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報告不再是罕見的東西,多數報告都是在事情做完或發生后撰寫的。報告對于我們的幫助很大,所以我們要好好寫一篇報告。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報告范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關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情況報告怎么寫一
1.未嚴格執行請假制度的問題
參會人員原則上不準請假,確因工作需要或特殊情況不能參會或委派他人代會的,要嚴格履行請假制度。
(1)縣委或縣政府召開的全縣性會議,須經縣委或縣政府主要負責人批準,并由本單位辦公室向縣委辦公室或縣政府辦公室報備;
(2)縣委、縣政府分管負責人主持召開的會議,須經會議主持人批準;
(3)請假報告未經批準,不得缺席,不得由他人代會;
(4)未經許可又無正當理由而臨時請假的,按缺席會議處理;
(5)全縣各級黨委(黨組)結合本地本單位實際制定本單位規定。
2.未嚴格遵守會議紀律的問題
(1)參會人員須按時到會并完成簽到,按照會議指定位置就座,不得缺席、遲到、早退;
(2)會議期間將手機關閉或調至靜音、震動狀態,對會議要求統一上交手機的,須按規定上交手機統一保管;
(3)不得在會場內接打電話、玩手機、拍照錄像、隨意走動、交頭接耳、睡覺打盹、喧嘩閑談、吸煙、頻繁出入,不得長時間在會場外逗留,不得做其它與會議無關的事情;
(4)需要著正裝或佩戴黨徽參加的會議,須按要求執行;
(5)因特殊情況確需提前離會的,須獲得會議主持人或組織會議單位的負責人許可后方能離會;
(6)召開的視頻會議,各鄉鎮(管理局)須按照會議通知要求,提前組織好會務,遵守會場紀律。
(二)工作紀律方面。重點對違反下述規定的問題進行查處。
1.未遵守上班紀律的問題
(1)不得擅自缺崗、脫崗,請假須履行請假手續;
(2)不得遲到、早退;
(3)工作時間不得就餐、聚眾閑聊、玩游戲、聽音樂、觀看影視視頻、炒股、網購,不得打牌,不得從事下棋、打球等文體娛樂活動(縣里統一安排的賽事等活動按規定進行);
(4)鄉鎮(管理局)干部周一至周四晚必須在工作地食宿,村(社區)干部工作日或坐班日必須在工作地食宿;
(5)駐村工作隊干部在村工作、吃住在村,每月在村工作時間(含因公出差、開會、培訓)不少于20天。
2.未遵守值班值守的問題
(1)加強雙休日值班值守工作。各鄉鎮(管理局)、縣委辦、縣政府辦、教育、公安、住建、交通運輸、衛健、城管、應急、市場監管、交警、消防救援及縣安委會12個牽頭單位等重點部門實行雙休日值班值守制度。各鄉鎮(管理局)至少安排1名班子成員在崗帶班,至少3名值班執勤人員在崗值班(另有通知的按相應通知執行)。12個重點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安排好值班執勤;
(2)節假日各鄉鎮(管理局)至少安排1名黨政主要領導在崗帶班,至少1名黨政班子成員在崗值班,至少3名值班執勤人員在崗值班(另有通知的按相應通知執行);
(3)節假日縣委辦、縣政府辦、教育、公安、住建、交通運輸、衛健、城管、應急、市場監管、交警、消防救援及安委會12個牽頭單位等重點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安排好值班執勤,其他縣直部門至少安排1名班子成員在崗帶班,至少1名值班人員在崗值班;
(4)嚴格落實村干部坐班制度,實行村干部8小時坐班和雙休日、節假日輪流值班制度,工作日至少2名村支“兩委”干部在村級便民服務中心坐班或在村處理公務,雙休日、節假日至少1名村支“兩委”干部在崗值班,每月住村時間不少于20天;
(5)嚴格執行24小時值班制度,全縣各級各部門值班電話必須保持24小時暢通,值班人員做好上傳下達、值班日記登記和交接班等事宜,帶班領導、值班領導、值班人員須保持手機24小時暢通,其他未參與帶班值班的同志均保持手機24小時暢通。
3.未遵守外出事項報告,請假規定的問題
(1)在職縣領導外出(指離開xx市)、請假事項
①縣委書記、縣人民政府縣長外出按《中共xx市委辦公室xx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領導干部外出請示報告工作的通知》(永辦〔2021〕15號)文件要求分別向市委、市政府請示或報告;
②縣委常委、縣人大常委會主任、縣政協主席和縣人民法院院長、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外出或請假,向縣委書記請示;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縣政府副縣長、縣政協副主席外出或請假,分別向縣人大常委會主任、縣人民政府縣長、縣政協主席請示經同意后向縣委辦公室報備;縣人武部領導外出或請假按規定程序報批;??
③其他縣領導和縣委辦、縣政府辦調研員外出或請假按程序向所在單位主要負責人請示報批;
④縣領導的外出請示、請假或者報告由所在單位辦公室負責實施。外出期間,按職務排序確定1名負責同志主持工作。
(2)縣直單位主要負責同志外出(指離開xx縣)、請假事項
①縣直機關單位主要負責同志外出或請假,在xx市1天以內(含1天)的,向縣委或縣政府分管縣領導請示,經同意后分別向縣委辦公室、縣政府辦公室報備;
②縣直機關單位主要負責同志外出或請假,在xx市1天以上或者出永的,經縣委或縣政府分管領導同意后,分別向縣委書記、縣人民政府縣長報批(其中:政府工作部門及政府系統正科級單位主要負責同志按程序向縣委書記、縣人民政府縣長報批);
③縣直單位主要負責同志外出或請假,按職務排序確定1名負責同志主持工作。
(3)鄉鎮(管理局)黨政主要負責同志外出(指離開xx縣)、請假事項
①鄉鎮(管理局)黨委主要負責同志外出或請假,向縣委書記請示;鄉鎮(管理局)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外出或請假,向縣人民政府縣長請示,經同意后分別向縣委辦公室、縣政府辦公室報備。
②鄉鎮(管理局)黨政主要負責同志原則上不能同時離開轄區(參加上級會議活動有明確要求的除外)。確因工作需要同時外出的,應在請示或報告中說明情況。
③鄉鎮(管理局)黨政主要負責同志外出或請假,按職務排序確定1名負責同志主持工作。
(4)駐村工作隊請假事項
①駐村工作隊隊員請假,1天以內報工作隊隊長批準,3天(含)以內經工作隊長同意后報鄉鎮(管理局)主要負責人批準,3天以上經工作隊隊長、鄉鎮(管理局)主要負責人同意后報縣駐村辦同意備案;
②工作隊隊長請假,3天以下由鄉鎮(管理局)主要負責人批準,3天(含)以上的由鄉鎮(管理局)主要負責人同意后報駐村工作領導小組批準;
③所有請假須同時向派出單位備案。
(5)村干部請假事項
村干部坐班期間請假的,村黨支部書記(村主任)報鄉鎮(管理局)主要負責人批準,其他村干部請假3天以內的報村黨支部書記批準,3天(含)以上的經村黨支部書記同意后報鄉鎮(管理局)主要負責人批準;
(6)外出請示報告、請假時間及辦理事項
外出請示報告、請假事項原則上通過xx市黨政機關協同辦公云平臺,提前1個工作日報送審批。因緊急情況需要外出的,可通過短信、微信、電話、口頭的方式報請縣委書記、縣人民政府縣長同意后,再由所在單位辦公室書面向縣委辦公室、縣政府辦公室報告并說明情況。未使用xx市黨政機關協同辦公云平臺的,須采用書面報告單或請假條的形式。領導干部經請示同意后方可外出,外出期間要保持24小時通訊聯絡暢通。
(7)其他干部離縣或請假按照各地各單位內部管理制度施行;
(三)營商環境方面。重點對以下問題進行查處:
1.政務服務不到位的問題
(1)“放管服”改革行動遲緩,審批效率低下、多頭審批,辦證難辦事難;
(2)政務中心審批事項“明進暗不進”,授權不充分、放權不到位;
(3)一次告知、限時辦結等制度落實不夠,“最多跑一次”改革不落實,造成群眾“多次跑”“往返跑”,網上辦事不便,存在“數據壁壘”;
(4)未經園區分管領導同意或未經備案隨意進入企業檢查或隨意罰款的處罰行為。
2.執法檢查不到位的問題
(1)執法檢查“三項制度”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制度落實不到位;
(2)檢查過多過濫,執法不文明不規范,選擇性執法、刁難執法、以罰代管,將罰沒收入變相與單位利益掛鉤。
3.招商引資不到位的問題
(1)項目簽約弄虛作假或把關不嚴導致合同無法落地、合同無法履行、無法兌現的;
(2)“重承諾、輕兌現”“新官不理舊賬”,惠企政策執行打折扣、設障礙;
(3)招商引資、重點項目建設失職瀆職、推諉扯皮、消極應付、拖延不辦、“吃拿卡要”;
(4)招商引資項目、重點項目建設不按縣委、縣政府的要求抓落實,安排部署的消極抵制、拖延執行,未安排的胡作非為。
(5)黨員領導干部違規插手、干預工程項目建設。
4.要素保障不到位的問題
園區基礎設施和生活配套設施薄弱,用工、用水、用電、用地等要素保障不到位。
5.法治保障不到位的問題
對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的違法行為查處打擊不力,“三強三堵”現象屢禁不止,企業維權困難。
(四)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方面。重點對以下問題進行查處:
1.不作為的問題
(1)意志消沉、消極怠工、不思進取、做“老好人”、無所作為,長期打不開工作局面;
(2)對工作中出現的問題不主動溝通協調解決,遲報、漏報、誤報、瞞報、拒報工作情況;
(3)表態多調門高、行動少落實差,怕擔責、怕負責、怕追責、怕麻煩,瞻前顧后、畏首畏尾,當面拍胸脯、背后不干事、動輒矛盾上交;
(4)對屬于職責范圍內的工作不認真受理和辦理,或無正當理由拒絕受理和辦理,頂著不辦、互相推諉、故意刁難。
2.慢作為的問題
(1)工作不積極、不主動,辦事推諉扯皮、態度模糊、消極應付,“閻王好見、小鬼難纏”;
(2)辦事效率低,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務;
(3)以請假培訓開會生病為由耽誤辦理時間、以問題自身無法解決為由但又不請示不匯報、以這問題那困難為名拖著不辦磨著不干。
3.亂作為的問題
(1)對明令禁止行為,故意違反或者放縱,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欺上瞞下、違反政策;
(2)辦事態度粗暴簡單、人為設置門檻障礙、“吃拿卡要”;
(3)以罰代管、違規收費、超標收費、選擇執法、釣魚執法、以權謀私;
(4)在處理群體性事件、信訪維穩、安全生產、重大疫情以及搶險救災等事情中,擅自離崗(缺崗)或不服從統一調度指揮。
(五)其他方面。繼續按照《中共xx縣委辦公室關于印發《xx縣干部隊伍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雙辦發電〔2021〕8號)的要求,持之以恒整治四個方面問題。
1.違規飲酒和斗酒酗酒等歪風陋習的問題
(1)黨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反市委“禁酒令”;
(2)公務接待和工作日違規飲酒,酒后執行公務或執行公務期飲酒;
(3)酒駕、醉駕、酗酒、賭酒、斗酒、強行勸酒、酒后滋事;
(4)著工作服在公共場所飲酒。
2.公款吃喝、餐飲浪費等“四風”頑疾的問題
(1)利用單位食堂、“一桌餐”“私房菜”等違規吃喝;
(2)利用協調、匯報工作等名義公款宴請,接受管理服務對象請吃、“不吃公款吃老板”;
(3)無公函接待、超標準接待、超人數陪同、餐飲浪費等違規公務接待;
(4)違規操辦酒席,違規收受紅包禮金、消費卡、電子紅包和有價證券、股權及其它金融產品等財物。
3.誣告陷害、故意抹黑黨和政府形象,妄議攻擊黨中央路線方針政策等違紀違法行為的問題
(1)黨員、干部在公開場合、公眾平臺和網絡媒體發表發布妄議攻擊黨中央路線方針政策和重大決策部署的言論和信息,惡意抹黑黨政機關形象、損害政府公信力;
(2)利用信訪舉報和網絡信息發泄私憤,散布謠言,陷害、詆毀他人,或借舉報之名要挾、侮辱及中傷黨員干部;?????
(3)故意捏造事實、惡意擴大影響,干擾換屆選舉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影響他人提拔任用等問題。
4.重點領域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的問題
(1)為民服務不盡力不擔當,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不順暢,“四個不摘”落實不力、工作脫節、致貧返貧等問題;
(2)涉農、民生項目資金管理不善、監管不力,虛報冒領、挪用套取、貪污侵占、優親厚友等問題,疫情防控、教育醫療、養老社保、食品藥品、安全環保、就業創業、住房物業等民生領域損害群眾利益問題解決不力;
(3)常態化掃黑除惡推進不力,除“惡”找“根”不徹底;
(4)政法系統有案不立、壓案不查、有罪不究、違規違法辦理減刑等司法腐敗問題;
(5)執行上級政策“一刀切”、層層加碼,變相調研、多頭檢查、痕跡管理等增加基層負擔問題。
關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情況報告怎么寫二
丹陽市2010年公開選拔副局級領導干部
面試人員名單
(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列)
市教育局副局長職位:姜丹敏陳勇丁旗松
鎮黨委委員職位:唐潤君楊華強
束蓓玲陳文俊管雙燕丁凱
林翔宇蔡惠宏江麗張興
劉軍劉國新徐進
陳小琴錢紅霞師書迎朱佳喬紅杜俊張丹 嚴紅霞 眭強