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約定勞動關系的書面協議,是保障勞動者權益、維護用人單位合法權益的重要法律文件。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我給大家整理了一些優秀的合同范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我們一起來看一看吧。
水泥買賣合同和水泥購銷合同篇一
____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____為一方__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_____為另一方雙方代表經過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根據乙方要求,甲方同意按甲方提供的“憑規格買賣”,提供型氣墊船_____艘,每艘________萬美元。于乙方支付本合同規定的預付款后__個月內交船。交船技術條件按本合同附件規定。關于本合同各期付款的日期,以簽訂本合同日期算起。
第二條本合同雙方議定的總金額為_____...該金額為___艘型氣墊船的價格。即在_______港口的交貨價。總金額中不包括燃料、食品和培訓等費用,但總金額包括下列費用:型氣墊船的價格型氣墊船的系泊試驗費,航行試驗費及建造期間至簽署交船證書之前的停泊碼頭費、船塢費和保險費等。
第三條
3.1.凡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發生在甲方境內的稅收、關稅手續費等由甲方負擔。
3.2.凡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所有銀行費用及在甲方國境以外的稅收、關稅、運輸、保險、手續費由乙方負擔。
第四條為了保證甲方能夠連續進行生產,并履行合同規定的支付進度,乙方同意下列付條款中規定的義務。
4.6.每期付款乙方在二周前委托乙方銀行開立經甲方銀行通知的以_________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信用證,乙方根據甲方即期匯票支付每期貨款。
第五條
5.1.本合同的型氣墊船在建造過程中的檢驗,由甲方檢驗部門負責。甲方將提前1個月通知乙方派代表參加試航驗收。如乙方屆時不能派出代表參加試航,甲方將驗收證件交予乙方,驗收證件對雙方均有效。
5.2.本合同的型氣墊船在完成試航和驗收,以及乙方在履行了合同規定的義務之后,雙方代表即簽署交船證書。證書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并由甲方申請辦理海關放行手續。此時,型氣墊船轉移至乙方,此后所發生的風險和費用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
6.1.本合同型氣墊船的船體,機電設備在正常運行和維修保養條件下,保證期為十二個月,自型氣墊船交船證書簽字之日算起。
6.2.在保證期內,凡屬制造質量和所用材料而產生的缺陷,甲方負責進行修理,或更換有缺陷部分。
6.3.甲方對于正常合理磨損和使用不當所造成的損壞,均不負賠償責任。
第七條
7.1.雙方有義務對本合同保密,未經對方許可,不得將本合同內容泄露給第三國。乙方保證不向別國轉讓合同規定的產品和資料。
7.2.凡屬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函電,應采用秘密方式,通過住在本國的____________渠道直接送交本合同有關方面之機構。
第八條
8.1.在本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對發生的任何意見分歧均應以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8.2.本合同用英文書就正本兩份,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之日起,立即生效。
8.3.本合同所有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水泥買賣合同和水泥購銷合同篇二
供方:
需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規,經雙方協商同意,訂立本合同。
1、名稱:
2、強度等級:
3、生產廠家:
4、商標牌號:
5、數量(噸):
6、單價(人民幣:元):,如遇市場價格上下浮動,由雙方協商變更價格。
7、總金額:(人民幣:元):
三、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四、交貨驗收:交貨時水泥質量驗收以雙方抽取實物試樣或以賣方同編號水泥的檢驗結果為依據,無抽樣封存的,以生產廠家封存樣為檢驗依據。
六、交(提)貨時間及數量:
七、交(提)貨地點、方式:
八、運輸方式及到站費用:
九、合理損耗及計算方法:按國家有關規定計算。
十、結算方式及期限:
十一、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十二、違約責任:
十三、解決合同糾紛方式:由當事人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本合同正本一式份,雙方各執一份,一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蓋章即為生效。
十五、未盡事宜,雙方在執行中共同磋商完善。
供方(蓋章): 需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 法定代表人(簽):
委托代理人(簽): 委托代理人(簽):
簽訂時間:年月日
簽訂地點:
水泥買賣合同和水泥購銷合同篇三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出受人:__________ 水泥廠(以下簡稱乙方)
經雙方協定一致,簽訂水泥買賣合同條款如下:
一、數量、計量單位、單價、金額
二、質量標準:水泥標號執行國家規定標準。由乙方按批甲方交送水泥出廠質量通知單。甲方憑單驗質。
三、袋貨合格率達到國家規范。
四、交貨方式、地點和運雜費負擔:甲方組織運輸工具到乙方收款人出具的證明發貨。若遇便車,甲方可以代運,起代運費用概由甲方負擔。乙方墊付的款項,隨同水泥價款一并結算。
五、交貨期限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供)________噸。其中:______噸,______噸。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供)________噸。其中:______噸,______噸。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供)________噸。其中:______噸,______噸。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供)________噸。其中:______噸,______噸。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供)________噸。其中:______噸,______噸。
甲方逾期提貨的,乙方有權處理該貨,并不免甲方責任。
六、付款辦法和期限
1.甲方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付定金______元;
2.采取先匯款后結算方式:甲方按購水泥總金額分期先匯款。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電匯________元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電匯________元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電匯________元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電匯________元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電匯________元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電匯________元
3.采取托收承付方式:按《支付結算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乙方每月______日憑實發水泥開具銷售發票向甲方開戶銀行辦理托收。
七、違約責任
甲方責任:
1.中途退貨或違約拒收的應償付退(或拒)貨部分貨款總值百分之五的違約金。逾期提貨的,每天償付逾朗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萬分之四的違約金,并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管費用。
2.逾期付款的。每天償付逾期付款總額萬分之四的違約金。
3.其他違約責任
乙方責任:
1.不能交貨的,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百分之五的違約金。逾期交貨的,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每天償付萬分之四的違約金。
2.所交水泥質量、規格不符合同規定。除自費負責處理外,還要賠償實際經濟損失。
3.其他違約責任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水泥買賣合同和水泥購銷合同篇四
四、送貨時間、數量:合同生效后,買方需要水泥時,提前兩天以電話、傳真等方式通知賣方(代理人)送貨的時間、數量。賣方按買方的通知送貨,但如遇地震等自然災害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原因造成不能完全送貨的由雙方協商解決,否則視為違約(違約金5萬元)。
五、送貨地點:買方所在施工現場和指定施工點。買方必須保證至各施工現場及各拌和站的道路暢通,若因道路不暢通而導致賣方不能按時到貨,所發生的費用由買方承擔。
六、產品驗收:產品在貨到時進行數量驗收驗證,同時賣方應向買方提供產品出廠合格證。水泥的數量以到買方現場過磅的為準,誤差控制在3‰范圍內,其質量標準按gb175-20xx執行。買方根據賣方出具的產品質量報告單可抽樣送省級或省級以上的檢驗機構檢驗,若檢驗不合格,賣方賠償買方檢驗費用并賠償買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若檢驗合格由買方承擔全部損失。雙方對水泥質量發生爭議可現場抽樣送檢,如現場不能抽樣,則以賣方化驗室封存的封存樣為送檢樣品。
七、出票方式:賣方按實際供貨量結算價款并開具國家規定的稅務發票。如賣方墊付運費,由單獨開具有關運費的稅務發票。
八、結算方式:每月買賣雙方對賬結算一次,次月十日前買方向賣方支付此次結算的全部貨款。如當月賣方實際供貨已達五千噸時,則按實際供貨數量每滿五千噸結算一次,結算后5日內付清該筆結算貨款。
九、違約責任:
1、水泥質量按國家標準執行,賣方承擔水泥質量問題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賣方應按買方需求通知供貨,賣方若不能(地震等自然災害不可抗力原因除外)按買方通知供貨,為了工程需要,買方有權使用其他品牌的水泥,因此造成買方的經濟損失及增加的費用由賣方承擔;如果是買方原因,買方在未付清賣方水泥款前,買方不得使用其他品牌水泥。
4、買方不按時支付貨款,賣方有權停止送貨,買方尚未結清賣方貨款前,買方不得向第三方購買水泥,否則應向賣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5萬元。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因本協議發生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一式肆份,買方執貳份,賣方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有效期一年。
賣 方: 買 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傳 真: 傳 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買方: 合同編號: 賣方: 簽訂地點: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符合gb175—20xx標準。 三、交貨地點和方式:
交貨地點:賣方工廠交貨,賣方將貨物交付給買方指定的承運人即完成交貨義務;買方委托提 貨車輛在賣方工廠提貨期間,因裝運袋裝水泥整包、蓋篷布、或移動車輛等業務由買方或買方委托的運輸單位負責,賣方不負責該等責任和義務,與該等事項有關的一切責任由買方負責。
運輸:買方自理;交貨后一切費用(包括交貨時的卸貨費和運雜費)由買方承擔。 四、合理損耗及計量辦法:
水泥計量以賣方工廠磅單為依據。 五、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及回收:
水泥小包裝符合國家標準,包裝物不回收。
六、質量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的期限,按下列標準執行:
水泥驗收以賣方工廠同編號出廠水泥的檢驗報告為依據,買方委托賣方取樣,封存90天,在90天內,如買方對水泥質量有異議時,則買賣雙方將買方委托賣方簽封的試樣送省級或省級以上國家認可的水泥質量監督檢驗機構進行仲裁檢驗;如檢驗不合格,由賣方承擔檢驗費用;如檢驗合格,由買方承擔檢驗費用。 七、供應方法:
買方以書面或傳真方式提前 2 天通知賣方日供應數量,雙方共同確認后組織發貨,裝車按照車到達先后順序裝貨;在供貨期間,如遇集中采購,買方須提前一周書面申報需求量,經賣方確認后組織生產和保供。不可抗力因素(指受諸如戰爭、嚴重的火災、臺風、地震、洪水、停限電以及任何其他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件)及工廠設備的檢修、故障,供貨時間相應順延。 八、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
1、合同期內,合同價格指買方以銀行匯票、電匯、現金支付貨款執行的價格。 賣方出票方式:一票制。 九、其他約定事項:
1、根據通用硅酸鹽水泥國家標準(gb175-20xx)第10.3運輸與貯存要求,水泥自賣方交付買方后,買方應按照國家標準妥善運輸、倉儲、保管,確保最終水泥產品使用者使用的水泥均為合格的產品。水泥在買方的運輸、倉儲、保管等過程中淋雨或受潮或與其他水泥混雜或其它原因,導致買方從賣方購買的海螺水泥品質發生變化、不符合國家標準,由買方承擔全部責任。
2、買賣雙方均有保守本合同條款秘密的責任,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如因違約方向第三方泄露而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全部承擔。
十、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執行本款第 1 項方式。
1、向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2、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買賣雙方簽訂廉政協議,并承諾共同遵守,如有違約行為,守約方有權終止買賣合同。 十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十三、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十四、本合同一式 肆 份,雙方各執 貳 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買方名稱(章): 賣方名稱(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電話: 電話: 郵編: 郵編: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稅號: 稅號: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水泥買賣合同和水泥購銷合同篇五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新興鎮興隆家苑售樓處
需方(甲方):供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過充分協商,就甲方購買乙方水泥事宜,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1.1水泥采購:
1.2合同總價的調整:上述第1款表內的單價一欄不得調整;數量一欄為暫定量,結算數量按 照甲方實際接受的數量為準。結算時的合同總價(結算總價)按照單價乘以結算數量計算。
1.3上述合同單價及據此計算出的合同總價為甲方在本合同項下所需支付的全部費用,其中已包含了乙方為完成包裝、裝卸、運輸、保管、交付等而可能支出的一切費用,同時也包括發票、稅金費用。
2.1合同約定交貨時間: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甲方每月水泥計劃用量暫定噸,具體以甲方通知乙方的實際需要數量為準。甲方應于供貨前一天的17:00之前電話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及時安排運輸車輛,保證及時供貨。乙方應在接到電話通知之日起的第2日內將貨物運到合同約定的交付地點。
2.2交貨地點為位于大洼縣新興鎮坨子里分場的甲方工地庫房。 2.3乙方提供運輸,方式為汽車運輸。
2.4乙方運輸過程中,應確保車輛整潔,不得遺撒、污染環境,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擔。
若雙方水泥稱重數量出現磅差,當磅差在1‰之內時,以乙方過磅的水泥稱重單為依據;當出現超過1‰的異常磅差時,以甲方過磅的水泥稱重單為依據。
4、貨款的結算:
4.1乙方按照一千噸為一個批次向甲方供貨,達到批次供貨量時,甲方及時給乙方結算,不得拖欠貨款。
4.2結算程序:根據每一批貨物驗收合格的結果,先由乙方向甲方提交結算單,甲方收到結算單后,由甲方在三日內審查完畢并按結算噸數向乙方支付貨款,如果結算數量發生分歧,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查對送貨小票。屬于結算單據及和其有關的函件,均須雙方簽字并加蓋公章,否則不予認可。 4.3支付方式:
貨物按照國家gb175-1999、gb1344-1999水泥標準的8.1、8.4、8.5.3及gb12573-1990標準驗收。由乙方在同編號水泥中抽取試樣并檢驗,水泥簽封后保存三個月。如甲方對乙方同期同編號水泥檢驗報告認可,以乙方同編號水泥的檢驗報告為驗收依據(乙方提供的樣品品質應達到該條上述規定的標準);如甲方有異議,可在水泥交付之日起45日內向乙方提出,并委托有關檢驗機構對試樣重新檢驗,該檢驗機構的檢驗報告為最終結果。到場時貨物必須在現場地磅驗收重量,且雙方在磅單上確認,乙方可對磅碼結果進行場外第三方復核,場外驗收的重量如無誤,其磅費用由乙方承擔。
7.1乙方遲延交付貨物的,每遲延一日,按應交貨物總價款的萬分之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十五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賠償。
7.2乙方交付的貨物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的,甲方有權拒絕接受。乙方應按應交貨物總價款的百分之十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同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時間內按合同約定的標準繼續履行交付義務。因此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超出部分乙方應當賠償。
7.3甲方逾期支付貨款的,向乙方支付應付貨款的百分之三做為違約金賠償給乙方。
7.4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而引起第三人索賠的,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7.5乙方單方解除合同,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額20%的違約金。
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糾紛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大洼縣或盤錦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0、其他約定事項禁止權利轉讓任何一方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無論是全部的還是部分的權利轉讓給第三方。合同一方將其合同權利轉讓的,該權利轉讓無效,對本合同他方不產生法律約束力,并視為該方違約,該方應向本合同他方支付相當于本合同總價10%的違約金。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日期:
水泥買賣合同和水泥購銷合同篇六
需方: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依照《民法典》及有關法規,經雙方協商同意,訂立本合同。
一、購銷產品:
1、名稱:_________
2、強度等級:_________
3、生產廠家:_________
4、商標牌號:_________
5、數量(噸):_________
6、單價(人民幣:元):_________,如遇市場價格上下浮動,由雙方協商變更價格。
7、總金額:(人民幣:元):_________
三、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_________.
四、交貨驗收:交貨時水泥質量驗收以雙方抽取實物試樣或以賣方同編號水泥的'檢驗結果為依據,無抽樣封存的,以生產廠家封存樣為檢驗依據。
六、交(提)貨時間及數量:_________.
七、交(提)貨地點、方式:_________.
八、運輸方式及到站費用:_________.
九、合理損耗及計算方法:按國家有關規定計算。
十、結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
十一、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十二、違約責任:_________.
十三、解決合同糾紛方式:由當事人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本合同正本一式份,雙方各執一份,一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即為生效。
十五、未盡事宜,雙方在執行中共同磋商完善。
供方(蓋章):_________需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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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買賣合同和水泥購銷合同篇七
第一條為加速發展散裝水泥,節約資源,促進技術進步,改善生產條件,減少環境污染,保護生態環境,提高社會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省境內從事水泥生產、經營、運輸、使用、管理及相關的機械制造、科研設計等單位和個人,均須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省經濟貿易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省經貿行政主管部門)主管全省的散裝水泥工作。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確定的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散裝水泥工作。
縣級以上散裝水泥辦公室(以下簡稱散裝辦)負責散裝水泥的具體管理工作,業務上受上級散裝辦指導。各級散裝辦應當配備專職負責人,實行目標責任管理。
第四條各級散裝辦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關于發展散裝水泥的法規、政策,負責本辦法的具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編制散裝水泥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
(三)按規定征收、管理和使用散裝水泥專項資金;
(五)協調解決發展散裝水泥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六)協同有關部門做好預拌混凝土的推廣應用。
第五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散裝水泥工作的組織領導。各級財政、建設、交通、公安、質量技術監督、統計、環境保護等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各自的職責,支持配合各級散裝水泥行政主管部門及其散裝辦做好發展散裝水泥工作。
第六條對發展散裝水泥事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各級人民政府或有關部門應予表彰、獎勵。
第七條現有水泥生產企業(包括水泥熟料粉磨站,下同)必須配置散裝水泥發放設施,其散裝比例和實現期限由省經貿行政主管部門確定。
第八條新建、擴建或改建的水泥生產企業,須按散裝率70%以上發放能力的要求進行設計和同步建設。擴初設計審查時,須有同級散裝辦參加;未達到發放能力要求的,有關部門不予批準建設。
第九條水泥生產企業應當配置散裝水泥均化、化驗等設施、設備,確保出廠的散裝水泥符合國家規定的質量標準。散裝水泥生產、經營、運輸和使用單位應加強計量管理,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有關散裝水泥計量管理的規定。
第十條散裝水泥生產、經營、運輸、使用、設備制造和管理的單位、個人,必須按國家和省散裝水泥統計的有關規定,及時、準確地報送統計報表。
第十一條縣級以上散裝辦應當協同質量技術監督行政主管部門,加強對散裝水泥質量和計量的監督、檢查。
第十二條散裝水泥生產、經營、運輸、使用單位和個人,必須采取措施,確保裝卸、運輸、儲存、使用設施、設備符合安全和環境保護的要求。
第十三條工程建設或施工單位應當配置與使用散裝水泥相適應的設施、設備。
第十四條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鼓勵發展水泥熟料粉磨、預拌混凝土、水泥制品和預拌砂漿。預拌混凝土和水泥制品企業,散裝水泥使用率應達到90%以上。
城市市區范圍內的建設工程應當加快推廣使用預拌混凝土,并限期禁止現場攪拌混凝土。推廣使用預拌混凝土的措施及禁止現場攪拌混凝土的管理辦法,由省經貿行政主管部門會同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并結合各地實際制定。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鼓勵在城市規劃區范圍內推廣使用預拌混凝土。
第十五條對散裝水泥專用汽車(含混凝土攪拌車、流動罐自裝卸運輸車、氣卸式散裝水泥罐車,下同)和散裝水泥船舶征收的有關規費,應予適當優惠。
第十六條散裝水泥專用汽車進入市區和城鎮的交通控制路段時,各級公安交警部門應給予辦理通行手續,提供行車便利,以保障建設工程正常施工。
第十七條鐵路部門和省散裝辦應當加強全省散裝水泥鐵路運輸管理,實行優先安排計劃、優先配車、優先運輸,并做好散裝水泥專用罐裝車調度工作,提高運輸效率。
第十八條水泥生產企業銷售袋裝(包括紙袋、塑編袋、復合袋等,下同)水泥的,由主管散裝辦或其委托的業務單位,按袋裝水泥銷售(含自用)量,征收散裝水泥專項資金。
水泥生產企業應于次月10日前,向主管散裝辦繳納上月的散裝水泥專項資金。
第十九條在本省的建設項目,由主管散裝辦或其委托的業務單位,按項目建筑面積或按水泥預算定額,向建設單位預收散裝水泥專項資金;建設單位可以在工程竣工之日起30日內,憑有效證明,向主管散裝辦辦理散裝水泥專項資金結算手續。散裝水泥使用率達到70%的,按散裝水泥實際使用量退還;低于70%的,不予退還。
對預拌混凝土和水泥制品企業,由主管散裝辦或其委托的業務單位,按上年水泥使用量,預收散裝水泥專項資金。散裝水泥使用率達到90%的,按散裝水泥實際使用量退還;低于90%的,不予退還。預拌混凝土和水泥制品企業上年散裝水泥使用率達到90%以上的,當年不再預收散裝水泥專項資金。
第二十條征收(預收)散裝水泥專項資金的具體項目、標準和征收年限,按照國家財政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
各級散裝辦向水泥生產、使用單位征收(預收)散裝水泥專項資金的具體分工,由省經貿行政主管部門確定。
征收(預收)散裝水泥專項資金,統一使用省財政行政主管部門監制的《浙江省散裝水泥專項資金收據》。
第二十一條按規定征收的散裝水泥專項資金納入同級財政預算管理,繳入各級國庫。
繳入各級國庫的比例為:市解繳省級2.5%,市本級留975%;縣(市、區)解繳省級2.5%、市級2.5%,縣(市、區)本級留95%。
解繳時間為當年7月15日前和次年1月15日前。
第二十二條散裝水泥專項資金是政府性基金,必須專項用于發展散裝水泥事業,依法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接受各級財政、審計和上級散裝辦的監督檢查。按本辦法應當繳納散裝水泥專項資金的單位和個人,必須按時、足額繳納,任何地區、單位和個人無權以任何形式批準減免,也不得截留、坐支、拖欠、平調、攤派和挪用。
第二十三條散裝水泥專項資金使用范圍為:
(二)散裝水泥、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建設項目的貸款貼息;
(三)散裝水泥、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的科研與新技術開發、推廣;
(四)經地方同級財政部門批準,與散裝水泥管理有關的其它業務性必要開支。
散裝水泥專項資金用于基本建設和技術改造項目的,必須按國家規定的項目審批程序和管理權限報批。
散裝水泥專項資金使用和管理的具體辦法,由省財政行政主管部門會同省經貿行政主管部門制定。
第二十四條各級散裝辦應當按照同級財政部門規定編制年度散裝水泥專項資金預、決算,報同級財政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并報同級散裝水泥行政主管部門和上一級散裝辦備案。
第二十五條違反本辦法第九條規定的,由縣級以上質量技術監督行政主管部門依法查處。
第二十六條違反本辦法第十條規定的,由縣級以上統計行政主管部門依法查處。
第二十七條違反本辦法第十二條規定的,由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依法查處。
第二十八條違反本辦法第十四條第二款規定,已經實施禁止現場攪拌混凝土措施的城市市區范圍內的建設工程,擅自在現場攪拌混凝土的,由縣級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其改正,可以按每立方米80元的標準對建設單位處以罰款,但罰款額最高不得超過5萬元。
第二十九條違反本辦法第二十條第三款規定的,由縣級以上財政行政主管部門依法查處。
第三十條違反本辦法規定,不及時、足額繳納或者拒絕繳納散裝水泥專項資金的,由縣級以上財政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其限期繳納,處以違反規定金額20%的罰款,但罰款額最高不得超過5萬元,并可以按違反規定金額每逾期一日加收2‰的滯納金。
第三十一條不按本辦法規定征收(預收)散裝水泥專項資金或者截留、擠占、挪用散裝水泥專項資金的,由縣級以上監察、財政、審計、散裝水泥等行政主管部門依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查處;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二條各級散裝辦應當協助質量技術監督、統計、安全生產、環境保護、審計、財政、建設等行政主管部門做好行政執法工作。
縣級以上財政、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可以委托符合法律規定條件的散裝辦,對違反本辦法第二十八條、第三十條規定的行為實施行政處罰。
第三十三條當事人對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第三十四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水泥買賣合同和水泥購銷合同篇八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協定一致,簽訂散水泥購銷合同條款如下:
一、價格按廠家袋裝相應標號水泥運到價下調元。
二、質量標準:水泥標號執行國家規定標準。若有質量爭議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以省級技術監督部門檢測為準。
三、散水泥稱重依照廠家出廠磅單(不同電子汽車衡之間誤差按相關規定不大于0.4%)。
四、交貨方式、地點和運雜費負擔:甲方可以代運,其代運費用概由乙方負擔。甲方墊付的款項,隨同水泥價款一并結算。
五、甲乙雙方必須按如下期限提(供)貨年月日起提(供)噸。每天提供散水泥一車,如有變動乙方應提前24小時通知甲方,否則甲方一旦裝貨乙方不得拒收。
六、付款辦法和期限:
乙方應支付元合同違約保證金。以利合同順利實施。以后每車到貨結算水泥款。乙方資金確有困難可(但不超過違約保證金的50%范圍內)延緩30日付款。到期不能按時付清應承擔每月15%的違約金。
七、違約責任:乙方責任:
1、中途退貨或違約拒收的。除償付退(或拒收)貨部分貨款總值5%的違約金。沒有及時通知甲方逾期提貨的,每天償付并承擔乙方實際車輛壓貨的收人損失。
2、逾期付款的。逾期付款乙方應承擔所欠金額15%的違約金。
3、承擔《工礦產品購銷合同條例》第36條第5、6項規定的責任。
甲方責任:
1、所交水泥質量、規格不符國家規定。除自費負責處理外,還要賠償乙方實際經濟損失。
2承擔《工礦產品購銷合同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七、八、九項規定的責任。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經雙方簽字后生效。有效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甲方:乙方:
年月日:
水泥買賣合同和水泥購銷合同篇九
供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
依照《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水泥穩定沙成品料的購銷達成協議如下: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
二、水泥穩定沙數量與質量驗收確認
1.合同數量:以實際過磅噸位為準。
2.質量標準:乙方按照施工設計要求依據國家規定的技術標準(水泥含量5%,砂石含量37齊配)執行。
三、水泥穩定沙單價與付款結算方式:
1.本合同為單價合同,合同綜合單價為噸,綜合單價已包括水泥穩定沙成品料,路途運費,及其它風險等所有費用。
2.付款結算方式:無預付款,若乙方無違約行為,甲方在鋪設水泥穩定沙工程完成7個工作日內向乙方無息結清。
四、甲方責任:
1.甲方應按合同規定及時支付貨款;
2.甲方應提前24小時以有效方式通知乙方送貨數量與送達地點;
4.作業現場如發生民擾導致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解決;
6.甲方應指派專人負責對乙方運送的貨物進行驗收并簽字確認。
五、乙方責任:
1.乙方應按合同規定保質保量如期供應貨物;
2.乙方在現場必須服從甲方調度,積極配合甲方,提供優質服務;
六、其它約定:
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終止于合同完全履行或其它解除事由出現時。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