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是擁有豐富農業知識和經驗的人群,他們在農村的生產生活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農民總結是一個不斷進步的過程,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農民總結范文,供大家參考和學習,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斷改進和完善。
和農民簽土地合同(匯總16篇)篇一
乙方: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乙方通過 方式取得甲方荒灘荒山(林地)的承包經營權,經雙方共同商定,達成如下協議,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將位于 村民委員會(組)所有的, 以北、現 以西與 毗鄰的荒山(林地)發包給乙方使用,其四至為:
東至:現 西邊;
南至:與 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這兩座山頂東西分水嶺一線;
北至:從南側數第二個山頭與第三個山頭之間的山谷中分線。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變,即從二oo 年 月 日起至二o五 年 月 日終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林地)使用權及其地上附著物總承包款為人民幣 元整,付款方式為:
四、乙方承包荒灘荒山后應積極治理,在荒山上植樹、種草或搞多種經營;經有關部門批準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利用承包范圍內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礦產資源或建造固定設施。
五、乙方對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但不得轉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灘荒山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荒山的開發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灘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八、乙方將荒灘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灘荒山資源,發現問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證該荒灘荒山(林地)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十、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 萬元、退還乙方承包荒灘荒山所付的全部價款,同時對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征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租賃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本著平等、互利、合作的原則,現將甲方農村土地向乙方租賃事宜達成以下合同條款,以便共同信守。
一、土地基本情況
該塊土地位于 縣 鄉 村 隊,位置地名: ,東西長 米,東至 ,西至 ,南北長 米,南至 ,北至 ,土地面積: 畝。
二、承包期限、租金及支付辦法
1、期限 年,從 年至 年 。
2、租金:糧食 斤/畝.年 /現金元/畝.年,合計:糧食 斤.年/現金 元.年。
3、租金繳納方式:于每年陽歷12月31日前根據雙方約定繳納糧食/現金按年一次性足額繳納。
三、雙方權責
1、甲方按照合同約定租金按年向乙方收取,合同期內甲方不得向乙方隨意增加/減少租金。
2、如遇地震、旱災、冰雹等不可抗拒原因,導致乙方在承包土地上經濟受損時,承包租金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確定。
3、合同簽訂后,甲乙雙方共同現場劃定土地界線,甲方向乙方對該塊承包土地界線進行交底。
方協商處理。
5、承包期內如乙方原因無意向承包時,應在每年秋收春耕前向甲方提出請求,以便甲方合理安排與他人承包事宜,如乙方未及時向甲方提出退包請求,導致該塊土地荒耕,甲方按照合同約定標準收取一年的糧食/租金。
6、承包期限內如乙方未按時交納或未足額繳納租金的行為,合同自動終止,甲方收回租賃土地。
7、承包期內如遇國家礦產資源開發或國家征收時,地上附著物賠償屬乙方所有,其他賠償屬甲方所有。
8、承租期滿乙方有意續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雙方協商承包事宜并續簽承包合同。
9、承包期滿乙方無意向續租,如數交還該塊土地,并保證土地地界清楚,如有土地被搶占或缺損,責任由乙方承擔,乙方按照農村土地賠償標準給予賠償。
四、違約責任
1、如果因國家政策調整或其他不可抗力,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合同不能實現的,雙方均可解除合同,并且不承擔違約責任。
2、承包土地僅作耕地使用,不可另作它用,如乙方違約,則合同自行終止,甲方有權收回土地,并罰沒該土地上的所有附著物。
五、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村民委員會協商解決或向靖邊縣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土地權屬方):
乙方(土地承包方):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發包方:___________村民委員會(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過公開協商,簽訂農村土地承包合同如下:
一、甲方將位于___面積_______畝農用耕地承包給乙方使用。土地方位東起_______,西至_______,北至_______,南至________。
二.乙方應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建設永久性建筑,不得給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三、土地的承包經營期限為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四、該土地的承包金為每畝每年人民幣_____元,承包金每年共計人民幣_____元。每年_____月___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額交納本年度的承包金。
五、承包期內,甲方不得擅自收回承包地;不得因負責人的變動而變更或者解除合同。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六、承包期內,已方可以自愿將承包地交回發包方。甲方自愿交回承包地的,應當提前半年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方。
七、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采取轉包、出租、轉讓流轉。流轉的收
益歸已方所有。
八、乙方采取轉讓方式流轉的,應當經甲方同意;采取轉包、出租方式流轉的,應當報甲方備案。
九、甲方違約,應停止侵害、賠償損失。
十、乙方對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損害,應停止侵害、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十一、乙方逾期未支付承包金,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擔未交付部分--%的違約金。
十二、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_____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___日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合同法》及《土地管理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本著公開、公平、誠信、平等、自愿的原則。乙方通過 土地承包 方式取得甲方 農村 地 畝 的承包經營權,經雙方共同商定,以茲共同遵守,達成如下協議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將位于 村民委員會(組)所有的, 以北、以南、以東、以西毗鄰的 農村 地 畝 發包給乙方使用。
其四至為:
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十年不變,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終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 農村 地 畝 使用權及其地上
附著物總承包款為人民幣(大寫) 萬元整、(小寫) 元整,付款方式為: 付清。
四、乙方承包 農村 地 畝 后應積極治理,在耕地上植樹、種草或搞多種經營;經有關部門批準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利用承包范圍內的粘土、沙石等建造固定設施。
五、乙方對所承包的 農村 地 畝 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但不得轉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 農村 地 畝 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 農村 地 畝 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 農村 地 畝 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八、乙方將 農村 地 畝 承包后,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發現問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證該 農村 地 畝 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治理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征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十二、合同期滿后,如乙方愿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治理成果、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此合同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終止。
十三、甲乙雙方如因作價款發生分歧,協商不成,須委托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作價,其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四、此合同發生糾紛由 當地法院 裁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證處一份、 鄉人民政府備案一份,經 公證處公證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和農民簽土地合同(匯總16篇)篇二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一、為發展我縣的水果生產,乙方在鎮村組承包甲方土地進行業生產,地名、面積畝(具體面積、地點見附表)。
乙方承包土地用于種植經濟作物及果樹。
從20xx年4月1日起至20xx年4月1日止共x年。
四、承包交付時間及方式。
實行先交承包費后使用承包土地的原則。雙方商定:
第一、土地租金每畝為800元/畝(每年4月1日前交租金)。
第二、承包完第一年以后第二年起每畝升30元/畝。(第一年800元,第二年830元,第三年860元,照此累計)。
五、如果遇到國家征用,土地補償費歸甲方所有,地面附著物賠償費及青苗費歸乙方所有。
六、為方便生產,乙方在承包土地范圍內修建電灌站、工房道路、圍墻、排洪溝等,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所有投入均歸乙方所有。
七、承包期間乙方用工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安排甲方村民。
八、承包期間乙方必須信守合約,任何一方不得中途違約,否則將追究違約方的責任,違約按每畝賠償1000元計算。
九、乙方所建房子、電灌站、道路、水井、水池、圍墻、排洪溝等,到期后,如果甲方不需要留用的,乙方一定要還原耕作面積為了保障復耕,承包滿五年,第六年4月1日乙方交復耕押金壹萬元,到各組組長妥善保管,承包滿十年,第十一年4月1日,再交復耕押金貳萬,耕作面積還原后,組長把押金退還乙方。
十、承包期間,乙方不得隨意轉讓,不得種樹,不得挖魚塘。
十一、此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雙方簽字生效,以后所簽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和農民簽土地合同(匯總16篇)篇三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受讓方)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規范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行為,維護流轉雙方當事人合法權益,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本著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
一、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方式:甲方采用合作方式將其承包的土地流轉給乙方經營。
二、流轉土地用途:乙方不得改變流轉土地農業用途,用于非農生產,合同雙方約定:成立海南珍潤諾麗現代養生莊園主要種植諾麗、高效農業、建設養生區、休閑農業區、健康生活體驗區、打造特色農業加旅游品牌模式。
三、流轉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期限為20年,從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四、流轉土地的種類、位臵、面積、等級:甲方將承包的耕地(荒地、林地及其他土地)大約______畝(以實際丈量為準)流轉給乙方,該土地具體位臵(名稱、玉豹村至坡來村)。(可具體列表說明,并附土地現狀平面圖)。
五、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時間: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流轉費用以現金(實物)支付,租金為每年每畝______元人民幣。乙方每三年(一次性)支付甲方______元/畝,乙方每3年后的第一年的______月____日前將每______年租金支付至甲方指定的賬戶,另每年向村集體支付______元租地管理費,由甲方統一發放。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流轉費,按照合同約定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2)義務:協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經營權,幫助調解乙方和其它承包戶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等方面的糾紛,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甲方現有種植土地面積經雙方共同商議______補償和前期投入評估后以現金形式支付甲方后以上條件轉讓給乙方,土地經營權歸乙方,后續租金由乙方負責。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在受讓的土地上,具有生產經營權。
(2)義務: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流轉費,對流轉土地不得擅自改變用途,不得使其荒蕪,對流轉的`耕地(荒地、林地等)進行有效保護。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有下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1)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
(2)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和變化的;
(3)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4)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九、違約責任:
(1)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損失。
(2)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經營權: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荒蕪土地、破壞地上附著物的;不按時交納土地流轉費的。
十、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因履行流轉合同發生糾紛,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員會或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等調解解決。不同意調解或調解無效的,雙方協商向縣級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不服仲裁決定的,可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及原發包方各一份,鄉鎮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機構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如果是耕地轉讓合同或專業生產經營項目流轉合同,應以原發包方同意之日起生效。
(2)合同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負責人簽字: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委會批準或備案意見(蓋章):
______年___月___日
和農民簽土地合同(匯總16篇)篇四
甲方:
乙方:
依照《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公開、誠信、平等、自愿”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林地土地承包租賃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依法取得在__區__鄉(鎮)__村__組林地的土地經營權轉讓或租賃給乙方。
二、合同期限從__年__月__日起到__年__月__日止。
三、四至界限見附圖。
四、轉讓租賃價格:本合同期限內按每畝__元一次性結清。
五、結算方式:現金結算,甲、乙雙方以收據為憑。
六、甲方轉讓和租賃的土地不能有任何爭議、糾紛和債務。
七、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享有獨立的生產自主權、經營權及甲方享有的所有權利,但不能改變土地用地性質,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據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八、違約責任:上述條款是甲、乙雙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達成的。
此合同一式兩分,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時間:__年_月_日
和農民簽土地合同(匯總16篇)篇五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現簽訂本合同如下:
一、甲方將坐落在西嶺土地承包給乙方:四至:
二、承包年限從年月日起至二年月日止。
三、承包費及上交辦法:每項畝元,年共計:元,合同簽訂之日一次交清。
四、乙方承包目的:以種植、養殖為主。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土地的所有權歸甲方所有,乙方只有經營權。
2、除收取乙方的承包費,再無權收取乙方的任何稅、費,無權調整承包費。
3、甲方無權調整土地使用權。
4、因承包土地引起的村民鬧事,四至不清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5、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的經營權。
6、甲方協助乙方處理與村民發生的糾紛。
7、提供水電資源費用由乙方自理。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經營權,流轉權(必須經甲方同意,但不能超過本合同的剩余年限)。
2、乙方要保護好土地資源,堅決不能搞永久性建筑。
3、必須遵守村規民約。
4、承包期內因國家征用,土地的征用費用甲方所,地面附著物的補償費歸乙方所有。
七、未盡事宜,經雙方充分協商達成的書面協議作為本事同的補充條款。
八、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的全部經濟損失。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和農民簽土地合同(匯總16篇)篇六
甲方(出租方):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身份證號:
住所地/居住地:
聯系人:
電話:
電子郵箱:
乙方(承租方):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身份證號:
住所地/居住地:
聯系人:
電話:
電子郵箱:
為便利甲乙雙方的生產生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一致,自愿就農村土地租賃事宜達成以下合同,以供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租賃給乙方的土地位于省市區村,總面積共計平方米,四至界限方位如下:
東起:西至:北至:南至:。具體面積、位置以合同附圖為準,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方能生效。土地地下資源、藏物和公用設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權租賃范圍。
第二條租賃土地用途
土地用途:,禁止用于非農業用途。
第三條租賃期限為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賃期限內土地經營使用權屬乙方,所有權屬甲方。土地租賃期限內如遇國家政策性調整,另行議定。如需續租,甲乙雙方應重新商定續租事宜。
第四條在簽訂本協議之日起三個自然日內,乙方應向甲方一次性支付押金人民幣元(大寫:元)。
第五條乙方需每個月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為每月人民幣元(大寫:元)。
第六條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支付土地租賃租金,每季度一付,于每季度最后一個月的日前支付,每季度金額總計人民幣元(大寫:元)。
付款方(乙方)開戶行:
付款方(乙方)賬號:
收款方(甲方)開戶行:
收款方(甲方)賬號:
第七條除上述規定的銀行匯款支付外,以下三種支付方式雙方均予認可:
(一)支付寶轉賬;
(二)微信轉賬;
(三)現金支付。
第八條甲方對所租土地擁有所有權或者使用權,并已經通過法定程序,獲得了無瑕疵的出租土地的權利,需要審批、登記和/或備案的,雙方及時積極辦理審批、登記和/或備案手續。
第九條甲方有權對乙方租用的土地使用進行監督,保證土地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法合理地使用。
第十條甲方有權收回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的土地。
第十一條甲方有權制止乙方實施的嚴重損害土地資源和土地上其他資產的行為。
第十二條甲方有權在租賃期限屆滿時提出新的租賃標準。
第十三條甲方應保證乙方在村內無償使用通往承租地的道路。
第十四條甲方不得在租用期間內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的自主經營管理權。
第十五條甲方不得在合同履行期內重復出租該地塊。在租賃期限內,如因租賃范圍出現土地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若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由甲方按國家相關規定進行賠償。甲方必須確保乙方在租賃期內不受出租土地糾紛的干擾。
第十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所在地村民的其他同等待遇。
第十七條乙方有權依法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合法利用和經營所租賃的土地。
第十八條乙方對其所租賃的土地有獨立自主的經營權和收益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涉,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及其他糾紛均由乙方單獨享有和承擔,與甲方無關。
第十九條乙方有權在其所租賃的土地上建設與合同約定用途有關且合法的生產、生活設施,甲方及甲方所在村不收取任何費用。
第二十條乙方有權在租賃期內對所租賃的土地進行基本改造,改造形成的資產如電網、水利設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設的,乙方在租賃合同到期后享有處置權。
第二十一條租賃期滿后,同等條件下,乙方對原租賃的土地有繼續租賃的優先權。
第二十二條乙方應按本合同的'約定按期足額向甲方支付租賃費用,并有權拒絕交納除合同規定租賃費用外的任何其他非國家規定的費用。
第二十三條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不得污染乙方所在村的土地、空氣以及水源等,不得產生影響村民正常生活的其他污染。
第二十四條乙方應遵紀守法,保護自然環境,合理利用土地資源。
第二十五條雙方信守并全面履行合同的約定,任何一方違約的,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六條非甲方原因,乙方延期付款,按日計算,每遲延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遲延付款金額1‰的違約金,直至款項付清之日。
第二十七條一方接受對方逾期履行的,不視為對其違約行為的認可,仍然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并有權解除合同。
第二十八條在對方未履行義務前,一方按照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的,不等于認可對方已經履行了先前的義務或同意對方可以不再履行其義務。
第二十九條因出現不可預見、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導致本合同無法有效及時履行的,相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是遭遇不可抗力方應立即通過電話、微信等方式通知對方,并在通知后的三個工作日內將不可抗力的書面有效證明及本合同無法有效及時履行的書面理由提交給對方確認。否則需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三十條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解除合同。
第三十一條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約定的,在對方催告后十五個自然日內沒有改正為全面履行的,守約方有權書面通知違約方解除合同,且有權要求違約方賠償相當于合同總額5%的違約金及所遭受的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損失、可得利益、律師費用等全部損失)。
第三十二條一方只主張違約責任,沒有主張解除合同的,合同應當繼續履行。一方收到解除合同的通知后,對解除有異議的,應當在十五個工作日內向法定機關提出,否則,視為對解除無異議。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的約定和履行中產生的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關機構申請調解,也有權在原告住所地或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解決。雙方還可以約定提交仲裁機構裁決。
第三十四條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應當提供經核實的身份證明和相應資質證明文件的復印件作為合同附件。
第三十五條住所地(居住地)、代表人(聯系人)、電話等聯絡方式如有變更,變更的一方應在變更后24小時內以書面方式通知對方。否則視為本合同載明的聯絡方式繼續有效,微信和短信內容作為雙方來往文件。通知、訴訟文書等文件以郵寄方式發送的,將文件按有效聯絡方式交給經營特快專遞的單位郵寄后,郵件被簽收或拒收均視為已經送達。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中的標題只為便于雙方閱讀和理解合同內容,不作為權利義務的約定。
第三十七條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捺?。?(蓋章):代表人(簽名): 年 月 日
乙方(簽名捺?。?(蓋章):代表人(簽名): 年 月 日
本合同簽訂地點:
和農民簽土地合同(匯總16篇)篇七
甲方:xx村民委員會。
乙方:xxx。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乙方通過?方式取得甲方荒灘荒山(林地)的承包經營權,經雙方共同商定,達成如下協議,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將位于?村民委員會(組)所有的,?以北、現以西與村xx毗鄰的荒山(林地)發包給乙方使用,其四至為:
東至:現西邊;。
南至:與xx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這兩座山頂東西分水嶺一線;。
北至:從南側數第二個山頭與第三個山頭之間的山谷中分線。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變,即從二oxx年x月x日起至二oxx?年x月x日終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林地)使用權及其地上附著物總承包款為人民幣xx元整,付款方式為:
四、乙方承包荒灘荒山后應積極治理,在荒山上植樹、種草或搞多種經營;經有關部門批準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利用承包范圍內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礦產資源或建造固定設施。
五、乙方對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但不得轉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灘荒山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荒山的開發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灘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八、乙方將荒灘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灘荒山資源,發現問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證該荒灘荒山(林地)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十、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萬元、退還乙方承包荒灘荒山所付的全部價款,同時對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征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十二、合同期滿后,如乙方愿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治理成果、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此合同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終止。
十三、甲乙雙方如因作價款發生分歧,協商不成,須委托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作價,其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四、此合同發生糾紛由?裁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證處一份、?鄉人民政府備案一份,經?公證處公證后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二o?年?月?日。
和農民簽土地合同(匯總16篇)篇八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依照《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公開、誠信、平等、自愿”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土地承包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土地 畝、每畝承包費 元承包給乙方
二、合同期限從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價格:本合同期限內按每畝 元、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結清。結不清收回土地, 若有誠信,可續保,價格再議,本合同長期有效。
四、結算方式:現金結算,甲、乙雙方以收據為憑。
五、甲方承包的.土地不能有任何爭議、糾紛和債務。
六、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享有獨立的生產自主權、經營權,但不能改變土地 用地性質,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方式、乙方要認真管理 好甲方的土地、不得讓別人占用、及時除草不能留下雜草 、保養、平整好每塊 土地不得損壞。
七、違約責任:上述條款是甲、乙雙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達成的, 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違約,否則,單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違約方承擔。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租賃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本著平等、互利、合作的原則,現將甲方農村土地向乙方租賃事宜達成以下合同條款,以便共同信守。
一、土地基本情況
該塊土地位于 縣 鄉 村 隊,位置地名: ,東西長 米,東至 ,西至 ,南北長 米,南至 ,北至 ,土地面積: 畝。
二、承包期限、租金及支付辦法
1、期限 年,從 年至 年 。
2、租金:糧食 斤/畝.年 /現金元/畝.年,合計:糧食 斤.年/現金 元.年。
3、租金繳納方式:于每年陽歷12月31日前根據雙方約定繳納糧食/現金按年一次性足額繳納。
三、雙方權責
1、甲方按照合同約定租金按年向乙方收取,合同期內甲方不得向乙方隨意增加/減少租金。
2、如遇地震、旱災、冰雹等不可抗拒原因,導致乙方在承包土地上經濟受損時,承包租金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確定。
3、合同簽訂后,甲乙雙方共同現場劃定土地界線,甲方向乙方對該塊承包土地界線進行交底。
方協商處理。
5、承包期內如乙方原因無意向承包時,應在每年秋收春耕前向甲方提出請求,以便甲方合理安排與他人承包事宜,如乙方未及時向甲方提出退包請求,導致該塊土地荒耕,甲方按照合同約定標準收取一年的糧食/租金。
6、承包期限內如乙方未按時交納或未足額繳納租金的行為,合同自動終止,甲方收回租賃土地。
7、承包期內如遇國家礦產資源開發或國家征收時,地上附著物賠償屬乙方所有,其他賠償屬甲方所有。
8、承租期滿乙方有意續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雙方協商承包事宜并續簽承包合同。
9、承包期滿乙方無意向續租,如數交還該塊土地,并保證土地地界清楚,如有土地被搶占或缺損,責任由乙方承擔,乙方按照農村土地賠償標準給予賠償。
四、違約責任
1、如果因國家政策調整或其他不可抗力,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合同不能實現的,雙方均可解除合同,并且不承擔違約責任。
2、承包土地僅作耕地使用,不可另作它用,如乙方違約,則合同自行終止,甲方有權收回土地,并罰沒該土地上的所有附著物。
五、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村民委員會協商解決或向靖邊縣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土地權屬方):
乙方(土地承包方):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和農民簽土地合同(匯總16篇)篇九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一、租賃土地基本情況
1、土地用途:
2、土地性質:農村集體建設用地。
3、土地面積:
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土地面積約為 畝,最終以實際測量為準(附件一:土地實況圖)。
二、租賃期限
1、租賃期限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乙方需繼續承租的,應在合同屆滿前3個月通知甲方,甲方承諾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擁有優先承租權。
2、土地交付時間: 年 月 日。
三、租賃費用
1、土地租賃費用按年計算,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50年租金,共計1000000元。
還乙方,并向乙方支付利息(以剩余年度的租金為基數,自本協議生效之日按日計算至本協議終止之日)。有關部門因此而支付的土地補償費歸甲方支配和發放,但乙方在租賃土地上投資的建筑物、設施和設備所獲的補償費應歸乙方所有。
四、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監督乙方按照合同約定使用租賃土地。
2、甲方保證對該租賃土地享有出租權利。
3、甲方應當協助乙方協調當地村民的關系,不干涉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4、甲方同意乙方為生產需要而在所承租土地上進行項目建設。
5、甲方不得因承辦人或者負責人的變動而變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體經濟組織的分立或者合并而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五、乙方權利義務
1、如以后農村土地政策調整,允許該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2、乙方對相鄰土地行使通行等權利時,甲方應當積極協助和提供方便,如有當地村民干涉,由甲方負責協調解決。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該租賃土地。
4、乙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使用租賃土地,并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不得對該租賃土地設置抵押。
六、違約責任
1、如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2、3、4、5款而令乙方遭受損害的,甲方應當退還所有租金并承擔租金總價 %的違約金,并且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2、如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3、4款,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七、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其它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后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重要組成部分。
4、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交 鎮政府備案壹份。
出租方(公章):承租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期: 年 月 日 日
和農民簽土地合同(匯總16篇)篇十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合同法》及《土地管理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本著公開、公平、誠信、平等、自愿的原則。乙方通過 土地承包 方式取得甲方 農村耕地700畝 的承包經營權,經雙方共同商定,以茲共同遵守,達成如下協議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將位于 村民委員會(組)所有的, 以北、以南、以東、以西毗鄰的 農村耕地700畝 發包給乙方使用。
其四至為:
東至:現 西邊;
南至:與 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這兩座山頂東西分水嶺一線;
北至:從南側數第二個山頭與第三個山頭之間的山谷中分線。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十年不變,即從2015年03月25日起至2024年03月25日終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 農村耕地700畝 使用權及其地上附著物總承包款為人民幣(大寫)貳拾捌萬元整、(小寫)280000元整,付款方式為:一次性付清。
四、乙方承包 農村耕地700畝 后應積極治理,在耕地上植樹、種草或搞多種經營;經有關部門批準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利用承包范圍內的粘土、沙石等建造固定設施。
五、乙方對所承包的 農村耕地700畝 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但不得轉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 農村耕地700畝 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 農村耕地700畝 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 農村耕地700畝 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八、乙方將 農村耕地700畝 承包后,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發現問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證該 農村耕地700畝 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十、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 伍萬 元整、退還乙方承包農村耕地700畝所付的全部價款,同時對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征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十二、合同期滿后,如乙方愿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治理成果、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此合同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終止。
十三、甲乙雙方如因作價款發生分歧,協商不成,須委托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作價,其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四、此合同發生糾紛由 當地法院 裁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證處一份、 鄉人民政府備案一份,經 五家渠市 公證處公證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合同簽訂日期:2015年3月25日
合同是在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情況下產生的,但是合同也分為有效合同和無效合同,為了以后自己簽署的合同有效你需要對合同進行了解。下面是本站的小編和大家分享的合同范本的信息,想知道更多內容,可以登錄合同范本網。
第四章 爭議的解決和法律責任
第五十一條 因土地承包經營發生糾紛的,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等調解解決。
當事人不愿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五十二條 當事人對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起訴的,裁決書即發生法律效力。
第五十三條 任何組織和個人侵害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第五十四條 發包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承擔停止侵害、返還原物、恢復原狀、排除妨害、消除危險、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一)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產經營自主權;
(二)違反本法規定收回、調整承包地;
(三)強迫或者阻礙承包方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
(五)以劃分“口糧田”和“責任田”等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標承包;
(六)將承包地收回抵頂欠款;
(七)剝奪、侵害婦女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
(八)其他侵害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行為。
第五十五條 承包合同中違背承包方意愿或者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有關不得收回、調整承包地等強制性規定的約定無效。
第五十六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十七條 任何組織和個人強迫承包方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該流轉無效。
第五十八條 任何組織和個人擅自截留、扣繳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收益的,應當退還。
第五十九條 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征用、占用土地或者貪污、挪用土地征用補償費用,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等責任。
第一條 為穩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賦予農民長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權,維護農村土地承包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農業、農村經濟發展和農村社會穩定,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農村土地,是指農民集體所有和國家所有依法由農民集體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農業的土地。
第三條 國家實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制度。
農村土地承包采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
第四條 國家依法保護農村土地承包關系的長期穩定。
農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權性質不變。承包地不得買賣。
第五條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權依法承包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發包的農村土地。
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剝奪和非法限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承包土地的權利。
第六條 農村土地承包,婦女與男子享有平等的權利。承包中應當保護婦女的合法權益,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剝奪、侵害婦女應當享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
第七條 農村土地承包應當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正確處理國家、集體、個人三者的利益關系。
第八條 農村土地承包應當遵守法律、法規,保護土地資源的合理開發和可持續利用。未經依法批準不得將承包地用于非農建設。
國家鼓勵農民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增加對土地的投入,培肥地力,提高農業生產能力。
第九條 國家保護集體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權益,保護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
第十條 國家保護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償地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
第十一條國務院農業、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分別依照國務院規定的職責負責全國農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的指導。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林業等行政主管部門分別依照各自職責,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農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鄉(鎮)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農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
和農民簽土地合同(匯總16篇)篇十一
甲方: (以下稱甲方)
乙方: (以下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及《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有關國家政策的規定,本著平等協商、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就乙方以集體土地折價入股與甲方共同建設茶葉生產、加工項目等相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方式
乙方以土地使用權向甲方投資入股,甲方負責項目的開發建設、經營管理,承擔開發建設、經營管理所需的全部資金。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給付紅利。
二、合作期限
乙方入股合作期限為30年,自2012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乙方入股土地的基本情況
乙方用于投資入股的土地位于 村 組,暫估面積 畝(以實際核定面積為準),四抵界址以有關部門最終確定的紅線為準。
土地主要用于茶葉生產、加工、經營所需的生產廠房、辦公樓及其他配套設施的建設。
四、乙方分紅的標準及結算方式
1、經雙方協,乙方入股按下列標準分紅:
項目建設投產十年內按保底價每畝每年 元的標準分紅給乙方;十年后按每畝每年 元分紅給乙方;二十年后按每畝每年 元分紅給乙方。
2、乙方不參與甲方經營管理,不論甲方公司經營狀況如何,甲方均應按本合同的約定及時給付乙方分紅。逾期超過三個月,視為違約,按違約條款處理。
3、甲方按年與乙方進行紅利結算,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個月內甲方將乙方應得的第一年度紅利款付到乙方指定的帳戶。以后,在上一年度期滿前30日給付下一年度紅利。
五、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的約定交付入股土地并要求乙方全面履行合同義務,甲方承擔辦理入股土地使用權證所需費用。
2、甲方在本合同約定的地塊上具有使用權、收益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臵權。
3、甲方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從事生產和經營活動,應當加強安全生產,防止事故發生,造成損失的,由其自行承擔責任。
4、甲方應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使其荒蕪、不得從事掠奪性經營,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5、甲方在入股土地上可以修建建筑物及附屬設施、道
路及其它相關生產必須設施。
6、甲方負責組織籌集建廠資金,確定投資規模,規劃使用土地。
7、在本合同期滿后,甲方若需繼續使用該土地,在同等條件下甲方享有優先權。
六、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收取股權紅利,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入股的土地。
2、乙方有權監督甲方使用土地的情況,并要求甲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
3、乙方應協助甲方按合同規定行使土地使用權,幫助甲方協調本集體經濟組織內與其它承包戶主發生的用地用水、用電、道路、治安等方面的糾紛,不干涉甲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4、合同簽訂后,乙方必須提供入股土地所有資料,積極協助甲方辦理合法土地使用權證到 名下。
5、乙方必須維護甲方的生產、生活環境,保護甲方的正常工作秩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礙甲方生產、生活,破壞經營秩序,如造成甲方損失,乙方負責全部經濟賠償。
七、合同期滿后地上建筑物、構筑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
1、甲方在與乙方不再續簽合同的條件下,在當時為生產經營需要而設立、安裝、購臵的相關設施、設備及可移動的構(附)建物等,甲方自行拆除歸甲方所有。
2、永久性建筑物,構筑物無償歸乙方所有。
八、其它約定
1、在合作經營期間內,土地所有權仍歸入股人所有,但不得在以土地入股經營期內挪作他用,不得對銀行及其它經濟體作為抵押。
2、甲方在原土地入股份額外,與他方進行合作,接受他人土地入股并進行投資,其入股土地及投資資產自然形成另外的法律關系,(包括購買土地進行投資)。如進行資產整合、改組、原土地入股人(乙方)有權享有優先權。
3、如生產經營需要,企業向銀行借貸資金用于發展生產,必須征得乙方同意,原則上土地不能作為貸款風險抵押物。
4、地面建筑物、構筑物以合作公司名義報建審批,乙方有義務積極協助辦理全部手續,使建設生產符合國家法律法規。
5、甲方有權對整個建設項目進行規劃、設計,確定建設施工方案。
6、建成投產后,生產工人優先在土地入股人中選拔。有技術、有能力,品德優良者優先進入生產管理層,待遇與其他人平等。
7、本協議一經簽訂,依據《公司法》組建公司董事會,乙方可委派1名股東代表作為公司監事監督公司管理。
8、合同到期后,如公司經營正在良性循環,甲方有權在國家政策允許的條件下與乙方續簽合同,具體條款另行協商。
9、合同期內,如果該土地被國家重大項目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甲方投入的所有資產及建筑物、附屬物設施的.補償費全部歸甲方所有,土地補償費歸乙方所有。不可抗力的天災人禍所造成的損失,互不承擔責任。
九、合同的變更、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1、訂立的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2、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
3、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十、違約責任
1、一方違約應按乙方叁拾年紅利總和的10%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對方損失的,還應當賠償對方全部經濟損失。
2、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時,一方當事人應及時通知對方,并提供證明材料??筛鶕豢煽沽Φ挠绊懗潭?、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行規定的除外。
十一、爭議解決的方法
1、雙方發生合同糾紛可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進行調解。不愿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2、在調解或訴訟過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止正在進行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后訂出補充協議書,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鑒證單位(簽章)
乙方(簽章)?
簽訂日期:?
發包方(簡稱甲方、法人代表):
承包方(簡稱乙方、個體農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及《合作社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有關國家政策規定,本著平等協商、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就乙方以自有土地折價入股與甲方共同建設洋芋優良品種種植等相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方式
乙方以土地使用權向甲方投資入股,甲方負責油橄欖良品種種植、經營管理,承擔收購銷售、經營管理所需的全部資金。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給付紅利。
二、合作期限
乙方入股合作期限為 年,自2015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乙方入股土地的基本情況
乙方用于投資入股的土地位于 村 組,暫估面積 畝(以實際核定面積為準),土地四抵界址以鄉政府、村委會最終確定的紅線為準。
土地主要用于洋芋良種生產種植。
四、乙方分紅的標準及結算方式
1.經雙方協商,乙方入股按下列標準分紅:
以每畝 元作為股金入股合作社,農民入股的土地越多分紅就越高;合作社生產種植十年內按保底價每畝每年 元的標準分紅給乙方;十年后按每畝每年 元分紅給乙方;二十年后按每畝每年 元分紅給乙方。
3.甲方按年與乙方進行紅利結算,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本年度十一月末,一個月內甲方將乙方應得的第一年度紅利款付給乙方指定的賬戶。以后,在每一年度十一月末期期滿后給付當年度紅利。
五、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的約定交付入股土地并要求乙方全面履行合同義務,甲方承擔辦理入股土地使用權證所需費用。
2.甲方在本合同約定的地塊上具有使用權、收益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臵權。
3.甲方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從事生產和經營活動,應當加強農墑保情,防止自然災害發生,造成損失的,由其自行承擔責任。
4.甲方應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使其荒蕪、不得從事掠奪性經營,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5.甲方在入股土地上可以修建必要的生產附屬設施、道路及其它相關生產種植必須的設施。
6.在合同期滿后,甲方如需繼續使用該土地,在同等條件下甲方享有優先權。
六、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收取股權紅利,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入股的土地。
2.乙方有權監督甲方使用土地的情況,并要求甲方按約履行
合同義務。
3.乙方應協助甲方按合同規定行使土地使用權,幫助甲方協調自有土地與其它承包戶主發生的用水、用電、道路、治安等方面的糾紛,不干涉甲方正常的生產種植活動。
4.合同簽訂后,乙方必須提供入股土地所有資料,積極協助甲方辦理合法土地使用權證到甲方名下。
5.乙方必須維護甲方的生產、種植、生活環境,保護甲方的正常經營秩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礙甲方生產、種植、生活環境,保護甲方的正常經營秩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礙甲方生產、種植、生活,破壞經營秩序,如造成甲方損失,乙方負責全部經濟賠償。
七、合同期滿后地上建筑物、構筑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
1.甲方在與乙方不再續簽合同的條件下,在當時為生產經營需要而設立、安裝、購臵的相關實施、設備及可移動的構(附)建物等,甲方自行拆除歸甲方所有。
2.永久性建筑物,構筑物無償歸乙方所有。
八、其它約定
1.在合作經營期間內,土地所有權仍歸入股人所有,但不得在以土地入股經營期內挪作他用,不得將其對銀行及其它經濟體作為抵押,原則上土地不能作為貸款風險抵押物。
2.地面建筑物、構筑物以合作社名義報建審批,乙方有義務積極協助辦理全部手續,使種植生產符合國家法律法規。
3.種植開始后,生產工人優先在土地入股人中選拔。有技術、有能力,品德優良者優先進入生產經營管理層,待遇與其他人平等。
4.本協議一經簽訂,依據《合作社法》組建合作社董事會,乙方可委派1名股東代表作為合作社監事監督合作社管理。
5.合同到期后,如合作社經營正在良性循環,甲方有權在國家政策允許的條件下與乙方續簽合同,具體條款另行協商。
6.合同期內,如果該土地被國家重大項目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甲方投入的所有資產及建筑物、附屬物設施的補償費全部歸甲方所有,土地補償費歸乙方所有。不可抗力的天災人禍所造成的損失,互不承擔責任。
九、合同的變更、解除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1.訂立的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2.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
3.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十、違約責任
1.一方違約應按乙方叁拾年紅利綜合的10%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對方損失的,還應當賠償對方全部經濟損失。
2.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時,一方當事人應及時通知對方,并提供證明材料。可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程度、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行規定的除外。
十一、爭議解決的方法
1.雙方發生合同糾紛可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人民政府進行調解。不愿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2.在調解或訴訟過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止正在進行的正常生產種植經營活動。
十二、合同生效
法律效力。
甲方(合作社法人代表 簽字):
乙方(個體農民 簽字);
鑒證單位(村民委員會 蓋章)
簽訂日期:2015年 月 日
土地入股方:(以下簡稱甲方)
試驗用地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農業科學技術的推廣,改變傳統陳舊的農業耕作形式,甲方將各人所有的農用耕地入股給乙方,用于農業科技的開發、推廣及應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積、位臵
甲方(11戶)自愿將位于汐子鎮四平莊村農用耕地50畝(具體面積以實際測量為準)承租給乙方使用。
附:甲方對各自土地面積進行確準,乙方試驗實施完畢后不負責土地分配。
二、土地用途及管理方式
1.該土地為玉米全面覆蓋試驗用地,主要用于探索土地集體入股方式中存在的問題,及與單戶散種產生的效益對比。
2.管理方式:試驗期間地塊管理交由四平莊村孫海山同志負責,主要包括玉米生長期內的用工分配及收獲后糧食的儲存與看護,其余10戶監督并予以配合。如有爭議需11戶入股方集體商議解決,必要時通知農牧業局農業技術推廣站。
三、土地的承租期限
該試驗用地期限為一年,即自2015年4月10日至2015年4月10日。
四、具體合作方式
1.該試驗為非營利項目,土地由甲方提供,乙方負責試驗期間玉米種植所需全部費用,待玉米銷售后將該部分費用全部收回。試驗用地所產糧食必須統一管理,甲方任意一戶不得私自收回。
2.試驗期間費用預算(以實際花費為主):30cm深松費100元/畝、機播費70元/畝、種子50元/畝、地膜72元/畝、緩釋肥(48含量,100斤)175元/畝、口肥(尿素或二銨20斤)32元/畝、除草劑10元/畝、機收費120元/畝,農業保險費、脫粒費、用工費等以實際花費為準。
3.試驗過程中如遇自然災害或其他導致減產的因素,甲方不得與乙方有其他費用要求,并將農業保險賠付費用歸還乙方,首先保障乙方能夠收回試驗投入費用。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必須對乙方所租賃土地上交政策性農業保險。
2.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擅自改變試驗用途,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
3.按照合同約定,保證水、電暢通,并無償提供通往承租地的道路。
六、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4.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征用該土地,甲方應支付乙方在入股土地上各種費用,并根據乙方試驗用地開發利用的實際情況給予相應的補償。
七、違約責任
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按土地實際總投資金額的2倍支付對方違約金,并賠償對方因違約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八、合同糾紛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糾紛,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寧城縣人民法院進行裁決。
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簽章后生效。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12份,甲乙雙方各1份。
土地入股方:(簽字)試驗用地方:(簽字)
簽約日期:年月日
縣 鎮 村 組 合同編號:
甲方(入股方): 住所: 聯系電話:?
乙方(受讓方): 地址: 聯系電話:
為了“響應陜西省省政府、安康市市政府打造新農村建設的政策號召” 為了積極推進統籌城鄉發展工作,“政策推動,統一規劃,集中開發,規模經營,還利于民”的土地流轉政策,按照“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科學有序開展土地流轉工作,提高土地的規模化、集約化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入股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于__________鎮_____村 _____組_____畝土地 (詳見下表)向乙方入股,從事(主營項目) 油茶種植及林下種養、種養及產品深加工等生產經營。 以上入股土地折合股份為公司畝產利潤20%(具體計算方法根據專業合作社每年畝產年平均辦法利潤分配辦法執行,理事會、與監事會共同完成)。
二、入股期限
止(最長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
三、股份分紅與支付方式
甲方以土地入股后,經乙方經營銷售后以現金方式支付甲方入股紅利。即每畝每年由乙方以人民幣現金形式向甲方支付平均畝產值利潤20%。具體分配金額以當年平均畝產值利潤銷售收入經過理事會、監事會共同計算分配當年數額作為作為股權紅利。具體分配數額向全體股民張榜公布。
四、交付土地的時間
甲方應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將擬入股的土地交付乙方。
五、權利和義務的特別約定
1、甲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收取股權紅利;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后收回流轉的土地。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入股土地,但甲方應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乙方在受讓地塊上具有使用權、收益權、生產經營權和產品處置權;
4、乙方應當依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股權紅利。
5、乙方向甲方提供季節性或長期性勞務用工,便按市場價格向乙方付清勞務用工工資。
六、合同到期后地上附著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
在合同期內構建的地上附著物及相關設施屬于乙方,甲方不參與處理、及分配。 。 。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2、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活動,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協商或由有資質的中介機構核定。
八、解決爭議途徑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村、鎮調解部門調解解決,調解不成的或不愿調解的, 依法向貴州省思南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其他約定
2、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后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補充,并報村和鄉(鎮、街道)備案,有關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鄉(鎮、街道)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各備案一份(如有鑒證,相應增加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鑒證單位:(簽章)
鑒證人:(簽章)
年 月 日
和農民簽土地合同(匯總16篇)篇十二
轉讓方(即承包方、流出方,以下簡稱甲方):
1、農村集體:
戶代表數:戶。
2、負責人:職務:
3、負責人身份證號碼:
受讓方(即受讓方、流入方,以下簡稱乙方):
1、單位:
2、法定代表人:
3、單位地址:
4、法人居民身份證號碼:
為了明晰產權,辦理林權過戶手續,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本著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對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地,通過公開協商方式,按照法定程序,依據《農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民法通則》、《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特訂立本轉讓補充合同。
一、荒山荒地名稱、坐落、面積和用途。
荒山荒地名稱:(小地名)。合同標的為荒山荒地承包經營權(是指荒山荒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依法處分權)。坐落:
面積:畝(大寫)。
四至界限為:
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詳細四至界限見本合同附件1的附圖。?
二、流轉方式、期限和承包費及支付方式、時間。
以轉讓方式承包,承包期年,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承包費經雙方商議確定為:每畝每年計元,共畝,應支付承包費合計元(大寫:)。承包費每年支付一次,一次支付元,每年承包費必須于月日以前支付。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發包的荒山荒地屬本集體所有。
2、依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費。
3、依照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監督、指導乙方依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荒山荒地,制止非法損害承包地的行為。
4、執行林地利用總體規劃,辦理征收、征用、占用的補償事宜。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權利。
(二)甲方的義務。?
不得影響乙方的權利。
2、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4、承包期內,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和收回承包地。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義務。?
(三)乙方的權利。
1、于本合同生效之日接受荒山荒地(法律規定保護的珍貴、瀕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動物、植物和地下礦藏、埋藏物除外),在甲方的配合、幫助下向縣級以上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申領林權證。
2、對承包的荒山荒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權,依法登記取得林權證書后,其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轉讓、出租、入股、抵押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轉;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不受干涉。
3、對承包期內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承包地的行為進行抗辯,依法行使損害賠償請求權。
4、享受國家有關扶持、優惠政策;承包經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權利。
(四)乙方的義務。?
1、維持承包荒山荒地的林業用途,未經有權的林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批準,不得改變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設。
2、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承包地。不斷加大對承包土地的投入,提高其生產能力,提升其使用價值,依約推進開發利用進度;不自行或準許他人在承包地內開荒、采石、取土、建窯等,不進行破壞性、掠奪式開發、經營,不給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采伐林木應有計劃地依法進行;制止在野外違章用火行為,一旦發生森林火災和病蟲害、林木盜伐事件,應積極采取措施,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3、服從、支持林地利用總體規劃,接受甲方依法進行的監督和指導。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義務。
四、合同期內荒山荒地及荒山荒地開發后資源收益的處置:
五、合同期滿時,荒山荒地及荒山荒地開發后資源資產的處置:
六、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當善意履行合同,如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義務不符合規定且無免責事由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元(大寫:);若造成損失的,應當采取補救措施,履行減損義務,承擔賠償責任,是否繼續履行合同由守約方決定。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一)以下條件成就時,可以變更或解除承包合同:
1、經雙方協商一致且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社會公共利益;。
2、發生不可抗力以致部分或完全不能履行合同義務;。
3、乙方主動放棄承包期或喪失承包經營能力且自愿要求的。
(二)以下條件成就時,應當變更或解除承包合同:
1、乙方不依照合同交付承包費;。
2、乙方破壞性、掠奪性經營,或拋荒,或擅自改變林地用途,經甲方制止無效的;。
3、承包林地部分或全部依法轉為其他建設用地;。
4、一方違約致使承包合同無法履行或已無履行必要;。
5、承包合同期限屆滿。
變更或解除承包合同應提前60天書面通知對方,若使一方遭受損失的,應由責任方賠償損失。
八、爭議的解決。
本承包合同履行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也可以提請村民委員會、鎮人民政府調解;若當事人不愿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向林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其他事項。
1、本承包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經勐烈鎮人民政府鑒證后生效,不因甲方承辦人或負責人及乙方代表人的變更而影響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村民委員會。
甲方:乙方: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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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農民簽土地合同(匯總16篇)篇十三
出租方: 陳德富 陳德權 王坤彪 羅湛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羅文中 (以下簡稱“乙方”)
為保護土地租賃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合法利益,規范土地管理和承租方經營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經公開協商討論同意,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公平、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條 租賃位置和面積
組,總面積約 10.2 畝,四至界限方位如下:
東起: 王坤彪宅基 , 西至: 羅忠元土地 , 北至: 灌溉渠(不含灌溉渠) , 南至: 319國道 。
第二條 土地用途和承包形式
土地用途:車輛服務 。 承包形式:個人承包經營 。
第三條 租賃期限
限內如遇國家政策性調整,另行議定。如需續租,甲乙雙方應重新商定續租事宜。
第四條 租賃費用和支付方式
該土地的租賃費用為首年人民幣 500 元/畝/年(大寫: 伍佰元每畝每年 ),以 兩年一付 方式支付,土地租賃費每兩年上浮10%,首次 5100 元由乙方于2015年 4 月 22 日前向甲方支付。支付方式為現金支付,其余租賃費用由乙方于上一費用到期日前 30 日內向甲方支付,支付方式為現金支付。
第五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對所租土地擁有所有權,并使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
2、甲方有權對乙方租用的土地使用進行監督,保證土地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3、甲方有權收回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的土地。
4、甲方有權制止乙方實施的嚴重損害土地資源和其它資產的行為。
5、甲方有權依據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收取租租賃費用,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租賃費用。
6、甲方有權在租賃期限屆滿時提出新的租賃標準,選擇確定新的承租方。
7、甲方應保證乙方生產生活用水、用電正常,并保證在村內無償使用通往承租地的道路。
8、甲方不得在租用期間內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企業合法的經營管理自主權,包括在該地上的所有收入、支出和建筑物、植被設施的使用等。
9、甲方不得在合同履行期內重復發包該地塊, 在租賃期限內,如因承包范圍出現土地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若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由甲方按國家相關規定進行賠償。甲方必須確保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受任何干擾。
10、為乙方提供所在地村民的其他同等待遇。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依法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合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土地。
2、乙方對其所承包的土地有獨立自主經營權和收益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涉,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由乙方獨自享有和承擔,與甲方無關。
3、乙方有權在其所承包的土地上建設與合同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甲方及其甲方所在村不收任何費用。
4、乙方有權在租賃期內對所租賃的土地進行基本改造,對改造形成的資產如電網、水利設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設的,在租賃合同到期后享有處置權。
5、租賃期滿后,同等條件下,乙方對原租賃的土地有繼續租賃的優先權。
6、乙方應按本合同的約定按期足額向甲方支付租賃費用,并有權拒絕交納除合同規定租賃費用外的任何其他非國家規定之費用。
7、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不得污染乙方所在村的水源,不得產生影響村民生活的其他污染。
8、乙方應保護自然資源,合理利用土地。
第六條 合同的轉包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
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本合同轉包后,甲方與乙方之間仍應按原承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乙方與第三方按轉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本合同轉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轉包合同不能履行,給轉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甲乙雙方無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確有必要變更或解除的,可以經雙方協商后,按照法律程序變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自行承擔或雙方協商解決。
3、如甲方重復發包該地塊或擅自斷電、斷水、斷路,致使乙方無法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4、如乙方不按時足額支付租賃費用且經甲方催告仍不支付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內,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以上之約定,即視為違約。
2、因甲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甲方須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5 萬元,并退還乙方所付的全額承包費用及實際損失;因乙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費,并且解除此合同。因雙方當事人過錯導致合同解除,應當分別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九條 合同糾紛的解決辦法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上級主管部門申請調解或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
第十一條 其它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和農民簽土地合同(匯總16篇)篇十四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農業科學技術的推廣,改變傳統陳舊的農業耕作形式,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經公開協商討論同意,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積、位置
甲方經村民會議同意并報鎮人民政府批準,將位于____________面積_________畝(具體面積、位置以合同附圖為準) (土地類型)承包給乙方使用。土地方位如下: 東起:___ ______, 西至:___ ___ _________, 北至:_____ _________, 南至:____ __ _________. 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為經果林種植和養殖及相關農業科技開發、推廣、培訓、服務。 2.承包形式:個人承包經營。
三、土地的承包經營期限
1.該土地的承包金為每畝每年人民幣 元,承包金每年共計人民幣 元。
1.對土地開發利用進行監督,保證土地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并使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承包期間,如乙方需砍伐樹木,甲方應當配合乙方向有關主管部門申請辦理采伐許可證。
4.協助乙方進行農業高新技術的開發、宣傳、褒獎、應用。
5.按照合同約定,保證電路暢通,并無償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電價格收取乙方電費。
7.為乙方提供所在地村民的其他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不得重復發包該地塊, 在承包期限內,如因承包范圍出現土地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若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由甲方按國家相關規定進行賠償。甲方必須確保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受任何干擾。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權和按照合同約定興建、購置財產的所有權。
3.乙方在承包地范圍內可以種植速生樹種和其他林木、果樹,并可以養殖家禽、家畜及魚類等動物,但不得污染飲食水源和村民的住宿環境。
4.乙方對承包地有獨立自主經營權、林木所有權、林木處分權和收益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涉。承包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由乙方獨自享有和承擔,與甲方無關。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設與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
6.在承包期內,乙方須按合同規定繳交承包款給甲方,并有權拒絕交納除合同規定承包款外的任何其他非國家規定之費用。
7.保護自然資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轉包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本合同轉包后,甲方與乙方之間仍應按原承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乙方與第三方按轉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本合同轉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轉包合同不能履行,給轉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雙方均不能追究對方的責任,但乙方必須及時將情況報告甲方,甲方應及早采取措施盡量減少損失,協助恢復生產,并根據乙方的損失情況協商減免承包款。
4.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或其他原因)征用該土地,征用相關賠償費用為乙方所有,同時對于乙方所承包征用地上建物、樹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實際評估價值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因乙方為提高土地生產能力而投入相應資本及人力,乙方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補償金額為人民幣十萬元。
5.如甲方重復發包該地塊或擅自斷電、斷水、斷路,致使乙方無法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6.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于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承包合同。如乙方不再繼續承包,乙方必須將承包地的林木等砍伐處理完畢。在合同期滿后90天內將原承包地交還給甲方。如合同期滿時,承包地內的林木若因未達到經濟采伐期、或因采伐指標等限制未能采伐,乙方可向甲方申請有限度延長承包期至林木采伐完畢,甲方應該適當給予延長承包期,延長期的承包費由雙方另行商定,但不得超過本和約承包費用之二倍。 7.本合同履行期間,即使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方的名稱改變、甲方分離或甲方與他方合并。
8.承包期內,承包戶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及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續承包。
九、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之以上約定,即視為違約。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十萬元、并退還乙方所付的全額承包費;如乙方違約,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費,并且解除此合同。
2.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如超期繳交承包款,則按應付未付部分的日萬分之四交付逾期付款違約金給甲方,直至付清應交的承包款為止。如超過6個月尚未付清應交的承包款,則視為乙方違約;如因甲方發包地手續不合法或因甲方發包地權屬不清產生糾紛,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則視為甲方違約。
3.因乙方為提高土地生產能力而投入相應資本及人力,無論甲方在合同到期前以任何理由收回該承包土地,乙方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補償金額為人民幣十萬元,同時對于乙方所承包地上的建物、樹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實際評估價值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
十、合同糾紛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糾紛,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遼源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經公證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_____份。 附 土地平面圖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
甲方: 村民委員會
乙方: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乙方通過 方式取得甲方荒灘荒山(林地)的承包經營權,經雙方共同商定,達成如下協議,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將位于 村民委員會(組)所有的, 以北、現 以西與 毗鄰的荒山(林地)發包給乙方使用,其四至為:
東至:現 西邊;
南至:與 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這兩座山頂東西分水嶺一線;
北至:從南側數第二個山頭與第三個山頭之間的山谷中分線。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變,即從二oo 年 月 日起至二o五 年 月 日終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林地)使用權及其地上附著物總承包款為人民幣 元整,付款方式為:
四、乙方承包荒灘荒山后應積極治理,在荒山上植樹、種草或搞多種經營;經有關部門批準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利用承包范圍內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礦產資源或建造固定設施。
五、乙方對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但不得轉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灘荒山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荒山的開發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灘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八、乙方將荒灘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灘荒山資源,發現問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證該荒灘荒山(林地)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十、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 萬元、退還乙方承包荒灘荒山所付的全部價款,同時對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征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十二、合同期滿后,如乙方愿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治理成果、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此合同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終止。
十三、甲乙雙方如因作價款發生分歧,協商不成,須委托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作價,其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四、此合同發生糾紛由 裁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證處一份、 鄉人民政府備案一份,經 公證處公證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二oo 年 月 日
甲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相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同意,本著自愿、平等、有償、誠信的原則,經雙方協商同意,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并訂立一下條款。
一、 承包地塊:甲方將位于文登市宋村鎮臺上村的土地畝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使用。
二、 承包時限:
1、甲方于2015年 1月 1日起將上述土地承包經營權長期轉讓給乙方,并按有關規定協助乙方辦理土地經營權轉讓手續。
2、承包期自該土地由甲方承包之日起30年的剩余年限,即2015年1月1日至2032年1月1日。
三、承包價格:上述承包地年轉讓費為元∕畝。
四、其它約定:
1、甲方若對承包地界指界有誤而造成的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2、承包合同生效后,因國家對土地承包經營政策進行調整的,補償款歸甲方所有,地面附著物(苗木、農作物等)補償款歸乙方所有。
3、國家給予的各種政策性補貼由乙方享受,相關農業政策性保險由乙方繳納,并享受保險賠償款項。
4、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
5、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6、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五、合同糾紛處理:若雙方發生合同糾紛,甲乙雙方應共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等法律法規執行。
六、違約責任:
1、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賠償乙方全部損失。
2、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賠償全部損失。
特此訂立合同
甲方(簽字蓋章):2015年月日
乙方(簽字蓋章):2015年月日
和農民簽土地合同(匯總16篇)篇十五
甲方:xx(出租方)
乙方:xx(承租方)
為了保護雙方利益,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出租xx給乙方使用。
二、租地界址:從租用地的西面至東面按實際需要計算。
三、乙方租用期限、金額及支付辦法。
1、乙方租用期限定十年,即從x起至x止。
2、租用該地的金額:在租用期內每月每平方米1.00元,租地面積1440平方米;每月每平方米0.50元,租地面積882平方米,壹年總金額x元。
3、付款辦法:乙方每年在1月30日前付清當年租地款。如超期不交清租地款,則扣罰20%滯納金。超過壹個月仍不交清當年的租地款,本合同自行終止。
四、甲方權責:
1、合同簽訂后,五天內要將乙方租用地的界址范圍處理清楚,以利于乙方使用。
2、若國家要在該地搞建設或開發,土地賠償屬甲方所有,本合同終止。
3、甲方因建設需要終止合同時,甲方對乙方不負賠償損失的責任。
五、乙方權責:
乙方在租用期間,擁有該地的使用權。若國家征收,在承包地建設的廠房及附屬建筑物等設施賠償屬乙方所有,本合同同時終止。
六、乙方在承包期間,如國家對該租用土地以及廠房出售的貨物、產品收取各種稅款,一切由乙方負擔。
七、乙方在承包期間,在不損害甲方利益及保證該合同條款切實履行的情況下,經甲方同意,可以轉讓他人承包經營。承包期滿乙方有意續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八、該地租用期滿,乙方要在一個月內自行處理租地范圍內的一切設施,把地交給甲方。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自雙方簽字日起生效,不得反悔。
甲方:xx乙方:xx
甲方代表簽字:乙方代表簽字:
二零x年x月x日
和農民簽土地合同(匯總16篇)篇十六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一、承包土地名稱:甲方將大隊號地耕地面積公頃承包給乙方。詳情后附表:
二、承包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三、承包土地用途:種植業生產經營。
四、地租價格:按黑龍江省農場當年度規定的價格執行。
五、租金交付時間:當年3月30日前由乙方以現金方式交與甲方,以甲方出據的收款憑證為準。
六、合同保證金:為保證乙方認真履行合同條款,甲方按每公頃500元的標準,收取保證金;乙方交付的保證金,甲方按當期銀行利率計息,在雙方解除合同時,甲方退回乙方。如乙方在承包期內違約,保證金做為違約金沒收。
七、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發包國家所有依法由本單位使用的土地;
3、按合同約定的租金價格和應交方式收繳租金;
4、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5、依照合同約定為乙方提供生產、技術、信息等服務;
6、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2、乙方對發包責任人擅自更改合同內容或不合理的攤派有權拒絕;
4、維護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于非農建設,不得給土地資源造成損害;
5、按合同約定土地租金價格和交租時間及交租方式交納租金。
2、土地流轉雙方必須簽定書面合同,并報甲方備案;
3、土地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4、土地流轉后的土地租金、交租時限、方式,仍按由乙方按合同規定執行。
九、違約責任。
2、乙方在承租期內中斷承租或出現棄耕、荒蕪、改變用途和損害土地資源等行為,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中止合同,并把乙方交納的合同保證金作為違約金沒收,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以重罰。
3、由于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過錯方要按損失程度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4、甲方在合同期內不得單方強行收回出租耕地,如遇國家建設征地、統一規劃農田基本建設、土地開發和綜合治理等不可預見的事件發生,甲乙雙方要按國家有關規定協商解決,并根據情況甲方負責對乙方承租耕地做適當調整。
十、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另立合同。
十一、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基層單位一份。
甲方(發包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簽字):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