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是一個充滿知識和智慧的地方,我們在這里不僅學到了書本上的知識,還學到了生活的道理。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學校教育的一些問題和答案,希望能夠給大家提供一些參考。
學校學生資助管理制度(模板22篇)篇一
1、各宿舍的生活老師是學生在宿舍期間的第一責任人,生活老師必須密切關注學生的舉動,一旦發現學生有危險舉動應立即加以制止并進行教育;如發現學生有反常舉動應立即匯報并做好思想工作,必要時和家長聯系。
2、各樓道口、樓梯口的值崗老師必須認真負責做好值崗工作,及時制止學生的危險舉動。
3、餐廳各樓層的值崗老師應提前5分鐘做好準備工作,不可讓陌生人和家長進入餐廳,如有特殊情況需經領導同意后方可進入。
4、如有外來人員及外來車輛進入宿舍區,生活老師必須及時詢問了解情況,(原則上除校車外其它車輛不得進入)并做好登記匯報工作。
5、在夜自習結束后如學生因病因事需離校時由該生生活老師寫好離校證明并送至門衛親手交給熟悉的家長,等家長簽字確認后方可讓他帶回。
6、組長應每天關注本組內生活老師的工作情況及思想動態,如有異常要及時向主管人員反映。
7、生活老師平時應把自己的刀具、殺蟲劑、84消毒液、潔廁液等物品收放好,每周要對學生的抽屜、柜子進行檢查,一旦發現有管制刀具、打火機、火柴等違禁物品要沒收并進行教育。
8、生活老師發現宿舍內出現學生受傷、失蹤事件要及時向主管報告。
9、生活老師不得體罰與變相體罰學生,不得將學生趕出宿舍,并加大對活動場所的巡視管理。
10、學生晚自習回宿舍后如要到醫務室看病必須要由生活老師陪同前往。
1、生活老師應妥善保管好學生的個人物品及學校物品,確保財產安全。
2、生活老師應每周檢查學生所帶的食品(牛奶、點心)是否過期,如發現有過期食品,應先和家長聯系后方可丟棄。
學校學生資助管理制度(模板22篇)篇二
為了促進學風建設,培養廣大學生健康的學習生活習慣和良好的精神風貌,根據《學校體育工作條例》和學校工作要求,決定在全體在校生中推行早操制度,為確保早操效果,特制訂本辦法。
(一)每周一至周五,早晨7:00——7:20為出操時間(國家法定節假日、學校假期、規定休息日、惡劣天氣除外)。
(二)出操地點為學校操場。在規定時間內,以班級為單位、系部為方陣整隊,出操的學生要按時集合,嚴守紀律,保證出操質量。
(三)出操內容為第八套廣播體操,檢查組進行早操到操率、遲到早退率、做操質量等檢查,每周通報一次。
(四)做操要求
3、學生應做到聽口令執行相應動作,動作協調一致,標準有力;
4、隊形隊列散開要求“整齊”、“迅速”,間隔合理;
5、要求全體同學始終參與,以飽滿的熱情積極做操。
(一)早操檢查組由校行政總值班、值班輔導員、體育教研室、學生會、學生自律委員會及各班班長、體育委員組成;校領導、學生處、基礎部隨機抽查。
(二)每日早晨6:55,檢查組成員準時開始考勤。7:00后到的學生記遲到一次,7:20后到的同學記曠操一次,7:20之前離開的同學記曠操一次。
(三)學生出早操時不得托人或代人虛報出勤,一經發現按曠操處理并予以批評教育。
(一)學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參加早操時,應事先辦理請假手續,因急病或緊急情況來不及事先請假的,應在當天內補辦請假手續。病假必須有醫院證明,事假必須有充分理由。
(二)學生請假一次,需經輔導員批準簽字,否則無效;學生請假二至三天需經系部批準,請假超過三天的需系部證明,學生處審批。
(一)學生個人早操出勤情況納入體育課成績和綜合素質測評。三次無故不出早操者、累計五次遲到者、十次請假者,取消本學年參加各類各項評優、評獎活動資格。
(二)各班級學生早操出勤情況作為評選“優秀班集體”、“先進團支部”等先進集體的條件之一。
(三)系部學生早操出勤率作為系部學生工作考核依據之一。
學校學生資助管理制度(模板22篇)篇三
1、一課前要預習新課的內容。課前準備好本節課所用的書本和學習用具,放在課桌的左上角,不得在課上向同學亂借和無書上課。
2、預備鈴響后,必須迅速,安靜地進教室就座。
3、上課鈴響教師進入教室,要安靜、嚴肅、班長喊口令后,要整齊、迅速地起立問老師好,待老師還禮后,方能坐下。
4、上課后進教室要喊報告,經老師許可后,方能進教室。
5、課上用心聽老師講課,不隨意交談、不做小動作、不看與本節課無關的書籍努力掌握老師講授的內容。
6、教師講完后,可以積極舉手發問和發表意見,但不得有取笑老師的行為,回答問題要起立,經老師許可后方可坐下。
7、上課時要開動腦筋。獨立思考,要認真完成老師布置的作業。
8、在課堂上要專心致志,姿勢端正,不得趴在課桌上。
9、下課鈴響后,老師宣布下課,學生必須起立,向老師致意,待老師還禮后,方可離開教室。
學校學生資助管理制度(模板22篇)篇四
為了保護好學生資助檔案的完整與安全,便于保管和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1、檔案管理工作人員要忠于職守,刻苦鉆研業務,嚴格按照高校檔案工作的相關規章制度辦事。
2、資助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價值的文件資料,都必須及時歸檔保存。檔案資料歸檔后要進行分類、編目和鑒定工作。
3、按年度收集存檔,包括困難生檔案、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社會人士捐助、校友獎學金、勤工助學、綠色通道、臨時困難補助、資助育人成果、年度工作總結及上級文件等相關材料。
4、檔案資料切實抓好“五防”(防火、防潮、防塵、防蟲、防失)保護工作,依據《高校檔案工作管理辦法》妥善保管好各類檔案,電子檔案要對原始數據進行備份保管。
5、所有紙質檔案都要分類編號裝盒存放,并建立檔案總目錄、資料盒目錄,分類裝訂、分類編號、分類保管、以便查找。檔案資料存放要排列有序,編制相關的文號,便于查找。定期對檔案保管的狀況定期進行檢查、清理和核對。
6、檔案管理人員要嚴格執行檔案保密制度,檔案外借必須履行登記手續,所有檔案一經存檔,未經批準不得更改和外借。
學校學生資助管理制度(模板22篇)篇五
為了加強和規范我校學生資助管理工作,有效地實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切實解決貧困生因家庭、低保家庭、殘疾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的問題,深入做好學生防流控輟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資助對象。
資助對象是在校義務教育階段與學前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孤兒、殘疾學生、貧困軍烈屬家庭子女、殘疾家庭子女、享受農村低保或特困救助(特困戶)的家庭子女、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子女、貧困單親家庭子女、家庭貧困的少數民族學生、因突發事件導致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農村計劃生育獨生子女及雙女戶家庭學生、移民貧困戶子女是重點資助對象。貧困程度相同條件下,品學兼優學生優先。
二、資助項目。
貧困生資助項目一是義務教育階段在校寄宿貧困生生活費補助;二是學前教育保教費。
三、資助程序。
資助對象按下列程序及要求核定:
(一)指標下達。我校貧困學生資助名額、經費由教育局確定,再按比例分到各年級班進行上報、審核、公示、發放、備案。
(二)信息公開。學校通過召開學生大會、班會、在校內醒目處張貼公告等方式向學生及學生家長公開資助信息,包括資助條件與名額、資助方式與標準、申請時間與評審辦法等。
(三)資助申請。學生或學生家長(監護人)向學校提出書面資助申請,填寫由學校發給的《特殊家庭困難學生教育資助申請審核表》。《資助申請表》經受助學生所在村委會(社區)、鄉鎮(街道)民政辦公室分別審核、確認、簽字蓋章后,送交學校作為評審確定資助對象的依據。
(四)評審公示。學校成立由學校領導、學生家長和教師代表組成的評審小組(成員不少于7人),按資助名額,依據《資助申請表》所記載的學生家庭經濟貧困程度確定資助對象。資助對象確定后,學校應在《資助申請表》上簽署明確的審核意見并加蓋公章,然后將資助對象名單在學校進行張榜公示,公示時間不得少于5天。公示期內如有異議,學校及評審小組要對有關情況進行重新核實。
(五)匯總上報。公示期結束后,學校將公示無異議的資助對象匯總,報送上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四、資助經費。
資助經費,由教育局同財政局按核定的資助對象和標準核撥到我校。學校財務室按資助花名冊及時、足額發放到學生或學生家長。
我校總務處處負責全校貧困生資助工作。并成立貧困學生資助領導小組,學校校長為貧困生資助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并高度重視并切實抓好這項工作,確定專人具體負責貧困生登記、核實及資助對象的公示、報送等工作。我校結合本校的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貧困生資助工作制度,建立有關工作人員崗位職責,從制度層面保證公開、公正、規范、有序地做好貧困生資助工作。
我校資助貧困生的具體方式是在核定資助對象時,根據貧困生家庭經濟困難程度確定。我校在規定的時間內,按規定的方式對資助對象進行資助,不隨意改變資助方式,更不隨意更換資助對象。
六、資助監督。
按照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學校將貧困生資助政策、資助工作程序、資助對象及資助方式、標準等在學校校務公開欄公布,接受廣大教師、學生的監督。在校長領導下,組織各方面的人員,對學校貧困生資助工作進行全方位全過程監督,確保有限的資助資金用于最急需的貧困學生。學校年終督導考核內容將貧困學生資助工作納入,并占一定權重。
學校學生資助管理制度(模板22篇)篇六
為人師表;尊重學生;耐心教學;嚴格管理;制訂計劃。
1、要認真解答每一位學生的每一次提問。
2、要細心觀察每一位學生的學習進度和學習情緒。
3、要針對不同學生的基礎和程度進行有針對性的有效教學。
4、要經常關心學生的課下生活和課下時間安排。
5、要為學生制訂適合于學生本身的課下學習計劃。
6、要根據學生的不同情況和不同風格來使學生在短時間內進步。
7、保證每天為每一位學生都講解到;保證每天為一半以上的學生修改畫面。
8、保證一周內能夠做兩次完整的現場繪畫演示(指定主教教師)。
9、保證畫室內安靜;保證畫室內紀律(每月培訓中心要組織紀律評比)。
10、保證認真驗收當日學生的課下作業。
學校學生資助管理制度(模板22篇)篇七
1、學生自行車進出學校,一律下車推行,禁止在校內騎車。
2、嚴禁無剎車、無擺腳、無鈴、無鎖、無停車牌的自行車進入學校。停車牌須由總務處統一編號發給并登記,統一固定在自行車某一部位上。停車牌一旦遺失,書面說明原因并向總務處申請補辦。
3、通校生自行車停放在體育館下面停車庫,以班為單位停放在指定位置。各班須落實專人管理自行車,按車型、午飯是否回家分別停放。
4、住校生自行車停放在寢室下面車庫,一般以寢室為單位集中停放。周日到校停放后車庫門統一上鎖,到周五下午或周六上午放學時再開門,遇特殊情況需騎車的,須經政教處批準方可開門拿車。
5、自行車停放時,必須排列整齊,朝向一致,車尾端豎向與地面劃線對齊。
6、正常上學期間不準將自行車停放在車庫外面,也不準停在校外。自行車在車庫停放后須隨手上鎖。
7、除上學、放學進入車庫外,其他在校時間不得進入車庫或在停車處逗留玩耍。要愛護自已和他人的自行車,如故意破壞他人自行車,一經發現查實后,除照價賠償外將予以紀律處分。
8、騎車上學、回家路上要注意安全,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和學校安全守則。騎車時不互相追逐,不爭先恐后,不帶人,不雙手離把,不撐傘騎車,不與機動車爭道。
9、班級的自行車的管理工作列入四項紅旗競賽紀律項。有違反規定在校內騎車,騎“五無”自行車,不按規定停放自行車或停放不整齊,不按規定要求騎車的,扣所在班的紀律分。多次違反規定屢教不改的,將予以必要的紀律處分。
學校學生資助管理制度(模板22篇)篇八
第一條?為了規范學生資助行為,加強學生資助管理,提高資助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學校工作健康發展,根據國家有關學生資助政策,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學生資助管理的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學生資助規章制度;堅持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不讓一個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的戰略目標;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學生資助行為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第三條?學生資助管理的主要任務是:依法多渠道籌集資助資金;加強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管理,專款專用;對學校資助金的使用進行控制和監督。
第四條?學校學生資助項目包括:國家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校內資助資金、貧困高一新生慈善愛心捐助等。
第二章?管理體制。
第五條?學校成立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設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學生資助工作的開展。
第六條?校長是學校資助工作第一負責人,學校資助活動在校長的領導下,由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和教務處統一管理。
第三章?資金管理。
第七條?資助經費來源包括財政預算安排、社會捐贈、學校自籌等。
第八條?學校要嚴格按照各資助項目的評審辦法,開展申請、評審、公示和核定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開。
第九條?學校從有關部門取得的有指定資助項目和用途并且要求單獨核算的資助資金,應當按照要求向上級報送資金使用情況;資助項目完成后,應當做好資金發放表和使用效果的書面總結,并接受有關部門的檢查、驗收。
第十條?資助金的支出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資助項目規定的開支范圍及開支標準;國家有關資助政策沒有統一規定的,結合學校實際情況規定,但不得違反法律和國家政策。
第十一條?學校要加強對資助資金的管理,各項支出應按實際發生數列支,不得虛列虛報,不得以計劃數和預算數代替。
第十二條?學校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相關規定,對學生資助資金實行分賬核算,專款專用,不得截留、擠占、挪用,同時應接受財政、審計、紀檢監察、主管機關等部門的檢查和監督。
第四章?資助實施細則。
第十三條?資助對象為在校各方面表現良好,無不良行為或處分記錄、學習成績優秀的學生并屬以下情況之一的:
一、本校家庭困難的在校學生;
二、進入低保線的或有農村貧困證家庭就學的子女;
三、因特殊情況導致家庭困難的學生;
四、父母(雙方或一方)喪失勞動能力,無經濟來源的;
五、因其它特殊原因(如家庭成員因重大疾患、意外事故等)造成經濟困難的;
六、沒有享受其他類似的助學金資助(享受政策性減免除外),但家庭特別困難的可以推薦。
第十四條?各班審送人數:各班資助審送人數根據實際情況控制,因特殊原因確需增加人數的,應報學校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方可。
第十五條?受助學生審批辦法:
一、在審送受助學生過程中必須實施“愛心工程”。由學生本人提出申請,由班主任提名,并附相關證明資料,交學校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核實。
二、在學校核實的基礎上,對符合申報條件的申請人,按照家庭困難程度進行排序,并如實填寫困難家庭學生助學金申請表,上報學校。
三、對享受助學金的學生與費用,要實行公開的原則,提高透明度,力求每個困難家庭的孩子都能享受資助,力求每個困難家庭孩子不輟學。
第十六條?資助標準:
一、減免學費:學校按全年學費的30%、50%、70%、100%幾個等級予以減免學費。
二、定期困難資助:
一等資助:每月100元;
二等資助:每月80元;
三等資助:每月50元。
三、臨時困難資助:對家庭發生臨時性的重大變故導致生活困難的學生,經申請,并獲得學校認可后,視具體情況予以資助。
第十七條?資助活動內容:
一、認真開展“幫扶結對”活動。要求每位教師都要和需要幫助的學生結對,除了給這些學生以經濟上的支持、生活上的幫助外,更要給這些學生以心靈上的溫暖和成長的引導,讓這些學生與其他學生一道健康成長。
二、全面開展“眾生幫一生,共育友誼花”活動。即要求家庭條件好的多位學生幫助本班內的一名貧困學生,號召全體學生堅持每天節省積攢自己的零用錢,然后用來幫助困難學生渡過暫時困難,同時,通過共育友誼花等活動,在學生心中種下關愛種子,培育關愛情懷,使學生在相互關愛中,學會節儉,學會珍惜,并幫助貧困學生正視貧困,養成自尊、自強的意志品質。
三、要求受助學生定期向資助人匯報學習、生活情況。
四、積極爭取社會支援,使困難學生感受到來自方方面面的溫暖,更加堅定求學的信心和毅力。
第五章?檔案管理。
第十八條?學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要做好資助檔案管理工作,收集整理各級各部門相關的文件、通知、制度、方案等。檔案材料還包括:
一、貧困生建檔。
(一)xxxxx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情況調查表(附相關證明材料)。
(二)xxxxx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匯總表。
(三)xxxxx學校家庭經濟困難歷屆學生統計表。
二、高中國家助學金。
(一)xx省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申請表(附相關證明材料)。
(二)xx省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受助學生明細表。
(三)xx省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匯總統計表。
(四)資助對象公示材料、學校認定公示材料。
(五)上級下達的銀行單。
(六)學生簽領憑證。
(七)資助對象受助后相關情況反饋。
三、貧困高一新生慈善愛心捐助。
(一)受助學生匯總表。
(二)學生申請材料。
(三)簽領憑證等。
四、校內資助資金。
(一)受助學生申請表。
(二)公示材料。
(三)受助學生匯總表。
(四)發放簽領表。
(五)學生品學兼優相關資料。
第六章?監督管理。
第十九條?學校負責核定各資助項目的資助人數和資助標準,報上級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審批。每學期結束前,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和教務處要將各資助項目的落實情況和資金的下達、發放等情況向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匯報,接受上級主管部門對資助工作的督查指導。
第七章?受助學生管理。
第二十條?關于貧困生的申請條件及申請認定程序均依據本制度的規定。
第二十一條?為貧困生建立檔案,由所在班對其進行日常量化管理,實行學期考核。
第二十二條?學生在考核期間,發生以下情形者,給予相應表彰:
一、擔任學生干部職務,且學期學生干部考核優秀的;
二、學習成績優異,或受到校級以上表彰、榮譽稱號的;
三、積極參加勤工助學的;
四、積極參加社會公益活動,如參加志愿者活動等的;
五、積極參加學校或班級組織的各項活動的。
一、違反學校規章制度,受到嚴重警告、警告處分的;
二、不積極參加學校、班級安排的志愿者活動,勤工助學活動的;
三、學期兩門以上(含兩門)功課不及格的,或在補考中仍未通過的。
第二十四條?學生在考核期間,如發生以下情形,取消其貧困生資格,并承擔其它相應責任:
一、觸犯國家法律法規受到處理或違反社會公德造成惡劣影響的;
二、提交材料存在弄虛作假的;
三、違反中學生守則和學校規章制度,受到記過以上(含記過)處分的;
五、配備電腦或其它高檔消費品的;
六、拒絕參加班級、學校舉行的公益活動,在考試中違反考場紀律或舞弊的;
七、發生休學,轉學,退學行為的。
第二十五條?考核期內取消資格的學生,由所在班班主任書面說明事實原因并上報學校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審批,之后再做處理。
第二十六條?每學期第一個月,重新填寫并上交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檔案卡。根據班級考核結果,經過班級評議,班主任初審,年級審核,學校審批,重新確定相應等級。
第八章?班級評議小組管理。
第二十七條?班級評議小組管理條例:
一、評議小組成員要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做好貧困生評選,考核工作;
三、評議小組成員不能將受助同學的情況作為和他人聊天的話題;
四、評議小組成員在與貧困生交流時應注意方式;
五、評議小組成員要嚴格按照規章制度行事,全心全意為受助同學服務。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八條?本制度由學校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二十九條?本制度于20xx年9月1日起實施。
xxxxx學校。
20xx年7月1日。
學校學生資助管理制度(模板22篇)篇九
本文以上海旅游高等專科學校《學生綜合素質測評實施辦法》為例,抽取15個班級作為研究對象,結合教師訪談,通過運用文獻資料法、訪談法、問卷調查法、數理統計法等研究方法,分析找出影響學生對其認同的因素,提出提高學生對學生管理制度認同感的措施,為有關部門制定相應制度時提供一定的參考。
基金項目:本文是上海旅游高等專科學校(上海師范大學旅游學院)管理科研專項基金項目《大學生對學校學生管理制度認同度調查研究報告》研究成果(201403)。
作者簡介:程小康(1986-),男(漢族),安徽宣城人,上海旅游高等專科學校學生處科員,講師;李剛(1981-),男(漢族),山東日照人,上海旅游高等專科學校學生處科員,講師。
近年來,隨著我們高等職業教育走進“后示范”時代,高職院校建設逐漸轉入內涵文化建設當中。作為學校主體之一的高職院校學生對學生管理制度認同度高低關系到校園內涵建設成效的高低,而如今,學生管理制度制定、執行等方面存在較多的問題,究其原因是沒有了解影響學生對學生管理制度認同的因素有哪些,若能夠探索出影響因素,對于學校建設來說,可以做到有的放矢。在這種情況下,研究學生對學校學生管理制度的認同度,挖掘其中內涵,對學生的發展、學校的發展有著重要的意義。
本文對調查專業進行分類,分為5個系。各系所包含的專業如下:飯店管理系包括酒店管理(含麗嘉、萬豪)、旅游會計,旅行管理系包含旅游管理(含高爾夫)、電子商務,國際導游系包含旅游英語、旅游日語、應用韓語、應用西班牙語,會展系包含會展策劃與管理,烹飪系包含烹飪工藝與營養、西餐工藝、餐飲管理與服務。然后對這5個系,每個年級選一個班級作為調查對象,共計15個班,以每班40人作為估計對象,估計600人。通過調查以上15個班級的同學,基本可以了解學生對《學生綜合素質測評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認同現狀及影響因素。本研究共發放調查問卷600份,回收問卷543份,有效問卷501份,問卷回收率為90.5%,有效率為83.5%。
本文主要采用文獻資料法、訪談法、問卷調查法、數理統計法等研究方法,通過調查分析影響學生對學生管理制度認同度的因素,并提出相應的對策。
(1)調查對象的性別、年級、專業分布情況分析。從表1看,在性別分布上,這次調查沒有做到男女生基本等量的設想,這是由于旅游院校特色決定的。雖然這會對分析結果產生一定的影響,但鑒于被調查總數較高,男生絕對數不低,最終分析結果還是可信、可效的。
(2)調查對象對《辦法》了解程度及途徑情況分析。表2中學生對《辦法》了解程度大部集中在了解不多和基本了解這兩項上,說明學生對其了解、學習程度不高。在通過什么途徑了解方面,通過學校發放的學生手冊和老師組織學習幾乎占了全部,說明學生還是較為被動地去了解,也很少去關注學校網絡上公布的電子版本的學生管理制度。
(3)調查對象對《辦法》中關注度情況分析。從表3中可以看出,第六題學生都是以獎學金評定作為最為了解的方面,較為了解是校服月規范,遵紀守法和寢室管理排序略有變化。在是否贊同這四個選項內容方面,獎學金也是占了絕大多數。這一現象說明,學生對涉及自身利益的管理制度或者時間跨度較長、執行較為嚴格的制度較為關注和認可。
(4)調查對象對執行公信力認可度情況分析。表4中學生對《辦法》執行過程和其規定的程序認為不一致的情況占62.5%,基本一致情況占36.3%,表明學生對《辦法》執行公信力認可程度不高,說明學生對制度認同方面會把該制度的執行公信力考慮在內。
(5)調查對象對比外校學生管理制度情況分析。表5數據說明大部分同學會關注并對比校外管理制度,有相似制度的地方學生認同度比獨有的制度認同度高。
(6)調查對象對《辦法》滿意度、不足情況分布分析。從表6可以看出被調查的學生對現在運作的《辦法》持不滿意態度的占絕大多數,達到了89.6%,表明現在運作的《辦法》有修改的必要性。在認為現今《辦法》不足方面選擇前三項的占了絕大多數,也即學生認為現今學生管理制度存在條例太多,限制自我發展、過度強調理論課重要性,不重視實踐課、較少考慮學生提出的制度改進措施等不足。
(7)調查對象對《辦法》制定過程是否清楚及是否參加其制定過程情況分析。表7中學生對《辦法》制定過程不清楚的占94.4%,說明學生很少參與到管理制度制定過程中去。在被問及是否愿意參加制定《辦法》時,絕大部分同學表示愿意參加,說明參與度是影響學生對管理制度認同度的一個因素。
(1)不同性別學生對《辦法》認同度差異性分析。以男女生為角度來檢驗不同性別對調查問卷各題的差異性(表8)可以得出,在第四題選擇上即對《辦法》了解程度上,男生和女生選擇存在顯著差異(p0.05),在其他方面不存在顯著差異。造成這一顯著差異現象,一方面調查樣本女生占大多數,另一方面,女生綜合成績普遍比男生好,又涉及到獎學金、評優等內容,導致女生比男生較多關注該制度。
(2)各年級學生對《辦法》認同度差異性分析。以年級為緯度進行差異性分析,得到結果如表9所示。大一、大二、大三在第四題即對《辦法》了解程度、第五題即通過什么途徑了解《辦法》、第七題即對《辦法》贊同內容、第八題即是否覺得《辦法》執行過程跟其規定程序一致、第九題即是否會對比本校和外校學生管理制度存在顯著性差異(p0.05),在十三題即是否清楚《辦法》制定過程上,差異不明顯,其他方面不存在顯著性差異。問卷調查顯示,年級越高,對《辦法》了解程度越高,通過閱讀學校發放的學生手冊關注學生管理制度越多,對《辦法》贊同內容也越集中在獎學金這一板塊內容上,也越關注制度執行的公信力,也越想參與到制度制定過程中。造成這一現象的原因是隨著年級增長,學生思想成熟程度提升,涉及到的相關制度增加,對自身利益的關注越來越多。
通過調查研究發現女生對《辦法》認同度普遍高于男生,年級越高,對該制度了解認同越高;不同性別不同年級的學生都較為關注外校學生管理制度,會對比本外校相似的制度,對于相同的地方會更深入地了解,對于不同的地方了解不多,基本上是被動接受;學生較為關注學生管理制度執行效果是否和其規定的章程內容一致,對于執行效果一致的制度較為認同,執行效果嚴重偏離規定的,認同度最差;學生對制度內容是否符合其特點和利益成為學生對制度認同高低一個重要衡量標準;此外,學生對參與制度建設表現出極大的熱情。鑒于此,為了提高學生對學校管理制度的認同度,建議如下:
(1)采取討論、宣講、組織活動等形式,提高學生對規章制度實施重要性的認識。學生管理制度教育和學習應貫穿于學生在校整個期間,同時也應注意把握好階段性,按照不同階段的不同任務對學生實施具有針對性的管理制度教育和引導。如可以通過講座、班會等形式,使學生事事有規范,處處有規矩,增強自覺遵章守紀的意識和能力。
(2)擴大宣傳學習力度,增強教師對制度的認同度。學校應提高教師了解學生管理制度熱情,自覺采取有力措施,維護學生管理制度;使教師意識到只有落實、抓好學生管理制度,才能更好地進行教學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3)注重提高學生在管理制度制定中的參與度。學生管理工作者應當承擔的是引路人或障礙掃除者的.責任,學生才是管理制度制訂的主體。教育自由意味著教育必須提供必要的條件和限制,以保證沒有任何外在的權威強迫教育者朝某個規定好的目標前進。只有這樣,個人才能擺脫外在設置的障礙,同時教育必須提供條件和引導,以促使個人擺脫內在障礙(如虛假意識、內在壓抑、自我蒙蔽等),這兩方面都會破壞精神的自我創造。所以,學校應該主動提供學生參與制度制訂的途徑和機會,提高學生的參與度,激發學生參與校園建設的熱情。
(4)改善教育管理方式,體現人性化管理。人性化管理可以讓學生從多個側面、多種渠道了解學生管理制度,從而得到學生的認同,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為建設美麗和諧校園奠定良好的基礎。在制度管理制度時,要考慮學生的特點,尊重學生,維護學生權利,把學生視著對等的主體,以激勵引導學生為主,懲罰教育為輔,真正做到“依法治校”,只有這樣,才能體現人性化,才能把硬性的管理扭轉為人性化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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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顧艷梅,丁霞。對高職生管理制度認識度和認同度的調查[j].職教論壇,2012,(2)。
學校學生資助管理制度(模板22篇)篇十
1、重儀器設備、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品務必有專人保管,專柜存放,并登記造冊,嚴格執行領用制度。
2、實驗室儀器設備放置要定位,并按其性能和要求,分別做好防火、防潮、防塵、防震、防爆、防銹、防腐蝕、防盜等工作,使儀器設備經常處于完善可用狀態。
3、實驗室內工作人員務必熟悉本崗位的防火要求,熟悉所配滅火器的使用方法,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切實重視安全教學。
4、實驗室內禁止吸煙和使用明火,如確需使用明火時,務必清理好周圍易燃物品,確保安全。
5、實驗室電源開關、線路、設備應定期檢查,發現安全隱患時,應及時報告有關部門進行維修及整改;實驗室內不準亂拉亂接電源線,以免用電超負荷。
7、消防設施及器材應持續性能良好,嚴禁丟失、挪用及人為損壞。
8、學生上實驗課前務必進行防火教育,使學生了解和掌握有關防火要求和安全知識,確保實驗課期間的安全。
9、組織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整改。
1、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多功能教室、計算機和機房內的空調、打印機、電源開關、電度表、電源線等電器設備,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整改和上報有關部門。
2、多功能教室、計算機機房內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要有防火標志。
3、多功能教室、計算機管理人員務必熟悉本崗位的防火要求,熟悉所配滅火器的使用方法,嚴格執行各項操作技術規程,切實重視安全教學。
4、多功能教室、計算機較集中的機房,配備足夠的滅火器,并放置在明顯的地方。
5、持續多功能教室、機房內通道暢通,機房出入口處應配備事故應急照明裝置。
6、多功能教室、機房內的電源、電纜、地線及燈具等電器應嚴格按規范要求進行安裝,不準亂拉亂接電源;計算機停止使用時,務必關機和切斷電源。
7、多功能教室、機房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管理好消防設施、器材,嚴禁損壞、丟失、挪用,持續器材性能良好,掌握滅火方法。
1、圖書室、檔案室的電源、電纜、地線及燈具等應按規范要求進行安裝,不得亂拉亂接電源線。
2、圖書室、檔案室內嚴禁吸煙、使用明火和燃燒蚊香等。
3、圖書室、檔案室管理人員下班前務必切斷室內電源、關好門窗。
4、圖書室、檔案室各崗位應制定嚴格的操作規程,并指定專人負責檢查監督。
5、持續圖書室、檔案室通道、安全出入口的暢通,嚴禁在安全出入口和通道上堆放雜物、書籍。
6、圖書室、檔案室重要部位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
7、圖書室、檔案室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管理好消防設施、器材,嚴禁損壞、丟失、挪用,掌握滅火方法。
學校學生資助管理制度(模板22篇)篇十一
1、檔案管理工作人員要忠于職守,刻苦鉆研業務,嚴格按照檔案工作的各項規章制度辦事。
2、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學生資助檔案的收集、整理、保管、統計、鑒定、銷毀和利用等管理工作。
3、資助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價值的文件資料,要以紙質和電子檔案形式及時歸檔保存。
4、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應接受教育行政部門領導和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的業務指導。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應建立學生資助檔案,并由檔案室集中保存。
5、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應嚴格按《福建省學生資助檔案整理方法》規定和程序收集、整理、立卷、歸檔、保管學生資助業務材料,確保歸檔材料的完整、安全,不得偽造、篡改。
6、對檔案資料進行分類、編目和鑒定后歸檔保存,存放要做到排列有序,便于查找。紙質檔案要做好防潮、防塵和防蟲等保護工作,電子檔案要做好備份。
7、學生資助檔案的保管期限分為永久和定期。
8、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應依法為教育部門、相關學校、金融機構、受助學生和家長等提供檔案信息查詢服務。
9、紙質檔案外借必須履行審批、登記手續,借出檔案須在規定時間內歸還。
10、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學校學生資助管理制度(模板22篇)篇十二
為了配合學校“全封閉、住宿制、準軍事化”管理辦法的執行,加強校門進出學生的管理力度,對有特殊情況需請假離校的學生,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1、在校外學習特長的學生。
2、確實有病,住校對本人或他人在生活學習上有較大影響者。
3、家在學校周邊500米范圍內有住房或租房(安置地租房除外),且有家長陪讀。
1、有特殊情況需請假的學生,一周以內的需持年級統一印刷的請假條,班主任簽字(注:。每生一學期不能超過四周);二周以內的學生需出具書面申請,家長簽字、班主任簽字、年級主任簽字;一個月以內的學生需出具書面申請,家長簽字、班主任簽字、年級主任簽字、蹲點校長簽字。請假三天以上需到保安室進行登記,并憑請假條換成臨時出入證。
2、有特殊情況需長期請假的學生,學生需寫請假申請,經家長、班主任、年級主任、蹲點校長、楊校長、陳校長簽字,然后帶一張正面免冠相片,憑申請到保衛處辦理長期出入證。
2、學生不能互相交換轉借出入證,如發現將收繳出入證,并取消持證人的走讀資格,扣當事人班級管理分l分,并通報批評。
3、私自拿別人的卡、撿到別人的卡冒用的,如發現,扣當事人班級管理分2分,并給予當事入紀律處分。
4、如出入證遺失、損壞、年級或班級有變動,需到保衛處補辦。
5、學生走讀期間,經常遲到,學習明顯退步,將取消走讀資格。
2、學生不從校門進出,而通過其它渠道進出學校的(如爬圍墻、走圍墻缺口)根據違紀學生處理條例報政教處進行處理。
本管理制度從20xx年2月13日中午開始執行。
注:請辦理長期出入證的同學在2月13日上午—2月25日上午前到保衛處辦理出入證。
學校學生資助管理制度(模板22篇)篇十三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學生資助規章制度;堅持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不讓一個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的戰略目標;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學生資助行為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依法多渠道籌集資助資金;加強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加強管理,專款專用;對學校資助金的使用進行控制和監督。
學校成立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學生資助評審小組和班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助學金對象初步審核小組,實行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三級管理負責制。
教育資助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制定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助學金對象認定的實施辦法,負責公示并審批確認本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助學金對象名單。
教育資助評審小組承擔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對象認定的組織與管理工作,由教師代表、學校領導組成。教育資助評審小組負責審核各班級推薦上報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情況,提出擬確認為助學金對象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名單。
認定工作堅持實事求是,由學生本人提出申請,實行民主評議和學校評定相結合的原則。
不得降低條件及標準,不得搞平均分配,不得隨意擴大資助范圍,不得將財政供養家庭和非困難家庭子女列為照顧對象。
1、每學年開學初向所有學生、家長宣傳國家的學生資助政策,讓所有的學生和家長了解政策、參與監督。
2、公開資助信息。學校根據上級下達的資助名額,通過在校內張貼公告等途徑公開資助信息。
3、教育資助對象每年核定一次。申請資助的學生于學年開學初,由本人向學校提出申請,并向學校提交由所在村委會或監護人所在工作單位出具的家庭經濟狀況證明。
4、學生提出申請后,班級認定評議小組,對申請學生的家庭經濟情況進行認真審核,按學生家庭經濟貧困程度排序,提出貧困生資助名單。
5、學校學生資助評審小組認真審核班級認定評議小組申報的初步評議結果(如有異議,應在征得班級認定評議小組意見后予以更正),審核通過后將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助學金對象名單提交學校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
6、學校學生資助領導小組經研究、審批,確認后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助學金對象名單在學校內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將上報區資助管理中心審批。
1、資助經費來源于財政預算安排。
2、學校要嚴格按照個資助項目的評審辦法,開展申請、評審、公示、核定、發放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開。
3、學校從有關部門取得的有制定資助項目和用途并且要求獨立核算的資助資金,應當按照要求向上級報送資金使用情況;資助項目完成后,應當做好資金發放表和使用效果的書面總結,并接受有關部門的檢查、驗收。
4、資助金的支出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資助項目規定的開支范圍及開支標準。
5、學校要加強對資助資金的管理,各項目支出應按照實際發生數列支,不得弄虛作假,不得以計劃數和預算數代替。
6、學校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相關規定,對學生資助金實行分賬核算,專款專用,不得截留、擠占、挪用,同時應當接受財政、審計、紀檢監察、主管機關等相關部門的檢查和監督。
學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要做好資助檔案的管理工作,收集整理各級各部門相關的文件、通知、制度、方案等檔案材料,包括:
(一)困難學生情況調查表。
(二)困難學生匯總表。
(三)困難學生統計表。
(一)貧困生申請表。
(二)受助學生明細表。
(三)匯總統計表。
(四)資助對象公示材料、學校認定公示材料。
(五)銀行回執單。
(六)學生簽領憑證。
為加強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金的管理,學生資助評審小組和班主任每學年應定期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助學金對象進行一次資格復查,并不定期地隨機抽選一定比例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助學金對象,通過電話、實地走訪等方式進行核實。如發現弄虛作假現象,一經核實,取消助學金資格。
學校設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助學金對象認定工作舉報投訴電話,廣泛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并要加強學生思想教育,教育學生如實提供情況,及時告知家庭經濟狀況顯著變化情況。如學生家庭經濟狀況發生顯著變化,學校將及時做出調整。
學校學生資助管理制度(模板22篇)篇十四
為了規范學生資助行為、加強學生資助管理,提高資助資金管理使用效益,促進學校工作健康發展,根據區資助中心學生資助政策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細則。
1、學生資助管理制度的原則: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學生資助規章制度;堅持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不讓一個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的戰略目標;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學生資助行為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2、學生資助管理的主要任務是:依法多渠道籌集資助資金;加強核算,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加強管理,專款專用;對學校資助金的使用進行控制和監督。
學校成立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學生資助評審小組和班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金對象初步評議小組,實行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三級管理負責制度。
1、學校資助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制定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認定的實施辦法,負責公示并審批確認本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對象名單。
組長:xxx。
副組長:xxx。
組員:xxxxx。
2、學校資助評定小組承擔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對象認定的組織和管理工作,由學校領導和教師代表組成,學校資助評審小組負責審核各班級推薦上報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情況。提出擬確認資助對象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名單。
組長:xxx。
副組長:xxxx。
成員:xxxx。
由xxxxx擔任學生資助工作管理人員,負責學生資助管理具體工作,建立專門檔案,將學生申請表、困難證明材料、受理結果、公示情況、資金發放等有關憑證和工作情況分年度建檔備查。
3、各班成立以班主任為組長,由班主任和任課教師承擔資助班級認定評議小組,資助班級認定評議小組負責本班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名單和認定于民主評議工作。
認定工作堅持實事求是,由學生本人或監護人提出申請,實行民主評議和學生評定相結合的原則。不得降低條件和標準,不得搞平均分,不得隨意擴大資助范圍。
1、每學年開學初向所有學生、家長宣傳國家的學生資助政策,讓所有學生及家長了解政策、參與監督。
2、公開資助信息。學校根據上級下達的資助名額或金額,通過在校內張貼公告等途徑公開資助信息。
3、申請資助的學生于每學年開學初,由學生本人或監護人向學校提出申請,并向學校提交由所在村(社區)委員會出具的家庭經濟困難狀況證明。
4、學生本人或監護人向學校提出申請后,評定評議小組對申請學生的家庭經濟情況進行認真審核,按學生家庭經濟困難程度進行認定,擬確定資助名單。
5、學校學生資助評審小組認真審核班級認定評議小組申報的初步評議結果(若有異議,應在征得班級認定小組意見后予以更正),審核通過后將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對象名單提交學校學生資助更正領導小組。
6、學校學生資助領導小組經研究、審批,確定后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對象名單在學校內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將上報縣資助管理中心審批。
1、資助經費來源于財政預算安排。
2、學校要嚴格按照資助項目的評審辦法,開展申請、評審、公示、核定、發放工作,做到公平、公主、公開。
3、學校應當按照要求向上級報送資金使用情況;資助資金發放完成后,應當做好資助資金發放表(領取人簽字按手印)或通過銀行卡發放的銀行回執存檔,并接受有關部門的檢查、驗收。
4、學校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相關規定,對學生資助資金實行分賬核算,專款專用,不得截留、擠占、挪用,同時應當接受財政、審計、紀檢監察、主管機關等相關部門的檢查和監督。
學校要做好學生資助管理檔案的管理工作,收集整理各級各部門相關的文件、通知、制度、方案、名冊等檔案資料,包括:
1、上級相關資助文件;
4、宣傳、評議、公示、發放過程等影像資料;
5、卡戶學生名冊;
6、受資助學生簽字名冊(通過銀行卡發放的還要必須有銀行發放回執、憑證);
為加強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資金的管理,學校資助評審小組和班主任每學期應定期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資金對象進行資格復查,通過電話、實地走訪等方式進行核實,如發現弄虛作假現象,一經核實,取消受資助資格。
學校設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資金對象認定工作舉報電話,廣泛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并要加強學生思想教育,教育學生如實提供家庭經濟困難情況,及時告知家庭經濟狀況顯著變化情況。如學生家庭經濟狀況發生顯著變化,學校將及時做出調整。
xxx中學。
20xx年9月x日。
學校學生資助管理制度(模板22篇)篇十五
第一條為了規范學生資助行為,加強學生資助管理,提高資助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學校工作健康發展,根據國家各項學生資助政策,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學生資助管理的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學生資助規章制度;堅持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不讓一個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的戰略目標;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學生資助行為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第三條學生資助管理的主要任務是:依法多渠道籌集資助資金;加強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管理,專款專用;對學校資助金的使用進行控制和監督。
第四條學校學生資助項目包括:義務教育階段“兩免一補”(免學雜費、免費提供教科書、補助寄宿生生活費)、國家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校內資助資金、貧困高一新生慈善愛心捐助等。
第五條學校成立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設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全校學生資助工作的開展。
第六條校長是學校資助工作的第一負責人,學校資助活動在校長的領導下,由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和教務處統一管理。
第七條資助經費來源包括財政預算安排、社會捐贈、學校自籌等。
第八條學校要嚴格按照各資助項目的評審辦法,開展申請、評審、公示和核定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開。
第九條學校從有關部門取得的有指定資助項目和用途并且要。
求單獨核算的資助資金,應當按照要求向上級報送資金使用情況;資助項目完成后,應當做好資金發放表和使用效果的書面總結,并接受有關部門的檢查、驗收。
第十條資助金的支出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資助項目規定的.開支范圍及開支標準;國家有關資助政策沒有統一規定的,結合學校實際情況規定,但不得違反法律和國家政策。
第十一條學校要加強對資助資金的管理,各項支出應按實際發生數列支,不得虛列虛報,不得以計劃數和預算數代替。
第十二條學校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相關規定,對學生資助資金實行分賬核算,專款專用,不得截留、擠占、挪用,同時應接受財政、審計、紀檢監察、主管機關等部門的檢查和監督。
第十三條學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要做好資助檔案的管理工作,收集整理各級各部門相關的文件、通知、制度、方案等。檔案材料還包括:
一、高中貧困生建檔。
(一)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情況調查表(附相關證明材料)。
(二)高中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匯總表。
(三)高中階段家庭經濟困難歷屆學生統計表。
二、高中國家助學金。
(一)xx省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申請表(附相關證明材料)。
(二)xx省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受助學生明細表。
(三)xx省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匯總統計表。
(四)資助對象公示材料、學校認定公示材料。
(五)上級下達的銀行單。
(六)學生簽領憑證。
(七)資助對象受助后相關情況反饋。
三、貧困高一新生慈善愛心捐助。
(一)受助學生匯總表。
(二)學生申請材料。
(三)簽領憑證等。
四、校內資助資金。
(一)申請表。
(二)公示材料。
(三)匯總表。
(四)發放簽領表。
(五)學生品學兼優相關資料。
第十四條學校負責核定各資助項目的資助人數和資助標準,報上級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審批。每學期結束前,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和教務處要將各資助項目的落實情況和資金的下達、發放等情況向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匯報,接受上級主管部門對資助工作的督查指導。
20xx年1月1日。
學校學生資助管理制度(模板22篇)篇十六
第一條為加強我市學生資助專項資金管理,切實保障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公平接受教育的機會和權利,促進教育均衡發展,根據《關于印發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教〔20xx〕356號、《浙江省財政廳浙江省教育廳關于印發浙江省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暫行辦法的通知》(浙財教〔20xx〕123號)、《關于進一步完善中等職業教育學生資助政策的通知》(浙財教〔20xx〕1號)及《浙江省財政廳浙江省教育廳關于實施學前教育的通知》(浙財教〔20xx〕152號)文件精神,制定本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第二條樂清市學生資助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包括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普通高中困難生免學費補助資金、中等職業學校困難生助學金及學前教育學生資助資金,主要用于對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及學前教育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切實解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就學問題,以促進我市教育均衡發展。
第三條資金使用原則。
(一)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注重科學化、規范化管理.
(二)嚴格把關,積極落實,實行公示制,建立專門檔案.
(三)嚴禁擠占挪用資金、弄虛作假套取資金等違法違規行為,確保專款專用、及時發放。
第四條專項資金來源。
(一)市財政預算安排經費.
(二)上級財政轉移支付經費。
第五條專項資金使用范圍。
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及普通高中困難生免學費補助資金適用于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準設立、實施普通高中的全日制普通高中學校和完全中學的高中部(含民辦學校),其中具有正式注冊學籍的樂清市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中等職業學校困難生助學金適用于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準設立、實施中等職業學歷教育的全日制中等職業學校(含民辦學校),其中具有正式注冊學籍的樂清市中等職業學校在校生中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學前教育學生資助資金使用于為在經教育行政部門審批設立的各級各類幼兒園(含民辦幼兒園)就讀的家庭經濟困難兒童。
(一)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補助對象。
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補助對象為:二類困難生(指家庭年收入4600元以下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面掌握在占全市普通高中在校生總數的6%左右。
(二)普通高中困難生免學費補助對象。
普通高中困難生免學費補助資助對象:一類困難生(包括低保家庭子女、福利機構監護的未成年人、革命烈士子女、五保供養的未成年人以及殘疾學生)。
(三)中等職業學校困難生助學金補助對象。
中等職業學校困難生助學金資助對象:中等職業學校全日制正式學籍一、二年級涉農專業學生和非涉農專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包括一類困難生和二類困難生)。涉農專業范圍為教育部發布的《中等職業學校專業目錄(20xx年修訂)》(教職成〔20xx〕4號)所規定的農林牧漁類所有32個專業,以及輕紡食品類的糧油飼料加工技術、糧油儲運與檢驗技術專業和醫藥衛生類的農村醫學專業等3個專業。
學前教育學生資助資金資助對象:為在經教育行政部門審批設立的各級各類幼兒園就讀的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包括低保家庭幼兒、福利機構監護的幼兒、革命烈士子女、五保供養的幼兒以及殘疾幼兒。
第六條專項資金補助標準。
(一)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每生每年1500元,按每學期750元發放.
(二)普通高中困難生免學費補助資金:免學費、代收費。學費、代收費按有關部門批準的收費標準確定。在各類民辦高中學校就讀的困難學生,其免費額度參照同類公辦學校的收費標準執行。
(三)中等職業學校困難生助學金:每學期每人補助750元,按月予以撥款發放。
(四)學前教育學生資助資金:資助項目為保育費,資助標準為三級公辦幼兒園保育費的50%,按年予以撥款發放。
每年7月底前,根據中央下達的國家助學金名額,省財政廳、省教育廳將國家助學金分配名額和預算下達到市、縣(市、區)。每年8月底前,市、縣(市、區)財政、教育部門將名額和預算下達到所屬普通高中。具體申報程序如下:
(一)在學校充分宣傳的基礎上,學生自愿申報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填寫《樂清市普通高中困難生免學費資助申請表》或《樂清市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申請表》進行助學申請。一類困難生需出具縣級及以上民政、總工會等部門有效證件,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要需出具注明家庭年人均收入的村委會(居委會)及鎮(街道)兩級單位證明并加蓋公章.
(二)資助學生名單經由學校初審后分類匯總,填寫《樂清市普高學校困難生免學費名冊匯總表》和《樂清市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受助學生名冊》,上報市教育部門.
(三)市教育部門審核后上報市財政部門復核,市財政部門復核無誤后,市教育局會同財政局聯合下發資金下發文件后將補助資金撥付至各普通高中。享受國家助學金的學生向學校提供身份證或戶口冊復印件,學校統一為受助學生辦理學生資助卡,并將助學金直接打入學生銀行儲蓄卡,一律不得以實物或服務等形式,抵頂或扣減國家助學金。為學生辦理銀行儲蓄卡,不得向學生收取卡費或押金等費用,也不得從學生享受的國家助學金中抵扣。
第八條中等職業學校困難生助學金申撥程序。
(一)在學校充分宣傳的基礎上,學生自愿申報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一類困難生憑相關證件直接向學校備案登記,并填寫《樂清市中等職業學校困難生助學金申請表》進行助學申請.二類困難生憑鎮、街道社會事務部門出具的證明填寫《樂清市中等職業學校困難生助學金申請表》進行助學申請.
(二)資助學生名單經由學校初審后匯總,填寫《樂清市中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受助名冊》,上報市教育部門.
(三)市教育部門審核后上報市財政部門復核,市財政部門復核無誤后,按月予以撥款發放。新增享受國家助學金的學生向學校提供身份證復印件,學校統一在銀行為受助學生辦理中職學生資助卡,以將助學金直接打入學生銀行儲蓄卡的形式發放。
(一)在學校充分宣傳的基礎上,每年9月開學時,符合條件的資助對象向幼兒園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交低保證、殘疾證或孤兒證明等有效證件,由幼兒園進行初審匯總,上報市教育部門.
(二)市教育部門對幼兒園上報材料進行審核后,上報市財政部門復核.
(三)市財政部門復核無誤后,按同級財政部門預算管理和財政資金支付管理的規定,向幼兒園撥付補助資金。
第十條嚴格規范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市財政部門應做好專項資金的統籌安排和監督管理。市教育部門應嚴格按照管理辦法的規定做好專項資金的審核發放和日常管理,各學校要把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作為一項重要的工作任務,實行校長負責制,指定專門機構,確定專職人員,具體負責此項工作。各學校要建立舉報制度,接受學生及其家長的投訴和社會監督。
第十一條強化專項資金使用的績效評價。市財政部門將定期組織對專項資金使用和管理情況進行績效考評、追蹤問效,并將結果作為下一年度專項資金安排的調整因素。
第十二條加強專項資金的使用監督。專項資金的使用和管理接受同級財政、審計部門的監督和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違規違紀行為,將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法律法規進行查處,追究有關單位及人員的責任。
第十三條本辦法由市財政局、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第十四條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施行。
學校學生資助管理制度(模板22篇)篇十七
為了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全面提高教育質量,積極鼓勵學生全面發展,“樹典型、表先進”,現將評選優秀學生、優秀少先隊員、優秀學生干部、先進班集體的方案制訂如下:
1、凡是本校的具有學籍的學生都有資格參加“優秀學生”的評選。
2、凡是本校的具有“少先隊員”身份的學生,均有資格參加“優秀少先隊員”的評選。
3、凡是本校擔任班干部的學生,均有資格參加“優秀學生干部”的評選。
4、凡本校的班級均有資格參加“先進班集體”的評選。
(一)“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少先隊員”必須符合以下三個基本條件:
1、思想品德等必須是優秀。沒有受過處分。
2、學科成績前一學期期末成績為準。必須名列前茅。
3、體育成績須達到國家體育鍛煉合格標準。
(二)“先進班集體”基本條件:
1、班級學生沒有犯過重大過錯,受到學校處分。
2、班級平均分名列前三以上。
3、班風向上,班容班貌良好。
(一)“優秀學生”認定條件。
學生在符合“優秀學生”基本條件的`前提下,本學年內如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學校認定為“優秀學生”。
1、思想品德。
被學校或上級表彰的德育典型。
2、各類比賽、競賽。
在學校組織的各種競賽中獲三等獎以上者。
(二)”優秀干部”認定條件:
本學年內,在符合“優秀干部”基本條件的前提下,必須做到以下幾點,學校認定為“優秀干部”。
1、嚴于律己,責任心強,以身作則,勤奮好學。
2、是班主任的得力助手,有較強的組織管理能力。
3、團結同學、尊敬師長,在同學中享有較高威信。
(三)“優秀少隊員”認定條件:
本學年內,在符合“優秀團員”基本條件的前提下,必須做到以下幾點,學校認定為“優秀少先隊員”。
1、遵守隊的章程,履行隊員義務,積極參加隊的各項活動,執行隊的決議。
2、能積極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
3、積極完成學校班級交給的任務,在學校班級中起模范帶頭作用,在同學中享有較高威信。
(四)“先進班集體”認定條件。
本學年內,符合“先進班集體”基本條件的前提下。
1、各班在規定時間符合本方案的評選對象填寫好申報表報辦公室審核,由校長室認定。
2、各班“優秀學生”名額不不限,“優秀學生干部”和“優秀少先隊員”的名額一般不超過三名。
3、報上級的“優秀學生”、“優秀隊員”、“優秀學生干部”、“先進班集體”將在當年的校級先進中產生。
學校學生資助管理制度(模板22篇)篇十八
第一條大學生的資助工作是促進教育事業持續協調健康發展,做好育人工作的重要內容,事關廣大學生的切身利益。我院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建立并完善了以“獎、貸、助、補、減”為主要內容的學生資助體系。為確保各項資助政策能夠落到實處,根據我院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資助對象為具有我院正式學籍的全日制在校學生。主要針對品學兼優的學生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第三條學生資助工作實行院長負責制,學院成立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由院長任組長,分管學生工作和分管財務工作的院領導任副組長,學生工作處、財務處和各系部負責人為組成人員,領導小組下設學生資助辦公室,學生工作處處長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設在學生工作處,負責辦理日常工作。
第四條學生資助辦公室負責執行國家及學院資助工作的有關政策,全面實施我院“獎、貸、助、補、減”等政策措施;負責全院性資助工作的管理并制定相關政策和實施辦法;負責全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的管理工作;負責接受各類捐助和獎助學金的設立等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年度資助計劃的制訂、各類資助指標名額的分配及受助學生的審核與推薦等。
第五條各系應積極主動采取各種形式爭取社會資助,拓寬獎助學金渠道,爭取社會各界捐資助學,設立本系更多的各類獎助學金(評定辦法和每年受助學生名單在學生資助辦公室和財務處備案),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受助學生盡已所能向社會奉獻愛心并要定期向出資人匯報自己的學習、生活等表現情況。
第六條獎學金:獎學金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學院獎學金以及由社會、各界捐資設立的社會獎學金等,主要面對品學兼優的學生。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評定標準及獎勵金額按高等學校學生資助政策執行,學院獎學金按學院獎學金評選細則執行,社會獎學金由出資方與學院共同議定評選細則執行。
獎學金每學年評選一次,由學院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分配具體名額至各系部,由各系(部)組織等額推薦;各系(部)將評選結果在系部公示3個工作日,無異議后,組織學生填寫有關材料并簽署系部推薦意見,于規定的時間內報送院學生資助辦公室審核、匯總,經學院資助領導小組評審通過后,報送省教育廳或出資方,學院獎學金,由學院直接發放。
第七條生源地貸款:未獲得其它資助者或獲得資助尚不能解決其本人在校期間學習和生活困難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向生源地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由學生本人向生源地信用機構申請,并由學生本人承擔貸款償還責任。
第八條助學金包括:國家助學金和臨時困難補助及社會各界出資設立的社會助學金,主要針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國家助學金每學年評審一次,其評審程序與獎學金評選程序相同,但分學期發放。
臨時困難補助,主要針對家庭或本人遭遇變故,出現突發性經濟困難的學生,由學生本人或家人申請,系部審核并簽署意見,報學院學生資助辦公室審核,從學院學生困難補助專項資金中支出,如情況需要,可由學院團委發起組織師生募捐,學院紀委全程監督,學生資助辦公室發放,除此以外,任何部門及個人不得在校內面向學生發起組織各種類型的募捐活動。
社會助學金由出資方與學院共同議定評選細則執行。
第九條勤工助學:學院設立部分相對固定的勤工助學崗位,鼓勵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開展勤工助學活動。通過參加勤工助學活動獲得一定的經濟收入,緩解其經濟困難。
學院勤工助學活動,依照《高等學校勤工助學管理辦法》執行,校內勤工助學活動,由院團委具體組織管理,相關數據報學生資助辦公室備案。校內各用工部門于每年6月,將用工崗位及崗位要求報院團委向學生發布,校內各經營戶的用工需求,由后勤管理處報送。學生本人申報后,持系部和院團委審批意見到用工部門應聘,未聘上又自愿服從調劑的學生,由院團委調劑分配。校外與專業學習有關的勤工助學活動,由招生就業處統一安排。未經家長書面承諾,禁止學生個人參與未經學院安排的勤工助學活動。
勤工助學活動費用,由各用人部門直接向學生支付,標準不得低于《高等學校勤工助學管理辦法》要求。
第十條學費減免:學費減免包括中職學生免學費項目、退役復學學費減免、特殊專業學費減免和優質生源學費減免,中職學生免學費、退役復學學費減免、特殊專業學費減免參照國家有關政策執行,優質生源學費減免,由招生就業處出臺具體實施方案,學生資助辦公室具體實施。
第十一條綠色通道:學院在每學年新生入學時,建立“綠色通道”制度。對被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一律先辦理入學手續,使他們能及時報到入學。
第十二條學院建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動態數據庫,各系部每學年要開展貧困學生建檔和更新工作,對貧困學生檔案庫實行動態化管理,并將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情況匯總報學生資助辦公室備案。
第十三條受助學生需接受師生監督,學生資助辦公室接受師生就受助學生個人表現的舉報投訴,并對其申報資格進行核查。
第十四條本實施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其他有關文件規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準。
第十五條本辦法由學生工作處負責解釋。有關獎助學金及學費減免,由學生工作處根據資助政策另行制訂細則。
學校學生資助管理制度(模板22篇)篇十九
為了幫助經濟困難的幼兒解決生活困難,培養貧困幼兒積極進取、勤儉自強的優良品質。同時,也為了規范對貧困生的資助與管理工作,結合幼兒園的特點,特制定本制度。
組長:覃青青。
副組長:黃頌萍、文秋娟。
2、孤兒;
3、家庭經濟困難的單親家庭;
4、家庭貧困的烈士子女、優撫家庭子女、殘疾幼兒;
5、經民政部門確認的農村低保或農村特困救助范圍的家庭子女;
6、因受災、疾病等導致家庭不能維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子女,可以優先得到資助。
7、家庭生活水平一般,家庭因疾病、多子女升學或其它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生活開支非常困難的“留守兒童”。
貧困生資助比例按照在園幼兒總數的.10%以內予以資助,
2、調查小組入戶調查、了解,請社區、村委會核實。
3、領導小組根據調查小組各方搜集的資料,決定貧困生資助人選。
1、幼兒園建立貧困幼兒管理檔案,組織對貧困生日常表現進行跟蹤調查,對反饋內容給予及時記錄,保證貧困生日常的管理。
2、加強對貧困幼兒的教育,通過激發貧困幼兒的斗志,使其樹立艱苦奮斗、自強不息的精神。
3、建立受資助貧困生信息反饋和取消資格制。各班級應定期或不定期向幼兒園反饋受資助幼兒的家庭經濟情況。若在受資助期間出現弄虛作假,偽造經濟困難者,取消貧困資助資格,或視情況追回已享受的全部金額。
4、貧困生的調整。
(1)原來不是貧困生,由于家庭發生重大災禍等特殊原因需申報的,按規定程序申報。
(2)貧困生受到幼兒園資助后,由于家庭經濟情況好轉的,本人應書面提出主動放棄資助;或經幼兒園調查屬實的,將作相應的調整。
每個幼兒按核定的貧困程度給予每學期減免50---500元的保教費。
學校學生資助管理制度(模板22篇)篇二十
為了保護好學生資助檔案的'完整與安全,便于保管和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檔案管理工作人員要忠于職守,刻苦鉆研業務,嚴格按照高校檔案工作的相關規章制度辦事。
二.資助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價值的文件資料,都必須及時歸檔保存。檔案資料歸檔后要進行分類、編目和鑒定工作。
三.按年度收集存檔,包括困難生檔案、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社會人士捐助、校友獎學金、勤工助學、綠色通道、臨時困難補助、資助育人成果、年度工作總結及上級文件等相關材料。
四.檔案資料切實抓好“五防”(防火、防潮、防塵、防蟲、防失)保護工作,依據《高校檔案工作管理辦法》妥善保管好各類檔案,電子檔案要對原始數據進行備份保管。
五.所有紙質檔案都要分類編號裝盒存放,并建立檔案總目錄、資料盒目錄,分類裝訂、分類編號、分類保管、以便查找。檔案資料存放要排列有序,編制相關的文號,便于查找。定期對檔案保管的狀況定期進行檢查、清理和核對。
六.檔案管理人員要嚴格執行檔案保密制度,檔案外借必須履行登記手續,所有檔案一經存檔,未經批準不得更改和外借。
學校學生資助管理制度(模板22篇)篇二十一
1、辦理休學,停學,留級手續的仍保留學籍,凡屬學校開除、勒令退學、自動退學的不再保留學籍。
2、辦理休學,轉學,退學等手續的學生所交學校的費用除雜費可以結算外,其余費用一律不予結算。
3、申請休學的學生按以下程序辦理休學手續:
(1)由學生寫出申請、家長簽署意見、班主任簽署意見、出示病歷等證件。
(2)由教務主任簽署意見。
(3)由主管教學的副校長簽署意見。
(4)到教務處辦理手續。
4、屬學校勒令停學、退學的,由管政教的副校長和管教學的.副校長簽意見,然后直接到教導處辦理手續。
5、學生中途離校要辦理以下手續:
(1)到教導處領取離校登記單。
(2)到圖書室辦理退書手續。
(3)到保管室退課桌椅。
(4)到財會室結清雜費。
(5)到教務處辦理離校手續。
6、凡是中途轉入我校就讀的學生,要具備以下條件,方可考慮接收:
(1)學習成績在原就讀學校中等偏上,有發展潛力;
(2)思想表現良好,無重大違紀違規行為;
(3)能夠自愿交納擇校費并簽署承諾書、安全協議書;
(4)能夠出具轉學證明和在原就讀學校的成績通知單;
(5)能夠找到本校教職工做擔保(不是必要條件)。
中途轉入的學生按以下程序辦理入校手續:
(1)(由本校教職工陪同,)攜帶轉學證明和在原就讀學校的成績通知單找主管教學的副校長處辦理登記入校手續。
(2)到財務室繳納擇校費。
(3)到教務處簽署擔保書、承諾書、安全協議書,進行編班(非學習成績十分突出的學生,只能編入普通班)。
(4)到財務室繳納學雜費。
(5)到班主任處報名。
7、班主任或任課教師無權私自接收學生和拒絕接收學生。對班主任及任課教師私自接收的學生,學校一律予以清退,由此引起的交費問題全部由私自接收學生的班主任或任課教師負責。
8、原則上不允許學生留級或轉班。因特殊情況確實需要留級或轉班的,按以下程序辦理手續:
(1)學生寫出書面申請,家長簽署意見,班主任簽署意見,年級組長簽署意見。
(2)年級主管領導簽署意見。
(3)到教務處辦理留級或轉班手續。
學校學生資助管理制度(模板22篇)篇二十二
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堅持學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全面落實學前教育資助政策,保障適齡兒童受教育權利,促進學前教育又好又快發展。
在我園就讀的具有巨龍鎮常住戶口的兒童,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均可列入受助范圍:
1、低保家庭兒童;
2、孤兒;
3、殘疾人家庭兒童或殘疾兒童;
4、軍烈屬子女;
5、因重大疾病、意外災難等原因影響家庭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難家庭兒童。
(一)成立"龍湖鎮第一幼兒園學前教育資助"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秦偉紅。
副組長:代燕燕。
組員:各班班主任。
領導小組本著公開、公平和公正的原則,集體認真研究,嚴格審查,確保我園最困難的兒童和家庭都能及時得到資助。
(二)辦理程序。
1、資助申請。符合條件的受助兒童家長或法定監護人先到本班教師處領取《學前教育國家資助申請表》,如實填寫資助申請表向我園提出書面申請,同時提交符合資助條件的有效證明材料及其復印件三張。
2、資格審定。
1)成立幼兒園資助評審小組,評審小組由園長、教職工代表和家長代表組成,人數不得少于5人。
2)評審小組根據幼兒家長或監護人提交的材料,按照實施方案相關規定,對提交的資助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材料進行認真審核。
3)評審結束后,將受助幼兒名單在園內園務公示欄進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接受老師和家長的監督。
4)公示無異議后,由幼兒園統計匯總受助幼兒信息連同申請材料的復印件,經園長簽字同意加蓋單位公章,報至縣教育局審核和確認。
5)建立幼兒資助信息檔案,將資助幼兒有關材料妥善保存。
教育局根據幼兒園上報資料進行審核確定幼兒名單,填報《學前教育資助名冊匯總表》,再由縣財政局將資助資金發放給受助兒童家長或監護人。
(三)所需材料。
1、受助兒童家長或監護人填寫的《學前教育國家資助申請表》3份;
2、受助兒童和監護人戶口簿復印件3份;
3、受助兒童符合資助條件的有效證明材料及其復印件(可一項或多項):
1)低保家庭子女經縣民政局簽署意見和民政部門發放的低保證及其復印件3份;
2)孤兒經縣民政局簽署意見和民政部門發放的兒童福利證其復印件3份;
3)烈士子女經縣民政局簽署意見和民政部門發放的烈士子女證明及其復印件3份;
4)殘疾人家庭或殘疾兒童經縣殘聯簽署意見和縣殘聯發放的殘疾人證及其復印件3份;
5)特殊困難家庭兒童須實際居住地鄉鎮政府和村委會出具的因重大疾病、意外災難而導致家庭經濟困難的證明及相關證據。
4、受助對象提出申請時,必須提供所有證明材料原始件和規定的復印件,原始件經幼兒園核對與復印件相符后當場退給受助兒童監護人。
(四)工作要求。
1、加強宣傳力度。通過網站、宣傳欄、通知、家長會等各種渠道廣泛宣傳政策,采取形式多樣、行之有效的宣傳方式,將資助政策宣傳到幼兒園所有家庭,確保符合資助條件幼兒都能及時得到資助。
2、落實工作責任。學前教育資助工作實行園長負責制,幼兒園指定專人具體負責此項工作,建立資助檔案,將幼兒資助申請表、貧困證明、公示材料、資金發放等有關憑證和工作情況分年度建檔備查。
3、加強資金管理。資助經費實行園長負責制,園長是第一責任人,對資助工作負主要責任。我園嚴格加強資金管理,結合實際制定資助經費管理細則,配備專職人員具體負責資助資金的發放及名冊登記、檔案保管工作。資助經費實行專款專用,專賬核算。學期末或學年末在本園校務公開欄公示資助資金使用情況,接受老師和家長的監督。
4、嚴格工作程序。認真對待資助工作,嚴格按照資助對象的界定標準、實施方案的程序,確定資助對象。加強幼兒學籍管理,確保資助信息真實、可靠。對在資助工作中存在騙取、套取、虛報冒領等行為的,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查處并追究當事人和有關責任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