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實施方案需要認真研究和分析相關的數據和信息,做到合理、可行和可控。在制定實施方案時,要充分考慮內外部環境的變化和影響。
易地搬遷實施方案范文(13篇)篇一
根據自治縣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指揮部辦公室《關于印發》(x鄉振指辦發〔20xx〕1號)的要求,為進一步做好我鄉易地扶貧搬遷舊房拆除整改工作,加快完成我鄉易地扶貧搬遷拆舊復墾工作在務,結合我鄉工作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指示批示精神,認真貫徹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全國脫貧攻堅總結表彰大會要求,全面落實中央及自治區關于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決策部署,以及抓好整改落實工作的部署要求,扎實做好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各項工作,讓脫貧基礎更加穩固、成效更可持續。
二、工作目標。
針對我鄉易地扶貧搬遷拆舊復墾工作中存在的舊房拆除完成率長期排名全縣倒數、分類識別還不精準等問題,認真對照國家、自治區和市、縣有關政策要求,把解決當前突出問題與落實政策的長效機制結合起來,標本兼治,按時完成當前未完成的65戶拆舊復墾工作任務。
(一)加大易地搬遷舊房拆除力度。按照自治縣“3個月攻堅、2個月掃尾、1個月清零”的目標,今年全面完成我鄉易地甫搬遷符合應拆盡拆的舊房拆除任務,20xx年8月底前完成90%,10月底前基本完成,11月底完成100%。
(二)對全鄉原上報的應拆未拆戶進行再排查、精準識別搬遷戶舊房類別,對不符拆除條件的,上報縣里重新辦理認定手續、完善臺賬。
(三)對已拆除舊房,并按照復墾相關規定,已復墾和生態復綠的,及時完善材料上報申請拆舊復墾復綠獎勵資金,資金到位后及時兌現獎勵。
三、整改措施。
(一)制定工作方案,層層壓實責任。制定全鄉易地扶貧搬遷拆舊復墾工作方案,按照“能拆快拆、應拆盡拆,鼓勵自拆,不搞強拆”的原則,根據舊房拆除任務制定分布實施計劃,先易后難拆除舊房。黨政主要領導分配聯系各片區,負責統籌協調各村各站所推進工作,工作組分村包干具體落實本村拆舊復墾工作;駐村工作隊員負責統籌協調和聯系幫扶責任干部,動員推進本村按時完成拆舊復墾工作;各幫扶責任人、拆舊復墾工作分配責任人要入戶做好政策宣傳,采取各族措施動員符合舊房拆除的搬遷戶盡快拆除舊房,直至舊房拆除。
(二)再一次核查搬遷戶舊房類別,實施一戶一研判。各村對應拆未拆舊房、復墾未復墾復綠舊宅基地進行全面排查,并逐戶分析未拆舊房、未復墾復綠原因,實施一戶一研判,制定有針對性的措施辦法,為舊房拆除工作打好基礎。
(三)做好舊房拆除政策宣傳工作。各村工作組、幫扶責任人、舊房拆除工作分配責任人入戶加大政策宣傳力度,耐心細致地做好思想工作,引導群眾轉變傳統思想,幫助有顧慮的群眾算清家庭收入、環境改善、安全保障、就醫就學、道路出行等“經濟賬”“安全賬”“幸福賬”,動員符合拆除舊房的搬遷戶拆除舊房。
(四)及時兌現獎勵資金。結合搬遷戶舊房拆除獎勵資金需求情況,上報自治縣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指揮部易地扶貧搬遷后續扶持專責小組備案,及時完善申報材料報縣級下達資金及時足額撥付獎勵資金。
四、組織領導。
為有效推進我鄉易地扶貧搬遷拆舊復墾整改工作順利開展,特成立xxx鄉20xx年易地扶貧搬遷拆舊復墾整改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xxx鄉黨委書記。
xxx、鄉黨委副書記、人民政府鄉長。
xxx鄉人大主席。
副組長:xxx、鄉黨委委員、人民政府副鄉長。
組員:xxx、鄉黨委副書記。
xxx、鄉黨委委員、人民政府副鄉長。
xxx、鄉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xxx、鄉黨委委員、武裝部長。
xxx、鄉黨委委員、組織委員。
xxx、鄉黨委委員、宣傳委員。
xxx、鄉人民政府副鄉長。
xxx、鄉人民政府副鄉長。
xxx鄉鄉村建設綜合服務中心負責人。
xxx、鄉司法所所長。
xxx、鄉財政所所長。
各村黨(總)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鄉扶貧站,辦公室主任由黃崧同志擔任,成員由鄉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指揮部工作人員組成。
領導小組主要職責:負責我鄉易地扶貧搬遷拆除舊房工作的統籌協調,及時組織研究解決工作中碰到的困難和問題,組織全體干部職工、幫扶責任干部入戶開展拆舊復墾工作,推進工作開展。
領導小組下設綜合協調組、資金保障組、督導組和工作分區。
(一)綜合協調組:
組長:xxx、鄉黨委委員、人民政府副鄉長。
組員:xxx鄉鄉村建設綜合服務中心負責人。
xxx、鄉鄉村振興信息員。
xxx、鄉鄉村振興信息員。
(二)資金保障組。
組長:xxx、鄉黨委委員、人民政府副鄉長。
組員:xxx、鄉財政所所長。
xxx、鄉會計人事編制助理。
工作職責:負責及時兌現拆舊復墾復綠獎勵資金。
(三)督查組。
組長:xxx、鄉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組員:xxx、鄉紀檢干事。
工作職責:負責督查各村、干部職工、幫扶責任人、工作分配責任人工作開展情況。
(四)工作分區。
xxx、xxx、xxx、者彥片區:xxx。
xxx、xxx、xxx、向陽片區:xxx。
紅染、領好、作騰片區:xxx。
人員組成:各片區組員由各村包村組、村“兩委”干部、脫貧村駐村工作隊、幫扶干部和工作分配責任人組成。
作戰目標:負責村的全部拆舊復墾任務。
作戰時限:20xx年11月30日前。
五、工作要求。
(一)工作職責。
1、各村、工作組、幫扶干部、責任人要嚴格按照拆舊復墾整改措施抓好具體工作,妥善解決各種矛盾糾紛調處工作;及時協助綜合協調組審核拆舊復墾獎勵資金的申請和兌現工作。
2、鄉鄉村建設綜合服務中心、農業站、扶貧站和林業站及時對拆舊復墾工作進行指導和驗收。
3、鄉財政所及時兌現下達的拆舊復墾獎勵資金。
4、xxx派出所、司法所、綜治辦負責維護舊房拆除復墾中的和諧穩定、打擊相關違法犯罪行為和相關政策、法規的宣傳和法律援助及信訪案件。
5、鄉“三大糾紛”調處工作組及時調處化解拆舊復墾工作中的糾紛。
(二)各村成立調查組,限時完成整改。各村要組成由工作組、村“兩委”干部、駐村工作隊、幫扶干部和責任人組成的調查組,做好入戶宣傳動員,引導搬遷群眾積極支持并參與舊房拆除及宅基地復墾復綠,實地調查摸清底數,了解掌握各搬遷農戶拆舊房時間、宅基地類型、舊房結構等,建立好各村舊房拆除與土地復墾臺賬及檔案,確保易地扶貧搬遷舊房拆除及宅基地復墾復綠工作順利實施;同時做好施工過程中的安全保障,確保舊房拆除復墾過程中不發生安全事故,按時按質完成整改工作目標任務。
(三)嚴格資金管理使用。鼓勵搬遷戶積極參與舊房拆除復墾復綠工作,搬遷戶格子完成其原有舊房、院內各種設施拆舊復墾復綠,通過驗收合格后,按規定兌現獎勵給搬遷戶。搬遷戶委托施工隊伍進行舊房拆除復墾的,按縣規劃實施方案中的工程內容完成拆除復墾工作,以戶為單位扣除施工費后將剩余的獎勵兌現到戶,主動接受相關部門監督檢查、堅決杜絕弄虛作假、截留、擠占和挪用資金。
(四)強化督促考核,嚴格落實獎懲。督查組要按工作推進督辦問責機制,對工作進度緩慢、配合不力、落實不力的相關責任人進行約談,追究相關責任,結果列為全鄉年度評先評優重要參考依據。
易地搬遷實施方案范文(13篇)篇二
青陽縣人民醫院整體搬遷項目是推動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向縱深發展的重大舉措,有利于進一步提高我縣公共衛生服務供給能力,增進人民群眾獲得感。在縣委、縣政府的大力關心和支持下,目前項目已進入實施階段,為積極穩妥推進項目建設,按期完成縣委、縣政府下達的目標任務,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為指導,以《“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為統領,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緊密結合青陽縣建設發展總體規劃布局,遵照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方針,以三級醫院為標準建設一座高起點、高質量的現代化縣級綜合性醫院。
(一)建設規模:按三級醫院標準建設,新址位于南部新城天柱南路與芙蓉大道交叉口東側,規劃用地130.5畝,建筑總面積控制在7萬平方米以內,計劃開設床位510張。采用國際主流的“醫療街”設計布局,以中央超寬廊道將門診樓、急救中心、醫技樓和住院大樓串聯。新開設腫瘤科、重癥醫學科、放療室等醫技科室。
(二)建設周期:三年。
(三)資金籌集計劃:項目土建工程初步概算估算總投資2.6億元,其中,申請中央預算內資金0.4億元,醫院貸款2.2億元。
前期籌備階段時間:2017年3月—10月。
縣國土局:完成土地報批手續。
縣住建委:完成用地征遷界線劃分;完成項目圍墻建設規劃等工作;完成圍墻設計圖紙報審、取得規劃施工許可;完成圍墻和大門的造價預算編制;完成整體搬遷詳細規劃設計方案的規劃審批;將施工設計圖報市住建委審批;完成規劃許可、施工許可證報批工作。
縣公管局:對整體搬遷方案設計、施工圖設計單位進行公開招標;對地質勘探單位進行公開招標、對新院址圍墻及大門工程設計單位進行公開招標;對預算編制單位、施工承建單位、監理單位、電梯銷售和安裝公司進行公開招標。
縣征收辦、蓉城鎮:完成土地征收及地面附著物清除工作;交付凈地。
縣衛計委:抓好整體搬遷規劃設計的組織協調等相關工作,履行行業主管職責;將施工設計圖報市衛計委、消防等部門審批。
縣發改委:爭取國家項目資金;負責能耗評價報告的審批。
縣審計局:負責全過程跟蹤審計工作。
縣環保局:負責環境影響評價報告的審批。
縣人民醫院:成立項目建設領導小組;完成可行性報告;負責項目規劃、設計、招標等系列工作的安排落實;協助縣發改委爭取國家項目建設資金;辦理銀行貸款手續,籌集建設資金;與各中標企業完成合同簽訂工作;完成“三通一平”;在縣住建委、縣征收辦、蓉城鎮等單位的協助下完成施工單位進場準備工作。
具體時序進度安排見《青陽縣人民醫院整體搬遷前期工作時序進度安排表》(附件2)。
(一)統一領導,分工協作。成立青陽縣人民醫院整體搬遷工作領導小組(附件1),在縣委縣政府的領導下,及時研究重大事項,統籌整體搬遷工作。各級各有關部門要站在全局高度,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強化統籌協作,履行相關職責,加大組織推進力度,共同把這項工作抓緊抓實抓好。
(二)加強宣傳,營造氛圍。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宣傳縣委縣政府的正確決策,宣傳縣人民醫院整體搬遷的必要性、緊迫感和重大意義,策劃好搬遷系列宣傳報道活動,營造良好的搬遷氛圍。
(三)強化督查,保障有力。要嚴格按照時間節點,加快工程施工進度,不得借故推諉扯皮,不得無故延期施工、延期驗收、延期交付使用。要全面做好項目建設檔案登記、匯總和移交工作,確保國有資產安全、完整。領導小組將加大督查力度,定期召開協調推進會,及時研究解決搬遷過程中出現的困難和問題;各責任單位要安排專人,明確任務,細化目標,責任到人,措施有力。
(四)嚴肅紀律,確保穩定。各責任單位要維護大局,步調一致,全力支持搬遷工作。所有參與建設、驗收、督查等工作的工作人員應嚴守紀律,服從安排,按期完成任務。對搬遷工作中出現的失職行為,以及影響整體搬遷大局的責任人將嚴肅處理。
易地搬遷實施方案范文(13篇)篇三
為了貫徹落實《x市脫貧攻堅三年行動實施方案》和《x市易地扶貧搬遷工作實施方案》,進一步強化政策措施,細化年度目標任務,持續推動全區易地扶貧搬遷工作更加有效開展,全面完成年度計劃任務,現結合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x年,全區易地扶貧搬遷工作重點圍繞新“三率一度”(實際入住率、舊宅基地騰退率、后續幫扶措施落實率、群眾融入度),加快安置點工程綜合驗收,完善基礎和公共服務配套設施,推進搬遷人口實際入住,跟進后續幫扶措施,促進安置點規范化建設,持續做好各級反饋問題整改落實,全面提升工作水平,確保既定目標順利實現。
二、目標任務。
全面完成“x”移民搬遷3223戶10840人任務,其中易地扶貧搬遷2523戶8542人、避災移民搬遷700戶2298人。x年10月底前,10個集中安置點大、小配套全面完成,實際入住率達到100%;x年底前建檔立卡搬遷戶舊宅基地騰退率達到100%;有勞動能力的建檔立卡搬遷戶后續幫扶措施落實率達到80%;搬遷群眾融入度全面提升。
x、x年度避災生態搬遷戶實際入住率達到100%;x年度避災移民搬遷x三期216套安置房實現主體封頂。
三、主要工作(一)進一步做好易地扶貧搬遷核實工作。由國土分局牽頭,區扶貧局、移民辦全面參與,各鎮街具體負責,集中利用一個月時間,通過“三對三查”,即對照搬遷對象,核查是否超范圍搬遷;對照三項協議,核查實際入住;對照入住臺賬,核查私自出售轉讓行為,全面核實易地扶貧搬遷對象,確保搬遷政策精準落實到位。一是對照國家搬遷政策條件要求,按照“依據政策、應搬盡搬”的原則,對搬遷對象逐一核對信息,逐戶甄別核實,對不符合搬遷政策而實施搬遷的嚴格按照相關政策取消搬遷資格,做到應搬盡搬,精準搬遷。二是對照搬遷“三項協議”有關規定,嚴格執行入住期限,實行干部包戶的辦法,逐戶動員督促未入住的搬遷戶盡快入住,提高搬遷實際入住率。三是對照入住臺賬,認真比對安置和入住信息,嚴查私自出售或轉讓轉租安置房,對出售或轉讓安置放的上報區移民辦,無條件收回安置房,并嚴肅追究相關責任。
(二)完善安置社區基礎和公共服務設施配套工程。加快推進安置點的水、電、路、訊及垃圾、污水處理設施等基礎設施和教育、醫療、文化體育,以及商業網點、便民超市、集貿市場等公共服務設施建設,保障搬遷群眾基本生活需求。圍繞x、x、x、x四個安置點,加強社區等公共服務建設,全面完成安置點綠化、亮化、美化,配套建設商鋪、停車場等功能設施配套,確保安置社區設施齊備、功能齊全。圍繞城區x、x、x安置點,大力引進社區、扶貧愛心超市、衛生室藥店等服務性機構和公益服務場所,方便搬遷群眾生活,將安置點建成美麗、宜居社區。x年5月底全區集中安置點“大配套”項目完成竣工驗收,配套率達到100%。
(三)全面完成同步類安置任務。在全面做好易地扶貧搬遷的同時,統籌推進同步類搬遷安置。啟動2棟216套避災移民搬遷安置房建設,年內完成主體工程建設任務。x年10月底完成x、x年年度496戶的安置任務,入住率達到100%;針對全區地質災害坍塌地段實際情況,對系統庫內需要搬遷解決的對象實行全面搬遷,消除地質災害隱患。
(四)加快搬遷群眾實際入住。全面完善安置房和小區水、電、路、氣、網等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配套設施建設,規范社區管理,跟進服務保障。通過x、x、x安置點簡裝條件和城區x、幸福家園入住獎勵電視、冰箱、洗衣機等“獎、補”等政策驅動,綜合施策,提升群眾搬遷實際入住。全面落實后續產業、公益崗位、就業貸款等優惠政策,加強思想動員和政策宣傳,消除群眾搬遷后顧之憂,促進搬遷群眾早日搬入新居。x年6月底建檔立卡搬遷戶實際入住率達到100%。x、x年度避災生態搬遷戶實際入住率達到100%。
(五)推進舊宅基地騰退復墾和增減掛鉤交易工作。按照“搬新騰舊”的原則,根據《x區舊宅基地騰退實施辦法》《x區舊宅基地騰退實施細則》有關要求,加快實施舊宅基地騰退工作,對居住在災害隱患點和住房不安全的搬遷戶,切實做到即搬家即拆除舊宅,確保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其他搬遷戶從實際入住到拆舊騰退,過渡期最長不超過6個月。按照“宜耕則耕、宜林則林、宜草則草”的原則,加快推進舊宅基地復墾、生態修復。堅持“雙掛鉤”,落實“兩優先”,實施“雙考核”,分步推進騰空、收回、拆舊、復墾、交易,切實用足用好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政策,促進指標交易,助力脫貧攻堅。x年10月底完成搬遷群眾舊宅基地騰退。
(六)促進后續幫扶措施同步跟進落實。按照“搬遷是手段、脫貧是目的、就業是核心、產業是根本”的總體要求,全面落實易地扶貧搬遷后續產業培育扶持政策,通過“四個平臺、一保障”(即農業現代就業平臺、產業園區安置平臺、勞務培訓輸出平臺、社區工廠創業就業平臺和公益性崗位安置保障),啟動x、x、x鎮3個集中安置點農業特色產業園區建設,建成x移民搬遷勞動力市場,大力引進社區工廠,加大公益性崗位開發力度,擴大搬遷貧困群眾勞務輸出,多渠道打造就業創業支撐平臺,精準落實搬遷后續產業就業措施,確保搬遷群眾穩定增收。x年實現有勞動能力的搬遷戶在安置社區后續幫扶措施率達到80%的目標。
(七)多措并舉提升搬遷群眾的融入度。扎實開展易地扶貧搬遷“三問、三解、三促進”活動,對照脫貧條件,逐步完善搬遷安置社區治理體系,妥善解決搬遷群眾入住后的生產生活服務保障問題。各安置點以搬遷群眾最關注、最直接、最應該而又能辦到的事為抓手,積極協調落實社會保障政策,做好易地扶貧搬遷群眾的戶口、入學、就醫、農業補貼、養老保險、低保等社會政策銜接工作。加快推進安置房確權登記發證工作,為群眾生產生活提供便民服務、權益保障。強化新民風建設,開展形式多樣的社區活動,全方位保障服務,增強搬遷群眾融入感。區人社、扶貧、就業、移民辦等部門加強安置群眾培訓,讓搬遷戶盡快適應“農民”向“市民”的身份轉變,促進搬遷群眾安居樂業,不斷提升群眾的滿意度。
(八)狠抓各級反饋問題整改落實。各鎮街、各相關部門特別是區移民要圍繞中央巡視x脫貧攻堅反饋超范圍搬遷、超面積和各級審計發現反饋等問題,堅持問題導向,聚焦問題整改,對照檢查,剖析原因,透視認識差距、工作不足和責任、政策工作“三落實”不到位的問題,夯實整改主體責任,舉一反三,務必于6月底完成問題整改,提升易地扶貧搬遷工作水平,保證搬遷效果。
問三解三促進”活動,摸清困擾群眾“搬新、拆舊、幫扶、融入”等具體問題,分類統計建立到鎮到點的問題臺賬,形成綜合報告于3月25日前報區移民辦;完善舊宅基地騰退臺賬和增減掛鉤相關資料,做好群眾騰退思想動員。
(二)啟動實施階段(4-5月)。5月底前全面啟動安置點工程檢查及驗收工作,重點檢查配套工程完善和服務功能提升情況。對已經交付鑰匙的安置點,加快搬遷群眾實際入住;對已經實際入住的啟動舊宅基地騰退工作。
(三)全面推進階段(6-11月)。對在建x三期工程,全面完成前期手續辦理,全面開工建設,力爭11月底完成主體建設任務。對10個已建成易地扶貧安置點,重點抓好配套設施完善提升,促進實際入住;對已實際入住的,推進重心轉移和生計轉型,促進穩定脫貧,加快舊宅基地騰退。緊盯“三率一度”(實際入住率、舊宅基地騰退率、后續幫扶措施落實率、群眾融入度),加快組織群眾裝修入住,進一步落實后續幫扶措施,全面推進舊宅基地騰退工作,促進搬遷群眾有效融入。
(四)收尾完善階段(12月)。集中精力做好易地扶貧搬遷后續工作,完善各類資料,總結成果,推廣示范經驗,開展年度工作綜合評價,全面檢驗工作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鎮街要圍繞年度目標任務,聚焦“三率一度”,結合鎮街實際,制定具體工作推進方案,切實加強組織領導,“一把手”親力親為,進一步細化任務,夯實責任,統籌安排,把握好工作節奏和方法,及時調整工作重心,確保年度搬遷安置工作全面達標。國土、移民辦、經濟發展、農業農村、人社、財政、住建、扶貧等部門認真履行各自職責,加強協作配合,全力做好入住、舊宅基地騰退和后續產業建設工作,確保群眾搬得出、不反彈。(二)強化項目管理。進一步處理好建設進度和工程質量的關系,按照《省自然資源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省易地扶貧搬遷工程質量安全管理的通知》(x自然資發〔x]3號)要求,對標中省政策和法律法規,落實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五方責任主體”質量終身責任制,規范工程竣工驗收,項目檔案資料管理,做好工程質量后期維護,強化質量安全檢查和問題監督等工作,確保群眾住上“安全房”、“放心房”。
(三)跟進后續措施落實。圍繞加快安置區搬遷群眾實際入住,全面推進基礎設施建設,跟進落實群眾產業就業幫扶措施,限期完成舊宅基地騰退工作,深入開展“三問三解三促進”活動從根本上解決群眾的疑惑、困惑和后顧之憂,確保易地扶貧搬遷工作取得扎實成效。
(四)嚴格事中事后監管。聚焦重點問題和重點區域,建立常規性監管工作新機制,提高工作監管的質量和效率,進一步細化問題臺賬,分類施策整改,防止發生搬遷“后遺癥”,全面提升搬遷群眾實際入住率、舊宅基地騰退率、后扶措施落實率、群眾融入度。
易地搬遷實施方案范文(13篇)篇四
根據《xx省易地扶貧搬遷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進一步加強易地扶貧搬遷問題整改提高工作成效若干措施(暫行)的通知》(皖易扶辦〔20xx〕3號)文件精神,結合我鄉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方案,內容如下:
一、舊房應拆盡拆。
1、拆除對象。我鄉“十三五”期間易地扶貧搬遷對象共117戶,按照國家要求,原則上搬遷戶領取搬遷住房鑰匙一年內,應將舊房拆除,對處于地質災害隱患點和危險區范圍內的舊房,應即搬即拆。
2、拆除標準。舊房拆除應做到所有房屋建筑及附屬設施整體性拆除,包括生活用房、生產用房、院落圍墻、棚圈設施等,不得只象征性拆除或拆一部分留一部分。
3、不用拆除條件。一是對列入國家有關部門核定的傳統保護村落、少數民族特色村落、國家鄉村旅游扶貧重點村名錄,以及省級政府劃定的具有重點文化旅游開發價值村落的舊房;二是對正在申報納入保護名錄所涉及的舊房,在正式批復前,可延緩拆除;三是對兩戶及以上共同居住的連體房可暫不拆除,但要將房屋實行存封處理,建立管理臺賬,并提供必要的佐證資料及連體房照片。
二、宅基地復墾。
1、復墾標準。對拆除舊房的宅基地要按要求開展土地復墾工作,拆除多少面積就要復墾多少面積,不得只象征性復墾或只復墾一部分。對于地處偏遠沒有利用價值的宅基地可以采取復綠方式種植樹苗等。
2、不用復墾條件。有三種情況宅基地可以不用復墾:一是舊房建在巖石、陡坡等不適宜復墾地塊上的宅基地;二是因土地復墾對周邊生態環境將會造成嚴重破壞的宅基地;三是不具備復墾價值的宅基地。
3、驗收工作。對舊房拆除及復墾工作,由鄉扶貧站牽頭,聯合住建、國土部門開展逐戶驗收工作。
三、工作要求。
1、確保信息真實。此次拆舊復墾名單根據易地扶貧搬遷入戶排查確定,各村必須確保舊房真實,不得出現替換現象。
2、強化責任落實。針對每戶不同情況建立拆舊復墾整改臺賬,明確責任人及整改措施,每周一報整改進度,對于整改落后的由鄉主要負責人適時進行調度。
3、嚴格時間節點。對2016年、2017年實施搬遷的,除連體方和古民居住房外,其余舊房在4月底前必須全部拆除。2018年實施搬遷的,在6月底前必須全部拆除。鄉驗收組將于7月1日到各村開展拆舊復墾驗收工作。
易地搬遷實施方案范文(13篇)篇五
為加快易地扶貧搬遷步伐,從根本上解決居住在“一方水土養不起一方人”地區貧困人口的脫貧發展問題,依據《中共中央國務院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定》《全國“十三五”易地扶貧搬遷規劃》《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推進精準扶貧打贏脫貧攻堅戰的實施意見》等重要政策文件,制訂本實施方案。
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以及中央扶貧開發工作會議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緊緊圍繞“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新發展理念,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扶貧開發工作的系列決策部署,把精準扶貧、精準脫貧作為基本方略,堅持群眾自愿、積極穩妥的原則,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創新投融資模式和組織方式,完善相關后續扶持政策,強化搬遷成效監督考核,努力做到搬得出、穩得住、能致富,確保搬遷對象盡快脫貧,堅決打贏易地搬遷脫貧攻堅戰。
(二)基本原則。
1.精準識別,精準搬遷。瞄準“一方水土養不起一方人”地區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提高搬遷對象精準識別和動態管理水平。易地扶貧搬遷各項政策、各項資金都要精準集聚,優先保障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搬遷安置和后續脫貧,防止“大水漫灌”。
2.群眾自愿,應搬盡搬。充分尊重搬遷群眾意愿,不搞強迫命令。努力做到對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應搬盡搬,并統籌處理好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與農村低保戶、特困戶等同步搬遷人口的關系,確保有序搬遷、平穩搬遷、順利搬遷。
3.保障基本,完善配套。嚴格按照“保障基本、安全適用”的要求,做好建檔立卡搬遷人口安置住房的規劃和建設,防止因建房面積過大而增加搬遷群眾負擔,防止建檔立卡搬遷人口因建房而負債。統籌規劃、合理布局,新建的住房要符合美麗鄉村規劃,做到新房與新村同步建設。切實做好安置區配套基礎設施和基本公共服務設施建設。
4.整合資源,穩定脫貧。緊密圍繞搬遷對象脫貧目標,把扶持搬遷對象后續發展擺在更加重要位置,堅持因地制宜、多措并舉、精準施策,整合各類涉農資金,積極拓寬搬遷對象穩定增收渠道,實行搬遷安置與產業發展并重,增加收入和提高素質并重,努力提高搬遷對象的自我發展能力。
(三)主要目標。“十三五”期間,爭取完成對居住在偏遠自然村、地災隱患點、生態保護區等有搬遷意愿農戶的搬遷任務,其中國定建檔立卡貧困戶人口5.9--8.5萬人(目前我省有搬遷意愿的國定建檔立卡貧困戶人口約5.9萬人,考慮到因災因病等因素可能導致新增返貧,“十三五”期間國定建檔立卡貧困戶搬遷人數在5.9—8.5萬人之間根據實際進行動態調整),做到立足實際、應搬盡搬。實施搬遷后,搬遷對象住房條件明顯改善,生活水平明顯提高,收入結構明顯多元,經濟收入整體提高,全面實現脫貧致富,安置區基礎設施明顯改善,公共服務設施基本配套,遷出區水土流失趨勢得到有效遏制,生態環境有較大改善。
(一)搬遷對象。主要包括建檔立卡貧困戶和其他需要搬遷農戶,主要為:偏遠自然村農戶、地災隱患點農戶、生態保護地需搬遷農戶、災后需重建農戶,以及居住在危舊房需集中重建的建檔立卡貧困戶等。
(二)搬遷方式。包括自然村整村搬遷和分散搬遷兩種,鼓勵整村搬遷集中安置。對于偏遠自然村且有意愿搬遷的農戶,應采取自然村整村搬遷方式為主。
(三)安置方式。按照群眾自愿、應搬盡搬的原則,綜合考慮水土資源條件和城鎮化進程,主要采取集中安置與分散安置相結合的方式,鼓勵引導集中安置。
1.集中安置。依托中心村、集鎮、縣域和工業園區周邊附近交通便利、公共服務配套水平高和就業條件好的地方,采取統規統建或統規自建的方式,引導搬遷群眾集中安置。
2.購房安置。購買集鎮、中心村空置的安全、實用二手房以及在城鎮有穩定收入來源、到城鎮購房的,均可享受搬遷同等補助政策。
3.插花安置。依托安置區已有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以及土地、空置房屋等資源,由當地政府采取回購空置房屋、配置相應耕地等資源安置部分搬遷對象。
4.投親靠友等其他安置方式。引導搬遷對象通過進城務工、投親靠友等方式自行安置,除享受造福工程扶貧搬遷補助政策外,遷出地和遷入地政府應在戶籍轉移、社會保障、就業培訓、公共服務等方面給予支持。
三、建設內容。
(一)搬遷群眾住房建設。
困戶搬遷安置,要按照節約集約用地和經濟安全實用的原則以及相關政策,嚴格控制建筑面積。新建住房結構設計應執行相關建筑規范和技術標準,確保住房質量和安全。
(二)集中安置區基礎設施建設。
按照“規模適宜、功能合理、經濟安全、環境整潔、宜居宜業”的原則,配套建設安置區水、電、路、基礎電信網絡及垃圾、污水處理設施等基礎設施。建設內容主要包括:改善出行條件,滿足群眾正常的生產生活需求,全面硬化安置區主干道;根據對安置區供配電調查情況,實施電力擴容及線路改造;努力解決搬遷群眾飲水安全問題;全面實現廣播電視、寬帶戶戶通;對安置區村社公共活動場所周邊、主要道路兩側、院落四周進行綠化、美化。建設標準執行相關行業標準。
(三)公共服務設施建設。
集中安置區可依托現有幼兒園、小學、初中實施學前教育和義務教育的,盡量不再新建相關教育設施;現有設施規模小、分布零散、設置不均衡的,根據需要增加新建或擴建。規劃為每個集中安置區配套建設一個群眾活動小廣場。根據安置區實際情況和需要規劃建設安置區村委會。根據安置區搬遷群眾實際需求規劃建設分散供養養老院。為優化安置區環境,實現垃圾定點收集,規劃實施農村衛生環境綜合整治工程。功能布局、規模配置和建設標準等,按照國家相關行業標準、技術規范和安置區建設規劃執行。
同時,結合相關部門工作部署,優先安排土地整治項目,對于整村搬遷后的原宅基地進行土地復墾整治,積極開展遷出區生態恢復工作。
四、補助標準。
(一)國定建檔立卡貧困戶。
每人可享受補助不少于25000元,包括中央預算內投資補助7000元、地方政府債券10000元、專項建設基金5000元,以及省級財政補助不少于3000元(在每人補助3000元基礎上每戶追加補助3000元,困難計生戶、少數民族戶、貧困殘疾人戶等對象還可享受政策疊加,即困難計生戶每戶追加補助3000元、少數民族戶按家庭人口每人追加補助1000元、貧困殘疾人戶按家庭人口每人追加補助1000元)。在集中安置區建房的國定貧困戶,縣級可從人均10000元的地方政府債券和人均5000元的專項建設基金中切出不高于10%的額度統一用于安置區基礎設施建設。同時,各地可根據需要,從農發行、國開行提供的人均不超過3.5萬元的易地扶貧搬遷專項貸款中切出部分資金用于安置區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等建設。搬遷安置任務完成后,專項貸款剩余部分可用于對貧困戶的后續扶持。
(二)省定建檔立卡貧困戶。
期低息貸款,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20年,利率按人民銀行基準利率下浮10%以內,市、縣兩級政府要給予一定比例貼息支持。
(三)同步搬遷的非貧困戶。
省級財政按家庭人口每人補助3000元,同時享受造福工程相關政策疊加補助;由農發行、國開行提供一定額度長期低息貸款,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20年,利率按人民銀行基準利率下浮10%以內,市、縣兩級政府要給予一定比例貼息支持。
五、投資估算與資金籌措。
(一)投資估算。
“十三五”期間,全省搬遷25萬人以上。以每人平均建房投資3萬元、配套基礎設施建設2萬元、公共服務設施建設1萬元測算,全省易地扶貧搬遷共需150億元以上,實際投資根據搬遷人數進行調整、確定。
(二)資金籌措。
1.中央預算內投資。爭取中央預算內投資補助4.55--5.95億元(按國定建檔立卡貧困戶每人爭取補助7000元測算),主要用于規劃范圍內建檔立卡搬遷人口住房建設。
在內的安置區配套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建設。
3.專項建設基金。通過國家開發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發行專項建設債券設立的專項建設基金,為市場化運作的省級投融資主體注入3.25--4.25億元(國家對建檔立卡貧困戶易地搬遷每人提供0.5萬元的中央專項建設基金)項目資本金,主要用于規劃范圍內建檔立卡搬遷人口住房建設,以及包括同步搬遷人口在內的安置區配套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建設。
4.省級造福工程專項資金。省級財政建房補助資金9億元以上,用于搬遷戶住房建設補助。
5.集中安置區基礎設施建設資金。安排資金4億元以上,用于集中安置區基礎設施建設。
缺口資金118--123億元,除引導農戶自籌約50億元資金外,主要通過爭取由農發行和國開行提供易地扶貧搬遷長期貸款以及其他投融資渠道解決。
六、融資模式。
(一)資金承接、發放與使用。
委托福建建工集團總公司按照國家有關文件規定組建福建省扶貧開發投資有限公司,作為省級投融資主體,承擔全省易地扶貧搬遷等扶貧開發工作的投融資任務。國家下達我省地方政府債和專項建設基金額度,分別由省財政和農發行福建省分行、國開行福建省分行注入易地扶貧搬遷省級投融資主體作為項目資本金。
農發行福建省分行、國開行福建省分行按照本實施方案確定的易地扶貧搬遷任務,將專項貸款規模分批發放至省級投融資主體,貸款份額由農發行福建省分行、國開行福建省分行各自承擔50%,利率按國家政策執行優惠利率,期限原則上不超過20年。建檔立卡貧困戶易地扶貧搬遷長期貸款,由省級投融資主體統貸統還,并按照市場化原則與縣(市、區)扶貧開發投融資平臺簽訂相關協議。有易地扶貧搬遷任務的縣(市、區)要成立相應的投融資平臺或指定現有平臺承接扶貧開發投融資業務,并作為承貸主體,負責向省級投融資主體提出貸款申請。貸款獲批后,省級投融資主體根據工程建設進度和資本金到位情況,分批發放貸款資金給縣(市、區)投融資平臺,由市縣實施主體建設使用,實行專款專用。非建檔立卡貧困戶易地扶貧搬遷貸款,由項目所在地的縣級投融資平臺直接與農發行及國開行等金融機構簽訂貸款協議,并承擔還款責任。
(二)貸款品種。
1.扶貧搬遷地方政府補助資金專項貸款。主要用于地方政府為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易地扶貧搬遷住房建設提供補助資金。對于納入“全國扶貧信息網絡系統”易地扶貧搬遷統計數據范圍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的專項貸款,按人民銀行基準利率下浮20%以內執行;對于地方政府給予搬遷補助政策的其他搬遷改造人口的專項貸款,按人民銀行基準利率下浮10%以內執行。
2.扶貧搬遷集中安置區基礎設施建設貸款。主要用于扶貧搬遷安置區的水、電、路、氣、網等配套基礎設施和教育、衛生、文化等公共服務設施建設,以及原居住地的復墾及整理等相關項目。項目中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占易地扶貧搬遷人口50%以上的,按人民銀行基準利率下浮20%以內執行;項目中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占易地扶貧搬遷人口50%以下的,按人民銀行基準利率下浮10%以內執行。
七、支持政策。
(一)財政政策。積極爭取中央財政加大對我省建檔立卡貧困戶易地搬遷的支持力度;整合省直部門涉農資金,統籌用于集中安置區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
(二)土地政策。新增建設用地年度計劃指標優先保障集中安置區用地需要;用好用足用活土地增減掛鉤政策,收益主要用于群眾搬遷改造和集中安置區基礎設施建設。
(三)金融政策。人民銀行福州中心支行會同省財政廳等有關部門指導農發行福建省分行、國開行福建省分行落實和銜接好易地扶貧搬遷所需信貸資金,做好相關金融服務,并加強督促檢查。
同時,結合相關部門工作部署和政策落實,在產業發展、就業創業、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等方面,對搬遷群眾及集中搬遷安置區予以傾斜支持。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嚴格落實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的管理體制。省級政府對易地扶貧搬遷工作負總責,重點做好實施方案編制、確定目標任務、制定配套政策、監督檢查、考核驗收等工作。市縣政府是易地扶貧搬遷的組織實施主體,負責搬遷對象的組織動員、審查認定、安置區選址,以及落實建設用地和工程組織實施,確保完成建設任務。各級黨委、政府要堅持把易地扶貧搬遷作為改善民生、推進農村發展、加快城鎮化進程、建設美麗鄉村的重要抓手,并列入各地為民辦實事項目,加強領導,層層落實責任。
(二)科學規劃布局。堅持把易地扶貧搬遷規劃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的總體框架,把易地扶貧搬遷與小城鎮發展、工業園區開發、新農村建設、災后重建有機結合,一起規劃。堅持集中安置為主,盡可能地將搬遷群眾集中安置在集鎮所在地、工業集中區周邊和中心村,做到一次規劃、分步實施,逐步到位。
(三)創新搬遷模式。堅持住房模式多樣化,既可統一安排宅基地,統一規劃,每戶一宅;也可群眾集資統一建設公寓式套房住宅,每戶一套;還可幾戶合作,集中聯建。堅持建房方式多樣化,各地要在統一規劃設計的基礎上,建房方式不拘一格,可以依托親朋好友出工出力建房,也可由鄉村統一交由有資質的施工隊承包代建。
(四)多方籌措資金。要建立健全“以財政補助為導向、群眾投入為主體、有關部門資金整合、社會力量大力支持”11的投入機制,市、縣兩級財政和鄉村集體也要不斷加大易地扶貧搬遷投入,還要通過發動群眾投工投勞、外出鄉親集資、社會捐贈等方式增加投入。
(五)注重后續發展。以建檔立卡搬遷人口為扶持對象,依據不同搬遷安置模式,通過統籌整合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和相關涉農資金,支持發展特色現代農業、現代服務業等,探索資產收益扶貧等方式,確保實現穩定脫貧。堅持改善生產生活條件與發展經濟并重,把易地扶貧搬遷和新農村建設、中心村建設結合起來,不斷提高搬遷群眾的自我發展能力,拓寬增收渠道,提高生活質量。搬遷任務完成后,易地扶貧搬遷相關剩余資金可用于對建檔立卡搬遷人口的后續扶持。要根據每一個搬遷戶的實際情況,有針對性地制定和采取發展致富措施,力求做到“搬得出、穩得住、能致富”。
(六)堅持規范運作。要注重加強項目管理,規范運作。易地扶貧搬遷項目要嚴格按照投資項目相關管理規定執行。在搬遷對象的篩選確定上,嚴格按照標準,實行公開公示。在項目建設過程中,加強檢查監督,實行施工進度月報制度。在專項資金管理使用上,要嚴格按照《福建省財政扶貧資金項目管理辦法》的規定以及相關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實行項目報賬制和公告公示制,防止套取挪用資金。省級投融資主體要按照“物理隔離、封閉運行”的要求規范運行。
(七)強化監督考核。出臺易地扶貧搬遷工作成效考核辦法,明確考核指標和具體考核步驟。通過采取主管部門考核、加強貸款管理、委托第三方評估等多種方式,對易地扶貧搬遷工程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實現對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的考核全覆蓋。一是主管部門考核。省農業廳、發展改革委會同省財政廳、國土廳、人民銀行等有關部門建立健全監督考核機制,采取重點地區抽查、扶貧開發建檔立卡信息系統監測評估等方式,對搬遷對象選擇、規劃和年度計劃實施、信貸資金及項目資本金運作、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政策運用、搬遷對象脫貧銷號等情況進行檢查,并將檢查和監測結果作為考核依據。二是加強貸款管理。農發行福建省分行、國開行福建省分行按照各自總行易地扶貧搬遷貸款管理辦法要求,加強風險識別和風險防范,加強貸前審查、貸中管理和貸后信貸資金監管,嚴格貸款用途管理,對貸款支持對象是否精準、貸款資金是否專款專用等進行監督檢查,并作為貸款發放與回收的重要依據。三是委托第三方評估。委托社會組織以及咨詢公司、科研院所等第三方評估機構,通過監測數據分析、實地調研等方式,對易地扶貧搬遷工程實施進展、資金使用、搬遷對象脫貧發展等情況開展第三方獨立評價。
易地搬遷實施方案范文(13篇)篇六
檔案接收是國家賦予檔案局(館)的重要職能,是加強檔案資源建設、服務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檔案法》明確規定:“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必須按照國家規定,定期向檔案館移交檔案。”因市檔案局原庫房已嚴重飽和,自上世紀80年代以來除特殊情況外,基本未接收檔案。20**年市委、市政府領導專門研究協調檔案館搬遷,同時財政列出專款完成庫房設施建設,保證了檔案進館要求。為進一步整合全市檔案信息資源,增強檔案服務能力,確保檔案安全管理,促進我市檔案事業的可持續發展,擬于今年開展“檔案集中接收年”,集中接收全市到期檔案。為了按時完成檔案接收工作,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在維護歷史真實面貌的前提下,根據檔案分級管理的原則,將應該由市檔案館接收的一切具有歷史憑證作用和科學研究價值的各種門類、各種載體形態的檔案,完整齊全地接收進館,著重建立起覆蓋民生、覆蓋人民群眾的檔案資源體系和服務民生、服務人民群眾的檔案利用體系,充分發揮檔案資源在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獨特作用。
二、政策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實施辦法》《各級各類檔案館收集檔案范圍的規定》等。
三、具體要求
(一)檔案接收期限
4、重大活動、重要事件形成的檔案,自重大活動或者重要事件結束之日起1個月內移交。
提前或者延期移交檔案的,需經市政府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同意。
(二)內容范圍
接收市級下列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在工作和社會活動中形成的具有工作查考、科學研究和歷史憑證作用的各種門類、各種載體的檔案。
具體內容如下:
1、市委及其所屬各部門形成的檔案;
2、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設機構形成的檔案;
3、市政府及其所屬各部門和單位形成的檔案;
4、市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及其常設機構形成的檔案;
6、市工會、共產主義青年團、婦聯、殘聯等社會團體形成的檔案;
7、國有企業和事業單位形成的檔案;
8、以上各單位設置的'直屬臨時機構和下屬單位所形成的檔案;
12、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由市國家檔案館保存的檔案。
(三)檔案進館的質量要求
1、進館檔案必須符合案卷質量規范標準。各單位應對進館檔案逐卷、逐件進行檢查,使之符合移交規范。
(1)文書檔案的整理。20**年以前的檔案以卷為單位進行整理,20**年以后的檔案按照《歸檔文件整理規則》(da/t22-20**)以件為單位進行整理。
(2)科技檔案的整理。按照《科學技術檔案案卷構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執行。
(3)專門檔案的整理。不同的專業檔案要符合國家或省有關規定。如會計檔案要符合《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要求等。
2、編制檢索工具。各單位在移交檔案時,必須編制好案卷目錄和文件級目錄一式三套,兩套隨檔案移交檔案館,以確保進館檔案的有效利用,一套留原單位,以備日后查閱使用。
3、其它須移交的材料:
(1)立檔單位檔案全宗介紹;
(2)立檔單位檔案分類方案;
(3)與檔案有關的資料(大事記、組織機構沿革、檔案利用效果匯編等)。
(四)接收檔案進館的程序和手續
1、移交檔案前,先由市檔案館對所移交的檔案案卷質量進行檢查,確認案卷質量達到進館要求后,方可進行移交。
2、檔案交接雙方必須根據案卷目錄逐卷、逐件清點核對,如發現有誤應當場改正或在案卷備考表中注明。
3、驗收合格后的檔案由移交單位裝箱向市檔案局移送。
4、交接雙方按規定履行交接手續。填寫檔案交接文據一式二份,經交接雙方單位負責人、經辦人簽名蓋章后生效,各存一份備查。
四、方法步驟及時間安排
“檔案集中接收年”從2016年3月開始,至12月底結束。分四個階段:
第一階段籌備動員。3月1日至3月底結束,制定活動方案,廣泛宣傳動員。
第二階段調查摸底。4月1日至4月底結束,對已整理好的檔案,填寫摸底表,未整理檔案可先估計大體數量,4月底前填表上報市檔案局市直業務指導科。
第三階段整理驗收。5月1日至8月底結束,各單位在調查摸底的基礎上,對散存檔案進行整理,要抽調專人,集中時間,按時完成整理工作。已整理完善的單位,可隨時驗收入館。
第四階段集中接收。9月1日至12月底結束,對整理驗收單位進行集中接收。凡列入本次接收范圍的檔案,立檔單位必須按要求進行移交,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交或延期移交;對拒不移交或延期移交而造成檔案缺失、損毀的,將依照《檔案法》、《檔案管理違法違紀行為處分規定》嚴肅追究責任。
五、組織領導
各級各部門要把檔案接收工作作為一項重要任務,認真謀劃,精心組織,扎實推動,確保完成。
(一)成立工作機構。為加強對檔案接收進館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以市政府黨組成員高立春同志為組長的“檔案集中接收年”領導小組。各單位都要成立相應組織,明確領導和實施人員,負責對檔案接收進館的具體工作,確保檔案接收進館工作的順利完成。
(二)強化業務指導。市檔案局做好檔案接收的指導工作,對檔案整理存在問題的單位要及時指導,盡快完善整理。
(三)加強督促檢查。堅決防止應交不交的情況發生。檔案移交工作的開展情況將作為對各單位進行檔案達標認定、評先的一項重要依據。
附:邢臺市“檔案集中接收年”領導小組名單
市直單位已進館檔案統計
市直單位應交檔案調查摸底表
二〇一六年三月一日
易地搬遷實施方案范文(13篇)篇七
為加快易地扶貧搬遷步伐,從根本上解決居住在“一方水土養不起一方人”地區貧困人口的脫貧發展問題,依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定》《全國“十三五”易地扶貧搬遷規劃》《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推進精準扶貧打贏脫貧攻堅戰的實施意見》等重要政策文件,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以及中央扶貧開發工作會議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緊緊圍繞“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新發展理念,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扶貧開發工作的系列決策部署,把精準扶貧、精準脫貧作為基本方略,堅持群眾自愿、積極穩妥的原則,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創新投融資模式和組織方式,完善相關后續扶持政策,強化搬遷成效監督考核,努力做到搬得出、穩得住、能致富,確保搬遷對象盡快脫貧,堅決打贏易地搬遷脫貧攻堅戰。
(二)基本原則。
1.精準識別,精準搬遷。瞄準“一方水土養不起一方人”地區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提高搬遷對象精準識別和動態管理水平。易地扶貧搬遷各項政策、各項資金都要精準集聚,優先保障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搬遷安置和后續脫貧,防止“大水漫灌”。
2.群眾自愿,應搬盡搬。充分尊重搬遷群眾意愿,不搞強迫命令。努力做到對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應搬盡搬,并統籌處理好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與農村低保戶、特困戶等同步搬遷人口的關系,確保有序搬遷、平穩搬遷、順利搬遷。
3.保障基本,完善配套。嚴格按照“保障基本、安全適用”的要求,做好建檔立卡搬遷人口安置住房的規劃和建設,防止因建房面積過大而增加搬遷群眾負擔,防止建檔立卡搬遷人口因建房而負債。統籌規劃、合理布局,新建的住房要符合美麗鄉村規劃,做到新房與新村同步建設。切實做好安置區配套基礎設施和基本公共服務設施建設。
4.整合資源,穩定脫貧。緊密圍繞搬遷對象脫貧目標,把扶持搬遷對象后續發展擺在更加重要位置,堅持因地制宜、多措并舉、精準施策,整合各類涉農資金,積極拓寬搬遷對象穩定增收渠道,實行搬遷安置與產業發展并重,增加收入和提高素質并重,努力提高搬遷對象的自我發展能力。
(三)主要目標。“十三五”期間,爭取完成對居住在偏遠自然村、地災隱患點、生態保護區等有搬遷意愿農戶的搬遷任務,其中國定建檔立卡貧困戶人口5.9--8.5萬人(目前我省有搬遷意愿的國定建檔立卡貧困戶人口約5.9萬人,考慮到因災因病等因素可能導致新增返貧,“十三五”期間國定建檔立卡貧困戶搬遷人數在5.9—8.5萬人之間根據實際進行動態調整),做到立足實際、應搬盡搬。實施搬遷后,搬遷對象住房條件明顯改善,生活水平明顯提高,收入結構明顯多元,經濟收入整體提高,全面實現脫貧致富,安置區基礎設施明顯改善,公共服務設施基本配套,遷出區水土流失趨勢得到有效遏制,生態環境有較大改善。
(一)搬遷對象。主要包括建檔立卡貧困戶和其他需要搬遷農戶,主要為:偏遠自然村農戶、地災隱患點農戶、生態保護地需搬遷農戶、災后需重建農戶,以及居住在危舊房需集中重建的建檔立卡貧困戶等。
(二)搬遷方式。包括自然村整村搬遷和分散搬遷兩種,鼓勵整村搬遷集中安置。對于偏遠自然村且有意愿搬遷的農戶,應采取自然村整村搬遷方式為主。
(三)安置方式。按照群眾自愿、應搬盡搬的原則,綜合考慮水土資源條件和城鎮化進程,主要采取集中安置與分散安置相結合的方式,鼓勵引導集中安置。
1.集中安置。依托中心村、集鎮、縣域和工業園區周邊附近交通便利、公共服務配套水平高和就業條件好的地方,采取統規統建或統規自建的方式,引導搬遷群眾集中安置。
2.購房安置。購買集鎮、中心村空置的安全、實用二手房以及在城鎮有穩定收入來源、到城鎮購房的,均可享受搬遷同等補助政策。
3.插花安置。依托安置區已有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以及土地、空置房屋等資源,由當地政府采取回購空置房屋、配置相應耕地等資源安置部分搬遷對象。
4.投親靠友等其他安置方式。引導搬遷對象通過進城務工、投親靠友等方式自行安置,除享受造福工程扶貧搬遷補助政策外,遷出地和遷入地政府應在戶籍轉移、社會保障、就業培訓、公共服務等方面給予支持。
三、建設內容。
(一)搬遷群眾住房建設。
困戶搬遷安置,要按照節約集約用地和經濟安全實用的原則以及相關政策,嚴格控制建筑面積。新建住房結構設計應執行相關建筑規范和技術標準,確保住房質量和安全。
(二)集中安置區基礎設施建設。
按照“規模適宜、功能合理、經濟安全、環境整潔、宜居宜業”的原則,配套建設安置區水、電、路、基礎電信網絡及垃圾、污水處理設施等基礎設施。建設內容主要包括:改善出行條件,滿足群眾正常的生產生活需求,全面硬化安置區主干道;根據對安置區供配電調查情況,實施電力擴容及線路改造;努力解決搬遷群眾飲水安全問題;全面實現廣播電視、寬帶戶戶通;對安置區村社公共活動場所周邊、主要道路兩側、院落四周進行綠化、美化。建設標準執行相關行業標準。
(三)公共服務設施建設。
集中安置區可依托現有幼兒園、小學、初中實施學前教育和義務教育的,盡量不再新建相關教育設施;現有設施規模小、分布零散、設置不均衡的,根據需要增加新建或擴建。規劃為每個集中安置區配套建設一個群眾活動小廣場。根據安置區實際情況和需要規劃建設安置區村委會。根據安置區搬遷群眾實際需求規劃建設分散供養養老院。為優化安置區環境,實現垃圾定點收集,規劃實施農村衛生環境綜合整治工程。功能布局、規模配置和建設標準等,按照國家相關行業標準、技術規范和安置區建設規劃執行。
同時,結合相關部門工作部署,優先安排土地整治項目,對于整村搬遷后的原宅基地進行土地復墾整治,積極開展遷出區生態恢復工作。
四、補助標準。
(一)國定建檔立卡貧困戶。
每人可享受補助不少于25000元,包括中央預算內投資補助7000元、地方政府債券10000元、專項建設基金5000元,以及省級財政補助不少于3000元(在每人補助3000元基礎上每戶追加補助3000元,困難計生戶、少數民族戶、貧困殘疾人戶等對象還可享受政策疊加,即困難計生戶每戶追加補助3000元、少數民族戶按家庭人口每人追加補助1000元、貧困殘疾人戶按家庭人口每人追加補助1000元)。在集中安置區建房的國定貧困戶,縣級可從人均10000元的地方政府債券和人均5000元的專項建設基金中切出不高于10%的額度統一用于安置區基礎設施建設。同時,各地可根據需要,從農發行、國開行提供的人均不超過3.5萬元的易地扶貧搬遷專項貸款中切出部分資金用于安置區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等建設。搬遷安置任務完成后,專項貸款剩余部分可用于對貧困戶的后續扶持。
(二)省定建檔立卡貧困戶。
期低息貸款,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20年,利率按人民銀行基準利率下浮10%以內,市、縣兩級政府要給予一定比例貼息支持。
(三)同步搬遷的非貧困戶。
省級財政按家庭人口每人補助3000元,同時享受造福工程相關政策疊加補助;由農發行、國開行提供一定額度長期低息貸款,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20年,利率按人民銀行基準利率下浮10%以內,市、縣兩級政府要給予一定比例貼息支持。
五、投資估算與資金籌措。
(一)投資估算。
“十三五”期間,全省搬遷25萬人以上。以每人平均建房投資3萬元、配套基礎設施建設2萬元、公共服務設施建設1萬元測算,全省易地扶貧搬遷共需150億元以上,實際投資根據搬遷人數進行調整、確定。
(二)資金籌措。
1.中央預算內投資。爭取中央預算內投資補助4.55--5.95億元(按國定建檔立卡貧困戶每人爭取補助7000元測算),主要用于規劃范圍內建檔立卡搬遷人口住房建設。
在內的安置區配套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建設。
3.專項建設基金。通過國家開發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發行專項建設債券設立的專項建設基金,為市場化運作的省級投融資主體注入3.25--4.25億元(國家對建檔立卡貧困戶易地搬遷每人提供0.5萬元的中央專項建設基金)項目資本金,主要用于規劃范圍內建檔立卡搬遷人口住房建設,以及包括同步搬遷人口在內的安置區配套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建設。
4.省級造福工程專項資金。省級財政建房補助資金9億元以上,用于搬遷戶住房建設補助。
5.集中安置區基礎設施建設資金。安排資金4億元以上,用于集中安置區基礎設施建設。
缺口資金118--123億元,除引導農戶自籌約50億元資金外,主要通過爭取由農發行和國開行提供易地扶貧搬遷長期貸款以及其他投融資渠道解決。
六、融資模式。
(一)資金承接、發放與使用。
委托福建建工集團總公司按照國家有關文件規定組建福建省扶貧開發投資有限公司,作為省級投融資主體,承擔全省易地扶貧搬遷等扶貧開發工作的投融資任務。國家下達我省地方政府債和專項建設基金額度,分別由省財政和農發行福建省分行、國開行福建省分行注入易地扶貧搬遷省級投融資主體作為項目資本金。
農發行福建省分行、國開行福建省分行按照本實施方案確定的易地扶貧搬遷任務,將專項貸款規模分批發放至省級投融資主體,貸款份額由農發行福建省分行、國開行福建省分行各自承擔50%,利率按國家政策執行優惠利率,期限原則上不超過20年。建檔立卡貧困戶易地扶貧搬遷長期貸款,由省級投融資主體統貸統還,并按照市場化原則與縣(市、區)扶貧開發投融資平臺簽訂相關協議。有易地扶貧搬遷任務的縣(市、區)要成立相應的投融資平臺或指定現有平臺承接扶貧開發投融資業務,并作為承貸主體,負責向省級投融資主體提出貸款申請。貸款獲批后,省級投融資主體根據工程建設進度和資本金到位情況,分批發放貸款資金給縣(市、區)投融資平臺,由市縣實施主體建設使用,實行專款專用。非建檔立卡貧困戶易地扶貧搬遷貸款,由項目所在地的縣級投融資平臺直接與農發行及國開行等金融機構簽訂貸款協議,并承擔還款責任。
(二)貸款品種。
1.扶貧搬遷地方政府補助資金專項貸款。主要用于地方政府為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易地扶貧搬遷住房建設提供補助資金。對于納入“全國扶貧信息網絡系統”易地扶貧搬遷統計數據范圍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的專項貸款,按人民銀行基準利率下浮20%以內執行;對于地方政府給予搬遷補助政策的其他搬遷改造人口的專項貸款,按人民銀行基準利率下浮10%以內執行。
2.扶貧搬遷集中安置區基礎設施建設貸款。主要用于扶貧搬遷安置區的水、電、路、氣、網等配套基礎設施和教育、衛生、文化等公共服務設施建設,以及原居住地的復墾及整理等相關項目。項目中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占易地扶貧搬遷人口50%以上的,按人民銀行基準利率下浮20%以內執行;項目中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占易地扶貧搬遷人口50%以下的,按人民銀行基準利率下浮10%以內執行。
七、支持政策。
(一)財政政策。積極爭取中央財政加大對我省建檔立卡貧困戶易地搬遷的支持力度;整合省直部門涉農資金,統籌用于集中安置區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
(二)土地政策。新增建設用地年度計劃指標優先保障集中安置區用地需要;用好用足用活土地增減掛鉤政策,收益主要用于群眾搬遷改造和集中安置區基礎設施建設。
(三)金融政策。人民銀行福州中心支行會同省財政廳等有關部門指導農發行福建省分行、國開行福建省分行落實和銜接好易地扶貧搬遷所需信貸資金,做好相關金融服務,并加強督促檢查。
同時,結合相關部門工作部署和政策落實,在產業發展、就業創業、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等方面,對搬遷群眾及集中搬遷安置區予以傾斜支持。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嚴格落實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的管理體制。省級政府對易地扶貧搬遷工作負總責,重點做好實施方案編制、確定目標任務、制定配套政策、監督檢查、考核驗收等工作。市縣政府是易地扶貧搬遷的組織實施主體,負責搬遷對象的組織動員、審查認定、安置區選址,以及落實建設用地和工程組織實施,確保完成建設任務。各級黨委、政府要堅持把易地扶貧搬遷作為改善民生、推進農村發展、加快城鎮化進程、建設美麗鄉村的重要抓手,并列入各地為民辦實事項目,加強領導,層層落實責任。
(二)科學規劃布局。堅持把易地扶貧搬遷規劃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的總體框架,把易地扶貧搬遷與小城鎮發展、工業園區開發、新農村建設、災后重建有機結合,一起規劃。堅持集中安置為主,盡可能地將搬遷群眾集中安置在集鎮所在地、工業集中區周邊和中心村,做到一次規劃、分步實施,逐步到位。
(三)創新搬遷模式。堅持住房模式多樣化,既可統一安排宅基地,統一規劃,每戶一宅;也可群眾集資統一建設公寓式套房住宅,每戶一套;還可幾戶合作,集中聯建。堅持建房方式多樣化,各地要在統一規劃設計的基礎上,建房方式不拘一格,可以依托親朋好友出工出力建房,也可由鄉村統一交由有資質的施工隊承包代建。
(四)多方籌措資金。要建立健全“以財政補助為導向、群眾投入為主體、有關部門資金整合、社會力量大力支持”11的投入機制,市、縣兩級財政和鄉村集體也要不斷加大易地扶貧搬遷投入,還要通過發動群眾投工投勞、外出鄉親集資、社會捐贈等方式增加投入。
(五)注重后續發展。以建檔立卡搬遷人口為扶持對象,依據不同搬遷安置模式,通過統籌整合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和相關涉農資金,支持發展特色現代農業、現代服務業等,探索資產收益扶貧等方式,確保實現穩定脫貧。堅持改善生產生活條件與發展經濟并重,把易地扶貧搬遷和新農村建設、中心村建設結合起來,不斷提高搬遷群眾的自我發展能力,拓寬增收渠道,提高生活質量。搬遷任務完成后,易地扶貧搬遷相關剩余資金可用于對建檔立卡搬遷人口的后續扶持。要根據每一個搬遷戶的實際情況,有針對性地制定和采取發展致富措施,力求做到“搬得出、穩得住、能致富”。
(六)堅持規范運作。要注重加強項目管理,規范運作。易地扶貧搬遷項目要嚴格按照投資項目相關管理規定執行。在搬遷對象的篩選確定上,嚴格按照標準,實行公開公示。在項目建設過程中,加強檢查監督,實行施工進度月報制度。在專項資金管理使用上,要嚴格按照《福建省財政扶貧資金項目管理辦法》的規定以及相關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實行項目報賬制和公告公示制,防止套取挪用資金。省級投融資主體要按照“物理隔離、封閉運行”的要求規范運行。
(七)強化監督考核。出臺易地扶貧搬遷工作成效考核辦法,明確考核指標和具體考核步驟。通過采取主管部門考核、加強貸款管理、委托第三方評估等多種方式,對易地扶貧搬遷工程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實現對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的考核全覆蓋。一是主管部門考核。省農業廳、發展改革委會同省財政廳、國土廳、人民銀行等有關部門建立健全監督考核機制,采取重點地區抽查、扶貧開發建檔立卡信息系統監測評估等方式,對搬遷對象選擇、規劃和年度計劃實施、信貸資金及項目資本金運作、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政策運用、搬遷對象脫貧銷號等情況進行檢查,并將檢查和監測結果作為考核依據。二是加強貸款管理。農發行福建省分行、國開行福建省分行按照各自總行易地扶貧搬遷貸款管理辦法要求,加強風險識別和風險防范,加強貸前審查、貸中管理和貸后信貸資金監管,嚴格貸款用途管理,對貸款支持對象是否精準、貸款資金是否專款專用等進行監督檢查,并作為貸款發放與回收的重要依據。三是委托第三方評估。委托社會組織以及咨詢公司、科研院所等第三方評估機構,通過監測數據分析、實地調研等方式,對易地扶貧搬遷工程實施進展、資金使用、搬遷對象脫貧發展等情況開展第三方獨立評價。
易地搬遷實施方案范文(13篇)篇八
隨著信息系統規模的擴大,數據中心機房無論從面積、配套基礎設施等各個方面都逐漸不能滿足需求。
針對這種情況,大多數供電局選擇重建機房。
如何將服務器、存儲、網絡等設備遷移到新機房,則是一個較為棘手的問題。
通過分析,發現機房搬遷存在兩個難點。
一是搬遷風險大,許多設備早已過保修期且比較陳舊,因此設備安全性和數據安全性的保障顯得尤為重要。
二是對用戶有較大的影響,機房遷移對業務工作的開展影響較大,甚至是整個單位的業務中斷,導致嚴重后果。
因此,搬遷前要做好大量的準備工作,制定周密的搬遷計劃,提供相應的預防措施、補救措施,最大程度保證數據和應用系統的安全。
1 搬遷方案
為了使搬遷對應用系統的影響降至最小,可采用在線搬遷的方式,即建立平滑的網絡過渡環境,以數據存儲為核心,保障網絡和應用系統的穩定性、連續性,最大程度縮短系統運行的中斷時間。
搬遷方案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設備搬遷方案,主要內容為搬遷設備統計、搬遷配套工具、搬遷日程和人員安排、搬遷后設備位置平面圖。
(2)網絡割接方案,包括網絡割接流程以及割接前后網絡拓撲變化。
(3)系統及數據備份方案,包括備份方式以及時間。
(4)應急方案,包括硬件故障、操作系統故障、數據庫及應用系統故障、存儲設備及數據故障應急方案。
在方案中,首先要確定需搬遷設備清單,并對設備進行分類;其次按照系統劃分設備,安排合理的搬遷次序。
核心系統可在周末或者工作日的晚上搬遷,非核心系統可在工作日搬遷。
對于雙機運行的設備可先對備用系統搬遷、調試、正常運行后,再將主機搬遷至新機房。
搬遷前準備(延伸idc網絡) 放大圖片
圖1 搬遷前準備(延伸idc網絡)
2搬遷步驟
搬遷前制定通知,把搬遷過程的停機安排統一發布,然后提供一個熱線電話和信息部聯系,負責協調各個專業的搬遷事宜。
(1)信息發布:信息部門提前進行信息發布,告知具體搬遷時間計劃。
(2)網絡互連:確定新數據中心機房和舊機房的光纖線路連通。
(3)檢查機房環境條件和可用性:檢查新機房空調、供電、消防、綜合布線等設備正常運行的條件具備,同時進行網絡聯通性測試,保證網絡的可用性。
(4)應用管理員檢查確認應用是否正常運行,主機管理員檢查確認主機是否正常運行。
(5)數據備份:搬遷前,做好該系統的相關備份。
(6)確認搬遷工具到位。
(7)確認關鍵業務系統相關廠家提供熱線支持或現場支持。
(8)應用管理員退出應用,主機管理員停運主機,再由各搬遷組進行主機的拆卸、清潔、搬遷、上架及網絡/kvm接入等工作,設備搬遷過程中應做好設備的防碰撞、防灰塵、防水等,同時必須嚴格按照設備布局圖、設備背面接線圖完成設備的上架、接線等工作。
(9)主機管理員通電啟動設備,并進行主機測試,應用管理員負責應用測試。
(10)設備正常運行后,各搬遷組及時更新設備及連接線的標識。
建議人員變遷和系統搬遷分期進行。
即人員在新大樓辦公,系統在舊大樓,人員辦公穩定后,再逐步遷移系統。
3 前期準備要扎實
為了減少出錯、順利遷移,需要在搬遷前完成以下工作。
(1)檢查新大樓辦公區環境(電源、家具、電話、網絡)是否具備。
檢查數據中心機房環境是否具備(裝修、電源、接地、防雷、綜合布線、溫濕度)等。
(2)新大樓和舊大樓之間的光纖網絡保障連接順暢,用至少2對光纖將新大樓聯入舊大樓的idc數據中心網。
(3)完成設備按照局域網、城域網及idc內部網建設要求進行搬遷及更改相應配置,從而實現新大樓局域網的搭建,并實現與城域網的聯網。
實現新大樓數據中心網絡的搭建,并實現和城域網的.聯網。
(4)制定新機房服務器布局表。
在搬遷前要提供詳細的設備搬遷后的機柜位置擺放圖、設備連線圖以及物理連接圖,從而最大程度保證搬遷的科學有序性。
(5)各系統管理員需做好系統應急預案的準備,并根據系統情況落實是否需聯系系統廠商到現場協助系統搬遷,以確保及時、妥善地處理設備搬遷可能引起的安全事件。
(6)服務器設備要進行備件準備。
(7)準備好搬遷需要的設備、工具以及輔材、耗材。
(8)在搬遷前24小時對應用系統進行備份工作。
(9)確定好搬運公司,完成機房及搬遷通道的檢查及搬遷運輸路線的確認。
4 注意事項
(1)搬遷前新機房要進行光纖、雙絞線的測試工作。
舊機房的服務器導軌是否都與新機房機柜間柜相符合,需提前確認。
(2)應用及設備的停運、啟動等操作必須嚴格按照現場操作規程執行;各類設備都有明確的測試方法;準備好應用軟件,包括中間件、數據庫、應用軟件等安裝程序需在搬遷前進行集中準備、歸檔。
(3)數據的備份在系統遷移前,如有條件一定要做好重要系統的操作系統備份(磁帶機備份),確保數據的完整性和正確性。
(4)設備標簽在搬遷過程中,注意對標簽的保護,防止標簽的脫落,尤其是服務器的小配件及螺絲,拆卸時作好標簽,以免對后面的重組造成影響。
(5)設備關機并切斷電源后,需等到設備內部原件充分放電后才可拆遷,以盡量減少系統搬遷過程中原件損壞的可能。
(6)責任到人,設備的運輸時要登記、運輸都要有專人負責。
(7)搬遷人員應戴上放靜電手套,設備搬遷過程中盡量做到輕放,避免碰撞;在新舊機房外進行打包和搬遷。
(8)搬遷使用車輛應通過年檢和具備相關安全合格證,駕駛員應擁有駕駛證,并有搬遷車輛駕駛經驗,搬遷車輛運行前駕駛員精神狀態良好。
(9)設備搬遷后必須按原接入情況進行網絡及存儲的接入,保證各系統設備的連接方式及運行環境保持不變。
(10)搬遷相關人員要有一個集中辦公的地方,供搬遷期間辦公使用。
搬遷過程中出現問題時間長的情況下,需輪班作業,以保證充裕的精力和體力。
5 應對措施
搬遷過程中易引發硬件損壞、人員傷害、應用故障等三方面的風險,針對他們,至少應采取以下措施。
(1)注意觀察工作人員的身體狀態、精神狀態,若不符合工作要求應安排合適人員替換。
(2)搬遷、拆下、安裝設備應輕卸輕放、過程中要有安全監護人負責全程引導、監護。
(3)運輸前先用包裝紙、海綿等物品加固設備,運輸路線選擇較平穩路段。
(4)用ups輸出電源進行設備調試、運行等需加電操作。
工作場所應安全用電,應使用安全合格的工器具,規范操作,防止誤碰帶電設備。
(5)編制系統重啟作業指導書和系統故障應急操作票,并在搬遷前實際測試操作的可行性,以確保及時、妥善地處理設備搬遷可能引起的安全事件。
(6)搬遷設備前,檢查新舊大樓間光纖通道能否正常通信;重啟原大樓機房服務器,檢查原大樓機房服務器節點狀態、應用狀態是否正常,實時數據、實時告警數據、數據庫讀寫功能等是否正常,操作系統是否正常、磁盤空間及磁盤文件是否能正常讀寫;對重要的數據、網絡配置等進行備份,便于及時恢復配置或數據。
(7)是系統無法啟動時,逐步從應用軟件、操作系統、網絡配置、硬件設備等逐步排查故障。
安排小型機操作系統、oracle數據庫廠家現場值班,處理意外問題。
6結束語
20xx年10月,惠州供電局新大樓數據中心機房搬遷工作順利完成。
在本次搬遷項目中,經過輔心策劃和周密部署,利用3個周末假期,將承載惠州供電局信息化核心業務的40多套應用系統、近160臺屆服務器和網絡設備安全無誤遷入新機房并順利運行。
本文結合惠州供電局數據中心機房搬遷項目的實施經驗,給出了數據中心機房搬遷任務的解決思路,希望給各兄弟單位提供寶貴的參考資料。
易地搬遷實施方案范文(13篇)篇九
石灘地村位于吳王口鄉東溝,是阜平縣地質災害易發地區之一,地質災害類型主要有崩塌、滑坡和泥石流。
每年進入汛期以后,受強降水誘發,石灘地村地質災害點為我鄉地質災害重中之重。
為切實做好石灘地村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現根據上級精神,結合該村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 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精神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人為本,主動避災。
堅持“群眾自愿、政府主導、陽光操作”的原則,以“整體搬得出,長期穩得住,逐步富得起”為目標,通過搬遷,提高災區人民的抗災水平和能力,確保災區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改善災區人民的生產生活條件。
二、目標任務
從今年起,兩年內對居住在石灘地自然村地質災害隱患點的群眾,在自愿的基礎上,實施移民搬遷,使他們搬遷后的抗災能力明顯增強。
三、 基本原則
1、自愿搬遷原則。
2、政府主導原則。
3、整體搬遷原則。
在地質災害易發區內,對威脅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且具備避災搬遷條件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實施整體搬遷移民。
四、搬遷方式及投資估算
1、部分搬遷
將地質災害最嚴重地點內的的21戶,71人實施搬遷。
共需投資326.8萬元。
其中:集中購買建房用地10畝(包括道路、廁所等用地),每畝4.25萬元,共計42.5萬元;房屋建筑費,每人平均按新建磚混結構房屋30平米,按阜平縣最低建筑價格水平每平方米0.11萬元,71人,共需234.3萬元;水電路等配套基礎設施共50萬元。
2、整體搬遷
將石灘地自然村實施整體搬遷,涉及到97戶,298人,共計需投資1260.9萬元。
其中:集體購買建房地30畝(包括道路、超市、文化廣場等用地),每畝4.25元,共計127.5萬元;房屋建筑費,每人平均按新建磚混結構房屋30平米,按阜平縣最低建筑價格水平每平方米0.11元,298人,共需983.4萬元;水電路等配套基礎設施共150萬元。
五、資金來源
1、建議將地質災害治理費轉為移民搬遷費
2、建議將危房改造和移民搬遷款整合使用
3、村民自籌
六、 實施步驟
1、搬遷對象核查。
村“兩委”干部要準確核實石灘地自然村地質災害點的居住戶數和居住人口,此項工作爭取在7月底完成。
2、制定避災移民搬遷規劃。
制定石灘地村地質災害點詳細的工作方案和避災移民搬遷規劃,包括移民搬遷的組織、搬遷對象的核實確定、安置點的選擇、基礎設施建設等。
3、做好移民搬遷前期準備。
對今年確定的避災搬遷點要采取各種行之有效的手段進行宣傳,讓群眾充分認識到地質災害隱患的嚴重性,讓群眾自愿搬遷,務求隱患點整體整體搬遷。
積極開展安置點用地的報批、征地、建設規劃,以及水電路等基礎設施的報批和建設等。
今年的搬遷安置點前期準備8月底完成,并落實好搬遷安置戶建房用地。
4、組織實施避災移民。
完成移民新建房屋的建設和水電路等基礎設施的建設,組織移民戶有序搬遷,完成補助資金的`撥付,完成相關檔案資料的搜集、整理和報送工作。
六、 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石灘地村地質災害移民搬遷工作領導小組,由村支部書記任組長,村主任為副組長,具體負責移民搬遷工作。
2、嚴格規范操作。
堅持“政府主導、群眾自愿、陽光操作”的原則,確保村民整體搬得出、長期穩得住、逐步富得起。
為深入貫徹落實自治區黨委《關于貫徹落實中央扶貧開發工作重大決策部署堅決打贏“十三五”脫貧攻堅戰的決定》(桂發〔20**〕15號),加快推進扶貧移民搬遷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目標任務
堅持統一規劃、分期實施、群眾自愿、積極穩妥的原則,以集中安置為主、分散安置為輔,采取依托縣城、重點鎮、產業園、鄉村旅游區、中心村安置和插花安置等方式, 20**—2020年,全區搬遷建檔立卡貧困人口100萬人。
其中,20**年搬遷30萬人(含20**、20**年自治區下達計劃搬遷建檔立卡貧困對象10萬人),2017年搬遷30萬人(含20**、20**年自治區下達計劃搬遷建檔立卡貧困對象7萬人),2018年搬遷23萬人,2019年搬遷17萬人,2020年進行搬遷掃尾工作。
二、政策措施
(一)明確扶貧移民搬遷重點對象。
扶貧移民搬遷的重點對象是居住在深山、石山、高寒、荒漠化、地方病多發等生存環境差、不具備基本發展條件,以及生態環境脆弱、限制或禁止開發地區的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和經過精準識別需要同步搬遷的其他農戶,優先安排位于地震活躍地帶及受泥石流、滑坡等地質災害威脅的貧困人口。
確需與建檔立卡貧困對象同步搬遷的其他農戶,由各縣原則上按不超過本地搬遷規模10%的比例確定并分年度實施。
搬遷對象最終以項目縣人民政府進村入戶調查造冊、經戶主簽字同意后列入當年扶貧移民搬遷實施方案的對象為準。
因采礦沉陷、開發占地、工程建設、城鎮擴建等原因需要搬遷的人口,不得列入扶貧移民搬遷安置范圍。
(二)堅持規劃引導。
自治區、市、縣要充分發揮規劃的引領作用,編制各級扶貧移民搬遷工程“十三五”規劃,搬遷規模不足4萬人的市可不編制市級規劃,搬遷規模不足6000人的縣可只編制扶貧移民搬遷工程實施方案。
扶貧移民搬遷規劃或實施方案要將搬遷任務明確到村到屯到戶到安置點,繪制20**—2019年移民搬遷“紅線圖”,其中20**—2017年要明確移民“從哪里來到哪里去”,2018—2019年要明確移民“到哪里去”;要明確年度搬遷任務、安置方式、建設任務、投資估算和資金籌措方案、后續發展和管理、政策保障措施等。
(責任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扶貧辦,各市、項目縣人民政府)
(三)創新移民搬遷安置方式。
1. 實施梯度搬遷。
以縣城為龍頭,充分發揮縣城作為政治、經濟、文化中心的資源優勢,帶動縣、鄉、村“三級聯動”。
根據搬遷戶意愿和選擇,對貧困群眾中有勞動能力、家庭經濟條件相對較好,尤其是已有家庭成員在縣城或產業園區、旅游景區務工的,引導他們進縣城進產業園區進景區集中安置;對條件稍差或要求留在鄉鎮安置的搬遷對象,集中安置到鄉鎮所在地;對沒有離鄉意愿、自身條件差(包括一些“五保戶”、智障和殘疾人員)、打算長期在農村發展的貧困人口,搬遷安置到中心村(包括敬老院、養老院)。
2. 按不同對象實施分類搬遷。
(1)對經過精準識別需要整村整屯搬遷的實行整體搬遷。
重點支持以自然村落為單元的整體遷出方式,特別是對20戶以下扶貧成本極高的自然村(屯)實施整體搬遷,遷出地原則上不再安排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項目。
(2)對特殊貧困群眾實行差別化搬遷。
通過嚴格的調查評估,確認屬于特殊貧困群體的由政府兜底,把解決這部分特殊貧困群體的搬遷與保障性住房建設結合起來,根據不同搬遷對象采取敬老院、養老院、分散、利用公租房過渡安置和加強小額信貸支持、結對幫扶等辦法解決搬遷住房問題,確保搬得出、不落下。
(3)對歷年異地安置租地群眾實行分層分類搬遷。
對于不用二次搬遷能就地解決租地移民永久性住房的,主要通過常規扶貧方式逐步實現租地移民與土地脫鉤;對于就地解決不了租地移民永久性住房的,通過納入扶貧移民搬遷規劃,進行二次搬遷給予解決,最終實現租地移民與土地脫鉤的目標。
(4)對自主移民遺留的歷史問題實行專項解決。
對建檔立卡農戶納入當地“十三五”扶貧移民搬遷規劃;非建檔立卡搬遷農戶,有序合法引導其搬遷,能列入規劃盡量列入規劃;已脫貧、融入當地生活的自主移民,盡力解決其土地、戶籍等權益合法化問題。
3. 采取集中安置為主分散安置為輔的方式。
(1)集中安置主要包括依托縣城、重點鎮、產業園、鄉村旅游區、中心村安置等。
依托縣城、產業園、重點鎮安置。
結合新型城鎮化建設和產業發展,在縣城、產業園區、重點鎮附近建設集中安置區,安置不具備基本生存條件地區且有一定勞動技能、商貿經營基礎的搬遷對象。
依托鄉村旅游區安置。
挖掘當地生態旅游、民俗文化等資源,因地制宜打造鄉村旅游重點村或旅游景區,引導周邊不具備基本生存條件地區搬遷對象適度集中居住并發展鄉村旅游。
依托中心村安置。
依托靠近交通要道的中心村,新開墾或調整使用耕地建設移民新村,引導本行政村內或周邊行政村居住在生存條件惡劣地區的搬遷對象就近集中安置。
(2)分散安置主要包括插花安置、投親靠友等。
插花安置。
依托安置區已有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以及土地、空置房屋等資源,由當地人民政府采取回購空置房、配置相應耕地等資源安置部門搬遷對象。
投親靠友等其他安置方式。
引導搬遷對象通過進城務工、投親靠友等方式自行安置,除享受扶貧移民搬遷補助政策外,遷出地和遷入地人民政府應在戶籍轉移、社會保障、就業培訓、公共服務等方面給予支持。
各項目縣可從實際出發自行確定安置方式,原則上在本地安置,本地水土資源確難以承載的可酌情考慮跨縣安置。
4.安置點實行統一冠名。
全區所有新建設的扶貧移民搬遷集中安置點統一冠名為“老鄉家園—xxx移民安置小區”,積極打造我區扶貧移民搬遷工作的品牌。
(四)推進移民搬遷安置點建設。
1. 科學規劃移民搬遷安置點。
安置點選址必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建設規劃,避開地質災害隱患點,優先選用存量建設用地,盡量不占耕地或少占耕地,尤其是不得占用基本農田;盡量依托現有基礎設施,統籌規劃建設安置點生產生活配套設施。
安置點規劃和住宅戶型圖樣設計要結合當地特色和民族文化特點,在充分征求群眾意見的基礎上,統一規劃、統一設計、統一風格、統一建設。
(責任單位: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國土資源廳,各市、項目縣人民政府)
2. 創新安置點建設模式。
安置點建設以政府投資建設為主,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農民自建等模式為輔。
3. 控制安置點住房建設標準和建設成本。
按照“保障基本”原則,納入中央和自治區搬遷補助的建檔立卡貧困戶和需要同步搬遷的其他農戶,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不超過25平方米、戶均住房建筑面積不超過90平方米(其中:單人戶每戶不超過40平方米、5人戶以上每戶不超過120平方米),戶均宅基地占地面積不超過80平方米。
人均和戶均建(購)房成本分別控制在4萬元和14萬元以內。
超過上述標準建設增加的投資,自治區不負責籌措,由項目縣人民政府自行解決。
4. 實行差異化建(購)房補助。
(1)自治區確定不同區域基準補助。
自治區按不同區域確定基準補助標準(即最低一檔補助標準):滇桂黔石漠化片區縣(不含“天窗縣”)、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基準補助金額每人不低于2.4萬元;自治區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滇桂黔石漠化片區“天窗縣”、享受待遇縣基準補助金額每人不低于1.8萬元;其他面上縣基準補助金額每人不低于1.35萬元。
各縣實際基準補助標準,由項目縣人民政府根據建檔立卡貧困戶精準識別評分結果、安置區域和安置方式、當地平均建設成本等因素測算確定。
(2)項目縣根據建檔立卡搬遷對象貧困程度確定到人到戶補助標準。
以縣人民政府精準識別劃定的建檔立卡貧困戶分數線為基準,將搬遷對象按一般貧困、中等貧困、特別貧困、極端貧困四種情形進行分檔補助,上下檔之間補助標準相差不超過15%。
安置到邊境0—3公里范圍內的搬遷對象,在相應檔次補助標準基礎上每人增加0.2萬元;屬于人口較少民族的搬遷對象,在相應檔次補助標準基礎上每人增加0.1萬元。
按照上述原則補助后,實際補助金額不得高于控制面積內的實際建(購)房成本。
對差異化補助后仍無法籌措缺口建(購)房資金、又不具備申請移民搬遷建房貸款條件的搬遷對象,經縣扶貧領導小組專題研究同意后,可在控制建設標準內按照以上標準給予全額補助。
(3)與建檔立卡貧困戶同步搬遷的其他農戶住房補助標準。
在規定的住房建設標準內,納入“十三五”全區扶貧移民搬遷規劃、需與建檔立卡貧困戶同步搬遷的其他農戶,由縣人民政府按不高于當地確定的建檔立卡貧困搬遷戶基準補助標準執行,其中安置到邊境0—3公里范圍內的搬遷對象,在相應檔次補助標準基礎上每人增加0.2萬元;屬于人口較少民族的搬遷對象,在相應檔次補助標準基礎上每人增加0.1萬元。
所需的補助資金由縣級人民政府通過統籌自治區、市、縣財政安排的易地扶貧搬遷補助資金、農村危房改造資金等轉型補助資金解決。
(4)縣人民政府應當根據自治區上述住房補助政策,制定本地扶貧移民搬遷住房補助實施方案,明確本地基準補助標準及差異化補助方案,按規定程序在全縣范圍內公示、公開,并在方案制發后10個工作日內報自治區財政廳、發展改革委、扶貧辦備案。
5. 保障安置點相關配套設施建設投入。
自治區統一籌措的資金,首先保障搬遷對象基本住房建設投入,再用于集中安置區相關配套設施建設,不足部分由項目縣通過本級預算安排、統籌整合相關專項資金、項目業主投入、引入社會投資等渠道解決。
分散安置所需公共基礎設施、服務設施、生產經營設施和其他設施投入,由縣納入遷入地基礎設施統籌解決,自治區不另行籌措安排。
遷出區舊房拆除和土地復墾及整理等所需費用,由縣人民政府從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取得的土地出讓純收益中解決。
6. 加強安置點住房保障。
搬遷農戶擁有房屋產權,可按規定進行權屬登記,在取得房屋所有權的10年內不得轉讓,原遷出的宅基地交由村委會統一處置,同時對搬遷移民給予適當的資金補助。
對于符合農村危房改造條件、沒有享受國家易地扶貧搬遷補助的移民戶,每年優先安排一定數量的農村危房改造指標用于移民住房建設,程序與標準按照當年農村危房改造實施方案執行。
有條件的地方可在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中配建扶貧移民安置住房。
對搬遷到城鎮落戶的移民,可結合城鎮保障性住房相關規定,多渠道籌集房源。
安置點住房建設的小城鎮基礎設施配套建設費,可按不低于相對應價格的50%執行。
7. 強化安置點用地保障。
(1)建設用地指標。
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集約節約用地原則、納入廣西扶貧移民搬遷工程年度實施方案的搬遷項目,由自治區優先安排建設用地指標,統籌保障扶貧移民的生產生活用地。
移民搬遷每安置1萬人,安排用地指標不超過1500畝。
在分解下達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指標時,向移民搬遷任務重的縣傾斜。
年度扶貧移民搬遷項目用地,由縣國土資源部門單獨申請,按法定程序報國土資源廳審批。
用地報批時須附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扶貧移民搬遷工程年度實施方案,國土資源廳據此核定并下達搬遷項目新增建設用地指標。
對農民自主建房,不涉及征收為國有的,由有審批權的市人民政府先批準農用地轉用方案,于每年年底前將農用地轉用方案、市發展改革和扶貧部門的移民搬遷任務數證明材料一并報國土資源廳核銷搬遷項目年度用地指標。
(2)建設用地土地價格。
對扶貧移民搬遷工程建設用地的土地價格,根據實際用途和性質,按當地實際使用類別中的最低價格執行。
對采用招拍掛方式出讓土地價格溢價部分,按國家規定扣除有關規費及應計提的各項資金后,由所在縣按項目需要通過預算安排,按規定用于安置點基礎設施建設。
(3)實施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
對納入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劃的扶貧移民搬遷地區,移民騰退的舊宅基地及附屬設施用地,按照增減掛鉤政策實施復墾。
允許滇桂黔石漠化片區縣(含“天窗縣”)和片區外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將部分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節余指標在自治區范圍內使用。
增減掛鉤節余指標優先保障移民安置點住房及配套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用地、產業發展用地等。
(4)對吸收貧困移民就業達到35%或500名以上的工業園區、農民工創業園,自治區給予新增用地計劃指標獎勵扶持。
(5)在自治區權限內,減免辦理土地征收使用等相關費用,涉及的征地、拆遷等問題由項目縣人民政府依法依規解決。
8. 確保安置點用電保障。
國家和自治區扶貧移民搬遷規劃明確的移民搬遷安置點配套供電工程,供電企業要列入農村電網改造升級“十三五”規劃。
符合《農村電網改造升級項目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的,按輕重緩急分年度優先列入自治區農村電網改造升級投資計劃,嚴格按照農村電網技術標準設計、建設,為移民安置點提供110千伏及以下電網設施(含用戶電表)等電力服務。
移民搬遷項目用電報裝實行新建住宅區供配電設施建設維護政策,原則上由建設管理責任單位統一辦理業擴報裝手續,建設維護費用參照保障性住房收費標準執行,統一納入移民搬遷工程房屋建筑費用。
對城鄉低保戶、農村“五保戶”扶貧移民家庭給予每月享受10千瓦時(10度電)免費用電量。
遷出地供電區域配電網不得再次納入農村電網改造升級范圍。
遷出后不再使用的配電網設施由相關管理單位和電力部門提出處置建議。
9. 積極籌措安置點建設資金。
自治區按照移民搬遷建檔立卡貧困人口100萬人,搬遷資金人均6萬元、戶均不超過20萬元,通過主體融資、爭取國家補助資金、加大自治區本級財政投入和群眾自籌等渠道籌措移民搬遷項目建設資金600億元。
具體資金籌措使用方案另行制定。
10. 開展全區地票市場交易。
在南寧市建立全區統一的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周轉指標有償使用交易市場,滇桂黔石漠化片區縣(含“天窗縣”)和片區外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在土地交易市場的交易收入,扣除手續費用外全部用于扶貧移民搬遷安置點建設、舊宅基地及附屬設施拆遷補償、搬遷移民產業發展扶持等。
11. 加強安置點檔案管理。
縣、鄉鎮建立扶貧移民搬遷項目檔案管理制度,按照“一戶一檔、一鄉一冊、一年一卷”的要求,做到檔案齊備,材料規范。
易地搬遷實施方案范文(13篇)篇十
為指導德保縣20xx-20xx年扶貧移民搬遷農戶建(購)房補助工作開展,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脫貧攻堅大數據平臺建設等實施方案的通知》(桂政辦發〔20xx〕9號)的要求,結合我縣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補助對象
補助對象為具有農村戶口,到各鄉(鎮)政府填寫搬遷申請表格并經過審核的、列入年度扶貧移民搬遷計劃的建檔立卡貧困農戶及同步搬遷對象。
二、補助標準制定原則
(一)全縣基準補助標準。
根據自治區的有關文件要求,德保縣屬于滇桂黔石漠化片區縣、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建檔立卡貧困戶基準補助金額每人不低于2.4萬元。
實際基準補助標準由縣政府根據建檔立卡貧困戶精準識別評分結果、安置區域和安置方式、當地平均建設成本等因素測算確定。
(二)安置點住房建設標準和建設成本。
按照“保障基本”原則,納入中央和自治區搬遷補助的建檔立卡貧困戶和需要同步搬遷的其他農戶,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不超過25平方米、戶均住房建筑面積不超過90平方米(其中:單人戶每戶不超過40平方米、5人戶以上的不超過120平方米),戶均宅基地占地面積不超過80平方米。
人均和戶均建(購)房成本分別控制在4萬元和14.4萬元以內。
(三)根據建檔立卡搬遷對象貧困程度確定到人到戶補助標準。
以縣政府精準識別劃定的建檔立卡貧困戶分數線為基準,將搬遷對象按一般貧困、中等貧困、特別貧困、極端貧困四種情形進行分檔補助,上下檔之間補助標準相差不超過8%。
實際補助金額不得高于控制面積內的實際建(購)房成本。
對差異化補助后仍無法籌措缺口建(購)房資金、又不具備申請移民搬遷建房貸款條件的搬遷對象,經縣扶貧領導小組專題研究同意后,可在控制建設標準內按照方案標準給予全額補助。
(四)人口較少民族到人到戶補助標準。
屬于自治區認定的人口較少民族(毛南族、京族、仫佬族)的搬遷對象,在相應檔次補助標準基礎上每人增加0.1萬元,資金來源為中央資金;屬于德保縣認定的人口較少民族(苗族、瑤族)的搬遷對象,在相應檔次補助標準基礎上每人增加0.1萬元,資金來源為縣財政配套。
(五)與建檔立卡貧困戶同步搬遷的其他農戶住房補助標準。
在規定的住房建設標準內,納入“十三五”全區扶貧移民搬遷規劃、需與建檔立卡貧困戶同步搬遷的其他農戶,由縣政府按不高于建檔立卡貧困搬遷戶基準補助標準執行,其中屬于人口較少民族的搬遷對象,在相應檔次補助標準基礎上每人增加0.1萬元。
所需的補助資金由縣政府通過統籌自治區、市、縣財政安排的易地扶貧搬遷補助資金、農村危房改造資金等專項助資金解決。
三、安置方式及住房價格
(一)在縣城集中安置。
一種為縣政府投資建設的以“老鄉家園-德保縣某某移民安置小區”冠名的安置住房,另一種為經過縣政府認可的市場現有房源。
具體戶型、面積、套數根據各年度實施方案確定。
購房價格以各年度公布的購房指導價為準。
(二)在鄉鎮就近安置。
鄉鎮安置點的選址必須避開地質災害隱患點,盡量不占耕地或少占耕地,尤其不得占用基本農田。
在鄉鎮就近安置的安置點建設用地由搬遷村屯農戶自行協商解決,建設用地無法解決的,不列入年度計劃。
由住建部門向安置農戶提供統一的規劃圖和設計圖,農戶自行建設,住房建設價格由住建部門聘請有資質的單位對施工圖紙及實際建設情況進行預算,報財政評審中心審定,并作為住房建設補助的依據。
(三)投親靠友安置。
列入年度計劃的搬遷對象可以通過進城務工、投親靠友等方式自行安置。
選擇投親靠友方式安置的搬遷農戶需獲得親友住房的部分或全部產權,通過審核后方可獲得補助,實際補助金額不得高于控制面積內的實際建(購)房成本。
各鄉(鎮)政府,縣直有關單位:
《20xx年易地扶貧移民搬遷實施方案》已經縣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中共古縣縣委辦公室 古縣政府辦公室
20xx年易地扶貧移民搬遷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及省、市易地扶貧搬遷安置的工作部署,根據政府《關于大力推進易地扶貧搬遷工程的指導意見》(晉政發〔20xx〕29號)、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山西省“十三五”時期易地扶貧搬遷實施方案的通知》(晉政辦發〔20xx〕82號)和《關于印發山西省20xx年易地扶貧搬遷實施計劃的通知》(晉政辦發〔20xx〕83號)和古縣《“十三五”時期易地扶貧搬遷實施方案》,結合我縣實際情況,現就全縣20xx年易地扶貧搬遷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導思想及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基本方略和總書記扶貧開發重要戰略思想,按照省、市決策部署,堅持“政府主導、群眾自愿,量力而行、保障基本,因地制宜、科學規劃,精確瞄準、創新機制,縣級落實、鄉村實施”的要求,對居住在“一方水土養不起一方人”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和確需同步搬遷農戶實施易地搬遷。
加大政策措施支持力度,完善后續扶持政策,明確各級責任分工,確保搬遷對象搬得出、穩得住、能致富,從根本上解決生存發展問題。
(二)基本原則
易地扶貧搬遷要充分尊重群眾意愿,采取靈活安置方式,合理布局安置點和人口規模。
1.堅持與新型城鎮化相結合。
以縣城和全省規劃建設的重點鎮為主要安置地。
要堅持市場化改革方向,整合各類資源,同步統籌建設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確保“五通五有”(通水、通電、通路、通車、通網等,有醫療機構、有學校、有便民超市、有金融服務點、有敬老院或福利院等),增強城鎮集聚產業、承載人口、輻射帶動區域發展的能力,讓搬遷群眾享受城鎮基本公共服務。
2.堅持與產業發展相結合。
縣城建設的易地扶貧搬遷新社區,要與勞動密集型工業園區相結合,與發展二、三產業相結合,化農為工。
積極發展非農產業,統籌考慮安排搬遷戶數與就業崗位,力爭消除“零就業”家庭;重點鄉鎮安置的移民,建房工程與產業開發項目同步安排實施,確實滿足搬遷貧困戶就業創業需求。
3.堅持與舊村開發、村莊撤并相結合。
科學規劃開發利用舊村宅基地和土地,按照不同的開發形式,分步拆除舊村山莊窩鋪,建設規模種植園區、養殖園區;實施宜林宜草開發和恢復性生態保護建設;引入市場機制,發展鄉村旅游。
切實解決行政村過小過散問題,聚集整合資源,調整配置生產要素。
4.堅持與社會保障相結合。
根據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分類認定情況,做好遷出村養老、救助對象、殘疾人的安置和供養工作,做到“四落實”(即按不同的人員分類,落實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農村低保、五保供養、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障標準要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建立健全科學合理的保障標準調整機制。
二、目標任務和搬遷對象
(一)主要任務
20xx年我縣建檔立卡貧困戶搬遷工程涉及7個鄉鎮、96個村、778戶、2601人。
計劃建(購)住房778套,建房總面積6.5萬平方米。
按照安置方式:集中安置496戶1618人,分散安置282戶983人;
按照貧困類型:建檔立卡貧困戶742戶2500人,同步戶36戶101人;
按照安置地點:行政村就近安置138戶373人,新建移民新村安置87戶257人,依托已有配套設施安置135戶521人,貨幣化安置418戶1450人。
(二)搬遷對象
精準扶貧建檔立卡“回頭看”的在冊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其中要優先瞄準無勞動能力、無自籌能力、無安全住房的“三無”特殊困難戶,尤其重點解決“土窯洞”問題,對搬遷規劃區域內符合條件的五保戶和喪失勞動力的特別困難家庭要免費提供住房。
因合戶(以公安部門出具的戶口簿為準)造成易地搬遷的人口數變動的,按照建檔戶和非建檔戶區分,非建檔戶與建檔戶合戶的,以建檔立卡數據庫中的貧困人口人數為準;建檔戶與建檔戶合戶的,以合戶后的人口總數為準。
盡量實現自然村整體遷出,確需同步搬遷的其他農戶,可納入易地扶貧搬遷規劃。
易地扶貧搬遷與采煤沉陷區治理搬遷對象重復的,只享受易地扶貧搬遷補助。
在上述范圍內,各鄉鎮根據工作規劃和實際情況,在農戶自愿前提下,自下而上核定搬遷對象范圍。
搬遷農戶自愿購房的,由個人提出申請,提供購房合同等證明材料,報村委會審核公示,村委會統一申報鄉鎮政府審查,鄉(鎮)政府報縣易地扶貧移民搬遷領導組審核確認。
三、安置方式
統籌考慮水土資源條件、城鎮化進程及搬遷對象意愿,采取集中與分散相結合的安置方式。
對采煤沉陷區貧困村、地質災害貧困村、重要水源地貧困村、農林交錯區貧困村要實施整村搬遷。
根據實際確定抗震區域貧困村安置方式。
其余類型貧困村人口根據情況,選擇整自然村搬遷或者部分搬遷。
(一)集中安置主要方式和要求
根據省、市文件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符合以下條件即為集中安置(遷入原移民新村、新建移民集中安置點、自然莊并入中心村、遷入縣城同一座小區3戶以上的)。
行政村內就近集中安置。
依托靠近交通便利的中心村,引導本行政村內的搬遷對象就近集中安置。
建設移民新村集中安置。
依托新開墾或調整使用的耕地,規劃建設移民新村,引導搬遷對象就近集中安置。
結合新型城鎮化建設,在縣城、工業園區附近建設集中安置區,安置周邊有一定勞務技能、商貿經營基礎的搬遷對象,沉陷區、澗河工業園區限制區等范圍內不能遷入。
依托鄉村旅游區安置。
挖掘當地生態旅游、民俗文化等資源,因地制宜打造鄉村旅游重點村或旅游景區,引導周邊搬遷對象適度集中居住并發展鄉村旅游。
依托已有配套設施安置。
依托已有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以及空地、空置房屋等資源,可由政府統一組織回購空置房屋,配套相應耕地、商鋪等資源,安置部分搬遷對象,嚴格控制價格,享受有關優惠政策。
“五保”集中供養安置。
屬于農村“五保”對象的搬遷對象,實行集中安置和供養。
集中安置的工程項目要統一規劃設計、統一組織建設,由縣政府或者鄉鎮政府按照國家住房建設項目管理有關規定執行。
中心村安置要整體規劃建設,可拆除危舊住房,分期建設新房。
集中安置小型規模可統規自建。
統規自建的集中安置點由村、鄉(鎮)出具證明即可認定;農戶自行購買首套商品住房可憑縣房管部門或有資質的開發商出具的購房手續認定。
(二)分散安置主要方式和要求
貨幣安置。
支持搬遷對象通過進城務工、投親靠友等方式自行安置,給予易地扶貧搬遷貨幣化補助,遷出地和遷入地政府在戶籍轉移、社會保障、就業培訓、公共服務等方面給予支持。
購買現房的原則應為手續齊全的商品房或正在相關職能部門完善手續的水電暖氣設施齊全的現房(各鄉鎮政府與住建部門溝通后落實),享受分散安置補助;購買二手住房、中心村鎮農村宅院需提供有效購房手續或接收地政府出具的證明,享受分散安置補助;易地搬遷貧困戶享受城鎮居民購買保障性住房同等待遇,給予安置補助;符合條件的危房改造戶,由村、鄉鎮簽署意見,報縣易地扶貧移民搬遷領導組核實同意后實施。
四、建設內容
(一)主要任務。
圍繞改善搬遷對象生產生活條件和發展環境,建設住房和必要的附屬設施,以及水、電、路、氣、網、暖等基本生產生活設施,配套建設教育、衛生、文化等公共服務設施。
注重后續產業發展。
搞好遷出區土地整治和生態恢復。
(二)建設標準。
嚴格控制建房面積,按照“保障基本”的原則,新建住房人均不得超過25㎡;宅基地嚴格按照標準執行;購置現有住房杜絕貧困戶因移民搬遷產生額外債務而返貧。
確需同步搬遷的其他人口安置住房建設,縣政府可根據居民生產生活習慣和農戶自籌能力,自行確定面積控制標準。
各鄉鎮要認真研讀政府《關于大力推進易地扶貧搬遷工程的指導意見》晉政發〔20xx〕29號)、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山西省“十三五”時期易地扶貧搬遷實施方案的`通知》(晉政辦發〔20xx〕82號)和《關于印發山西省20xx年易地扶貧搬遷實施計劃的通知》晉政辦發〔20xx〕83號。
(三)建設方式。
移民建房由鄉鎮政府組織實施。
1.修建多層住房:規劃3層以上住房的,由鄉(鎮)政府要統規統建,市場運作,嚴格招投標程序,嚴把住房標準關、安全監督關和工程質量關,要吸收移民戶代表全程參與工程監督。
2.修建低層住房:鄉(鎮)政府摸清底數,分類規劃,分類修建,在統一規劃設計基礎上,可由移民戶自主建房。
3.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由鄉鎮政府統一規劃設計、統一招投標、統一施工建設。
(四)建設期限。
易地扶貧搬遷建設工期為二年。
具體指標要求是:當年做到集中搬遷安置工程開工率100%,分散自主搬遷對象全部審核、確認,工程投資完成率達到60%以上;第二年要實現集中搬遷安置建房工程完工、逐步入住,分散自主搬遷對象補助到位、落實安置,工程投資完成率達到100%。
(五)補助標準。
根據中央、省、市易地扶貧搬遷補助標準的相關規定,對于集中安置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人均建房補助2.5萬元,配套基礎設施戶均補助2.1萬元,配套公共服務設施戶均補助1.77萬元,配套設施資金統籌集中使用。
對于分散安置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人均建房補助2萬元。
對于確需同步搬遷的人口,人均建房補助1.2萬元,配套設施可以與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共享。
縣政府可根據財政狀況,適度提高同步搬遷人口的補助標準,但不能高于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的補助標準。
除上述補助外,剩余建房資金由搬遷戶自籌解決,對于確實沒有能力自籌資金的困難戶,可免于自籌,具體由縣政府或鄉鎮政府在實際工作中把握。
縣政府根據搬遷成本、貧困程度實施差異化補助,統籌安排到戶,重點向特困戶、貧困殘疾戶傾斜。
同時,縣政府可根據工作實際,調劑使用建房補助、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補助。
其中:建房補助與基礎設施補助調劑比例控制在10%以內,基礎設施與公共服務設施補助調劑比例控制在20%以內,公共服務設施補助不足部分,通過統籌整合使用財政資金解決。
土地整治、遷出區生態恢復和產業發展資金,縣政府可根據規劃要求和實施項目資金需求,在建檔立卡貧困搬遷人口每人不超過1.62萬元的額度內提出貸款需求。
五、資金及項目管理
(一)資金規模
20xx年易地移民搬遷工程總投資8437.9萬元,其中:建房補助5879.7萬元,基礎設施補助966萬元,公共服務設施補助814.2萬元,農戶自籌778萬元。
集中移民建房補助:1517人×2.5萬+101人×1.2萬=3913.7萬元
集中移民基礎設施:460戶×2.1萬=966萬元
集中移民公用設施:460戶×1.77萬=814.2萬元
分散移民建房補助:983人×2萬=1966萬元
移民戶自籌:778戶×1萬=778萬元
總投資:3913.7+966+814.2+1966+778=8437.9萬元
(二)資金管理
縣政府設立易地扶貧搬遷共管賬戶,根據《山西省易地扶貧搬遷資金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省、市級下達到縣級的建房資金、統籌資金、貸款和群眾自籌等建設資金,以及土地出讓、商業開發收益資金全部集中到共管賬戶,由縣財政部門、扶貧部門共同管理,共同簽字核報、撥付資金。
1.建房補助資金:應全部用于購建住房,直補到戶,不得直接以現金的方式予以發放;
2.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補助資金:全縣統一統籌集中調配使用。
新建移民集中點鄉(鎮)制定實施方案,工程開工后,按進度按一定比例分批次申請補助資金,項目工程經驗收合格后,撥付完畢。
3.財政資金負擔相關費用:縣財政負擔移民戶住房第三方機構驗收,移民集中點物探、規劃、設計、工程監理等相關費用。
(三)驗收辦法
可由縣政府購買服務,委托第三方機構對工程進行驗收。
縣易地扶貧移民搬遷領導組按20%抽查無誤后,撥付建房補助資金。
原則上移民戶自建房主體完工補助資金撥付一半,移民戶入住后全部撥付。
購置住房入住后全部撥付。
(四)后續措施
根據農村宅基地“一戶一證”的規定,搬遷戶享受扶貧補助政策后,原宅基地使用證由國土部門按相關政策辦理。
組織對搬遷后的偏僻自然村或整村搬遷的自然村的舊宅基地、房屋進行調查摸底,實行住新拆舊,在簽訂拆遷安置補償協議書后進行復墾,對搬遷戶宅基地和房屋合理作價補償;復墾面積轉為城市建設用地指標,城市新增建設用地優先用易地搬遷復墾土地置換,土地級差收益按一定比例分配給搬遷對象,以激勵移民拆除舊房。
搬遷戶對搬遷舊村耕地、林地的承包經營權交易獲得的收益,全部返還搬遷農戶,讓搬遷群眾分享資源開發、生態建設成果。
保障搬遷戶各項權益。
尊重搬遷戶意愿,在縣城安置的可申請將戶口遷入城鎮;在農村安置的可申請將戶口遷入新的農村。
子女上學、農村養老保險、新型合作醫療、社會救助等政策隨戶口遷移,由遷入地政府負責協調落實。
切實保障搬遷群體中適齡兒童少年教育權益,教育行政部門要按照相對就近的原則為移民安置點合理劃分學區。
所在地政府要根據安置點的人口數和周邊學校容量情況,對規模較小、容量有限的學校進行改擴建。
對成規模的移民安置點,要規劃建設相應規模的中小學和幼兒園,保障移民搬遷群體中適齡兒童少年就近接受義務教育。
探索實行不動產登記制度。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在易地扶貧移民搬遷領導組的領導下,由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掛帥,分管領導牽頭主抓,把易地扶貧搬遷工作作為脫貧攻堅最艱巨的任務,擺上重要議事日程。
縣易地扶貧移民搬遷領導組要充分發揮好統籌協調作用,發改、財政、國土、住建、環保、林業、民政、農發行等單位和各鄉鎮要共同參與,積極配合,形成合力。
(二)明確責任分工
1.縣易地扶貧搬遷領導組。
負責組織動員、方案制定、細化政策、落實規劃設計、搬遷用地、推進實施、遷出區生態恢復、統籌資源力量、質量監督管理等全面工作。
2.縣直部門工作任務。
縣扶貧辦、發改局會同縣財政、國土、人行負責全縣規劃編制、政策銜接、任務下達、考核評估等工作,統籌解決易地扶貧搬遷實施過程中的重大問題。
縣扶貧辦會同各鄉鎮提出有搬遷需求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規模及其分布,對搬遷后實現脫貧的貧困人口進行銷號。
縣發改局負責申請易地扶貧搬遷中上級資金和專項建設資金,并制定管理辦法,組織落實。
縣財政局負責落實地方政府債券支持政策,并研究出臺為易地扶貧搬遷政策性貸款貼息等其他支持政策,加大對上級資金整合力度,統籌用于安置區配套基礎設施建設。
縣發改局、財政局共同做好專項建設基金與地方政府債券的銜接工作。
縣國土局負責研究制定我縣支持易地扶貧搬遷的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政策具體落實措施、操作辦法,優先保障易地扶貧移民搬遷用地。
縣住建局負責項目建設規劃,并就縣城回購房源做好摸底、調查協調。
縣林業局負責遷出區經濟林、生態林建設。
縣民政局負責積極穩妥實施村莊撤并。
縣人行負責研究出臺支持易地扶貧搬遷的信貸資金籌措方案,并協調縣農發行做好服務。
縣農發行負責編制出臺信貸資金管理辦法,落實所需資金,將有關情況及時向縣人行報告。
3.鄉(鎮)黨委、政府主要任務。
結合縣易地扶貧移民搬遷方案,制定本鄉(鎮)易地扶貧移民搬遷實施方案,同步規劃舊宅基地拆遷、舊村復墾、生態修復等規劃。
將任務落實到村、到戶、到人,通過圖片、影像、文字資料等形式建立檔案造冊登記,也要錄入建檔立卡信息系統,做到線上與線下雙落實。
每月20日按時向縣領導組上報報表,每年可以對搬遷人口進行一次動態調整。
穩妥做好建檔立卡與非建檔立卡人員、新搬遷和舊搬遷政策的銜接工作,及早做好化解矛盾方案。
各鄉(鎮)書記、鄉(鎮)長是本轄區易地扶貧搬遷工作第一責任人,具體組織實施項目。
4.村兩委班子。
宣傳政策、發動群眾、匯總申請、審核移民戶資格、建(購)房真實情況,督促進度,協調其他事宜等。
(三)加大政策宣傳
各鄉(鎮)政府要進一步出臺政策措施,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
要重視發揮包村領導、駐村干部、第一書記“三支隊伍”的幫扶作用和村級干部群眾的參與作用,過細做好群眾工作,做到易地扶貧搬遷政策家喻戶曉,貧困戶充分了解國家政策。
(四)嚴肅紀律
嚴格資金管理,加強財政扶貧資金監督檢查。
下達的扶貧搬遷資金要直補到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手段,代領、冒領、截留、擠占、貪腐、挪用移民戶的建房補助資金,對資金使用管理中出現的弄虛作假、違紀、違法現象要嚴肅問責,并對有關單位主要領導和直接責任人,視情節輕重予以黨、政紀處理,構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確保每一分錢都用到貧困群眾身上。
(五)監督考核
按照分級負責、分級監督、獎懲兌現的原則建立工作監督考核機制。
明確主體責任,要將易地扶貧搬遷工作成效作為鄉(鎮)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脫貧攻堅實績考核的主要內容。
定期組織督查推進、跟蹤問效,委托第三方機構對工程項目進行跟蹤評估,加大對易地扶貧搬遷工作的監測調查和搬遷戶滿意度調查,對群眾滿意、成效明顯的鄉(鎮)實施以獎代補政策;對不按規定時序要求開展工作,搬遷效果差、群眾滿意度低、造成嚴重后果的部門和單位,按有關規定對有關責任單位、責任人進行追究和問責,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見到實效。
易地搬遷實施方案范文(13篇)篇十一
8月4日:教務處公布各系部辦公室、教室位置總體安排表(電子稿已發各系部負責人郵箱)
8月7日:各系部報辦公室安排(具體到每個辦公室所有的人員名單)、會議室、資料室等地點。電子稿發教務處學院郵箱xxx。并將具體安排通知到本系部所有人員。
8月8日:經濟貿易系、社會事業系、公共基礎部和園林園藝系通知所有人員到校提前整理、打包自己辦公用品和系部文件、資料、設備等。老二號、老三號線校車早上6:30正常發車,中午11:30從學院發車。下午不發校車。
8月10日:經濟貿易系搬遷,老二號線校車早上6:30從鹽業公司正常發車,中午11:30從學院發車。
8月11日:社會事業系搬遷,老二號線校車早上6:30從鹽業公司正常發車,中午11:30從學院發車。
8月12日:公共基礎部搬遷,老二號線校車早上6:30從鹽業公司正常發車,中午11:30從學院發車。
8月12~14日,二號教學樓辦公室粉刷出新。經貿系兩個教室換課桌椅。
8月15日:園林園藝系搬遷,老二號線校車早上6:30從鹽業公司正常發車,中午11:30從學院發車。
8月16~17日:一號教學樓辦公室粉刷出新。
8月18日:建筑工程系、機電工程系、電子信息系搬遷。老二號、老三號線校車早上6:30正常發車,中午11:30從學院發車。
8月19日:一號、二號教學樓教室及走廊開始粉刷出新。
二、相關要求
(1)各系部辦公室,系部主任或總支書記單獨一間辦公室,其他人員原則上不能單獨一間。
(2)辦公室的辦公家具、電腦等辦公設備隨人搬走,會議室和辦公室柜式空調隨系部搬走,辦公室門鎖隨人帶走。教師辦公室壁掛式空調、教室的柜式空調暫不動。教室門鎖隨系部帶走。計算機辦公網絡與圖文信息中心聯系安裝,辦公電話與辦公室聯系安裝。
(3)一號、二號教學樓的教室課桌椅、多媒體設備原地不動。
(4)搬運工由總務處負責調配,系部派專人負責指揮。搬遷工作聯系人:教務處:陳兆著;總務處:王宜林;辦公室:段剛;圖文信息中心:姚順東。
市行政管理中心經過幾年緊張有序的建設,今年下半年將投入使用,屆時市級機關近50個部門遷入市行政管理中心辦公。現就做好市級機關搬遷、市行政管理中心啟用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市級機關搬遷
(一)本次遷入市行政管理中心大樓的'單位主要是原市府機關大院和墨池坊大院及部分在外的市級行政機關。
(二)市級機關的搬遷,要統一指揮、統一組織、統一安排,做到安全、有序、高效。由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制訂搬遷方案,組織、指導、協調各部門做好搬遷的各項工作。
(三)各部門要成立搬遷小組(將負責人姓名、聯系電話報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具體負責本部門的搬遷工作。要落實責任,認真做好搬遷的各項準備。
(四)搬遷經費由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制訂預算,市財政局審核劃撥。
(五)市級機關搬遷的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二、辦公用房分配及裝修
(一)辦公用房分配面積標準。依照《關于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準的通知》(國家計委[xxx]250號)規定,市行政管理中心大樓辦公用房按現實職正廳、副廳、正處、副處及科級以下相應標準分配。
(二)辦公用房裝修及辦公用具配備。按照國家計委[xxx]250號文件規定,一般辦公室按普通標準裝修,領導辦公室和其他重要部位按中級標準裝修。市四套班子的會議室、公共會議室、接見廳、貴賓休息廳等辦公用具統一分期分批配置,各部門辦公室、會議室原則上使用原辦公用具,確需添置的,由各部門自籌資金解決。
(三)市行政管理中心設備、辦公用具等購置要堅持實用、精簡、節約的原則,所需購置經費由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制訂預算,市計委、財政局、招投標中心等職能部門,要按規定做好立項、審核、資金落實和招投標工作。
(四)由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制訂市行政管理中心大樓辦公用房分配方案,報市政府研究批準后執行。
三、機關原有辦公用房等資產的處理
(一)凡搬入市行政管理中心的行政事業單位(包括搬入科技館、檔案館、博物館等公共設施辦公區的行政事業單位),以及在中心區新建辦公樓的行政事業單位的原辦公樓統一由市政府收回。收回的辦公樓由市財政局和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提出統一調劑使用和盤活處置的方案,報市政府審定后實施。
(二)沒有列入搬遷的部門,其辦公用房(地)產權的管理,目前仍由該部門負責,待市級機關辦公用房(地)產權管理意見下發后,按規定執行。
(三)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作為市政府管理市級機關房(地)產的法定單位,要加強管理,保證房(地)產的安全、完整,使其充分發揮效益。
四、市行政管理中心的管理
(一)堅持管理與服務相分離的原則,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市行政管理中心的管理。
(二)按照管理科學化的要求,由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制訂《市行政管理中心管理規定》,報市政府批準后組織實施。
(三)市行政管理中心的后勤服務工作,堅持服務社會化的方向,除因安全保密工作需要,部分服務項目自行管理外,均實行市場化運作。
(四)市行政管理中心大樓內的用水、電、氣及保潔、綠化經費,由大樓內各單位根據辦公使用面積按比例分攤承擔。大樓公共部位的水、電、氣及保潔、綠化等大樓管理經費,由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提出方案,市財政局審核劃撥。
易地搬遷實施方案范文(13篇)篇十二
全國2020年要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是國家“十三五”頭等大事,是書記工程,是全國人民共同的奮斗目標。
讓所有學生享受幸福,讓學校建設達到標準,讓田鳳坪村所有貧困戶按時脫貧。
1、成立精準扶貧工作領導小組,進行具體分工,落實主體責任和主要責任。
2、用好國家對貧困生的關愛政策,建好貧困生臺賬,制定好資助方案,把資助金用到需要資助的學生身上,精準資助;讓貧困生享受到國家的關愛,享受到國家富強的紅利;學校黨支部建立貧困生幫扶機制,每名黨員教師每年至少幫助一名特困生。保證學生不因貧困而輟學,讓每位學生都過得幸福。
3、做好留守兒童的關愛工作,建設好留守兒童愛心之家,設立大屏幕可視通話視頻,讓留守學生每月能與遠在他鄉的父母近距離的通話,享受到父愛母愛;確定班主任老師就是留守兒童的代理家長,每月與留守兒童談一次話,了解他們的心聲和需求,及時與他們溝通,做到愛生如子。讓留守兒童的父母安心放心的在外打工掙錢,早日致富。
4、搶抓農村學校“改薄”和“標準化建設”機遇,改善辦學條
件。力爭在2016年建一棟教師周轉房,解決教師住宿難問題,對教學樓進行維修,確保教學功能室的利用。
5、做好田鳳坪村貧困戶的扶貧扶智工作。一是入戶摸好底建好冊,二是精準幫扶,主要是做好種植、養殖技術指導,做好脫貧規劃,幫助爭取社會幫扶資金,根據家庭實踐情況適當進行資助幫扶。三是每年保證入戶走訪不少于3次,隨時了解情況,適時進行指導幫扶,確保按時脫貧。
車壩小學
2016年9月8日
為了進一步加大教育扶貧工作力度,認真貫徹有關扶貧工作要求,充分發揮學校的幫扶措施,做到“動真情,真扶貧,見實效”,根據學校的實際,特制定本年度扶貧工作方案:
在學校教育扶貧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充分發揮扶貧工作組的職能作用,按照上級要求圓滿完成本年度扶貧工作任務。
對轄區內非貧困村貧困學生信息的統計。
成立教育扶貧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長任組長),副校長負責教育扶貧工作資料的整理和收集,建好教育扶貧工作臺賬。必須把貧困村貧困學生信息、非貧困村貧困學生信息、本校就讀貧困學生信息分冊建檔,對轄區內學校布局調整、辦學條件改善情況、學生資助政策及落實情況、學校幫扶活動等分別建立臺賬。
對本校、本轄區內貧困村、貧困學生實際開展有針對性的幫扶活動。一是廣大教師要加大對貧困學生和留守兒童的`家訪力度,保證貧困學生全部入學,保證留守兒童健康成長;二是積極發動師生開展捐款捐物公益活動,對本轄區內(本校)貧困家庭、貧困生進行救助。
1、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學校全體教師把教育扶貧工作作為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一項政治任務,將其列入重要議事日程,要堅持物資幫扶與精神文化幫扶相結合的基本原則,不斷探索教育扶貧新思路、新形式、新辦法,確保教育扶貧經費、物資及人力發揮最大效應。
2、明確責任,狠抓落實。各部門要進一步強化責任意識,建立責任追究制度,逐級落實責任,確保各項任務落到實處。教師要深入結對幫扶貧困學生中進行家訪,制定具體扶貧計劃和措施,并逐一落實。
3、廣泛宣傳,營造氛圍。采取多種形式(宣傳標語;信息報送;政策宣傳等),積極做好教育扶貧活動的宣傳發動工作,激發社會各界人士扶貧幫困熱情,大力弘揚中華民族扶貧幫困的傳統美德,為搞好教育扶貧活動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4、規范管理,加強監督。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陽光操作,要將扶貧幫困款物及時發放到困難學生家長手中去。
xxx小學校
二0一六年三月五日
易地搬遷實施方案范文(13篇)篇十三
搬遷避讓工作以“把握政策、善重民意,周密安排,確保搬遷”和“建一拆一,拆一補一”為原則,立足全面推進,既突出重點,又兼顧一般,對危險點上的重點戶嚴格按搬遷避讓政策要求,積極引導和鼓勵群眾采取自建、外遷、投親靠友等形式搬遷安置,需統一安置到龍盤新村的要統一安排好宅基地分配、基礎設施配套等事宜,保障搬遷群眾生產有發展,生活有保障。
20__年10月15日前完成剩余2個非重點戶的搬遷,20__年10月25日前完成剩余10個非重點戶的房屋拆除,確保完成周林田地質災害點搬遷治理任務。
(一)加強地質災害危險點的監測和防治,認真執行搬遷進度月報、周報等制度,確保在治理工作過程中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二)加快搬遷避讓安置工作,加大周林田重點地質災害危險點群眾的組織動員工作,安排好群眾的生產生活。
(三)抓好重點地質災害危險點的管理,緊緊抓住“建、搬、拆”三個環節,周密安排,細化責任,分工落實,真正做到思想、責任、工作、指揮四到位,堅持建新房、拆舊房的原則,群眾搬遷安置后,危險點上的原宅基地收回,房屋及時拆除,并堅決禁止在危險點上新建住房以及遷入新的戶籍、拆分戶口等行為,同時做好資金管理,實行專款專用。
(四)積極解決搬遷群眾就業問題,鼓勵支持群眾開展多種經營,通過組織崗位培訓、勞務輸出等方式幫助群眾多就業,增加收入,使災害危險點上的群眾搬得出,穩得住,過得好,實現安居樂業,使搬遷群眾既脫離危險,又脫貧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