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的宣傳是為了提高員工對規章制度的理解和遵守程度,增強組織凝聚力。規章制度是組織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下面是一些規章制度的編寫和實施經驗分享。
度專項資金管理制度(優秀15篇)篇一
專項資金的撥付本著專款專用的原則,嚴格執行項目資金批準的使用計劃和項目批復內容,不準擅自調項、擴項、縮項,更不準拆借、挪用、擠占和隨意扣壓;資金撥付動向,按不同專項資金的要求執行,不準任意改變;特殊情況,必須請示。
為進一步鞏固專項資金綜合治理工作成果,落實各級加強反腐倡廉工作的部署,認真查糾專項資金管理使用中的問題,建立健全專項資金長效監管機制,確保專項資金使用的有效性、規范性和安全性,根據省、市、區專項資金綜合治理工作文件精神,我鎮制定了《20xx年專項資金綜合治理工作方案》,并由鎮財政所組織業務人員對20xx至20xx年的專項資金的來源、性質、使用情況進行了全面清理、自查,現將我鎮的自查情況匯報如下:。
一、嚴格管理專款專用。
我鎮在專項資金管理使用上嚴格按照區民政局、財政局專項資金使用規定,切實做到專戶儲存、專人負責、專項管理、專款專用、確保專項經費的使用效益和安全,做到“倆個堅持”:
(一)堅持專款專用、重點使用原則。
在專項資金管理使用上,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使用范圍,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和任何手法擠占和挪用。一是救災救濟資金分配。以保障災民基本生活為依據,根據災害大小、損失程度、自救能力,突出重點,不搞特殊化,不搞平均主義,無挪用、坐支、截留等違紀行為。在發放過程中堅持民主評議、登記造冊、公開發放的程序,自覺接受社會監督。二是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資金。
嚴格執行國務院《關于全面推進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見》中的有關規定,堅持專帳管理、專款專用的原則,嚴格審核,手續完備,程序合規,無弄虛作假、優親厚友、擠占、挪用、虛報等情況,堅持客觀、公平、合理,實行動態管理。堅持按季度發放制度,實行銀行打卡發放,無擅自扣留低保金現象,確保貧困家庭保障金的足額發放,充分發揮資金使用效益。三是農村醫療救助金按照農村醫療救助政策嚴格審批程序,做到對象明確、資料齊全、手續完備、救助科學,定期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二)堅持情況反饋、加強監督檢查。
加強專項資金使用情況的跟蹤監督和經常性的檢查,確保專項資金真正落實到人民群眾身上。一是堅持層層公開制度。結合村務公開工作,將各項民政事業專項資金的分配和使用納入公開內容,從村、小組層層公開,接受人民群眾的監督。二是堅持逐級反饋制度。資金的分配情況,逐級反饋上報,切實加強監督。三是定期進行檢查。每年鎮財政所都要對專項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檢查,深入到各村入戶核對檢查看是否落實到戶到人,是否使用得當,是否存在優親厚友等現象和問題,對發現的問題,采取措施,及時糾正,認真處理,強化管理,有效杜絕了專項資金在分配使用過程中的違紀現象的發生,保證了專項資金的使用安全。
(一)家電下鄉補。20xx年6月至20xx年12月,區財政下撥家電下鄉津貼58900元,實付65900.90元。20xx年區財政下撥13597.75元,實付6596.85元。20xx年至20xx年區財政共計下撥72497.75元,我鎮實付72497.75元。我鎮家電下鄉資金全數實時地按要求經由“一卡通”形式,對全鎮村民進行了補貼。
(二)糧食補。20xx年共下撥糧食補638494.80元。
(三)退耕還林補。20xx年共下撥343760元、20xx年共下撥343760元、20xx年共下撥343760元。3年共計1031280元。
(四)汽車下鄉補。20xx年6月至20xx年5月區財政下撥汽車下鄉補助426402.25元,我鎮共下發418440.40元,余額7961.85元。
(五)水庫移民補。20xx年至20xx年3月,我鎮共計對水庫移民補助5100元。
(六)教育補貼助學資金。20xx年區財政撥款727200元,實際發放727200元。20xx年區財政撥款666350元,實際發放666350元。兩年共計發放1393550元。
(七)新農合醫療資金。
涉及581人,上級撥款212641.14元,我鎮實際發放212641.14元。兩年來上級共計撥款2477614.84元,我鎮共計發放2477614.84元。
(八)農村最低生活保證金。20xx年上級撥款1554000元,我鎮按照規定以70元/月/人發放,共計補助1850人次,實際發放金額1554000元。20xx年上級撥款1364160元,我鎮按照規定以70元/月/人發放,共計補助1624人次,實際發放金額1364160元。
(九)五保供養資金。20xx年上級撥款210900元,我鎮按規定以1850元/年/人的形式進行發放,共計補助144人次,實際發放金額210900元。20xx年上級撥款210900元,我鎮按規定以1850元/年/人的形式進行發放,共計補助144人次,實際發放金額210900元。
三、自查情況。
三年來,我鎮嚴格執行專項資金的發放,無截留、挪用、擅自擴大或縮小資金使用范圍、改變補助標準的行為,各專項資金按規定報帳制,嚴格管理,會計核算真實規范。
今后,我們將進一步強化法制意識,提高管理水平,堅持專款專用,重點使用原則,監督、管理好專項資金。加大督促檢查工作力度,及時向上級部門反饋各項專項資金的使用情況,提高工作效率和科學化管理水平,保證專項資金安全有效的使用,促進我鎮事業全面發展。
根據岑監通(20xx)8號關于轉發《黔東南州監察局、黔東南州民政局、黔東南財政局、黔東南州審計局關于對全州民政專項資金開展監督檢查的通知》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鄉于20xx年6月24日召開班子專題會議,部署該項工作,并成立了以鄉紀委書記為組長的自查工作領導小組,并抽調8人分成4個工作小組,對全鄉20xx年至今的民政專項資金進行自查,現將自查情況匯報如下:
1、自查項目。
本次自查的項目有醫療救助金、低保資金、冬春生活救助金、救災救濟金及優撫金等專項民政資金。
2、自查方式。
對享受民政資金的農戶每個村至少抽取10戶以上,通過詢問農戶及農戶一折通與發放表冊進行核對。
3、自查結果。
救災救濟8戶,發放金額為5800元,農戶收到金額5800元;四、優撫金5戶,發放金額33811.7元,農戶收到金額33811.7元。
總之,我鄉民政專項資金使用、發放除大病醫療救助外情況較好,今后我鄉將加大對民政專項資金使用情況時時進行監督檢查,定期不定期每月至少對每村抽取5戶進行調查核實。
度專項資金管理制度(優秀15篇)篇二
為建立科學管理,確保專項資金安全和有效使用,防止資產流失,特訂立本制度。
專項資金是指國家和上級撥付給本單位的項目資金、扶貧資金、貼息資金、補助資金等。
凡屬過節或上級撥付的`各項專項資金一律實行專款專用,不得挪作它用或改變用途性質。
專項資金的使用必須實行嚴格的審批制度。由鄉黨委會議審批支出項目,嚴格按上級指定方向和數額使用的必須按要求使用。如無上級安排就由班子成員集體決定使用方向和數額。
專項資金實行專帳管理,專戶儲存,財會人員必須嚴格遵照執行。
專項資金經領導班子集體研究開支后方可支付,支付程序為:開支內容――憑證――經辦人――簽字――審核――審批――支出。
對違反上述規定者,扣減年終獎,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處理。
度專項資金管理制度(優秀15篇)篇三
為切實規范專項資金管理,保障資金安全、高效運行,發揮資金使用效益,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專項資金實行“專人管理、專戶儲存、專賬核算、專項使用”。
二、專項資金實行縣級報賬制,資金撥付一律轉賬結算,杜絕現金支付。
三、資金的撥付本著專款專用的原則,嚴格執行項目資金批準的使用計劃和項目批復內容,不準擅自調項、擴項、縮項,更不準拆借、挪用、擠占和隨意扣壓;資金撥付動向,按不同專項資金的要求執行,不準任意改變;特殊情況,必須請示。
四、嚴格專項資金初審、審核、審核制度,不準缺項和越程序辦理手續,各類專項資金審批程序,以該專項資金審批表所列內容和文件要求為準。
五、專項資金報賬撥付要附真實、有效、合法的憑證。
六、萬元以上的專項購置經費一律實行政府采購或參與式采購。
七、專項資金利息收入年終一律轉入本金滾動使用。
八、加強審計監督,實行單項工程決算審計,整體項目驗收審計,年度資金收支審計。
九、對專項資金要定期或不定期進行督查,確保項目資金專款專用,要全程參與項目驗收和采購項目接交。
十、對工程類項目專項資金所發生的隱蔽工程,負責資金結算的工作人員,必須到現場簽證認可,否則財政部門不予結算。
玫瑰繁育栽培技術示范與推廣項目
為提高專項資金財務管理水平和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財務管理,統一報銷程序及規定,根據有觀規定,結合林業局管理部門的監督情況,特制定玫瑰繁育栽培技術示范推廣項目的專項資金使用管理制度。
(一) 建立會計核算制度,嚴格按照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規
定,不設置帳外帳和小金庫。
(二) 建立專項資金審批程序和財務使用制度,資金使用
情況符合資金管理辦法的規定。
(三) 資金使用管理部門和個人財務人員應及時與有關部
門溝通協調保證項目資金的及時到位,須執行報帳制的`,從其規定及明進行報賬。
(四) 項目資金按項目使用進度進行申報,項目資金堅持
量入為出的原則,嚴格控制項目資金的支出范圍,杜絕不符合規定的支出,隨時接受項目主管部門、財政部門及審計部門的檢查、監督和審計,做到專款專用。
(五) 報銷用的發票保證合法。
(六) 該項目所有的支出有單位負責人親自審批,林業部
門領導監督項目的執行情況。
(七) 嚴格項目資金使用管理,挪用、占用、套用項目資
金。項目資金實行專帳核算、專戶管理,專款專用。
(八) 我單位嚴格按照《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范》
等規定,設置獨立指定專人負責的財務會計工作行為,嚴禁白條入賬,嚴禁以虛假的經濟業務事項或資料進行會計核。
(九) 承諾配套資金需要明確使用,林業局領導整個資金
使情況進行督查。
邵東縣古奇洞玫瑰開發有限公司
第一條 為加強對專項資金的監管力度,規范支出,提高資金使用
第二條
(一)專項資金應嚴格按照批準的用途專款專用,專項、專人審批開支,本著統籌安排,量入為出的原則,由單位財務統一核算。
(二)管理專項資金應設置“專項資金管理臺帳”進行日常管理,要定期對專項工作實施進度和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專項檢查,加強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監督,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三)專項工作完成后,應根據有關要求及時向上級部門報送專項資金使用情況報告。當年不能完成的專項工作,其資金可結轉下年繼續使用。
第四條 專項工作業務經費報銷,經辦人必須在發票上注明每筆支出的事由,部門負責人簽字證實,按報賬審批權限送專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副主任審批簽署意見后,交財務列支。 經辦人、部門負責人對支出項目的真實性負責;財務對報銷單據的合規性、審批程序是否符合財務制度負責;專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副主任對支出的合法性、合理性負責。 所有報銷原始憑證,必須內容合法,手寫發票簽章、字跡要清晰,項目填寫齊全,要具備費用開支項目、單位名稱、單價、數量、金額等內容,大小寫相符,不得涂改。否則,財務不予報銷。
第五條 專項資金的使用必須和醫院報銷制度相統一必須先預算后實施,否則財務科不予日報賬。
昆明市第三人民醫院
2015年7月5日
石碣醫院專項資金使用管理制度
為建立科學管理,確保專項資金安全和有效使用,防止資產流失,特訂立本制度。
一、 專項資金的內容。
專項資金是指國家和上級撥付給本單位的項目資金、扶貧資金、貼息資金、補助資金等。
二、 嚴格執行專款專用。
凡屬過節或上級撥付的各項專項資金一律實行專款專用,不得挪作它用或改變用途性質。
三、 資金使用審批。
專項資金的使用必須實行嚴格的審批制度。由院長親自審批支出項目,嚴格按上級指定方向和數額使用的必須按要求使用。如無上級安排就由班子成員集體決定使用方向和數額。
四、 專項資金的管理。
專項資金實行專帳管理,專戶儲存,財會人員必須嚴格遵照執行。
五、 專項資金的支付。
專項資金經領導班子集體研究開支后方可支付,支付程序為:開支內容――憑證――經辦人――簽字――審核――審批――支出。 對違反上述規定者,扣減年終獎,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處理。
度專項資金管理制度(優秀15篇)篇四
第一條為規范財政專項資金管理,增強財政專項資金分配、使用的科學性和公正性,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規定,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財政專項資金是指本級財政安排、上級財政補助用于我縣經濟社會各項事業發展的各類專項資金。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使用本級財政預算內外安排、政府性融資安排、上級財政補助資金安排的各類建設資金的所有部門和單位。
第四條財政專項資金管理是指對財政專項資金設立、分配、使用狀況進行的管理、監督和績效評價。
第五條縣財政局管理全縣財政專項資金,并會同各主管部門分別制定各類財政專項資金具體管理辦法,明確各項資金的使用范圍、支持對象、補助標準、申報審批程序、驗收檢查、績效評價等要求。
第六條使用財政專項資金實行項目準入制度,建立項目庫實施管理。
基本建設類:指按國家關于基本建設的規定,經各級發改委批準立項納入基本建設項目管理的項目。包括:房屋建筑屋購建、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交通工具購置、基礎設施建設、大型修繕、信息網絡購建、其他基本建設。
其他項目類:指經縣委、縣政府批準實施的項目。包括:房屋建筑屋購建、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交通工具購置、基礎設施建設、修繕、信息網絡購建、大型會議(全縣性的會議)、大型活動、專項業務活動(指各單位在日常基本事務外開展的專業性較強、涉及面廣、耗時較長的專項工作項目)、其他。
第八條單位申報財政專項資金程序為:項目實施單位于每年10月底以前寫出專題報告,并附財政專項資金審核意見表,報送縣政府審批。財政專項資金審核意見表由財政局統一制定。
第九條縣財政局憑財政專項資金項目審批文件,將項目錄入項目庫。對納入項目庫的項目,根據財力可能,按照“保證重點、兼顧一般”和“輕重緩急”的原則安排資金。未納入項目庫的項目,縣財政一般不得安排資金,對確需安排資金的,務必按規定程序先納入項目庫。
第十條向縣以上部門申報財政專項資金的項目一般應在項目庫中篩選,并以財政、主管部門聯合文件形式申報。如項目庫未納入的項目,務必按規定程序將項目納入項目庫后申報。
第十一條所有項目實施務必堅持公開透明原則,凡在當年政府采購目錄范圍內及招標限額標準以上的項目,務必實行政府采購,統一到縣政府采購中心實行公開交易。
第十二條所有項目務必實施工程監理制,項目監理機構透過公開招標方式擇優選定。項目監理機構按其職責對工程進度及質量等實行全過程的監督和管理。
第十三條實施項目主管部門應嚴格實行合同管理,要與項目單位的法人代表或負責人簽訂目標職責書,明確各自的權利和職責。
第十四條項目實施完工后,項目承辦單位應組織邀請相關項目管理職能部門參與項目驗收,并構成規范的項目驗收報告。
第四章資金撥付。
第十五條財政專項資金實行財政國庫集中支付制度。財政專項資金要嚴格按預算、按進度、按程序撥付和使用,堅持先批后用,先審后用。
第十六條財政部門按照已確定的年度部門預算,將年度專項資金項目支出預算指標下到達項目主管部門和具體使用資金的單位。
第十七條項目單位根據下達的專項資金預算、用款計劃、項目實施進度,按照財政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的規定,向縣財政局提出撥款(支付)申請。縣財政局審核后,由財政國庫集中支付中心將財政專項資金直接支付到項目成交商或勞務帶給者賬戶。
第十八條財政專項資金項目實行保證金制度管理,以保證項目按計劃、按預算實施。財政在撥付專項資金時,按項目投資總額的10%預留作為項目保證金。工程交付使用一年之后,項目主管部門組織技術質量監督等部門進行復查,工程質量無問題的,項目質量保證金全額撥付;工程質量有問題的,財政將10%的質量保證金作為專項維修費,并按工程建設施工合同有關條款進行相應處置。
實施的農、林、水、畜、環保等工程項目,按前中后三階段檢查驗收,同時也按30%、40%、20%的比例分期撥款。
有償資金工程項目在撥款前先在總投資額中預留20%的還款準備金,然后再按上述比例分期撥款。
第十九條財政專項資金支出按項目實際支出列入當年財政支出。項目單位要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和會計核算制度,嚴格遵循項目資金專款專用、專賬核算、專人管理的原則,加強項目成本核算和資金管理。
第二十條項目的結余資金由縣政府統籌安排。項目結余資金主要包括以下四種類型:
(1)項目當年已完工交付使用并辦理竣工決算后的結余資金;
(2)由于受政策變化、計劃調整等因素影響,項目中止或撤消構成的結余資金;
(4)項目因故當年未執行,需要推遲到下年度執行構成的結余資金。
上述第(1)項、第(2)項規定的項目結余資金統稱為凈結余資金,凈結余資金由縣財政統一平衡使用。第(3)項、第(4)項規定的項目結余資金統稱為結轉結余資金,實行縣財政局審核備案管理,單位結轉使用。
第二十一條縣財政局在撥付專項資金或有關部門在監督檢查時,如發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權暫緩或停止撥款:
(一)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財經紀律、弄虛作假,騙取國家資金的;
(二)自籌資金未能落實,影響項目建設的;
(四)不按規定向縣財政局或主管部門報送財務報表和有關資料的;
(五)拒不理解各級財政或主管部門監督檢查的;
(六)應納入政府采購但未納入,自行采購物資和設備的;
(七)未按規定進行專賬核算的;
(八)不貼合合同條款規定的;
(九)有重大工程質量問題,造成經濟損失和社會影響的;
(十)結算手續不完備,支付審批程序不規范的;
(十一)未按規定要求報送季度(分月)用款計劃或信息資料嚴重失真的。
第二十二條縣財政局、主管部門應建立專項資金績效預算審查制度。主要評審項目資金管理執行制度狀況,包括審查資金的到位是否與工程建設進度相適應;資金的使用及管理是否存在截留、擠占、挪用、轉移建設資金;項目招標資金支付是否按政府采購和國庫集中支付有關規定進行招標和撥付資金。
對虛報項目資料,夸大項目投資額的;配套資金不到位,留有缺口的;資金管理不力,上年度專項資金使用效益差的;多頭重復安排的項目,要堅決予以制止。
第二十三條縣財政局和主管部門共同對財政專項資金進行跟蹤問效,實行財政專項資金支出的績效評價制度。對績效良好的項目通報表揚,并對下年度的同類項目優先安排。對績效評價不合格的項目,暫停下一年度項目實施單位專項資金申請資格。
第二十四條縣財政局和主管部門要加強對財政專項資金的監督檢查,實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程監督管理,審計部門負責財政專項資金的審計監督。
第二十五條財政、審計、監察部門每年應抽查財政專項資金投資項目不少于一次,抽查的面也不得少于當年立項的30%,其目的是遏制項目建設中的高估冒算、截留挪用、弄虛作假現象,確保財政資金的安全、合規、有效使用。
第二十六條財政專項資金監督檢查的主要資料如下:
(一)資金來源是否合法,配套資金是否落實到位;
(二)有無截留、擠占和挪用;
(三)有無改變項目資金用途;
(四)有無計劃外工程和超標準建設;
(五)工程項目是否按規定采取招、投標并進行評估;
(六)工程項目所購原材料和設備是否按規定納入政府采購;
(八)是否建立并堅持重大事項報告制度;
(九)其他違規、違法事項。
第二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如數或加倍調減下年度分配指標,并按有關規定追究單位和有關人員的職責。
(一)揮霍、浪費、截留、克扣、擠占財政專項資金的;
(二)配套資金不足的,導致項目損失的;
(三)同一項目多頭申報,多頭申請資金的。
第二十八條單位和個人有騙取、套取、挪用、貪污財政專項資金等違法行為的,由財政部門和審計機關如數追還收繳財政。同時,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和有關規定,對違法單位和職責人員做來源罰、處分的決定;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職責。
第二十九條財政、審計、監察的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給予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個性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職責。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一條本辦法由縣財政局負責解釋。
第三十二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度專項資金管理制度(優秀15篇)篇五
責任單位:黑河學院財務處。
責任人:承辦人(a角、b角)、分管副處長、處長、分管副校長、校長、校長辦公會成員。
經費支出審批按黑河學院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試行)(黑院政發〔2015〕91號)執行。
(一)第四條“各類專項資金在學院統一安排下,由財務處負責資金管理和日常核算工作,項目資金必須按來源渠道和建設項目分別設賬,單獨核算,專款專用,學校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截留、挪用和擠占。”
建設、圖書信息建設)、基礎設施建設。”
(三)黑河學院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試行)第七條“專項資金主要用于為完成該建設項目在實施過程中所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業務費、設備購置費、修繕費等支出。”
(四)黑河學院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試行)第九條“專項資金不得用于各種罰款、還貸、捐贈贊助、對外投資、發放各種勞務獎金以及與建設項目無關的其他開支。”
(一)項目申請書;。
(三)黑河學院預算分配方案;。
(四)可行性研究報告。
專項資金支出受理時間按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發布時間確定。承辦人(a角、b角)對各部門申報材料進行形式審查,符合相關規定,予以受理,要求經辦人現場登記。材料不齊全的,當場一次性告知申請單位需要補正的內容。不符合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要求或弄虛作假的,不予受理,并說明理由。
(二)承辦人(a角、b角)根據處長意見,確定專項經費支出日程,由分管副處長審核,處長審定,報請校長確定后,支付中心電話通知各部門經辦人。
自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核準的決定,并在7個工作日內召開校長辦公會組織審核,在審核后的一周內,正式通知各部門。
本管理辦法在黑河學院印發的財務處工作管理條例中長期公布,專項經費支出將在校內辦公網上長期公布。
按照《黑河學院關于執行規范權力運行制度監督檢查辦法(試行)》執行。
按照《黑河學院關于違反規范權力運行制度責任追究辦法(試行)》執行。
度專項資金管理制度(優秀15篇)篇六
第一條 為加強對專項資金的監管力度,規范支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及其實施條例、《行政單位財務規則》、《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及其他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專項資金由省級補助資金補助給培訓機構。省級補助資金30%用于發給農民的教材及資料費;60%用于教師的講課費、交通費、誤餐費、績效考評以及其他后勤保障支出;10%用于宣傳、監督檢查和年終考核評比費用。業務主管部門、項目承擔單位不得再提取任何管理費用、工作費用。
第三條 專項資金的使用和管理
(一)專項資金應嚴格按照批準的用途專款專用,專項、專人審批開支,本著統籌安排,量入為出的原則,由單位財務統一核算。
(二)管理專項資金應設置“專項資金管理臺帳”進行日常管理,要定期對專項工作實施進度和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專項檢查,加強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監督,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三)縣財政局在培訓項目實施單位開展培訓前預拔項目經費的30%用于前期準備和開展工作。培訓機構在培訓任務完成后形成書面報告,報告內容包括:培訓經過情況、參訓人員數量、經費支出明細等,經縣農業委員會審核后,集中到縣財政局統一報賬,報賬資料中必須提供教師講課費(包括交通費、誤餐費)發放清單、購買資料及印刷資料的詳細清單等。
(四)專項工作完成后,應根據有關要求及時向上級部門報送專項資金使用情況報告。對預算結余和報賬結余資金,可繼續用于增加培訓場次支出。
為建立科學管理,確保專項資金安全和有效使用,防止資產流失,特訂立本制度。
一、 專項資金的內容。 專項資金是指國家和上級撥付給本單位的項目資金、扶貧資金、貼息資金、補助資金等。
二、 嚴格執行專款專用。 凡屬過節或上級撥付的'各項專項資金一律實行專款專用,不得挪作它用或改變用途性質。
三、 資金使用審批。 專項資金的使用必須實行嚴格的審批制度。由鄉黨委會議審批支出項目,嚴格按上級指定方向和數額使用的必須按要求使用。如無上級安排就由班子成員集體決定使用方向和數額。
四、 專項資金的管理。 專項資金實行專帳管理,專戶儲存,財會人員必須嚴格遵照執行。
五、 專項資金的支付。 專項資金經領導班子集體研究開支后方可支付,支付程序為:開支內容――憑證――經辦人――簽字――審核――審批――支出。
對違反上述規定者,扣減年終獎,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處理。
2015.11.9
第一條 為加強對專項資金的監管力度,規范支出,提高資金使用
第二條
(一)專項資金應嚴格按照批準的用途專款專用,專項、專人審批開支,本著統籌安排,量入為出的原則,由單位財務統一核算。
(二)管理專項資金應設置“專項資金管理臺帳”進行日常管理,要定期對專項工作實施進度和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專項檢查,加強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監督,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三)專項工作完成后,應根據有關要求及時向上級部門報送專項資金使用情況報告。當年不能完成的專項工作,其資金可結轉下年繼續使用。
第四條 專項工作業務經費報銷,經辦人必須在發票上注明每筆支出的事由,部門負責人簽字證實,按報賬審批權限送專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副主任審批簽署意見后,交財務列支。 經辦人、部門負責人對支出項目的真實性負責;財務對報銷單據的合規性、審批程序是否符合財務制度負責;專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副主任對支出的合法性、合理性負責。 所有報銷原始憑證,必須內容合法,手寫發票簽章、字跡要清晰,項目填寫齊全,要具備費用開支項目、單位名稱、單價、數量、金額等內容,大小寫相符,不得涂改。否則,財務不予報銷。
第五條 專項資金的使用必須和醫院報銷制度相統一必須先預算后實施,否則財務科不予日報賬。
昆明市第三人民醫院
2015年7月5日
度專項資金管理制度(優秀15篇)篇七
為進一步做好xx財政資金安全檢查工作,切實堵塞財政資金安全管理漏洞,根據財政部《關于全面開展財政資金安全檢查工作的通知》(財庫[2015]216號)工作要求,結合工作實際,超前謀劃、統籌部署、明確分工、強化責任,自治區財政廳多措并舉,在全區范圍內全面開展財政資金安全檢查工作。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
自治區高度重視財政資金安全檢查工作,為切實加強自治區財政資金安全檢查組織保障,成立了由自治區政協副主席、財政廳廳長彎海川任組長的財政資金安全檢查工作領導小組,指導全區財政資金安全檢查工作的總體部署,協調、處理檢查工作中的問題。財政廳國庫處、監督檢查局及相關業務處室等為領導小組辦公室成員,具體負責對全區檢查工作進行設計部署,并組織實施,督促落實各級財政部門檢查工作開展進程,及時報送財政資金安全檢查工作進展情況,確保自治區財政資金安全檢查工作有序開展。
二是完善工作機制。
自治區多次召開廳長辦公會議,聽取廳國庫處關于財政資金安全檢查進展情況,研究制定了《自治區本級財政資金安全檢查工作方案》,并向各地州市財政局下發了關于全面開展財政資金安全檢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級財政部門嚴格按照財政部和自治區工作要求,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嚴格規矩、完善機制,在認真完成中央、自治區“規定動作”基礎上,可結合本地區實際,細化完善檢查內容,全力做好財政資金安全自查、核查工作。
三是細化檢查內容。
為確保自治區財政資金安全檢查工作不走過場,財政廳國庫處結合自治區預算執行管理及資金支付工作實際,多次組織崗位人員研究討論自查工作內容及文件依據,并積極征求廳監督檢查局、辦公室等相關部門意見,進一步完善細化了檢查內容。新增加了預算執行管理方面5項內容:預算指標分配下達(含額度結轉)是否嚴格設置初審、復審多崗審核;用款計劃審批下達是否嚴格設置初審、復審多崗審核;年度執行中是否嚴格落實支出計劃,基本支出按月均衡撥付,項目支出按照工作進度撥付;額度結余資金調整事項是否及時會簽預算、國庫部門,報經分管廳領導同意后下達調整文件;資金撥付是否嚴格按資金分配文件審核。同時,結合近來年自治區財政資金支付、會計規范等方面工作要求,自治區專門制作了《檢查依據對照表》,并將中央、自治區有關文件制度匯總印制了《財政資金安全檢查文件匯編》,以便于各級財政部門操作執行。
四是延伸檢查工作。
結合自治區本級財政專戶管理現狀,認真開展財政專戶開戶銀行專項安全檢查工作,印發了《關于對財政專戶開戶銀行進行資金安全檢查的通知》,在財政專戶資金收付管理和非稅收入收繳管理方面,制定了12項檢查內容,對財政專戶資金收付、審核、單據傳遞、對賬機制等工作進行了全面、系統的檢查。
五是嚴肅檢查紀律。
自治區財政廳兩次發文嚴肅檢查紀律,要求各級財政部門要在自治區領導小組統一部署下,按照規定時限完成自查、核查、整改落實和總結上報等4個階段工作任務,對自查出的重大問題、財政違規問題,要及時主動的向上級財政部門報告。強調各級財政部門主要負責人是本級自查結果的第一責任人,凡在自查中弄虛作假、敷衍塞責,有問題不查,查出問題不報、不處理的,一經發現,將嚴肅追究財政部門主要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六是全力做好自治區本級自查工作。
結合自治區本級工作實際,及時向廳內部相關處室印發了《關于印發自治區本級財政資金安全檢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新財辦庫[2016]2號),明確開展財政資金安全檢查工作的檢查內容、檢查方法及時間安排等事宜。目前,各處室結合本處室相關工作機制,正在逐項認真核實檢查內容,并組織撰寫自查報告。
度專項資金管理制度(優秀15篇)篇八
市級各教育事業單位專款項目及市政府批準的專款項目。
二、專項資金的申請。
凡向財政部門申請的教育專項資金,根據《事業單位財務規則》中收支統管的管理要求,本著多渠道、多形式辦事業的原則,屬年度預算安排的,應由主管部門在編制年度預算時給予安排,屬臨時追加的,主管部門先根據行業總體發展規劃進行審核,然后匯總各單位申請報告,按要求就用款理由、計劃規模、預期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等事項向市財政部門寫出專項申請報告。
三、專項資金的審批。
市財政部門對主管部門申請專項資金的項目,根據事業發展的總體規劃和財力的可能統籌安排,在審批時對項目的內容、計劃規模、實施條件、項目概算、完成日期、預期效益等進行可行性綜合研究,重點應體現行業發展的階段性任務和財政資金的整體效益發揮,按照“集中資金辦大事”的原則給予審定,同時,根據專項資金科學、規范化管理的要求,對于符合條件的大項教育專項資金,應探索引入“政府采購”的管理方法。
四、專項資金的使用和管理。
(一)專項資金應嚴格按批準的用途專款專用,用款單位要單獨立項核算,因特殊情況需改變資金用途的。,應書面報請財政部門批準后,方可使用。
(二)管理專項資金的財政部門會同主管部門定期對項目實施進度和資金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和監督,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三)項目完成后,用款單位應及時向財政部門報送專項資金支出情況和使用效益的文字報告,財政部門應會同主管部門對已完成的項目及時進行效益考核和驗收,當年完不成的項目,其資金可結轉下年使用。
(四)專項資金因不同原因而形成結余的資金,由市財政部門審核后,列入各單位事業基金。
(五)凡由于管理不善,造成項目金額超支的,財政部門一律不予彌補,對虛報冒領、挪用專項資金和由于主觀原因造成項目延期或達不到預期目標的,財政部門在一定時期內暫停審批專項資金,同時根據《違反財政法規處罰的暫行規定》的有關條款進行處罰。
五、本辦法由市財政局負責解釋,自頒布之日起實行。
度專項資金管理制度(優秀15篇)篇九
為切實規范專項資金管理,保障資金安全、高效運行,發揮資金使用效益,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專項資金實行“專人管理、專戶儲存、專賬核算、專項使用”。
二、資金的撥付本著專款專用的原則,嚴格執行項目資金批準的使用計劃和項目批復資料,不準擅自調項、擴項、縮項,更不準拆借、挪用、擠占和隨意扣壓;資金撥付動向,按不同專項資金的要求執行,不準任意改變;特殊狀況,務必請示。
三、嚴格專項資金初審、審核、審核制度,不準缺項和越程序辦理手續,各類專項資金審批程序,以該專項資金審批表所列資料和文件要求為準。
四、專項資金報賬撥付要附真實、有效、合法的憑證。
五、加強審計監督,實行單項工程決算審計,整體項目驗收審計,年度資金收支審計。
六、對專項資金要定期或不定期進行督查,確保項目資金專款專用,要全程參與項目驗收和采購項目接交。
度專項資金管理制度(優秀15篇)篇十
第一條為加強項目資金管理,規范項目資金運作,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根據局《資金管理辦法》及《預算管理辦法》,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項目資金管理的基本原則:集中管理、統一使用、以收定支、加快周轉、開源節流、提高效益。
第三條項目資金管理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辦法。即項目工程款回收后全額轉入公司(本辦法均指公司或分公司)帳戶,項目各項支出由公司按計劃統一支付,零星支出實行定額備用金制度。對遠離公司所在地單獨開設銀行帳戶的項目,則由公司根據審定的資金需用計劃劃撥給項目,由項目按計劃支付。
第四條各級財務部門是本單位項目資金管理的職能部門,負責本單位項目資金回收及使用的日常工作,向本單位負責人負責,并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的檢查、監督。
第五條項目經理部是項目資金管理的直接責任單位,負責項目工程款回收與項目資金收支計劃的編制。
(一)項目經理是項目工程款回收第一責任人,領導和管理項目資金工作,對項目資金回收、合理使用負責。
(二)項目內業技術員(或預算員、統計員)負責在合同規定時間內完成對業主報量及工程進度款的申報,并催促業主在規定時間內審定,為項目回收工程款提供可靠依據。
(三)項目預算員負責編制和辦理工程預結算、索賠、變更及簽證等工作,協助項目內業技術員辦理每月工程進度款和向業主報量的核對工作。
(四)項目成本員負責按月編制資金收支計劃,并辦理收取工程款相關手續。
第六條公司預算部門應及時解決涉及工程合同條款的爭議問題,協助項目辦理工程預結算、索賠、變更簽證、工程進度款申報工作。
第七條公司財務部門應及時收集了解業主資金動態信息,提供業主欠款有關數據,協助項目收取工程款,并平衡審定項目資金收支計劃。
第三章銀行帳戶管理。
第八條為實現項目資金集中管理,各單位應加快信息化建設,逐步實現異地零距離資金管理,減少銀行開戶個數,避免資金沉淀,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第九條銀行帳戶實行集中管理。項目原則上不得開設銀行帳戶,遠離公司所在地300公里以上或因特殊原因確需單獨開戶的項目,應報公司批準,并定期向公司報告帳戶使用情況。
第十條對開設銀行帳戶的項目,其帳戶由公司統一管理,并委托項目進行日常管理工作,嚴禁將銀行帳戶出租、出借。公司財務部門應定期對項目銀行帳戶使用情況進行檢查監督。
第十一條銀行帳戶預留印鑒實行分開保管制。單位財務專用章由財務部門負責人保管,人名章由本人或被授權委托人保管,嚴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項所需的全部印章。
第十二條項目單獨開設的銀行帳戶,工程竣工后必須及時予以注銷,預留銀行印鑒章交公司財務部門統一保管。
第四章工程款回收管理。
第十三條各單位應嚴格執行工程投標及合同評審程序,慎重承接墊資工程。確需墊資的應認真貫徹執行中建三財字[2002]123號《中國建筑第三工程局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有關規定。
第十四條工程款回收的原則:全面深入了解合同條款,加強與業主的聯絡,及時取得業主資金信息,采取合法手段,及時回收各種款項。
第十五條各單位應成立回收工程款及清欠小組,負責工程款及清欠日常工作,明確目標、方法,并落實到人。
第十六條在施工程項目,如業主不能及時支付工程款超過一個月(合同有規定的按合同),原則上應報公司經理批準停止施工,并辦理相關索賠簽證手續。
第十七條項目月度獎金(或管理人員崗薪)發放應與工程款回收情況掛鉤。原則上,項目累計工程款回收率(累計工程款回收率=累計實收工程款/按合同計算可收工程款×100%)高于90%時,項目月度獎金可如數發放;項目累計工程款回收率在70%-90%之間時,按同等比例發放當月獎金,回收率達到要求標準時,再行補發;項目累計工程款回收率低于70%時,項目月度獎金暫停發放,待達到要求標準時補發。如確因承諾墊資等原因,而非項目自身管理原因造成不能及時回收工程款,經公司經理批準后獎金可適當予以發放。
第十八條原則上項目兌現前必須收齊合同規定的全部款項,否則不予兌現。如確因承諾墊資及業主因素(如業主安排的付款時間較長)等原因,而非項目自身管理原因造成不能及時回收工程款,經公司經理批準后可予部分兌現,但總體上應從嚴掌握。
第十九條項目資金使用原則:計劃管理、以收定支、控制使用。
第二十條項目應于月底前填報下月《項目資金收支計劃》報公司財務部門,由公司審核匯總后編制公司總的資金收支計劃,經公司經理批準后執行。項目各項開支由公司統一支付。遠離公司所在地單獨開設銀行帳戶的項目由公司根據審定的《資金收支計劃》將款項劃撥項目,由項目按計劃支付。
第二十一條項目各項開支由公司統一支付,項目日常零星開支實行定額備用金制度(遠離分公司所在地單獨開設銀行帳戶的除外)。定額備用金標準:大型及特大型項目30000元,中小型項目10000元。定額備用金由項目成本員于項目開工前向分公司借取,主要用于項目零星、急用的日常支出,項目成本員應匯總整理有關票據及時向分公司財務科報銷。項目完工后,項目成本員應及時交回所借備用金。
第二十二條項目應加強物資采購計劃管理,限量采購,避免存貨積壓、浪費。
第二十三條項目應建立健全分包工程結算臺帳,核實計算分包單位完成工作量及質量安全等情況,協助公司辦理有關分包工程付款審批程序。
第二十四條各單位應定期檢查項目資金收支管理情況,特別是對單獨開設銀行帳戶的項目應加強檢查、監督,發現違反資金管理規定的應嚴肅處理,給企業造成損失的,應追究有關人員相應責任。
第二十五條項目資金分析是項目經濟活動分析的重要內容。項目應于每月經濟活動分析會時進行分析,通過對收支情況分析,及時發現項目資金管理中存在的問題,以便及時采取措施,管好用好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本辦法適用于局所有新建、擴建和改建等施工項目,自20__年10月12日起開始施行。
第二十七條本辦法由局財務部負責解釋。
度專項資金管理制度(優秀15篇)篇十一
第一條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土資源部、人民銀行《關于推進城市和國有工礦棚戶區改造工作的指導意見》(建保〔xx〕295號)的規定,為支持地方做好城市棚戶區改造工作,中央財政設立補助城市棚戶區改造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城市棚改補助資金)。為規范城市棚改補助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城市棚改補助資金的補助范圍為城市規劃區內已納入省級人民政府批準的棚戶區改造規劃和年度改造計劃的城市棚戶區改造項目,不包括城市規劃區內的煤礦、墾區和林區棚戶區改造項目。
第三條城市棚改補助資金按照公開、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則分配給實施城市棚戶區改造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以下簡稱地區),專項用于納入補助范圍的城市棚戶區改造項目征收(收購)、安置、建設以及相關的基礎設施配套建設等開支,不得用于城市棚戶區改造中回遷安置之外的住房開發、配套建設的商業和服務業等經營性設施建設支出。
第四條各地區應當按照“專項管理、分賬核算、專款專用、跟蹤問效”的原則,加強城市棚改補助資金管理,確保資金安全、規范、有效使用。
第五條城市棚改補助資金分配使用管理根據城市棚戶區改造工作進展情況適時調整。
第二章資金的計算與分配。
第六條城市棚改補助資金實行多改造多補助、不改造不補助的分配政策。
第七條城市棚改補助資金按照各地區城市棚戶區改造的征收(收購)面積、征收(收購)戶數等兩項因素以及相應權重,并結合財政困難程度進行分配。
征收(收購)面積、征收(收購)戶數兩項因素權重分別為30%、70%,根據城市棚戶區改造情況,財政部可以會同住房城鄉建設部適時調整兩項因素權重。
征收(收購)面積和戶數,以征收(收購)人與被征收(收購)人簽訂的征收補償(收購)協議或者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的征收補償決定為依據。征收(收購)面積包括住房和非住房建筑面積;征收(收購)戶數包括實物安置住房戶數(原地安置和異地安置)和貨幣補償戶數,均為永久安置住房戶數,不包括臨時安置住房戶數。
財政困難程度參照財政部均衡性轉移支付測算的財政困難程度系數確定,作為中央財政分配城市棚改補助資金的調節系數。
第八條城市棚改補助資金按公式法分配。計算公式如下:
公式中,經核定的該地區年度征收(收購)面積是指該地區當年計劃征收(收購)面積,減去上年度未完成的計劃征收(收購)面積,加上上年度超計劃完成的征收(收購)面積;經核定的該地區年度征收(收購)戶數是指該地區當年計劃征收(收購)戶數,減去上年度未完成的計劃征收(收購)戶數,加上上年度超計劃完成的征收(收購)戶數。上述有關計劃征收(收購)面積和戶數的完成情況,以是否簽訂征收補償(收購)協議或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征收補償決定為準。
第九條各地區省級財政部門應會同同級城市棚戶區改造主管部門匯總審核各市、縣申報資料,并于每年2月28日之前向財政部駐當地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以下簡稱專員辦)提交下列資料:
(一)經省級人民政府批準的本地區城市棚戶區改造規劃及本年度改造計劃,各市、縣城市棚戶區改造規劃和本年度改造計劃;規劃計劃和列入規劃計劃的項目發生變更的,以市縣政府出具的文件為準。
(二)加蓋部門印章的本辦法附表1、附表2。
(三)上年度各市、縣的城市棚戶區改造計劃,城市棚戶區改造項目征收補償(收購)方案,以及簽訂的征收補償(收購)協議和補償決定復印件。
(四)省級財政部門、城市棚戶區改造主管部門對市、縣申報材料審核情況的說明。
(五)與審核有關的其他材料。
第十條專員辦應對地方報送的相關資料進行認真審核,確保實地抽查審核比例不少于3個地級市(含省直管縣),抽查城市棚戶區改造數據比例不低于全省(自治區、直轄市)申報數據的20%。重點核查征收補償(收購)協議的簽訂、實施情況。抽查審核結果與報送數據相差較大的,應當及時將申報材料退回,要求省級財政部門會同同級城市棚戶區改造主管部門核實數據后重新報送。對于未按規定時限向專員辦報送審核資料、審核發現嚴重弄虛作假或重大違規等問題,應及時向財政部報告。專員辦審核工作結束后,應于3月31日前將審核意見表(附表3)報送財政部,并于4月30日前上報審核總結報告。
第十一條每年3月31日之前,各地區省級財政部門會同同級城市棚戶區改造主管部門將專員辦審核認定后的附表1、附表2和相關文字說明,分別報送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未附專員辦審核意見的,不予受理。對于未按規定時間報送有關資料的地區,視同不申請城市棚改補助資金處理。
第三章資金的撥付和使用。
第十二條財政部會同住房城鄉建設部在對各地區報送的有關資料進行審核匯總后,于每年4月30日之前將城市棚改補助資金分配下達各地區省級財政部門。
根據各地區城市棚戶區改造任務完成情況、補助資金使用管理情況、是否按時向專員辦報送審核資料、上報數據是否及時準確等因素,財政部會同住房城鄉建設部在下一年度分配城市棚改補助資金時采取適當的獎懲措施,適當增加或減少相關地區的補助資金。
第十三條各地區省級財政部門收到中央財政下達的城市棚改補助資金數額后,應當參照中央財政的分配方案,于每年5月31日前會同同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一次下達已經實施城市棚戶區改造的市、縣財政部門,并將下達文件同時抄送專員辦。
市、縣財政部門收到城市棚改補助資金后,應會同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盡快將資金分解或明確到具體建設項目并報上級財政部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備案。
第十四條各地區縣級以上財政部門應當對城市棚改補助資金實行專項管理、分賬核算,并嚴格按照規定用途使用;不得截留、擠占、挪作他用,不得用于平衡本級預算。
城市棚戶區改造主管部門及項目實施單位應當嚴格按照本辦法規定使用城市棚改補助資金,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五條城市棚改補助資金的支付,按照財政國庫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各地區要切實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根據城市棚戶區改造工作進度及時下達預算并撥付資金,保障預算執行進度,確保城市棚戶區改造資金需要。對于年底城市棚改補助資金結余較多的地區,中央財政將酌情減少安排該地區下一年度補助資金數額。
第十七條市、縣財政部門安排使用城市棚改補助資金時,填列《政府收支分類科目》221類“住房保障支出”01款“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03項“棚戶區改造”支出科目。
第四章監督管理。
第十八條專員辦應當對城市棚改補助資金申報基礎數據的真實性、城市棚改補助資金分配使用情況開展監督檢查,確保城市棚改補助資金按照規定用途使用。
實施城市棚戶區改造的各地區財政部門應當加強對本地區城市棚改補助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防止發生擠占、挪用等違法違紀行為。
第十九條違反本辦法規定,弄虛作假,違規虛報城市棚改補助資金申請數據問題嚴重的,在全國范圍內通報,并按有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第二十條違反本辦法規定,采取虛報、多報等方式騙取城市棚改補助資金,或者不按規定分配使用城市棚改補助資金的,由財政部收回已安排的城市棚改補助資金或者扣減下一年度該地區城市棚改補助資金,并依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等國家有關規定追究法律責任。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中央財政對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城市棚改補助資金的分配、撥付、使用、管理以及相關資料申報與審核按照本辦法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如遇發生重大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城市棚改補助資金分配時可以適當向受災地區傾斜。
第二十三條各地區省級財政部門以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會同同級城市棚戶區改造主管部門可以根據本辦法,結合各地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并報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備案。
第二十四條本辦法由財政部會同住房城鄉建設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本辦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中央補助城市棚戶區改造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財綜〔xx〕46號)同時廢止。
度專項資金管理制度(優秀15篇)篇十二
為提高專項資金財務管理水平和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財務管理,統一報銷程序及規定,根據有觀規定,結合林業局管理部門的監督情況,特制定玫瑰繁育栽培技術示范推廣項目的專項資金使用管理制度。
(一)建立會計核算制度,嚴格按照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規定,不設置帳外帳和小金庫。
(二)建立專項資金審批程序和財務使用制度,資金使用情況符合資金管理辦法的規定。
(三)資金使用管理部門和個人財務人員應及時與有關部門溝通協調保證項目資金的及時到位,須執行報帳制的,從其規定及明進行報賬。
(四)項目資金按項目使用進度進行申報,項目資金堅持量入為出的原則,嚴格控制項目資金的支出范圍,杜絕不符合規定的支出,隨時接受項目主管部門、財政部門及審計部門的檢查、監督和審計,做到專款專用。
(五)報銷用的發票保證合法。
(六)該項目所有的支出有單位負責人親自審批,林業部門領導監督項目的執行情況。
(七)嚴格項目資金使用管理,挪用、占用、套用項目資金。項目資金實行專帳核算、專戶管理,專款專用。
(八)我單位嚴格按照《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等規定,設置獨立指定專人負責的財務會計工作行為,嚴禁白條入賬,嚴禁以虛假的經濟業務事項或資料進行會計核。
(九)承諾配套資金需要明確使用,林業局領導整個資金使情況進行督查。
度專項資金管理制度(優秀15篇)篇十三
第一條為了進一步規范專項資金的管理,提高專項資金的使用效益,保證項目建設順利實施,促進學校事業發展,根據《高等學校財務制度》和相關專項資金管理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專項資金是指學校管理和使用的各類有專門用途的資金,來源于上級財政和有關部門撥款、企業投入、學校配套資金和學校預算安排的資金。主要包括:教學、科研、學科建設、人才引進、師資培訓、專項設備購置、學校基礎設施改造和修繕等專項資金。
第三條專項資金管理遵循統籌規劃、依規設立、規范管理、專款專用、權責明晰、注重績效的原則。
第四條學校各類專項資金實行歸口職能部門管理。專項資金歸口管理部門牽頭建立相應的專項資金領導小組,負責其管理職責范圍內的專項資金管理,包括項目庫建設、項目預算編制及申報、項目執行過程的監督。
第五條專項資金歸口管理部門要建立三年滾動項目庫,完善項目儲備和項目庫管理,按照輕重緩急做好項目排序工作,統籌優化年度間項目預算安排。按照科學化、合理化、精細化要求管理,每年7-8月份組織相關單位按照學校預算編制工作的統一部署編報下一年度專項資金預算和專項資金政府采購計劃。
第六條專項資金歸口管理部門要組織專項執行單位及項目負責人,按規定時間完成項目可行性研究、評審、預算申報、招投標、政府采購等前期準備工作,科學編制用款計劃,確保每年預算下達后,能夠及時組織實施。
第七條專項資金歸口管理部門應及時梳理、檢查本部門管理的專項資金,掌握執行進度情況,應主動與專項執行單位、專項負責人加強溝通協調,對于尚未實施或實施進度緩慢的,要督促其加快專項實施。
第八條專項資金執行單位應建立由部門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及有關人員組成的專項資金管理小組,制定專項資金使用計劃、審批程序等。專項資金管理實行項目責任人負責制,每筆開支須由項目負責人、經辦人、驗收人簽字,按照專項支出范圍、額度、進度和學校相關財務規定,辦理報賬手續,嚴格按照規定的用途使用資金。
第九條專項資金由項目執行單位或項目負責人提出詳細的經費預算報告,經學校批準后,學校財務對安排的專項資金實行指標控制、單獨核算、專款專用,不得相互占用或挪用。
第十條專項資金的使用,國家和省級部門有統一規定的,管理辦法從其規定;學校有管理辦法的,按現行辦法執行;無明確規定的,由有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會同財務處制定管理辦法,切實保證資金的使用效果。
第十一條專項資金根據學校事業發展的需要,由學校列入年度財務收支預算,按照學校批準的經費預算直接用于計劃專項的材料費、設備費、修繕費、人工費、人才培養與引進費用、設計規劃費等;財政撥款專項、學校配套資金不得開支“三公經費”以及政策規定不得開支的其他費用。
第十二條專項資金的支出范圍、額度、進度,原則上不得調整或變更,特殊情況應提出變更報告,根據專項管理權限和原則,經批準后,方可執行。
第十三條專項資金購置固定資產,屬于招標范圍的,必須根據政府采購預算和政府采購計劃,按規定通過招投標或集中采購方式執行。按學校固定資產管理辦法建賬建卡,按固定資產管理的要求,辦理驗收手續,統一管理,合理使用。
第十四條專項資金根據項目計劃的進度需要跨年度使用的,可將指標結轉下年度使用,但原則上不得超過一年。
第十五條項目完成后,專項資金使用單位應將項目執行情況及時進行總結,以書面形式上報學校及有關部門,嚴禁項目結束后不及時進行財務結算,長期掛賬報銷費用。財政撥款結余資金按財政相關管理規定執行,其他結余資金有相關規定的按規定執行,無相關規定的收歸學校統籌使用。歸口管理部門、項目執行單位、項目負責人應對專項資金使用的合理性、真實性和績效負責。
第十六條規定時間未使用完的省級專項資金,根據《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安徽省省級財政結轉結余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精神,學校將按照省級財政收回和扣減學校的年度撥款數相應扣減項目單位下年經費指標。
第十七條按照職責明晰、權責匹配、全程監督、失責追究的原則,明確專項資金安排使用主體責任及監管責任。財務處對專項資金的預算安排、審核撥付、會計核算負責。專項資金歸口管理部門對專項資金的設立申請、資金分配、績效評價、項目監管和信息公開負責。專項資金執行單位對專項資金的具體使用負責。紀檢監察審計部門對專項資金的監督檢查負責。
第十八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由財務處負責解釋。
度專項資金管理制度(優秀15篇)篇十四
第一條為促進和引導全省基礎教育事業的改革和發展,推動、支持和鼓勵中小學布局調整,加快中小學校規范化、標準化建設,改善地方基礎教育辦學條件,提高辦學質量和效益,中央和省級財政設立了“中小學布局調整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布局調整專項資金”)。為加強和規范對該項資金的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布局調整專項資金的補助范圍主要是地方各級政府教育部門或村集體舉辦的初級中學和小學,重點支持農村地區中小學。
第三條布局調整專項資金主要用于支持標準化、具有示范效應的中小學校的新建、改擴建和教學用圖書、儀器設備的購置,不得用于償還債務或挪作他用。
教育廳將核準的項目校及項目校預算逐級下達到市、縣和項目校。
第五條項目校和項目的選擇必須符合本辦法第二條、第三條規定的范圍。具體要求是:
(一)項目資金要集中投入,投入一所,完成一所,確保效益。
(二)項目校必須要有較強的輻射能力和示范作用。人口稀少且居住分散的地區,可考慮建寄宿制學校。撤并規模小、辦學條件差的學校和教學點,努力擴大提高項目校的辦學規模。
(三)項目校必須是2002年危房核查數據庫中存在的,沒有進行改造,且d級教學用危房在200平米以上;項目竣工后,項目校在校生規模初中在900人以上,小學在360人以上。
(四)項目校的選擇應考慮充分利用現有教育資源,以改擴建為主,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當地籌資能力較強、干部群眾辦學積極性較高的地方也可考慮新建。
(五)項目校必須按規定填報《中小學布局調整專項資金項目申請表》。
第六條項目校的校園規劃、建設項目、建筑面積、建筑標準、學校的教學實驗設備的配置標準按照《農村普通中小學校建設標準(試行)》(建標[1996]640號)及有關教學儀器配備目錄等確定。
第七條項目校要本著“牢固、實用、夠用、方便學生”原則進行改造和建設,嚴禁脫離當地實際的高標準建設。
第八條省財政廳和教育廳將根據各市上報的中小學布局調整規劃方案和項目執行情況,組織有關專家對項目進行抽查評審。
第九條項目實施必須依法辦事。各地在校園規劃、工程項目立項、勘察設計、招(議)標、施工監理、資金管理、預決算審計、竣工驗收、檔案管理等方面,要嚴格執行國家現行有關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行業標準。
第十條項目經招(議)標后,結余資金按照本辦法第三條規定的使用范圍由縣(市)財政部門和教育部門安排,繼續用于符合布局調整補助條件的.學校建設。
第十一條各市、縣要按照項目管理的要求,積極落實配套資金。各市、縣政府配套資金的比例按經濟狀況確定,石家莊、__、秦皇島、廊坊、邯鄲、邢臺、保定、滄州、衡水等市市、縣政府按與中央、省下達資金額度不低于20%的比例配套;張家口、承德兩市市縣政府可視財力情況,適當安排配套資金。各市、縣安排的配套資金要與省下達的資金數額統籌安排,經綜合測算后,落實到項目學校,并確保項目學校按時高質量完成工程,不留資金缺口。
第十二條強化資金管理,提高資金效益,確保專款專用。項目校資金與危房改造資金一起實行專戶管理,封閉運行。專戶由市、縣級財政部門或委托教育行政部門設立。資金集中在市、縣級管理,實行報帳制,不得將專項資金下撥至鄉鎮及項目學校。
中央專項資金和省級補助資金以及其他用于項目校建設和改造的專項資金,必須全部納入專戶管理。
各市財政局、教育局要根據下達的項目校預算,及時將專項資金下撥到項目縣(市)。項目校屬市本級的,專項資金由市財政部門或教育行政部門集中管理,并辦理撥款事宜;項目校屬縣(市)及縣(市)以下的,專項資金由縣(市)財政部門或教育行政部門集中管理,并辦理撥款事宜。
第十三條中小學布局調整工程的實施要充分發揮各級人民政府和廣大群眾的積極性,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積極參與。各市為推進中小學布局調整而開展用于農村中小學危房改造的教育集資,要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各級財政部門、教育部門要切實加強對專項資金使用的監督檢查,建立項目實施進度監測和信息反饋制度。有關市、縣要對項目實施進展進行監測,項目校預算下達后要按月逐級上報進展情況,及時反饋項目實施中出現的情況和問題。次年1月底前要向省財政廳、教育廳上報本年項目實施的總體情況。
第十五條對布局調整專項資金管理建立獎懲制度和項目管理責任追究制度。對嚴格按照規定管理使用資金,項目建設組織實施得力,成效顯著的市、縣,省財政廳和教育廳在下一年安排專項資金時,給予獎勵。對因工作不力、管理不嚴造成國有資產流失以及出現擠占、挪用、滯留專項資金等其他重要責任事故的行為,將按照有關規定,追究有關負責人的責任;同時視情節輕重,緩撥、減撥、停撥直至追回中央和省級專項資金。
度專項資金管理制度(優秀15篇)篇十五
職責單位:黑河學院財務處。
職責人:承辦人(a角、b角)、分管副處長、處長、分管副校長、校長、校長辦公會成員。
二、權力行使依據。
經費支出審批按黑河學院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試行)(黑院政發〔2015〕91號)執行。
三、審批條件和標準。
(一)第四條“各類專項資金在學院統一安排下,由財務處負責資金管理和日常核算工作,項目資金務必按來源渠道和建設項目分別設賬,單獨核算,專款專用,學校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截留、挪用和擠占。”
建設、圖書信息建設)、基礎設施建設。”
(三)黑河學院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試行)第七條“專項資金主要用于為完成該建設項目在實施過程中所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業務費、設備購置費、修繕費等支出。”
(四)黑河學院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試行)第九條“專項資金不得用于各種罰款、還貸、捐贈贊助、對外投資、發放各種勞務獎金以及與建設項目無關的其他開支。”
四、所需資料。
(一)項目申請書;
(二)項目計劃任務書;
(三)黑河學院預算分配方案;
(四)可行性研究報告。
五、受理。
專項資金支出受理時間按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發布時間確定。承辦人(a角、b角)對各部門申報材料進行形式審查,貼合相關規定,予以受理,要求經辦人現場登記。材料不齊全的,當場一次性告知申請單位需要補正的資料。不貼合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要求或弄虛作假的,不予受理,并說明理由。
六、核準與決定。
(二)承辦人(a角、b角)根據處長意見,確定專項經費支出日程,由分管副處長審核,處長審定,報請校長確定后,支付中心電話通知各部門經辦人。
七、審批時限。
自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核準的決定,并在7個工作日內召開校長辦公會組織審核,在審核后的一周內,正式通知各部門。
八、公開公示。
本管理辦法在黑河學院印發的財務處工作管理條例中長期公布,專項經費支出將在校內辦公網上長期公布。
九、監督檢查。
按照《黑河學院關于執行規范權力運行制度監督檢查辦法(試行)》執行。
十、職責追究。
按照《黑河學院關于違反規范權力運行制度職責追究辦法(試行)》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