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是為了規范組織內部的行為和管理而設立的一套制度體系。10.在以下范文中,我們可以看到規章制度的發展變化和趨勢,了解到規章制度的更新和創新。
民辦教育安全管理制度(實用17篇)篇一
為了確保學校教育的有效開展,促進學生健康幸福地生活,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班級安全公約:
1、上學、放學一定要跟路隊,不準在馬路上玩耍、逗留。路上靠右行,過馬路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過”。
2、禁騎車,也不準乘坐他人的自行車、摩托車、三輪車等。
3、學校里不準拿刀、棍等尖銳的器械。課間活動要文明禮貌,嚴禁相互追逐打鬧,不做危險的游戲。
4、無事不準隨便走出學校,有事要向老師請假,經老師允許后方可。
5、空堂自習嚴禁嬉笑打鬧,上課不準吃東西。
6、午休要求全部回家,如有特殊原因不回家,嚴禁隨便離校,嚴禁在校園內追逐嬉鬧。課間活動時只能在指定的區域內活動。
7、午休鈴響后,全部進教室,不準在校園內玩耍。
8、課外活動活動由班主任或班干部組織,活動應該有趣,安全,不能讓學生放任自流,更不準到田野、河壩、馬路上去玩耍。
9、午、晚上放學,一定要排好路隊,不能在路隊上打鬧。
10、不準在學校門口和學校周圍的護坡上玩耍。
11、防火、防水、防觸電、防盜、防騙。不準帶火具(打火機、火柴等),也不準帶一些易燃易爆的物品。不要和陌生人說話,保管好自己的東西。
12、愛護公物,愛護學校財產,不損害公物。不在校園的墻上亂涂亂畫,嚴禁小內外打架。
13、特殊天氣,可以遲來學校,并由家長親自接送。
14、不爬電桿,不爬樹,不能在有警示語的電桿和變壓器下玩耍。
15、不亂吃零食,不購買小攤,無營業執照等商店的食品。
16、不在枯井,深山溝,水面上,懸崖邊等危險地點玩耍。
民辦教育安全管理制度(實用17篇)篇二
一、為配合相關部門抓好民辦學校安全工作,切實保護?民辦學校?廣大師生的安全和利益,維護社會的穩定,制定本制度。
二、市教育局于每年初與縣(市)、區教育局和各民辦學校簽訂《安全管理目標責任書》,并于年終組織專項考核。各縣(市)、區教育局、各民辦學校應按《安全管理目標責任書》的要求,明確細化安全管理工作項目,認真貫徹落實市教育局下發的有關安全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措施辦法。
三、健全安全制度,深入落實人防、物防、技防,確保各民辦學校在防火、防盜、防汛、交通、飲食衛生、校園治安等各項工作層層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做到安全管理有機構、有制度、有預案、有臺帳,確保安全教育教學活動正常、有序開展。
四、校舍無消防安全合格證、擅自改變公安消防部門核準的房屋用途辦學、校舍或者其他教育教學設施、設備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停課整頓,待消防安全檢查合格后,方能批準恢復上課。
五、在用校舍建筑面積不達標或在校學生人均教室面積不達標、辦學規模過小、教學條件明顯不能滿足教學要求的,限期整改,達到相應的校舍條件。
六、擅自租用借用使用從事正常教學活動的中小學及其他學校的教學用校園校舍,辦學場所距離中小學過近,影響中小學正常工作。在居民小區內辦學未獲得相鄰業主同意舉辦的書面意見以及房產部門改變房屋用途的批準書,在居民住宅樓內及簡易建筑、危房、廠房、車庫、旅館、飯店、舞廳等不適合教學活動的場所辦學的,責令限期退出或遷址。
七、衛生條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在校園校舍內無證開辦食雜店、食堂的,責令關閉;對流行性疾病防控措施不力,工作不實,設施不全,效果不明顯,群眾意見大,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停課整頓。
八、實行安全工作月信息報送制度和縣(市)區安全工作季度總結匯報制度。
1?、報送類別
實行?民辦學校?安全工作信息月報制度?(?有重大隱患情況和突發公共事件要即時上報?)?。
2?、報送內容
學校自行排查的安全隱患及整改情況。
3?、報送程序
各校于每月?25?日前將安全工作信息報送屬地政府民辦教育管理辦公室,各縣(市)區于每月?1?日上報,逢周末在上個月周五上報。
4?、工作紀律
一是各校要切實加強學校安全信息報送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具體執行報送制度的工作機構,校長負主責,確定專門信息員落實此項工作,確保信息報送暢通高效。
二是各校要嚴格執行報告制度,應在規定的時限內及時報送有關材料,并經主要負責人簽字確認。因工作疏忽造成遲報、瞞報、漏報的,應負相應責任。
為加強和規范民辦教育管理工作,促進民辦教育事業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省民辦教育實際制定本規定。
本規定所稱民辦學校,系指經由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利用非財政性經費,由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各類社會組織和公民個人,面向社會舉辦的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
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貫徹落實國家和省人民政府關于發展民辦教育的方針政策,制定全省民辦教育發展規劃;依法辦理民辦學校的審批、備案及校長核準等事項;總結推廣辦學經驗,表彰、獎勵對發展民辦教育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
市級教育行政部門在當地人民政府的領導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民辦教育的統籌管理與綜合協調,負責制定本行政區域內民辦教育發展政策、發展規劃;落實發展民辦教育的各項獎勵、扶持政策;及時辦理民辦學校的審批、申報事項;組織實施對民辦學校的辦學評估、財務監管、年度檢查;做好民辦學校的管理、服務工作,規范學校的辦學行為。
市級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工作需要,應在現有人員編制內,設置專門機構,配備得力人員,負責民辦教育的管理與協調。
民辦學校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接受政府有關部門的管理、監督、檢查、評估和審計。
舉辦民辦學校的社會組織應當具有法人資格。舉辦民辦學校的個人應當具有政治權利、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和政策規定的其他相應條件。民辦學校的設置標準參照同級同類公辦學校的設置標準和條件執行。申請舉辦民辦學校應按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提交申報材料。審批機關應當認真審核申辦者資格、資金來源,考察辦學條件是否符合設學標準,嚴格把關,按程序審批。對辦學條件達不到要求,辦學資金沒有保障或以營利為目的不予審批。
?民辦學校只能使用一個名稱。名稱應當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民辦學校的名稱應當體現學校所在行政區域(地域)、辦學層次、辦學類別、辦學特色,并冠以學校字號。一般稱“學院”、“學校”,原則上不稱“中心”。未經省政府、省教育廳?批準,不得冠以“山東”、“齊魯”和“省”等字樣。
從事非學歷教育的民辦高等教育機構,稱為“專修學院”、“進修學院”或“培訓學院”,不稱“大學”。
各類中等專業學校,稱為“學校”、“職業中等專業學校”、“成人中等專業學校”。
普通高中、初中、小學,稱為“中學”、“高中”、“初中”、“小學”。
?設立民辦學校按照下列權限審批: ?
(二)高等職業學校,由省人民政府審批,并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四)中等學歷教育學校(含中等專業學校)由學校所在市人民政府審批,報省教育行政部門備案;省直部門(單位)舉辦的中等職業學校(中學),由省教育廳?審批。
(五)初等學歷教育學校、中等及中等以下非學歷教育學校、學前教育機構的審批,由市級教育行政部門做出規定。
(六)由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審批的技工學校、實施以職業技能為主的職業資格培訓、職業技能培訓學校,抄送同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實施義務教育的公辦學校不得轉為民辦學校。
公辦學校參與舉辦民辦學校應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不得利用國家財政性經費,不得影響公辦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活動,應當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具有與公辦學校相分離的校園和基本教育教學設施,實行獨立的財務會計制度,獨立招生,獨立頒發學業證書。
?批準設立的民辦學校,應憑《辦學許可證》及時到有關部門辦理非企業法人登記、單位代碼、收費許可、校長核準和其他備案手續。
?批準設立的民辦學校,取得《辦學許可證》后方可招生。
民辦學校招生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按照教育行政部門的有關規定辦理。未經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備案),不得擅自超出專業門類和招生范圍招生。嚴格禁止委托招生和代理招生。
凡實行跨省招生的學校,須經學校所在省和生源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核準后方可進行。
民辦學校新生入學按同級同類公辦學校的有關規定辦理。學校應建立健全學生學籍檔案管理制度,新生入校后將學生姓名、性別、年齡、文化程度、家庭住址、錄取成績等學生信息報管理部門備案。
?民辦學校要高度重視教師隊伍建設,努力建造一支專職和兼職相結合,結構合理、素質較高、相對穩定的教師隊伍。
?民辦學校聘用教師,必須具備相應的教師資格和任職條件。學校與聘用的教師要簽訂聘用合同,保障教師的工資和福利待遇,按有關規定為教師繳納社會保險。
學校聘用的管理和其他行政人員,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履行聘用方應負的責任。
經批準聘請外籍教師的學校,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選聘教師。學校不得擅自出租、出借外籍教師。
學校要建立健全教師的個人檔案,做好教師的各項考核工作。
?學校要經常組織教師開展教育教學和科研活動,支持符合條件的教師申報職稱晉升和科研項目,表彰、獎勵在教育教學和科研工作中成績突出的人員,充分調動教師的工作積極性。要通過在職學習、脫產進修等形式,有計劃地對教師進行培訓,不斷提高教師的教學和科研水平。
?民辦學校要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維護教師的合法權益,教師無重大過錯不得隨意解聘。對出現重大過錯不再適合擔任教師工作的人員,應履行相應的解聘手續。
?規模較大、教職工人員較多的學校,應建立教職工工會組織,開展工會組織的各項活動,積極參與學校的民-主管理,維護教職工的合法權益。
?學校應根據辦學層次、專業設置與辦學規模,不斷加強和改善辦學條件,建立相應的教學、實驗、實習設施和生活、運動場所,保證教育教學活動的正常開展。
?根據有關規定,民辦學校要建立健全各項教學管理制度,并認真組織實施。從事學歷教育的民辦學校,要參照當地同類公辦學校的要求安排學校的教學活動,開足相應的課程,合理安排節、假日。未經教育主管部門同意,不得隨意延長或縮短節日、假日時間。
?學校應按照教學計劃和教學大綱實施教學,保證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包括實驗和實習課),禁止隨意缺課、漏課、刪減課時。
民辦學校要按照同級同類公辦學校的要求對學生實施管理,加強學生德育工作,嚴格校風校紀,嚴格學生學業水平考試和考風考紀,準確、完整記錄、管理學生的學習成績,及時為學生辦理畢(結)業手續。
?民辦學校要建立行政管理機構,健全行政管理制度,高度重視安全保衛和行政管理工作,做到機構落實、人員落實、制度落實、工作落實。
學校是人員密集的地方,也是事故高發區,必須以保障人身安全、財產安全為目標,切實加強學生管理、校園管理、衛生管理、飲食安全管理、房舍器材管理、消防安全管理等各項管理工作,防止各種事故的發生,保障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正常開展。
學校要對教工、學生經常進行交通、衛生、疾病預防、消防知識、防震防災、專業實驗實習安全等方面的教育,加強對水源、食堂、供電設施、鍋爐房、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事件的發生。冬季來臨時,保證學生、教工按時取暖。
要建立安全和行政管理工作目標責任制,學校的法人代表是第一責任人,對學校安全和行政管理工作負總責。學校發生重大人身傷害和其他事故,要立即向上級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對不履行職責、玩忽職守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學校要建立突發事件處置預案,按有關要求配齊并及時更換安全設備、設施,做好突發事件的預防工作。
學校應加強黨、團組織建設。凡有3名以上正式黨員的須建立黨組織。共青團組織的建設參照同級同類公辦學校的'要求進行。學校黨、團組織要認真做好教工、學生的思想政治工作,結合學校的工作實際,積極開展形式多樣的以學習貫徹黨的方針政策、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社會主義為主要內容的組織活動,積極培養和發展教工、學生中的優秀分子加入黨、團組織,不斷壯大黨、團組織力量,為促進學校發展貢獻力量。
學校應加強對行政人員的教育管理,建立約束與激勵機制,不斷提高人員素質,調動他們的工作積極性,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服務水平,保障學校教育教學活動和其他工作的正常開展。
?規范財務管理是民辦學校健康發展的重要保障。民辦學校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的要求,遵照國家關于學校財務制度、會計制度的規定,依法建立財務、會計制度和資產管理制度,設置會計賬簿,進行會計核算,編制會計報告。
從事民辦學校財務管理工作的人員,必須具備優秀的政治素質和專業水平,掌握并認真執行國家有關的法規政策,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并按規定參加會計人員的繼續教育。不具備任職資格的人員不得從事會計工作。
民辦學校應有年度和中、長期財務計劃,堅持量力而行、收支平衡、留有儲備的原則合理使用辦學資金,使資金投入在教育教學活動和改善辦學條件方面發揮最大效益。
?民辦學校要嚴格執行國家的收費政策,嚴格禁止高收費、亂收費;嚴格禁止以“建校基金”、“教育儲備金”等各種名義,向學生和學生家長集資。對嚴重違法違規收費、集資造成惡劣影響的,要追究學校主要舉辦者的法律責任。
民辦學校對受教育者收取學費等費用,要提出申請,按規定程序和審批權限報教育主管部門審核,物價部門批準(備案),并向學生進行收費公示。學校要按照物價部門審批或備案的收費項目和標準收費。學習期限在一年以下的,按實際學習期限和標準收費。嚴禁任何學校和單位自立收費項目、自定收費標準和跨學年收費。
民辦學校收費應使用財稅部門規定的統一票據。
?按照屬地管理和職責權限做好民辦學校辦學財務風險防范工作,加強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辦學者的政治責任感,及時發現、提早處置辦學中存在的矛盾和問題。問題一旦發生,要及時報告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做好耐心細致的思想工作和疏導工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采取積極有效措施化解矛盾,保持學校和社會穩定。
?民辦學校的分立、合并、終止,在依法進行財務清算后由舉辦者提出,經民辦學校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形式的決策機構同意后,報審批機關批準。
申請分立、合并、終止民辦學校的,審批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三個月內以書面形式答復。
未經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同意,民辦學校不得自行設立分支機構。
民辦學校舉辦者或法定代表人的變更,在依法進行財務清算后由舉辦者提出,雙方履行簽字手續,經民辦學校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形式的決策機構同意后,報審批機關批準,并及時辦理法人變更等相關手續。
?民辦學校變更名稱、層次、類別,由學校理事會、董事會報審批機關審批;辦學地址的變更報審批機關備案。
?民辦學校和管理機關必須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與有關政策規定開展辦學活動,履行管理職責。對違反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予以處罰。
?本規定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本規定由山東省教育廳?負責解釋。
民辦教育安全管理制度(實用17篇)篇三
本標準規定了對制定并保持勞動合同的安全監督的職責、程序和管理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策劃過程中,對制定并保持勞動合同的安全監督過程。
2.1職業健康安全管理者代表負責組織安全環境管理主管部門、設備管理主管部門等對制定并保持勞動合同進行安全監督。
2.2安全環境管理主管部門負責內外承包、建筑安裝、產品修理等工程的安全生產合同的歸口管理,負責組織有關部門制定勞動合同、安全生產合同,并對合同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3人力資源主管部門負責臨時用工、返聘職工、員工與企業勞動合同的歸口管理,負責組織有關部門制定勞動合同,并對合同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4采購主管部門負責采購、外包合同的歸口管理,負責組織有關部門制定供方在本公司的勞動合同,并對合同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5保衛主管部門負責外雇廠內機動車服務合同的歸口管理,負責組織有關部門制定勞動合同,并對合同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6工會辦事機構負責組織員工、職工代表參與制定勞動合同,并對勞動合同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1內外承包、工程合同的安全監督。
3.1.1對于內外承包項目、建筑安裝工程、產品修理勞務等,發包單位應按q/szg57.11標準規定填寫內外承包合同(建筑安裝)審批表,經公司領導同意、安全環境管理主管部門審查批準,與承包單位簽定由政府主管部門統一制定的建筑(安裝)安全合同。
3.1.2承包單位必須有營業執照,建筑安裝單位除有必要的資質外,還要有企業安全資質證書、法人和施工隊長安全培訓證書。
3.1.3承包單位應與發包單位簽定安全、環保協議書,并按規定上繳工程費用1-6%安全生產抵押金,方可進廠施工。
3.1.4承包方進廠所協帶的工具、設備必須符合國家安全標準,施工、作業必須符合相關的安全規范,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操作。
3.1.5發包方和安全環境管理主管部門有權按公司規定對承包方的施工情況進行安全監督檢查,發現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安全隱患等,有權指令其立即整改,必要時有權指令其停止施工,并按公司規定進行罰款。
3.2勞務合同的安全監督。
3.2.1人力資源主管部門應按q/szg59.37標準規定,與勞務人員簽定勞務合同,并監督勞務合同的實施。
3.2.2凡是特殊工作需長期雇用工人的,原則上應通過具有法人資格的人力資源服務公司簽訂勞務派遣合同,明確安全生產責任及雙方應承擔義務、要求和責任。
3.2.3各用人部門應對勞務人員進行日常安全管理,確保其遵守本公司的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3.2.4勞務人員從事的崗位有職業危害時,安全環境管理主管部門應按q/szg59.08標準規定,組織用人部門按國家規定對勞務人員進行在崗期間的定期健康檢查。通過健康檢查發現勞務人員有職業病或職業禁忌癥時,應將檢查結果如實告知勞務人員,并由人力資源主管部門對其進行妥善安置。
3.2.5凡是臨時用工、返聘用工都要簽訂用工合同,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和義務。安全環境管理主管部門應按規定組織有關部門對臨時用工、返聘用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日常安全健康管理。
3.3采購、外包合同的安全監督。
3.3.1采購主管部門應按q/szg55.10標準規定,組織各采購、外包部門同供方簽定采購、外包合同。
3.3.2同供方簽定采購、外包合同時,應充分識別、評價相關的重要環境因素、重要危險源,提出必要的環保、安全要求。
3.3.3供方提供的產品應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等要求,符合相關標準的要求,確保符合安全生產的規定,便于吊運、維修、更新。
3.3.4各采購部門應對在本公司范圍內的供方人員活動,以及自身攜帶或使用本公司的設備、工具、工裝、原材料中確定的重要環境因素、職業健康安全風險,建立并保持形成文件的程序,同供方簽定安全、環保協議。
3.3.5當供方人員到本公司實施外包過程(包括運輸、返工、返修等)時,相關采購部門應監督其實施必要的安全、環保措施。
3.4外包運輸服務合同的安全監督。
3.4.1運輸服務發包部門應按q/szg57.11標準規定與運輸服務承包方簽訂運輸服務承包合同,同時簽定《運輸服務安全環保協議書》,要求其必須遵守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對運輸的管理規定。
3.4.2外雇汽車進行廠內運輸服務時,運輸服務承包方應保證運輸車輛符合廠內機動車標準要求,司機應持證駕駛,并遵守廠內交通、搬運、吊運等有關規定。
3.4.3保衛主管部門和安全環境管理主管部門應組織運輸服務發包部門對外包運輸服務承包方的運輸車輛、運輸過程進行安全監督檢查,確保運輸安全。
3.5職工勞動合同的安全監督。
3.5.1工會應按q/szg59.42標準規定代表全體員工與公司簽定集體勞動合同,明確規定員工的勞動條件、勞動保護、職業健康、工傷保險等職業健康安全要求。
3.5.2工會應依法履行勞動保護監督檢查職責,建立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制度,對安全生產工作實行群眾監督,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
3.5.3工會應對嚴重違反法律法規、不符合勞動安全健康標準規定的問題向行政提出書面整改意見,必要時應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主管部門反映,要求政府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性措施。
3.6對勞動合同的監督檢查。
3.6.1安全環境管理主管部門應按q/szg59.06標準規定,組織有關部門對勞動合同的制定、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6.2在監督檢查中發現違反各項規定的情況時,安全環境管理主管部門應按q/szg59.06標準的規定對責任部門、人員進行考核、處罰。
3.7記錄的控制。
對勞動合同的制定、實施進行監督檢查、考核等工作中應實施和保持必要的記錄,并按q/szg55.25標準規定予以控制。
4.1內外承包合同(建筑安裝)審批表。
4.2內外承包(建筑安裝)安全合同。
4.4勞務合同。
4.5采購、外包產品合同。
4.6運輸服務合同。
4.7職工勞動合同。
民辦教育安全管理制度(實用17篇)篇四
第一條為規范和加強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工程、運營等項目分包安全管理,以保證公司質量、職業健康安全方針、目標、指標的實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辦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經公司選擇并簽定分包合同的勞務分包和工程分包管理。各部門、各廠站、項目應嚴格執行。
第二章職責。
第三條總經理。
(一)批準外包項目計劃,并監督各部門正確執行。
(二)授權委托代理人與承包商簽訂安全管理協議。
第四條分管副職領導。
(一)負責合格承包商名錄的審定。
(二)負責重大項目開工報告的審批。
第五條安全監察部。
(一)檢查監督相關單位外包資質審查及安全管理工作情況。
(二)負責檢查監督外包項目安全手續執行情況。
第六條項目管理部門。
(一)組織承包商資質審查,項目合規性調查管理。
(二)組織開展外包安健環監督檢查、反違章管理。
(三)組織總結和評價外包安健環管理工作。
(四)建立合格承包商名錄。
第七條財務部。
(一)負責外包項目費用(含安全生產費)審批、預付、結算工作。
(二)負責對承包商安全保證金的收支和賬目管理工作。
(三)負責外包項目施工期間安全文明違章罰款的收存、安全獎勵的支出以及賬目管理工作。
第八條項目經理部(項目管理部門)。
(一)組織或參加審查承包商和人員的安全資質、條件。負責工程施工前對外包單位的安全教育、安全技術交底工作。
(二)組織或參與制定、審查施工合同中有關的安全技術措施與要求。負責外包項目承包商安全措施的審查。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及監護工作。
(三)協助和監督承包商辦理相關開工手續及過程管理等工作。組織與承包商簽訂安全管理協議。
(四)組織現場安全檢查、隱患排查治理、違規處罰、支付確認等項目管理工作。
第九條承包商。
(一)保證滿足安健環需要的相關資質,對提供的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二)與發包方簽訂安全管理協議,并嚴格遵守其規定。
(三)負責項目的施工現場管理,對工程的質量、安全、進度負責。
(四)負責工程施工所需技術措施、安全措施的制定、實施。
(五)負責施工人員的管理,包括安全教育、安全技術交底工作。
(六)接受安全監察部門、項目經理部的安全管理。
第三章外包安健環資質審查。
第十條招投標管理部門依據公司管理規定,組織外包項目的招標工作,投標要求中應將承包商安全資質、條件材料列入必備內容,作為重點審查項目。
第十一條承包商應提交《承包商安全審查表》(見附件1),提供本單位的安全資質、條件材料,且內容應完整,否則應補充完善,并經監理審查確認(如果有),無監理單位的項目由項目部審查,包含單不限于下列內容:
(一)營業執照、資質等級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納入國家安全生產許可制度的企業)。
(二)同類項目工作業績以及近3年安全生產業績證明,并注明是否發生人身傷亡等事故。
(三)安全技術裝備和設施。
(四)施工人員登記表(見附件2)。
(五)安全監督管理機構設置、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及安全施工措施等文件。
(六)項目負責人、專(兼)職安全監察人員安全生產資格證書和特種作業人員特種作業操作證。
(七)法律法規或公司或承包項目規定的其它條件。
第十二條簽訂外包項目施工合同的同時,發包方與承包商應簽訂《外包安健環管理協議》,《外包安健環管理協議》應由總經理或授權其他負責人代表公司與承包商具有資格的負責人簽訂,作為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安全管理協議中應當至少約定以下內容:
(一)工程概況,對項目作業內容、要求及危險因素進行描述。
(二)雙方安全生產權利和義務。
(三)雙方安全生產違約責任與處理。
(四)安全考核與獎懲標準。
(五)相關事故報告、調查等規定,包括發生事故雙方責任。
(六)其他法律法規或合同規定必須納入的內容。
第十三條《外包安健環管理協議》應增加、補充的條款由項目管理部門擬定,安全監察部對協議內容、條款進行審查,明確承包商現場安全負責人和項目管理部門安全監護人及發、承包雙方安全責任。《外包安健環管理協議》一式四份,公司及承包商各執二份,應作為工程資料妥善保存。
第十四條安全管理協議涵蓋施工項目全過程,超出施工范圍的仍需單獨簽訂安全管理協議。
第十五條兩個以上承包商在同一施工區域內進行交叉作業,可能危及對方生產安全的,項目管理部門應組織承包商簽訂交叉作業安全管理協議(樣本見附件3),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和應當采取的安全措施,并各自指定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檢查與協調。
第十六條承包商按《安健環監督項目表》(見附件4)向項目管理部門報送安全管理檔案、材料,項目管理部門建立相應的管理臺賬、檔案。
第十七條承包商完成項目管理機構組建,落實全員安全培訓和安全技術交底等手續后,可為承包商辦理《承包商入場審批表》(見附件5)。
第十八條入場安全教育。
(一)各單位應對承包商提供和解釋相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規定;對承包商的安全培訓事宜,按照公司《安全培訓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執行。
(二)各單位應督促承包商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要求承包商妥善保存教育記錄;必要時可對其安全教育情況進行抽查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準許入場作業。
第十九條入場人員備案。
承包商進入公司作業現場的人員,如:負責人、專職安全監察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及其他特殊作業人員等,應事先進行備案,填寫《施工人員登記表》(見附件2)。承包商入場人員不得隨意更換,確需更換時應進行作業資格審查,并重新備案。
第二十一條承包商應制定相應的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并經審批后執行(有監理的項目由監理審批,項目部門監督,無監理的項目由項目經理審查)。
第二十二條承包商不得對外包項目項目進行轉包,進行分包應符合國家規定并征得發包方同意。存在分包情況的承包商將分包合同報發包單位備案。
第二十三條承包商應嚴格履行項目施工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安全保證體系、監督和培訓體系,制定和落實安健環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配備滿足項目需要的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和人員,加強日常自主安全管理。
第二十四條項目部應建立承包商安全管理檔案,督促承包商提交相應資料和記錄。承包商安全管理檔案應包括:承包商安全資質審查、人員基本情況名冊、安全培訓記錄、安全協議、承包商施工機具臺賬、特種作業人員管理臺賬、應急管理、事故管理以及項目需要建立的其他檔案等。
第二十五條項目管理部門應負起施工安全管理責任,,項目負責人應定期組織召開工程協調會,協調工程進度、安全措施及安全注意事項,總結安全施工情況。
第二十六條項目管理部門隨時對施工現場的安全措施執行、施工人員安全操作規程執行、安全保護用品使用等進行檢查和指導,對各種違章行為、未經許可隨意變動工作范圍的及時制止,并有權停止其工作,對施工存在的安全問題,通知承包商負責人,督促整改。
第二十七條項目管理部門應監督施工現場物品存放安全,對易燃易爆藥品(雙氧水、苯、乙醇、油漆、稀料、粘合劑)和建筑材料等,保存時應遠離熱源,且與易燃品分開存放,設“禁止煙火”等警示性標志,并按規定配備有足夠的消防器材。
第二十八條項目管理部門應監督承包商嚴格按照施工方案、措施及計劃要求進行施工,嚴禁擅自改變施工方案。
第二十九條項目管理部門應對承包商的安健環工作統一協調、管理,及時宣貫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審查或督促監理審查承包商施工方案、技術措施和安全措施,對承包商施工過程進行安全監督檢查和指導,定期檢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履行情況、規章制度及安全措施執行情況。
第三十條項目管理部門應監督承包商的安全投入,確保承包商將安全費用按計劃足額用于采購更新作業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落實安全措施、改善安全生產條件等,不得挪作他用。
第三十一條項目管理部門要檢查承包商安全施工的組織機構、安全監察人員、施工機械、車輛、工器具、安全防護設施、安全用具能否滿足安全施工要求。不合格的嚴禁進入施工現場。
第三十二條對承攬起重機械安裝、拆遷、消防設備安裝檢修、爆破等有特殊規定的工作的承包商,項目管理部門應組織檢查其具備地市級以上主管部門頒發的專項資質認可證件;對承攬電氣、壓力容器、承壓管道等施工具備地市級以上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證件。
第三十三條安全監察部應不定期組織施工安全檢查,檢查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協議履行情況、規章制度及安全措施執行情況,對存在的安全隱患和違章行為,必要時下達《安全監察通知書》,限期整改。
第三十四條承包商的施工人員在施工期間發生變動時,應報項目管理部門,新進場人員應經三級安全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第三十五條項目管理部門項目負責人應隨時向承包商傳達上級安健環工作的文件、指示精神和事故通報等,督促承包商加強安全管理,組織學習安全生產制度、文件、事故通報,分析發生的不安全事件,制定安全措施。
第三十六條承包商接受發包方的安全監督管理、指導以及經濟處罰,施工中出現危及人身安全的險情時,應立即采取措施,防止險情擴大,并立即停工,組織人員撤離;發生人身、設備、火災等事故的不安全情況,應及時向項目管理部門報告,并配合做好調查處理工作。
第三十七條項目管理部門應加強項目應急管理。要求承包商根據工作范圍、作業環境以及項目的特點,對施工現場容易引發安全生產事故的危險源、危險部位、危險環節進行監控,并制定施工現場應急預案,配備應急物資和器材,并定期組織應急預案培訓和演練。
第三十八條項目管理部門應督促承包商保障安全生產作業環境,落實塵、毒、噪聲、高低溫等有害因素的防治措施,做好職業危害防治工作。
第三十九條承包商工作人員在現場工作期間,應穿著統一的工作服,以保證有效識別。
第四十條實行監理的項目工程,發包單位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工程監理單位進行監理。對危險性較大的關健作業,發包單位、監理單位、承包商安全監察人員應進行全過程旁站監督。
第七章承包商的事故管理。
第四十一條承包商若發生安健環事故,應立即上報各單位。各單位應按照公司相關規定進行事故管理。督促承包商的現場負責人立即趕赴事故現場,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
第四十二條按照《安健環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的要求,發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時,事故調查處理應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執行;其他事故的調查處理應按照公司規定執行。
第四十三條事故調查處理應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嚴格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第四十四條項目完成后,承包商應辦理《承包商退場審批表》(見附件5)。
第四十五條各單位應根據項目特點編制退場移交目錄,完善退場審批制度。
第九章附則。
第四十六條本制度由公司安委辦負責解釋。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民辦教育安全管理制度(實用17篇)篇五
適用于生產現場所有管理、操作人員。
1.2生產現場衛生要求執行《衛生控制程序》。
2.1生產工程負責制訂本管理規定,責成各生產現場嚴格貫徹執行本規定;。
2.2生產工程每月進行一次生產現場管理的監督檢查、定期考核;。
3.1.1嚴格按照工藝規程、操作規程的規定進行生產加工。
3.1.2操作人員上崗前應進行培訓,使其熟悉工裝/設備及工具之正確使用方法和防范意外的方法。
3.1.3各種工裝設備及工具應經常檢查、保養,確保遵守使用規定。
3.2工作現場之整理整頓。
a)人員定置:規定每個操作人員工作位置和活動范圍,嚴禁串崗;。
b)設備定置:根據生產流程要求,合理安排設備位置;。
c)工件定置:根據生產流程,確定零部件存放區域,狀態標識和流程圖;。
d)工位器具定置:確定工位器具存放位置和物流要求;。
e)工具箱定置:工具箱內各種物品要擺放整齊。
3.2.2定置管理實施要求。
b)分類必標識:狀態標識齊全、醒目、美觀、規范;。
c)按區越定置:認真分析繪制生產現場定置區越,生產現場所有物品按區越標明位置,分類存放;不能越區、不能混放、不能占用通道。
3.2.3整理整頓要求。
b)整頓:在整理的基礎上,把生產現場需要的進行定置管理;。
c)清掃:生產加工部位除隨時清掃保持清潔整齊外,工作臺附近不得有雜物。
d)清潔:每個員工持證上崗,儀容整潔大方。
e)素養:上班時間未經主管同意不得擅離工作崗位、在非指定場所嚴禁抽煙;每個員工要養成良好工作作風和嚴明的紀律,不斷提高全體員工自身的素質。
3.3.1操作人員上崗前必須進行安全教育,操作規程教育,使其熟悉工裝/設備及工具之正確使用方法和防范意外的方法。
3.3.2生產現場油、電、機械傳動等容易產生安全事故的部位,必須有醒目的警示標志、標牌;對易燃品(如包裝材料)存放區,必須按照過國家有關消防安全法規的規定,配備安全防范設施。
3.3.3操作人員要正確使用勞保用品,確保起到安全防護作用,嚴禁違章作業。
3.3.4生產現場一旦發生安全事故,要采取應急措施,盡可能的確保人員安全,減少經濟損失。
民辦教育安全管理制度(實用17篇)篇六
一、防火巡查應確定巡查的人員、內容、部位和頻次,及時開展防火巡查。
二、應進行每日防火巡查。門店在營業時間應至少每2小時巡查一次,營業結束后應檢查并消除遺留火種。
四、防火巡查應包括下列內容:
1.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有無鎖閉;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3.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
4.消防設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有效。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完好清晰;。
5.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6.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民辦教育安全管理制度(實用17篇)篇七
1、認真落實各級護理人員的崗位責任制,工作明確分工,團結協作,結合各科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
2、科室設安全員,每周進行安全檢查。護士長每月組織科內人員進行安全護理分析,發現事故隱患及時處理。
3、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差錯事故登記報告制度與分級護理制度,按時巡視病房,認真觀察病情變化。
4、嚴格執行查對制度和無菌技術操作規程,做好消毒隔離工作,預防院內交叉感染。
5、每天進行安全評估,做好標識。對危重、手術、老年及小兒患者應加強護理,必要時加床檔、約束帶,以防墜床,定時翻身,預防褥瘡的發生。
6、劇、毒、麻、貴重藥品專人保管,加鎖,賬物相符。
7、搶救器材做到四定(定物品種類、定位放置、定量保存、定人管理)三及時(及時檢查、及時維修、及時補充),搶救器械做好應急準備,一般不準外借。
8、搶救器材及用物保持性能良好,按時清點交接,嚴防損壞和遺失。
9、做好安全防盜及消防工作,定期檢查消防器材,保持備用狀態。
10、對科室水、電、氣加強管理,保證不漏水、漏電、漏氣;如有損壞及時維修。
11、內服藥和外用藥標簽清楚,分別放置,以免誤用。
護士長對護理缺陷事故發生的高危因素做好相應的防范措施。
(一)高危環節:治療、危重患者搶救、患者流動管理、工作交接、醫護合作性環節、新藥新技術應用環節。
防范:
1、對高危環節制定操作規范等預防措施。
2、加強操作過程中的督查。
3、經常查找不安全隱患,善于整改。
(二)高危人群:進修護士、實習護士、新職工;工作時注意力分散、情緒狀況不良、業務能力欠缺者;護患交流性格障礙者。
防范:
1、加強相關護理人員的培訓。
2、關心護士的工作、身心狀況。
3、盡一切可能消除交流障礙因素。
(三)高危時段:繁忙、中夜班、交接班、節假日等。
防范:
1、護士長根據工作合理安排人力資源。
2、發揮護士長值班功能。
3、節假日有人員儲備、安全檢查等應對措施。
(四)高危意識:主觀意識過強,缺乏安全意識,法制觀念淡薄。
防范:
1、加強法制學習,強化法律意識。
2、加強安全學習,運用舉一反三方法。
3、對護理缺陷、事故認真對待,嚴肅處理。
(一)護理安全常抓不懈。每位護士要主動查找護理安全隱患,護士長經常進行提問、分析、評價、總結。
(二)安全護理納入病房的目標管理。
1、根據病情、年齡、精神狀況,并結合病區環境,護士對患者做安全評估。
2、排班合理(人力資源充足、業務力量分配合理)。
3、開展新治療、新檢查、新藥物時應及時組織全體護士對相關知識的進行學習。
4、加強醫療儀器的使用與維護。
民辦教育安全管理制度(實用17篇)篇八
1.產房實行24小時值班制。值班醫生、助產師(士)、護士不得擅自離開產房。
2.嚴格遵守消毒隔離制度,一般產婦在臨產室待產。遇有容易污染或患有傳染病的產婦,應送隔離產室。
3.工作人員進入產室,必須穿戴產房專用的帽子、口罩、鞋和工作服。
4.檢查產婦后要洗手。接產和手術時常規刷手、泡手,嚴格遵守無菌操作規程。
5.值班人員應熱情接待產婦,嚴密觀察產程。產婦在待產和分娩過程中,如有異常情況時,應及時報告上級醫師立即處理。
6.產房應設有產程所必需的用品、藥品和急救設備,做到專人保留,定期檢查、補充和更換。
7.嚴格交接班制度,接班者要測血壓、聽胎音,并做記錄、簽字。
8.產房每周大掃除、封閉消毒一次,并定期做細菌培養,器械每周全部消毒一次。
9.接產后,接產人員應及時、準確填寫產程、分娩經過,新生兒體溫單和出生證等記錄。
10.產婦生產后留分娩室觀察兩小時,行早接觸、早吸吮,無特殊情況送回病房,與病房護士共同檢查核對新生兒性別、手腕標示及產婦情況。
11.嬰兒出生后常規進行檢查,抱給產婦辯認性別,并系好手條,蓋足印,認真核對,發現異常及時處理。
民辦教育安全管理制度(實用17篇)篇九
1、負責具體制定公司的機械安全管理制度(或規定),建立機械管理體系,制定機械安全目標以及相應的各級機械安全崗位責任制。
2、掌握公司各階段現場機械數量、分布和安全狀況,審查起重機械安全檢驗合格證。
3、負責檢查施工項目部的起重機械作業人員資格和起重機械安拆單位的資質審查和確認情況。
4、負責起重機械重要作業方案和起重機械安拆作業指導書的審查。
5、定期組織檢查現場機械安全技術狀況和機械管理制度執行情況的檢查,并進行考核評價。
6、按有關規定負責或參與機械事故調查處理和上報。
7、負責公司層面的機械安全管理資料收集、匯總、存檔。
8、負責組織或參與組織現場起重機械危害辨識及防范措施的編制;負責組織編制現場起重機械重大事故綜合應急預案,并組織演練、評價和改進。
民辦教育安全管理制度(實用17篇)篇十
1、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認真履行網吧職責,落實網吧安全管理措施,做到依法經營。
2、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嚴禁上網消費者制作、復制、查閱、發布、傳播反動、色情、宣揚迷信、暴力等內容(包括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的信息。如發現含有上述內容的網頁或網站,應立即向網吧安全管理人員及公安機關報告。
3、實名上網制度。網吧安全管理人員必須按規定對上網消費者進行實名上網管理,認真錄入上網人員信息,堅決杜絕假身份信息上網的現象。
4、安全管理員持證上崗及場內巡查制度。網吧安全管理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應對上網消費者做好上網安全教育。同時,要經常性的對整個網吧進行安全巡查,發現網上違法犯罪行為,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
5、網吧安全管理系統使用制度。網吧安全管理人員必須保持網吧安全管理系統正常運行和使用,防止非管理人員操作、使用或關閉網吧安全管理系統。
6、違法犯罪報告制度。網吧安全管理人員若發現上網消費者制作、復制、查閱、發布、傳播反動、色情、宣揚迷信、暴力等內容(包括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的違法犯罪行為或其他違法犯罪行為的,應立即向公安機關報告,并積極提供有關信息協助公安機關查處。
7、備份制度。網吧內上網計算機的上網信息內容和記錄備份必須保存60日以上。
8、安全防火制度。網吧內不準吸煙,要懸掛禁煙標志;不準使用明火取暖;不準攜帶、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要配置必要的防火設備,時刻保持安全通道暢通。
民辦教育安全管理制度(實用17篇)篇十一
1、作業服務人員必須堅持持證上崗,對本崗位工作盡職盡責,熱情為用戶服務,努力做好電梯維修工作,保證客戶電梯安全使用。
2、作業服務人員應熟悉掌握對自己所進行維護保養電梯的各項機械、電氣原理,要具備能夠及時發現并排除故障的能力,對不能勝任本崗位工作的人員要隨時更換。
3、維修人員在尋訪期間,要認真填寫《電梯維修記錄》,真實反映該部電梯的運行狀況,對年久失修運行故障頻發的電梯要及時通知用戶停機修理,嚴禁電梯帶病使用。
4、維修人員要經常加強自身的業務學習,不斷提高技術水平和安全工作意識,加強對新品技術的學習,盡快掌握其原理、性能,完成對所開發新品的維修任務。
5、加強政治學習,不斷提高自身的思想及素質,嚴格執行國家標準及行業法則,堅決杜絕行業上的不正之風。
1.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1.1本規程規定了電梯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1.2本規程適用于電梯崗位安全操作。
2.引用標準:
《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3基本內容:
3.1司機在駕駛電梯正常行事前應:
3.1.1在開啟廳門進行轎廂之前,必須注意交響是否在該層;
3.1.2開啟轎廂內照明;
3.1.3每日工作前,須將電梯上、下行駛次數,時期有無異常現象;
3.1.4廳門外不能用手扒啟,當廳、轎門未全關閉時電梯不能啟動;
3.15注意平層準確度有無顯著變化;
3.1.6清潔轎廂內廳,轎廂及乘客可見部分。
3.2司機在電梯正常行駛注意事項:
3.2.1如必須離開轎廂時,將轎廂于基站,斷開轎廂內電源開關,關閉廳門;
3.2.2轎廂的運載能力,不應超過電梯的額定起重量;
3.2.3不允許乘客電梯經常作為載貨電梯使用;
3.2.5嚴禁在廳、轎門開啟情況下,用檢修速度作為正常行駛;
3.2.6不允許掀按檢修,急停按鈕作為正常行駛中的信號;
3.2.7不允許開啟轎廂廳安全窗來裝運長的物件;
3.2.8勸告乘客勿依靠轎門;
3.2.9轎廂頂上部,不得放置它物;
3.2.10如個別情況下,平層準確度不能滿足要求時,可以在平層;
3.2.11行駛時不得突然換向,必要時應先將轎廂停業,再換向啟動;
3.2.12不允許以手動轎門的啟閉作為電梯的啟動和停業;
3.2.13載荷應盡可能穩妥地放在轎廂中間,以免在運行中傾倒;
3.2.14運行時如發生停電,對于手柄開關控制的電梯,應將手柄回至零位;
3.3.3運行速度有顯著變化時:
3.3.4行駛方向與指令方向相反時;
3.3.5內選、平層、換速、召喚和指層信號失靈失控時;
3.3.6有異常噪音,較大振動和沖擊時;
3.37超越端站位置而繼續運行時;
3.3.8安全鉗誤動時;
3.3.9接觸到任何金屬部分有麻電現象時:
3.3.10當電氣部件因過熱而散發出焦熱的臭味時;
3.4當電梯使用完畢后,司機應將轎廂停于基站,并將操縱盤上開關全部斷開,關閉廳門。
3.5如在機房用手輪盤車,使用梯作短程升降時。必須先將主電源斷開。
3.6當電梯在行駛時,突然發生停駛或失控時,司機應保持鎮定,立即按急停,警鈴按鈕,并嚴肅勸阻乘客切勿企圖跳出轎廂,及時通知維修人員,設法使乘客安全退出轎廂。
1.目的:
為了保證設備、設施的安全運行和操作者的安全與健康,防止或減少在設備使用過程中對人員的傷害,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財務審計部、生產供應部、動力部、中心化驗室、技術中心、提取車間、制劑車間、包裝車間、倉儲物流服務中心。
3.責任者:
各部門負責人
4.依據
《冶金工貿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規范》
5.正文
5.1職責
5.1.2各部門負責本部門設備設施的管理、使用、檢查及維修保養。
5.1.3動力部及使用部門參與外購、自制非標設備、設施的規劃、選型、設計、審核工作。
5.1.4動力部督促檢查倉儲部門設備設施的安全性和安全防護設施的正確使用。
5.1.5財務部負責按計劃提供設備更新、修理資金。
5.2工作程序
5.2.1新設備設施的選型購置(包括自制非標)不但要滿足產品工藝要求,還要滿足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的要求。
5.2.2特種設備選型、購置、管理、使用要符合企業特種設備管理制度要求。
5.2.3新設備設施投產使用前,動力部應組織制定設備、設施操作規程,對操作人員進行上崗前技術培訓,使操作人員了解熟悉設備設施的結構性能、安全操作、維護保養方面的知識,嚴格按照設備設施技術操作規程進行操作。考試合格后方可獨立操作,并做好記錄。
5.3設備設施安全管理
5.3.1設備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設備操作規程》和《設備維護保養制度》,使用前低速運轉設備,對安全防護裝置進行徹底檢查,確認正常后方可使用。
5.3.2設備使用中嚴禁超規格、超載、超負荷使用。
5.3.3任何人、任何情況下不準拆除或不使用設備設施安全防護裝置,安全防護設施不完整、失效、可靠性差的應立即報告倉儲部修復正常后方可使用。
5.3.4動力部應定期組織設備設施大檢查和日常檢查,檢查發現的問題及時組織修復,并做好記錄。檢查中發現的違章操作、不合理使用設備設施等情況要向部門車間下達《安全檢查隱患整改通知書》,情節嚴重的可給予處罰。
5.3.5設備使用部門對使用設備進行安全性評價自檢和日常檢查;檢查發現的隱患要及時組織整改,并做好記錄。按照日常保養要求做好保養。
5.3.6設備使用中發生故障應立即停止工作,查明原因,故障排除后方可繼續作業。
5.3.7操作者、班組和其他有關部門對設備設施正確使用均負有責任。
1.目的:
為了建立企業安全檢查、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加強事故隱患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發生,保障員工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企業各部門
3.責任者:
各部門負責人
4.依據
《冶金工貿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規范》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xx版)
5.正文
5.1各部門應組織建立健全安全檢查、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長效機制,保證安全資金的投入,逐步解決各類安全隱患。
5.2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部門分管領導組織本部門安全檢查、事故隱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班組長對所轄范圍的安全檢查、事故隱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負責,每個職工對本崗位的安全檢查、事故隱患排查和整改負責,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生事故隱患,均有權、有責任向相關主管部門、相關負責人報告。
5.3各部門安全主管部門、安全管理人員組織進行安全檢查,對查出的事故隱患進行登記,按照事故隱患登記進行分類管理,建立事故隱患信息檔案,對各類隱患排查治理進行監督、檢查、考核;對事故隱患報告獎勵資金的匯總和發放等。
5.5財務部落實事故隱患報告獎勵資金和事故隱患治理資金。
5.6動力部組織對隱患整改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進行研究。
5.7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以下簡稱事故隱患),是指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5.8事故隱患的分類,事故隱患按照隱患范圍、危害程度及整改難度分為崗位級隱患、倉庫級隱患、企業級隱患、集團級隱患、市級隱患。
5.9崗位級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小,發現后能夠立即在操作崗位,可以由操作人員整改排除的隱患,企業級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通過倉儲部組織整改進的隱患,企業級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企業廠長辦公室組織各個部門,合力整改排除的隱患。集團級隱患,是指影響及危害較大,集團安全管理部門組織督辦的隱患。市級隱患,是指市安委會組織、督辦的隱患。
5.10企業應成立安全檢查隱患治理領導小組,由企業主管領導任組長,各相關職能部門為成員。
5.11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部門應對各自管轄區域內按照有關規定時間、內容和頻次對隱患進行排查,及時收集、查找并逐級上報發現的事故隱患,積極采取措施對隱患進行整改。
5.12發現隱患采用逐級報告的方式,即員工報告班組長、各部門報動力部,動力部對各類隱患進行登記分類。動力部登記整理后,按照隱患分級逐級上報企業、集團;動力部將對各部門上報情況進行登記、建檔,并負責對企業級隱患組織督辦整改,對符合集團或市級隱患的整理上報。
5.13企業各部門車間及作業崗位,應按照隱患的級別分級、逐級由相應隱患排查領導小組組織隱患整改;各職能部門按照職能范圍負責對隱患的整改進行全程跟蹤監控和驗收。
5.14各部門應制定隱患排查治理考核獎懲制度,特別是要將安全檢查、整改隱患的數量和質量作為年終安全評比的重要依據。同時嚴格安全檢查隱患治理的考核,對因檢查和排查事故隱患不到位或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將對相關部門和責任人進行處罰。
1.目的
規范公司設備維護、維修、保養管理工作,使本公司設備良好、平穩的運行,提高公司的維修水平,保障設備正常運轉;加強對外出維修設備的管理,保障生產裝置長期、安全、平穩運行,特制定本制度。
2.設備維護保養內容
2.1操作人員必須用嚴肅的態度和科學的方法正確使用、維護好設備。
2.2操作人員要經過專門培訓,學習崗位操作法和設備維修檢修規程,做到“四懂三會”(懂結構、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會使用、會維護保養、會排除故障),并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操作。
2.3操作人員必須做好下列主要工作:
2.3.1按崗位操作法和設備安全操作規程進行設備啟動、運行與停車,嚴格做到啟動前嚴細準確、運行中反復檢查、各項指標達到工藝要求、停車后妥善處理,嚴禁超溫、超壓、超負荷運行。
2.3.2堅守崗位,嚴格執行巡回檢查制度,根據需要身帶“三件寶”(抹布、板手、聽診器),執行五字操作法(聽、摸 、擦、看、聞),定時、定點、按巡回檢查路線對設備進行仔細檢查,認真做到清潔、潤滑、緊固、調整、防腐。
2.3.3按照潤滑管理規定,認真做好設備潤滑工作,嚴禁設備無油運轉。
2.3.4認真填寫運行記錄,嚴格交接班制度。
2.3.5搞好本崗位范圍內的設備、管線、儀表盤、支架、基礎、地面和廠房建筑物的清潔衛生,及時消除“跑、冒、滴、漏”,做到安全文明生產。
2.4操作人員發現設備狀況不正常,要立即查找原因、及時向領導反映,在緊急情況下,應采取果斷措施或立即停車,并向上匯報和通知值班班長及有關崗位,不弄清原因,不排除故障,不得盲目開車,已處理和未處理的缺陷,必須記錄在運行記錄上,并向下一班交待清楚。
2.5大力開展“完好設備”、“完好崗位”及“無泄漏”等活動,并鞏固已取得的成果,開展全員設備管理維修活動,實行專機負責制,即機、電、儀人員結合的設備包機制,做到臺臺設備、條條管線、個個閥門都有人負責,包機組要有活動規劃,定時由負責人組織會議、及時解決設備存在的問題。
2.6備用設備應指定專人負責維護保養,做到不潮,不凍,不腐蝕,經常保持清潔,對于轉動設備要按崗位操作的規定進行盤車,使備用設備處于良好狀態。
2.7嚴格控制備用設備的使用,動用備用設備需由車間設備主任或設備員批準,夜間動用備用設備,由值班班長批準,并在次日向本部門領導匯報。
2.8設備、管道、支架、廠房、建筑物、構筑物、設備基礎、接地線要保持完整,定期檢查測定,采取防潮、防凍、防塵、防腐蝕措施,設備、管道上的儀表和安全裝置要齊全好用,并按時定期檢查、校驗。
2.9三修人員(機、電、儀)對分管范圍內的設備負有維修好的責任,做好定時上崗,按時巡檢,發現設備缺陷及時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缺陷要及時報告,以便結合設備檢修予以消除。
2.10未經技術設備科批準,不能任意將配套設備拆開使用,閑置設備要按規定辦理退庫手續,尚未退庫的閑置設備,由所在部門負責維護保養。
2.11設備保養(設備說明書有明確說明的以說明書為主)
2.11.1一級保養(相當于小修):設備運行650小時進行一次一級保養,對設備進行局部的拆卸和檢查,清洗所規定部位。疏通油、汽、水管道,檢查調整各部位配合間隙,緊固設備連接部件,此工作以維修工人為主,操作工人協助。
2.11.2二級保養(相當于中修)設備運行2500小時,要進行一次二級保養,對設備進行局部解體檢查和修理,更換和修復磨損件,清洗換油,檢查油道部分,局部恢復應有的精度。
2.12驗收工作
2.12.1一級保養由使用部門設備負責人驗收,并填寫保養記錄。
2.12.2二級保養,由使用部門設備負責人、設備員、維修部門設備負責人、維修工、操作工共同驗收,并填寫二級工單,由維修部門設備負責人報技術設備科保存。
2.12.3各級保養完工后,要保證運行周期,做為對維修工、操作工的考核依據。
3.設備內部維修管理及程序
3.1動設備的維修責任部門為機修車間,電氣、儀表的維修責任部門為電儀車間,技術設備科負責監督管理設備維修質量及協調解決維修中發生的糾紛。各車間平時所使用零用配件,以材料計劃方式提報技術設備科,技術設備科審核匯總后交倉庫核對簽字后,交由公司生產及供應主管領導審批后,報供應科購買。
3.2供應科采購的配件須經技術設備科與使用車間共同進行驗收,對驗收合格的方可入庫,并在驗收單上簽字。
3.3在維修過程中,各車間設備主任與設備技術員負責維修配件的準備與領取,并到倉庫簽字(必要時維修工協助),并對技術過程控制負責。
3.4設備出現故障,車間通知調度,由調度通知機修車間或電儀車間。三修工接維修通知后,需在10分鐘內到達現場,無故拖延或不予維修可處50元/次以內罰款。
3.5在設備維修過程中,如需更換配件,首先征詢車間意見。車間和維修工有權拒絕使用不合格配件。
4.設備外出維修管理及程序
4.1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內所有靜、動設備、電氣、儀表、化驗儀器、計量器具及其配件的外出(外來)維修及更換。
4.2技術設備科為所有外出維修設備的歸口管理部門,在機修車間或電儀車間無法現場維修或現場維修達不到使用要求的情況下可.以申請外出維修,未經技術設備科批準,任何部門不得私自外出維修,否則,費用自理。
4.3外出維修費用預計單件20xx元以下的設備,外出維修前應由設備使用部門填寫《設備外出維修申請單》交技術設備科,確定是否需要外出維修,經確定需外出維修時,技術設備科、審計部簽字審批后由主管領導審批。
4.4《設備外出維修申請單》一式四份,財務部、技術設備科、審計部、設備使用部門各執一份。
4.5外出維修費用預計單件20xx元以上的設備,經技術設備科簽字批準后,必須經主管領導和公司總經理審批方可外出維修。
4.6所有設備外出維修時,由技術設備科聯系并提供審計部提供三家維修單位(特殊情況除外),技術設備科提出建議維修部門,審計部根據各維修單位情況,經審計部比價,最終確定一個維修單位。
4.7所有外出維修設備由技術設備科負責聯系維修單位并負責把設備送出維修。
4.8急用外出維修設備必須由設備使用部門及時通知技術設備科,經技術設備科同意后可直接外出維修,回來后補齊外修手續。
4.9在售后服務期內發生故障的設備,由設備使用部門提出維修申請交技術設備科,同時反饋給財務部、供應科,便于購物合同的有效執行。供應科根據所反映問題,負責聯系廠家維修處理。
4.10設備外出維修時,由經辦人詳細記錄維修情況,包括維修時間、所更換零部件及其價格等,此明細單由經辦人簽字后,連同維.修發票作為報銷的依據。
4.11各類設備如因外出維修不及時而影響生產,由責任部門承擔全部責任。
4.12在整個外出設備維修流程中,發現問題部門及時反饋審計部、技術設備科,由技術設備科做出相關處理。
4.13技術設備科根據維修情況對外出維修的設備進行全面的技術性分析,必要時進行檢驗、測定,找出設備損壞的原因,提出科學、先進的改進方法,并確定是否為人為操作事故、設備質量事故、維修責任事故或其他原因,根據判定結果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或提出解決方案。
4.14外出設備維修費用由技術設備科負責報銷,維修發票必須要有設備使用、技術設備科、審計部四個部門的簽字。
4.15財務部憑《設備外出維修申請單》及維修發票(包括維修明細單)辦理結帳。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安全管理負責人應制定特種設備(含需定期檢驗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定期報檢制度。
1、驗收檢驗及定期檢驗報驗的定義:
(1)驗收檢驗是指:特種設備安裝過程中或重大維修竣工后,由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實施的監督檢驗。
(2)定期檢驗是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對在用的特種設備進行的周期檢驗。
(3)報驗是指:由使用單位或使用單位所委托的安裝維修保養單位向設備使用所在地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申報法定檢驗的行為。
2、特種設備使用單位的安全管理部門是申報所屬特種設備檢驗事項的職能部門,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是具體負責人。
3、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定期檢驗要求,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1個月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
4、電梯特種設備定期檢驗周期為1年/次。
一、目的:
加強對員工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提高全員安全意識,保證企業安全經營儲存活動的有序進行。
二、范圍:
三、責任者:
各部門負責人。
四、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xx版)及廠內各項相關規定。
五、內容:
1 特種作業人員教育:
1.1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國家《特種作業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專門安全技術培訓,經安全技術理論考核和實際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后,方可獨立上崗作業。
1.2 對特種作業人員,企業主管部門每年要組織培訓考核。
2 日常安全教育:
各級領導和各級部門要對員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術和遵章守紀教育,增強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法制觀念,定期解決員工安全教育中的問題。
利用各種形式定期開展對員工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當安全操作規程發生重大修改時,必須及時對相關員工進行培訓教育。
重點部門根據安全生產的實際情況,利用各種形式對員工定期開展安全生產教育活動。并做好記錄。
在檢修以及重大危險性(動火)作業前應進行安全教育,在施工過程中安全管理人員應進行監督、檢查。
由于員工違章造成重大事故,部門負責人對責任者在重新上崗前應再次進行安全教育,并將培訓內容記入《職工教育培訓檔案》中。
發生重大事故和惡性未遂事故后,綜合辦公室要本著“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組織有關人員進行現場教育,對事故責任人按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進行嚴肅處理,吸取事故教訓,以防止類似事故重復發生。
3 相關方教育
相關方人員在進入生產區前必須接受公司的安全教育,學習公司的相關制度,掌握必要的安全消防常識,安全規程及勞動紀律和其他安全規定。
1.目的:
加強緊急情況的應急和處理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企業各部門
3.責任者:
各部門負責人
依據:
《冶金工貿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范》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xx版)
內容:
1應急預案
參照《企業綜合應急救援預案》
2應急響應目標
員工可根據廣播提示確定應急響應目標
3潛在緊急情況
潛在緊急情況包括火災、化學品泄露等情況,具體事項可參考《企業應急救援預案》
4應急物資及裝備
參照《企業應急救援預案》
5應急培訓和演練
6應急預案的評審和更新
應急預案應至少每三年評審一次,同時保存記錄,如需更新應及時更新并傳達給從業人員。
1.目的:
為及時、妥善、規范、有效處理員工因公負傷、死亡事故,避免似事故的重復發生,保證企業安全方針、目標、指標的實現,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企業各部門
3.責任者:
各部門負責人
4.依據
《冶金工貿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規范》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xx版)
5.正文
1事故報告
1.2企業應當在一小時內向事故發生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1.3事故報告內容包括事故單位、發生事故時間、地點、經過、人數、人員上市情況及應急措施等。可采取電話、傳真等方式報告事故情況。
2救援及現場保護
2.2在事故調查組未進入事故現場前,應派專人保護現場,任何人不得擅自進入現場,更不能私自隨意移動和取走現場物件,因急需搶救受傷害人員和國家財產或防止事故擴大而急需移動現場部分物件時,必須立即作出物件移動標志,繪制事故現場圖,攝影或錄像并加以詳細說明。
2.3清理事故現場時,需經事故調查組同意,并接到文字通知后方可進行。
3事故分析及責任認定
3.1事故分析本著“四不放過”(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人和群眾未受教育不放過;責任人沒受到處理不放過;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不放過)的原則查明事故發生的原因,確定事故的主要責任者,直接責任者和負重要責任的領導者,提出事故責任人的處理意見和制定防止事故重復發生的措施。
3.4企業接到批復后三十日內,應當將落實批復情況報送組織事故調查的人員政府或者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民辦教育安全管理制度(實用17篇)篇十二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生產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事業的發展,根據有關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執行總經理(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各級領導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第三條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觸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論處。
第四條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由公司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調查處理事故等工作。安委會的日常事務由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安委辦)負責處理。
第五條公司下屬生產單位必須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對本單位的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制訂安全生產實施細則和操作規程。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貫徹執行安委會的各項安全指令,確保生產安全。安全生產小組組長由各單位的領導提任,并按規定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各機樓(房)、生產班組要選配一名不脫產的安全員。
第六條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的劃分:單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分管生產的領導和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
第七條各級工程師和技術人員在審核、批準技術計劃、方案、圖紙及其他各種技術文件時,必須保證安全技術和勞動衛生技術運用的準確性。
第八條各職能部門必須在本職業務范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
第九條公司安全生產專職管理干部職責:
1、協助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令、制度,綜合管理日常安全生產工作。
2、匯總和審查安全生產措施計劃,并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行。
3、制定、修訂最新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范本,并對這些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經常深入現場指導生產中的勞動保護工作。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停止生產,并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5、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協助有關部門搞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培訓。
6、參加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大修工程的設計文件和工程驗收及試運轉工作。
7、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有關部門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時實現。
8、根據有關規定,制定本單位的勞動防護用品、保健食品發放標準,并監督執行。
9、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防止職業危害的措施,并監督執行。
10、對上級的指示和基層的情況上傳下達,做好信息反饋工作。
第十條各生產單位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要協助本單位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最新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范本,處理本單位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第十一條各機樓(房),生產班組安全員要經常檢查、督促本機樓(房)、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做好設備、工具等安全檢查、保養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本機樓(房)、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原始資料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條職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設備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領導,迅速予以排除。
教育與培訓
第十三條對新職工、臨時工、民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三級教育(即生產單位、機樓(房)或班組、生產崗位)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的工人,必需重新進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第十四條對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梯、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桿線作業、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后,才能準其獨立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設備、工程建設、勞動場所
第十五條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并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六條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產生大量蒸氣、腐蝕性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電氣設備;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設備;潮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采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第十七條引進國外設備時,對國內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時引進,引進的安全附件應符合我國的安全要求。
第十八條凡新建、改建、擴建、遷建生產場地以及技術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勞動保護設施的建設,并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簡稱三同時)。
第十九條工程建設主管部門在組織工程設計和竣工驗收時,應提出勞動保護設施的設計方案,完成情況和質量評價報告,經同級勞資、衛生、保衛等部門和工會組織審查驗收,并簽名蓋章后,方可施工、投產。未經以上部門同意而強行施工、投產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二十條勞動場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有毒有害的作業,必須有防護設施。
第二十一條生產用房、建筑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平坦、暢順,要有足夠的光線;為生產所設的坑、壕、池、走臺、升降口等有危險的處所,必需有安全設施和明顯的安全標志。
第二十二條有高溫、低溫、潮濕、雷電、靜電等危險的勞動場所,必須采取相應的有效防護措施。
第二十三條雇請外單位人員在公司的場地進行施工作業時,主管單位應加強管理,必要時實行工作票制度。對違反作業規定并造成公司財產損失者,須索賠并嚴加處理。
第二十四條、被雇請的施工人員需進入機樓、機房施工作業時,須到保衛部辦理《出入許可證》;需明火作業者還須填寫《公司臨時動火作業申請表》,辦理相關手續。
第二十五條電信線路的設計、施工和維護,應符合郵電部安全技術規定。凡從事電信線路施工和維護等工作人員,均要嚴格執行《電信線路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民辦教育安全管理制度(實用17篇)篇十三
為加強公司各信息系統管理,保證信息系統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和國家保密局《計算機信息系統保密管理暫行規定》、國家保密局《計算機信息系統國際聯網保密管理規定》,及上級信息管理部門的相關規定和要求,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包括網絡安全管理、信息系統安全保密制度、信息安全風險應急預案。
第一條公司網絡的安全管理,應當保障網絡系統設備和配套設施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全,保障運行環境的安全。
第二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下列危害公司網絡安全的活動:
1、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利用公司網絡從事危害公司計算機網絡及信息系統的安全。
2、對于公司網絡主結點設備、光纜、網線布線設施,以任何理由破壞、挪用、改動。
3、未經允許,對信息網絡功能進行刪除、修改或增加。
4、未經允許,對計算機信息網絡中的共享文件和存儲、處理或傳輸的數據和應用程序進行刪除、修改或增加。
5、故意制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
6、利用公司網絡,訪問帶有“黃、賭、毒”、反動言論內容的網站。
7、向其它非本單位用戶透露公司網絡登錄用戶名和密碼。
8、其他危害信息網絡安全的行為。
第三條各單位信息管理部門負責本單位網絡的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對本單位單位所屬計算機網絡的運行進行巡檢,發現問題及時上報信息中心。
第四條連入公司網絡的用戶必須在其本機上安裝防病毒軟件,一經發現個人計算機由感染病毒等原因影響到整體網絡安全,信息中心將立即停止該用戶使用公司網絡,待其計算機系統安全之后方予開通。
第五條嚴禁利用公司網絡私自對外提供互聯網絡接入服務,一經發現立即停止該用戶的使用權。
第六條對網絡病毒或其他原因影響整體網絡安全的子網,信息中心對其提供指導,必要時可以中斷其與骨干網的連接,待子網恢復正常后再恢復連接。
第一條、“信息系統安全保密”是一項常抓不懈的工作,每名系統管理員都必須提高信息安全保密意識,充分認識到信息安全保密的重要性及必要性。對重要系統的系統崗位員工進行信息系統安全保密培訓。
第二條、實行信息發布責任追究制度,所有信息的發布必須按規定辦理審核、審簽手續,必須真實有效且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規。涉及國家及公司機密的信息系統必須與內部網和互聯網實施物理隔離,嚴格執行上網信息的審查制度和涉及國家秘密的信息不得在企業內網發布的規定,杜絕泄密事件的發生。凡發布虛假、反動、色情、泄密等內容,追究信息報送和審核者責任,對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將追究責任人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三條、信息系統管理權限從安全級別上分為絕密、機密、秘密;從適用對象上分為高級管理員、系統管理員、高級用戶、中級用戶、一般用戶、特殊用戶;從操作承載體上分為服務器(包括系統服務器、應用服務器和控制服務器)、工作終端、用戶終端;從設定內容上分為完全控制、權限設置變更廢止、創建、刪除、添加、編輯、更新、運行、讀取、拷貝、其他操作等。
第四條、所有信息系統的使用者和不同安全等級信息之間必須存在授權關系,并在新建信息系統開發建設階段形成方案并加以設計,在軟件系統中預留對應關系設置的功能,根據使用者崗位職務的變遷進行調整。
第五條、利用it技術手段,對信息系統的硬件配置調整、軟件參數修改嚴加控制。利用操作系統、數據庫系統、應用系統所提供的安全機制,設置相應的安全參數,保證系統訪問的安全;對于重要的計算機設備,要利用軟件技術等手段防止員工擅自安裝、卸載軟件或改變軟件系統配置,并定期對以上情況進行檢查。
第六條、信息系統如需要委托專業機構進行系統運行和維護管理時,應嚴格審查其資質條件、市場剩余和信用狀況等,并且與其簽訂正式的服務合同和保密協議。
第七條、所有信息系統服務器、工作終端、用戶終端必須安裝安全防病毒軟件,對未安裝防病毒軟件的終端用戶有權拒絕為其提供網絡接入服務。
第八條、利用防火墻、路由器、入侵檢測等網絡設備,加強網絡安全,嚴密防范來自互聯網的黑客攻擊和非法侵入。
第九條、對于通過互聯網傳輸的涉密或關鍵業務數據,要采取必要的技術手段確保信息傳遞的保密性、準確性、完整性。
第十條、對于停止運行的廢舊系統,應當做好系統中有價值及涉密信息的銷毀、轉移等善后工作。
第十一條、系統管理人員要遵守信息系統的各項管理制度,防止利用計算機舞弊和犯罪。
第十二條、對重要業務系統的訪問建立用戶管理制度,對于不同類別不同級別的各類管理及使用人員采取密碼分級管理,設定密碼有效期限,對密碼存儲采用非明文二次加密技術防止各類密碼泄露事故的發生。
為加強公司信息安全風險源的預防管理,提高應急防范能力,保障網絡系統、信息系統及信息機房的整體安全,促進公司安全生產穩步健康發展,制定本預案。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等有關法規文件精神。確保公司信息網絡系統安全運行,為公司整體安全形勢穩步發展提供保障。
本預案適用于各單位信息安全突發風險應急管理。
1、火災
2、意外斷電
3、重要數據丟失
4、網絡系統大面積癱瘓
5.1、火災辨識及評估
5.1.1火災辨識
(1)自然災害引起的火災
(2)強電線路短路引起的火災
(3)雜物堆積引起的火災
(4)溫度過高引起的火災。
(5)老鼠咬線引起的火災。
5.1.2火災風險評估
機房發生火災可能導致工作人員人身受到傷害;信息網絡設備受到損壞;網絡系統大面積癱瘓;國家、集體財產受到損失。
5.2、意外斷電辨識及評估
5.2.1意外斷電辨識
(1)自然災害引起的意外斷電。
(2)短路跳閘引起的意外斷電。
5.2.2意外斷電風險評估
2、意外斷電可能導致煙霧報警系統、溫度報警和斷市電系統無法正常工作而帶來的間接財產損失。
5.3、重要數據丟失辨識及評估
5.3.1重要數據丟失辨識
(1)意外斷電引起的數據丟失。
(2)服務器故障引起的數據丟失。
(3)數據庫損壞引起的數據丟失。
5.3.2重要數據丟失風險評估
1、安全軟件系統數據丟失可能導致安全生產監控類系統數據無法正常采集于傳輸,影響到礦井安全生產的正常進行。
2、數據庫系統數據丟失可能導致經營管理類系統無法正常使用,影響公司相關部門經營管理工作和日常辦公無法正常進行。
5.4、網絡系統大面積癱瘓
5.4.1 網絡系統大面積癱瘓辨識
(1)意外斷電引起的核心交換機、防火墻損壞或故障導致網絡系統大面積癱瘓。
(2)通信線路中斷引起的網絡系統大面積癱瘓
(3)服務器損壞或故障引起的大面積無法登錄互聯網。
5.4.2 網絡系統大面積癱瘓風險評估
1、網絡系統大面積癱瘓可能導致公司與生產礦井之間的信息傳輸中斷,管理部門失去對礦井生產的安全監管,安全生產無法正常進行。
2、網絡系統大面積癱瘓可能導致公司日常辦公無法正常進行。
5.5、高空作業辨識及評估
5.5.1高空作業辨識
(1)日常高空維修可能造成人身傷害。
(2)工程高空施工可能造成人身傷害。
5.5.2高空作業風險評估
日常高空維修網絡設備、打掃衛生和高空施工可能造成工作人員人身傷害和精神傷害,影響公司安全生產穩步發展。
根據各單位存在的主要風險源和風險評估,保障安全生產工作有序進行,制定本預案及措施。
6.1火災應急預案及處置措施
如果火勢過大,人員無法靠近時,應立即撥打火警119,求助消防部門進行滅火。
(2)發生重大火災時(包括機房局部、ups控制器、庫房局部),值班人員應立即逃離火災范圍,啟動對應的火災應急預案,拉響警報,向公司調度室和本單位安監部門匯報,在確保人身安全的情況下,組織人員利用滅火器進行滅火,力爭將財產損失降到最低。
(3)發生較大火災時(包括消防通道、辦公室)值班人員應啟動對應的火災應急預案,向公司總調度室及本單位安監部門匯報,在確保人身安全的情況下,組織人員利用滅火器進行滅火,避免或降低財產損失。
(1)火災發生時,值班和工作人員應立即脫離火災范圍,確保人身安全。
(2)根據火災大小確定火災風險等級,并啟動相應的響應等級。
(3)根據火災風險等級向公司總調度室及本單位安監部門匯報火災情況。
(4)火勢過大無法控制時,應立即撥打火警119進行求助。
(5)在確保人身安全的情況下,組織人員利用滅火器進行滅火,避免火災擴大,降低財產損失。
(6)盡最大可能搜集火災發生的相關信息,做好記錄,為事故處理提供依據。
(7)每月針對火災誘發根源進行徹底檢查(如易燃物品不能堆放、庫房物品分類并整齊擺放等),預防火災的發生。
6.2、意外斷電應急預案及處置措施
發生自然災害和短路引起的意外斷電時,值班人員在確保人身安全的情況下,根據風險等級啟動相應的響應等級,向本單位安監部門進行匯報,邀請電力維修人員進行斷電故障排查,并組織技術人員對機房核心交換機、防火墻、匯聚交換機、數據庫服務器、數據備份服務器、軟件服務器、軟件系統、煙霧報警、ups溫度監控、機房溫度監控系統進行隱患排查,發現設備故障和數據丟失,應當進行及時處理和上報。
(1)發生意外斷電時,在確保人身安全的情況下,值班人員應啟動相應的響應等級。
(2)向本單位安監部門進行匯報。
(3)必須請專業電力維修人員進行故障排查與維修。
(4)搜集意外斷電發生的信息并作好記錄,為事故處理提供依據。
6.3、重要數據丟失應急預案及處置措施
(1)因意外斷電引起重要數據丟失時,值班人員應根據風險等級啟動相應的響應等級,向公司總調度室和安監部門進行匯報,邀請專業電力維修人員進行故障排查,恢復供電正常,排查機房設備及數據情況,發現設備故障和數據丟失,立即組織相關技術人員進行恢復。
(2)因服務器故障引起數據丟失時,值班人員應根據風險等級啟動相應的響應等級,向公司總調度室和案件部門進行匯報,并組織技術人員進行服務器維修和數據恢復,如果服務器和數據無法維修和恢復時,應向本單位負責人匯報并外請專業人員進行維修,確保設備和數據安全。
(3)因數據庫無法啟動引起的數據丟失,值班人員應根據風險等級啟動相應的響應等級,向公司總調度室和案件部門進行匯報,并組織技術人員進行數據恢復,如果數據無法恢復,應向本單位負責人匯報并外請專業人員進行數據恢復,確保設數據安全。
(1)發生數據丟失時,值班人員應根據風險等級啟動相應相應等級。
(2)值班人員向本單位安監部門匯報。
(3)組織技術人員對數據進行恢復。
(4)本單位技術人員無法恢復丟失數據時,應向本單位負責人匯報并外請專業人員進行數據恢復,確保數據安全。
(5)做好數據丟失與恢復過程的記錄。
6.4、高空作業應急預案及處置措施
如果墜落人員處于昏迷狀態,其他維修人員應當立即進行簡單的急救(如將人平躺在地上,進行按壓胸部、掐人中、人工呼吸等),同時撥打120急救電話送往醫院進行搶救,并向公司總調度室、本單位負責人及安監部門匯報。
如果墜落人員處于昏迷狀態,其他維修人員應當立即進行簡單的急救(如將人平躺在地上,進行按壓胸部、掐人中、人工呼吸等),同時撥打120急救電話送往醫院進行搶救,并向公司總調度室、本單位負責人及安監部門匯報。
(1)日常高空維修必須在確保人身安全的情況下進行,否則不能進行維修作業。
(2)在日常工作中設計到高空維修,維修人員一定要2人或2人以上進行維修。否則,維修人員可以拒絕維修工作。
(2)高空維修人員必須佩帶安全繩索,并采用安全梯子進行高空作業。否則,不能進行高空維修作業。
(3)事故發生后要對事故的經過進行詳細記錄,為事故處理提供依據。
民辦教育安全管理制度(實用17篇)篇十四
進一步貫徹落實設備檢修作業前的準備、安全教育、安全檢查和措施、檢修作業中的安全要求及《設備檢修安全作業證》的管理。確保設備檢修作業安全,有效地避免事故,保障職工作業時的人身與財產安全,特制定本規程。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及外來施工單位所有涉及危險化學品物料容器及管道、蒸汽管道、導熱油管道、特種設備及危險區域設備檢修作業。
3職責
3.1安全部:
3.1.1安全部為本制度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對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1.2負責對作業單位及作業人員資質審查、備案工作。
3.1.4負責《設備檢修安全作業證》的審批、協調、監督及違章處理。
3.1.5安全部必須對參加檢修作業的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根據設備檢修項目要求,明確責任人、監護人、檢修人及安全措施要求。
3.2設備使用部門:
3.2.1設備使用部門負責檢修現場劃定警戒區域、設立相應的安全標志。
3.2.2設備的清洗、置換,由設備使用部門負責。設備清洗、置換后應有記錄。檢修項目負責人應會同崗位負責人、工程部、安全部共同檢查并確認設備、工藝處理及盲板抽堵等是否符合檢修安全要求。
3.2.3設備使用部門須安排專人進行安全監護。
3.2.4負責作業完成后組織驗收工作。
3.3工程部:
3.3.1檢修項目負責人應對檢修工作負全面責任。
3.3.2檢修項目負責人應按檢修方案的要求,組織檢修作業人員到檢修現場,交待清楚檢修項目、任務、檢修方案,并落實檢修安全措施。
3.3.2負責提出《設備檢修安全作業證》申請。
3.4施工單位:
3.4.1配合公司相關部門資質審查、備案工作。
3.4.2向檢修人員提供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落實現場安全防范措施。
3.4.3作業完成后現場清掃工作,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
3.4.4公司賦予的其他職責。
4定義及涵蓋內容
4.1公司特種設備涵蓋范圍:鍋爐、配套蒸汽管道及導熱油管道;電動起重設備,如電動懸臂吊、行車等;制冷設備,如冰水機組等。
4.2公司危化品物料涵蓋范圍:各溶劑、小料、膠水、試驗用化學用品等。
4.3公司危險區域涵蓋范圍:尾氣回收崗位、配料間、洗釜間、涂頭間、集中供料、制膠、危化品倉庫。
4.3設備檢修:為了保持和恢復設備、設施規定的性能而采取的技術措施,包括檢測和修理。
5相關文件
民辦教育安全管理制度(實用17篇)篇十五
廚房內嚴禁奔跑、繁忙時要保持鎮定、嚴禁在工作場所內打鬧。
使用機械設備時要檢查是否運作正常。
a、外觀b、聲音c、試機
機器只能由一人操作,嚴禁多人同時操作;
機器只能安全停止后,才能進行下一步工作。
清潔機器時應斷掉電源
機器有安全罩的應保持在正確位置,機器要善于保養
廚房的利器工具每位員工必須小心使用和保管,做到頂點存放專人負責使用后放回原處,刀具要保持清潔銳利以免打滑傷人,帶刀行走時,刀尖必須向下,用布擦刀口時必須向外。
使用廚具時特別是玻璃餐具每位員工都必須小心使用,注意碰撞,或其他原因損壞。
正確使用電器。嚴禁違規操作。
出現零件松動或設備故障應及時報修,未修好前做顯示提醒他人。
保持地面整潔及時清理油污和積水以免滑倒他人。
嚴禁單人搬動重物。
地面不得隨意堆放雜物。
過熱液體嚴禁存放于高處。
嚴禁尚油溫升高時濺入水分。
嚴禁長時間在冷凍物品間以免知覺下降發生意外。
嚴禁身份不明人員進入廚房,以免發生意外事故。
嚴禁使用包裝有破損的食品,以免客人誤食。
統一殺蟲時要注意食品的保護,以免發生意外事故。
使用氣爐前必須先檢查氣門開關,然后再開始點火開氣以確保安全。使用爐灶時必須做到不離人。
每天使用氣爐要做記錄,做到誰先開氣誰簽名、確認,誰最后關氣誰簽名、確認提高責任心。
各種機電設備和電器要做到先熟悉使用方法后才能使用,既確保用具使用壽命,又確保人身安全。
冷動、雪柜使用時每個相關人員都必須在收工前仔細檢查雪柜的溫度及其它情況是否正常、預防停電或故障造成食物變質。
1、所有用于消防的通道嚴禁擺放任何障礙物。
2、嚴禁在廚房抽煙。
3、隨時清理爐具上的油污和積垢。
4、嚴禁用火時人員離崗。
5、嚴禁在煮液體時盛裝過量。
6、嚴禁強行使用未修復的爐具。
7、對松動的電路和泄露的爐具要及時報修。
8、對使用過的滅火具應及報告保安部。
9、滅火器的存放位置嚴禁隨意改動。
10、參加安全消防知識培訓落實“三句話”精神。(隱患險于明火、防范勝于救災、責任重于泰山)。
11、加強“三知”教育:
知本崗位火災隱患。
知預防火災的措施。
知撲救火災的方法。
民辦教育安全管理制度(實用17篇)篇十六
1、為了保證學校正常的教學、生活秩序,必須強化學生的安全意識,增強自我保護能力,防止事故的發生,確保生命財產安全。
2、嚴守交通規則,注意路上安全,不在路上追逐玩耍,不騎快車,不耍車技,交通要道騎車要走非機動車道,不逆行,靠右走,不與機動車搶道,橫過馬路要走人行道,做到“一停,二望,三通過”。
3、禁止在校內騎自行車。
4、上學、放學途中及在校期間絕對禁止到河流里游泳,在家中要游泳時必須要在家長的許可和帶領。不準擅自野炊。
5、必須注意防火安全,學生不能在野外用火,嚴禁攜帶火機火柴到校,嚴禁吸煙和玩火,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
6、注意用電安全,不能故意損壞用電設備。
7、禁止爬上陽臺護欄、鐵門、圍墻、天棚等建筑物,不準爬窗口出入,禁止在走廊追逐打鬧,上落樓梯要有序,不得爭先恐后。
8、嚴禁拿棍棒、沙石、刀具等危險物追逐鬧玩,嚴禁高空擲物,以免傷人,禁止從樓上往下倒水。
9、體育課、活動課及組織學生外出活動時必須做好安全教育和保護工作,勞動、上課或活動結束時,當班教師要集中總結和檢查人數。
10、實驗室必須遵守操作規程,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發生,如有危險跡象應及時報告教師處理。
11、遇惡劣天氣,要注意處所安全,不在危墻高樹下站立。因天氣驟變、狂風暴雨不能回校上課,允許事后補假。
12、在校內發現危險情況要立即向教師報告。遇上突發事件及緊急情況,要沉著鎮靜,自覺聽從領導指揮。
13、不準聚眾打架斗毆,不準邀社會青年來校尋畔滋事。
民辦教育安全管理制度(實用17篇)篇十七
為進一步強化煤礦安全管理工作,切實落實煤礦安全管理人員履職情況,強化安全管理人員的責任,確保安全管理人員履職到位,結合我礦實際,制定本辦法。
20xx年1月12日,我礦由馬奉遠(法人)負責主持召開會議,經會議研究決定成立各種安全管理機構,(礦班子領導小組、技術科、安全科、通風科、地測科、保衛科、財務科、機電科、衛生科、檔案室、工會、安全生產調度室、培訓科),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層層簽訂安全生產責任,認真落實安全管理制度。使安全工作更加規范和完善,做到責任明確到人、落實到人,日常管理做到“五到位”,即:組織到位、職責到位、檢查到位、考核到位、獎懲到位。
為使以上各科室管理人員履行職責到位,我礦成立了自檢自查領導小組:組長:王知高、副組長:侯開鋪、成員:馬武富、侯文飛、侯光燦。
自檢自查領導小組的目的:自檢自查小組按照上級規定一周檢查兩次之外,其于不定日不定時的深入井下檢查井下的各類隱患及管理人員在井下履行的職責情況。
有下列情形的,按規定要求進行處罰。
1、各管理人員交接班時間:上班前半小時未到充燈房領取礦燈的,更換其它管理人員,處罰當班管理人員100元。
2、礦領導,片長及掛片管理人員不按煤礦各規章制度,抓好各自環節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和要求,領導處罰200元,其他人員處罰100元。
3、礦井分管各項安全生產的主要領導,對礦井不落實各片掛片人員管理工作情況,造成煤礦不安全隱患未及時得到處理和整改的,處罰200元。
4、技術人員:對礦井的采掘計劃,圖紙追接及管理必須認真落實到位,并能及時給煤礦作出可操作性的方案。若不及時作出方案、計劃上報、拖延時間造成采掘失調,經礦領導班子和考核小組查證核實,屬技術人員失職一次處罰500元。
5、礦片區掛片片長及管理人員對井下隱患處理、能處理不及時處理、處理不好又不上報礦主要領導,經礦領導小組查證落實,處片長跟班的100元,管理人員50元。
6、礦負責跟班管理人員和片區掛片人員對本片區范圍內,存在問題讓職工停止安全生產30分鐘至1小時,負責跟班管理人員和片區掛片人員不追查不處理,也不上報煤礦主要領導,按每半小時處罰50元計算。
7、煤礦領導班子成員對全礦出現的一切違章、違規、違紀行為,不參與調查、落實、了解、不處理,造成煤礦各種規章制度落實不到位者,處罰100元。
8、礦井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在接到礦井掛片負責管理人員處理不了的隱患和各環節中出現的問題,不積極組織落實隱患整改措施,處罰100元。
9、機電技術管理人員:在上班時間若井上、井下停電,缺相5—15分鐘,一方面能處理又不及時處理,另一方面處理不好又不及時上報煤礦主要領導,經礦領導班子和考核小組調查落實,屬機電技術管理人員失職,處罰50元。
10、機電管理人員:對入井的電器設備不進行檢測驗收,讓失爆電器下井,井下電纜懸掛混亂,設備缺螺少件松動經礦領導班子和考核小組查證核實屬機電管理人員失職,領導處罰100元。電鉗工50元。
11、機電管理人員:若煤鉆、風機等其它設備停止運行,片區管理人員(當班班長)找到機電管理人員30分鐘后,處理好,無正當理由,處罰50元。
12、礦管理人員掛片本片區:質量、數量管理執行不到位,經礦領導小組查證落實,屬掛片人員失職處罰50元。
13、財務若帳務票據混亂,臺賬不健全,處罰200元。
14、礦領導班子和管理人員有事回家,必須按煤礦的規章制度執行,一月按三天假,指不是當班時間,由本人寫出假條,遞交礦專管領導(侯開輔或馬奉遠)審批同意,方可回家。不請假,擅自回家者,處罰100元。
15、所有礦井領導及管理人員設置所需做的記錄、臺帳,必須按礦規定和相關部門的要求做好自己的記錄、臺帳,交侯文富存檔備查,如不按規定進行工作,造成缺漏的處罰100元。瓦檢員缺漏處罰500元,如造成事故報有關部門追究法律責任。
16、礦保安人員出現工作失職,造成管理失誤或不到位經礦領導查出處罰200元。
17、凡屬于外來人員到礦需要招待用餐的結帳單當面簽字,由侯開輔或馬伍富簽字生效。
18、礦所進材料和設備由陶文磊負責采購,到礦后所有材料和設備由丁恒懷負責清點入庫和出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