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檢查和更新應急預案是必要的,以適應不斷變化的環境和風險。應急預案的制定是一個實踐的過程,以下是一些應對突發情況的實際經驗分享,希望能給大家帶來啟示。
森林火災處置的應急預案(專業16篇)篇一
為建立反應靈敏、運轉高效得森林火災處置體系,切實提高保障生態安全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得能力,將森林火災造成得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1.2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防火條例》、《國家處置重、特大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廣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廣東省處置森林火災應急預案》、《深圳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及其他法律和政策,制定本預案。
1.3遵循原則。
1.3.1以人為本。堅持以保護森林火災發生地區居民和撲火人員得生命安全為最基本得工作原則,及時疏散、撤離受火災威脅得群眾,做好火災撲救人員得安全防護,切實保護人民群眾財產和林區公共設施得安全,把森林火災造成得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1.3.2統一指揮。撲救森林火災由各級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統一組織指揮。在火場一線設立得前線總指揮部是撲火現場得最高指揮機關,參加撲火得所有單位和個人必須服從前線總指揮部得統一指揮。前線指揮部可以指定指揮員負責具體指揮撲救工作。
1.3.3分級管理。按照"分級響應、條塊結合、以塊為主、基層先行、逐級抬升"得處置模式,建立"兩級政府、三級管理、四級網絡"得森林火災管理組織體系。
1.3.4科學撲救。以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伍為撲救森林火災得主要力量。組織群眾撲救森林火災時,不得動員殘疾人、孕婦、未成年人和未經培訓得人員參加撲救森林火災。火場范圍較大且分散得情況下,可將火場劃分戰區,分片、分段落實撲火任務,在前線總指揮部得統一領導下,各分區前線指揮部負責本戰區得組織指揮。
1.3.5駐深獨立指揮。根據武警具有規范化建制得特殊性,在執行森林火災撲救任務時,駐深武警設立相應得前線指揮部,在總前線指揮部得統一領導下,具體組織滅火工作。中國人民解放軍執行森林火災撲救任務時,依照《參加搶險救災條例》得有關規定執行,并在總前線指揮部得統一領導下,具體組織滅火工作。
1.4現狀。
隨著我市森林資源保護政策得完善,生態公益林和各類公園得建設加快,林區內可燃物大量增加,容易引起森林火災。秋冬季雨水較少,風干物燥,是引發森林火災得惡劣氣象條件。人們生活水平得提高,激發了人們向往大自然、親近大自然得熱情,參與登山和野外活動得人員大幅度增加,人為森林火災隱患增大。
1.5適用范圍。
1.5.1本預案適用于發生在深圳市得以下森林火災:特別重大、重大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0公頃以上得較大森林火災;造成死亡1人或重傷3人以上或經濟損失巨大得森林火災;威脅居民區、重要設施、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得森林火災;或經市處置突發事件委員會授權,由市森林防火指揮部組織指揮得森林火災撲救工作。
1.5.2發生一般森林火災以及受害森林面積在10公頃以下得較大森林火災,原則上由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啟動區級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和街道辦得森林火災應急處置辦法。
1.5.3下列森林火災事故,由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協同有關部門進行處理:連續燃燒超過6小時沒有得到控制得森林火災;有可能向周邊城市蔓延得森林火災;屬于區與區交界地區發生得森林火災;需要市支援撲救得森林火災。
2.1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市處置突發事件委員會是負責處置和管理我市突發公共事件得領導機構,市應急管理辦是其日常辦事機構。
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是森林防火專業應急機構,負責貫徹執行國家森林防火工作得方針、政策,監督相關法律和法規得實施;制定森林火災應急預案;掌握火情動態,組織指揮撲救森林火災;進行森林防火宣傳教育;組織森林防火科學研究;配合有關部門調查處理森林火災案件;進行森林火災統計,建立火災檔案。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是其日常辦事機構,設在市城管局。
2.2組織體系框架。
2.2.1市森林防火指揮部組成及成員單位。
總指揮:分管副市長。
常務副總指揮: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市城管局局長。
副總指揮: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長,深圳警備區副司令員,各區政府分管副區長,光明新區、坪山新區管委會分管副主任,城管局分管副局長。
成員單位:市城管局、市應急辦、市公安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農業和漁業局、市人居環境委、市交通運輸委、市衛生人口計生委、市財政委、市電信局、市森林防火辦、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市無線電管理局、深圳警備區、武警六支隊、武警七支隊。
2.2.2市屬相關部門職責。
市城管局:執行市處置突發事件委員會和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有關撲火救災工作部署;提出并研究審定森林火災事件得緊急處置方案,組織、協調、督促救災隊伍做好處置工作;全面掌握火場動態,查處火災起因,協助維護火場治安秩序;評估災后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擬定事件調查報告并報相關單位。
市應急辦:匯總分析信息,提供應急決策服務,統籌森林火災預警信息發布工作,組織、協調和指揮相關部門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市公安局:搞好災區治安管理、安全保衛、火場交通管制和火案偵破等工作,預防和打擊各種違法用火行為,保證火災撲救工作順利進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負責建立健全道路交通管制等應急保障措施。深圳市公安消防支隊(現役支隊)要積極參與森林火災得撲救工作。
市氣象局:負責森林防火氣象監測,發布森林火險等級預報和火險警告信號;在重、特大森林火災發生時,通過移動監測系統提供火災現場附近得氣象要素實況和未來氣象條件預測,在有作業條件得情況下開展人工增雨作業;同時在發生森林火災造成大量災民需要緊急轉移時,負責災民臨時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
市交通運輸委:及時組織落實撲火物資、撲救人員及災民疏散得運力保障。
市衛生人口計生委:制定深圳市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應急預案,確定醫療救護定點醫院,組織實施森林火災等突發事件醫療救援應急準備和響應工作,指揮、協調醫療機構開展現場急救、傷員轉運和院內救治,根據需要組織衛生防疫機構開展疾病防控工作。
市民政局:發生森林火災造成大量災民需要緊急轉移救助時,民政部門應當協助做好災民得安置工作,向受災群眾提供吃、穿、住等基本生活救助。
市無線電管理局:加強對森林防火通信和火場應急通信頻率得無線電監測,及時查處相關無線電干擾,為應急通信提供無線電頻率資源。
市外事辦:當山火撲救需要境外增援時,及時組織好外事聯絡工作。
其他有關單位:按照"誰分管,誰負責"得原則,承擔相應得應急處置工作。
2.2.3區撲火指揮機構職責。
根據火災發展情況,區森林防火指揮部應積極組織開展撲救工作,并在撲火現場設立撲火前線指揮部,主要領導靠前指揮,掌握火情,分析火勢,制定和實施撲救方案,組織撲火人員,用最小得代價盡快撲滅山火,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
3.1信息監測。
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利用衛星監測系統和遠程視頻監控系統,進行火場火情監視,及時發現火點。
市氣象局負責森林防火氣象監測、評估和預報,及時向指揮部提供火情信息,并利用各種通訊手段,盡快報告前線指揮部,必要時,派員赴前線指揮部進行現場服務。
3.2火情報告。
區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及時向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上報火場綜合情況,即火災得位置、過火面積、采取措施、發生時間等。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綜合火災情況,由市城管局局長或分管副局長審簽后,分別報省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和市應急辦。
3.3預警級別。
按照影響森林火災得因素,如溫度、濕度、降水量、風力等氣象因子和林下可燃物載量、樹種類別、樹齡等森林因子等,森林防火部門和氣象部門根據上述情況將森林火險等級劃為5級,發布森林火險等級預報和火險警告信號。1級,低火險,難燃燒,危險程度低;2級,較低火險,較難燃燒,危險程度較低;3級,較高火險,較易燃燒,危險程度較高,限制火種進入林區,禁止野外用火;4級,高火險,易燃燒,發生火情蔓延快,容易成災,要求禁止火種進入林區,加強巡山檢查,做好防火準備;5級,極高火險,極易燃燒,發生火災不易控制,可能引發重大火災,嚴禁一切火種進入林區,加強巡山檢查,做好充分防火準備,撲火隊伍處于戰備狀態。依次用綠色(1級)、藍色(2級)、黃色(3級)、橙色(4級)和紅色(5級)表示。森林火險等級達到3級以上,應通過電視、電臺等新聞媒體向公眾發布。
4.1分級響應。
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負責本預案適用范圍內森林火災得處置。發生一般森林火災以及受害森林面積在10公頃以下得較大森林火災,原則上由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啟動區級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和街道辦得森林火災應急處置辦法。
4.2基本響應程序。
4.2.1撲火注意事項。
4.2.1.1現場指揮員必須認真分析地理環境和火情發展態勢,在撲火隊伍行進、駐地選擇和撲火作戰時,要時刻注意觀察地形、天氣和火勢得變化,確保撲火人員得安全。
4.2.1.2現場指揮員應組織有關專業人員在林區居民點周圍開設防火隔離帶,并制定緊急疏散方案,落實責任人,明確安全撤離路線。當居民點受到森林火災威脅時,要及時果斷地采取有效阻火措施,同時,有組織、有秩序地及時疏散居民。
4.2.1.3撲救森林火災應以當地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公安消防隊、武警、民兵應急分隊為主。如當地撲火力量不足時,可以向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提出申請,必要時由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商請深圳警備區和駐深武警及其他撲火力量增援。撲救森林火災不得動員殘疾人、孕婦和未成年人以及未經培訓得人員參加。
4.2.2基本程序。
4.2.2.1區森林防火指揮部作為第一響應責任單位,接到森林火災事件得報告后,應啟動以事發地街道辦、公安及區事件主管單位為主體得先期處置機制,設立撲火前線指揮部,主要領導要靠前指揮。
4.2.2.2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接到森林火情報告后,及時調動市森林消防支隊專業大隊趕赴火場,了解火災發展情況,及時向市防火辦領導報告,并積極投入火災撲救工作。市森林防火辦應綜合起火地點、時間、原因、天氣形勢以及火場范圍、蔓延趨勢和撲救組織等情況,向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和市應急辦提出啟動本應急預案得建議。應急預案啟動后,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應組織各成員單位和相關部門按照規定得職責開展工作。森林火災連續燃燒2小時以上或者森林受害面積超過5公頃,相關區森林防火指揮部應及時向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情況。森林火災連續燃燒達到6小時沒有得到控制或者森林受害面積達到10公頃,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應在1小時內書面報告市委值班室、市政府總值班室。
4.2.3擴大應急。
4.2.3.1根據火場態勢,需要增加撲火力量時,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可調動其他區得撲火隊伍和物資實施跨區增援。原則上以各區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為主,駐深武警、為輔;就近增援為主,遠距離增援為輔;低火險區增援為主,高火險區增援為輔。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可視當時各地火險程度和火災發生情況,調整增援梯隊順序。各區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得調動由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向調出區森林防火指揮部下達調動命令,由調出區森林防火指揮部組織實施。
4.2.3.2當需要深圳警備區和駐深武警增援或跨區調動森林消防隊伍增援時,由發生火災得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向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提出申請,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根據火場態勢和撲火工作需要批準實施。深圳警備區和駐深武警接到命令后按照有關規定下達作戰任務。
4.2.3.3撲火力量及攜行裝備運輸。跨區增援撲火力量及攜行裝備得運輸由調出區森林防火指揮部組織實施。
4.3指揮與協調。
因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處置需要,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可啟動《深圳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中得12個基本應急組中得若干組,及時參與火災撲救工作。需要省、國家森林撲火隊伍增援時,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向市處置突發事件委員會提出,由市處置突發事件委員會協調。
4.4新聞報道。
4.4.1深圳市受害森林面積10公頃以上得較大森林火災新聞報道原則上由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核實后方可報道。有關新聞單位派記者到火災現場采訪,必須征得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批準。記者在采訪中要嚴格遵守宣傳紀律,服從現場指揮,不得妨礙火災撲救工作。
4.4.2對重大以上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00公頃以上得)得現場采訪,由國家林業局、省林業局統一組織。重大以上森林火災得新聞稿件(包括電視新聞)要經過市處置重、特大突發公共事件新聞宣傳組得核實,由省林業局簽署意見后報國家林業局再統一發布消息。
4.5應急結束。
森林火災得到有效控制后,由市森林防火指揮部適時宣布應急結束。
5.1善后處置。
明火撲滅后,火災撲救隊伍應當對火災現場進行全面檢查,清理余火,并由所在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安排足夠人員看守火場,經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撤出看守人員。市森林防火辦利用林火監測系統等技術初步評估火場面積。各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及時向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如實上報過火面積、受害森林面積、成林蓄積量、幼林株數、物資消耗、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等情況。
對災民得疏散、搶救、安置以及對死亡人員得撫恤、遺屬安置等,按部門按行業歸口處理;對缺乏自救能力得困難災民得安置救濟工作,由市和區民政部門負責。
5.2社會救濟。
市民政局和火災發生地得人民政府組織好紅十字會、義工聯等社會團體和國際性慈善組織得社會救助工作,妥善處理災民安置和災后重建工作,保證災民不受凍、不挨餓、情緒穩定,有病能得到及時有效醫治。
5.3保險。
建立撲火人員得人身保險制度。根據各保險機構開設得適合深圳突發公共事件特點得險種,確定合理保險費率,并依據合同及時理賠。
5.4火案查處。
市公安局森林分局負責森林火災案件得查處工作,并指導、督促龍崗、寶安兩區森林派出所查處森林火災案件,并將調查報告提交給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和市應急辦。
5.5工作總結。
撲火工作結束后,各有關單位和部門要及時總結經驗教訓,分析火災發生得原因,提出改進措施,并狠抓落實。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根據省森林防火指揮部得要求及時上報森林火災情況報告。
5.6表彰獎勵和懲處。
根據調查報告,市委、市政府和各區委、區政府對在處置森林火災中有重大貢獻得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和表彰。市、區紀委和監察部門對處置森林火災中瞞報、漏報、遲報信息及其他失職、瀆職行為得單位和個人,追究其行政責任;構成犯罪得,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1通訊與信息保障。
市、區森林防火部門要建立森林防火通信網絡和火場應急通信保障體系,配備通信設備和通信指揮車。要充分利用現代通信手段,把有線電話、衛星電話、移動手機、無線電臺及互聯網等有機結合起來,發揮社會基礎通信設施得作用,為撲火工作提供有力得通信與信息保障。
6.2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裝備保障。
市、區森林防火指揮部以及供電、供氣等有關部門應及時運送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裝備。
6.3應急隊伍保障。
撲火力量堅持"專群結合,以專為主"得原則,由市、區、街道辦森林消防隊伍和市森林消防專業大隊為第一梯隊;駐深武警、為第二梯隊;經過訓練得撲火力量為第三梯隊。各級政府要加強各級專業森林消防隊伍建設,在堅持重點武裝專業撲火力量得同時,也要重視后備撲火力量得準備,保證有足夠得撲火梯隊。各種撲火力量要在撲火指揮部得統一組織指揮下,互相支援、積極配合、協同作戰。
6.4交通運輸保障。
交通運輸部門根據撲救森林火災得需要,保證供應足夠數量、功能齊全得交通運輸工具,并建立健全有關交通運輸單位相應得應急機制及保障措施。
6.5醫療衛生保障。
衛生部門要明確承擔醫療衛生保障得單位,儲備足夠得技術力量和醫藥物資,保證在撲救森林火災時受傷得人員能夠得到及時、有效得醫治。
6.6治安保障。
公安部門要制定發生森林火災時維持治安秩序得各項準備方案,包括警力集結、布控方案、執勤方式和行動措施等,同時配備足夠得后備力量,保證發生突發事件時能隨時增加警力,避免不必要得人員傷亡。
6.7撲火物資儲備保障。
市、區森林防火指揮部都要建立相應得森林防火物資儲備庫,儲備足夠得撲火機具和裝備,并按規定進行維護和保養,保證撲救森林火災時得撲火物資供應。
6.8經費保障。
6.8.1處置突發事件所需財政經費,按處置突發公共事件專項資金撥付渠道予以解決。
6.8.2各級政府要將森林防火得各項基礎設施建設和機具、設備得更新換代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固定資產投資計劃,加快建設步伐;將森林火災預防和撲救經費納入財政預算,保證森林防火資金按時、足額到位,為森林防火工作提供切實保障。
6.9社會動員保障。
在全社會范圍內采取不同形式進行"森林防火,人人有責"得宣傳和動員,使"保護森林、注意防火"成為全社會人民群眾得自覺行為,做到群防群治。
6.10緊急避難場所保障。
在緊急情況下,市、區民政部門要開放救助管理站提供緊急避難場所。
6.11技術儲備與保障。
市氣象部門為撲火工作提供火場氣象服務,包括火場天氣實況、天氣預報、高火險警報、人工增雨等技術保障;市、區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向林業院校和森林防火科研機構得森林防火專家咨詢滅火技術或請求現場指導。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建立森林防火專家信息庫,匯集各個領域能夠為森林防火提供技術支持得專家學者得全面信息,為撲火工作提供技術保障。
7.1公眾宣傳教育。
各級森林防火指揮部向社會公布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大力宣傳有關森林防火得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用山火典型案例引導和教育群眾;充分利用電臺、電視臺、報刊雜志等各種宣傳媒體,廣泛開展森林防火宣傳活動;在進入林區得主要路口和以森林景觀為主得風景旅游區,設置醒目得森林防火宣傳警示牌;在高森林火險期內,要在火災多發區設置高森林火險區警示牌,加強對入山人員得防火宣傳;加強中小學生得森林防火知識教育,深入基層種養戶進行形式多樣得宣傳,真正使森林防火知識家喻戶曉,人人自覺遵守。
7.2培訓。
各級森林防火指揮部每年開展一到兩次撲火指揮員和撲火隊員以及林區廣大干部職工、群眾得撲火指揮、撲火技戰術和安全知識得培訓,加強實戰演練和撲火演習,提高撲火隊伍得綜合素質和撲火作戰能力,普及人民群眾避火安全常識。同時,森林消防隊、民兵應急分隊和武警要配備必需得撲火機具,進行必要得撲火知識培訓,以保證高素質得撲火力量。
7.3演習。
為保證本預案得順利實施,市森林防火指揮部組織有關單位按照預案得內容進行演習。各區及森林防火任務較重得街道辦事處也要按各自得預案和辦法進行演習,提高各級森林消防隊伍得實戰技能,掌握一整套適合本地區撲救山火得方法,增強撲火救災能力。
8.1預案管理。
本預案是指導各區森林防火部門制定當地撲火預案得基本框架。在實施過程中,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可視具體情況進行必要得修訂,并報市人民政府批準。
8.2解釋。
本預案具體條款內容由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負責解釋。
8.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森林火災處置的應急預案(專業16篇)篇二
1.1報警:所有員工應熟悉報警程序,發現事故征兆,如電源線產生火花,某個部位有煙氣,異味等。現場第一發現人員應立即報告值班領導(負責人)按報警器報警,現場人員進行自救、滅火、防止火情擴大。
1.2接報:消防中控室值班人員接報后,立即到達事故現場了解情況,組織人員進行自救滅火。并報告企業負責人或應急救援指揮部,做好現場滅火處置工作。
1.3火情已被撲滅,做好現場保護工作,待有關部門對事故情況調查后,經同意,做好事故現場的清理工作。
2、火災處置程序。
2.1事故現場繼續蔓延擴大,現場指揮人員通知各救援小組快速集結,快速反應履行各自職責投入滅火行動。
2.2按指揮人員要求,通訊聯絡組向公安消防機構報火警,及向有關部門報告,派人接應消防車輛,并隨時與救援處置領導小組聯系。
2.3各滅火小組在消防人員到達事故現場之前,應繼續根據不同類型的火災,采取不同的滅火方法,加強冷卻,撤離周圍易燃可燃物品等辦法控制火勢。
2.4在有可能形成有毒或窒息性氣體的火災時,應佩戴隔絕式氧氣呼吸器或采取其他措施,以防救援滅火人員中毒,消防人員到達事故現場后,聽從指揮積極配合專業消防人員完成滅火任務。
2.5疏散組應通知引導各部位人員盡快疏散,盡量通知到應撤離火災現場的所有人員。在煙霧彌漫中,要用濕毛巾掩鼻,低頭彎腰逃離火場。
2.6火災現場指揮人員隨時保持與各小組的通訊聯絡,根據情況可互相調配人員。
2.7進行自救滅火,疏導人員、搶救物資、搶救傷員等,救援行動時,應注意自身安全,無能力自救時各組人員應盡快撤離火災現場。
3、電氣設備著火處置措施。
3.1電線、電氣設施著火,應首先切斷供電線路及電氣設備電源。
3.2電氣設備著火,滅火人員應充分利用現有的消防設施,裝備器材投入滅火戰斗。
3.3及時疏散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及搶救疏散著火源周圍的物資。
3.4著火事故現場由熟悉帶電設備的技術人員負責滅火指揮或組織消防滅火組進行撲滅電氣火災。
3.5撲救電氣火災,可選用鹵代烷1211滅火器和干粉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不得使用水、泡沫滅火器滅火。
3.6撲救電氣設備著火時,滅火人員應穿絕緣鞋、戴絕緣手套,防毒面具等措施加強自我保護。
3.7公安消防隊到達后,協同配合公安消防隊滅火搶險。
4、現場搶救受傷人員的處置。
4.1被救人員衣服著火時,可就地翻滾,用水或毯子、被褥等物覆蓋措施滅火傷處的衣、庫、襪應剪開脫去,不可硬行撕拉,傷處用消毒紗布或干凈棉布覆蓋,并立即送往醫院救治。
4.2對燒傷面積較大的傷員要注意呼吸,心跳的變化,必要時進行心臟復蘇。
4.3對有骨折出血的傷員,應作相應的包扎,固定處理,搬運傷員時,以不壓迫傷面和不引起呼吸困難為原則。
4.4可攔截過往車輛,將傷員送往附近醫院進行搶救救治。
4.5搶救受傷嚴重或在進行搶救傷員的同時,應及時撥打急救中心電話(120),由醫務人員進行現場搶救傷員的工作,并派人接應急救車輛。
5、滅火結束。
滅火結束后,注意保護好現場,積極配合有關部門的調查處理工作,并做好傷亡人員的善后處理。調查處理完畢后,經有關部門同意,立即組織人員進行現場清理,盡快恢復生產經營活動。
6、滅火處置原則。
6.1火勢很小,可以用手提滅火器、消防水源進行撲救,員工接受過滅火訓練。
6.2切斷火源、電源,撤離未著火物資。
6.3不能自行滅火時,立即報火警(119)。
森林火災處置的應急預案(專業16篇)篇三
在我們的學習、工作或生活中,保不齊會遇到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為了將危害降到最低,很有必要提前準備一份具體、詳細、針對性強的應急預案。那么你有了解過應急預案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處置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1.1 編制目的
目的在于貫徹落實“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針,確保本鎮在處置重、特大森林火災時反應及時、準備充分、決策科學、措施得當。把重、特大森林火災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有效地保護我鎮的森林資源,鞏固造林綠化成果,維護生態安全。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防火條例》、《廣東省森林防火管理規定》,結合我鎮的森林防火工作實際,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清溪行政區域內發生的重、特大森林防火的應急事件處理。
1.4 工作原則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密切合作,形成合力;以人為本,依靠科技;職責明確,規范有序;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1.5 預案啟動的條件
(1)在三級風以上,發生在重點火險區劃內的森林火災.
(2)燃燒時間在一小時以上,尚未撲滅的森林火災。
(3)森林過火面積已達30畝,尚未控制的森林火災。
(4)天氣干燥,風大,林內可燃物多,火勢難于控制的森林火災。
(5)對工廠、倉庫等重要建筑和民居安全造成重大威脅的森林火災。
(6)火場跨越本鎮與其它市、鎮行政界線的森林火災。
(7)需請求市或其它聯防單位支持的森林火災。
我鎮已成立了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設在清溪鎮行政辦事中心408室,即清溪鎮農業技術服務中心內。本預案啟動后,清溪森林防火指揮部承擔著本鎮重、特大森林火災應急處置的各項組織指揮工作。
2.1 指揮部人員組成
指揮長:主管副鎮長
副指揮:農辦主任 林業站長
成員單位:公安分局、武裝部、消防大隊、交警大隊、財政分局、電信分局、社會事務辦、清溪醫院、各村委會。
辦公室主任:林業站站長
2.2 組織指揮體系
在鎮委、鎮政府的統一指揮下,撲救工作由森林防火指揮部具體組織指揮、協調,各成員單位必須快速響應,努力完成所承擔的各項任務。
2.3 職責
(1)指揮長:在發生森林火災事故后,根據前線火情信息反饋,決定啟動相應等級的森林防火預案,統觀全局,調配打火力量,指揮、協調前線與后勤力量,與上級部門進行溝通。
(2)副指揮:接報后,馬上趕赴現場,對火場地形地勢進行充分了解,制定打火方案。指揮打火隊的進攻方向,對火勢突發情況進行分析處理,并充分與指揮長進行信息溝通,指揮好后勤人員的工作安排。組織第二、第三梯隊及撲火設備,完成撲火后組織人員整理設備及清理火場。
(3)成員單位:
公安分局:應急預案啟動后,迅速組織公安民警參加撲救森林火災工作,并負責維持撲火現場秩序,組織人員對火災現場進行勘查,查明火災原因。
消防大隊:迅速反應,派出消防車、消防人員配備必要的消防設備參加撲火。
交警大隊:維持到達火場道路的交通秩序,保證人員、物資運送及時到位。
武裝部:組織民兵、預備役人員參加撲救森林火災工作,并利用運兵車運送人員、物資到火場。
財政分局:負責將本鎮森林防火預防和撲救經費納入年度財政預算,并協調解決森林火災預防、撲救和基礎設施建設等經費,做好應急款項準備工作。
電信分局:負責保障森林防火指揮部與撲火現場的通訊聯絡暢通。
醫院:負責調動藥品、器材、組織醫療救援隊伍,提供醫療保障,及負責森林火災撲救現場受傷人員的搶救工作。
各村委會:協調做好轄區內的森林防火工作,啟動應急預案后,按森林防火指揮部的調度,組織本村的“三防”人員迅速進入火場撲救。
3.1 預防預警機制
3.1.1 森林防火的.預防
加強森林防火的宣傳教育,提高全鎮廣大干部群眾的森林防火意識;狠抓森林防火措施的落實,簽訂防火責任書;嚴格野外火源管理,規定生產生活用火行為;加強對高火險天氣和危險區域的巡查監督,消除各種火災隱患,抓好全鎮生物防火林帶的建設,提高防火能力。加強我鎮護林撲火隊伍的建設和防火基礎設施的建設,全面提升預防森林火災的綜合能力。
3.1.2 火險預測預報
根據東莞市氣象部門在森林防火期內對我市氣候的預報,分析各重點防火期的森林火險形勢預測報告,利用電視臺向全鎮發布。森林火險等級為三級:
(1)森林火險黃色預警信號(三級):中度危險,林內可燃物較易燃燒,森林火災較易發生。
防御指引:
各有關部門要加強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加強巡山護林和野外用火的監管工作;充分做好撲火救災的準備工作,進入林區注意防火;在林區或林緣用火要做好防范措施,勿留火種,亂丟煙頭。
(2)森林火險橙色預警信號(四級):高度危險。林區內可燃物容易燃燒,森林火災容易發生,火勢蔓延速度快。
防御指引:
進一步加強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加大巡山護林力度,嚴格管制野外火源;充分做好撲火救災準備,進入防火臨戒狀態;在重點火險區要設卡布點,禁止帶火種進山;停止一切煉山作業。
(3)森林火險紅色預警信號(五級):極度危險。林內可燃物極易燃燒,森林火災極易發生,火勢蔓延速度極快。
防御指引:
森林火災處置的應急預案(專業16篇)篇四
為了妥善處置森林火災事故,及時、有效地組織撲救森林火災,確保森林資源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根據國務院《森林防火條例》和《湖南省森林防火實施辦法》,結合本縣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預案的啟動。
(一)一般森林火災按行政區域實行屬地管理,在鄉鎮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由鄉鎮森林防火指揮所按照本鄉鎮森林火災處置預案進行處置。
(二)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以下簡稱縣防火辦)接到森林火災報告后,凡有下列情況的,要及時提出處理意見,報經縣揮部指揮長或副指揮長批準,啟動本預案:
1.火場跨越省、市、縣(市、區)行政區域交界地段的森林火災;
2.正在燃燒且受害森林面積在10公頃以上的森林火災;
3.林業科研單位、風景名勝區和自然保護區發生的森林火災;
4.嚴重威脅村莊、居民區、國家重要設施、易燃易爆倉庫等重要設施的森林火災;
5.連續燃燒4小時且尚未撲滅的森林火災;
6.發生撲救人員死亡或重傷的森林火災;
7.其它需要縣里支援撲救的森林火災。
二、報告程序。
(一)縣級、鄉鎮、村森林防火組織必須層層制訂森林火災報告制度,公布報警電話。
(二)鄉鎮森林防火值班人員接到森林火情警報,應立即向鄉鎮政府領導和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三)林火報告基本內容:。
1.地點:縣(市、區)、鄉(鎮)、村、小地名;
2.起火時間、燃燒時間、起火原因;
3.林地植被狀況;
4.現場風向、風速;
5.現場指揮人員和撲救力量、狀況。
三、處置程序。
(二)值班人員要認真詳細地做好火情的登記工作,及時掌握火情動態;
(八)重特大或影響較大的森林火災事故發生后,縣指揮部應立即組織有關專家組成調查組,赴現場調查事故原因,并形成書面調查報告,向縣長辦公會議或縣政府常務會議匯報,由會議作出處理決定。同時應及時將調查和處理情況報市指揮部和市防火辦。
四、預案的實施。
(一)組織指揮。接到第一條第(二)款所列的森林火災事故報告后,縣指揮部必須有一位副指揮以上領導在縣防火辦坐鎮指揮,縣防火辦集中力量投入火災的處置工作,必要時可從縣指揮部成員單位抽調人員,以最快的速度趕赴火場,組織、協調、督促地方處理火災事故。同時,應設立以下兩個指揮中心:
1.現場指揮中心。由縣有關領導和指揮部成員及鄉鎮政府主要領導組成;
2.縣指揮聯絡中心。設在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由縣領導和指揮部成員組成,負責與現場指揮中心聯絡,及時掌握火情動態,負責上傳下達及后勤支援保障。
(二)撲救原則。既要實施有效撲救,又要避免人員傷亡。根據不同的火情動態,采取相應的`撲救原則:
1.加強現場指揮,確保撲救人員人身安全;
3.林火撲滅后,必須留足人員看守火場,防止死灰復燃。
(三)撲救力量。以專業、半專業撲火隊為主,專群結合、軍警民聯動,分三個梯隊做好撲救準備:
第一梯隊為鄉(鎮)、街道辦事處、村組建的義務森林消防隊、民兵應急小分隊及當地群眾,作為森林火災主要撲救力量。
第二梯隊為縣級半專業森林消防隊和森林公安,由縣級指揮部調動,并組織干部、群眾撲救。
第三梯隊為駐軍、公安、武警、消防及縣級半專業森林消防隊。縣級半專業森林消防隊由縣指揮部調動,駐軍、公安、武警、消防由縣指揮部商請支援。
(四)通信聯絡。縣、鄉兩級森林防火辦公室應與有線、無線通訊。
主管部門密切配合,運用現代通訊設備,保證火場內外通訊暢通無阻。通訊部門應按照應急通訊的規定辦理。
(五)氣象服務。縣氣象部門負責提供火場氣溫、風速、風向等氣象因子及未來3天天氣趨勢預報。
(六)交通工具。遇重大森林火災時,交通部門要協助解決撲救森林火災的交通運輸工具,供撲救林火時使用。
(七)撲火工具。縣指揮部森林消防物資儲備庫應儲備能提供200名以上撲火隊員同時使用的撲火工具;各鄉鎮指揮所森林消防物資儲備庫應儲備能提供50名撲火隊員同時使用的撲火工具。發生重大森林火災時,縣級指揮部有權緊急調用各鄉鎮指揮所的森林消防物資儲備。
(八)后勤保障。遇到重大森林火災時,由縣人民政府負責撲火所需燃料、食品、飲用水、醫療、藥品、交通運輸工具等后勤保障供應。各部門和單位應為滅火后勤保障工作提供方便。衛生部門和醫療單位要組織火場醫療隊,負責火場救護工作及重傷員的運送和救治。
(九)秩序維持。公安機關要做好火場交通暢通、災民安全等工作。
(十)森林火災案件的查處。對重大森林火災案件的查處,由縣級公安、監察、林業等部門組成聯合工作組,督促和協助地方及時查明火因,依法查處肇事者和責任者,并將處理結果及時上報市防火辦。
(十一)宣傳報道。對在撲救森林火災中出現的先進事跡、先進人物,宣傳部門要及時報導,對典型火災案例要公開曝光。新聞單位在報道森林火災事故時,要將有關新聞稿件等材料報縣防火辦嚴格審查后再作報道。
五、善后處理。
對處在危險地段群眾的搶救、疏散、安置,對撲救傷亡人員的醫療、撫恤及對災民基本生活的保障等,公安、衛生、民政等部門應按各自職能妥善處置。
森林火災處置的應急預案(專業16篇)篇五
為組織、協調森林火災的撲救工作,迅速有效地撲滅森林火災,最大程度降低森林火災的損失。根據國務院《森林防火條例》和《浙江省森林消防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鎮實際,制定本預案。
森林防火實行各級行政首長負責制。
鎮森林防火指揮部為全鎮森林火災撲救工作的最高指揮,并組織協調各村(居)撲火隊的撲救工作,同時建立鎮機關工作人員和部門站所工作人員為主體的森林撲火隊伍,由鎮森林防火指揮部調配幫助發生火災單位的撲救工作。
森林防火期內,鎮政府安排人員做到24小時值班,嚴格履行值班職責,確保通訊暢通,及時掌握森林火警火災信息,準確地做好上傳下達,非森林防火期內的值班,按照上級指示、氣候等情況,由鎮政府結合本地實際確定。
(一)各村居、企事業單位和廣大公民,一旦發現森林火情,應立即向有關防火職能部門報告,鎮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電話63458205或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值班室電話12119或110電話。
(二)值班人員接到森林火情警報后,首先問清火情地點、火勢等情況,并立即向值班領導匯報。值班領導視情況向區防火辦匯報,及時通知火災所在村(居)組織力量趕赴現場進行撲救工作。
(三)村(居)發現火情或接到火情通知后,立即組織當地撲火隊及廣大村民趕赴現場撲救,撲救人員限在18—60周歲的男女公民。
(一)一旦發生森林火災,附近村委會負責人應立即組織當地力量,奔向現場,以最快速度進行撲救。
(二)鎮指揮部辦公室安排一位領導坐鎮指揮。
(三)發生在重點林區的重大森林火災,鎮防火辦必須指定一位最高行政長官親臨現場指揮,并指定若干指揮員分別負責人員調集、物資調集、火災撲救、防火隔離帶的開辟、通訊聯絡保障、現場秩序維護、醫療救護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森林火災發生,現場指揮員應按照“依靠群眾,快速反應,就地處置”的原則,梯次組織突擊隊撲滅火災。
第一梯隊:為火災現場的當地村干部和群眾,火災現場的村居干部為指揮員,首先進行撲救。
第二梯隊:按照聯防公約,根據撲火實際需要,就近調集相鄰村居的干部和群眾參加撲救。
請求區森林消防隊伍給予支持。
接到撲火命令的單位和個人,必須迅速趕赴指定地點,投入撲救。
(一)撲救原則。
1、加強現場指揮,確保撲救人員的人身安全。
2、犧牲局部、保護全局,開辟防火隔離帶,阻止林火蔓延。
3、白天未能撲滅的林火,夜間組織撲滅時,要有足夠的照明設施,分組輪流撲滅或遠離火場開設隔離帶,對夜間撲救又有非常困難的,要保證村莊和重要設施的安全,開辟好防火隔離帶,并制定撲救方案,組織足夠的力量,在次日凌晨趕到現場開展撲救。
4、明火撲滅后,必須留足看守人員,檢查清理火場,對火場邊沿地帶要用水噴灑,防止死灰復燃。
(二)力量部署:指揮部要指派熟悉地形、地貌的當地人員,及時巡查火勢、火線動態;主要火點由森林消防隊伍為主撲救,當地干部群眾配合消除余火;其他火點由當地群眾為主撲救;防火隔離帶的開辟以當地群眾為主;危及村莊居住,其他設施的,由消防撲火隊為主撲救;明火撲滅后,清理余火和留守看守火場由當地干部群眾為主負責。
(三)撲救分隊:各撲救力量趕到現場后,自成分隊,所屬人員要編成10—20人的若干小分隊。分隊帶隊負責人向現場指揮部報到并接受任務。指揮部立即將當地向導員、撲火技術員、滅火工具、照明工具、食品等分配到分隊。分隊根據命令,立即趕赴指定地點撲救,并保持與指揮部聯系,隨時報告情況和接受任務。
(四)通訊工具以各人自帶手機為主,保證撲火小分隊與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部與上級防火辦的通訊暢通。
(五)滅火工具:發動當地干部群眾提供柴刀、鋤頭等。鎮森林消防中隊隨時帶上鎮配給的柴刀、鐵掃帚、撲火服裝,如遇夜間撲火還要帶上手電筒。
(六)后勤保障。
1、鎮機關的車輛一律服從撲火調用;
2、后勤保障組要根據前沿陣地的需要,隨時派送礦泉水、面包和藥品到現場,特別要送到第一線人員手中,未在現場撲滅和路上人員后發,先滿足第一線人員。
3、鎮機關的駕駛員、55周歲以上男同志和部分女同志共10人為后勤保障組。
(一)因撲救森林火災受傷、致殘的人員,按《森林防火條例》有關規定給予醫療補助。
(二)森林火災撲滅后,鎮村干部要對照本預案對撲救情況進行自查,總結經驗,吸收教訓。
(三)對火災肇事人員及有關責任人員,根據情節輕重,依法作出相應的處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鎮森林防火指揮部成員單位根據本預案,制定具體應急處置措施,將任務落實到相關業務部門和具體人員,要完善制度,明確職責,落實措施。
森林火災處置的應急預案(專業16篇)篇六
1.1目的。
為建立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森林火災處置體系,切實提高保障生態安全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能力,將森林火災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1.2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防火條例》、《國家處置重、特大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廣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廣東省處置森林火災應急預案》、《深圳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及其他法律和政策,制定本預案。
1.3遵循原則。
1.3.1以人為本。堅持以保護森林火災發生地區居民和撲火人員的生命安全為最基本的工作原則,及時疏散、撤離受火災威脅的群眾,做好火災撲救人員的安全防護,切實保護人民群眾財產和林區公共設施的安全,把森林火災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1.3.2統一指揮。撲救森林火災由各級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統一組織指揮。在火場一線設立的前線總指揮部是撲火現場的最高指揮機關,參加撲火的所有單位和個人必須服從前線總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前線指揮部可以指定指揮員負責具體指揮撲救工作。
1.3.3分級管理。按照“分級響應、條塊結合、以塊為主、基層先行、逐級抬升”的處置模式,建立“兩級政府、三級管理、四級網絡”的森林火災管理組織體系。
1.3.4科學撲救。以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伍為撲救森林火災的主要力量。組織群眾撲救森林火災時,不得動員殘疾人、孕婦、未成年人和未經培訓的人員參加撲救森林火災。火場范圍較大且分散的情況下,可將火場劃分戰區,分片、分段落實撲火任務,在前線總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各分區前線指揮部負責本戰區的組織指揮。
1.3.5駐深部隊獨立指揮。根據武警部隊具有規范化建制的特殊性,在執行森林火災撲救任務時,駐深武警部隊設立相應的前線指揮部,在總前線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具體組織滅火工作。中國人民解放軍執行森林火災撲救任務時,依照《軍隊參加搶險救災條例》的有關規定執行,并在總前線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具體組織滅火工作。
1.4現狀。
隨著我市森林資源保護政策的完善,生態公益林和各類公園的建設加快,林區內可燃物大量增加,容易引起森林火災。秋冬季雨水較少,風干物燥,是引發森林火災的惡劣氣象條件。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激發了人們向往大自然、親近大自然的熱情,參與登山和野外活動的人員大幅度增加,人為森林火災隱患增大。
1.5適用范圍。
1.5.1本預案適用于發生在深圳市的以下森林火災:特別重大、重大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0公頃以上的較大森林火災;造成死亡1人或重傷3人以上或經濟損失巨大的森林火災;威脅居民區、重要設施、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的森林火災;或經市處置突發事件委員會授權,由市森林防火指揮部組織指揮的森林火災撲救工作。
1.5.2發生一般森林火災以及受害森林面積在10公頃以下的較大森林火災,原則上由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啟動區級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和街道辦的森林火災應急處置辦法。
1.5.3下列森林火災事故,由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協同有關部門進行處理:連續燃燒超過6小時沒有得到控制的森林火災;有可能向周邊城市蔓延的森林火災;屬于區與區交界地區發生的森林火災;需要市支援撲救的森林火災。
2組織機構與職責。
2.1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市處置突發事件委員會是負責處置和管理我市突發公共事件的領導機構,市應急管理辦是其日常辦事機構。
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是森林防火專業應急機構,負責貫徹執行國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針、政策,監督相關法律和法規的實施;制定森林火災應急預案;掌握火情動態,組織指揮撲救森林火災;進行森林防火宣傳教育;組織森林防火科學研究;配合有關部門調查處理森林火災案件;進行森林火災統計,建立火災檔案。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是其日常辦事機構,設在市城管局。
2.2組織體系框架。
2.2.1市森林防火指揮部組成及成員單位。
總指揮:分管副市長。
常務副總指揮: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市城管局局長。
副總指揮: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長,深圳警備區副司令員,各區政府分管副區長,光明新區、坪山新區管委會分管副主任,城管局分管副局長。
成員單位:市城管局、市應急辦、市公安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農業和漁業局、市人居環境委、市交通運輸委、市衛生人口計生委、市財政委、市電信局、市森林防火辦、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市無線電管理局、深圳警備區、武警六支隊、武警七支隊。
2.2.2市屬相關部門職責。
市城管局:執行市處置突發事件委員會和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有關撲火救災工作部署;提出并研究審定森林火災事件的緊急處置方案,組織、協調、督促救災隊伍做好處置工作;全面掌握火場動態,查處火災起因,協助維護火場治安秩序;評估災后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擬定事件調查報告并報相關單位。
市應急辦:匯總分析信息,提供應急決策服務,統籌森林火災預警信息發布工作,組織、協調和指揮相關部門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市公安局:搞好災區治安管理、安全保衛、火場交通管制和火案偵破等工作,預防和打擊各種違法用火行為,保證火災撲救工作順利進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負責建立健全道路交通管制等應急保障措施。深圳市公安消防支隊(現役支隊)要積極參與森林火災的撲救工作。
市氣象局:負責森林防火氣象監測,發布森林火險等級預報和火險警告信號;在重、特大森林火災發生時,通過移動監測系統提供火災現場附近的氣象要素實況和未來氣象條件預測,在有作業條件的情況下開展人工增雨作業;同時在發生森林火災造成大量災民需要緊急轉移時,負責災民臨時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
市交通運輸委:及時組織落實撲火物資、撲救人員及災民疏散的運力保障。
市衛生人口計生委:制定深圳市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應急預案,確定醫療救護定點醫院,組織實施森林火災等突發事件醫療救援應急準備和響應工作,指揮、協調醫療機構開展現場急救、傷員轉運和院內救治,根據需要組織衛生防疫機構開展疾病防控工作。
市民政局:發生森林火災造成大量災民需要緊急轉移救助時,民政部門應當協助做好災民的安置工作,向受災群眾提供吃、穿、住等基本生活救助。
市無線電管理局:加強對森林防火通信和火場應急通信頻率的無線電監測,及時查處相關無線電干擾,為應急通信提供無線電頻率資源。
市外事辦:當山火撲救需要境外增援時,及時組織好外事聯絡工作。
其他有關單位:按照“誰分管,誰負責”的原則,承擔相應的應急處置工作。
2.2.3區撲火指揮機構職責。
根據火災發展情況,區森林防火指揮部應積極組織開展撲救工作,并在撲火現場設立撲火前線指揮部,主要領導靠前指揮,掌握火情,分析火勢,制定和實施撲救方案,組織撲火人員,用最小的代價盡快撲滅山火,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
3預測和預警。
3.1信息監測。
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利用衛星監測系統和遠程視頻監控系統,進行火場火情監視,及時發現火點。
市氣象局負責森林防火氣象監測、評估和預報,及時向指揮部提供火情信息,并利用各種通訊手段,盡快報告前線指揮部,必要時,派員赴前線指揮部進行現場服務。
3.2火情報告。
區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及時向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上報火場綜合情況,即火災的位置、過火面積、采取措施、發生時間等。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綜合火災情況,由市城管局局長或分管副局長審簽后,分別報省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和市應急辦。
3.3預警級別。
按照影響森林火災的因素,如溫度、濕度、降水量、風力等氣象因子和林下可燃物載量、樹種類別、樹齡等森林因子等,森林防火部門和氣象部門根據上述情況將森林火險等級劃為5級,發布森林火險等級預報和火險警告信號。1級,低火險,難燃燒,危險程度低;2級,較低火險,較難燃燒,危險程度較低;3級,較高火險,較易燃燒,危險程度較高,限制火種進入林區,禁止野外用火;4級,高火險,易燃燒,發生火情蔓延快,容易成災,要求禁止火種進入林區,加強巡山檢查,做好防火準備;5級,極高火險,極易燃燒,發生火災不易控制,可能引發重大火災,嚴禁一切火種進入林區,加強巡山檢查,做好充分防火準備,撲火隊伍處于戰備狀態。依次用綠色(1級)、藍色(2級)、黃色(3級)、橙色(4級)和紅色(5級)表示。森林火險等級達到3級以上,應通過電視、電臺等新聞媒體向公眾發布。
4.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
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負責本預案適用范圍內森林火災的處置。發生一般森林火災以及受害森林面積在10公頃以下的較大森林火災,原則上由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啟動區級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和街道辦的森林火災應急處置辦法。
4.2基本響應程序。
4.2.1撲火注意事項。
4.2.1.1現場指揮員必須認真分析地理環境和火情發展態勢,在撲火隊伍行進、駐地選擇和撲火作戰時,要時刻注意觀察地形、天氣和火勢的變化,確保撲火人員的安全。
4.2.1.2現場指揮員應組織有關專業人員在林區居民點周圍開設防火隔離帶,并制定緊急疏散方案,落實責任人,明確安全撤離路線。當居民點受到森林火災威脅時,要及時果斷地采取有效阻火措施,同時,有組織、有秩序地及時疏散居民。
4.2.1.3撲救森林火災應以當地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公安消防隊、武警部隊、民兵應急分隊為主。如當地撲火力量不足時,可以向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提出申請,必要時由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商請深圳警備區和駐深武警部隊及其他撲火力量增援。撲救森林火災不得動員殘疾人、孕婦和未成年人以及未經培訓的人員參加。
4.2.2基本程序。
4.2.2.1區森林防火指揮部作為第一響應責任單位,接到森林火災事件的報告后,應啟動以事發地街道辦、公安及區事件主管單位為主體的先期處置機制,設立撲火前線指揮部,主要領導要靠前指揮。
4.2.2.2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接到森林火情報告后,及時調動市森林消防支隊專業大隊趕赴火場,了解火災發展情況,及時向市防火辦領導報告,并積極投入火災撲救工作。市森林防火辦應綜合起火地點、時間、原因、天氣形勢以及火場范圍、蔓延趨勢和撲救組織等情況,向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和市應急辦提出啟動本應急預案的建議。應急預案啟動后,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應組織各成員單位和相關部門按照規定的職責開展工作。森林火災連續燃燒2小時以上或者森林受害面積超過5公頃,相關區森林防火指揮部應及時向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情況。森林火災連續燃燒達到6小時沒有得到控制或者森林受害面積達到10公頃,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應在1小時內書面報告市委值班室、市政府總值班室。
4.2.3擴大應急。
4.2.3.1根據火場態勢,需要增加撲火力量時,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可調動其他區的撲火隊伍和物資實施跨區增援。原則上以各區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為主,駐深武警、部隊為輔;就近增援為主,遠距離增援為輔;低火險區增援為主,高火險區增援為輔。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可視當時各地火險程度和火災發生情況,調整增援梯隊順序。各區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的'調動由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向調出區森林防火指揮部下達調動命令,由調出區森林防火指揮部組織實施。
4.2.3.2當需要深圳警備區和駐深武警部隊增援或跨區調動森林消防隊伍增援時,由發生火災的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向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提出申請,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根據火場態勢和撲火工作需要批準實施。深圳警備區和駐深武警部隊接到命令后按照有關規定下達作戰任務。
4.2.3.3撲火力量及攜行裝備運輸。跨區增援撲火力量及攜行裝備的運輸由調出區森林防火指揮部組織實施。
4.3指揮與協調。
因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處置需要,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可啟動《sz市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中的12個基本應急組中的若干組,及時參與火災撲救工作。需要省、國家森林撲火隊伍增援時,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向市處置突發事件委員會提出,由市處置突發事件委員會協調。
4.4新聞報道。
4.4.1深圳市受害森林面積10公頃以上的較大森林火災新聞報道原則上由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核實后方可報道。有關新聞單位派記者到火災現場采訪,必須征得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批準。記者在采訪中要嚴格遵守宣傳紀律,服從現場指揮,不得妨礙火災撲救工作。
4.4.2對重大以上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00公頃以上的)的現場采訪,由國家林業局、省林業局統一組織。重大以上森林火災的新聞稿件(包括電視新聞)要經過市處置重、特大突發公共事件新聞宣傳組的核實,由省林業局簽署意見后報國家林業局再統一發布消息。
4.5應急結束。
森林火災得到有效控制后,由市森林防火指揮部適時宣布應急結束。
5后期處置。
5.1善后處置。
明火撲滅后,火災撲救隊伍應當對火災現場進行全面檢查,清理余火,并由所在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安排足夠人員看守火場,經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撤出看守人員。市森林防火辦利用林火監測系統等技術初步評估火場面積。各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及時向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如實上報過火面積、受害森林面積、成林蓄積量、幼林株數、物資消耗、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等情況。
對災民的疏散、搶救、安置以及對死亡人員的撫恤、遺屬安置等,按部門按行業歸口處理;對缺乏自救能力的困難災民的安置救濟工作,由市和區民政部門負責。
5.2社會救濟。
市民政局和火災發生地的政府組織好紅十字會、義工聯等社會團體和國際性慈善組織的社會救助工作,妥善處理災民安置和災后重建工作,保證災民不受凍、不挨餓、情緒穩定,有病能得到及時有效醫治。
5.3保險。
建立撲火人員的人身保險制度。根據各保險機構開設的適合深圳突發公共事件特點的險種,確定合理保險費率,并依據合同及時理賠。
5.4火案查處。
市公安局森林分局負責森林火災案件的查處工作,并指導、督促龍崗、寶安兩區森林派出所查處森林火災案件,并將調查報告提交給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和市應急辦。
5.5工作總結。
撲火工作結束后,各有關單位和部門要及時總結經驗教訓,分析火災發生的原因,提出改進措施,并狠抓落實。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根據省森林防火指揮部的要求及時上報森林火災情況報告。
5.6表彰獎勵和懲處。
根據調查報告,市委、市政府和各區委、區政府對在處置森林火災中有重大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和表彰。市、區紀委和監察部門對處置森林火災中瞞報、漏報、遲報信息及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單位和個人,追究其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保障措施。
6.1通訊與信息保障。
市、區森林防火部門要建立森林防火通信網絡和火場應急通信保障體系,配備通信設備和通信指揮車。要充分利用現代通信手段,把有線電話、衛星電話、移動手機、無線電臺及互聯網等有機結合起來,發揮社會基礎通信設施的作用,為撲火工作提供有力的通信與信息保障。
6.2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裝備保障。
市、區森林防火指揮部以及供電、供氣等有關部門應及時運送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裝備。
6.3應急隊伍保障。
撲火力量堅持“專群結合,以專為主”的原則,由市、區、街道辦森林消防隊伍和市森林消防專業大隊為第一梯隊;駐深武警、部隊為第二梯隊;經過訓練的撲火力量為第三梯隊。各級政府要加強各級專業森林消防隊伍建設,在堅持重點武裝專業撲火力量的同時,也要重視后備撲火力量的準備,保證有足夠的撲火梯隊。各種撲火力量要在撲火指揮部的統一組織指揮下,互相支援、積極配合、協同作戰。
6.4交通運輸保障。
交通運輸部門根據撲救森林火災的需要,保證供應足夠數量、功能齊全的交通運輸工具,并建立健全有關交通運輸單位相應的應急機制及保障措施。
6.5醫療衛生保障。
衛生部門要明確承擔醫療衛生保障的單位,儲備足夠的技術力量和醫藥物資,保證在撲救森林火災時受傷的人員能夠得到及時、有效的醫治。
6.6治安保障。
公安部門要制定發生森林火災時維持治安秩序的各項準備方案,包括警力集結、布控方案、執勤方式和行動措施等,同時配備足夠的后備力量,保證發生突發事件時能隨時增加警力,避免不必要的人員傷亡。
6.7撲火物資儲備保障。
市、區森林防火指揮部都要建立相應的森林防火物資儲備庫,儲備足夠的撲火機具和裝備,并按規定進行維護和保養,保證撲救森林火災時的撲火物資供應。
6.8經費保障。
6.8.1處置突發事件所需財政經費,按處置突發公共事件專項資金撥付渠道予以解決。
6.8.2各級政府要將森林防火的各項基礎設施建設和機具、設備的更新換代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固定資產投資計劃,加快建設步伐;將森林火災預防和撲救經費納入財政預算,保證森林防火資金按時、足額到位,為森林防火工作提供切實保障。
6.9社會動員保障。
在全社會范圍內采取不同形式進行“森林防火,人人有責”的宣傳和動員,使“保護森林、注意防火”成為全社會人民群眾的自覺行為,做到群防群治。
6.10緊急避難場所保障。
在緊急情況下,市、區民政部門要開放救助管理站提供緊急避難場所。
6.11技術儲備與保障。
市氣象部門為撲火工作提供火場氣象服務,包括火場天氣實況、天氣預報、高火險警報、人工增雨等技術保障;市、區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向林業院校和森林防火科研機構的森林防火專家咨詢滅火技術或請求現場指導。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建立森林防火專家信息庫,匯集各個領域能夠為森林防火提供技術支持的專家學者的全面信息,為撲火工作提供技術保障。
7宣傳培訓和演習。
7.1公眾宣傳教育。
各級森林防火指揮部向社會公布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大力宣傳有關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用山火典型案例引導和教育群眾;充分利用電臺、電視臺、報刊雜志等各種宣傳媒體,廣泛開展森林防火宣傳活動;在進入林區的主要路口和以森林景觀為主的風景旅游區,設置醒目的森林防火宣傳警示牌;在高森林火險期內,要在火災多發區設置高森林火險區警示牌,加強對入山人員的防火宣傳;加強中小學生的森林防火知識教育,深入基層種養戶進行形式多樣的宣傳,真正使森林防火知識家喻戶曉,人人自覺遵守。
7.2培訓。
各級森林防火指揮部每年開展一到兩次撲火指揮員和撲火隊員以及林區廣大干部職工、群眾的撲火指揮、撲火技戰術和安全知識的培訓,加強實戰演練和撲火演習,提高撲火隊伍的綜合素質和撲火作戰能力,普及人民群眾避火安全常識。同時,森林消防隊、民兵應急分隊和武警部隊要配備必需的撲火機具,進行必要的撲火知識培訓,以保證高素質的撲火力量。
7.3演習。
為保證本預案的順利實施,市森林防火指揮部組織有關單位按照預案的內容進行演習。各區及森林防火任務較重的街道辦事處也要按各自的預案和辦法進行演習,提高各級森林消防隊伍的實戰技能,掌握一整套適合本地區撲救山火的方法,增強撲火救災能力。
8附則。
8.1預案管理。
本預案是指導各區森林防火部門制定當地撲火預案的基本框架。在實施過程中,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可視具體情況進行必要的修訂,并報市政府批準。
8.2解釋。
本預案具體條款內容由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負責解釋。
8.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森林火災處置的應急預案(專業16篇)篇七
為建立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森林火災處置體系,切實提高保障生態安全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能力,將森林火災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1.2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防火條例》、《國家處置重、特大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廣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廣東省處置森林火災應急預案》、《深圳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及其他法律和政策,制定本預案。
1.3遵循原則。
1.3.1以人為本。堅持以保護森林火災發生地區居民和撲火人員的生命安全為最基本的工作原則,及時疏散、撤離受火災威脅的群眾,做好火災撲救人員的安全防護,切實保護人民群眾財產和林區公共設施的安全,把森林火災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1.3.2統一指揮。撲救森林火災由各級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統一組織指揮。在火場一線設立的前線總指揮部是撲火現場的最高指揮機關,參加撲火的所有單位和個人必須服從前線總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前線指揮部可以指定指揮員負責具體指揮撲救工作。
1.3.3分級管理。按照"分級響應、條塊結合、以塊為主、基層先行、逐級抬升"的處置模式,建立"兩級政府、三級管理、四級網絡"的森林火災管理組織體系。
1.3.4科學撲救。以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伍為撲救森林火災的主要力量。組織群眾撲救森林火災時,不得動員殘疾人、孕婦、未成年人和未經培訓的人員參加撲救森林火災。火場范圍較大且分散的情況下,可將火場劃分戰區,分片、分段落實撲火任務,在前線總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各分區前線指揮部負責本戰區的組織指揮。
1.3.5駐深部隊獨立指揮。根據武警部隊具有規范化建制的特殊性,在執行森林火災撲救任務時,駐深武警部隊設立相應的前線指揮部,在總前線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具體組織滅火工作。中國人民解放軍執行森林火災撲救任務時,依照《軍隊參加搶險救災條例》的有關規定執行,并在總前線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具體組織滅火工作。
1.4現狀。
隨著我市森林資源保護政策的完善,生態公益林和各類公園的建設加快,林區內可燃物大量增加,容易引起森林火災。秋冬季雨水較少,風干物燥,是引發森林火災的惡劣氣象條件。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激發了人們向往大自然、親近大自然的熱情,參與登山和野外活動的人員大幅度增加,人為森林火災隱患增大。
1.5適用范圍。
1.5.1本預案適用于發生在深圳市的以下森林火災:特別重大、重大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0公頃以上的較大森林火災;造成死亡1人或重傷3人以上或經濟損失巨大的森林火災;威脅居民區、重要設施、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的森林火災;或經市處置突發事件委員會授權,由市森林防火指揮部組織指揮的森林火災撲救工作。
1.5.2發生一般森林火災以及受害森林面積在10公頃以下的較大森林火災,原則上由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啟動區級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和街道辦的森林火災應急處置辦法。
1.5.3下列森林火災事故,由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協同有關部門進行處理:連續燃燒超過6小時沒有得到控制的森林火災;有可能向周邊城市蔓延的森林火災;屬于區與區交界地區發生的森林火災;需要市支援撲救的森林火災。
2.1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市處置突發事件委員會是負責處置和管理我市突發公共事件的領導機構,市應急管理辦是其日常辦事機構。
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是森林防火專業應急機構,負責貫徹執行國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針、政策,監督相關法律和法規的實施;制定森林火災應急預案;掌握火情動態,組織指揮撲救森林火災;進行森林防火宣傳教育;組織森林防火科學研究;配合有關部門調查處理森林火災案件;進行森林火災統計,建立火災檔案。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是其日常辦事機構,設在市城管局。
2.2組織體系框架。
2.2.1市森林防火指揮部組成及成員單位。
總指揮:分管副市長。
常務副總指揮: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市城管局局長。
副總指揮: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長,深圳警備區副司令員,各區政府分管副區長,光明新區、坪山新區管委會分管副主任,城管局分管副局長。
成員單位:市城管局、市應急辦、市公安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農業和漁業局、市人居環境委、市交通運輸委、市衛生人口計生委、市財政委、市電信局、市森林防火辦、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市無線電管理局、深圳警備區、武警六支隊、武警七支隊。
2.2.2市屬相關部門職責。
市城管局:執行市處置突發事件委員會和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有關撲火救災工作部署;提出并研究審定森林火災事件的緊急處置方案,組織、協調、督促救災隊伍做好處置工作;全面掌握火場動態,查處火災起因,協助維護火場治安秩序;評估災后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擬定事件調查報告并報相關單位。
市應急辦:匯總分析信息,提供應急決策服務,統籌森林火災預警信息發布工作,組織、協調和指揮相關部門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市公安局:搞好災區治安管理、安全保衛、火場交通管制和火案偵破等工作,預防和打擊各種違法用火行為,保證火災撲救工作順利進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負責建立健全道路交通管制等應急保障措施。深圳市公安消防支隊(現役支隊)要積極參與森林火災的撲救工作。
市氣象局:負責森林防火氣象監測,發布森林火險等級預報和火險警告信號;在重、特大森林火災發生時,通過移動監測系統提供火災現場附近的氣象要素實況和未來氣象條件預測,在有作業條件的情況下開展人工增雨作業;同時在發生森林火災造成大量災民需要緊急轉移時,負責災民臨時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
市交通運輸委:及時組織落實撲火物資、撲救人員及災民疏散的運力保障。
市衛生人口計生委:制定深圳市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應急預案,確定醫療救護定點醫院,組織實施森林火災等突發事件醫療救援應急準備和響應工作,指揮、協調醫療機構開展現場急救、傷員轉運和院內救治,根據需要組織衛生防疫機構開展疾病防控工作。
市民政局:發生森林火災造成大量災民需要緊急轉移救助時,民政部門應當協助做好災民的安置工作,向受災群眾提供吃、穿、住等基本生活救助。
市無線電管理局:加強對森林防火通信和火場應急通信頻率的無線電監測,及時查處相關無線電干擾,為應急通信提供無線電頻率資源。
市外事辦:當山火撲救需要境外增援時,及時組織好外事聯絡工作。
其他有關單位:按照"誰分管,誰負責"的原則,承擔相應的應急處置工作。
2.2.3區撲火指揮機構職責。
根據火災發展情況,區森林防火指揮部應積極組織開展撲救工作,并在撲火現場設立撲火前線指揮部,主要領導靠前指揮,掌握火情,分析火勢,制定和實施撲救方案,組織撲火人員,用最小的代價盡快撲滅山火,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
3.1信息監測。
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利用衛星監測系統和遠程視頻監控系統,進行火場火情監視,及時發現火點。
市氣象局負責森林防火氣象監測、評估和預報,及時向指揮部提供火情信息,并利用各種通訊手段,盡快報告前線指揮部,必要時,派員赴前線指揮部進行現場服務。
3.2火情報告。
區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及時向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上報火場綜合情況,即火災的位置、過火面積、采取措施、發生時間等。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綜合火災情況,由市城管局局長或分管副局長審簽后,分別報省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和市應急辦。
3.3預警級別。
按照影響森林火災的因素,如溫度、濕度、降水量、風力等氣象因子和林下可燃物載量、樹種類別、樹齡等森林因子等,森林防火部門和氣象部門根據上述情況將森林火險等級劃為5級,發布森林火險等級預報和火險警告信號。1級,低火險,難燃燒,危險程度低;2級,較低火險,較難燃燒,危險程度較低;3級,較高火險,較易燃燒,危險程度較高,限制火種進入林區,禁止野外用火;4級,高火險,易燃燒,發生火情蔓延快,容易成災,要求禁止火種進入林區,加強巡山檢查,做好防火準備;5級,極高火險,極易燃燒,發生火災不易控制,可能引發重大火災,嚴禁一切火種進入林區,加強巡山檢查,做好充分防火準備,撲火隊伍處于戰備狀態。依次用綠色(1級)、藍色(2級)、黃色(3級)、橙色(4級)和紅色(5級)表示。森林火險等級達到3級以上,應通過電視、電臺等新聞媒體向公眾發布。
4.1分級響應。
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負責本預案適用范圍內森林火災的處置。發生一般森林火災以及受害森林面積在10公頃以下的較大森林火災,原則上由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啟動區級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和街道辦的森林火災應急處置辦法。
4.2基本響應程序。
4.2.1撲火注意事項。
4.2.1.1現場指揮員必須認真分析地理環境和火情發展態勢,在撲火隊伍行進、駐地選擇和撲火作戰時,要時刻注意觀察地形、天氣和火勢的變化,確保撲火人員的安全。
4.2.1.2現場指揮員應組織有關專業人員在林區居民點周圍開設防火隔離帶,并制定緊急疏散方案,落實責任人,明確安全撤離路線。當居民點受到森林火災威脅時,要及時果斷地采取有效阻火措施,同時,有組織、有秩序地及時疏散居民。
4.2.1.3撲救森林火災應以當地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公安消防隊、武警部隊、民兵應急分隊為主。如當地撲火力量不足時,可以向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提出申請,必要時由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商請深圳警備區和駐深武警部隊及其他撲火力量增援。撲救森林火災不得動員殘疾人、孕婦和未成年人以及未經培訓的人員參加。
4.2.2基本程序。
4.2.2.1區森林防火指揮部作為第一響應責任單位,接到森林火災事件的報告后,應啟動以事發地街道辦、公安及區事件主管單位為主體的先期處置機制,設立撲火前線指揮部,主要領導要靠前指揮。
4.2.2.2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接到森林火情報告后,及時調動市森林消防支隊專業大隊趕赴火場,了解火災發展情況,及時向市防火辦領導報告,并積極投入火災撲救工作。市森林防火辦應綜合起火地點、時間、原因、天氣形勢以及火場范圍、蔓延趨勢和撲救組織等情況,向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和市應急辦提出啟動本應急預案的建議。應急預案啟動后,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應組織各成員單位和相關部門按照規定的職責開展工作。森林火災連續燃燒2小時以上或者森林受害面積超過5公頃,相關區森林防火指揮部應及時向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情況。森林火災連續燃燒達到6小時沒有得到控制或者森林受害面積達到10公頃,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應在1小時內書面報告市委值班室、市政府總值班室。
4.2.3擴大應急。
4.2.3.1根據火場態勢,需要增加撲火力量時,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可調動其他區的撲火隊伍和物資實施跨區增援。原則上以各區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為主,駐深武警、部隊為輔;就近增援為主,遠距離增援為輔;低火險區增援為主,高火險區增援為輔。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可視當時各地火險程度和火災發生情況,調整增援梯隊順序。各區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的調動由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向調出區森林防火指揮部下達調動命令,由調出區森林防火指揮部組織實施。
4.2.3.2當需要深圳警備區和駐深武警部隊增援或跨區調動森林消防隊伍增援時,由發生火災的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向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提出申請,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根據火場態勢和撲火工作需要批準實施。深圳警備區和駐深武警部隊接到命令后按照有關規定下達作戰任務。
4.2.3.3撲火力量及攜行裝備運輸。跨區增援撲火力量及攜行裝備的運輸由調出區森林防火指揮部組織實施。
4.3指揮與協調。
因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處置需要,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可啟動《sz市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中的12個基本應急組中的若干組,及時參與火災撲救工作。需要省、國家森林撲火隊伍增援時,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向市處置突發事件委員會提出,由市處置突發事件委員會協調。
4.4新聞報道。
4.4.1深圳市受害森林面積10公頃以上的較大森林火災新聞報道原則上由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核實后方可報道。有關新聞單位派記者到火災現場采訪,必須征得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批準。記者在采訪中要嚴格遵守宣傳紀律,服從現場指揮,不得妨礙火災撲救工作。
4.4.2對重大以上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00公頃以上的)的現場采訪,由國家林業局、省林業局統一組織。重大以上森林火災的新聞稿件(包括電視新聞)要經過市處置重、特大突發公共事件新聞宣傳組的核實,由省林業局簽署意見后報國家林業局再統一發布消息。
4.5應急結束。
森林火災得到有效控制后,由市森林防火指揮部適時宣布應急結束。
5.1善后處置。
明火撲滅后,火災撲救隊伍應當對火災現場進行全面檢查,清理余火,并由所在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安排足夠人員看守火場,經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撤出看守人員。市森林防火辦利用林火監測系統等技術初步評估火場面積。各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及時向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如實上報過火面積、受害森林面積、成林蓄積量、幼林株數、物資消耗、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等情況。
對災民的疏散、搶救、安置以及對死亡人員的撫恤、遺屬安置等,按部門按行業歸口處理;對缺乏自救能力的困難災民的安置救濟工作,由市和區民政部門負責。
5.2社會救濟。
市民政局和火災發生地的政府組織好紅十字會、義工聯等社會團體和國際性慈善組織的社會救助工作,妥善處理災民安置和災后重建工作,保證災民不受凍、不挨餓、情緒穩定,有病能得到及時有效醫治。
5.3保險。
建立撲火人員的人身保險制度。根據各保險機構開設的適合深圳突發公共事件特點的險種,確定合理保險費率,并依據合同及時理賠。
5.4火案查處。
市公安局森林分局負責森林火災案件的查處工作,并指導、督促龍崗、寶安兩區森林派出所查處森林火災案件,并將調查報告提交給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和市應急辦。
5.5工作總結。
撲火工作結束后,各有關單位和部門要及時總結經驗教訓,分析火災發生的原因,提出改進措施,并狠抓落實。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根據省森林防火指揮部的要求及時上報森林火災情況報告。
5.6表彰獎勵和懲處。
根據調查報告,市委、市政府和各區委、區政府對在處置森林火災中有重大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和表彰。市、區紀委和監察部門對處置森林火災中瞞報、漏報、遲報信息及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單位和個人,追究其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1通訊與信息保障。
市、區森林防火部門要建立森林防火通信網絡和火場應急通信保障體系,配備通信設備和通信指揮車。要充分利用現代通信手段,把有線電話、衛星電話、移動手機、無線電臺及互聯網等有機結合起來,發揮社會基礎通信設施的作用,為撲火工作提供有力的通信與信息保障。
6.2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裝備保障。
市、區森林防火指揮部以及供電、供氣等有關部門應及時運送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裝備。
6.3應急隊伍保障。
撲火力量堅持"專群結合,以專為主"的原則,由市、區、街道辦森林消防隊伍和市森林消防專業大隊為第一梯隊;駐深武警、部隊為第二梯隊;經過訓練的撲火力量為第三梯隊。各級政府要加強各級專業森林消防隊伍建設,在堅持重點武裝專業撲火力量的同時,也要重視后備撲火力量的準備,保證有足夠的撲火梯隊。各種撲火力量要在撲火指揮部的統一組織指揮下,互相支援、積極配合、協同作戰。
6.4交通運輸保障。
交通運輸部門根據撲救森林火災的需要,保證供應足夠數量、功能齊全的交通運輸工具,并建立健全有關交通運輸單位相應的應急機制及保障措施。
6.5醫療衛生保障。
衛生部門要明確承擔醫療衛生保障的單位,儲備足夠的技術力量和醫藥物資,保證在撲救森林火災時受傷的人員能夠得到及時、有效的`醫治。
6.6治安保障。
公安部門要制定發生森林火災時維持治安秩序的各項準備方案,包括警力集結、布控方案、執勤方式和行動措施等,同時配備足夠的后備力量,保證發生突發事件時能隨時增加警力,避免不必要的人員傷亡。
6.7撲火物資儲備保障。
市、區森林防火指揮部都要建立相應的森林防火物資儲備庫,儲備足夠的撲火機具和裝備,并按規定進行維護和保養,保證撲救森林火災時的撲火物資供應。
6.8經費保障。
6.8.1處置突發事件所需財政經費,按處置突發公共事件專項資金撥付渠道予以解決。
6.8.2各級政府要將森林防火的各項基礎設施建設和機具、設備的更新換代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固定資產投資計劃,加快建設步伐;將森林火災預防和撲救經費納入財政預算,保證森林防火資金按時、足額到位,為森林防火工作提供切實保障。
6.9社會動員保障。
在全社會范圍內采取不同形式進行"森林防火,人人有責"的宣傳和動員,使"保護森林、注意防火"成為全社會人民群眾的自覺行為,做到群防群治。
6.10緊急避難場所保障。
在緊急情況下,市、區民政部門要開放救助管理站提供緊急避難場所。
6.11技術儲備與保障。
市氣象部門為撲火工作提供火場氣象服務,包括火場天氣實況、天氣預報、高火險警報、人工增雨等技術保障;市、區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向林業院校和森林防火科研機構的森林防火專家咨詢滅火技術或請求現場指導。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建立森林防火專家信息庫,匯集各個領域能夠為森林防火提供技術支持的專家學者的全面信息,為撲火工作提供技術保障。
7.1公眾宣傳教育。
各級森林防火指揮部向社會公布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大力宣傳有關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用山火典型案例引導和教育群眾;充分利用電臺、電視臺、報刊雜志等各種宣傳媒體,廣泛開展森林防火宣傳活動;在進入林區的主要路口和以森林景觀為主的風景旅游區,設置醒目的森林防火宣傳警示牌;在高森林火險期內,要在火災多發區設置高森林火險區警示牌,加強對入山人員的防火宣傳;加強中小學生的森林防火知識教育,深入基層種養戶進行形式多樣的宣傳,真正使森林防火知識家喻戶曉,人人自覺遵守。
7.2培訓。
各級森林防火指揮部每年開展一到兩次撲火指揮員和撲火隊員以及林區廣大干部職工、群眾的撲火指揮、撲火技戰術和安全知識的培訓,加強實戰演練和撲火演習,提高撲火隊伍的綜合素質和撲火作戰能力,普及人民群眾避火安全常識。同時,森林消防隊、民兵應急分隊和武警部隊要配備必需的撲火機具,進行必要的撲火知識培訓,以保證高素質的撲火力量。
7.3演習。
為保證本預案的順利實施,市森林防火指揮部組織有關單位按照預案的內容進行演習。各區及森林防火任務較重的街道辦事處也要按各自的預案和辦法進行演習,提高各級森林消防隊伍的實戰技能,掌握一整套適合本地區撲救山火的方法,增強撲火救災能力。
8.1預案管理。
本預案是指導各區森林防火部門制定當地撲火預案的基本框架。在實施過程中,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可視具體情況進行必要的修訂,并報市政府批準。
8.2解釋。
本預案具體條款內容由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負責解釋。
8.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森林火災處置的應急預案(專業16篇)篇八
為了在發生突發事件的時候能夠及時、有效的組織救援,把損失降到到最低,避免次生災害的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和公司要求,結合餐廳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本預案適用于餐廳、操作間、食品庫房。
1、聯玉游泳館餐廳分為餐廳、操作間、雅間。
2、滅火設施設備按要求配備到位。
3、工作人員定期進行火災撲救、疏散應急演練。
4、火災自救基本知識,是上崗員工培訓必備課程。
火災的發生一般會出現:煙、味、光等現象,任何人在餐廳區域內發現火情后,都應迅速做到以下事項:
(1)迅速判明起火位置,起火性質(用電系統及設備、油火、物品、煤氣泄漏)火勢情況,立即報告餐廳負責人。
(2)迅速利用附近的滅火器材滅火,阻止火勢蔓延;
(4)報告火情時應報明火警具體位置,火勢情況和自己的身份,報告詞應迅速、準。
確、清楚。
(1)先救人,后滅火的原則。
(6)職工必須懂得“三懂三會”。三懂(懂得哪些是生產操作中的不安全火險隱患、懂得火災預防措施、懂得撲救初起之火的.方法)。三會(會報警,會使用各種消防器材、會撲救初起之火)。
(1)疏散時機:現場火勢較大,無法控制,可能危及到人員安全,應組織人員疏散。
(2)疏散方式:火勢較大無法控制,可能危及到全體人員的安全,應組織全體人員疏散。
(3)疏散指令的發出:疏散指令的發出由公司經理或現場最高領導者根據火情發展情況決定發出,任何人不得隨意發出疏散指令或疏散警報信號。
(4)發布疏散指令的方法:由值班人員通知疏散小組的人員,疏散人員用口頭或廣播通知用餐客人撤離餐廳。
(5)餐廳的疏散:餐廳管理員負責人員疏散的總協調;
工作人員負責組織餐廳人員疏散;
(6)物資的疏散:保管員負責利用最近的疏散門把重要物資搬離火災現場。
(7)要掌握好疏散時機和疏散方式,過早疏散易造成影響,過遲疏散可能造成損失;
(10)疏散時必須嚴格按照疏散方案組織實施,防止遺漏,應確保顧客生命財產安全;
(11)疏散后,應關閉所有的門窗和防火門,關閉所有電源燈光、電器設備。
1、保護好現場以便調查火災原因。
2、寫出事故書面報告,及時將事發經過、原因分析報有關部門,并配合消防、公安核準火災原因,核實人員財產傷亡和損失情況。
3、對冷藏、冷凍食品經防疫部門檢驗后方可食用。
4、落實火災責任,追究損失。
5、總結應急搶救工作經驗教訓,同時提出改進意見,完善預案。
6、完善設施、設備,強化工作人員防火意識,根除火災隱患。
文檔為doc格式。
森林火災處置的應急預案(專業16篇)篇九
1.必須建立切實可行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配齊合格的消防器材,按照標準安裝應急照明燈及疏散標志,并保持完好,隨時保證使用。
3.禁止學生攜帶煙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進校。
4.加強實驗室管理,對易燃易爆實驗用品要有專人負責保管,隨用隨領。
5.要有專人經常檢查電路電線、電器設備等,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6.嚴格校內用火、用電管理。對食堂、倉庫、實驗室、圖書館、宿舍等要嚴格按照防火規定管理使用。
7.加強對寄宿學生的防火安全教育和管理。不得擅自拉設電線或使用學校規定以外的電器。
8.體育館、食堂等的樓梯、樓道、樓門等嚴禁堆放雜物,大門不得上鎖,保持暢通。
9.向學生傳授和普及防火、滅火、逃生知識,每學期組織開展消防安全疏散逃生演練。學校組織開展集體活動前,要制定防火應急預案。
10.禁止學生到火場救火。
(一)、指揮部:事發現場最高負責人(xx)
成員:xx
職責:
2.根據火情,決定是否通報人員疏散并組織實施;
3.消防隊到達后,及時向消防隊的火場總指揮報告情況,按照統一布置,帶領員工貫徹執行。
(二)、按分工、職責下設三個大組:
1.滅火行動組
負責人:xx
職責:
(1)及時向總指揮、應急領導小組報告事故現場及處理情況,必要時請求援助,并接受其領導,落實指令。
(2)指揮、檢查、督促各應急救援工作小組做好搶險救援、信息上報、善后處理工作。
第一小組:聯絡組(人事處)
組長:xx
職責:負責對事故救援過程中的各職能小組進行聯絡協調,做好聯系社會各救援力量的溝通工作。
成員:xx等多人
第二小組:滅火組(教務處)
組長:xx
職責:在消防隊到達之前全力滅火,關閉防火門,控制火勢,保障應急照明,為安全疏散創造條件。
成員:xx、校志愿消防隊等多人
2.疏散引導組
負責人:xx
職責:
(1)及時向總指揮、應急領導小組報告事故現場及處理情況,必要時請求援助,并接受其領導,落實指令。
(2)指揮、檢查、督促各應急救援工作小組做好搶險救援、信息上報、善后處理工作。
第一小組:疏散組(德育處)
組長:xx
職責:負責對事故現場及周圍人員進行防護指導、人員疏散及物資轉移等工作。接警后,督促所有員工立即離開工作崗位,從安全道路有秩序地撤離。并根據各部門負責人提供的工作人數及訪客登記資料核查人員情況。安全撤離后,防止教職員工、學生未經許可重返事故現場。
成員:xx、班主任等多人
第二小組:警戒組(教科室)
組長:xx
職責:負責隔離、保護事故現場,禁止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危險區域,協助人員搶救和疏散,防止有人借機偷盜和破壞財物。
成員:xx等多人
3.后勤保障組
負責人:xx
職責:
(1)及時向總指揮、應急領導小組報告事故現場及處理情況,必要時請求援助,并接受其領導,落實指令。
(2)指揮、檢查、督促各應急救援工作小組做好搶險救援、信息上報、善后處理工作。
(3)負責現場傷員的搜救、損失設備的安全轉移及事故后對被污染區域的洗消工作,及時控制危險源。
第一小組:水電組(科教室)
組長:xx
職責:根據現場情況,關閉電源、保證水源。事故后盡快恢復破壞的水、電和通訊設施。
成員:xx等多人
第二小組:急救組(教技室)
組長:xx
職責:負責搶救和臨時處置事故現場傷員,負責護送重傷員到相應醫院救治。有權禁止人員進入情況不明的現場,防止人員傷亡事故擴大。
成員:xx等多人
第三小組:保障組(總務處)
組長:xx
職責:根據人員傷亡或失蹤情況,負責聯絡和接待其家屬,處理有關賠償、撫恤等事宜。
成員:xx等多人
1.火災發生后,首先通過廣播、電話以及喊話等方式、方法向全體師生員工報警;獲得火災信息的任何人員,都應當在第一時間打119報警,并同時向行政值班和校長報告。行政值班人員及時安排人員在路口接消防車。
2.校長立即啟動火災應急預案,并將學校火災狀況及時向教育局和高新區報告。聯絡組協助校長做好相關工作。
3.在初起火點現場的教職員工,要使用消防栓、滅火器材進行滅火自救。
4.全校師生按照學校火災應急預案要求,各救援小組、人員迅速趕赴指定位置,滅火組在消防隊到達之前全力滅火,關閉防火門,控制火勢,保障應急照明,為安全疏散創造條件。疏散引導組負責引導、指揮學生安全撤離到安全區域,在集合地點對學校所有人員進行清點,尋找滯留在現場的人員。
5.急救組應當努力營救事故現場的傷員,并將他們安全轉移。
6.警戒組要立即在事故現場和學校周圍設置警戒線,維護現場秩序,引導外部救援人員進入現場,保護學校財產安全。
7.火災撲滅后,必須根據應急總指揮或消防部門的命令方可解除學校周圍警戒線和事故現場警戒線。
8.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疫情監測監控,生活用水的消毒與監測,食品衛生檢查監控和被污染環境的消毒處理等工作。
9.了解師生及家屬基本情況、做好受傷者及死者家屬的穩定、慰問工作。
10.后勤保障組盡快恢復破壞的水、電和通訊設施。
11.在事件原因未查明之前,任何個人不得私自對外發布信息。
森林火災處置的應急預案(專業16篇)篇十
指面對突發事件如自然災害、重特大事故、環境公害及人為破壞應急管理、指揮、救援計劃等。以下是小編整理處置森林火災應急預案資料,歡迎閱讀參考。
1.1編制目。
目在于貫徹落實“預防為主,積極消滅”森林防火工作方針,確保本鎮在處置重、特大森林火災時反應及時、準備充分、決策科學、措施得當。把重、特大森林火災造成損失降到最低,有效地保護我鎮森林資源,鞏固造林綠化成果,維護生態安全。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防火條例》、《廣東省森林防火管理規定》,結合我鎮森林防火工作實際,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清溪行政區域內發生重、特大森林防火應急事件處理。
1.4工作原則。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密切合作,形成合力;以人為本,依靠科技;職責明確,規范有序;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1.5預案啟動條件。
(1)在三級風以上,發生在重點火險區劃內森林火災.
(2)燃燒時間在一小時以上,尚未撲滅森林火災。
(3)森林過火面積已達30畝,尚未控制森林火災。
(4)天氣干燥,風大,林內可燃物多,火勢難于控制森林火災。
(5)對工廠、倉庫等重要建筑和民居安全造成重大威脅森林火災。
(6)火場跨越本鎮與其它市、鎮行政界線森林火災。
(7)需請求市或其它聯防單位支持森林火災。
我鎮已成立了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設在清溪鎮行政辦事中心408室,即清溪鎮農業技術服務中心內。本預案啟動后,清溪森林防火指揮部承擔著本鎮重、特大森林火災應急處置各項組織指揮工作。
2.1指揮部人員組成。
指揮長:主管副鎮長。
副指揮:農辦主任林業站長。
成員單位:公安分局、武裝部、消防大隊、交警大隊、財政分局、電信分局、社會事務辦、清溪醫院、各村委會。
辦公室主任:林業站站長。
2.2組織指揮體系。
在鎮委、鎮政府統一指揮下,撲救工作由森林防火指揮部具體組織指揮、協調,各成員單位必須快速響應,努力完成所承擔各項任務。
2.3職責。
(1)指揮長:在發生森林火災事故后,根據前線火情信息反饋,決定啟動相應等級森林防火預案,統觀全局,調配打火力量,指揮、協調前線與后勤力量,與上級部門進行溝通。
(2)副指揮:接報后,馬上趕赴現場,對火場地形地勢進行充分了解,制定打火方案。指揮打火隊進攻方向,對火勢突發情況進行分析處理,并充分與指揮長進行信息溝通,指揮好后勤人員工作安排。組織第二、第三梯隊及撲火設備,完成撲火后組織人員整理設備及清理火場。
(3)成員單位:
公安分局:應急預案啟動后,迅速組織公安民警參加撲救森林火災工作,并負責維持撲火現場秩序,組織人員對火災現場進行勘查,查明火災原因。
消防大隊:迅速反應,派出消防車、消防人員配備必要消防設備參加撲火。
交警大隊:維持到達火場道路交通秩序,保證人員、物資運送及時到位。
武裝部:組織民兵、預備役人員參加撲救森林火災工作,并利用運兵車運送人員、物資到火場。
財政分局:負責將本鎮森林防火預防和撲救經費納入年度財政預算,并協調解決森林火災預防、撲救和基礎設施建設等經費,做好應急款項準備工作。
電信分局:負責保障森林防火指揮部與撲火現場通訊聯絡暢通。
醫院:負責調動藥品、器材、組織醫療救援隊伍,提供醫療保障,及負責森林火災撲救現場受傷人員搶救工作。
各村委會:協調做好轄區內森林防火工作,啟動應急預案后,按森林防火指揮部調度,組織本村“三防”人員迅速進入火場撲救。
3.1預防預警機制。
加強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提高全鎮廣大干部群眾森林防火意識;狠抓森林防火措施落實,簽訂防火。
責任書。
;嚴格野外火源管理,規定生產生活用火行為;加強對高火險天氣和危險區域巡查監督,消除各種火災隱患,抓好全鎮生物防火林帶建設,提高防火能力。加強我鎮護林撲火隊伍建設和防火基礎設施建設,全面提升預防森林火災綜合能力。
3.1.2火險預測預報。
根據東莞市氣象部門在森林防火期內對我市氣候預報,分析各重點防火期森林火險形勢預測報告,利用電視臺向全鎮發布。森林火險等級為三級:
(1)森林火險黃色預警信號(三級):中度危險,林內可燃物較易燃燒,森林火災較易發生。
防御指引:
各有關部門要加強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加強巡山護林和野外用火監管工作;充分做好撲火救災準備工作,進入林區注意防火;在林區或林緣用火要做好防范措施,勿留火種,亂丟煙頭。
(2)森林火險橙色預警信號(四級):高度危險。林區內可燃物容易燃燒,森林火災容易發生,火勢蔓延速度快。
防御指引:
進一步加強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加大巡山護林力度,嚴格管制野外火源;充分做好撲火救災準備,進入防火臨戒狀態;在重點火險區要設卡布點,禁止帶火種進山;停止一切煉山作業。
(3)森林火險紅色預警信號(五級):極度危險。林內可燃物極易燃燒,森林火災極易發生,火勢蔓延速度極快。
森林火災處置的應急預案(專業16篇)篇十一
1、突發公共事件的指揮與控制
2、安全設施及人員配置
3、一般突發事件的應急措施
4、重大突發事件的應急措施
為切實加強本商場的公共安全管理,防止和減少突發事故的發生,有效控制突發公共事故的事態發展,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及社會影響,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是突發公共事故應急救援的指揮機構。該組織由董事長、總經理、安全管理部、設備部、各柜臺、柜組及資訊部等部門負責人組成。日常工作由安全管理部門負責。
2、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
1)負責本《預案》的制定、審查、批準和修訂。
2)組織實施本《預案》,對相關人員進行培訓和《預案》演練。
3)檢查落實火災事故的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
4)火災現場的組織指揮:發布命令、事故報警、滅火救援、現場警戒、治安保衛、人員物資疏散、道路管制、內外聯絡等。
5)組織事故調查處理。
6)安排受損設施搶修,恢復生產。
7)本《預案》在突發公共事故時啟動。對于一般事故,在接報后,立即撥打119或120報警,同時迅速地組織撲救工作。
8)重大火災事故應急指揮地點:安全管理部門(或突發公共事故現場)。
本商場應急救援隊具體負責突發公共事件的搶救行動。在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實施搶險救災。
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預防、早處置”的原則,發現險情,及時撥打119或120報警,以防延誤戰機。
2、處警
在商場在發現險情后,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應在第一時間組織救援人員開展初期自救,迅速疏散人員,組織逃生自救。
1、突發公共事故的指揮與控制
1)制定救援行動應急方案;
2)視情況派出適當的救援力量;
3)視情況調整行動方案、重新部署救援力量;
4)指定現場通訊方式;
5)劃定現場警戒區,確定重點保護區域;
6)向上級報告處置突發事件的進展情況,提出合理化建議,傳達上級指令。
2、安全設施及人員的配置
1)商場內各部位消防器材由各部門責任人定期檢查,確保符合規定使用標準。
2)消防地栓、管道等消防設施由保安專職人員負責定期檢查,確保符合規定使用標準。
3)消防重點部位設置防火禁煙標志。
4)繪制消防設施、器材平面布局圖。
5)警報裝置、電話、對講機等聯絡設備確保開啟,使用暢通。
6)保安(消防)人員確保24小時值勤。
7)保安人員24小時定期或不定期對上述消防重點部位進行巡查。
8)保安按規定對進出商場的車輛、物資進行檢查;對可疑人員、物資或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商場要嚴格盤問檢查。
3、一般突發事件的應急措施
1)所在部位發現人員應立即向保安(或中控)報告;根據實際情況同時向119或120報警。
2)保安(消防)人員5分鐘內到達火災現場,根據現場情況開展滅火行動;及時向發現者了解情況,采取控制措施,防止蔓延;查明火源和人員是否受到威脅。
3)對范圍不大的小火,立即使用附近滅火器材進行撲救;并及時向安全管理部門報告現場情況。
4)如發現火情蔓延,難以撲救,應拉響警報,撥打119向當地消防部門求援。
5)迅速切斷電源;關閉鍋爐和液化汽;關閉火災區域的門窗、通風系統,控制火勢擴大;注意保護、隔離其他區域。
6)利用廣播、喊話穩定人員情緒,維持秩序,由應急救援人員迅速向周圍安全地帶轉移疏散,防止發生踩踏傷亡事故。
7)組織搶救重要物資、貴重物品、檔案等。
8)配合各部門開展撲救、搶救工作。
9)當確認火已熄滅,立即排煙、抽水,徹底撲滅余火;布置人員值守,嚴防余火復燃。在沒有得到有關部門許可前,任何人不得擅自破壞現場。
10)詳細記錄火警發生時間、地點、火警發現者、火災種類、施救情況等。
4、發生重大突發事件的應急措施
突發重大公共事故,必須按照“救人勝于救災”的原則,積極組織力量,快速實施人員疏散和救援行動,同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
1、運用各種工具、手段,對員工進行消防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消防意識,明確防火滅火的重要意義。
2、積極采取外培和內培的辦法,加強專、兼職消防人員的培訓教育,不斷提高業務技術水平,熟練掌握、使用消防器材。
3、除晝夜巡查外,每月組織一次安全(消防)檢查和法定假日前的安全(消防)大檢查。
4、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消防和逃生自救演練,提高實戰水平。
森林火災處置的應急預案(專業16篇)篇十二
森林防火工作是中國防災減災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森林火災的。
歡迎大家的閱讀。
(一)林區人口密度大,從事生產活動頻繁,生產人員帶火入山或生產用火難于避免,加之林區環境優美,入山旅游來往人員多,稍有不慎,丟下火種就有發生林火的危險。
(二)我鎮林區大多是以松杉樹為主,易著火且燃燒時火勢較旺。
(三)林區內地下植被豐富,特別是天然林保護原林木茂盛,枯落物增多,可燃量大,一旦著火,易漫延,難于撲救。
(四)林區通訊、交通、水源不便,撲火工具簡陋,一旦發生火災,信息不靈,施救車輛人員難以及時到達現場。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鎮森林防火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農業服務中心,由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任成員,負責森林防火日常工作的開展。
鎮森林防火領導組由撲救小組、后勤保障小組、醫療救護小組等組成。
(一)鎮森林防火領導組。主要職責:制定撲火救災《預案》;森林火災發生后,視情況決定是否啟用《預案》,并按照《預案》部署火災撲救工作。統一組織、調動和調整撲火力量;負責后勤保障,火場保衛和醫療救護。
(二)各小組人員組成和主要職責:
1、撲救小組:由人大副主席擔任組長,撲救小組由應急組、民兵應急分隊和滅火隊組成。職責是:負責火災撲救工作,緊急制定現場撲火作戰方案,并組織實施;準確掌握火情變化和發展趨勢,及時調整和調動撲火隊伍,并負責報告撲火進展情況及問題;及時提出撲火救災人力、物資需求計劃;根據部署和鎮政府森林防火領導組決定,調整作戰方案,做好火場看守人員的部署工作。
2.后勤保障小組:由副鎮長擔任組長,職責是:根據撲救小組提出的人力、物資需求計劃,及時從后方組織撲火人力、物資(包括撲火人員、撲火工具、汽油、柴油、機油等)及食品、藥品,保障前方撲火需求;統一組織管理撲火救災車輛、工具;確保信息暢通;負責組織財產轉移或受災群眾的轉移安置。
3.醫療救護小組:由副鎮長擔任組長。職責是:及時組織搶救傷病員,管理救災藥品。
1、重點防火期內,實行24小時領導帶班值班制度,確保通信暢通。
2、加大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力度,不斷提高廣大群眾的森林防火意識。
3、規范生產、生活用火行為,嚴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加強對高火險時段和危險區域的監控檢查。
4、健全防火網絡,重點林區村在防火期內,要安排1名以上專職防火員,全天候巡山護林,全面監控林區野外火源,消除火災隱患,組建義務撲火隊,并按要求進行培訓和演練。
1、遇有火情時,第一發現人立即報告村委會或撥打鎮森林防火領導組和片區林業站電話。
2、值班人員接到火情報告時,詳細詢問和記錄清楚起火時間、火場位置、火場態勢、前往路線、植被情況等,并立即報告鎮相關領導和鎮森林防火辦公室。
(一)處置程序。
1、一旦接到火情報告,不論火勢大小,撲救組前戰人員應立即趕往火場了解情況。鎮森林撲火應急分隊隊長負責召集本組人員,并攜帶好撲火工具,立即趕往現場。撲救組按照要求成立前線指揮部。
2、鎮森林防火領導組在確認難于快速撲滅的火災或接到前線指揮部要求增援的請求后,應當立即增派鄰村義務撲火隊前往增援。
3、若需要繼續增援時,由鎮應急領導小組向上級森林防火指揮部請求支援,并指派撲火組的有關人員負責帶路、聯絡。
(二)火線撲救。
1、撲火人員在撲火過程中務必保證自身安全;
2、各隊人員要逐級聽從安排,服從指揮,全力撲救,絕不能打亂仗。
3、要根據火場火勢情況選準突破口,充分發揮集體戰斗力,做到初火迅速打,弱火集中打,大火組織打,力爭在短時間內控制火勢,及時撲滅。
4、各隊(組)負責人應及時向前線指揮部、鎮森林防火領導組及鎮森林防火辦公室報告火情。
(三)余火看守。
明火撲滅后,各組撲火人員不得擅自撤離,必須就地清理余火,看守火場,防止復燃。清理后的火場必須留下人員繼續看守6到12小時,特殊情況下適當延長看守時間,經前線指揮部查驗確認,在確保不發生死灰復燃后方可撤離。
(四)后勤保障。
1、后勤保障組負責運送撲火機具、器材、設備、燃料、食品、飲用水等物資和安排好撲火人員返回后的伙食,并優先保證一線撲火人員的食品和飲用水。運送撲火物資應落實責任,確保撲火物資安全、及時運送到指定地點;同時應當組織人員維持好火場治安及道路交通秩序。
2、因火災造成人員傷亡或其它事故時,醫療救護組必須立即組織人員開展醫療救護工作,能當場治療的要立即采取救護措施,不能當場治療的必須立即送往醫院搶救,并及時向前線指揮部報告傷情。
1、解除火警:森林火災得到控制后,根據實際情況,由鎮森林防火領導組適時宣布結束應急工作,恢復正常森林防火工作秩序。
2、保護火災現場,查明火案,分清責任,及時處理,火災現場保護由鎮、村負責,森林火警案件由政府負責調查,林業、公安等部門配合案件查明后報指揮部研究作出處理決定。
3、災民安置和災后重建:鎮政府根據有關規定妥善處理災區群眾安置和災后恢復工作,穩定災民情緒,保持社會穩定。
森林火災處置的應急預案(專業16篇)篇十三
為建立森林火災撲救快速反應機制,提高我鄉森林火災處置應急能力,保障在撲救森林火災過程中快捷的組成撲救體系及時撲滅山火,特制定本預案。
一旦發生森林火災,立即啟動本預案,成立火災撲救指揮部。鄉黨委書記為指揮長,鄉長為副指揮長。指揮部下設撲火現場指揮部、火情分析組、人員調度組、后勤保障組、善后處理組。
火災撲救指揮部:負責森林火災的處置和跨區域火災救援;
森林火災撲救人員、器械、物資等調度、指揮工作;
并對火災事故責成有關部門查處和處理善后工作。
撲火現場指揮部:負責現場撲救和火情偵查,及時向火災撲救指揮部匯報火場情況。
火情分析組:負責火場信息的收集與分析,及時為指揮長決策提供依據。
人員調度組:負責按照火災撲救指揮部和區防火指揮部的命令,及時調整人員組織撲救工作;負責加強同各單位的聯系。
后勤保障組:負責防火前線人員的食物供應,防火物質的儲備供應,醫療救護,維護撲火現場和交通秩序。
善后處理組:負責火災責任查出,災情統計上報和善后處理。
森林火災發生后,事發地村委會應當組織動員防火應急隊伍就近開展先期處置;村主要領導必須第一時間趕赴火場指揮,及時控制火勢,努力減輕損失;并立即將有關情況報告鄉防火辦。
鄉防火辦接火災報告后,值班人員必須了解起火時間、地點、原因、撲救情況、現場指揮等基本情況,并向帶班領導報告。
帶班領導必須在第一時間將火災情況報告指揮長和副指揮長;根據指揮長或副指揮長的指示,組成撲火現場指揮部;及時將火災撲救指揮部處置事件的決策情況傳達給事發地村委會及相關人員;并確定留守人員,做好上傳下達、值班記錄。
撲火現場指揮部成員必須第一時間趕往現場。執行火災撲救指揮部處置森林火災的決策和指令;迅速了解掌握森林火災相關情況及已采取的.先期處置情況;及時判斷火災發展趨勢,研究處置方案并組織實施;迅速控制火勢,做好現場處置的各項工作,防止出現次生、衍生事件;及時將現場的各種重要情況向火災撲救指揮部報告。
當森林火災有擴大趨勢或難以控制時,由火災撲救指揮部報請區森林防火指揮部請求增援。
森林火災得到有效控制,火完全熄滅,火場清理完畢,達到“無煙、無火、無氣”后,撲火現場指揮部向火災撲救指揮部或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情況,并請求結束應急處置工作。經指揮長批準,由撲火現場指揮部宣布結束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火災撲救指揮部成立聯合工作組,進行現場調查評估,總結分析火災發生的原因和應吸取的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寫出調查報告,對肇事者和有關責任人,移交主管部門依法及時作出處理,處理結果及時上報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因參與森林火災撲救工作而傷亡的人員,由相關部門按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褒獎和撫恤。
(一)撲火力量:本著森林火災撲救就地就近原則,分二個梯隊做好撲火準備。
第一梯隊:各村森林火災撲救應急隊伍,實行火災發生地就近調動原則;森林火災發生后,凡毗鄰火災地的村、組應急隊伍都要立即進入臨戰狀態,隨時聽候火災撲救指揮部的調遣。
第二梯隊:鄉森林火災撲救應急隊伍,由火災撲救指揮部根據撲火需要集結調遣。在緊急情況下,請求上級支援。
(二)通信聯絡:現場指揮人員應攜帶移動電話趕赴火場,隨時保持與區、鄉森林防火指揮部、毗鄰鄉鎮、火場內部,以及各撲火隊伍指揮員的聯系。
(一)一定要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原則。
(二)要善于觀察煙、火、植被、天氣、地形、人員裝備等情況。
(三)時刻牢記六突六不突:
一是從火線側翼突入,不從火頭逆風處突入;
二是從山脊弱點突入;不從山谷火險處突入;
三是從山下向上突入,不從山上向下處突入;
四是從成林邊緣突入,不從灌幼密林處突入;
五是從寬平之地突入,不從窄溝狹谷處突入;
六是從依托之處突入,不從植被茂密處突入。
(四)隊伍撤離時的安全:
一是注意清點人數;
二要小心謹慎,防止墜石和摔傷。
(五)嚴守細看,防止復燃:
一是分段包干,責任到人;
二是全線封挖,不留缺口;
三是跡地巡查,縱深到邊;
四是居高眺望,流動巡護。
森林火災處置的應急預案(專業16篇)篇十四
目在于貫徹落實“預防為主,積極消滅”森林防火工作方針,確保本鎮在處置重、特大森林火災時反應及時、準備充分、決策科學、措施得當。把重、特大森林火災造成損失降到最低,有效地保護我鎮森林資源,鞏固造林綠化成果,維護生態安全。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防火條例》、《廣東省森林防火管理規定》,結合我鎮森林防火工作實際,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清溪行政區域內發生重、特大森林防火應急事件處理。
1.4工作原則。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密切合作,形成合力;以人為本,依靠科技;職責明確,規范有序;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1.5預案啟動條件。
(1)在三級風以上,發生在重點火險區劃內森林火災.
(2)燃燒時間在一小時以上,尚未撲滅森林火災。
(3)森林過火面積已達30畝,尚未控制森林火災。
(4)天氣干燥,風大,林內可燃物多,火勢難于控制森林火災。
(5)對工廠、倉庫等重要建筑和民居安全造成重大威脅森林火災。
(6)火場跨越本鎮與其它市、鎮行政界線森林火災。
(7)需請求市或其它聯防單位支持森林火災。
我鎮已成立了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設在清溪鎮行政辦事中心408室,即清溪鎮農業技術服務中心內。本預案啟動后,清溪森林防火指揮部承擔著本鎮重、特大森林火災應急處置各項組織指揮工作。
2.1指揮部人員組成。
指揮長:主管副鎮長。
副指揮:農辦主任林業站長。
成員單位:公安分局、武裝部、消防大隊、交警大隊、財政分局、電信分局、社會事務辦、清溪醫院、各村委會。
辦公室主任:林業站站長。
2.2組織指揮體系。
在鎮委、鎮政府統一指揮下,撲救工作由森林防火指揮部具體組織指揮、協調,各成員單位必須快速響應,努力完成所承擔各項任務。
2.3職責。
(1)指揮長:在發生森林火災事故后,根據前線火情信息反饋,決定啟動相應等級森林防火預案,統觀全局,調配打火力量,指揮、協調前線與后勤力量,與上級部門進行溝通。
(2)副指揮:接報后,馬上趕赴現場,對火場地形地勢進行充分了解,制定打火方案。指揮打火隊進攻方向,對火勢突發情況進行分析處理,并充分與指揮長進行信息溝通,指揮好后勤人員工作安排。組織第二、第三梯隊及撲火設備,完成撲火后組織人員整理設備及清理火場。
(3)成員單位:
公安分局:應急預案啟動后,迅速組織公安民警參加撲救森林火災工作,并負責維持撲火現場秩序,組織人員對火災現場進行勘查,查明火災原因。
消防大隊:迅速反應,派出消防車、消防人員配備必要消防設備參加撲火。
交警大隊:維持到達火場道路交通秩序,保證人員、物資運送及時到位。
武裝部:組織民兵、預備役人員參加撲救森林火災工作,并利用運兵車運送人員、物資到火場。
財政分局:負責將本鎮森林防火預防和撲救經費納入年度財政預算,并協調解決森林火災預防、撲救和基礎設施建設等經費,做好應急款項準備工作。
電信分局:負責保障森林防火指揮部與撲火現場通訊聯絡暢通。
醫院:負責調動藥品、器材、組織醫療救援隊伍,提供醫療保障,及負責森林火災撲救現場受傷人員搶救工作。
各村委會:協調做好轄區內森林防火工作,啟動應急預案后,按森林防火指揮部調度,組織本村“三防”人員迅速進入火場撲救。
3.1預防預警機制。
加強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提高全鎮廣大干部群眾森林防火意識;狠抓森林防火措施落實,簽訂防火責任書;嚴格野外火源管理,規定生產生活用火行為;加強對高火險天氣和危險區域巡查監督,消除各種火災隱患,抓好全鎮生物防火林帶建設,提高防火能力。加強我鎮護林撲火隊伍建設和防火基礎設施建設,全面提升預防森林火災綜合能力。
3.1.2火險預測預報。
根據東莞市氣象部門在森林防火期內對我市氣候預報,分析各重點防火期森林火險形勢預測報告,利用電視臺向全鎮發布。森林火險等級為三級:
(1)森林火險黃色預警信號(三級):中度危險,林內可燃物較易燃燒,森林火災較易發生。
防御指引:
各有關部門要加強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加強巡山護林和野外用火監管工作;充分做好撲火救災準備工作,進入林區注意防火;在林區或林緣用火要做好防范措施,勿留火種,亂丟煙頭。
(2)森林火險橙色預警信號(四級):高度危險。林區內可燃物容易燃燒,森林火災容易發生,火勢蔓延速度快。
防御指引:
進一步加強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加大巡山護林力度,嚴格管制野外火源;充分做好撲火救災準備,進入防火臨戒狀態;在重點火險區要設卡布點,禁止帶火種進山;停止一切煉山作業。
(3)森林火險紅色預警信號(五級):極度危險。林內可燃物極易燃燒,森林火災極易發生,火勢蔓延速度極快。
森林火災處置的應急預案(專業16篇)篇十五
根據《鎮年“高溫”期間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的總體要求,鎮政府成立“高溫”期間森林防火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鎮政府落實專門經2萬元費制作宣傳標語、設立宣傳碑牌、制作宣傳單頁當場天對群眾大力宣傳、購買一些防火工具、定制防火袖章等。各村也要充分運用廣播、標語等宣傳工具,圍繞野外火源管理和安全用火規定,大張旗鼓地開展森林防火宣傳教育;讓廣大群眾掌握科學、安全用火知識.
各村要進行一次摸排,督導森林防火隔離帶的建設,每天要做到每塊山都有人巡查,要嚴防死守,禁止攜帶火種、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林區,禁止在林區內燒火取暖、玩火、野炊、吸煙、亂扔煙頭和火種等;徹底清除森林火災隱患。
嚴禁在林區燒田埂、燒灰積肥、燒荒、燒草、燒秸桿等一切野外用火;嚴格控制生產性用火,確需在林區和林緣進行生產性用火的,必須報林業主管部門審批,必須落實防火措施,并有專人負責。
上墳要先清除周邊雜草等易燃物,燒紙、燒香、燒燭、燃放煙花爆竹必須有人看守,要做到人走火熄。
對癡、呆、傻、聾啞、精神病等重點人群,落實專人看管,嚴防被監護人員進入林區用火、玩火。
各村要堅持24小時值班和“村三職干部”帶班制度,值班人要隨時掌握森林防火工作動態。任何人發現危害森林消防安全的行為,應制止并及時向當地政府和林業主管部門舉報;發現森林火情、火災,及時撥打。違反用火規定引發森林火災的,將依法追究責任。
森林火災處置的應急預案(專業16篇)篇十六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全體教師。
主要職責:
(1)加強。
(2)充分利用各種渠道進行消防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組織、指導全校消防安全常識的普及教育,廣泛開展消防安全和有關技能訓練,不斷提高廣大師生的防范意識和基本技能。
(3)認真搞好各項物資保障,嚴格按預案要求積極籌儲,落實飲食、防凍防雨、教材教具、搶救設備等物資準備工作,強化管理,使之保持良好戰備狀態。
(4)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組織各方面力量全面進行救護工作,把災害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點。
(5)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全面保證和促進學校安全穩定。
2、滅火行動組及職責。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各班班主任。
主要職責:
利用學校配置的消防器材及有關設施,全力進行撲救。
3、通訊聯絡組及職責。
組長:江年杰。
副組長:黃書斌張獻衛。
成員:各班班主任。
主要職責:
迅速與學校保衛處或相關部門取得聯系,引導人員和設施進入事件地;撥打119消防電話,聯絡有關部門、個人,組織調遣消防力量;負責對上、對外聯系及報告工作。
4、疏散引導組及職責。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各班班主任。
主要職責:
引導有關人員迅速轉移到安全地帶,并負責重要物品的看守工作。
5、安全防護救護組及職責。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各班班主任。
主要職責:
利用現有器材對傷員進行緊急搶救,聯系有關醫院搶救。
二、應急行動。
應急前準備:
應急過程行動:
2、通訊組迅速發出緊急警報,疏散組組織仍滯留在各種建筑物內的所有人員撤離。
3、滅火行動組組織有關人員對所屬建筑進行全面檢查,封堵、關閉危險場所,停止各項室內大型活動。
4、滅火行動組加強對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學品的管理,加強供電輸電、保管室等重要設備、場所的防護,保證工作順利進行。
5、安全救護組迅速關閉、切斷輸電、供水系統(應急照明系統除外)和各種明火,防止滋生其他災害。
6、安全救護組迅速開展以搶救人員為主要內容的現場救護工作,及時將受傷人員轉移并送至附近救護站搶救。
7、滅火行動組加強對重要設備、重要物品的救護和保護,加強校園值班值勤和巡邏,防止各類犯罪活動的發生。
三、火災后有關行動。
1、加強對廣大師生的宣傳教育,做好師生、家長的。
2、加強各類值班值勤,保持通訊暢通,及時掌握學校情況,全力維護正常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
3、迅速了解和掌握學校火災情況,及時匯總上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