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是一種明確借貸關系的合同,通過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保障借貸雙方的合法權益。范文中的借款合同示例針對不同的借款需求和場景進行了分類。
借條的訴訟時效類型(優秀22篇)篇一
一、注明了償還日期的借條、欠條(包括過了訴訟時效后出具的欠條),從履行期限屆滿之日的次日開始計算。
二、沒有注明償還日期的借條,訴訟時效起算點為債權人第一次主張權利之日的次日。
內出具的欠條。依據最高院個案批復,此類欠條訴訟時效(重新)起算點為欠條出具之日的次日。該批復全文如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債務人在約定的期限屆滿后未履行債務而出具沒有還款日期的欠款條訴訟時效期間應從何時開始計算問題的批復》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你院魯高法199270號請示收悉。關于債務人在約定的期限屆滿后未履行債務,而出具沒有還款日期的欠款條,訴訟時效期間應從何時開始計算的問題,經研究,答復如下:
據你院報告稱,雙方當事人原約定,供方交貨后,需方立即付款。需方收貨后因無款可付,經供方同意寫了沒有還款日期的欠款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四十條的規定,對此應認定訴訟時效中斷。
借條的訴訟時效類型(優秀22篇)篇二
1、借條:民間借貸關系憑證,其基礎法律關系就是民間借貸。通俗地說,就是向人借錢,給人出具的借款憑證。
2、欠條:以金錢為給付內容的債權憑證,其基礎法律關系具有多樣性和不確定性。例如,借款無能力還可以出具欠條,無能力支付貨款也可以出具欠條,拖欠勞務費可以出具欠條,分割共有財產時無能力給付現金也可以出具欠條,等等。總之,欠條可以產生于任何以金錢為給付內容的法律關系中。
1、約定還款期限的借條:訴訟時效從還款期限屆滿的次日起計算滿2年;。
2、沒有約定還款期的借條:依照《合同法》第206條,對于借款期限沒有約定和約定不明確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出借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據此,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借條,其訴訟時效從出借人主張返還之日的次日起開始計算滿2年。
1、約定還款期限的欠條:訴訟時效從還款期限屆滿的次日起計算滿2年。需要說明的是,此類訴訟案由應為基礎法律關系。
2、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欠條:最高人民法院在《關于債務人在約定的期限屆滿后未履行債務而出具沒有還款日期的欠條訴訟時效期間應從何時開始計算問題的批復[法復(1994)35號中》指出:“雙方當事人原約定供方交貨后,需立即付款,需方收貨后無款可付,經供方同意寫了沒有還款日期的欠款條,根據民法通則第一百四十條的規定,對此應認定訴訟時效的中斷。如果供方在訴訟時效中斷后一直未主張權利,訴訟時效期間則應從供方收到需方所寫的欠款條之日的第二天開始重新計算”,據此,此類欠條的訴訟時效應從出具欠條之日起開始計算。
四、實為民間借貸而出具的欠條。
基于“借別人錢就是欠別人錢”的理解,很多人在向人借錢時出具的卻是欠條。若欠條明確了還款期限,此類糾紛的訴訟時效當然容易計算。
如因民間借貸出具的欠條沒有約定還款期限,有人認為應按最高法院有關欠條的訴訟時效批復處理,從出具欠條之日起滿2年。
陳運律師認為,如有證據表明是因民間借貸而出具欠條且沒寫明還款期限的,應尊重客觀事實和法律,訴訟時效依照《合同法》第206條之規定處理。
借條的訴訟時效類型(優秀22篇)篇三
1、借條:民間借貸關系憑證,其基礎法律關系就是民間借貸。通俗地說,就是向人借錢,給人出具的借款憑證。
2、欠條:以金錢為給付內容的債權憑證,其基礎法律關系具有多樣性和不確定性。例如,借款無能力還可以出具欠條,無能力支付貨款也可以出具欠條,拖欠勞務費可以出具欠條,分割共有財產時無能力給付現金也可以出具欠條,等等。總之,欠條可以產生于任何以金錢為給付內容的法律關系中。
2、借條上明確約定還款時間時,則訴訟時效的計算自約定的還款時間起兩年內。
1、約定還款期限的借條:訴訟時效從還款期限屆滿的次日起計算滿2年;。
2、沒有約定還款期的借條:依照《合同法》第206條,對于借款期限沒有約定和約定不明確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出借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據此,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借條,其訴訟時效從出借人主張返還之日的次日起開始計算滿2年。
1、約定還款期限的欠條:訴訟時效從還款期限屆滿的次日起計算滿2年。需要說明的是,此類訴訟案由應為基礎法律關系。
基于“借別人錢就是欠別人錢”的理解,很多人在向人借錢時出具的卻是欠條。若欠條明確了還款期限,此類糾紛的訴訟時效當然容易計算。如因民間借貸出具的欠條沒有約定還款期限,有人認為應按最高法院有關欠條的訴訟時效批復處理,從出具欠條之日起滿2年。
借條的訴訟時效類型(優秀22篇)篇四
法律不保護躺在權利上睡覺的人,訴訟時效制度就是這一精神的典型體現,對于民間借貸,出借人應該在法定的訴訟時效期間內及時主張權利。如果超過訴訟時效起訴,就會產生借款債權得不到法院支持的不利法律后果。司法審判中,不乏這樣因超過訴訟時效而導致巨額借款損失的慘痛教訓。
同時在實踐中,有些借款人基于種種原因,不愿意起訴或不具備起訴的條件,面臨這種局面,應充分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法律規定解除普通的3年訴訟時效期間的限制。余祖舜律師根據實踐經驗和法律規定整理出中斷民間借貸3年訴訟時效的八大技巧及注意事項與大家分享。
需要特別強調的是,總結此文法律規定的技巧,并不是希望大家怠于行使自己的權利,相反余祖舜律師建議:對于民間借貸債權,如沒有非常特殊的情況,應及時行使自己的訴訟權利,其主要原因歸納有如下方面的好處:
1、避免因時間長久而遺失關鍵證據(曾經有當事人將一張15萬元的借條遺失,咨詢該怎么做?)。
2、避免因訴訟時效中斷證據不足,而導致超過訴訟時效。
3、只有經過起訴判決且進入執行的案件,法院才可以對債務人采取司法拘留等人身限制措施。
4、只有經過起訴判決且進入執行的案件,在發現對方財產線索時,可直接要求法院采取查封等措施,否則在此之前的一切法律程序,一般均需要原告提供相應的財產擔保。
5、只有經過起訴判決且進入執行的案件,法院才有權利全方位查找對方的財產及線索。
6、對沒有約定利息的借款,除非對方自愿,否則只有起訴之后才可以獲得利息支持。
民間借貸適用普通訴訟時效,即訴訟時效期間為3年,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
二、民間借貸訴訟時效起算點計算的基本方式。
在實踐中,民間借貸3年的訴訟時效因不同的借款方式而采用不同的計算標準,實踐中大致可分為三種情況。
1、約定分期還款的。
約定同一借款分期履行的,訴訟時效期間從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
2、約定一次性還款的。
約定借款到期一次性還款的,訴訟時效期間從約定的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
3、未約定還款期限的。
未約定還款期限的,訴訟時效期間從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履行義務的寬限期屆滿之日起計算,但借款人在出借人第一次向其主張權利之時明確表示不履行義務的,訴訟時效期間從借款人明確表示不履行義務之日起計算。
出借人沒有在3年的訴訟時效期間內主張權利或起訴,如果超過訴訟時效,出借人起訴至法院,而借款人以超過訴訟時效抗辯,出借人的訴求將不會得到法院的支持。
在實踐中,有很多出借人不能或不愿意起訴、或希望在條件成熟時再起訴等諸多原因,在這樣情況下如何規避二年的訴訟時效的限制呢?通常的作法是是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法律規則來實現。
所謂訴訟時效的中斷,是指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而重新計算的法律規定。
比如說,20xx年x月,張三向李四借款人民幣xx萬元,約定于20xx年x月xx日前一次性還清,這樣就可以確定正常情況下訴訟時效截止于20xx年x月xx日。但如果在20xx年x月x日,李四向張三發出書面的催款函且張三進行簽收,則訴訟時效在張三簽收催款函之日起重新開始計算,重新開始計算的訴訟時效仍然是3年。
訴訟時效的中斷沒有次數限制,以最后一次中斷的證據為準,但必須切記的是,訴訟時效不管中斷多少次,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不得超過20年。
四、中斷民間借貸三年訴訟時效的八大技巧及注意事項。
1、事后簽署還款協議或補充協議,但注意如涉及到有保證人,應要求保證人對補充的協議予以確認,不然會導致保證人豁免保證責任。
2、要求對方簽署承諾書,但注意承諾書的內容應符合法律規定。
義務人作出分期履行、部分履行、提供擔保、請求延期履行、制定清償債務計劃等承諾或者行為的,應當認定為“同意履行義務”而產生訴訟時效中斷的法律效力。
3、向借款人當面送交催款函等文書,但注意保留對方簽收的憑證。
關于簽收人,如果對方當事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簽收人可以是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負責收發信件的部門或者被授權主體;對方當事人為自然人的,簽收人可以是自然人本人、同住的具有完全行為能力的親屬或者被授權主體。
4、向對方發送郵件或短信,但注意確認對方身份且對方已收到并保留證據。
當事人一方以發送信件或者數據電文方式主張權利,信件或者數據電文到達或者應當到達對方當事人的,應視為訴訟時效中斷。
5、在媒體上刊登公告,但注意選擇相應級別的媒體。
當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對方當事人在國家級或者下落不明的當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級有影響的媒體上刊登具有主張權利內容的公告。
6、向人民調解委員會、社區居委會、婦聯等社會組織提出保護權利,但注意訴求內容并保留書面記錄。
權利人向人民調解委員會以及其他依法有權解決相關民事糾紛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社會組織提出保護相應民事權利的請求,訴訟時效從提出請求之日起中斷。
7、向司法機關報案或控告,但注意一定要司法機關出具回執或法律文書。
權利人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報案或者控告,請求保護其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從其報案或者控告之日起中斷。
上述機關決定不立案、撤銷案件、不起訴的,訴訟時效期間從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不立案、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之日起重新計算;刑事案件進入審理階段,訴訟時效期間從刑事裁判文書生效之日起重新計算。
8、向法院提交起訴狀,但注意保留提交材料回執會立案受理通知書。
根據法律規定,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訴狀或者口頭起訴的,訴訟時效從提交起訴狀或者口頭起訴之日起中斷。
實踐中,當事人一方考慮到高額的訴訟費、或對方已經明確沒有財產可供執行,可以向法院起訴后,以不交訴訟費的方式按照撤訴處理,屆時法院會出具撤回起訴的裁定書,這樣操作即簡易又便于證據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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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條的訴訟時效類型(優秀22篇)篇五
2、沒有約定還款期的借條:依照《合同法》第206條,對于借款期限沒有約定和約定不明確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出借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據此,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借條,其訴訟時效從出借人主張返還之日的次日起開始計算滿2年。
借條的訴訟時效類型(優秀22篇)篇六
借條和欠條都是債權債務關系的證明,但它們之間也存在著明顯的差別。借條表明了債權關系是因為借貸而形成;欠條則無法表明債權關系形成的真正原因。能否正確認定債權關系形成的原因,對當事人影響最大的是如何起算的問題。有人認為,如果借條注明了還款日期,訴訟時效應從還款日期的次日起計算兩年;如果沒有注明還款日期,訴訟時效應從給付借款的次日起計算兩年。對欠條而言,一律從出具欠條之次日起計算兩年。
5在債權人向債務人主張履行債務,債務人未明確拒絕的情況下,雙方約定有履行債務的寬限期,在該期限屆滿時,無論債務人是否明確拒絕履行債務,只要在客觀上債務人不履行,訴訟時效應自該寬限期屆滿的次日起計算。
6對欠條而言,如果其成因是基于借貸,那么,此時它與借條的區別只是文字表述不同而已,在民間借貸中,把因借貸形成的債權債務關系的憑證本應寫成借條而卻寫成欠條的現象較為普遍,對其訴訟時效的計算應按借條對待。如果欠條成因基于此前雙方存在買賣等關系,那么,它實際上是對雙方經濟往來的一種結算,欠條是在債權人向債務人主張權利的時候,由于債務人沒有能力給付或者拒不及時給付,債務人不得已而為之的。本應立即付款、及時結清卻因無款可付而寫了沒有還款日期的欠條,出具欠條之日就是債權人的權利受到侵害之時,則訴訟時效應自寫下欠條的次日起計算。
7最高人民法院1994年3月6日作出的法復(1994)3號《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債務人因約定期限屆滿后未履行債務而出具沒有還款日期的欠款條訴訟時效應從何時開始計算問題的批復》指出,“雙方當事人原約定,供方交貨后,需方立即付款,需方收貨后因款可付,經供方同意寫下了沒有還款日期的欠條,……訴訟時效應從供方收到需方所寫欠款條之日的第二天開始重新計算”。當然,如果出具欠條時寫下了還款日期,則訴訟時效應從還款日期屆滿的第二天開始計算。
借條的訴訟時效類型(優秀22篇)篇七
訴訟時效是指民事權利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在法定的時效期間內不行使權利,當時效期間屆滿時,人民法院對權利人的權利不再進行保護的制度。在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期間內,權利人提出請求的,人民法院就強制義務人履行所承擔的義務。那么你知道。
借條。
2、如果沒有注明還款日期,則表明該合同系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合同,民法通則和合同法對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合同如何履行均有規定。《合同法》第206條規定:“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合同法》第61條規定“同生效后,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所以,債務履行期限不明確屬于履行期限未屆至的情形,債權人雖然有權隨時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但須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在此情形下,確定訴訟時效期間的起算點,實際上存在如下幾種類型:
(1)債權人催告當時債務人就表示立即履行,實際上卻未履行的,訴訟時效應自催告次日起計算。而在此,債權人何時催告并沒有時間上的任何限制。
(5)在債權人向債務人主張履行債務,債務人未明確拒絕的情況下,雙方約定有履行債務的寬限期,在該期限屆滿時,無論債務人是否明確拒絕履行債務,只要在客觀上債務人不履行,訴訟時效應自該寬限期屆滿的次日起計算。
延伸閱讀:
1、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盡量考慮通過友好協商,促進當事人雙方就原借條、欠條達成的還款協議,然后根據1997年4月16日法復[1997]4號《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當事人達成的還款協議是否應當受法律保護問題的批復》之規定處理:“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當事人雙方就原債務達成的還款協議,屬于新的債權、債務關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九十條規定的精神,該還款協議應受法律保護。”
2、如果超過訴訟時效,當事人雙方無法協商的,債權人一方可以考慮向對方發出催收到期款項通知單。因為1999年1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042次會議通過的法釋〔1999〕7號《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超過訴訟時效期間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單上簽字或者蓋章的法律效力問題的批復》指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四條、第九十條規定的精神,對于超過訴訟時效期間,信用社向借款人發出催收到期貸款通知單,債務人在該通知單上簽字或者蓋章的,應當視為對原債務的重新確認,該債權債務關系應受法律保護。”所以,在超過訴訟時效之后,借款人法律地位雖然不一定等同于信用社,但是仍然可以考慮采取這種措施,總比毫無辦法強吧。
3、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欠條所針對的對象是拖欠的租金,那么訴訟時效仍然按照一年處理。根據20xx年12月25日法研[20xx]122號《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關于對。
租賃合同。
債務人因欠付租金而出具的“欠款結算單”不適用普通訴訟時效的復函》之規定:租賃合同債務人因欠付租金而出具的“欠款結算單”只表明未付租金的數額,并未改變其與債權人之間的租賃關系。因此,租賃合同當事人之間就該欠款結算單所發生糾紛的訴訟時效期間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六條的規定。
借條的訴訟時效類型(優秀22篇)篇八
1、約定還款期限的欠條:訴訟時效從還款期限屆滿的次日起計算滿2年。需要說明的是,此類訴訟案由應為基礎法律關系。
基于“借別人錢就是欠別人錢”的理解,很多人在向人借錢時出具的卻是欠條。若欠條明確了還款期限,此類糾紛的訴訟時效當然容易計算。如因民間借貸出具的欠條沒有約定還款期限,有人認為應按最高法院有關欠條的訴訟時效批復處理,從出具欠條之日起滿2年。
借條的訴訟時效類型(優秀22篇)篇九
2、如果沒有注明還款日期,則表明該合同系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合同,民法通則和合同法對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合同如何履行均有規定。《合同法》第206條規定:“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合同法》第61條規定“同生效后,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所以,債務履行期限不明確屬于履行期限未屆至的情形,債權人雖然有權隨時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但須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在此情形下,確定訴訟時效期間的起算點,實際上存在如下幾種類型:
(1)債權人催告當時債務人就表示立即履行,實際上卻未履行的,訴訟時效應自催告次日起計算。而在此,債權人何時催告并沒有時間上的任何限制。
(5)在債權人向債務人主張履行債務,債務人未明確拒絕的情況下,雙方約定有履行債務的寬限期,在該期限屆滿時,無論債務人是否明確拒絕履行債務,只要在客觀上債務人不履行,訴訟時效應自該寬限期屆滿的次日起計算。
延伸閱讀:
1、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盡量考慮通過友好協商,促進當事人雙方就原借條、欠條達成的還款協議,然后根據4月16日法復[]4號《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當事人達成的還款協議是否應當受法律保護問題的批復》之規定處理:“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當事人雙方就原債務達成的還款協議,屬于新的債權、債務關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九十條規定的精神,該還款協議應受法律保護。”
2、如果超過訴訟時效,當事人雙方無法協商的,債權人一方可以考慮向對方發出催收到期款項通知單。因為1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042次會議通過的法釋〔〕7號《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超過訴訟時效期間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單上簽字或者蓋章的法律效力問題的批復》指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四條、第九十條規定的精神,對于超過訴訟時效期間,信用社向借款人發出催收到期貸款通知單,債務人在該通知單上簽字或者蓋章的,應當視為對原債務的重新確認,該債權債務關系應受法律保護。”所以,在超過訴訟時效之后,借款人法律地位雖然不一定等同于信用社,但是仍然可以考慮采取這種措施,總比毫無辦法強吧。
3、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欠條所針對的對象是拖欠的租金,那么訴訟時效仍然按照一年處理。根據12月25日法研[]122號《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關于對租賃合同債務人因欠付租金而出具的“欠款結算單”不適用普通訴訟時效的復函》之規定:租賃合同債務人因欠付租金而出具的“欠款結算單”只表明未付租金的數額,并未改變其與債權人之間的租賃關系。因此,租賃合同當事人之間就該欠款結算單所發生糾紛的訴訟時效期間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六條的規定。
借條的訴訟時效類型(優秀22篇)篇十
在實踐中,民間借貸3年的訴訟時效因不同的借款方式而采用不同的計算標準,實踐中大致可分為三種情況。
1、約定分期還款的。
約定同一借款分期履行的,訴訟時效期間從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
2、約定一次性還款的。
約定借款到期一次性還款的,訴訟時效期間從約定的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
3、未約定還款期限的。
未約定還款期限的,訴訟時效期間從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履行義務的寬限期屆滿之日起計算,但借款人在出借人第一次向其主張權利之時明確表示不履行義務的,訴訟時效期間從借款人明確表示不履行義務之日起計算。
借條的訴訟時效類型(優秀22篇)篇十一
1、借條:民間借貸關系憑證,其基礎法律關系就是民間借貸。通俗地說,就是向人借錢,給人出具的借款憑證。
2、欠條:以金錢為給付內容的債權憑證,其基礎法律關系具有多樣性和不確定性。例如,借款無能力還可以出具欠條,無能力支付貨款也可以出具欠條,拖欠勞務費可以出具欠條,分割共有財產時無能力給付現金也可以出具欠條,等等。總之,欠條可以產生于任何以金錢為給付內容的法律關系中。
借條的訴訟時效類型(優秀22篇)篇十二
今天來說說。
借條。
的訴訟時效問題。下面是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借條的訴訟時效”歡迎閱讀僅供參考。
法律不保護躺在權利上睡覺的人,訴訟時效制度就是這一精神的典型體現,對于民間借貸,出借人應該在法定的訴訟時效期間內及時主張權利。如果超過訴訟時效起訴,就會產生借款債權得不到法院支持的不利法律后果。司法審判中,不乏這樣因超過訴訟時效而導致巨額借款損失的慘痛教訓。
同時在實踐中,有些借款人基于種種原因,不愿意起訴或不具備起訴的條件,面臨這種局面,應充分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法律規定破解普通的3年訴訟時效期間的限制。余祖舜律師根據實踐經驗和法律規定整理出中斷民間借貸3年訴訟時效的八大技巧及注意事項與大家分享。
需要特別強調的是,總結此文法律規定的技巧,并不是希望大家怠于行使自己的權利,相反余祖舜律師建議:對于民間借貸債權,如沒有非常特殊的情況,應及時行使自己的訴訟權利,其主要原因歸納有如下方面的好處:
1、避免因時間長久而遺失關鍵證據(曾經有當事人將一張15萬元的借條遺失,咨詢該怎么做?)。
2、避免因訴訟時效中斷證據不足,而導致超過訴訟時效。
3、只有經過起訴判決且進入執行的案件,法院才可以對債務人采取司法拘留等人身限制措施。
4、只有經過起訴判決且進入執行的案件,在發現對方財產線索時,可直接要求法院采取查封等措施,否則在此之前的一切法律程序,一般均需要原告提供相應的財產擔保。
5、只有經過起訴判決且進入執行的案件,法院才有權利全方位查找對方的財產及線索。
6、對沒有約定利息的借款,除非對方自愿,否則只有起訴之后才可以獲得利息支持。
民間借貸適用普通訴訟時效,即訴訟時效期間為3年,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
二、民間借貸訴訟時效起算點計算的基本方式。
在實踐中,民間借貸3年的訴訟時效因不同的借款方式而采用不同的計算標準,實踐中大致可分為三種情況。
1、約定分期還款的。
約定同一借款分期履行的,訴訟時效期間從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
2、約定一次性還款的。
約定借款到期一次性還款的,訴訟時效期間從約定的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
3、未約定還款期限的。
未約定還款期限的,訴訟時效期間從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履行義務的寬限期屆滿之日起計算,但借款人在出借人第一次向其主張權利之時明確表示不履行義務的,訴訟時效期間從借款人明確表示不履行義務之日起計算。
出借人沒有在3年的訴訟時效期間內主張權利或起訴,如果超過訴訟時效,出借人起訴至法院,而借款人以超過訴訟時效抗辯,出借人的訴求將不會得到法院的支持。
在實踐中,有很多出借人不能或不愿意起訴、或希望在條件成熟時再起訴等諸多原因,在這樣情況下如何規避二年的訴訟時效的限制呢?通常的作法是是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法律規則來實現。
所謂訴訟時效的中斷,是指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而重新計算的法律規定。
比如說,20xx年x月,張三向李四借款人民幣xx萬元,約定于20xx年x月xx日前一次性還清,這樣就可以確定正常情況下訴訟時效截止于20xx年x月xx日。但如果在20xx年x月x日,李四向張三發出書面的催款函且張三進行簽收,則訴訟時效在張三簽收催款函之日起重新開始計算,重新開始計算的訴訟時效仍然是3年。
訴訟時效的中斷沒有次數限制,以最后一次中斷的證據為準,但必須切記的是,訴訟時效不管中斷多少次,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不得超過20xx年。
四、中斷民間借貸三年訴訟時效的八大技巧及注意事項。
1、事后簽署還款協議或補充協議,但注意如涉及到有保證人,應要求保證人對補充的協議予以確認,不然會導致保證人豁免保證責任。
2、要求對方簽署。
承諾書。
但注意承諾書的內容應符合法律規定。
義務人作出分期履行、部分履行、提供擔保、請求延期履行、制定清償債務計劃等承諾或者行為的,應當認定為“同意履行義務”而產生訴訟時效中斷的法律效力。
3、向借款人當面送交催款函等文書,但注意保留對方簽收的憑證。
關于簽收人,如果對方當事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簽收人可以是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負責收發信件的部門或者被授權主體;對方當事人為自然人的,簽收人可以是自然人本人、同住的具有完全行為能力的親屬或者被授權主體。
4、向對方發送郵件或短信,但注意確認對方身份且對方已收到并保留證據。
當事人一方以發送信件或者數據電文方式主張權利,信件或者數據電文到達或者應當到達對方當事人的,應視為訴訟時效中斷。
5、在媒體上刊登公告,但注意選擇相應級別的媒體。
當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對方當事人在國家級或者下落不明的當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級有影響的媒體上刊登具有主張權利內容的公告。
6、向人民調解委員會、社區居委會、婦聯等社會組織提出保護權利,但注意訴求內容并保留書面記錄。
權利人向人民調解委員會以及其他依法有權解決相關民事糾紛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社會組織提出保護相應民事權利的請求,訴訟時效從提出請求之日起中斷。
7、向司法機關報案或控告,但注意一定要司法機關出具回執或法律文書。
權利人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報案或者控告,請求保護其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從其報案或者控告之日起中斷。
上述機關決定不立案、撤銷案件、不起訴的,訴訟時效期間從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不立案、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之日起重新計算;刑事案件進入審理階段,訴訟時效期間從刑事裁判文書生效之日起重新計算。
根據法律規定,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訴狀或者口頭起訴的,訴訟時效從提交起訴狀或者口頭起訴之日起中斷。
實踐中,當事人一方考慮到高額的訴訟費、或對方已經明確沒有財產可供執行,可以向法院起訴后,以不交訴訟費的方式按照撤訴處理,屆時法院會出具撤回起訴的裁定書,這樣操作即簡易又便于證據保存。
借條的訴訟時效類型(優秀22篇)篇十三
訴訟時效是指民事權利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在法定的時效期間內不行使權利,當時效期間屆滿時,人民法院對權利人的權利不再進行保護的制度。在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期間內,權利人提出請求的,人民法院就強制義務人履行所承擔的義務。那么你知道。
借條。
一、概念釋義。
1、借條:民間借貸關系憑證,其基礎法律關系就是民間借貸。通俗地說,就是向人借錢,給人出具的借款憑證。
2、欠條:以金錢為給付內容的債權憑證,其基礎法律關系具有多樣性和不確定性。例如,借款無能力還可以出具欠條,無能力支付貨款也可以出具欠條,拖欠勞務費可以出具欠條,分割共有財產時無能力給付現金也可以出具欠條,等等。總之,欠條可以產生于任何以金錢為給付內容的法律關系中。
1、約定還款期限的借條:訴訟時效從還款期限屆滿的次日起計算滿2年;。
2、沒有約定還款期的借條:依照《。
合同。
法》第206條,對于借款期限沒有約定和約定不明確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出借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據此,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借條,其訴訟時效從出借人主張返還之日的次日起開始計算滿2年。
1、約定還款期限的欠條:訴訟時效從還款期限屆滿的次日起計算滿2年。需要說明的是,此類訴訟案由應為基礎法律關系。
2、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欠條:最高人民法院在《關于債務人在約定的期限屆滿后未履行債務而出具沒有還款日期的欠條訴訟時效期間應從何時開始計算問題的批復[法復(1994)35號中》指出:“雙方當事人原約定供方交貨后,需立即付款,需方收貨后無款可付,經供方同意寫了沒有還款日期的欠款條,根據民法通則第一百四十條的規定,對此應認定訴訟時效的中斷。如果供方在訴訟時效中斷后一直未主張權利,訴訟時效期間則應從供方收到需方所寫的欠款條之日的第二天開始重新計算”,據此,此類欠條的訴訟時效應從出具欠條之日起開始計算。
四、實為民間借貸而出具的欠條。
基于“借別人錢就是欠別人錢”的理解,很多人在向人借錢時出具的卻是欠條。若欠條明確了還款期限,此類糾紛的訴訟時效當然容易計算。
如因民間借貸出具的欠條沒有約定還款期限,有人認為應按最高法院有關欠條的訴訟時效批復處理,從出具欠條之日起滿2年。
陳運律師認為,如有證據表明是因民間借貸而出具欠條且沒寫明還款期限的,應尊重客觀事實和法律,訴訟時效依照《合同法》第206條之規定處理。
借條的訴訟時效類型(優秀22篇)篇十四
1、事后簽署還款協議或補充協議,但注意如涉及到有保證人,應要求保證人對補充的協議予以確認,不然會導致保證人豁免保證責任。
2、要求對方簽署承諾書,但注意承諾書的內容應符合法律規定。
義務人作出分期履行、部分履行、提供擔保、請求延期履行、制定清償債務計劃等承諾或者行為的,應當認定為“同意履行義務”而產生訴訟時效中斷的法律效力。
3、向借款人當面送交催款函等文書,但注意保留對方簽收的憑證。
關于簽收人,如果對方當事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簽收人可以是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負責收發信件的部門或者被授權主體;對方當事人為自然人的,簽收人可以是自然人本人、同住的具有完全行為能力的親屬或者被授權主體。
4、向對方發送郵件或短信,但注意確認對方身份且對方已收到并保留證據。
當事人一方以發送信件或者數據電文方式主張權利,信件或者數據電文到達或者應當到達對方當事人的,應視為訴訟時效中斷。
5、在媒體上刊登公告,但注意選擇相應級別的媒體。
當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對方當事人在國家級或者下落不明的當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級有影響的媒體上刊登具有主張權利內容的公告。
6、向人民調解委員會、社區居委會、婦聯等社會組織提出保護權利,但注意訴求內容并保留書面記錄。
權利人向人民調解委員會以及其他依法有權解決相關民事糾紛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社會組織提出保護相應民事權利的請求,訴訟時效從提出請求之日起中斷。
7、向司法機關報案或控告,但注意一定要司法機關出具回執或法律文書。
權利人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報案或者控告,請求保護其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從其報案或者控告之日起中斷。
上述機關決定不立案、撤銷案件、不起訴的,訴訟時效期間從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不立案、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之日起重新計算;刑事案件進入審理階段,訴訟時效期間從刑事裁判文書生效之日起重新計算。
8、向法院提交起訴狀,但注意保留提交材料回執會立案受理通知書。
根據法律規定,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訴狀或者口頭起訴的,訴訟時效從提交起訴狀或者口頭起訴之日起中斷。
實踐中,當事人一方考慮到高額的訴訟費、或對方已經明確沒有財產可供執行,可以向法院起訴后,以不交訴訟費的方式按照撤訴處理,屆時法院會出具撤回起訴的裁定書,這樣操作即簡易又便于證據保存。
借條的訴訟時效類型(優秀22篇)篇十五
借條是借、貸雙方在設立權利義務關系時,由債務人向債權人出具的債權憑證。借條因借貸而產生,有特定的借款事實,是由債權人將自己的錢借給債務人而引起的。
欠條是對債權債務主體雙方經濟往來的一種結算,表明因買賣、承攬等關系的清算,而形成的一種新的純粹的債權和債務關系。可以說借條證明借款關系,欠條證明欠款關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則不一定是借款。
2、形成原因不同。
借款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實;。
欠條形成的原因很多,如因買賣產生的欠款,因勞務產生的欠款,因損害賠償產生的欠款、因企業承包產生的欠款等等。
未規定具體還款期限的借條及欠條的訴訟時效不同。對于沒有還款期限的借條,屬于雙方對債務的履行約定不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八十八第二款第二條規定“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向債權人履行義務,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第一百三十七條規定:“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計算。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由此可見,債權人將自己的錢借給債務人時,債權人的權利只有在其要求債務人償還而被債務人拒絕時才被侵害,所以訴訟時效期間應從債務人拒絕償還之次日起開始計算。
對于沒有履行期限的欠條,在債務人出具欠條時,債權人就應當知道自己的權利已經受到了侵害,因此,權利人應當在欠條出具之日起兩年內向人民法院主張權利,也就是說,沒有履行期限的欠條從出具之日起計算訴訟時效。
4、債權人的舉證責任和訴訟風險不同。
當借條持有人憑借條向法院起訴后,由于通過借條本身較易于識辨和認定當事人之間存在的借款事實,借條持有人只需向法官簡單地陳述借款的事實經過即可,合法的借貸關系受法律保護。對方如要抗辯很困難,并且要提出相應的抗辯證據。
但是,當欠條持有人憑欠條向法院起訴后,欠條持有人必須向法官陳述欠條形成的事實。如果對方對此事實進行否認,抗辯,欠條持有人必須進一步舉證證明欠條形成的事實。如違背國家禁止性規定從事的交易行為無效,象賭博負債形成的欠條依法不能成為權利主體主張權利的憑證。
因此,手持欠條、借條的債權人面臨的訴訟風險也表現出較大的差異性。這就要求我們注意,在他人出具條據時要寫明是欠款還是借款,要注明出借人、借款人、欠款人、借(欠)款時間、借(欠)款金額、金額大寫、還款時間、簽字、捺印等要素,這樣在出現糾紛時,法院可以結合具體案情,作出正確的處理,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利。
借條的訴訟時效類型(優秀22篇)篇十六
借條。
是表明債權債務關系的書面憑證一般由債務人書寫并簽章表明債務人已經欠下債權人借條注明金額的債務。下面本站小編整理了欠條和借條的訴訟時效供你參考。
借條和欠條都是債權債務關系的證明,但它們之間也存在著明顯的差別。借條表明了債權關系是因為借貸而形成;欠條則無法表明債權關系形成的真正原因。能否正確認定債權關系形成的原因,對當事人影響最大的是如何起算的問題。有人認為,如果借條注明了還款日期,訴訟時效應從還款日期的次日起計算兩年;如果沒有注明還款日期,訴訟時效應從給付借款的次日起計算兩年。對欠條而言,一律從出具欠條之次日起計算兩年。
5在債權人向債務人主張履行債務,債務人未明確拒絕的情況下,雙方約定有履行債務的寬限期,在該期限屆滿時,無論債務人是否明確拒絕履行債務,只要在客觀上債務人不履行,訴訟時效應自該寬限期屆滿的次日起計算。
6對欠條而言,如果其成因是基于借貸,那么,此時它與借條的區別只是文字表述不同而已,在民間借貸中,把因借貸形成的債權債務關系的憑證本應寫成借條而卻寫成欠條的現象較為普遍,對其訴訟時效的計算應按借條對待。如果欠條成因基于此前雙方存在買賣等關系,那么,它實際上是對雙方經濟往來的一種結算,欠條是在債權人向債務人主張權利的時候,由于債務人沒有能力給付或者拒不及時給付,債務人不得已而為之的。本應立即付款、及時結清卻因無款可付而寫了沒有還款日期的欠條,出具欠條之日就是債權人的權利受到侵害之時,則訴訟時效應自寫下欠條的次日起計算。
7最高人民法院1994年3月6日作出的法復(1994)3號《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債務人因約定期限屆滿后未履行債務而出具沒有還款日期的欠款條訴訟時效應從何時開始計算問題的批復》指出,“雙方當事人原約定,供方交貨后,需方立即付款,需方收貨后因款可付,經供方同意寫下了沒有還款日期的欠條,……訴訟時效應從供方收到需方所寫欠款條之日的第二天開始重新計算”。當然,如果出具欠條時寫下了還款日期,則訴訟時效應從還款日期屆滿的第二天開始計算。
借條的訴訟時效類型(優秀22篇)篇十七
借條。
的有效期是什么意思呢,如果超出了借條的訴訟時效的處理辦法有哪些,借條的書寫格式是怎么樣的。下面本站小編整理了借條的有效期及超出訴訟時效的解決方法,供你參考。
借條的有效期是指借條的訴訟時效,借條的訴訟時效不影響借條本身的效力。只要是合法簽訂的真實有效的借條無論多久,借條本身都是有效的。時間只是確保是否超過了訴訟時效,是否會得到法律的保護問題。
關于借條的訴訟時效,與民間借貸的訴訟時效一樣要看是否約定了還款時間,如果寫明了還款日期,那么訴訟時效就從還款日期的次日起計算兩年。如果沒有約定歸還時間,則最長訴訟時效為20xx年。
1、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盡量考慮通過友好協商,促進當事人雙方就原借條、欠條達成的還款協議。如果當事人雙方就原債務達成還款協議,該還款協議屬于新的債權、債務關系,該還款協議應受法律保護。
2、如果超過訴訟時效,當事人雙方無法協商的,債權人一方可以考慮向對方發出催收到期款項通知單。如果債務人在通知單上簽字或者蓋章的,應當視為對原債務的重新確認,該債權債務關系應受法律保護。
模板。
今有×××向×××借到人民幣大寫_____萬_____千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小寫_____元。上述借款約定于20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還清,逾期不還,借款人應承擔違約金_____。雙方約定本糾紛由_____人民法院管轄。
住址: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
借款人:×××。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借款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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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條。
欠條。
借條的訴訟時效類型(優秀22篇)篇十八
借條。
是表明債權債務關系的書面憑證一般由債務人書寫并簽章表明債務人已經欠下債權人借條注明金額的債務。下面小編整理了借條和欠條的區別與訴訟時效,希望大家喜歡!
借條是借、貸雙方在設立權利義務關系時,由債務人向債權人出具的債權憑證。借條因借貸而產生,有特定的借款事實,是由債權人將自己的錢借給債務人而引起的。
欠條是對債權債務主體雙方經濟往來的一種結算,表明因買賣、承攬等關系的清算,而形成的一種新的純粹的債權和債務關系。可以說借條證明借款關系,欠條證明欠款關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則不一定是借款。
借款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實;。
欠條形成的原因很多,如因買賣產生的欠款,因勞務產生的欠款,因損害賠償產生的欠款、因企業承包產生的欠款等等。
未規定具體還款期限的借條及欠條的訴訟時效不同。對于沒有還款期限的借條,屬于雙方對債務的履行約定不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八十八第二款第二條規定“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向債權人履行義務,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第一百三十七條規定:“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計算。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由此可見,債權人將自己的錢借給債務人時,債權人的權利只有在其要求債務人償還而被債務人拒絕時才被侵害,所以訴訟時效期間應從債務人拒絕償還之次日起開始計算。
對于沒有履行期限的欠條,在債務人出具欠條時,債權人就應當知道自己的權利已經受到了侵害,因此,權利人應當在欠條出具之日起兩年內向人民法院主張權利,也就是說,沒有履行期限的欠條從出具之日起計算訴訟時效。
當借條持有人憑借條向法院起訴后,由于通過借條本身較易于識辨和認定當事人之間存在的借款事實,借條持有人只需向法官簡單地陳述借款的事實經過即可,合法的借貸關系受法律保護。對方如要抗辯很困難,并且要提出相應的抗辯證據。
但是,當欠條持有人憑欠條向法院起訴后,欠條持有人必須向法官陳述欠條形成的事實。如果對方對此事實進行否認,抗辯,欠條持有人必須進一步舉證證明欠條形成的事實。如違背國家禁止性規定從事的交易行為無效,象賭博負債形成的欠條依法不能成為權利主體主張權利的憑證。
因此,手持欠條、借條的債權人面臨的訴訟風險也表現出較大的差異性。這就要求我們注意,在他人出具條據時要寫明是欠款還是借款,要注明出借人、借款人、欠款人、借(欠)款時間、借(欠)款金額、金額大寫、還款時間、簽字、捺印等要素,這樣在出現糾紛時,法院可以結合具體案情,作出正確的處理,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利。
借條與欠條均是用來作為某種債權債務關系的證明或憑證,借條代表的是一種。
借款合同。
關系,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出借人給付借款的書面憑證。而欠條是對債權債務主體雙方經濟往來的一種結算,表明自欠條形成之日起雙方之間形成的一種新的純粹的債權和債務關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135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2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另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137條的規定,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時起算。如果在借條和欠條中規定了具體的還款期限,那么適用一般的訴訟時效即兩年的訴訟時效,訴訟時效從其注明的還款期限之日起計算為兩年。
1994年3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出臺的《關于債務人在約定的期限屆滿后未履行債務而出具沒有還款日期的欠款條訴訟時效期間應當從何時開始計算問題的批復》〔法復(1994)35號〕中指出:“雙方當事人原約定供方交貨后,需立即付款,需方收貨后無款可付,經供方同意寫了沒有還款日期的欠款條,根據民法通則第140條的規定,對此應認定訴訟時效的中斷。如果供方在訴訟時效中斷后一直未主張權利,訴訟時效期間則應從供方收到需方所寫的欠款條之日的第二天開始重新計算”。
對于沒有履行期限的欠條,在債務人出具欠條時,債權人就應當已經知道自己的權利受到了侵害,故權利人應當在欠條出具之日起2年內向人民法院主張權利,也就是說,沒有履行期限的欠條從出具之日起計算訴訟時效,如果權利人在兩年的訴訟時效期間內曾主張過債權的,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
例如,張三本應立即付款給李四,但由于獎金問題而無法付款,經李四同意,張三于20xx年8月8日寫了一張沒有注明還款期限的欠條給李四,之后李四礙于情面,一直未向張三主張還款,到20xx年9月9日李四方拿出欠條要求張三還款,那么,李四的主張將因超過了訴訟時效而得不到法律的支持。
因為,其訴訟時效從20xx年8月8日之日起兩年,即20xx年8月7日。如果期間李四有證據證明一直向張三主張還款,那么適用時效中斷的規定,比如,李四20xx年8月曾向張三主張還款,那么時效中斷,從李四主張的日期開始計算兩年,即時效到20xx年8月止。
但沒有注明還款期限或履行期限的借條和欠條,兩者在訴訟時效的適用上則是有區別的。對于沒有還款期限的借條,出借人可以隨時向借款人要求還款,訴訟時效從出借人主張債權之時開始計算為2年。出借人再次主張債權的,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但應注意根據法律規定,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條的20xx年內一直不主張權利,則訴訟時效不再起算,出借人的債權喪失了法律的保護。也就是說,借條的最長時效為20xx年(不是說不管你主張不主張都有20xx年訴訟時效,而是一直未主張的,超過20xx年將得不到法律的保護,只要出借人提出還款主張,從主張的日期開始計算時效2年)。
借條的訴訟時效類型(優秀22篇)篇十九
1、要看借條寫內容,如果沒有寫明還款時間,訴訟時效是從出借人要求還款之日起算兩年。
2、借條上寫明還款時間的,則從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算兩年。
3、借條上沒有寫明還款日期,債權人可以隨時要求債務人還款,債務人也可以隨時向債權人還款。
4、借條屬于債務糾紛,只要債權人有證據表明在訴訟時效期間內主張過權利,訴訟時效便重新計算,但是訴訟時效最長不超過。
1、盡量考慮通過友好協商,促進當事人雙方就原借條達成還款協議,根據法律規定,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當事人雙方就原債務達成的還款協議,屬于新的債權、債務關系,該還款協議應受法律保護。
2、如果當事人雙方無法協商的,債權人一方可考慮向對方發出催收到期款項通知單。根據相關的法規規定,對于超過訴訟時效期間,信用社向借款人發出催收到期貸款通知單,債務人在該通知單上簽字或者蓋章的,應當視為對原債務的重新確認,該債權債務關系應受法律保護。借款人法律地位雖然不一定等同于信用社,但借款人仍然可以考慮采取這種措施,總比毫無辦法強吧。
3、如果在2年之內出借人向借款人主張過權利,而且有證據證明,那么會造成訴訟時效的中斷,訴訟時效自中斷之日起重新計算。
資深的債權債務律師在此提醒您:雖然借條過了訴訟時效就不再具有法律約束力,但債權人可以通過其他的手段來中斷或者是恢復債權債務的訴訟時效,比如與債務人重新達成還款協議等等。但可以采取的救濟方法并不多,且具有很大的風險,因此,債權人還是要對借條的訴訟時效引起重視,防范借條過時效,如果發生借款糾紛,債權人要做好提起借條訴訟的準備。
借條的訴訟時效類型(優秀22篇)篇二十
借錢給朋友時,應當讓他出具什么樣的憑證呢?在現實生活中最常見的憑證有以下三種:“借條”、“欠條”與“收條”。雖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它們的法律含義則存在著較大的差異。名稱雖然不是認定法律關系的唯一決定性因素,但一旦訴諸法律,它對于法官的判斷無疑是具有極大影響。
“借條”它代表的是一種借款合同關系,僅憑“借條”可以很簡單的證明借款關系,法律上比較明晰,無需其他證據予以佐實。
“欠條”它一般是對以往雙方經濟往來的結算后確定的債權債務關系,一般要求欠條出具的法律原因。僅憑“欠條”,無法從字面上表明債權關系形成的原因,因此法律關系相對復雜。
“收條”一般作為收到錢、物一方,寫給送交者的憑據。僅憑收條,不能認定出具“收條”的一方和接受“收條”的一方具有借款關系。
另外,名稱不同,還會引發訴訟時效的計算起點,即訴訟時效的計算問題。如果寫明是借條,則適用的訴訟時效是兩年,有還款期限的,從還款日計算訴訟時效;如果借條上沒有寫明還款時間,出借款項的一方可以隨時主張權利,可以在主張還款時計算訴訟時效;但如果寫明的是“欠條”,雖然事訴訟時效同樣是兩年,但卻是從“欠條”上寫明的日期計算訴訟時效。
因此,當你借錢給朋友時,正確的做法是讓他出具“借條”,而不是“欠條”和“收條”。
2、到底是誰借了錢——借款人名稱不可只寫“三哥”、“四妹”
在民間借款時,出借款項的一方為“出借人”,借款的一方為“借款人”。由于在民間借貸中,出借人與借款人往往是關系比較密切的人,如親戚關系,或者朋友關系。借款時很容易將日常習慣稱謂寫入借條,如將出借人寫成“張叔”、“李姐”;將借款人寫成“三哥”、“四妹”之類,萬一借款人逾期還款,出借人想到法院起訴借款人,往往會因債權、債務人不明確而被法院拒之門外。實際生活中,這類的糾紛也時有發生,因此,借條上應寫出借人及借款人身份證上的名字,已明確實際的借款人到底是誰,這種“三哥”、“四妹”之類的習慣的稱謂實不足取。
3、借條居然也有“槍手“——警惕“李鬼”簽名。
“是己借款,非己寫條”——這樣的糾紛日前在南京通過刑事偵查的方式塵埃落定。
王某向張某借款10000元,在張某要求王某書寫借條時,王某恰巧接到一個電話,離開現場,不久王某返回,將一張已經寫好的借條交給張某,張某看借條數額無誤,簽的名字也是借款人的名字而且筆跡似乎也沒有問題,便將10000元交給了王某。后張某向王某索款時,王某卻不認帳了。張某無奈憑借“借條”起訴到人民法院,由于王某否認借款事實并否認欠條是其所寫,因此經法院委托有關部門進行筆跡鑒定,鑒定后卻確認借條不是王某所寫。法院依據鑒定結論駁回了張某的訴訟請求。后該案經張某申訴到檢察機關要求抗訴,人民檢察院在審查后,認為有必要由公安機關偵查。后經偵查,王某才承認借款屬實,借條是其找別人仿照自己筆跡所寫,這個“槍手”最終導致了張某民事訴訟的敗訴。
4、打借條不僅僅只是簽名——借條內容要自己書寫。
上一個案例是出借人疏忽大意導致遭遇假冒簽名引發的糾紛,而在借貸關系中,借款人一方同樣存在法律風險,本例所述就這這方面的例子。一年前,筆者曾代理了這樣一起案子:丁某向周某借款1元,周某自己將借條寫好,寫明借款額度為12000元(小寫,本借條未寫明大寫),丁某看借款金額無誤,遂在借條上簽了自己的名字。后周某持丁某所簽名欠條起訴丁某歸還借款120000元。丁某提出當初寫明的是12000元而非120000元,但苦于沒有其他證據,一審敗訴。筆者接受二審委托后,經多方努力,調取了其他間接證據,二審法官結合新證據,結合生活常理,查明:周某在12000后面留了適當空隙,在丁某簽名后便在后加了“0”。本案雖經依法改判,但當事人每想起為此案所花費的時間精力、辦案支出都唏噓不已。
而本案還能給給廣大讀者另外提供一個重要的提示:那就是,如果當初雙方約定的借款金額,不是用小寫而是用大寫或是大小寫均采用的方式,這樣的糾紛可能就會避免,有關借款金額大小寫引發的糾紛在借款糾紛中屬于多發性的糾紛,一定要引起廣大讀者的注意。
5、白紙黑字方有效——雙方約定的利率應當寫入“借條”
李某向孫某借款10000元,雙方口頭約定利息為年息2%。在出具借據時李某寫到:今借到孫某現金10000元。孫某考慮雙方都是熟人,也沒有堅持要求把利息寫到借據上。后孫某以李某出具的借條起訴要求還本付息,人民法院審理后以《合同法》第211條“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的,視為不支付利息”的規定,駁回了孫某關于利息的訴訟請求。
為此,利息約定應當在“借條”中明確,但需要注意的是:自然人之間的利息約定不應當超過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4倍,超出部分就會不受保護。
根據1991年出臺的《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六條: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于銀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具體掌握,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數)。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
從以上角度分析得知,目前民間約定俗成的“兩分息”、“三分息”已經明顯超越了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其超出部分的利息是不受法律保護的。
6、這個“還“字不簡單——當心漢字以及語句的歧義。
里某借武某50000元,為武某出具借條一份。兩個月后里某歸還5000元,遂要求武某把原借條撕毀,其重新為武某出具借條一份:“里某借武某現金50000元,現還欠款5000元”。這里的“還”字既可以理解為“歸還(huan)”,又可以解釋為“還(hai)欠”、“尚欠”。由此產生爭議,對出借人非常不利。最后武某的權利雖得到保護,但該案訴訟百般周折,至今仍作為經典案例出現在各大教科書上。
6月,鐘某因做生意資金周轉需要向黃某借款6萬元,并出具了一張借條,借條的內容為“今借黃某人民幣陸萬元”并署名及借款時間。同年6月30日鐘某歸還了2萬元,但在還款時黃某未出具收條,而鐘某只在借條的金額后注明“6月30日還貳萬元”。因余款久拖未還,黃某訴至法院,稱鐘某至今分文未還,并稱借條中的“6月30日還貳萬元”是雙方約定的還款計劃,故要求法院判令鐘某歸還借款6萬元。對此,鐘某雖辯稱已歸還了2萬元,但由于借條上的注明內容存在歧義,又無其他證據佐證而感到懊悔不已,于是私下找到黃某論理,并錄下了當時的對話內容,該錄音清楚地證實了還款的事實,并提交法庭作為查清本案事實的一份關鍵證據。
法院審理后認為,錄音資料只要不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或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方法取得,依法可以作為定案的證據使用。鐘某提供的錄音資料并沒有違反法律的相關規定,雖屬“偷錄”仍為有效證據。最終,所在地法院依據該錄音當庭作出了前述判決。但不難想象,如果沒有錄音證據,該案將又是一場曠日持久的馬拉松戰爭。
7、橫看成嶺側成峰——還款期限確定與否各有利弊。
我們都知道,因借款引發的糾紛在兩年的訴訟時效內是受法律保護的。那打借條的時候,是否應確定具體的還款期限呢?這個問題在實務中已形成比較一致的觀點:寫明也好,不寫明也罷,在具體問題中是各有利弊的。我國《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條規定: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因此在實踐中就需要注意,在注明還款期限的情況下,訴訟時效均從其注明的還款期限之日起計算為兩年,因此如果借款方沒有在約定的期限內還款,出借方一定要記得在預定的期限屆滿后兩年內及時主張權利。在沒有注明還款期限的情況下,出借方則有權隨時主張還款。同時,借款人也因應注意,如果如果借條中約定了還款期限,就應該在規定期限內歸還借款,以免發生糾紛;而如果沒有約定借款期限,在有償借款中,你可以隨時歸還借款。因此我們的結論是:到底是否明確借款期限,要根據具體情況確定。
8、有借條不一定贏官司——續接時效要記牢。
上面我們提到了還款期限是否在借條中明確的問題,那么以下的案例告訴您:補足并確定時效證據是非常關鍵的,這也是民間借貸中的一個突出問題。
8月,張老板的表弟王某來找他借錢,說是準備開店做些小本生意。張老板便借了2萬元給王某,并書面約定一年內歸還。轉眼一年的期限到了,張老板認為王某的生意還在起步階段,雙方又是親戚,便沒有去催要。7月,張老板不得不拉下情面向王某討要,但王某表示生意剛起步,沒有還款能力,并信誓旦旦的保證將還款期限向后推一年,一定歸還。無奈之下,張老板只能同意,但遺憾的是,雙方并沒有出具任何文字材料。轉眼間一年的時間又過去了,當張老板再去索要款項時,王某卻拒絕還款,說是過時效了。張老板準備聘請筆者與王某打場官司。筆者了解情況后明確地告訴張老板,打官司不一定能贏。為什么?因為他已經錯失了勝訴的時限。
因此,當出借方遇到上述問題時,就延期還款問題一定要形成書面的條款,已起到使訴訟時效中斷的目的,否則你即便手拿借條,也不一定打贏官司。
9、借款也要看目的——違法借貸法律不予保護。
上面的張老板手握借條,因時效撓頭不已,而鐘老板同樣是手握借條也要不回錢,原因是:他與貸方的借貸關系不受法律保護。這是10幾年前的一個真實案例。某年年初,鐘老板的老同學謝某找上門來,向鐘老板借10萬元。當時,鐘老板問謝某借錢準備投資什么項目,謝某說是要開一家賭博游戲室,鐘老板認為這雖然利大但風險也大,所以沒有答應。可后來謝某又幾次找到他,并承諾不論發生任何事,都不會影響到債務的履行,在謝某的軟磨硬泡之下,鐘老板還是把錢借給了他,并在借條上注明一切責任由謝某本人承擔。結果,謝某的游戲室沒開多久便被公安機關查封,謝某也受到了處罰。這下鐘老板慌了,三天兩頭上門討債,謝某每次都說暫時無力償還,讓他寬限一段時間。再三思量后,鐘老板把謝某告上了法庭,可法院不僅沒有支持鐘老板的訴訟請求,還對鐘老板處以罰款。其實,很多人都存在這樣的認識誤區,認為借款的用途不會對還款產生影響,也就是說,不論借款人借錢是用于正當經商還是非法活動,出借人都可以向其主張債權,因為“欠債還錢”是天經地義的事。這種觀念是不正確的,我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十一條指出,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為了進行非法活動而借款的,其借貸關系不予保護。對雙方的違法借貸行為,還可以予以訓誡、收繳進行非法活動的財物和非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法律規定處以罰款、拘留。你看鐘老板這可真是“賠了夫人又折兵”,因此借款的時候一定要看借款的目的,生活中比較常見的另一種借款就是在賭桌上的借款,想象上面的案例,你可要三思而后行了。
10、注意保留其他證據——借條外的功夫同樣重要。
在民間借貸中,一般來講只要有了正規的借條,借貸關系一般上可以確定,但在現實生活中有很多借款人不予出庭配合,這樣的借貸糾紛就只能缺席開庭審理了,但實務中缺席審理的案件對原告方舉證的要求越來越嚴格,又是法庭甚至要核實雙方借款的基礎關系,比如借款的用途,更重要的是法庭還要確認是否發生了款項的交付。所以對于大額度的借貸,可以考慮采取銀行轉賬的方式,而且要保存好轉賬和入賬的記錄,以便發生糾紛后利于舉證。另外在打借條的同時,可以請求第三人作為見證,要求提供保證人等等,這些工作都可以比較好的留存證據,無論缺席與否,你都可以高枕無憂。
11、我已經歸還了你的奶酪——還款后一定索要借條。
王某和李某是多年相交的好朋友,209月,王某因資金緊張向李某借3萬元,當時王某給李某立下借據,定下還款日期。11月5日,王某請李某和表兄張某一起吃飯,在飯桌上,王某當著張某的面把欠李某的3萬元錢還給李某。因李某當時沒帶借條,王某就沒收回借條,過后也沒有向李某索要這張借條。王某考慮自己和李某是多年的朋友,彼此了解信任,還款時還有張某在場作證,李某不會因為3萬元錢而喪失良心的。
可讓王某萬萬沒有想到的是,今年5月,李某竟以這張王某未曾收回的借條向法院起訴,要求王某償還借款3萬元。日前,經審理,法院認為證人證言的效力低于書證,加之張某與王某有親屬關系,所以沒有采信張某的證言,依據李某提供的借條,法院判令王某償還李某借款三萬元。
即使是親朋好友之間,如果有借款之類的事情發生,還款時一定要收回借款時所打的借條,如果當時收不回借條,可以暫緩還錢或讓對方出具詳細說明收到此筆款項的收條,也可以過后及時追回借條,以免引不必要的麻煩和損失,文中的王某可謂了啞巴吃黃連,有苦難述啊。
借條的訴訟時效類型(優秀22篇)篇二十一
法律不保護躺在權利上睡覺的人,訴訟時效制度就是這一精神的典型體現,對于民間借貸,出借人應該在法定的訴訟時效期間內及時主張權利。如果超過訴訟時效起訴,就會產生借款債權得不到法院支持的不利法律后果。司法審判中,不乏這樣因超過訴訟時效而導致巨額借款損失的慘痛教訓。
同時在實踐中,有些借款人基于種種原因,不愿意起訴或不具備起訴的條件,面臨這種局面,應充分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法律規定破解普通的3年訴訟時效期間的限制。余祖舜律師根據實踐經驗和法律規定整理出中斷民間借貸3年訴訟時效的八大技巧及注意事項與大家分享。
需要特別強調的是,總結此文法律規定的技巧,并不是希望大家怠于行使自己的權利,相反余祖舜律師建議:對于民間借貸債權,如沒有非常特殊的情況,應及時行使自己的訴訟權利,其主要原因歸納有如下方面的好處:
1、避免因時間長久而遺失關鍵證據(曾經有當事人將一張15萬元的借條遺失,咨詢該怎么做?)
2、避免因訴訟時效中斷證據不足,而導致超過訴訟時效。
3、只有經過起訴判決且進入執行的案件,法院才可以對債務人采取司法拘留等人身限制措施。
4、只有經過起訴判決且進入執行的案件,在發現對方財產線索時,可直接要求法院采取查封等措施,否則在此之前的一切法律程序,一般均需要原告提供相應的財產擔保。
5、只有經過起訴判決且進入執行的案件,法院才有權利全方位查找對方的財產及線索。
6、對沒有約定利息的借款,除非對方自愿,否則只有起訴之后才可以獲得利息支持。
民間借貸適用普通訴訟時效,即訴訟時效期間為3年,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
在實踐中,民間借貸3年的訴訟時效因不同的借款方式而采用不同的計算標準,實踐中大致可分為三種情況。
1、約定分期還款的
約定同一借款分期履行的,訴訟時效期間從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
2、 約定一次性還款的
約定借款到期一次性還款的,訴訟時效期間從約定的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
3、未約定還款期限的
未約定還款期限的,訴訟時效期間從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履行義務的寬限期屆滿之日起計算,但借款人在出借人第一次向其主張權利之時明確表示不履行義務的,訴訟時效期間從借款人明確表示不履行義務之日起計算。
出借人沒有在3年的訴訟時效期間內主張權利或起訴,如果超過訴訟時效,出借人起訴至法院,而借款人以超過訴訟時效抗辯,出借人的訴求將不會得到法院的支持。
在實踐中,有很多出借人不能或不愿意起訴、或希望在條件成熟時再起訴等諸多原因,在這樣情況下如何規避二年的訴訟時效的限制呢?通常的作法是是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法律規則來實現。
所謂訴訟時效的中斷,是指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而重新計算的法律規定。
比如說,20xx年x月,張三向李四借款人民幣xx萬元,約定于20xx年x月xx日前一次性還清,這樣就可以確定正常情況下訴訟時效截止于20xx年x月xx日。但如果在20xx年x月x日,李四向張三發出書面的催款函且張三進行簽收,則訴訟時效在張三簽收催款函之日起重新開始計算,重新開始計算的訴訟時效仍然是3年。
訴訟時效的中斷沒有次數限制,以最后一次中斷的證據為準,但必須切記的是,訴訟時效不管中斷多少次,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不得超過20xx年。
四、中斷民間借貸三年訴訟時效的八大技巧及注意事項
1、事后簽署還款協議或補充協議,但注意如涉及到有保證人,應要求保證人對補充的協議予以確認,不然會導致保證人豁免保證責任。
2、要求對方簽署承諾書,但注意承諾書的內容應符合法律規定。
義務人作出分期履行、部分履行、提供擔保、請求延期履行、制定清償債務計劃等承諾或者行為的,應當認定為“同意履行義務”而產生訴訟時效中斷的法律效力。
3、向借款人當面送交催款函等文書,但注意保留對方簽收的憑證
關于簽收人,如果對方當事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簽收人可以是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負責收發信件的部門或者被授權主體;對方當事人為自然人的,簽收人可以是自然人本人、同住的具有完全行為能力的親屬或者被授權主體。
4、向對方發送郵件或短信,但注意確認對方身份且對方已收到并保留證據
當事人一方以發送信件或者數據電文方式主張權利,信件或者數據電文到達或者應當到達對方當事人的,應視為訴訟時效中斷。
5、在媒體上刊登公告,但注意選擇相應級別的媒體
當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對方當事人在國家級或者下落不明的當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級有影響的媒體上刊登具有主張權利內容的公告。
6、向人民調解委員會、社區居委會、婦聯等社會組織提出保護權利,但注意訴求內容并保留書面記錄。
權利人向人民調解委員會以及其他依法有權解決相關民事糾紛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社會組織提出保護相應民事權利的請求,訴訟時效從提出請求之日起中斷。
7、向司法機關報案或控告,但注意一定要司法機關出具回執或法律文書
權利人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報案或者控告,請求保護其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從其報案或者控告之日起中斷。
上述機關決定不立案、撤銷案件、不起訴的,訴訟時效期間從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不立案、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之日起重新計算;刑事案件進入審理階段,訴訟時效期間從刑事裁判文書生效之日起重新計算。
8、向法院提交起訴狀,但注意保留提交材料回執會立案受理通知書
根據法律規定,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訴狀或者口頭起訴的,訴訟時效從提交起訴狀或者口頭起訴之日起中斷。
實踐中,當事人一方考慮到高額的訴訟費、或對方已經明確沒有財產可供執行,可以向法院起訴后,以不交訴訟費的方式按照撤訴處理,屆時法院會出具撤回起訴的裁定書,這樣操作即簡易又便于證據保存。
借條的訴訟時效類型(優秀22篇)篇二十二
訴訟時效是指民事權利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在法定的時效期間內不行使權利,當時效期間屆滿時,人民法院對權利人的權利不再進行保護的制度。在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期間內,權利人提出請求的,人民法院就強制義務人履行所承擔的義務。那么你知道。
借條。
1、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盡量考慮通過友好協商,促進當事人雙方就原借條、欠條達成的還款協議,然后根據1997年4月16日法復[1997]4號《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當事人達成的還款協議是否應當受法律保護問題的批復》之規定處理:“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當事人雙方就原債務達成的還款協議,屬于新的債權、債務關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九十條規定的精神,該還款協議應受法律保護。”
2、如果超過訴訟時效,當事人雙方無法協商的,債權人一方可以考慮向對方發出催收到期款項通知單。因為1999年1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042次會議通過的法釋〔1999〕7號《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超過訴訟時效期間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單上簽字或者蓋章的法律效力問題的批復》指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四條、第九十條規定的精神,對于超過訴訟時效期間,信用社向借款人發出催收到期貸款通知單,債務人在該通知單上簽字或者蓋章的,應當視為對原債務的重新確認,該債權債務關系應受法律保護。”所以,在超過訴訟時效之后,借款人法律地位雖然不一定等同于信用社,但是仍然可以考慮采取這種措施。
3、如果欠條所針對的對象是拖欠的租金,那么訴訟時效仍然按照一年處理。根據20xx年12月25日法研[20xx]122號《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關于對。
租賃合同。
債務人因欠付租金而出具的“欠款結算單”不適用普通訴訟時效的復函》之規定:租賃合同債務人因欠付租金而出具的“欠款結算單”只表明未付租金的數額,并未改變其與債權人之間的租賃關系。因此,租賃合同當事人之間就該欠款結算單所發生糾紛的訴訟時效期間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六條的規定。
延伸閱讀。
當事人超過訴訟時效依法規定其喪失的是勝訴權并沒喪失起訴權,因此,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當事人起訴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受理后查明無中止、中斷、延遲事由的,判決駁回其訴訟請求。
但根據《民法通則》第140條“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訴訟時效間重新汁算”之規定,可以采取以下方法使訴訟時效中斷,來保障自己的合法權利得到維護。
第一、要求債務人寫出還款計劃。這樣訴訟時效從還款計劃的履行期限屆時起再開始計算,就可以保住訴訟時效。
第二、與債務人對賬。這既便于訴訟又能延續訴訟時效,訴訟時效從對賬之日重新計算。
第三、起草與債務人清欠會談紀要。對于一時還不上債的單位,采用這種方法,既不傷和氣,又能掌握清欠的主動權,也能引起訴訟時效重新計算。
第四、與債務人協商要他提供擔保人。保證在一定期限內還款,逾期不還,由擔保人償還,訴訟時效從還債務人主張過權利。訴訟時效從主張權利之日起重新計算。
第五、找證人來證明曾向債務人主張過權利。訴訟時效從主張權利之日起重新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