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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鑒定委托(通用19篇)篇一
事實和理由: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申請人到被申請人處就診,經b超探察為膽結石,并住院接受被申請人的腹腔鏡取石手術建議。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申請人接受了腹腔鏡取石手術。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申請人被開腹修補膽總管及左右肝管失敗。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申請人因膽管損傷,腹腔感染,雙側胸腔積液,切口及重復切口感染嚴重及重度貧血,重度營養不良轉至昆明醫學院第二附屬醫院干療外科搶救。經長達60多天的全力搶救和治療后,保住了性命。現在康復階段,半年后需要再進行膽腸吻合手術。
根據上述事實,申請人認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申請人被推進手術臺,接受腹腔鏡取石手術,術中發現石頭過大(直徑超過______),被申請人沒有及時改變手術方案,仍然用直徑僅為__________的腹腔鏡野蠻取石,造成申請人總膽管及左右肝管斷裂,而被申請人并未及時進行修補就結束了手術。被申請人違反醫療常規,未對申請人做細致全面的正確診斷而盲目手術,術中發現問題也未及時調整手術方案,以直徑_________的腹腔鏡頭去取直徑大于_________以上的結石,毫無客觀依據,憑借主觀臆斷,盲目蠻干,草率從事。導致申請人膽肝管損傷的事實充分說明了是被申請人的過失行為所致。
醫療事故鑒定委托(通用19篇)篇二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與患者關系: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_____。
單位: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申請時間:________________。
醫療機構名稱:________________。
醫療機構地址:________________。
有關事實:________________。
請求理由:________________。
具體請求: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_____衛生局。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醫療事故鑒定委托(通用19篇)篇三
我國的醫學科學發展越來越先進,醫療技術越來越完善,但因各種因素造成的醫療事故仍然時有發生。為了正確處理醫療事故,保護患者的合法權益,《醫療事故處理條例》中對醫療事故賠償項目和標準做了較為詳細的規定,但醫療事故鑒定。
委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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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患者及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代理人委托書、死者戶口本;。
3、門診、住院病歷及報告單及復印件;。
4、鑒定費4000元;。
5、患者方聯系電話。
醫療事故鑒定委托(通用19篇)篇四
根據國務院《醫療事故處理辦法》和北京市《醫療事故處理辦法實施細則》的規定,特制定北京市醫療事故鑒定程序。
一、申請:
病員或家屬對醫療單位的醫療提出質詢或鑒定申請后,該醫療單位的醫療委員會部門應認真調查核實,組織本單位內醫療質量管理委員會及有關專家予以鑒定并將鑒定結論以書面形式送交病員或家屬。
醫療單位對每一起醫療事故或事件病員方的接待須由專人負責。
鑒定結論應在病員或家屬正式向醫療單位提出質詢或鑒定申請書面材料的一個月內作出(進行尸檢者,自尸檢報告作出后計算)。
醫務人員應邀、聘在外單位工作期間所發生的醫療事件,由邀請單位承擔責任。但對定為醫療事故的責任者由原單位按有關規定進行行政處理。
對于病員死亡的醫療事件應按有關尸體解剖檢驗規定動員家屬進行尸體解剖以明確診斷。醫院應在家屬提出質詢時,明確說明進行尸體解剖檢驗的.必要性,并將家屬意見以書面形式記錄在案。
雙方當事人在對醫療事故或事件處理有爭議時均可持醫療單位書面鑒定結論向該醫療單位所在地區的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委員會提出書面鑒定申請,填寫醫療事故鑒定申請表并同時按規定繳納鑒定費。
雙方當事人對醫療事件已協議解決,若提出鑒定申請,則須先履行廢止該協議的有關手續,再予以鑒定。
區(縣)級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在接到書面鑒定申請后,根據有關規定決定是否受理,并在十五日之內予以正式答復。區(縣)級醫療事故鑒定結論做出后,送交雙方當事人,同時將參加該鑒定會專家名單及鑒定結論報市級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備案。
雙方當事人若對區(縣)級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委員會的鑒定結論不服,均可在接到鑒定結論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市級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書面申請市級鑒定(以寄送出時間為準),填寫申請表,并按規定繳納鑒定費。
二、病歷的處理原則:
發生醫療事故或事件的醫療單位應指派醫療質量管理部門專人妥善保管有關醫療事故或事件的各種原始資料,并予封存。
臨床科室因鑒定需要摘抄病歷時,應得到病歷封存部門同意后方可就地摘抄。原始病歷允許對因搶救工作緊張未能及時記錄的內容在24小時內實事求是地補記。
在進行醫療事故鑒定時,醫療單位應負責提供原始病歷和必要的醫學資料復印件。
醫療單位所在區、縣、市衛生行政部門及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可調閱原始病歷;法院、檢-察-院在受理雙方當事人訴訟后需要查閱原始病歷時,持正式介紹信并履行調閱手續,方可調閱(借閱單上應標清份數、頁數),其他人員不得查閱。但允許患者或家屬在醫院或衛生行政部門工作人員陪同下復印病歷并將復印病歷封存,存放在醫院醫療行政管理部門,于醫療事故鑒定會上由專家啟封。復印病歷所需費用由提出復印者支付。
在法院、檢-察-院受理當事人起訴后,經司-法-部門同意,當事人委托的律師須持委托書、律師證,在履行手續手后可就地查閱。
任何人不得涂改、偽造、隱匿、銷毀各種原始資料,經發現有以上行為的任何單位或個人都應承擔法律責任并在經濟上按對應等級醫療事故補償金額進行罰款處理及通報批評。
由于病員及家屬搶奪、毀損病案及有關原始資料者,將不予進行各級醫療事故鑒定。
三、鑒定會的組織:
北京市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成員是經市政府聘請的北京地區醫學界知名的、具有權威性的醫學專家。各區(縣)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成員由本區(縣)政府聘請。
根據鑒定需要還可以特別邀請在某一學科具有專長和權威性的專家出席鑒定會,他們與鑒定委員會成員具有同等權利。
鑒定委員的邀請必須本著當事人回避原則,凡發生醫療事故或事件的醫療單位及參加過該病員診治、檢查、會診的人員及病員親友均不得做為鑒定專家參加鑒定會。
根據被鑒定事件的情況,由行政秘書指定有關學科專家5~9人參加鑒定會。
凡參加區(縣)級醫療事故鑒定會的鑒定委員會不得參加同一病例的市級醫療事故鑒定。但市級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可要求區(縣)級鑒定委員會的秘書到會介紹區縣級鑒定會的情況。
受法院、檢-察-院委托的鑒定,法院或檢-察-院可派1~2人參加鑒定會聽取陳述并可向專家詢問有關醫療技術方面的問題,但一般不參加專家討論。
四、鑒定程序:
醫療事故鑒定會分為兩階段:
第一階段為陳述、詢問階段。雙方當事人同時到會,由雙方當事人向專家陳述并回答專家提出的有關問題。陳述、詢問結束后,雙方當事人退出會場,此階段由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行政秘書主持。
第二階段:由專業組組長主持,組織專家進行討論階段。專家們應本著公正、科學、嚴謹、負責的態度對醫療事故或事件予以技術鑒定,并做出結論。
鑒定書由專業組專業秘書擬稿后經鑒定委員會專業組組長及或正副主委審閱后簽發。
鑒定書應在召開鑒定會之日起一個月內一式三份送達雙方當事人及醫療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有特殊情況應向當事人說明后可適當延長。
由法院、檢-察-院委托的鑒定書一式三份送交法院、檢-察-院。
市級鑒定委員會的鑒定結論為最終結論。對市級鑒定結論在未發現新有、有力證據情況下原則上對同一醫院事故或事件不予以重新鑒定。
五、鑒定書:
醫療事故鑒定結論以書面形式發出,內容應包括:
醫療事故鑒定委托(通用19篇)篇五
第二十七條醫學會應當自接到雙方當事人提交的有關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材料、書面陳述及答辯之日起45日內組織鑒定并出具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書。
第二十八條醫學會可以向雙方當事人和其他相關組織、個人進行調查取證,進行調查取證時不得少于2人。調查取證結束后,調查人員和調查對象應當在有關文書上簽字。如調查對象拒絕簽字的,應當記錄在案。
第二十九條醫學會應當在醫療事故技術鑒定7日前,將鑒定的時間、地點、要求等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雙方當事人應當按照通知的時間、地點、要求參加鑒定。參加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雙方當事人每一方人數不超過3人。任何一方當事人無故缺席、自行退席或拒絕參加鑒定的,不影響鑒定的進行。
第三十條醫學會應當在醫療事故技術鑒定7日前書面通知專家鑒定組成員。專家鑒定組成員接到醫學會通知后認為自己應當回避的,應當于接到通知時及時提出書面回避申請,并說明理由;因其他原因無法參加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應當于接到通知時及時書面告知醫學會。
第三十一條專家鑒定組成員因回避或因其他原因無法參加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時,醫學會應當通知相關學科專業組候補成員參加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專家鑒定組成員因不可抗力因素未能及時告知醫學會不能參加鑒定或雖告知但醫學會無法按規定組成專家鑒定組的,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可以延期進行。
第三十二條專家鑒定組組長由專家鑒定組成員推選產生,也可以由醫療事故爭議所涉及的主要學科專家中具有最高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專家擔任。
第三十三條鑒定由專家鑒定組組長主持,并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一)雙方當事人在規定的時間內分別陳述意見和理由。陳述順序先患方,后醫療機構;。
(三)雙方當事人退場;。
(四)專家鑒定組對雙方當事人提供的書面材料、陳述及答辯等進行討論;。
(五)經合議,根據半數以上專家鑒定組成員的一致意見形成鑒定結論。專家鑒定組成員在鑒定結論上簽名。專家鑒定組成員對鑒定結論的不同意見,應當予以注明。
第三十四條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書應當根據鑒定結論作出,其文稿由專家鑒定組組長簽發。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書蓋醫學會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專用印章。醫學會應當及時將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書送達移交鑒定的衛生行政部門,經衛生行政部門審核,對符合規定作出的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雙方當事人;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委托的,直接送達雙方當事人。
(一)雙方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及要求;。
(二)當事人提交的材料和醫學會的調查材料;。
(三)對鑒定過程的說明;。
(四)醫療行為是否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范、常規;。
(五)醫療過失行為與人身損害后果之間是否存在因果關系;。
(六)醫療過失行為在醫療事故損害后果中的責任程度;。
(八)對醫療事故患者的醫療護理醫學建議。經鑒定為醫療事故的,鑒定結論應當包括上款(四)至(八)項內容;經鑒定不屬于醫療事故的,應當在鑒定結論中說明理由。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書格式由中華醫學會統一制定。
第三十六條專家鑒定組應當綜合分析醫療過失行為在導致醫療事故損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狀況等因素,判定醫療過失行為的責任程度。醫療事故中醫療過失行為責任程度分為:
(一)完全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后果完全由醫療過失行為造成。
(二)主要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后果主要由醫療過失行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三)次要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醫療過失行為起次要作用。
(四)輕微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后果絕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醫療過失行為起輕微作用。
第三十七條醫學會參加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會的工作人員,應如實記錄鑒定會過程和專家的意見。
第三十八條當事人拒絕配合,無法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應當終止本次鑒定,由醫學會告知移交鑒定的衛生行政部門或共同委托鑒定的雙方當事人,說明不能鑒定的原因。
第三十九條醫學會對經衛生行政部門審核認為參加鑒定的人員資格和專業類別或者鑒定程序不符合規定,需要重新鑒定的,應當重新組織鑒定。重新鑒定時不得收取鑒定費。如參加鑒定的人員資格和專業類別不符合規定的,應當重新抽取專家組織專家鑒定組進行重新鑒定。如鑒定的程序不符合規定而參加鑒定的人員資格和專業類別符合規定的,可以由原專家鑒定組進行重新鑒定。
第四十條任何一方當事人對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書之日起15日內,向原受理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的衛生行政部門提出再次鑒定的申請,或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區、直轄市醫學會組織再次鑒定。
第四十一條縣級以上地方衛生行政部門對發生醫療事故的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進行行政處理時,應當以最后的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結論作為處理依據。
第四十二條當事人對鑒定結論無異議,負責組織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醫學會應當及時將收到的鑒定材料中的病歷資料原件等退還當事人,并保留有關復印件。當事人提出再次鑒定申請的,負責組織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醫學會應當及時將收到的鑒定材料移送負責組織再次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醫學會。
第四十三條醫學會應當將專家鑒定組成員簽名的鑒定結論、由專家鑒定組組長簽發的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書文稿和復印或者復制的有關病歷資料等存檔,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第四十四條在受理醫患雙方共同委托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后至專家鑒定組作出鑒定結論前,雙方當事人或者一方當事人提出停止鑒定的,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終止。
第四十五條醫學會應當于每年3月31日前將上一年度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情況報同級衛生行政部門。
第七章附則。
第四十六條必要時,對疑難、復雜并在全國有重大影響的醫療事故爭議,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可以商請中華醫學會組織醫療事故技術鑒定。
第四十七條本辦法由衛生部負責解釋。
第四十八條本辦法自9月1日起施行。
醫療事故鑒定委托(通用19篇)篇六
3、門診、住院病歷及報告單及復印件;。
4、鑒定費4000元;。
5、患者方聯系電話。
本人作為________公司法定代表人,在此授權_____先生(女士)作為我公司正式合法的代理人,以我公司名義并代表我公司全權處理以下事宜:
申請鑒定人。
患者。
情況。
姓名。
性別。
年齡。
病案號。
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賠償款項,并放棄對甲方的其它一切權利,不再要求甲方進行任何形式的賠償或承擔其它任何責任。
單位。
聯系電話。
住址。
身份證號。
記住: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辦任何事情都要講究程序的,而且必須嚴格遵守,一環扣一環,來不得半點疏忽和遺漏,否則一定會出差錯的。
郵編。
就診科別。
患者。
代理人。
姓名。
與患者關系。
聯系電話。
單位。
證件號。
醫療機構情況。
名稱。
法人代表。
電話。
機構代碼。
地址。
郵編。
醫療機構。
代理人。
姓名。
與機構關系。
聯系電話。
單位。
證件號。
甲方賠償給乙方一切后續治療費用計人民幣20xx.00元,另人保財險公司賠償給乙方各項費用6000.00元人民幣,兩項共計金額8000.00元人民幣(捌仟元整人民幣)。
就(患者)與(醫療機構)之間的醫患。
糾紛,經雙方協商,共同要求委托醫學會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有關醫。
療經過、爭議要點、鑒定要求、答辯材料等另附。
患方簽字:醫療機構:(蓋章)。
醫方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醫療事故鑒定委托(通用19篇)篇七
所在地址:______________縣______________街道。
訴訟請求。
1、判決賠償原告各項損失___________萬元(具體數額見附表)。
2、判決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方承擔。
事實與理由。
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原告騎電動車時不慎摔傷,導致右肱骨中段骨折,在當地醫院進行肱骨骨折切開復位內固定術,術后傷口愈合后出院。原告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___縣____________中心衛生院進行右肱骨內固定物取出術,術后原告右上臂至右手活動受限、麻木。而原告在做右肱骨內固定物取出術之前,右手臂及右手活動均正常。
被告在對原告進行右肱骨內固定物取出術時,由于操作不當,造成原告橈神經斷裂。原告在被告處出院時,原告右手背麻木,虎口處麻木非常明顯,握拳尚可,肌力較對側偏弱,手指外展不靈活,拇指翹起困難,手腕抬起困難,經會診確定為橈神經損傷。經被告與原告方協商,要求原告轉院治療,后來原告同意轉院,轉至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一零五醫院治療。經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一零五醫院診斷為“右上臂術后橈神經斷裂”。____________縣____________中心衛生院的診療行為直接造成原告組織器官損傷及右手功能障礙。
原告認為被告的診療行為嚴重的違反診療常規,同時存在手術操作上的不當,損害了原告的身體健康,且給原告造成了相應的經濟損失,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權益。
原告認為,被告的診療行為嚴重的違反診療常規,損害了原告身體健康,且給原告造成了相應的經濟損失,損害了原告的合法權益。按照《民事訴訟法》第119條、第120條、第121條之規定,特向貴院提起訴訟,訴請貴院依法秉公裁決,保護原告的合法權益。
此致
____________縣人民法院。
原告: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醫療事故鑒定委托(通用19篇)篇八
鑒定申請:
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醫療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代理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醫療事故鑒定委托(通用19篇)篇九
答辯人:xx市某某人民醫院。住所地:xx市某某縣某某路。
法定代表人:王某某,該院院長。
因原告余某某訴被告xx市某某人民醫院醫療損害賠償糾紛一案,現依法答辯如下:
一、原告于“xxxx年9月28日因外傷致右下肢不能夠站立伴胸腹疼痛,到答辯人醫院就診”是事實。同時,本案經過xx市醫學會《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已明確為“四級醫療事故,院方承擔主要責任”也是事實,但是,原告請求支付四級醫療事故的賠償金74800元于法無據。根據《醫療事故分級標準》的規定,四級醫療事故是指造成患者輕微人身損害后果的醫療事故,該標準中的醫療事故“一級乙等至三級戊等”對應“傷殘等級一至十級”。在本案中,由于原告的損害后果為四級醫療事故,未能夠達到最低的傷殘等級標準,故答辯人依法不應當承擔殘疾賠償金。
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參照《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審理醫療糾紛民事案件的通知”的規定,對于醫患糾紛,經過鑒定,構成醫療事故的,應當按照《醫療事故處理條例》進行處理,對于不構成醫療事故的,按照其他醫療損害糾紛進行處理。就本案而言,本案雖然經過鑒定,已經明確構成了四級醫療事故,院方承擔主要責任。但是,由于原告是自己被摔傷入院,答辯人的過失(漏診)行為,只是在客觀上延誤了原告的治療時間,故答辯人只應當承擔延誤治療部份60%的責任。而且,由于原告的受傷情況,本身也應進行保守治療,原告在檢查后,自己也未將攝片后的報告單送交醫生值班醫生作進一步確診,其本身也存在一定的過錯,故依法應當減輕答辯人的賠償責任。
三、由于原告是自己被摔傷入院救治,其治療“原發性”的摔傷,也需要產生大量的醫療費用、誤工期限、護理期限等相關費用,答辯人的漏診行為,導致的后果,只是治療期限的延誤,而治療費用,大部份答辯人已經報銷,故對于原告的損害,人民法院應當結合雙方的過錯程度及責任大小,對延誤的損害部份進行責任分擔。
四、關于原告的訴訟請求,答辯人認為:醫療費用部份,答辯人已經全額承擔和報銷了大部份,故對于未報銷的部份,答辯人只應當承擔60%以下;對于誤工費和護理費部份,因原告治療“原發性”傷害也需要誤工和護理,而且,原告也未實際住院治療,故對于該部份,答辯人認為依法不應當得到支持;對于殘疾賠償金部份,答辯人在前面已經談到,因未達到最底等級,故依法不應得到支持;對于交通費1300元,答辯人只認可到xx醫學院檢查往返的部份,對其他的依法不予認可;對于被撫養人生活費,由于未達到傷殘,故依法不應得到支持;對于精神撫慰金,根據法律規定,也只有達到傷殘等級才可以酌情得到支持,因本案未達到傷殘程度,故依法也不應得到支持。
綜上,答辯人請求人民法院根據本案的事實和法律,并結合雙方的過錯程度以及原告的原發性損傷情況,對本案作出客觀公正的判決為感!
答辯人:xx市某某人民醫院。
xxxx年五月六日。
醫療事故鑒定委托(通用19篇)篇十
申請人:×××,男,漢族,x年x月x日出生,住址:,農民。
聯系電話:
申請事項:重新委托對本人的傷情進行司法鑒定。事實與理由:
x年xx月xx日時許,本人的妻子與長兄因地界糾紛發生爭執,當我去現場時在沒有任何防備的情況下,被大哥用刺絲網桿在頭頂猛擊后打昏在草場上,當時血流滿面并處于昏迷狀態,失去意識。妻子也被打倒在地。后經爬起來的妻子和聞訊來的鄰居將我喚醒并攙扶回家,后用車送x人民醫院縫合傷口并住院治療。旗人民醫院病例記載“入院醫院專科情況為:右頂部頭皮裂傷,傷口長約8㎝。”x年xx月xx日經公安局法醫鑒定為卻為“…頭頂部有5.5㎝長的頭皮裂創,系鈍器性暴力所致…”并結論為“輕微傷”。根據當時傷情創裂及意識狀態和醫院病歷記載、法醫照片顯示,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人體輕傷鑒定標準(試行)》“第六條頭皮銳器創口累計長度達8厘米,兒童達6厘米;鈍器創口累計長度達6厘米,兒童達4厘米。”和“第八條頭部損傷確證出現短暫的意識障礙和近事遺忘。”本人傷情應鑒定為輕傷。
綜上,申請人根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二百四十條、第二百四十一條規定,“…..對鑒定結論有異議提出申請,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后,可以補充鑒定或者重新鑒定。”為了本案處理上能夠客觀公正,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特請求公安機關對本人的傷情進行重新二次鑒定。望貴所給予幫助。
此致
敬禮!
20xx年x月x日。
醫療事故鑒定委托(通用19篇)篇十一
申請人:項少封,男,19xx年05月05日出生,住址:
電話:
申請事項:
申請對王對我的故意傷害的傷情進行司法鑒定。
事實理由:
案情經過:
20xx年10月22日,我作為儋州松濤龍得房地產開發公司的一名代表和幾個同事一起與以王為全全代表的武漢旭升建筑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的幾個代表一起在工地辦公室協商工程款結算事宜。在結算的過程中雙方產生了爭吵,這時突然從辦公室的樓上沖下一個人手拿大砍刀,向辦公室方向沖來,我一看是王他們公司的人,我就趕緊去拉王過來,讓他制止拿刀人的行為,但是王不但沒有制止,反而拿起一個長板凳朝我頭上砸過來,我被當場砸暈,后被送往儋州市農墾醫院診治,經過幾天的治療,我現在仍然時常頭暈,惡心,記憶力明顯減退等癥狀,醫生初步診斷為腦震蕩。
王無視國家法律的故意傷害行為,嚴重傷害了我的身體健康,給我的身體造成巨大損害,并嚴重影響了我的正常生活,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為了制裁王的違法犯罪行為,還我一個公道,我請求公安機關對我的傷情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司-法-部、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下發的《人體重傷鑒定標準》的規定予以科學、公正、合法的鑒定。
此致
敬禮!
20xx年x月x日。
醫療事故鑒定委托(通用19篇)篇十二
××年××月××日,申請人到被申請人處就診,經b超探察為膽結石,并住院接受被申請人的腹腔鏡取石手術建議。××年××月××日,申請人接受了腹腔鏡取石手術。××××年××月××日,申請人被開腹修補膽總管及左右肝管失敗。××年××月××日,申請人因膽管損傷,腹腔感染,雙側胸腔積液,切口及重復切口感染嚴重及重度貧血,重度營養不良轉至昆明醫學院第二附屬醫院干療外科搶救。經長達60多天的全力搶救和治療后,保住了性命。現在康復階段,半年后需要再進行膽腸吻合手術。
一、2011年10月日,申請人被推進手術臺,接受腹腔鏡取石手術,術中發現石頭過大(直徑超過3cm),被申請人沒有及時改變手術方案,仍然用直徑僅為0.3—1cm的腹腔鏡野蠻取石,造成申請人總膽管及左右肝管斷裂,而被申請人并未及時進行修補就結束了手術。被申請人違反醫療常規,未對申請人做細致全面的正確診斷而盲目手術,術中發現問題也未及時調整手術方案,以直徑0.3—1cm的腹腔鏡頭去取直徑大于3cm以上的結石,毫無客觀依據,憑借主觀臆斷,盲目蠻干,草率從事。導致申請人膽肝管損傷的`事實充分說明了是被申請人的過失行為所致。
二、××年××月××日,申請人開始出現膽漏并黃疸癥狀,被申請人對申請人進行了開腹縫補膽管手術,荒唐的是,被申請人不能勝任膽管修補手術,卻堅持開腹。后以未找到膽管為由,沒有進行膽汁引流,又將切口縫合,導致申請人出現重度腹膜炎合并雙側胸腔積液。在既不請示上級醫生,又不及時將申請人轉院的情況下,任由申請人在病房中躺了三天,直至病情加重瀕臨死亡,不得已術后第二天就離開病房前往個舊的被申請人主管醫生才匆匆趕回醫院,將申請人轉至昆明醫學院第二附屬醫院干療外科,經過全力搶救入院60多天后才保住了性命。這一損害結果,完全是被申請人違反了技術操作規范和醫療常規所造成的。而被申請人主管醫生也嚴重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沒有盡職盡責為患者服務。
三、術后被申請人未及時進行切口清創和引流,導致申請人的切口及重復切口出現重度感染,被申請人未盡到應盡的醫治和護理義務,是造成申請人人身多重損害的主要原因之一。
四、被申請人未履行告知義務,在明知申請人病情已經很嚴重的情況下,沒有及時告知可能出現的嚴重后果,使申請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接受了草率的治療和護理,造成申請人身體損害,病情迅速惡化,瀕臨死亡的邊緣。
被申請人及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違反醫療及護理常規,診查失誤,手術錯誤,搶救不力,未及時做出轉院處理,未履行告知義務,造成申請人人身損害,病情惡化(雖經搶救脫離危險,但還需要再進行一次膽腸吻合手術。)因果關系明顯。鑒于以上事實和理由,為了更加清晰明確地證實被申請人的過錯行為,特提出醫療事故鑒定申請,請求貴局給予依法鑒定。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請人:
××××年××月××日
醫療事故鑒定委托(通用19篇)篇十三
委托:醫鑒辦接受兩種形式的委托:醫患雙方當事人共同委托;衛生行政部門交由醫學會組織鑒定的委托。受理:醫鑒辦接到委托書后,進行審核并出具受理通知書,自受理之日起5日內,通知雙方當事人提供鑒定所需的材料:組成鑒定組:醫鑒辦根據事故爭議所涉及的學科,確定專家鑒定組的構成和人數,原則上至少為3人以上的單數,主要學科的專家不少于專家鑒定組成員的1/2。組織鑒定:醫鑒辦在召開鑒定會前1周內通知醫、患、鑒定專家三方。出席鑒定的雙方當事人每一方人數不得超過3人。專家組進行討論,經合議根據半數以上專家鑒定組成員的一致意見形成鑒定結論,并制作《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書》。再次鑒定:任何一方當事人對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鑒定書之日起15日內,向原受理申請的衛生行政部門提出再次鑒定的申請,或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委托盛自治區、直轄市醫學會組織再次鑒定。發生醫療糾紛后,經行政調解行調解未能解決者,醫患雙方都有權申請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其程序如下:
一、由申請者向當地醫療事故技術簽定委員會遞交書面申請,申請書應寫明事情發生的經過及時間、地點,提出申請鑒定的理由。
二、提出申請鑒定方應向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委員會交醫療事故技術鑒定費。收費標準(根據粵價函[]385號)為:縣(區)級鑒定每例600元,地方級鑒定每例1200元,省級鑒定每例1800元。
醫療事故技術鑒定聽證、取證。發生病員死亡事件,臨床診斷不能明確死因或雙方對死因有爭議者,應請法醫進行尸體解剖,費用由申請鑒定方負責。
四、召開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會議。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成員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由相關專業技術專家及法醫組成。
五、從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委員會受理申請日起30日內,受理機構將鑒定意見書送達當事雙方,對當地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委員會所作的結論不服的,可在接到鑒定意見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委員會申請復議,省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委員會的鑒定為最終鑒定。
醫療機構設置審批、執業登記須知。
一、申請設置醫療機構必須提交下列證件方可進行登記。
1、設置申請書;。
2、設置可行性報告;。
3、選址報告和建筑設計平面圖。
二、申請醫療機構執業登記,應具備下列條件:
1、有設置醫療機構批準書;。
2、符合醫療機構的基本標準;。
3、有適合的名稱、組織機構和場所;。
4、有與其開展業務相適應的經費、設施、設備和專業衛生技術人員;。
5、有相應的規章制度。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申請設置醫療機構:
1、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個人與單位;。
2、正在服刑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醫療機構在職、因病退職或停薪留職的`醫務人員;。
4、發生二級以上醫療事故未滿五年的醫務人員;。
5、已被吊銷執業證的醫務人員;。
6、被吊銷《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醫療機構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四、凡個人設置診所的必須具備上述有關規定和下列條件。
1、當地常住戶口、醫務人員經醫師執業考試合格取得《醫師執業證書》;。
2、取得《醫師執業證書》或者醫師職稱后從事五年以上同一專業的臨床工作。
五、醫療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記機關責令限期改正。
2、連續發生同類醫療事故不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
3、連續發生原因不明的同類患者死亡事件,同時存在管理不善因素;。
醫療事故鑒定委托(通用19篇)篇十四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姓名:________職務:________。
受委托人姓名:________性別:年齡:
工作單位:________職務:________。
住址:________電話:________。
現委托________在我單位與________交通事故一案中,作為我方參訴訟的委托代理人,委托權限如下:
一、一般授權。
二、特別授權:
授權范圍:代為起訴,陳述事實,參加辯論和調解,代為提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提出反訴、進行和解、撤訴、上訴、簽收法律文書。
委托單位: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注:
1、法人或其他組織授權委托書,是當事人依法委托他人作為訴訟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寫明委托事項和權限的文書。
2、委托代理人須寫明代理權限,特別授權的',應寫明授權的具體范圍:代為起訴,陳述事實,參加辯論和調解,代為提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提出反訴、進行和解、撤訴、上訴、簽收法律文書。
3、上述兩種授權方式不能同時適用,只能擇一使用。
醫療事故鑒定委托(通用19篇)篇十五
xx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我(單位)全權委托________同事(性別____年齡____職務______聯系地址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辦理本單位員工________的工傷認定相關事宜。
附頁:被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
申請單位:______(蓋章)
___年___月___日
被委托人:______(簽名)
___年___月___日
醫療事故鑒定委托(通用19篇)篇十六
案由: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
訴訟請求:
1、依法判令兩被告承擔連帶賠償責任,賠償原告殘疾賠償金28004元(7001元/年**0.2),精神損害撫慰金6000元,住院伙食補助費770元(77天*10元/天),護理費10010元(130元/天*77天),誤工費8913.1元(83.3元/天*107天),鑒定費700元,車費100元,后續治療費8000元,合計62497.1元。
2、本案訴訟費由兩被告承擔。
事實及理由:
xxxx年7月11日被告xxx與被告xx公司簽訂將被告修建+499水平高位水池承包給被告的協議,協議主要內容為:工程名稱,工程要求,包工價款,結款方式、施工安全、違約責任等事項。xxxx年7月15日被告雇傭原告從事地面雜工,并與被告建立了勞務關系,xxxx年9月20日下午5點過,原告在被告xx承包的高位水池處上班時停電,原告到攪拌機內打掃廢物,后被突然來電轉動的攪拌機將原告攪傷,原告被送往大竹縣中醫院住院治療,入院診斷為:骨盆骨折,肝腎虧虛,恥骨聯合分離,髂骨骨折,雙側坐骨骨折,雙側恥骨骨折。原告在大竹縣人民醫院住院77天后出院(即xxxx年12月6日出院),出院遺囑:1、休息1月。2、慎用重力,三月內不能負重,扶拐下地活動,定期攝片。現第二被告已支付了醫療費。原告陳xx于xxxx年5月14日經達州市竹民司法所進行了傷殘鑒定,原告的`傷殘等級為玖級。
綜上所述,原告和被告之間已經形成雇傭關系,被告xxxxx有限公司將水平高位水池發包給不具有資質和安全生產條件的被告江文志。為了維護原告的合法權利,特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要求兩被告承擔連帶責任,望支持其訴訟請求。
此致
大竹縣人民法院。
具狀人:
相關知識。
a、基本程序。
1、醫療糾紛發生,患者及家屬向醫療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投訴,提出查處要求。
2、醫療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接到投訴后應立即指派專人妥善保管原始資料,封存有關醫療物品,嚴禁涂改、偽造、隱匿、銷毀。如病人死亡應主動提出尸體解剖。
3、組織醫療行政管理部門展開調查,并形成調查報告,必要時報告上級衛生行政部門。個體開業的醫務人員、鄉村醫生發生的醫療糾紛由批準開業的衛生行政部門組織調查、處理。
(1)調查病人及家屬。
(2)調查有關當事人主要是被投訴人員。
(3)調查旁觀人員。
(4)查閱有關醫療文書等資料。
(5)進行技術咨詢。
為慎重起見,調查時最好請被調查人將情況寫成文字材料,有條件時應進行錄音。調查的內容主要是事件發生的經過。
4、熟悉有關法規和制度。
5、處理醫療糾紛時,如出現患者及其家屬毆打醫務人員,擾亂醫療工作秩序,應及時報告保衛部門和公安部門,請求協助處理。
6、如系一般醫療糾紛,在調查后,則可由醫務部(處,科)與病人協商解決。如病人或家屬不能接受,則將調查結果報醫療糾紛處理領導小組或醫療單位領導。
7、醫療糾紛處理領導小組或醫療單位根據調查結果進行具體研究,查找問題,吸取教訓,制訂出處理意見。
8、將醫療糾紛處理領導小組或醫療單位處理意見與病人或家屬商談,爭取協調解決。如確屬醫療單位問題,必要時予以經濟補償或賠償。醫療糾紛的發生和處理情況應報上級衛生行政部門。
9、如糾紛仍未能解決,則建議患者或家屬訴諸三級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進行鑒定。如對三級鑒定結論不服,可申請復儀或二級鑒定。如仍不服,則申請復議和一級鑒定。
10、衛生行政管理部門和醫療單位根據鑒定結論和有關法規及制度作出相應處理。
11、如病人或家屬對一級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的最終鑒定結論仍然不服,則可訴諸縣區級法院,由法院進行最終判決。如對縣區級法院判決結果不服,可訴諸更高一級法院,直至高級人民法院。
12、根據法院判決結果作出相應處理。
2、召開會議,通報有關情況,主要包括醫療糾紛的基本情況。
3、學習有關法規文件和規章制度。
4、鑒定調查:復習病情資料,包括查閱病歷,病理切片和尸體解剖結果以及有關當事人的記錄和錄音資料等。
5、鑒定辯論。
6、鑒定:
(1)采取無記名投票進行鑒定。
(2)應用醫療事故(事件)輔助鑒定系統進行鑒定(優點是可以將鑒定者的意見和鑒定結論全部保存下來)。
8、依照鑒定結論作出相應處理。
法院訴訟、判決基本程序。
一、起訴。主要是原告以書面形式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被告人數提出副本。個別情況下可口頭起訴,由法院記入筆錄。
二、受理與立案。法院接到起訴后,經審查符合條件的7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不合條件的,7日內裁定不予受理。
三、開庭前準備。
1、向當事人發送起訴狀、答辯狀副本。
2、確定審判組織。
3、告知當事人合議庭組成人員。
4、確定審判人員是否自行回避。
5、審查并確定案由。
6、確定當事人范圍、通知遺漏的當事人參加訴訟。
7、審核訴訟材料。
8、認真調查和收集證據。主要方法有:詢問當事人、第三人;要求當事人、第三人提供證據;詢問證人、鑒定人;提取物怔、書證、視聽資料為證據;勘驗物證、現場。
9、查清是否需要采取證據保全措施的情況。
10、查清是否需要采取財產保全措施的情況。
11、查清是否有需要合并審理的情況。
12、查清是否有分開審理的情況。
13、查清是否有法定不公開審理的情況。
14、制定庭審提綱。
19、開庭通知及公告。
四、開庭審理。
1、開庭預備。
2、審理開始。
3、法庭調查。
4、法庭辯論。
(1)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
(2)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
(3)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
(4)互相辯論。
5、法庭調解:行政案件不適調解。
6、合議庭評議。
7、宣判。案件審理終結,合議庭就當事人在事實體權利義務的爭議或具有法律意義的事實作出決定后,當庭予以宣讀。
醫療事故鑒定委托(通用19篇)篇十七
申請人:
性別:女民族:漢工作單位:住址:聯系電話:
被申請人:
地址:聯系電話:
法定代表人:職務:醫院院長聯系電話:
申請事項。
申請對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的醫療糾紛作醫療事故技術鑒定。
事實和理由。
10月日,申請人到被申請人處就診,經b超探察為膽結石,并住院接受被申請人的腹腔鏡取石手術建議。2010月日,申請人接受了腹腔鏡取石手術。2014年10月日,申請人被開腹修補膽總管及左右肝管失敗。2014年10月日,申請人因膽管損傷,腹腔感染,雙側胸腔積液,切口及重復切口感染嚴重及重度貧血,重度營養不良轉至昆明醫學院第二附屬醫院干療外科搶救。經長達60多天的全力搶救和治療后,保住了性命。現在康復階段,半年后需要再進行膽腸吻合手術。
根據上述事實,申請人認為:
一,2014年10月日,申請人被推進手術臺,接受腹腔鏡取石手術,術中發現石頭過大(直徑超過3cm),被申請人沒有及時改變手術方案,仍然用直徑僅為0.3―1cm的腹腔鏡野蠻取石,造成申請人總膽管及左右肝管斷裂,而被申請人并未及時進行修補就結束了手術。被申請人違反醫療常規,未對申請人做細致全面的正確診斷而盲目手術,術中發現問題也未及時調整手術方案,以直徑0.3―1cm的腹腔鏡頭去取直徑大于3cm以上的結石,毫無客觀依據,憑借主觀臆斷,盲目蠻干,草率從事。導致申請人膽肝管損傷的事實充分說明了是被申請人的過失行為所致。
二,2014年10月日,申請人開始出現膽漏并黃疸癥狀,被申請人對申請人進行了開腹縫補膽管手術,荒唐的是,被申請人不能勝任膽管修補手術,卻堅持開腹。后以未找到膽管為由,沒有進行膽汁引流,又將切口縫合,導致申請人出現重度腹膜炎合并雙側胸腔積液。在既不請示上級醫生,又不及時將申請人轉院的情況下,任由申請人在病房中躺了三天,直至病情加重瀕臨死亡,不得已術后第二天就離開病房前往個舊的被申請人主管醫生才匆匆趕回醫院,將申請人轉至昆明醫學院第二附屬醫院干療外科,經過全力搶救入院60多天后才保住了性命。這一損害結果,完全是被申請人違反了技術操作規范和醫療常規所造成的。而被申請人主管醫生也嚴重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沒有盡職盡責為患者服務。
三,術后被申請人未及時進行切口清創和引流,導致申請人的切口及重復切口出現重度感染,被申請人未盡到應盡的醫治和護理義務,是造成申請人人身多重損害的主要原因之一。
四,被申請人未履行告知義務,在明知申請人病情已經很嚴重的情況下,沒有及時告知可能出現的嚴重后果,使申請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接受了草率的治療和護理,造成申請人身體損害,病情迅速惡化,瀕臨死亡的邊緣。
綜上所述,被申請人及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違反醫療及護理常規,診查失誤,手術錯誤,搶救不力,未及時做出轉院處理,未履行告知義務,造成申請人人身損害,病情惡化(雖經搶救脫離危險,但還需要再進行一次膽腸吻合手術。)因果關系明顯。鑒于以上事實和理由,為了更加清晰明確地證實被申請人的過錯行為,特提出醫療事故鑒定申請,請求貴局給予依法鑒定。
此致
醫療事故鑒定委托(通用19篇)篇十八
申請人:
性別:__
出生年月:_年_月
民族:_族
工作單位:____
職業:_____
住址: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
被申請人:
單位名稱:_______(要寫全稱)
地址: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姓名:_____
職務:______
申請事項
申請對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的醫療糾紛作醫療事故技術鑒定;
事實和理由
____年_月_日,申請人到被申請人處就診,因……(寫明事實經過及要求申請作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理由。)
此致
_____縣(區)衛生局
申請人:____
____年__月__日
醫療事故鑒定委托(通用19篇)篇十九
***司法鑒定中心:
委托人:***,男,生于1974年12月1日,住******,身份證號碼:511023*********4.
委托人:***醫院,住*********,組織機構代碼:*********。委托人***和委托人***醫院產生醫患糾紛,為明確雙方責任,醫患雙方共同委托貴所對***醫院為***進行診療的診療過程進行鑒定,鑒定內容為***醫院對***的診療過程是否存在過錯;如有過錯,該過錯是否與***的`治療結果存在因果關系;若存在因果關系,該因果關系的大小及程度。
委托人:委托人:
20xx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