經申請人了解,原告與被告在辦理股權變更申請時偽造申請人簽字辦理了股權變更登記,原、被告的上述行為違反法律規定,且侵害了申請人的股東權利,其行為無效,據此申請人請求參加訴訟,確認原、被告股權轉讓行為(包括原、被告簽署的相關轉讓類合同和其他法律文件)無效,及恢復烏魯木齊興源房地產開發公司股權原狀的申請及訴訟請求有充分的事實和法律依據,懇望裁準。
此致
敬禮!
20xx年x月x日。
第三人參加訴訟申請書(熱門21篇)篇十五
成都市武侯區人民法院:
貴院受理的樺甸市吉嘉糧食貿易有限公司起訴微山縣茂興物資貿易有限公司票據權利糾紛一案(20xx武侯民初字第423號),現因涉案匯票(票號xxx、金額100萬元、出票人四川北良實業有限公司、收款人樺甸市吉嘉糧食貿易有限公司、出票日20xx.10.19、到期日20xx.4.19)由申請人持有,且票據背書簽章連續符合規定。依據票據法第三十一條“持票人以背書的連續,證明其匯票的權利”的規定,票據權益依法應為申請人所享有。
基于上述原因,申請人認為本案中原被告之間的.票據權利之爭,判決結果將與申請人存在法律上的利害關系。為此,特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之規定,申請人以第三人身份參與本案訴訟。以上申請,敬請予以準許為盼。
此致
敬禮!
申請人:xxx。
20xx年x月x日。
第三人參加訴訟申請書(熱門21篇)篇十六
申請人:
請求事項:你院受理的上有限公司訴公司、等借款合同糾紛案,因申請人對該案訴訟標的有獨立請求權,申請人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的規定,申請以第三人的身份的參加訴訟,提出獨立訴訟請求:
1、請求判令被告三擅自以夫妻共有房產設定抵押行為無效;
2、訴訟費用由原、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與本案被告三系夫妻關系,雙方于199年月登記結婚,婚后于199年共同購買位于縣路的商品房一套,為家庭唯一住房。20xx年x月,竟然瞞著申請人擅自以該住房為有限公司向上融資有限公司的借款提供抵押擔保。此前申請人對此事毫不知情,直至本案原告的民事訴狀送達后,才向申請人告知真相,申請人本就身體健康狀況欠佳,得知此事后更是心急如焚。
申請人認為:所抵押的房產系申請人與其共同所有的夫妻共同財產,共同共有人對共有財產享有共同的權利,承擔共同的義務。
在共同共有關系存續期間,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的,一般認定無效。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十四條第二款規定:"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財產設定抵押,未經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無效。但是,其他共有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而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同意,抵押有效。"因此,以共有財產設定抵押的,顯然需要共有權人的同意,除非共有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而未提出異議的,否則抵押無效。
而申請人此前并不知道,也絕不會同意將家庭唯一住房為他人的債務辦理抵押。
而本案原告作為經營金融業務的專業公司理當在辦理抵押登記過程中盡到充分審查義務,理應知道本地老的房產證往往將夫妻共有的房產只登記一方名下,不能僅憑房產證未記載共有權人,就想當然地認為是一方個人財產,而不去征詢共有人是否同意辦理抵押。
因此,本案原告作為抵押權人因其自身的疏忽或懈怠,未盡充分審查義務,其抵押權不應得到法律保護。
綜上,懇請法院依法查明事實,認定本案被告三擅自以夫妻共有房產設定抵押行為無效。
xx人民法院
此致
敬禮!
申請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第三人參加訴訟申請書(熱門21篇)篇十七
申請人:______無線電元件二廠,地址:______市______路______號。
法定代表人:李______,廠長。
委托代理人:劉______,男,____歲,______無線電元件二廠工程師,住本廠宿舍樓___號。
申請理由:在______百貨公司訴______無線電廠購銷合同質量糾紛一案中,______百貨公司聲稱因______無線電廠所產______牌收機錄質量問題,造成了商品積壓,影響了資金周轉,要求賠償損失。______無線電廠則聲言我廠所產元件質量“不過關”造成的.。
我廠是50年代組建的老廠家,所產______電子元件一直符合國家規定標準。______無線電廠所購該批電子原件,經______省質量檢驗中心檢驗,完全合格(見該批電子原件的質量鑒定書)。
我們認為,______無線電廠所產該批______牌收錄機的質量問題,不是我廠______電子原件的問題,而是電子線路或其他技術方面的問題。此案既然涉及到我廠,其審理結果可能與我們有利害關系。為了不使我廠的合法權益遭受損失,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特申請參加本案的訴訟,望予批準。
此致
_____人民法院。
申請人:___。
___年___月___日。
第三人參加訴訟申請書(熱門21篇)篇十八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訴繼承糾紛一案,貴院以依法受理,申請人已年逾七十,無生活來源,并且申請人身患多種疾病,生活不能自理,預交訴訟費確有困難,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對經濟確有困難的當事人提供司法救助的規定》第三條之規定,特向貴院提出司法救助申請,請于批準申請人緩交訴訟費。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請人:xxx
20xx年x月x日
第三人參加訴訟申請書(熱門21篇)篇十九
桐梓縣人民法院:
你院受理原告張元某訴被告趙先某等人提供勞務受害賠償責任糾紛一案,本案經過桐梓縣人民法院一審和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現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事實不清,程序違法”為由,發回桐梓縣人民法院重審。在重審過程中,原告張元某于20xx年8月9日因舊傷復發,在脾和腎均切除的情況下,引發消化系統疾病和粘連性腸梗塞、彌漫性腹膜炎、多臟器功能不全綜合癥、肝、腎功能不全,肝腎切除等,經過醫院醫治無效后,于20xx年8月26日在轉院的.途中死亡。作為死者張元某的第一順序繼承人,依據《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現申請作為原告參加本案的訴訟。特此申請!
原告:張小某,女,漢族,20xx年x月22日出生,籍貫、住址同上。系死者張元某的次女。
原告:付善某,女,漢族,20xx年x月19日出生,籍貫、住址同上。系死者張元某的妻子。
申請人:張其某、張小某、付善某。
20xx年x月x日。
第三人參加訴訟申請書(熱門21篇)篇二十
請求事項:你院受理的上有限公司訴公司、等借款合同糾紛案,因申請人對該案訴訟標的有獨立請求權,申請人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的規定,申請以第三人的身份的'參加訴訟,提出獨立訴訟請求:。
1、請求判令被告三擅自以夫妻共有房產設定抵押行為無效;。
2、訴訟費用由原、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與本案被告三系夫妻關系,雙方于19xx年xx月登記結婚,婚后于199年共同購買位于縣路的商品房一套,為家庭唯一住房。20xx年月,竟然瞞著申請人擅自以該住房為有限公司向上融資有限公司的借款提供抵押擔保。此前申請人對此事毫不知情,直至本案原告的民事訴狀送達后,才向申請人告知真相,申請人本就身體健康狀況欠佳,得知此事后更是心急如焚。
申請人認為:所抵押的房產系申請人與其共同所有的夫妻共同財產,共同共有人對共有財產享有共同的權利,承擔共同的義務。
在共同共有關系存續期間,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的,一般認定無效。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十四條第二款規定:“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財產設定抵押,未經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無效。但是,其他共有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而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同意,抵押有效。”因此,以共有財產設定抵押的,顯然需要共有權人的同意,除非共有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而未提出異議的,否則抵押無效。
而申請人此前并不知道,也絕不會同意將家庭唯一住房為他人的債務辦理抵押。
而本案原告作為經營金融業務的專業公司理當在辦理抵押登記過程中盡到充分審查義務,理應知道本地老的房產證往往將夫妻共有的房產只登記一方名下,不能僅憑房產證未記載共有權人,就想當然地認為是一方個人財產,而不去征詢共有人是否同意辦理抵押。
因此,本案原告作為抵押權人因其自身的疏忽或懈怠,未盡充分審查義務,其抵押權不應得到法律保護。
綜上,懇請法院依法查明事實,認定本案被告三擅自以夫妻共有房產設定抵押行為無效。
xx年xx月xx日。
第三人參加訴訟申請書(熱門21篇)篇二十一
請求事項:你院受理的上有限公司訴公司、等借款合同糾紛案,因申請人對該案訴訟標的有獨立請求權,申請人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的規定,申請以第三人的身份的參加訴訟,提出獨立訴訟請求:
1、 請求判令被告三擅自以夫妻共有房產設定抵押行為無效;
2、 訴訟費用由原、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與本案被告三系夫妻關系,雙方于19xx年xx月登記結婚,婚后于199年共同購買位于縣路的商品房一套,為家庭唯一住房。20xx年月,竟然瞞著申請人擅自以該住房為有限公司向上融資有限公司的.借款提供抵押擔保。此前申請人對此事毫不知情,直至本案原告的民事訴狀送達后,才向申請人告知真相,申請人本就身體健康狀況欠佳,得知此事后更是心急如焚。
申請人認為:所抵押的房產系申請人與其共同所有的夫妻共同財產,共同共有人對共有財產享有共同的權利,承擔共同的義務。
在共同共有關系存續期間,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的,一般認定無效。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十四條第二款規定:“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財產設定抵押,未經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無效。但是,其他共有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而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同意,抵押有效?!币虼耍怨灿胸敭a設定抵押的,顯然需要共有權人的同意,除非共有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而未提出異議的,否則抵押無效。
而申請人此前并不知道,也絕不會同意將家庭唯一住房為他人的債務辦理抵押。
而本案原告作為經營金融業務的專業公司理當在辦理抵押登記過程中盡到充分審查義務,理應知道本地老的房產證往往將夫妻共有的房產只登記一方名下,不能僅憑房產證未記載共有權人,就想當然地認為是一方個人財產,而不去征詢共有人是否同意辦理抵押。
因此,本案原告作為抵押權人因其自身的疏忽或懈怠,未盡充分審查義務,其抵押權不應得到法律保護。
綜上,懇請法院依法查明事實,認定本案被告三擅自以夫妻共有房產設定抵押行為無效。
申請人:xx
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