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急預案的主要目的是迅速響應和處理突發事件,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應急預案的編寫需要精心組織和調查研究,以下是一些實地調研的報告和總結,供大家參考。
森林火災處置的應急預案(實用15篇)篇一
進一步提高我鎮森林防火工作的綜合能力,確保全鎮森林資源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縣森林防火指揮部文件精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xx省森林條例》、《國家處置重、特大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國家林業局撲救森林火災前線之火部工作規范》、結合我鎮防火工作的工作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有關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指示精神,緊緊圍繞“以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為重點”的林業發展基本思路,及建設“萬畝油茶、萬畝果業基地”的總目標,切實有效地保護森林資源,維護國家、集體和人民群眾的財產安全,堅決遏制森林火災的發生,確保全鎮不發生或少發生森林火災,確保不發生大的森林火災。
通過全鎮上下的共同努力,采取有效措施,層層落實責任,積極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達到全鎮不發生或少發生森林火災,切實有效地維護森林資源的安全。
(一)職責任務
指揮部:負責協調有關部門。研究制定撲救森林火災的重大措施和指導意見,解決撲火救災中的重大問題;根據撲火需要,指揮調動撲火力量、物資和裝備;指導發生森林火災的村委會完成撲火救災任務。
防火辦主要職責:
1、及時掌握全鎮有關災情;
2、督促協調檢查各村、各單位的森林防火工作;
3、貫徹執行鎮主要領導及鎮森林防火指揮部關于防火的各項工作決策;
4、負責處理各有關防火的日常工作;
5、加強值班。
防火辦設于林業站,電話號碼為xx
火場指揮組織職責:組織實施火情處置方案;下達指令或分配任務;向火場指揮員或撲火隊下達指令;收集火場撲救和其他工作信息;掌握火情動態,向縣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
宣傳報道組職責:負責指揮部新聞發布的各項工作。嚴格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森林火災宣傳報道的規定,統一發布火情信息,對撲火救災的情況進行報道,協調新聞單位采訪報道的具體事宜。
治安保衛組職責:維護火災區社會治安、打擊違法犯罪活動、維護交通次序;負責災區首腦機關、機要部門、金融部門及救災物資等的安全;負責火災撲救和預防。
后勤保障組職責:聯系組織供應撲火救災的物資,協調撲火力量和撲火物資的快速運輸;做好災情調查和統計工作;做好死難者的善后工作和孤老幼殘人員的安置。
撲救組職責:負責火場情況調度,協調組織撲火力量,落實具體的撲救措施,負責召集各有林村護林員當向導;召集各撲火隊伍報到,登記撲火隊伍單位、人數、報到和上山時間,明確上山線路。
醫療救助組職責:負責做好火災區受傷群眾的醫療衛生工作,負責搶救傷員和預防災后各種疾病的傳播。
財務管理組職責:籌集、統一管理救災經費,負責提出并經黨委、政府批準后向縣、市政府申請救災經費;負責災區群眾的財物管理。
1、廣泛深入開展《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岳陽縣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令》和進山作業、游玩有關規定的宣傳,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禁火區和進山路口均設立固定的宣傳警示牌,并在山場顯眼位置刷寫宣傳標語,增強進山人員防火意識。各村要采取張貼公告、書寫標語、召開戶主會、印發給農戶的一封信、鳴金敲鑼等形式,各學校要利用主題班會,上好森林防火一堂課,給學生家長一封信等有效形式,認真切實加大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力度,提高全民防火意識。
2、全面實行進山許可證制度。各村要利用“剎人情歪風,治婚喪陋習”制訂好的村規民約,提倡禁止燃放煙花鞭炮,特別是春節、清明期間禁止攜炮上山從事祭祀活動,進一步明確帶火源進山、野外違章用火和無辦理許可證進山的處罰規定,加強火源管制。
3、落實村兩委干部和護林員“五包、五清”制度,護林員要嚴格執行巡山制度,并作好巡山記錄,對自己所管轄的山場要實行常年性全天候路口辦證和巡山執勤。村兩委要切實擔負起森林防火的責任,對所包山頭、責任范圍要加強督查,消除隱患。
4、層層落實責任,上下聯動,齊抓共管森林防火工作。鎮政府每年都要與各村、護林員及村與戶層層簽訂森林防火責任狀,進一步明確責任,分級負責,各自抓好自己管轄行政區域內的森林防火工作。
5、嚴格野外用火管理,杜絕森林火災隱患。森林防火期內嚴禁下列用火:
禁山煉山;禁止在山上燒因災受損的斷木枯枝;禁止燒荒、燒田埂草、草木灰;嚴禁在林內和林緣地帶吸煙、野炊、上墳燒紙或其它祭祀用火;嚴禁毀林燒木炭;嚴禁小孩在林區內玩火。
1、任何單位和個人一旦發現森林火災必須立即撲救并向所在村或鎮區森林防火機構報告。
2、鎮、村接到火情報告后,必須迅速啟動森林防火應急預案,召開森林防火指揮部成員緊急會議,研究制定撲救方案。下達撲火救災各項指令,發出組織撲救森林火災緊急通知,調遣撲火隊伍進行撲救,撲救組第一梯隊人員要在半小時內趕赴現場撲救。
3、撲救組隨時向指揮部報告火場火情情況,凡延燒半小時仍未撲滅的,指揮部根據火情動態,向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請增援。
4、后勤保障組要在撲救組第一梯隊出發后兩小時內,要把水與干糧送到火場。
5、山火未徹底撲滅,撲火人員不得撤離現場,要落實好火災現場看守清理制度,撤退命令由現場指揮部下達。明火徹底撲滅后,應對火災現場進行全面檢查,清除暗火,并由火災發生的村負責留足力量繼續觀察,直到確保不復燃為止。
1、堅持“三不打、三嚴禁、一報備”制度。即“三不打”︰進入夜間對火場原則上圍而不打,組織人員開設防火路;撲打火頭原則上不動用群眾,而應組織專業隊伍突擊撲打;在危險的地形條件或火情環境下,原則不動用大兵團撲火,而應組織若干精干的專業分隊實施突擊。“兩嚴禁”︰嚴禁組織婦女、兒童和老人上山打火;嚴禁指派無撲火經驗的干部,尤其是鄉鎮干部到一線火場指揮打火、嚴禁派無組織的村級撲火隊伍上山參與森林火災的撲滅工作。“一報備”︰火場清理和守護實行指揮員姓名報市政府備案制,嚴格責任,嚴防火場死灰復燃。
2、撲火隊伍要服從命令,聽從指揮,既要以隊伍單位相對集中,又要以組為單位分散撲打,不準離組脫隊,單人行動,若發現險情,要及時向隊長報告。
3、遇到撲火隊員受傷,要迅速撤離火場搶救,及時與火場指揮員或前線指揮部聯系救助。
4、發現撲火隊員丟失,要以組為單位馬上組織搜尋,并及時向火場指揮員或前線指揮部報告。
5、后勤組在運送救援物資到達火場應按照“先送送前,后送送后”的原則,確保每位撲火隊員都能及時拿到救援物資。
各村應儲備風力滅火機、拖把、砍柴刀、滅火鞭、手電筒等工具若干,要保證撲火設備完好,隨時添加,隨時動用。
1、災后報告︰森林火災發生后二天內所在村應向鎮森林防火指揮部做出書面報告,說明起火原因、地點、組織撲救、損失情況、檢查隱患和整改措施等。
2、火案查處︰案件查處工作由鎮林業站配合縣林業公安分局處理,所在村要保護好現場,并協助做好調查取證工作,盡快破案查處。
3、撲滅經費︰撲火人員誤工補貼以及撲火期間的其它費用,由火災肇事者或所在村(單位)承擔。
4、獎懲辦法︰災后負傷的救火人員以及因火災給災民生產生活造成損失的,由所轄村給予妥善處理;對撲火有功人員,由鎮黨委、政府予以表彰;對肇事者,由森林公安機關給予法律及經濟處罰;對玩忽職守者,根據法律和上級有關文件規定予以處罰。
森林火災處置的應急預案(實用15篇)篇二
為了有效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保護生態,促進生態文明,根據《省森林防火條例》結合本鎮實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撲救森林火災要求指揮靈,隊伍精,組織機構健全。鑒于人事變動,經黨政聯席會研究,決定調整鎮森林防火指揮領導小組,由鎮黨委副書記、鎮長擔任組長,鎮黨委委員,人武部部長、副鎮長為副組長,xx為成員。指揮所下設辦公室,由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設在鎮政府二樓,電話:,各村也應成立森林防火領導小組,做到組織機構落實,任務明確。
各村必須牢記自己的防火責任段和重要險段,村主要是楊家嶺山頭;村南至寶塔村,北至縣炸藥倉庫,全長2公里,此段為縣工業園風景山,防火極為重要;村從至山腳————村林場全長3公里,主要險段在山腳和林場;村從至到,全長4公里,主要險情在和。
為了預防可能發生的火災,必須組織撲火隊伍,備足撲火器械,落實車輛,服從鎮指揮所的統一調派。
1、鎮里成立一支27人的半專業森林消防隊,各村務必組織一支30人的撲火應急分隊,花名冊及聯系電話報鎮指揮所。
2、各村落實汽車一輛,鎮落實汽車二輛,實行統一調配。
3、鎮人武部備好40套作訓服、解放鞋,20把柴刀,40根木棒和20只水壺。
4、各支隊伍人員要求思想作風過硬,身體素質較好,有一定撲火經驗和技術,備好相應的撲火工具,達到招之能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的目的。
1、當火險等級進入四級,鎮指揮所進入24小時值班,、、三個村要派出護林員、防火員進行全天巡邏。
2、重要節假日,如冬至、大年三十、元宵節、清明節期間,各村對林區墳地集中的地域要派專人看守,防止因上墳燒紙引發火災。
3、一旦發生火災,各村要迅速上報鎮指揮所,說明火災地點、方位,鎮上報縣防火指揮部,同時快速集結撲火隊伍,由各村書記、主任帶隊,按指定地點集中,服從鎮防火指揮所統一指揮。
4、各支隊伍要聽從指揮、服從命令,行動要快,撲救及時,方式方法得當。
森林火災處置的應急預案(實用15篇)篇三
區護林防火指揮部森林是國家的寶貴財富,是象征國家昌盛,社會進步的重要標志。為了保護森林資源,改善生態環境,針對森林火災發生的特點,進一步貫徹“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工作方針,掌握消滅火災的主動權,達到統一組織、統一指揮,把森林火災的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為此特編制我開發區(街道)的森林火災撲救預案。
開發區(街道)位于蠡溪路以西,梁溪河以南,西接風景優美的西蠡湖及梅梁湖,方圓約11.2平方公里。轄區內共有山林面積1800畝,其中湖景社區有山林面積1750畝,大箕山社區有山林面積50畝,湖景社區有和民政局共建的湖景公墓。開發區(街道)建立了護林防火指揮部,并設立了護林防火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經發局),共有專業護林員14名,義務撲救隊員55名。湖景社區與駐地武警8723部隊建立了長期友好合作關系。
1、有利條件。
開發區(街道)、社區兩級建立了一個比較完整的森林防火指揮機構,開發區(街道)指揮部由街道主任任總指揮,各社區護林防火領導小組由社區主任任組長。湖景社區與駐地武警8723部隊建立了長期友好合作關系,林區離部隊駐地又比較近。
2、不利因數。
一是由于連年封山,雜草灌木叢生,地面枯枝落葉日積月累逐年加厚,可燃物增多,火險隱患大;二是湖景社區基康里、孫家灣拆遷,已無人居住,護林員都居住在安置小區,離山林防火地較遠,加上部隊封住了路口,巡查人員進出難;三是沿山有學校、部隊、靶場、公墓;四是殯葬整治后沿山世居居民上山掃墓等等。這些因素給山林防火工作帶來了較大難度。
1、開發區(街道)與社區簽訂護林防火責任狀。社區與護林員簽訂了責任狀,與林區企業單位簽訂山林防火告知書,責任落實到位。
2、充實調整責任性強、身體健康的專職護林員組成護林防火隊伍。
3、加強維護保養,確保gps護林防火實時監測系統正常運行,確保護林員到崗到位。
4、護林防火重點道口及重點區域設置了8臺自動語音播報器,加強宣傳,提醒入山人員,山路增設醒目的防火標語牌等。
5、湖景社區、大箕山社區共配置了:新增了滅火彈30箱、消防服5套、水槍3支,同時配備了鐵鏟20把和水桶20只等防火物資。
6、湖景社區、大箕山社區分別組建了20人和15人的由社區物業保安組成的半專業山火撲救隊伍。湖景公墓配備了20人的義務撲救隊伍。
1、區內主要撲救力量:區勤新專業森林消防隊,武警8723部隊共建連隊,主要負責撲滅山火。
2、撲救補充力量:兩個社區的半專業撲救隊伍(35人)及湖景公墓義務撲救隊伍(20人),主要負責清理火場余火,防止死灰復燃。
根據“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防火方針,對一般森林火情,應立足于本開發區(街道)、社區及公墓。發現火情及時上報開發區(街道)、區農林局護林防火指揮部,同時組織義務撲救隊員攜帶滅火彈、水桶、水槍等物資把火災撲滅在初始階段,并由開發區(街道)防火指揮部負責處理有關事宜。
3、撲救指揮人員情況:
指揮:
第一副指揮:
副指揮:
成員:
1、撲救組:負責山火現場的撲救工作,根據風力風向的變化,火災現場的地形、地勢等情況實施撲救,與山下組保持溝通,建議調集有關力量等。
2、通訊組:負責火災現場和各級指揮機構的通訊聯絡,保證總指揮的各項指令暢通無阻。
3、后勤組:負責撲救人員撲火工具、裝備、油料、等物資保障供應。
4、醫療救護組:社區衛生中心及就近醫院負責對受傷人員就地急救和護送。
5、火案查處組:負責火場調查,及時查明起火原因和損失情況,對火災肇事者和責任者,依法作出處理,并將結果上報區護林防火指揮部。
開發區(街道)防火指揮部接到任何一處山林火災的報告,應根據火情立即派員奔赴現場,有部分工作人員留守值班,進行監聽,并與火場聯系,開發區(街道)指揮部和有關社區必須有人員在火場第一線,以便及時準確向現場指揮長和區護林防火指揮部匯報情況,由負責人決定是否采用預案撲救,以后工作人員接上級精神用電話通知消防隊伍,同時將火情及調集滅火力量報告值班室,并與區護林防火指揮部保持不間斷聯系,及時掌握火情變化,適時調集力量、調撥救火物資。
根據森林防火條例和國家森林防火總指揮部、林業部《關于劃分森林消防監督職責范圍的通知》精神進行火災的調查和統計。由公安分局消防股牽頭,會同區、開發區(街道)職能部門組織調查組,對起火的時間、地點、原因、肇事者姓名、單位及森林過火面積、燒死、燒傷樹木情況、撲救情況、物資消耗、及其他經濟損失,人身傷亡和對自然生態環境的影響等,進行詳細的`調查,經區護林防火指揮部審查后記入檔案,統計工作按森林防火條例第二十九、三十條有關規定進行。
消防服5套、滅火彈1000只,滅火水槍6支,水桶20只,掃把20把,鐵鏟20把,風力滅火機5臺,強光手電2臺。
森林火災處置的應急預案(實用15篇)篇四
目的在于貫徹落實“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針,確保本鎮在處置重、特大森林火災時反應及時、準備充分、決策科學、措施得當。把重、特大森林火災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有效地保護我鎮的森林資源,鞏固造林綠化成果,維護生態安全。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防火條例》、《廣東省森林防火管理規定》,結合我鎮的森林防火工作實際,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清溪行政區域內發生的重、特大森林防火的應急事件處理。
1.4工作原則。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密切合作,形成合力;以人為本,依靠科技;職責明確,規范有序;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1.5預案啟動的條件。
(1)在三級風以上,發生在重點火險區劃內的森林火災.
(2)燃燒時間在一小時以上,尚未撲滅的森林火災。
(3)森林過火面積已達30畝,尚未控制的森林火災。
(4)天氣干燥,風大,林內可燃物多,火勢難于控制的森林火災。
(5)對工廠、倉庫等重要建筑和民居安全造成重大威脅的森林火災。
(6)火場跨越本鎮與其它市、鎮行政界線的森林火災。
(7)需請求市或其它聯防單位支持的森林火災。
我鎮已成立了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設在清溪鎮行政辦事中心408室,即清溪鎮農業技術服務中心內。本預案啟動后,清溪森林防火指揮部承擔著本鎮重、特大森林火災應急處置的各項組織指揮工作。
2.1指揮部人員組成。
指揮長:副鎮長。
副指揮:農辦主任、林業站長。
成員單位:公安分局、武裝部、消防大隊、交警大隊、財政分局、電信分局、社會事務辦、清溪醫院、各村委會。
辦公室主任:林業站站長。
2.2組織指揮體系。
在鎮委、鎮政府的統一指揮下,撲救工作由森林防火指揮部具體組織指揮、協調,各成員單位必須快速響應,努力完成所承擔的各項任務。
2.3職責。
(1)指揮長:在發生森林火災事故后,根據前線火情信息反饋,決定啟動相應等級的森林防火預案,統觀全局,調配打火力量,指揮、協調前線與后勤力量,與上級部門進行溝通。
(2)副指揮:接報后,馬上趕赴現場,對火場地形地勢進行充分了解,制定打火方案。指揮打火隊的進攻方向,對火勢突發情況進行分析處理,并充分與指揮長進行信息溝通,指揮好后勤人員的工作安排。組織第二、第三梯隊及撲火設備,完成撲火后組織人員整理設備及清理火場。
(3)成員單位:
公安分局:應急預案啟動后,迅速組織公安民警參加撲救森林火災工作,并負責維持撲火現場秩序,組織人員對火災現場進行勘查,查明火災原因。
消防大隊:迅速反應,派出消防車、消防人員配備必要的消防設備參加撲火。
交警大隊:維持到達火場道路的交通秩序,保證人員、物資運送及時到位。
武裝部:組織民兵、預備役人員參加撲救森林火災工作,并利用運兵車運送人員、物資到火場。
財政分局:負責將本鎮森林防火預防和撲救經費納入年度財政預算,并協調解決森林火災預防、撲救和基礎設施建設等經費,做好應急款項準備工作。
電信分局:負責保障森林防火指揮部與撲火現場的通訊聯絡暢通。
醫院:負責調動藥品、器材、組織醫療救援隊伍,提供醫療保障,及負責森林火災撲救現場受傷人員的搶救工作。
各村委會:協調做好轄區內的森林防火工作,啟動應急預案后,按森林防火指揮部的調度,組織本村的“三防”人員迅速進入火場撲救。
3.1預防預警機制。
加強森林防火的宣傳教育,提高全鎮廣大干部群眾的森林防火意識;狠抓森林防火措施的落實,簽訂防火責任書;嚴格野外火源管理,規定生產生活用火行為;加強對高火險天氣和危險區域的巡查監督,消除各種火災隱患,抓好全鎮生物防火林帶的建設,提高防火能力。加強我鎮護林撲火隊伍的建設和防火基礎設施的建設,全面提升預防森林火災的綜合能力。
3.1.2火險預測預報。
根據東莞市氣象部門在森林防火期內對我市氣候的預報,分析各重點防火期的森林火險形勢預測報告,利用電視臺向全鎮發布。森林火險等級為三級:
(1)森林火險黃色預警信號(三級):中度危險,林內可燃物較易燃燒,森林火災較易發生。
防御指引:
各有關部門要加強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加強巡山護林和野外用火的監管工作;充分做好撲火救災的準備工作,進入林區注意防火;在林區或林緣用火要做好防范措施,勿留火種,亂丟煙頭。
(2)森林火險橙色預警信號(四級):高度危險。林區內可燃物容易燃燒,森林火災容易發生,火勢蔓延速度快。
防御指引:
進一步加強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加大巡山護林力度,嚴格管制野外火源;充分做好撲火救災準備,進入防火臨戒狀態;在重點火險區要設卡布點,禁止帶火種進山;停止一切煉山作業。
(3)森林火險紅色預警信號(五級):極度危險。林內可燃物極易燃燒,森林火災極易發生,火勢蔓延速度極快。
森林火災處置的應急預案(實用15篇)篇五
在我們的學習、工作或生活中,保不齊會遇到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為了將危害降到最低,很有必要提前準備一份具體、詳細、針對性強的應急預案。那么你有了解過應急預案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處置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1.1 編制目的
目的在于貫徹落實“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針,確保本鎮在處置重、特大森林火災時反應及時、準備充分、決策科學、措施得當。把重、特大森林火災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有效地保護我鎮的森林資源,鞏固造林綠化成果,維護生態安全。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防火條例》、《廣東省森林防火管理規定》,結合我鎮的森林防火工作實際,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清溪行政區域內發生的重、特大森林防火的應急事件處理。
1.4 工作原則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密切合作,形成合力;以人為本,依靠科技;職責明確,規范有序;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1.5 預案啟動的條件
(1)在三級風以上,發生在重點火險區劃內的森林火災.
(2)燃燒時間在一小時以上,尚未撲滅的森林火災。
(3)森林過火面積已達30畝,尚未控制的森林火災。
(4)天氣干燥,風大,林內可燃物多,火勢難于控制的森林火災。
(5)對工廠、倉庫等重要建筑和民居安全造成重大威脅的森林火災。
(6)火場跨越本鎮與其它市、鎮行政界線的森林火災。
(7)需請求市或其它聯防單位支持的森林火災。
我鎮已成立了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設在清溪鎮行政辦事中心408室,即清溪鎮農業技術服務中心內。本預案啟動后,清溪森林防火指揮部承擔著本鎮重、特大森林火災應急處置的各項組織指揮工作。
2.1 指揮部人員組成
指揮長:主管副鎮長
副指揮:農辦主任 林業站長
成員單位:公安分局、武裝部、消防大隊、交警大隊、財政分局、電信分局、社會事務辦、清溪醫院、各村委會。
辦公室主任:林業站站長
2.2 組織指揮體系
在鎮委、鎮政府的統一指揮下,撲救工作由森林防火指揮部具體組織指揮、協調,各成員單位必須快速響應,努力完成所承擔的各項任務。
2.3 職責
(1)指揮長:在發生森林火災事故后,根據前線火情信息反饋,決定啟動相應等級的森林防火預案,統觀全局,調配打火力量,指揮、協調前線與后勤力量,與上級部門進行溝通。
(2)副指揮:接報后,馬上趕赴現場,對火場地形地勢進行充分了解,制定打火方案。指揮打火隊的進攻方向,對火勢突發情況進行分析處理,并充分與指揮長進行信息溝通,指揮好后勤人員的工作安排。組織第二、第三梯隊及撲火設備,完成撲火后組織人員整理設備及清理火場。
(3)成員單位:
公安分局:應急預案啟動后,迅速組織公安民警參加撲救森林火災工作,并負責維持撲火現場秩序,組織人員對火災現場進行勘查,查明火災原因。
消防大隊:迅速反應,派出消防車、消防人員配備必要的消防設備參加撲火。
交警大隊:維持到達火場道路的交通秩序,保證人員、物資運送及時到位。
武裝部:組織民兵、預備役人員參加撲救森林火災工作,并利用運兵車運送人員、物資到火場。
財政分局:負責將本鎮森林防火預防和撲救經費納入年度財政預算,并協調解決森林火災預防、撲救和基礎設施建設等經費,做好應急款項準備工作。
電信分局:負責保障森林防火指揮部與撲火現場的通訊聯絡暢通。
醫院:負責調動藥品、器材、組織醫療救援隊伍,提供醫療保障,及負責森林火災撲救現場受傷人員的搶救工作。
各村委會:協調做好轄區內的森林防火工作,啟動應急預案后,按森林防火指揮部的調度,組織本村的“三防”人員迅速進入火場撲救。
3.1 預防預警機制
3.1.1 森林防火的.預防
加強森林防火的宣傳教育,提高全鎮廣大干部群眾的森林防火意識;狠抓森林防火措施的落實,簽訂防火責任書;嚴格野外火源管理,規定生產生活用火行為;加強對高火險天氣和危險區域的巡查監督,消除各種火災隱患,抓好全鎮生物防火林帶的建設,提高防火能力。加強我鎮護林撲火隊伍的建設和防火基礎設施的建設,全面提升預防森林火災的綜合能力。
3.1.2 火險預測預報
根據東莞市氣象部門在森林防火期內對我市氣候的預報,分析各重點防火期的森林火險形勢預測報告,利用電視臺向全鎮發布。森林火險等級為三級:
(1)森林火險黃色預警信號(三級):中度危險,林內可燃物較易燃燒,森林火災較易發生。
防御指引:
各有關部門要加強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加強巡山護林和野外用火的監管工作;充分做好撲火救災的準備工作,進入林區注意防火;在林區或林緣用火要做好防范措施,勿留火種,亂丟煙頭。
(2)森林火險橙色預警信號(四級):高度危險。林區內可燃物容易燃燒,森林火災容易發生,火勢蔓延速度快。
防御指引:
進一步加強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加大巡山護林力度,嚴格管制野外火源;充分做好撲火救災準備,進入防火臨戒狀態;在重點火險區要設卡布點,禁止帶火種進山;停止一切煉山作業。
(3)森林火險紅色預警信號(五級):極度危險。林內可燃物極易燃燒,森林火災極易發生,火勢蔓延速度極快。
防御指引:
森林火災處置的應急預案(實用15篇)篇六
1.1報警:所有員工應熟悉報警程序,發現事故征兆,如電源線產生火花,某個部位有煙氣,異味等。現場第一發現人員應立即報告值班領導(負責人)按報警器報警,現場人員進行自救、滅火、防止火情擴大。
1.2接報:消防中控室值班人員接報后,立即到達事故現場了解情況,組織人員進行自救滅火。并報告企業負責人或應急救援指揮部,做好現場滅火處置工作。
1.3火情已被撲滅,做好現場保護工作,待有關部門對事故情況調查后,經同意,做好事故現場的清理工作。
2、火災處置程序。
2.1事故現場繼續蔓延擴大,現場指揮人員通知各救援小組快速集結,快速反應履行各自職責投入滅火行動。
2.2按指揮人員要求,通訊聯絡組向公安消防機構報火警,及向有關部門報告,派人接應消防車輛,并隨時與救援處置領導小組聯系。
2.3各滅火小組在消防人員到達事故現場之前,應繼續根據不同類型的火災,采取不同的滅火方法,加強冷卻,撤離周圍易燃可燃物品等辦法控制火勢。
2.4在有可能形成有毒或窒息性氣體的火災時,應佩戴隔絕式氧氣呼吸器或采取其他措施,以防救援滅火人員中毒,消防人員到達事故現場后,聽從指揮積極配合專業消防人員完成滅火任務。
2.5疏散組應通知引導各部位人員盡快疏散,盡量通知到應撤離火災現場的所有人員。在煙霧彌漫中,要用濕毛巾掩鼻,低頭彎腰逃離火場。
2.6火災現場指揮人員隨時保持與各小組的通訊聯絡,根據情況可互相調配人員。
2.7進行自救滅火,疏導人員、搶救物資、搶救傷員等,救援行動時,應注意自身安全,無能力自救時各組人員應盡快撤離火災現場。
3、電氣設備著火處置措施。
3.1電線、電氣設施著火,應首先切斷供電線路及電氣設備電源。
3.2電氣設備著火,滅火人員應充分利用現有的消防設施,裝備器材投入滅火戰斗。
3.3及時疏散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及搶救疏散著火源周圍的物資。
3.4著火事故現場由熟悉帶電設備的技術人員負責滅火指揮或組織消防滅火組進行撲滅電氣火災。
3.5撲救電氣火災,可選用鹵代烷1211滅火器和干粉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不得使用水、泡沫滅火器滅火。
3.6撲救電氣設備著火時,滅火人員應穿絕緣鞋、戴絕緣手套,防毒面具等措施加強自我保護。
3.7公安消防隊到達后,協同配合公安消防隊滅火搶險。
4、現場搶救受傷人員的處置。
4.1被救人員衣服著火時,可就地翻滾,用水或毯子、被褥等物覆蓋措施滅火傷處的衣、庫、襪應剪開脫去,不可硬行撕拉,傷處用消毒紗布或干凈棉布覆蓋,并立即送往醫院救治。
4.2對燒傷面積較大的傷員要注意呼吸,心跳的變化,必要時進行心臟復蘇。
4.3對有骨折出血的傷員,應作相應的包扎,固定處理,搬運傷員時,以不壓迫傷面和不引起呼吸困難為原則。
4.4可攔截過往車輛,將傷員送往附近醫院進行搶救救治。
4.5搶救受傷嚴重或在進行搶救傷員的同時,應及時撥打急救中心電話(120),由醫務人員進行現場搶救傷員的工作,并派人接應急救車輛。
5、滅火結束。
滅火結束后,注意保護好現場,積極配合有關部門的調查處理工作,并做好傷亡人員的善后處理。調查處理完畢后,經有關部門同意,立即組織人員進行現場清理,盡快恢復生產經營活動。
6、滅火處置原則。
6.1火勢很小,可以用手提滅火器、消防水源進行撲救,員工接受過滅火訓練。
6.2切斷火源、電源,撤離未著火物資。
6.3不能自行滅火時,立即報火警(119)。
森林火災處置的應急預案(實用15篇)篇七
為了妥善處置森林火災事故,及時、有效地組織撲救森林火災,確保森林資源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根據國務院《森林防火條例》和《湖南省森林防火實施辦法》,結合本縣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預案的啟動。
(一)一般森林火災按行政區域實行屬地管理,在鄉鎮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由鄉鎮森林防火指揮所按照本鄉鎮森林火災處置預案進行處置。
(二)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以下簡稱縣防火辦)接到森林火災報告后,凡有下列情況的,要及時提出處理意見,報經縣揮部指揮長或副指揮長批準,啟動本預案:
1.火場跨越省、市、縣(市、區)行政區域交界地段的森林火災;
2.正在燃燒且受害森林面積在10公頃以上的森林火災;
3.林業科研單位、風景名勝區和自然保護區發生的森林火災;
4.嚴重威脅村莊、居民區、國家重要設施、易燃易爆倉庫等重要設施的森林火災;
5.連續燃燒4小時且尚未撲滅的森林火災;
6.發生撲救人員死亡或重傷的森林火災;
7.其它需要縣里支援撲救的森林火災。
二、報告程序。
(一)縣級、鄉鎮、村森林防火組織必須層層制訂森林火災報告制度,公布報警電話。
(二)鄉鎮森林防火值班人員接到森林火情警報,應立即向鄉鎮政府領導和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三)林火報告基本內容:。
1.地點:縣(市、區)、鄉(鎮)、村、小地名;
2.起火時間、燃燒時間、起火原因;
3.林地植被狀況;
4.現場風向、風速;
5.現場指揮人員和撲救力量、狀況。
三、處置程序。
(二)值班人員要認真詳細地做好火情的登記工作,及時掌握火情動態;
(八)重特大或影響較大的森林火災事故發生后,縣指揮部應立即組織有關專家組成調查組,赴現場調查事故原因,并形成書面調查報告,向縣長辦公會議或縣政府常務會議匯報,由會議作出處理決定。同時應及時將調查和處理情況報市指揮部和市防火辦。
四、預案的實施。
(一)組織指揮。接到第一條第(二)款所列的森林火災事故報告后,縣指揮部必須有一位副指揮以上領導在縣防火辦坐鎮指揮,縣防火辦集中力量投入火災的處置工作,必要時可從縣指揮部成員單位抽調人員,以最快的速度趕赴火場,組織、協調、督促地方處理火災事故。同時,應設立以下兩個指揮中心:
1.現場指揮中心。由縣有關領導和指揮部成員及鄉鎮政府主要領導組成;
2.縣指揮聯絡中心。設在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由縣領導和指揮部成員組成,負責與現場指揮中心聯絡,及時掌握火情動態,負責上傳下達及后勤支援保障。
(二)撲救原則。既要實施有效撲救,又要避免人員傷亡。根據不同的火情動態,采取相應的`撲救原則:
1.加強現場指揮,確保撲救人員人身安全;
3.林火撲滅后,必須留足人員看守火場,防止死灰復燃。
(三)撲救力量。以專業、半專業撲火隊為主,專群結合、軍警民聯動,分三個梯隊做好撲救準備:
第一梯隊為鄉(鎮)、街道辦事處、村組建的義務森林消防隊、民兵應急小分隊及當地群眾,作為森林火災主要撲救力量。
第二梯隊為縣級半專業森林消防隊和森林公安,由縣級指揮部調動,并組織干部、群眾撲救。
第三梯隊為駐軍、公安、武警、消防及縣級半專業森林消防隊。縣級半專業森林消防隊由縣指揮部調動,駐軍、公安、武警、消防由縣指揮部商請支援。
(四)通信聯絡。縣、鄉兩級森林防火辦公室應與有線、無線通訊。
主管部門密切配合,運用現代通訊設備,保證火場內外通訊暢通無阻。通訊部門應按照應急通訊的規定辦理。
(五)氣象服務。縣氣象部門負責提供火場氣溫、風速、風向等氣象因子及未來3天天氣趨勢預報。
(六)交通工具。遇重大森林火災時,交通部門要協助解決撲救森林火災的交通運輸工具,供撲救林火時使用。
(七)撲火工具。縣指揮部森林消防物資儲備庫應儲備能提供200名以上撲火隊員同時使用的撲火工具;各鄉鎮指揮所森林消防物資儲備庫應儲備能提供50名撲火隊員同時使用的撲火工具。發生重大森林火災時,縣級指揮部有權緊急調用各鄉鎮指揮所的森林消防物資儲備。
(八)后勤保障。遇到重大森林火災時,由縣人民政府負責撲火所需燃料、食品、飲用水、醫療、藥品、交通運輸工具等后勤保障供應。各部門和單位應為滅火后勤保障工作提供方便。衛生部門和醫療單位要組織火場醫療隊,負責火場救護工作及重傷員的運送和救治。
(九)秩序維持。公安機關要做好火場交通暢通、災民安全等工作。
(十)森林火災案件的查處。對重大森林火災案件的查處,由縣級公安、監察、林業等部門組成聯合工作組,督促和協助地方及時查明火因,依法查處肇事者和責任者,并將處理結果及時上報市防火辦。
(十一)宣傳報道。對在撲救森林火災中出現的先進事跡、先進人物,宣傳部門要及時報導,對典型火災案例要公開曝光。新聞單位在報道森林火災事故時,要將有關新聞稿件等材料報縣防火辦嚴格審查后再作報道。
五、善后處理。
對處在危險地段群眾的搶救、疏散、安置,對撲救傷亡人員的醫療、撫恤及對災民基本生活的保障等,公安、衛生、民政等部門應按各自職能妥善處置。
森林火災處置的應急預案(實用15篇)篇八
為建立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森林火災處置體系,切實提高保障生態安全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能力,將森林火災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1.2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防火條例》、《國家處置重、特大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廣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廣東省處置森林火災應急預案》、《深圳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及其他法律和政策,制定本預案。
1.3遵循原則。
1.3.1以人為本。堅持以保護森林火災發生地區居民和撲火人員的生命安全為最基本的工作原則,及時疏散、撤離受火災威脅的群眾,做好火災撲救人員的安全防護,切實保護人民群眾財產和林區公共設施的安全,把森林火災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1.3.2統一指揮。撲救森林火災由各級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統一組織指揮。在火場一線設立的前線總指揮部是撲火現場的最高指揮機關,參加撲火的所有單位和個人必須服從前線總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前線指揮部可以指定指揮員負責具體指揮撲救工作。
1.3.3分級管理。按照"分級響應、條塊結合、以塊為主、基層先行、逐級抬升"的處置模式,建立"兩級政府、三級管理、四級網絡"的森林火災管理組織體系。
1.3.4科學撲救。以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伍為撲救森林火災的主要力量。組織群眾撲救森林火災時,不得動員殘疾人、孕婦、未成年人和未經培訓的人員參加撲救森林火災。火場范圍較大且分散的情況下,可將火場劃分戰區,分片、分段落實撲火任務,在前線總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各分區前線指揮部負責本戰區的組織指揮。
1.3.5駐深部隊獨立指揮。根據武警部隊具有規范化建制的特殊性,在執行森林火災撲救任務時,駐深武警部隊設立相應的前線指揮部,在總前線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具體組織滅火工作。中國人民解放軍執行森林火災撲救任務時,依照《軍隊參加搶險救災條例》的有關規定執行,并在總前線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具體組織滅火工作。
1.4現狀。
隨著我市森林資源保護政策的完善,生態公益林和各類公園的建設加快,林區內可燃物大量增加,容易引起森林火災。秋冬季雨水較少,風干物燥,是引發森林火災的惡劣氣象條件。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激發了人們向往大自然、親近大自然的熱情,參與登山和野外活動的人員大幅度增加,人為森林火災隱患增大。
1.5適用范圍。
1.5.1本預案適用于發生在深圳市的以下森林火災:特別重大、重大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0公頃以上的較大森林火災;造成死亡1人或重傷3人以上或經濟損失巨大的森林火災;威脅居民區、重要設施、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的森林火災;或經市處置突發事件委員會授權,由市森林防火指揮部組織指揮的森林火災撲救工作。
1.5.2發生一般森林火災以及受害森林面積在10公頃以下的較大森林火災,原則上由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啟動區級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和街道辦的森林火災應急處置辦法。
1.5.3下列森林火災事故,由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協同有關部門進行處理:連續燃燒超過6小時沒有得到控制的森林火災;有可能向周邊城市蔓延的森林火災;屬于區與區交界地區發生的森林火災;需要市支援撲救的森林火災。
2.1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市處置突發事件委員會是負責處置和管理我市突發公共事件的領導機構,市應急管理辦是其日常辦事機構。
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是森林防火專業應急機構,負責貫徹執行國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針、政策,監督相關法律和法規的實施;制定森林火災應急預案;掌握火情動態,組織指揮撲救森林火災;進行森林防火宣傳教育;組織森林防火科學研究;配合有關部門調查處理森林火災案件;進行森林火災統計,建立火災檔案。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是其日常辦事機構,設在市城管局。
2.2組織體系框架。
2.2.1市森林防火指揮部組成及成員單位。
總指揮:分管副市長。
常務副總指揮: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市城管局局長。
副總指揮: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長,深圳警備區副司令員,各區政府分管副區長,光明新區、坪山新區管委會分管副主任,城管局分管副局長。
成員單位:市城管局、市應急辦、市公安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農業和漁業局、市人居環境委、市交通運輸委、市衛生人口計生委、市財政委、市電信局、市森林防火辦、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市無線電管理局、深圳警備區、武警六支隊、武警七支隊。
2.2.2市屬相關部門職責。
市城管局:執行市處置突發事件委員會和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有關撲火救災工作部署;提出并研究審定森林火災事件的緊急處置方案,組織、協調、督促救災隊伍做好處置工作;全面掌握火場動態,查處火災起因,協助維護火場治安秩序;評估災后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擬定事件調查報告并報相關單位。
市應急辦:匯總分析信息,提供應急決策服務,統籌森林火災預警信息發布工作,組織、協調和指揮相關部門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市公安局:搞好災區治安管理、安全保衛、火場交通管制和火案偵破等工作,預防和打擊各種違法用火行為,保證火災撲救工作順利進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負責建立健全道路交通管制等應急保障措施。深圳市公安消防支隊(現役支隊)要積極參與森林火災的撲救工作。
市氣象局:負責森林防火氣象監測,發布森林火險等級預報和火險警告信號;在重、特大森林火災發生時,通過移動監測系統提供火災現場附近的氣象要素實況和未來氣象條件預測,在有作業條件的情況下開展人工增雨作業;同時在發生森林火災造成大量災民需要緊急轉移時,負責災民臨時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
市交通運輸委:及時組織落實撲火物資、撲救人員及災民疏散的運力保障。
市衛生人口計生委:制定深圳市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應急預案,確定醫療救護定點醫院,組織實施森林火災等突發事件醫療救援應急準備和響應工作,指揮、協調醫療機構開展現場急救、傷員轉運和院內救治,根據需要組織衛生防疫機構開展疾病防控工作。
市民政局:發生森林火災造成大量災民需要緊急轉移救助時,民政部門應當協助做好災民的安置工作,向受災群眾提供吃、穿、住等基本生活救助。
市無線電管理局:加強對森林防火通信和火場應急通信頻率的無線電監測,及時查處相關無線電干擾,為應急通信提供無線電頻率資源。
市外事辦:當山火撲救需要境外增援時,及時組織好外事聯絡工作。
其他有關單位:按照"誰分管,誰負責"的原則,承擔相應的應急處置工作。
2.2.3區撲火指揮機構職責。
根據火災發展情況,區森林防火指揮部應積極組織開展撲救工作,并在撲火現場設立撲火前線指揮部,主要領導靠前指揮,掌握火情,分析火勢,制定和實施撲救方案,組織撲火人員,用最小的代價盡快撲滅山火,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
3.1信息監測。
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利用衛星監測系統和遠程視頻監控系統,進行火場火情監視,及時發現火點。
市氣象局負責森林防火氣象監測、評估和預報,及時向指揮部提供火情信息,并利用各種通訊手段,盡快報告前線指揮部,必要時,派員赴前線指揮部進行現場服務。
3.2火情報告。
區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及時向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上報火場綜合情況,即火災的位置、過火面積、采取措施、發生時間等。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綜合火災情況,由市城管局局長或分管副局長審簽后,分別報省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和市應急辦。
3.3預警級別。
按照影響森林火災的因素,如溫度、濕度、降水量、風力等氣象因子和林下可燃物載量、樹種類別、樹齡等森林因子等,森林防火部門和氣象部門根據上述情況將森林火險等級劃為5級,發布森林火險等級預報和火險警告信號。1級,低火險,難燃燒,危險程度低;2級,較低火險,較難燃燒,危險程度較低;3級,較高火險,較易燃燒,危險程度較高,限制火種進入林區,禁止野外用火;4級,高火險,易燃燒,發生火情蔓延快,容易成災,要求禁止火種進入林區,加強巡山檢查,做好防火準備;5級,極高火險,極易燃燒,發生火災不易控制,可能引發重大火災,嚴禁一切火種進入林區,加強巡山檢查,做好充分防火準備,撲火隊伍處于戰備狀態。依次用綠色(1級)、藍色(2級)、黃色(3級)、橙色(4級)和紅色(5級)表示。森林火險等級達到3級以上,應通過電視、電臺等新聞媒體向公眾發布。
4.1分級響應。
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負責本預案適用范圍內森林火災的處置。發生一般森林火災以及受害森林面積在10公頃以下的較大森林火災,原則上由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啟動區級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和街道辦的森林火災應急處置辦法。
4.2基本響應程序。
4.2.1撲火注意事項。
4.2.1.1現場指揮員必須認真分析地理環境和火情發展態勢,在撲火隊伍行進、駐地選擇和撲火作戰時,要時刻注意觀察地形、天氣和火勢的變化,確保撲火人員的安全。
4.2.1.2現場指揮員應組織有關專業人員在林區居民點周圍開設防火隔離帶,并制定緊急疏散方案,落實責任人,明確安全撤離路線。當居民點受到森林火災威脅時,要及時果斷地采取有效阻火措施,同時,有組織、有秩序地及時疏散居民。
4.2.1.3撲救森林火災應以當地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公安消防隊、武警部隊、民兵應急分隊為主。如當地撲火力量不足時,可以向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提出申請,必要時由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商請深圳警備區和駐深武警部隊及其他撲火力量增援。撲救森林火災不得動員殘疾人、孕婦和未成年人以及未經培訓的人員參加。
4.2.2基本程序。
4.2.2.1區森林防火指揮部作為第一響應責任單位,接到森林火災事件的報告后,應啟動以事發地街道辦、公安及區事件主管單位為主體的先期處置機制,設立撲火前線指揮部,主要領導要靠前指揮。
4.2.2.2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接到森林火情報告后,及時調動市森林消防支隊專業大隊趕赴火場,了解火災發展情況,及時向市防火辦領導報告,并積極投入火災撲救工作。市森林防火辦應綜合起火地點、時間、原因、天氣形勢以及火場范圍、蔓延趨勢和撲救組織等情況,向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和市應急辦提出啟動本應急預案的建議。應急預案啟動后,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應組織各成員單位和相關部門按照規定的職責開展工作。森林火災連續燃燒2小時以上或者森林受害面積超過5公頃,相關區森林防火指揮部應及時向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情況。森林火災連續燃燒達到6小時沒有得到控制或者森林受害面積達到10公頃,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應在1小時內書面報告市委值班室、市政府總值班室。
4.2.3擴大應急。
4.2.3.1根據火場態勢,需要增加撲火力量時,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可調動其他區的撲火隊伍和物資實施跨區增援。原則上以各區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為主,駐深武警、部隊為輔;就近增援為主,遠距離增援為輔;低火險區增援為主,高火險區增援為輔。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可視當時各地火險程度和火災發生情況,調整增援梯隊順序。各區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的調動由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向調出區森林防火指揮部下達調動命令,由調出區森林防火指揮部組織實施。
4.2.3.2當需要深圳警備區和駐深武警部隊增援或跨區調動森林消防隊伍增援時,由發生火災的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向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提出申請,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根據火場態勢和撲火工作需要批準實施。深圳警備區和駐深武警部隊接到命令后按照有關規定下達作戰任務。
4.2.3.3撲火力量及攜行裝備運輸。跨區增援撲火力量及攜行裝備的運輸由調出區森林防火指揮部組織實施。
4.3指揮與協調。
因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處置需要,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可啟動《sz市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中的12個基本應急組中的若干組,及時參與火災撲救工作。需要省、國家森林撲火隊伍增援時,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向市處置突發事件委員會提出,由市處置突發事件委員會協調。
4.4新聞報道。
4.4.1深圳市受害森林面積10公頃以上的較大森林火災新聞報道原則上由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核實后方可報道。有關新聞單位派記者到火災現場采訪,必須征得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批準。記者在采訪中要嚴格遵守宣傳紀律,服從現場指揮,不得妨礙火災撲救工作。
4.4.2對重大以上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00公頃以上的)的現場采訪,由國家林業局、省林業局統一組織。重大以上森林火災的新聞稿件(包括電視新聞)要經過市處置重、特大突發公共事件新聞宣傳組的核實,由省林業局簽署意見后報國家林業局再統一發布消息。
4.5應急結束。
森林火災得到有效控制后,由市森林防火指揮部適時宣布應急結束。
5.1善后處置。
明火撲滅后,火災撲救隊伍應當對火災現場進行全面檢查,清理余火,并由所在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安排足夠人員看守火場,經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撤出看守人員。市森林防火辦利用林火監測系統等技術初步評估火場面積。各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及時向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如實上報過火面積、受害森林面積、成林蓄積量、幼林株數、物資消耗、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等情況。
對災民的疏散、搶救、安置以及對死亡人員的撫恤、遺屬安置等,按部門按行業歸口處理;對缺乏自救能力的困難災民的安置救濟工作,由市和區民政部門負責。
5.2社會救濟。
市民政局和火災發生地的政府組織好紅十字會、義工聯等社會團體和國際性慈善組織的社會救助工作,妥善處理災民安置和災后重建工作,保證災民不受凍、不挨餓、情緒穩定,有病能得到及時有效醫治。
5.3保險。
建立撲火人員的人身保險制度。根據各保險機構開設的適合深圳突發公共事件特點的險種,確定合理保險費率,并依據合同及時理賠。
5.4火案查處。
市公安局森林分局負責森林火災案件的查處工作,并指導、督促龍崗、寶安兩區森林派出所查處森林火災案件,并將調查報告提交給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和市應急辦。
5.5工作總結。
撲火工作結束后,各有關單位和部門要及時總結經驗教訓,分析火災發生的原因,提出改進措施,并狠抓落實。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根據省森林防火指揮部的要求及時上報森林火災情況報告。
5.6表彰獎勵和懲處。
根據調查報告,市委、市政府和各區委、區政府對在處置森林火災中有重大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和表彰。市、區紀委和監察部門對處置森林火災中瞞報、漏報、遲報信息及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單位和個人,追究其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1通訊與信息保障。
市、區森林防火部門要建立森林防火通信網絡和火場應急通信保障體系,配備通信設備和通信指揮車。要充分利用現代通信手段,把有線電話、衛星電話、移動手機、無線電臺及互聯網等有機結合起來,發揮社會基礎通信設施的作用,為撲火工作提供有力的通信與信息保障。
6.2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裝備保障。
市、區森林防火指揮部以及供電、供氣等有關部門應及時運送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裝備。
6.3應急隊伍保障。
撲火力量堅持"專群結合,以專為主"的原則,由市、區、街道辦森林消防隊伍和市森林消防專業大隊為第一梯隊;駐深武警、部隊為第二梯隊;經過訓練的撲火力量為第三梯隊。各級政府要加強各級專業森林消防隊伍建設,在堅持重點武裝專業撲火力量的同時,也要重視后備撲火力量的準備,保證有足夠的撲火梯隊。各種撲火力量要在撲火指揮部的統一組織指揮下,互相支援、積極配合、協同作戰。
6.4交通運輸保障。
交通運輸部門根據撲救森林火災的需要,保證供應足夠數量、功能齊全的交通運輸工具,并建立健全有關交通運輸單位相應的應急機制及保障措施。
6.5醫療衛生保障。
衛生部門要明確承擔醫療衛生保障的單位,儲備足夠的技術力量和醫藥物資,保證在撲救森林火災時受傷的人員能夠得到及時、有效的`醫治。
6.6治安保障。
公安部門要制定發生森林火災時維持治安秩序的各項準備方案,包括警力集結、布控方案、執勤方式和行動措施等,同時配備足夠的后備力量,保證發生突發事件時能隨時增加警力,避免不必要的人員傷亡。
6.7撲火物資儲備保障。
市、區森林防火指揮部都要建立相應的森林防火物資儲備庫,儲備足夠的撲火機具和裝備,并按規定進行維護和保養,保證撲救森林火災時的撲火物資供應。
6.8經費保障。
6.8.1處置突發事件所需財政經費,按處置突發公共事件專項資金撥付渠道予以解決。
6.8.2各級政府要將森林防火的各項基礎設施建設和機具、設備的更新換代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固定資產投資計劃,加快建設步伐;將森林火災預防和撲救經費納入財政預算,保證森林防火資金按時、足額到位,為森林防火工作提供切實保障。
6.9社會動員保障。
在全社會范圍內采取不同形式進行"森林防火,人人有責"的宣傳和動員,使"保護森林、注意防火"成為全社會人民群眾的自覺行為,做到群防群治。
6.10緊急避難場所保障。
在緊急情況下,市、區民政部門要開放救助管理站提供緊急避難場所。
6.11技術儲備與保障。
市氣象部門為撲火工作提供火場氣象服務,包括火場天氣實況、天氣預報、高火險警報、人工增雨等技術保障;市、區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向林業院校和森林防火科研機構的森林防火專家咨詢滅火技術或請求現場指導。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建立森林防火專家信息庫,匯集各個領域能夠為森林防火提供技術支持的專家學者的全面信息,為撲火工作提供技術保障。
7.1公眾宣傳教育。
各級森林防火指揮部向社會公布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大力宣傳有關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用山火典型案例引導和教育群眾;充分利用電臺、電視臺、報刊雜志等各種宣傳媒體,廣泛開展森林防火宣傳活動;在進入林區的主要路口和以森林景觀為主的風景旅游區,設置醒目的森林防火宣傳警示牌;在高森林火險期內,要在火災多發區設置高森林火險區警示牌,加強對入山人員的防火宣傳;加強中小學生的森林防火知識教育,深入基層種養戶進行形式多樣的宣傳,真正使森林防火知識家喻戶曉,人人自覺遵守。
7.2培訓。
各級森林防火指揮部每年開展一到兩次撲火指揮員和撲火隊員以及林區廣大干部職工、群眾的撲火指揮、撲火技戰術和安全知識的培訓,加強實戰演練和撲火演習,提高撲火隊伍的綜合素質和撲火作戰能力,普及人民群眾避火安全常識。同時,森林消防隊、民兵應急分隊和武警部隊要配備必需的撲火機具,進行必要的撲火知識培訓,以保證高素質的撲火力量。
7.3演習。
為保證本預案的順利實施,市森林防火指揮部組織有關單位按照預案的內容進行演習。各區及森林防火任務較重的街道辦事處也要按各自的預案和辦法進行演習,提高各級森林消防隊伍的實戰技能,掌握一整套適合本地區撲救山火的方法,增強撲火救災能力。
8.1預案管理。
本預案是指導各區森林防火部門制定當地撲火預案的基本框架。在實施過程中,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可視具體情況進行必要的修訂,并報市政府批準。
8.2解釋。
本預案具體條款內容由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負責解釋。
8.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森林火災處置的應急預案(實用15篇)篇九
1.1編制目的。
為貫徹落實“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針,切實做好各項應急處理重大森林火災的工作,正確處理因森林火災引發的緊急事件,確保縣政府在處理重大森林火災時準備充分、決策科學、措施有力,把森林防火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1.2適應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法庫縣境內發生的森林火災應急工作。
1.3基本原則。
1.3.1統一領導,分級負責,落實各項責任制的原則。
1.3.2密切配合,通力合作,盡職盡責,確保快速反應的原則。
1.3.3堅持以人為本,把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把損失降到最低程度的原則。
1.3.4堅持“打早、打小、打了”的工作原則。
1.4啟動條件。
森林火災發生后火場5小時仍未得到有效控制;對林區居民、自然保護區、風景區及重要設施構成極大威脅;造成人員傷亡或重大財產損失并有繼續發展趨勢;各鄉(鎮)、經濟開發區請求救助或縣政府提出要求時,按有關程序啟動本預案,采取應急處置措施。
2.1組織領導。
森林火災的預防和撲救實行各鄉(鎮)政府、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行政領導負責制。我縣設立三級森林防火組織,分別為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設在縣林業局,各鄉(鎮)、經濟開發區及各村(社區)也要設立相應的森林防火指揮部。各村(社區)的森林防火指揮部要在各鄉(鎮)政府、經濟開發區的直接領導下,切實擔負起撲救森林火災的重要職責。對發生的重大森林火災應設立撲火前線指揮部(以下簡稱“前指”),并成立相應的組織指揮體系。
2.1.1“前指”總指揮:由副縣長徐鳳貴擔任。全面負責火場的組織撲救工作,組織、研究、制定撲救實施方案,調度指揮各方面撲火力量,處置緊急情況。
2.1.2“前指”副總指揮:由縣林業局局長孫繼祥擔任。負責協助總指揮監督檢查各項工作的落實,承辦總指揮分配的其他任務。
2.1.3總調度長:由總指揮臨時任命。負責“前指”的各項協調工作,監督、落實各項工作方案和撲救措施,匯總各工作組的綜合情況,組織起草綜合調度情況報告。
2.1.4撲救指揮組:負責火場情況調度,協調組織撲火力量,落實具體的.撲救措施。火災撲滅后,負責火場的檢查驗收。
2.1.5力量調配組:負責火場撲救人力、物資的調配,協調落實公路運輸車輛等事宜。
2.1.6通訊信息組:負責組建火場通訊網及報務工作,確保火場內外的信息暢通和報務工作的充分落實。
2.1.7后勤保障組:負責火場前線所需食品、被裝、油料等物資的儲備和調配。
2.1.8綜合材料組:起草階段性火場報告和綜合情況報告,同時負責“前指”文秘工作。
2.1.9火案調查組:負責火災調查、火災查處及“前指”安全保衛工作。
2.1.10宣傳報導組:負責火場宣傳和接待記者及新聞報道工作。
2.1.11救護安置組:負責協調救護傷病員和安置災民工作。
2.1.12撲火督察組:負責督察各參加撲火工作單位和人員執行任務情況,督辦各項任務的落實。
2.2職責任務。
2.2.1縣人武部:在撲救重大森林火災時,根據有關部門請求,依據《軍隊參加搶險救災條例》等有關規定,組織所屬力量、協調當地駐軍及時參加撲救。
2.2.2縣法院、檢察院:對火災肇事者和造成重大森林火災責任事故的行政領導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2.2.3縣發展計劃局:負責安排應對森林火災的基建項目,協調建設資金。
2.2.4縣財政局:當發生重大森林火災時,要在資金上予以保障。
2.2.5縣公安局:當發生重大森林火災時,及時組織縣消防部門參與火災撲救工作,組織公安干警協助做好火災區域內治安管理、指導火災案件偵破等工作。
2.2.6縣民政局:當發生重大森林火災造成大量災民需要緊急轉移時,民政部門做好災民臨時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
2.2.7縣交通局:負責運送撲火隊伍和撲火器材、物資的運輸工作。
2.2.8縣衛生局:負責災區緊急藥品支援、衛生防疫、受傷人員的救治工作。
2.2.9縣教育局:負責對全縣中、小學生開展森林防火教育工作。
2.2.10縣廣播電視站:負責火災現場的正面報導和宣傳,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識。
2.2.11縣氣象局:及時提供火場天氣預報和天氣實況服務,適時實施人工降雨作業。同時,做好火險預報和高火險警報的發布工作。
2.2.12縣武警中隊:負責組織武警的官兵參加森林撲火救災工作,配合火災發生地公安機關維護火災現場治安秩序。
2.2.13縣移動通信公司:負責火災現場應急通訊網絡暢通,提供各種特殊通訊服務。
2.2.14縣農電局:根據災情需要,及時切斷電源,火災撲滅后及時恢復災區供電。
3.1預防。
全縣各級森林防火部門應當開展經常性的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識;嚴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規范生產、生活用火行為;加強對高火險時段和危險區域的檢查監督力度,消除各種火災隱患,并開設防火阻隔帶;加強森林防火基礎設施建設,全面提高預防森林火災的綜合能力。
3.2預報。
根據縣氣象部門對氣候的中長期預報,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分析各重點防火期的森林火險形勢,向全縣發布重點地區高火險警報預報;縣氣象部門依據天氣預報信息,制作全縣24小時森林火險天氣預報,在法庫電視臺天氣預報等欄目中向全縣發布;森林火災發生后,氣象部門要全面監測火場天氣實況,提供火場天氣預報。
3.3報告。
縣、鄉、村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在森林防火期,要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盡職盡責,嚴禁擅離職守。對發生的各種森林火災要在規定的時間內逐級上報,不得遲報、瞞報、漏報。對森林防火工作實行一級對一級負責,層層落實責任制。縣防火辦接到火情報告,要立即向“前指”總指揮及縣政府報告,并在1小時內向市防火辦報告。縣防火辦值班電話:12119。
全縣森林防火重點劃分以下6個區域:
1號區域包括:法庫鎮、孟家、十間房、東大嶺;
2號區域包括:登仕堡、丁家房、五龍山;
3號區域包括:包家屯、臥牛石、葉茂臺;
4號區域包括:南、北八虎山;
5號區域包括:大孤家子、馮貝堡、三面船、依牛堡;
6號區域包括:柏家溝、和平。
5.1撲火指揮。
撲救森林火災由森林防火指揮部統一組織和指揮,參加撲火的所有單位和個人必須服從“前指”的統一指揮。各級領導靠前指揮到位,隨著火情的發展變化,前線指揮部的級別隨之提高,人員組成相應調整,但要堅持由上到下逐級指揮。下級前線指揮部必須執行上級前線指揮部的命令,上級前線指揮部通常不應越級下達命令,避免指揮混亂。根據火場情況劃分戰區的,要按照總指揮部的統一部署,各項工作分指揮部可以全權負責本戰區的指揮工作。部隊在執行滅火任務時,內部設立相應的撲火指揮機構,在當地政府“前指”的統一領導下,具體負責部隊的組織指揮工作。
5.2撲火原則。
5.2.1堅持“以人為本”,重點保護人民群眾(包括撲火人員)生命財產和居民地、基礎設施等重點部位安全。
5.2.2堅持科學撲救,“阻、打、清”相結合,努力做到快速出擊,科學撲救,集中優勢兵力打殲滅戰。
5.2.3堅持整體圍控、阻隔為主、正面撲救為輔等多種方式和手段進行撲救,減少森林資源損失。
5.2.4實行“專群結合、以專為主”,堅持以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武警部隊等專業力量為主,其他經過訓練或有組織的非專業力量為輔。
5.2.5實行分片包干、劃區包片的辦法,建立健全撲火、清理和看守火場的責任制。
5.3撲火安全。
現場指揮員必須認真分析氣象、自然地理環境和火場態勢,在撲火隊行進、駐地選擇和撲火作戰時,要時刻注意觀察天氣和火勢變化,確保撲火人員的安全。
6.1火案查處。
縣森林公安局負責火災案件的查處工作。
6.2火場驗收。
明火撲滅,火場基本控制后,撲火隊伍和看守火場隊伍要辦理交接手續。要組織足夠人力分段包干清理和看守火場,看守時間不少于24小時。由縣“前指”對火場進行全面驗收,達到“無煙、無火、無氣”的標準,確保不會復燃后,才能下令撤離火場。
6.3火災評估。
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要在火災撲滅后2日內,及時將火災造成的過火面積、森林受害面積,森林資源損失等情況,以書面形式報縣政府和市防火辦。
6.4災民安置和災后重建。
火災發生后,縣政府根據有關規定妥善處理災民安置和災后重建工作,確保受災群眾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處、有病能得到及時治療,并重點保證基礎設施和安居工程的恢復重建。
6.6工作總結。
撲火工作結束后,要及時進行全面撲救工作總結,重點總結分析火災發生的原因和應吸取的經驗教訓,提出防火改進措施。
7.1后備力量保障。
加強各級專業森林消防隊伍建設,在堅持重點武裝專業撲火力量的同時。要重視后備力量的準備,保證有足夠的撲火梯隊。各種撲火力量要在當地森林防火指揮部的統一組織指揮下,相互支援、積極配合、協同作戰。
7.2資金保障。
縣財政局要保障處置突發森林火災時所需的資金。
7.3技術保障。
縣氣象局為撲火工作提供火場氣象服務,包括火場天氣情況、天氣預報、高火險警報、人工降雨等技術保障。
7.4培訓演練。
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要有計劃地分別對撲火指揮員、森林消防隊及林區廣大干部職工、群眾開展撲火技能、戰術和安全避險知識的培訓,加強實戰訓練和撲火演習,提高撲火隊伍的綜合素質和撲火作戰能力,對人民群眾普及避火安全常識教育。同時,對林區民兵應急分隊配備一定數量的滅火工具,進行必要的撲火知識講座,以提高撲火后備力量的業務素質。
8.1獎勵與責任追究。
依據《森林防火條例》的相關規定,對在撲火工作中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表彰;對火災肇事者依法進行責任追究;依據上級有關規定,對發生火災事故的行政領導進行責任追究。
8.2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
8.3本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森林火災處置的應急預案(實用15篇)篇十
為建立森林火災撲救快速反應機制,提高我鄉森林火災處置應急能力,保障在撲救森林火災過程中快捷的組成撲救體系及時撲滅山火,特制定本預案。
一旦發生森林火災,立即啟動本預案,成立火災撲救指揮部。鄉黨委書記為指揮長,鄉長為副指揮長。指揮部下設撲火現場指揮部、火情分析組、人員調度組、后勤保障組、善后處理組。
火災撲救指揮部:負責森林火災的處置和跨區域火災救援;
森林火災撲救人員、器械、物資等調度、指揮工作;
并對火災事故責成有關部門查處和處理善后工作。
撲火現場指揮部:負責現場撲救和火情偵查,及時向火災撲救指揮部匯報火場情況。
火情分析組:負責火場信息的收集與分析,及時為指揮長決策提供依據。
人員調度組:負責按照火災撲救指揮部和區防火指揮部的命令,及時調整人員組織撲救工作;負責加強同各單位的聯系。
后勤保障組:負責防火前線人員的食物供應,防火物質的儲備供應,醫療救護,維護撲火現場和交通秩序。
善后處理組:負責火災責任查出,災情統計上報和善后處理。
森林火災發生后,事發地村委會應當組織動員防火應急隊伍就近開展先期處置;村主要領導必須第一時間趕赴火場指揮,及時控制火勢,努力減輕損失;并立即將有關情況報告鄉防火辦。
鄉防火辦接火災報告后,值班人員必須了解起火時間、地點、原因、撲救情況、現場指揮等基本情況,并向帶班領導報告。
帶班領導必須在第一時間將火災情況報告指揮長和副指揮長;根據指揮長或副指揮長的指示,組成撲火現場指揮部;及時將火災撲救指揮部處置事件的決策情況傳達給事發地村委會及相關人員;并確定留守人員,做好上傳下達、值班記錄。
撲火現場指揮部成員必須第一時間趕往現場。執行火災撲救指揮部處置森林火災的決策和指令;迅速了解掌握森林火災相關情況及已采取的.先期處置情況;及時判斷火災發展趨勢,研究處置方案并組織實施;迅速控制火勢,做好現場處置的各項工作,防止出現次生、衍生事件;及時將現場的各種重要情況向火災撲救指揮部報告。
當森林火災有擴大趨勢或難以控制時,由火災撲救指揮部報請區森林防火指揮部請求增援。
森林火災得到有效控制,火完全熄滅,火場清理完畢,達到“無煙、無火、無氣”后,撲火現場指揮部向火災撲救指揮部或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情況,并請求結束應急處置工作。經指揮長批準,由撲火現場指揮部宣布結束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火災撲救指揮部成立聯合工作組,進行現場調查評估,總結分析火災發生的原因和應吸取的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寫出調查報告,對肇事者和有關責任人,移交主管部門依法及時作出處理,處理結果及時上報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因參與森林火災撲救工作而傷亡的人員,由相關部門按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褒獎和撫恤。
(一)撲火力量:本著森林火災撲救就地就近原則,分二個梯隊做好撲火準備。
第一梯隊:各村森林火災撲救應急隊伍,實行火災發生地就近調動原則;森林火災發生后,凡毗鄰火災地的村、組應急隊伍都要立即進入臨戰狀態,隨時聽候火災撲救指揮部的調遣。
第二梯隊:鄉森林火災撲救應急隊伍,由火災撲救指揮部根據撲火需要集結調遣。在緊急情況下,請求上級支援。
(二)通信聯絡:現場指揮人員應攜帶移動電話趕赴火場,隨時保持與區、鄉森林防火指揮部、毗鄰鄉鎮、火場內部,以及各撲火隊伍指揮員的聯系。
(一)一定要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原則。
(二)要善于觀察煙、火、植被、天氣、地形、人員裝備等情況。
(三)時刻牢記六突六不突:
一是從火線側翼突入,不從火頭逆風處突入;
二是從山脊弱點突入;不從山谷火險處突入;
三是從山下向上突入,不從山上向下處突入;
四是從成林邊緣突入,不從灌幼密林處突入;
五是從寬平之地突入,不從窄溝狹谷處突入;
六是從依托之處突入,不從植被茂密處突入。
(四)隊伍撤離時的安全:
一是注意清點人數;
二要小心謹慎,防止墜石和摔傷。
(五)嚴守細看,防止復燃:
一是分段包干,責任到人;
二是全線封挖,不留缺口;
三是跡地巡查,縱深到邊;
四是居高眺望,流動巡護。
森林火災處置的應急預案(實用15篇)篇十一
為貫徹落實“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針,有效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保護森林資源,減少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的損失,確保撲火救災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把森林火災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限度,結合我鄉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 工作原則
(一)以人為本,安全防范。森林防火工作實行政府負責制,即行政“一把手”為第一責任人,分管和主管領導為直接責任人。發生森林火災,按照行政區域管轄范圍和相關職能,由鄉森林防火指揮部統一指揮、積極組織撲救處理,最大限度地減少森林火災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并保障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
(二)預防為主,健全體系。建立健全森林火災防范體系、信息報送體系、科學決策體系、應急處置體系和恢復重建體系。
(三)分級響應,分級負責。根據森林火災的嚴重性、可控性、所需動用的資源廣,影響范圍大等因素,分級(初級預案、緊急預案、危急預案) 設定和啟動應級預案,明確責任人及其指揮權限。
(四)快速反應,及時有效。及時收集信息,掌握森林,火情狀況,建立健全精簡、統一、高效的組織領導和指揮體系,強化應急回應的機制,確保森林火災“打早、打小、打了”。
二、編制依據
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
(二) 、本區發生和可能發生特大、重大、較大森林火災,適用本預案
三、指揮組織機構和職責
(一)、森林防火指揮部
指 揮:鄒明水(黨委副書記、鄉長)
副指揮:羅延壽(副書記)
程麗君(副書記)
曹球鋒(鄉人武部部長)
王 軍(副鄉長)
桂玉蘭(副場長)
程賢武(森林派出所所長)
成 員:張躍海、包立國、王全福、胡 軍、陶光輝、施訓春。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包立國、副主任王全福,成員:王得民、李新坤、桂烽生、李新坤、余志明、伍冬南。
森林防火指揮部統一組織、指揮本單位重大森林火災應急處置工作,具體職責:
的決定;負責全鄉重大森林火災應急工作綜合協調及相關組織管理工作;建立全鄉重大森林火災應急信息綜合管理系統,接收、匯總、分析重要森林火災信息,向森林防火指揮部提出處理建議。
本預案啟動后,森林防火指揮部具體承擔應急處置重大等森林火災的各項組織指揮工作。成立“前線撲火指揮部”,現場處置森林火災的'撲火救災工作。各相關支持保障部門應快速響應,按職責任務,積極配合鄉森林防火指揮部、撲火前線指揮部做好撲火救災工作。
四、預警、監測、信息報告和處理
1、森林火災預防:全鄉森林防火部門開展經常性的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識;規范生產、生活用火行為,嚴格控制和管理林區野外火源;加強對高火險時段和危險區域檢查監督,消除各項火災隱患;有計劃地燒除可燃物,開設防火阻隔帶;加強森林防火基礎建設,全面提高預防森林火災的綜合能力。
2、信息報送和處理:一般火情,應當逐級上報,出現下列重要火情之一時,應立即報告鄉森林防火指揮部,經鄉森林防火指揮部核準后上報縣市森林防火指揮部:發生在縣界、鄉界附近的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超過1公頃的森林火災、2小時尚未撲滅的森林火災及需要鄉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協調撲救的森林火災。并由鄉森林防火指揮部向縣森林防火指揮部上報。
村領導靠前指揮到位,撲火前線指揮部的級別隨著提高,人員組成相應調整,堅持由上到下的逐級指揮體系。根據火場情況劃分戰區后,各項工作分指揮部按照總指揮部的統一部署,可以全權負責本戰區的組織指揮。
4、撲火原則:在撲火過程中,首先要保護人民生命財產,撲火人員、居民點和重要設施的安全;在撲火戰略上,尊重自然規律,采取“隔、阻、打、清”相結合,做到快速出擊、科學撲火,集中優勢兵力打殲滅戰。在撲火戰術上,要采取整體圍控,各個殲滅;重兵撲救,徹底清除;阻隔為主,正面撲救為輔等多種方式和手段進行撲救,減少森林資源損失;在撲火力量使用上,堅持以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等專業力量為主,其它經過訓練的或有組織的非專業力量為輔的原則;在落實責任制上,采取分段落包干、劃區包干的辦法,建立撲火、清理和看守火場的責任制。
五、火災預案的善后處理
1、森林火災事故發生后,一般以森林公安為主,鄉林辦及各村配合,林業部門參加及時查明火因。火災撲滅后,迅速查明損失情況,對肇事者和責任人做到處理,所有資料一律存檔備查。
2、按屬地管理原則,及時做好災民的搶救疏散和安置工作。
3、因撲救森林火災負傷、致殘或者犧牲的人員醫療撫恤,按《森林防火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執行。
4、按屬地管理原則,及時對火燒跡地實行補植或更新造林。
5、加強對干部群眾森林防火知識的宣傳教育和普及,重點林區、
主要進山路口及森林植被好的地方都要設立警示牌。以村為單位,定期召村組干部會、村民小組會,增強村民的防火意識,教育部門應加強對中小學生預防森林火災和森林防火安全知識的教育,力爭從源頭上治理火災隱患。
6、縣直單位、各站所主要負責人、村主任為所在單位的森林防火工作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為直接責任人,包村包組包山頭各級干部為具體責任人。發生森林火災,除追究肇事者的責任外,還要嚴格追究各級領導責任。
六、預案的管理和調動
1、實行分級啟動。當火警發生后,根據預警分析及火情來勢及緊急會同結果,按照初級預案、緊急預案、危急預案的級別啟動。
2、在預案的執行過程中,對該預案需要緊急調整時,由鄉森林防火指揮部同意并做出最后決定。
森林火災處置的應急預案(實用15篇)篇十二
1、突發公共事件的指揮與控制
2、安全設施及人員配置
3、一般突發事件的應急措施
4、重大突發事件的應急措施
為切實加強本商場的公共安全管理,防止和減少突發事故的發生,有效控制突發公共事故的事態發展,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及社會影響,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是突發公共事故應急救援的指揮機構。該組織由董事長、總經理、安全管理部、設備部、各柜臺、柜組及資訊部等部門負責人組成。日常工作由安全管理部門負責。
2、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
1)負責本《預案》的制定、審查、批準和修訂。
2)組織實施本《預案》,對相關人員進行培訓和《預案》演練。
3)檢查落實火災事故的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
4)火災現場的組織指揮:發布命令、事故報警、滅火救援、現場警戒、治安保衛、人員物資疏散、道路管制、內外聯絡等。
5)組織事故調查處理。
6)安排受損設施搶修,恢復生產。
7)本《預案》在突發公共事故時啟動。對于一般事故,在接報后,立即撥打119或120報警,同時迅速地組織撲救工作。
8)重大火災事故應急指揮地點:安全管理部門(或突發公共事故現場)。
本商場應急救援隊具體負責突發公共事件的搶救行動。在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實施搶險救災。
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預防、早處置”的原則,發現險情,及時撥打119或120報警,以防延誤戰機。
2、處警
在商場在發現險情后,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應在第一時間組織救援人員開展初期自救,迅速疏散人員,組織逃生自救。
1、突發公共事故的指揮與控制
1)制定救援行動應急方案;
2)視情況派出適當的救援力量;
3)視情況調整行動方案、重新部署救援力量;
4)指定現場通訊方式;
5)劃定現場警戒區,確定重點保護區域;
6)向上級報告處置突發事件的進展情況,提出合理化建議,傳達上級指令。
2、安全設施及人員的配置
1)商場內各部位消防器材由各部門責任人定期檢查,確保符合規定使用標準。
2)消防地栓、管道等消防設施由保安專職人員負責定期檢查,確保符合規定使用標準。
3)消防重點部位設置防火禁煙標志。
4)繪制消防設施、器材平面布局圖。
5)警報裝置、電話、對講機等聯絡設備確保開啟,使用暢通。
6)保安(消防)人員確保24小時值勤。
7)保安人員24小時定期或不定期對上述消防重點部位進行巡查。
8)保安按規定對進出商場的車輛、物資進行檢查;對可疑人員、物資或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商場要嚴格盤問檢查。
3、一般突發事件的應急措施
1)所在部位發現人員應立即向保安(或中控)報告;根據實際情況同時向119或120報警。
2)保安(消防)人員5分鐘內到達火災現場,根據現場情況開展滅火行動;及時向發現者了解情況,采取控制措施,防止蔓延;查明火源和人員是否受到威脅。
3)對范圍不大的小火,立即使用附近滅火器材進行撲救;并及時向安全管理部門報告現場情況。
4)如發現火情蔓延,難以撲救,應拉響警報,撥打119向當地消防部門求援。
5)迅速切斷電源;關閉鍋爐和液化汽;關閉火災區域的門窗、通風系統,控制火勢擴大;注意保護、隔離其他區域。
6)利用廣播、喊話穩定人員情緒,維持秩序,由應急救援人員迅速向周圍安全地帶轉移疏散,防止發生踩踏傷亡事故。
7)組織搶救重要物資、貴重物品、檔案等。
8)配合各部門開展撲救、搶救工作。
9)當確認火已熄滅,立即排煙、抽水,徹底撲滅余火;布置人員值守,嚴防余火復燃。在沒有得到有關部門許可前,任何人不得擅自破壞現場。
10)詳細記錄火警發生時間、地點、火警發現者、火災種類、施救情況等。
4、發生重大突發事件的應急措施
突發重大公共事故,必須按照“救人勝于救災”的原則,積極組織力量,快速實施人員疏散和救援行動,同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
1、運用各種工具、手段,對員工進行消防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消防意識,明確防火滅火的重要意義。
2、積極采取外培和內培的辦法,加強專、兼職消防人員的培訓教育,不斷提高業務技術水平,熟練掌握、使用消防器材。
3、除晝夜巡查外,每月組織一次安全(消防)檢查和法定假日前的安全(消防)大檢查。
4、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消防和逃生自救演練,提高實戰水平。
森林火災處置的應急預案(實用15篇)篇十三
森林火災是森林資源的天敵,它具有暴發性、蔓延性、發展迅猛、損失嚴重的特點。根據我鎮所轄村、社地形復雜、雜草茂盛、滅火難度大的實際,為在思想、組織、物資、人力上充分做好準備,做到一旦發生山火,及時組織力量撲救,將損失降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預案。
我鎮地處xx區西南邊緣,轄15個村、2個林場、83個村民小組萬余人,幅員面積平方公里,森林面積公頃。境內山巒起伏,森林分布不均勻,大部分森林集中在個別村、社,林內大路交錯、人員活動頻繁,山火很難控制,稍不留意,則釀成火災。
起火原因:我鎮森林絕大部分屬于中幼齡林,從曾發生過的荒火原因表明,我鎮森林自然起火可能性極小,全為人為因素造成,尤其是行人吸煙、迷信用火、小孩玩火、野外用火是導致火災的危險苗頭,也是預防山火發生的關鍵。
根據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森林防火方針和我鎮林區特點,撲救火災的原則是:
1、撲救森林火災是撲早、打小、打了,一般山火要求在數小時內撲滅,大的.火災不得過夜。
2、發生火災要組織力量撲救,應以本村、社自救為主,毗鄰村社支援為輔,發生火情邊撲滅邊報告,防止各自為陣、孤軍作戰。
3、撲滅山火的人員要服從指揮、行動有序,指揮長要查明火情,合理布置力量,制定安全措施,防止人員傷亡事故發生。
鎮、村護林防火機構在森林防火期要堅持24小時值班,接受火情報告,火情傳報主要依靠村、社干部、林場專職護林員、鎮防火領導小組。
按我鎮行政區域的森林防火面積、蓄積,林內人員活動情況、防火難度等因素,將我鎮15個村、2個林場均分為一級防火區和二級防火區。章懷林場,5、8、9、12村,五五林場均為一級防火區;其余各村為二級防火區。
1、以村為單位組建1~2支半專業化或季節性義務滅火隊,每隊10~15人,由村主任任大隊長,隊員由民兵、青壯年組成,隊員花名冊以村為單位三月底前報鎮護林防火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2、鎮人武部負責動員、組織民兵完成本地的森林火災撲救工作,并作為按指令支援友鄰地區的森林火災撲救任務。
物資準備:各村義務滅火隊員各備彎刀一把,每小組3把鐵鏟,多個鐵桶、盆,電喇叭一個。
后勤保障:重大火災撲救必須妥善解決食宿、飲水、醫藥、通訊、車輛等問題。在滅火期間,鎮衛生院要服從調遣,安排好醫護人員和藥品,經費由財政、糧食、衛生部門協調解決。
1、林區村、社、居民見火要報、見火要救,根據實際情況確保鳴鑼、喊話、樹立標志等多種信號,力爭把火災消滅在初發狀態之中。
2、一般火災、荒火由所在村負責人為現場指揮長,組織撲救;重大火災由鎮組織撲救,鎮政府主要領導負責指揮并請求援助,撲滅后,當地公安、林業站對肇事者和責任人要依法處理。
3、各村要根據本地情況制定防火預案,一級火險區的村要對義務滅火隊員進行必備的滅火技能培訓,提高他們的滅火能力。
森林火災處置的應急預案(實用15篇)篇十四
我行營業室在辦公樓的一層,是我行各種電器設備最多、用電量最大、上班時人員最集中的地方,也是我行最容易產生火災的地方。為確保營業室的安全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中國建設銀行安全保衛工作暫行規定》、《中國建設銀行消防管理暫行規定》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當產生火災時,當班人員要迅速判明火情,部門經理要指揮員工根據火因、部位不同而采取不同的滅火方法。如屬線路起火的.,要迅速切斷電源,啟用干粉滅火器滅火;如屬電腦等電器起火的,在迅速切斷電源后,要啟用1211滅火器滅火。嚴禁不分起火原因、不分起火部位而亂用滅火器材滅火。
二、如火勢過大時,部門經理要臨危穩定,依照防火應急預案,指揮當班人員立刻撥打火警電話119和現場報警器求救;出納員迅速整理現金、會計人員整理重要憑證入柜上鎖;其他當班人員在現金和重要空白憑證整理好后盡快打開通勤門,以便疏散人員和救火行動;行內值班領導聽到報警后,要立刻組織義務消防隊員進行滅火。
三、消防隊員到達后,義務消防隊員要立刻協助消防隊滅火,并迅速疏散無關人員,搶救現金、重要資料和財產。
四、火災撲滅后,保衛人員要立刻組織人員堅持現場秩序,提高謹慎,避免有壞人趁火打劫。
五、保衛人員和營業部負責人在配合公安部門調查認定火災原因,核定火災缺失,查明火災事故責任后方能離開。
森林火災處置的應急預案(實用15篇)篇十五
1.必須建立切實可行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配齊合格的消防器材,按照標準安裝應急照明燈及疏散標志,并保持完好,隨時保證使用。
3.禁止學生攜帶煙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進校。
4.加強實驗室管理,對易燃易爆實驗用品要有專人負責保管,隨用隨領。
5.要有專人經常檢查電路電線、電器設備等,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6.嚴格校內用火、用電管理。對食堂、倉庫、實驗室、圖書館、宿舍等要嚴格按照防火規定管理使用。
7.加強對寄宿學生的防火安全教育和管理。不得擅自拉設電線或使用學校規定以外的電器。
8.體育館、食堂等的樓梯、樓道、樓門等嚴禁堆放雜物,大門不得上鎖,保持暢通。
9.向學生傳授和普及防火、滅火、逃生知識,每學期組織開展消防安全疏散逃生演練。學校組織開展集體活動前,要制定防火應急預案。
10.禁止學生到火場救火。
(一)、指揮部:事發現場最高負責人(xx)
成員:xx
職責:
2.根據火情,決定是否通報人員疏散并組織實施;
3.消防隊到達后,及時向消防隊的火場總指揮報告情況,按照統一布置,帶領員工貫徹執行。
(二)、按分工、職責下設三個大組:
1.滅火行動組
負責人:xx
職責:
(1)及時向總指揮、應急領導小組報告事故現場及處理情況,必要時請求援助,并接受其領導,落實指令。
(2)指揮、檢查、督促各應急救援工作小組做好搶險救援、信息上報、善后處理工作。
第一小組:聯絡組(人事處)
組長:xx
職責:負責對事故救援過程中的各職能小組進行聯絡協調,做好聯系社會各救援力量的溝通工作。
成員:xx等多人
第二小組:滅火組(教務處)
組長:xx
職責:在消防隊到達之前全力滅火,關閉防火門,控制火勢,保障應急照明,為安全疏散創造條件。
成員:xx、校志愿消防隊等多人
2.疏散引導組
負責人:xx
職責:
(1)及時向總指揮、應急領導小組報告事故現場及處理情況,必要時請求援助,并接受其領導,落實指令。
(2)指揮、檢查、督促各應急救援工作小組做好搶險救援、信息上報、善后處理工作。
第一小組:疏散組(德育處)
組長:xx
職責:負責對事故現場及周圍人員進行防護指導、人員疏散及物資轉移等工作。接警后,督促所有員工立即離開工作崗位,從安全道路有秩序地撤離。并根據各部門負責人提供的工作人數及訪客登記資料核查人員情況。安全撤離后,防止教職員工、學生未經許可重返事故現場。
成員:xx、班主任等多人
第二小組:警戒組(教科室)
組長:xx
職責:負責隔離、保護事故現場,禁止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危險區域,協助人員搶救和疏散,防止有人借機偷盜和破壞財物。
成員:xx等多人
3.后勤保障組
負責人:xx
職責:
(1)及時向總指揮、應急領導小組報告事故現場及處理情況,必要時請求援助,并接受其領導,落實指令。
(2)指揮、檢查、督促各應急救援工作小組做好搶險救援、信息上報、善后處理工作。
(3)負責現場傷員的搜救、損失設備的安全轉移及事故后對被污染區域的洗消工作,及時控制危險源。
第一小組:水電組(科教室)
組長:xx
職責:根據現場情況,關閉電源、保證水源。事故后盡快恢復破壞的水、電和通訊設施。
成員:xx等多人
第二小組:急救組(教技室)
組長:xx
職責:負責搶救和臨時處置事故現場傷員,負責護送重傷員到相應醫院救治。有權禁止人員進入情況不明的現場,防止人員傷亡事故擴大。
成員:xx等多人
第三小組:保障組(總務處)
組長:xx
職責:根據人員傷亡或失蹤情況,負責聯絡和接待其家屬,處理有關賠償、撫恤等事宜。
成員:xx等多人
1.火災發生后,首先通過廣播、電話以及喊話等方式、方法向全體師生員工報警;獲得火災信息的任何人員,都應當在第一時間打119報警,并同時向行政值班和校長報告。行政值班人員及時安排人員在路口接消防車。
2.校長立即啟動火災應急預案,并將學校火災狀況及時向教育局和高新區報告。聯絡組協助校長做好相關工作。
3.在初起火點現場的教職員工,要使用消防栓、滅火器材進行滅火自救。
4.全校師生按照學校火災應急預案要求,各救援小組、人員迅速趕赴指定位置,滅火組在消防隊到達之前全力滅火,關閉防火門,控制火勢,保障應急照明,為安全疏散創造條件。疏散引導組負責引導、指揮學生安全撤離到安全區域,在集合地點對學校所有人員進行清點,尋找滯留在現場的人員。
5.急救組應當努力營救事故現場的傷員,并將他們安全轉移。
6.警戒組要立即在事故現場和學校周圍設置警戒線,維護現場秩序,引導外部救援人員進入現場,保護學校財產安全。
7.火災撲滅后,必須根據應急總指揮或消防部門的命令方可解除學校周圍警戒線和事故現場警戒線。
8.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疫情監測監控,生活用水的消毒與監測,食品衛生檢查監控和被污染環境的消毒處理等工作。
9.了解師生及家屬基本情況、做好受傷者及死者家屬的穩定、慰問工作。
10.后勤保障組盡快恢復破壞的水、電和通訊設施。
11.在事件原因未查明之前,任何個人不得私自對外發布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