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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工程巖土勘察報告(通用21篇)篇一
1.巖土工程勘察定義,巖土工程勘察,英語為geotechnicalinvesigation,就是根據建設工程的要求,查明、分析、評價建設場地的地質、環境特征和巖土工程條件,編制勘察文件的活動。
2.巖土工程勘察階段。按其進行階段可分為:預可行性階段、工程可行性研究階段、初步設計階段、施工圖設計階段、補充勘察、施工勘察等。
3.巖土工程勘察對象。根據勘察對象的不同,可分為:水利水電工程(主要指水電站、水工構造物的勘察)、鐵路工程、公路工程、港口碼頭、大型橋梁及工業、民用建筑等。由于水利水電工程、鐵路工程、公路工程、港口碼頭等工程一般比較重大、投資造價及重要性高,國家分別對這些類別的工程勘察進行了專門的分類,編制了相應的勘察規范、規程和技術標準等,通常這些工程的勘察稱工程地質勘察。因此,通常所說的“巖土工程勘察”主要指工業、民用建筑工程的勘察,勘察對象主體主要包括房屋樓宇、工業廠房、學校樓舍、醫院建筑、市政工程、管線及架空線路、岸邊工程、邊坡工程、基坑工程、地基處理等。
巖土工程勘察的內容主要有:工程地質調查和測繪、勘探及采取土試樣、原位測試、室內試驗、現場檢驗和檢測,最終根據以上幾種或全部手段,對場地工程地質條件進行定性或定量分析評價,編制滿足不同階段所需的成果報告文件。
5.巖土工程勘察的方法與技術。巖土工程勘察的方法或技術手段,有以下幾種:(1)工程地質測繪。工程地質測繪是巖土工程勘察的基礎工作,一般在勘察的初期階段進行。工程地質測繪是認識場地工程地質條件最經濟、最有效的方法,高質量的測繪工作能相當準確地推斷地下地質情況,起到有效地指導其他勘察方法的作用。(2)勘探與取樣。勘探工作包括物探、鉆探和坑探等各種方法。它是被用來調查地下地質情況的;并且可利用勘探工程取樣進行原位測試和監測。應根據勘察目的及巖土的特性選用上述各種勘探方法。(3)原位測試與室內試驗。原位測試與室內試驗的主要目的,是為巖土工程問題分析評價提供所需的技術參數,包括巖土的物性指標、強度參數、固結變形特性參數、滲透性參數和應力、應變時間關系的參數等。原位測試一般都藉助于勘探工程進行,是詳細勘察階段主要的一種勘察方法。(4)現場檢驗與監測。現場檢驗的涵義,包括施工階段對先前巖土工程勘察成果的驗證核查以及巖土工程施工監理和質量控制。現場監測則主要包含施工作用和各類荷載對巖土反應性狀的監測、施工和運營中的結構物監測和對環境影響的監測等方面。檢驗與監測所獲取的資料,可以反求出某些工程技術參數,并以此為依據及時修正設計,使之在技術和經濟方面優化。此項工作主要是在施工期間內進行,但對有特殊要求的工程以及一些對工程有重要影響的不良地質現象,應在建筑物竣工運營期間繼續進行。
專業工程巖土勘察報告(通用21篇)篇二
基金項目:廣東石油化工學院實驗課題研究基金項目(215119)。
作者簡介:汪演強(1955-),男,廣東茂名人,工程師,主要從事巖土工程及工程地質研究。
汪演強。
(廣東石油化工學院建筑工程學院,廣東茂名525000)。
摘要:針對巖土工程勘察綜合性實驗的主要特點,結合生產實際提出巖土工程勘察綜合性實驗的主要實驗項目組成、具體組織實施的方法和學生實驗成績的考核辦法。巖土工程勘察綜合性實驗貼近工程實際,有利于培養學生的動手能力、綜合運用能力、創新能力和工程意識,有利于培養綜合素質高的實用型人才。
專業工程巖土勘察報告(通用21篇)篇三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巖土工程勘察合同范本,歡迎閱讀與收藏。
工程名稱: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由承包人編填)
勘察證書等級: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
發包人委托承包人承擔_________工程項目的巖土工程任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規,經發包人、承包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_________
1.2 工程地點:_________
1.3 工程立項批準文件號、日期:_________
1.5 工程規模、特征:_________
1.6 巖土工程任務(內容)與技術要求:_________
1.7 承接方式:_________
1.8 預計的巖土工程工作量:_________
第二條 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的有關資料文件
第三條 承包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報告、成果、文件
第四條 工期
本巖土工程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完工,工期為_________天。由于發包人或承包人的原因,未能按期開工、完工或交付成果資料時,按本合同第八條規定執行。
第五條 收費標準及支付方式
5.1 本巖土工程收費按國家規定的現行收費標準_________計取;或以“預算包干”、“中標價加簽證”、“實際完成工作量結算”等方式計取收費。國家規定的收費標準中沒有規定的收費項目,由發包人、承包人另行議定。
5.2 本巖土工程費總額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合同生效后3天內,發包人應向承包人支付預算工程費總額的20%,計_________元作為定金(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工程費)。
5.3 本合同生效后,發包人按下表約定分_________次向承包人預付(或支付)工程費,發包人不按時向承包人撥付工程費,從應撥付之日起承擔應撥付工程費的滯納金。
第六條 變更及工程費的調整
6.1 本巖土工程進行中,發包人對工程內容與技術要求提出變更,發包人應在變更前_________天向承包人發出書面變更通知,否則承包人有權拒絕變更;承包人接通知后于_________天內,提出變更方案的文件資料,發包人收到該文件資料之日起_________天內予以確認,如不確認或不提出修改意見的,變更文件資料自送達之日起第_________天自行生效,由此延誤的工期順延外,因變更導致承包人經濟支出和損失,由發包人承擔。
6.2 變更后,工程費按如下方法(或標準)進行調整:_________
第七條 發包人、承包人責任
7.1 發包人責任
7.1.1 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承包人提供資料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性負責;發包人提供上述資料、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承包人按合同規定交付報告、成果、文件的時間順延,規定期限超過15天以上時,承包人有權重新確定交付報告、成果、文件的時間。
7.1.2 發包人要求承包人在合同規定時間內提前交付報告、成果、文件時,發包人應按每提前一天向承包人支付_________元計算加班費。
7.1.3 發包人應為承包人現場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生產、生活條件;如不能提供時,應一次性付給承包人臨時設施費_________元。
7.1.4 開工前,發包人應辦理完畢開工許可、工作場地使用、青苗、樹木賠償、墳地遷移、房屋構筑物拆遷、障礙物清除等工作,及解決擾民和影響正常工作進行的有關問題,并承擔費用; 發包人應向承包人提供工作現場地下已有埋藏物(如電力、電訊電纜、各種管道、人防設施、洞室等)的資料及其具體位置分布圖,若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承包人在現場工作中發生人身傷害或造成經濟損失時,由發包人承擔民事責任; 在有毒、有害環境中作業時,發包人應按有關規定,提供相應的防護措施,并承擔有關的費用; 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供水準點和坐標控制點; 發包人應解決承包人工作現場的平整,道路通行和用水用電,并承擔費用。
7.1.5 發包人應對工作現場周圍建筑物、構筑物、古樹名木和地下管道、線路的保護負責,對承包人提出書面具體保護要求(措施),并承擔費用。
7.1.6 發包人應保護承包人的投標書、報告書、文件、設計成果、專利技術、特殊工藝和合理化建議,未經承包人同意,發包人不得復制泄露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承包人有權索賠。
7.1.7 本合同中有關條款規定和補充協議中發包人應負的責任。
7.2 承包人責任
7.2.1 承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時間、數量向發包人交付報告、成果、文件,并對其質量負責。
7.2.2 承包人對報告、成果、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補充;由于承包人的遺漏、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承包人除負法律責任和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減收或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巖土工程費,并根據受損失程度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額由發包人、承包人商定為實際損失的_________%。
7.2.3 承包人不得向第三人擴散、轉讓第二條中發包人提供的技術資料、文件。發生上述情況,承包人應負法律責任,發包人有權索賠。
7.2.4 遵守國家及當地有關部門對工作現場的有關管理規定,做好工作現場保衛和環衛工作,并按發包人提出的保護要求(措施),保護好工作現場周圍的建、構筑物,古樹、名木和地下管線(管道)、文物等。
7.2.5 本合同有關條款規定和補充協議中承包人應負的責任。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 由于發包人提供的資料、文件錯誤、不準確,造成工期延誤或返工時,除工期順延外,發包人應向承包人支付停工費或返工費,造成質量、安全事故時,由發包人承擔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8.2 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承包人未開始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進行工作的,完成的工作量在50%以內時,發包人應支付承包人工程費的50%的.費用;完成的工作量超過50%時,發包人應支付承包人工程費的100%的費用。
8.3 發包人不按時支付工程費(進度款),承包人在約定支付時間10天后,向發包人發出書面催款的通知,發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按要求付款,承包人有權停工,工期順延,發包人還應承擔滯納金。
8.4 由于承包人原因延誤工期或未按規定時間交付報告、成果、文件,每延誤一天應承擔以工程費千分之一計算的違約金。
8.5 交付的報告、成果、文件達不到合同約定條件的部分,發包人可要求承包人返工,承包人按發包人要求的時間返工,直到符合約定條件,因承包人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承包人承擔返工費,返工后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并根據因此造成的損失程度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額最高不超過返工項目的收費。
第九條 材料設備供應
9.1 發包人、承包人應對各自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負責,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并經發包人、承包人代表共同驗收認可,如與設計和規范要求不符的產品,應重新采購符合要求的產品,并經發包人、承包人代表重新驗收認定,各自承擔發生的費用。若造成停、窩工的,原因是承包人的,則責任自負;原因是發包人的,則應向承包人支付停、窩工費。
9.2 承包人需使用代用材料時,須經發包人代表批準方可使用,增減的費用由發包人、承包人商定。
第十條 報告、成果、文件檢查驗收
10.1 由發包人負責組織對承包人交付的報告、成果、文件進行檢查驗收。
10.2 發包人收到承包人交付的報告、成果、文件后_________天內檢查驗收完畢,并出具檢查驗收證明,以示承包人已完成任務,逾期未檢查驗收的,視為接受承包人的報告、成果、文件。
10.3 隱蔽工程工序質量檢查,由承包人自檢后,書面通知發包人檢查;發包人接通知后,當天組織質檢,經檢驗合格,發包人、承包人簽字后方能進行下一道工序;檢驗不合格,承包人在限定時間內修補后重新檢驗,直至合格;若發包人接通知后24小時內仍未能到現場檢驗,承包人可以順延工程工期,發包人應賠償停、窩工的損失。
10.4 工程完工,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交巖土治理工程的原始記錄、竣工圖及報告、成果、文件、發包人應在_________天內組織驗收,如有不符合規定要求及存在質量問題,承包人應采取有效補救措施。
10.5 工程未經驗收,發包人提前使用和擅自動用,由此發生的質量、安全問題,由發包人承擔責任,并以發包人開始使用日期為完工日期。
10.6 完工工程經驗收符合合同要求和質量標準,自驗收之日起_________天內,承包人向發包人移交完畢,如發包人不能按時按管,致使已驗收工程發生損失,應由發包人承擔,如承包人不能按時交付,應按逾期完工處理,發包人不得因此而拒付工程款。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發包人與承包人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其它約定事項:_________。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辦法
本合同發生爭議時,發包人、承包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時,發包人、承包人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發包人、承包人未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合同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自發包人、承包人簽字蓋章后生效;按規定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發包人、承包人認為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鑒證。發包人、承包人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終止。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發包人_________份、承包人_________份。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蓋章):_________
鑒證意見(蓋章):_________
備案號: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簽字)
專業工程巖土勘察報告(通用21篇)篇四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勘察人編填)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監制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發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任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國家有關法規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為明確責任,協作配合,確保工程勘察質量,經發包人、勘察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第二條:發包人應及時向勘察人提供下列文件資料,并對其準確性、可靠性負責。
2.1 提供本工程批準文件(復印件),以及用地(附紅線范圍)、施工、勘察許可等批件(復印件)。
2.2 提供工程勘察任務委托書、技術要求和工作范圍的地形圖、建筑總平面布置圖。
2.3 提供勘察工作范圍已有的技術資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標與標高資料。
2.4 提供勘察工作范圍地下已有埋藏物的資料(如電力、電訊電纜、各種管道、人防設施、洞室等)及具體位置分布圖。
2.5 發包人不能提供上述資料,由勘察人收集的,發包人需向勘察人支付相應費用。
第三條:勘察人向發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并對其質量負責。
勘察人負責向發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四份,發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數另行收費。
第四條:開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的時間和收費標準及付費方式
4.1 開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的時間
4.1.1 本工程的勘察工作定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開工,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由于發包人或勘察人的原因未能按期開工或提交成果資料時,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辦理。
4.1.2 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發包人下達的開工通知書或合同規定的時間為準,如遇特殊情況(設計變更、工作量變化、不可抗力影響以及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窩工等)時,工期順延。
4.2 收費標準及付費方式
4.2.1 本工程勘察按國家規定的現行收費標準__________________計取費用;或以“預算包干”、“中標價加簽證”、“實際完成工作量結算”等方式計取收費。國家規定的收費標準中沒有規定的收費項目,由發包人、勘察人另行議定。
4.2.2 本工程勘察費預算為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生效后3天內,發包人應向勘察人支付預算勘察費的20%作為定金、計________元(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費);勘察規模大、工期長的大型勘察工程,發包人還應按實際完成工程進度_______%時,向勘察人支付預算勘察費的________%的工程進度款,計_________元;勘察工作外業結束后________天內,發包人向勘察人支付預算勘察費的________%,計_________元;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后10天內,發包人應一次付清全部工程費用。
第五條:發包人、勘察人責任
5.1 發包人責任
5.1.1 發包人委托任務時,必須以書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確勘察任務及技術要求,并按第二條規定提供文件資料。
5.1.2 在勘察工作范圍內,沒有資料、圖紙的地區(段),發包人應負責查清地下埋藏物,若因未提供上述資料、圖紙,或提供的資料圖紙不可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勘察人在勘察工作過程中發生人身傷害或造成經濟損失時,由發包人承擔民事責任。
5.1.3 發包人應及時為勘察人提供并解決勘察現場的工作條件和出現的問題(如:落實土地征用、青苗樹木賠償、拆除地上地下障礙物、處理施工擾民及影響施工正常進行的有關問題、平整施工現場、修好通行道路、接通電源水源、挖好排水溝渠以及水上作業用船等),并承擔其費用。
5.1.4 若勘察現場需要看守,特別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險現場作業時,發包人應派人負責安全保衛工作,按國家有關規定,對從事危險作業的現場人員進行保健防護,并承擔費用。
5.1.5 工程勘察前,若發包人負責提供材料的,應根據勘察人提出的工程用料計劃,按時提供各種材料及其產品合格證明,并承擔費用和運到現場,派人與勘察人的人員一起驗收。
5.1.6 勘察過程中的任何變更,經辦理正式變更手續后,發包人應按實際發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費。
5.1.7 為勘察人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生產、生活條件,并承擔費用;如不能提供時,應一次性付給勘察人臨時設施費_____________元。
5.1.8 由于發包人原因造成勘察人停、窩工,除工期順延外。發包人應支付停、窩工費(計算方法見6.1);發包人若要求在合同規定時間內提前完工(或提交勘察成果資料)時,發包人應按每提前一天向勘察人支付________元計算加班費。
5.1.9 發包人應保護勘察人的投標書、勘察方案、報告書、文件、資料圖紙、數據、特殊工藝(方法)、專利技術和合理化建議,未經勘察人同意,發包人不得復制、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傳送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上述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勘察人有權索賠。
專業工程巖土勘察報告(通用21篇)篇五
報告的內容結構工程地質報告書既是工程地質勘察資料的綜合、,具有一定科學價值,也是工程設計的地質依據。應明確回答工程設計所提出的問題,并應便于工程設計部門的應用。報告書正文應簡明扼要,但足以說明工作地區工程地質條件的特點,并對工程場地作出明確的工程地質評價(定性、定量)。報告由正文、附圖、附件三部分組成。
(1)緒論,說明勘察工作任務,要解決的問題,采用方法及取得的成果。并應附實際材料圖及其他圖表。(2)通論,闡明工程地質條件、區域地質環境,論述重點在于闡明工程的可行性。通論在規劃、初勘階段中占有重要地位,隨勘察階段的深入,通論比重減少。(3)專論,是報告書的中心,重點內容著重于工程地質問題的分析評價。對工程方案提出建設性論證意見,對地基改良提出合理措施。專論的深度和內容與勘察階段有關。(4)結論,在論證基礎上,對各種具體問題作出簡要、明確的回答。
專業工程巖土勘察報告(通用21篇)篇六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制定。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任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國家有關法規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為明確責任,協作配合,確保工程勘察質量,經發包人、勘察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建設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工程規模、特征:
1.4工程勘察任務委托文號、日期:
1.5工程勘察任務(內容)與技術要求:按現行國家《巖土工程勘察規范》及其它相關規范進行勘察,查明建筑場地的工程地質條件及水文地質條件,為擬建工程的地基基礎設計、變形及穩定計算、基礎施工提供有關巖土技術參數和建議。
1.6承接方式:承包。
1.7預計勘察工作量:__________。
第二條:發包人應及時向勘察人提供下列文件資料,并對其準。
確性、可靠性負責。
2.1提供本工程批準文件(復印件),以及用地(附紅線范圍)、施工勘察許可等批件(復印件)。
2.2提供工程勘察任務委托書、技術要求和工作范圍的地形。
圖、建筑總平面布置圖。
2.3提供勘察工作范圍已有的技術資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標與標高資料。
2.4提供勘察工作范圍地下已有埋藏物的資料(如電力、電。
訊電纜、各種管道、人防設施、洞室等)及具體位置分布圖。
2.5發包人不能提供上述資料,由勘察人收集的,發包人需向勘察人支付相應費用。
第三條:勘察人向發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并對其質量負責。
勘察人負責向發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四份,發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數另行收費。
第四條:開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的時間和收費標準及付費方式。
4.1開工及提交的勘察成果資料的時間。
4.1.1本工程的勘察工作定于_年_月__日開工,年月日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由于發包人或勘察人的原因未能按期開工或提交成果資料時,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辦理。
4.1.2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發包人下達的開工通知書或合同規定的時間為準,如遇特殊情況(設計變更、工作量變化、不可抗力影響以及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窩工等)時,工期順延。
4.2收費標準及付費方式。
4.2.1本工程勘察收費標準按《廣西工程勘察收費項目及標準指導性意見》(20__年版)價格文件執行;或以“預算包干”、“中標價加簽證”、“實際完成工作量結算”等方式計取收費。國家規定的收費標準中沒有規定的收費項目,由發包人、勘察人另行議定。
4.2.2本工程勘察費預算為元(大寫),合同生效后3天內,發包人應向勘察人支付預算勘察費的20%作為定金,計元(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費);勘察規模大、工期長的大型勘察工程,發包人還應按實際完成工程進度%時,向勘察人支付預算的%的工程進度款,計元;勘察工作外業結后天內,發包人向勘察人支付預算勘察費的%,計元;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天內,發包人應一次付清全部工程費用。
第五條:發包人、勘察人責任。
5.1發包人責任。
5.1.1發包人委托任務時,必須以書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確勘察任務及技術要求,并按第二條規定提供文件資料。
5.1.2在勘察工作范圍內,沒有資料、圖紙的地區(段),發包人應負責查清地下埋藏物,若因未提供上述資料、圖紙,或提供的資料圖紙不可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勘察人在勘察工作過程中發生人身傷害或造成經濟損失時,由發包人承擔民事責任。
5.1.3發包人應及時為勘察人提供并解決勘察現場的工作條件和出現的問題(如:落實土地征用、青苗樹木賠償、拆除地上地下障礙物、處理施工擾民及影響施工正常進行的有關問題、平整施工現場、修好通行道路、接通電源水源、挖好排水溝渠以及水上作業用船等),并承擔其費用。
5.1.4若勘察現場需要看守,特別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險現場作業時,發包人應派人負責安全保衛工作,按國家有關規定,對從事危險作業的現場人員進行保健防護,并承擔費用。
5.1.5工程勘察前,若發包人負責提供材料的,應根據勘察人提出的工程用料計劃,按時提供各種材料及其產品合格證明,并承擔費用和運到現場,派人與勘察人的人員一起驗收。
5.1.6勘察過程中的任何變更,經辦理正式變更手續后,發包人應按實際發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費。
5.1.7為勘察人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生產、生活條件,并承擔費用;如不能提供時,應一次性付給勘察人臨時設施費元。
5.1.8由于發包人原因造成勘察人停、窩工,除工期順延外,發包人應支付停、窩工費(計算方法見6.1);發包人若要求在合同規定時間內提前完工(或提交勘察成果資料)時,發包人應按每提前一天向勘察人支付元計算加班費。
5.1.9發包人應保護勘察人的投標書、勘察方案、報告書、文件、資料圖紙、數據、特殊工藝(方法)、專利技術和合理化建議,未經勘察人同意,發包人不得復制、不得泄露、擅自修改、傳送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上述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勘察人有權索賠。
5.1.10本合同有關條款規定和補充協議中發包人應負的其他責任。
5.2勘察人責任。
5.2.1勘察人應按國家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和發包人的任務委托書及技術要求進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提交質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資料,關對其負責。
5.2.2由于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資料質量不合格,勘察人應負責無償給予補充完善使其達到質量合格;若勘察人無力補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單位時,勘察人應承擔全部勘察費用;或因勘察質量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工程事故時,勘察人除應負法律責任和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勘察費外,并根據損失程度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發包人、勘察人商定為實際損失的30%。
5.2.3在工程勘察前,提出勘察綱要或勘察組織設計,派人與發包人的人員一起驗收發包人提供的材料。
5.2.4在工程過程中,根據工程的巖土工程條件(或工作現場地形地貌、地質和水文地質條件)及技術規范要求,向發包人提出增減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見,并辦理正式變更手續。
5.2.5在現場工作的勘察人的人員,應遵守發包人的安全保衛及其他有關的規章制度,承擔其有關資料保密義務。
5.2.6本合同有關條款規定和補充協議中勘察人應負的其他責任。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由于發包人未給勘察人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條件而造成停、窩工或來回進出場地,發包人除應付給勘察人停、窩工費(金額按預算的平均工日產值計算),工期按實際工日順延外,還應付給勘察人來回進出場費和調遣費。
6.2由于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資料質量不合格,不能滿足技術要求時,其返工勘察費用由勘察人承擔。
6.3合同履行期間,由于工程停建而終止合同或發包人要求解除合同時,勘察人未進行勘察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定金;已進行勘察工作的,完成的工作量在50%以內時,發包人應向勘察人支付預算額50%的勘察費;完成的工作量超過50%時,則應向勘察人支付預算額100%的勘察費。
6.4發包人未按合同規定時間(日期)撥付勘察費,每超過一日,應償付未支付勘察費的千分之一逾期違約金。
6.5由于勘察人原因未按合同規定時間(日期)提交勘察成果資料,每超過一日,應減收勘察費千分之一。
6.6本合同簽訂后,發包人不履行合同時,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勘察人不履行合同時,雙倍返還定金。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發包人勘察人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九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欽州市欽北區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本合同自發包人、勘察人簽字蓋章后生效;按規定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發包人、勘察人認為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鑒證。發包人勘察人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終止。
本合同一式肆份,發包人貳份、勘察人貳份。
發包人名稱:勘察人名稱:
(蓋章)(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委托代理人:(簽字)。
住所:住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開戶銀行:開戶:
銀行帳號:銀行帳號: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專業工程巖土勘察報告(通用21篇)篇七
巖土工程勘察綜合性實驗可分4個階段組織實施,各階段的實驗時間及主要內容安排見表1。實驗準備階段安排3天時間,主要進行巖土工程勘察技術的系統學習,綜合性實驗任務交底以及有關的安全生產知識教育,以及介紹勘察施工機械設備及實驗各環節的注意事項。有些內容還需要在勘察現場作進一步講解。在整個實驗實施中,班長、學習委員和黨支書、團支書應分工負責整個實驗的組織協調及安全。野外鉆探地質記錄及室內土工試驗分為若干個小組實施,每小組4人,分工合作完成整個實驗。野外鉆探施工,每小組每天去2人,分兩批輪流參加野外地質記錄,各參加施工記錄2天。每天完成一個鉆孔的鉆探地質記錄,共安排4天時間鉆探4個鉆孔,每個小組都有4個鉆孔的野外地質記錄及巖土樣品。小組成員另外2人在室內做土工試驗。室內試驗可以在鉆探施工當天的'稍后跟進,即野外鉆探施工開始取到試樣當即帶回實驗室開展室內土工試驗。野外施工結束后3天完成室內土工試驗。接著進行各自獨立的資料整理分析評價及巖土工程勘察報告編寫工作,共同使用本小組的全部野外地質記錄及室內土工試驗原始資料,最后每人提交一份完整的巖土工程勘察成果報告,時間安排3天。因為野外施工經常會受天氣及機械故障等的影響,所以安排機動時間1天,在各環節中視具體情況調整。
四學生的實驗成績考核。
對學生的實驗成績考核必須科學合理,考核成績要有理有據,全面、準確、客觀地反映學生在整個實驗過程中的真實表現,做到公平公正,才能提高學生實驗積極性和主動性。多數實驗教學成績都是以實驗報告來評定,成績的可信度和區分度均不高,認真做實驗與不認真做實驗成績相差不大[1]。特別是目前在學生中電腦已經普及,實驗成果報告都是用電腦完成,在電腦中復制修改巖土工程勘察成果報告非常方便。顯然,以一篇巖土工程勘察綜合性實驗報告來評定學生實驗成績的方法是欠科學的,難以對學生的綜合能力進行準確合理的評價,會直接影響學生實驗積極性[2]。考慮到實驗是以學生為主體,學生自己管理為主,在實驗成績綜合考核上要認真聽取班、組長對同學在實驗操作過程中的表現評價意見。綜合性實驗考核成績重點放在實驗過程的表現,同時檢查評定野外記錄及土工試驗記錄的原始性、齊全準確程度,作為實驗過程綜合成績考核的依據。按實驗內容的四個階段分配考核成績,巖土工程勘察成果報告占總成績的40%,其余3個階段即實驗準備的綜合知識學習、野外鉆探現場采樣記錄及土工試驗操作各過程分別占總成績的20%,綜合考核評定巖土工程勘察綜合性實驗成績。
五結語。
通過巖土工程勘察綜合性實驗,《工程地質學》、《土力學》、《基礎工程學》與《工程測量》等有關的理論知識得到有效提升,并轉化為實用性的從業技能,培養了同學間的團結協作精神與吃苦耐勞精神,以及獨立分析問題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綜合運用能力、實踐動手能力、職業意識和創新意識。巖土工程勘察綜合性實驗,具有明確的職業性、實用性、實踐性,具有到校外實驗實習不可比擬的實驗效果,具有在實驗實習經費、管理及時間安排等多方面的顯著優越性,是大土木工程專業培養掌握基本的專業實踐技能,以及具有綜合職業能力和全面素質的應用型人才的必經之路[3]。
參考文獻:
[1]蔡國軍,巨能攀,付小梅,等。巖土工程勘察實習教學內容改革探討[j]。實驗室研究與探索,2012,31(6)。
[2]羅云菊,王桂林。土木工程專業工程地質學教學改革探索[j]。高等建筑教育,2002,44(9)。
[3]王書敏,丁武泉,于慧。開設綜合性實驗與培養應用型人才的探索[j]。重慶文理學院學報(自然科學版),2009,28(2)。
專業工程巖土勘察報告(通用21篇)篇八
巖土工程勘察綜合性實驗,是把《工程地質學》、《土力學》、《基礎工程學》與《工程測量》等課程中有關部分簡單的、分散的、枯燥的、獨立的實驗統一起來,組合成為巖土工程勘察綜合性實驗。實驗設計為某一較小、較簡單的房屋建筑工程項目巖土工程勘察實際生產過程。目的旨在把實驗項目與生產實際聯系起來,更貼近土木工程專業實際,學以致用,培養學生的動手能力、綜合運用能力、創新能力,以及培養學生的工程意識和團結協作精神。既體現專業知識內容的綜合性,又體現工作能力素質培養的綜合性,體現大工程觀的教育思想。巖土工程勘察綜合性實驗具有以下主要特點:
(一)實驗具有實用性。
巖土工程勘察綜合性實驗,按照勘察工程實際生產流程設計,具有明確的職業性、實用性、實踐性。巖土工程勘察技術是人們在長期的工程實踐中積累發展起來的,其最顯著的特點就是實踐性強,三分理論、七分實踐。如果不進行貼近真實過程的實驗,一來他們難以建立起巖土工程勘察技術體系的概念,同時也會影響到他們形成獨立的系統性思考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通過巖土工程勘察綜合性實驗,學生畢業后能較快地進入角色。即使大部分學生畢業后到工程建設設計部門工作,巖土工程勘察技能對他們同樣重要。在編寫巖土工程勘察任務委托書時就會心中有數;在應用巖土工程勘察資料設計建筑物基礎及巖土治理方案時就會得心應手,使設計的建設工程更符合經濟合理、確保安全運行和提高投資效益。
(二)實驗內容具有系統連貫性。
巖土工程勘察綜合性實驗內容,包括對某一建筑場地測量定位、鉆探、原位測試、收集采取巖土試樣、鑒定描述、室內土工試驗,綜合分析評價,確定土巖層承載力特征值,建議建筑物基礎持力層及基礎形式、以及相關的巖土工程綜合治理方案。學生對巖土工程勘察的全過程、全工序進行學習實踐。按照工程實際開展實驗,調動學生實驗實習的積極性,讓學生在具體工程實踐中增長才干,培養學生理論聯系實際的能力。領會將來到工程勘察單位實際工作的內容和方法,培養他們初步承擔技術工作的能力,并提高他們的綜合素質。改變分散的、獨立的課程驗證性實驗只見樹木不見森林,缺乏系統性的弊端。
(三)實驗時間具有連續性。
巖土工程勘察綜合性實驗應在相關課程講授完畢之后,集中安排2周時間,連續進行綜合性實驗,獨立設置實驗課程。時間具有連續性,可以培養學生連續工作的毅力和能力,利于學生提前熟悉就業環境,增強工程意識及嚴謹的科學態度。同時培養學生吃苦耐勞的精神。
(四)實驗具有可行性及優越性。
我校建筑工程專業工程測試中心,具備有巖土工程勘察乙級資質企業所有的全套巖土工程勘察生產設備和技術。利用專業工程測試中心自備的設備與技術資源,用學校新征收的規劃建設用地或閑置空地,在校內開設巖土工程勘察綜合性實驗。實驗的時間安排可以隨著教學進度自行確定,可以按照傳統的課程實驗模式,由教師事先設計布置實驗項目,按照事先安排的實驗程序按部就班地進行實驗操作,具備實施實驗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鉆探施工是綜合性實驗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不同于校外的實習以生產為主,所以在校內安排專為實驗的鉆探施工可以大大提高實驗效果。同時可以節約學生到校外生產單位實習的經費開支,節省聯系校外生產實習基地實習的時間,并有利于在實驗實習過程中對學生的學習生活管理。避免了到校外勘察生產單位聯系實驗實習諸多環節的糾結,具有校外實習不可比擬的優越性。
(五)實驗內容具有未知性。
巖土工程勘察綜合性實驗是按生產實際過程設計,鉆探取樣、原位測試要分層進行,技術措施也要隨著地層變化而變化。同時巖土試樣具有唯一性,因為形成時間環境的不同,不可能形成成分結構物理性質完全相同的兩個試樣。鉆取出來的巖土試樣及原位測試結果隨著地層的變化而變化,接下來的室內土工試驗等項目也隨著變化。所以實驗的具體內容都具有未知性,室內土工實驗樣品具有不可復制性。學生對實驗內容具有新鮮感和求知的期盼,更能激發學生的實驗興趣及高度的崗位責任感。
專業工程巖土勘察報告(通用21篇)篇九
巖土工程勘察綜合性實驗可分4個階段組織實施,各階段的實驗時間及主要內容安排見表1。實驗準備階段安排3天時間,主要進行巖土工程勘察技術的系統學習,綜合性實驗任務交底以及有關的安全生產知識教育,以及介紹勘察施工機械設備及實驗各環節的注意事項。有些內容還需要在勘察現場作進一步講解。在整個實驗實施中,班長、學習委員和黨支書、團支書應分工負責整個實驗的組織協調及安全。野外鉆探地質記錄及室內土工試驗分為若干個小組實施,每小組4人,分工合作完成整個實驗。野外鉆探施工,每小組每天去2人,分兩批輪流參加野外地質記錄,各參加施工記錄2天。每天完成一個鉆孔的鉆探地質記錄,共安排4天時間鉆探4個鉆孔,每個小組都有4個鉆孔的野外地質記錄及巖土樣品。小組成員另外2人在室內做土工試驗。室內試驗可以在鉆探施工當天的'稍后跟進,即野外鉆探施工開始取到試樣當即帶回實驗室開展室內土工試驗。野外施工結束后3天完成室內土工試驗。接著進行各自獨立的資料整理分析評價及巖土工程勘察報告編寫工作,共同使用本小組的全部野外地質記錄及室內土工試驗原始資料,最后每人提交一份完整的巖土工程勘察成果報告,時間安排3天。因為野外施工經常會受天氣及機械故障等的影響,所以安排機動時間1天,在各環節中視具體情況調整。
四學生的實驗成績考核。
對學生的實驗成績考核必須科學合理,考核成績要有理有據,全面、準確、客觀地反映學生在整個實驗過程中的真實表現,做到公平公正,才能提高學生實驗積極性和主動性。多數實驗教學成績都是以實驗報告來評定,成績的可信度和區分度均不高,認真做實驗與不認真做實驗成績相差不大[1]。特別是目前在學生中電腦已經普及,實驗成果報告都是用電腦完成,在電腦中復制修改巖土工程勘察成果報告非常方便。顯然,以一篇巖土工程勘察綜合性實驗報告來評定學生實驗成績的方法是欠科學的,難以對學生的綜合能力進行準確合理的評價,會直接影響學生實驗積極性[2]。考慮到實驗是以學生為主體,學生自己管理為主,在實驗成績綜合考核上要認真聽取班、組長對同學在實驗操作過程中的表現評價意見。綜合性實驗考核成績重點放在實驗過程的表現,同時檢查評定野外記錄及土工試驗記錄的原始性、齊全準確程度,作為實驗過程綜合成績考核的依據。按實驗內容的四個階段分配考核成績,巖土工程勘察成果報告占總成績的40%,其余3個階段即實驗準備的綜合知識學習、野外鉆探現場采樣記錄及土工試驗操作各過程分別占總成績的20%,綜合考核評定巖土工程勘察綜合性實驗成績。
五結語。
通過巖土工程勘察綜合性實驗,《工程地質學》、《土力學》、《基礎工程學》與《工程測量》等有關的理論知識得到有效提升,并轉化為實用性的從業技能,培養了同學間的團結協作精神與吃苦耐勞精神,以及獨立分析問題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綜合運用能力、實踐動手能力、職業意識和創新意識。巖土工程勘察綜合性實驗,具有明確的職業性、實用性、實踐性,具有到校外實驗實習不可比擬的實驗效果,具有在實驗實習經費、管理及時間安排等多方面的顯著優越性,是大土木工程專業培養掌握基本的專業實踐技能,以及具有綜合職業能力和全面素質的應用型人才的必經之路[3]。
參考文獻:
[1]蔡國軍,巨能攀,付小梅,等。巖土工程勘察實習教學內容改革探討[j]。實驗室研究與探索,,31(6)。
[2]羅云菊,王桂林。土木工程專業工程地質學教學改革探索[j]。高等建筑教育,,44(9)。
[3]王書敏,丁武泉,于慧。開設綜合性實驗與培養應用型人才的探索[j]。重慶文理學院學報(自然科學版),,28(2)。
專業工程巖土勘察報告(通用21篇)篇十
土木工程專業人才培養方案中的培養目標,畢業生應能在房屋建筑、工程勘察、地基基礎等部門從事技術或管理工作,培養具有較強的動手能力、實踐能力、創新能力和獨立工作能力的實用型人才。巖土工程勘察綜合性實驗是培養這些能力的主要手段之一。因此在加強巖土工程勘察理論學習的同時,有必要開設巖土工程勘察綜合性實驗。
專業工程巖土勘察報告(通用21篇)篇十一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由于的需要,甲方委托乙方對甲方進行
1:地形圖測量,經雙方協商,達成本協議。
項目1地形圖測繪。
(1) 向乙方提交需要進行測繪的范圍界線圖。
(2) 按約定支付測繪費。
(3) 配合乙方做好相關部門的協調工作。
(1) 按約定向甲方提交1: 500地形圖成果1份。
(2) 乙方保證按時按質完成此項工作。
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同意按3000.00元(大寫:叁仟元)進行項目包干。
支付方式:乙方完成全部工作后的'5個工作日內,甲方一次性將工程的款項支付給乙方。
(1)自委托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交完相關資料。
(2)自甲方提交完相關資料后的5天內,乙方完成全部工作并提交1份圖紙成果給甲方。
乙方對制作的圖件和相關文字材料質量負責,如因圖件質量原因需要返工,返工的費用由乙方負責。甲方必須按時支付工作經費,由于經費不及時到位導致工期延誤,由甲方自己承擔責任。
(1)本協議自簽訂之日生效,乙方提供正式測量成果給甲方且項目通過相關部門審查后失效。
(2)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各持貳份,具有同等效力。
專業工程巖土勘察報告(通用21篇)篇十二
水利工程中公開水是巖土體的組成局部,其主要會直接影響建立場地基巖土體的工程特性,而且會對建筑物和水利工程地基根底的穩定性和耐久性都產生影響。任何建立工程項目的設計,普通均需經過一系列的觀測、勘探、實驗,查明調查區的水文地質條件,控制調查區公開水的構成、賦存、運動特征、水質水質變化規律,提供在制定應用或掃除公開水措施時的水文地質根據。但是,在實踐的工程地質勘察工作中,人們通常愈加注重對勘探揭顯露來的巖土類型及其工程地質性質、地質構造的研討,很少直接觸及水文地質參數的應用,水文地質問題常常只被以為是意味性的工作,在勘察報告中大多只是簡單地對自然狀態下的水文地質條件作普通性評價。在一些水文地質條件較復雜的地域,由于工程勘察中對水文地質問題研討不深化,設計中又無視了水文地質問題,經常發作由公開水引發的各種巖土工程危害問題,令勘察和設計處于難堪的境地。
1、自然天文條件。
這里面包括氣候水文特征和地形地貌等內容,氣候水文特征是指工程所屬地域,是屬于亞熱帶還是熱帶、季習尚候與否,具有的潮濕水平與熱量等。地形地貌是指工程區域四周的水系、平原或高原特征、地形開闊平整與否、地貌腐蝕和堆積狀況如何等。
2、地質環境。
包括工程所在區域的地質結構特征、基底結構及其對第四系厚度的控制、地層巖性、新結構運動等方面的內容。
3、公開水位狀況。
包括近2——5年最高公開水位、水位變化趨向;公開水補給排泄條件,地表水與公開水的補排關系及對公開水位的影響等。公開水位的變化對巖土工程的影響宏大,是工程勘察的重點內容。
4、各含水層和隔水層的埋藏條件、公開水類型。
流向、水位及其變化幅度,主要含水層的散布、厚度及埋深,經過現場實驗測定地層浸透系數等水文地質參數等;場地地質條件下對公開水賦存和滲流狀態的`影響、斷定公開水水質對建筑資料的腐蝕性等。
對工程有影響的水文地質要素有:公開水的類型、公開水位及變動幅度、含水層和隔水層的厚度和散布及組合關系、土層或巖層浸透性的強弱及浸透系數、承壓含水層的特征及水頭號。為提高工程地質勘察質量,應在工程地質勘察中增強對水文地質問題的研討,不只請求查明與巖土工程有關的水文地質問題,評價公開水對巖土體和建立工程可能產生的作用及其影響,更要提出預防及管理措施的倡議,為設計和施工提供必要的水文地質材料,以消弭或減少公開水對工程建立的危害。但在工程地質勘察報告中,通常短少分離根底設計和施工的需求評價公開水對巖土工程的作用和危害,今后在工程地質勘察中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對水文地質問題進行評價。
應重點評價公開水對巖土體和建立工程的作用和影響,預測可能產生的巖土工程危害,提出防治措施;工程地質勘察中還應親密分離建筑物地基根底類型,查明與該地基根底類型有關的水文地質問題,提供選型所需的水文地質材料。不只要查明公開水的自然賦存狀態和自然條件下的變化規律,更重要的是剖析和預測今后在人為工程活動影響下公開水的變化狀況,及其對巖土體和建立工程的不良作用。公開水位的上下對各種建筑物及水利工程建立都很重要,在剖析工程地質問題時,公開水位以上和以下要分別看待。應從工程角度,按公開水對建筑工程的作用與影響,提出不同條件下應當著重評價的地質問題。
巖土水理性質是指巖土與公開水互相作用時巖土顯現出來的各種性質,主要有容水性、持水性、給水性、毛細管性、透水性等,這些特性與構成巖士的固態、液態、氣態三相嚴密相關。公開水在巖土體中有不同的賦存方式:按埋藏條件分為上層滯水、潛水、承壓水,按含水層空隙性質分為孔隙水、裂隙水、巖溶水。
巖土的物理性質是巖土與公開水互相作用顯現出來的性質,而公開水在巖土中有不同的賦存方式,不同方式的公開水對巖土物理性質的影響水平有所不同,而且影響水平又與巖土類型有關。分離水是公開水在粘性土中的主要賦存方式,在砂土中含量甚微。分離水特別是弱分離水與粘性土互相作用時顯現出來的性質如可塑性、收縮性、收縮性等歸為粘性土的物理力學性質,因其受強力約束,活動范圍極為有限,對巖土的動態物理性質影響較小。
公開水惹起的巖土工程危害,主要是由于公開水位升降變化和公開水動水壓力作業。
專業工程巖土勘察報告(通用21篇)篇十三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單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明確建設單位與勘察單位的經濟職責,分工協作,相互促進,多快好省地完成建設項目的勘察任務,根據已被正式批準的建設項目計劃,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名稱、規模、投資額、建設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勘察的范圍、進度和質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甲方的義務。
1.在簽訂合同時,甲方務必向乙方提交按基建程序批準的計劃任務書復印件,提交進行工程地質勘察的用地批準文件和紅線圖復印件。
2.在簽訂合同時,甲方務必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乙方提交由設計單位提出、經建設單位同意的勘測范圍之地形圖和建筑平面布置圖各一份,提交由建設單位委托、設計單位填寫的勘察技術要求及附圖,并對提交的時間、進度、質量負責。
3.甲方務必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做好現場勘察工作的水、電供應、平整道路、清理現場、準備材料等工作(所需材料由乙方踏勘后提出明細表)。
4.甲方務必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進入現場前,辦好征地、拆遷、砍樹、采青苗等項目的賠償手續。
5.甲方務必負責解決乙方勘察人員的現場吃住、辦公等條件。乙方現場勘察人員的吃住費用由乙方自負,如果甲方安排住招待所、飯店,費用由甲方負擔。甲方人員的群眾福利設施(如浴室、理發、醫療等)應為乙方人員帶給方便。勘察施工中務必的民工、燃油料以及冬季生活取暖的設置及煤、木材由甲方供給(費用由乙方負責);生產現場取暖和機具的看守由甲方負責解決并負擔費用。
6.乙方勘察人員、勘察機具進入工程地點的交通運輸和勞務費均由甲方負擔。
7.甲方對乙方的勘察成果文件,不得擅自修改,不得轉讓給。
第三者重復使用。
第四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按照現行的標準、規范和技術條例,進行工程測量、工程地質、水文地質的勘察工作,并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質量提交勘察成果。
2.乙方應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進入現場勘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提交全部勘察資料,提交測量透明圖____份,提交工程地質報告書一式____份(如甲方需要加印、加曬圖紙資料,另外收費)。乙方如因氣候或甲方原因影響現場施工3天以上,工期可順延。
第五條定金及勘察收費標準及撥付辦法。
1.本工程按國家主管機關頒發的工程勘察收費標準收取勘察費,總價預計為________元。自本勘察合同生效后____日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相當于勘察費的30%的定金;勘察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費。甲方不履行合同的,無權要求償還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的,應當雙倍回到定金。勘察工作開工后,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勘察費的30%;全部勘察工程結束后,乙方按合同規定向甲方提交勘察報告書和圖紙,并進行工程結算,甲方提取資料后____日內,應按實際勘察工作量清付勘察費。勘察費用的支付均由xx銀行辦理托收承付。
2.屬于特殊工程(如自然地質條件復雜,技術要求高,勘察手段超過現行規范,個性重大、緊急、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個性小的工程等)的收費辦法,原則上按勘測工程總價加收20%~40%的勘察費。
第六條甲方的違約職責。
1.如果由于甲方變更計劃,或帶給的資料不準確,或未按期帶給勘察、設計必需的資料或工作條件而造成勘察、設計的返工、停工、窩工或修改設計,甲方應按乙方實際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費用,勘察工期順延,因甲方職責而造成重大返工或重作設計,應另行增費,勘察工期順延。
2.甲方超過合同規定的時間交付勘察費或定金,應按銀行拖延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________元。
第七條乙方的違約職責。
1.乙方因勘察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或造成工程損失,應繼續完善勘察,并根據造成的損失狀況承擔經濟和技術職責,甲方可視造成的損失大小,減少或不付勘察設計費。
2.乙方如勘察錯誤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除免收受損失部分的勘察設計費外,還應付與直理解損失部分勘察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3.由于乙方的職責延遲帶給勘察文件,時間達____天以上的,每延遲一天,應向甲方償付相當于工程勘察費總價____%的違約金。
第八條糾紛的處理。
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屬于同一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不屬于同一部門的,按以下第項方式解決:
(1)申請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約定。
本合同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雙方簽字后生效,全部勘察工程驗收后失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送計委、建委、各留存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勘察單位(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專業工程巖土勘察報告(通用21篇)篇十四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勘察證書等級: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
勘察人: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
深圳市規劃與國土資源局監制。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擔__________________任務。
根據《_____》、《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深圳經濟特區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國家有關法規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為明確責任,協作配合,確保工程勘察質量,經發包人、勘察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
1.2?工程建設地點:____________。
1.3?工程規模、特征:____________。
1.4?工程勘察任務委托文號、日期:____________
1.5?工程勘察任務(內容)與技術要求:____________。
1.6?承接方式:____________。
1.7?預計勘察工作量:______。
第二條?發包人應及時向勘察人提供下列文件資料,并對其準確性、可靠性負責。
2.1?提供本工程批準文件(復印件),以及用地(附紅線范圍)、施工、勘察許可等批件(復印件)。
2.2?提供工程勘察任務委托書、技術要求和工作范圍的地形圖、建筑總平面布置圖。
2.3?提供勘察工作范圍已有的技術資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標與標高資料。
2.4?提供勘察工作范圍地下己有埋藏物的資料(如電力、電訊電纜、各種管道、人防設施、洞室等)及具_____置分布圖。
第三條?勘察人向發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并對其質量負責。
勘察人負責向發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四份,發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數另行_____。
第四條?開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的時間和_____標準及付費方式。
4.1?開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的時間。
4.1.1?本工程的勘察工作定于__年__月__日開工,__年__月__日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由于發包人或勘察人的原因未能按期開工或提交成果資料時,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辦理。
4.1.2?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發包人下達的開工通知書或合同規定的時間為準,如遇特殊情況(設計變更、工作量變化、不可抗力影響以及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窩工等)時,工期順延。
4.2?_____標準及付費方式。
4.2.1?本工程勘察按國家規定的現行_____標準____計取費用;或以“預算包干”、“中標價加簽證”、“實際完成工作量結算”等方式計取_____。國家規定的_____標準中沒有規定的_____項目,由發包人、勘察人另行議定。
4.2.2?本工程勘察費預算為____元(大寫____),合同生效后3天內,發包人應向勘察人支付預算勘察費的20%作為定金,計____元(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費);勘察規模大、工期長的大型勘察工程,發包人還應按實際完成工程進度____%時,向勘察人支付預算勘察費的____%的工程進度款,計____元;勘察工作外業結束后____天內,發包人向勘察人支付預算勘察費的____%,計____元;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后10天內,發包人應一次付清全部工程費用。
第五條?發包人、勘察人責任。
5.1?發包人責任。
5.1.1?發包人委托任務時,必須以書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確勘察任務及技術要求,并按第二條規定提供文件資料。
5.1.3?發包人應及時為勘察人提供并解決勘察現場的工作條件和出現的問題(如:落實土地征用、青苗樹木賠償、拆除地上地下障礙物、處理施工擾民及影響施工正常進行的有關問題、平整施工現場、修好通行道路、接通電源水源、挖好排水溝渠以及水上作業用船等),并承擔其費用。
5.1.4?若勘察現場需要看守,特別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險現場作業時,發包人應派人負責安全保衛工作,按國家有關規定,對從事危險作業的現場人員進行保健防護,并承擔費用。
5.1.5?工程勘察前,若發包人負責提供材料的,應根據勘察人提出的工程用料計劃,按時提供各種材料及其產品合格證明,并承擔費用和運到現場,派人與勘察人的人員一起驗收。
5.1.6?勘察過程中的任何變更,經辦理正式變更手續后,發包人應按實際發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費。
5.1.7?為勘察人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生產、生活條件,并承擔費用;如不能提供時,應一次性付給勘察人臨時設施費____元。
5.1.8?由于發包人原因造成勘察人停、窩工,除工期順延外。發包人應支付停、窩工費(計算方法見6.1);發包人若要求在合同規定時間內提前完工(或提交勘察成果資料)時,發包人應按每提前一天向勘察人支付____元計算加班費。
5.1.10?本合同有關條款規定和補充協議中發包人應負的其它責任。
5.2?勘察人貢任。
5.2.1?勘察人應按國家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和發包人的任務委托書及技術要求進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提交質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資料,并對其負責。
5.2.2?出于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資料質量不合格,勘察人應負責無償給予補充完善使其達到質量合格;若勘察人無力補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單位時,勘察人應承擔全部勘察費用;或因勘察質量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工程事故時,勘察人除應負法律責任和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勘察費外,并根據損失程度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發包人、勘察人商定為實際損失的____%。
5.2.3?在工程勘察前,提出勘察綱要或勘察組織設計,派人與發包人的人員一起驗收發包人提供的材料。
5.2.4?勘察過程中,根據工程的巖土工程條件(或工作現場地形地貌、地質和水文地質條件)及技術規范要求,向發包人提出增減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見,并辦理正式變更手續。
5.2.5?在現場工作的勘察人的人員,應遵守發包人的安全保衛及其它有關的規章制度,承擔其有關資料保密義務。
5.2.6?本合同有關條款規定和補充協議中勘察人應負的其它責任。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由于發包人未給勘察人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條件而造成停、窩工或來回進出場地,發包人除應付給勘察人停、窩工費(金額按預算的平均工日產值計算),工期按實際工日順延外,還應付給勘察人來回進出場費和調遣費。
6.2?由于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資料質量不合格,不能滿足技術要求時,其運工勘察費用由勘察人承擔。
6.3?合同履行期間,由于工程停建而終止合同或發包人要求解除合同時,勘察人未進行勘察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己付定金;己進行勘察工作的;完成的工作量在50%以內時,發包人應向勘察人支付預算額50%的勘察費計____元;完成的工作量超過50%時,則應向勘察人支付預算額100%的勘察費。
6.4?發包人未按合同規定時間(日期)撥付勘察費,每超過一日,應償付未支付勘察費的千分之一逾期違約金。
6.5?由于勘察人原因未按合同規定時間(日期)提交勘察成果資料,每超過一日,應減收勘察費千分之一。
6.6?本合同簽訂后,發包人不履行合同時,無權要求退還定金;勘察人不履行合同時,雙倍返還定金。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發包人與勘察人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其它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發包人、勘察人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由_________委員會_____。
第十條?本合同自發包人、勘察人簽字蓋章后生效;按規定向市規劃與國土資源局及派出機構備案。發包人、勘察人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終止。
本合同一式____份,發包人____份、勘察人____份。
發包人名稱:勘察人名稱:(蓋章)(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委托代理人:(簽字)。
住?所:住?所:
編碼:編碼: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銀行帳號: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鑒證意見:(蓋章)(蓋章)。
備案號:
經辦人:
備案日期:?年?月?日
鑒證日期:?年?月?日
專業工程巖土勘察報告(通用21篇)篇十五
合同編號:_________(由承包人編填)。
勘察證書等級: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
發包人委托承包人承擔_________工程項目的巖土工程任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國家有關法規,經發包人、承包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_________。
1.2工程地點:_________。
1.3工程立項批準文件號、日期:_________
1.5工程規模、特征:_________。
1.6巖土工程任務(內容)與技術要求:_________。
1.7承接方式:_________。
1.8預計的巖土工程工作量:_________。
第二條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的有關資料文件。
第三條承包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報告、成果、文件。
第四條工期。
本巖土工程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完工,工期為_________天。由于發包人或承包人的原因,未能按期開工、完工或交付成果資料時,按本合同第八條規定執行。
第五條收費標準及支付方式。
5.1本巖土工程收費按國家規定的現行收費標準_________計取;或以“預算包干”、“中標價加簽證”、“實際完成工作量結算”等方式計取收費。國家規定的收費標準中沒有規定的收費項目,由發包人、承包人另行議定。
5.2本巖土工程費總額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合同生效后3天內,發包人應向承包人支付預算工程費總額的20%,計_________元作為定金(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工程費)。
5.3本合同生效后,發包人按下表約定分_________次向承包人預付(或支付)工程費,發包人不按時向承包人撥付工程費,從應撥付之日起承擔應撥付工程費的滯納金。
第六條變更及工程費的調整。
6.1本巖土工程進行中,發包人對工程內容與技術要求提出變更,發包人應在變更前_________天向承包人發出書面變更通知,否則承包人有權拒絕變更;承包人接通知后于_________天內,提出變更方案的文件資料,發包人收到該文件資料之日起_________天內予以確認,如不確認或不提出修改意見的,變更文件資料自送達之日起第_________天自行生效,由此延誤的工期順延外,因變更導致承包人經濟支出和損失,由發包人承擔。
6.2變更后,工程費按如下方法(或標準)進行調整:_________。
第七條發包人、承包人責任。
7.1發包人責任。
7.1.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承包人提供資料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性負責;發包人提供上述資料、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承包人按合同規定交付報告、成果、文件的時間順延,規定期限超過15天以上時,承包人有權重新確定交付報告、成果、文件的時間。
7.1.2發包人要求承包人在合同規定時間內提前交付報告、成果、文件時,發包人應按每提前一天向承包人支付_________元計算加班費。
7.1.3發包人應為承包人現場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生產、生活條件;如不能提供時,應一次性付給承包人臨時設施費_________元。
7.1.4開工前,發包人應辦理完畢開工許可、工作場地使用、青苗、樹木賠償、墳地遷移、房屋構筑物拆遷、障礙物清除等工作,及解決擾民和影響正常工作進行的有關問題,并承擔費用;發包人應向承包人提供工作現場地下已有埋藏物(如電力、電訊電纜、各種管道、人防設施、洞室等)的資料及其具體位置分布圖,若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承包人在現場工作中發生人身傷害或造成經濟損失時,由發包人承擔民事責任;在有毒、有害環境中作業時,發包人應按有關規定,提供相應的防護措施,并承擔有關的費用;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供水準點和坐標控制點;發包人應解決承包人工作現場的平整,道路通行和用水用電,并承擔費用。
7.1.5發包人應對工作現場周圍建筑物、構筑物、古樹名木和地下管道、線路的保護負責,對承包人提出書面具體保護要求(措施),并承擔費用。
7.1.6發包人應保護承包人的投標書、報告書、文件、設計成果、專利技術、特殊工藝和合理化建議,未經承包人同意,發包人不得復制泄露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承包人有權索賠。
7.1.7本合同中有關條款規定和補充協議中發包人應負的責任。
7.2承包人責任。
7.2.1承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時間、數量向發包人交付報告、成果、文件,并對其質量負責。
7.2.2承包人對報告、成果、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補充;由于承包人的遺漏、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承包人除負法律責任和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減收或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巖土工程費,并根據受損失程度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額由發包人、承包人商定為實際損失的_________%。
7.2.3承包人不得向第三人擴散、轉讓第二條中發包人提供的技術資料、文件。發生上述情況,承包人應負法律責任,發包人有權索賠。
7.2.4遵守國家及當地有關部門對工作現場的有關管理規定,做好工作現場保衛和環衛工作,并按發包人提出的保護要求(措施),保護好工作現場周圍的建、構筑物,古樹、名木和地下管線(管道)、文物等。
7.2.5本合同有關條款規定和補充協議中承包人應負的責任。
第八條違約責任。
8.1由于發包人提供的資料、文件錯誤、不準確,造成工期延誤或返工時,除工期順延外,發包人應向承包人支付停工費或返工費,造成質量、安全事故時,由發包人承擔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8.2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承包人未開始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進行工作的,完成的工作量在50%以內時,發包人應支付承包人工程費的50%的費用;完成的工作量超過50%時,發包人應支付承包人工程費的100%的費用。
8.3發包人不按時支付工程費(進度款),承包人在約定支付時間10天后,向發包人發出書面催款的通知,發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按要求付款,承包人有權停工,工期順延,發包人還應承擔滯納金。
8.4由于承包人原因延誤工期或未按規定時間交付報告、成果、文件,每延誤一天應承擔以工程費千分之一計算的違約金。
8.5交付的報告、成果、文件達不到合同約定條件的部分,發包人可要求承包人返工,承包人按發包人要求的時間返工,直到符合約定條件,因承包人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承包人承擔返工費,返工后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并根據因此造成的損失程度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額最高不超過返工項目的收費。
第九條材料設備供應。
9.1發包人、承包人應對各自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負責,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并經發包人、承包人代表共同驗收認可,如與設計和規范要求不符的產品,應重新采購符合要求的產品,并經發包人、承包人代表重新驗收認定,各自承擔發生的費用。若造成停、窩工的,原因是承包人的,則責任自負;原因是發包人的,則應向承包人支付停、窩工費。
9.2承包人需使用代用材料時,須經發包人代表批準方可使用,增減的費用由發包人、承包人商定。
第十條報告、成果、文件檢查驗收。
10.1由發包人負責組織對承包人交付的報告、成果、文件進行檢查驗收。
10.2發包人收到承包人交付的報告、成果、文件后_________天內檢查驗收完畢,并出具檢查驗收證明,以示承包人已完成任務,逾期未檢查驗收的,視為接受承包人的報告、成果、文件。
10.3隱蔽工程工序質量檢查,由承包人自檢后,書面通知發包人檢查;發包人接通知后,當天組織質檢,經檢驗合格,發包人、承包人簽字后方能進行下一道工序;檢驗不合格,承包人在限定時間內修補后重新檢驗,直至合格;若發包人接通知后24小時內仍未能到現場檢驗,承包人可以順延工程工期,發包人應賠償停、窩工的損失。
10.4工程完工,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交巖土治理工程的原始記錄、竣工圖及報告、成果、文件、發包人應在_________天內組織驗收,如有不符合規定要求及存在質量問題,承包人應采取有效補救措施。
10.5工程未經驗收,發包人提前使用和擅自動用,由此發生的質量、安全問題,由發包人承擔責任,并以發包人開始使用日期為完工日期。
10.6完工工程經驗收符合合同要求和質量標準,自驗收之日起_________天內,承包人向發包人移交完畢,如發包人不能按時按管,致使已驗收工程發生損失,應由發包人承擔,如承包人不能按時交付,應按逾期完工處理,發包人不得因此而拒付工程款。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發包人與承包人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其它約定事項:_________。
第十三條爭議解決辦法。
本合同發生爭議時,發包人、承包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時,發包人、承包人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發包人、承包人未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合同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自發包人、承包人簽字蓋章后生效;按規定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發包人、承包人認為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鑒證。發包人、承包人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終止。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發包人_________份、承包人_________份。
發包人名稱(蓋章):_________承包人名稱(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銀行帳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蓋章):_________。
鑒證意見(蓋章):_________。
備案號: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簽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專業工程巖土勘察報告(通用21篇)篇十六
工程名稱:。
合同編號:
勘察證書等級:
發包人:
勘察人:
簽訂日期:年月日
發包人:
勘察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有關法律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工程勘察及有關事項協商一致,共同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規模、特征:
二、勘察范圍、階段技術要求及工作量。
1.勘察范圍和階段:。
2.技術要求:滿足施工設計圖紙技術要求,真實反映地質情況,達到國家有關標準及規定并滿足設計、施工要求。
3.工作量:
三、合同工期。
1.計劃開工日期:20__年月日。(具體以發包人下發的開工/進場通知為準)
2.計劃成果提交日期:20__年月日。
3.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天。
四、質量標準。
滿足相關規范設計要求,質量合格。
五、合同價款。
1.簽約合同價為:。
2.合同價格形式:。
3.含土層固定單價元/米,基巖固定單價元/米。
六、合同文件構成。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合同協議書;。
(2)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條款;。
(4)中標通知書(如果有);。
(5)投標文件及其附件(如果有);。
(6)技術標準和要求;。
(7)圖紙;。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形成的與合同有關的文件構成合同文件組成部分。
七、承諾。
1.發包人承諾按照法律規定履行項目審批手續,按照合同約定提供工程勘察條件和相關資料,并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
2.勘察人承諾按照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規定及合同約定提供勘察技術服務。
八、詞語定義。
本合同協議書中詞語含義與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條款》中的詞語含義相同。
九、簽訂時間。
本合同于年月日簽訂。
十、簽訂地點。
本合同在簽訂。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發包人、勘察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十二、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發包人執份,勘察人執份。
發包人(蓋章):勘察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簽章)(簽章)。
社會信用代碼:社會信用代碼:
地址:地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電子郵箱:電子郵箱: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賬號:賬號:
簽訂時間:簽訂時間:
專業工程巖土勘察報告(通用21篇)篇十七
工程測量、工程物探]。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合同編號:
(由勘察人編填)。
勘察證書等級:
發包人:
勘察人:
簽訂日期: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監制。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發包人。
勘察人。
發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擔。
工作任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國家有關法規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為明確責任,協作配合,確保工程勘察質量,經發包人、勘察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建設地點:
1.3工程規模、特征:
1.4工程勘察任務委托文號、日期:
1.5工程勘察任務(內容)與技術要求:
1.6承接方式。
1.7預計勘察工作量:
第二條:發包人應及時向勘察人提供下列文件資料,
并對其準確性、可靠性負責。
2.1提供本工程批準文件(復印件),以及用地(附紅。
線范圍)、施工、勘察許可等批件(復印件)。
2.2提供工程勘察任務委托書、技術要求和工作范圍的地形圖、建筑總平面布置圖。
2.3提供勘察工作范圍已有的技術資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標與標高資料。
2.4提供勘察工作范圍地下已有埋藏物的資料(如電力、電訊電纜、各種管道、人防設施、洞室等)及具體位置分布圖。
2.5發包人不能提供上述資料,由勘察人收集的,發包人需向勘察人支付相應費用。
第三條:勘察人向發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并對其質量負責。
勘察人負責向發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四份,發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數另行收費。
第四條:開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的時間和收費標準及付費方式。
4.1開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的時間。
4.1.1本工程的勘察工作定于年月日開工,年月日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由于發包人或勘察人的原因未能按期開工或提交成果資料時,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辦理。
4.1.2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發包人下達的開工通知書或合同規定的時間為準,如遇特殊情況(設計變更、工作量變化、不可抗力影響以及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窩工等)時,工期順延。
4.2收費標準及付費方式.
計取費用;國家規定的收費標準中沒有規定的收費項目,由發包人、勘察人另行議定。
4.2.2本工程勘察費預算為元(大寫);合同生效后3天內,發包人應向勘察人支付預算勘察費的%作為定金,計元(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費);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后l0天內,發包人一次性付清全部工程費用。
第五條:發包人、勘察人責任。
5.1發包人責任。
5.1.1發包人委托任務時,必須以書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確勘察任務及技術要求,并按第二條規定提供文件資料。
料、圖紙,或提供的資料圖紙不可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勘察人在勘察工作過程中發生人身傷害或造成經濟損失時,由發包人承擔民事責任。
5.1.3發包人應及時為勘察人提供并解決勘察現場的工作條件和出現的問題(如:落實土地征用、青苗樹木賠償、拆除地上地下障礙物、處理施工擾民及影響施工正常進行的有關問題、平整施工現場、修好通行道路、接通電源水源、挖好排水溝渠以及水上作業用船等),并承擔其費用。
5.1.4若勘察現場需要看守,特別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險現場作業時,發包人應派人負責安全保衛工作,按國家有關規定,對從事危險作業的現場人員進行保健防護,并承擔費用。
5.1.5工程勘察前,若發包人負責提供材料的,應根據勘察人提出的工程用料計劃,按時提供各種材料及其產品合格證明,并承擔費用和運到現場,派人與勘察人的人員一起驗收。
5.1.6勘察過程中的任何變更,經辦理正式變更手續后,發包人應按實際發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費。
5.1.7為勘察人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生產、生活條件,并承擔費用;如不能提供時,應一次性付給勘察人臨時設施費元。
5.1.8由于發包人原因造成勘察人停、窩工,除工期順延外,發包人應支付停、窩工費(計算方法見6.1);發包人若要求在合同規定時問內提前完工(或提交勘察成果資料)時,發包人應按每提前一天向勘察人支付元計算加班費。
5.1.9發包人應保護勘察人的投標書、勘察方案、報告書、文件、資料圖紙、數據、特殊工藝(方法)、專利技術和合理化建議,未經勘察人同意,發包人不得復制、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傳送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上述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勘察人有權索賠。
5.1.l0本合同有關條款規定和補充協議中發包人應負的其它責任。
5.2勘察人責任。
5.2.1勘察人應按國家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和發包人的任務委托書及技術要求進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提交質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資料,并對其負責。
5.2.2由于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資料質量不合格,勘察人應負責無償給予補充完善使其達到質量合格;若勘察人無力補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單位時,勘察人應承擔全部勘察費用;或因勘察質量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工程事故時,勘察人除應負法律責任和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勘察費外,并根據損失程度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發包人、勘察人商定為實際損失的%。
5.2.3在工程勘察前,提出勘察綱要或勘察組織設計,派人與發包人的人員一起驗收發包人提供的材料。
5.2.4勘察過程中,根據工程的巖土工程條件(或工作現場地形地貌、地質和水文地質條件)及技術規范要求,向發包人提出增減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見,并辦理正式變更手續。
5.2.5在現場工作的勘察人的人員,應遵守發包人的。
安全保衛及其它有關的規章制度,承擔其有關資料保密義。
務。
5.2.6本合同有關條款規定和補充協議中勘察人應負的其它責任。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由于發包人未給勘察人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條件而造成停、窩工或來回進出場地,發包人除應付給勘察人停、窩工費(金額按預算的平均工日產值計算),工期按實際工日順延外,還應付給勘察人來回進出場費和調遣費。
6.2由于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資料質量不合格,不能滿足技術要求時,其返工勘察費用由勘察人承擔。
6.3合同履行期間,由于工程停建而終止合同或發包人要求解除合同時,勘察人未進行勘察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定金;已進行勘察工作的,完成的工作量在50%以內時,發包人應向勘察人支付預算額50%的勘察費計元;完成的工作量超過50%時,則應向勘察人支付預算額l00%的勘察費。
6.4發包人未按合同規定時間(日期)撥付勘察費,每超過一日,應償付未支付勘察費的千分之一逾期違約金。
6.5由于勘察人原因未按合同規定時間(日期)提交勘察成果資料,每超過一日。應減收勘察費千分之一。
6.6本合同簽訂后,發包人不履行合同時,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勘察人不履行合同時,雙倍返還定金。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發包人與勘察人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其它約定事項:
第九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發包人、勘察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時,發包人、勘察人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發包人、勘察人未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本合同自發包人、勘察人簽字蓋章后生效;按規定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發包人、勘察人認為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簽證。發包人、勘察人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終止。
本合同一式份,發包人份、勘察人份。
發包人名稱:勘察人名稱:
(蓋章)(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委托代理人:(簽字)。
住所:住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銀行帳號: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鑒證意見:
(蓋章)(蓋章)。
備案號:經辦人:
備案日期:年月日鑒證日期:年月日
專業工程巖土勘察報告(通用21篇)篇十八
委托方:
承接方:
簽訂日期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接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進行_____________勘察任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有關規定,結合該工程的具體情況,為明確責任,協作配合,搞好該工程勘察工作,經雙方協商一致,就本工程_______勘察階段的工作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1.1 本工程項目勘察委托文號、日期
1.2 工程建設地點。
1.3 技術要求。
第二條 甲方按時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資料:
一、提交工程項目批準文件(復印件)以及施工或勘察許可文件。
二、提交工程項目的坐標與標高資料。
三、提交技術委托書及已有的技術資料和圖件。
第三條乙方按下述進度、份數向甲方提交勘察成果。
3.1 勘察成果規定提交四份,超過四份另行計費。
3.2 工程有效期限以甲方下達的開工通知書為準,如遇特殊情況(設計變更、工程量變化、自然條件影響以及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等)時,工期順延。
第四條 取費標準及撥付辦法。
4.1 本工程勘察按國家規定的現行收費標準計取費用。國家規定的取費標準中沒有規定的收費項目,由雙方另行議定。
4.2 本工程勘察費估算為___元,合同生效后___天內,甲方向乙方預付估算勘察費的30%作為定金(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費);工程勘察驗收、交付成果后15天內,結清全部費用。
4.3 雙方委托銀行代付、代收有關費用。
第五條 雙方責。
5.1 甲方。
5.1.1 甲方委托任務時,必須向乙方明確技術要求和勘察階段,按時提供已有技術資料(包括地下管線、地下構筑物的資料),并能滿足乙方編寫勘察綱要和編制工程預算的基本要求。若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勘察過程中發生或危及人身安全時,其責任由甲方負責。
5.1.2 若勘察現場需要看守,特別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險現場工作時,甲方應派人負責安全保衛工作。
5.1.3 派員協助乙方與有關部門的工作聯系,及時為乙方創造并解決勘察現場條件。如:征購土地、青苗賠償、拆除障礙物、平整施工現場、修好通行道路、接通電源和水源以及排水渠等,并承擔其費用。
5.1.4 勘察前,根據乙方提出的用料計劃,按時準備好各種材料,并承擔費用。
5.1.5 按時為勘察人員準備好住宿、辦公、臨時庫房、就餐食堂、取暖、飲水以及條件許可的其它福利設施,甲方不向乙方收取費用。當甲方不能提供上述條件時,甲方應支付乙方臨時設施費。
5.1.6 勘察過程中的任何變更,經辦理正式變更手續后,甲方應按實際發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費。
5.1.7 工程完工后,在15天內負責組織勘察及成果驗收,并在乙方填寫的工程勘察交驗單上簽署意見,作為工程勘察費用結算的依據。
5.1.8 維護乙方提交的勘察成果,不得擅自修改、轉讓。
5.1.9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窩工,除工期順延外,甲方應支付窩工費。
5.1.10 補充協議中甲方應負的其它責任。
5.2 乙方。
5.2.1 派工程技術人員按任務委托書和設計技術要求進行現場踏勘,確定勘察手段、勘察工作量,編制工程預算。
5.2.2 在勘察前,提出勘察綱要或勘察組織設計。
5.2.3 勘察過程中,根據場地地形、地質條件和技術規范要求,向甲方提出增減工程量或改變勘察手段的意見,并辦理正式變更手續。
5.2.4 按照國家現行的標準、規范和規程進行勘察,根據委托任務書提出的技術要求,按合同規定的進度,提交勘察成果,并對其質量負責。
5.2.5 講究職業道德,端正經營作風,勘察成果應滿足設計和施工的要求。
5.2.6 補充協議中乙方應負的其它責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6.1 甲方不履行合同時,無權要求返還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時,雙倍返還定金。
6.2 甲方未按合同規定日期及時撥付勘察費,每超過一日,應償付未支付勘察費的千分之一逾期違約金;乙方未按合同規定日期提交勘察成果,每超過一日,應減收勘察費千分之一。
6.3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質量低劣,不能滿足設計技術要求時,其勘察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當地人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同意由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或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其它事宜。
第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當事人及時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電報、電傳、技術討論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在15日內報項目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審查。雙方認為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鑒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廢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八份,雙方各執四份。
委托方單位名稱:承接方單位名稱:
(蓋章)(蓋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電話: 電話:
電傳: 電傳: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簽訂合同代表(簽字): 簽訂合同代表(簽字):
日期: 日期:
年月日 年月日。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工商行政管理部:
審查意見: 鑒證意見:
(蓋章)(蓋章)。
審查號: 鑒證號:
審查日期: 鑒證日期:
年月日 年月日。
專業工程巖土勘察報告(通用21篇)篇十九
委托單位:(蓋章)
勘察單位:(蓋章)
年月日
附注:
1、在此任務書交勘察企業的同時,須附有下列資料:
初勘時:須附有比例尺1:500-1:20xx的(并附有初步設計總平面圖或建筑場地輪廓線)地形圖二張。
詳勘時:須附有所委托勘察的擬建筑物位置(應注明室外平面設計標高)的比例尺1:500或1:1000的`地形圖二張。
2、表中關于場地及附近已有勘察資料包括工程勘察資料、水文地質資料、水井資料等,應注明資料名稱、日期及資料來源。
專業工程巖土勘察報告(通用21篇)篇二十
(巖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質勘察(含鑿井)工程測量、工程物探)。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勘察人編填)。
勘察證書等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監制。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任務。
根據及國家有關法規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為明確責任,協作配合,確保工程勘察質量,經發包人、勘察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建設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6承接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發包人應及時向勘察人提供下列文件資料,并對其準確性、可靠性負責。
2.1提供本工程批準文件(復印件),以及用地(附紅線范圍)、施工、勘察許可等批件(復印件)。
2.2提供工程勘察任務委托書、技術要求和工作范圍的地形圖、建筑總平面布置圖。
2.3提供勘察工作范圍已有的技術資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標與標高資料。
2.4提供勘察工作范圍地下已有埋藏物的資料(如電力、電訊電纜、各種管道、人防設施、洞室等)及具體位置分布圖。
2.5發包人不能提供上述資料,由勘察人收集的,發包人需向勘察人支付相應費用。
第三條勘察人向發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并對其質量負責。
勘察人負責向發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四份,發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數另行收費。
第四條開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的時間和收費標準及付費方式。
4.1開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的時間。
4.1.1本工程的勘察工作定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開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由于發包人或勘察人的原因未能按期開工或提交成果資料時,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辦理。
4.1.2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發包人下達的開工通知書或合同規定的時間為準,如遇特殊情況(設計變更、工作量變化、不可抗力影響以及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窩工等)時,工期順延。
4.2收費標準及付費方式。
4.2.1本工程勘察按國家規定的現行收費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計取費用;或以“預算包干”、“中標價加簽證”、“實際完成工作量結算”等方式計取收費。國家規定的收費標準中沒有規定的收費項目,由發包人、勘察人另行議定。
4.2.2本工程勘察費預算為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生效后3天內,發包人應向勘察人支付預算勘察費的20%作為定金,計_______元(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費);勘察規模大、工期長的大型勘察工程,發包人還應按實際完成工程進度_______%時,向勘察人支付預算勘察費的_______%的工程進度款,計_______元;勘察工作外業結束后_______天內,發包人向勘察人支付預算勘察費的_______%,計_______元;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后10天內,發包人應一次付清全部工程費用。
第五條發包人、勘察人責任。
5.1發包人責任。
5.1.1發包人委托任務時,必須以書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確勘察任務及技術要求,并按第二條規定提供文件資料。
5.1.2在勘察工作范圍內,沒有資料、圖紙的地區(段),發包人應負責查清地下埋藏物,若因未提供上述資料、圖紙,或提供的資料圖紙不可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勘察人在勘察工作過程中發生人身傷害或造成經濟損失時,由發包人承擔民事責任。
5.1.3發包人應及時為勘察人提供并解決勘察現場的工作條件和出現的問題(如:落實土地征用、青苗樹木賠償、拆除地上地下障礙物、處理施工擾民及影響施工正常進行的有關問題、平整施工現場、修好通行道路、接通電源水源、挖好排水溝渠以及水上作業用船等),并承擔其費用。
5.1.4若勘察現場需要看守,特別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險現場作業時,發包人應派人負責安全保衛工作,按國家有關規定,對從事危險作業的現場人員進行保健防護,并承擔費用。
5.1.5工程勘察前,若發包人負責提供材料的,應根據勘察人提出的工程用料計劃,按時提供各種材料及其產品合格證明,關承擔費用和運到現場,派人與勘察人的人員一起驗收。
5.1.6勘察過程中的任何變更,經辦理正式變更手續后,發包人應按實際發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費。
5.1.7為勘察人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生產、生活條件,并承擔費用;如不能提供時,應一次性付給勘察人臨時設施費_______元。
5.1.8由于發包人原因造成勘察人停、窩工,除工期順延外,發包人應支付停、窩工費(計算方法見6.1);發包人若要求在合同規定時間內提前完工(或提交勘察成果資料)時,發包人應按每提前一天向勘察人支付_______元計算加班費。
5.1.9發包人應保護勘察人的投標書、勘察方案、報告書、文件、資料圖紙、數據、特殊工藝(方法)、專利技術和合理化建議,未經勘察人同意,發包人不得復制、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傳送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上述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勘察人有權索賠。
5.1.10本合同有關條款規定和補充協議中發包人應負的其它責任。
5.2勘察人責任。
5.2.1勘察人應按國家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和發包人的任務委托書及技術要求進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提交質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資料,并對其負責。
5.2.2由于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資料質量不合格,勘察人應負責無償給予補充完善使其達到質量合格;若勘察人無力補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單位時,勘察人應承擔全部勘察費用;或因勘察質量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工程事故時,勘察人除應負法律責任和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勘察費外,并根據損失程度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發包人、勘察人商定為實際損失的_______%。
5.2.3在工程勘察前,提出勘察綱要或勘察組織設計,派人與發包人的人員一起驗收發包人提供的材料。
5.2.4勘察過程中,根據工程的巖土工程條件(或工作現場地形地貌、地質和水文地質條件)及技術規范要求,向發包人提出增減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見,并辦理正式變更手續。
5.2.5在現場工作的勘察人的人員,應遵守發包人的安全保衛及其它有關的規章制度,承擔其有關資料保密義務。
5.2.6本合同有關條款規定和補充協議中勘察人應負的其它責任。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由于發包人未給勘察人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條件而造成停、窩工或來回進出場地,發包人除應付給勘察人停、窩工費(金額按預算的平均工日產值計算),工期按實際工日順延外,還應付給勘察人來回進出場費和調遣費。
6.2由于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資料質量不合格,不能滿足技術要求時,其返工勘察費用由勘察人承擔。
6.3合同履行期間,由于工程停建而終止合同或發包人要求解除合同時,勘察人未進行勘察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定金;已進行勘察工作的,完成的工作量在50%以內時,發包人應向勘察人支付預算額50%的勘察費計______________元;完成的工作量超過50%時,則應向勘察人支付預算額100%的勘察費。
6.4發包人未按合同規定時間(日期)撥付勘察費,每超過一日,應償付未支付勘察費的千分之一逾期違約金。
6.5由于勘察人原因未按合同規定時間(日期)提交勘察成果資料,每超過一日,應減收勘察費千分之一。
6.6本合同簽訂后,發包人不履行合同時,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勘察人不履行合同時,雙倍返還定金。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發包人與勘察人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發包人、勘察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時,發包人、勘察人同意由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發包人、勘察人未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本合同自發包人、勘察人簽字蓋章后生效;按規定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發包人、勘察人認為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鑒證。發包人、勘察人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終止。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發包人_______份、勘察人_______份。
(蓋章)(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鑒證意見:
(蓋章)(蓋章)。
備案號:經辦人:
鑒證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專業工程巖土勘察報告(通用21篇)篇二十一
勘察人: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擔:任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國家有關法規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為明確責任,協作配合,確保工程勘察質量,經發包人、勘察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
1.2工程建設地點:______________。
1.3工程規模、特征:______________。
1.4工程勘察任務委托文號、日期:______________
1.5工程勘察任務(內容)與技術要求:
1.6承接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7預計勘察工作量: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發包人應及時向勘察人提供下列文件資料,并對其準確性、可靠性負責。
2.1提供本工程批準文件(復印件),以及用地(附紅線范圍)、施工、勘察許可等批件(復印件)。
2.2提供工程勘察任務委托書、技術要求和工作范圍的地形圖、建筑總平面布置圖。
2.3提供勘察工作范圍已有的技術資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標與標高資料。
2.4提供勘察工作范圍地下已有埋藏物的資料(如電力、電訊電纜、各種管道、人防設施、洞室等)及具體位置分布圖。
2.5發包人不能提供上述資料,由勘察人收集的,發包人需向勘察人支付相應費用。
第三條:勘察人向發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并對其質量負責。
勘察人負責向發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四份,發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數另行收費。
第四條:開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的時間和收費標準及付費方式。
4.1開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的時間。
4.1.1本工程的勘察工作定于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____年____月____日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由于發包人或勘察人的原因未能按期開工或提交成果資料時,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辦理。
4.1.2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發包人下達的開工通知書或合同規定的時間為準,如遇特殊情況(設計變更、工作量變、不可抗力影響以及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窩工等)時,工期順延。
4.2收費標準及付費方式。
4.2.1本工程勘察按國家規定的現行收費標準計取費用;或以“預算包干”、“中標價加簽證”、“實際完成工作量結算”等方式計取收費。國家規定的收費標準中沒有規定的收費項目,由發包人、勘察人員行議定。
4.2.2本工程勘察費預算為元(大寫)合同生效后3天內,發包人應向勘察人支付預算勘察費的20%作為定金,計元(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費);勘察規模大,工期長的大型勘察工程,發包人還應按實際完成工程進度%時,向勘察人支付預算勘察費的%的工程進度款,計元;勘察工作外業結束后天內,發包人向勘察人支付預算勘察費的%,計元;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后10天內,發包人應一次付清全部工程費用。
第五條:發包人、勘察人責任。
5.1發包人責任。
5.1.1發包人委托任務時,必須以書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確勘察任務及技術要求,并按第二條規定提供文件資料。
5.1.2在勘察工作范圍內,沒有資料、圖紙地區(段),發包人應負責查清地下埋藏物,若因未提供上述資料、圖紙,或提供的資料圖紙不可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勘察人在勘察工作過程中發生人身傷害或造成經濟損失時,由發包人承擔民事責任。
5.1.3發包人應及時為勘察人提供并解決勘察現場的工作條件和出現的問題(如:落實土地征用、青苗樹木賠償、拆除地上地下障礙物、處理施工擾民及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有關問題、平整施工現場、修好通行道路、接通電源水源、控好排水溝渠以及水上作業用船等),并承擔其費用。
5.1.4若勘察現場需要看守,特別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險現場作業時,發包人應派人負責安全保衛工作,按國家有關規定,對從事危險作業的現場人員進行保健防護,并承擔費用。
5.1.5工程勘察前,若發包人負責提供材料的,應根據勘察人提出的工程用料計劃,按時提供各種材料及其產品合格證明,并承擔費用和運到現場,派人與勘察人的人員一起驗收。
5.1.6勘察過程中的任何變更,經辦理正式變更手續后,發包人應按實際發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費。
5.1.7為勘察人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生產、生活條件,并承擔費用;如不能提供時,應一次性付給勘察人臨時設施費元。
5.1.8由于發包人原因造成勘察人停、窩工,除工期順延外,發包人應支付停、窩工費(計算方法見6.1);發包人若要求在合規定時間內提前完工(或提交勘察成果資料)時,發包人應按每提前一天向勘察人支付元計算加班費。
5.1.9發包人應保護勘察人的投標書、勘察方案、報告書、文件、資料圖紙、數據、特殊工藝(方法)、專利技術和合理化建議,未經勘察人同意,發包人不得復制、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傳送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上述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勘察人有權索賠。
5.1.10本合同有關條款規定和補充協議中發包人應負的其他責任。
5.2勘察人責任。
5.2.1勘察人應按國家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和發包人的任務委托書及技術要求進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提交質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資料,并對其負責。
5.2.2由于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資料質量不合格,勘察人應負責無償給予補充完善使其達到質量合格;若勘察人無力補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單位時,勘察人應承擔全部勘察費用;或因勘察質量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工程事故時,勘察人除應負法律責任和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勘察費外,并根據損失程度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發包人、勘察人商定為實際損失的%。
5.2.3在工程勘察前,提出勘察綱要或勘察組織設計,派人與發包人的人員一起驗收發包人提供的材料。
5.2.4勘察過程中,根據工程的巖土工程條件(或工作現場地形地貌、地質和水文地質條件)及技術規范要求,向發包人提出增減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程的'意見,并辦理正式變更手續。
5.2.5在現場工作的勘察的人員,應遵守發包人的安全保衛及其他有關的規章制度,承擔其有關資料保密義務。
5.2.6本合同有關條款規定和補充協議中勘察人應負的其他責任。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由于發包人未給勘察人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條件而造成停、窩工或來回進出場地,發包人除應付給勘察人停、窩工費(金額按預算的平均工日產值計算),工期按實際工日期延外,還應付給勘察人來回進出場費和調遺費。
6.2由于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資料質量不合格,不能滿足技術要求時,其返工勘察費用由勘察人承擔。
6.3合同履行期間,由于工程停建而終止質量或發包人要求解除合同時,勘察人未進行勘察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定金;已進行勘察工作的,完成的工作量在50%以內時,發包人應向勘察人支付預算額50%的勘察費計___元;完成的工作量超過50%時,則應向勘察人支付預算額100%的勘察費。
6.4發包人未按合同規定時間(日期)撥付勘察費,每超過一日,應償付未支付勘察費的千分之一逾期違約金。
6.5由于勘察人原因未按合規定時間(日期)提交勘察成果資料,每超過一日,應減收勘察費千分之一。
6.6本合同簽訂后,發包人不履行合同時,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勘察人不履行合同時,雙倍返還定金。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發包人與勘察人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其他約定事項: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本合同自發包人、勘察人簽字蓋章后生效;按規定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發包人、勘察人認為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鑒證。發包人、勘察人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終止。
本合同一式份,發包人份、勘察人份。
(蓋章)(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簽字)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簽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簽字)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簽字)。
住誰的所:______________住誰的所: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電誰的話:______________電誰的話:______________。
傳誰的真:______________傳誰的真: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
(蓋章)(蓋章)。
備案號:______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______。
備案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鑒證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