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的保護和修復是保留歷史遺跡和傳承文化的重要任務,它需要綜合考慮到文物保護和城市發展之間的平衡。建筑總結是一個全面評估項目或設計成果的過程,以下的范文能夠幫助你掌握總結的技巧和要點。
建筑企業考勤的管理制度(專業13篇)篇一
第一條? 值班室除每天清掃外,每周必須做到床下灰塵清理一次,床上用品更換清洗一次。
第二條? 站長、書記、會議室及大廳一、二樓過道,一、二、三樓梯必須每天打掃干凈。
第三條? 一、二樓走廊玻璃每周必須定期擦洗,如遇雨后較臟時,要及時擦拭干凈,保持窗面潔凈,玻璃臺面必須每天擦拭。
第四條? 衛生間每天應保持地面、墻面、臺面干凈,做到衛生間不留異味。
第五條? 辦公樓外周邊衛生每周必須清掃兩次,排水溝每周應清理一次,保持清潔暢通及辦公樓外的整潔衛生環境。
第六條? 三樓平臺衛生隔日清掃一次,洗衣機每周要用消毒液浸泡消毒一次,并保持洗衣機干凈,防止生銹。
第七條? 整個辦公大樓揚塵、蜘蛛網,半個月打掃一次,另外各工地送回來的生活用品應及時清理干凈。
第八條? 餐廳、廚房衛生必須做到每天小掃、每周大掃一次。做到廚房地面清潔沒有積水、油垢,墻面沒有食物殘渣和污跡。
第九條? 廚房應嚴格把好食品衛生關,做到不新鮮食品不買、不用,不供應變質、過期食物。冰箱每日一清,每周一洗,生熟分開,做到先進先出,擺放合理,保證冰箱內食品新鮮、衛生。
第十條? 在規定的'伙食標準基礎上,努力提高飯菜質量,認真控制,防止飯菜過剩、變質等浪費現象發生,避免供應剩飯剩菜。
第十一條? 廚房師傅在操作過程中不能直接用操作工具等不衛生方式品味,品味后的食品不能放入鍋內。
第十二條? 食堂用餐具、盛器要洗凈消毒,抹布、刀、砧板、容器等,生熟必須嚴格分開。
第十三條? 在使用火源時,工作人員不得隨意離開爐灶,以防發生意外。爐灶要保持清潔,排煙罩要定期擦洗,要經常檢查設備、煤氣管有無漏氣現象。下班前要認真清理爐灶或電源開關,保證火頭全部熄滅,煤氣、自來水閥門及電源全部關閉后方可離開。
第十四條? 食堂周邊的衛生每日要打掃干凈,排水溝要隔日清理干凈。
第十五條? 處罰原則:辦公室將督促檢查清潔衛生工作,平時對沒有做到位的,責令責任人立即改正,在檢查中若發現不合格,將對責任人進行經濟處罰。一星期一小檢查,如衛生不合格,扣衛生責任人4%的工資;一(半)個月大檢查一次,如同一責任人再次不合格者,扣10%的工資。
建筑企業考勤的管理制度(專業13篇)篇二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各項事務的管理,理順公司內部關系,采用橫向聯系、縱向整合、豎向協作等經營方式,真正實現個人經濟提高創收,公司經濟基礎不斷發展壯大,并使公司的各項管理工作制度化、標準化,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公司全體股東及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章程及管理制度的規定和決定、紀律。
第三條、本制度所指各項管理包括公司管理、財務管理、合同管理、物業管理、勞資管理、工程項目管理。
公司管理包括檔案管理、印鑒管理、文印管理、公司財產及辦公用品管理、報刊及郵發管理等。
第四條、檔案管理:
1、歸檔范圍:公司規劃、年度計劃、統計資料、規范、標準圖集、財務審計、勞動工資、人事檔案、會議紀錄、決議;聘任書、協議合同、項目管理方案、通知、通告等具有參考價值的文件資料。
2、檔案管理:指定專人負責管理、明確責任、保證原始資料及單據齊全完整;密級檔案必須保證安全。
3、檔案的借閱;總經理、副總經理借閱非密級檔案,可通過管理人員辦理手續,直接提檔。公司其他人員借閱檔案時,必須經主管副總經理批準,并辦理借閱手續。
4、借閱的檔案必須愛護,保持整潔,嚴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嚴禁擅自翻印、抄錄、轉借、遺失,如確屬工作需用要摘錄或復制的,密極檔案必須經總經理批準,一般檔案必須經主管副總經理批準,方可摘錄復制。
5、公司所聘員工的相關技術職稱及各類證書,屬公司無形資產,由公司統一管理,未經同意,任何個人或公司負責保管人員,不得以任何方式或借口,外借其他經濟組織和團體使用,對已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離聘人員,向公司索要證書的,必須經總經理批準,由本人賠付公司為此證件支出的培訓費、工資等相關費用及本人在工作期間領用的用具用品等,若當事人在工作期間曾因工作失誤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有權要求其進行經濟賠償,對拒不進行賠償,而又情節惡劣的,公司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當事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第五條、印鑒管理。
1、公司印鑒由辦公室和業務、財務部門分別保管。
2、印鑒的使用一律經公司總經理許可,主管副總經理簽字允許后方可加蓋,如違反此項規定,造成后果由直接責任人員負責。
3、公司所有需要加蓋印鑒的介紹信、說明及對外開出的任何公文,應統一編號登記,以備查詢、存檔。
第六條、文印管理。
1、文印由辦公室統一負責。
2、確需到公司以外去打印的文件、資料須經主管副總經理批準,由具體打印人員將原件、廢件全部收回交辦公室集中處理,嚴防泄密,如違反此規定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責任人負責。
建筑企業考勤的管理制度(專業13篇)篇三
1.負責新用戶的帶氣接管以及巡視燃氣管道所經之處;檢查在距燃氣管道安全距離以內有無違章建筑,并做及時處理;排除燃氣管網中排水器中的泄水,檢查閥門井是否完好,并排除集水等。
2.經常對燃氣管道及附屬設備進行檢查、維修,保證燃氣設施完好,迅速排除燃氣管網中出現的漏氣、損壞等故障,接到有漏氣通知后,必須立即組織搶修。
3.帶氣檢修燃氣管道時,嚴禁明火,施工前必須做好一切準備工作,如熄滅各種明火,檢查周圍是否有易燃、易爆物品,確認施工場地是否牢固,準備好防毒面具等。
4.到天棚、地溝、地板下、地下室維修時,應用防爆燈具,嚴禁用明火照明;嚴禁用燃氣和氧氣清掃管道。
5.在溝槽內切管、鉆孔、找漏時,嚴禁掏洞操作,帶氣操作時,溝槽上必須留一人觀察情況。
燃氣設備運行管理的主要工作有定期巡回檢查、報修,安全用氣宣傳,室內管道設備維護,檢查漏氣,消除堵塞和處理事故等。
1.對用戶巡回檢查和報修:。
對廚房燃氣設施的維修養護,采取用戶巡回檢查和報修相結合的方法,便于及時了解室內燃氣系統的運行狀況,發現和處理燃氣設施的故障;隨時了解燃具使用情況和用戶意見,向用戶介紹一些室內燃氣設備養護的基本知識,以便用戶正確使用和保護室內燃氣設備,與專業管理部門配合,共同搞好室內燃氣設施的維護管理工作。
2.用戶宣傳:。
發放宣傳材料,開辦技術咨詢服務,或利用入戶巡訪、安全檢查等時機進行燃氣有關知識的宣傳,使用戶了解必要的燃氣管理法規、燃氣安全使用知識及燃氣事故的危害性、違章處理情況等。
3.設備維護保養和大、中修:。
這是運行管理工作的關鍵,對管道設備進行及時維護,以降低機械損壞率;對管道設備進行定期保養,以減少自然損耗。這樣既能提高室內燃氣系統的安全可靠程度,又能延長其大、中修的.周期。此外,應依據系統的運行狀況確定大、中修周期,使設備的維修養護形成一種制度,以便提高設備的使用完好率。
建筑企業考勤的管理制度(專業13篇)篇四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部門負責人辦公時間:8:45~12:0013:55~18:10;
3、行政部經理、行政管理員、考勤員辦公時間:8:30~12:0513:55~18:10。
4、保潔員:7:30。
5、在公司辦公室以外的工作場所:工作人員必須在約定時間的前五分鐘到達指定地點,招集人必須提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1、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4、婚假: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并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后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情況根據工作能力決定;年假必須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準假天數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給假7天。
配偶或子女傷亡給假10天。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準;三天以上總經理批準。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分管付總經理審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所有假別都必須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并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后方為有效假別;特殊情況必須來電、函請示,并于事后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員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時必須進行登記,并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后到前臺處登記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后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情況非加班不可的,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未經批準,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準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須抵沖病、事假,有一天抵沖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3、行政部對每月的考勤進行統計,統計表由經理簽字后交財務部計發工資。
1、員工出差,應事先填寫《出差申請表》,由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分管經理批準;總經理出差時應知會辦公室,以便聯絡。《出差申請表》交行政部備查。
統一由公司辦公室管理,作為員工集體活動的補充費用。
建筑企業考勤的管理制度(專業13篇)篇五
第一條: 為了避免公司員工發生早退、遲到、曠工等違紀行為,以使其認真工作,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總部參照執行。
第三條: 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 9時30分 至 6時30 分,每周日不上班,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時,由總經理辦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條: 上班時間開始后 10分鐘至 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 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論處。提前 30 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 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第五條: 公司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方式。
第六條: 凡本公司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違犯此條規定者,委托人和被代理人均給予記過處分。
第七條: 公司每天安排專人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并負責將員工出勤情況報告值班領導,由值班領導報至勞資部,勞資部據此填報員工考核表及核發全勤獎。
第八條: 員工辦理外出業務時,必須先辦理打卡手續。特殊情況需經主管簽卡批準,違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第九條: 員工外出工作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 (或其授權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第十條: 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如經發現,即扣除當月全勤獎,并給予警告一次的處分。
第十一條: 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5次者扣發全勤獎 1/2,達10次者扣發全部全勤獎,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
第十二條: 員工無故曠工半日者,扣發當月全勤獎,并給予警告一次的`處分;當月累計三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并給予記過一次的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給予除名處理。
第十三條: 員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副經理以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批準各部門經理出差由主管領導批準;高層管理人員出差須報經總經理或董事長批準;情況緊急不能向總經理或董事長請假時,須在董事長秘書室備案,到達出差地后應及時與公司取得聯系。出差人員必須在出差前先辦理出差登記手續并交至勞動工資部備案。凡因各種情況或未填寫出差登記表者不再補發全勤獎,不予報銷差旅費;特殊情況須報總經理審批。
第十四條: 當月全勤者,獲得全勤獎金。
第十五條: 本制度呈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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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業考勤的管理制度(專業13篇)篇六
用于指導工程管理人員對建筑設備安裝工程進行全面質量控制,確保建筑設備安裝工程施工全過程處于受控狀態。
適用于建筑設備安裝工程施工過程各階段的質量控制。
3.1總工程師辦公室負責本規程的制定、修改、分發及解釋;。
3.2項目部負責本規程的具體實施。
略
5.1事前控制。
5.1.1圖紙及圖紙會審。
5.1.1.1熟悉施工圖紙、相關技術資料,理解設計意圖。
5.1.1.2組織施工、監理和設計單位進行施工圖技術交底并形成會議紀要。
5.1.2協調安裝單位與土建總包單位之間的配合工作,在安裝工作開工前明確配合工作和費用,并簽定書面協議。
5.1.3提供設備部件安放場地,臨時工具房,臨時施工用電、施工用水等配套工作,并要求安裝單位對準備工作進行驗收確認。
5.1.4對施工單位的施工組織設計進行審批,將審查意見填寫在《施工組織設計審批表》上,以書面形式反饋給安裝單位,對組織設計中不合理及錯誤之處,必須要求安裝單位及時組織修改,并重新報審。
5.1.5確定大型設備吊裝就位移動路線。
5.1.6審查監理人員上崗資質,檢查監理人員到崗情況是否符合合同要求,不符合要求時通知監理單位進行整改。
5.1.7了解施工單位人員的素質和施工經驗,審查施工單位質量保證體系。工程中使用新材料,新工藝時,施工人員須進行必要的培訓后才能上崗操作。不能滿足要求時,立即通知施工單位進行整改。
5.1.8會同監理人員核查進場材料是否符合設計、合同要求及相關技術標準,發現不符合要求的材料應及時要求施工單位限期退場。
5.1.9要求安裝單位上報所用規范清單,審查其有效性,并在《施工組織設計審批表》上注明審查結果。
5.2事中控制。
5.2.1主體施工階段混凝土澆注前檢查預埋件位置、數量、規格是否正確,預埋件固定是否牢固牢靠;預留孔洞位置、尺寸是否正確。在混凝土澆筑過程中,監督施工單位安排人員隨時檢查預埋件、預留孔洞,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必要時組織監理、設計、施工單位進行會檢。
5.2.2檢查預埋管件是否符合設計要求,位置是否合理準確。
5.2.3設備到場后,檢查設備合格證和隨機文件是否齊全;核對設備型號、規格、數量是否正確,隨機配件、工具是否齊全。檢查設備外觀和包裝是否完好,確認設備在運輸過程中是否損壞。
5.2.4設備安裝前,組織安裝單位、監理對土建條件進行驗收。檢查是否已具備設備安裝條件,并書面確認。
5.2.5檢查設備安裝的位置、方向是否正確,設備水平度是否符合要求。
5.2.6檢查管道連接是否正確,是否符合管道安裝規范要求。
5.2.7檢查控制線路及控制設備安裝是否正確。
5.2.8檢查設備與基礎連接是否可靠,設備緊固件是否可靠緊固。檢查設備轉動部分是否盤動靈活。
5.2.9按相關技術要求進行試車運轉和調試,測定設備運行各項數據是否符合設計和相關技術文件要求。做好資料記錄。
5.3事后控制。
5.3.1設備安裝完工后,及時督促相關單位做好成品保護工作。
5.3.2及時做好驗收交付工作。
6.1建筑給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
6.2建筑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
6.3通風與空調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
建筑企業考勤的管理制度(專業13篇)篇七
本標準規定了項目工程(質量)管理部主任的任職資格、安全職責與要求、檢查與考核等內容。
公司安全生產崗位職責。
公司崗位說明書。
本崗位人員應符合公司人力資源部崗位任職要求。
4.1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專項安全技術措施,編制重大危險源、施工重大危險源和重大事故隱患治理的專項安全技術措施及應急救援預案。
4.2組織制定各級安全技術交底規定并監督落實。負責開展安全技術及安全設施的科技創新,在推廣使用新技術負責新工藝、新材料和新設備時,及時組織制訂安全操作規程,并教育和培訓操作人員的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能。
4.3負責對外協(勞務)隊伍在環境治理、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等方面的技術指導和安全監督。
4.4制定本部門專項專業安全檢查計劃,負責檢查項目部、分包隊伍的質量管理體系和安全生產的保證能力,排查治理因工程質量問題可導致的生產安全事故的隱患,并將檢查后的處理意見和整改結果及時報項目領導及安全部門備案。
4.5對工程項目物資設備采購過程中,滿足職業健康安全要求的符合性進行督促檢查。
4.6參加由工程質量問題導致的安全事故的調查、分析工作。
4.7協助有關部門參加安全生產大檢查,參加現場安全防護設施的驗收,參與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由主管部門按照本標準進行檢查。
建筑企業考勤的管理制度(專業13篇)篇八
從現行的勞動法律體系來看,圍繞探親假的有關規定一般適用于國有企業,這與國家20多年來的體制改革有重大關系,計劃經濟時代的許多職工福利(如探親假)在勞動合同制度逐步建立的過程中并沒有完全被納入法定標準,使得許多私營企業認為,非國有企業職工不應享受探親假,探親假僅適用國有企業。如今,非國有企業也應當給職工探親假,但由于這些法規政策缺乏足夠的清晰度,特別是地方的一些規定效力等級較低、而且沒有強制效力,使得私營企業員工的探親休假權利至今未得到充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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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親假工資怎么計算,私營企業員工可否享受探親假?
從現行的勞動法律體系來看,圍繞探親假的有關規定一般適用于國有企業,這與國家20多年來的體制改革有重大關系,計劃經濟時代的許多職工福利(如探親假)在勞動合同制度逐步建立的過程中并沒有完全被納入法定標準,使得許多私營企業認為,非國有企業職工不應享受探親假,探親假僅適用國有企業。
探親假最基本的法律依據為國務院《關于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該法規定,凡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工作滿一年的固定職工,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本規定探望配偶的待遇;各省、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本規定制定實施細則,并抄送國家勞動總局備案。根據國務院的上述規定,上海市政府轉批的《上海市職工探親待遇規定的實施細則》明確:本市各區、縣、局集體企事業和街道集體企事業單位的職工的探親待遇,可參照《探親規定》和本實施細則執行。勞動部在《外商投資企業勞動管理規定》第二十二條規定:“企業職工在職期間的福利待遇,按照國家打鬼頂執行”;第二十四條規定:“企業職工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公休假日、探親假、婚喪假、女職工產假等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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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檢查的范圍有哪些,私營企業如何辦理開業稅務登記
1、檢查納稅人的賬薄、記賬憑證、報表和有關資料,檢查扣繳義務人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賬簿、記賬憑證和有關資料。稅務機關行使此項職權時,可以在納稅扣繳義務人的業務場所進行;必要時,經縣以上稅務局(分局)局長批準,也可以將納稅人、扣繳義務人以前會計年度的賬簿、記賬憑證、報表和其他有關資料調回稅務機關檢查,但是稅務機關必須向納稅人、扣繳義務人開付清單,并在二個月內完整退還。
2、到納稅人的生產、經營場所和貨物存放地檢查納稅人應納稅的商品、貨物或者其他財產,檢查扣繳義務人與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有關的經營情況。
3、責成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提供與納稅或者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有關的文件,證明材料和有關資料。
4、詢問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與納稅或者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有關的問題和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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喪失勞動能力領取養老金條件,私營企業養老保險繳納
因病、非因工負傷,經市勞動能力鑒定中心鑒定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人員,領取養老金的條件為,男性年滿50周歲、女性年滿45周歲,且1992年底前參加工作的連續工齡(含繳費年限)滿10年,1993年以后參加工作的繳費年限滿15年。
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城鎮私營企業和在職人員每月按規定期限繳納,不得逾期繳納或者漏繳、少繳。
城鎮私營企業和在職人員繳納養老保險費的基數(簡稱繳費基數),由市社會保險管理局參照稅務部門上一年度規定的私營企業計稅工資標準和上一年度全市在職人員月平均工資收入確定,并在每年四月一日予以公布。
城鎮私營企業養老保險費繳費比例按本企業在職人員繳費基數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點五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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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營企業養老保險如何繳,個體工商戶養老保險如何繳?
1、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的'私營企業、個體工商戶的業主和雇工;男性未滿60周歲、女性未滿50周歲,必須參加基本養老保險,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并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2、業主以不低于上年度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的19%繳納養老保險費;雇工以月實際工資收入為基數,按其基數的19%繳納,其中由用人單位負擔11%,雇工本人負責8%。最低繳費基數不得低于上年度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繳費基數超過上年度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超過部分不作為繳費基數。
3、私營企業、個體工商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帳戶相結合。業主繳納的養老保險費按其繳費的8%劃入養老保險社會統籌基金,11%記入其個人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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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營企業員工有探親假嗎,哪些職工可享探親假
從現行的勞動法律體系來看,圍繞探親假的有關規定一般適用于國有企業,這與國家20多年來的體制改革有重大關系,計劃經濟時代的許多職工福利(如探親假)在勞動合同制度逐步建立的過程中并沒有完全被納入法定標準,使得許多私營企業認為,非國有企業職工不應享受探親假,探親假僅適用國有企業。
探親假最基本的法律依據為國務院《關于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該法規定,凡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工作滿一年的固定職工,與 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本規定探望配偶的待遇;各省、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本規定制定實施細則,并抄送國家勞動總局備案。
根據國務院的上述規定,上海市政府轉批的《上海市職工探親待遇規定的實施細則》明確:本市各區、縣、局集體企事業和街道集體企事業單位的職工的探親待遇,可參照《探親規定》和本實施細則執行。勞動部在《外商投資企業勞動管理規定》第二十二條規定:“企業職工在職期間的福利待遇,按照國家打鬼頂執行”;第二十四條規定:“企業職工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公休假日、探親假、婚喪假、女職工產假等假期。”。
注:查看本文相關詳情請搜索進入安徽人事資料網然后站內搜索私營企業考勤管理制度。
建筑企業考勤的管理制度(專業13篇)篇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及項目部有關對外合同(包括出具的擔保和承諾)的訂立、變更、轉讓、解除、履行、終止和管理等活動控制。
本條所稱合同即書面合同,是指采用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表現所載內容的合同,合同當事人協商同意的有關修改合同的文書、電報、電傳和圖表,也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1、《管理手冊》。
2、《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4、《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5、《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1.本制度由經營經營預算部負責管理;。
2.財務部負責合同訂立及執行情況中的財務與審計監督;。
1、合同分類:
1工程合同:公司經營經營預算部負責管理;。
3勞動、勞務合同:公司工程部負責管理;。
2領導、協調合同的訂立、履行及管理工作;。
4組織參加"守合同、重信用"企業活動;。
3、合同條款、合同申請單位和合同執行單位。
3.1合同一般應具備以下主要條款:
3數量和質量,包括檢測標準和方式;。
5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
7合同的變更、轉讓和解除條件;。
9合同訂立的時間、地點;。
對數量、質量、履行期限和方式等有特殊要求的,應當在合同中予以特別明確。
3.2申請簽訂合同的單位或部門即合同申請單位,其職責為:
1調查、了解對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信譽和履約能力等情況;。
3參與合同的草擬、會簽、修改、保證合同的可行性;。
3.3負責執行合同的單位即為合同執行部門,其職責是代表公司履行合同,并及時報告合同履行情況。
4.合同簽訂程序。
4.1在具體合同管理過程中執行合同經辦人負責制,由合同經辦人具體負責合同的申請、談判、變更、解除等具體事宜。經辦人是在簽訂合同過程中主要負責合同條款談判、協商的負責人。
4.1.1合同經辦人在申請辦理合同過程中,應在合同審查表上簽署個人意見。在簽訂合同過程中,合同經辦人應盡到合理謹慎的注意義務,最大化地保護本公司的合法利益。
4.1.2對于在合同管理工作中能恪盡職守、勤勉認真、并為公司創造顯著經濟效益的或挽回經濟損失的經辦人;將按照本制度的具體規定予以獎勵。
4.1.3對于因經辦人的故意、過失、疏忽等個人行為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將按照本制度的具體規定予以追究。
4.2申請單位或經辦人將合同草案送合同專業管理部門進行專業審查;。
4.4審查通過后,報送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審批;。
4.6分公司、項目部以自己的名義對外簽訂合同必須經公司授權,未經授權不得對外簽訂合同。對于違反程序規定的分公司、項目部將按照本制度獎勵與處罰的相關規定予以處罰。
4.7合同專業審查。
4.7.1合同專業管理部門對申請單位報送合同做如下方面審查:
1經濟性。
--項目技術是否真實、全面、可靠;。
--技術措施是否完備、可行;。
--技術標準、參數是否先進完善;。
--是否具有可操作性。
3安全性。
2合同文本數量一般為:我方合同文本數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即。
4.11獎勵與處罰。
1公司對有以下情形的部門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獎勵金額為500元-10000元):
--違反本制度的規定,在合同管理中失職、瀆職、欺詐、故意、重大過失給公司及公司各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
--未經授權或越權對外簽訂合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
--將合同分解以大化小,逃避公司管理標準的。
--先行為后補辦合同審查或合同授權程序的。
--利用行政章、財務專用章或其他印章對外簽訂合同的。
--應簽訂書面合同而未簽訂或把整體合同分解以規避書面合同或以其他單據代替合同文本的。
--合同經辦人或合同參與人簽約時惡意串通,利用合同謀取私利損害企業利益的。
--在簽訂合同過程中(包括招標、議標、選擇合作方時)泄露標底和商業秘密的。
--在經濟往來中收納賄賂、回扣,影響公司的合法利益的。
--違反公司規定擅自為他方提供擔保保證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
--結算付款不按照合同規定而多付的。
--未在合同驗收中履行其職責,把驗收不合格的產品和服務作為合格的產品和服務接收的。
--在合同履行中對方違約不追究違約責任或擅自處理,損害公司利益的。
--在合同變更審查中,玩忽職守或未盡到合理謹慎義務的,并使公司利益受損害的。
--其他各種違反合同管理程序的行為。
建筑企業考勤的管理制度(專業13篇)篇十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保障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和《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城市規劃區內建筑垃圾的傾倒、運輸、中轉、回填、消納、利用等處置活動。
本規定所稱建筑垃圾,是指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和拆除各類建筑物、構筑物、管網等以及居民裝飾裝修房屋過程中所產生的棄土、棄料及其它廢棄物。
第三條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
省、自治區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
城市政府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
第四條建筑垃圾處置實行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和誰產生、誰承擔處置責任的原則。
國家鼓勵建筑垃圾綜合利用,鼓勵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優先采用建筑垃圾綜合利用產品。
第五條建筑垃圾消納、綜合利用等設施的設置,應當納入城市市容環境衛生專業規劃。
第六條城市政府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城市內的工程施工情況,制定建筑垃圾處置計劃,合理安排各類建設工程需要回填的建筑垃圾。
第七條處置建筑垃圾的單位,應當向城市政府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獲得城市建筑垃圾處置核準后,方可處置。
城市政府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應當在接到申請后的20日內作出是否核準的決定。予以核準的,頒發核準文件;不予核準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城市建筑垃圾處置核準的具體條件按照《建設部關于納入國務院決定的十五項行政許可的條件的規定》執行。
第八條禁止涂改、倒賣、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城市建筑垃圾處置核準文件。
第九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不得將危險廢物混入建筑垃圾,不得擅自設立棄置場受納建筑垃圾。
第十條建筑垃圾儲運消納場不得受納工業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
第十一條居民應當將裝飾裝修房屋過程中產生的建筑垃圾與生活垃圾分別收集,并堆放到指定地點。建筑垃圾中轉站的設置應當方便居民。
裝飾裝修施工單位應當按照城市政府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處置建筑垃圾。
第十二條施工單位應當及時清運工程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建筑垃圾,并按照城市政府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的規定處置,防止污染環境。
第十三條施工單位不得將建筑垃圾交給個人或者未經核準從事建筑垃圾運輸的單位運輸。
第十四條處置建筑垃圾的單位在運輸建筑垃圾時,應當隨車攜帶建筑垃圾處置核準文件,按照城市政府有關部門規定的運輸路線、時間運行,不得丟棄、遺撒建筑垃圾,不得超出核準范圍承運建筑垃圾。
第十五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傾倒、拋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
第十六條建筑垃圾處置實行收費制度,收費標準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街道兩側和公共場地堆放物料。因建設等特殊需要,確需臨時占用街道兩側和公共場地堆放物料的,應當征得城市政府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同意后,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第十八條城市政府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核發城市建筑垃圾處置核準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級行政機關或者監察機關責令糾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不予核發城市建筑垃圾處置核準文件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內核發城市建筑垃圾處置核準文件的。
第十九條城市政府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玩忽職守、狗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條任何單位和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政府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處以罰款:
(一)將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的;。
(二)將危險廢物混入建筑垃圾的;。
(三)擅自設立棄置場受納建筑垃圾的;。
單位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行為之一的,處300o元以下罰款;有前款第三項行為的,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個人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行為之一的,處20o元以下罰款;有前款第三項行為的,處3000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一條建筑垃圾儲運消納場受納工業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的,由城市政府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二條施工單位未及時清運工程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建筑垃圾,造成環境污染的,由城市政府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施工單位將建筑垃圾交給個人或者未經核準從事建筑垃圾運輸的單位處置的,由城市政府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三條處置建筑垃圾的單位在運輸建筑垃圾過程中沿途丟棄、遺撒建筑垃圾的,由城市政府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四條涂改、倒賣、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城市建筑垃圾處置核準文件的,由城市政府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五條違反本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政府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對施工單位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對建設單位、運輸建筑垃圾的單位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一)未經核準擅自處置建筑垃圾的;。
(二)處置超出核準范圍的建筑垃圾的。
第二十六條任何單位和個人隨意傾倒、拋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由城市政府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并對單位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200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七條本規定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
建筑企業考勤的管理制度(專業13篇)篇十一
為加強工程發包管理,確保工程質量,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工程勘察、設計、施工依法實行招標發包,擇優選擇承包單位,公司可以對建筑面積500平方米或工程造價20萬元以內的工程直接發包。
二、建設工程的發包單位與承包單位應當依法訂立書面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三、承包單位不得轉包工程業務,可以獨立組織施工的單項工程不得肢解發包。
四、主體工程必須由承包單位自行施工,其它分項工程如需分包,必須經公司批準擇優選定具有相應資質的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分包合同與總包合同的約定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總包合同為準。
三、對不適宜招標項目的少量材料設備,要進行詳細地考察了解,選擇合適的產品。
四、對工程所需的材料、設備,應根據需要數量、規格、使用時間等作出采購計劃,周密布署,確保工期。
確定工程材料設備采購供貨方后,應簽定詳細的供貨合同,內容包括產地、品牌、等級、數量、價格、型號、供貨時間等,按照合同規定,保證及時供貨。
五、工程用材料設備設專人管理,材料、設備進場后及時辦理驗收、入庫手續。對不合格的材料、設備嚴禁辦理入庫手續,材料、設備領用辦理出入庫手續,辦理后及時把材料、設備出入庫手續送交財務部,保證帳物相符、帳帳相符。
六、供貨方應及時提供工程材料設備的證明和有關票據,以便結算入帳。
七、項目技術部及其駐工地代表嚴格對進場工程材料設備進行監督和檢查驗收,確保工程質量。
建筑企業考勤的管理制度(專業13篇)篇十二
1、請假2周以內由學校審批,2周以上報教育局審批。
2、病假不超過2周,2周以上送教育局審批,事假每學期不超過7天,婚假5天,(晚婚的20天,要到教育局辦理請假手續),喪假7天(指直系親屬死亡),產假90天,晚婚加15天,到教育局請假,護理假7---10天。
3、請假人必須到教務處領取學校專用請假條辦理請假手續。
4、有急事或疾病不能到校的應托人請假,來校后及時銷假并補辦請假手續。
1.堅守崗位,不得隨意離校,正常上班時間,無課時有事需離開,必須向學校打招呼,否則視為曠工。周五需乘早車者,必須經過學校批準后方可離開。
2.有事先請假再離開,拒絕口頭請假,否則按曠工對待。假滿不銷假、續假的按曠工對待,外出考試、開會、出差、學習等超過規定時間不請假的按曠工對待。
3.按時上下班,不遲到、早退,特殊情況需晚來、早走或中途離開,需口頭請假,否則按遲到、早退處理。
4.嚴格遵守上下課時間,上課鈴聲落必須進教室,中途不得隨意離開課堂,不得提前下課,教室內不準打電話、玩手機。不得私自調課、換課。
5.教師考勤情況按周匯報并公示。
1、上課遲到、課中隨意離開教室或提前下課,發現一次扣除5元。
2、無課時有事需離開不口頭請假的一次扣5元。
3、因特殊原因遲到者,需向學校領導說明情況,不提前說明的一次扣5元。
4、私自調課一節扣5元,缺會一次扣10元。
5、無故缺課一節扣10元,3次遲到或早退按曠課一節計算,上課遲到15分鐘或早退10分鐘按曠課對待。
6曠工一天扣30元。
7、事假超過7天的每天扣除15元。
8、所有考核均從績效工資或獎金中扣取。
1、教師考勤由教務處統一管理,每周匯總并公示,學期末統計。
1.目的。
為方便員工日??记?,保證公司正常工作運行,使員工的工資核算做到有法可依,實現科學高效的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使用釘釘考勤的所有員工。
3.管理職責。
3.1人力資源部:負責考勤的日常管理、考勤統計工作。
3.2各部門、車間:負責人負責宣導、管理本部門、車間人員的考勤工作。
4.軟件安裝。
4.1下載安裝好“釘釘"手機app或電腦客戶端軟件,按操作提示注冊申請賬號(請實名注冊),一個終端設備只能綁定一個賬號。
4.2注冊成功后-“加入團隊"-搜索團隊名稱“__x有限公司"-“申請加入";也可以通過輸入團隊號“____x"申請加入。
4.3目前釘釘軟件的功能主要有:人事管理、協同效率、財務管理、行政管理、市場營銷、客戶管理等,其中“人事管理"中的“考勤打卡"、“外出"、“出差"、“簽到"、“補卡申請"、“請假"、“審批"、“公告"等功能以及“協同效率"中的“釘盤"功能先行使用,其它模塊功能等條件成熟后逐步開放使用。
5.考勤時間。
5.3考勤打卡次數及時間:一日四次,打卡時間為上班到崗時間和下班離崗時間,中午兩次打卡時間點前后不能低于30分鐘。
6.釘釘app部分功能的使用。
6.1考勤打卡。
6.1.1使用范圍:凡員工正常上下班都須使用“考勤打卡"功能。
6.1.2使用方法:用手機點擊“釘釘"軟件-“工作"-“考勤打卡"-“打卡"(正常上班/下班打卡或外勤打卡)。
6.1.3查看方法:員工可隨時查看自己的各時期考勤記錄,用手機點擊“釘釘"軟件-“工作"-“考勤打卡"-“統計"-“我的考勤"。
6.1.4注意事項:
6.1.4.1離開常駐地點的打卡為外勤,需要有公務外出的審批或詳細說明外勤原因,如無正當理由視為異??记?。
6.1.4.2須按規定一天四次打卡,多打卡將導致系統顯示為早退。
6.2外出。
6.2.1適用范圍:凡員工因公外出都須使用“外出"功能。
6.2.2使用方法:用手機點擊“釘釘"軟件-“工作"-“外出"后,選擇“外出時間"、“結束時間"、“外出事由";添加“審批人"、“抄送人"(根據《釘釘考勤審批流程與權限表》參照附件)。
6.2.3彈性時間:公司給予員工每人每月累計2小時的私人外出時間(不超過2次),用于處理私人緊急事務。(須在外出事由中說明“因私外出")如果超出,累計每超出4小時扣半天工資,每超過8小時扣一天工資,以此類推。
6.2.4查看方法:員工可隨時查看自己的各時期外出記錄,用手機點擊“釘釘"軟件-“工作"-“外出"-“更多"-“查看記錄"。
6.3出差。
6.3.1適用范圍:凡員工因公出差都須使用“出差"功能。6.3.2使用方法:用手機點擊“釘釘"軟件-“工作"-“出差"后,填寫“出差事由",選擇“交通工具"、“出發城市"、“目的城市"、“開始時間"、“結束時間";添加“審批人"、“抄送人"(根據《釘釘考勤審批流程與權限表》參照附件)。
6.3.3查看方法:員工可隨時查看自己的'各時期出差記錄,用手機點擊“釘釘"軟件-“工作"-“出差"-“更多"-“查看記錄"。
6.4簽到。
6.4.1適用范圍“外出":凡員工因公/因私外出都須使用“簽到"功能。從公司出發簽到一次,到達目的地時簽到一次、離開目的地時簽到一次、返回公司簽到一次。
6.4.2適用范圍“出差":凡員工因公出差都須使用“簽到"功能。在始發地拍照簽到一次、每到達一處辦事目的地須簽到一次、返回駐地后簽到一次。
6.4.3使用方法:用手機點擊“釘釘"軟件-“工作"-“簽到"。在“拜訪對象"欄內填寫外出辦事地點或事項(要與申請的外出或出差中的事由相關)。在“簽到"內用相機拍攝該地點顯著標志的照片上傳(在該軟件內拍攝的照片將自帶日期姓名等水?。?。
6.4.4查看方法:員工可隨時查看自己的各時期簽到記錄,用手機點擊“釘釘"軟件-“工作"-“簽到"-“統計"-“我的“,可在地圖上選擇“范圍"和“日期"查看。
6.4.5部門負責人可隨時查看部門內員工的簽到情況,單位領導可隨時查看全體員工的簽到情況。用手機點擊“釘釘"軟件-“工作"-“簽到"-“統計",可在地圖上選擇“范圍"和“日期"查看。
6.5補卡申請。
6.5.1適用范圍:因個人疏忽、手機或網絡故障等原因未打卡或簽到。
6.5.2使用方法:用手機點擊“釘釘"軟件-“工作"-“補卡申請"-“去月歷補卡"-“提交申請"-“申請補卡",填報補卡日期、事由并說明。
6.5.3管理方法:
6.5.3.1補卡申請須在當日或三個工作日之內補卡,由于個人疏忽未打卡的填報,每月認可三次,其余的均按遲到、早退、曠工等實際情形處理。
6.5.3.2實際遲到未打卡的,一律不得正常補卡。
6.5.3.3補卡一律由本人親自在釘釘上操作“補卡申請"并由上級領導審批方可有效,未審批或退回者按無出勤處理。
6.6請假。
6.6.1適用范圍:員工因事假、病假、婚假、喪假、產假等原因請假。
6.6.2使用方法:用手機點擊“釘釘"軟件-“工作"-“請假",選擇“請假類型"、“開始時間"、“結束時間"、“請假事由",添加“審批人"、“抄送人"(根據《釘釘考勤審批流程與權限表》參照附件)。
6.6.3管理方法:
6.6.3.1請假以半日為最小單位,需提前申請,遇緊急事件或生病等臨時特殊事件,無法提前申請的,需電話告知直屬上級,并得到批準后方可請假,并在釘釘系統內補填請假單并提交,審批完成后生效,否則按曠工處理。
6.6.3.2各部門負責人在審批請假時,以不影響正常工作為原則,同一天內部門員工不得全部請假,特殊原因必須請假,需找到代替人員行使其崗位職責。
6.6.3.3關于續假,經上級主管領導同意后方可續假,且必須在釘釘上重新申請請假流程(也可在原有請假流程中進行修改日期后重新審批);未獲批準的續假,視同曠工;如因特殊原因未能及時續假者,員工本人應向直屬上級口頭申請或電話申請,并在事中或事后24小時內補辦釘釘請假審批手續,否則,視為曠工。
6.7審批。
6.7.1適用范圍:本人發起某項審批流程或領導審批相關事項時使用。
6.7.2使用方法:用手機點擊“釘釘"軟件-“工作"-“審批"。在“我審批的"、“我發起的"、“抄送我的"里面操作相關事項審批流程。
7.釘釘指紋考勤機的使用。
7.1適用范圍:員工因不會或不能使用釘釘app手機軟件的情況。
建筑企業考勤的管理制度(專業13篇)篇十三
第一條、為適應建筑業發展的要求,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以及相關法令、法規,保證建設工程施工質量,加強公司對施工質量管理,提高經濟效益和社會信譽,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貫徹落實“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方針,工程施工切實把工程質量擺在經濟工作的首位,以質量求生存,以信譽求發展。
第三條、貫徹建筑企業質量責任制,堅持“驗評分離、強化驗收、完善手段、過程控制”工程施工質量驗收原則,落實質量終身制。
第四條、工程質量檢查監督及管理部門應獨立履行質量檢查、監督、控制、職責。各級人員必須支持質檢部門和質檢人員依章行使職權。
(二)質量管理。
第一條、公司對所屬施工項目每月進行一次質量檢查、評比。并建立質量責任制考核獎罰制度,對照質量獎罰制度嚴格獎懲。
第二條、施工項目部必須配齊檢測工具,并建立臺帳,項目施工班組應做到對施工的內容全部進行實測實量,嚴格按內控指標檢查驗收。
第三條、做好圖紙會審和設計技術變更聯系工作,做好地基驗槽、隱蔽工程驗收及其它檢查、驗收,做好工程中間驗收及單位工程綜合質量驗收。其中,地基與基礎、主體分部和竣工工程質量驗收必須報公司核定。
第四條、公司要嚴格項目開工審批制度。工程合同簽訂后,項目部必須按公司管理規定辦理有關手續,填寫開工報告和開工安全生產條件審查表一式四份,送公司工程管理部門審查并簽署意見,再送相關部門審批,符合要求后方可正式開工。未經審批或審批不合格私自開工的,以違章施工論處。單位工程開工前項目部要進行技術交底,做好圖紙會審工作,編制好施工組織設計方案,明確施工順序、質量要求及相應的技術措施。
第五條、堅持“三級質量檢測制度”,對檢測結果及時作出記錄,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并做好質量統計分析,持續改進工程質量。
第六條、單位工程應掛牌施工,接受社會監督,施工現場應設置計量器具,并做好砼、砌筑砂漿的原材料過磅工作。進入施工現場的主要建筑材料應經施工員、質量員材料員檢驗驗收合格報監理認可后,方可使用。
第八條、對技術素質差、工程(產品)低劣的班組和有關人員,質量員有權采取必要處罰措施,對嚴重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采取制止、糾正、停工整改、罰款直至辭退。
第九條、建立質量例會制度,把工程質量問題進行交流,群策群力,搞好工程施工質量。
第十條、施工現場試塊、試件、材料的取樣、制作、養護、送檢必須按規定執行由專人負責,送檢人員必須經過培訓并持證上崗,遵守真實、有效的原則,不弄虛作假,試驗結果要及時報告項目技術負責人。
第十一條、做好細部處理工作及成品保護工作。單位工程進入裝飾階段后,施工技術部門應采取相應措施,制訂有關細部處理和成品保護工作的實施方案,并組織實施,有利于提高觀感質量和整個單位工程質量的綜合評定。
第十二條、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前應提前15天上報公司質量部門,進行質量內部預檢,對預檢中發現的質量弊病,項目部必須及時進行整改,并進行復驗。
第十三條,抓好全員質量意識教育,嚴格執行公司質量獎罰制度和質量內控指標,做好質量預控。
(三)技術交底。
第一條、施工組織設計審批后,項目經理在開工前召集項目全體施工管理人員召開施工組織設計交底會議,由項目技術負責人介紹工程特點、難點、主要施工方法、施工進度、施工平面布置、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和其它項目管理措施以及現場規章制度等。
第二條、技術交底應結合具體操作部位細致、全面地進行,同時以書面形式交底,要求字跡清楚、內容完整,并具有針對性。不同部位、不同工藝、不同工種、季節性施工均要分別予以交底,并要有交底人、被交底人,項目工程負責人簽字。
第三條、針對特殊工序要編制有針對性的作業指導書,每個工種,每道工序應進行各級技術交底。各工種班組長接受交底后,應組織工人進行認真討論,保證施工意圖正確無誤地得到貫徹。
(四)隱蔽工程的檢查驗收。
第一條、隱蔽工程應在施工班組自檢合格的基礎上,由項目部人員組織檢查驗收。檢查內容是否符合規范要求和設計文件要求;原材料規格、型號、數量、部位及實測合格率。對不符合規范要求,由施工班組限期整改,并通過復檢。
第二條、在項目部質量管理人員檢查合格的基礎上,通知業主和監理公司組織檢查,對不合格項由施工班組限期整改,并通過復檢。
第三條、隱蔽工程驗收記錄由施工員(技術員)填寫,參加驗收的責任人員簽字并加蓋公章,存入工程技術檔案。
(五)技術資料。
第二條、單位工程技術資料應做到及時、全面、真實、準確、有效。項目材料員應及時提供完整、有效的材料質保單。項目資料員應及時收集、整理、匯總有關資料。
第三條、工程的施工技術資料竣工后30日內交公司質量審查存檔,項目部做好技術資料檢查歸檔,合格后上交公司質量處。
(六)事故調查和處理。
第一條、發生工程質量事故,必須及時如實上報,不得隱瞞,并報公司有關部門及時處理解決。
第二條、發生一般質量事故,由公司組織人員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填寫《工程質量事故報告表》一式二份,公司、項目部各留存一份。
第三條、發生重大工程質量事故的,項目部要極及配合公司人員查明原因,提出處理意見,并報有關部門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