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是建筑施工項目中約定雙方權利義務、規范工程建設的重要法律文件。以下是一些成功案例中采用的施工合同樣例,供大家參考和學習。
高空施工安全合同(專業15篇)篇一
根據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武漢市城市管線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由建設單位統籌,以施工單位、各管線權屬單位及管線施工單位為主體共同推進管線建設,統一簽署管線安全保護協議。各管線建設相關單位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在工程施工前,建設單位必須查詢和探測施工區域的既有管線情況,并根據查明的情況形成既有管線情況一覽表,各參建單位共享。既有管線的產權單位以及相關勘測單位對查詢和現場探測工作必須給予支持和配合,不提供或不配合現場探測工作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二、在工程開工前,參建各方應制定管線保護措施方案,簽定管線安全保護協議,明確各方的管線保護責任領導和現場責任人,編制處理突發事故應急預案。
三、在開挖施工前,項目規劃紅線范圍內既有管線權屬單位的管線保護責任人必須及時到現場進行管線技術交底并簽字確認。
四、建設單位統籌、監督其所委托的施工和監理單位嚴格執行管線保護方案和保護協議;管線權屬單位必須安排現場責任人進行現場指導和監護。管線權屬單位未派人進行現場指導和監護導致施工損壞管線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協議內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項目規劃紅線范圍內已探明存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既有管線,為確?,F狀管線運行安全,保障工程建設順利進行,特制定以下管線安全保護協議:
一、各方職責。
(一)前期準備。
1、管線施工單位在開工前應提前通知建設單位,向其取得各類既有管線的圖紙等相關資料,建設單位在合理時間內配合完成資料提供,并委派專人進行現場既有管線情況交底。
2、管線施工單位必須在既有管線權屬單位的指導下制定管線安全保護措施方案和突發事故應急處置預案,并交道路建設單位備案。
(二)施工過程。
1、在施工中,各單位必須嚴格執行管線安全保護方案及本保護協議。
2、在施工前,各施工單位必須結合既有管線資料及交底內容進行人工探挖,確切掌握地下管線的實際走向和埋設深度。當管線實際情況與資料內容不符時,暫停施工并立即向既有管線權屬單位和建設單位反映。相應單位在接到通知后應及時安排現場責任人到場指導,管線施工單位需在現場責任人的監護、指導下繼續施工。
3、在遇到既有管線較復雜、施工難度較大的情況下,管線施工單位應及時通知既有管線權屬單位和建設單位,請其安排現場責任人進行現場指導和監護,相應單位要給予配合支持。
4、既有管線監護人員須積極配合支持施工單位,負責指導其在既有管道附近開挖探管及施工的監護工作,同時在既有管道設置警示標志,并進行監護。對連續施工需要跟蹤監護項目,須派人24小時做好監護工作。
5、施工單位在施工時需設置警示標志,積極配合既有管線權屬單位監護人員工作,嚴格按其指導施工,如有危及既有管道安全的行為,既有管線權屬單位有權責令其停止施工,施工單位不得強行施工。
(三)事故處理。
施工單位在施工中發生管線損壞事故時,應及時通知相應管線權屬單位進行搶修并做好原始記錄,嚴禁晚報、瞞報。管線權屬單位在接到通知后應無條件做好事故搶險和處理工作。在事故處理完成后,各方應依據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武漢市城市管線管理辦法》《武漢市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辦法》以及本安全保護協議的規定做好責任認定,所造成的負面影響和經濟損失由責任單位與建設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二、專項補充內容。
本協議參建各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于施工工程驗收合格之日止。
各方確認的管線圖作為本協議附件附后。
三、安全責任人。
本協議參建各方安全責任領導及現場安全責任人如下:
單位名稱。
安全責任。
領導聯系電話現場安全。
責任人聯系電話。
四、簽章確認。
建設單位(蓋章)。
代表人:
日期:年月日
施工單位(蓋章)。
代表人:
日期:年月日
管線施工單位(蓋章)。
代表人:
日期:年月日
管線權屬單位(蓋章)。
代表人:
日期:年月日
高空施工安全合同(專業15篇)篇二
甲方、乙方為保證文明施工,消防治安安全管理及高空作業安全管理,根據有關規定簽訂安全協議,雙方應共同遵守。
一、甲方責任:_________________。
1、根據消防治安安全管理規定及高空作業安全管理規定有權對乙方的施工進行監督,要求乙方按施工方案進行施工。若乙方未按施工方案進行施工,或違反相關安全規定、違章施工,有權停止乙方施工。
2、不承擔施工中的任何費用和一切相關責任。
二、乙方責任。
1、應將施工方案叫甲方備案,并向甲方提供施工人員名單及各相關工種的從業資格證件等。
2、應明確施工現場安全負責人一名,負責對施工人員安全教育及施工培訓,確保施工現場安全,做好文明施工、消防治安安全管理及高空作業安全管理的監督檢查和協調工作。
3、確保所有材料均符合國家相關檢測標準。
4、不得雇傭精神精神病患者、呆傻人員、勞改、勞教、少管人員及緩刑、假釋、監外執行、取保候審、保外就醫、刑事拘留等人員進行施工。
5、確保在施工中杜絕赤膊光腳等不文明現象,施工人員要做好個人衛生。
6、施工過程中的施工人員安全責任均由乙方負責。
7、在施工范圍內如對第三方(人、物)造成傷害,其后果由乙方負責,并承擔全部責任;如對甲方原有設備及成品等物品造成損壞的.,由乙方負責對損毀物品進行賠償。
8、乙方在施工時不得隨意動用明火作業或私自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如因施工需要,需動用明火作業,乙方應事先掙得甲方同意,并提出書面申請批準后,方可使用。并由乙方派專人負責現場施工安全,保證安全無事故。如乙方私用明火、私存放易燃易爆等物品,產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負責。
9、乙方在施工中,不得隨意擴大施工占地面積,嚴禁堵塞交通及樓宇安全疏散通道,各種施工材料,設備不得亂堆亂發。對施工中遺留的各種廢料及物品,應做到當天施工當天清理,保證施工現場的清潔衛生。
10、乙方在施工中要確保用電安全,嚴防發生觸電事故,杜絕一切不安全隱患,定期對現場進行安全檢查,不得隨意拉、接臨時電源線、裸線或直接插在電源插座上,如因乙方用電不慎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負責。
11、乙方在施工過程中不得隨意拆改移動消防專用設施設備。
12、乙方如因管理不善等原因,導致施工現場混亂、發生事故等產生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并負責賠償。事情嚴重的,甲方和乙方有權令其停工整頓,并協助司法部門追究有關人員的刑事責任。
13、乙方在施工中人員凡在離地面兩米以上進行的作業,都屬于高空作業。所有高空作業者,不論什么工種,進行作業的時間、地點,也不論專業或臨時,均應執行高空作業安全管理規定。
14、從事高空作業的施工人員,必須進行身體檢查。凡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癲癇病、恐高癥及其他不適應高空作業的人員,一律不準從事高空作業的施工。
(1)閃電、打雷、暴雨;
(2)六級以上大風;
(3)鋼管上雨水未干;
(4)可能發生危險的其他情況。
當上述情況過后,必須經安全員和有關技術人員檢查各種作業設備,確認無問題后,才能恢復施工。
16、高空作業現場,應劃出危險禁區,設置明顯標志,嚴禁無關人員進入。
17、凡經常高空作業的施工人員,應配備工具袋,高空作業使用的小型工具,均應裝入工具袋內,不準在鋼管上或腳手架亂放工具。
18、登高作業前,應仔細檢查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帶、梯子、跳板、腳手架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應立即改進或停止登高作業。
19、所有高空作業人員,不準穿硬底鞋,一律使用安全帶。安全帶應高掛低用,即將安全帶繩端掛鉤掛在高處,施工人員在較低處進行作業。
20、電焊工在兩米以上高空進行焊接時,必須找適當位置掛好安全帶。確實無處掛安全帶,又無其他方法解決安全帶時,則應做好其他防護措施,確保安全操作。
21、進行高空焊接必須先將下方的易燃、易爆物品轉移至安全地帶,還要采取相應措施,確保割下的金屬或火花不至傷人或引起火災事故。
22、電焊工所用焊條,應裝在焊條桶內,隨用隨取。用剩的焊條頭,應裝在鐵盒內或找適當的地方放好,待工作完畢后一同帶下。
23、高空作業人員不準從高空往地面拋擲物件,也不準從地面上往高空拋物件,應使用繩索、吊籃、高架車或吊車等傳遞物件。特殊情況下,如果必須從高空往地面拋擲物件時,地面應有人看管,以確保不傷害他人和損壞設備。
24、站在跳板上工作時,不應站在跳板的端頭。同一跳板上站立作業人員不能超過兩人。
25、應盡量避免上、下同時進行作業。如無法避免時,上下層之間必須設專用防護棚或其他隔離措施,上層不準堆放工具和物件。否則,應保證工人不在同一垂直線的下方進行施工。
26、高空作業區的沿口、洞孔處,應設置護欄和標志,以防止失足踏空。
27、高空作業區的下方地面,嚴禁堆放腳手架、跳板或其他雜物,地面人員應禁止在高空作業區的正下方停留或通行。
28、高空進行清洗工作時,應采取相應防范措施,防止工具、器具跌落,確保清洗液和污物不對下面建筑物、道路造成污染或損壞。
29、嚴禁在高空作業時嬉戲打鬧,嚴禁在高空作業區睡覺。
三、本協議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四、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時自行終止。
甲方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高空施工安全合同(專業15篇)篇三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電網和設備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工程項目:
第三條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并應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2、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開始施工前報甲方備案。
3、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并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
4、甲方指派同志負責與乙方聯系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
5、甲方負責簽發工作票,對工作票所填寫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負責,并履行工作票許可手續。
6、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的抽考。
7、乙方在施工中發生的甲方電網、設備事故,甲方有責任負責調查、統計上報。乙方在施工中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權督促乙方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要求派人保護現場;并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調查書面結論及處理意見。
8、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9、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廠內火災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現場臟、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條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為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設備典型消防規程》等有關電力生產規程和甲方關于工作票制度及其他安全生產規定、制度。
3、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于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間,乙方應設有專職安監人員,(少于30人者設兼職)。乙方指派作為安全工作聯系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并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布置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并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乙方對因使用工器具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設備損壞負責。
7、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將參加安全教育人員名單(包括臨時增補或調換人員)與考試成績報給甲方備案。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開工前,乙方應到甲方辦理臨時出入證并佩戴出入證進入施工現場,出入證嚴禁轉借他人。
8、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開工,就表示乙方已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處于安全狀態。
9、乙方應在施工范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示。
10、乙方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系,不得私拉亂接。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11、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
13、乙方施工過程中發生人生傷亡、電網和設備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并積極配合調查。
乙方應執行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和《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對人員在施工中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還必須立即用電話、電傳或電報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門、公安部門、工會報告,按規定組織調查處理,并由乙方統計上報;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時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還應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公安部門,并要求派人保護現場。
乙方應將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及乙方事故處理意見提交甲方備案。
第五條甲乙雙方聯系方式及響應時間:甲乙雙方應以工作聯系單、傳真、電傳等書面形式送達對方。雙方在接到對方的書面聯系時,應于4小時內予以響應。
甲方預留工程款的10%作為乙方的安全保證金。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未發生人身重傷、電網和設備及以上事故,于工程竣工驗收后將該保證金全額退還;若施工過程中發生下列有乙方責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應數額的安全保證金:
(1)發生人身死亡事故、電網和設備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證金;
(2)發生人身重傷事故、電網和設備事故,扣除50%安全保證金;
(3)乙方人員發生違章行為的經濟處罰,按處罰規定從安全保證金內扣除。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并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合同履行中,發現乙方提供的有關資質材料無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3、發現乙方現場作業人員有違章行為的,比照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獎懲規定對甲方職工相類似的違章行為應扣款數額,承擔相應的違約金。
4、乙方未設置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人員安全工作規程抽考不合格,乙方應承擔5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特種人員無證上崗乙方應承擔10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
6、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7、乙方人員無故到其他生產區域或擅自動用甲方的設施設備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擔違約責任。
8、乙方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不及時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擔違約責任。
9、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電網和設備事故有隱瞞行為的,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過錯方應承擔3000元至10000元/次的違約責任。
第八條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無。
第九條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調解解決;若經協商、調解不能解決爭議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法律效力獨立于主合同。
第十一條本協議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十二條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蓋章后生效。第十三條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第十四條本協議簽訂地點在甲方住所地。
第十五條以下七項為本協議附件:
1、承包工程要求的乙方相關資質證明材料;
2、乙方項目經理、管理人員、技術人員相關證明材料及施工人員名單;
3、乙方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資格證書;
4、乙方施工人員安全技術和安全工作規程考試成績表;
5、乙方施工安全技術組織措施;
6、乙方大型獨立項目的施工組織設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簽訂時間:年月日。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電網和設備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工程項目:
第三條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并應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2、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開始施工前報甲方備案。
3、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并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
4、甲方指派同志負責與乙方聯系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
5、甲方負責簽發工作票,對工作票所填寫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負責,并履行工作票許可手續。
6、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的抽考。
7、乙方在施工中發生的甲方電網、設備事故,甲方有責任負責調查、統計上報。乙方在施工中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權督促乙方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要求派人保護現場;并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調查書面結論及處理意見。
8、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9、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廠內火災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現場臟、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條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為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設備典型消防規程》等有關電力生產規程和甲方關于工作票制度及其他安全生產規定、制度。
3、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于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間,乙方應設有專職安監人員,(少于30人者設兼職)。乙方指派作為安全工作聯系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并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布置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并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乙方對因使用工器具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設備損壞負責。
7、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將參加安全教育人員名單(包括臨時增補或調換人員)與考試成績報給甲方備案。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開工前,乙方應到甲方辦理臨時出入證并佩戴出入證進入施工現場,出入證嚴禁轉借他人。
8、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開工,就表示乙方已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處于安全狀態。
9、乙方應在施工范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示。
10、乙方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系,不得私拉亂接。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11、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
13、乙方施工過程中發生人生傷亡、電網和設備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并積極配合調查。
乙方應執行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和《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對人員在施工中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還必須立即用電話、電傳或電報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門、公安部門、工會報告,按規定組織調查處理,并由乙方統計上報;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時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還應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公安部門,并要求派人保護現場。
乙方應將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及乙方事故處理意見提交甲方備案。
第五條甲乙雙方聯系方式及響應時間:甲乙雙方應以工作聯系單、傳真、電傳等書面形式送達對方。雙方在接到對方的書面聯系時,應于4小時內予以響應。
甲方預留工程款的10%作為乙方的安全保證金。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未發生人身重傷、電網和設備及以上事故,于工程竣工驗收后將該保證金全額退還;若施工過程中發生下列有乙方責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應數額的安全保證金:
(1)發生人身死亡事故、電網和設備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證金;
(2)發生人身重傷事故、電網和設備事故,扣除50%安全保證金;
(3)乙方人員發生違章行為的經濟處罰,按處罰規定從安全保證金內扣除。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并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合同履行中,發現乙方提供的有關資質材料無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3、發現乙方現場作業人員有違章行為的,比照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獎懲規定對甲方職工相類似的違章行為應扣款數額,承擔相應的違約金。
4、乙方未設置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人員安全工作規程抽考不合格,乙方應承擔5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特種人員無證上崗乙方應承擔10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
6、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7、乙方人員無故到其他生產區域或擅自動用甲方的設施設備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擔違約責任。
8、乙方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不及時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擔違約責任。
9、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電網和設備事故有隱瞞行為的,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過錯方應承擔3000元至10000元/次的違約責任。
第八條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無。
第九條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調解解決;若經協商、調解不能解決爭議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法律效力獨立于主合同。
第十一條本協議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十二條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蓋章后生效。
第十三條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第十四條本協議簽訂地點在甲方住所地。
第十五條以下七項為本協議附件:
1、承包工程要求的乙方相關資質證明材料;
2、乙方項目經理、管理人員、技術人員相關證明材料及施工人員名單;
3、乙方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資格證書;
4、乙方施工人員安全技術和安全工作規程考試成績表;
5、乙方施工安全技術組織措施;
6、乙方大型獨立項目的施工組織設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簽訂時間:年月日。
甲方:_________(已建單位)。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后建單位)。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電信建設管理辦法》規定、《本地電話網用戶線路工程設計規范》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同路由隔距不夠的情況下,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甲乙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遵守有關通信建設安全的法律、法規,建立安全建設責任制度,完善安全建設條件,確保線路建設過程中的安全施工。
第二條根據業務發展需求乙方需進行如下施工:
1、施工地址:_________。
2、與甲方線路的距離:_________。
3、施工長度:_________。
第三條在以上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采取如下安全措施來保證甲方線路的安全。
2、架空電纜、光纜凡是與電力線交越的,其安全交越距離要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同時必須加裝安全保護設施。
第四條責任劃分。
甲乙雙方線路在同路由或交越的情況下,發生下述情況由責任方承擔責任。
2、新建方桿路與原有桿路隔距不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若發生倒桿等現象,造成已建桿路損壞電路中斷的,新建方負責賠償損失;若原有桿路發生倒桿等現象,造成新建桿路損壞的,雙方各自承擔損失費用。
第五條雙方義務。
甲乙雙方在發現對方的線路發生問題時具有告知對方的義務。
第六條雙方權利。
甲乙雙方對由于對方的責任造成的損失均有要求賠償的權利。
第七條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導致甲乙雙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協議項下有關義務時,雙方相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于不可抗力發生后5個工作日內將不可抗力情況告知對方,并提供有關部門的證明。在不可抗力影響消除后的合理時間內,一方或雙方應當繼續履行協議。
第八條法律適用和爭議解決。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機關法律、法規。雙方因本協議的履行而發生的爭議,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將爭議提交_________省通信管理局進行協調,_________省局要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做出行政決定,涉及技術性的問題,要邀請相關專家論證,并做出仲裁。以上決定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除爭議事項外,雙方將繼續執行本協議未涉爭議及仲裁的其它部分。
第九條附則。
1、如果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在任何時候變成不合法、無效或不可強制執行而不從根本上影響本協議的效力時,本協議的其它條款不受影響。
2、未經甲乙雙方書面確認,任何一方不得自行變更或修改本協議。
3、本協議一式4份,甲乙雙方各執2份。本協議附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的通知都必須按照本協議中的地址,以書面信函形式或甲乙雙方確認的傳真或類似的通訊方式進行。如使用傳真或類似的通訊方式,通知日期即為通訊發出日期,如使用特快專遞,通知日期即為郵件寄出日期并以郵戳為準。
5、本協議于甲乙雙方簽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高空施工安全合同(專業15篇)篇四
甲方單位名稱(發包方):乙方單位名稱(承包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各自承擔的安全責任,維護雙方的共同利益,確保工程施工中人身、設備的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筑法》、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家電監會《電力生產事故調查暫行規定》、《電力建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以及中國大唐集團公司、大唐國際發電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規定》、《發承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經雙方協商,甲乙雙方自愿簽訂本協議。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作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執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鐵路專用線工程。
2.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
二、協議期限。
本協議與工程施工合同同步有效,工程結束,協議自行終止。
三、總則。
1.雙方共同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認真執行國家、行業、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在發包方的統一領導下,組成工程建設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體系和保證體系,制定以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為核心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度,明確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并按照職責分工抓好落實。
3.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堅持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考核“五同時”原則,杜絕“三違”行為,防止事故發生。
4.抓好安全教育,嚴肅勞動紀律,規范安全行為,凈化作業環境,禁止野蠻施工。
5.工程建設期間,承包人指派專方負責本工程項目的有關安全施工的監督、管理工作,發包方指派專人檢查施工現場執行安全生產法規、標準以及規程、制度執行情況。
6.本協議雙方主要負責人是該方的安全第一責任人,對該方安全管理負全責。
7.雙方在合同期內,必須切實履行各自應承擔的安全職責,確保工程安全、順利完成。
8.發生事故立即采取措施保護現場,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并應分別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和地方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有關部門,組織事故調查,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查清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提出整改措施和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四、發包方安全責任。
1.對承包方的各項安全相關資質進行審查,確認其符合且具備下列條件:
1.1持有有關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和資質證書;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授權委托書;有施工簡歷和近3年的安全施工記錄。
1.2相關負責人、技術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配置及持證符合安全生產要求。
1.3配備的工器具、安全防護設施、安全用具及勞動防護用品等均符合國家相關標準,滿足安全生產需要。
1.4人員超過300人的設有專職安全管理機構,超過50人的專職安全員的數量達到相關要求,50人以下的設有專職安全員。安全管理機構、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學歷和經歷符合相關要求,持有資質證書。
1.5人員名單、年齡、身份證、健康證明。
2.開工前發包方、監理工程師對承包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并應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3.發包方要求承包方在開始施工前制定施工安全措施,經監理工程師審核,報發包方批準。
4.發包方有權隨時進行檢查,并督促承包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承包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并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
5.發包方指派同志負責與承包方聯系安全施工方面的工作,聯系電話。
6.發包方不得要求承包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發包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五、承包方安全責任。
承包方作為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事故承擔安全責任。承包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承包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承包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有關鐵路安全規程、規定、制度。
3.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于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用工的合法性。承包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間,承包方應設有專職安全監督人員。承包方指派作為安全工作聯系人,聯系電話。
5.承包方施工前,結合本工程項目實際,必須編制“三措一案”(組織措施、安全措施、技術措施及應急救援預案),交發包方審核,對“三措一案”不合格的,不允許開工作業。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并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施工。
6.承包方用于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并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承包方對因使用工器具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設備損壞負責。
7.開工前,承包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考試合格方可上崗;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資格證書。
8.承包方應組織人員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器具進行認真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對檢查中發現的隱患應立即組織整改,對危及人身和重要設備安全的隱患,要停工整改,經檢查確認隱患確已消除后方可準許繼續施工。
9.承包方應在施工范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志,對于時間較長的集中性施工項目要做封閉處理,施工人員應在施工區域內活動,不得隨意進入非施工區域,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不得擅自拆除、更改防護設施及標識。
10.承包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11.承包方必須接受發包方的監督、檢查,對發包方、監理單位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
12.承包方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和設備事故等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發包方,并積極配合調查。
13.承包方對工程施工中發生的人身、交通、火災、環境污染等安全事故,由承包方負全責。
14.承包方對工程施工中發生的設備(含造成向莆線既有結構損壞等)事故,由承包方負全責。
15.承包方因施工原因影響向莆線聯調聯試等問題,由承包方承擔所有責任。
16.承包方施工中造成第三方發生安全事故或出現損失,由承包方承擔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
六、雙方聯系方式及響應時間。
雙方應以工作聯系單、傳真、電傳等書面形式送達對方。雙方在接到對方的書面聯系時,應于4小時內予以響應。
項目開工前,發包方在與承包單位簽訂承包合同時,明確預留工程款的1.5%作為施工安全保證金。施工過程中發生有承包方責任的安全事故或違章違規行為,從安全保證金中扣除。
八、考核管理。
2.發生一般人身死亡事故,每死亡一人處罰100萬元;。
3.發生人身重傷事故,每重傷一人次處罰50萬元;。
4.發生重大設備事故,每臺次處罰20萬元;。
5.發生較大設備事故,每臺次處罰8萬元;。
6.發生重大火災事故,每次處罰10萬元;。
7.發生較大火災事故,每次處罰5萬元;。
8.發生承包方負主要責任的重大交通事故,每次處罰10萬元;。
9.發生承包方負主要責任的較大交通事故,每次處罰5萬元;。
10.發生一般事故,每次處罰1~5萬元;。
11.對承包人在施工中習慣性違章、嚴重違章的人員和單位,監理單位或發包方有權處罰50元至1000元。
12.由于發包方或承包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并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13.合同履行中,發現承包方提供的有關資質材料無效,發包方有權解除合同,并由承包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14.承包方未設置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15.特種人員無證上崗,處罰承包方800元/人次。
16.承包方對發包人、監理工程師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不及時整改的,每逾期一天,處罰承包方按20__元/天。
17.作業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和設備事故有隱瞞行為的,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過錯方應處罰10萬元/次。
18.承包方在作業中,如果違反了安全文明施工有關規定,無須承包方簽字同意,發包方按發包方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相關標準進行處罰,承包方在2日內將罰款交到發包方,超時未交按2倍罰款金額在保留金內扣除,對超出保留金部分從工程進度款中扣除。承包方對安全文明考核不得有推諉、搪塞、講情、討價等現象,如發生上訴現象按照罰款金額5倍處罰。
19.本標段所有工程竣工后實現安全目標,未發生事故及施工不文明行為,發包方根據實際情況對承包方進行適當獎勵。
九、本協議是工程承包合同的附件,經承、發包雙方簽章后與合同文本同期生效。本協議一式四份,承、發包雙方各執二份。
十、其他事項。
承、發包雙方約定的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發包方(蓋章):承包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安監負責人:安監負責人: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簽訂日期:年月日簽訂日期:年月日
高空施工安全合同(專業15篇)篇五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電力和設備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工程項目:儲罐鋼結構涂漆工程。
二、施工地址:
1、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并應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2、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開始施工前報甲方備案。
3、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并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
4、甲方指派人員負責與乙方聯系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
5、乙方在甲方生產區內作業時由甲方負責簽發作業票證,甲方對作業票所填寫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負責,并履行作業票證許可手續。
6、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的抽考。
7、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
8、發生以下情況必須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廠內火災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現場臟、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四、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為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真實、合法、有效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
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化工企業廠區作業安全規程》和《鄯善分公司登高作業規定》等其他安全生產規定、制度。
3、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于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間,乙方應設有專職安監人員負責現場的安全管理工作。
5、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并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布置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并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乙方對因使用工器具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設備損壞負責。
7、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將參加安全教育人員名單(包括臨時增補或調換人員)與考試成績報給甲方備案。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開工前,乙方應到甲方辦理臨時出入證并佩戴出入證進入施工現場,出入證嚴禁轉借他人。
8、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開工,就表示乙方已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處于安全狀態。
9、乙方應在施工范圍裝建隔離墻或隔離網與甲方生產區隔離開,并設置警告標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
10、乙方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系,不得私拉亂接。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11、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
13、乙方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電力和設備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并積極配合調查。
甲方工程竣工驗收款中的20%作為乙方的安全保證金。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未發生人身重傷、電力和設備損失等事故,于工程竣工驗收后將該保證金全額退還;若施工過程中發生下列有乙方責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應數額的安全保證金:
(1)發生人身死亡事故、電力和設備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證金;。
(2)發生人身重傷事故、電力和設備事故,扣除50%安全保證金;。
(3)乙方人員發生違章行為的經濟處罰,按處罰規定從安全保證金內扣除。
七、違約責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并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合同履行中,發現乙方提供的有關資質材料無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3、發現乙方現場作業人員有違章行為的,比照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獎懲規定對乙方違章行為進行處罰。
4、乙方未設置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人員無證上崗的,乙方應承擔10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
6、乙方人員無故到其他生產區域或擅自動用甲方的設施設備等,乙方按100元至20__元/人次承擔違約責任。
7、乙方對甲方安全監管部門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不及時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擔違約責任。
8、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電力和設備事故有隱瞞行為的,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過錯方應承擔3000元至10000元/次的違約責任。
八、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調解解決;若經協商、調解不能解決爭議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合同生效: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十、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同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協議有效期限:自20__年6月4日起至工程竣工驗收之日止。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簽字:簽字:
簽訂時間:
高空施工安全合同(專業15篇)篇六
甲方: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建筑法》的原則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承包范圍:
4、開工時間:
5、竣工時間:
6、質量等級:合格。
7、合同價款:
第二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負責向乙方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款。
2、負責施工現場的協調工作。
3、負責委派現場代表隨時進行全部工程質量監督工作,負責全面驗收。
4、負責繳納一切稅費。
第三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負責承包范圍的整個施工過程中的安全,質量和技術管理工作,確保工程質量。
2、負責根據甲方要求采購工程所需材料,不能使用低劣偽假商品。
第四條合同價款調整。
調整的條件:因甲方要求至使工程量增加或減少,由甲方認可后進行調整列入工程總決算。
第五條工程款支付。
工程款支付金額和時間,合同簽訂后3個工作日內開工,預付工程款元,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無質量問題一次性付清。
第六條保修。
按建設工程管理第六章建設工程質量保修第三十九條之保修制度執行。
第七條其它約定(補充條款)。
高空施工安全合同(專業15篇)篇七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明確甲乙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和義務,促使雙方互相創造條件,做好配合協作,按時保質保量完成本項工程建設任務,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和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經雙方充分協商,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項目。
工程名稱:
工程概況:建筑面積約為平方米(結算面積以實際面積為準)。采用輕鋼結構,主要用材要求如下:
1)結構鋼柱、鋼梁采用材質、次構件材質采用。
2)屋面板選用型彩鋼板,顏色。
3)墻面板選用型彩鋼板,顏色。
4)屋面檁條、墻面檁條均為。
5)天溝為鍍鋅鋼板天溝,
三、承包內容:
1.乙方負責鋼柱、鋼梁、吊車梁、支撐、拉桿、檁托、檁條、屋面板、墻面板及配套附件的采購、制作、運輸、安裝等施工任務(設計如有變更,變更增加部份甲方應先補齊增加部分的金額)。
2.甲方負責基礎、地面、水溝等土建工程。
四、工程造價:
1.以承包界定工程量為工程總包,實際施工時按實際場地大小調整廠房,長度、跨度不變,工程總價約為元整元整),每平方米造價為(不含稅)。
2.本合同所承包工程的有效工期定為1、制作期限為合同生效后日歷天2、安裝期限為,工期計算時間以甲方基礎完工通知乙方進場的時間為準。在履約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得順延工期,雙方應及時進行協商,并通過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一、不可抗力:是指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甲乙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水災以及六級以上的臺風、大雨、暴雨、地震等則工期順延。
二、甲方提出變更計劃或變更施工圖所影響的工期則工期順延。
三、甲方不能按合同規定及時支付工程進度款而影響施工進度則工期順延。
四、因甲方圖紙中產生矛盾乙方無法按圖施工必須做出變更則工期順延。。
第三條:甲方責任。
一、施工安裝鋼結構件進場前一星期內完成“三通一平”(包括進場運輸道路、接通水源、電源和辦理報建,臨時場地,占用道路、排水等的批準手續)。乙方用水電及接線由乙方負責,水電費用由甲方負責;運輸道路(指吊裝工作范圍內)能行走平板車及16噸汽車吊。
二、任命甲方駐工地代表必須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力,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三、負責工程撥款與其它有關部門的協調工作;。
四、負責監督施工質量及工程進度;。
第四條:乙方責任。
一、負責完成所承包的工程量,保證工程質量及生產進度。
二、負責施工現場乙方人員的安全保險工作;負責施工現場乙方的材料、設備等;甲方配合保安工作。
三、嚴格按國家現行有關標準《鋼結構工程施工及驗收gb50205—95》進行施工,并做好自檢自查工作。
四、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與說明以及施工技術規范和操作規程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按期完成工程進度。
第五條:付款方式。
鋼結構工程進度款按工程進度分期付款,付款方式如下:
一、合同簽定3天內,支付預付款30%元整(大寫:元整);。
二、剛架進場再付進度款30%元整(大寫:元整);。
四、工程在竣工之日起免費質保一年。
五、合同簽訂地點:長沙。
注:合同生效時間為預付款到賬當日。
第六條:工程質量及工程分部隱蔽驗收。
一、乙方單位必須堅持按施工詳圖及說明和操作規程精心施工,工程質量必須符合設計圖紙要求,達到施工圖說明和國家頒發的現行施工驗收規范的驗收標準。對暫未有檢驗標準的分部、分項工程可由甲、乙雙方和設計方共同商定。
二、工程如出現安全事故,甲方有權監督,若所發生的安全事故確實是乙方責任,由乙方承擔全部主要責任。
三、工程質量等級。工程質量應達到合格條件,爭創優良工程。
四、工程施工中,甲方就有關工程質量提出的合理問題,乙方須先行解決,方可繼續施工。
第七條:竣工驗收。
一、乙方認為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后,乙方在三日內通知甲方,甲方代表應在三天內組織驗收,并在三天內提出驗收意見,如有修改,乙方按修改意見免費修改;如修改意見是屬于甲方另外要求更改的,所產生的費用則由甲方負責。
二、甲方收到乙方竣工驗收通知5天內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后3天內不能提出驗收意見,則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批準,即可辦理竣工結算手續。
三、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擅自動用或提前使用,則視為甲方承認工程驗收合格。
四、乙方在合同確定的工程現場之生產、生活臨時設施,應在竣工驗收后7天內全部撤離,做到工完場清。
第八條:工程保修。
自工程驗收之日起壹年內,如發生施工質量的問題,由乙方免費保修。如屬使用不當或其它甲方原因而發生的問題,可由乙方維修,但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不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款,從超過3天次日起,對乙方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均有甲方負責。
二、甲方逾期組織驗收交工工程(包括單項工程),乙方逾期提交竣工結算的,以逾期3天次日起,每逾期一天按工程總造價(單項工程按單項工程造價)的百分之三向對方償付違約金。
三、一方逾期結算,從逾期3天次日起,比照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工程總造價的1%乘以逾期的天數向對方償付逾期違約金。
四、如乙方所有構件加工完畢可以進場安裝,甲方必須通知乙方構件進場安裝,若甲方因為土地使用權問題、資金問題等不能如期進行構件進場安裝,超過一年則視為甲方自動放棄本工程的所有構件及預付款,乙方有權自行處理。
五、工程停工或緩建。承發包雙方應即時協商,有關承包方現場材料的保管或交付應在平等互利的前提下簽訂書面協議,由過錯方賠償對方相應的損失。
六、合同簽訂后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嚴禁違約,若違約由違約方支付工程總價的5%作為違約金。
第十條:其它。
一、乙方應建立防火和施工安全防護設施,遵守和執行防火、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規定,否則因而造成的損失或被有關部門處罰均由乙方負責。
二、甲、乙雙方因合同發生爭議,可向甲、乙雙方合同簽訂地點人民法院起訴。
三、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到工程交工驗收和結清工程款之日止,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后有關保修條款終止。
第十一條:附則。
一、本合同條款如對特別情況尚有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有關規定議定附則條款,作為本合同之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對于增加附件協議,以時間為后者有效。
二、本合同訂立之前所有公函、協約,在簽訂本合同后,可作本合同之附件,與本合同有抵觸之處,則以本合同為準。本合同正本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每份合同附甲、乙雙方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三、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高空施工安全合同(專業15篇)篇八
高空作業安全協議高空作業安全協議書為了搞好高空作業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人身安全,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在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相關規定的基礎上,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簽訂此協議。
一、甲方的責任: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在乙方進入作業現場前,對乙方人員進行安全告知,為乙方提供《安全操作規程》,對乙方人員進行安全培訓,告知乙方人員安全方面的處罰制度。
2、甲方在乙方進行高空作業時,有權對乙方進行監督、檢查、指導,對于檢查當中發現的問題,甲方將依據公司相關的處罰制度進行處罰。
3、作業過程中出現人員傷亡情況,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做好事故的處理工作,防止事故的擴大化,協助相關部門做好事故的調查取證工作,但期間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承擔任何責任。
二、乙方的職責。
1、本次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設立專職安全員,負責作業人員的安全防護告知,安全操作規程培訓。
2、乙方在作業過程中,應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對于作業時發現的安全隱患,及時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3、乙方在作業過程中,出現的安全事故,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若對公司造成損失,乙方賠償損失。
4、乙方在作業過程中,禁止酗酒,疲勞作業,違規作業,甲方將不定時進行抽查,在抽查過程中若發現違規行為,甲方將依據公司相關規定對乙方進行處罰。
5、根據“一崗雙責”的規定:_________________乙方的項目負責人,也是安全負責人,負責施工人員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對乙方作業人員的安全負責。
6、在作業開始前,乙方項目負責人應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防護措施教育,并有文字存根以備檢查,不得安排未經教育的員工進入現場。
7、不得隨意進入非該施工作業項目區域外的場所及觸摸、啟動機械、電器、控制閥等設備,否則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負全部責任。
8、乙方所使用的工具應對其安全防護措施負責并承擔安全責任。不得隨意進入非該施工作業項目區域外的場所及觸摸、啟動機械、電器、控制閥等設備,否則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負全部責任。
三、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條款,履行各自職責,搞好文明作業。
四、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項目結束,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五、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高空施工安全合同(專業15篇)篇九
發包單位:(簡稱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簡稱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發包方經批準進行的建設工程,由承包承擔,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v^經濟合同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名稱。
第二條:工程地點。
第三條:承包的范圍和內容。
1、建筑工程(包括房屋建筑及構筑物)共m2。
2、安裝工程名稱。
以上工程均按施工圖設計內容范圍承包。
第四條:工程造價。承包的工程總造價元(單位工程造價見承包工程項目表)。如果合同期內發生勞務、材料價格調整、取費標準變動按文件規定執行。
第五條:承包方式。本工程按下列第項方式進行承包施工:
包工包料。
第六條:施工期限。本工程按工期定額和有關規定,施工工期日歷天,定于年月日開工至年月日竣工。施工期間如發生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工期另行協商。
第七條:雙方的主要責任。
一、發包方:
2、確定建筑物(或構筑物)道路、線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標樁、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
3、開工前接通施工現場水源、電源、拆遷現場內民房和障礙物(亦可委托承包方承擔);。
5、按雙方協定的分工范圍和要求,供應材料和設備;。
7、派駐工地代表,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進行監督,檢查隱蔽工程,辦理中間交工工程驗收手續,負責簽證,解決應由發包方解決的問題,以及其它事宜。
二、承包方:
1、負責施工場地的平整,施工界區以內的用水、用電、道路和臨時設施的施工;。
4、嚴格按照施工圖與說明書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規定的時間竣工和交付;。
5、已完工的房屋、構筑物的安裝的設備,在交工前應負責保管,并清理好場地;。
6、按照有關規定提供竣工驗收技術資料,參加竣工驗收,辦理竣工結算;。
7、在合同規定的保修期內,對屬于承包方責任的工程質量問題,負責無償修理。
第八條:材料設備供應。
2、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委托承包方采購運輸時,差價及運費由發包方負責;。
5、雙方供應的材料設備均執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布的材料預算價格。
第九條: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2、工程結算按下列第項方式結算。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天內結算完畢;。
(1)中標價加簽證;。
(2)施工圖預算加系數包干;。
(3)平方米造價包干;。
3、預付備料款和工程款,按建設銀行規定執行具體額度和辦法是;。
4、備料款和工程款撥以%停止,待余待工程竣工后結算。
第十條:工程變更。
3、基礎施工如遇特殊情況,工期可按實際情況順延。
第十一條:工程質量和驗收標準。
3、竣工驗收標準按國家頒發的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和質量檢查標準為依據。工程竣工后,由承包方通知發包方,發包方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內組織驗收,經驗收合格,雙方簽具驗收證書,工程移交給發包方管理。
第十二條:施工期間臨時停水、停電每次在一天以上的損失由發包方承擔,憑簽證順延工期。
第十三條:工程保修期,按^v^頒發的建筑工程保修辦法的規定為,從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十四條:其他條款。
第十五條:違約責任。
一、發包方:
3、超過合同規定的日期驗收,按每日工程總價萬分之約金;
4、不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款,按銀行有關“工程價款結算辦法”的有關規定處理;根據^v^(1990)213號文規定,發包方無力撥付工程款時,承包方有權提出停工報告,發包方15天內解決不了,承擔一切停工損失。
二、承包方:
2、工程拖期交工,每日向發包方償付工程總造價萬分之的違約金;。
3、保修期內發生的質量問題,由承包方無償進行返修;。
4、其他。
第十六條:爭議解決方式。
如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爭議,經協商不成,由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七條: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并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鑒證后生效,工程交工價款結清后,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后,有關保修條款終止。
第十八條:本合同正本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份,雙方各執份,報雙方主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經辦銀行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高空施工安全合同(專業15篇)篇十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因乙方須在甲方管理區域進行高空作業,為確保施工作業的安全可靠,特簽訂此協議,請甲乙雙方遵守以下約定。
乙方在甲方管理區域進行施工作業需遵守以下規定:
1.乙方施工人員須按規定辦理出入證件,施工人員進入辦公樓內施工,出入證須隨身攜帶,便于物業人員的檢查,無證人員一律不許進入辦公樓施工。
2.乙方應在指定的工作區域內進行施工,非工作區域嚴禁乙方人員進入,高空施工人員作業時間為早____時——晚____時,施工人員早____時之前,晚____時之后嚴禁在樓內逗留。
3.乙方施工人員運送施工材料時,保持場地的衛生,運送水泥等液體材料時,提前做好防護,防止液體材料外濺,污染墻、地面。
4.乙方需進入甲方管理區域內的辦公室時,提前進行申請或電話告知甲方,待甲方得到辦公室人員允許后方可進入。
5.乙方高空施工人員嚴禁從窗戶進入辦公區域,如若發生財產丟失現象,甲方將進行法律訴訟。
6.乙方高空施工人員若在施工期間損壞辦公樓窗戶、墻面、地面等公共設施時則按價賠償或修復。
7.乙方施工人員嚴禁在辦公樓內衛生間內洗頭或擦洗身體。
8.乙方高空作業安全可靠性材料請提前交送監理審核,甲方不承擔乙方在高空施工作業期間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
甲方(簽字):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簽訂時間:___________。
高空施工安全合同(專業15篇)篇十一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在依據國家相關法律規則規定的基礎上,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簽訂此協議。
一、甲方的責任:
1、甲方在乙方進入作業現場前,對乙方人員進行安全告知,對乙方人員進行安全培訓,告知乙方人員安全方面的獎懲制度。
2、甲方在乙方進行施工時,有權對乙方進行監督、檢查、指導,對于檢查當中發現的問題,甲方將依據公司相關的獎懲制度進行處罰、情況嚴重,責令停工整頓。
3、作業過程中出現人員傷害情況,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做好事故的處理工作,防止事故的擴大化,協助相關部門做好事故的取證工作,但事故發生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二、乙方的職責。
1、乙方負責人是本次工程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并應制定該項目工程施工安全方案(操作程序),乙方必須設立專職安全員,負責作業人員的安全防護告知,安全操作規程培訓。
2、乙方在作業過程中,應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對于作業時發現的安全隱患,及時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3、乙方在作業過程中,出現的安全事故,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若對公司造。
4、乙方在作業過程中,禁止酗酒,疲勞作業,違規作業,甲方將不定時進行抽查,在抽查過程中若發現違規行為,甲方將依據公司相關規定對乙方進行處罰。
5、根據“一崗雙責”的規定:乙方的項目負責人,也是安全負責人,負責施工人員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對乙方作業人員的安全負責。
6、在作業開始前,乙方項目負責人應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防護措施教育,并有文字存根以備檢查,不得安排未經教育的員工進入現場。
7、不得隨意進入非該施工作業項目區域外的場所及觸摸、啟動機械、電器、控制閥等設備,否則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負全部責任。
8、乙方所使用的工具應對其安全防護措施負責并承擔安全責任。不得隨意進入非該施工作業項目區域外的場所及觸摸、啟動機械、電器、控制閥等設備,否則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負全部責任。
三、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條款,履行各自職責,搞好文明作業。
四、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項目結束,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五、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高空施工安全合同(專業15篇)篇十二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充分、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則,明確雙方責、權、利,確保服務項目能優質按時完成,特簽訂如下合同:
一、 甲方指定乙方為廣告施工、施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止,特殊情況(如遇不可抗力因影響,如暴風雨、雷電等),施工期順延。
二、雙方權利和義務:
1、 甲方權利和義務
1) 對乙方工作進行檢查,并及時指出錯誤;
2) 為加強聯系,積極配合乙方施工;
3) 在服務項目驗收合格后,按約定期限付清全部服務款;
2、 乙方權利和義務
1) 在規定的期限內,必須高質量完成工程;
2) 遵守甲方的有關規章制度和紀律;
3) 愛護建筑物及各種設施,因乙方造成的損壞應負責賠償;
4) 乙方員工在工作期間,因安全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5) 乙方在安裝好后的一年日期內,如廣告牌出現破損等問題時要及時免費維護此廣告牌。
三、違約責任
1) 在合同有效期內,任意一方未經對方同意不得隨意中止合同;
2) 任意一方因為違約而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必須予以賠償,按工程總額的50%(百分之伍拾)。
四、本合同一式倆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具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即生效。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高空施工安全合同(專業15篇)篇十三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其國家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信的原則。雙方就空調安裝、空調風道改造工程施工事項,經洽談達成共識,特簽訂本協議書:
一、施工地點:
二、施工期限: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根據甲方的要求完成施工。
三、付款方式:工程施工質量合格后按甲乙雙方簽訂的金額“。
”執行。
四、安全文明施工規定事項:
1、乙方施工人員進入甲方廠區施工,必須遵守甲方廠規廠紀,乙方施工人員在施工過程中應嚴格按照建筑行業安全操作規程與有關法令、法規進行施工,乙方施工過程中的人員若發生急病或發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由此造成的安全事故,所發生的`事件責任與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
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按照甲方的要求精心施工,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返工,其返工而造成的材料費與人工費均由乙方承擔。
3、乙方高空作業中,必須持證上崗,堅決貫徹安全生產的方針,做到防護要求明確,建立相應的責任制,若傷及他人或造成其它財產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五、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鑒定補充協議。
六、雙方認可此協議內容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保護,其內容具有國家法律同等效力,雙方同意自愿遵守。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生效。完工帳清后本協議失效。
甲方: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地址:
___年___月___日。
高空施工安全合同(專業15篇)篇十四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此亮化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工程名稱: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
工程內容:________。
承包范圍:高空安裝燈具、線路鋪設及調試合格。
開工日期: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________天。
安裝洗墻燈、投光燈(包括接線穿線管、無穿線管、管線刷漆、燈具刷漆和配電箱安裝等)總金額為元整。
付款方式:工程完工之后付至全款的.70%,即元(小寫)元(大寫)。驗收合格后1月付剩余的30%,即元(小寫)元(大寫)。
(1)提供臨時電必要措施,確保工方正常施工。
(2)協助調節由于施工出現的經濟糾紛。
(3)按合同規定按期付款。
(1)保質保量、按期完成任務,并保證甲方的順利交工。
(2)施工過程中,出現任何傷亡事故,由乙方負全責。
(3)由乙方原因造成燈具丟失或損失的,則照價賠償。
雙方如在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異議和糾紛應充分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則由工商部門仲裁和司法部門裁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高空施工安全合同(專業15篇)篇十五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事宜,經雙方協商訂立此合同,當事人雙方必須全面履行此合同規定的義務及責任,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
1、工程名稱:
2、承包內容:(包工,包料,包安全)。
3、承包方式:工程造價必須包含為實施及完成工程所需的施工機械、勞動、安裝、缺陷修復、保險、管理、總分配合,以及合同明示及暗示的一切風險、責任和義務等全部費用。
4、承包價款:
1、對施工現場進行監督。
2、組織各相關方進行驗收。
3、按合同規定的期限辦理工程結算。
1、施工范圍內保修壹年,按施工安全規范和采取預防事故的措施,確保施工安全,由于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導致發生安全事故,均有乙方負責且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經濟損失。
2、工程完工后清理現場,包括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垃圾及其他堆積物,生產的臨時設施拆除,做到工完場清。
3、乙方應對自己的安全負責,乙方在工作中如發生安全事故或做出違法、違章行為,其后果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和費用;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給甲方或第三方造成人身或財產損失的,有乙方承擔全部的賠償責任。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