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是身處學校還是步入社會,大家都嘗試過寫作吧,借助寫作也可以提高我們的語言組織能力。寫范文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優秀范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天使投資協議書篇一
;公司名稱屬地市縣
cdib 資本有限公司香港東區
上海景港創業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徐匯
霸菱投資(香港)有限公司香港中西區
英聯投資有限公司北京朝陽區
北京弘毅投資顧問有限公司北京海淀區
清華科技園創業投資有限公司北京海淀區
new enterprise associates恩頤投資美國加州
卓凡創業投資公司北京朝陽區
招商局富鑫資產管理有限公司香港中西區
維眾創業投資集團(中國)有限公司上海長寧
國泰財富集團北京東城區
摩根士丹利北京朝陽區
聯創策源(ceyuan ventures)北京東城區doll資金管理公司北京東城區
盈富泰克創業投資公司北京海淀區
紀源資本(ggv capital)(寰慧投資) 上海盧灣
鼎暉創業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朝陽區
成為基金上海盧灣
華登太平洋創業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靜安
華平創業投資有限公司北京朝陽區
高盛亞洲香港東區
中國光大控股投資管理有限公司香港東區
山東魯信傳媒投資有限公司山東濟南市
山東魯信投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山東濟南市
山東魯信恒基投資有限公司山東濟南市
山東省國際信托投資有限公司山東濟南市
山東省魯信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山東濟南市
賽伯樂(中國)創業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浙江杭州市湖北省高新技術產業投資有限公司湖北武漢
凱來投資美國加利福尼亞州
浙江龍洲投資有限公司浙江嘉興市
pitango venture capital 亞洲國家以色列
北京正潤創業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北京海淀區revolution ventures 美國加州
focus ventures 美國加州
storm ventures 美國加州
spark ventures 英國英格蘭
連云港金海創業投資有限公司江蘇連云港市
深圳市天成投資有限公司深圳福田
深圳瑞華信投資有限責任公司深圳福田
上海三生創業投資有限公司上海盧灣
umc capital 臺灣新竹市
reed elsevier ventures 英國英格蘭
北京雷石投資顧問有限公司北京東城區
新加坡科技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亞洲國家新加坡
天德創投浙江寧波市
foundation capital 美國加州
華生資本上海靜安
bay city capital llc 美國加州
法中資本北京東城區
公司名稱屬地市縣
中國國際金融有限公司北京朝陽區
帝斯曼風險投資歐洲國家荷蘭
青島葳爾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山東青島市
軟銀集團亞洲國家日本
北京華匯通創業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海淀區
上海大眾公用事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靜安alcazar capital limited 亞洲國家阿聯酋
禮來亞洲風險投資上海盧灣
深圳高特佳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深圳南山
勝捷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亞洲國家新加坡
聯訊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美國加州
lb投資亞洲國家韓國
ktb投資集團美國加州
上海創業投資有限公司上海徐匯
貝恩資本美國麻薩諸塞州
今日資本集團上海浦東
giza venture capital 亞洲國家以色列
名力中國成長基金北京朝陽區
中國風險投資有限公司北京朝陽區
trident capital 美國加州
永威投資有限公司美國加利福尼亞州
戈壁合伙人有限公司上海浦東
mayfield fund 美國加州
相關熱詞搜索:;天使投資協議書篇二
乙方:____服裝股份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誠信互利的原則,就乙方在
(一)擬建項目名稱:____服裝有限公司項目
(二)項目地址:__縣__鎮
(三)、1、項目占地:甲方同意乙方在西鄉鎮投資建設
2、項目建設時間:本項目分兩期。第一期建設
(四)土地、房屋:甲方先期負責土地手續及土地證(工
按照合同規定進行開工生產后該保證金轉入乙方土地征用款使用;房屋由甲方按乙方要求負責建設,在建設中接受乙方的監督和指導,建設完工后,乙方采用先租后買的方式。由甲方先期投資辦理土地、房產手續(證件戶名是乙方)、建設生產車間兩棟(約15000平方米)及配套設施(辦公綜合樓1棟、公寓樓2棟約15000平方米),租給乙方做為服裝生產工廠,每年租賃費萬元。租賃費在乙方上繳稅收形成鎮財政收入可用財力部分承擔,如不足部分,由乙方補足。房產證辦理齊全后交與乙方,由乙方購回。
(五)、土地、房產:為減輕鎮財政的壓力、為乙方能長期安心穩定發展壯大,就甲乙雙方協商,土地、房產手續辦理完成后,由乙方購買。土地(工業用地80畝、住宅用地20畝)每畝不超過1萬,房產:車間每平方米不超過600元、職工公寓樓每平方米不超過700元。其他均按成本價計算。
(六)達到的條件
合同期間甲方負責協調解決乙方用電、通訊、給排水等七通一平問題,將水、電、天然氣、蒸汽、通訊、排水設施等引至院墻內,并不再收取乙方任何費用(包含配套費、開口費等),確保乙方投資項目的順利建設。
(七)稅收扶持:乙方生產經營期間上繳稅收,形成鎮財
(八)配套費減免:免收乙方建設項目全部配套費。并由甲方負責協調解決。
(九)雙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優質服務和良好的發展環境,維護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秩序;協調兌現本地出臺的招商引資各項優惠和獎勵政策。
2、甲方負責協助乙方辦理立項、環評、工商注冊、稅務登記等手續,由乙方提供必需的資料及費用。并保證在1個月內完成。
3、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合法生產經營、管理。
4、甲方利用政府資源協助乙方招收工人,以便使乙方項目順利達產.
5、本意向履行期間乙方應依法自主經營、照章納稅、自負盈虧。獨立承擔一切民事責任。
6、本意向書簽訂以后,甲、乙雙方必須嚴格按照本意向書條款履行,否則視為違約。如有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賠付違約金為投資保證金。
(九)本意向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代理人)簽字并蓋章后成立,正式協議在甲方履行完相關決策程序后另行簽訂。
二、相關說明
本意向書所載項目投資及其相關事項,系本公司與相關地方政府達成的初步意向,具有正式協議同等的法律效力。待項目條件成熟時,雙方將協商擬定具體投資方案并簽訂正式協議。正式協議簽訂后本意向書自動終止。
甲方:簽字(章) 乙方:簽字(章)
天使投資協議書篇三
住所地:
注冊資本:100萬元人民幣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創始人股東(簡稱"創始人"):
姓名:[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 ];
非創始人股東:
1、 姓名:[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 ];
2、 姓名:[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 ];
(上述創始人股東和非創始人股東合稱為"現有股東")
投資人:
1、 姓名:[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 ];
2、 姓名:[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 ];
以上各方經充分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投資人向公司增資及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章. 增資
第一條 增資與認購
1. 增資方式
投資人以人民幣1000萬元的投資后估值,對公司投資人民幣100萬元(簡稱"投資款")進行溢價增資(簡稱"增資")。增資完成后,公司注冊資本增加為111.11萬元,投資人取得增資完成后公司10%的股權。其中,人民幣11.11萬元記入公司的注冊資本,剩余人民幣88.89萬元記入公司的資本公積。
2. 各方的持股比例
3. 股東放棄優先認購權
公司全部現有股東特此放棄其對于本次增資所享有的優先認購權,無論該權利取得是基于法律規定、公司章程規定或任何其他事由。
4. 激勵股權
現有股東承諾,在其持有的經工商登記的股權中,已經預留占增資后公司[_______________]%股權作為公司激勵股權,并由創始人股東代為持有。公司若要向員工發放激勵股權,必須由公司相關機構制定、批準股權激勵制度,并由公司董事會負責管理。
第二條 增資時各方的義務
在本協議簽署后,各方應當履行以下義務:
1. 公司批準交易
公司及現有股東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做出股東會決議,批準本次增資并對公司章程進行修訂,公司股東會批準本協議后,本協議生效。
2. 投資人付款
本協議生效后,公司應將公司開立的銀行賬戶通知投資人,投資人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投資款全部匯入公司指定賬戶。投資人支付投資款后,即取得股東權利。
3. 公司工商變更登記
在投資人支付投資款后5個工作日內,公司應向工商行政機關申請辦理本次增資的工商變更登記,并在合理時間內完成工商登記事宜。
4. 文件的交付
公司及創始人應按照投資人的要求,將批準本次增資的股東會決議、經工商變更后的公司章程和營業執照、支付投資款的銀行對賬單等文件的復印件,提交給投資人。
第二章. 各方的陳述和保證
第三條 創始人與公司的陳述和保證:
(1) 有效存續。公司是依照中國法律合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
(2) 必要授權。現有股東與公司均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并具備充分的權限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本協議一經簽署并經公司股東會批準后,即對各方構成合法、有效和有約束力的文件。
(3) 不沖突。公司與現有股東簽署及履行本協議不違反其在本協議簽署前已與任何第三人簽署的有約束力的協議,也不會違反其公司章程或任何法律。
(4) 股權結構。除在附件一《披露清單》中已向投資人披露的之外,公司從未以任何形式向任何人承諾或實際發行過任何股權、債券、認股權、期權或性質相同或類似的權益。現有股東持有的公司股權也不存在質押、法院查封、第三方權益或任何其他權利負擔。
(5) 關鍵員工勞動協議。關鍵員工與公司已簽署包括勞動關系、競業禁止、不勸誘、知識產權轉讓和保密義務等內容的勞動法律文件。
(6) 債務及擔保。除在附件一《披露清單》中已向投資人披露的之外,公司不存在未向投資人披露的重大負債或索賠;除向投資人披露的以外,公司并無任何以公司資產進行的保證、抵押、質押或其他形式的擔保。
(7) 公司資產無重大瑕疵。除在附件一《披露清單》中已向投資人披露的之外,公司所有的資產包括財產和權利,無任何未向投資人披露的重大權利瑕疵或限制。
(8) 信息披露。公司及創始人已向投資人披露了商業計劃、關聯交易,以及其他可能影響投資決策的信息,并保證前述披露和信息是真實、準確和完整的,在投資人要求的情況下,公司及創始人已提供相關文件。
(9) 公司合法經營。除在附件一《披露清單》中已向投資人披露的之外,創始人及公司保證,公司在本協議生效時擁有其經營所必需的證照、批文、授權和許可,不存在已知的可能導致政府機構中止、修改或撤銷前述證照、批文、授權和許可的情況。公司自其成立至今均依法經營,不存在違反或者可能違反法律規定的情況。
(10) 稅務。除在附件一《披露清單》中已向投資人披露的之外,公司就稅款的支付、扣繳、免除及代扣代繳等方面遵守了相關法律的要求,不會發生重大不利影響;公司不存在任何針對公司稅務事項的指控、調查、追索以及未執行完畢的處罰。
(11) 知識產權。除在附件一《披露清單》中已向投資人披露的之外,公司對其主營業務中涉及的知識產權擁有合法的權利,并已采取合理的手段來保護;公司已經進行了合理的安排,以使其員工因職務發明或創作產生的知識產權歸公司所有;對于公司有重大影響的知識產權,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權利或與之相沖突。
(12) 訴訟與行政調查。公司不存在未向投資人披露的,針對創始人或公司的未決訴訟或仲裁以及未履行的裁判、裁決或行政調查、處罰。
第四條 投資人的陳述和保證
(1) 資格與能力。投資人具有相應的資格和民事行為能力,并具備充分的權限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投資人簽署并履行本協議不會違反有關法律,亦不會與其簽署的其他合同或者協議發生沖突。
(2) 投資款的合法性。投資人保證其依據本協議認購公司相應股權的投資款來源合法。
第三章. 創始人的權利限制
第五條 股權的成熟
1. 創始人同意,如果截至股權成熟之日,創始人持續全職為公司工作,其所持有的全部公司股權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分[4]年成熟。其中,滿[2]年成熟[50%],滿[3]年成熟[75%],滿[4]年成熟[100%]。
(1) 主動從公司離職的;
(2) 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職務的;
(3) 嚴重違反全職工作、競業禁止義務或泄露公司重大商業秘密;或
(4) 因故意或重大過失而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或不利影響的。
3. 創始人未成熟的股權,在因前款所述情況而轉讓前,仍享有完整的股東分紅權、表決權及其他相關股東權利。
第六條 股權轉讓限制
公司在合格資本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前,未經投資人書面同意,創始人不得向任何人以轉讓、贈與、質押、信托或其它任何方式,對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權進行處置或在其上設置第三人權利。為執行經公司有權機構批準的股權激勵計劃而轉讓股權的除外。
第七條 全職工作、競業禁止與禁止勸誘
1. 創始人承諾,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將其全部精力投入公司經營、管理中,并結束其他勞動關系或工作關系。
2. 創始人承諾,其在公司任職期間及自離職起二十四(24)個月內,非經投資人書面同意,不得到與公司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或者自己參與、經營、投資與公司有競爭關系的企業(投資于在境內外資本市場的上市公司且投資額不超過該上市公司股本總額5%的除外)。
3. 創始人承諾,在公司任職期間及自離職之日起二十四(24)個月內,非經投資人書面同意,創始人不會勸誘、聘用在本協議簽署之日及以后受聘于公司的員工,并促使其關聯方不會從事上述行為。
第四章. 投資人的優先權
第八條 清算優先權
(1) 公司擬終止經營進行清算的;
(3) 因股權轉讓或增資導致公司50%以上的股權歸屬于創始人和投資人以外的第三人的。
2. 清算優先權的行使方式為:
清算事件發生后,在股東可分配財產或轉讓價款總額中,首先向投資人股東支付相當于其投資款[100]%的款項或等額資產,剩余部分由全體股東(包括投資人)按各自的持股比例分配。各方可以用分配紅利或法律允許的其他方式實現投資人的清算優先權。
第九條 優先購買權
1. 公司在合格資本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前,并在不違反本協議其他條款的情況下,創始人出售其擁有的部分或全部股權("擬出售股權")時,投資人有權以同等條件及價格優先購買全部或部分擬出售股權。
2. 創始人承諾,就上述股權出售事宜應提前15個工作日通知投資人,投資人應于15個工作日內回復是否行使優先購買權,如投資人未于上述期限內回復創始人,視為放棄行使本次優先購買權。
第十條 共同出售權
1. 公司在合格資本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前,并在不違反本協議其他條款的情況下,創始人出售其擁有的部分或全部股權時,投資人有權按照創始人擬出售股權占該創始人持股總額的比例與創始人共同出售,否則創始人不得轉讓。
2. 創始人承諾,就上述股權出售事宜應提前15個工作日通知投資人,投資人應于5個工作日內回復是否行使共同出售權,如投資人未于上述期限內回復創始人,視為放棄行使本次共同出售權。
第十一條 優先認購權
公司在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前,創始人及公司以任何形式進行新的股權融資,需經投資人書面同意,且投資人有權按其所持股權占公司股權總額的比例,以同等條件及價格優先認購新增股權。如果公司其他擁有優先認購權的股東放棄其優先認購權,則投資人有權優先認購該股東放棄的部分。
第十二條 反稀釋
投資人在下輪融資完成時經調整而持有的股權比例=下輪融資完成前投資人持有的公司股權比例×(人民幣1000萬元/下輪融資低估值)。
2. 在上述情況下,創始人股東應在下輪融資交割前與投資人共同簽署相應的《股權轉讓協議》,并無償(或以人民幣1元或法律允許的最低價格)向投資人轉讓一部分股權,使得投資人在公司持有的股權達到上述公式所得的結果。如果因為任一創始人股東的原因造成相應的股權轉讓沒有履行或者不能履行,則該創始人股東應承擔違約責任。
3. 為免歧義,如果投資人在下輪融資時基于其行使本協議第十一條項下優先認購權而新獲得任何股權,則投資人在下輪融資完成時持有的總股權比例為如下兩部分之和:(1)投資人依照本條的約定經反稀釋調整而持有的股權比例;和(2)投資人在下輪融資時基于其行使本協議第十一條項下優先認購權而新獲得股權所占公司的股權比例。
第十三條 優先投資權
若公司發生清算事件且投資人未收回全部投資款,自清算事件發生之日起5年內創始人從事新項目的,在該新項目擬進行第一次融資時,創始人應提前向投資人披露該新項目的相關信息。在同等條件下,投資人有權優先于其他人對該新項目進行投資,且創始人有義務促成投資人對該新項目有優先投資權。
第十四條 信息權
(1) 每一個季度結束后30日內,送交該季度財務報表;
(3) 每一會計年度結束前30日內,送交下一年度綜合預算。
2. 公司應就可能對公司造成重大義務或產生重大影響的事項,及時通知投資人。
3. 投資人如對任何信息存有疑問,可在給予公司合理通知的前提下,查看公司相關財務資料,了解公司財務運營狀況。除公司年度審計外,投資人有權自行聘任會計師事務所對公司進行審計。
第五章. 公司治理
第十五條 董事會
公司設立董事會,由[3]名董事組成。其中,創始人股東有權委派2名董事,投資人有權委派1名董事。未經投資人同意,公司股東會不得撤換投資人委派的董事。
第十六條 保護性條款
以下事項,須經投資人或投資人委派的董事書面同意方可實施:
(1) 公司合并、分立、清算、解散或以各種形式終止經營業務;
(2) 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減少公司注冊資本;
(3) 董事會規模的擴大或縮小;
(4) 制定、批準或實施任何股權激勵計劃;
(9) 公司對外提供擔保,或在公司任何資產上設定質押、抵押、保證、留置權或其他任何擔保。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七條 違約責任
1. 若本協議的任何一方違反或未能及時履行其本協議項下的任何義務、陳述與保證,均構成違約。
2.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而給其他方造成損失的,應就其損失向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賠償責任范圍包括守約方的直接損失、間接損失以及因主張權利而發生的費用。
第十八條 保密條款
本協議各方均應就本協議的簽訂和履行而知悉的公司及其他方的保密信息,向相關方承擔保密義務。在沒有得到本協議相關方的書面同意之前,各方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披露前述保密信息,并不得將其用于本次增資以外的目的。本條款的規定在本協議終止或解除后繼續有效。
(1) 依照法律或業務程序要求,披露給政府機關或往來銀行;及
(2) 在相對方承擔與本協議各方同等的保密義務的前提下,披露給員工、律師、會計師及其他顧問。
第十九條 變更或解除
1. 本協議經各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
2. 如任何一方嚴重違反本協議的約定,導致協議目的無法實現的,相關方可以書面通知的方式,單方面解除本協議。
第二十條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1.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進行解釋。
2. 如果本協議各方因本協議的簽訂或執行發生爭議的,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未能達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一條 附則
1. 本協議自各方簽署并經公司股東會批準即生效。本協議用于替代此前各方以口頭或書面等形式就本協議所包含的事項達成的所有協議、約定或備忘。
2. 本協議一式[4]份,各方各持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協議的附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的其他條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協議各方一致同意,本協議中的股東權利、公司治理部分及其他相關內容,與公司章程及其他公司組織性文件的規定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協議內容與公司章程或其他公司組織性文件相矛盾的,除該等文件明確約定具有高于本協議的效力外,均以本協議中的約定為準。任何一名或多名公司股東,均可隨時提議將本協議的相關內容增加至公司章程(或變更公司章程),其他股東均應在相關股東會上對前述提議投贊成票。
5. 任何一方未行使、遲延行使任何本協議下的權利,不構成對該權利的放棄。任何一方對本協議任一條款的棄權不應被視為對本協議其他條款的放棄。
6. 如果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因任何原因被判定為無效或不可執行,并不影響本協議中其他條款的效力;且該條款應在不違反本協議目的的基礎上進行可能、必要的修改后,繼續適用。
[以下為增資協議簽字頁,無正文]
(本頁無正文,為增資協議簽署頁)
公司: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創始人股東: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
非創始人股東: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
投資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
投資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