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個人來說,遵守規章制度是一種基本的文明行為和職業素養。規章制度是一種明確、具體的辦事原則和工作規則的書面文件,用于指導和規范組織內部的行為。規章制度的修訂應該根據實際情況進行,隨時進行調整和更新,以適應不斷變化的環境和需求。如何制定一套科學完善的規章制度是一個需要認真思考和研究的問題。制定規章制度應該圍繞組織的核心價值觀和發展目標,保證其與組織的整體戰略一致。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一些規章制度范文,供大家參考和借鑒。希望這些規章制度范文能夠給大家帶來一些啟示和思考,促使大家更加重視規章制度的制定和執行。
社區檔案管理制度(優質14篇)篇一
一、檔案工作人員要保守檔案機密,認真執行安全保密法規和紀律,確保檔案的完整與安全,杜絕泄密、失密現象。
二、接待查閱和歸檔人員,一般在辦公室。嚴格執行有關檔案接收、管理和查閱制度,認真履行登記、簽字手續。庫房重地,非本檔案室工作人員一律不得入內。
三、凡屬有密級的檔案,登記編目時,必須在有關欄目注明密級字樣;這類檔案,必須單獨存放,專人管理。
四、未經批準,任何人員不得私自將檔案攜出檔案室,不得隨意復印、摘抄檔案。檔案人員更不得私自摘抄和傳播具有內部和保密性的檔案內容。
五、凡需要查閱密級檔案,必須按檔案室有關借閱辦法經有關領導批準,方能借閱。凡違反規定泄露檔案機密并造成不良后果者,應按《檔案法》、《保密法》有關條款處理。
六、每學期末前要催回借出的檔案,并對所有檔案進行一次清查,節假日或寒暑假前對已整理好的檔案要及時入庫,對尚未整理的文件材料要放入辦公室的工作柜中。
七、檔案室各房間鑰匙必須妥善保管,檔案工作人員要切實做好防火、防盜、防鼠、防塵、防潮、防曬工作,每天上下班要對門窗、水、電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八、任何檔案的處理和銷毀,必須經過鑒定,并報校領導批準。平時辦公廢紙、重復件,不能當垃圾隨便倒掉,必須燒毀。
社區檔案管理制度(優質14篇)篇二
第一條為加強檔案信息管理,充分發揮檔案信息的作用,有效保存和應用檔案信息,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檔案信息是指工程建設活動中形成的各種技術的、商務的、綜合的具有保存價值的文件、批件、標書、紀要、圖紙、照片圖片、測繪數據、視頻、簽證、信函、通知、報表等,包括紙質資料、電子版資料和多媒體資料等。
第三條公司規劃建設管理部負責工程類檔案信息的收集、整理、報送、存檔、應用及管理工作。
第四條調度員、測繪員、施工管理員、監理工程師、招標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和公司運行管理部門是檔案信息資料的來源,負責相關資料的繪制、記錄、編輯、修改、整理、裝訂、審核與報送工作。
第五條各種檔案信息資料應按要求分類編碼保存,要注意防盜、防火、防潮、防塵、防失密,保持適當的通風。具體要求參照公司綜合檔案管理辦法。
第六條工程竣工圖紙及相關資料應在歸檔的同時向生產運行相關部門及時提供。
第七條舊管網改造時,由規劃建設管理部進行現場測繪,及時繪制改造后的圖紙并向相關部門提供。涉及調度地理信息系統數據更新的,應同步更新。
第八條檔案資料的借閱執行綜合檔案相關條款。
第九條檔案信息需要同時向綜合管理部歸檔的,應按要求歸檔。
第十條保存三年以上的工程類檔案資料應移交綜合管理部檔案室統一保存,需要留存備用的可留復印件。
第十一條未盡事宜執行綜合管理部檔案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本制度從_年一月一日起執行。
社區檔案管理制度(優質14篇)篇三
1、根據《檔案法》的規定,在本社區活動中形成的,記錄和反映本社區工作情況、具有查考、利用價值的各種門類和載體的文件材料(包括圖表、簿冊、聲像材料等)均屬收集歸檔范圍,任何人不得據為己有或拒絕歸檔。
2、歸檔的文件材料應為原件,格式符合國家規定,必須用碳素或藍黑墨水書寫,不得用紅黑水、藍圓珠筆、鉛筆、復寫紙書寫。
3、外出學習、開會、考察等活動中帶回的文件資料,應在差旅費報銷前移交檔案室。
4、移交文件材料應填寫移交清單一式兩份,雙方清點核對后簽字,各存一份備查。
1、文書檔案的整理采用《歸檔文件整理規則》或《文書立卷方法》,必須于次年的3月份以前完成。采用《歸檔文件整理規則》應在每份文件上加蓋歸檔章或附上歸檔文件封面,編制歸檔文件目錄。
2、會計檔案由本社區財務人員按要求整理完畢后,于次年2月底前移交檔案室。
3、基建檔案由負責基建項目的'人員在項目竣工、驗收后3個月內整理、編目、造冊,集中統一移交檔案室。
4、設備檔案由設備采購部門或人員在設備到貨后,由檔案人員一起參加開箱驗收,并登記、及時歸檔后再提供利用。
5、錄音、錄像、照片、底片等檔案由具體承辦人員及時編寫說明(時間、內容、地點、人物、攝影者、背景等)后,向檔案室移交歸檔。
1、非檔案工作人員,未經許可不得進入檔案庫房。
2、堅持檔案室溫濕度測記工作,高溫、高濕季節積極采取降溫、除濕措施,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3、檔案庫房放置滅鼠、殺蟲藥物,做好檔案防蟲、防鼠、防火、防盜、防光等工作。
4、保持檔案室清潔衛生,確保檔案安全。
1、社區檔案室要建立檔案利用登記表(冊),利用檔案必須填寫利用登記表。
2、利用檔案必須在檔案室查閱,特殊情況需借出時,須經社區委會主任批準,嚴格履行借出手續、按時歸還。
3、借閱檔案者不得轉借、遺失、拆散和損毀檔案,不得在檔案原件上圈點、加注、涂改、污損。
4、檔案借閱和保管人員要保守檔案秘密,不得向無關人員談論檔案內容和泄漏檔案秘密。
5、外單位借閱檔案須持單位介紹信,經領導批準,方能借閱。
6、借出歸還的檔案,必須認真清點、檢查,發現問題立即上級部門報告。
1、社區組織檔案人員由社區文書擔任。
2、檔案人員變換,要切實履行交接手續。
3、交接內容包括檔案數量、檔案有關設備、參考資料、登記、統計臺帳等。
4、交接雙方要認真核對檔案的內容,并做好檢查記錄。
5、檔案人員變換,要向縣檔案局備案。
1、文書檔案。
2、會計檔案。
3、科技檔案。
4、電子檔案。
5、聲像檔案。
6、實物檔案。
社區檔案管理制度(優質14篇)篇四
為更有效的對員工人事檔案進行妥善保管,有效保守機密;同時為了維護人事檔案材料的完整,防止材料損壞,便于高效、有序的利用檔案材料,特制定本制度。
二、歸檔范圍。
全體員工之個人檔案(入職檔案、培訓檔案、績效管理檔案、離職檔案)、統計資料、勞動工資、會議記錄、決定、委托書、協議、合同、通知等具有參考價值的文件資料。
由行政部專人負責保管人事檔案,收集、鑒別和整理檔案材料,保證公司及各部門的原始資料及單據齊全完整、安全保密和使用方便。
(一)員工入職檔案:
1)個人簡歷;2)員工入職登記表3)應聘人員登記表;4)面試記錄及待遇核定事項審批表;5)筆試結果報告;6)身份證復印件7)學歷學位、資格證書復印件材料8)離職證明;9)試用期員工跟蹤表;10)試用期考核表;11)各類合同及協議;12)員工異動履歷表.
(二)員工培訓檔案:
1)培訓通知;2)培訓簽到表;3)培訓總結報告(或考評結果);4)派出培訓審批表;5)員工外派培訓合同6)外出培訓反饋表(證書原件);7)員工培訓統計表。
(三)績效管理檔案:將員工績效考核相關的檔案資料按月歸整。
(四)員工離崗檔案:員工離崗包括員工與公司解除(終止)勞動關系,死亡等情形。
(一)基礎管理。
1、原則:分類標準、歸檔及時、排列有序、層次清楚、整理規范。
2、員工入職前,人力資源部應對人事檔案的真實性、有效性進行核查,如有虛假,可不予錄用或解聘處理。
3、人事檔案按入司時間分類存檔,按在職人員、離職人員進行整理,并及時登錄于《在職員工人事檔案目錄》(附件一)、《離職員工人事檔案目錄》(附件二),并在檔案袋上填寫各種人事資料的名稱及對檔案袋進行編號。人事檔案原則上為永久保存。
4、當在職員工的基本檔案資料有變動時(如學歷變動,身份證號碼變動、個人技術職稱變動,婚姻狀況變動等),應及時將相關資料復印交人事部歸案,原件當場查驗。
5、調動和錄用入公司的員工,應在辦理手續前調閱檔案,在其報到一個月內立檔。對調入或新建立的檔案都應造冊登記。
6、對員工進行考察、考核、培訓、獎懲等形成的材料要及時收集、整理立卷、保持檔案的完整。立卷歸檔的材料必須認真鑒別,保證材料的真實、文字清楚、手續齊備。材料須經組織審查蓋章或本人簽字的,應在蓋章、字后歸檔。
7、員工離職檔案每月清查,另外存檔,檔案保存原則上三年后方可銷毀(高管及核心技術人員保留至該員工離崗8年止)。
8、人力資源部檔案管理人員根據氣候的不同變化,經常注意檔案的通風、溫度、清潔、防火、防盜、防潮、防曬、防蛀。
9、檔案應分類編號后存放,編簽號應與員工編號統一,防止重名重姓員工材料入檔交叉,制檢索目錄,以便查找。
10、要不斷研究和改進檔案的管理方法和技術,逐步實現檔案管理的科學化。
(二)檔案的查、借閱。
1、公司檔案分為保密級與非保密級兩個級別,保密級檔案禁止調閱,只能在檔案室閱覽,不準外借;非保密級檔各部門因工作需要查、借閱,須填寫《查、借閱人事檔案審批表》(附件三),并經人事行政部經理批準后方可辦理。
2、任何單位一般不得跨部門查、借閱人事檔案,下級員工不得查、借閱上級員工人事檔案,特殊情況下經人事行政部經理批準后方可辦理。
3、公司級領導、人事行政部可直接通過檔案管理員辦理借閱手續。
4、所有經批準后借閱出的人事檔案需于借閱的三天之內歸還(特殊情況可延長期限),對借閱后到期未還者、歸還破損、私自復印檔案者、遺失者依檔案管理的相關規定處理。
5、外單位來公司查閱檔案時,必須持蓋有公章的單位介紹信,經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查閱。
6、檔案管理人員應做好查、借閱登記,并在《人事檔案借閱登記本》簽字登記(附件四)。
(三)查、借閱檔案注意事項。
1、嚴禁涂改、圈劃、抽取、撤換和損壞檔案材料;2、不得擅自復制(拍攝)檔案內容,如因工作需要從檔案中取證必須事先經人事行政部經理同意。
3、查、借閱者不得擅自泄露檔案內容,違反者視情節輕重,予以懲處。
4、原則上不允許員工自帶檔案流動,確有需要,由檔案發出方做好封口,接收方接受檔案時須注意檢查檔案封口是否完整。
六、檔案的銷毀。
(一)公司任何個人或部門非經允許不得銷毀公司檔案資料。
(二)當某些檔案到了銷毀期時,由檔案管理員填寫《公司檔案資料銷毀審批表》交人事行政部經理審核經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三)凡屬于密級的檔案資料必須由總經理批準方可銷毀;一般的檔案資料,由總經理辦公室主任批準后方可銷毀。
(四)經批準銷毀的公司檔案,檔案管理員須認真核對,將批準的《公司檔案資料銷毀審批表》和將要銷毀的檔案資料做好登記并歸檔。登記表永久保存。
(五)在銷毀公司檔案資料時,必須由總經理或分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辦公室主任指定專人監督銷毀。
七、制定、修訂、廢除與頒布實施。
本辦法經核準后,由行政部公告實施;修訂或廢止亦同。
行政部。
20xx年4月22日。
社區檔案管理制度(優質14篇)篇五
一、幼兒園應有專人負責檔案管理,檔案資料主要包括:
1、上級文件類;。
2、各項工作計劃;。
4、各項工作檢查記錄;。
5、各種會議記錄;。
6、園內大事記錄;。
7、各種學習材料;。
8、上報的各種文字材料底稿及各種統計報表;。
9、保教人員業務檔案;。
10、各班工作總結及園務總結;。
11、工作人員花名冊、幼兒花名冊;。
12、教師幼兒作品精選。
二、檔案資料等反映出本園各階段的管理情況和發展請寬,能為本園發展和上級檢查、指導、評估等提供必要的依據。
三、檔案資料能為保教人員進行保教教育工作提供方便。
四、資料室要有防火、防盜設備。
社區檔案管理制度(優質14篇)篇六
一、學校檔案管理工作是學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檔案管理人員要有強烈的責任感,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迅速準確地收繳并把各類信息、資料、文件歸檔保存。
二、凡能反映教育教學管理、教學活動的真實面貌,凡是具有憑證和信息查找價值的各種文字圖表、影像等不同形式的歷史記錄,必須要妥善保管。
三、歸檔范圍。
1、上級機關頒發的與本單位直接有關系的學年或學期指導性文件。
2、每學期師生花名冊。
3、各年級組、班主任、教研組、個人的學年或學期工作計劃、總結、論文、獲獎材料等。
4、德育材料、各種統計資料、班主任工作手冊等。
5、學校各部門制度。
6、學校教育教學的剪報、簡報、錄象、錄音、圖片等。
7、其他與教學活動有關的重要資料。
四、學校各部門上交教務處的教學資料必須充分、準確、完整。須歸檔的必須用碳素墨水或檔案墨水,以利檔案永久保存,計劃、總結、方案、統計表等材料必須打印。
五、對檔案材料要分門別類,歸檔立卷,分類編號,以利保管查閱。立卷時要做到標題明確,格式正確、字跡工整清楚,頁碼準確,目錄與卷內文相符。
六、重要文件、秘密文件除規定可以翻印或學校主管部門同意翻印外一律不準翻印和載抄、借閱。
七、借用檔案時,重要文件必須校長同意,一般性資料如學生學籍,家長情況、成績統計等可由借閱人直接與教務員聯系,但要寫好借條登記按時歸還。
八、借閱人不得將其文件資料轉借、拆散損壞、涂改、遺失。否則追究責任。
九、外單位人員不得查閱有關資料,經學校同意方可借閱。
十、有關人事檔案的內容不得向無關人員談論、泄露。
十一、采取保護措施,定時投放樟腦丸等以保證檔案材料無蟲蛀、霉變。
十二、所有檔案資料必須擺放整齊,按類整理,注意保持檔案室的清潔衛生,不得在室內吸煙。
十三、檔案材料要進行編目登記,便于使用時查找。
十四、學校教學用書、教學材料一定要妥善保管。教師使用時一定也要及時發放、回收,不得遺失。
十五、若教務員變動,必須將全部文件材料及有關業務事宜交代清楚,嚴格辦好交接手續。
社區檔案管理制度(優質14篇)篇七
為了對人事檔案進行妥善保管,能有效地保守機密。維護人事檔案材料完整,防止材料損壞,規范人事檔案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對公司人事檔案的執行管理。
1、人力資源部人事管理課負責人事檔案的建立、歸檔、保存、定期檢查核對、轉遞、保密、統計等工作。
2、人事檔案管理:集團公司人事管理課(寧波地區)負責本地區所有分公司、直屬部門的人事檔案管理工作。外地分公司的員工人事檔案管理由當地人事管理部門負責管理工作。
3、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為本制度的歸口部門,負責指導監督各部門、分公司的人事檔案管理工作、負責本制度的編制及落實執行工作。
4、集團公司企業委員會負責本制度的審議及授權主管人簽核,總裁負責本制度的批準執行。
1、員工人事檔案歸檔及管理:新員工入職時將《員工應聘申請表》及相關證件(畢業證書、身份證、各類技術認證證書)復印件提交人事管理課,人事管理課根據《員工應聘申請表》建立員工人事檔案(內容包括:該員工的應聘、錄用、勞動合同、考核、薪資、福利、獎懲、培訓等相關資料)并及時歸檔。歸檔的流程為首先對新的員工人事檔案材料進行鑒別,其次按新員工的所在部門以及職務、性別等進行分類并確定其歸檔的具體位置并且在目錄上補登新員工人事檔案材料的.名稱及有關內容,最后將新員工的人事檔案材料歸檔。
確立兩級檔案管理制度:一級員工人事檔案為員工入司隨轉的人事檔案材料。二級檔案為員工入司以后的任職情況、培訓情況、工資調整情況、學歷及職稱變化情況、歷年考核情況及員工基本情況復印件備查材料等。
1.2員工人事檔案自員工到崗之日建立,每人一份,按部門、職務歸類。員工終止/解除勞動關系時,應將該員工人事檔案的材料歸入公司離職員工人事檔案類。
1.3員工合法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時,由各相關部門負責人在《員工離職通知單》上簽字,確認無遺留問題;員工相關檔案調入單位時,人力資源部核對檔案材料,密封該員工人事檔案,連同開具的《檔案材料轉移單》及其它有關材料,轉至調入單位并歸檔。相關手續《員工入職試工轉正辭退作業管理制度》。
2、檢查核對:人力資源部人事管理課檔案管理員要定期(每月25日)對員工的人事檔案進行檢查核對并在《員工人事檔案統計表》上簽字,確保員工的人事檔案的完整、安全。但是下列情況下,也要進行檢查核對:突發事件后,如被盜、遺失、或水災火災之后;對有些檔案發生疑問之后,如不能確定某份材料是否丟失;發現某些損失之后,如發現材料變酶、發現蟲蛀等;檢查完畢后必須在《員工人事檔案統計表》上確認簽字。
3、轉遞(員工異動):檔案轉遞過程如下,人事管理課檔案管理員取出要轉走的員工人事檔案并在檔案帳冊上注銷該員工的人事檔案并填寫《轉遞人事檔案通知單》,按發文要求包裝、密封。在轉遞過程中應遵循保密原則并且要求收檔單位在回執上簽字蓋章。
4、保密制度:由人事管理課檔案管理員負責人事檔案管理。不得將人事檔案材料帶到公共場合。公司人事管理課對接受員工原單位轉遞而來的認識檔案材料內容,一概不得加以刪除或銷毀,并且必須嚴格保密,不得擅自向外擴散。
5、統計:人事管理課每月25日須對員工人事檔案的數量、人事檔案材料收集補充情況、檔案整理情況、檔案保管情況、利用情況進行統計并填寫《員工人事檔案統計表》。
5.1人事檔案統計分類:履歷及相關證件材料、鑒定及考核材料、評聘及獎懲材料、其他可供公司參考資料。
5.2人事檔案統計信息要及時更新,人力資源部根據人員流動情況每月25日必須將相關人事檔案的統計情況更新并填寫《員工人事檔案統計表》,提報人力資源部總監審核。
查閱員工人事檔案應經人力資源部總監(或總裁)批準,并辦理登記手續。檔案管理人員和查閱者不得私自增刪、涂改、泄露檔案材料內容。
社區檔案管理制度(優質14篇)篇八
一、檔案科所有工作人員都有保護檔案義務,檔案屬于涉及托管人員隱私,未經許可不得外借、外傳。
二、各類檔案的借(查)閱,必須填寫《檔案借(查)閱申請單》。
三、個人檔案一律須托管人員本人、或委托書指定的委托人,經過相關審批流程后方可借閱。
四、外單位來人借(查)本托管人檔案,需持單位《檔案借(查)閱申請單》并經科長簽字批準,方可查閱。
五、閱檔必須在檔案室,不得攜帶外出,以確保檔案的安全性。借出檔案材料的時間不得超過一周,必要時可以續借。過期由檔案管理員催還。需要長期借出的,須經分管領導批準。
六、外借的檔案借閱者必須妥善保管,借閱的檔案只限本人使用,未經許可不得擅自轉借、拆開、調換、污損文件或在文件上圈點、劃字等,要保持檔案的整潔、完整。
七、外借檔案一旦發生遺失、損壞、銷毀等,應立即知會辦公室進行處置。
八、檔案室對外借逾期未歸還的檔案,要及時做好催還工作。
九、借出和歸還檔案時,應做好清點手續,由檔案管理員與借閱者當面核對清楚。
社區檔案管理制度(優質14篇)篇九
一、接受服務站的統一管理指導。及時為居家養老對象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
二、認真參加服務站舉辦的'各類學習活動,不斷提高服務素質和服務技能。
三、嚴格執行服務站制定的工作流程。
四、工作時間不得飲酒、規范作業、注意安全、杜絕安全隱患,嚴防意外事故發生。
五、熱情禮貌的服務,不管在任何情況下不得發生爭執,嚴禁偷盜現象發生。
社區檔案管理制度(優質14篇)篇十
1、檔案室是學校黨政文書資料、人事檔案、學生學籍檔案保存使用的場所,列為學校安全管理要害部位,工作人員應特別做好安全工作。
2、檔案室是機密部位,非工作人員未經批準,不得隨便進入室內。
3、各類資料進入檔案室,必須嚴格登記制度、借還制度,機密資料、人事檔案嚴防丟失、嚴防泄密事件的發生。
4、檔案室應通風、透氣、干燥,做好防濕、防蟲蛀的工作。
5、室內消防器材、報警設備常年完好,性能良好有效。
6、嚴禁將任何火種帶入室內,任何人不準在檔案室內吸煙。
7、門窗堅固防盜,工作人員隨手關窗鎖門,假期、節日要特別加強看護,確保安全。
社區檔案管理制度(優質14篇)篇十一
為加強對機關文書檔案和違紀人員檔案的管理,保證機關檔案的安全和合理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機關文書檔案是機關重要的機密材料,涉檔人員應牢固樹立保密保衛意識,確保機關檔案的安全。
(二)檔案管理人員要嚴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擅自轉移、分散和銷毀檔案;不得擅自提供檔案或向他人泄露檔案內容;不得擅自將無關人員帶入檔案室。
(三)保持存檔地段的清潔,嚴禁在檔案柜旁存放不利安全的物品,嚴禁在檔案室吸煙。經常檢查防盜、防火、防潮、防蛀設施,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并采取補救措施。
(四)查閱借用檔案,必須經分管領導同意。外單位查閱檔案,須經主要領導批準并填寫《查閱檔案申請表》,同時由查閱檔案單位負責人和本機關分管領導簽署意見后,方可查閱。查檔人員只能查閱經同意查閱的檔案材料,不得在檔案材料上圈畫、涂改,不得拆換、抽取、增添檔案材料,未經批準不得復制、抄錄和拍照檔案材料。本機關檔案一般不外借,特殊情況經過批準后可以借用,但必須嚴格手續,加強管理,借閱單位必須妥善保存,不得轉借、毀損,借用時間一般不得超過一個月。
(五)機關檔案管理由辦公室負責。文書檔案管理按照縣檔案主管部門的要求辦理,原則上時限在10年以上的文書檔案應移送縣檔案館保存。機關各室立卷歸檔的文書檔案,除需要移送機關檔案室統一管理的外,其余的檔案由各室自行保存。
(六)檔案管理人員工作如有變動,應認真做好檔案及相關資料的移交工作。
社區檔案管理制度(優質14篇)篇十二
第一條為了加強會計檔案管理,有效保護和利用會計檔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等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以下統稱單位)管理會計檔案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會計檔案是指單位在進行會計核算等過程中接收或形成的,記錄和反映單位經濟業務事項的,具有保存價值的文字、圖表等各種形式的會計資料,包括通過計算機等電子設備形成、傳輸和存儲的電子會計檔案。
第四條財政部和國家檔案局主管全國會計檔案工作,共同制定全國統一的會計檔案工作制度,對全國會計檔案工作實行監督和指導。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財政部門和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會計檔案工作,并對本行政區域內會計檔案工作實行監督和指導。
第五條單位應當加強會計檔案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會計檔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鑒定銷毀等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護技術和措施,保證會計檔案的真實、完整、可用、安全。
單位的檔案機構或者檔案工作人員所屬機構(以下統稱單位檔案管理機構)負責管理本單位的會計檔案。單位也可以委托具備檔案管理條件的機構代為管理會計檔案。
第六條下列會計資料應當進行歸檔:
(一)會計憑證,包括原始憑證、記賬憑證;
(二)會計賬簿,包括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固定資產卡片及其他輔助性賬簿;
(三)財務會計報告,包括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財務會計報告;
(四)其他會計資料,包括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銀行對賬單、納稅申報表、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毀清冊、會計檔案鑒定意見書及其他具有保存價值的會計資料。
第七條單位可以利用計算機、網絡通信等信息技術手段管理會計檔案。
第八條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單位內部形成的屬于歸檔范圍的電子會計資料可僅以電子形式保存,形成電子會計檔案:
(一)形成的電子會計資料來源真實有效,由計算機等電子設備形成和傳輸;
(四)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電子會計檔案被篡改;
(五)建立電子會計檔案備份制度,能夠有效防范自然災害、意外事故和人為破壞的影響;
(六)形成的電子會計資料不屬于具有永久保存價值或者其他重要保存價值的會計檔案。
第九條滿足本辦法第八條規定條件,單位從外部接收的電子會計資料附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規定的電子簽名的,可僅以電子形式歸檔保存,形成電子會計檔案。
第十條單位的會計機構或會計人員所屬機構(以下統稱單位會計管理機構)按照歸檔范圍和歸檔要求,負責定期將應當歸檔的會計資料整理立卷,編制會計檔案保管清冊。
第十一條當年形成的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后,可由單位會計管理機構臨時保管一年,再移交單位檔案管理機構保管。因工作需要確需推遲移交的,應當經單位檔案管理機構同意。
單位會計管理機構臨時保管會計檔案最長不超過三年。臨時保管期間,會計檔案的保管應當符合國家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且出納人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
第十二條單位會計管理機構在辦理會計檔案移交時,應當編制會計檔案移交清冊,并按照國家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辦理移交手續。
紙質會計檔案移交時應當保持原卷的封裝。電子會計檔案移交時應當將電子會計檔案及其元數據一并移交,且文件格式應當符合國家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特殊格式的電子會計檔案應當與其讀取平臺一并移交。
單位檔案管理機構接收電子會計檔案時,應當對電子會計檔案的準確性、完整性、可用性、安全性進行檢測,符合要求的才能接收。
第十三條單位應當嚴格按照相關制度利用會計檔案,在進行會計檔案查閱、復制、借出時履行登記手續,嚴禁篡改和損壞。
單位保存的會計檔案一般不得對外借出。確因工作需要且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必須借出的,應當嚴格按照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會計檔案借用單位應當妥善保管和利用借入的會計檔案,確保借入會計檔案的安全完整,并在規定時間內歸還。
第十四條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分為永久、定期兩類。定期保管期限一般分為10年和30年。
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第十五條各類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原則上應當按照本辦法附表執行,本辦法規定的會計檔案保管期限為最低保管期限。
單位會計檔案的具體名稱如有同本辦法附表所列檔案名稱不相符的,應當比照類似檔案的保管期限辦理。
第十六條單位應當定期對已到保管期限的會計檔案進行鑒定,并形成會計檔案鑒定意見書。經鑒定,仍需繼續保存的會計檔案,應當重新劃定保管期限;對保管期滿,確無保存價值的會計檔案,可以銷毀。
第十七條會計檔案鑒定工作應當由單位檔案管理機構牽頭,組織單位會計、審計、紀檢監察等機構或人員共同進行。
第十八條經鑒定可以銷毀的會計檔案,應當按照以下程序銷毀:
(一)單位檔案管理機構編制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列明擬銷毀會計檔案的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檔案編號、應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和銷毀時間等內容。
(二)單位負責人、檔案管理機構負責人、會計管理機構負責人、檔案管理機構經辦人、會計管理機構經辦人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署意見。
(三)單位檔案管理機構負責組織會計檔案銷毀工作,并與會計管理機構共同派員監銷。監銷人在會計檔案銷毀前,應當按照會計檔案銷毀清冊所列內容進行清點核對;在會計檔案銷毀后,應當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名或蓋章。
電子會計檔案的`銷毀還應當符合國家有關電子檔案的規定,并由單位檔案管理機構、會計管理機構和信息系統管理機構共同派員監銷。
第十九條保管期滿但未結清的債權債務會計憑證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項的會計憑證不得銷毀,紙質會計檔案應當單獨抽出立卷,電子會計檔案單獨轉存,保管到未了事項完結時為止。
單獨抽出立卷或轉存的會計檔案,應當在會計檔案鑒定意見書、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和會計檔案保管清冊中列明。
第二十條單位因撤銷、解散、破產或其他原因而終止的,在終止或辦理注銷登記手續之前形成的會計檔案,按照國家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處置。
第二十一條單位分立后原單位存續的,其會計檔案應當由分立后的存續方統一保管,其他方可以查閱、復制與其業務相關的會計檔案。
單位分立后原單位解散的,其會計檔案應當經各方協商后由其中一方代管或按照國家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處置,各方可以查閱、復制與其業務相關的會計檔案。
單位分立中未結清的會計事項所涉及的會計憑證,應當單獨抽出由業務相關方保存,并按照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單位因業務移交其他單位辦理所涉及的會計檔案,應當由原單位保管,承接業務單位可以查閱、復制與其業務相關的會計檔案。對其中未結清的會計事項所涉及的會計憑證,應當單獨抽出由承接業務單位保存,并按照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第二十二條單位合并后原各單位解散或者一方存續其他方解散的,原各單位的會計檔案應當由合并后的單位統一保管。單位合并后原各單位仍存續的,其會計檔案仍應當由原各單位保管。
第二十三條建設單位在項目建設期間形成的會計檔案,需要移交給建設項目接受單位的,應當在辦理竣工財務決算后及時移交,并按照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第二十四條單位之間交接會計檔案時,交接雙方應當辦理會計檔案交接手續。
移交會計檔案的單位,應當編制會計檔案移交清冊,列明應當移交的會計檔案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檔案編號、應保管期限和已保管期限等內容。
交接會計檔案時,交接雙方應當按照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所列內容逐項交接,并由交接雙方的單位有關負責人負責監督。交接完畢后,交接雙方經辦人和監督人應當在會計檔案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蓋章。
電子會計檔案應當與其元數據一并移交,特殊格式的電子會計檔案應當與其讀取平臺一并移交。檔案接受單位應當對保存電子會計檔案的載體及其技術環境進行檢驗,確保所接收電子會計檔案的準確、完整、可用和安全。
第二十五條單位的會計檔案及其復制件需要攜帶、寄運或者傳輸至境外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單位委托中介機構代理記賬的,應當在簽訂的書面委托合同中,明確會計檔案的管理要求及相應責任。
第二十七條違反本辦法規定的單位和個人,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的財政部門、檔案行政管理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等法律法規處理處罰。
第二十八條預算、計劃、制度等文件材料,應當執行文書檔案管理規定,不適用本辦法。
第二十九條不具備設立檔案機構或配備檔案工作人員條件的單位和依法建賬的個體工商戶,其會計檔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鑒定銷毀等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三十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的財政部門、檔案行政管理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檔案局,國務院各業務主管部門,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后勤部,可以根據本辦法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第三十一條本辦法由財政部、國家檔案局負責解釋,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1998年8月21日財政部、國家檔案局發布的《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財會字〔1998〕32號)同時廢止。
第一條為了加強會計檔案管理,有效保護和利用會計檔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等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以下統稱單位)管理會計檔案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會計檔案是指單位在進行會計核算等過程中接收或形成的,記錄和反映單位經濟業務事項的,具有保存價值的文字、圖表等各種形式的會計資料,包括通過計算機等電子設備形成、傳輸和存儲的電子會計檔案。
第四條財政部和國家檔案局主管全國會計檔案工作,共同制定全國統一的會計檔案工作制度,對全國會計檔案工作實行監督和指導。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財政部門和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會計檔案工作,并對本行政區域內會計檔案工作實行監督和指導。
第五條單位應當加強會計檔案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會計檔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鑒定銷毀等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護技術和措施,保證會計檔案的真實、完整、可用、安全。
單位的檔案機構或者檔案工作人員所屬機構(以下統稱單位檔案管理機構)負責管理本單位的會計檔案。單位也可以委托具備檔案管理條件的機構代為管理會計檔案。
第六條下列會計資料應當進行歸檔:
(一)會計憑證,包括原始憑證、記賬憑證;
(二)會計賬簿,包括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固定資產卡片及其他輔助性賬簿;
(三)財務會計報告,包括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財務會計報告;
(四)其他會計資料,包括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銀行對賬單、納稅申報表、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毀清冊、會計檔案鑒定意見書及其他具有保存價值的會計資料。
第七條單位可以利用計算機、網絡通信等信息技術手段管理會計檔案。
第八條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單位內部形成的屬于歸檔范圍的電子會計資料可僅以電子形式保存,形成電子會計檔案:
(一)形成的電子會計資料來源真實有效,由計算機等電子設備形成和傳輸;
(四)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電子會計檔案被篡改;
(五)建立電子會計檔案備份制度,能夠有效防范自然災害、意外事故和人為破壞的影響;
(六)形成的電子會計資料不屬于具有永久保存價值或者其他重要保存價值的會計檔案。
第九條滿足本辦法第八條規定條件,單位從外部接收的電子會計資料附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規定的電子簽名的,可僅以電子形式歸檔保存,形成電子會計檔案。
第十條單位的會計機構或會計人員所屬機構(以下統稱單位會計管理機構)按照歸檔范圍和歸檔要求,負責定期將應當歸檔的會計資料整理立卷,編制會計檔案保管清冊。
第十一條當年形成的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后,可由單位會計管理機構臨時保管一年,再移交單位檔案管理機構保管。因工作需要確需推遲移交的,應當經單位檔案管理機構同意。
單位會計管理機構臨時保管會計檔案最長不超過三年。臨時保管期間,會計檔案的保管應當符合國家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且出納人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
第十二條單位會計管理機構在辦理會計檔案移交時,應當編制會計檔案移交清冊,并按照國家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辦理移交手續。
紙質會計檔案移交時應當保持原卷的封裝。電子會計檔案移交時應當將電子會計檔案及其元數據一并移交,且文件格式應當符合國家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特殊格式的電子會計檔案應當與其讀取平臺一并移交。
單位檔案管理機構接收電子會計檔案時,應當對電子會計檔案的準確性、完整性、可用性、安全性進行檢測,符合要求的才能接收。
第十三條單位應當嚴格按照相關制度利用會計檔案,在進行會計檔案查閱、復制、借出時履行登記手續,嚴禁篡改和損壞。
單位保存的會計檔案一般不得對外借出。確因工作需要且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必須借出的,應當嚴格按照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會計檔案借用單位應當妥善保管和利用借入的會計檔案,確保借入會計檔案的安全完整,并在規定時間內歸還。
第十四條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分為永久、定期兩類。定期保管期限一般分為10年和30年。
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第十五條各類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原則上應當按照本辦法附表執行,本辦法規定的會計檔案保管期限為最低保管期限。
單位會計檔案的具體名稱如有同本辦法附表所列檔案名稱不相符的,應當比照類似檔案的保管期限辦理。
第十六條單位應當定期對已到保管期限的會計檔案進行鑒定,并形成會計檔案鑒定意見書。經鑒定,仍需繼續保存的會計檔案,應當重新劃定保管期限;對保管期滿,確無保存價值的會計檔案,可以銷毀。
第十七條會計檔案鑒定工作應當由單位檔案管理機構牽頭,組織單位會計、審計、紀檢監察等機構或人員共同進行。
第十八條經鑒定可以銷毀的會計檔案,應當按照以下程序銷毀:
(一)單位檔案管理機構編制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列明擬銷毀會計檔案的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檔案編號、應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和銷毀時間等內容。
(二)單位負責人、檔案管理機構負責人、會計管理機構負責人、檔案管理機構經辦人、會計管理機構經辦人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署意見。
(三)單位檔案管理機構負責組織會計檔案銷毀工作,并與會計管理機構共同派員監銷。監銷人在會計檔案銷毀前,應當按照會計檔案銷毀清冊所列內容進行清點核對;在會計檔案銷毀后,應當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名或蓋章。
電子會計檔案的銷毀還應當符合國家有關電子檔案的規定,并由單位檔案管理機構、會計管理機構和信息系統管理機構共同派員監銷。
第十九條保管期滿但未結清的債權債務會計憑證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項的會計憑證不得銷毀,紙質會計檔案應當單獨抽出立卷,電子會計檔案單獨轉存,保管到未了事項完結時為止。
單獨抽出立卷或轉存的會計檔案,應當在會計檔案鑒定意見書、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和會計檔案保管清冊中列明。
第二十條單位因撤銷、解散、破產或其他原因而終止的,在終止或辦理注銷登記手續之前形成的會計檔案,按照國家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處置。
第二十一條單位分立后原單位存續的,其會計檔案應當由分立后的存續方統一保管,其他方可以查閱、復制與其業務相關的會計檔案。
單位分立后原單位解散的,其會計檔案應當經各方協商后由其中一方代管或按照國家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處置,各方可以查閱、復制與其業務相關的會計檔案。
單位分立中未結清的會計事項所涉及的會計憑證,應當單獨抽出由業務相關方保存,并按照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單位因業務移交其他單位辦理所涉及的會計檔案,應當由原單位保管,承接業務單位可以查閱、復制與其業務相關的會計檔案。對其中未結清的會計事項所涉及的會計憑證,應當單獨抽出由承接業務單位保存,并按照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第二十二條單位合并后原各單位解散或者一方存續其他方解散的,原各單位的會計檔案應當由合并后的單位統一保管。單位合并后原各單位仍存續的,其會計檔案仍應當由原各單位保管。
第二十三條建設單位在項目建設期間形成的會計檔案,需要移交給建設項目接受單位的,應當在辦理竣工財務決算后及時移交,并按照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第二十四條單位之間交接會計檔案時,交接雙方應當辦理會計檔案交接手續。
移交會計檔案的單位,應當編制會計檔案移交清冊,列明應當移交的會計檔案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檔案編號、應保管期限和已保管期限等內容。
交接會計檔案時,交接雙方應當按照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所列內容逐項交接,并由交接雙方的單位有關負責人負責監督。交接完畢后,交接雙方經辦人和監督人應當在會計檔案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蓋章。
電子會計檔案應當與其元數據一并移交,特殊格式的電子會計檔案應當與其讀取平臺一并移交。檔案接受單位應當對保存電子會計檔案的載體及其技術環境進行檢驗,確保所接收電子會計檔案的準確、完整、可用和安全。
第二十五條單位的會計檔案及其復制件需要攜帶、寄運或者傳輸至境外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單位委托中介機構代理記賬的,應當在簽訂的書面委托合同中,明確會計檔案的管理要求及相應責任。
第二十七條違反本辦法規定的單位和個人,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的財政部門、檔案行政管理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等法律法規處理處罰。
第二十八條預算、計劃、制度等文件材料,應當執行文書檔案管理規定,不適用本辦法。
第二十九條不具備設立檔案機構或配備檔案工作人員條件的單位和依法建賬的個體工商戶,其會計檔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鑒定銷毀等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三十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的財政部門、檔案行政管理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檔案局,國務院各業務主管部門,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后勤部,可以根據本辦法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社區檔案管理制度(優質14篇)篇十三
1、檔案鑒定工作,是甄別和判定檔案的價值,并據以確定檔案“存毀”的工作。
2、檔案鑒定工作,是一項科學性很強的工作,務必堅持全面觀點、堅持歷史觀點、堅持發展觀點。
3、檔案鑒定,務必按照黨和國家制定的鑒定工作原則和鑒定標準進行。
4、檔案鑒定工作,務必有組織、有領導地進行,一般應有領導、專業人員和有關單位代表參加的鑒定小組負責進行。
5、凡是經過認真的鑒定,判定為保存或銷毀的檔案,務必按照規定的程序,辦好鑒定手續。
6、檔案鑒定工作,是一項決定檔案命運的工作,檔案工作人員務必嚴肅、慎重地對待鑒定工作,嚴格遵守檔案鑒定工作制度。
為了加強本單位檔案管理,搞好各門類檔案的帶給利用工作,特制定以下制度:
1、本單位各部門借閱檔案,務必按照單位制定的各門類檔案借閱管理標準辦理借閱手續。
2、外單位來人查閱本單位檔案,需持單位介紹信并經單位有關部門領導簽字批準,方可查閱,不得抄錄或借出。
3、機密、秘密、絕密檔案借閱一律按照《檔案安全保密標準》中的要求辦理。
4、查閱各門類檔案應在閱覽室內進行,不劃道、涂改、折卷、裁剪、拍照、撕毀等。特殊狀況需借出的,需經部門負責人批準,但借出時光不得超過一周,不得轉借他人。需繼續使用者要辦續借手續,確保檔案的完整與安全。
5、珍貴的實物檔案、重要的照片、底片、縮微膠片等檔案一律不借出。
6、凡私自抄錄、攝、描繪、折散、刪刮、撕毀檔案等行為者嚴格按照國家《檔案法》、《保密法》予以追究法律現行職責。
社區檔案管理制度(優質14篇)篇十四
第一條:為規范分局稅收征管資料管理,維護征管檔案的完整和安全,促進稅收征管檔案管理的發展,更好的為稅收征管服務,根據某地局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稅收征管資料,是指在征管全過程中形成的與稅收征管有關的文件、憑證、報表、帳冊、文書、案卷等不同形式或載體的記錄。
社會保險費和其他地方規費的征管資料管理適用本制度。
第三條:稅收征管資料管理遵循科學規范、安全集中、系統完整、簡便實用、真實準確的原則。
稅收征管資料管理內容包括采集(錄入)、整理、移交、歸檔、移送、保管、調閱等部分。
第四條:稅收征管資料管理實行屬地負責制,各征管組負責征管資料的收集、整理和歸檔等工作,綜合組負責征管資料管理工作的檢查、指導和監督,并接受上級稅務機關的檢查、指導和監督,不斷提高征管資料管理的質量和水平。
第五條:建立征管資料檔案室和專用檔案柜,配備忠于職守、熟悉業務、保守機密、認真負責的檔案管理人員。
第六條;征管資料按基本資料、分戶資料和綜合資料等分類管理,具體為:稅務登記類、帳簿憑證類、納稅申報類、稅款征收類、發票管理類、稅務檢查類、綜合類、征管質量考核類等。
第七條:各征管組對征管資料的收集、整理、審核、歸檔一般按以下歸集流程操作:收集資料————整理資料————按年度、類別、保管期限分類————按標準裝訂資料————排列編號————裝盒編目————移交上柜。
第八條:綜合組在稅務檢查中形成的檢查資料,按規定整理、傳遞和歸檔,并在結案后10天內復印送交征管組,進入戶管檔案。
第九條:歸檔資料必須是稅收征管各環節辦理完畢后的正式資料。資料應文字清楚、內容完整、手續齊全。資料格式原則上以上級局制定的表證單書式樣及規格為準。
第十條:企業、從事生產經營的事業單位等的稅收征管資料實行一戶一檔。戶管檔案內容應包括從稅務登記到稅款入庫,整個征管過程的全部資料,并按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征收、稅務檢查、財務報表等項目分類順序歸檔。
個體工商戶的征管資料一般按街道、地段、行業等歸檔,實行十戶一檔。并按稅務登記、定稅、申報、征收、停復業等項目順序歸檔。
第十一條:分戶檔案中的稅務登記類資料歸入當年度檔案。
第十二條:征管資料歸檔時,應按稅收征管環節、時間順序依次排列。同類資料應排放在一起,以便查閱和調用。
永久、長期保管的資料檔案必須去掉金屬物。
歸檔資料應依據分類和資料編號編制資料目錄。目錄的標題應按所歸檔的征管資料的分類填寫,并按資料的排列順序編寫頁碼。
歸檔資料目錄應置于歸檔資料之首。
第十三條:建立健全征管資料的傳遞、登記、保管、借閱等項管理制度,并對資料的歸集、保管、借用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往年資料必須由檔案室保存,當年資料由各征管組分別歸集,集中到專柜保管。
第十四條:征管資料檔案的保管必須做到“三專”、“六防”,即:專人、專柜、專室,并有防火、防盜、防蟲、防潮、防塵、防高溫等措施。
第十五條:征管資料調閱、復制、移送應嚴格遵守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履行必要的手續,依法為納稅人的情況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