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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訪條例學習心得范文(16篇)篇一
新修訂的國務院《信訪條例》于20xx年5月1日起正式實施?!缎旁L條例》堅持以人為本、構建和諧社會的要求,進行制度和機制創新,充分體現了保護信訪群眾的合法權益的價值取向,充分體現了維護信訪秩序的重要立法目的。它的頒布對推動信訪工作的法治化、規范化,具有重要意義。
一、必須暢通信訪渠道。
新修訂的《信訪條例》自始自終都貫穿著"暢通信訪渠道"這條主線。貫徹《信訪條例》,暢通信訪渠道,就必須從信息公開透明、渠道高效便民、人員誠實守信等多方面做好工作。首先要堅持以人為本,做到依法、文明辦理信訪事項。要從體制、機制、職能上去研究問題。辦理人民來信要及時、有效,確保民意、民情、民智順暢上達領導機關。接待群眾來訪要充分體現人性化,要繼續開展"文明接待室"創建活動,有條件的地方還要開展聯合接訪工作,使接訪工作達到"談清問題、講明政策、解疑釋惑、理順情緒、化解矛盾、盡快返回"。
其次要健全和完善信訪工作考核評價體系,用平常心善待信訪群眾。改變以"三訪"的發生率為重點管理的主要依據的評判辦法,形成既有利于正常有序信訪,又有利于保護基層干部積極性的良性工作機制。尊重和保護信訪人的合法權益,對信訪人權益受到侵害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第三要充分發揮社會各階層在信訪工作中的作用。加強與社會各階層的溝通聯系。積極探索依托社會團體、法律援助人員、機關專業人員、社會志愿者、行業協會、群眾自治組織,參與接訪、化解糾紛活動的機制,努力使接待工作做到貼近生活、方便群眾。第四要實現信訪信息系統互聯互通共享。鼓勵和引導信訪人以來信、來函、來電、發電子郵件等方式為主反映問題,減少人員往返,降低信訪成本。同時,方便信訪人查詢有關信訪事項。
二、必須創新工作機制。
做好信訪工作,必須建立和完善辦信、接訪、督查《工作規則》。必須建立和完善相應的工作制度和辦法。必須堅持具有浙江特色、富有時代特征的一整套切實可行的制度和機制,才能整體聯動,工作規范,有效運轉,切實解決好群眾反映的信訪問題,維護好社會穩定。首先要深化"楓橋經驗",健全靈敏有效的信訪問題排查調處機制。堅持條塊結合、上下聯動,健全多層次的情報信息網絡,做到信訪問題早排查、早發現。推廣嘉興等地綜治、司法、信訪聯動機制,構筑基層化解矛盾的平臺,充分信任和依靠基層干部把農村信訪主要問題化解在縣以下基層。其次要進一步完善領導下訪、重點地區管理等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在總結省領導下訪制度經驗的基礎上,不斷完善,長期堅持,持之以恒。
要在思想認識上再深化,方式方法上再深化,工作作風上再深化,更加注重工作實效,采取走訪、約訪、專題調研等多種形式繼續開展省領導下訪活動。完善信訪獎懲辦法,將信訪工作績效納入公務員考核體系。第三要建立信訪事項辦理、復查、復核三級終結制度。借鑒江蘇省宿遷市等地先進經驗,通過寧波市的試點,制訂具體的實施辦法,實行信訪辦理、復查、復核三級法定終結,體現行政公正和行政效率的協調一致。對重大、復雜、疑難信訪事項引入聽證、公示等制度。第四要積極探索律師參與信訪接待的工作機制。要選派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的律師參與領導下訪活動,同時,定期、輪流到信訪工作機構參與群眾來訪接待工作,為來訪人提供法律、法規方面的咨詢服務。此外要繼續完善與《信訪條例》相適應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
三、必須強化工作責任。
強化和落實信訪工作責任,重點要做好以下工作:首先要建立信訪工作領導負責制。建立"統一領導、部門協調,統籌兼顧、標本兼治,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信訪工作新格局。統一領導就是黨政統一領導;部門協調就是信訪部門發揮協調作用;統籌兼顧、標本兼治是總體要求;各負其責、齊抓共管是要達到的目的。在這個工作格局中,信訪部門要充分發揮主體作用。其次要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就是強調信訪問題以事發地處理為主;"誰主管、誰負責",就是強調"主管"責任,由誰主管的信訪事項,就由誰負責處理到底。一般信訪問題的處理要先"塊"后"條",垂直管理系統的信訪問題,以"條"為主,由該垂直管理部門負責處理。根據上述原則,對群眾上訪反映的問題要做到"五個不出":該鄉(鎮、街道)一級解決的問題,不出鄉(鎮、街道);該縣(市)一級解決的問題,不出縣(市);該省一級解決的問題,不出?。▍^、市);該部門和企業解決的問題不出系統。層層落實責任制,努力將當前信訪問題化解在縣(市、區)以下基層。
第三要采取多種形式落實信訪責任。要建立重大信訪事項包案制,凡是越級來省去京集體上訪的重大信訪問題,省信訪局統一交辦,由市縣黨政"一把手"包案處理,限期上報處理意見;要建立信訪辦結落實制度,完善以抓好受理、交辦、協調、督辦、反饋等環節為重點的辦結落實制度;要健全督查、督辦工作制度,完善信訪督查專員制度。重點突出監督、檢查、情況報告和通報等職能,及時了解處理情況,把好結案的質量關。第四要向張云泉同志學習。帶著感情去做信訪工作,帶著熱情去做信訪工作,帶著真情去做信訪工作。"多為領導分憂,多為百姓解難,多為基層干部說句公道話"。對信訪工作有一份熱心,對弱勢群體有一顆愛心,處理信訪問題要用心。
四、必須維護信訪秩序。
上訪熱情接待,無理上訪及時勸解,違法上訪依法處置",敞開大門,善待信訪群眾,維護秩序,共建和諧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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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訪條例學習心得范文(16篇)篇二
近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信訪工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認真遵照執行。紀檢監察信訪工作既是紀檢監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黨和國家人民信訪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作為一名紀檢監察信訪干部,要把學習貫徹新《條例》作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的一項重要任務,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和改進人民信訪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刻領會《條例》的重大意義,認真把握《條例》的精神實質和核心要義,聚焦《紀檢監察機關處理檢舉控告工作規則》精準、規范、有效工作要求,持續強化受理辦理、綜合分析、交辦督辦職能,嚴格按照權限、規則、程序開展工作,全面提升紀檢監察信訪工作的規范化法治化制度化水平,推進信訪舉報工作高質量發展,以優異成績迎接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
一、精準受理辦理,發揮問題線索主渠道作用。
一要扎實做好基礎工作。堅持依規依紀依法開展受理辦理工作,熟練運用紀律和法律“兩把尺子”,準確區分業務范圍內外事項,精準判斷問題類別。嚴格遵照信訪舉報件(檢舉控告類)錄入指南、典型件篩選標記辦法、“工作日記”操作使用辦法等工作規范,認真做好信息登記錄入和相關信息核準校正工作。按照規定時限及時分流轉辦,防止延誤、積壓,做到日清、周結、月匯總。完善信件的接收、登記、分辦以及轉送件原件的寄出等工作,嚴格舉報件流轉管理,抓實抓細室內日常監督檢查,使受理辦理工作規范、精準、及時。二要優化重要舉報件辦理。嚴格按照相關規定,精準、審慎、高效辦理市管干部件。扎實做好給委主要領導來信信息采集、辦理、反饋工作,完善溝通協調機制,確保及時準確。嚴格落實實名檢舉控告核實告知工作規定,規范核實告知口徑,實行全程同步錄音,做好數據存儲。每月梳理匯總重要信訪件臺賬,及時報送委領導同志。三要精準信訪舉報分類篩選。緊盯反映違反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問題,特別是“四風”隱形變異新動向新表現;緊盯反映損害營商環境違紀違法問題;緊盯反映教育醫療、環境保護、食品藥品等重點民生領域侵害群眾利益問題,加強相關信訪舉報件的篩選,做好專項登記統計,為執紀監督、監察監督“精準出手”提供支持。
二、加強信訪綜合分析,充分發揮信息參謀作用。
一要突出分析重點。堅持服務政治監督,緊盯重點人、重點事,聚焦反映各級重大決策部署落實中的問題以及反腐敗斗爭中的重點問題,特別是損害營商環境、政法、民生等領域違紀違法問題的反映,深入分析信訪舉報特點規律和變化趨勢,剖析問題根源,提出有針對性的對策建議,當好參謀助手。二要完善分析機制。實行全員分析機制,合理安排任務,明確職責目標。嚴格落實典型件篩選標記辦法和辦理子平臺“工作日記”制度,做好關鍵字標注,強化日常數據素材積累,夯實分析基礎。強化相關政策理論的學習和信息化系統使用能力培養,提升發現問題、研究問題能力。科學統籌謀劃,堅持常規分析與專題分析相結合,著眼信訪舉報整體態勢,形成每月簡析和季度、半年及全年綜合分析,探索開展區域分析,服務政治生態研判,著眼當前領導關注的突出問題,形成專題分析。三要提高分析質量。在分析深度上,突出“點、線、面”結合,更加注重分析特點規律、趨勢變化,尋找問題產生的底層邏輯;在分析廣度上,拓寬分析視野,對一些常規性、普遍性問題從新的視角進行研究分析;在分析精準度上,堅持實事求是,使用可靠可信的數據和素材,將總體態勢、主要特點和突出問題、典型事例有機結合起來,使分析骨架清晰、內容鮮活、分析精確。
三、強化檢查督辦,切實推動問題解決。
一要扎實開展專項督辦工作。持續開展省委巡視組移交件的督辦工作,堅持定期調度情況,配合監督檢查室強化督查,推進實施質量和進度雙指標管理,確保六月底前巡視組移交件全部辦結。認真梳理反映損害營商環境違紀違法問題的信訪舉報,建立臺賬,定期調度匯總辦理情況,積極服務專項整治。二要深入開展交辦工作。認真落實《紀檢監察機關處理檢舉控告工作規則》,按照《落實重點信訪事項督辦工作辦法》規定要求,對典型舉報件進行精心篩選、交辦,及時跟蹤辦理情況,采取集體研究的方式,嚴格審核辦理結果,以點帶面,促進提高檢舉控告處理質量,推動解決群眾合理訴求。三要發揮信訪舉報服務功能。堅持信訪舉報《重要敏感事項快報》和《季度分析報告》制度,對工作中遇到的重要敏感事項,及時編寫快報呈送領導。每季度對信訪受理情況匯總分析,為領導決策提供參考。按照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要求,全面實施《信訪監督提醒函》制度,充分挖掘信訪舉報內涵,及時向相關單位發函提醒,最大限度地發揮信訪舉報在服務領導、服務基層、服務大局等方面的功能。
四、做好來訪接待,維護群眾利益和社會穩定。
一要扎實做好常態化疫情防控條件下來訪接待工作。強化風險意識,密切關注疫情發展態勢和防控政策變化,嚴格接待場所消毒、健康碼查驗、核酸檢測、測溫等防控措施,確保來訪接待場所和人員安全。樹牢宗旨意識和群眾觀念,堅持熱情文明、認真負責、依規依紀依法接待接談,做實做細做好情緒疏導、政策講解、宣傳引導等工作,讓群眾感受到溫暖。二要嚴格落實領導接訪制度。加強來訪情況的摸排篩查,做好本委領導同志接待群眾來訪的協調服務工作。嚴格領導接訪件的辦理處置,實行臺賬管理,加強跟蹤督辦,確保領導接訪件去向清楚、辦理快捷、處置到位、反饋及時。加強對紀委監委領導班子成員接待群眾來訪工作的指導和檢查,強化領導接訪管理系統的應用,確保領導接訪制度有效落實。三要深入推進“上訪變下訪”。督促市紀檢監察機關將“三多”等重復舉報作為下訪的重點,著力推動解決問題、化解矛盾。做好日常督查指導,建立詳細工作臺賬,定期調度、通報各地工作情況,優化工作方法,確?!吧显L變下訪”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著力維護重要敏感節點信訪秩序,健全信息共享、聯動處置、工作協調機制,加強大規模集體訪新動向的分析研判,及時向相關市信訪局通報大規模集體訪、異常訪情況。四要加強來訪接待工作宣傳。通過多種渠道和方式,廣泛宣傳來訪接待工作的制度和程序,加強群眾的法律意識和信任感,提高群眾對來訪接待工作的滿意度和信任度。同時,加強與媒體的溝通協調,及時回應社會關注,主動公開接待工作的情況和成效,增強公眾對紀委監委的信任和支持。
總之,當前,全面從嚴治黨、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的形勢依然嚴峻,紀委監委在落實屬地監管職責、推動全面從嚴治黨、維護政治生態、服務群眾利益等方面肩負著重要使命。我們要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精神,緊密團結在黨中央周圍,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把握工作大局,緊盯工作重點,扎實推進各項工作,落實各項任務,全力以赴為全面從嚴治黨和國家監察體制改革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信訪條例學習心得范文(16篇)篇三
信訪工作是黨的群眾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窗口,也是各級黨委政府及其工作人員接受監督、改進工作作風的重要途徑。中國共產黨歷來高度重視信訪工作。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對信訪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決策部署,就加強和改進人民信訪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為做好新時代信訪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新修訂的《信訪工作條例》(以下簡稱“新條例”)標志著信訪工作進一步邁上了法制化、規范化的新臺階。
1.新條例是貫徹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加強和改進新時代信訪工作的重要制度。隨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信訪工作面臨著許多新情況新問題。一是信訪總量持續上升;二是信訪反映問題出現反復性、組織化、專業化等新特點,跨地區、跨部門串聯問題較為突出;三是信訪方式多樣化,且表達方式有時比較激烈。因此,新條例是適應形勢變化和任務需要,解決新情況新問題,加強和改進新時代信訪工作的重要制度。
2.新條例也是與時俱進做實做細信訪工作的重要抓手。相較于舊條例,新條例不僅印發規格進一步提高、工作原則進一步明確,統籌協調機制進一步完善,同時對基層的實踐指導意義也得到了進一步加強。如:新條例提出了“鄉鎮黨委和政府、街道黨工委和辦事處以及村(社區)‘兩委’應當全面發揮職能作用”,把信訪工作觸角延伸到了最基層,是原條例所沒有的;另外新條例進一步豐富了信息網絡等信訪事項新的提出方式;同時對信訪處理機關作了進一步明確,可以較好地解決推諉、扯皮等問題。
3.新條例更是堅持人民至上、保持黨和政府同人民群眾血肉聯系的重要舉措。新條例構建了群眾提出批評、建議、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通道,對于推動信訪工作及時反映群眾呼聲、化解矛盾,發揮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維護民利、凝聚民心作用,當好黨和政府聯系群眾的橋梁紐帶具有重要意義。從新條例的立法本意和立法理念來看,還強調信訪矛盾要從源頭治理,在基層處理好“小事”,在基層化解好矛盾,讓群眾沒有信訪的意愿,沒有信訪的內容,沒有信訪的必要,才能真正減少信訪,促進社會穩定。
今年是大事要事集中的一年,“護航xx大”、“喜迎亞運會”信訪保障任務很重,同時,經濟下行壓力疊加疫情負面沖擊都可能引發新的矛盾和新的信訪問題,區委提出創建全省信訪工作現代化示范區目標。作為一名人大工作者、一名黨派基層組織負責人,要認真學習新條例,并結合工作實際抓好貫徹落實。
1.加強學習宣傳。進一步加強對新條例的學習,特別是要深刻領會《條例》的主要內容和核心要義,準確把握新時代信訪工作的原則和要求,切實扛起為民解難、為黨分憂的政治責任。同時督促相關部門加強法制宣傳,特別是新條例的宣傳,營造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環境。
2.強化工作監督。新《條例》訴訪分離制度明確嚴格實行訴訟與信訪分離,把涉訴涉法信訪納入法治軌道解決。這就必須保證群眾的合理合法訴求在司法程序和時限內得到公平公正解決。作為人大工作者要從執法和司法兩個角度加強法律實施的監督。在執法層面,要將每年聽取和審議法治政府及部門主要負責人履職報告、常態化執法檢查有機結合,構建“專項+日?!钡男姓谭ūO督體系,推動大綜合一體化執法改革,進一步提高行政執法機關的執法質量;在司法層面,要加強與法檢兩院的協調溝通,以每年的監督議題和法官、檢察官工作評議為抓手,推動司法體制改革深化,助力健全科學合理、監督有力、規范有序的司法權力運行機制。同時深化執法司法公開制度,構建開放、動態、透明、便民的陽光執法司法新機制,讓群眾看得到,監督得了,提高群眾對涉法涉訴信訪問題處理的認可度。
3.積極履職建言。認真履行人大代表和x會員職責,深入基層,傾聽民聲,反映民意。針對一些共性的政策和法律問題開展調研、論證并提出議案建議,推動相關法律的修訂、完善和更好實施;針對關乎民生、社會治理等方面的熱點焦點問題積極通過建議、意見和社情民意信息進行反映,從而推進問題從根源上得以解決;針對群眾反映強烈的、當前政策無法解決的問題,在日常聯系中要向群眾解讀相關法律法規,做好群眾思想釋疑工作,力爭把問題解決在一線、矛盾化解在基層。
信訪條例學習心得范文(16篇)篇四
我堅持“雖暫不在其位,但不可不備其能”的學習理念,工作中注意加強本職業務知識學習的同時,堅持學習文秘、宣傳、法律、宏觀經濟、信息技術等各類相關知識,確保有能力、有水平完成領導安排的各項工作,從而保質保量地完成,因為黨的需要是各個領域、各個方面,會隨時根據你的個人特點和長處進行安排合適崗位的,我個人的工作經歷也充分印證了這一點。
自1995年7月參加工作以來,我歷經了多層次、多崗位的鍛煉,在鄉鎮擔任團委書記、黨委組織干事4年半,在鄉鎮掛職擔任黨委副書記、副鎮長1年半,在xx團市委掛職8個月,在xx市民政局從事宣傳、信息、文秘、檔案管理工作2年,在市政府辦公室從事值班、明傳電報收發、密碼電報管理、突發事件處置、市長公開電話受理、政務信息編發報送、政務督查、市長信件處理、典型經驗材料撰寫等項工作,參加了為期半年的xx縣委黨校第5期中青年干部培訓班的學習。
二、善于思考,能夠用獨特、新穎的視角審視工作,從而推動政務督查工作的創新與發展。
我特別注重在工作中進行思考和總結,對于從事的和領導安排的各項工作,我都善于從更高層次上進行思考和探索,會從“為什么要做這項工作”、“怎么樣才能做好這項工作”、“有沒有更好更快的方法做好這項工作”三個方面進行認真的思考,從而站在大局、全局的高度思考這項工作,正確把握做好這項工作的背景、原因、客觀條件、主要障礙、有利因素等情況,做任何一項工作都從全市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考慮,從市政府辦公室發揮參謀助手作用、促進市政府工作落實的全局考慮,真正做到“從高處著眼、從細處著手”,看得高,做得實,當高參,在把握領導意圖、做好本職工作上取得理論層次性突破。
比如,由我具體負責的市政府系統推行《工作日志》工作,我就站在市政府的角度思考推行《工作日志》的原因,從推行《工作日志》制度、促進政府工作落實方面進行了總結,然后撰寫了《創新管理推日志扎實作為促發展》的典型經驗文章,被《xx工作》采用刊發。又比如,為了做好由我具體負責的市長信件辦理工作,我從市長信件本身的重要性,從市長信件辦理化解社會矛盾、促進社會和諧的角度進行了認真思考,總結提煉寫成了《xx市市長信件辦理工作規程》,對于指導市長信件辦理工作,從而規范、促進市長信件辦理工作發揮了重要作用。我本人也因在辦理市長信件、促進社會穩定方面的積極作用,被市委、市政府評為“xx年度全市信訪工作先進個人”。
三、敢于創新,創新督查工作思路、工作理念,推動政府工作落實向深度和廣度延伸。
我一直認為,沒有創新就沒有發展,更談不上提高,任何一項工作只要敢創新、想創新,必定有創新的空間,因為任何事物的發展是永無止境的。
比如,在督查工作中,我探索了“延伸督查工作法”,結合開展的政務督查考核工作,撰寫了《實施延伸督查、督查考核“雙核驅動”推動政府工作完美落實》的典型經驗材料,被省政府辦公廳以內參的形式轉發全省政府系統、17個市參閱。又比如,我站在市政府的角度探索做好市政協提案辦理工作的新舉措,撰寫的《強化三項措施抓好四個環節xx市政府辦理政協提案形成新機制》被《人民政協報》刊登。
四、馬上就辦,對領導交待的工作馬上去落實。
我認為,馬上就辦不只是為了提高效率,更重要的是減少失誤和疏漏。對任何一項政務督查工作,我都堅持馬上就辦,能今天辦的絕不拖到明天,能現在辦的絕不再等,立說立行,馬上落實,這是我長期從事機關工作特別是辦公室工作總結出來的一條重要經驗,因為這個事你現在不做,一會兒領導安排了其他工作你可能來不及做好這項工作,甚至有可能遺忘了這項工作。辦公室的工作,做好了是小事,做不好就是大事。
所以,在具體的政務督查工作中,小到一個通知的下達、一件市長信件的轉辦、一條市政府外網政務督查信息的更新,大到市政府重大決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落實,我都堅持“馬上就辦”,只有這樣,我覺得才能夠始終保持落實領導指示的主動性、時效性,從而保證落實領導安排的各項工作的質量和效率。
比如,我在信息科工作期間,及時向省政府報送時效性強、可參考性大的信息,得到省政府辦公廳領導的肯定,被授予“全省信息工作先進個人”榮譽稱號。
信訪條例學習心得范文(16篇)篇五
5月1日起,國家新修訂的信訪條例開始施行。這是我國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對于進一步化解社會矛盾、規范信訪秩序,推動和諧社會建設,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通過學習新《信訪條例》提高了自身的法律素養,對今后的日常工作也極具有指導意義。
與舊條例相比,新信訪條例有90%的內容做了修訂,新精神、新規定非常多。在我看來,新《信訪條例》最大的變化,就是突出保護信訪人的合法權益,將其確定為信訪工作的重要原則。保護信訪人的合法權益是一個憲法原則,特別是將‘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打擊報復信訪人’從十年前舊《信訪條例》中的普通條款提升至總則位置。行政機關工作人員違反條例規定,將信訪人的檢舉、揭發材料或者有關情況透露、轉給被檢舉、揭發的人員或者單位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新條例還為信訪人增加了四項新權利:可以要求行政機關公開相關的信息;可以查詢信訪事項的辦理情況;對信訪內容是否受理,必須給予書面回答;信訪人對行政機關的處理意見不服,可請求其上一級行政機關進行“復查”,并可以向復查機關的上一級行政機關請求“復核”。
另外,在新《信訪條例》總則中,實行多年的“分級負責,歸口辦理”信訪工作原則,被修改為“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被引申為“誰主管、誰負責,依法、及時、就地解決問題與疏導教育相結合”。與此同時,各級人民政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的一系列職責被強化,我注意到,有三個“應當”條目尤為醒目:應當暢通信訪渠道;應當科學、民主決策,依法履行職責,從源頭上預防導致信訪事項的矛盾和糾紛;應當建立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信訪工作格局,通過聯席會議、建立排查調處機制、建立信訪督查工作制度等方式,及時化解矛盾和糾紛。
當然,新版《信訪條例》并沒有無節制地擴張信訪主體的訴求權利,而是在強化中又有規范。新條例針對當前在信訪秩序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對圍堵、沖擊國家機關,攔截公務車輛,堵塞、阻斷交通,攜帶危險物品或者管制器具等六類行為作了禁止性規定,并與刑法等法律作了銜接,規定由公安機關依法采取必要的現場處置措施、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顯然,在一個法治社會,任何權利行使和保護都不能偏離法律航線和理性尺度。
修訂的《信訪條例》,是適應形勢發展的需要,是貫徹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加強和改進新時期信訪工作的重要舉措。修訂后的《信訪條例》貫徹了黨的二十大、二十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體現了堅持“以人為本”,以及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彰顯了權利、責任、法治、秩序的理念。與舊條例相比,它增加了暢通信訪渠道、創新信訪工作機制,以及強化信訪工作責任的內容,并完善了維護信訪秩序的內容。
知信訪人依法向有關機關提出。信訪人對各級人大及人大常委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職權范圍內的信訪事項,應當分別向上述機關提出。新版《信訪條例》將一部分本不屬于信訪功能范圍的內容適當剝離出去,為司法預留下合理空間。當前,我國法治建設的勢頭良好,法律在調整社會關系、促進經濟發展中發揮著前所未有的作用。這對我們提高法律素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作為一名學校的教師,更應盡快提高自己的法律素質,依法行政、適應形勢和任務的需要。
山東省信訪工作條例是適應形勢發展的需要,是貫徹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加強和改進新時期信訪工作的重要舉措。對推動信訪工作的法治化、規范化,具有重要意義。通過本次學習,我認識到以下幾點:
一、必須維護信訪秩序。一個良好的信訪秩序,不僅是確保社會穩定、構建和諧社會的需要,也是維護信訪人自身權益的需要。《信訪條例》充分體現了既要有效保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又要建立良好信訪秩序、確保社會穩定的基本要求。要有效的維護上訪群眾的合法權益,就必須同時建立良好的信訪秩序,實現維護權益與維護秩序的統一。
二、必須強化工作責任強化和落實信訪工作責任,重點要做好以下工作:首先要建立信訪工作領導負責制。建立"統一領導、部門協調,統籌兼顧、標本兼治,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信訪工作新格局。統一領導就是黨政統一領導;部門協調就是信訪部門發揮協調作用;統籌兼顧、標本兼治是總體要求;各負其責、齊抓共管是要達到的目的。在這個工作格局中,信訪部門要充分發揮主體作用。其次要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就是強調信訪問題以事發地處理為主;"誰主管、誰負責",就是強調"主管"責任,由誰主管的信訪事項,就由誰負責處理到底。第三要落實信訪責任。凡是出現重大信訪問題,年終落實一票否決,取締一切評先樹優資格。
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全會精神,進一步推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深入開展,提升全縣信訪工作水平,增強信訪工作實效,都昌縣信訪領導小組舉辦了一期全縣信訪干部培訓班,現將本次參加培訓班的心得體會匯報如下:
一、用法治思維和方式做好新形勢下的信訪工作。
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是我黨在治國當中始終高舉的法治精神和鮮明態度。黨的十八大召開之后,更是提出了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來深化法治建設。在從事信訪活動的過程當中,也應當時刻用法治思維來看待問題,促使信訪事件回歸正常理性的軌道上,從而依法得以解決。
“所謂法治思維,具體來說就是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維,而它和辦事找領導、遇事找關系、解決問題用暴力、化解矛盾靠金錢的人治思維是相對立的?!卑逊勺鳛樯鐣芾淼幕疽罁?,這樣的應對方式,同樣也適用于信訪工作。無論是上訪人還是接訪人,在遇到棘手問題時,應首先抱有法治思維,爭取將問題納入法制程序,用大家公認的標準和公理來評判是非,從而實現穩定。而個別群眾在信訪活動中,一遇到問題和麻煩,首先想到的就是“獨辟蹊徑”、不按常理來辦事,動輒找關系、托人情,甚至是封門堵路、吼叫謾罵,破壞政府部門的正常辦公秩序,期望通過這種方式來喚起人們的注意,從而達到解決問題的最終目的,這種方式顯然是不理智和不切合實際的。與此同時,在接訪過程中,脫離了法制軌道的“維穩”,因人而異、因地而異、因事而異,不符合法治的思維,而抱著這種思路解決信訪事項,或許能使個別問題得到暫時的平息,但也會對規范信訪秩序、暢通信訪渠道帶來負面的影響。
二、必須暢通信訪渠道。
新修訂的《信訪條例》自始自終都貫穿著"暢通信訪渠道"這條主線。貫徹《信訪條例》,暢通信訪渠道,就必須從信息公開透明、渠道高效便民、人員誠實守信等多方面做好工作。首先要堅持以人為本,做到依法、文明辦理信訪事項。要從體制、機制、職能上去研究問題。辦理人民來信要及時、有效,確保民意、民情、民智順暢上達領導機關。接待群眾來訪要充分體現人性化,要繼續開展"文明接待室"創建活動,有條件的地方還要開展聯合接訪工作,使接訪工作達到"談清問題、講明政策、解疑釋惑、理順情緒、化解矛盾、盡快返回"。其次要健全和完善信訪工作考核評價體系,用平常心善待信訪群眾。改變以"三訪"的發生率為重點管理的主要依據的評判辦法,形成既有利于正常有序信訪,又有利于保護基層干部積極性的良性工作機制。尊重和保護信訪人的合法權益,對信訪人權益受到侵害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第三要充分發揮社會各階層在信訪工作中的作用。加強與社會各階層的溝通聯系。積極探索依托社會團體、法律援助人員、機關專業人員、社會志愿者、行業協會、群眾自治組織,參與接訪、化解糾紛活動的機制,努力使接待工作做到貼近生活、方便群眾。第四要實現信訪信息系統互聯互通共享。鼓勵和引導信訪人以來信、來函、來電、發電子郵件等方式為主反映問題。
信訪條例學習心得范文(16篇)篇六
近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信訪工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認真遵照執行。《條例》公開后,局黨組及時將該內容列入學習培訓計劃,邀請我市xx律師為干部職工進行了專題講座,我本人全程參加了學習,并利用業余時間研讀相關內容,結合工作實際深入思考,現就學習《信訪工作條例》所想所悟談幾點體會。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信訪工作是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的一項基礎工作。做好新時代信訪工作,是事關鞏固黨的執政基礎和擴大黨的群眾基礎的政治問題,是事關黨同人民群眾保持血肉聯系的核心問題,是事關維護改革發展穩定大局的重大問題,做好信訪工作意義重大、使命光榮。當前,我國正處于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正值進入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向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進軍新征程之際,社會深刻轉型、改革全面深化、國內國際雙重導壓,必然會出現這樣那樣的新問題、新矛盾。在這樣的大背景下,作為信訪干部,必須時刻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牢記為黨分憂之責,善謀“安民之道”,自覺從大局大勢中謀劃推動信訪工作,以實際行動忠誠擁護“兩個確立”、踐行“兩個維護”。要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信訪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學習好《信訪工作條例》,深刻理解準確把握國內國際發展大勢、當前社會主要矛盾、信訪工作面臨的形勢,牢牢把握“兩個大局”、胸懷“國之大者”,不斷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為維護社會大局和諧穩定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轉送交辦督辦,及時制定切實可行的解決方案,確保所有接訪事項情況線索明解決措施實反饋快,堅決杜絕不良網絡輿情的產生和惡化,推動問題在源頭解決。面對窗口信訪,要心貼心交流,手拉手開導,全面了解情況,用心拉近感情,讓群眾在潛移默化中信任干部理解干部依靠干部,筑牢“同心圓”,搭起“連心橋”。面對歷史遺留問題,要開懷聽諍言,保持問題意識,秉持以人民為中心的深沉情懷,做好“啃硬骨頭”的決心和信心,用心用情用力做好相關引導和解釋說明工作,真正把信訪事項的辦理過程變成密切聯系群眾增進與群眾感情的過程。
三要堅持法治思維。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要善于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涉及群眾利益的矛盾和問題,強化法律在化解矛盾中的權威地位?!碑斍?,群眾通過信訪渠道反映出來的突出問題,既有新動向,也有老難題;既有經濟利益合理訴求,又有少數不合法矛盾相互交織。做好新時代群眾工作,既要講感情,把人民群眾放在心中最高位置,誠心誠意為人民群眾謀利益;也要講法治,用法治方式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協調人民內部矛盾、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沒有規矩不成方圓。這就要求信訪干部要不斷增強法治意識,樹立法治思維,做到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不斷增強處理復雜信訪問題的能力。要帶頭宣傳《信訪工作條例》和相關法律規章,讓群眾在耳濡目染中熟悉了解正常業務辦理與涉法涉訴涉利的糾紛矛盾中,需要去找哪些部門、采取什么程序、什么方法來辦理有關事項,正確引導群眾依法理性反映訴求。同時,要堅決依法維護信訪秩序,對無理取鬧和不合理訴求,要旗幟鮮明表態度,堅守化解矛盾的底線,防止以鬧求解、以訪謀私,不斷樹立正確合理規范的信訪行為導向。
四要提高工作本領。隨著我國經濟快速發展,社會利益調整幅度差距變化導致矛盾的主體逐漸增多,信訪主體不斷擴大,信訪案件紛繁復雜,如果信訪干部學識不夠、黨性不強、本領不硬,不僅不能化解矛盾,還可能會導致矛盾進一步的激化,不利于后續工作的開展。面對新時代人民信訪工作的實際,要求每位信訪干部必須善學善思、與時俱進,只有充實了自己才能給與群眾更多的支持與幫助。要積極參加上級、本級部門組織的系統學習,深學細悟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和改進人民信訪工作的重要論述和系列講話精神,對《信訪工作條例》進行原原本本學、深入思考學、聯系實踐學,深刻理解核心要義,精準把握政策精神,不斷提高信訪工作的理論水平。同時要堅持理論和工作實踐相結合,要變“接訪”為“下訪”,深入實際解決問題,主動到信訪問題多的征地拆遷主戰場去多捧幾個“燙手山芋”,積極到群眾反映強烈的生態保護最前沿去多做幾回“熱鍋螞蟻”,在一次次處理信訪問題實踐中練就過硬本領。
五要勇于擔當作為。信訪工作落腳點是“解決”,而不僅僅是“解釋”。當然,一句耐心的解釋、一次用心的關懷,可以讓信訪群眾煩躁焦急的心情得以安撫,感受到黨和政府的溫暖,但最終還是需要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只有把信訪的訴求解決了,把事情辦好了,才能讓群眾擁有踏實的獲得感和幸福感。作為信訪干部,在實際工作中可能遇到這樣或那樣的困難,要勇于擔當作為,敢于較真碰硬,堅持效率和質量并重,收到群眾來信或接待群眾來訪后,要耐心收集問題,出實招、出硬招、求實效,可以馬上辦理的要立刻解決,不要拖沓,不打“太極拳”。對于難啃的“硬骨頭”要久久為功,給出具體原因和辦理的時間,確?!笆率掠谢貜?,件件有回音”。面對群眾的不理解、不配合,要敢于承受誤解,主動迎難而上,善于做“和事佬”“受氣包”,用自己的“不開心”換信訪群眾的“很滿意”。六要加強隊伍建設。信訪干部是推動人民信訪工作的中堅力量,隊伍建設是保證工作質量和效率的重要保障。要注重選人用人,選拔任用優秀、具有實際工作經驗和理論素養的干部,建立科學、合理的干部選拔機制,鼓勵和引導干部在實踐中錘煉能力、提高素質。要注重培訓教育,加強對新進干部和現有干部的教育培訓,提高干部的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要注重考核評價,建立科學、合理的考核評價機制,對表現突出的干部給予表彰獎勵,對表現不佳的干部進行問責和幫助,推動全體干部不斷提高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同時,要注重激勵激勵,建立合理的薪酬激勵機制和職業發展規劃,激發干部工作熱情,提高工作積極性和創造力。
信訪條例學習心得范文(16篇)篇七
指出:信訪工作是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維護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項重要工作。戰國時期的《鬼谷子》講道“目貴明,耳貴聰,心貴智。以天下之目視者,則無不見;以天下之耳聽者,則無不聞;以天下之心思慮者,則無不知。”倡導為政者要把目光看向人民,把耳朵傾向人民,把心貼近人民。
一是把目光看向人民群眾,察看人間疾苦。要牢記為民解難、為黨分憂的政治責任,堅守人民情懷,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把目光看向人民群眾,主動下訪、主動上門,變“群眾上訪”為“干部下訪”,保持黨和政府同人民群眾的密切聯系,面對面促進信訪問題解決,把可能引發信訪問題的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
二是把耳朵傾向人民群眾,傾聽群眾呼聲?!缎旁L工作條例》要求各級機關、單位暢通信訪渠道,做好信訪工作,認真處理信訪事項,傾聽人民群眾建議、意見和要求,接受人民群眾監督,為人民群眾服務。要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應,確保讓老百姓話有地方說、苦有地方訴、理有地方講、事有人辦,讓人民群眾有更多、更直接、更實在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是把心貼近人民群眾,為民排憂解難。作為新時代的信訪工作干部,要時刻把自己看成人民中的一員,放下架子,打掉官氣,踐行黨的群眾路線,關心群眾的急難愁盼,從最困難的群眾入手,從最突出的問題抓起,從最現實的利益出發,設身處地為群眾想問題、作決策,千方百計為群眾排憂解難。
信訪條例學習心得范文(16篇)篇八
近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信訪工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共分六章五十條,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條例》充分體現了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和改進人民信訪工作的重要思想,體現了黨的十八大以來信訪工作制度改革成果,為做好新時代信訪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條例》明確了信訪工作應當遵循的原則,從信訪工作體制、信訪事項的提出和受理、信訪事項的辦理、監督和追責等方面作出了明文規定,提出了工作要求。我們信訪干部要把學習貫徹《條例》作為當前重要的任務,在學習中提高履職能力和水平,在落實中牢記職責使命,主動擔當作為,在新征程的趕考之路上,做一名新時代合格的信訪干部。
一要恪守忠誠之心,把牢政治方向?!皥猿贮h的全面領導。把黨的領導貫徹到信訪工作各方面和全過程,確保正確政治方向?!边@是《條例》第五條規定的首條信訪工作原則。我們信訪工作者要始終保持對黨忠誠的一顆紅心,鍛造堅強黨性,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努力提升政治文化素質和良好的思想道德修養。堅定馬克思主義信念,做到政治方向明確,政治立場堅定,切實把“兩個確立”轉化為做到“兩個維護”的政治自覺、思想自覺、行動自覺,切實為維護群眾合法權益和社會大局和諧穩定做出積極貢獻。
二要恪守為民之心,堅守人民情懷?!稐l例》第五條規定,“堅持以人民為中心。踐行黨的群眾路線,傾聽群眾呼聲,關心群眾疾苦,千方百計為群眾排憂解難?!毙旁L工作是最直接、最現實的群眾工作,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理念是做好信訪工作的根本原則。作為一名合格的信訪干部,要以習近平總書記的“我將無我,不負人民”的人民情懷為榜樣,增強群眾觀念,始終站在群眾的立場上去傾聽、思考。要牢記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對待上訪群眾,用真心理順群眾的心氣,化解他們的怨氣。把“我為群眾辦實事”真正落實到信訪工作中,摒棄官僚主義,杜絕推諉扯皮,真心實意、想方設法,把為群眾排憂解難作為自己份內的事。只有真正做到把群眾來訪當家訪、把群眾來信當家書、把群眾的事當家事、把接待群眾當家業,才能更全面地了解民情、民意,才能更正確地解決問題,才能更穩妥地處理矛盾。
三要恪守擔當之心,務實干事作為?!稐l例》第四章對信訪事項的辦理提出了“十一條”明確要求,是我們信訪干部應當遵循的工作準則。第二十八條強調,“各級機關、單位及其工作人員辦理信訪事項,應當恪盡職守、秉公辦事,查明事實、分清責任,加強教育疏導,及時妥善處理,不得推諉、敷衍、拖延”。作為一名信訪干部,要增強責任心,敢于擔當,抱著對人民群眾負責的態度,對轉辦交辦的信訪事項,跟蹤抓好落實。首先,要堅持領導接待日制度。按照辦信“三到位”,即領導批示到位、承辦人到位、與信訪人見面到位的要求,認真對待群眾反映的每一個問題和舉報,及時處理人民群眾的來信和來訪。其次,要開展“下鄉信訪”活動。變群眾上訪為干部下訪,暢通信訪渠道,就地化解信訪矛盾。規定干部下訪次數,下訪期間必須為群眾解決1-2件他們最為關心和迫切的實際問題或困難。通過制度的約束,從而增強干部的群眾觀念,拉近與群眾的距離,進而更進一步激發為老百姓辦實事的熱情。再次,要啟動問責程序。對處理的信訪事項進行跟蹤催辦、督辦,直至問題得到解決。對那些辦事拖拉、工作不到位,甚至是無動于衷,拖著不辦、頂著不辦的,要通報批評,追究相關責任領導和責任人員的責任,增大信訪件調處的透明度,警示教育干部職工。
四要恪守奉獻之心,堅持勤政廉政?!稐l例》第五章規定了“監督和追責”的事項,給我們信訪干部套上了履職的“緊箍咒”,讓我們明白肩負的使命的重要性,真正做到知責于心、擔責于身、履責于行?!稐l例》第四十六條對違規違紀違法的七種情形進行了明確,其中第二條是“在處理信訪事項過程中吃拿卡要、謀取私利”,這一條是廉政“紅線”,也是我們信訪干部不能觸碰的“底線”。信訪工作上連著黨和政府,下牽著廣大人民群眾,信訪干部的一言一行都代表著黨和政府的形象。所以,信訪干部一方面要牢固樹立奉獻觀,正確看待自己,正確看待名譽、地位和權力,做到心不動于利欲之誘。要經常換位思考,設身處地地為信訪群眾著想,多為百姓排憂解難,真正做到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另一方面,要以加強思想作風建設為抓手,牢固樹立正確的政績觀,把“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工作信念融入信訪工作、做群眾工作當中,營造“群眾唯上”的服務意境,提高服務水準,把群眾滿不滿意作為檢驗政績的重要標準,竭盡全力為群眾辦實事??傊覀冃旁L干部要廉字守心,樹正氣。始終保持清醒頭腦,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銳性和政治鑒別力,樹立公道正派的形象,在信訪崗位上,遵紀守法,不以權謀私,講紀律,講規矩,講政策,講黨性,以奉獻的品格、清廉的形象,奮進新征程,建功新時代。
信訪條例學習心得范文(16篇)篇九
《信訪工作條例》是做好新時代信訪工作的基本遵循,作為一名住建行業信訪干部,學好用好《信訪工作條例》既是職責所在,更是發展所需,定當先學一步、深學一層,視崗位為戰位,視責任為使命,做好信訪這個“送上門來的群眾工作”。
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組成部分的制度自信;進一步站穩人民立場,維護好群眾合法權益;進一步樹牢底線思維、法治思維、辯證思維,引導群眾依規維權,維護信訪秩序,為社會和諧穩定貢獻住建力量。
二是立足本職創新貌。住建系統點多面廣,涉及千家萬戶切身利益,住建行業信訪部門是單位對外展示的“窗口”,信訪干部是黨和政府的一面“旗幟”,應以百姓心為心,熱情周到接待來訪群眾、規范高效辦理信訪事項,讓群眾在一個個信訪件辦理中,感受到服務的溫度、推進的力度和解決的速度,以嶄新風貌不斷擦亮住建系統對外窗口形象。
三是用心用情立新功。始終牢記為民解難、為黨分憂政治責任,探索多元化解矛盾糾紛機制,將法、情、理有機結合,融協調調度、約談督辦、聯動懲戒于一體,壓實各方主體責任,千方百計解決群眾合理訴求。不回避、不畏難,聚焦治理重復信訪、化解信訪突出問題“百日攻堅”,打贏風險樓盤化解攻堅戰,推動住建行業高質量發展,以自身的辛苦指數提升群眾的滿意指數,以新的業績迎接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
信訪條例學習心得范文(16篇)篇十
新出臺的《信訪工作條例》總結黨長期以來領導和開展信訪工作經驗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信訪工作制度改革成果,進一步加強了黨對信訪工作的領導,進一步提升了群眾對于上訴信訪的信心,是做好新時代人民信訪工作的根本遵循。
海西州作為全省經濟發展的重要增長極,一直以來高度重視信訪工作,并將其作為提升社會治理效能的一項重要任務抓緊抓實。當前,在海西堅決貫徹對青海工作重大要求,高標準高質量推進“四地”建設,深入實施“一優兩高”,積極投身“五個示范省”建設,深度踐行“四州戰略”的關鍵時期。做好《條例》宣傳貫徹落實必須堅持以密切黨和政府同人民群眾的聯系為目標,充分認識“信訪工作是踐行黨的宗旨、執行黨的群眾路線的重要體現,是吸納民意合理決策、正確施策的重要途徑,是保障人民民主權利、接受群眾監督的有效方式”的重要意義。按照“規范、法治、有序、務實、高效”的信訪秩序目標,暢通信訪渠道、創新工作機制、強化工作責任、維護信訪秩序,在及時發現、有效化解、就地解決上下功夫,在防止和減少信訪問題上求主動,積極回應群眾關切,傾力辦好民生實事,切實把信訪矛盾糾紛解決在基層、信訪穩定根基夯實在基層,打造更高水平陽光信訪、責任信訪、法治信訪,更好地為廣大人民群眾服務,為海西改革發展穩定大局服務。
信訪條例學習心得范文(16篇)篇十一
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是黨中央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全面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落實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和全面從嚴治黨戰略部署,對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全面加強黨的紀律建設作出的再部署、再動員?!稐l例》把政治建設擺在首位,將“兩個維護”作為最根本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予以明確,體現紀律建設的政治性;《條例》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和價值取向,體現紀律建設的時代性;《條例》堅持問題導向,體現紀律建設的針對性?!稐l例》的貫徹執行,必將進一步提高紀律建設的政治性、時代性、針對性,使全面從嚴治黨的思路舉措更加科學、更加嚴密、更加有效。
學習貫徹《條例》是當前各級黨組織的政治任務。監察部門要協助黨組抓好《條例》的學習宣傳、貫徹執行,按照黨的紀律建設新要求、黨紀處分條例新規定,結合廣鐵檢察實際,進一步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工作。
一是鞏固發展“全面從嚴”常態化效果?!稐l例》堅持問題導向,進一步扎緊了管黨治黨的制度籠子,為鞏固發展執紀必嚴、違紀必究常態化效果提供了保障?!稐l例》修訂體現管黨治黨進一步“全面”“從嚴”,把新型違紀行為納入處分范圍,實現了“負面清單”的與時俱進,再次釋放了“全面加強紀律建設,用嚴明的紀律管全黨治全黨”的強烈信號。為此,監察部門要協助黨組進一步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完善制度建設,強化日常監督,深化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糾正“四風”、“不擔當、不作為”治理、“八小時外”監管等工作,完善主體全參與、對象全覆蓋的內部監督體系,推進檢察文化建設和良好家風建設。《條例》對各級黨委、紀委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監察部門必須堅守職責定位,堅持執紀必嚴、違紀必究,強化監督、鐵面執紀、嚴肅問責,深化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讓制度“長牙”、紀律“帶電”,不斷鞏固發展紀律作風建設和規范司法取得的明顯成效。
二是鞏固發展“鐵的紀律”習慣化養成。貫徹執行《條例》,就是要讓全體黨員干部進一步增強紀律意識、規矩意識,充分發揮紀律建設標本兼治的利器作用,使鐵的紀律真正轉化為黨員干部的日常習慣和自覺遵循。要通過各種形式的學習宣傳、堅持警示與預防常在,使全體黨員干部在熟悉掌握《條例》的基礎上,真正把《條例》刻在心上、烙在腦海,聯系實際、時時對照,在思想上劃出紅線、筑牢底線。要通過在紀律作風建設、規范司法中的貫徹執行,使全體黨員干部對《條例》由組織設置的“緊箍咒”變為自我要求的“安全帶”,時時處處嚴格遵守。全體黨員干部要知敬畏,把《條例》視為“帶電的高壓線”,時刻緊繃紀律規矩這根弦,守住慎獨慎初慎微的關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要常省察,自覺對照黨章黨規黨紀,堅持“吾日三省吾身”、“時時勤拂拭”,認真自查思想行為,及時修枝剪葉、滌蕩心靈;要把守紀律講規矩作為行為準則,融入到日常生活的點點滴滴,使其成為一種思維習慣、行為自覺。作為領導干部要以身作則、以上率下,在執行黨紀要求、《條例》新規上推動形成上行下效、上率下行的良好局面。
三是全面加強監察、檢務督察、巡察等工作。全面從嚴治黨必須持之以恒、毫不動搖,紀律作風建設必須永遠在路上、毫不松懈。我要把對《條例》的學習領會轉化為立足崗位的履職擔當,全面加強和改進監察工作,在正風肅紀、規范司法、從嚴治檢等方面敢于擔當作為。要堅定不移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全面從嚴治檢,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協助黨組履行主體責任,認真履行監督責任,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以黨建帶隊建促規范;要鍥而不舍抓好紀律作風建設,堅持教育為先,堅持重在日常,堅持關口前移,堅持嚴格執紀,鞏固拓展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成果;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加強對紀律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切實防止“四風”問題隱形變異,持續推進司法規范化專項整治,確保隊伍令行禁止、司法行為規范,努力營造廣鐵檢察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還要對標中央巡視整改高標準嚴要求,全面加強和改進檢務督察、巡察、專項檢查等工作,實現對隊伍建設、規范司法、日常管理的監督全覆蓋。在已有實踐基礎上,對檢務督察、巡察、專項檢查工作,進一步規范監督范圍與內容,完善監督方式與手段,探索制定工作標準與程序,強化整改落實與跟蹤問效,切實做好“后半篇文章”,對發現問題做到“條條要整改、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著落”,并推動建立長效機制。
分院控申處處長?鄧國富。
學習貫徹《條例》?深化規范司法行為。
今年8月,中共中央印發了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反映出自黨的十八大以來,黨的紀律建設的理論、實踐和制度創新取得了豐碩成果,將這些豐碩成果寫進《條例》,使《條例》政治性更強,內容更科學,邏輯更嚴謹,指導性和可操作性更強,為全面從嚴治黨提供了堅強的紀律保證?!稐l例》印發后,廣鐵檢察分院控申處結合紀律教育學習月活動,迅速行動,自覺把《條例》作為學習重點,并在工作中一以貫之。
一是自學與集中學相結合,逐條領會條文原意。控申處在要求干警自學《條例》的同時,還組織全處干警集中專題學習《條例》,作為處長、黨支部書記,一崗雙責,我帶頭逐條領學。通過認真學習,既提高了大家對這次修訂《條例》的必要性、重要性認識,又深化了對黨章、《條例》、《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等黨內法規的細化具體化認識。
二是結合紀律教育學習月活動,自覺為干警上黨課。根據活動要求,我以支部書記名義為全處干警講了《加強紀律性、革命無不勝》的黨課。通過上黨課,我們進一步認識到,紀律教育和《條例》學習,既是學習領會條文原意和精神、做到準確執紀,更是警示我們要守規矩,知敬畏,存戒懼,堅決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頭。
三是給紀律“帶電”,堅持履行主體責任常態化。學以致用,堅持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常態化,自覺履行主體責任,對全處干警在談心談話同時,也對工作紀律、八小時外監督管理(如,因私離穗),特別是中秋、國慶雙節期間遵守中央八項規定及細則、防止“四風”等及時進行談話提醒。
四是舉一反三,積極推動12309檢察服務中心規范化建設。結合《條例》學習、紀律教育和模范機關創建活動,按照《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12309檢察服務中心建設的指導意見》要求,我們處自覺牽頭辦公室等相關職能部門精心組織線上和線下平臺建設,在努力做好組織和協調工作的同時,我們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思想,為方便群眾來訪和了解12309中心運作情況,著眼中心今后日常管理和運營,進一步規范了人員來訪、12309熱線電話接聽登記流程,制訂并擬編印中心簡介、控告申訴指南、申請民事行政訴訟監督指南等手冊,下一步,我們將在接待群眾來訪等窗口工作中堅持佩徽掛牌,設立黨員先鋒崗,不斷規范司法行為,努力提高群眾工作能力和水平。
分院民行處處長?翁崇武。
8月26日,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公布以來,民行黨支部組織全體干警進行專場學習,對全文142條進行通篇細覽,特別是對新增的11條、修改的65條、整合的2條逐條過關,全面把握精神實質。通過學習,大家一致認為,這次《條例》的修改,全面貫徹了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是新時代黨的紀律建設理論、實踐和制度創新成果的集中體現,有效提升了黨的紀律建設的政治性、時代性、針對性,作為黨員干警一定要把政治站位提上去,把黨員身份亮出來,堅決徹底無條件地遵照執行;《條例》新增了很多紀律內容,從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等方面給我們列出了詳細清單,是我們在工作生活中不可觸摸的“高壓線”,更是有利于規范和約束我們的司法行為、言談舉止,時刻保持正確的人生方向。
在學習中,我們結合自身的業務范圍和工作特點,對《條例》中與我們息息相關的條文內容進行深入探討,達成了思想共識,形成了在民行工作崗位上需要共同警醒注意的行為規范:
一是在政治紀律上要牢固樹立“四個意識”。《條例》明確了在重大原則問題上不同黨中央保持一致且有實際言論、行為或者造成不良后果的處分規定。在現實生活中,特別是在網絡虛擬生活中,年輕干警很容易被誤導或無意間參與一些政治問題的討論,發表一些與黨中央大政方針不符、與黨史、國史、軍史不符的言論。這既有自身知識不牢固的原因,也有言行不注意的原因。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我們一定要增強政治敏感性,自覺加強黨的知識和時政方針學習,增強政治辨別能力,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始終與黨中央保持一致,以實際行動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全面貫徹執行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始終保持清醒頭腦,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稐l例》還明確了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等錯誤思想和行為不報告、不抵制、不斗爭,造成不良影響的處分規定,這為我們今后如何加強對黨員思想和言行的監督,提出了新的管理課題,我們將堅持以正面教育為綱、以談心談話為輔,廣泛發動黨員互幫互助、互相提醒、互相監督,更好地改進支部政治組織生活。
二是在組織紀律上要強化執行意識?!稐l例》明確了對拒不執行或者擅自改變上級黨組織決定進行處分的規定。在民行部門,由于近兩年業務量劇增,去年受理案件61件,今年已接近90件,檢察人員平時埋頭辦案,對上級部署的一些黨建工作和專項工作,確實存在一些慢執行甚至執行不到位的現象,今后要切實提升組織紀律意識,樹立“無借口執行”的意識,以更加振奮的精神狀態和雷厲風行的工作作風,抓好上級和黨組織決定的各項事項的落實。
三是在廉潔紀律上要堅持謹小慎微。民行部門是與行政機關、訴訟當事人接觸頻繁的部門,也是廉政風險較為集中的部門,《條例》的具體規定既是我們的方向標、警醒符,更是我們的“保護傘”。對照《條例》規定,我們排查出三個較為突出的風險點,提出了“三個嚴防”的紀律要求,一是嚴防接受錢物、吃請、說情等可能影響職務公正廉潔的行為。檢察人員每次外出調查取證、與當事人接觸都要報部門領導批準,嚴禁單人進行,自覺規范與案件當事人的接觸行為。二是嚴防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行政審批監管、司法辦案等環節打招呼或充當中介,為關系人謀取利益。三是嚴防在外出公務、學習培訓期間違反紀律。禁止利用學習培訓之機,擅自改變公務行程,借機旅游等,嚴格規范自身的公務行為。
四是在群眾紀律上要做到真情用心。民行部門與群眾工作息息相關,分院控申部門90%以上的接訪工作與民行業務有關,兩個部門聯合接訪的情況越來越多?!稐l例》規定了對涉及群眾生產、生活等切身利益的問題依照政策或者有關規定能解決而不及時解決,庸懶無為、效率低下,造成不良影響的;對符合政策的群眾訴求消極應付、推諉扯皮,損害黨群、干群關系的;對待群眾態度惡劣、簡單粗暴,造成不良影響的`等行為都要予以處分,這對今后如何做好群眾工作是非常具體的工作指引,我們要更加真情用心對待群眾的訴求,不能就案辦案,一推了之,而要窮盡一切法律手段,為群眾解決實際問題。
五是在工作紀律上要做到務實盡責。張軍檢察長多次強調,老百姓公平正義更多的獲得感來自民事、行政訴訟案件,檢察改革最關鍵的是加強民事行政檢察工作。民行工作作為當前檢察改革的關鍵環節和最新增長點,我們深感肩上的責任重大?!稐l例》對如何干好工作做出了非常細致的規定,我認為最突出的兩點就是要務實和盡責,今后工作中要出實招、干實事,忠誠盡職,絕不能喊口號、使花招,絕不能辜負上級和群眾對我們的殷切期望。
六是在生活紀律上要防止因私害公?!稐l例》中生活紀律一章對生活作風、家風建設等作了具體規定。我認為這些是關乎黨員和黨組織形象的大事,是黨組織對我們黨員的關心關愛,也是對黨員的紀律要求。作為黨員干警,要擦亮自己的黨員身份,模范執行生活紀律,培養高尚情操,過上健康向上的生活,這不但是對自己負責,也是對黨組織和黨的事業負責。
分院法警支隊支隊長?楊毅振。
法警支隊學習貫徹《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以及保障辦案安全和機關安全的工作措施等有關情況匯報如下:
一是8月27日廣州日報刊發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后,法警支隊黨支部立即把報紙復印,做到人手一份,結合正在開展的紀律教育學習月活動,于8月29日召開全體黨員大會逐條學習了《條例》,分院黨組成員、副巡視員陳雄同志還對重點章節和新增條文進行了詳細解讀。隨后,大家結合自己的思想、工作、生活進行了熱烈的學習討論。大家一致表示,要結合法警工作,深入學習《條例》內容,嚴格執行《條例》要求,在執法辦案和日常生活中要堅持嚴管就是厚愛,準確把握運用監督執紀的“四種形態”,劃出紅線,嚴守底線,不碰高壓線,努力營造風清氣正、干事創業的良好政治生態,為推動新時代法警工作創新發展作出更大的貢獻。
二是充分利用現代信息化手段,以法警黨支部微信群為載體,及時發送檢察日報、共產黨員、廣東檢察等新媒體編輯的各種新修訂《條例》權威解讀,做到隨時看,隨時學,隨時悟,使大家搞清楚《條例》為什么改,改了什么,把學習的過程變成進一步加強紀律教育、強化紀律意識的過程。
三是將《條例》分則政治紀律部分共26條與巡視整改暨堅決徹底肅清李嘉、萬慶良惡劣影響工作緊密結合起來,進行再部署、再動員,務必使全體黨員認清在黨的六項紀律中,政治紀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關鍵的紀律,全面徹底肅清李嘉、萬慶良惡劣影響是當前重點政治任務,堅決杜絕“七個有之”,牢記“五個必須”,使鐵的紀律真正轉化為每名黨員的日常習慣和自覺遵循,堅持常抓不懈、久久為功,繼承和發揚黨建工作的優良傳統,推動《條例》的各項規定落到實處。
二、確保辦案安全。
(一)抓教育,提高思想認識。通過制定年度學習計劃,系統組織法警學習有關辦案安全文件精神,對近年來發生的辦案安全事故,不定期召開辦案安全學習會,進行案例剖析,查找薄弱環節,進一步提高法警對辦案安全重要性的認識,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堅決克服麻痹思想和僥幸心理,從警示中引以為戒,從教育中受到啟發,不斷增強確保辦案安全的自覺性、責任感,把安全意識貫徹于每一次執法辦案的全過程。
(二)抓落實,加強督促檢查。明確責任,加強督促檢查是貫徹落實各項安全措施,確保辦案安全的關鍵。對此,我們確立了“責任到人、看審分離、不離視線、步步緊跟”的辦案安全工作原則,并采取以下措施,強化辦案安全工作。一是在兩級院實行“警務一體化”工作機制,由支隊統一調度,合理配置,解決重大案件警力不足的問題;二是壓實主體,建立辦案安全防范責任人制度,并根據個案情況,制定、落實辦案安全防范工作預案;三是嚴格執行請示報告制度,有事報情況,無事報平安;四是加強警械具和武器的使用管理,執行警務任務時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使用警械和武器。
(三)抓重點,加強環節管控。針對容易出現辦案安全事故的重點環節,如犯罪嫌疑人體檢、就醫環節,在長期的實踐中,我們堅持做到“四個想到”和“四個做到”,有效加強了環節管控,確保了體檢、就醫環節的安全。因為采取了上述措施,以來法警支隊沒有發生任何辦案安全事故。
三、保障機關安全。
(一)領導重視,完善安保制度。省院黨組成員、分院黨組書記、檢察長賴德貴高度重視機關安保工作,對加強機關安保工作提出要求。分院黨組成員、副巡視員陳雄帶領支隊法警到廣州市人民檢察院法警支隊進行調研走訪,學習了解其先進的安保措施、制度。針對新的安保要求,支隊組織法警對機關辦公大樓的安全情況進行一次全方位的、徹底的巡查,了解掌握各樓層、部位的詳細安保需求,有針對性地制定了《機關安全保衛工作管理規定》《機關安全保衛值班、執勤行為規范》《機關安全保衛值班執勤“八要八不要”》《司法警察機關安全保衛值班規定》等規定,形成了《機關安全保衛工作手冊(試行)》,為分院機關安全保衛工作的開展提供了重要的制度規范。
(二)明確職責,層級管理高效。日常工作中,保安在支隊的指導下,負責開展機關辦公大樓的防火、防盜、防災害等緊急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以及開展機關辦公大樓的安全保衛、巡邏、站崗、人員進出登記和代收郵件等各項安全防范日常工作。遷址至今,支隊已聯合物業公司召開了5次聯席會議,組織法警、保安和物業公司安保經理、主管等學習分院安保規定,查找不足,堵塞漏洞,總結經驗,并邀請物業公司消防主管講解消防安全知識,進行消防器材實操演練,提高了撲滅初級火災的能力。確保了法警、保安和物業公司經理、主管之間工作職責明確,三方配合默契,保證工作不缺位、不越位。
(三)強化督查,確保措施到位。為確保安保措施落實到位,支隊進一步強化督查工作,加強了安全檢查,提高了應急處置能力。一是支隊值班法警堅持每天到值班室督促保安員熟悉單位的日常工作和指導開展各項安保工作。為便于應對處置突發事件,支隊給保安員配備對講機、防暴盾牌、防暴鋼叉、防割手套、金屬探測門、手持式金屬探測器等裝備,大大提升了法警處理突發事件等問題上的應急處置速度。二是為樹立檢察機關嚴肅認真的良好形象,支隊報請院領導同意后,為保安員購買了新式的特勤服,并要求其按規定著裝,保持干凈整潔、儀表端莊。三是支隊運用科技化手段,經與物業公司協商,在各樓層安裝了若干電子簽到點,實現各樓層巡查全覆蓋,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區,由值班保安員落實巡邏簽到制度,取得了良好效果。支隊還聯合物業公司不定期開展以機關安全為核心,以防事故、防破壞為主要內容的機關安全專項檢查,對院重點保衛部位進行詳細排查,對于在檢查中發現的各種安全隱患做好登記,同時迅速研究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協調相關部門盡快落實整改。四是加強與控申部門的配合,簡化用警流程,對檢察服務大廳進行全方面監控,安排警力每天定時巡查,抽查監督保安工作,在檢察服務大廳群眾來訪時派警進行值勤,全力維護來訪場所秩序和接訪檢察官人身安全。
信訪條例學習心得范文(16篇)篇十二
根據揭市信發[]5號文精神,我局領導高度重視,根據調研內容,并結合本局工作實際,積極開展《信訪條例》學習貫徹情況自查工作,現將有關情況匯報如下:
(一)認真組織學習,充分認識《信訪條例》對于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民政信訪工作的重要意義。
隨著新修訂的《信訪條例》的頒布實施,我局把學習貫徹好《信訪條例》作為開展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的一項重要內容,通過加強宣傳,集中學習,著力提高各級民政機關依法行政、依法處理信訪問題的工作水平。一是認真做好準備工作。今年4月底,召開專門會議組織局機關工作人員集中學習新《信訪條例》,并開展專題討論,共有50人次參加學習、討論。使廣大民政干部提高了對做好新形勢下民政信訪工作重要性的認識,進一步明確了工作目標和方法、程序,增強了依法處理信訪問題的工作意識:
一是信訪工作對構建和諧社會和開展先進性教育活動具有積極的意義。民政信訪工作作為針對社會熱點、難點問題的一種有效反饋機制,開展及時就可以把矛盾解決在基層、把問題消除在萌芽,從而維護社會穩定。怎樣對待人民群眾,這是衡量黨員先進性的一塊試金石。民政作為黨和政府同人民群眾緊密聯系的重要渠道,信訪工作搞得好壞與否,直接牽涉到群眾的切身利益。做好信訪工作是黨員先進性的一個具體體現,這就要求在信訪實際工作中,立足本職崗位,牢固樹立群眾意識,上為黨和政府分憂、下為人民群眾解難,努力踐行“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權為民所用”,牢固樹立執政為民的理念,用實際行動去體現共產黨員的先進性。
二是信訪工作進一步規范化和制度化,體現了黨和政府努力建立信訪新秩序的決心,顯示了黨和政府不斷加強執政能力建設、依法治國的信心,表明了新一屆政府建設法治、責任、透明的行政體系的目標。廣大干部深切感受到民政工作者的責任之重大,為此務必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使民政信訪工作在法制化的軌道上不斷取得新的進展。
三是新《信訪條例》對民政工作者提出更高的要求。新《信訪條例》增加了暢通信訪渠道、創新信訪工作機制、強化信訪工作責任等方面的內容,完善了維護信訪秩序的規定,突出了信訪問責制度、疑難信訪事項可舉行聽證、信訪便民原則的細化、依法保護信訪人、信訪工作績效納入公務員考核體系,這有助于完善公務員隊伍的考核機制,避免行政機關因越權或濫用職權而侵害信訪人合法權益,有助于提升信訪的時效性,確保信訪工作責任制落到實處。
(二)全面把握《信訪條例》的精神內涵,進一步推進新形勢下民政信訪工作。
新《信訪條例》實施后,各級民政部門努力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堅持和落實“以民為本、為民解困”的民政工作宗旨,采取積極措施認真貫徹落實,確保抓出成效。一方面是落實工作責任制。嚴格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認真落實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其他領導負責做好分管范圍內信訪工作的機制。另一方面是突出“五個重點”,注重實效。我局把信訪工作當作促進民政事業發展、維護大局穩定的大事來抓,重點抓好以下幾個方面:一是抓好重復上訪、集中上訪、越級上訪問題。嚴格按照“分級負責、歸口管理”的原則,由局辦公室分別按來訪性質、目的交有關單位(科室)辦理,明確辦理時間、任務,層層落實,把問題解決在本單位。二是抓好群眾初訪問題的解決。把來信來訪群眾反映的問題全部在電腦上逐一登記造冊,做到內容詳實、責任明確、件件有回音。三是抓好重點科室的信訪工作。把群眾上訪量較大和反映強烈的人和事,如村(居)委會換屆選舉期間村民上訪等,納入重點監控范圍,扎扎實實把問題解決在基層。四是解決民政對象的.“熱點”問題,如困難群眾救助等,在政策范圍內限期解決,把矛盾和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五是抓好群眾集體和群眾性事件的預防和處置工作。如復退軍人上訪問題,我們把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研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化解矛盾糾紛做到“早、廣、準、細、實、深”確保社會穩定。努力實現了“四無”即:民政對象無越級上訪、無上訪老戶、無久拖積壓案、無違反政策原則的事件發生。
二、主要成效。
(一)宗旨意識得到強化。隨著《信訪條例》的頒布實施,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干部職工“以民為本,為民解困”的民政工作理念得到進一步強化。熱情接訪、幫助基層和群眾解決實際困難,已成為我局廣大干部職工的自覺行動。
(二)信訪工作進一步規范。通過學習貫徹《信訪條例》,廣大干部職工依法行政的意識明顯增強,普遍做到“三看”:即一看符不符合《信訪條例》規定,二看符不符合操作程序規定,三看符不符合法律法規要求,辦事程序和操作規程得到進一步規范。
(三)群體性上訪事件減少。如村(居)委會換屆選舉期間,未出現大兵團、群體性到省、市上訪的現象,上訪者都由3―5人為代表上訪,不會在社會上造成嚴重的不良影響。
(四)到省、市上訪的宗數減少。根據接訪記錄,今年到省、市上訪的次數比以往都明顯減少,這說明各級總體工作是好的,能及時、妥善把問題解決在基層。
(五)帶偏激情緒的現象少。從我局接訪的情況看,上訪者大多是法律觀念比較強,上訪反映問題時雖然有個別存在不滿情緒,但通過講明法律法規、解釋有關問題后,都能接受,及時返回。
三、存在問題。
上訪人員不按《信訪條例》要求上訪,表現在:越級上訪、在規定時間內重復上訪、同一問題多部門同時信訪等情況還不同程度存在。
信訪條例學習心得范文(16篇)篇十三
國務院頒布實施新《信訪條例》后,xx地委、行署十分重視,積極開展學習并認真貫徹執行。在遵循新條例確立的“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依法、及時、就地解決問題與疏導教育相結合”的原則和規范“兩個行為”的要求下,針對信訪工作出現的新情況、新特點積極探索做好信訪工作的新路子、新途徑、新方法,不斷采取新舉措,信訪工作取得一定的成績。
第一。創新觀念。通過學習全區各級黨政領導進一步提高了認識,進一步充分認識到做好信訪工作的重要性,牢固確立“抓信訪,就是抓穩定”的理念,樹立信訪工作無小事的觀念,切實履行職責,依法做好信訪工作。隨著改革的深入和對外開放的擴大,我區社會經濟成分、組織形式、就業方式、利益關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樣化。這樣的情況給當前經濟社會生活和思想領域帶來了新情況并引發大量深層次矛盾,在經濟快速發展中掩蓋著不平衡狀態,同時由人民內部矛盾引發的群體事件,已經成為當前社會經濟生活的一個突出矛盾。在信訪工作中我區堅持在改革發展中解決人民內部矛盾的原則、堅持在代表最廣大人民群眾利益的基礎上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原則、在調處人民內部矛盾中堅持政治文明的價值取向原則、在調處人民內部矛盾中堅持依法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堅持對引發矛盾和不作為行為實行責任追究原則。據此思想,地委、行署以銅黨發[]13號文件出臺了《中共xx地委xx地區行署關于加強和改進信訪工作的意見》文件對加強和改進xx地區信訪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和具體工作的意見。
第二,創新制度。依據《信訪條例》的規定,在建立健全來信處理制度,促進來信反映問題的解決方面。我區進一步建立健全了信訪事項登記制度,信訪事項告知制度和不予受理告知制度、來信重要信息綜合分析和報告制度、來信反映問題交辦制度、信訪事項轉送制度和轉送情況通報報告制度、信訪事項不再受理和不再受理的信訪事項通報制度、群眾來信回復制度、揭發控告來信辦理制度、省長信箱處理回復制度、專員信箱處理回復制度。尤其是在強化信息反映工作,為領導提供決策參考方面。我區建立健全了重要來信報告制度,信訪情況分析報告制度,以及完善政策建議制度使信訪工作強化了措施,加大了力度,逐步走上科學化、規范化軌道。
1,在暢通信訪渠道,密切聯系群眾,建立和完善民意表達機制方面。我區建立健全了黨政領導信訪接待日制度,切實做好接待處理群眾來信來訪工作。尤其是地委、行署領導率先垂范,將原先每月接訪兩次改為每月三次,并在各種新聞媒體對社會公布信訪接待日期和具體接待日的領導姓名、職務,并堅持首問責任制。同時對上訪群眾堅持“以人為本,暢通信訪渠道,保護上訪者利益”的原則,切實解決了“攔截式”“打壓式”“無畏式”等不負責任簡單粗暴的工作作風出現,從而避免進一步激化矛盾,加劇信訪沖突,最終導致問題層層上推,糾紛日益復雜,解決信訪問題成本逐步提高的問題。
督辦督查方式。
3,在建立矛盾和超前聯動排查調處機制方面。人民內部矛盾必須通過超前排查并化解在萌芽狀態,處理的行政成本才低,同時也不損傷黨和政府同人民群眾的感情。否則小事可能拖成大事,甚至拖成群體性事件。在實際工作中我區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建立起人民內部矛盾的超前聯動排查調處機制。著重抓好以下兩點工作:一是主動出擊,變群眾上訪為干部下訪,準確排查。深入基層,與人民群眾交心談心,對可能影響本地區社會穩定的重大矛盾和突出問題,要及早發現,及早掌握。做到滾動排查,縱向到底,橫向到邊,不留死角死面。二是認真抓好信訪、公安、檢察、法院“四長”下基層開門大接訪活動。力求將各種矛盾隱患解決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中。三是及時做好基層調處工作。對排查出來的矛盾糾紛,要針對不同的特點,認真研究解決的途徑和辦法,妥善加以解決。
等在矛盾調處中的作用。社會力量參與調處人民內部矛盾,就是要制定和落實有工會、婦聯、共青團、綜合治理機關、律師事務所、矛盾調解管轄機關、有關專業技術部門參與的,既體現公開、公平、公正,又符合法律規范要求的矛盾調處機制。
5,在建立預防和處置矛盾的利益協調機制方面。預防矛盾的利益協調機制,要抓好信訪工作的源頭。就是要求各級黨委、政府科學決策。特別在出臺政策方面,要符合法律法規的要求,要代表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要民主決策、科學決策、依法決策。與此同時,還要堅決克服政出多門、朝令夕改的現象。在各種工程項目的實施中充分考慮涉及群體的利益,在項目的建設與實施中充分考慮涉及群眾發展經濟的配套項目,加強涉及群眾的就業和后期扶持;對項目涉及的無生產能力和就業能力的弱勢個體,要積極探索進入社會保障體系。總的原則是在發展中調整利益分配關系,從源頭上減少社會矛盾的發生。
第三,創新方法。
一是修改信訪工作流程,促進信訪工作規范化、程序化、提高信訪工作質量和效率。進一步細化和明確了人民群眾來信來訪受理、辦理程序。明確了信訪工作機構和能部門的職責,信訪工作機構受理信訪事項后,負責登記、轉送、交辦、督辦;職能部門受理信訪事項后,負責登記、辦理和答復。
二是規范工作程序,積極協調配合其他相關部門對“五大群體”、“八大信訪突出問題”采取有力措施化解矛盾、解決問題,取得一定成績。重點健全和完善信訪工作責任制、快速處置機制、信訪督查專員制、鄉鎮(街道)矛盾調處中心機制、聯合接訪機制、依法引導機制以及信訪老戶聽證制等七項工作機制。對于一些群眾合情合理的要求,熱情及時妥善地給予解決,而對一些無理糾纏的現象,一定要敢抓敢管、敢于面對,敢于用法律的手段來處置。
三是積極加大對群體性上訪問題的妥善處理,針對群體性上訪比重大、增幅猛,發生頻率高、規模大,情緒激動,處理難度大,極易突變的特點,落實好‘四個抓’即:抓領導,層層落實責任;抓防預,建立預警機制;抓穩控,防止矛盾轉化和突變;抓處置,依法、理性、得當。
四是嚴格責任追究,把信訪工作納入公務員考核體系,對信訪工作中的失職、瀆職行為,嚴格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信訪條例》的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人員的責任,確保各項工作的落實。同時對信訪工作進行考核。對于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年年進行表揚和獎勵:對于成績平淡甚至下降的單位和個人,則在一定范圍內給予通報批評,切實做到獎懲分明。進一步落實了信訪責任制,完善信訪工作考核辦法。
做好社會和諧穩定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新的《信訪條例》頒布已是破冰之舉,給新時期的信訪工作帶來了新的契機和挑戰,我們將根據新形勢的發展及時找出適合形式的新思路,改進信訪工作機制,積累新經驗。但信訪工作要取得進一步的成效尚需要在實踐中不斷的積累經驗和調整,尚需多方探討和努力。
xx地區信訪局。
二九月二十三日。
信訪條例學習心得范文(16篇)篇十四
信訪條例是維護社會穩定的重要法規之一,旨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解決社會矛盾和問題。在我國,信訪工作得到了越來越多的關注和重視,作為一名基層干部,參與信訪工作讓我深刻認識到信訪條例對于維護社會穩定和發展的重要意義,并讓我深刻領悟到信訪工作的復雜性和責任感。
第二段:了解信訪條例的重要性。
信訪條例是屬于公共法律范疇,具有很強的法律約束力,有利于形成科學有效的治理機制,保障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和諧發展。通過深入學習和貫徹信訪條例,我們能夠了解維權訴求背后的真相,有效解決矛盾糾紛,同時也能提高政府機關對信訪工作的執法水平和公正公平的處理能力。
第三段:信訪工作的特殊性。
信訪工作是一項非常特殊的工作,涉及各種各樣的問題,而且往往又是由社會重要事件引起的。在信訪工作中,我們必須客觀看待問題,聽取居民的訴求,并根據法律法規進行有針對性的處置,解決實際問題,避免負面效應。此外,信訪整個過程涉及到多個環節和相關部門的協同配合,需要耐心細致地跟進和處理,以達到最終的良好結果。
在我的信訪工作中,我經常會遇到各種各樣的困難和挑戰,比如說需要很高的處理難度和耐心細致的工作精神,同時我也需要經常學習不斷充實自己的知識儲備,提高自己的專業素質、協調溝通能力、人際交往能力和應變能力。總的來說,信訪工作雖然充滿了挑戰性,但是也很有收獲,讓我成長壯大,更加適應了這個社會的規律和節奏。
第五段:結論。
信訪是一項必要的工作,也是衡量當地政治是否穩定的重要指標之一。隨著信訪問題的日益復雜,我們必須深入學習信訪條例,不斷地提高自身的綜合素質和技能水平,做出優秀的工作成績,同時也讓社會變得更加公正、平等、和諧,實現共贏,共同努力,共同發展。
信訪條例學習心得范文(16篇)篇十五
20xx年1月10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簽署第431號令,頒布了新修改的《國務院信訪條例》。新《信訪條例》從今年5月1日起實行?!缎旁L條例》的頒布實施,對于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的信訪工作,密切黨和政府同人民群眾的聯系,保護信訪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正常的信訪秩序,促進依法行政,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將發揮重要作用。
一、暢通信訪渠道制度。
信訪渠道是連接政府與群眾的重要橋梁。老百姓說,信訪不通,上層耳聾;信訪不復,百姓在哭;信訪不查,貪官不怕。條例規定了五條信訪渠道:1.書信;2.電子郵件;3.傳真;4.電話;5.走訪。新條例規定,利用現有各級政府政務網絡信息系統建立全國信訪信息系統,并實現上下級政府互聯互通,既有利于信訪人查詢信訪信息,也有利于上級政府信訪機構及時了解、指導和督辦重要信訪事項。
二、信訪事項的提出制度。
1.信訪人的權利和義務。信訪人主要有7項權利和5項義務。
權利:
1.信訪事項提出權(信訪權);
2.不受報復權(要求保密權);
3.請求復查權;
4.了解權(要求答復權);
5.申述權(對處理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6.反映重大、緊急信訪事項權。
7.接受獎勵權(提出的建議對黨和國家有重大貢獻)。
義務:
1.遵守提出程序的義務;
2.如實反映情況的義務;
3.遵守禁止性行為的義務;
4.遵守上訪程序的義務;
5.執行行政機關處理決定的義務。
2.信訪人的信訪對象和信訪內容。信訪人對下列信訪事項可以向有關行政機關提出:第十四條規定可以對信訪人對下列組織或人員的職務行為反映情況,提出建議、意見,或者不服下列組織、人員的職務行為,可以向有關行政機關提出信訪事項。信訪對象是五類組織或工作人員:一是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二是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及其工作人員;三是提供公共服務的企業、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四是社會團體或者其他企業、事業單位中由國家行政機關任命、派出的人員;五是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及其成員。信訪內容是:反映情況,提出建議、意見,或者不服下列組織、人員的職務行為?!安环ぷ魅藛T職務行為”主要是指信訪人不服工作人員職務行為侵害了信訪人的合法權益的行為。
3.信訪人的信訪方式。第十六條規定信訪人采用走訪形式提出信訪事項,應當向依法有權處理的本級或者上一級機關提出;信訪事項已經受理或者正在辦理的,信訪人在規定期限內向受理、辦理機關的上級機關再提出同一信訪事項的,該上級機關不予受理。第十七條信訪人提出信訪事項,一般應當采用書信、電子郵件、傳真等書面形式;信訪人提出投訴請求的,還應當載明信訪人的姓名(名稱)、住址和請求、事實、理由。有關機關對采用口頭形式提出的投訴請求,應當記錄信訪人的姓名(名稱)、住址和請求、事實、理由。
三、信訪事項的受理制度。
第一、明確受理機關??h級以上人民政府信訪工作機構收到信訪事項,應當予以登記,并區分情況,在15日內分別按下列方式處理:一是信訪人向一會兩院(人大、法院、檢察院)提出的,交由“一會兩院”辦理;二是向本級政府及其工作部門提出的,交本級政府及其工作部門辦理;三是向下級政府及其工作部門提出的,交下級政府及其工作部門辦理。特別要提到是,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信訪事項涉及下級行政機關或者其工作人員的,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直接轉送有權處理的行政機關,并抄送下一級人民政府信訪工作機構。這里講的是“直接轉送”,有權處理的行政機關,而不是“逐級轉送”。轉送時抄送“下一級”人民政府信訪工作機構。這樣規定減少了中間環節,縮短了辦理時間。“下級”和“下一級”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第二、明確職責要求。對符合本條例第十四條第一款規定并屬于本級機關法定職權范圍的信訪事項,應當受理,不得推諉、敷衍、拖延;對不屬于本機關職權范圍的信訪事項,應當告知信訪人向有權的機關提出。有關行政機關收到信訪事項后,能夠當場答復是否受理的,應當當場書面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應當自收到信訪事項之日起15日內書面告知信訪人。
有關行政機關應當相互通報信訪事項的受理情況。第二十三條還規定,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不得將信訪人的檢舉、揭發材料及有關情況透露或者轉給被檢舉、揭發的人員或者單位。過去信訪的弊端大都是“不規范”所致。如:層層批轉,以致“把秦香蓮的申訴批轉給陳世美閱處”。致使信訪人受到打擊報復。
第三、緊急信訪處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發現可能造成社會影響的重大、緊急信訪事項和信訪信息時,可以就近向有關行政機關報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報告上一級人民政府;必要時,通報有關主管部門。各級各類信訪機構如果互不通氣,以致一個信訪人可以就一件事向十個部門信訪,十個部門可以對同一件事給當事人作出十個不同答復;有關負責同志批閱信訪無一定標準,一個批示可以吊起千萬人的胃口,解決一件信訪可以引出千百件信訪。
認真學習和貫徹落實好國務院新《信訪條例》,必將對密切黨和政府同人民群眾的聯系,保護信訪人的合法權益,維護信訪秩序起到良好作用。
信訪條例學習心得范文(16篇)篇十六
第一條為了保障信訪人的合法權益,規范信訪行為和信訪工作,保持國家機關同人民群眾的密切聯系,維護信訪秩序,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國務院《信訪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所稱信訪,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采用書信、電話、傳真、電子郵件、走訪等形式,向各級國家機關反映情況,提出建議、意見或者投訴請求,依法應當由有關國家機關處理的活動。
本條例所稱信訪人,是指采用前款規定的形式,反映情況,提出建議、意見或者投訴請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本條例所稱國家機關,是指本省各級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審判機關和檢察機關。
第三條信訪人在本省行政區域內進行信訪活動以及本省各級國家機關處理信訪事項,應當遵守本條例。
第四條各級國家機關應當加強信訪工作,暢通信訪渠道,認真處理來信、接待來訪,聽取人民群眾的建議、意見和要求,接受人民群眾的監督,解決人民群眾的實際問題,保障人民群眾的信訪權利,努力為人民群眾服務。
信訪人依法進行信訪活動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壓制、打擊報復、迫害。
第五條信訪工作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依法、及時、就地、公正解決問題與疏導教育相結合的原則。
對不屬于信訪人戶籍所在地管轄的信訪事項,由信訪事項發生地負責處理,信訪人戶籍所在地應當配合做好信訪人的教育、引導以及與信訪事項發生地的聯系、溝通等工作。
第六條各級國家機關應當將通過信訪渠道和其他途徑收集的信息納入決策評估體系,科學、民主決策,依法履行職責,從源頭上減少和預防導致信訪事項的矛盾和糾紛。
各級國家機關應當建立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機制,對排查出的可能引發信訪事項或者影響社會穩定的重大矛盾和突出問題,應當依法及時采取措施化解。
各級國家機關負責人應當閱批重要來信、接待重要來訪、聽取信訪工作匯報,研究解決信訪工作中的突出問題。
第七條各級國家機關應當建立信訪工作人員培訓、交流機制,提高信訪工作人員的素質和工作水平,并為信訪工作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提供工作場所和其他必要的工作條件。
第八條各級國家機關應當將信訪工作績效納入公務員考核體系。
國家機關負責人履行信訪工作職責的情況,應當列為其績效考核的重要內容。
對在信訪工作中做出優異成績的單位或者個人,由有關國家機關給予表彰、獎勵。
第九條信訪人提出的建議、意見,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或者對改進國家機關工作以及保護社會公共利益有貢獻的,由有關國家機關或者單位給予表彰、獎勵。
第二章信訪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條信訪人在信訪活動中,享有下列權利:。
(一)了解信訪工作制度及信訪事項的處理程序;。
(二)要求信訪工作人員提供與其提出的信訪事項有關的咨詢服務;。
(三)對與信訪事項有直接利害關系的信訪工作人員提出回避申請;。
(四)向辦理機關查詢其信訪事項的辦理進展情況、辦理結果并要求答復;。
(五)依法申請復查、復核;。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一條信訪人在信訪活動中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三)依照法律、法規規定的方式和程序進行信訪活動,遵守信訪秩序;。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三章國家機關信訪工作責任。
第十二條各級國家機關應當按照有利工作、方便信訪人的原則,確定負責信訪工作的機構或者配備專(兼)職信訪工作人員。
信訪工作機構代表本機關履行下列職責:。
(二)承辦上級機關轉送、交辦的信訪事項;。
(三)向下級機關交辦或者其他機關轉送信訪事項;。
(四)協調處理重要信訪事項;。
(五)檢查、指導下級機關的信訪工作;。
(六)向信訪人宣傳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提供信訪咨詢服務;。
(七)分析、研究信訪情況,及時提出完善政策和改進工作的建議;。
(八)其他依法應當履行的職責。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設立的信訪工作機構除履行前款規定的職責外,還應當履行綜合協調、督促檢查和考核等職責。
第十三條各級國家機關應當選派堅持原則、公正廉潔、責任心強,具有相應的法律知識、政策水平和群眾工作經驗的人員從事信訪工作。
第十四條各級國家機關應當向社會公布其信訪工作機構的通信地址、郵政編碼、電子信箱、投訴電話、信訪接待的時間和地點、查詢信訪事項處理進展及結果的方式等相關事項。
各級國家機關應當在信訪接待場所或者網站公布與信訪工作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工作規范和信訪事項的處理程序,以及其他為信訪人提供便利的相關事項。
第十五條各級國家機關應當充分利用現有政務信息網絡資源,建立或者確定本行政區域、本系統的信訪信息系統,并與上、下級國家機關的信訪信息系統實現互聯互通,為信訪人在當地提出信訪事項和查詢信訪事項辦理情況提供便利。
第十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據信訪工作的實際需要設立人民來訪接待中心,方便信訪人提出信訪事項??h級以上人民政府信訪工作機構可以組織有關部門在人民來訪接待中心開展聯合接訪。
第十七條設區的市、縣(市、區)國家機關應當建立負責人信訪接待日制度,由負責人協調處理信訪事項。信訪人可以在公布的接待日和接待地點向有關國家機關負責人當面反映信訪事項。鄉、鎮人民政府以及街道辦事處負責人應當隨時接待來訪。
設區的市、縣(市、區)國家機關和鄉、鎮人民政府以及街道辦事處負責人,可以采取重點約訪的方式,在接待地點約請信訪人并協調解決相關信訪問題。
第十八條各級國家機關負責人或者其指定的工作人員,應當經常到基層了解民情,傾聽民聲,幫助解決群眾生產生活中的問題,并就信訪工作中反映突出的問題,到信訪人居住地直接聽取意見和建議。
第十九條省、設區的市、縣(市、區)應當建立信訪工作聯席會議制度。信訪工作聯席會議應當定期召開,通報和了解重大、復雜、疑難信訪事項,研究處理意見,監督檢查處理情況。對于重大、復雜、疑難的信訪事項,信訪工作聯席會議可以組織有關部門聯合辦理。
第二十條縣級以上國家機關可以根據信訪工作的實際需要,建立國家機關主導、社會參與、有利于迅速解決糾紛的工作機制。信訪工作機構應當組織相關社會團體、法律援助機構、相關專業人員、社會志愿者等共同參與,運用咨詢、教育、協商、調解、聽證等方法,依法、及時、合理處理信訪人的投訴請求。
第二十一條各級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處理信訪事項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文明接待,尊重信訪人的人格,不得刁難、歧視信訪人;。
(三)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徇私舞弊;。
(五)建立健全信訪檔案,妥善保管信訪材料,不得丟失、隱匿或者擅自銷毀信訪材料;。
(六)其他依法應當遵守的規定。
第四章信訪事項的提出和受理。
第二十二條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或者縣級以上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受理下列信訪事項:。
(二)對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三)對本級人民政府的決定、制定的規范性文件的意見和建議;。
(六)對本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七)對下一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決議、決定的意見和建議;。
(八)依法應當由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受理的其他信訪請求。
第二十三條各級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受理下列信訪事項:。
(一)對本轄區內的經濟、文化和社會事業的意見和建議;。
(二)對本級人民政府或者下級人民政府規章、命令、決定等的意見和建議;。
(八)依法應當由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門受理的其他信訪請求。
第二十四條各級人民法院受理下列信訪事項:。
(一)對人民法院工作的批評、意見和建議;。
(二)對人民法院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的申訴、控告或者檢舉;。
(三)依法應當由人民法院受理的其他信訪請求。
第二十五條各級人民檢察院受理下列信訪事項:。
(一)對人民檢察院工作的批評、意見和建議;。
(二)對人民檢察院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的申訴、控告或者檢舉;。
(三)依法應當由人民檢察院受理的其他信訪請求。
第二十六條信訪人提出信訪事項,一般應當采用書信、傳真、電子郵件等書面形式;信訪人提出投訴請求的,應當載明信訪人的姓名(名稱)、住址、聯系方式和請求、事實、理由。
第二十七條信訪人采用走訪形式提出信訪事項,應當向依法有權處理的本級或者上一級國家機關提出。信訪事項已經受理或者正在辦理的,信訪人在規定期限內向受理、辦理機關的上級機關再提出同一信訪事項的,該上級機關不予受理。
信訪人采用走訪形式提出信訪事項,應當到有關機關設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場所提出,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明。
多人采用走訪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訪事項的,應當推選代表,代表人數不得超過五名。代表應當如實向其他信訪人轉達信訪事項處理或者答復意見。
第二十八條對依法應當通過訴訟、仲裁、行政復議等法定途徑解決的投訴請求,信訪人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程序向司法機關、仲裁機構、行政復議機關提出。
第二十九條涉及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國家機關的信訪事項,信訪人向其中一個機關提出的,該機關應當依法受理;信訪人向涉及的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國家機關提出的,由最先收到來信、來電或者接待來訪的機關受理。
第三十條信訪事項涉及的原國家機關合并、分立或者撤銷的,由繼續行使其職權的國家機關受理;無繼續行使其職權的國家機關的,由作出撤銷決定的機關受理。
第三十一條信訪人采用書信、傳真、電子郵件等形式提出信訪事項的,信訪工作人員應當分類登記;對重大、緊急的信訪事項,應當及時報告并采取相應措施。
信訪人采用電話、走訪等形式提出信訪事項的,信訪工作人員應當當場記錄信訪人的基本情況和信訪事項的主要內容。
第三十二條各級國家機關對信訪人提出的信訪事項,應當按照下列方式處理:。
(一)對本機關依法應當或者有權作出處理決定的,應當直接受理;。
(四)對依法應當通過訴訟、仲裁、行政復議解決的信訪事項,有關國家機關應當告知信訪人向司法機關、仲裁機構、行政復議機關提出;對已經進入訴訟、仲裁、行政復議程序的信訪事項,應當告知信訪人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或者途徑解決。
第三十三條有權直接處理的國家機關收到信訪事項后,能夠當場答復是否受理的,應當當場書面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應當自收到信訪事項之日起十五日內書面告知信訪人是否受理,不受理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重復信訪、信訪人姓名(名稱)或者聯系方式不清的除外。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十四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發現可能造成社會影響的重大、緊急信訪事項和信訪信息時,可以就近向有關國家機關報告。有關國家機關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報告或者通報本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主管部門。
國家機關對于可能造成社會影響的重大、緊急信訪事項和信訪信息應當在職責范圍內依法及時采取措施,防止不良影響的產生、擴大。
國家機關對重大、緊急信訪事項和信訪信息不得隱瞞、謊報、緩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謊報、緩報。
第五章信訪事項的辦理和督辦。
第三十五條各級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辦理信訪事項,應當恪盡職守、秉公辦事,查明事實、分清責任,宣傳法制、教育疏導,及時妥善處理,不得推諉、敷衍、拖延。
信訪人反映的情況,提出的建議、意見,有利于國家機關改進工作、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有關機關應當認真研究論證并積極采納。
第三十六條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與信訪事項或者信訪人有直接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信訪工作人員的回避,由信訪工作機構負責人決定;信訪工作機構負責人的回避,由所在國家機關負責人決定。
第三十七條對信訪事項有權處理的國家機關辦理信訪事項,應當聽取信訪人陳述事實和理由,了解信訪事項的基本事實;必要時可以要求信訪人、有關組織和人員說明情況,或者向其他組織和人員調查、核實有關情況,有關組織和人員應當配合。
各級國家機關對于重大、復雜、疑難的信訪事項,可以舉行聽證。
第三十八條對信訪事項有權處理的國家機關經調查核實,應當依據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規定,分別作出下列處理,并書面答復信訪人:。
(三)請求缺乏事實根據或者不符合法律、法規、規章或者政策規定的,不予支持。
對信訪事項有權處理的國家機關依照前款第一項規定作出支持或者部分支持信訪請求意見的,有關機關或者單位應當予以執行。
對信訪事項有權處理的國家機關應當嚴格依照法律、法規、規章或者政策的規定處理信訪事項,不得超越法律、法規、規章或者政策的規定。
第三十九條行政機關處理信訪事項,依照國務院《信訪條例》實行辦理、復查、復核三級審查終結制度。
信訪人對行政機關作出的信訪事項處理意見不服的,可以依照國務院《信訪條例》的有關規定申請復查、復核。
信訪人對復核意見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實和理由提出投訴請求的,各級行政機關不再受理。信訪人所在地人民政府或者有關機關應當依法進行疏導、教育,做好穩定工作。
第四十條縣級以上國家機關的信訪工作機構應當加強信訪事項的督辦工作,確定負責督辦的人員,對轉送、交辦信訪事項的處理情況進行督促檢查。督促檢查可以采取閱卷審查、聽取匯報、回訪信訪人等方法。
縣級以上國家機關根據工作需要,可以組織下訪督導或者指派信訪督查專員了解信訪法規、信訪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聽取信訪人的建議、意見和要求,檢查、指導信訪工作,協調和督辦重點、疑難信訪案件。
第四十一條縣級以上國家機關的信訪工作機構發現有關國家機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及時督辦,并提出改進建議:。
(一)信訪事項的處理不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或者政策規定的;。
(三)辦理信訪事項推諉、敷衍、拖延或者弄虛作假的;。
(四)不執行信訪處理意見的;。
(五)其他需要督辦的情形。
收到改進建議的國家機關應當在三十日內書面反饋情況;未采納改進建議的,應當說明理由。
第四十二條縣級以上國家機關的信訪工作機構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可以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給予處分的建議:。
(一)辦理信訪事項推諉、敷衍、拖延、弄虛作假,造成嚴重后果的;。
(二)在處理信訪工作過程中瀆職、失職,處置不當,造成嚴重后果的;。
(三)其他依法應當給予處分的情形。
第四十三條縣級以上國家機關的信訪工作機構應當就下列事項向本級國家機關定期提交信訪情況分析報告:。
(一)受理信訪事項的數據統計、信訪事項涉及領域以及被投訴較多的機關;。
(二)轉送、督辦情況以及各部門采納改進建議的情況;。
(三)提出的政策性建議及其被采納的情況;。
(四)其他需要報告的情況。
國家機關的信訪工作機構之間應當相互通報信訪情況。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其他工作部門應當定期向本級人民政府的信訪工作機構報送信訪情況分析報告。
第六章信訪秩序。
第四十四條信訪活動應當依法、有序進行,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信訪人應當共同維護信訪秩序。
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基層組織應當協助國家機關維護信訪秩序。
第四十五條信訪人在信訪過程中,不得有下列行為:。
(三)侮辱、毆打、威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
(四)在信訪接待場所滯留、滋事,或者將生活不能自理的人棄留在信訪接待場所;。
(五)煽動、串聯、脅迫、以財物誘使、幕后操縱他人信訪或者以信訪為名借機斂財;。
(六)擾亂公共秩序、妨害國家和公共安全的其他行為。
第四十六條被來訪人員棄留在接待場所的生活不能自理的人,信訪工作機構應當通知其近親屬、監護人、所在單位或者所在地人民政府將其帶回。
第四十七條對未按照本條例第二十七條第三款規定推選代表反映共同意見、建議和要求的多人走訪,信訪工作機構應當勸告來訪人員推選代表反映信訪事項,其余人員返回;勸告無效的,信訪工作機構應當立即報告本機關負責人。有關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及時到現場做說服教育工作。屬于越級多人走訪的,信訪工作機構可以通知來訪人員所在地或者單位的負責人到現場共同做好勸返工作;必要時,公安機關應當協助維持現場秩序。
第四十八條信訪工作人員接待來訪時,發現來訪人員采取或者可能采取自殺、自殘、自焚等行為的,應當及時制止,并告知公安機關和衛生部門、醫療機構采取緊急措施。
第四十九條對信訪中正在發生的嚴重危害社會穩定、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經疏導說服無效后,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可以依法采取下列措施:。
(一)責令圍觀人員離開現場;。
(二)責令和疏散信訪聚集人員離開現場;。
(三)收繳信訪人攜帶的管制器具、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以及標語、橫幅、傳單等物品;。
(四)對妨礙執行公務的人員進行調查取證,并依法處置。
第七章法律責任。
第五十條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侵害信訪人合法權益或者拒不執行有權處理的國家機關作出的支持信訪請求意見,導致信訪事項發生,并造成嚴重后果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一條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信訪工作中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或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權處理的國家機關責令改正;造成嚴重后果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對收到的信訪事項應當履行登記、轉送、交辦、復查、復核、督辦職責而未履行的;。
(二)對事實清楚,符合法律、法規、規章或者政策規定的投訴請求未予支持的。
第五十二條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對可能造成社會影響的重大、緊急信訪事項和信訪信息,隱瞞、謊報、緩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謊報、緩報,造成嚴重后果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三條對信訪人進行壓制、打擊報復、迫害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責令改正或者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四條信訪人違反本條例第十一條第一項、第三項和第四十五條規定的,有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應當對其進行勸阻、批評或者教育。經勸阻、批評和教育無效的,由公安機關予以警告、訓誡或者制止;違反集會游行示威的法律、法規,或者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采取必要的現場處置措施,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五條信訪人違反本條例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捏造歪曲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屬于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還應當依法給予處分。
第八章附則。
第五十六條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信訪工作參照本條例執行。
第五十七條對外國人、無國籍人、外國組織信訪事項的處理,參照本條例執行。
第五十八條本條例自1月1日起施行。3月31日江西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的《江西省信訪條例》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